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獻通考/卷一百九十

 卷一百八十九 文獻通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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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一百九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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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禮部韻略》五卷

鼂氏曰:皇朝丁度等撰。元祐中,孫諤、蘇軾載加詳定。
陳氏曰:雍熙中,殿中丞邱雍、景德龍圖閣待制戚綸所定,景祐制誥丁度重修,元祐太學博士增補。其曰「略」者,舉子詩賦所常用,蓋字書聲韻之略也。

※《干祿字書》一卷

鼂氏曰:唐顏元孫撰。以經史所用為「正」,世所行為「俗」,二者之閒為「通」凡三體。

※《林氏小說》三卷

鼂氏曰:唐林罕撰。凡五百四十一字,以《說文》部居,隨字出文,以定偏傍。其說頗與許慎不同,而互有得失。邵必緣進《禮記石經》陛對,仁宗顧問:「罕之書如何?」必曰:「雖有所長,而微好怪。《說文》歸字從堆、從止、從帚,以堆為聲。罕云從追,於聲為近。此長於許氏矣。《說文》哭後叩。從獄省,罕乃云象大嗥,此怪也。」有石刻在成都,公武嘗從數友就觀之。其解字殊可駭笑者,不疑好怪之論誠然。

※《復古編》二卷

鼂氏曰:吳興道士張有謙中撰。有自幼喜小篆,年六十成此書,三千言。據古《說文》以為正,其點畫之微,轉側從橫,高下曲直,毫髮有差,則形聲頓異。自陽水前後名人,格以古文,往往而失。其精且博如此。
陳氏曰:有工篆書,專本許氏《說文》,一點畫不妄錯。林中書攄母《魏國夫人墓道俾》,有書之,「魏」字從山,攄以為非,有曰:世俗以從山者為巍,不從山者為「魏」,非也。其實二字皆當從山,蓋一字而二音爾。《說文》所無,手可斷,字不可易也。攄不能強。晚著此書,專辨俗體之訛,手自書之。陳了齋為之序。

※《古文四聲》五卷

鼂氏曰:皇朝夏竦撰。博採古文奇字,分四聲編次,以便檢尋。

※《龍龕手鏡》三卷

鼂氏曰:契丹僧行均撰。凡二萬六千四百三十字,注十六萬三千一百餘字。僧智光為之序。後題云「統和十五年丁酉」,按《紀年通譜》,邪律隆緒嘗改元統和,丁酉,至道三年也。沈存中言契丹書禁甚嚴,傳入中國者,法皆死。熙寧中,有人自虜中得此書,入傅欽之家。薄傳正帥浙西,取以刻版,其末舊題云重熙二年序,蒲公削去之。今本乃云統和,非重熙字,存中不見舊題,妄記之耶?

※《英公字源》一卷

鼂氏曰:皇朝釋夢英撰。夢英通篆、籀之學,書偏傍五百三十九字。郭忠恕云:「按《說文》字源唯有五百四十部,子字合收在子部,今目錄妄有更改;又《集解》中誤收去部在注中;今檢點偏傍,少晶、心、至、龜、弦五字,故知林氏虛誕誤後進,其《小說》可焚。夢英因此書正之,柴禹錫為立石。

※《釋鑒聿韻總》五篇

洛陽僧鑒聿撰。歐公序略曰:儒之學者,信哉遠且大而用功多,則其有所不暇者宜也。文字之為學,儒者之所用也,其為精也,有聲形、曲直、毫之別,音鄉清濁相生之類,五方言語,風俗之殊,故儒者莫暇精之;其有精者,則往往不能乎其他。是以學者莫肯舍其所事而盡心乎此,所謂不兩能者也。必待乎用心專者,而或能之,然後儒者有一取焉。洛僧鑒聿為《韻總》五篇,推子母輕重之法,以定四聲。考求前儒之失,辨正五方之訛,顧其用心之精,可謂八於忽微。櫛一有者字之於髮,績一有者字之於絲,雖細且多,而條理不亂,儒之學者莫能難也。鑒聿通於《易》,能知大衍之數,又學乎陰陽、地理、黃帝、岐伯之書,其尤盡心者《韻總》也。浮圖之書,行乎世者數百萬言,其文字雜以夷夏,讀者罕得其真,往往就一有聿字而正焉。鑒一無此字聿之書一作韻,非獨有取於吾儒,亦欲傳於其徒也。

※《字說》二十卷

鼂氏曰:皇朝王安石介甫撰。晚年閑居金陵,以天地萬物之理,著於此書,與《易》相表裏。而元祐中言者指其揉雜釋老,穿鑿破碎,聾瞽學者,特禁絕之。王氏自序曰:文者,奇耦剛柔,雜比以相承,如天地之文,故謂之文。字者,始於一,一而生於無窮,如母之字子,故謂之字。其聲之抑揚開塞,合散出入;其形之衡從曲直,邪正上下,內外左右,皆有義,皆出於自然,非人私智所能為也。與伏羲八卦,文王六十四,異用而同制,相待而成《易》。先王以為不可忽,而患天下後世失其法,故三歲一同,同者,所以一道德也。秦燒《詩》、《書》,殺學士,而於是時始變古而為隸,蓋天之喪斯文也。不然,則秦何力之能為?而許眘《說文》,於書之意,時有所悟,因序錄其說為二十卷,以與門人所推經義附之。惜乎先王之文缺巳久,眘所記不具,又多舛,而以予之淺陋考之,宜有所不合。雖然,庸詎非天之將興斯文也,而以予贊其始,故其教學必自此始。能知此者,則於道德之意巳十九矣。
石林葉氏曰:凡字不為無義。但古之制字,不專主義,或聲或形,其類不一。先王略別之,以為六書;而謂之小學者,自是專門一家之學。其微處遽未易盡通,又更篆隸,損益變易,必多乖失。許慎之《說文》,但據東漢所存,以偏旁類次,其造字之本,初未嘗深究也。王氏見字多有義,遂一概以義取之,雖六書且不問矣,況所謂小學之專門者乎?是以每至於穿鑿附會,有一字析為三四文者。古書豈如是煩碎哉!學者所以哄然起而交詆,誠不為無罪,然遂謂之皆無足取,則過也。

※王元澤《爾雅》

王雱撰。項乎甫跋:予讀王元澤《爾雅》,為之永嘆。曰:鳴呼!以王氏父子之學之苦,即其比物引類之博,分章析句之工,其用力也久,其屬辭也精,以此名家,自足垂世,視揚子雲、許叔重何至多遜而必欲用此說也!咸五帝而登三王,縛頡利而臣高昌,則巳疏矣。度不能勝,而乃濟之以愎,輔之以狡,招合一時之群小,盡逐累世之舊臣,以蹙吾國而覆之,其遺兇流毒,至使後之擅國者世師焉。以享上祗闢之說悅人主,以邦朋國是之說空廷臣,則王氏父子實為之津梁,可不痛哉!

※《唐氏字說解》一百二十卷

鼂氏曰:皇朝唐耜撰。紹聖以來,用《字說》程試諸生,解者甚眾。耜集成此書,頗注其用事所出,一時稱之。耜知邛州日奏御。

※《字說偏旁首釋》一卷,《字說疊解備檢》一卷

鼂氏曰:不著撰人名氏。

※《切韻指元論》三卷,《四聲等第圖》一卷

鼂氏曰:皇朝王宗道撰。切韻之學。切韻者,上字為切,下字為韻,其學本出西域。今其法類本韻字,各歸於母。幫、滂、並、明、非、敷、奉、微,唇音也;端、透、定、泥、知、徹、澄、娘,齒音也;曉、匣、影、喻,牙音也;來、日,半齒半舌也。凡三十六,分為五音,天下之聲,總於是矣。切歸本母,韻歸本等者,謂之「音和」,常也,本等聲盡,汎入別等者,謂之「類隔」,變也。中國自齊、梁以前,此學未傳,至沈約以後,始以之為文章。至於近時,始有專門者矣。

※《韻補》五卷

陳氏曰:吳棫或撰。取古書自《易》、《書》、《詩》而下,以及本朝歐、蘇凡五十種,其聲韻與今不同者皆入焉。朱侍講多用其說於《詩傳》、《楚辭注》,其為書詳且博矣。又有《毛詩補音》一書,別見《詩》類,大歸亦如此。以愚考之,古今世殊,南北俗異,語言音聲,誠有不得盡合者。古之為《詩》學者多以風誦,不專在竹帛,竹帛所傳,不過文字,而聲音不可得而傳也。又漢以前未有反切之學,許氏《說文》、鄭氏《箋注》但曰「讀若某」而已,其於後世四聲七音,又豈能盡合哉?反切之學,自西域入中國,至齊、梁閒盛行,然後聲病之說詳焉。韻書肇於陸法言,於是有音同韻異,若東、冬、鍾、虞、魚、模、庚、耕、清、青、登、蒸之類斷,斷乎不可以相雜,若此者,豈惟古書未之有,漢、魏之前亦未之有也。陸德明於《燕燕詩》,以「南」韻「心」,有讀「南」作「泥心切」者,陸以為古人韻緩,不煩改字,此誠名言。今之讀古書古韻者,但當隨其聲之叶而讀之。若「來」之為「」,「慶」之為「羌」,「馬」之為「姥」,聲韻全別,不容不改。其聲韻若相近,可以叶讀,則何必改字?如「燔」字必欲作「汾沿反」,「官」字必欲作「俱員反」,「天」字必欲作「鐵因反」之類,則贅矣。

※《廣干祿寺書》五卷

《中興藝文志》:婁機撰。機取許慎《說文》及諸家字書,按以蔡伯喈《五經備體》、張參《五經文字》、田放《九經字樣》,與夫經典釋文、子史古字,參以本朝丁度所書《集韻》,為《光干祿字書》,蓋廣唐人顏元孫之書也。
陳氏曰:唐顏元孫為《干祿字書》,其侄真卿書之,刻石吳興,為世所寶。辨正、通、俗三體,目以「干祿」,謂舉子所資也。機熟於小學,嘉泰中教授資善堂,景獻時為惠國公,數問字畫之異,因為此書。續唐之舊,故仍「干祿」之名。既而悟其非所以施於朱邸也,則以「干祿百福」之義傅會焉。

※《修校韻略》五卷

陳氏曰:秘書省正字莆田劉孟容以《說文》、《字林》、《千祿書》、《五經文字》、《九經字樣》、《佩觹》、《復古編》等書修校。

※《韻略分毫補注字譜》一卷

陳氏曰:進士耒陽秦昌朝撰。附前《韻略》之後,皆永嘉教授臨安錢厚所刻也。竊謂小學當論偏旁尚矣,許叔重以來諸書是也。韻以略稱,止施於禮部貢舉,本非小學全書,於此而校其偏傍,既不足以盡天下之字,而欲使科舉士子盡用象籀點畫於試卷,不幾於迂而可笑矣哉!進退皆無據,謂之贅可也。

※附《釋文互注韻略》五卷

陳氏曰:以監本增注而釋之。

※《押韻釋疑》五卷

陳氏曰:進士廬陵歐陽德隆、易有開撰。凡字同義異、字異義同者,皆辨之,尤便於場屋。

※《正字韻類》

謝季澤撰。止齋陳氏序略曰:季澤家學,長於《詩》、《禮》,頗欲有所論次而未就,僅及就此篇。其於字學偏傍訓故,學者易入焉。韓昌黎嘗言「注《爾雅》蟲魚,非磊落人。」歐陽公序《韻總》亦曰「儒者莫暇精之,其有精者,往往不能乎其他。」餘方悲季澤官不足行其志,位不足稱其才,且懼後之人見此書,如二公之云也。於是道其平昔大概,序之篇端焉。

※《字通》一卷

陳氏曰:彭山李從周肩吾撰。

※《切韻義》一卷,《纂要圖例》一卷

陳氏曰:汴陽謝暉撰。紹興十年序。

※《三十六字母圖》一卷

夾漈鄭氏曰:僧守溫撰。切韻之學,起自西域,舊所傳十四字貫一切音,文省而音博,謂之《婆羅門書》,然猶未也。其後又得三十六字母,而音韻之道始備。中華之韻,只彈四聲,然有聲有音,聲為經,音為緯。平、上、去、入者,四聲也,其體縱,故為經;宮、商、角、徵、羽、半徵、半商者,七音也,其體橫,故為緯。經緯錯綜,然後成文,愚所作《韻書》備矣。釋氏謂此學為小悟,學者誠不可忽也。

※《智永千字文》一卷

鼂氏曰:梁周興嗣撰。釋智永所書。
後村劉氏曰:嘗疑《千字文》,世以為梁散騎常侍周興嗣所作,然法帖中漢章帝巳嘗書此文,殆非梁人作也。

※《經典釋文》三十卷

鼂氏曰:唐陸德明撰。德明名元朗,以字行。釋《易》、《書》、《詩》並《三禮》、《三傳》、《孝經》、《論語》、《爾雅》、《老》、《莊》,頗載古文及諸家同異。德明蓋博極群書也。

※《群經音辨》七卷

鼂氏曰:皇朝賈昌朝撰。先是,大臣稽古不過秦、漢,引經義議政,蓋自昌朝始。此書以古文多通借音詁,乃辨正之,凡五門。

※《佩觹》三卷

鼂氏曰:皇朝郭忠恕撰。取字文相類者,別其所從,以檢訛舛。上篇論今傳記,小學異同,極為辨博。
陳氏曰:忠恕為國子《周易》博士。「觹」者,所以解結也。忠恕恃酒狂縱,數犯法忤物得罪。其死時頗異,世以為尸解。

※《翰林禁經》八卷

鼂氏曰:唐李陽冰撰。論書勢筆法所禁,故以名書。

※《墨藪》十卷

鼂氏曰:高陽許歸與編。未詳何代人。《李氏書目》止五卷,而梁武《評書》、王逸少《筆勢》皆別出。
陳氏曰:不知何代人所集。凡十八篇,又一本二十一篇。

※《臨池妙訣》三卷

鼂氏曰:未詳何人撰。後有江南李煜《述書》。

※《周越書苑》十五卷

鼂氏曰:皇朝周越撰。越以善書名世。天聖八年四月成此書奏御。故其序稱「臣越」「臣兄起」,於柳公權,書又云「亡兄」,閒稱名而不臣,似未精討論也。
陳氏曰:主客郎中臨淄周越與其兄起皆有書名。起書未見,越書閒有之,俗甚。

※《唐藏經音義》四卷

鼂氏曰:未詳撰人。分四聲,以類相從,蜀中印本也。

※《鍾鼎篆韻》七卷

鼂氏曰:皇朝薛尚功集。元祐中,呂大臨所載,僅數百字。政和中,王楚所傳,亦不過數千字。今是書所錄,凡一萬一百二十有五。
陳氏曰:不著名氏。按《館閣書目》此書有二家,其一七卷,其一一卷。七卷者,紹興中通直郎薛尚功所廣;一卷者,政和中主管衡州露仙觀王楚也。則未知此書之為王楚歟?薛尚功歟?尚功有《鐘鼎法帖》十卷,刻於江州,當是其《篆韻》之所本也。

※《漢隸字源》六卷

陳氏曰:婁機撰。以世所存漢碑三百有九,韻類其字,魏碑附寫焉者僅三十之一。首為《碑目》一卷,每字先載今文,而以漢字著其下,一字數體者並列之。皆以《碑目》之次第著其所從出。洪邁作序。

※《象類書》十一卷

《中興藝文志》:鄭樵撰。中興後,安石之《字說》既廢,樵復理其緒餘。初有象類之書,復約而歸於六書。象形類六百八,指事類百七,會意類七百四十,轉注類三百七十二,諧聲類二萬一千八百十,假借類五百九十八。

※《隸釋》二十七卷,《隸續》二十一卷

《中興藝文志》:洪適撰。適取古今石刻,法其字為之韻,辨其文為之釋,以辨隸書。曰《隸釋》、《隸續》。
陳氏曰:凡漢刻之存於世者,以今文寫之,而為之釋,又為之世代譜及物象圖碑,形式悉具之。魏初近古者亦附焉。年來北方舊刻不可復得,覽此猶可慨想。

※《字始連環》二卷

陳氏曰:鄭樵撰。大略謂六書惟類聲之生無窮,音切之學,自西域流入中國,而古人取音制字,乃與韻圖吻合。

※《論梵書》一卷

陳氏曰:鄭樵撰。
樵《論華梵》曰:諸蕃文字不同,而多本於梵書。流入中國,代有大鴻臚之職,譯經潤文之官,恐不能盡通其旨,不可不論也。梵書左旋,其勢向右;華書右旋,其勢向左。華以正錯成文,梵以遍纏成體。華則一字該一音,梵則一字或貫數音。華以直相隨,梵以橫相綴。華蓋以目傳,故必詳於書;梵以口傳,如曲譜然,書但識其大略。華之讀別聲,故就聲而借;梵之讀別音,故即音而借。
又曰:梵人別音在音,不在字;華人別字在字,不在音。故梵書甚簡,不過數個屈曲耳,差別不多,亦不成文理,而有無字之音焉。華人若不別音,如切韻之學,自漢以前,人皆不識,實自西域流入中土。所以韻圖之類,釋子多能言之,而儒者皆不識起例,以其源流出於彼耳。華書制字極密,點畫極多,梵書比之,實相遼邈。故梵有無窮之音,而華有無窮之字。梵則音有妙義,而字無文彩;華則字有變通,而音無錙銖。梵人長於音,所得從聞入,故曰:「此方真教體,清凈在音聞。我昔三菩提,盡從聞中入。」有「目根功德少,耳根功德多」之說。華人長於文,所得從見入,故天下以識字人為賢智。不識字人為庸愚。

※《石鼓文考》三卷

陳氏曰:鄭樵撰。其說以為石鼓出於秦,其文有與秦斤、秦權合者。

※《嘯臺集古錄》二卷

陳氏曰:王球子弁撰。李邴漢老序之,稱故人長孺之子,未詳何王氏也。皆錄古彞器款識,自商迄秦,凡數百章。以今文釋之,疑者闕焉。

※《前漢古字韻編》五卷

陳氏曰:侍郎宣城陳天麟季陵撰。取《漢書》所用古字,以今韻編入之。

※《班馬字類》二卷

陳氏曰:參政嘉禾婁機彥發撰。取二史所用古字及假借通用者,以韻類之。

洪邁景盧作序。

※《閣本法帖》十卷

樂靜李昭玘跋:太宗皇帝治定餘暇,游意翰墨,遣使購古帝王名卿墨帖,集為十卷,詔鏤版藏禁中。每大臣登二府,即賜焉,歲久,浸不復賜。元豐中,嘉王嘗從神考借其板,模拂幾百本,王府官盡得之,士大夫閒亦見一二。初,長沙僧希白填本刻石,河東潘氏、御史劉次莊又作別本,識者謂希白善書,不甚失真;潘復易次,閒以他書;御史所模,尤疏闊。夫獨前者縱,學步者拘,因人之跡,而又加意焉,則目亂而心疑,神巳虧矣,故終不近也。

※《法帖釋文》十卷

鼂氏曰:《淳化法帖》既巳焚板,元祐中,有劉次莊者模刻之石,復取帖中草書世所病讀者,為《釋文》,行於世。
陳氏曰:劉次莊元祐中為《官帖釋文》,刻石臨江。而武岡又嘗傳刻絳州民《潘氏帖》。嘉定中,汪立中取劉本分二十卷,中官帖所無者增附之。

※《法帖要錄》十卷

陳氏曰:唐大理卿河東張彥遠愛賓撰。彥遠,弘靖之孫。三世相閱,其父文規嘗刺湖州,著《吳興雜錄》。

※《金壺記》一卷

陳氏曰:僧適之撰。集書家故事,以二字為題,而注所出於其下。凡三百餘條。

※《飛白敘錄》一卷

陳氏曰:錢惟演希聖撰。天聖四年序進。

※《法帖刊誤》二卷

陳氏曰:黃伯思長睿撰。《淳化帖出》於待詔王著去取。時秘府墨跡真贗雜居,著不能辨也,但欲備晉、宋閒名跡,遂至以江南人一手偽帖竄入其閒,鄙惡之甚。米南宮辨之,十巳得七八,至長睿,益精詳矣。

※《籀史》二卷

陳氏曰:翟耆年伯壽撰。裒諸家鍾鼎圖說為一編,頗有考究。

※《絳帖評》二十卷

陳氏曰:鄱陽姜夔堯章撰。
山谷黃氏跋《絳》本《法帖》:心能轉腕,手能轉筆,書字便如人意。古人工書無他異,但能用筆耳。元豐八年五月戊申,趙正夫出此書於平原官舍,會觀者三人:石庭簡、柳子文、黃庭堅。

※《蘭亭博議》十五卷

陳氏曰:淮海桑世昌撰。世昌居天臺,陸放翁諸甥,博雅能詩。

※《蘭亭考》十三卷

山谷黃氏《蘭亭跋》曰:王右軍衣契飲序草,號稱最得意書,宋、齊以來,似藏在秘府,士大夫閒,未聞稱述,豈未經大盜兵火時,蓋有墨跡在《蘭亭》右者。及蕭氏、宇文焚蕩之餘,千不存一。永師晚出,所見好跡,唯有《蘭亭》,故為虞楮輩道之,所以太宗求之百方,期於必得。其後公私相盜,今竟失之。書家晚得定武石本。仿佛有古人筆意耳。褚庭晦所臨極肥,而洛陽張景元斸地得缺石極瘦,武定本則肥不剩肉,瘦不露骨,猶可想其風流。三石刻皆有佳處,不必寶巳有而非彼也。
陳氏曰:即《博議》也,浙東庾司所刻。視初本頗有刪改。初十五篇,今存十三篇,去其《集字篇》後人集《蘭亭》字作書帖、詩銘之類者,又《附見篇》兼及右軍他書跡,於《樂毅論》尤詳。其書始成,本名《博議》,高內翰文虎炳如為之序。及其刊也,其子似孫主為刪改,去此二篇固當,而其他務從省文,多失事實,或戾本意。其最甚者,序文本亦條達可觀,亦竄改無完篇,首末闕漏,文理斷續,於其父猶然,深可怪也。此書累十餘卷,不過為晉人一遺帖,自是作無益,玩物喪志,本無足云。其中所錄諸家跋語,有昭然偽妄而不能辨者,不暇疏舉。

※《法言撮要》十卷

陳氏曰:吳興蔡耑山父撰。以書家事實分門條類,亦無所發明。淳熙中人。

※《書苑菁華》二十卷

陳氏曰:臨安肆陳思者集別。
按:以字書入小學門,自《漢志》巳然。歷代史志從之,至陳直齋所著《書錄解題》,則以為《書品》、《書斷》之類,所論書法之工拙,正與射御同科,特削之,俾列於雜藝,不以入經錄。夫書雖至於鍾、王,乃游藝之末者,非所以為學,削之誠是也。然《六經》皆本於字,字則必有真行草篆之殊矣,且均一字也,屬乎偏旁音韻者則入於小學,屬乎真行草篆者則入於雜藝,一書而析為二門,於義亦無所當矣。故今並以入小學門,仍前史舊云。

※《蒙求》三卷

鼂氏曰:唐李瀚撰。纂經傳善惡事實類者,兩兩相比為韻語,取《蒙》卦「童蒙求我」之義名其書,蓋以教學童云。
陳氏曰:本無義例,信手肆意,雜襲成章,取其韻語易於訓誦而巳。今舉世誦之,以為小學發蒙之事。

※《補注蒙求》八卷

陳氏曰:徐子光撰。以李瀚《蒙求》句為之注,本句之外,兼及其他人事。

※《左氏蒙求》三卷

鼂氏曰:皇朝王舜俞序,不知何人所作。過於《綱領》者。

※《左氏綱領》四卷

鼂氏曰:皇朝文濟道撰。排比事實為儷句,《蒙求》之類也。

※《兩漢蒙求》十卷

陳氏曰:樞密吳興劉班希苑撰。紹聖中所序。

※《十七史蒙求》二卷

陳氏曰:題王先生,不著名。或云王令也。

※《宋朝蒙求》二卷

陳氏曰:端明殿學士成都范鎮景仁撰。

※《唐史屬辭》五卷,《南北史蒙求》十卷

鼂氏曰:未詳撰人。皆效李瀚也。

※《班左誨蒙》三卷

陳氏曰:程俱致道撰。

※《趙氏家塾蒙求》二十五卷,《宗室蒙求》二卷,《幼學須知》五卷

程氏曰:餘符孫應符仲潛撰次。此書本書坊所為,以教小學。應符從而增廣之。

※《童蒙訓》一卷

陳氏曰:中書舍人東萊呂本中居仁撰。

※《少儀外傳》二卷

陳氏曰:呂祖謙撰。雜取經傳嘉言善行,切於立身應世者,皆小學切問之事也,而大要以謹厚為本。大愚呂氏跋曰:《少儀外傳》一編,先兄太史所自次輯者也。首命其名曰《帥初》,次更其名曰《辨志》,而其終則定以是名焉。某嘗侍坐,蓋與聞所以為此編之意。蓋以始學之士,徒玩乎見聞,泊乎思盧,輕自大而卒無據,故指其前言往行,所當知而易見者,登之於冊,使之不待考索,而自有得於日用之閒。其於未易遽知而非可卒見者,則皆略而不載。茍讀是編而無所厭,忽各因其所得而有自立之地,則先兄之本心,庶乎其不泯矣。

※《辨志錄》一卷

陳氏曰:皆巳見上書,而無次第,當是草創本。

※《小學書》四卷

陳氏曰:朱熹所集古聖格言至論,以教學者,皆成童幼志進學之序也。內篇曰《立教》、《明倫》、《敬身》、《稽古》,外篇曰《嘉言》、《善行》。
《朱子語錄》曰:修身之法,小學備矣。後生初學,且看小學之書,這個是做人底樣子。學之小大雖不同,而其道則一。小學是事,如事君、事父、事兄、處友等事,大學是發明此事之理。游倪曰:自幼既失小學之序,願授《大學》。先生曰:授《大學》甚好,也須把小學書看,只消旬日工夫。

※《小學字訓》

程端蒙撰。
朱子曰:《字訓》,甚佳言語雖不多,却是一部大《爾雅》也。

※《弟子職》等五書一卷

陳氏曰:漳州教授張時舉,以《管子·弟子職篇》、班氏《女誡》、呂氏《鄉約》、《鄉禮》、司馬氏《居家雜儀》合為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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