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政院日記/仁祖/九年/九月

八月 九月 十月

9月1日 编辑

都承旨。左承旨。右承旨。左副承旨。右副承旨。同副承旨。注書。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經筵。

○趙啓遠、安獻徵,禁府議啓。措辭見上

○殿試收卷[券]數,二百四十四丈。

○刑曹啓目,李圫,濫騎驛馬罪,移禁府決杖定罪,何如?傳曰,允。

○禁府,李圫拿囚。啓。

○備局啓大槪,金時讓箚子,校生汰講事,傳曰,京官差送便否議啓事,傳敎矣。當此凶歉之歲,分遣京官於八路,似有騷屑之憂[虞],各道都事,與隣近文官守令,備員考講,該曹嚴立事目以送,着實施行,宜當。傳曰,依啓。

○武科殿試罷場。

○府啓,徐相民事。答已諭。

○韓平君李慶全啓辭大槪,去月十八日,臣以二所文科試官,出榜時,以一等五人試卷[試券]皮封先拆之故,其日欲入而不許入參。四館殿試時,曉頭停擧其一等五人,使不得入。設有早拆之失,而失在試官,非擧子所可知,而至作名目而停之。試官不稱其任,有此無前之事,不勝驚駭,待罪。答曰,勿爲待罪。當該四館推考。故判書《朴鼎賢日記》

○禁府啓曰,兩界邊邑罪人移配單子,已爲啓下矣。其中圍籬罪人平安道鄭滃、李榮久,咸鏡道吳汝檼,則發遣本府都事,押領改圍籬,他餘罪人,則令本道別定差使員,押赴各其配所後,到配日月,一一馳啓之意,兩道監司處,移文知委,何如?答曰,依啓。《禁府謄錄》

9月2日 编辑

都承旨。左承旨。右承旨。左副承旨。右副承旨。同副承旨。注書。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經筵。

○黃都督接伴使李溟出去。

○以備局公事副元帥書狀云云,義州府尹申景珍,瘖疾滿身云,遞差事,捧承傳。

○明日崇政門外觀武才,嚴時刻。入啓。傳曰,改擇日退行。

○刑曹啓,申淑女獄事,因敬差官拿推,未承服事干未得更推矣。今則安獻徵有仍囚之命,莫重大獄,推鞫事干,一日爲急,令該曹差出敬差官,急速下送,嚴加刑訊,期於得情,何如?傳曰,依啓。

○府啓,徐相民事。新啓,今此別試初試二所出榜時,以四館趁不入參之故,至於出榜,一等五人預爲拆號,旣已等第之後,雖無他意於其間,而不待四館,先自割封,有違常規,不無後弊,試官請命推考。凡科擧時,如有違格之事,則責在試官,試官當之,責在擧子,擧子當之,已成近規,而今此二所出榜之時,不待四館,先拆一等,試官則不無所失,而士子有何干與於其間?出榜時未參四館,移怒於士子,至於應講之後,殿試之日,一等五人盡數停擧,不聽他四館之言,擅行前所無之擧,莫不駭異。當該四館,請命先罷後推。答曰,依啓。惡其怠慢,勿許入參,實爲得體,試官處事,似無所失矣。徐相民事。不允。

○殿試科次,二下一,三上一,三中二,三下九。故判書《朴鼎賢日記》

9月3日 编辑

都承旨。左承旨。右承旨。左副承旨。右副承旨。同副承旨。注書。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經筵。

○四館應罷李樟。

○公淸推考敬差官柳景緝,落點。

○府啓,二所試官推考事。答已諭勿煩。徐相民事,停啓。

○兵曹,崇政門外觀武才,初六日推擇事。啓。

○副元帥書目,靑城越邊採蔘漢人,爲賊被殺事。故判書《朴鼎賢日記》

○午時未時,日暈。

9月4日 编辑

都承旨。左承旨。右承旨。左副承旨。右副承旨。同副承旨。注書。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經筵。

○有政。吏批,以金南重爲執義,金尙績爲工曹正郞,李基祚爲驪州牧使,崔惠吉爲舍人,李弘胄爲知事,金起宗爲摠管,趙贇爲兵曹正郞,閔栐爲義州府尹,韓必遠爲輔德,申敏一爲司藝,閔愚爲典籍,文壯元南部主簿姜受璜,武壯元吳竱爲副校理,李命雄特旨爲刑曹佐郞,趙絅特旨爲知禮縣監,李景曾爲校理,閔光勳爲直講,韓明勗爲長興府使。

○傳曰,初九日,孫軍門差官接見。

○府啓,試官推考事。新啓,慶尙監司南以雄,非不合此任,而身病性緩,且有崇飮之失,曾莅兩道,別無聲績,未免解弛之謗,剸煩治劇,恐非其長,請遞差。平山府使宣若海,莅官一年,惟事剝割,至於列邑所送刷馬之價,其數極夥,而專委下吏之手,用非其道,未免中間花消之患,請罷職。答曰,依啓。宣若海,風聞未必盡實,此時迎送,尤極有弊,更爲詳察論之,可也。試官事,不允。

○進士柳文瑞等上疏,趙文正公龍仁書院請額事。故判書《朴鼎賢日記》

○申時,日有右珥。

9月5日 编辑

都承旨。左承旨。右承旨。左副承旨。右副承旨。同副承旨。注書。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經筵。

○有政。吏批,以姜碩期爲同義禁,金繼燾爲同知,吳䎘爲慶尙監司,南以雄爲江陵府使,韓仁及爲承旨。

○謝恩,副校理吳竱。

○觀象監,今月初四日未時,太白見於巳地。啓。

○明日崇政門觀武才,三嚴辰初。

○府啓,宣若海事。不允。試官推考事,停啓。

○觀射參試官,李守一、金時讓、李榏,參考官,李培元、李祗先、金俊元,落點。

○院啓,臺侍之臣,或試以民事,或中外交差,固是祖宗朝良法美意,而近來特輔[補]下邑,比比有之,已極未安。乃於昨者,又有趙絅知禮之命,臣等愚昧,誠不足以知聖意之所在,而絅久侍經幄,頗著匪躬之節,一朝無端補外,物情莫不駭異,請還收成命。答曰,內外交差,固無不可,勿爲煩論。

○全羅監司書目,羅州呈,雌牛産犢,一項兩頭四耳四目兩口兩鼻,變異事。

○平安監司兵使書目,義州報,走回漢人三名進告辭緣事。故判書《朴鼎賢日記》

○巳時午時,日暈。

9月6日 编辑

都承旨。左承旨。右承旨。左副承旨。右副承旨。同副承旨。注書。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經筵。

○傳曰,今日觀武才,命官爲之。

○府啓,宣若海事。不允。

○觀象監,今月初五日未時,太白見於巳地。啓。

○因金尙憲提學辭箚,吏曹啓大槪,本職遞仍,事體非該曹所得擅便,上裁,何如?啓。傳曰,改差。

○院啓,趙絅還收成命事。司贍奉事李希賢,與臺諫相遇於路上,等馬而不避,請罷職。答曰,不允。李希賢推考。故判書《朴鼎賢日記》

9月7日 编辑

都承旨。左承旨。右承旨。左副承旨。右副承旨。同副承旨。注書。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經筵。

○答昇平府院君箚曰,箚辭,實合事[予]意,依此指揮,可也。其中,畿、黃間設鎭一事,似不可已,出仕後,與諸大臣更議處置。

○白遊擊接伴官黃煜[崔煜]西下。

○政院啓,卽刻前郡守金瑾來告,在逃逆賊金安國,捕捉押來云。令禁府囚禁,卽當推鞫,而明日國忌,何以爲之?傳曰,過國忌後,推鞫爲之。

○禁府,逆賊金安國拿囚。

○以國忌齋戒,無所啓。故判書《朴鼎賢日記》

○禁府啓曰,本府都事李淑鎭,落馬不仕,前頭將有推鞫之事,郞廳不足,請改差,以在京無故人,卽爲差出,何如?答曰,依啓。《禁府謄錄》

9月8日 编辑

都承旨。左承旨。右承旨。左副承旨。右副承旨。同副承旨。注書。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經筵。

○謝恩,校理李景曾,修撰姜大遂。

○平安監司書目,義州虎患日甚,被殺三十餘名事。

○吏曹,問事郞廳李行遠、韓興一。啓。

○明日孫軍門差人接見,三嚴午初。

○政院啓大槪,逆賊金安國,旣已捕捉囚禁,今日雖不得刑推,似當先捧元情。推鞫處所,何處爲之?傳曰,依啓。本府爲之。

○以觀武才單子傳武臣,則前後試才分數,通融計畫,書啓。宗室等畫者三人,則接見過後某日,兵曹判書、色承旨,會于中日處所,試才以啓。

○以國忌,無所啓。

○推鞫,罪人金安國元情。

○公淸監司書目,天安呈,網漏罪人金安國乙,前郡守金瑾捉來,自願親領上京,無差使員押去,惶恐事。故判書《朴鼎賢日記》

○禁府啓曰,本府郞廳十員內,二員出使,一員病親受由,一員在外未及上來,一員未差。逆賊罪人推鞫時,郞廳不足,假郞廳十員,依前例,令吏曹速爲差出,未差一員,亦於今日內,口傳差出,何如?傳曰,依啓。《禁府謄錄》

9月9日 编辑

都承旨。左承旨。右承旨。左副承旨。右副承旨。同副承旨。注書。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經筵。

○去夜傳曰,明朝金瑾牌招,金安國自何處往時,捉來乎?詳問以啓。

○政院啓曰,今已日晩,雨勢如此,接見,何以爲之?傳曰,明日爲之。

○接見時,三嚴午初。

○院啓趙絅事。新啓,軍門差官委押漂民而來,待之加厚,固其所也。但渠是無職閑丁,豈必親自接見,與一賤胥吏,行接[揖]讓之禮,分東西而坐也?請停接見,令宰臣宴慰。新除授龍川府使朴宗一,爲人奸譎,處心無狀,曾於上變之日,任意操縱,事多不實,其時之得免訊鞫,亦已失刑,到今得齒仕版,至受關防重任,莫不痛駭,請罷職。答曰,差人雖無職名,依例接見,未爲不可矣。且朴宗一事,所論極爲不當,更勿煩瀆。趙絅事,不允。

○鞫廳,罪人金安國,刑問二次不服。

○府啓,宣若海罷職事。答曰,推考。故判書《朴鼎賢日記》

○禁府啓曰,前因都承旨李聖求上疏禮曹回啓,逆珙子佶、億、伋外,其妻及三女幼弱子等,竝令出陸事,移文濟州矣。今見濟州牧使牒報,本府辭緣,則當初定配時,長子佶,第二子億,第三子健,已爲年長封爵,故依承傳定配,而第四子伋,第五子僖兩人,則年歲幼弱,未及封爵,故不爲定配,而今見本府公事,則佶、億、伋外,其餘竝令出陸云,健之名則落漏不書,幼弱未封爵,當初不定配之伋名,在於未放之中,前後關各異,伋出送與否,更爲定奪文云。臣等取考本府徒流案,則逆珙子,只佶、億、伋、僖四人之名現付,而健名則果爲落漏不書,極爲駭愕。當初本案次知郞廳,殊無詳察之意,請推考,色吏令攸司囚禁。罪人伋,放送出陸與否,何以爲之?敢稟。答曰,依啓。伋,放釋。《禁府謄錄》

9月10日 编辑

都承旨。左承旨。右承旨。左副承旨。右副承旨。同副承旨。注書。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經筵。

○傳曰,鳳林大君吉禮,改擇日差退。

○院啓,趙絅還收成命事。差官勿爲接見事。朴宗一罷職事。答曰,無職差人,先朝亦爲接見云,不必强煩。其餘,不允。

○推鞫,罪人金安國,加刑二次不服。

○府啓,宣若海事。答曰,非但迎送有弊,其才可惜,觀其緘辭而處之宜矣。

○禮曹,大君吉禮,十三日改擇事。啓。故判書《朴鼎賢日記》

○夜四更,流星出五車星下,入軍市星上,狀如甁,尾長七八尺許,色赤,光照地。五更,流星出北極星下,入北方天際,狀如鉢,尾長三四尺,色赤。

9月11日 编辑

都承旨。左承旨。右承旨。左副承旨。右副承旨。同副承旨。注書。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經筵。

○兵曹啓大槪,因李應徵上疏,南方沿邊武士試才論賞事,啓稟。判下內,依當初定奪施行事,傳敎矣。差出近侍,御史稱號發送,何如?傳曰,依啓。

○禮曹郞廳東西道各陵摘奸時有頉書啓單子,顯陵參奉金嚮,宣陵參奉李旭,靖陵參奉禹永承,英陵參奉李昌立,獻陵參奉李元龜,厚陵參奉李三俊等,及守護軍等,竝拿推事,捧承傳。

○推鞫,罪人金安國,加刑一次,壓沙物故。

○府啓,宣若海事,停啓。

○院啓,趙絅事。朴宗一事。答曰,朴宗一所告,雖有若干人不實之事,有功之人,不可以此爲咎,更勿瀆擾。趙絅事,已諭。

○禁府,禹永承、金嚮、李旭拿囚。故判書《朴鼎賢日記》

9月12日 编辑

都承旨。左承旨。右承旨。左副承旨。右副承旨。同副承旨。注書。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經筵。

○禮曹啓,《五禮儀》,王世子親迎日,宗親、文武二品以上官,常服以從云,大君親迎日,宗親及議政府、六曹二品以上官,從之云云,而禮文之意,未能的知。或以爲二品只六曹二品以上,或以爲六曹及東西班二品以上,東西班二品以上官,皆當進參乎?何以爲之?傳曰,知道。禮文所載,似是六曹中二品以上矣。

○觀象監,今月十一日未時,太白見於巳地。啓。

○禁府,獻陵參奉李元龜拿囚。

○平安監司書目,臣病日重,差復無期,乞遞事。陽德縣監金益賢,成川府使柳秩,寧遠郡守陳誠一罷黜事。

○府啓,推考敬差官柳景緝,旣爲受命,所當卽行。設令其親有病,苟不至於危亡之域,則何敢冒呈該曹,該曹亦安敢以托故猥褻之言,上達天聽乎?請柳景緝罷職,該曹亦難免循私之失,堂上、郞廳推考。新除授義州府尹閔栐,曾所履歷,有淸謹之名,他邑則可謂得人,而技短弓馬,無異書生,容貌孱拙,有若婦人,固不合陞授巨鎭,請遞改。答曰,柳景緝推考,閔栐,當問于體臣處之。

○院啓,趙絅、朴宗一事。不允。

○以平安監司辭狀,下該曹回啓。故判書《朴鼎賢日記》

○夜五更,沈霧。

9月13日 编辑

都承旨。左承旨。右承旨。左副承旨。右副承旨。同副承旨。注書。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經筵。

○鳳林大君吉禮於梨峴宮。參內外宣醞,王子、君、宗親二品以上、政府、六曹二品以上,及勳臣一等與焉。東邊,義昌君、慶昌君、寧城君、綾原君、永安尉洪柱元。後行,全昌君柳廷亮以下。西邊,右議政李廷龜,延平府院君李貴,完豐府院君李曙,平城府院君申景禛。後行,禮曹判書鄭光績,戶曹判書金藎國,吏曹判書洪瑞鳳,綾城君具宏,判尹金自點,靑原君沈器遠,刑曹判書朴鼎賢,完城君崔鳴吉,兵曹判書金時讓,兵曹參判金慶徵,刑曹參判尹毅立,禮曹參判南以恭,戶曹參判尹履之,勳臣則自上私邀也。南行,典籤權淰,奉禮朴霆,禮曹正郞徐挺然,內資正南橃。巳時,隨從大君,到景陵洞口,落後而還。

○傳曰,前郡守金瑾,敍用。

○觀象監,十二日未時,太白見於巳地。啓。

○吏曹,試才御史公淸道辛啓榮,全羅道尹棨,慶尙道李惕然。傳曰,李惕然改差。改差代沈溟。

○禮曹啓,原溪君元裕身[元裕男]卒逝,當日停朝市。啓。

○院啓,趙絅還收成命事。朴宗一罷職事。新啓,頃日白遊擊入來之時,接待所堂上、郞廳,不爲預先齊會,以致唐將發怒,徒步詣闕,而本所啓辭,不以實告,乃以前日不得發賣爲之說,已極可駭。而堂上一人,遇於大途之中,下馬隨行,使郞廳奔走哀乞,至使唐人毆辱,都民笑罵,其顚倒失體,甚矣。堂上、郞廳,竝命罷職,接待所堂上,依舊例,以參政[議]爲之。答曰,依啓。先詣堂上、郞廳,不必罷職。趙絅、朴宗一,不允。

○府啓,柳景緝事。答曰,旣已推考,不必罷職。閔栐,處置間姑停。故判書《朴鼎賢日記》

○自昧爽至辰時,沈霧。

9月14日 编辑

都承旨。左承旨。右承旨。左副承旨。右副承旨。同副承旨。注書。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經筵。

○刑曹啓目,譯官姜應信等,補蔘無端偸用,已受三次之刑,足懲,敎諭使臣用於不當用之罪,而罪犯旣重,自下不敢擅便,上裁何如?啓。答曰,姑從惟輕之典,竝爲分揀。且補蔘,非使臣衣服器皿措備之物是去乙,使書狀等公然用下,至於成給帖子,事甚駭愕,令禁府竝爲拿鞫,依律定罪,以爲後日蔑法無恥者之戒。

○觀象監,今月十三日未時,太白見於巳地。啓。

○禁府,冬至使書狀官羅宜素、英陵參奉李昌立拿囚。啓。

○府前啓,柳景緝罷職事,停啓。

○接待所應罷現告,戶曹參議閔機,工曹參議睦大欽,戶曹佐郞朴遾。

○院啓,趙絅事,朴宗一罷職事。答曰,告變者,皆有安宗社之功,近來人人賤惡,使不得擧顔,今日習俗,可謂寒心矣。趙絅事,亦勿煩凟。故判書《朴鼎賢日記》

○禁府啓曰,厚陵參奉及守護軍四名拿來事,本府羅將發遣矣。卽者參奉李三俊及守護軍吳信、崔則京、金戊辰等三名,則拿來,而其中李檢同則豐德郡守牒報于本府,自知其罪,擧家逃亡,未得捉送云,極爲痛駭。令本道監司,各別跟尋捕捉,繫械上送事,更爲行移,何如?答曰,依啓。

9月15日 编辑

都承旨。左承旨。右承旨。左副承旨。右副承旨。同副承旨。注書權堣。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經筵。

○政事。卜相,李元翼、鄭昌衍、尹昉、吳允謙、金瑬、李貴、金尙容、洪瑞鳳。領議政尹昉。以李敏求爲吏曹參議,金光炫爲戶曹參議,李廷馦爲工曹參議,權堣爲注書,柳德昌爲戶曹佐郞,兪省曾爲司成,洪霙爲摠管,鄭孝誠特旨爲羅州牧使,尹進卿爲義州府尹,李祗先爲成川府使,李尙吉爲同知,孫必大爲刑曹佐郞,閔栐爲理山府使,南斗炳爲甑山縣令,仍任金俊龍爲北兵使。

○去夜,傳曰,明日右相命招,使之卜相。

○兵曹啓大槪,下三道試才御史,三南武士,擧皆有聳動之心,而於詔還,則不無落莫之意,內地一樣試才,似爲合宜。敢稟。傳曰,知道。先朝前例,相考擧行。

○明日放榜時,時刻,取稟。傳曰,權停例爲之。

○院啓,趙絗還收成命事。朴宗一罷職事。答曰,不允。

○禮曹,來十月初十日,宗廟冬享大祭親祭,例使內良喩。啓奉敎敬依。

○京畿監司書目,長湍呈,黃都督差官上來事。故判書《朴鼎賢日記》

○巳時,日暈。未時,太白見於巳地。夜一更,金星犯心前星。五更,下霜。

9月16日 编辑

都承旨。左承旨。右承旨。左副承旨。右副承旨。同副承旨。注書。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經筵。

○禁府,梁貴生、李時達、金泰健,刑問各三次,盧克繼刑問六次,林茂生刑問十次,金元吉刑問四次,竝不服加刑。啓依允。

○刑曹正郞金灦,黃都督差官接伴官,出去。

○禁府羅宜素元情。判付姑停刑推,査覈處置。

○厚陵參奉李三俊拿囚。啓。

○府啓,趙絅之不宜補外,諫院論啓,今已浹旬,而尙未蒙允,群情極以爲未安。絅,久[舊]侍經幄,時進逆耳之言,未聞嘉奬之加,而遽有一麾之出,擧措不服乎人心,殊非聖朝之美事,請還收特除之命。今此校生考講之擧,其事極重,所當別遣御史,而朝廷慮有騷擾之弊,令都事擧行,事體不重。今者試才御史,適已差出,若兼行考講,則事甚便順。請以此意,添入事目中,俾無未盡之弊。答曰,不允。考講御史事,令廟堂議處。

○院啓,趙絅事。接待所堂上、郞廳,不獨爲不及齊會而發也,奔走哀乞,顚倒道路,虧損國體,貽笑華人之失,似不在於未詣之郞廳,而本所只以不及往一人,塞責現告,請更査當該郞廳罷職。答曰,不允。朴宗一事,停啓。

○禁府,閔繼騫刑問三次不服,加刑。啓,判付,分揀放送。故判書《朴鼎賢日記》

○夜一更,流星出天市東垣內,入尾星上,狀如鉢,尾長二三尺許,色白,光照地。四更,火星入輿鬼星內。

9月17日 编辑

都承旨。左承旨。右承旨。左副承旨。右副承旨。同副承旨。注書。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經筵。

○傳曰,明日晝講爲之。

○禁府,各陵參奉及守護軍等,傳旨內辭緣,承服不盡[冬],刑推得情,何如?啓依允。參奉乙良,竝爲照律。愛男等,拿推爲乎矣。李昌立,察任未久,除刑推分揀。

○傳曰,康、泰陵欲爲拜謁,令該曹卜日擧行。

○府啓,趙絅事。答曰,不允。御史兼行事,量處間姑停。

○院啓,趙絅事。接待郞廳更査罷職事。答曰,觀其緘辭而處之未晩,不必强論。趙絅事,已諭。

○憲府啓,本、學錄李樟抗拒,刑推。啓。答曰,除刑推,照律。

○領議政尹昉辭免箚子。答曰,目今艱危,非卿才德,無以弘濟,殊勿控辭,速出行公。故判書《朴鼎賢日記》

9月18日 编辑

都承旨。左承旨。右承旨。左副承旨。右副承旨。同副承旨。注書。假注書李郭。事變假注書。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只晝講。

○晝講。入侍時,知事李貴,特進官朴鼎賢,參贊官鄭之羽,侍讀官權濤,檢討官姜大遂,假注書李郭,記事官趙珩、沈之漢。講《書傳周書》,自洛誥,止獻其卜之兆辭也。

○前察訪姜翼武上疏,分北逆族,旌別淑慝事。入啓。

○禮曹,康、泰陵拜謁吉日,今月二十八日推擇。啓。

○觀武才單子。傳曰,宗室居首蓮溪副令終虎,武臣居首折衝朴廷仁,竝加資,閑良居首李益昌,直赴殿試,之次金鍊、許昇、李起男、朴培元、邊義吉,直赴會試,其以下,皆論賞。

○政院啓,來二十一日輪對,取稟。傳曰,爲之。

○江遊擊接伴官金灦入來。

○府院啓,趙絅還收補外之命事。不允。

○平安監司、兵使書目,義州報,秋信使軍官出來言內,使臣段金汗回還後出送云云事。見其狀啓,金汗,七月二十七日,領大兵西向,犯大凌河城,蓋天朝欲復遼陽城,守寧遠、錦州衛,又築城於大凌河,汗欲趁其未畢而進犯,而城池器械已完,相持四十餘日,進薄則大砲齊發,退不得戰,援兵連次入送,瀋陽只有前汗孫三人,恐有議復之擧,屯大兵于甜水站云。故判書《朴鼎賢日記》

○未時,太白見於巳地。

9月19日 编辑

都承旨。左承旨。右承旨。左副承旨。右副承旨。同副承旨。注書。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經筵。

○判中樞府事吳允謙箚子,病勢一向沈痼,全不省事,兼帶內醫、訓鍊都監都提調改差事。答曰,省箚具悉。箚辭,當勉副焉。

○禁府,陵參奉李三俊等,守護軍等元情公事,刑推。啓,判付,依允。李三俊等乙良,除刑推照律。羅宜素回啓,判付,以回啓內辭緣照律。

○備邊司啓,江都句管從事官曹行立,冠帶付軍職事。傳曰,允。

○政院啓,昨日晝講時,特進官朴鼎賢所啓,靑陽申淑女獄事至重,而敬差官柳景緝,父病方重,不得下去云,若待差歇,則重獄遲滯,或催促發送,或以無故人差送,似當有別樣處置矣,事無發落。取稟。傳曰,知道。

○傳曰,明日晝講爲之。

○傳曰,二十一日江遊擊接見爲之。

○府、院啓,趙絅事。不允。

○領議政再次[劄]辭免事。答曰,省箚俱悉卿懇。予意已諭,須勿固辭。

○備邊司啓大槪,臺諫所啓,欲以試才御史,兼行考講之事者,非但事勢便順,三南士子,倍多於他道,果不可循例爲之,仍以此意,添入事目,依[宜]當。傳曰,依啓。

○秋信使書目,臣時在瀋陽辭緣事。

○傳曰,康、泰陵道里不遠,勿設晝停事,言于該曹。故判書《朴鼎賢日記》

9月20日 编辑

都承旨。左承旨。右承旨。左副承旨。右副承旨。同副承旨。注書。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只晝講。

○晝講。入侍時,同知事朴東善,特進官金時讓,參贊官姜弘重,侍讀官李敬輿,檢討官姜大遂,假注書嚴鼎耉,記事官趙珩、沈之漢。講《書傳周書洛誥》,自王拜手稽首曰公,止自敎詔之也。

○有政。吏批,以閔光勳爲持平,呂爾徵爲禮曹參議,李恪爲戶曹正郞,沈𠍱爲戶曹佐郞,李後天爲贍正,具鳳瑞爲副修撰,尹昉爲內醫院訓鍊都監都提調。

○明日,江遊擊接見,三嚴巳正。

○觀象監,今月十九日未時,太白見於巳地。啓。

○禮曹啓,康、泰陵拜謁事,傳敎,而無親祭之敎,親祭磨鍊,何以爲之?敢稟。若有親祭之擧,則兩陵相距雖近,日晷極短,一日之內,似不可竝爲親祭。睿裁,何如?[啓]傳曰,知道。穆陵例親祭。只設一處。

○又啓曰,在前拜陵時,王世子曾無隨駕之例,故王世子隨駕一節,儀註內不爲磨鍊,只於大駕出還宮時,以翼善冠、衮龍袍,闕門外祇迎祇送,宜當。敢啓。傳曰,知道。此兩陵不遠,王世子亦令隨駕。

○院啓,趙絅事。不允。

○府啓,趙絅事。不允。新啓,永同縣監李時白,爲人愚濫,居官無狀。非但濫率衙眷,貽弊多端,頃遭妻喪,凡干需用,專責民間,種種徵斂,罔有紀極。其他侵漁肥己之事,不一而足。請罷職不敍。答曰,依啓。故判書《朴鼎賢日記》

○禁府啓曰,以金嚮等照本,此律似爲太輕,國陵守護之嚴,反不如士大夫墳山,參奉之罪,實爲非細,禁府歇看莫重之事,照以輕律,極爲可駭,當該律官,難免循私屈法之罪,令該曹囚禁重罪事,傳敎矣。臣等待罪王府,凡罪人照律之時,遍考律文,若得正律,則以其律照入。若無正律,則以其罪名髣髴近似之律,比擬以入。今此金嚮等之罪,無的當正律。《大明律》盜園陵樹木者,杖一百徒三年,此則指親自盜取者而言也。金嚮等,非親自盜斫也。只以監護之官,不能嚴禁斫伐之罪也。律文內監守不禁之正律。臣等反覆參考,未得恰當之律。臣等之意,嚮等,受監守園陵之任,而不能嚴禁偸伐之人,失其職任,其罪與奉制書有所施行而違者,法意似爲相近,故不得已以此律比擬照入,豈有可合應照之律,而敢爲歇看,舍其正律而以輕律照入乎?當該律官,至以徇私屈法,特令囚禁重罪,臣等不勝惶恐,措躬無地。第念法者,天下之公也。律文內盜園陵樹木者,其罪止於杖一百徒三年,則不能禁伐之罪,杖一百之外,豈可加重,與親自盜伐者,同其罪乎?況上年冬間,健[陵]、顯[陵]、穆陵等參奉,以陵內樹木多數偸伐之罪,至於拿推,其時亦以此律照入,罷職放送。此人等之罪,與前日健、顯等陵參奉之罪,小無輕重之差,罪同罰異,亦甚未安。且無可擬正律,何以爲之?惶恐敢稟。答曰,知道。

○禁府啓曰,李三俊照律事,判下矣。李三俊之罪,與金嚮等一樣,而金嚮等改照公事,本府方有啓稟,待其批下,一體照入之意,敢啓。答曰,知道。《禁府謄錄》

9月21日 编辑

都承旨。左承旨。右承旨。左副承旨。右副承旨。同副承旨。注書。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經筵。

○觀象監,今月二十日未時,太白見於巳地。啓。

○禁府,羅宜素杖一百徒三年,盡行追奪告身。啓功減一等。

○院啓,趙絅事。不允。

○府啓,趙絅事。新啓,今此拜陵之擧,適當凶歲,勞動飢民,實非其時,況陵所扈衛之軍,動至千餘,招集之際,應賚臣[齎竝]六日糧,怨咨必多。展謁先陵之禮,因時進退,固無所妨,請姑停兩陵拜謁之行,以待後日。答曰,不允。近代陵寢,久廢展省,情禮未安,徵召軍兵,亦極數少,不必煩論。故判書《朴鼎賢日記》

○禁府啓曰,厚陵守護軍,戊辰依判下,分揀放送之意,敢啓。答曰,依啓。《禁府謄錄》

○申時,日暈。

9月22日 编辑

都承旨。左承旨。右承旨。左副承旨。右副承旨。同副承旨。注書。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經筵。

○黃海監司書目,海州判官閔應恢,怠於居官,民不見面,罷黜事。

○冬至使書目,長山島游擊劉印科塘報,謄書上送事,去月二十七日到長山島,卒遇狂風,一行船隻,各自漂散,幸得保全事。

○觀象監,今月二十一日未時,太白見於巳地。啓。

○禁府啓bb目b,金嚮、李旭、禹永承、李元龜等,陵木斫伐不能禁斷罪,杖一百收贖,公罪。啓,功減一等,決杖罷職爲乎矣。金嚮之罪,似爲輕歇,只罷其職。

○禁府,羅宜素,藍浦縣徒二年半定配。啓。

○司憲府啓本,前學錄李樟,取試之日,一等五人盡數停擧罪,杖九十收贖,公罪。啓依允,罷職。柳道三等乙良,勿爲停啓。

○以國忌齋戒,無所啓。故判書《朴鼎賢日記》

9月23日 编辑

都承旨。左承旨。右承旨。左副承旨。右副承旨。同副承旨。注書。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經筵。

○韓平君李慶全,禮山地掃墳事,出去。

○京畿監司書目,富平呈,仁川府使,當爲漕船致敗事。

○平安兵使書目,碧團、宣川報,唐人托稱禁官,布滿出來,極爲悶慮,江邊作挐事,使接伴使極陳事。

○京畿監司書目,通津等官呈,本月二十一日初更,雨雹大作,禾穀豆太木麥損傷,哭聲徹天,慘酷事。

○以國忌齋戒,無所啓。故判書《朴鼎賢日記》

9月24日 编辑

都承旨。左承旨。右承旨。左副承旨。右副承旨。同副承旨。注書。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經筵。

○領議政尹昉,出仕肅拜。

○府啓,趙絅事。姑停拜陵之擧事。答曰,依啓。趙絅事,不允。

○答姜翼武等疏曰,近來仁弘族黨,相繼謀叛,爾等之不欲同居一縣,宜矣。但該曹之言,未免過當,緣坐之法,自有定限,爾等勿爲羞恥,安心勤學。

○領議政箚子大槪,秋事方殷,天變疊現,請寢幸事。答曰,省箚俱悉。箚陳之事,當停寢焉。

○院啓,趙絅事。不允。

○傳曰,明日晝講爲之。

○有政。吏批,以金起宗爲左參贊,吳允謙爲領敦寧,李時昉爲海州判官,鄭雴爲司藝,李潤雨爲僉知,安時賢爲兵曹佐郞,李必達爲蔚山府使,柳斐爲摠管,柳大華爲江陵府使,金瑗爲工曹正郞,權淰爲相禮,南以雄爲春城君。故判書《朴鼎賢日記》

9月25日 编辑

都承旨。左承旨。右承旨。左副承旨。右副承旨。同副承旨。注書。假注書嚴鼎耉。事變假注書。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只晝講。

○晝講。入侍時,知事洪瑞鳳,特進官南以恭,參贊官韓仁及,侍讀官李景曾,檢討官姜大遂,假注書嚴鼎耉,記事官趙珩、沈之漢。講《書傳周書洛誥》,自今王卽命曰記功宗,止察之於微乎。

○去夜,各司內摘奸。

○兵曹啓大槪,二十二日朝官朔試射,訓鍊正李碩賢,判官金德明,主簿朴應霖,參軍金盛、洪天壽,習讀唐峻、李鵬、宋繼策,都摠都事奉英傑,部將邊以賢,竝無分,汰去何如?傳曰,允。

○江華留守書目,本月二十一日申時,獰風疾雷雨雹交作,所過之處,不但花[禾]穀損傷無餘,至於鵝、雁、雉、雀,觸死亦多,農民徧野,哭聲徹天,變異事。

○公淸兵使書目,在逃逆賊贊希相似朴生稱名人,靑陽囚禁事。

○院啓,趙絅事。不允。

○延平府院君箚子大槪,張維,自是謬見,亂引典禮,欲亂宗廟大禮,臣不得不據先儒定論,逐條攻破,一以解群惑,一以明大倫事。入啓。

○府啓,趙絅事。不允。新啓,京畿各島牧場點馬之事,今此極凶之歲,驅馬軍,例爲分定於列邑,一名之價,多至三十餘斗云。遇災塡壑之民,從何以辦出此價?請令本曹姑爲退行事。司藝鄭雴,庸殘[孱]衰耗,且無名稱,不合本職,請遞差。自前直講以上[官],必有師儒薦,然後方可注擬,而今者廢而不行,請一依舊例施行事。外官濫率之弊,法禁甚嚴,頃者因筵臣所啓,令各道覈治,而未聞有摘啓一人請罪之擧,諸道監司,請竝推考。守令、譯官等,如前濫率貽弊者,一一摘發啓聞事,申明下諭。答曰,依啓。且點馬一事,該寺已爲酌處,年年退行,似未妥當矣。

○晝講入侍時,特進官南以恭所啓大槪,丁卯變亂之後,百官皆爲戎服,今至四五年,國家章服重制,不可如是久廢矣。上曰,卿言不無所見,以戎服之故,別無枕戈之志,而貴賤無別,反無益而有害。皇朝則無戎服之事,今番賊圍皇城,亦不戎服云,復爲冠帶與否,議于大臣而爲之。

○右議政李廷龜初度呈辭。傳曰,不允批答。

○進士柳文瑞等上疏,趙文正公龍仁地書院請額事。故判書《朴鼎賢日記》

○午時未時,日暈。申時,日暈兩珥,暈上有冠,色內赤外靑。夜一更,有霧氣。五更,月有重暈。

9月26日 编辑

都承旨。左承旨。右承旨。左副承旨。右副承旨。同副承旨。注書。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經筵。

○諫院箚,遇災修省事。答曰,箚辭,無非至論,予當服膺而自勉焉,江遊擊接伴官與遊擊,西還。

○備邊司啓,北兵使金俊龍,資級折衝,不得兼巡邊使,加資送之乎,傳敎矣。北兵使,例以秩高之人,兼巡邊使者,已成近規,而但前日成允文等,或以折衝爲之,今亦依平安兵使例,巡邊使減下爲之,亦似無妨。傳曰,依啓。

○刑曹啓,凡罪人囚禁之際,或不無奸濫之弊,故諸上司直囚衙門,竝用印信文書囚放。以防虛僞事,累捧承傳,非止一再,而因循弊習,或以粉牌,或以白帖,不錄罪名,只書犯罪二字,任意囚放,獄官如欲辨其眞僞,擧行稍遲,則捉致獄吏,鞭扑浪藉,以致囚繫紛沓,囹圄充牣,揆之事體,極爲寒心。自今以後,直囚衙門,皆用印信文字,具書罪名囚禁,而猶踵前習,以粉牌、白帖囚放者,令獄官一一牒報本曹,入啓處置,獄官如[或]怵於威勢,不爲轉報者,亦爲從重推治事,捧承傳施行,何如?傳曰,依啓。

○府啓,點馬退行事。答曰,令本寺更爲量處。

○院啓,趙絅事。不允。

○昨日有政。吏批,以李景仁爲掌令,朴安悌爲司藝,具鳳瑞爲修撰,崔惠吉爲應敎,趙景禛爲典籤。故判書《朴鼎賢日記》

9月27日 编辑

都承旨。左承旨。右承旨。左副承旨。右副承旨。同副承旨。注書。假注書嚴鼎耉。事變假注書。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只晝講。

○晝講。入侍時,知事李貴,特進官韓汝稷,參贊官李景憲,侍讀官吳竱,檢討官姜大遂,假注書嚴鼎耉,記事官趙珩、沈之漢。講《書傳周書洛誥》,自乃惟孺子頒朕不暇,止不爲伯禽也。

○傳曰,鳳林大君吉禮時,主人以下及吉禮廳堂上以下,書啓。

○院啓,趙絅事。不允。

○府啓,點馬事。本寺量處間姑停。故判書《朴鼎賢日記》

○自辰時至未時,日暈。申時,有霧氣。

9月28日 编辑

都承旨。左承旨。右承旨。左副承旨。右副承旨。同副承旨。注書。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經筵。

○傳曰,前日下敎停擧事,至今不爲擧行,緣由問啓。政院啓問于藝文館,則以爲停擧,四館齊會,論議歸一,然後停擧,乃是流來古規也。頃日晝講時,有朴知誡削籍儒生可停之敎,而藝文館不可獨爲,故卽與三館,一會相議,則衆論不一,不得停擧云矣。傳曰,不一曲折及拒命之人,竝一一問啓。政院啓問于藝文館,則以爲一會時,待敎趙珩,學正鄭弘緖,承文權知趙績,校書著作郭瀜等,相議則皆以爲,朴知誡削籍,雖似過當,而追後摘發,停擧其儒,決不可爲云云,不一曲折,不過如斯而已,此外無他拒命之人云矣。傳曰,年少無識之輩,染於李昭漢君言不可從之說,如是蔑視,極爲痛駭,竝拿鞫定罪。

○右議政再度呈辭。傳曰,不允批答。

○禮曹啓,議于大臣,則領議政尹昉以爲,變禮[亂]之後,別無枕戈自强之事,而戎服一節,只是虛文,適足爲自便紊亂之歸。君臣上下,務爲刻苦,專意於撫民固圉,而燕安豐豫之擧,一切勿爲,則安不忘危之意,不必在於戎服矣,伏惟上裁。判府事鄭昌衍,領敦寧吳允謙,右議政李廷龜,病不收議。傳曰,依議施行。

○禁府,趙珩、鄭弘緖、趙績、郭瀜拿囚。

○正言尹鳴殷避嫌,大槪云云。且曰,不畏强禦,趙絅有之,絅之去後,果何人哉?追崇謬禮,趙絅爭之,絅之去後,果何人哉?和親異議,趙絅爭之,趙絅斥之,絅之去後,果何人哉?前有李楘,以直補外,而臺閣爭不能得,後有趙絅,以直補外,而臺閣爭不能得。獨有如臣者,爲殿下耳目之官,徒知苟冒爵祿,反以絅爲戒,則殿下言路,其將大塞,而此後無開之者矣。噫,今如欲行於殿下之世,必爲阿臾苟容之態,能得殿下之親信也。臣雖無狀,不忍爲此態,而强求合於疎直臣之殿下也,請命遞斥臣職。答曰,太祖朝殿中卿卞季良[卞仲良]與兵曹正郞李芸[李薈],潛言趙浚等位[重],重得罪責,流于寧海。祖宗之待功臣,可謂尊且重也。彼趙絅,不識事理,或毁之以不測之言,或辱之以極侮之語。大臣予所尊敬,而絅辱之以甚凶之說,追崇非亂倫亡國之事,而絅又辱主張之人,此何道理耶?以古昔御下之道論之,則絅難免杖流,安敢望百里之任哉?且李楘,身爲承旨,欺罔君上,阿附權臣,指鹿之敎,專不愧懼,此患失鄙夫也。爾誠何心,稱譽至此耶?勿辭退待。故判書《朴鼎賢日記》

9月29日 编辑

都承旨。左承旨。右承旨。左副承旨。右副承旨。同副承旨。注書。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經筵。

○司果曺行立,江都句管從事官,以下三道船隻料理事,出去。

○禁府,高用厚拿囚。

○備邊啓,傳敎矣。今此三南考講之擧,蓋因試才之行,欲兼行試講者也。與別遣御史者,事體自別,況校額冒濫之弊,三南爲甚,他道則太半不滿元額。今若嫌於不均,而竝送御史,則實恐得小而損多。依前定奪施行,宜當。傳曰,依啓。

○答柳文瑞等疏曰,省疏俱悉。予意已諭,勿爲强煩。

○禮曹啓,傳敎矣。丁卯胡變以後,士大夫從事者,常着戎服,而累經虛警,家業板蕩,今雖有冠帶之□□□□□□猝辦爲難矣。十二月初一日□□□□□事,八道觀察使及開城府江華留守處,知委宜當。傳曰,知道。明年正月爲始,擧行,可也。

○右相三度呈辭。傳曰,不允批答。

○大司憲朴東善,掌令李坰,司諫金世濂,正言金霱,以尹鳴殷避嫌事,竝引避退待。故判書《朴鼎賢日記》

○卯時,雷動。夜一更,電光。郞廳金朝潤校正。日記郞廳金龜祥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