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筆膚談/方術第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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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解]方術,多方之巧法也。幻術,妖妄之邪行也。二者能之,斯可以佐吾之勝;知之,斯可以免士之災。故於《戰形》之後,而以《方術》為第十篇。欲將之究心於所用,亦能應夫卒也。

80。兵也者,以巧取勝者也。故通小術者,可以集大事;精小藝者,可以成大功。術不厭卑陋,藝不厭微賤,惟兵為然也。

[批評]“巧”字,一篇大意。

[原註]此言兵不可泥於常法,當變通詭道以愚惑之。故凡小術小藝,堪以佐勝者,軍中亦所必資。此舉其大意,下詳列之。

81。彼刻木為鳥,束槁為人,樹柵為城,結草為陣者,所以形敵而使疑也。

[批評]此後俱言方術。

[原註]此是偽設以愚敵人之目。

82。川流可引,山陵可通,丘阜可移,橋梁可易者,所以違害而邀利也。

[原註]此是變通以為吾軍之利。

83。發機轉車,激輪行舟,裂布懸幢,燃火飛槍者,所以利吾之用也。

[原註]此是功制以便吾之用。

84。連雞縱火,封鴿代諜,馴獼劫營,驅獸突重者,所以因物之利也。

[原註]獼,猴也。此是因物以用吾之謀。

85。灑水凍塗,浮塵蔽淖,機橋陷馬,闕地羅兵者,所以設阱害敵也。

[原註]此是設阱以為敵之害。

86。火焚舟楫,水灌都城,飛石撞垣,擲鉤取物者,所以達兵之不及也。

[原註]此是借勢以達兵之用。

87。聯牛以導水,拜井以求泉,積冰以成垣,列樁以緩浪,所以濟兵之窮也。

[原註]此是用權以濟兵之窮。

88。火可以動機,水可以運軸,物可以變遷,人可以出沒者,所以愚敵而使之不測也。

[原註]此是隱伏以誤敵之心。

89。故兵可為妖,可為怪,可為神靈,可為鬼魅。

[原註]此又總言大意以起下。

90。是以狐鳥吉祥,鬼災告異,神甲晝見,魔兵夜出,所以駭其耳目,亂其心誌,使之奔走惶惑,而不能與我戰也。

[原註]此是上節所言妖怪鬼魅,乃皆人之假作也。

91。甚至風可以祭而得,雨可以禱而求,雲霧雷電可以術而致。千變萬化無窮者,莫非所以佐吾之勝也。

[原註]此是上所雲神靈之事,乃術之使然也。“千變萬化”二句,恐前所列未盡,故復總言以該其余。

92。若夫幻妄之術,亦世之不能無者。敵或借之以為用,而我猶不可以不知。故諜之所告,心當預明。

[批評]此後俱言幻術。

[原註]此又舉敵每用幻術惑我,不知之明,則必驚懼無措。故將亦宜悉諳於平日,然後倉卒應之無難也。

93。彼百步之外,數裏之內,忽焉而有營屯之壯麗,兵馬之浩,近聽不聞鑣甲之聲,遠聽不聞鉦鼓之震者,幻也。

[原註]此是有形無聲之幻,俗雲金遁似之。

94。壁壘之上,鳥爵不飛,甲兵之覆,眾且駭竄,突然而有猛獸毒蛇,入我營陣,能狂奔踉跳,不能搏擊吞噬者,幻也。

[原註]此是有形無傷之幻。

95。山陵川原,自有定位,忽焉高山峻嶺,塞阻路岐;巨浪洪濤,望洋無際;林木森布,火焰四張,土人所不及知,鄉導所不能辨者,幻也。

[原註]此是山水樹火忽見之幻,俗雲水土木火遁似之。

96。至駕蘆為雲,剪紙為馬,拋石揚沙,驅雷走電,乘草龍以入陣,飛寶劍以擊人者,幻也。

[原註]此奇而又奇之幻,可見之實用者,最當防之。

97。夫方術之術,實理也;幻妄之術,妖邪也。禦方術者以機權,破幻妄者以剛正,則我有以勝敵,而敵無以勝我矣。

[批評]以機權、剛正為應破之具,至當之論!

[原註]此通結上所列而言。方術、幻術,在我能之,固可以佐勝;若敵以之愚我誤我,則用機權以禦方術,用剛正以破幻術,此不易之理也。機權者,謂隨機而用權以應之;剛正者,謂出我之剛直正大以鎮之,見其不能為害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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