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婦譜
作者:陸圻 明末清初
本作品收錄於《香艷叢書/11
清 湖上陸圻景宣 撰

  傅氏有《理縣譜》,一家相傳,不以示人。今世無其書,予所見者,惟時人《治譜》一帙。京邸授官者,率不可闕。使果能奉以從事,雖古循吏,何以加茲。今丙申七月,倉卒遣女,蕭然無辦,因作《新婦譜》贈之,以視世之珠玉錦繡,炫熿于路者。雖所贈不同,未為無所贈也。然恐予女材智下,不能讀父書,並以遺世之上流婦人。循誦習傳,為當世勸戒。至文不雅馴,欲使群婢通知,大雅君子,幸毋加姍笑也。

  做得起

  近俗不知道理,閨女出嫁,必要伊做得起。至問其所謂“做得起”者,要使公姑奉承,丈夫畏懼,家人不敢違忤。果爾,必是一極無禮之婦人。公姑必怒,丈夫必恨,群小皆怨。且乘間構是非,親戚內外,視為怪物,何人作敬?宗族鄉党聞之,皆舉以為戒。則世之所為做得起,正做不起也。吾今有一做得起之法,先須要做不起。事公姑不敢伸眉,待丈夫不敢使氣,遇下人不妄呵罵。一味小心謹慎,則公、姑、丈夫皆喜,有言必聽。婢僕皆愛而敬之,凡有使令,莫不悅從。而宗族鄉黨,動皆稱舉以為法。則吾之所為做不起,乃真做得起也。

  得歡心

  新婦之倚以為天者,公、姑、丈夫三人而已。故待三人,必須曲得其歡心,不可纖毫觸惱。若公姑不喜、丈夫不悅,則鄉黨謂之不賢,而奴婢皆得而欺淩我矣,從此說話沒人聽矣,凡事行不去矣。故婦之善事公姑丈夫也,非止為賢與孝也,以遠辱也。

  聲音

  婦人賢不賢,全在聲音高低、語言多寡中分。聲低即是賢,高即不賢。言寡即是賢,多即不賢。就令訓責己身婢僕,響尚不雅,說得有道理話,多亦取厭,況其它耶?

  顏色

  愉色婉容,是事親最要緊處。男子且然,況婦人乎?但事公姑丈夫之色,微有不同。事姑事夫和而敬,事翁肅而敬。待男客親戚莊而敬,待群僕純以莊。

  款待賓客(五條)

  一

  凡親友一到,即起身親理茶盞。拭碗、拭盤、撮茶葉、點茶果,俱宜輕快,勿使外聞。並不可一委之群婢。蓋新婦之職,原須必躬必親,不宜叉手高坐。且恐群婢不稱姑意。姑或懊惱,而見卑幼不起代勞,是一娶一阿婆也。記之。

  二

  凡阿翁及丈夫要留客酒飯,或豐或儉,即須請命于姑。用菜幾器、酒果小碟多少,一一親自動手。至精潔敏妙,則須自心裹做出。不潔,則客疑主人不能烹,不速,即客餒而主人有愧色,大不可也。又須再囑奴僕等,于座後用心看視,若有續到賓客,再添杯箸。若菜垂盡,須早增益。俱不必待外廂催討。

  三

  凡留客不留客,自有阿翁、丈夫作主,新婦只宜隨順做去,不須措意也。如阿姑而上親,可請教于姑,新婦該見否。如該見,急出萬福,遲則親去,而姑不悅矣。萬一阿姑不留酒食,不妨贊成留膳。若留阿姑而上親,姑云率薄,不妨從厚。如新婦母家親戚,一到即請教阿姑,應見否?如見,一茶之後,新婦自先立起,不必久談。蓋久坐恐阿姑要治飲饌,深為煩擾耳。若阿姑云“何不留之”,新婦必謝云“彼有事,不能強留”。蓋新婦統于所尊,未經分析,誰則責之?又況人有倉卒不便、銀錢匱乏時。即姑難以語婦者,而新婦主席,阿姑治具,亦使此心不安。故凡涉母家親戚,概不宜留。

  四

  凡阿翁丈夫有親友倉卒忽到,要留酒食,而銀錢偶乏,及要慶吊諸儀,而資財偶竭。新婦知之,即宜脫簪珥,典衣服,不待公姑開言,方為先意承志。新婦或系貧家之女,奩無可廢,然常存此心,即布衣可質,發皮可截也。至一二贈嫁器皿,即當公用,不問全毀。若小有愛惜之語,即屬吝嗇,即傷公姑之心,即為下人姍笑。以故公姑有甯貸鄰家,而不敢問新婦者,彼塵封不用,又保無水火盜賊之虞乎?

  五

  常見人家羅列請客,或費一金二金,又兼舉家辛苦,無非為奉客計也。乃客歡飲而忽報酒完、忽云燭盡,又見蠟炬瘦短數滅,屏間碗盞叮噹,此俱欲客速行之意。最惹客怒,殊為可恨。況既費一番經營,反取一番不快,此愚之甚也。請客時,酒須多蓄,未完先買添。燭須粗大,多買幾枝,不失古抱焦之意。飯須用湯,可令客飽。價須早與酒飯,不可令饑。不過略加意要好,客人便終席歡暢,主僕皆得所欲而去,且歎主人之賢矣。新婦未當家者不論,若姑出外,及有倦時,代為料理,必須識此。

  答禮行禮

  凡答禮送禮,毋論姑家親戚與母家親戚,或否或該、應厚應薄,一須稟命于姑,不可自作主意。然待姑家親戚,須常存要好看之心。母家親戚,其禮文可省處,一切省之。蓋整理一番,必費阿姑多少心血,就有煩苦,姑亦忍耐,不好聲說,所以只是少些好。若必不得己,則略一舉動。倘姑以為煩,竟歇亦可。與其獲罪于姑,甯負歉于親戚也。況身未當家,人多見諒。

  親戚饋遺

  凡內外親戚饋遺于新婦,應受應辭,一須稟命于姑。姑命受之,則受而獻之于姑。如姑云“汝可收去”,必對云“婆婆收用”,仍藏姑之廚榼中。犒便多寡,俱應請教于姑。凡他家女使來,即應和顏色立起,不可高坐板臉,蓋敬主及使,自然之理也。如廝叫,須要響響答應。若輕微,則似不屑,而彼或不聽見,即怨我傲矣。其問安於他家主母,亦須朗朗。如阿姑不在一處,須頻喚女使與坐。

  夫家親戚

  新婦要得公姑歡喜,此大端也。其餘姑娘、姑婆、舅婆、伯叔婆等類,非公之近親,即姑之至戚也。若有一處不喜,即于公姑分上有欠闕矣。故凡遇歲時慶賀而來,必代姑作主人。和色歡言,卑躬曲體,備極趨蹡,用心襯貼,方為賢婦。如無處睡者,留在房中,讓大床、奉好被、熏香點茶、時其饑飽、適其寒溫,又要密請阿姑意旨。姑若要多留數日,則放口去留,姑若今日聽歸,即不宜強留矣,不然身雖做好人,恐不便於姑也。

  其或還家,饋問往來,不可失禮,寧存過厚之心。又當為親戚分勞,如做鞋、做針指之類。他日新婦若有急切事,彼亦相助為理,不唯見情厚,且亦得人之驗也。

  歲時甘旨(二條)

  一

  凡一歲之中,除夕、上元、端陽、七夕、中秋、公姑壽日,俱為大節。是晚雖公家自有喜宴,新婦房中,不可不自治精潔豐滿飲饌數簋,送公姑處,以表孝心。若阿翁出外,則身陪姑飲,若翁有急客,姑欲移用,即移用為得也。其公姑丈夫壽日,俱宜早起,嚴妝拜祝,虔恪備禮。凡花朝月夕、賞心樂事時,姑或寂靜,及不快意時,俱宜室中備美醞一壺,精品數器,侍姑談論,以攄懷抱。若疾病所需甘旨,尤須速辨,仍問知醫者可進否也。

  二

  甘旨之奉,不在多,而在意之誠。隨時可盡、隨地可盡,如貧家之女,必欲珍窮水陸,此斷不能之勢也。但逢時新諸品,俱要用心探聽,最初第一二日,可即買之。其葷腥仍手烹,待公姑午膳時以進。不則作家之人,又不舍吃矣。其平時只要物件可口,便是甘旨。若用銀置買,必須精者,貴者。若從親戚中饋遺所得,雖平常之物,皆可進也。至於赴席所得,親戚母家所與,雖物之一二枚,亦可藏之袖中,退而奉姨。姑必鑒其誠孝,不以為褻。蓋事雖小、物雖微,而見人之真也。若姑事冗腹饑,雖棗栗之類、豬蹄雞肋,皆可進之。

  凡以物奉公姑,要使物溢于器,毋令晨星落落,搖於器之中間。凡治饌進公姑,須豐實,不可墊底。

  早起

  新婦于公姑未起前,先須早起梳洗,要快捷不可遲鈍。俟公姑一起身,即往問安萬福。至三餐須自手整理,不可高坐聽眾婢為之。至臨吃時,則須早立在傍,侍坐同吃,萬不可要人呼喚,阿姑等待不來,胸中必不快也。就有小恙,還須勉強走起,若高臥不來,阿姑令人搬湯運食,又費一番心曲矣。晚上如翁在家,即請早退歸房,靜靜做女工,不宜睡太早。如翁不在家,直候姑睡後,安置歸房。

  門戶

  舉家門戶啟閉,自有公姑主持,不須新婦措意。但自己房門無論夫在不在,一進房後,即須緊緊拴下。若夫在姑處未來,仍令婢女守門。一叩即開,不可睡去。若夫不在家,有人叩門,此必姑有所命也。響朗問明,方始開之。如姑有召,速整衣而出。毋遲時刻,其行仍以伴以火。

  有過

  人非聖人,不能無過,況新婦乎?新婦偶然有失,致蒙公姑丈夫譴責,便當欣然受之。云“我不是”、“我就改”,則不惟前過無害,後且增一善矣。若橫爭我是,得罪公姑丈夫,是一小過未完,而又增數大罪,愚之甚也。

  或被人讒謗,有冤抑處,亦須緩緩辨晰,不可過於爭論。如一時難白,即付之不辨,久當自明。古人云:“止謗莫如自修”,最為善處之法。

  妝飾

  婦人德、言、功、容,容止端莊,非云粉白黛綠也。固不可隨俗艷妝,亦不宜亂頭垢穢。在家布衣整潔,出外櫛沐清鮮。立必擁面,行必屏人,此不易之程也。但衣妝鬢髻,各家風尚不同,又宜請教于姑,隨其指示。然甯不及時,毋過時。要于淨潔中,常存樸素之意,不失大家舉止。

  孝翁

  新婦于翁,殊難為孝。蓋中人之產,既有僕婢,則新婦謁見有時,無須執役。但當體翁之心,不須以向前親密為孝也。何謂體心?如翁好客,則治酒茗必虔。翁望子成名,則勸勉丈夫成學為急。如此之類,體而行之,自可視無形而聽無聲也。至為翁洗濯器皿,及守藥爐酒鐺,可躬執其任,勿使婢操作,亦見服勤之義。或體小不安,不妨數對姑定省之。一日十數問侯,不多也。極貧家,躬親服事,不在此例。

  孝姑(三條)

  一

  視姑當如視母,則孝心油然而生,方從性命中流出,不是體面好看。但事姑事母,作用處微有不同,母可徑情,姑須曲體。凡事姑,須在姑未言處,體貼奉行,若姑一出口,為婦者便有三分不是。蓋姑不得已而發于言,原欲媳之默喻,此姑之慈也。與母之開口便說,正自迥異。

  二

  新婦事姑,不可時刻離左右。姑未冷先進衣,未饑先進食。姑慍亦慍,姑喜亦喜。姑有怒婦寬之,如大怒則婦亦怒。姑有憂婦解之,如大憂則婦亦憂矣。至姑責備新婦處,只認自不是,不必多辯。罵也上前,打也上前,陪奉笑顏。把搔背癢,無非要得其歡心。彼事君者,尚曰“媚於一人”,況婦事姑乎?非是諂曲,道當然也。

  三

  凡姑事翁敬,款客豐,待下慈,治家勤儉,此即新婦之師,奉之不暇,尚敢悖戾乎?即有形跡中不盡合者,必系老成人別有所見,隨時處中。為新婦者,一以順為正。如略懷斟酌,即失之遠矣。其或姑有蕩佚非僻,放於繩檢之外者,新婦嚴憚自守,不在忤逆之例。

  姑佞佛

  凡為姑有佞佛者,如在家長齋誦經等,新婦俱宜遵信。雖不必效法長齋、或月齋、六齋、觀音齋、鬥齋之類,亦可志誠奉之。非惟順姑,且亦惜福。倘姑喜尼眾往來者,新婦當敬而遠之,不可妄有施與,及多接譚。倘姑喜入寺燒香者,新婦託病不得隨行,或能幾諫,更為賢哲。

  姑物件

  姑媳之間雖如母子,然母子以情勝,姑媳則情而兼法矣。凡姑衣服、器具、銀錢、酒食,俱不可擅動。若姑有低語向人,新婦便須退後。若姑在房中開箱,或看首飾衣服,或低語向姑娘、小叔,俱不宜進前直闖。若姑命之前,即入門。若看姑首飾衣服,不可多玩弄讚歎,及云“我倒沒有,我也要制”。恐涉希冀,有傷堂上之心。

  背後孝順

  新婦當面孝順易,背後孝順難。背後孝順全在語言中檢點,起念處真實。如在母家,必思姑家某事未完,恐其勞苦,或今日天寒,不知姑添衣否?念茲在茲,所謂起念處真實,不是當面好看也。人如在母家親戚、夫家親戚之前,及在自己房中,凡有言語,必稱公姑丈夫之德,云:“待我好,只是我不會孝順。”輾轉相聞,不欺背面,不愧暗室,豈非真孝順乎?若略有一言怨望,內戚傳聞,公姑丈夫不喜,連當面好處落空矣。此所謂語言中檢點也。然起念果真,而語言自檢點矣。語言之不檢,由起念之不真也。

  妯娌姑嫂

  新婦之善相其夫者,第一要丈夫孝友。乃世之不孝者,十不遇二三,而不友者則十之五六。其源多起於妯娌不和,丈夫各聽婦言,遂成參商,此不可不謹也。為新婦者,善處妯娌,第一在禮文遜讓,言語謙謹。勞則代之,甘則分之。公姑見責,代他解勸。公姑蓄意,先事通知。則彼自感德,妯娌輯睦矣。如我為伯姆,彼為叔娣,則為伯姆者,先須做小伏低。倘彼偶疾言遽色,我歡然受之,不得回答。為姆且然,況為娣乎?其或公姑偏愛多分物件,一勿較量,只是仰承。或我富他貧,我貴他賤,皆須曲意下之,周其不足,不可使勢淩他。若他富貴我貧賤,亦宜謙卑委婉,不可有感憤相抗之意。蓋貧富貴賤,俱是各人分定,只宜認骨肉同氣,不可多生形跡,致有妒心也。諸侄、侄女俱宜愛之如子,乳少者代之乳,衣食不給者分之衣食,常加笑容抱置膝上。新婦所生子女,當令其敬伯母、叔母,一如本生之母。雖不必盡拜幹子,盡稱寄娘,亦須得兒無常母之義,方為天倫樂事。妯娌是非多起於群小搬鬥,乳媼贊襄。別房有此,切勿聽之。本房僕婢,尤當痛飭。凡姑嫂之間,尤宜愛厚。母之憐女,人所同然。姑喜則婆亦喜矣。故凡有好物衣飾,察婆欲與姑者,須竭力贊成之。婆未有此意,或微開導之,又不可比例我也要。

  敬丈夫(七條)

  一

  夫者天也,一生須守一敬字。新畢姻時,一見丈夫,遠遠便須立起。若晏然坐大,此驕倨無禮之婦也。稍緩,通語言後,則須尊稱之,如“相公”、“官人”之類,不可云“爾、汝”也。如爾汝忘形,則夫婦之倫狎矣。凡授食奉茗,必雙手恭敬,有舉案齊眉之風。未寒進衣,未饑進食。有書藏室中者,必時檢視,勿為塵封。親友書劄,必謹識而進閱之。每晨必相禮,夫自遠出歸,繇隔宿以上,皆雙禮,皆婦先之。

  二

  凡少年善讀書者,必有奇情豪氣,尤非兒女子所知。或登山臨水,憑高賦詩,或典衣沽酒,剪燭論文,或縱談聚友,或座挾妓女,皆是才情所寄。一須順適,不得違拗。但數種中,或有不善衛生處,則宜婉規,亦不得聒聒多口耳。

  三

  丈夫在館不歸,此是攻苦讀書處,不可常寄信問候,以亂其心。或身有小恙,亦不可令知,只云“安好”,所以勉其成學也。彼知或數歸,即荒思廢業矣。若母家及親戚有饋遺時,亦須全送阿姑處,待姑云“拿幾許至館中”,方如數送去。

  四

  丈夫有說妻不是處,畢竟讀書人明理,畢竟是夫之愛妻,難得難得。凡為婦人,豈可不虛心受教耶?須婉言謝之,速即改之。以後見丈夫輒云“我有失否?千萬教我。”彼自然盡言,德必日進。若強肆折辯及高聲爭判,則惡名歸於婦人矣,于丈夫何損?

  五

  丈夫或一時未達,此不得意之以歲計者也。或一事小拂,此不得意之以日計者也。為妻者,宜為好語勸諭之。勿增慨歎以助鬱抑,勿加誚讓以致憤激。但當愉愉煦煦,云“吾夫自有好日,自有人諒”方為賢妻如對良友也。其或一時闕乏,竭力典質措辦,勿待其言,毋令其知。

  六

  風雅之人,又加血氣未定,往往游意倡樓,置買婢妾。只要他會讀書,會做文章,便是才子舉動,不足為累也。婦人所以妒者,恐有此輩,便伉儷不篤。不知能容婢妾,寬待青樓。居家得縱意自如,出外不被人恥笑,丈夫感恩無地矣。其為膠漆不又多乎?凡待妾,恩禮之數須優,內外之防須密。有等丈夫不事儒業者,或居家營運,出外經商,俱是心血所成,勞四體以贍妻子。而婦人輩坐享衣食,恬然不知,深可怪也。若新婦之賢者,必須憫夫勞役,軫夫饑寒,其體恤隨順處正,與事讀書之夫無異。若娶婢買妾,俱宜聽從。待之有禮方稱賢淑。貧家能撫恤相安,尤征婦德。蕩子嫖賭,致費祖宗基業,新婦苦諫作家,堅守田產,允稱哲慧。

  七

  丈夫未達,有不快意處,要勸慰之,鼓其上進之氣。既達,有得意處,要戒勉之,淡其榮利之心。且常常想未遇時,回頭是岸,須存厚道。蓋富貴戲場,不能保久在也。至果報輪回之說,不可不信,信則慈念易起。但尼僧往來,無端施與,俱非功德。唯恤親友之貧,待下人之慈,救人急難,解人冤抑,蔥菜、轎夫、舟子輩,價值略寬,等頭銀水好看些,此真修行也。

  待堂上僕婢(二條)

  一

  待公姑之僕婢,不但不可折罵也,並不可疾言遽色。蓋優禮婢僕,即所以敬公姑也。如婢有過失,公姑未見,則當好言戒諭之,仍不可令公姑知道。如公姑親見,欲加譴責,則當婉言方便,不可作增怒之語。其或大偷盜,及欲逃亡背主,情果萬真者,亦須稟知。然非密聞阿姑,則密聞丈夫,不可公言其狀,致難收拾。又須云“有聞不敢不言,恐非灼見,須再詳察。”

  二

  凡平時,待群婢之色以和,待群僕之色以正。其或公姑偶不在前,奴婢將有怠肆之意,則待群婢之色以正,待群僕之色以嚴。其或姑撲責僕婢,但云“伊不足惜,只是難為婆婆身體。”此不說方便,而方便在其中,總不應攙怒也。待公姑之僕婢,須常存優禮之心。此即《孝經》云“得眾人之歡心,以事親也。”況群小無怨,則讒慝無自而生。凡授銀物與僕輩,必置幾案上,嗾使領之。

  待本房僕婢(四條)

  一

  陶淵明有云:“此亦人子也,可善視之。”蓋此輩與我同為父母所生。可憐他命不好,我吃他還未吃,我厚衣他還薄衣,我睡他遲,我起他早,俱是命苦可憐也。常常要照顧他,但又不可過於愛護。凡事,先有堂上之僕婢,而後有己身之僕婢。毋使人云“與公姑分爾我,先私己之婢僕,而後公眾也”。要令己之婢僕尊稱公姑之婢僕。公婢之長曰“阿奶”,少者曰“阿姆”;公僕之已冠者曰“阿伯”、“阿叔”,稚者曰“阿兄”。其事之之理,亦如卑幼之於尊長。

  二

  已身婢僕,童稚居多,如有小過,但當正言教誨之。不改,再罵詈之,許之以責。必不改而過差大,然後用小界尺與三下五下,亦不可多。第一要教他敬老家主,老主母。第一要教他做公眾之用,而室中次之。

  三

  凡婢僕有三大罪:一淫佚,二偷竊,三說謊搬鬥是非,此須防之於漸,慎之於微。防淫佚之法以莊,防偷竊之法以介,防搬鬥之法以默,此治家之大略也。至於僮僕布素充體,亦宜浣濯縫補,早晚櫛沐。亦須眉目清朗,使有天機自得之狀,則瑕易露而教易入也。有等人家,此輩蓬首垢面,涕淚愁苦,身多血漬,面有爪痕,非如卑田院乞兒,則同地獄中餓鬼。余常歎悼,以為主婦之不慈不賢,入門即得之耳。

  四

  本房僕婢雖宜慈愛,然或觸公姑之怒,及得罪賓客鄰里,皆宜重懲。不則俗所云“護短”也。又立言須平和,訓飭之不可過於憤激,此即俗所云“夾氣孔”。反開罪于公姑耳。

  偷盜

  一家之中,惟盜情最難測度。或有形跡甚似而實非者,或有平常行止不好而此事偏不涉者,俱難以臆斷也。若以臆斷,令含冤之人最難辯白,傷德實多。故舉家有偷盜事,雖極小者,新婦不可關一語,本房婢僕,尤不可置喙其間也(謂自己奴婢不許說人偷竊)。若公、姑、丈夫疑及己身奴婢,則當細心詳察。如果真實,當告公姑丈夫痛責之。勿行護短,誤其終身。本房奴婢,與堂上奴婢爭鬧,不論是非,只說本房奴婢不是,痛責之。

  孝母

  有等新婦,不能孝姑而偏欲孝母,此正是不能孝母也。事姑未孝,必貽所生以惡名,可謂孝母乎?蓋女子在家,以母為重,出嫁以姑為重也。譬如讀書出仕,勞于王事,不遑將母。死于王事,不遑奉母,蓋忠孝難兩全。全忠不能盡孝,猶事姑不能事母也。今若新婦必欲盡孝于父母,亦有方略,先須從孝公姑、敬丈夫做起。公姑既喜,孝婦必歸功於婦之父母,必致喜于婦之父母。丈夫既喜賢妻,必云“彼敬吾父母,吾安得不敬彼父母?”於是曲盡子婿之情,歡然有恩以相接。舉家大小敢不敬愛?而新婦之父母,於是乎榮矣。夫家貧賤,還只是情意好,夫家富貴,還有無限好處及母家矣,此女之善孝其親也。反是者,公姑致怨于親家,丈夫歸獄于泰山,父母兄弟不好上門,情意索莫,燕會稀少矣。女雖欲孝其親,何道之從乎?

本清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屬於公有領域,因為作者逝世已經超過100年。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