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北县人民委员会关于张北镇公社押运队私自运用农业劳动力的通报

张北县人民委员会
关于张北镇公社押运队私自运用农业劳动力
的通报

(62)县办刘字第60号
1962年8月28日
发布机关:张北县人民委员会

各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张北镇押运队、各农林牧渔场:

据县人委民政科报告,张北镇公社押运队今年六月份承包邯郸、邢台、张家口等地由内蒙东兰□至张家口接运蒙马任务2701匹。因劳力不足,经请示张北镇公社批准,从街道僱用临时工一部。由于部份人不会骑马,从中挑选34名,人员仍不足用。经该队主任李宽、队长王丙元等人自行决定,又从附近的东营盘公社九卜树、王家湾、城关公社蔡脑包三个生产大队僱用了农业劳动力24名,并于7月1日正式上工,赴蒙赶马,预计九月下旬才能回来。

加强农业第一线,不准动用农业劳动力,上级早有明确规定,而张北公社押运队既不向上级请示,又不向被僱用单位公社联系,自作主张,随便动用农业劳动力,已直接影响到农业生产,这种目无组织分散主义的行为是极其错误的,为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除通报全县外,并责成张北镇公社让有关人员写出书面检查或适当处理,并将书面检查与处理意见于9月上旬报本会。

1962年8月28日

张北县人民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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