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博陵為高陽郡詔

改博陵為高陽郡詔
作者:楊廣 隋朝
613年
本作品收錄於《隋煬帝集》和《日知錄集釋/08

博陵者為定州,地居衝要。先皇厯試所基,王化斯遠,故以道冠豳風,義高姚邑。朕巡撫氓庶,愛屆茲邦,瞻望郊壥,懷德思止。可改博陵為高陽郡,赦境內死罪已下,給復一年。

本隋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遠遠超过100年。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