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臂錄/峨嵋槍法並序

峨嵋槍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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峨嵋僧普恩立法 海陽弟子程真如達意 古吳後學吳殳輯

昔蚩尤悖叛,而涿鹿之師攻擊之用始備,自此而代有征伐。如干將、莫邪、風胡、薛燭、蒲元之儔,皆極其盡巧,神鑄鬼鎔。兵家器用,未易更僕數也。

乃譚藝者,必以槍為首,稱其為諸器之門戶也。若沙家竿子,馬家六合,進退奇伏,跳盪盤旋,亦有能事。但開張蔓衍,非夷原曠隰,未易設施,若遇險阻,則窘束矣。而短槍則地之大小險夷,無往不利,洵絕技也。

承平既久,武備廢弛,世鮮其傳。西蜀峨嵋山普恩禪師,祖家白眉,遇異人授以槍法。立機密室,練習二載;一旦悟徹,遂造神化。遍遊四方,莫與並駕。

屬余客遊蜀中,造席晤言,師每首肯;問及武事,則笑而不答,余揣其意在求人也。因與荊江行者月空,禮師請教。師命余二人樵採山中,經歷二載。師笑曰:「二人良苦,庶可進乎。我有槍法一十八扎、十二倒手,攻守兼施,破諸武藝。汝砍採久而得心應手,不知身法臂法,已寓于是。」遂教余二人動靜進止之機,疾遲攻守之妙。久之,余南還,又訪沙家槍、馬家帶棍槍,則意味疏淺,較之余師之法,相去遠矣。

余敘其法,不忘所自,命之曰峨嵋槍法。苟非其人,千金勿示,其珍之哉。

海陽弟子程真如譔


治心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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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技易,治心難。手足運用,莫不由心,心火不熾,四大自靜。泰山崩于前而心不驚,麋鹿起于前而目不瞬,能治心者也。

法曰:他行任他行,他搭由他搭,惹動真主人,龍動如摧拉。


治身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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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龍之道,身心為本。身法不正,則心無主而手足失措,持龍不固,進退無節,機局荒唐矣。

故曰:心動神離殼,神疲氣必虛。

滄塵子曰:練習之工,積如邱山,則心身不治而自治。不然,起心治心,祇益其亂而已。此真如言外之意,讀者不可不神會也。


宜靜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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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龍貴靜。靜豈易言,必身心皆治,而後能靜。故持龍如峙嶽,如止水;淆之不濁,觸之不搖,機深節短,使人莫測。

龍靜不可太凝,凝則勢久,勢久則心怠思沉而龍憊矣。故曰金龍不貴魚龍貴,野鴨無糧天地寬。


宜動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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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者為行龍,陽也。其性剛,其德暴。持龍者,當知[和?]其暴,制其剛(流和二法是也)。如行雲流水,電射風飄,恍惚變幻,乍隱乍現,或有或無;與神消息求之,莫得其端,視之不見其跡,乃行龍之法也。

然動亦不可太過,太過勞能,勝人者鮮矣。故曰:呼吸如經,其精愈固;來迴有節,其妙無窮。法曰:始如處女,後如脫兔。

和暴制剛,即敬巖所謂脫化也。不脫化,遊場多敗,勝亦牛鬥耳。


攻守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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攻者擣其虛,守者備我瑕也。攻則一十八扎,隨機而運,虛可實,可遇眾龍,則鴛鴦更妙。守則十二倒手,劈可蓋,可遇眾龍,則纏撲為佳(即石之纏拏纏攔)。

不攻之攻,降槍倒手是也。不守之守,鴛鴦扎法是也。攻為陽,守為陰。降槍倒手,陰中之陽;鴛鴦扎法,陽中之陰;連扎帶打,攻守均堪。陰中之陰,和槍倒手,龍不兩著,息力養神,無如此善。迴龍扎法,手中最利,謂之截龍。帶打扎法,攻擊莫當,是曰狠手。

攻守之法,該括于斯。故曰:有開無扎,豈得傷人;有扎無開,焉能守己。法曰:善攻者,攻人之所不守;善守者,守人之所不攻。


審勢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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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龍相當,先審其強弱虛實。施之以強,以觀其弱。施之以弱,以觀其強。施之以速,以觀其遲。施之以遲,以觀其速。施之以守,以觀其攻。施之以攻,以觀其守。法曰:審敵之虛實而趨其危。


形勢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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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未形時,先須得地。我取高而與彼以下,我取夷而與彼以險,我取晦而與彼以明,我取陰而與彼以陽,我取長而彼以短,我取勁而與彼以柔。

取高則彼不能侵,我得乘勢而臨之。取平則彼不能馳騁,我得挪移進之。取晦則彼不見我形,因而擾之。取陰則彼為日所眩。因而欺之。取長取勁,則彼不能攻,我因而困之。

先發制人,莫若虛扎帶打二法與捲槍擊槍二倒手,四法互出,人無所措手足矣。

戒謹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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濘地還宜避,侵晨莫向東,燈前不舉手,月下勿持龍; 最惡時多酒,偏嫌腹已空,好勝休交姤,當取莫教鬆。

此言遊場臨敵不論:當取莫教鬆。旨哉言呼,是謂八戒,不知者不與言,不仁者不與傳。談元授道,貴乎擇人。


倒手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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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劈槍倒手。有纏槍倒手。有流槍倒手。有和槍倒手。有擊槍倒手。有蓋槍倒手。有提槍倒手。有撲槍倒手。有鉤槍倒手。有封槍倒手。有挑槍倒手。有捲槍倒手。

劈貴坐膝,槍頭起不過五寸,直劈而下,後手一出,以擊其手。

纏者,先虛搭,彼轉下,我從上轉右而下,彼又從左轉上,我又從下轉左而拏之也。

流者,龍來或左或右,我身稍退,隨其左右而劈之,待龍老直擣其主人。

和者,擠挨撦托也。即後所謂先輕開也。

擊者,左右擊之,即繼以纏,入死龍之法也。

蓋者,進步斜壓其槍也,彼動即戳。

提者,革低來槍者也。槍根忌高,提槍根高。

撲者,似捲而打也。

鉤即攔也。其緊密者,肘貼脅下。

封即拏也。

挑者,彼蓋我槍,我伺其起,槍稍鬆,即挑起扎之也。

捲者,開步蹲坐而拏,直至彼前手取勝也。

此十二倒手者,開槍之法也。


扎法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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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單殺手扎。有左右串扎。有左右圈扎(即石之疊穿)。有穿簾扎(即顛提)。有帶打托。有左右插花扎。有投壺扎(石名穿)。有實扎。有迴龍扎(石名就)。有截槍扎(即石之木雞)。有無中生有扎。有迎槍扎。有虛扎(石名圈手)。有月牙槍。有子午槍。有螣蛇槍。有鴛鴦槍。有降槍。

單殺手者,進步盡手扎之。傷人雖猛,自亦有空,不可輕用,唯恃騰跳(石名偷槍)。先以帶打,則無虞矣。

串即流俗通行者,粗法也。而峨嵋用之,別有神解。

圈者,串而串也。

穿簾者,即顛提,破叉鎲者也。

帶打者,撲擊發扎也。(與沖斗不同)

插花有左右,破叉鎲。

投壺破地蛇之扎也。

實扎不下招架,開前足,扎後手。

迴龍扎者(敬巖名就),彼槍來,我隨槍稍退,彼收槍,我乘虛而入。

截者,輕用擠挨手法。開之即之扎也。

無中生有者,于彼纏槍中退出,而用迴龍槍也。

迎者,兩來槍而我中彼開也。

虛扎者,串之無影者也。

月牙者,串而子午也。

子午者,單殺手之神妙著也。

破諸器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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槍破諸器,用各有宜。

帶打、穿簾、左右插花,破叉鎲也。鉤撲,破鞭劍也。長竿雖利,提擊[拏?]可降。雙刀雖奇,帶打必落。三停偃月,虛串用而亡精。神棍一根,降槍舉而束手。虛迎兼用,挫戟鋒芒。插花互施,入牌門戶。破藝要訣,悉吐於斯。

帶打可以破提刀勢,而不能破風雷滾轉。


身手法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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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法乃藝之門戶。進退盤旋,皆由身法。身法既正,則十二倒手、十八扎法無不應心矣。

手法:凡開槍後,手低則堅實,頭起不過五寸,惟提後手則高。捲槍之法,前捲後出,無不傷人。纏提蓋拏,觀彼來龍,為左為右,進步即勝。勾撲和封,盡在兩手。實扎移身而進,鴛鴦開法行移坐膝,須身法躲閃,乃生死之門。子午月牙兩手微細工夫。單殺手左右插花,全賴騰跳。連扎帶打,劈槍皆為狠手。


總要篇(洞庭東山人翁慧生補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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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龍之法,貴乎坐膝。身心手足,相應為佳。

凡扎之求中而中者,未盡善者也;盡善者,不求中而中。不求中而中,人之所不及防,神妙莫測。求中而中者,以巧取人,為彼識破,則反受傷矣。

凡倒手,身心手足之運用,不離尺五,坐膝如鴛鴦纏和流降是也,身心相契,手足相孚。動則必當,來急匆忙;安閒久熟,自然中節。凡欲開人,先須守己,勝乃可全;若欲先發取勝,雖半勝也。

凡開槍先輕拏近,彼手乃重,起手重則無救應。輕重疾徐,貴相當也。龍來宜輕開者,恐其陰陽互變,流而未定。我用重力則顧右失左,顧左失右矣。故以輕開降住,使不得左右變幻,龍老則為我所有矣。

當取勿令鬆,謂不可放過也。若先發扎人,宜臨犯其穴,必須留性,以防其挨龍直下,深宜戒之。

凡應酬須知虛實,先為運輔,得宜為妙。譬如彼龍虛來,我但用輕開之法,彼必于我空處盡實來,待臨主人二寸許,然後身心手足俱到,用纏降之類斜挨來龍,直犯其主人,無不敗矣。

諸扎法倒手,無一不善,攻守並得,超群絕倫之學也。

真如之歿,後于敬巖十年。時遊吳門,竟不一見,抱恨何極。此書其手授翁慧生朱熊占者也。壬寅冬初,熊占以惠余。字字珠玉,如見其人,可寶也。

滄塵子吳殳敬誌


評程真如峨嵋槍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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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彙集諸家之槍,遂得五百餘法,以皆棍雜槍故。至如槍棍本二器,豈可等視逐末,法愈多而槍意愈失。二家之法,遍行海內,知槍棍之辨者誰乎?

余所師者,石敬巖也。其于習練,門路最正,工力最深,手臂最熟。晚年棍棒刀牌,入手皆化槍法,故于槍棍之界,不甚留心。而徽州程真如所著峨嵋槍法,唯有革法十二,扎法十八,不言立勢,不言步法。卓哉,絕識家之正法眼藏也。然敬巖淄川之法,有以制百法者也,三十法中無之。彼豈不知,蓋不輕洩于楮墨耳。

其他行著,亦不可廢,故余書收合百法,左右敬巖、真如博約之間。


馬沙楊三家槍式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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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家木槍長九尺七寸,根大盈把,尖徑半寸,腰硬如鐵,重六七斤,惟此一式。

沙家竿子長丈八至二丈四止,過此,人不能用矣。

楊家亦木槍,丈二至丈八皆有之,短者硬,長者軟。

夫槍之長短軟硬,用法如黑白之不相借,若三家之槍式不明,則用法安得不混哉。沖斗之病,亦在於此。敬巖雖有九尺七寸之語,而未問其為周尺為工部營造尺,當更考之。

考工記云:凡兵無過三其身。過三其身,弗能用矣,而無已又以害人。則知人身五尺,槍至丈五為正,楊沙非法也。


馬沙楊三家用法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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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家槍短硬,其用在兩腕,臂以助腕,身以助臂,足以助身,以成全體。沙家竿子長軟,其用在兩足,身隨其足,臂隨其身,腕隨其臂,以成全體。楊家長短軟硬無定體,故腕臂身足亦無定用。丈二者倚馬家法,丈八者倚沙家之法,而丈六者倚丈八,丈四者倚丈二。今但舉馬沙之法言之,而楊家在其中矣。

所謂馬用在腕者,何也?馬家拏攔,兩腕之陰陽互轉,百變藏于其中,神妙莫測,實為槍之元神也。臂以助腕者,以臂之高下伸縮,助腕之陰陽互換也。非臂打也,臂打者,棍法也。身以助臂者,以身之蹲立前後,助臂之高下伸縮也。足以助身者,前後左右稍稍移動,以脫彼槍尖,非剪刀步十字步也。此馬家大意。

所謂沙家用足者,何也?竿子長軟,兩腕雖陰陽互換,但可以助順臂力,使無倔強,實不能用馬家之法。拏攔盡處,槍尖正搖,戳即斜去;搖定而戳,彼已走出,苟非十字步追之,戳何能及?此時槍之勝負,全在足之遲速,此一故也。硬槍妙在進,進則煞;軟槍妙在退,退則活;足不能如風,不能進退矣,又一故也。是以竿子之用雖在兩臂,而余以用在足也。身以助足者,探前以助進勢,倒後以助退勢也。臂以助身,腕以助臂者,身足既熟,則腕臂不過用馬家槍之緒餘而已足也。此沙家大意也。

所謂楊家丈二倚馬家者,何也?槍尚短硬,尚可用馬家法也。所謂楊家丈八倚沙家者,何也?槍已長軟,不得不用沙家法也。所謂丈四倚丈二、丈六倚丈八者何也?平日習丈二,而臨陣患其短;平日習丈八,而臨陣惡其重;故改用丈四丈六。原無本法也。

要而言之,馬家沙家各自為法,而不能盡。馬家貴重如馬,沙家賤而便用如驢,楊家不馬不驢,騾也。


楊家槍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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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家槍身短而法奧。身短,非精絕者不能臨陣;法奧,則心粗者不能教學。一軍萬人,安得人人為石敬巖乎?

楊家之法,專為行陣粗人,故槍身加長,槍圈加大,使勇力粗獷者易學。丈二者,用馬家之手法,而去其精微,加以猛厲。丈八者,用沙家之步法,而去其纏搭,加以劈打。然手法皆圓,不失槍意。

少林本不知槍法,妄以棍法為槍。程沖斗張大其說,技熟力?,家富名高。江南翕然尊信,於是大封大劈之教,遍於耳目,而楊家槍法壞矣。苟不有敬巖、真如,人安從識其誤哉。

革法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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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家革槍常法:拏攔革中,鉤剔革上,提擄革下,行著別論。

持槍前手陽,彼圈裹戳來,轉陰向右革之。未拏是中四平,已拏成跨劍。初學拏,必重大練使輕小。

拏須于捲中求悟,不然,輕小還有病。有口授。

與拏相對。未攔是跨劍,已攔成中四平。初學攔,必輕小練使重大,更圖脫化。

拏攔,槍根不起。古謂之纏腰鎖。槍根起者,邊拏邊攔是也,止革低來槍,混為拏攔,以革平來槍,俗師大病。邊拏邊攔,槍根雖稍起,手法自圓,非打地也。沖斗又以大封大劈混之,並以混拏攔,而槍法大壞矣。

革圈外戳頭者。中平亦有時用之。有口授。
革圈裹戳頭者。提擄見後。
小封
拏之緊小者。
小提
攔之緊小者。拏攔久熟,漸漸收為緊小,遊場變化如神。此敬巖真如心血也。沖斗評此曰:小巧用耳。以少林棍之見識論峨嵋槍,真是隔靴搔癢。
又名伏地槍。有口授。只此一法,百戰百勝。革法至此,百尺竿頭矣。以上馬有沙無。
邊拏邊攔
即拏攔而槍根起至胸。竿子長軟,拏攔後手不起則不煞,故竿子之拏攔,只是馬家之邊拏邊攔。拏攔,我槍脅著彼槍脅。邊拏邊攔,我槍肚著彼槍背。辨不清必鬆。
革圈裡戳腳,槍尖至地,彼槍死於右。
革圈外戳腳,比提加腰臂一擺,彼槍亦死於右。以上馬沙俱有。
石劈
沖斗之劈,槍根高起,槍尖至地。石敬巖之劈不然。有口授。
又名剃。石劈之輕者。用於低處名撲。
打揭
即雞啄粟。真如名帶打扎。有口授。
與削相似而不同。有口授。
大封大劈
兵卒庸愚,難以學槍,只此百日可用矣。有口授。不止于沖斗法。以上馬家借棍法。


行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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戳革在行著用者,迥與練時者不同,不可以戳革論也。身法步法,大抵與二十四勢相出入。

半拏半攔
二法亦和槍也。有口授。
磨旗
拏攔之不轉腕者也。有口授。
半磨旗
亦和槍也。
白拏白攔
我先發。有口授。破白拏破白攔 須於空處戳之。有口授。
用小小右偃月形。有口授。
用小小左偃月形。有口授。此二法,真如有扎者名截槍,無扎者名和槍。
地蛇勢所用。有口授。
揭之大者,從下而起。
掤退
手掤而身退也。
前手向右。
前手向左。
小提
提之小者。
與小提相反。
單手推也。有口授。
逆皵
即兩手推。有口授。
蜻蜓點水所用。
葉底藏花
破中平。有口授。
有口授。
圈擊
圈而擊之。
披撲
捲而深撲之也。
法皆
似香煙篆。
我槍敗於地,彼槍戳來,我拖進,以橫力開其槍。
反拖
仙人坐洞所用。
鐵幡竿
有口授。
白蛇弄風
有口授。
穿
真如謂之投壺扎。有口授。
白捲
破高頭槍。破白捲 有口授。
通神
捺之頭高者也。
直符送書
擠之頭高者。
左右顛提
探水之法也。真如名穿簾扎。有口授。
隨龍槍
禦串槍者。有口授。
反拏 反攔
有口授。二法敬巖心血也。又名纏拏、纏攔。有口授。
纏槍
有口授。沖斗謂之蛇蟠槍。真如破纏,用無中生有扎。
無中生有
有口授。
左右插花
沖斗云:提槍斜步而進,以探其動靜老嫩。
披閃
輕白攔以動其槍,而換勢于右也。意與顛提同。
撲纏
先撲又纏也。有口授。
滴水打
以滴水進步而劈之。
滴水反攔
滴水進又反攔之。有口授。
木雞槍
又名鎮守邊牆。真如謂之曰截槍扎。有口授。
直走大梁
破鐵牛。有口授。
懶漢鋤田
亦截槍之類。有口授。
梨花滴水
破下平。有口授。
金雞獨立
破戳前足。
白蛇登樹
破戳前足。
青猿獻果
破戳頭。
紫燕投林
破戳頭。拏下即截之。有此四法,故曰高不攔低不拏。
蜻蜓點水
破梨花弄風。有口授。
鐵掃帚
沖斗云:彼立勢中平,我一拏,雙足一跳,又一攔一跳,彼守勢不得,即發戳。余謂此但欺低手耳,一遇閃賺,立敗。
仙人坐洞
此右肩在前之反勢也。初時我于圈外進右足,以鷂子翻身戳之,彼攔開戳來,我即右手拖槍以革之,又蹲坐以躲之。舞法耳。
掤靠
拖刀勢,誘彼戳來,我從下掤起其槍發戳。
迎封接近
身法即捲也。拖刀擺尾,轉而向前,故有此名。沖斗以從槍為迎封,以花為接近,又以滴水破法為迎封,皆誤。
活掤對
救圈裏敗槍,後[足甸]步斜進,兩手掤起彼槍發戳。
死掤對
圈裏敗槍,失前手,只後手陽仰,斜拉向後,掤開他槍,前手即得持槍也。
活掤退
救圈裏敗槍,剪步跳出,後手斜拉向後,掤開他槍。
翻身掤退
圈裏敗槍,失前手,只後斜拉過頭,掤開他槍,身從右轉,退後足,前手即得持槍。
鉤槍勢
救圈外敗槍。失前手者,急移前足于後(孟浪極矣,必來不及。),左手急槍,仰掌一鉤,左肘緊貼脅下,以開其槍(妄語也)。此五法皆出於沖斗,前四勢已疏,鉤槍更謬。留此以破執迷者,非槍法也。
海馬奔潮
短降長恃此,凡破皆可用。遇以逸持勢者,即敗。有口授。
跌落金錢
右偃月形,左右皆用。有口授。
左纏膝
破刀劍如神,鐵槍不須。有口授。
三奇槍
有口授。
鴛鴦槍
上偃月形。開多槍甚善。有口授。
蜈蚣鑽板
下偃月形。有口授。
梨花擺頭
上偃月形。有口授。
香煙篆
重輪月形。有口授。
香煙梨花
有口授。
?環槍
仰月形。有口授。
月兒側
左右偃月形。有口授。
逼無路
左右偃月形。有口授。
螣蛇槍
仰月形。有口授。行著至此十二法,百尺竿頭矣。以上馬有沙無。
鳳點頭
十字步追敵,將槍尖丟灑,閃左閃右以惑之。
白蛇弄風
與硬槍不同,用肩力推扯,槍尖打開丈許,最有勢。而左邊偃處有空。
竿子之白拏白攔也。
梨花滾袖
兩手托直,以身法顛提。
跌膝槍
騎龍勢,左足拖出誘人,彼戳來,我收足,膝一點地,兩手垂勢,一攔即戳。以上沙有馬無。
黑鷂
圈外戳來不革,進右腳于圈外截之。
白鷂
即前勢之先發者。
戳死腳
彼前足提鬆,即釘之。
戳活腿
破彼用回馬。有口授。
戳前腿
即油槍。
戳後肩
即寔扎用其大者。
左寔扎
破圈裏扎。有口授。
右寔扎
破圈外扎。有口授。
仙人指路
破鐵牛八字打。有口授。以上馬沙俱有。
溜壓沉槍
我圈裏斜進,彼槍串入圈外,我用騎龍入彼圈外,橫壓其槍於地。
壓攪沉槍
進步圈外,橫壓彼槍,彼槍串入圈裏,我又後[足甸]步橫壓之。此二勢皆出沖斗,不可用也。蓋橫壓真如用之探水,先發制人者也。以為應兵,迂矣,何如戳之。鐵牛應兵,可用橫壓,直勢難當故也,然壓攪難用。
圈裏沉槍
蹲坐以槍壓之。有口授。真如法,不同沖斗。
圈外沉槍
用于右。二勢沖斗以為寔殺,真如不然,以為探水。二公所見,相去天淵。
右順打
有口授。
左順打
有口授。
左拗打
即鐵幡竿之用撲鵪鶉也。有口授。
右拗打
此四法專為鐵牛地蛇。
磨旗左打
脫槍乘勢打下。有口授。
磨旗右打
即前法之對。此二法用之對長柄叉最善。
連擊
彼槍已死,連打而進,必無反覆
顛提
地蛇打認針者也。從圈外打其手,即纏攔手法,故名顛提。以上借棍法。

石敬巖槍法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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槍舊有楊家、馬家、沙家之名,然文章家莫或留意於小技,而精于槍者大抵無文,故不能考楊、馬、沙為何人。

其制則沙家竿子長二丈四尺,竹槍也;楊家槍長一丈八尺,馬家槍長九尺七寸,皆木槍也。竿子身長,腰軟頭重,其勢闊大而疏遲,其用在足;以騰挪進退,身如電光者為善。馬家槍身重而短,腰勁頭輕,其勢緊密而迅疾,其用在手;以吞吐變化、身如輕雲隨風、手如生蛇渡水者為善。楊家雜出於馬、沙之間。學問以謹嚴為基,故必先學馬家槍,既精既熟,然後學竿子。馬家槍與竿子既熟,則楊家槍不學而能矣。

茲所記者,馬家槍法也。槍之近祖有劉德長,初為少林寺僧,又遍遊天下,而後槍技特絕。受邊帥之辟,棄其方袍,仕為游擊將軍。真定巡撫中丞韓晶宇,延教其部將。常熟石電號敬巖,與僧洪記往見。洪記少林推第一,意殊傲蔑,及校技,而棖物為德長所撥去,乃心折,與敬巖百拜請受教。

德長曰:「二子之技非不善也。然見我立敗者,扯弗極固也。譬於築室,隆其構,弱其堂,風雨大至有弗圮者乎?二子能從我言,悉去舊構而更築其堂,堂之既固,我不加寸木,以子舊構構於新堂,無敵於海內矣。」

洪記、敬巖受命而為之者一年,乃許入室。惟時德長之徒,最高者山東王富,次則敬巖與韓二公子,又次者韓僕來子,又次者為中丞公云。

余少時見中原多事,倘得見用,必與兵事,故常與里中諸少年馳射於郊。習讀孫武、戚繼光之書,考求其故。

崇禎癸酉,敬巖至婁,寓報本寺。余約同里夏君宣、玉如、陸桴亭拜學焉,玉如、桴亭與余同辛亥生,君宣長一年。二夏之居,與余隔一牆,三人曉暮習練。桴亭居稍遠,數日來一習手腳,視三人稍疏。

石師之教,先練戳。戳不許多,四伐五伐則喘息汗下,止而少憩,又四伐五伐,以力竭為度。戳不竭力,則手臂油滑,初扯不固,臨敵無以殺人矣。以漸加之必日五百戳,幾百日而後戳扯固焉。四人之中,戳手惟君宣最勁最疾。

戳之後乃教以革。革者,坐其後踵,不得移動,移動則手不熟。乃使善戳者,如矢如電以戳焉,革稍不合法,則杆必及身,顛仆於地。杆以葦絮封其端,而又厚縛紙竹於前脅,然猶左腕右臂青紫流血,恒不絕見。練革無終期,十年二十年益善。余本書生,不能專其技,僅得三年之工。

戳革既熟,然後教以連環。連環者,一戳一革互為主客,二人欲相殺如讎怨焉。宗門重涅盤堂裡禪,謂臨死時有用也;槍亦重臨陣有用者,習時稍容情,即臨陣無用矣。玉如力大,革與連環三人皆不及。

戳、革、連環既精既熟,然後教以破法、夜叉探海等勢,中平槍、槍中王等訣,百日事盡,始終凡三年。

余戳不及君宣,革不及玉如。然見徽派程沖斗之徒,氣力憤發,殆同牛鬥;絕無名士風流,名師交手,意思安閒,如不欲戰,俄焉槍注人喉,不敢動而罷,微乎其微,進於道矣。

蓋戳、革、連環、破法,皆下學事耳;其上達之徑,惟孫子所謂:「敵逸能勞之,飽能餓之;能而示之不能,用而示之不用;攻其無備,出其不意;實則虛之,虛則實之;後人發,先人至;致人而不致於人。」乃為槍法之精微也,余所心悟,則在於此。

二十年前好與四方槍師為戲,絕少當意者。每欲覓二三少年,傳石師之技,使無斷絕,而皆欲速見小,不能下海枯石爛之工,是以無可與語。今則五十之年倏然已過,筆情槍興一時俱盡。

呼德下謂余曰:「敬巖之技,人無可傳,何不著述以垂後?」

余曰:「我法以心傳。心不立言語文字。」

荐苒久之,又思石師虛實變化之妙,不可言傳;而下學之事,筆所能述;且欲使劉玉諸師及同學諸友姓名不泯,故作此記。司空表聖詩曰:「誰料生平臂應手,挑燈自送佛前錢」詠之愴然而已。

辛丑冬 吳殳撰

峨嵋槍法原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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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髫年即好武事。崇禎癸酉,受馬家槍法於石敬巖;二年,敬巖棄世,得其六七。後又得沙楊二家法。復訊諸徽人,讀少林闡宗、耕餘剩技二書,識破程沖斗之技。十年之中,役心甚苦,致力甚勞,又甚自樂也。

革代之後,心如死灰,筆墨俱已廢閣,況槍法乎。辛丑冬,以呼德下相勉,作敬巖槍法記一篇,敘述大略。非獨心所不存,兼以歲月良久,多所忘失也。壬寅,鹿城盛辛五延余為子師,其友吳門朱熊占,弓馬精絕,而槍法得之程真如,真如親受之峨嵋老僧。余與談論,意氣投合,因追數敬巖之法,以詢質異同,而向所忘失者,頓還舊觀,煥若神明焉。

既追得之,不忍復棄,因作槍法元神空中鳥跡圖及說一篇、槍法圓機說二篇,以發明敬巖、真如之正論,距闢沖斗之邪說。作槍式說一篇,以明馬、沙、楊立法之本。作三家用法說一篇,以別其門庭之高下。作楊家槍說一篇,以正其源流。作竿子用法說一篇,以明沙之大異於馬者。作槍根說二篇,以發明馬家之根本。作閃賺顛提說一篇,以明大小之用。作脫化說一篇,以明始終之理。作短降長說一篇,以明不得已之故,作臨陣兵槍說,以不沒沖斗之長。作古論註一篇,以為敬巖、真如之證據。作二十四勢解及說各一篇,以詳明破法。作子勢圖以神二十四勢之用。作戳法一篇,凡二十有一法。作革法一篇,凡十有六法。作步法一篇,凡十有七法。作行著一篇,凡一百有二法。行著者,槍家口語,遊場所用,以望塵知敵,出奇制勝者也;共百五十六法,馬沙楊三家之法皆備矣。作槍法微言一篇。

後之有志於槍者,能於戳革下十年苦工,四體不言而喻。得余此言,神而明之,上也;工力深久,不得余法者,次也;手足生疏,得余此書,僅以助舌鋒、眩無識者,斯為下矣,非吾徒也。

夫將之擊刺,猶儒者之詩文,不可不能,若過於求精則為玩物喪志。而余入其元中,不能自己,然後知讀書之不求甚解之難能也。

又嘗考之,真如親出於峨嵋,敬巖之師為劉德長,不言德長之所自出。然敬巖嘗云,德長初本少林僧,槍未造極,復遍遊天下,而後時絕。夫曰遍遊天下,安知不得之峨嵋乎?不然,何其如水入水也。夫技藝之學,必累代專門,然後推為正法眼藏。若一人獨善,後無傳人,則名著而隨泯。今石電之名,東吳父老猶能道之,而知德長者絕少。百年之外,後生聞見愈疏微矣。惟峨嵋師弟相傳,歷世不替,有志裹糧,即可親炙。況沖斗邪說偏於海內,不標峨嵋為宗極,人亦何繇之邪正哉?是以余槍本得之敬巖,而輒名之曰峨嵋槍法,非獨以其吻合,亦欲見此書者,知有峨嵋,則不錮於沖斗也。劉石二公,九原有作,必快然於余言。

壬寅中秋 婁上吳殳修齡父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