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弔忠錄》序
作者:譚元春 
本作品收錄於《鵠灣文草/卷3

中丞楊公大洪,以擊魏簹二十四罪逮繫詔獄,榜笞刺剟,一身無餘而死。當是時也,天下之人腹悲膽寒而不敢言。其後二年,今上深褒其忠,褫奸人以慰貞魂。郡伯胡公於毀巢卵翼之,又從而建祠祠之。海內知與不知,歌詠嘉樂,甚至稗官之家,編為小說傳奇之部,鐫成圖像。其於常山之血、侍中之發,若已成金鐵星斗,不可朽壞。男子在世,此為大快,而國人哀之,猶為賦《黃鳥》。

予以為百身之贖,不如一言之知。中丞所不惜府怨梯禍,奮身一擊,頭與玉俱碎者,祇是「顧命」二字盤梗於衷,死不擇音耳。光宗遺命:「輔皇太子要緊!」熹宗臨朝,亦問:「胡子官安在?」唐人有云:「布衣一言相為死,何況聖主恩如天。」變負之臣,肥義以為死不容誅。死不容誅者,死不得所也。楊公勁氣一往,為風為霆;而不知痛癢之人,必坐之以沽名。且謂逆簹後來之禍,公激成之,真所謂好議論而不樂成人之美者也。

予嘗言:士君子胸中不可無愚拙人事。如石工刻子瞻諸公為黨人,不願鐫「安民」二字;石孝忠感李之恩,傷其功不見於天下,推倒《平淮西碑》。一以好德之良,一以不平之氣。然兩人俱目不知書,無禍福生死、計較安危亂其胸中,故與聖賢豪傑無異。而世之黨逆簹以下石楊公者,其視此何如哉?不愚不拙,遂至於此,楊公必屍視而憫笑之矣。

《弔忠錄》刻成,因為書此,以報辛、程二君焉。

本明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遠遠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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