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獻通考/卷一百九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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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起居注
编辑※《穆天子傳》六卷
- 鼂氏曰:晉太康六年汲縣民盜發古塚所得,凡六卷,八千五百一十四字,詔荀勖、和嶠等以隸字寫之云。按《春秋左氏傳》:「穆王欲肆其心,周行天下,將皆有車轍馬跡焉。」此書所載,即其事也。穆王始巡狩,得驊驪、綠耳之乘,造父為御,以觀四荒,北絕流沙,西登崑崙,與《太史公記》同。汲郡守書不謹,多毀缺。雖其言不典,皆古書,頗可觀覽。郭璞注本謂之《周王游行記》。勖之時,古文已不能盡識,時有缺者,又轉寫益誤,殆不可讀。
- 陳氏曰:其體制與起居注同。起居注者,自漢明德馬皇后始,漢、魏以來因之。
※《唐創業起居注》五卷
- 鼂氏曰:唐溫大雅撰。紀高祖建義至受隋禪,用師符讖受命典冊事。
- 陳氏曰:所載起義至受禪,凡三百五十七日。其述神堯不受九錫,反復之語甚詳。愚嘗書其後曰:《新史》稱「除隋之亂,比跡湯、武」。湯、武未易比也,唐之受命,正與漢高帝等爾。其不受九錫,足以掃除魏、晉以來欺天罔人之態,而猶不免曰受隋禪者,乃以曾立代王之故曾,不若以子嬰屬史之為明白洞達也。
※《唐高祖實錄》二十卷
- 陳氏曰:唐給事中河東敬播撰。按《志》稱房玄齡監脩,許敬宗刪改。今本首題「監脩國史許敬宗奉敕定」,第十一卷題「司空房玄齡奉敕撰」,不詳其故。
※《唐太宗實錄》四十卷
- 陳氏曰:按《藝文志》有《今上實錄》二十卷,敬播等撰,房玄齡監脩;又有長孫無忌《太宗實錄》四十卷。今惟題中「書令許敬宗奉敕撰」。蓋敬宗當高宗時以私,意竄改國史,《中興書目》言之詳矣。但今來既云許敬宗撰,而以為恐止是玄齡、無忌所進,則不可考也。
※《唐高宗實錄》三十卷
- 陳氏曰:按《志》令狐德棻撰止乾封,知幾續成之,故號後脩。書本三十卷,今闕十一卷。
※《唐則天實錄》二十卷
- 陳氏曰:按《志》魏元忠等撰,劉知幾、吳兢刪正,今惟題兢撰。武氏罪大惡極,固不應復入唐廟,而題主猶有聖帝之稱,至開元中,禮官有言,乃去之。武氏不應有實錄,猶正史之不應有本紀,皆沿襲《史》、《漢》呂后例,惟沈既濟之論為正,而范氏《唐鑒》用之。
※《唐中宗實錄》二十卷
※《唐睿宗實錄》十卷
- 鼂氏曰:唐劉知幾撰。知幾與吳兢先脩《太上皇實錄》,起初誕,止傳位,凡四年。後續脩益,止山陵。
- 陳氏曰:《志》有二《錄》,五卷者為兢。今此十卷,當是知幾也。《館閣書目》亦別有五卷者。
※《唐玄宗實錄》一百卷
- 鼂氏曰:唐元載等撰。起即位,盡上元三年,凡五十年。安史之亂,《玄宗起居注》亡。大歷中,史官令狐峘裒掇詔策,備一朝之遺闕。開元、天寶閒君臣事多漏略。
- 陳氏曰:題元載撰,蓋左拾遺令狐峘所為,而載以宰相監脩也。史稱事多漏略,拙於取棄,不稱良史。峘,德棻五世孫也。
※《唐肅宗實錄》三十卷
- 鼂氏曰:唐元載等撰。起即位,盡後元年,凡六年。
- 陳氏曰:亦元載監脩,不見史官姓名。
※《唐代宗實錄》四十卷
- 陳氏曰:尤為漏略。
※《唐建中實錄》十卷
- 《崇文總目》唐史館脩撰沈既濟撰。起大歷十四年德宗郎位,盡建中二年十月既濟罷史官之日。自作五例,所以異於常者:舉終必見始;善惡必評;月必舉朔;史官雖卑,出入必書;太子曰薨。自謂「辭雖不足,而書法無隱」云。
※《唐德宗實錄》五十卷
※《唐順宗實錄》五卷
- 陳氏曰:按《志》稱韓愈、沈傳師、宇文籍撰,李吉父監脩。《新史》謂議者閧然不息,卒竄定無完篇,以閹宦惡其書禁中事切直也。
※《唐憲宗實錄》四十卷
- 陳氏曰:按《志》稱沈傳師、鄭澣,宇文籍、蔣係、李漢、陳夷行、蘇景裔撰,蓋前後史官也;又稱杜元穎、韋處厚、路隋監脩,亦前後宰相也。
※《唐穆宗實錄》二十卷
※《唐敬宗實錄》十卷
- 鼂氏曰:唐李讓夷等撰。起長慶四年甲辰即位,止寶歷二年丁未,凡三年。武宗會昌中,詔史官陳商、鄭亞同脩,讓夷監脩,書成上之。
※《唐文宗實錄》四十卷
- 鼂氏曰:魏謨等撰。起即位,盡開成五年,凡十四年。宣宗大中八年,史官蔣偕、牛叢、王諷、盧吉同脩。
- 陳氏曰:謨監脩,偕等史官也。
※《唐武宗實錄》一卷
- 鼂氏曰:唐韋保衡撰。武宗以後,實錄皆亡,今止有會昌元年正月二月。
- 陳氏曰:按《唐志》惟有《武宗實錄》三十卷,其後皆未嘗脩纂;更五代,《武錄》亦不存,《邯鄲書目》惟有一卷而已。
※《唐宣宗實錄》三十卷,《懿宗實錄》二十五卷,《僖宗實錄》三十卷 《昭宗實錄》三十卷 《哀宗實錄》八卷
- 鼂氏曰:國朝宋敏求次道所補。《宣錄》三十卷,《懿錄》三十卷一作二十五卷,《僖錄》三十卷,《昭錄》三十卷,《哀錄》八卷,通百二十八卷,世服其博聞。
- 陳氏曰:五《錄》者,皆敏求追述為書。按《兩朝史志》,初為一百卷,其後增益為一百四十八卷。今按《懿錄》三十五卷,止有二十五卷,而始終皆備,非闕也,實一百四十三卷。《館閣書目》又言闕第九一卷,今亦不闕云。
※《建康實錄》二十卷
- 陳氏曰:載吳、晉、宋、齊、梁、陳六朝都建康者,編年附傳,大略用實錄體。
※《後唐莊宗實錄》三十卷
- 陳氏曰:監脩趙鳳,史官張昭遠撰。天成四年上。
※《後唐明宗實錄》三十卷
- 陳氏曰:監修姚顗,史官張昭遠撰。清泰三年上。
※《後唐廢帝實錄》十七卷
- 陳氏曰:張昭、尹拙、劉溫叟撰。按昭本傳,撰梁均王郢王、後唐愍帝廢帝、漢隱帝《實錄》,惟梁二王祀浸遠,事皆遺失,遂不修,餘三帝實錄皆藏史閣,周世宗時也。蓋昭本撰《周祖實錄》,以其歷試之跡多在隱漢帝時,故請先修《隱錄》,因並及前代云。
※《晉高祖實錄》三十卷,《晉出帝實錄》二十卷
- 陳氏曰:監修竇正固,史官賈偉、王伸、竇儼等撰。周廣順元年上。正固字體仁,同州人。相漢,至周罷,歸洛陽,國初卒。
※《漢高祖實錄》十七卷
- 陳氏曰:監修蘇逢吉,史官賈偉等撰。乾祐二年上。書本二十卷,今闕末三卷。《中興書目》作十卷。
※《漢隱帝實錄》十五卷
- 陳氏曰:張昭等撰。事巳見前。
※《周太祖實錄》三十卷
- 陳氏曰:張昭等撰。顯德五年上。昭即昭遠,字潛夫,濮上人。避漢祖諱,止稱昭,逮事本朝,為吏部尚書。開寶五年卒。
※《周世宗實錄》四十卷
- 陳氏曰:監修官晉陽王溥齊物、修撰范陽扈蒙日用撰。
※《蜀高祖實錄》三十卷
※《太祖實錄》五十卷
- 鼂氏曰:皇朝沈倫撰。太平興國三年,詔李昉、扈蒙、李穆、郭贄、宋白、董淳、趙鄰幾同修,倫總其事。更歷二載,書成。起創業,迄山陵,凡十七年。淳化中,王禹偁作《篋中記》,敘云:「太祖神聖文武,曠世無倫,自受命之後,功德日新,皆禹偁耳目所聞見。今為史臣,多有諱忌而不書,又上近取實錄入禁中,親筆削之,禹偁恐歲月浸久,遺落不傳,因編次十餘事。」按禹偁所言,雖未可盡信,然咸平、祥符閒,亦以所書漏落,一再命儒臣重修,多所增益,故有三本傳於世。
※《重修太祖實錄》五十卷
- 鼂氏曰:皇朝李沆等撰。咸平中,真宗以前錄漏略,詔錢若水、王禹偁、李宗諤、梁顥、趙安仁重加刊修,呂端監修。端罷,沆代。二年,書成奏御。沆表云:「前錄天造之始、國姓之源,發揮無取,削平諸國,僭主偽臣,頗亡事跡。今之所正,率由典章,又益諸臣傳一百四人。」按書太宗不榷市,及杜太后遺言,與司馬溫公所書不同,多類此。
- 陳氏曰:監修國史肥鄉李沆太初、史官集賢院學士河南錢若水淡成等重修。初,上命李至、張洎等修太祖史,未成。及咸平元年,《太宗實錄》成書,以太祖朝事多漏略,故再命若水修撰。二年,書成上之。卷首有沆《進書表》,敘前錄之失及新書刊修條目甚詳。同修者直館饒陽李宗諤昌武、東平梁顥太素、直集賢院河南趙安仁樂道。李燾云:「世傳太祖自陳橋推戴,馬上約束諸將,本太祖聖意,前錄無太宗叩馬之語,乃後錄所增也。」然則燾亦嘗見舊錄也邪?近聞士大夫家亦多有之,求之未獲也。
※《太宗實錄》八十卷
※《真宗實錄》一百五十卷
- 陳氏曰:學士承旨肥鄉李維仲方、學士臨川晏殊同叔撰。
※《仁宗實錄》二百卷
※《英宗實錄》三十卷
※《神宗實錄》二百卷
- 鼂氏曰:皇朝曾布等撰。起藩邸,止元豐八年三月,凡十九年。
※《神宗朱墨史》二百卷
- 鼂氏曰:元祐元年,詔修《神宗實錄》,鄧溫伯、陸佃修撰,林希、曾肇檢討,蔡確提舉。確罷,司馬光代。光薨,呂公著代。公著薨,大防代。六年奏御。趙彥若、范祖禹、黃庭堅後亦與編修,書成賞勞,皆遷官一等。紹聖中,諫官翟思言:元祐間,呂大防提舉實錄,祖禹、庭堅等編修,刊落事跡,變亂美惡,外應奸人詆誣之說。命曾布重行修定。其後奏書,以舊錄為本,用墨書,添入者用朱書,其刪去者用黃抹,巳而將舊錄焚毀。宣和中,或得其本於禁中,遂傳於民閒,號「朱墨史」云。
- 陳氏曰:紹聖中,蔡卞、林希等重修,前史官由是得罪。其書大抵以安石《日錄》為主,陳峩所謂「尊私史而壓宗廟」者也。
※《神宗實錄考異》二百卷
- 陳氏曰:監修解梁趙鼎元鎮、史官成都范沖元長等撰進。建炎初,有紹重修,紹興六年,先進呈五十卷,六年正月書成。「考異」者,備朱墨黃三書而明著其去取之意也。闕百六十一至百七十一卷。初,蔡卞既敗舊錄,每一卷成,納之禁中,蓋將泯其跡,而使新錄獨行,所謂朱墨本者不可得而見也。及梁師成用事,自謂蘇氏遺體,頗招延元祐諸家子孫若范溫、秦湛之流。師成在禁中見其書,為諸家人道之,諸人幸其書之出,因曰:「此不可不錄也。」師成如其言。及敗,沒入。有得其書者攜以渡江,遂傳於世。嗚呼,此可謂非天乎!
※《哲宗前錄》一百卷,《後錄》九十四卷
※《重修哲宗實錄》一百五十卷
- 鼂氏曰:紹興四年三月壬子,太上皇帝顧謂宰臣朱勝非等曰:「神宗、哲宗兩朝史錄,事多失實,非所以傳信後世,當重別修定。著《唐鑒》范祖禹有子名沖者,有召命,可促來,令兼史臣。」勝非奏曰:「神宗史緣添入王安石《日錄》,哲宗史經蔡京、蔡卞之手,議論多不公。今蒙聖諭,命官刪定,以昭彰二帝盛美,天下幸甚。」十八日丙申,新除宗正少卿兼直史館范沖辭免恩命。勝非奏曰:「沖謂史館專修神宗、哲宗史錄,而其父祖禹元祐閒任諫官,後坐章疏議論,責死嶺表,而《神宗實錄》又經祖禹之手,今既重修,則凡出京、卞之意及其增添者,不無刪改。儻使沖預其事,恐其黨未能厭服。」上曰:「以私意增添,不知當否?」勝非曰:「皆非公論。」上曰:「然則刪之何害?紛紛浮議,不足恤也。」臣勝非曰:「范沖不得不以此為辭。今聖斷不私,沖亦安敢有請?」上復愀然謂勝非等曰:「此事豈朕敢私?頃歲昭慈聖獻皇后誕辰,因置酒宮中,從容語及前朝事。昭慈謂朕曰:『吾老矣,幸相聚於此,他時身後,吾復何患?然有一事,當為官家言之。吾逮事宣仁聖烈皇后,求之古今母後之賢,未見其比。因姦臣快其私憤,肆加誣謗,有玷盛德。建炎初,雖嘗下詔辨明,而史錄所載,未經刪改,豈足傳信後世?吾意在天之靈,不無望於官家也!』朕每念此,心惕然於懷,朝夕降一詔書,明載昭慈遺旨,庶使中外知朕之本意。」臣勝非進曰:「聖諭及此,天下幸甚!臣等仰惟神宗、哲宗兩朝實錄,以太上皇帝聖意先定,爰命宰臣,悉令刪修,故具載聖語於篇末」云。
- 王氏《揮麈錄》曰:徐敦立云:「在館中時,見《重修哲宗實錄》。其舊書,崇寧閒率多貴游子弟以預討論,於一時名臣行事,既多疏略,而新書復因之,於時急於成書,不復廣加搜討,有一傳而僅載歷官先後,且據逐人碑志,有傳中合書名猶云『公』者。讀之使人不能無恨。
※《徽宗實錄》二百卷
- 鼂氏曰:皇朝程俱撰。先是汪藻編《庚辰以來詔旨》,頗繁雜,俱刪輯成此書,且附以靖康、建炎時事。
※《欽宗實錄》四十卷
- 陳氏曰:乾道四年,修撰洪邁等進。
※《高宗實錄》五百卷
※《孝宗實錄》五百卷
- 陳氏曰:嘉泰二年,修撰傅伯壽等撰進。中興以來兩朝五十餘載事跡,置院既久,不以時成,涉筆之臣,乍遷忽徙,不可殫紀。及有詔趣進,則忽遽抄錄,甚者一委吏手。卷帙猥多,而記載無法,疏略牴牾,不復可稽。故二錄比之前世,最為闕典,觀者為之太息。
- 《中興國史志》:高宗命范沖重修《神錄》,已進而沖去國。尹焞繼之,又進《哲宗》。《徽宗實錄》,紹興未嘗成書,建炎後,史牘不存,皆仰搜討,故猶多脫略,孝宗命李燾增修之。《欽宗實錄》,洪邁用龔茂良所補日歷,文直事核。《高宗實錄》,慶元、嘉泰閒所上,時史無專官,莫知誰筆。《孝宗》、《光宗實錄》,初以付龔敦頤,卒專委傅伯壽、陸游。《孝錄》比諸錄為疏。
※《高宗實錄》一千卷
- 國史日歷所李燾等修進。自為序略曰:《日歷》起初潛,訖內禪,用《春秋》四系之法,雜取左右史《起居注》、《三省密院》、《時政記》及百司移報,綜錯成章,凡關於時,靡不畢載。前後所論著,共成一千卷,卷為一冊,總一千冊,謹繕進呈。顧惟紀述聖神之言動,事大體重,臣愚豈能獨任?加之歲周三紀,史非一官,掇緝穿聯,簡策繁夥,其閒脫略牴牾,違失本真,安敢自保?在昔英主,往往指授,重加刊正。房玄齡等進武德、貞觀事跡,太宗更令紀實。如臣妄庸於玄齡,無能為役,姑自罄竭,強附於唐虞氏史臣之義爾。
- 《中興藝文志》:《高宗日歷》初年者多為秦檜改棄,專政以後紀錄尤不足信。韓侂胄當國,《寧宗日歷》亦多誣。後皆命刊修。然《高宗日歷》、《時政記》亡失,多不復可考。
※《西漢詔令》十二卷
- 陳氏曰:吳郡林虙德祖編。採括志傳,參之本紀,以示信安程俱致道。俱以世次先後,各為一卷,差比歲月,摹而成書,且為之序。虙中詞學,為開封府掾。
※《東漢詔令》十一卷
- 陳氏曰:宗正寺主簿鄞樓昉暘叔編。大抵用林舊體,自為之序。帝王之制,具在百篇,後世不可及矣。兩漢猶為近古。愚未冠時,無書可觀,雖二史亦從人借。嘗於《班書》志、傳錄出諸詔,與紀中相附,以便覽閱。既仕於越,及得見林氏書。而樓書近出,其為好古博雅,斯以勤矣。惟平、獻二朝,莽、操用事,如錫莽及廢伏后之類,皆當削去,而莽時尤多也。
※《本朝大詔令》二百四十卷
- 陳氏曰:寶謨閣直學士豫章李大異伯珍刻於建寧,云紹興間宋宣獻公家子孫所編摹也。而不著其名。始自國初,迄於宣政,分門別類,凡目至為詳悉。
※《玉堂制草》十卷
- 陳氏曰:參政鉅野李邴漢老編。承平以前制詔。
※《元符庚辰以來詔旨》三卷
- 鼂氏曰:汪藻編徽宗即位後詔旨,未全。
※《中興玉堂制草》六十四卷
- 陳氏曰:同知樞密鄱陽洪遵景嚴編。起建炎,迄紹興末。
※《中興續玉堂制草》三十卷
- 陳氏曰:丞相益文忠公周必太子充為學士院時編進。始嘗建言,加上「德壽」尊號,不以表而以議,且稱嗣皇帝為非是,遂革之。今書以《尊號表》為卷首,而增附《館職筆問》於後,起隆興,迄淳熙改元。自後未有續者。
※《綸言集》三十一卷
- 陳氏曰:宇文粹中、虛中兄弟所編集。
※《中興綸言集》二十八卷
- 陳氏曰:左司郎中莆田鄭寅子敬編。寅,知樞密院僑之子,端重博洽,藏書數萬卷,於本朝典故尤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