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政院日記/仁祖/四年/十二月

十一月 十二月

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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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承旨洪瑞鳳。左承旨。右承旨。左副承旨。右副承旨。同副承旨。注書。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經筵。

○有政。

○副校理李基祚初度呈辭。入啓。給由。

○府前啓,許𥛚事。答曰,所論過矣。勿煩,可也。睦長欽罷職事,停啓。

○院啓,許𥛚事。與府啓批答同。新啓,許稷行私參榜擧子,令該曹,査覈處置。平安道監試榜,郭山朴惟健之子璜,肅川奇汝獻之子惕,或以居京,或以居羅州,懸錄參榜。令該曹査覈削去,試官推考。答曰,依啓。

○吏批,以金蓍國爲承旨,鄭廣成爲戶曹參議,李敬輿爲應敎,郭天衢爲刑曹正郞,金世濂爲直講。已上故判書《朴鼎賢日記》

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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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承旨洪瑞鳳。左承旨。右承旨。左副承旨。右副承旨。同副承旨。注書。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經筵。

○副校理李基祚再度呈辭。入啓。加給由。

○答領議政李元翼疏曰,卿之求解日切,而予之遲難,尙有庶幾之望,卿疏到此,無以爲心,如此寒天,出處郊外,則必有添傷之患,宜速入來,以安予心,予當有復命焉。仍傳曰,遣承旨敦諭。

○京畿監司書目,各官籍軍成冊,太半未及期限,令本廳處置事。

○府前啓,許𥛚事。新啓,今見査覈狀啓,許稷行私之迹,昭著無疑,其表表者,已至四人,請罷其榜,其參榜人,勿以入格例免講事。答曰,不允。罷榜事,所論似過,其中可疑者,査出削去,可也。

○院啓,許𥛚事。答曰,不允。

○戶曹啓曰,咸鏡監司書狀,慶源府使沈旭拿來,推鞫定罪。啓。傳曰,允。已上故判書《朴鼎賢日記》

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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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承旨洪瑞鳳。左承旨。右承旨。左副承旨。右副承旨。同副承旨。注書。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經筵。

○禁府,沈旭拿囚。啓。

○管餉使書目,關西餘丁,依體府牙兵例,姑勿定軍,專意屯作,從事官朴安悌,催促下送事。

○院前啓,許𥛚事。答曰,不允。

○府前啓,許𥛚事。全羅右道罷榜事。答曰,不允。

○備忘記,予之托卿,有同魚水,卿不予顧,浩然出郊,憂心耿耿,達夜不安,昨日之敎,已諭予意,卿勿爲疑,速爲入來,俾安予心事。領相處遣承旨,更爲敦諭。已上故判書《朴鼎賢日記》

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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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承旨洪瑞鳳。左承旨。右承旨。左副承旨。右副承旨。同副承旨。注書。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經筵。

○副校理李基祚三度呈辭。入啓。遞差。

○應敎姜碩期初度呈辭。入啓。給由。

○禁府,金守玄議啓判付內,罷職放送。

○府前啓,許𥛚事,全羅右道監試罷榜事。答曰,不允。

○傳曰,號牌廳堂上命招引見。

○院啓,坡平君尹鞏,附會兇逆,率其徒儻,首投兇疏,以誅大君㼁,嚴鞫悌男,以正邦刑爲請,此實大論之倡也。請削奪官職,門外黜送事。順安縣監洪稙,捕捉强盜,賞加改正事。許𥛚事。答曰,近日爵賞,雖以濫雜,皆是法典所在之事,不可不循例爲之矣。尹鞏之事,今始論罪,似爲太晩,休煩,可也。許𥛚事,不允。已上故判書《朴鼎賢日記》

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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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承旨洪瑞鳳。左承旨。右承旨。左副承旨。右副承旨。同副承旨。注書。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經筵。

○謝恩,副提學鄭經世。

○有政。以李曙爲完豐府院君,金柱宇爲大同察訪,沈器遠爲刑曹判書,李愼爲副摠管,張維爲大司成,尹熻爲刑曹佐郞,尹知敬爲相禮。

○院前啓,許𥛚事,洪稙事,尹鞏事。答曰,已諭。

○傳曰,大臣、禮官命招。

○備忘記,慈殿欲親祭私廟,欲令該司,察而擧行,未知卿等之意如何?卿等,與禮官議啓。

○大臣回啓曰,內殿之親祭私廟,不載於禮文,祖宗朝亦未聞有行之時,臣等,不敢輕議,上裁。答曰,古例雖無親祭之規,誕生世子,則有親臨本家之例,今若防啓,則必有益傷聖懷之患,更爲酌議以啓。

○大臣回啓曰,慈殿,遇前古所無之變,有此懇惻之敎,不可以規例論之,臣等不敢更有所達,惟在聖上明白開陳,以回慈聽。答曰,知道。他日當與卿等面議焉。

○府啓,許𥛚事,全羅右道罷榜事。答曰,不允。已上故判書《朴鼎賢日記》

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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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承旨洪瑞鳳。左承旨。右承旨。左副承旨。右副承旨。同副承旨。注書。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經筵。

○應敎姜碩期再度呈辭。入啓。加給由。

○有政。

○禮曹啓辭。大槪,今此別試、初試,除八道鄕試,稍退擇日,依舊例,咸聚京師,分三所,各取二百人,似當,大臣之意亦然,敢啓。傳曰,依啓。

○院啓,許𥛚事,洪稙事,尹鞏事。答曰,不允。尹鞏,削奪官職。

○府啓,許𥛚事,庶尹韓亨吉盡奪告身時,未有敍命,而至於除職,請還收勿遞之命。吏曹堂上、郞廳推考事。全羅右道罷榜事,答曰,不允。韓亨吉勿遞無妨,推考事,依啓。

○未時,太白見於巳地。已上故判書《朴鼎賢日記》

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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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承旨洪瑞鳳。左承旨。右承旨。左副承旨。右副承旨。同副承旨。注書。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經筵。

○答領議政李元翼陳情疏曰,省卿疏章,心甚缺然,卿欲使予,待卿如先朝,無乃未之深思耶?卿於先朝,受知雖深,豈如寡昧視之如嬰兒之望慈母哉?卿若棄而遠在,則予將何以措手足乎?東湖袗陽時異而事不同,寧可與先朝,比而同之哉?至於要君之說,尤似未安,予復何言?國家待元老之道,誰復有要君之疑乎?卿之去就,與在位不同,卿旣堅執如此,予不可强而屈其志也。今當依卿請矣,卿以帶相職,久廢公事,在家爲未安,則在其位,而必欲遠去,是誠何心哉?須速入來,以安予心事。遣承旨敦諭。

○東萊府使書目,十一月卄六日,倭館二十二間燒火事。

○院啓,許𥛚事,洪稙事,尹鞏事。答曰,不允。尹鞏,已爲削奪,休論可也。

○府啓,許𥛚事,全羅右道罷榜事,韓亨吉還收勿遞之命事。答曰,依啓。許𥛚事,不允。

○太白見於巳地。已上故判書《朴鼎賢日記》

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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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承旨洪瑞鳳。左承旨。右承旨。左副承旨。右副承旨。同副承旨。注書。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經筵。

○臘享大祭齋戒。

○魂宮擧動出宮,三嚴申初。

○禁府,崔敬一拿囚。啓。

○府、院啓,以臘享大祭齋戒,姑停。

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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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承旨洪瑞鳳。左承旨。右承旨。左副承旨。右副承旨。同副承旨。注書。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經筵。

○臘享大祭。

○上,幸魂宮,親行臘享祭。

○修撰權濤,在外承召,上來謝恩。

○備忘記,興慶園誌文製述時,當有行狀,而予素昧文辭,不能撰出,故略記梗槪以下,令李植,撰述以入。

○院啓,許𥛚事,洪稙事,尹鞏事。答曰,不允。

○府啓許𥛚事。今日還宮時,西班堂上官,無一人來參,應參者請推考。答曰,不允。推考事,依啓。

○未時,太白見於巳地。已上故判書《朴鼎賢日記》

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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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承旨洪瑞鳳。左承旨。右承旨。左副承旨。右副承旨。同副承旨。注書。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經筵。

○有政。以金世濂爲副校理,金南重爲副修撰,李景奭爲吏曹佐郞,以李元翼爲領中樞,鄭昌衍爲判中樞,金尙容爲知中樞,朴鼎賢爲同知,韓必遠爲掌令,柳琳爲忠淸兵使,以特旨,除韓亨吉爲庶尹。

○傳曰,領相遞差承傳捧之,當日爲政。

○答領相疏曰,噫,予重違卿意,勉從卿請,予心慼矣。卿亦無忘昔日之言,不我遐棄,予日望之,卿意身在京中,則朝賀一節,不難行矣。此則筋力所致,不須慮也。卿喬木世臣,一國大老,在位去位,共無異同,決不可須臾遠離寡昧矣。江郊逼寒,不宜久處,速還舊居,以副予望事。遣承旨諭之。

○院啓,許𥛚事,洪稙事,尹鞏事。答曰,不允。洪稙改正事,尹鞏黜送事,依啓。

○府啓,許𥛚事。四館,依近例計仕陞遷,以杜新進自便怠慢之弊事。答曰,不允。四館事,依啓。

○未時,太白見於巳地。已上故判書《朴鼎賢日記》

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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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承旨洪瑞鳳。左承旨。右承旨。左副承旨。右副承旨。同副承旨。注書。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經筵。

○校理金光炫初度呈辭。入啓。傳曰,還出給。

○號牌廳啓曰,前庶尹許實,都廳差下事。傳曰,依啓。

○院啓,許𥛚事。答曰,不允。

○府啓,許𥛚事。新啓,今番科擧,外場交通之事,慶尙右道尤甚,冒占東堂者,幾至十人,請令監司,從實査啓,依律科罪事。答曰,依啓。許𥛚事,不允。

○未時,太白見於巳地。已上故判書《朴鼎賢日記》

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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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承旨洪瑞鳳。左承旨。右承旨。左副承旨。右副承旨。同副承旨。注書。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經筵。

○未時,太白見於午時。

○府、院啓,許𥛚事。答曰,不允。

○禁府,許稷刑問一次不服,加刑。啓。傳曰,允。

○禁府,崔敬一元情判付內,姑爲停刑,議啓。

○禁府,沈旭元情判付,姑爲停刑,査覈後處置,似當,議啓。已上故判書《朴鼎賢日記》

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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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承旨洪瑞鳳。左承旨。右承旨。左副承旨。右副承旨。同副承旨。注書。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經筵。

○謝恩,副校理金世濂。

○備忘記,落講儒生及落試業武中,如有投托良丁及公賤,勿論彼此,三口以上陳告者,竝爲免講帖成給,使之永免軍役,則於公於私,竝似便益,令該廳議啓。

○院啓,許𥛚事。答曰,不允。

○府啓,許𥛚事。答曰,不允。新啓,內贍主簿朴雴汰去事。答曰,有功之人,仍授此職,未爲不可矣。

○傳曰,順安縣令洪稙,陞敍。已上故判書《朴鼎賢日記》

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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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承旨洪瑞鳳。左承旨。右承旨。左副承旨。右副承旨。同副承旨。注書。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經筵。

○謝恩,副修撰金南重。

○府啓,朴雴汰去事。答曰,依啓。許𥛚事,停啓。

○咸鏡監司書目,安邊呈,以雪深四尺,人不通行事。

○備忘記,領相在京時,予日望其臥閤視事,上以格予非心,次以拯濟艱危,及其掉頭出郊,無意在職,予以爲,雖不能强其帶職,召還都下,爲寶於國中,兼爲士大夫矜式,卑辭待還,非止三四,而終不傾聽,此必是寡昧之惡,比來尤重而然也。切欲更召,而實爲顔厚,玆未之果耳。此意,政院知悉。

○政院啓辭。大槪,領相李元翼,請更爲敦諭,使之入來。傳曰,依啓。

○院啓,許𥛚事。答曰,不允。新啓,大槪,遷園時所從道路,該曹泛然稟定,都城之內,宗社所在,固非行喪之路,雖國陵遷葬之時,未聞入都門,況此遷園之擧,葬以大夫之禮乎?請令禮官,博考古事,更爲酌定。答曰,似聞太宗朝晉山府院君河崙,卒于定平地,入殯京第,親臨賜諡云,臣喪亦然,況親喪乎?遷靖陵時,李浚慶啓請所辭,迫近都門,自上不敢安居宮闕,不得已出郊祗迎,事勢重難云,予心不能無惑矣。其末端所謂參酌情文,從遷禧陵舊例,而定之之說,亦甚異焉,未知出於何樣情文也。今此遷葬時道路,別無可議之事,勿煩,宜矣。已上故判書《朴鼎賢日記》

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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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承旨洪瑞鳳。左承旨。右承旨。左副承旨。右副承旨。同副承旨。注書。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經筵。

○號牌廳啓辭。大槪,各道籍軍御史,正月初六日一時發送,今則籍軍已畢,只考試査檢而已。以巡按爲號事,傳曰,依啓。

○院啓,許𥛚事。遷園道路事。答曰,前後所論,甚爲不中,然當令該官議定。許𥛚事。答曰,不允。已上故判書《朴鼎賢日記》

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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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承旨洪瑞鳳。左承旨。右承旨。左副承旨。右副承旨。同副承旨。注書。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經筵。

○禮曹,皇太子誕生別試、初試丁卯四月十二日,殿試同月二十五日,放榜五月十五日,式年生進、覆試三月二十八日,放榜四月二十日,文武科覆試講經五月初三日,會試講經畢間一日,殿試五月十九日,放榜五月二十五日改擇。啓。

○院啓許𥛚事,停啓。

○府啓,漢城判官李時煥,以籍軍公事場事,相臣之所着押,公然退却不施,請罷職不敍。尹鞏同疏之人,請削版。尙衣主簿尹瑺,門地極賤,請遞事。答曰,依啓。

○府箚。大槪,恐懼修省,以答天譴事。答曰,深嘉爲國愛君之誠,箚辭,無非格言,敢不惕念而力行哉?

○午時,太白見於巳地。已上故判書《朴鼎賢日記》

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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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承旨洪瑞鳳。左承旨。右承旨。左副承旨。右副承旨。同副承旨。注書。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經筵。

○修撰沈之源初度呈辭。入啓。給由。

○戶曹啓曰,用錢之法,必有國家收捧之規,然後可以通行公私。今姑刑曹、漢城府、司憲府徵贖處,依《大明律》贖銅錢之法,定式收捧事,捧承傳事。傳曰,依啓。

○又啓曰,銅錢今方行用,百官應受人員,依平時楮貨題給例,差等磨鍊分給,凡受料人砲殺手各等應受料米中,十分之一,以銅錢上下事後錄,正一品各百文,從一品九十文,正二品八十文,從二品七十文,堂上三品六十文,三品五十文,四品四十文,五品三十文,六品二十文,七品十文,八品十文,九品十文,百官應受祿人,明春科時分給,受料人砲殺手、御營軍士等,來月散料,今月爲先計給,如有不願銅錢者,亦許納錢受米。啓。傳曰,依啓。

○午時,太白見於巳地。已上故判書《朴鼎賢日記》

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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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承旨洪瑞鳳。左承旨。右承旨。左副承旨。右副承旨。同副承旨。注書。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經筵。

○以備忘,傳于金尙曰,李領府事欲爲入來云,今日入來乎?問啓。已上故領相《李元翼日記》

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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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承旨洪瑞鳳。左承旨。右承旨。左副承旨。右副承旨。同副承旨。注書。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經筵。

○修撰沈之源再度呈辭。入啓。加給由。

○因政院領府事李元翼入來本家啓辭,傳曰,來在此闕近處之意,遣史官諭之。

○禮曹啓辭。大槪,遷園道路,議大臣定奪事。傳曰,依啓。

○禁府,許稷刑問二次不服,加刑。啓。傳曰,允。

○政府翰林取才,鄭百亨《綱目》略,金汝鈺粗。

○傳于金尙曰,李領府事所寓家舍,此闕近處,閭閻稀疎曠闊家,覓給。已上故判書《朴鼎賢日記》

○史官柳景緝啓曰,臣以傳敎之意,往諭于李領府事處,敢啓。答曰,知道。此一節出領府事《李元翼日記》

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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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承旨洪瑞鳳。左承旨。右承旨。左副承旨。右副承旨。同副承旨。注書。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經筵。

○因司僕寺啓辭,傳曰,前僉正李仁民罷職,永不敍用。

○府啓,吉州牧使,以文官擇差事。禮山縣監趙亨生,性本迂疎,吏緣爲奸,民受其弊,請罷事。兔山縣監李暤,民結所捧大同木,逐月駄送其家,帖給衙客,請罷事。安奇察訪金是樞,發言行己,率多悖妄,請罷事。答曰,依啓。已上故判書《朴鼎賢日記》

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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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承旨洪瑞鳳。左承旨。右承旨。左副承旨。右副承旨。同副承旨。注書。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經筵。

○有都目政。以李應英爲漣川縣監,鄭大亨爲禮山縣監,朴炳爲兔山縣監,閔後謇爲高山縣監,梁應漑爲河陽縣監,鄭百亨、金汝鈺爲檢閱,洪霙爲瑞山郡守,洪汝翼爲錦山郡守,權鑊爲吉州牧使,朴明榑爲濟州牧使,李榏爲安岳郡守,鄭文晬爲三水府使,金光炫爲獻納,金起宗爲刑曹參判,沈䦎爲寶城郡守,李掬爲明川府使,崔震立爲慶興府使,宋錫胤爲結城縣監,李敬輿爲典翰,尹煌爲應敎,辛喜孫爲寧越府使,睦長欽爲竹山府使,申景洙爲滿浦僉使,田闢爲禮曹佐郞,李昭漢爲修撰,兪守曾爲戶曹正郞,尹知敬爲輔德,元振河爲刑曹佐郞,李後天爲大同察訪,李耆爲漁川察訪,黃自中爲訓鍊正。

○平安監司書目,昌城府使馳報,奴酋縮入瀋陽事。

○午時,太白見於巳地。已上故判書《朴鼎賢日記》

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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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承旨洪瑞鳳。左承旨。右承旨。左副承旨。右副承旨。同副承旨。注書。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經筵。

○副修撰洪命耉初度呈辭。入啓。給由。

○有都政。

○備忘記,老老尊賢,國之先務,年八十以上官至堂上者,食物題給,位躋二品,而兼有淸操者,衣資、酒饌,竝爲題給,以示優異之意。

○傳曰,今後德興大院君諱字,凡公事中勿書。已上故判書《朴鼎賢日記》

○禮曹,以興慶園遷葬時道路事,啓曰,以常理言之,則都城,宗廟所在,卽遠之葬,穿過城內,誠爲未安,臣等不敢輕議,議大臣定奪事,傳曰,依啓事,傳敎矣。議于大臣,則領府事李元翼以爲,伏見謄出先朝寶錄,舊例如此,蓋雖國陵,而祖宗以下列聖,於祖宗,皆臣子也。臣子卽遠之靈柩,穿過君父神御所在之城中,事理未安,伏惟上裁。傳曰,知道。今此道路,以情文言之,則決不可捨順便之路,而從迂險之地,但人言旣如彼,元老之議又如此,予不敢强焉。已上領府事《李元翼日記》

○備忘記,祥日內殿,往魂宮脫衰,似合情禮,令該曹,預爲講定。

○吏批,李敬輿爲掌樂正,尹衡彦爲相禮,鳳林大君初授職,尹孝立爲注書。已上故判書《朴鼎賢日記》

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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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承旨洪瑞鳳。左承旨。右承旨。左副承旨。右副承旨。同副承旨。注書。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經筵。

○謝恩,修撰李昭漢。

○以國忌齋戒,無所啓。

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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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承旨洪瑞鳳。左承旨。右承旨。左副承旨。右副承旨。同副承旨。注書。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經筵。

○以國忌正日,無所啓。

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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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承旨洪瑞鳳。左承旨。右承旨。左副承旨。右副承旨。同副承旨。注書。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經筵。

○副修撰洪命耉再度呈辭。入啓。加給由。

○謝恩,應敎尹煌。

○府啓,明川府使李掬,曾無履歷之效,錦山郡守洪汝翼,素乏字牧之才,到處不治,禮山縣監鄭大亨,爲人庸劣,漁川察訪李耆,被論未久,不合彈壓之任,請竝遞差。省峴察訪許洪材,仁弘門客,司贍參奉金孝吉,附托凶徒,請竝汰去事。司藝許𥛚遠竄事。答曰,依啓。李掬試可乃已,未爲不可,許𥛚所論太過,遞差。

○院啓,許𥛚遠竄事。與府啓批答同。已上故判書《朴鼎賢日記》

○答領府事李元翼乞遞訓鍊都bb監b提調疏曰,省箚具悉卿懇。卿須勿辭,頻數檢飭,以副予望。此一節領府事《李元翼日記》

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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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承旨洪瑞鳳。左承旨。右承旨。左副承旨。右副承旨。同副承旨。注書。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經筵。

○有政。

○副修撰洪命耉三度呈辭。入啓。遞差。

○府、院啓,許𥛚事。答曰,不允。

○府啓,李掬事。答曰,不允。

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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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承旨洪瑞鳳。左承旨。右承旨。左副承旨。右副承旨。同副承旨。注書。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經筵。

○禮曹啓辭。大槪,傳敎矣,《五禮儀》脫服時,無內殿以下嬪御同參之禮,恐不如依舊例,所御殿庭望哭脫衰之,爲宜。傳曰,揆之情禮,不可不往,內殿幕次,設於內庭,可也。

○號牌廳啓辭。大槪,傳敎矣,今年事勢,決難更擧戶籍,以添騷屑,依前傳敎,姑爲停罷,待後式年,更議處置。傳曰,允。

○漢城府啓曰,軍籍廳文書査准,應爲定軍者,五部通共一千九百七十二名云矣。傳曰,知道。

○院啓,許𥛚事。答曰,不允。

○府啓,許𥛚事,李掬事。答曰,不允。李掬事,依啓。已上故判書《朴鼎賢日記》

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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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承旨洪瑞鳳。左承旨。右承旨。左副承旨。右副承旨。同副承旨。注書。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經筵。

○吏曹啓曰,咸鏡監司書目,鍾城府使李景容,會寧府使金俊龍,甲山府使成夏宗,端川府使柳恒,咸興判官李敬仁,定平府使李廷馦,安邊府使洪霶,高原郡守金光煜,北靑判官李之英,善治褒奬事,上裁。啓。傳曰,各賜表裏。

○今月二十六日引見時,京中儒生勿爲考講事,下敎。

○禁府,許稷刑問四次不服,加刑。啓。傳曰,允。

○府、院啓,以私忌齋戒,姑停。已上故判書《朴鼎賢日記》

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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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承旨洪瑞鳳。左承旨。右承旨。左副承旨。右副承旨。同副承旨。注書。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經筵。

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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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承旨洪瑞鳳。左承旨。右承旨。左副承旨。右副承旨。同副承旨。注書。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經筵。

○有政。

○四殿,過歲問安。

○傳曰,行望闕禮後,魂宮拜謁,依朔望擧動例爲之。

○魂宮擧動,三嚴巳初。

○府啓。大槪,慈殿親祭家廟之擧亟寢,令禮官擧行之敎事。中殿脫服一節,依該曹啓辭施行事。軍資奉事李鳳吉,以微賤之人,□氷時多有泛濫之事,削版事。大臣登對時,慈殿家廟親祭一款,失其本意,徑先取稟,不察甚矣,當該承旨請罷事。四學儒生及京中業儒免講,公事,勿爲擧行事。許𥛚事。答曰,慈殿家廟親祭之擧,與古昔許穆夫人之事不同,雖以禮義言之,似不悖理,而□□堅□□□□□□□□□□□□□□心□四學儒生□□澄汰事□□前規決□□□□□□□□更爲議處,內殿脫衰一□□□□□□□情禮具□難便之□□□爲煩論,可也,承旨推考,李鳳吉□□□□事□□。

○院啓,□□事。□□□謁魂宮時,乘□□入□□請□□□行內官推考,今後行□外乘轎□四學儒生業儒,與外方儒生□□□一體考講事。司圃別坐韓悅□□□當請遞事。答曰,近□□稀罕□□□規未能詳知,似聞祖宗朝大君,乘轎出入于進善門外□□□□是中□門也,舊規雖□□□□□□例之□□□之,則必爲□異□□□□□□□□□□□□□□□□□□□□□□□□□□□□□興化門外矣,大□之□□□□□□□□察舊例如是輕論□□□□□四學儒生□□□定□□□□□□□□□□□□□當令廟堂,更議處置焉。許𥛚旣已施罰,不必堅執。韓悅事,依啓。

○吏批,以趙廷虎爲司成,鄭弘溟爲司諫,辛啓□□□□□,□修□爲明川府使,兪守曾爲安岳郡守。已上故判書《朴鼎賢日記》郞廳李基德校正。郞廳金朝潤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