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獻通考/卷一百八十四

 卷一百八十三 文獻通考
卷一百八十四 經籍考十一
卷一百八十五 

論語 孟子 编辑

《西漢藝文志》:《論語》者,孔子應答弟子時人及弟子相與言而接聞於夫子之語也。當時弟子各有所記。夫子既卒,門人相與輯而論篹,故謂之《論語》師古曰:輯與集同,篹與撰同。漢興,有齊、魯之說。傳《齊論》者,昌邑中尉王吉、少府宋畸、御史大夫貢禹、尚書令五鹿充宗、膠東庸生,唯王陽名家師古曰:王吉字子陽,故謂之王陽。傳《魯論語》者,常山都尉龔奮、長信少府夏侯勝、丞相韋賢、魯扶卿、前將軍蕭望之、安昌侯張禹,皆名家。張氏最後而行於世。
《隋經籍志》:張禹本授《魯論》,晚講《齊論》,後遂合而考之,刪其煩惑。除去《齊論·問王》、《知道》二篇,從《魯論》二十篇為定,號《張侯論》,當世重之。周氏、包氏為之章句,馬融又為之訓。又有《古論語》,與《古文尚書》同出,章句煩省,與《魯論》不異,唯分《子張》為二篇,故有二十一篇,孔安國為之傳。漢末,鄭元以《張侯論》為本,參考《齊論》、《古論》而為之注,魏司空陳群、太常王肅、博士周生烈,皆為義說,吏部尚書何晏又為集解,是後諸儒多為之注,《齊論》遂亡。《古論》先無師說,梁、陳之時,唯鄭元、何晏立於國學,而鄭氏甚微。周、齊,鄭學獨立。至隋,何、鄭並行,鄭氏盛於人間。其《孔叢》、《家語》並孔氏所傳仲尼之旨;《爾雅》諸書,解古今之意,並五經總義,附於此篇。

《漢志》:《論語》十二家,二百二十九篇。

《隋志》:二十九家,一百九十八卷。

《唐志》:三十家,三十七部,三百二十七卷失名姓三家,韓愈以下不著錄二家,十二卷

《宋三朝志》:十六部,一百三十九卷。

《宋兩朝志》:二部,二十卷。

《宋四朝志》:十三部,七十八卷。

《宋中興志》:五十五家,六十三部,四百九十八卷。

※何晏《論語注》十卷

鼂氏曰:魏何晏集解。其序自云:據《魯論》包咸、周氏、孔安國、馬融、鄭康成、陳群、王肅、周生烈八家之說,與孫邕、鄭沖、曹羲、荀顗集諸家訓解為之。按漢時《論語》凡有三,而《齊論》有《問王》、《知道》兩篇,詳其名,當是必論內聖之道、外王之業,未必非夫子之最致意者,不知何說,而張禹獨遺之。禹身不知王鳳之邪正,其不知此固宜,然勢位足以軒輊一世,使斯文遂喪,惜哉!
按:《齊論》多於《魯論》二篇,曰《問王》、《知道》。史稱為張禹所刪,以此遂無傳。且夫子之言,禹何人而敢刪之。然《古論語》與《古文尚書》同自孔壁出者,章句與《魯論》不異,唯分《堯曰》「子張問」以下為一篇,共二十一篇,則《問王》、《知道》二篇,亦孔壁中所無,度必後儒依仿而作,非聖經之本真。此所以不傳,非禹所能刪也。

※皇侃《論語疏》十卷

鼂氏曰:梁皇侃撰。古今《論語》之注多矣。何晏集七家,復採《古論語注》為集解行於世。侃今又引衛峩、繆播、欒肇、郭象、蔡謨、袁宏、江惇、蔡奚、李充、孫綽、周懷、范甯、王氏凡十三家之說,成此書。其序稱江熙所集。世謂其引事雖時詭異,而援證精博,為後學所宗云。

※韓李《論語筆解》十卷

鼂氏曰:唐韓愈退之、李翱習之撰。前有秘書丞許勃序,云韓、李相與講論,共成此書。按唐人通經者寡,獨兩公名冠一代,蓋以此。然《四庫》、《邯鄲書目》皆無之,獨《田氏書目》有韓愈《論語》十卷,《筆解》兩卷。此書題曰《筆解》,而兩卷亦不同。
陳氏曰:《館閣書目》云秘書丞許勃為之序。今本乃王存序,云得於錢塘汪充,而無許序。

※《石經論語》十卷

鼂氏曰:右偽蜀張德鈞書。闕唐諱,立石當在孟知祥未叛之前。其文脫兩字,誤一字,又《述而第七》「舉一隅」下有「而示之」三字,「三人行必有我師焉」上又有「我」字,《衛靈公第十五》「敬其事而後其食」作「後食其祿」,與李鶚本不同者此也。

※《論語井田義圖》

《崇文總目》:不著撰人名氏。述周井田之法。其曰《論語》者,蓋為《論語》學者引用云。

※《論語正義》十卷

鼂氏曰:皇朝邢昺等撰。亦因皇侃所採諸儒之說刊定而成書。
陳氏曰:唐人止為《五經》疏,而不及《孝經》、《論語》,至昺始奉詔為之。
按:《唐藝文志》亦有賈公彥《論語疏》十五卷,當考。

※王令《論語》十卷

鼂氏曰:皇朝王令逢原撰。解《堯曰篇》云:「四海不窮困,則天祿不永終矣。」王安石書《新義》取之。

※王介甫《論語解》十卷,王元澤《口義》十卷,陳用之《論語》十卷

鼂氏曰:王介甫撰。并並其子雱《口義》、其徒陳用之《解》,紹聖後皆行於場屋。或曰用之書乃鄒浩所著,託之用之云。

※東坡《論語解》十卷,穎濱《論語拾遺》

穎濱自序:予少為《論語解》,子瞻謫居黃州,為《論語說》,盡取以往,今見於書十二三也。大觀丁亥,閑居穎川,為孫籀、簡、筠講《論語》。子瞻之說,意有所未安,時為籀等言,凡二十七章,謂之《論語拾遺》,恨不得質之子瞻也。
鼂氏曰:蘇軾子瞻為《論語解》,沒後,子由以其說之未安者辨正之。

※伊川《論語說》十卷

鼂氏曰:伊川門人記其師所解《論語》也。不為文辭,直以俚語記之。

※范醇夫《論語說》十卷

鼂氏曰:元祐中所進。數稱引劉敞、程頤之說。

※謝顯道《論語解》十卷

鼂氏曰:顯道少師程正叔。
《朱子語錄》:上蔡《論語解》,言語極多,看得透時,他只有一兩字是緊要。問:「謝氏之說多華掞。」先生曰:「胡侍郎嘗教人看謝氏《論語》,以其文字上多有發越處。」

※呂與叔《論語解》十卷

鼂氏曰:與叔雖程正叔之徒,解經不盡用其師說。

※尹彥明《論語解》十卷

鼂氏曰:彥明,程氏門人。紹興中,自布衣召為崇政殿說書,被旨訓解,多採純夫之說。
《朱子語錄》曰:《論語》中,程先生及和靖說,只於本文上添一兩字,甚平淡,然意味深長,須當子細看。要見得他意味,方好。問:「《精義》中,尹氏說多與二程同,何也?」曰:「二程說得巳明,尹氏只說出處。」

※王定國《論語》十卷

王鞏定國撰。秦少游序略曰:定國坐罪斥海上,罷還,詣東上ト門,奏書曰:「臣無狀,幸緣先臣之故,獲齒仕版,不能慎事,陷於罪戾。念無以自贖,間因職事之暇,妄以所見,注成《論語》十卷,未敢以進,唯陛下裁鑒之。」明日,詔御藥院取其書去,未報,而神宗棄天下。嗚呼!自熙甯初王氏父子以經術得幸,下其說於太學,凡置博士,試諸生,皆以新書從事,不合者黜罷之,而諸儒之論廢矣。定國於時處放逐之中,蠻夷瘴癘之地,乃能自信不惑,論著成一家之言,至天子聞之,取其書,非其氣過人,何以及此?姑掇其大概,使夫覽之者知定國著書之時為如此,又知神宗鄉經術亦非主於一家而已。

※汪氏《論語直解》十卷

鼂氏曰:汪革信民撰。撫州人,紹聖中試禮部,為天下第一。嘗語人曰:「吾鄉有二相,一為天下之福,一為天下之禍。」蓋指晏元獻、王荊公也。即此可見其解經淵源所自云。

※景迂《論語講義》十卷

鼂氏曰:從父詹事公撰。多取古人之說,以正近世之失。

※楊氏《注論語》十卷

鼂氏曰:楊氏中立,伊川門人也。

※游氏《論語解》十卷

陳氏曰:游酢定夫,伊川門人。

※《論語釋言》十卷

陳氏曰:葉夢得少蘊撰。

※張氏《論語解》二十卷

陳氏曰:張九成撰。

※五峰《論語指南》一卷

陳氏曰:胡宏仁仲撰。評論黃祖舜、沈大廉之說。

※竹西《論語感發》十卷

陳氏曰:中書舍人江都王居正撰。凡十卷。

※《論語探古》二十卷

陳氏曰:畢良史撰。二十卷。

※洪興祖《論語說》

《中興藝文志》:其說多可採。謂此書始於不慍,終於知命,蓋君子儒。

※《論語續解》、《考異》、《說例》共十二卷

《中興藝文志》:吳棫撰。自謂考研甚眾,獨於何晏《集解》、邢昺《疏》所得為多。又謂孔門弟子之言多未盡善,而注信經、疏信注太過。嘗作《指掌》十卷,亡於兵火,僅追記大略,以解何晏《集解》之未盡未安者,故曰《續解》。又考他書之文之說異於《論語》者,為《考異》。又為《說例》,有《集語》、《明原》、《微言》、《略例》、《答問》、《正統》、《權道》、《弟子》、《雜說》凡十篇,多發明。
陳氏曰:其所援引百家諸史傳,出入詳洽。所稱欒肇駮王、鄭之說,間取一二。肇,晉人,《隋》、《唐志》載《論語釋》十卷、《駮》二卷。按董逌《藏書志》,《釋》已亡,《駮》幸存。而《崇文總目》及諸藏書家皆無有,棫蓋嘗見其書也。《館閣書目》亦不載。

※玉泉《論語學》十卷

陳氏曰:工部侍郎喻樗子才撰。樗與張子韶諸公友善,坐此得罪秦檜。汪端明應辰,其婿也。

※曾吉甫《論語義》二卷

陳氏曰:禮部侍郎曾幾撰。胡文定公門人也。

※南軒《論語說》十卷

陳氏曰:侍講廣漢張棫敬夫撰。

※《論語集義》三十四卷

陳氏曰:朱熹撰。集二程張氏及范祖禹、呂希哲、呂大臨、謝良佐、游酢、楊時、侯仲良、周孚先凡十一家。初名《精義》,後刻於豫章郡學,始名《集義》。其所言「外自託於程氏,而竊其近似之言,以文異端之說」者,蓋指張無垢也。無垢與宗杲游,故云爾。
《朱子語錄》曰:讀《論語》,須將《精義》看一段,次看第二段,將兩段比較,孰得孰失,孰是孰非。又將第三段比較如前,又總一章之說,而盡比較之。其間須有一說合聖人之意,或有兩說,有三說,有四五說皆是,又就其中比較疏密。如此,便是格物。及看得此一章透徹,則知便至。或自未有見識,只得就這裏挨。一章之中,程子之說多是,門人之說多非。然初看時,不可先萌此心,門人所記,亦多有好處。蜚卿曰:「若只將程子之說為主,如何?」曰:「不可,只得以理為主,然後看他底。看得一章直是透徹,然後看第二章,亦如此法。若看得三四篇,此心便熟;數篇之後,迎刃而解矣。」讀書考義理,似是而非者難辯。且如《精義》中,惟程先生說得的當確至。其門人非惟不盡得夫子之意,雖程子之意,亦多失之。今讀《語》、《孟》,不可便道《精義》都不是,都廢了。須借他做個梯階去尋求,將來自見道理。知得他是非,方是自家所得處。

※《論語集注》十卷

陳氏曰:朱熹撰。大略本程氏學,通取注疏古今諸儒之說,間復斷以己意。晦庵先生平生講解,此為第一,所謂毫髮無遺憾者矣。
《朱子語錄》曰:《集註》如秤上秤來無異,不高些,不低些。如看得透,存養熟,甚生氣質。《集註》添一字不得,減一字不得。看《集註》時不可遺了緊要字,蓋解中有極散緩者,有緩急之間者,有極緊要者。某下一字時,直是秤等輕重,方敢寫出。《集註》乃《集義》之精髓。問:「《集註》引前輩之說,而增損改易本文,其意如何?」曰:「其說有病,不欲更就下面安注腳。」問:「《集註》中有兩存,何者為長?」曰:「使某見得長底時,豈復存其短底?只為二說皆通,故並存之。然必有一說合聖人之本,但不可知耳。」復曰:「大率兩說,前一說勝。」《集註》,某自三十歲便下工夫,到而今改猶未了。不是草草看者。

朱在《過庭所聞》曰:《集註》於正文之下,正解說字訓文義與聖徑正意。如諸家之說有切當明白者,即引用而不沒其姓名,如《學而》首章,先尹氏,而後程子,亦只是順正文解下來,非有高下去取也。章未用圈,而列諸家之說者,或文外之意,而於正文有所發明。不容略去;或通論一章之意,反覆其說,切要而不可不知也。

※《論語或問》十卷

陳氏曰:朱熹撰。《集註》既成,復論次其取舍之所以然,別為一書。而篇首述二書綱領,與讀者之要法。其與《集註》實相表裏,學者所當並觀也。
《朱子文集》:《集註》後來改定處多,遂與《或問》不相應,又無工夫修得《或問》,故不曾傳出。今莫若只就正經上玩味,有未通處,參考《集註》,更自思索為佳,不可恃此未定之書,便以為是也。

※石鼓《論語答問》三卷

陳氏曰:戴溪岷隱撰。溪初仕,領石鼓書院山長,所與諸生講說者也。其說切近明白,晦庵亦稱其近道。

※《論語通釋》十卷

陳氏曰:黃幹撰。其書兼載《或問》,發明婦翁未盡之意。

※《論語意原》一卷

陳氏曰:不知作者。

※《論語本旨》一卷

陳氏曰:建昌軍教授永嘉姜得平撰。

※《論語大意》二十卷

陳氏曰:海陵卞圜撰。

※晦庵《語類》二十七卷

陳氏曰:蜀人以晦庵語錄類成編,處州教授東陽潘墀取其《論語》一類,增益其所未備,刊於學宮。

※《論語紀蒙》六卷

陳氏曰:國子司業臨海陳耆卿壽老撰。葉水心為之序。耆卿,學於水心者也,嘗主麗水簿,嘉定初年成此書。

※《孔子家語》十卷

王肅注。後序曰:《孔子家語》者,皆當時公卿士大夫及七十二弟子之所諮訪交相對問言語也,既而諸弟子各自記其所問焉,與《論語》、《孝經》並。時弟子取其正實而切事者,別出為《論語》,其餘則都集錄之,名之曰《孔子家語》。凡所論辯,疏判較歸,實自夫子本旨也;屬文下辭,往往頗有浮說,煩而不要者,亦由七十二子各共敘述,首尾加之潤色,其材或有優劣,故使之然也。孔子既沒而微言絕,七十二弟子終而大義乖。六國之世,儒道分散,游說之士各以巧意而為枝葉,唯孟軻、荀卿守其所習。當秦昭王時,荀卿入秦,昭王從之問儒術,荀卿以孔子之語及諸國事、七十二弟子之言凡百餘篇與之,由此秦悉有焉。始皇之世,李斯焚書,而《孔子家語》與諸子同列,故不見滅。高祖克秦,悉斂得之,皆載於二尺竹簡,多有古文字。及呂氏專漢,取歸藏之,其後被誅亡,而《孔子家語》乃散在人間。好事者或各以意增損其言,故使同是一事而輒異辭。孝景皇帝末年,募求天下遺書,於時京師士大夫皆送官,得呂氏之所傳《孔子家語》,而與諸國事及七十子辭妄相錯雜,不可得知,以付掌書,與《曲禮》眾篇亂簡合而藏之秘府。元封之時,吾仕京師,竊懼先人之典辭將遂泯沒,於是因諸公卿大夫,私以人事募求其副,悉得之,乃以事類相次,撰集為四十四篇。又有曾子《問禮》一篇,自別屬《曾子問》,故不復錄。其諸弟子書所稱引孔子之言者,本不存乎《家語》,亦以其巳自有所傳也,是以皆不取也,將來君子不可不鑒。
博士孔衍言:「臣祖故臨淮太守安國,逮仕於孝武皇帝之世,以經學為名,以儒雅為官,贊明道義,見稱前朝。時魯共王壞孔子故宅,得古文科斗《尚書》、《孝經》、《論語》,世人莫有能言者,安國為改今文,讀而訓傳其義。又撰次《孔子家語》。既畢訖,會值巫蠱事起,遂各廢不行於時。然其典雅正實,與世相傳者,不可同日而論也。光祿大夫向,以其為時所未施行,故《尚書》則不記於《別錄》,《論語》則不使名家也。臣竊惜之。且百家章句,無不畢記,況孔子家古文正實而疑之哉!又戴聖皆近世小儒,以《曲禮》不足,而乃取《孔子家語》雜亂者,及子思、孟軻、荀卿之書以裨益之,總名曰《禮記》。今見其巳在《禮記》者,則便除《家語》之本篇,是為減其原而存其末也,不亦難乎?臣之愚,以為宜如此為例,皆記錄別見,故敢冒昧以聞奏上。」天子許之,未即論定而遇帝崩,向又病亡,遂不果立。
鼂氏曰:序注凡四十四篇,劉向校錄止二十七篇。後王肅得此於孔子二十四世孫猛家。
《朱子語錄》曰:《家語》雜,記得不純,却是當時書;《孔叢子》是後來自撰出。
又《與呂伯恭書》曰:遺書愚意所刪去者亦須抄出,逐段略注刪去之意,方不草草。若只暗地刪却,久遠易惑人。記《論語》者只為如此,留下《家語》,至今作病痛也。
陳氏曰:孔子二十四世孫猛所傳。魏王肅為之注。肅闢鄭學,猛嘗受學於肅,肅從猛得此書,與肅所論多合,從而證之,遂行於世云。博士安國所得壁中書也,亦未必然。其間所載,多巳見《左氏傳》、《大戴禮》諸書。

△右《論語》

趙氏題辭曰:孟子以儒道游於諸侯,思濟斯民,然不肯枉尺直尋,時君咸謂之迂闊於事,終莫能聽納其說。於是退而論集所與高第弟子公孫丑、萬章之徒難疑答問,又自撰其法度之言,著書七篇,二百六十一章,三萬四千六百八十五字。又有《外書》四篇:《性善辯》、《文說》、《孝經》、《為正》,其文不能弘深,不與內篇相似,似非孟子本真,後世依仿而作者也。秦焚經籍,其書號為諸子,得不泯絕。孝文時《論語》、《孝經》、《孟子》、《爾雅》皆置博士,後罷傳記博士,獨立《五經》而已。
按:前史《藝文志》俱以《論語》入經類,《孟子》入儒家類,直齋陳氏《書錄解題》始以《語》、《孟》同入經類。其說曰:自韓文公稱孔子傳之孟軻,軻死,不得其傳。天下學者咸曰孔、孟,孟子之書,固非荀、揚以降所可同日語也。今國家設科,《語》、《孟》並列於經,而程氏諸儒訓解二書,常相表裏,故合為一類。今從之。

《漢志》:《孟子》十一篇。

《隋志》:三家,二十八卷亡書九卷

《唐志》:六家,四十五卷。

《宋三朝志》:五家,二十七卷。

《宋四朝志》:九家,九十二卷。

《宋中興志》:二十二部,二百八十五卷。

※趙岐注《孟子》十四卷

鼂氏曰:岐字臺卿,後漢人。為章指,析為十四篇。其序云:軻,戰國時以儒術干諸侯,不用,退與公孫丑、萬章之徒難疑答問,著書七篇,三萬四千六百八十五字。秦焚書,以其書號諸子,故得不泯絕。又為《外書》四篇,其書不能弘深,似非孟子本真也。按韓愈以此書為弟子所會集,與岐之言不同。今考其書載孟子所見諸侯皆稱謚,如齊宣王、梁惠王、梁襄王、滕定公、滕文公、魯平公是也。夫死然後有謚,軻無恙時所見諸侯,不應皆前死。且惠王元年至平公之卒,凡七十七年,軻始見惠王,目之曰叟,必巳老矣,決不見平公之卒也,後人追為之明矣,則岐之言非也。《荀子》載孟子三見齊王而不言,弟子問之,曰「我先攻其邪心」。《揚子》載孟子曰「夫有意而不至者有矣,未有無意而至者也」。今書皆無之,則知散軼也多矣。岐謂秦焚書,得不泯絕,亦非也。或曰:「豈見於《外書》邪?」若爾,則岐又不當謂其不能弘深也。

※《四注孟子》

《中興藝文志》:題揚雄、韓愈、李翱、熙時子四家注。旨意淺近,蓋依託者。

※《陸善經注孟子》七卷

《崇文總目》:善經,唐人。以軻書初為七篇,因刪去趙岐章指與其注之繁重者,復為七篇云。

※《孟子音義》、《正義》共十六卷

鼂氏曰:皇朝孫奭等採唐張鎰、丁公著所撰,參附益其闕。古今注《孟子》者,趙氏之外有陸善經。奭撰《正義》,以趙《註》為本,其不同者,時時兼取善經。如謂「子莫執中」為「子等無執中」之類。大中祥符中書成,上於朝。
陳氏曰:舊有張鎰、丁公著為之音,俱未精當。奭方奉詔校定,撰集《正義》,遂討論音釋,疏其疑滯,備其闕遺。

※《石經孟子》十四卷

鼂氏曰:皇朝席旦宣和中知成都,刊石寘於成都學宮,云偽蜀時刻《六經》於石,而獨無《孟子經》,為未備。夫經大成於孔氏,豈有闕耶?其論既繆,又多誤字,如以「頻」「顣」為「類」不可勝紀。

※《五臣解孟子》十四卷

鼂氏曰:皇朝範祖禹、孔武仲、吳安詩、豐稷、呂希哲元祐中同在經筵所進講義。貫穿史籍,雖文辭微涉豐褥,然觀者誠知勸講自有體也。

※伊川《孟子解》十四卷

鼂氏曰:程正叔撰。

※橫渠《孟子解》二十四卷

鼂氏曰:張子載撰。並《孟子統說》附於後。

※《百家孟子解》十二卷

鼂氏曰:集古今諸儒自皮日休至強至、賈同百餘家解《孟子》成一編。

※王安石、王雱、許允成《孟子解》共四十二卷

鼂氏曰:介甫素喜《孟子》,自為之解。其子雱與其門人許允成皆有注釋。崇、觀間,場屋舉子宗之。

※穎濱《孟子解》一卷

陳氏曰:其少年時所作,凡二十四章。

※王逢原《孟子解》五卷

陳氏曰:所講才盡二篇,其第三篇盡二章而止。

※尹氏《孟子解》十四卷

陳氏曰:尹彥明所著。十四卷,未成,不及上,而卒。

※張無垢《孟子解》十四卷

※張南軒《孟子說》十七卷

※晦庵《孟子集注》、《或問》各十四卷

※石鼓《孟子答問》三卷

※陳壽老《孟子紀蒙》十四卷

說並見《論語》條下。

※《續孟子》二卷

《崇文總目》:林慎思撰。慎思以為《孟子》七篇非軻著書,而弟子共記其言,不能盡軻意,因傳其說,演而續之。

※《刪孟》二篇

鼂氏曰:皇朝馮休撰。休觀孟軻書時有叛違經者,疑軻沒後門人妄有附益,刪去之,著書十七篇,以明其意。前乎休而非軻者荀卿,刺軻者王充;後乎休而疑軻者溫公,與軻辯者蘇東坡,然不若休之詳也。

※《疑孟》一卷

鼂氏曰:皇朝司馬光君實撰。光疑《孟子》書有非軻之言者,著論是正之,凡十一篇。光論性不以軻道性善為然。

※《翼孟》

朝奉大夫臨川陸筠嘉材撰。周平園序曰:嘉材平生篤志《孟子》,著《翼孟音解》九十一條,擇《春秋左氏傳》、《莊》、《列》、《楚辭》、《西漢書》、《說文》之存古文者,深思互考,遂成此書。如以「折枝」為「磬折腰肢」,讀「樂」酒若「樂」山、「樂」水,角「招」為「韶」,「眸」子為「牟」,「殺」三苗本作「」,二女「果」作「婐」之類,皆粲若白黑。至論舜生於諸馮,遷於負夏,卒於鳴條,視漢儒所記《檀弓》蒼梧之語,孰近孰遠,孰信孰疑,此古今學議論所未及也。且舜居河東,歷山、雷澤各有其地,而越人別指歷山舜井、象田,仍以餘姚、上虞名縣,《風土記》曲為之辭,人不謂然。蓋異端之作,其來也久。於舜平居,附會巳類此,況身後乎!所謂九嶷之葬、二妃之溺,宜退之《黃陵碑》云皆不可信。彼孔安國解《書》,以「陟方」訓「升遐」,其說尤拘。《書》固曰「升高必自下,陟遐必自邇」,「陟」豈專訓「升」乎?然退之近舍《孟子》而遠引《竹書紀年》,何也?予每嘆恨不得質疑於韓門,而喜嘉材嗜古著書,有益後覺,藏其本迨三十年。今嗣子新融水尉孝溥追叔先志,請題卷首,始為推而廣之。昔唐彭城劉軻慕《孟子》而命名,著《翼孟》三卷,白樂天記其事,賴以不朽。嘉材視劉何愧,特予非樂天比,其能使嘉材不朽乎!

※《尊孟辯》七篇

陳氏曰:建安虞允文隱之撰。以司馬公有《疑孟》,及李遘泰伯《常語》、鄭厚叔《折衷》皆有非《孟》之言,故辯之,為五卷。後二卷則王充《論衡·刺孟》及東坡《論語說》中與《孟子》異者,亦辯焉。

△右《孟子》

 卷一百八十三 ↑返回頂部 卷一百八十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