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青年/第08卷/第1號/杜威博士講演錄

上一部分 杜威博士講演錄
社會哲學與政治哲學

作者:杜威
孫伏園(記)
1920年9月1日
譯者:胡適
本作品收錄於《新青年/卷8

(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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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從前把社會哲學與政治哲學的問題分為經濟、政治和知識思想三大組。第一組已經講過了,第二組的問題,前幾次所講,註重在社會應該用法律支配的重要,但不是一個或幾個人發號施令的法律,是由多數人的公共意誌維持公共生活的法律。政治的民治的歷史,是人類逐漸做到這個地步的痕跡,就是逐漸把人民公共意誌的政治代替少數人發號施令的政治。

所謂政治的民治,不但用多數人公共意誌的法律代替發號施令,還有政治上重要的變遷,使用有意識的立法代替遺傳風俗習慣的立法。有許多法律都是古代堆積下來的舊法,而不是研究討論的結果。民治的政治,有立法機關,它的法律,是從研究討論修正來的,這才是真正的立法( Legislation)。又民治的範圍逐漸推廣,即使民選官吏一時不能辦到,至少也須辦到選出人來立法,代表多數人的意誌。這也是重要的變遷。

我們此刻要討論的,法律在社會實際上有怎樣的作用。簡單地回答,只有兩件事(1)使人民有種種權利;(2)使人民有種種義務。

權利是什麽?是在行為的規定當中,有權利可以這樣做。因為全社會的權利來幫助他,所以他有這樣做的權力。換句話,他所以能夠這樣做,因為社會的權利在法律背後幫助他。有人干涉時,社會和法律,都可以出來代他反抗。所以權利就是全社會的勢力在法律背後允許他這樣做的一種權力。

這些個人所有的權利,是社會國家所公認的。所以個人在法律政治上的自由,便是種種權利的總數。法律的第二作用,還須維持程序和共同生活,故歸並個人應履行種種義務。消極方面的,如某事為社會所不許,某事為法律所不許;積極方面的,規定行為的範圍,只準這樣做,不準那樣做,便是一種義務。這種義務都因維持秩序和共同生活來的。

這樣看來,每種權利,都連帶著義務。例如財產權是個人所有的權利,但也有義務。消極的不許侵害人家財產、積極的則規定種種法律,如納稅,買賣時填寫一定契約、中人及律師的證明等。這不過舉幾個例。說明有權利而不履行義務,就沒有所謂權利。由此可以明白權利不是個人自由行動,是在有社會的全勢力在法律後面允許和保護。明白了這個以後,我們可以再來討論權力的三種分別:

第一,個人的權利,或曰天賜的權利(Personal Rights or Natural Rights)。

第二,公民的權利(Civil Rights)。

第三,政治的權利(Political Rights)。

個人的權利就是個人人格的權利,舉具體的例,最重要的有四種:

(一)生活的權利。個人生活,總要平安過去、不受人家侵害。尚未經正當判決犯什麽罪,不能侵犯他生命上、身體上的種種自由。這看去雖似普通,然歷史上不知流了多少的血,才能爭到這一點!

(二)行動的權利。這也很重要,有了生命而不能行動,這是沒有用的(三)財產的權利。這不是有了這個東西那個東西就算了,這須有所有權,就是社會法律公認這個東西那個東西屬於這個人那個人的。

(四)契約的權利。與人家有關系的事,非立有契約不可的。

再講公民的權利,是從人格的權利來的。因為四種人格的權利都須經法律規定、社會公認,絕不是理想上、道德上的行動自由就夠了的。尚能使這些權利變成社會法律的權利,那麽隨時可以使喚種種機關,如法庭警察等,來替他保護,替他評判屈直、賠償損失。所以這種權利是民事的權利。

民事的權利,在西洋法律上稱為控告與被告的權利。被告也是一種權利嗎?因為尚不承認被告的權利,爭執起來的時候,大家都自己執行。所以文明社會裏,不但要求控訴權,還要求被告權。因為在不做到法治精神的國家和社會裏,人民各分子爭權的時候,往往自己動手執行,不承認對手有被告權。所以被告權也是很緊要的。這個權利不但人民對人民要保持,就是人民對政府也要保持的。政治的民治不但人與人有法律保障,人與政府,也有法律保障。英國人在歷史上為什麽占重要的位置,便因他很早地立了憲法。對於法律,看得非常寶貴,對於政府官史,一點也不肯放松。凡是身體行動等等自由,固然不肯受政府隨便支配,就是抽稅等各項保證財產的事務,也必由自己舉出人來辦理。這樣與政府奮鬥,才能做到這般田地。這是政治的民治史上一件重要事實。

再講政治的權利,也是根於第一、第二兩類來的。因為只有一二兩類權利,而沒有第三種政治上的權利,則一二兩種也不能穩當保持。倘要一二兩種權利有法律的保障非於政治方面有權利不可。故人民應該要求參政。即不能選民政官,至少也須選立法官。這政治權利最重要,因是三種權利的保障,至此則其余二種都是空文。

我們理想中可以想像一個開明專制的國家,既有好的君主,又有好的官吏,政治法律都很修明,只有人民沒有政治權,這也未嘗不可能。但從人類經驗上看來,這種理想、大概是夢想了。好的皇帝和官史,也許可以有的,但只是暫時的。我們從前講過,凡人一朝有了大權在手,無論怎樣好人,總有自甘墮落,濫用大權的趨勢。這是人類一個極大毛病。故無論如何,非有政法權做保障不可。

政治權當中最重要的是選舉權。從前選舉權是有限制的,後來凡是男子都有了,後來不論男女凡是成年人都有了。有了選舉權於是可以選舉立法行政的官吏。還有被選舉權,被選舉以後,可以去擔任公家事務。古代擔任國事只有少數人的,以後逐漸不論男女都可以擔任了。這些雖似不重要,但這是器具,不是目的,是個人的和公民的權利的保障。

講這些權利最應註意之點,就是剛才所講凡有權利不是獨立為個人所有。個人所以能有權利,全賴個人是社會的一分子,國家的一分子。他的權利,要是沒有社會國家和法律給他保障,一定不能存立的。這個觀念是根本的觀念。真講權利的,不可不承認社會國家的組織。主張無政府主義的人,不外兩種說法:第一,一切政府都是壓制的,壓制的便是不好的,所以冒險要求自由;第二,人類社會的組織,已經長久了,所受的訓練,也很夠了,雖把政府法律完全去掉,也仍然能守秩序的。我們看他這兩種講法,都不能不承認社會的組織。

講到權利的觀念和爭權利的歷史,自是所謂政治的個人主義(Political individualism)。但這種權利,並不是離開社會而有的,是有了社會組織才有的。這一層我所以再三申明,因為每每容易與自私自利的個人主義的爭權利相混。

從前講過社會哲學與政治哲學是比較的,不是絕對的。有了某項事實,或某項社會情形,然後始對它發生某種社會學說與政治學說。權利的問題,現在西洋已經不成問題了。幾百年前對於這個問題,的確爭得很厲害的。後來爭得結果,幾項根本權利已大體都有了。中心問題,現在漸漸變到別方面去了。

從歷史上看來,凡爭權利的運動,都因反對壞的政府和官吏侵犯個人的自由而起。這種政府,西方現在已經漸漸減少,政治的組織,也大體都能代表民意,法律的保障也都有了。所以現在西方的政治問題,是有權利以後,怎樣用它,才可以謀社會的公共利益。

這種政治問題的變遷,可說是從利益的問題變到用權利的機會的問題,不是爭某人應該有某項權利,是怎樣人人可以有用權利的機會。例如沒有財產,要財產權有什麽用呢?所以政治的種種勢利,應該換一個方向,不但使人人有抽象的權利,還要使人人有機會可以用他的權利。

法國一個思想家嘲笑紙上法律和紙上權利說:“法律是根於平等的,無論貧人富人,都不準偷面包,無論貧人富人,都不許在露天裏住。”這話譏刺得很厲害。我們可以明白只有紙上的權利是不夠的,總須再有實際上享用權利的機會。

西方近來有許多社會和政治的趨向,可以表示這個變遷。不但用法律政治的組織把不公道的逐漸減少,歸於真實的公道。還有一種社會的公道(Social Justice),也逐漸減少從前的不公道。

再舉個具體的例,如近來有許多國家用勢力規定做工的情形,和婦人小孩作工的限制。還有許多並規定最低的工價,使工人不但可以過活,並且略為寬裕,不至墮落。又如用抽來的租稅輔助年老和疾病殘廢的人,使他們不工作時也不會受苦。這都可以表示不為權利,而是用社會政治的組織,使人人有享用權利的機會。

還有最明顯的趨勢,是用納稅的制度,使財產漸趨平均,不但增加歲人而已。例如所得稅以級數遞進,所得多者抽稅多,所得過少者不抽稅。又如遺產稅也用級數遞進的法子。這並不是為國家增加歲入,是以政治的勢力使不公道的逐漸公道,不平等的逐漸平等。這個趨勢,也可以在權利的題目底下講,因為是把權利的範圍逐漸推廣,使人人有充分發展的機會。

西洋近日最重要的問題,是用國家的勢力去平均社會,應該走到什麽限度?這是政治學上討論最切要的:一方是社會主義,一方是個人主義。兩派當中,又有許多派別。據我看來,這個問題,不但西方,就是中國也未始不重要。不過在中國略為不同一點,就是:中國要提倡個人自由發展,還是也須像西方的經過爭權奪利的時代,再回到用國家的權力使社會平等呢?還是把兩步並作一步做呢?

我們至少可以從理想上討論這個問題的三項理由:

第一,中國似可把兩步並作一步,同時並做。因為中國本有古代孟子以來的保民政策的學說可以做根基。中國向來的政治學說,沒有個人主義摻雜在內,故很可以把從前父母式的皇帝的保民政策,變為民主的保民政策。

第二,中國今日很可以利用普及教育,使人人的機會平等。普及教育的用處,並不是為個人爭權奪利,是使人人有平等的機會。西方發達普及教育,遠在工業大革命以後,中國今日正工業革命未興之時,應從速實行普及教育,預備將來機會平等的能力。

第三,中國此時,可以利用專門知識,研究專門的問題。西方個人主義學說的壞處,就在不大崇拜專門學說,以為人人有了教育,人人都能管自己。不曉得社會政治都是很復雜,就是一小縣裏面,也有教育、稅則等等都非專門不可。此時及早預備,尚可挽救。

這不過幾個意見。問題是很重要的,很值得研究的。中國此時,雖有許多特別問題,但是暫時的,將來總要有回到根本問題的一日。工業變遷是不免的,個人主義的爭權奪利也是不免的。怎樣可以有個人主義的好處,而沒有損害社會的壞處,這是一個重要問題。

(十四)

编辑

今天是第二組政治問題的最後一次。前幾次討論國家的問題,今天從國際方面討論政治問題與國家的關係。

從前開講的時候說過:凡是社會政治哲學的起源,由於社會的種種沖突,如群與群的沖突,團體與團體的沖突,利益與利益的沖突。這些沖突,以地理的關系為其中心,對於群外的人,都取仇視的態度,不願來往。團體逐漸擴大,至於國家,其群內與群外的仇視也愈甚。這些小自部落大至國家的交相仇視,實根據於心理上的理由。人類最怕不知道的人,因為容貌與我不同,謂之外人;文化與我不同,謂之野蠻;道德與我不同,謂之不道德。這是平常沖突的原因。其後團體要擴張勢力,不得不侵害別人的團體,沖突也因而愈大。國際的問題,即起於這個事實。

這個問題,不必詳講,疆界觀念,無論何人,都有一點,諸君想都知道的。以地理的根據而言,小而鄉土省分,大而國家,都可造成這個觀念。這個觀念有兩個方面方對於群內,好惡相投,互相幫助;一方對於群外,好惡相驅,互相仇視。有事的時候,各自合起群來,攻打群外的人。民族的國家(National State),是很新的,是十九世紀的出產品。從前都根於鄉土的觀念,沒有所謂民族的國家的。

民族的國家固是十九世紀的出產品,但從前也未始沒有,不過不甚普通。英國三島本與歐洲隔絕,故成立民族國家最早。西班牙、荷蘭、法蘭西,也次第成立,但究系少數。德國本一百多小國,互相侵害,意國也是如此。直至十九世紀中葉以後,他們始漸漸成為統一的民族國家。日本也要到明治的時代,始歸統一。自此以後,無國家的民族,如波蘭、波海米亞、亞米尼亞,如印度、愛爾蘭等,都要求成為民族的國家。所以族的國家是很新的。

民族主義的國家主義這觀念發達,自有好處。但從另一方面看,也未始沒有壞處。國家觀念發達,由小群變為大群,鄉土眼光,地方界限,都逐漸打破,把共通利益的範圍推廣,對於大群各分子,都有人類的同情,互相幫助,沒有偏私,這是好處。其壞的方面,就是國與國的仇視之見愈深。從前的競爭是沒有組織的,當兵是出錢買來的。現在國家既有組織,一經開戰,全國工商學各業都受影響。這次大戰以前,歐洲幾成為個武裝的大營盤,大家都等著開仗。結果沒有一個人不受損失,害處反而更大!

民族的國家發達了,同時又發達一個主權( Sovereignty)的觀念。這個觀念,就是國家對於人民,有至高無上的統治權。自己立法,自己司法,自己行政,不容有旁人的幹預。結果成為國際的無政府( International Anarchy)的現狀。國際政治發達的歷史,與國內恰恰相反。當幾次講演國內的政治,自獨裁的變為法治的,對於人民不負責任的變為負責任的,權力沒有限制的變為有限制的。但對國際,卻每國都有最高的權力,所以變為國際的無政府了。

在國際的無政府當中,本來只要有穩妥的國際法。但是現在的國際法,能不能算法律,還是一個問題。法律的最重要觀念,在乎有公認的執行的中心機關。國際法沒有這個,故平時或尚又用,一到有事的時候,便失了作用了。例如這次大戰,這國說那國違背國際法,那國也說這國違背國際法,其實大家都違背了。這並不希罕,因為此法自身,還沒有成為法律。法律不能承認戰爭:試著國內的法律,那一條是承認人民可以打架的?國際法對於戰爭並不根本否認,不過定了幾條限制的規則,所以自身已失法律的資格,在國際無政府狀況當中毫無用處了。再說條約也未始不可補助國際法,但是大半根於均勢,彼此都謀勢力和利益的平均,反使國際現狀格外危險,是則條約也無甚用處了。

這國際的無政府的現狀,到近來大家實在忍無可忍了。所以國家主義盡管發展,同時旁的超國家的勢力(Transnational Force)也盡量地發展。這些超國家的勢力如科學、美術文學、宗教、旅行、郵政、商業、財政等,都逐漸逐漸地把四分五裂的世界連合起來。例如科學,是沒有國界的,這一國科學家的發明,也靠別一國科學家的幫助。宗教也沒有國界的,基督教各國都有,佛教也行為中國、日本、印度、朝鮮等國。這不過舉幾個例,說明人類忍不住國際的無政府,故向旁的方面發展,把世界連合起來。

不但精神上宗教等等的連合,生計方面的連合,更為重要,商業發達,使全世界經濟打成一團。一國中金銀棉麥等價,沒有不影響於別國的。精神方面和經濟方面,都已連合成為超國界的勢力,而政治方面,卻竭力想拆散它,故大家都更覺忍不住了。

因精神方面經濟方面互相連合的理由,都不能不反對國際無政府現狀。但政府方面,卻促成戰爭,愈加厲害了。戰爭的劇烈,大約有兩個理由:第一,科學發展的結果,潛艇飛艇,都被戰爭利用。歷史上看來,凡造一種殺人利器,如弓箭槍炮綠氣泡等,當初總想不用的,後來不用做不到,只能用了,故要使再有戰爭,比現在一定還要厲害。第二,現在的戰爭,範圍不僅限於戰者,其余社會上什麽職業都加入的。故一開戰,各業都完全停頓,結果費了多少時間、心思、經費,還不能恢復。

因有這幾種緣故,所以大家黨悟國際的無政府是根本要不得的,大家因該想救濟方法,把國內的法治制度,推到國際,造成一種國際的負責任的組織。但這不是容易的事。這是根本的改革,非使政府徹底覺悟,變為有法律的,互助的政府不可。從前國民對於外交政策是管不住的,所以民主的制度,不能行於外交。國內盡管民主共和,國際還是獨裁的。故非大家有徹底覺悟,徹底改革不可。

因為大多數人覺得忍無可忍,所以近幾年來威爾遜總統這些人提倡國際聯盟,各國也很熱心地贊助。這個新提議是把從前無政府的變為有政府,司法,立法、行政都有具體的辦法,從前自己作主的制度打破,攻守同盟的協約或聯盟也打破,公認立法、司法、行政的機關。其細節茲不詳講,不過說明大家忍無可忍,故有這許少人的贊助。固然不消說,一年以來,全世界的人,都很失望,不但威爾遜總統提出的種種新組織,都失敗了,還鬧出種種失望的事來。只顧現在,不顧將來,對於打敗的國家,逞時快意,大敲竹杠,這是不必諱言的。但是這個失望,不過暫時的,不是永久的,世界不會有永遠壞到這般田地之理。

至於國際聯盟怎樣可以做到,一下也很難希望;但有許多進行的層次,很可以樂觀的:

第一,是仲裁的發展。仲裁機關的最重要之處,不但公平評判,而在延緩戰爭。戰爭將開,先須經它的研究、調查、評判,時間過去,自然火氣也冷下去了。大概戰爭只有少數人希望的,這樣一來,國際戰爭自然減少了。

第二,是減少軍備。從前有一種迷信,以為要和平先應備戰,所謂武裝的和平。這個迷信,近來沒有了,並且知道凡是預備了一定要用的,譬如好的刀,天天修飾,總想用它一用。大部分歲入供養了它們,沒有不想試一試的,待一發便難收了,於是國民負擔,因之加重。所以我希望一二年以內,全世界有一個很有力的要求,把軍費減少,大家向國際的路上走。

第三,是外交公開。從前的外交,都在暗底下行動,不使人家知道的。所以一百年前的事,到現在還有為人家所不知道的。現在消息靈通,輿論也格外有力,秘密外交,斷不能存在於今日。所以外交公開,也是國際改革的一步。

第四,是國民公共幹涉外交。這一層最重要。從前的外交,不特不公開,簡直與國民無關,完全讓少數的外交家和軍人去幹。近來感受外交成敗,不是少數軍人政客的關系,是國民公共的關系。所以希望全世界的國民,有一種幹涉外交的運動。倘國民真能幹涉外交,則戰爭自然減少,因為大多數人都是利害相關切的,不願意戰的,要戰的只有極少數人罷了。

總結起來,我所希望的不但和平不打仗就算了。和平是消極的觀念,不算希罕。有些是懦夫,有些是金錢的關系,有些以國為不重要,也都希望和平。所以只有和平的消極觀念是不夠的。國際的和平,須有種種積極的事業,使各國有了這組織以後,解放有用的筋力,用在有用的事業上,解放種種無謂的危險,向著有益的方面走,造成真正共同生活的世界,真正共同生活的人類。

(十五)

编辑

我從前把社會哲學、政治哲學的問題分為三大組:(一)經濟的問題,(二)政治的問題,(三)知識思想的問題。第一、第二兩組已經講完了,這一次與下一次講第三組知識思想的問題。

這個知識思想精神上的生活,與經濟政治生活很有密切關系。我們可以說這三組問題,第一、第二兩組不能離第三組而獨立。它的關系,可以從兩方面講。

第一,知識思想精神上的生活,可以提高社會生活的價值。

第二,知識思想精神上的生活,可以算做社會生活的基礎。

我們先講第一層:人類不像動物的樣子,只要飲食男女就夠了。人類的生活,尤須有知識思想精神上的一部分混在裏面變化他們,使他們的欲望,合於生活的文明標準,不但滿足欲望就算了。例如近來全世界的種種勞動風潮,它的根源在什麽地方,許多人都以為只要把物質與資本家平分,就沒有問題了。其實仔細看來,這一層固然也重要,但是這經濟方面的均分不均分,究竟還在其次,工人得了許多錢,恐怕還是不安的。其尤為重要者:資本家不但壟斷金錢,還要壟斷知識。凡是工廠中關於知識思想的部分,都用不著工人的管理計劃或預算。這很可以做個例,說明知識思想的生活,能夠使政治經濟的生活格外有價值。

再舉個政治的例:何以全世界的人都要爭這個民治呢?為生計經濟的生活,大家可以多納稅少賺錢嗎?其實不然。大家所以要爭民治,因為爭到了可以讓大多數人加人政治生活,使各人的知識思想感情,有充分發展的余地,推廣原來自私自利的範圍,去做更大的事業。這是民治的益處。故可說:民治的最大益處是教育的,不僅物質生活的提高便夠了的。

以上是第一層,知識思想精神的生活,可以提高政治經濟的生活,不但文化的分量加多,還把享受文化的人的分量加多。再講第二層,知識思想精神的生活,為社會生活的重要基礎。這是很顯而易見的。試問社會各方面,哪一處沒有知識思想精神的基礎。工業革命,固然在於機器增多,造成近世文明與古代文明大不同之點。但它的根本問題,卻不僅在機器,而在一二百年以前的科學發達。把科學發達的結果,應用到制造出產的工業上去,遂有工業的革命。因此可以推知不是先有知識思想精神的變遷,決不會有工業的革命。故此刻特別註重第二層,知識思想精神的生活,是社會生活的重要基礎。

講到這裏,我先要提出兩個道理,大家可以承認的。

(一)凡是站得住的文明,一定有很可靠的根據。這個根據就是有系統的思想信仰。

(二)一切社會的重要變遷或改革,一定與思想的變遷改革同時來的。

這兩個道理,大家可以公認的。

現在的時代,是一個世界的大轉機,各處都是如此。這個便是表示知識思想的變遷。不但政治制度變遷了,就是許多從前最公認的道理、信仰或學說,也都動搖了。而同時卻還沒有找到新的思想信仰,來代替將倒的基礎。所以說是全世界知識思想界的大轉機。

現在全世界的第一個社會大問題,就是以科學的“教權(Authority)”來代替從前 訓成法(Tradition)的教權。教權是什麽呢?就是思想信仰在人生行為上的影響。沒有一個人能把教權完全打破的,不過這個人打破此點,那個人打破彼點罷了。所以問題是怎樣以科學的教權代替成法,或日怎樣以科學的思想結晶到從前成法的地位。

人類總離不了兩種勢力:(一)物質的環境的勢力;(二)思想的心理的勢力。什麽是文明?就是人類不但過豬狗等野蠻的生活,只受物質的支配,而在能管理得住外面物質的勢力,和裏面心理的勢力。越管理得多,便是文化越高。人類知識思想,影響社會各方面,到了某個時代,從前支配過的教條信仰,已經成了系統,所以還要用這些東西來支配生活,不但物質方面就完了的。

照近世人類學者的講法,人類在地上,很穩健的算法,至少已有三十萬年了。這三十萬年當中,肢體官能,沒有什麽大變遷、大進化,但在社會的出產品方面,如信仰、文化、教育等等,卻格外豐富,濃厚了。傳播文化的方法,也格外進步了。照此看來,最文明的人,其耳目肢體,與三十萬年前的人大體無甚差別。其不同之處,則在人造的或日人文的結果。人類三十萬年以來,沒一處不受思想、知識、習慣信仰、文化,制度等等教權的支配。因此偶有動搖的時候,與旁的生活,處處都有影響。因為關系太密切了,沒有一個變化不影響旁的變化的。

這些就是我們所要講的知識思想的教權。我們自生下來以至長大,四面八方吸收進來許許多多的思想知識習慣教條,積起來成功文化的環境,處處影響於我們的行為。這便是所謂教權。教權既如此普遍,故人無論如何自由,不能逃出他的範圍以外。至多也不過教權的性質或方法變了,完全沒有是做不到的。

我們可以問問,我們所講以科學的教權,代替舊訓成法,研究性質上怎麽樣;換句話就是,將來思想改革應該向哪一方面走,然後可以成為教權,影響於人生的行為。科學的教權,其性質是什麽?明白了這個,然後可以知道趨向。故第一層新的教權,便是以寫實主義代替以前的空想主義,以自然主義代替以前的超自然主義。什麽叫做以寫實主義代替空想主義,而以自然主義代替超自然主義呢?我們所以反對古訓成法,因為他大多數不是從思想上研究觀察來的,而從無意識的歷史神話崇拜等事造成的。這些超自然的雲霧造成以後,堆積起來,不敢侵犯,越久便越加神秘,卻也越加糊塗了。

我們所講的科學態度,與這些超自然的雲霧完全相反。科學態度註重事實,先觀察,繼以研究,然後判斷批評它應否存在。寫實主義便是承認事實的是非,有對於事實的忠信,所以思想革新,只認事實,凡是不能承認的雖是幾千年來的東西,也不能承認,因此便有許多沖突。

其重要之點,就是以根於事實的東西代替不根於事實但憑想像的東西。

有許多人以為只重事實,反對想像未免偏重唯物主義,是很危險的。這是錯了。只重事實反對想像。未嘗不可有精神上的生活。人類外面的事實,自是物質居多。但人類能懂得它,管理它,對付它,已經是超於物質界了,已經是精神生活了。

我們再講第二層公開的宣傳( Publicity),便是以互助的公開的方法宣傳文化。人類的進步,全賴它對於宣傳真理有一種信仰。越宣傳越進步,越秘密越不進步,故宣傳是進步的原因。

舊訓成法之所以能站得住,全賴秘密不公開,落在少數人的掌握。科學家發明了新東西,立刻傳播於世界各國的科學家,讓他們大家實驗、證明和應用。科學家註重互助打破國際,用公開的宣傳,發明不久,大家都知道了,所以有今日的成績。營業和外交,因為不知道公開宣傳的好處,什麽事體,只是秘密,所以弊病最多,害處也最大。營業上所以阻礙進步,就是發明東西,只求專利,嚴守秘密,不使人知道仿做,以保存他的私利。倘科學家也像這樣子發明了不肯告人,只顧私利,或想藏之名山,哪裏還有進步呢?外交家也有許多也不肯告人,以為知道的人多了,戲法就不靈了,鬼祟的手段就用不成功了。這樣把公開的與黑幕的利害一加比較,我們自然主張公開了。現在的時代,很有機會可以做互助的宣傳事業。先有系統組織的搜集材料,再像科學已經做過的樣子,公開宣傳出去。現在的時代,物資方面,可以幫助我們。電話電報海底無線電都很發達,印刷業進步,短時間內可以出許多印刷品。報紙這樣多,便是需要的結果。但不能像科學家的謹慎,彼此討論批評。現在的輿論,大半亂七八糟的,不能像科學家的又系統的主張。竟有許多是有作用的宣傳事業,或為黨派,或為大工廠或為旁的團裏所操縱。這種宣傳與我們主張的公開宣傳恰相反的。

如果現在人類還不能利用輿論做宣傳的機會,覺得太可笑了。如說不能利用交通方便,宣傳容易,去做到應該做到的地步,也似不能相信的。但這宣傳事業不能用科學的方法采集,研究,記載,判斷,解說,傳播,這個事實,是應該承認的,那麽與規規矩矩做真的宜傳事業的奧論還相差很遠咧。

倘有人問我用什麽方法可以使社會將來有條理秩序的進化,我的答案是利用正當的有功效的輿論機關,就是采集,研究,記載,判斷,解說,傳播,都是正確的。輿論能夠做到如此,在社會進化上自占一個重要地位。因為國民所依靠的,只是事業的光明倘能給他們正確的事實,他的反應,自然靠得住。倘或瞞住了,捏造了,變換了,那裏會有正當的反應呢?所以民治的國家,宣傳事業的機關是很重要的。

再講第三層是普及教育。這一層用不著什麽討論,只要打破古法,用科學的方法代替它。用事實教育少年,使他們了解知識思想精神的生活。所以我們講到第三組知識思想精神的生活。不能忘了最重要工具的教育。

從前教育是用灌註的方法的,舊訓成法傳下來,叫小孩子裝下去,這是維持舊訓懲罰的教權。現在看他作改革思想的機關和工具,決不能再用灌註的舊法,應該引出他個人天然的能力,使他充分發展,利用本能,逐漸至於思想判斷。這個教育簡直是解放不使他受舊訓成法的束縛。

承認教育的功用,自古已然的。但承認教育為社會進化的工具,是很新的。現在既求社會進化,教育自應註重社會種種需要做材料,預備將來社會生活的目的。

(十六)

编辑

上次討論社會生活,全靠有知識思想的生活,然後有價值。人群生活與羊群生活不同的地方即在於此。羊因為怕冷和保護自己,也有群的生活,但人群有彼此交通知識思想的生活,所以人群的生活有精神上的價值,不與羊群相同。

一切社會組織的價值,不但在物質方面,尤全在於教育方面。每種社會組織的最高價值,都是教育的價值。

人家把教育的範圍看得太小了,以為教育只有發展學校裏面的。其實那一種社會組織沒有教育的影響,若社會的組織漸漸向固定的,死的方面去,則教育的價值低;若社會的組織,能把知識,思想,感情互相交通,格外向變遷的方面走,則教育的價值自高。故社會生活不僅在衣、食、住,而尤在能使社會各分子有精神上的發展,才是社會組織的價值。

這些話不過是個引論,引到今天要討論的知識思想的自由的問題。我前幾次講演權利的時候,把人格的、民事的、政治的權利,都講過了,只有知識思想的權利沒有講到,所以留在今天有的。我以為各種權利的重要目的,即在保障知識思想的權利。有了各種權利,然後思想、信仰、言論、集會、出版等權利,有自由發展的機會。

今天講的,就是知識思想自由的所以重要。

凡是獨裁政治,對於思想自由和發表思想的自由,都是很怕的。他們越怕,我們越可證明這些自由的重要。沒有這些自由,則獨裁政治可以安然過去,不會變動。所以我們可以反證爭得這些自由,便可幫助我們打破獨裁政治的制度。此刻從反面著想,講到知識思想自由的所以重要。

因此可見知識思想的自由,是民治主義所不可少的。非但民治主義所不可少,獨裁政治所最怕,實在是人類文明進步所必需的。人類文明的進步,全賴知識思想的自由交通。所以要求知識、思想的自由,並不為個人爭奪權力,實在為人類文明進步著想。

有許多人說:“思想自由不怕外力幹涉的。言論在外面的,可以於涉,思想在內部的,有誰可以幹涉?”這話其實錯了。思想與發表思想很有關系的,沒有發表的機會,即有思想也是無用。思想的所以發生,自有它的原因、材料和對象。人必對於外的事理想所不滿意,想發表它,然後有所思想。一個人思想不甚重要的。況且思想的進步與否,全視發表思想的機會之多寡,一個人思想是很模糊淺薄的。基督教,孔教的所以成為一種的條理的思想,全是演說作文發表來的。沒有經過發表的手續,思想便沒有系統的。從此可以知道發表思想比個人關了門思想更為重要了。

換句話,關於發表思想,如言論、集會、出版等自由的重要,有兩個理由:第一,沒有發表思想的自由,則社會不能得思想的益處;沒有益處,就是思想了沒有效果;沒有效果,何必思想。第二,沒有發表思想的自由,則思想沒有價值。因為思想的價值都從外人討論切磋比較出來的。經過這些手續,然後有系統的整理的思想。從此可知發表思想的重要了。

所謂言論自由,並不是胡說,正如行動自由不是可以亂打人一樣。行動自由不是可以亂打人,那麽言論自由也不是指大庭廣眾中勸人放火殺人了。豈但大庭廣眾中,就是家中,言論也應該負責,不能亂用妨礙旁人的自由的。

歷史上講言論自由的大約有兩層根據的理由

第一,平常蒸汽的機器,都有放氣管,把它去掉,危險極大。因為裏面蒸汽越積越多,倘不把“安全的門”放開,機器便要爆炸了。人類的腦子也是如此,太熱了要火燒起來了,不如讓它在大庭廣眾中大演說一番。英國一個大公園裏面,有一處無論什麽人都可以去演說,狂人、瘋子,也可自由發表言論。英國是得到言論自由最早的國家,它的政府,知道與其禁止,不如讓它自由,反而沒有危險。

第二,所有要言論自由存在,格外積極的一方面。大凡政治,不外兩種:一種是以威權勢力壓人;一種是不以威權而以勸導。所以提倡言論自由,因為勸導比威權效果格外大。讓他們發表,有贊成的有反對的,然後可以看出真假利害來,再經過許多討論,結果拿來做政策。

這個初聽不是很危險嗎?但是有天然的限制,不要緊的。人無論如何荒謬,不會同時許多人同樣荒謬的。有一部分荒謬的時候,自然有人出來反對,討論的結果,自然趨勢總把荒謬者修正不少了,或十分荒謬者,也天然淘汰了。這是言論自由的保障,可以幫助勸導的政治而沒有危險。

在變遷的時代,當局的人最容易采用壓制自由的政策,但是這個時代,決不應該采用壓制的政策,去壓制主張改革的人。主張改革的人一被壓制以後,必定趨於陰謀,暗殺或暴動。信仰很深的而沒有機會可以發泄,自然向這些旁的地方跑了。這個動搖的時候,對於思想,應該因勢利導。要是太荒謬的,大多數人也決不會采用的。

人類幾千年下來,沒有一種思想是被大炮攻破的,刀斬斷的,槍打死的。倘能讓它發表,或可有大多數人糾正它,越壓制反越不中用了。

但是我們要問:社會對於太激烈的主張有什麽保障呢?人類大多數大概只有兩種性質:(一)總是愛護秩序希望治安,對於十分搗亂的主張,自然而然不會贊成的;(二)習慣的力量比思想為大,故總有惰性,覺得改了不甚方便。人類有這兩層保障,無論如何的思想,決不會有危險的。但是歷史上看來,有許多思想,其傳播之速,竟如火的延燒,疫的傳染,那是一定有特別情形或特別理由,不能相提並論的。

激烈思想傳播所以如此迅速,其原因不在思想本身,而在思想以外的情境。例如最近俄國過激派傳播這樣迅速,我們可以斷定許多小百姓決不見得了解他們領袖人物李寧的主義學理,故原因不在他的思想本身,而在俄國人的沒有飯吃,沒有衣穿,沒有屋住。他們大多數人的衣、食、住都為少數貴族資本家霸占去了,正在饑寒困苦的時候,自然只要幾個字就可以使他們了解了。所以原因不在思想本身,而在旁的情境造成它傳播的機會。

人類的習慣心理,是希望太平愛護秩序的。茍一旦竟欲破壞習慣,為少數人的思想所煽動,其罪過必在經濟組織、社會情形、政治狀況。當局者恐怕暴動想壓制它,實在是一種夢想,因為思想本身決不能造成激烈的。其所以暴動的真原因,在乎缺乏衣食住的一點仇恨的感情,思想不過一小分子罷了。

有許多思想家政治家,希望把全國的思想信仰歸於統一,故主張排除異端邪說。不知事實上實在做不到的。社會是變遷的,至少生老死的變遷一定有的,倘大變遷的動機發生以後,想用一個思想來範圍全社會全國是做不到的。搗亂分子不從思想一定從勞動的方面來了。故聰明的思想家、政治家,以容忍的態度,提倡思想自由。如此還可使人類大家本希望太平愛護秩序的心理,淘汰十分危險思想的分子,而保存其可以采用的分子。倘註重一致,恐怕反而越不一致了。

國的思想信仰,大致相同,固然是很好的事。但在這個變遷時代,一致的趨勢,只可說是將來逐漸發展的結果,決不能硬求一致的。何以是逐漸發展的結果呢?只要讓大家自由發揮思想,不合的逐漸淘汰,將來自能趨於大致相同的地步。故只可說統一是長進的結果,不能說一切思想定要就我的範圍。越是硬做,便越不一致,反而產生暗殺暴動陰謀等等的結果了。

譬如舉個例:經濟上的社會主義,自然有好些人反對,這因為涉及個人私利,反對卻也難怪的。財產均分的問題既有許多人不情願,但有一種大家都情願的,就是“知識的杜會主義”。財產是越分越少,知識卻是越分越多的,知識分散,非但無害,而且有益。提倡知識思想的自由,全在這一點信仰,就是知識思想,越分越向好的方面走,決不會失敗的。由此可知知識的社會主義,大家可以公認的了。從前講過批評社會政治組織的標準,只有一個,就是凡能增進共同生活,使各部分的思想感情意誌格外互相交通的是好的,阻礙的是壞的。現在關於知識思想自由的問題,也仍舊用這個標準,批評它的價值,知識思想能助社會共同生活,使各部分格外流通的是好的,否則壞的。

有許多人反對民治的主張,如英國文學家喀菜爾(Carlyle)以為民治就是談話的政治[因為Parliament(議會)這個字,是從法文Parler(談話)這個字來的],找數百個人空談,也可以算得政治嗎?這可以代表反對民治的議法。但是喀萊爾錯了,把言論看得太輕了。言論的所以重要,在乎大家發表思想,互相討論研究,結果把思想格外改良。越加研究討論,則事理越加明白。意見越多,則改良的機會也越多。喀萊爾因此看輕它,確是一種淺薄的成見,沒有見到根本觀念。

老實說,一個政府越是禁止知識思想的自由,他的政治越成為談話的政治。為什麽呢?因為政治有兩種,一種用武力,一種用勸導,倘不用物質上的武力而用勸導,則研究討論的結果,越能做到民治主義的理想。談話就是不專靠武力而靠精神方面知識思想的力向共同生活的目的進行。

現在把這個講演總結起來,還回到民治和教育的關系。民治的根本觀念,便是對教育有很大的信仰。這個信仰,便是認定大多數普通人都是可以教的,不知者可使他們知,不能者可使他們能,這是民治的根本觀念。民始便是教育,便是接續不斷的教育出了學校,在民治社會中服務,處處都得著訓練,與在學校裏一樣。個人的見解逐漸推到全社會,全世界,結果教育收功之日,即全世界共同利害的見解成立之日,豈但一國一社會的幸福而已。

全世界共同利害見解的養成,便是精神的解放,這個觀念很為重要,到那時候全人類都有此共同心理。我們為民治主義奮鬥的人,亦可略為安慰,因為結果不但為了社會經濟等等的制度,還替人類的精神大大解放。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