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元建中敕
作者:李适 
(唐德宗)
本作品收錄於《全唐文/卷0054

春秋有五色之統,蓋王者逾年建號,體元居正,上以繼業反始,下以書事布策,示不忍有變於中年也。朕以不造,銜恤在疚,而三事大夫,迫至公之命,喻大孝之道,實奪予哀,為眾所戴。恐墜祖宗之遺烈,不若先帝之前訓,如履薄將陷,如乘奔失禦。濡露之感,忽焉歲初;罔極之懷,瞻天靡及。舊物未改,常典惟新,勉而從之,良增感奉。其以大曆十五年改為建中元年,所司準式,庶協履端於始載符皇極之義也。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遠遠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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