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吊忠录》序
作者:谭元春 
本作品收录于《鹄湾文草/卷3

中丞杨公大洪,以击魏筜二十四罪逮系诏狱,榜笞刺剟,一身无馀而死。当是时也,天下之人腹悲胆寒而不敢言。其后二年,今上深褒其忠,褫奸人以慰贞魂。郡伯胡公于毁巢卵翼之,又从而建祠祠之。海内知与不知,歌咏嘉乐,甚至稗官之家,编为小说传奇之部,镌成图像。其于常山之血、侍中之发,若已成金铁星斗,不可朽坏。男子在世,此为大快,而国人哀之,犹为赋《黄鸟》。

予以为百身之赎,不如一言之知。中丞所不惜府怨梯祸,奋身一击,头与玉俱碎者,祇是“顾命”二字盘梗于衷,死不择音耳。光宗遗命:“辅皇太子要紧!”熹宗临朝,亦问:“胡子官安在?”唐人有云:“布衣一言相为死,何况圣主恩如天。”变负之臣,肥义以为死不容诛。死不容诛者,死不得所也。杨公劲气一往,为风为霆;而不知痛痒之人,必坐之以沽名。且谓逆筜后来之祸,公激成之,真所谓好议论而不乐成人之美者也。

予尝言:士君子胸中不可无愚拙人事。如石工刻子瞻诸公为党人,不愿镌“安民”二字;石孝忠感李之恩,伤其功不见于天下,推倒《平淮西碑》。一以好德之良,一以不平之气。然两人俱目不知书,无祸福生死、计较安危乱其胸中,故与圣贤豪杰无异。而世之党逆筜以下石杨公者,其视此何如哉?不愚不拙,遂至于此,杨公必尸视而悯笑之矣。

《吊忠录》刻成,因为书此,以报辛、程二君焉。

本明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远远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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