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外交之曙光

美德邦交既絕我國不可不有所表示 我國外交之曙光
作者:李大釗
中華民國6年(1917年)2月9日

  近聞國務會議,對於德國新潛水艇戰策,已決定進言忠告,勸其變更日前之宣言,是我政府對於德國已表示不贊成之態度。此等表示實為我國數十年來於外交歷史上,特放一線曙光也。惟夫海禁大開至於甲午,由甲午以至於今,我國外交歷史,概可分為二時期:甲午以前,我國朝野士大夫,昧於天下大勢,心目中惟以中國處華夏之中,禮義文化遠出他邦之上,所有東西各國,非虜即夷,皆不足與我較,此時外交可謂夜郎自大之時期﹔甲午之役,挫於日本,舉國大嘩,方知國力不足恃,舊法不足尚,對於外人亦一變其前日驕矜之態度,而出之以卑馴,前倨后恭,判若兩人,是甲午以后之外交,可謂為痛心疾首之時期。今聞政府對於德國之宣布,遽有表示忠告之消息,殊屬可喜。倘我國外交從此振刷精神,奮起直追,將來國勢之轉機,未始不基於今日也。如傳言屬實,既有表示,則不可不有施行此表示之計劃,且當持之以毅力,行之以決心,不容稍有所懈也。

  我國與聯盟國攜手之利益,各報言之纂詳,姑略勿論。請進言今后我政府應如何進行,庶歐戰終結時,而我可達到初時加入之目的。記者不敏,請略舉數端以資研究。

  一我國應迅與諸聯盟國接洽,表示加入之態度,並與磋議加入之辦法。

  一既與聯盟國有所磋議,則不可不有所要求。此要求之條件若何?我國不可不事先通盤籌畫,審慎思維,庶臨議時胸中自有成竹。

  一既已加入,則不能不有所擔負。然則吾之所能助援者果安在耶?查彼聯盟國之所缺,海軍雄健,軍需充足,其所求之不得者,惟人力耳!而人力之供,乃我之特長,以我之特長,供彼急需,是我對於聯盟諸國已盡一分至要之職務。前者俄法皆由我國招募工人矣,而我以守中立,故致來他方面之抗議,今者英人復有在威海衛招募工人之說矣。是工人一項,乃英、俄、法之所同需,而我之所獨有也。我國加入后,自可與以方便,助彼充分之人工,以求盡我一部分之職務。既能盡我職務,則我雖有所要求,亦必不致見拒矣!

  1917年2月9日

  《甲寅》日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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