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礼书序后
是篇之义,盖痛古礼遭秦而废,历汉五世而终不能兴也。盖秦有天下,杂采六国礼仪,而尽弃三代之旧,本以自便其淫侈,而汉诸帝半挟私意,而安秦仪,故首揭其恉。以谓先王制礼,所以宰制万物,役使群众者,皆出于天理之自然,而非人力所强设也。
其曰“至大行礼官,观三代损益”,盖叹古仪法之具存也。武帝时,河间献王尚得《邦国礼》五十六篇,况汉之初,秦、周间老师宿儒犹在,使高帝有志复古,文献非无征者?而叔孙通希世度务,虽有损益,大抵皆袭秦故。厥后以文帝之躬化,而惑于道家之言。武帝虽好儒术,实不能用。太初所定,不过改正朔,易服色,以文封禅。其宗庙百官之仪,袭秦之故,不合圣制者,遂著为典常,而垂之于后。过此以往,则去古愈远,复之愈难矣。
当是时,所招儒术之士,非不能定仪也,恐陈古义以拂时君之欲,故迁延观望至十馀年而不就耳。至或私议“古者太平,万民和喜,瑞应辨至,乃采风俗,定制作”,是深知礼意者。而适与武帝时四海骚然,人民愁病,灾异数见相反,故帝闻而恶之,观制诏御史云云,则惮复古而乐秦仪,情不能自掩矣。
子长盖深病乎此,而未敢斥言之,故伤其心于往事,而称孔子以正名不合于卫,其徒卒以沈湮,而志痛焉。河间献王所献《邦国礼》五十六篇,至唐犹存,而唐以前无议复者,犹秦志也。呜呼!子长其见之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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