建立宪政规模

建立宪政规模
1939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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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日报》1939年9月21日社论

这一次国民参政会的伟大收获,除了更坚决的确定抗战到底的国策,粉碎敌人汪派汉奸的鬼蜮阴谋之外,对于抗战建国最具有意义的,莫过于实行宪政之决议。这一问题,在本届大会中,受到大部分参政员的关心注意。我们可以看出全国民众的提高民权加强国本的要求,是如何热烈地在第四次参政会中反映出来了。因此,详加讨论之结果,便有“(一)请政府明令定期召集国民大会,制定宪法,实行宪政。(二)有议长指定参政员若干,组织国民参政会宪政期成会,协助政府促成宪政”的决议,而在大会的闭幕词中,更正确地址出:“敌阀正百计进攻,我自不丝毫自满。一切力量,皆须发扬;一切缺陷,皆须填补;本会同人详加审议之结果,以为提高民权,加强国本,应为最要之务。用是决议,请政府依照中国国民党过去之决议,召开国民大会建立宪政规模。”

二年来的抗战,处处证明要打退敌人,只有集中一切人材,只有使每一个国民,“有一分心,一分力,都要为国家来贡献。”更具体地说,只有容纳个党各派人材,提高战时行政机构的效能;只有严令禁止对共产党及其他抗战党派之歧视压迫行为;只有走上这条实行战时民主的道路,中国的广大的人力物力财力,才能动员起来。中国共产党一向就为着这种主张而努力,在这一届参政会闭幕前夕,毛陈等七参政员,就在他们的意见书中,历历提出这几端了。

诚如论者所说,宪政之性质,不在乎条文,而是在乎事实。但是,我们要晓得:有利于抗战建国之措施,如果不明白地在根本大法上规定起来,则奸黠之徒,得以利用种种名义,进行破坏。张一参政员在其对议长的答词中所提出的“默察各地党政军各级人员,对于民众运动,往往有所歧视。道路传闻,尚有假借取缔与指导名义,摧残合法组织,钳制正当言论,拘捕热血青年”的事实,是使人不得不懔然的。制定宪法的目的就是要使这种现象能够根本消灭。但是为着召集国民大会来制定宪法,必须在现在就给各党派合法保证,以便在国民大会前各种党派参加国民大会的选举。

有一些人,以为战时军事高于一切,不应有民主;以为战时全国上下之经历,应完全集中于对外,而不当转移其目标于制宪问题,这些意见,通通被这一次参政会的决议,打得粉碎了。实施宪政可以发扬一切力量;可以加强军事之胜利,可以提高对外的力量。上面所举的一些说法,都不以发挥抗战力量为出发点的。

我们诚恳地拥护国民参政会这一决议,但同时,我们更希望政府要切实地执行参政会这一决议,要不然,决议只成为纸上的东西,对于中国的抗战建国的大业,是不能有实际的贡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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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日报》1939年9月21日第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