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禮書序後
是篇之義,蓋痛古禮遭秦而廢,歷漢五世而終不能興也。蓋秦有天下,雜采六國禮儀,而盡棄三代之舊,本以自便其淫侈,而漢諸帝半挾私意,而安秦儀,故首揭其恉。以謂先王制禮,所以宰製萬物,役使群眾者,皆出於天理之自然,而非人力所強設也。
其曰「至大行禮官,觀三代損益」,蓋歎古儀法之具存也。武帝時,河間獻王尚得《邦國禮》五十六篇,況漢之初,秦、周間老師宿儒猶在,使高帝有誌復古,文獻非無征者?而叔孫通希世度務,雖有損益,大抵皆襲秦故。厥後以文帝之躬化,而惑於道家之言。武帝雖好儒術,實不能用。太初所定,不過改正朔,易服色,以文封禪。其宗廟百官之儀,襲秦之故,不合聖製者,遂著為典常,而垂之於後。過此以往,則去古愈遠,復之愈難矣。
當是時,所招儒術之士,非不能定儀也,恐陳古義以拂時君之欲,故遷延觀望至十餘年而不就耳。至或私議「古者太平,萬民和喜,瑞應辨至,乃采風俗,定制作」,是深知禮意者。而適與武帝時四海騷然,人民愁病,災異數見相反,故帝聞而惡之,觀製詔御史云云,則憚復古而樂秦儀,情不能自掩矣。
子長蓋深病乎此,而未敢斥言之,故傷其心於往事,而稱孔子以正名不合於衛,其徒卒以沈湮,而志痛焉。河間獻王所獻《邦國禮》五十六篇,至唐猶存,而唐以前無議復者,猶秦志也。嗚呼!子長其見之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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