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献通考/卷一百九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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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起居注
编辑※《穆天子传》六卷
- 鼂氏曰:晋太康六年汲县民盗发古冢所得,凡六卷,八千五百一十四字,诏荀勖、和峤等以隶字写之云。按《春秋左氏传》:“穆王欲肆其心,周行天下,将皆有车辙马迹焉。”此书所载,即其事也。穆王始巡狩,得骅骊、绿耳之乘,造父为御,以观四荒,北绝流沙,西登昆仑,与《太史公记》同。汲郡守书不谨,多毁缺。虽其言不典,皆古书,颇可观览。郭璞注本谓之《周王游行记》。勖之时,古文已不能尽识,时有缺者,又转写益误,殆不可读。
- 陈氏曰:其体制与起居注同。起居注者,自汉明德马皇后始,汉、魏以来因之。
※《唐创业起居注》五卷
- 鼂氏曰:唐温大雅撰。纪高祖建义至受隋禅,用师符谶受命典册事。
- 陈氏曰:所载起义至受禅,凡三百五十七日。其述神尧不受九锡,反复之语甚详。愚尝书其后曰:《新史》称“除隋之乱,比迹汤、武”。汤、武未易比也,唐之受命,正与汉高帝等尔。其不受九锡,足以扫除魏、晋以来欺天罔人之态,而犹不免曰受隋禅者,乃以曾立代王之故曾,不若以子婴属史之为明白洞达也。
※《唐高祖实录》二十卷
- 陈氏曰:唐给事中河东敬播撰。按《志》称房玄龄监修,许敬宗删改。今本首题“监修国史许敬宗奉敕定”,第十一卷题“司空房玄龄奉敕撰”,不详其故。
※《唐太宗实录》四十卷
- 陈氏曰:按《艺文志》有《今上实录》二十卷,敬播等撰,房玄龄监修;又有长孙无忌《太宗实录》四十卷。今惟题中“书令许敬宗奉敕撰”。盖敬宗当高宗时以私,意窜改国史,《中兴书目》言之详矣。但今来既云许敬宗撰,而以为恐止是玄龄、无忌所进,则不可考也。
※《唐高宗实录》三十卷
- 陈氏曰:按《志》令狐德棻撰止乾封,知几续成之,故号后修。书本三十卷,今阙十一卷。
※《唐则天实录》二十卷
- 陈氏曰:按《志》魏元忠等撰,刘知几、吴兢删正,今惟题兢撰。武氏罪大恶极,固不应复入唐庙,而题主犹有圣帝之称,至开元中,礼官有言,乃去之。武氏不应有实录,犹正史之不应有本纪,皆沿袭《史》、《汉》吕后例,惟沈既济之论为正,而范氏《唐鉴》用之。
※《唐中宗实录》二十卷
※《唐睿宗实录》十卷
- 鼂氏曰:唐刘知几撰。知几与吴兢先修《太上皇实录》,起初诞,止传位,凡四年。后续修益,止山陵。
- 陈氏曰:《志》有二《录》,五卷者为兢。今此十卷,当是知几也。《馆阁书目》亦别有五卷者。
※《唐玄宗实录》一百卷
- 鼂氏曰:唐元载等撰。起即位,尽上元三年,凡五十年。安史之乱,《玄宗起居注》亡。大历中,史官令狐峘裒掇诏策,备一朝之遗阙。开元、天宝闲君臣事多漏略。
- 陈氏曰:题元载撰,盖左拾遗令狐峘所为,而载以宰相监修也。史称事多漏略,拙于取弃,不称良史。峘,德棻五世孙也。
※《唐肃宗实录》三十卷
- 鼂氏曰:唐元载等撰。起即位,尽后元年,凡六年。
- 陈氏曰:亦元载监修,不见史官姓名。
※《唐代宗实录》四十卷
- 陈氏曰:尤为漏略。
※《唐建中实录》十卷
- 《崇文总目》唐史馆修撰沈既济撰。起大历十四年德宗郎位,尽建中二年十月既济罢史官之日。自作五例,所以异于常者:举终必见始;善恶必评;月必举朔;史官虽卑,出入必书;太子曰薨。自谓“辞虽不足,而书法无隐”云。
※《唐德宗实录》五十卷
※《唐顺宗实录》五卷
- 陈氏曰:按《志》称韩愈、沈传师、宇文籍撰,李吉父监修。《新史》谓议者哄然不息,卒窜定无完篇,以阉宦恶其书禁中事切直也。
※《唐宪宗实录》四十卷
- 陈氏曰:按《志》称沈传师、郑澣,宇文籍、蒋系、李汉、陈夷行、苏景裔撰,盖前后史官也;又称杜元颖、韦处厚、路隋监修,亦前后宰相也。
※《唐穆宗实录》二十卷
※《唐敬宗实录》十卷
- 鼂氏曰:唐李让夷等撰。起长庆四年甲辰即位,止宝历二年丁未,凡三年。武宗会昌中,诏史官陈商、郑亚同修,让夷监修,书成上之。
※《唐文宗实录》四十卷
- 鼂氏曰:魏谟等撰。起即位,尽开成五年,凡十四年。宣宗大中八年,史官蒋偕、牛丛、王讽、卢吉同修。
- 陈氏曰:谟监修,偕等史官也。
※《唐武宗实录》一卷
- 鼂氏曰:唐韦保衡撰。武宗以后,实录皆亡,今止有会昌元年正月二月。
- 陈氏曰:按《唐志》惟有《武宗实录》三十卷,其后皆未尝修纂;更五代,《武录》亦不存,《邯郸书目》惟有一卷而已。
※《唐宣宗实录》三十卷,《懿宗实录》二十五卷,《僖宗实录》三十卷 《昭宗实录》三十卷 《哀宗实录》八卷
- 鼂氏曰:国朝宋敏求次道所补。《宣录》三十卷,《懿录》三十卷一作二十五卷,《僖录》三十卷,《昭录》三十卷,《哀录》八卷,通百二十八卷,世服其博闻。
- 陈氏曰:五《录》者,皆敏求追述为书。按《两朝史志》,初为一百卷,其后增益为一百四十八卷。今按《懿录》三十五卷,止有二十五卷,而始终皆备,非阙也,实一百四十三卷。《馆阁书目》又言阙第九一卷,今亦不阙云。
※《建康实录》二十卷
- 陈氏曰:载吴、晋、宋、齐、梁、陈六朝都建康者,编年附传,大略用实录体。
※《后唐庄宗实录》三十卷
- 陈氏曰:监修赵凤,史官张昭远撰。天成四年上。
※《后唐明宗实录》三十卷
- 陈氏曰:监修姚𫖮,史官张昭远撰。清泰三年上。
※《后唐废帝实录》十七卷
- 陈氏曰:张昭、尹拙、刘温叟撰。按昭本传,撰梁均王郢王、后唐愍帝废帝、汉隐帝《实录》,惟梁二王祀浸远,事皆遗失,遂不修,馀三帝实录皆藏史阁,周世宗时也。盖昭本撰《周祖实录》,以其历试之迹多在隐汉帝时,故请先修《隐录》,因并及前代云。
※《晋高祖实录》三十卷,《晋出帝实录》二十卷
- 陈氏曰:监修窦正固,史官贾伟、王伸、窦俨等撰。周广顺元年上。正固字体仁,同州人。相汉,至周罢,归洛阳,国初卒。
※《汉高祖实录》十七卷
- 陈氏曰:监修苏逢吉,史官贾伟等撰。乾祐二年上。书本二十卷,今阙末三卷。《中兴书目》作十卷。
※《汉隐帝实录》十五卷
- 陈氏曰:张昭等撰。事巳见前。
※《周太祖实录》三十卷
- 陈氏曰:张昭等撰。显德五年上。昭即昭远,字潜夫,濮上人。避汉祖讳,止称昭,逮事本朝,为吏部尚书。开宝五年卒。
※《周世宗实录》四十卷
- 陈氏曰:监修官晋阳王溥齐物、修撰范阳扈蒙日用撰。
※《蜀高祖实录》三十卷
※《太祖实录》五十卷
- 鼂氏曰:皇朝沈伦撰。太平兴国三年,诏李昉、扈蒙、李穆、郭贽、宋白、董淳、赵邻几同修,伦总其事。更历二载,书成。起创业,迄山陵,凡十七年。淳化中,王禹偁作《箧中记》,叙云:“太祖神圣文武,旷世无伦,自受命之后,功德日新,皆禹偁耳目所闻见。今为史臣,多有讳忌而不书,又上近取实录入禁中,亲笔削之,禹偁恐岁月浸久,遗落不传,因编次十馀事。”按禹偁所言,虽未可尽信,然咸平、祥符闲,亦以所书漏落,一再命儒臣重修,多所增益,故有三本传于世。
※《重修太祖实录》五十卷
- 鼂氏曰:皇朝李沆等撰。咸平中,真宗以前录漏略,诏钱若水、王禹偁、李宗谔、梁颢、赵安仁重加刊修,吕端监修。端罢,沆代。二年,书成奏御。沆表云:“前录天造之始、国姓之源,发挥无取,削平诸国,僭主伪臣,颇亡事迹。今之所正,率由典章,又益诸臣传一百四人。”按书太宗不榷市,及杜太后遗言,与司马温公所书不同,多类此。
- 陈氏曰:监修国史肥乡李沆太初、史官集贤院学士河南钱若水淡成等重修。初,上命李至、张洎等修太祖史,未成。及咸平元年,《太宗实录》成书,以太祖朝事多漏略,故再命若水修撰。二年,书成上之。卷首有沆《进书表》,叙前录之失及新书刊修条目甚详。同修者直馆饶阳李宗谔昌武、东平梁颢太素、直集贤院河南赵安仁乐道。李焘云:“世传太祖自陈桥推戴,马上约束诸将,本太祖圣意,前录无太宗叩马之语,乃后录所增也。”然则焘亦尝见旧录也邪?近闻士大夫家亦多有之,求之未获也。
※《太宗实录》八十卷
※《真宗实录》一百五十卷
- 陈氏曰:学士承旨肥乡李维仲方、学士临川晏殊同叔撰。
※《仁宗实录》二百卷
※《英宗实录》三十卷
※《神宗实录》二百卷
- 鼂氏曰:皇朝曾布等撰。起藩邸,止元丰八年三月,凡十九年。
※《神宗朱墨史》二百卷
- 鼂氏曰:元祐元年,诏修《神宗实录》,邓温伯、陆佃修撰,林希、曾肇检讨,蔡确提举。确罢,司马光代。光薨,吕公著代。公著薨,大防代。六年奏御。赵彦若、范祖禹、黄庭坚后亦与编修,书成赏劳,皆迁官一等。绍圣中,谏官翟思言:元祐间,吕大防提举实录,祖禹、庭坚等编修,刊落事迹,变乱美恶,外应奸人诋诬之说。命曾布重行修定。其后奏书,以旧录为本,用墨书,添入者用朱书,其删去者用黄抹,巳而将旧录焚毁。宣和中,或得其本于禁中,遂传于民闲,号“朱墨史”云。
- 陈氏曰:绍圣中,蔡卞、林希等重修,前史官由是得罪。其书大抵以安石《日录》为主,陈峩所谓“尊私史而压宗庙”者也。
※《神宗实录考异》二百卷
- 陈氏曰:监修解梁赵鼎元镇、史官成都范冲元长等撰进。建炎初,有绍重修,绍兴六年,先进呈五十卷,六年正月书成。“考异”者,备朱墨黄三书而明著其去取之意也。阙百六十一至百七十一卷。初,蔡卞既败旧录,每一卷成,纳之禁中,盖将泯其迹,而使新录独行,所谓朱墨本者不可得而见也。及梁师成用事,自谓苏氏遗体,颇招延元祐诸家子孙若范温、秦湛之流。师成在禁中见其书,为诸家人道之,诸人幸其书之出,因曰:“此不可不录也。”师成如其言。及败,没入。有得其书者携以渡江,遂传于世。呜呼,此可谓非天乎!
※《哲宗前录》一百卷,《后录》九十四卷
※《重修哲宗实录》一百五十卷
- 鼂氏曰:绍兴四年三月壬子,太上皇帝顾谓宰臣朱胜非等曰:“神宗、哲宗两朝史录,事多失实,非所以传信后世,当重别修定。著《唐鉴》范祖禹有子名冲者,有召命,可促来,令兼史臣。”胜非奏曰:“神宗史缘添入王安石《日录》,哲宗史经蔡京、蔡卞之手,议论多不公。今蒙圣谕,命官删定,以昭彰二帝盛美,天下幸甚。”十八日丙申,新除宗正少卿兼直史馆范冲辞免恩命。胜非奏曰:“冲谓史馆专修神宗、哲宗史录,而其父祖禹元祐闲任谏官,后坐章疏议论,责死岭表,而《神宗实录》又经祖禹之手,今既重修,则凡出京、卞之意及其增添者,不无删改。傥使冲预其事,恐其党未能厌服。”上曰:“以私意增添,不知当否?”胜非曰:“皆非公论。”上曰:“然则删之何害?纷纷浮议,不足恤也。”臣胜非曰:“范冲不得不以此为辞。今圣断不私,冲亦安敢有请?”上复愀然谓胜非等曰:“此事岂朕敢私?顷岁昭慈圣献皇后诞辰,因置酒宫中,从容语及前朝事。昭慈谓朕曰:‘吾老矣,幸相聚于此,他时身后,吾复何患?然有一事,当为官家言之。吾逮事宣仁圣烈皇后,求之古今母后之贤,未见其比。因奸臣快其私愤,肆加诬谤,有玷盛德。建炎初,虽尝下诏辨明,而史录所载,未经删改,岂足传信后世?吾意在天之灵,不无望于官家也!’朕每念此,心惕然于怀,朝夕降一诏书,明载昭慈遗旨,庶使中外知朕之本意。”臣胜非进曰:“圣谕及此,天下幸甚!臣等仰惟神宗、哲宗两朝实录,以太上皇帝圣意先定,爰命宰臣,悉令删修,故具载圣语于篇末”云。
- 王氏《挥麈录》曰:徐敦立云:“在馆中时,见《重修哲宗实录》。其旧书,崇宁闲率多贵游子弟以预讨论,于一时名臣行事,既多疏略,而新书复因之,于时急于成书,不复广加搜讨,有一传而仅载历官先后,且据逐人碑志,有传中合书名犹云‘公’者。读之使人不能无恨。
※《徽宗实录》二百卷
- 鼂氏曰:皇朝程俱撰。先是汪藻编《庚辰以来诏旨》,颇繁杂,俱删辑成此书,且附以靖康、建炎时事。
※《钦宗实录》四十卷
- 陈氏曰:乾道四年,修撰洪迈等进。
※《高宗实录》五百卷
※《孝宗实录》五百卷
- 陈氏曰:嘉泰二年,修撰傅伯寿等撰进。中兴以来两朝五十馀载事迹,置院既久,不以时成,涉笔之臣,乍迁忽徙,不可殚纪。及有诏趣进,则忽遽抄录,甚者一委吏手。卷帙猥多,而记载无法,疏略抵牾,不复可稽。故二录比之前世,最为阙典,观者为之太息。
- 《中兴国史志》:高宗命范冲重修《神录》,已进而冲去国。尹焞继之,又进《哲宗》。《徽宗实录》,绍兴未尝成书,建炎后,史牍不存,皆仰搜讨,故犹多脱略,孝宗命李焘增修之。《钦宗实录》,洪迈用龚茂良所补日历,文直事核。《高宗实录》,庆元、嘉泰闲所上,时史无专官,莫知谁笔。《孝宗》、《光宗实录》,初以付龚敦颐,卒专委傅伯寿、陆游。《孝录》比诸录为疏。
※《高宗实录》一千卷
- 国史日历所李焘等修进。自为序略曰:《日历》起初潜,讫内禅,用《春秋》四系之法,杂取左右史《起居注》、《三省密院》、《时政记》及百司移报,综错成章,凡关于时,靡不毕载。前后所论著,共成一千卷,卷为一册,总一千册,谨缮进呈。顾惟纪述圣神之言动,事大体重,臣愚岂能独任?加之岁周三纪,史非一官,掇缉穿联,简策繁伙,其闲脱略抵牾,违失本真,安敢自保?在昔英主,往往指授,重加刊正。房玄龄等进武德、贞观事迹,太宗更令纪实。如臣妄庸于玄龄,无能为役,姑自罄竭,强附于唐虞氏史臣之义尔。
- 《中兴艺文志》:《高宗日历》初年者多为秦桧改弃,专政以后纪录尤不足信。韩侂胄当国,《宁宗日历》亦多诬。后皆命刊修。然《高宗日历》、《时政记》亡失,多不复可考。
※《西汉诏令》十二卷
- 陈氏曰:吴郡林虙德祖编。采括志传,参之本纪,以示信安程俱致道。俱以世次先后,各为一卷,差比岁月,摹而成书,且为之序。虙中词学,为开封府掾。
※《东汉诏令》十一卷
- 陈氏曰:宗正寺主簿鄞楼昉旸叔编。大抵用林旧体,自为之序。帝王之制,具在百篇,后世不可及矣。两汉犹为近古。愚未冠时,无书可观,虽二史亦从人借。尝于《班书》志、传录出诸诏,与纪中相附,以便览阅。既仕于越,及得见林氏书。而楼书近出,其为好古博雅,斯以勤矣。惟平、献二朝,莽、操用事,如锡莽及废伏后之类,皆当削去,而莽时尤多也。
※《本朝大诏令》二百四十卷
- 陈氏曰:宝谟阁直学士豫章李大异伯珍刻于建宁,云绍兴间宋宣献公家子孙所编摹也。而不著其名。始自国初,迄于宣政,分门别类,凡目至为详悉。
※《玉堂制草》十卷
- 陈氏曰:参政钜野李邴汉老编。承平以前制诏。
※《元符庚辰以来诏旨》三卷
- 鼂氏曰:汪藻编徽宗即位后诏旨,未全。
※《中兴玉堂制草》六十四卷
- 陈氏曰:同知枢密鄱阳洪遵景严编。起建炎,迄绍兴末。
※《中兴续玉堂制草》三十卷
- 陈氏曰:丞相益文忠公周必太子充为学士院时编进。始尝建言,加上“德寿”尊号,不以表而以议,且称嗣皇帝为非是,遂革之。今书以《尊号表》为卷首,而增附《馆职笔问》于后,起隆兴,迄淳熙改元。自后未有续者。
※《纶言集》三十一卷
- 陈氏曰:宇文粹中、虚中兄弟所编集。
※《中兴纶言集》二十八卷
- 陈氏曰:左司郎中莆田郑寅子敬编。寅,知枢密院侨之子,端重博洽,藏书数万卷,于本朝典故尤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