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政院日記/仁祖/九年/八月

七月 八月 九月

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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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承旨。左承旨。右承旨。左副承旨。右副承旨。同副承旨。注書。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經筵。

○謝恩,應敎金槃。

○兵曹啓曰,八月十一日別試,平安道試取規矩,敢稟。依乙巳年規矩例施行,傳敎矣。乙巳規矩,則六兩二矢百步,騎射一次四中以上,二才俱入格試取。以此知委之意,敢啓。依啓。

○院啓,玉堂聽理還收成命事。答曰,依啓。前啓,鄭斗源賞加還收事,承旨罷職推考事,停啓。

○府啓,各衙門貿販停罷事。不允。前啓(前啓))。還收玉堂官員推考之命事,停啓。

○黃都督問安官書目,風雨連日,不得發船事。

○禮判鄭光績箚,病稽謝恩,乞遞事。故判書《朴鼎賢日記》

○備邊司粘目。答曰,依允。且本府砲額,大小三百八十各加定,以充千數,都監鳥銃,優數下送。

○院啓。答曰,依啓。玉堂官員聽理還收事。

○答府曰,不允。出仕事,依啓。

○知敦寧金尙憲箚子。答曰,省箚俱悉卿懇。卿精神未衰,無煩此讓。

○大司憲朴東善箚。答曰,省箚俱悉卿懇。卿勿固辭,調理察職。內下記草

○夜一更,巽方坤方,有氣如火光。

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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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承旨。左承旨。右承旨。左副承旨。右副承旨。同副承旨。注書。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經筵。

○傳曰,江原監司申得淵,東萊府使洪雴,全羅水使宋英望引見。

○領議政再度呈辭。傳曰,不允批答。

○傳曰,陳慰使鄭斗源,冬至書狀官羅宜素,明當引見,食後來待事言之。

○府啓,貿販停罷事。不允。

○鄭斗源上疏,加資辭免事。故判書《朴鼎賢日記》

○傳曰,本月念間,欲爲觀射于郊外,此意言于該曹。

○吏曹粘目。答曰,此人善於治民,且知兵務,特爲仍任,一以副民願,一以爲緩急一隅之用。

○副護軍鄭斗源上疏。答曰,省疏俱悉。近來朝天使臣,相繼渰沒,故予見辭單,未嘗不惻然,無事回還,則亦未嘗不喜也。卿九死生還,覓來西砲,亦甚精巧,故用表予嘉悅之意,卿宜勿辭。

○兵曹粘目。答曰,邊潝之言,如是明白,則不必更査,分揀安徐。

○宣惠廳草記。答曰,知道。今後凡禮葬役軍價米,皆以本廳所在題給,烟軍切勿調用。內下記草

○領議政吳允謙再度呈辭。傳曰,不允批答。

○夜一更,黑雲一道如氣,起自坤方,直指巽方天際,長十餘丈,廣尺許,良久乃滅。三更,流星出畢星上,入東方天際,狀如甁,尾長三四尺許,色白,光照地。

○引見時,全羅水使宋英望所啓,小臣曾爲公淸水使時,見有氷丁價布,每歲秋冬間,收布於水軍,來納于京者,多至四同,而人情至於三十餘匹,公淸之木如此,則他道必稱是,軍士立番之外,又爲引番收布,以充於氷丁之價,軍士極以爲冤矣。且臣前爲軍器僉正時見之,則兵曹所給之木,一梗十五匹,以此計之,則六梗九十匹,未知其盡用於藏氷,而其數如許耶。上曰,令該司査覈變通事,傳敎矣。古例相考,則內氷庫兩梗修理時,公淸道水軍五十名,四十日赴役,而例收價布四同雇立,東西氷庫刈薍時,公淸道水軍九十名,十七日赴役,而亦爲例收價布四同十三匹十三尺雇立。宋英望所啓,氷丁價布納京者,多至四同,必是此兩件事,而誤以爲藏氷時用也。至於納木時人情云者,此是當今痼弊,所當痛革。公淸水軍之獨有此役者,必以近京,而祖宗朝舊法如此,更無率爾變通之策矣。敢啓。傳曰,知道。《兵曹謄錄》

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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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承旨。左承旨。右承旨。左副承旨。右副承旨。同副承旨。注書。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經筵。

○吏曹啓大槪,京畿監司書狀云云,守令箇滿而遞,載在令甲,不容撓改,張紳善之狀,實出於軍民之誠心號是乎矣,爲有司者,在於執法而已。府使張紳,仍任安徐,何如?啓。此人善於治民,且知兵務,特爲仍任,一以副民願,一以爲緩急一隅之用。

○秋信使朴𥶇書目,臣之一行,處處阻水,今始到林畔,唐千總尙可喜,率軍兵六百四十九名,自蛇浦出來,指向義州云云,若相値中路,則必有難處之患,極爲悶慮事。

○傳曰,李曙、金自點,江華留守李時白,命招引見。

○去夜,外各營內擲奸。

○政院啓曰,視事以盛暑溫繹間停之矣。秋涼已入,視事取稟之意,敢啓。答曰,知道。

○府啓,興販停罷事。不允。故判書《朴鼎賢日記》

○答領議政吳允謙三度呈辭曰,不允批答。

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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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承旨。左承旨。右承旨。左副承旨。右副承旨。同副承旨。注書。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經筵。

○兵曹啓曰,當日咸陵君李澥,差備門外擊錚,極爲駭愕,令攸司囚禁治罪。傳曰,依啓。

○諫院箚,廣包荒之量,擴求言之路事。答曰,知道。

○政院啓曰,李澥囚禁事,傳敎矣。李澥,乃二品勳宰,移義禁府推考乎?傳曰,依啓。

○兵曹,郊外親臨觀射吉日,今月二十四日爲吉云,依此施行。啓。傳曰,依啓。

○府前啓,各衙門財穀,令戶曹句管,興販停罷事,停啓。

○昨日引見時,上謂李曙曰,司僕寺屯田所出措備木極多云,未可助工於江都耶?曙曰,所儲幾二百餘同,一半輸送乎,沒數輸送乎?上曰,自本司斟酌爲之。曙曰,當退與一提調相議爲之。故判書《朴鼎賢日記》

○戶曹草記。答曰,依軍器寺啓辭施行。

○刑曹草記。答曰,知道。其前後異辭之狀,尤極可駭矣。

○備邊司草記。答曰,知道。各處船材,一依祖宗朝事目,盡心培養,切勿濫用事,各道監水使處,下諭申飭。

○備邊司粘目。答曰,依允。且義州之事,兵判金時讓之言,似有所見,糧餉、器械措備後,大擧修築,俾無有名無實之害。

○給由馬,澆奠床備給。金尙憲、韓汝漫等掃墳事

○柳舜翼呈辭。答曰,給由馬,澆奠床備給。以上內下記草

○啓曰,新除授都事李鉁,同姓四寸孽妹,乃府經歷李椲妾也。法當相避,在下都事李鉁改差,何如?答曰,允。《禁府謄錄》

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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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承旨。左承旨。右承旨。左副承旨。右副承旨。同副承旨。注書。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經筵。

○有政。吏批,以金南重爲校理。

○禁府,咸陵君李澥拿囚。啓。

○昇平府院君金瑬箚,衰年積傷,又經大病,困篤之餘,奄奄就席,遞臣都體察使,以竟天地生成之恩事。

○領議政四度呈辭。答曰,安心調理。

○訓鍊都監草記。答曰,依啓。一百柄加下送。水原鳥銃事

○兵曹草記。答曰,習陣勿爲。內下記草

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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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承旨。左承旨。右承旨。左副承旨。右副承旨。同副承旨。注書。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經筵。

○兵曹啓曰,今此郊外觀武才時,若有習陣之擧,則百官當爲插羽紅衣,且有畿甸徵兵之擧,敢稟。傳曰,習陣勿爲。

○摠戎廳草記。答曰,知道。令該曹參酌施賞。

○前軍器判官李聖錫上疏。答曰,省疏俱悉。深嘉爾誠,疏辭,令廟堂量處。內下記草

○領議政五度呈辭。答曰,安心調理。

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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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承旨。左承旨。右承旨。左副承旨。右副承旨。同副承旨。注書。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經筵。

○傳曰,史官一員待命,騎馬三匹、卜馬一匹立之。園所內擲奸。

○秋信使書目,本月初二日,無事越江事。

○答金瑬箚曰,卿其勿辭,凡干軍務,在家裁處。

○府啓,近來掃墳、加土、沐浴呈告,已極紛擾,而澆奠床、給馬之命,相繼而下,列邑措辦之費,廚傳供億之方,各驛夫馬之弊,有不可言。一品宰臣外,請撤給馬、澆奠之命。答曰,已命下還收埋沒矣。故判書《朴鼎賢日記》

○給由馬、澆奠床備給。母墳拜掃事,李時昉父母墳拜掃事李愼呈辭。

○答吏曹bb粘b目曰,情理甚切,依願施行。金槃乞郡事

○傳曰,只遞本職。戶判金起宗

○領議政五度呈辭。答曰,安心調理。

○答府粘bb目b曰,依允。照律。且趙宅慶等,所當律外加罪,但今年不無可恕之事,姑依律施行。

○靑原君沈器遠箚。答曰,省箚俱悉。卿才可堪此任,宜勿控辭。內下記草

○啓曰,來十一日文武科別試初試時,府郞廳十員內,一員在外,一員未差,餘在郞廳八員,皆將赴試。五所場中禁亂官十員,及本府當直晝夜直公事郞廳[各]一員,竝十三員,依前例,令吏曹,假郞廳差出,何如?答曰,依啓。《禁府謄錄》

○午時未時,日暈。

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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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承旨。左承旨。右承旨。左副承旨。右副承旨。同副承旨。注書。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經筵。

○有政。吏批,以崔惠吉爲司諫,金壽翼爲禮曹佐郞,洪𫕱爲軍器正,金藎國爲戶曹判書,韓汝溭爲工曹判書,金世濂爲舍人,朴安悌爲相禮,李植爲杆城郡守。

○領議政六度呈辭。傳曰,安心調理。

○明有晝講。

○府啓,一品宰臣外,請撤給馬、澆奠床之命事。依啓。

○政院啓曰,來十一日,輪對日次,取稟。傳曰,爲之。

○司憲府啓本,校理辛啓榮,修撰李命雄等。下輩與隣人鬪詰之事,非官員所可知,而不念國法,發差推捉,貽弊民間,事甚不美,罪笞五十,附過還職。功減一等,竝遞差。故判書《朴鼎賢日記》

○傳曰,司僕正鄭弘溟除授。

○傳曰,濟州進上首髢,頃年爲民蘇復,姑爲蠲減。今則民之蒙惠,旣久,永廢正貢,亦似未妥,令本州依封進事,言于該曹。

○傳曰,有頉處察推,褥席不同緣由,問啓。興慶園摘奸。內下記草

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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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承旨。左承旨。右承旨。左副承旨。右副承旨。同副承旨。注書。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經筵。

○謝恩,校理金南重。

○公淸監司書目,連山呈,前參判金長生卒逝事。

○傳曰,晝講停。

○院啓,東萊柳汝恪,釜山僉使文希聖,左水使金鎭,各挾官娼,納物圖贖,將爲載來之計。若此不已,沿邊數十戶之邑,將不日而空矣。縱恣無忌之狀,不可不懲,請竝命罷職不敍,其所蓄官物,一一還籍。答曰,姑先推考。

○府啓,工曹佐郞元海一,爲人麤鄙,京江船隻搜括之際,顯有泛濫之事,刑曹正郞梁時獻,性本庸劣,聽訟之際,昏昧不省,不合詞訟重地,請竝罷職。答曰,依啓。梁時獻遞差。

○禮曹草記。答曰,知道。今後依舊例,勿爲差定。應辦官事

○吏曹判書洪鳳瑞箚。答曰,省箚俱悉。卿其安心勿辭。

○備邊司草記。答曰,依啓。鷄林府院君李守一,亦令往見。內下記草

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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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承旨。左承旨。右承旨。左副承旨。右副承旨。同副承旨。注書。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經筵。

○有政。吏批,以金南重爲司諫,崔惠吉爲應敎,權濤爲副校理,尹坵爲修撰,辛啓榮特旨爲刑曹正郞,鄭道亨爲工曹佐郞。

○吏曹啓曰,兩司之通避,不在於法典,故先王朝不曾有此事,而曁至昏朝,事多苟簡,通避之規,斯焉作俑。識者之爲非,久矣。只緣因循,未卽捄正。今此諫院啓辭,實得論事之體,自今以後,一依法典施行,何如?傳曰,允。

○禁府啓目,咸陵君李澥所供如此,上裁何如?啓放送議處爲乎矣。趙啓遠等所犯,俱極可駭,竝拿鞫定罪。

○禁府,趙啓遠拿囚。

○領議政七度呈辭。入啓。

○備邊司啓曰,江都築城基址看審事,臣李曙、金自點、金時讓,榻前承命,卽當下去,而所屬各邑軍兵信地分排一事,亦於今月當施,各營之將各官守令,今十三日一齊來待事,行會,臣等亦於十一日下去之意。敢啓。傳曰,依啓。李守一亦令往見。

○禁府,柳琳前任兵使時,移置妻子城外罪,決杖一百,發邊遠充軍,告身盡行追奪。啓。

○院啓,柳汝恪、文希聖、金鎭罷職不敍事。答曰,已諭。

○明日輪對官落點,奉常僉正車雲輅,司䆃正金聲發,典籍李夢徵,義盈主簿任振,豐儲主簿李成祿。故判書《朴鼎賢日記》

○禮曹啓目。答曰,別致賻,令本道□□□造墓軍量宜題給。金長生卒逝事

○答院曰,依啓。黃都督接伴使,速爲發送事。內下記草

○文科一所試官李貴、鄭廣敬、李敏求,參試官鄭弘溟、李時稷、辛啓榮,金霱,監試官鄭百昌、李坰,二所試官李慶全、鄭斗源、李景奭,參試官權淰、洪𫕱、沈東龜、徐挺龍,監試官韓必遠、李景曾,三所試官李弘胄、金壽賢、李景憲,參試官尹棨、朴安虎、李命雄、鄭雷卿,監試官金南重、李惟達。故判書《朴鼎賢日記》

○啓曰,李澥元情公事,判付內,趙啓遠等所犯,俱極可駭,竝拿鞫定罪事,傳敎矣。趙啓遠則已爲拿囚,安獻徵則以推考敬差官,方在公淸道靑陽地,發遣羅將拿來。何如?答曰,允。

○啓曰,李澥元情公事,放送議處事,判下矣。臣等反覆參商,則今此淑女獄事,乃是莫重莫大之獄,必須趙啓遠、安獻徵等拿來推問,見其供辭,然後兩邊曲直情狀,可以詳知。趙啓遠等未元情前,以一邊之言,恐不可徑先議啓也。況淑女等獄事,敬差官時未推覈,俾自本道,得其端緖,分明罪犯綱常,然後當爲本府罪人,本道時無明白狀啓,淑女不爲本府罪人,獄事前後,渠未能詳知,尤不敢輕易議處。敢啓。傳曰,知道。

○啓曰,柳琳,富寧府定配啓下矣。本府郞廳皆式暇入場,無一員遺存,以假郞押送之意,敢啓。答曰,允。《禁府謄錄》

○自午時至酉時,日暈。夜自一更至三更,月暈。五更,有霧氣。

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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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承旨。左承旨。右承旨。左副承旨。右副承旨。同副承旨鄭之羽。注書。假注書金𩑀。事變假注書。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只晝講。

○謝恩,修撰尹坵。

○晝講。入侍時,同知事張維,特進官金慶徵,參贊官姜弘重,侍讀官權濤,檢討官尹坵,假注書金𩑀,記事官趙珩、沈之漢。講《書傳周書召誥》,自《左傳》曰武王克商,至則其悅以使民可知也。

○鷄林府院君李守一,完豐府院君李曙,洛興君金自點,兵曹判書金時讓,江華出去。

○禁府,柳琳,劍山山城徒三年定配。啓。

○政院啓,今別試武科,平安道則定於本道設行矣,承旨一人奉命下去,何承旨下去乎?傳曰,同副承旨鄭之羽下去。

○兵曹啓大槪,公淸各邑皁隷米布不納,請監司推考。其中尤甚不納,公州牧使洪振道,牙山縣監李灝,先罷後推。傳曰,依啓。

○院啓,無城上所,姑停。故判書《朴鼎賢日記》

○掌隷院粘目。答曰,上言中所謂甲子年奔竄之說,似爲不實,除尋常詳覈處置。內下記草

○自昧爽至卯時,有霧氣。未時,日暈。申時,日暈兩珥,暈上有背,色內赤外靑。夜五更,有霧氣。

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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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承旨。左承旨。右承旨。左副承旨。右副承旨。同副承旨。注書。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經筵。

○領議政八度呈辭。傳曰,安心調理。

○禮曹啓,金長生弔祭乙良擧行,致賻,姑依近例勿爲,何如?答曰,依允。別致賻,令本道造墓軍量宜題給。

○政院啓大槪,韓汝稷上疏捧入事,今承上敎,不勝惶恐。傳曰,知道。如此猥濫之言,勿謂[爲]捧入,以尊體面。

○禁府啓,安獻徵,以推考敬差官,方在靑陽地,發遣羅將拿來,何如?傳曰,允。

○傳曰,鳳林大君吉禮,十月太遠,九月內擇定事,言于該曹。

○兵曹啓大槪,輪對時,承旨姜弘重所啓,平安道武科殿試設場事,承旨將爲下去,今者爲二十八人殿試,下送承旨,事體重大,依常時例,殿試則上來試取,何如?上曰,啓辭似當,更爲議處事,傳敎矣。此公事,原係大臣議處,更議大臣處置,何如?傳曰,允。

○平安兵使書目,鐵山報,虜情事。

○一所試官啓,今日名紙踏印時,有朴神仙姓名者,取考其皮封,則中無所書,捉來査問,則自云本名閔繼騫,而或稱黃州武人,或稱京衙門軍官,其變姓名空紙皮封,濫入場中之狀,極爲可駭,囚禁治罪,何如?傳曰,拿推。故判書《朴鼎賢日記》

○備邊司草記。答曰,知道。其中調兵一事,在於議處之中,故言之矣。內下記草

○自昧爽至卯時,日暈,沈霧。午時,日暈。

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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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承旨。左承旨。右承旨。左副承旨。右副承旨。同副承旨。注書。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經筵。

○兵曹啓大槪,平安道武科殿試遣承旨事,議大臣,則尹昉、李廷龜議,初試入格者,只二十八人云,依例來赴殿試無妨云上裁何如?啓。答曰,依議施行。故判書《朴鼎賢日記》

○答平安道義州居前權管白光宗等疏曰,省疏俱悉。觀爾等疏辭,予甚惻然。收復之事,朝廷方欲料理,爾等姑退而俟之。

○答昇平府院君金瑬箚曰,省箚俱悉卿懇。如此艱虞之時,不可膠守常規,差病間安心裁處,更勿控辭。內下記草

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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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承旨。左承旨。右承旨。左副承旨。右副承旨。同副承旨。注書。假注書金𩑀。事變假注書。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只晝講。

○晝講。入侍時,同知事張維,特進官尹昕,參贊官李聖求,侍講官權濤,檢討官尹坵,假注書金𩑀,記事官趙珩、沈之漢。講《書傳周書召誥》,自太保乃以庶邦冢君,止其可不疾敬德乎。

○備邊司啓大槪,黃都督接伴使李如璜奴呈狀云云。如璜自海西遞職之後,□胖彭脹,頓異人狀,行役致遠,決不可期,而拜起趨蹌,尤無堪任之理,若强令發送,則又致狼狽貸事之患,改差何如?答曰,依允。

○金瑬箚,乞遞都體使,俾恩義兼盡,公私兩遂事。批答在上

○領議政九度呈辭。傳曰,安心調理。

○禮曹啓,秋節已入,雨勢如此,來十五日爲始,四門禜祭,三日而止,何如?答曰,依啓。故判書《朴鼎賢日記》

○宗親府草記。答曰,知道。此事極爲非矣。其時發論之人,査出推考。李時楨等,令該曹相當職待闕除授。

○答前主簿韓宜吉疏曰,省疏俱悉。爾誠。所陳之事,當留念而採施焉。

○答領議政吳允謙箚曰,省箚俱悉。予甚慮念。卿雖有病,不可輕退,須勿固辭,臥閤論道。

○傳曰,來二十四日觀武才初試,六兩二矢百步,片箭百三十步三矢一巡,毛毬、騎芻、用劍、砲手鳥銃。

○兵曹草記。答曰,依啓。六兩二矢俱入片箭、騎芻、毛毬一中以上,用劍上下以上,試取,而雖一技入格者,亦爲試取。

○二所試官啓辭。答曰,知道。竝用之意,已爲下敎于政院矣。入格者二十四人等無故落榜令兵曹禁軍務屬事

○答院曰,依啓。柳汝恪等事,不允。臺諫出仕事。內下記草

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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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承旨。左承旨。右承旨。左副承旨。右副承旨。同副承旨。注書。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經筵。

○宗親府啓大槪,頃者富林守昌胤之子李源,爲司評時,以賤孽見彈,仁山副令瑀子時楨,亦爲宣傳官,而以門地卑微被論。祖宗朝勿論嫡庶,皆爲授職,代代有蔭。近論宗室之裔,指爲賤孽卑微,豈體祖宗之本意乎?惶恐敢啓。批答見上

○領議政箚,臣病勢漸重,陳情乞遞事。批答見上。仍傳曰,遣內醫看病。

○吏曹,黃都督接伴使李溟。啓。

○武一所,罷場詣闕。故判書《朴鼎賢日記》

○禁府啓曰,伏見江華留守及別將等書狀,圍籬墻垣,因雨頹毁云,姑待雨勢快晴,發遣本府都事,與留守眼同還築,何如?答曰,允。《禁府謄錄》

○昧爽至卯時,沈霧。

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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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承旨。左承旨。右承旨。左副承旨。右副承旨。同副承旨。注書。假注書金𩑀。事變假注書。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經筵。

○有政。吏批,以吳竱爲校理,兪省曾爲副修撰。

○召對。入侍時,參贊官吳䎘,侍讀官權濤,檢討官尹坵,假注書金𩑀,記事官趙珩、沈之漢。講《書傳周書召誥》,自相古先民有夏,止故謂天[之]土中。

○謝恩,副修撰兪省曾。

○傳曰,召對爲之。

○武一所啓大槪,兩所各取一百三十六人,雖有啓下事目,本所入格者,纔四十員,事勢如此,未滿定額之意,敢啓。答曰,知道。

○院啓,東萊柳汝恪,釜山文希聖,左水使金鎭等,罷bb職b不敍事。不允。

○政院啓大槪,武科二所,則准一百三十六人之數,其入格而落者,二十四人云,一所入格,則纔四十人,於元額不能三分之一,一二所當該入門官,請推考。傳曰,依啓。入格四十二人,竝用,可也。

○禁府,安獻徵拿囚。啓。故判書《朴鼎賢日記》

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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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承旨。左承旨。右承旨。左副承旨。右副承旨。同副承旨。注書。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經筵。

○領議政十度呈辭。傳曰,安心調理。

○院啓,柳汝恪等事。不允。

○文科一所三所、罷場詣闕。

○明日,有晝講。

○右相、禮工曹參判、觀象監提調,以光陵改莎草,出去。故判書《朴鼎賢日記》

○傳曰,冬防已迫,而時急料理之事,一不議啓,極爲寒心。令體察使斯速回啓,俾無緩不及事之患。

○答院曰,當觀其緘辭而處之,姑勿强煩。內下記草

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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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承旨。左承旨。右承旨。左副承旨。右副承旨。同副承旨。注書。假注書。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只晝講。

○晝講入侍時,同知事朴東善,特進官洪霶,參贊官鄭之羽,侍讀官權濤,檢討官兪省曾,假注書金𩑀,記事官趙珩、沈之漢。講《書傳周書召誥》,自王先服殷御事,止而祈天以歷年也。

○文科,罷場詣闕。

○延平府院君李貴箚。答曰,省箚俱悉。此事於卿無損,宜安心。內下記草

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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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承旨。左承旨。右承旨。左副承旨。右副承旨。同副承旨。注書。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經筵。

○傳曰,前日直赴之人,今此別試,竝令許赴。

○領議政十一度呈辭。答曰,安心調理。

○副提學李敬輿,在外入來。

○戶曹判書金藎國,病重辭職事。答曰,省箚俱悉。卿宜勿辭,調理察職。故判書《朴鼎賢日記》

○答府曰,依啓。臺諫處置事。內下記草

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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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承旨。左承旨。右承旨。左副承旨。右副承旨。同副承旨。注書。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經筵。

○謝恩,副提學李敬輿。

○有政。吏批,以李景曾爲副修撰。

○召對。入侍時,參贊官姜弘重,侍讀官權濤,檢討官兪省曾,假注書金𩑀,記事官趙珩、沈之漢。講《書傳周書召誥》,自其惟王,止奉以助祭云。

○文科講經,一所試官,崔鳴吉、尹昕、睦大欽。參試官,高傅川、柳景楫[柳景緝]、金灦、李惕然二所試官,尹義立、柳舜翼、金光炫、李培元、李景義、申敏一、卞時益。

○傳曰,召對爲之。

○院啓,今此別試初試一所終場,四館巡場檢飭時,只主掌一員追參,其館[餘],三館,終始不來,請日次當該官,先罷後推。今此武科一二所錄名官,循私用情,稍有勢力者,皆送二所,及其出榜,過不及懸殊,極爲痛駭,兩所當該錄名官,命拿鞫定罪。答曰,依啓。一所錄名官推考。前啓,柳汝恪等,緘答間姑停。

○禁府,二所錄名官金應順,拿囚。

○監試官,一所,李惟達、金南重。二所,韓必遠、安時賢。故判書《朴鼎賢日記》

○刑曹粘目。答曰,依允。金汝孝、崔夢龍等乙良,分揀。內下記草

○禁府啓曰,江華圍籬墻垣頹落處,前因留守及別將狀啓,待霖雨開霽,發遣本府都事,眼同留守改築事,已爲回啓爲白有如乎。今見留守、別將等狀啓,西墻一把半,又有頹毁云。急急發遣都事,依前啓辭,與留守眼同,一二日內改爲修築,何如?答曰,依允。《禁府謄錄》

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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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承旨。左承旨。右承旨。左副承旨。右副承旨。同副承旨。注書。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經筵。

○李貴箚子大槪,亟下臣箚,斷定大禮,以明倫紀事。留政院。

○去夜,政院啓,護軍李昭漢,試官望命牌後,趁不來詣,以致望筒日暮始入,極爲非矣,請推考。傳曰,先罷後推。

○四館應罷,李晠傳、閔賀。啓。

○鷄林府院君等,江華將官、出身試射單子。傳令該曹,前例相考,參酌論賞。

○領相十二度呈辭。呈政院。

○鷄林府院君李守一以下,江華築城基看審後,入來。

○國忌,無所啓。故判書《朴鼎賢日記》

○傳曰,奴婢出給之事,所關甚重,而不考都案,泛然回啓,極爲駭愕。官吏竝爲推考,以懲其循私蔑法之罪。

○右相等啓辭。答曰,知道。勿爲惶恐。

○禮曹草記。答曰,知道。事勢如此,則明春修改。內下記草

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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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承旨。左承旨。右承旨。左副承旨。右副承旨。同副承旨。注書。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經筵。

○國忌,無所啓。

○平安監司閔聖徽病重乞遞事。傳曰,勿辭,調理察職事,回諭。故判書《朴鼎賢日記》

○備邊司粘目。答曰,依回啓施行爲乎矣。宗敏之事,極爲可嘉,熟馬一匹賜給。內下記草

○夜一更,有霧氣。四更五更,月暈。

○兵曹啓曰,郊外擧動時,各差備用軍之數甚多,而講經兩所定送軍二百名,四門祈晴祭定送軍六十名,講經若不及罷,則更無推移之路,不得已京下番軍及空闕守直軍抽用,何如?傳曰,依啓。

○兵曹啓目,節到付承政院甘結內,氷庫兩梗修理役軍五十名,四十日依前定給事,手本啓下是白有亦,同役軍依前例,公淸道水軍五十名,四十日役價收捧上送之意,本道水使處行移,何如?啓。傳曰,依允。《兵曹謄錄》

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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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承旨。左承旨。右承旨。左副承旨。右副承旨。同副承旨。注書。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經筵。

○謝恩,副修撰李景曾。

○有政。吏批,以李景憲爲承旨。

○開城留守書目,白遊擊率家丁五十四名,到本府事。

○吏曹,白遊擊接伴官崔煜。

○領議政十二度呈辭。傳曰,安心調理。

○明日觀武才,三嚴卯初。

○傳曰,騎芻、六兩、毛毬、鳥銃,郊外爲之,柳葉箭、片箭、用劍、殺手,崇政門外爲之。

○府啓,接伴使李如璜,病呈備局得遞,李溟又陳疏稱病,請竝推考。李溟急急發送。猥濫自便之疏,政院至溷天聽,請色承旨推考。答曰,李如璜等,皆有實病,不必推考。資正趙昌遠,以治績,曾有準職承傳,今已經累年,以六品前御[前銜],超授正三品之職,政體顚倒,請遞差。答曰,昌遠雖似無漸,彰善之擧,不可不如是,勿爲更煩。故判書《朴鼎賢日記》

○未時,太白見於巳地。

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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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承旨。左承旨。右承旨。左副承旨。右副承旨。同副承旨。注書。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經筵。

○慕華館親幸,觀武才。

○兵曹啓,柳葉箭、片箭、用劍、殺手技藝,崇政門外爲之事,傳敎。令日官別爲擇日之意,敢啓。答曰,知道。

○府啓,李如璜、李溟推考事。趙昌遠遞差事。答曰,已諭,勿煩。

○講經一二所,罷場。

○榻前院啓,武科一所錄名官拿推事。答曰,依啓。

○榻前大司憲、大司諫啓,今日已暮,且有雨徵,人君擧動,不可犯夜而還,請早爲還宮。答曰,依啓。

○政院啓,觀武才未畢,命官,何大臣爲之乎?上曰。海昌君隨駕而來,則海昌君爲之。

○府啓,又頃者文科一所出榜時,枝、査同官,再三招致,終始不來,因此出榜稽遲。其所枝、査同官,終不來參者,核發罷職。答曰,依啓。故判書《朴鼎賢日記》

○禁府啓曰,今日慕華館擧動時,盤松近處,名不知女人擊錚,極爲駭愕,令攸司囚禁治罪,何如?答曰,依啓。

○禁府啓曰,今月二十四日慕華館親臨觀武才時,府郞廳十員內五員,講經試暇,兩所禁亂官各一員,本司晝夜直一員,餘在郞廳二員,隨駕不足,假郞廳九員,依前例令吏曹差出,何如?答曰,依啓。《禁府謄錄》

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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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承旨。左承旨。右承旨。左副承旨。右副承旨。同副承旨。注書。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經筵。

○禁府,田闢、金泰建、崔繼策拿囚,田闢,決杖放送。

○黃都督問安官金世濂,白遊擊接伴官李慶相,入來。

○領議政十三度呈辭。傳曰,安心調理。

○府啓,趙昌遠事。不允。

○司諫金南重,掌令李惟達,以一所監試官出榜時,擧子姓名誤書,引避遞差。故判書《朴鼎賢日記》

○吏曹參判箚。答曰,省箚俱悉。卿其勿辭,安心往來。

○答接待草記曰,善爲措辭開諭,俾無後弊。

○答府曰,依啓。內下記草

○未時,太白見於巳地。夜一更,流星出牛星下,入箕星上,狀如鉢,尾長七八尺許,色赤。

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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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承旨。左承旨。右承旨。左副承旨。右副承旨。同副承旨。注書。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經筵。

○謝恩,副應敎崔惠吉。

○有政。吏批,以權淰爲掌令,李惟達爲弼善,南以雄爲慶尙監司,申景琥爲會寧府使,李愼爲永興府使,尹昕爲江陵府使,權濬爲工曹正郞,金尙爲刑曹參議,吳竱爲直講,以尹坵爲獻納。

○吏曹啓大槪,慶尙監司趙希逸辭狀云云。再上辭章,必欲解遞,似當依願改差。上裁何如?啓。傳曰,依回啓施行。

○觀象監,今月二十五日未時,太白見於巳地。啓。

○白遊擊接伴官崔煜,入來。

○兵曹,崇政門觀武才,九月初三日,推擇。啓。

○右相箚,略陳所見,仍乞遞免事。答曰,省箚俱悉卿意。卿其勿辭,調理察職。

○府啓,趙昌遠遞差事。不允。故判書《朴鼎賢日記》

○答府曰,依啓。措語見上

○左議政李廷龜箚子。答曰,省箚俱悉卿意。卿其勿辭,調理行公。內下記草

○禁府啓曰,兩界近邊定配罪人移配事草記,允下矣。前日啓下單子內,各其罪人名下,移配處所,付標黃籤以入。朴乾甲、趙存道、朴規、李淸四人,則前因旱災審理,已爲量移孟山定配,洪德民則前日大臣,以內地勿移之意議啓,故各其名上,竝付黃籤之意,敢啓。答曰,依啓。《禁府謄錄》

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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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承旨。左承旨。右承旨。左副承旨。右副承旨。同副承旨。注書。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經筵。

○領議政十四度呈辭。傳曰,卿辭至此,不獲已勉副卿意事,遣史官諭之。

○禁府,趙啓遠、安獻徵元情。判付內,姑停刑推,議處。

○觀象監,今月二十六日未時,太白見於巳地。啓。

○傳曰,二十九日,白遊擊接見。

○府啓,頃日枝、査同官請罷之啓,只爲出榜時,終不來參者。金成九來參出榜,李雲栽、崔琢,以成均權知,交差奉事,未入實官,不得行四館之任。應辦官混同現告,以致瞹眛罷職。請應辦官推考,更令四館詳査更[改]現告。答曰,依啓。

○傳曰,鳳林大君吉禮時,奉禮差出事,言于該曹。

○兵曹草記。答曰,知道。今此殿試,與式年殿試不同,依願許赴,可也。

○柳後昌啓辭。答曰,知道。且接待所初旣不能善爲開諭,及其出來之後,又未能善處,使差官徒涉以來,事甚非矣。堂上、郞廳竝推考。

○備邊司草記。答曰,京官差送便否,議啓。

○刑曹粘目。答曰,除刑推,放送覈處。內下記草

○禁府啓曰,去四月因經筵官洪瑞鳳所啓,平安、咸鏡近胡之地,定配罪人移配事,議于大臣,別單書啓,則依啓,待秋成移配事,傳敎矣。卽今秋序過半,遠罪人行文移配之際,必至初冬,依前傳敎,以前啓下單子,移配行會,何如?且許多罪人,一時移配于他道,則不無一路各官馬夫之弊,平安道邊邑罪人,則移配于本道山郡及海邊,三甲罪人,則移配于南道內地,以除一分之弊,似當。敢啓。答曰,依允。

○接待所啓曰,劉成立事,當初所爲曲折,更問于接待所堂上以啓事,傳敎矣。去夏遊擊之來,多有求請之事,出給價物,而自該曹白給,故唐人價物,盡數還給之際,家丁來言於臣等曰,銀子十五兩匹段,一時亦爲出給於譯官劉成立,使之銀粧刀多數貿得矣。今自朝廷白給,而盡還物價,獨銀子十五兩不來云矣。臣等捉致劉成立,窮問厥銀之去處,則成立多有窘言,臣等以鐵鎖繫項,以懸於庭柱,促令現出之際。遊擊屢送家丁曰,劉成立乃俺之舊日慣知人也,雖有罪犯,願得赦宥云,臣等不得已卽解其懸矣。俄而成立,手持銀子十五兩,潛給唐人之際,書吏朴天龍,來告於臣等以潛給之狀。臣等雖知成立之情狀,以遊擊懇請之故,不得卽時啓達,俟遊擊發程後,始敢陳達矣。其時曲折,大槪如斯。敢啓。傳曰,知道。成立,實有如此情狀,則遊擊必不指天爲證,令該曹分揀放釋。傳曰,譯官劉成立,分揀放釋爲只爲,義禁府傳敎爲良敎。《禁府謄錄》

○夜五更,流星出北斗星上,入北方天際,狀如甁,尾長七八尺許,色蒼白。

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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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承旨。左承旨。右承旨。左副承旨。右副承旨。同副承旨。注書。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經筵。

○有政。吏批,以金世濂爲司諫,朴安悌爲掌令,金霱爲正言,權淰爲典籤,金南重爲司成,朴筳爲奉禮,具宏、邊潝爲摠管,洪翼漢爲工曹正郞,吳允謙爲判中樞,沈悅爲知事。

○副元帥書目,龍川報,二十二日渡江走回漢人或言,金汗,七月二十八日西向,秋信使姑留瀋陽云云事。

○觀象監,今月二十七日[未時],太白見巳地。啓。

○明日白遊擊接見,三嚴午初。

○兵曹,武科殿試規矩,六兩一矢百步,騎芻一次一中以上,落點。故判書《朴鼎賢日記》

○兵曹草記。答曰,知道。只試一技,似爲太歇,騎芻一中以上,六兩一矢百步以上,試取。殿試事

○接待所草記。答曰,知道。所求之物,令該曹參酌稟處。

○刑曹粘目。答曰,依律施行爲乎矣。李有源欺罔之事,極爲駭愕,除贖決杖。

○答禁府粘目曰,云云,當初不察都事,摘發推考。內下記草

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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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承旨。左承旨。右承旨。左副承旨。右副承旨。同副承旨。注書。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經筵。

○明日文科殿試,讀券官,洪瑞鳳、張維、尹義立。對讀官,睦敍欽、金南重、李景義、沈溟。

○武科,參試官,金時讓、李榏、李崇元。參考官,李培元、韓榮、金逷。

○平安兵使書目,觀此義州馳報,前後走回之所傳,如出一口哛不喩,鳳凰等處賊兵出沒之報,果爲眞的,則動兵西向之說,似非孟浪傳之意事。

○冬至使書目,本月十九日都督前行見官禮,二十一日椵島離發事。

○平安兵使書目,義州報,走回漢人男女渡來,問彼賊事,及鐵山報,漢撥傳言,義州越邊馬頭山等處,胡騎來形,仍爲屯結於其處事。

○觀象監,今月二十八日未時,太白見於巳地。啓。

○海昌君箚,病重未極[克]趨造命官bb無b任,惶恐事。

○府啓,繕工參奉徐相民,爲人愚悖,侮辱先賢,請罷不敍。部將金守欽,本府三度職[越]署經。答曰,依啓。徐相民推考。

○院啓,迎日縣監鄭就道,爲人愚劣,不合百里之任,請遞差。近來掃墳沐浴,辭[呈]辭紛紜,六曹堂上中,至有二員出去者,政院不能致察,矇然入啓,當該承旨,請推考,今後一依舊制擧行。答曰,依啓。

○答海昌君箚曰,勿爲待罪,安心調理。

○政院啓曰,海昌君以病,命官不得進參,何以爲之?傳曰,李守一進去。故判書《朴鼎賢日記》

○接待所草記。答曰,知道。禮單人蔘,自前如此之意,措辭言之。

○答府曰。

○答院曰,依啓。措辭見上

○領敦寧尹昉箚。答曰,省箚俱悉。卿其勿爲待罪,安心調理。

○備邊司粘目。答曰,領來把摠以下,量給銀兩以示厚待之意,似當議處。

○掌隷院粘目。答曰,依兵曹回啓,自本院推見處置。

○接待所草記。答曰,知道。成立,實有如此情狀,則遊擊必不指天爲證,令該曹分揀放釋。內下記草

○觀象監,夜五更,流星出北斗星上,入東方天際,狀如鉢,尾長五六尺許,色白。

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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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承旨。左承旨。右承旨。左副承旨。右副承旨。同副承旨。注書。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經筵。

○副元帥書目,鐵山報,走回漢人黃、劉、趙三哥,一樣供稱,金汗領八萬餘兵,西犯寧遠等處云云事。

○京畿監司書目,長湍呈,孫軍門差官王弘恩等,率家丁五名,發向京中事。

○殿試入門數二百四十七人,書題策問。

○府啓,徐相民罷不敍事。答曰,旣已推考,觀其緘辭而處之未晩。

○院啓,今此武科殿試時,禁府假郞廳,以愚騃不識事之人,苟且充送,而本府郞廳,偃然在家,無一人來參,請除試暇本司當直晝直外,無故不參者,先罷後推。答曰,依啓。

○禁府郞廳應罷鄭基崗、趙㠍。故判書《朴鼎賢日記》

○禁府粘目。答曰,淑女旣非善人,事干又皆承服,則其情狀實涉可疑。莫重綱常之獄,不爲惕念明察,徒以萬水等變辭,爲執言之地,事極可怪也。事干等雖或變辭,嚴加刑訊,當以輸情爲限是去乙,萬水變辭,翌日卽囚元告,發狀者,亦爲刑訊。雖十番承服,一番發明,則獄不得成等語,題於呈狀,以飾其非,古今天下,安有十番承服而得生之逆賊也哉?其處心行事,如彼不公,則李澥云云說,實是滄浪之自取也。安獻徵,姑置不察是非,再三救解,此亦無人子之心者也。厥罪雖有輕重,不甚相遠,竝爲仍囚,獄事究竟後,稟處。

○答武科命官啓辭曰,依啓。使之改射,可也。內下記草

○自午時至酉時,日暈。郞廳金朝潤校。日記郞廳金龜祥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