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學象數論/胡雙湖揲蓍法

目錄 易學象數論
◀上一巻 卷四·太玄蓍法·胡雙湖揲蓍法 下一巻▶

胡雙湖揲蓍法 编辑

三揲有餘一、餘二、餘三,而無餘七、餘八、餘九之理。解者甚多,皆不通意者。子雲之法以餘一準七,餘二準八,餘三準九,只餘一二三,則七八九自定矣。故曰:「餘七爲一,八爲二,九爲三。」只倒用一字,故難解。若作餘一爲七,二爲八,三爲九,人無不曉矣。 羲按,胡氏舍正策而論餘數,失之遠矣。南宋以後,揲蓍者皆尚簡便,而置正策,不獨太玄也。然易之餘數,與正策相合,故論之不爲失。太玄餘數,直置之不用者,無可推之理。假如胡氏所言,一刻有餘一、餘二、餘三,連挂則不得有餘一而有餘四;二刻連挂則有餘三、餘六,而不得有餘一、餘二。然則三固準九,六亦準九,玄之四位皆三而已,豈可通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