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史綱目
凡例
作者:安鼎福
1760年

按撰述之書。皆有義例。猶法律之有斷例。禮樂之有儀節也。况史家繁縟。苟非發凡立例。一以貫之則無以明述作之旨。寓勸戒之意。是以朱夫子。筆削資治通鑑爲綱目。定著凡例一卷。一開卷而權衡予奪。瞭然在目矣。自有是書以來。爲史者。爲之準則。若宋元綱目之類是也。朱子學孔子者也。其大經大法。雖準春秋。而孔子以當世之人。書本國之事。故其事多諱。朱子以後世之人。修前代之史。故其辭無隱。此所處之地不同也。春秋書法。美惡同辭。使後人莫測其意。綱目皆據事直書。昭示勸懲。此古今質文之殊也。今此凡例。一遵朱子定法而綱目。主函夏而統萬國。其尊無上。此書東國之事也。地偏一隅。禮異事殊。不得不隨而立例。此大小之勢。有異也。覽者。當自知之。

統系。爲史家開卷第一義。而通鑑。以檀箕事蹟。別爲外紀。其義不是。今正統。始于箕子而檀君。附見于箕子東來之下。倣通鑑綱目篇首三晉之例。按檀君首出御國。箕子肇興文物。各千餘年神。聖之治。宜有不可泯者而通鑑。以爲史書無傳。編於外紀。外紀之名。始於劉恕。劉恕與司馬公。修資治通鑑。復采上古以下。作通鑑外紀。雜出於傳紀者。無所揀擇而書之。若女媧補天。羿射十日之類是也。故名以外紀。檀箕事實雖湮。豈可同於此科乎。

一箕準雖失國南奔。而攻破馬韓。再造邦國。使太師之祀不替。則是亦正統之所歸。如綱目蜀漢例書之。林氏會綱。以爲箕準失國南遷。雖不得以舊時宗主處之。其分註紀年。當首於三國而衰微無徵。依綱目分註不錄魯衛之例。按此說大段謬誤。箕氏。旣爲正統之君則不可以衰微無徵而不書於正統之列矣。魯衛。固是侯國而戰國之時。衰弱已甚則綱目之不書宜矣。至於赧王微弱。又出於魯衛之下而綱目。曷嘗不以正統。書之乎。

一正統。謂檀,箕,馬韓,新羅文武王九年以後,高麗太祖十九年以後。○新羅之於高勾麗。用幷國之例。故繼正統於混一之明年。高麗之於甄萱。用平賊之例。故繼統於統合之年。無統。謂三國幷立之時。舊史。百濟止於義慈。而義慈後王子豊立三年。故今以豊繼世。

一衛滿簒賊也。通鑑。與檀箕共稱爲三朝鮮。有若德同義均者然。今黜之。依僭國例。

一扶餘。在北方絶域。雖云檀君之後。不當列於諸國。况無可徵乎。然爲麗濟之宗國。故備書之。麗濟依建國例。

一高麗太祖。雖云代虐以寬。有救世之功。弓裔。爲新羅叛賊。而麗祖爲其臣則是亦叛賊也。今以新羅未亡之前。依僭國例。甄萱,弓裔。通鑑皆處以僭國例。今依隗囂公孫述盜賊例書之。

一四郡二府三韓。通鑑皆入外紀。四郡二府。係朝鮮舊地。而今以馬韓。爲正統則其沿革分合。雖是大國所爲。皆書於馬韓紀年之下。遼東之地。本屬東夷。而檀箕以後。常爲我地。故詳記得失。以備考焉。

一綱目。於呂政,李昱,柴榮。皆無異例則高麗禑昌事。似亦同貫而當時作史者。不因此例。以爲一種義理。此非後人所可容議而史例不如此。故不敢從。按禑昌事。當時宰相李穡。草野元天錫。正論難遏而本朝尙論之士。若柳希春,尹根壽,申欽,李德泂。皆以史筆爲誣。且聖祖。受禪于王氏則禑昌王辛之辨。初無可言而鄭道傳,趙浚,尹紹宗輩。倡出非王氏之說。爲鉗制舊臣之計。擧國和附。以其從違。爲忠逆之分。便成一種義理。後來作史者。皆心知其非而不復考別。如無自上判下之敎則非私自移易者。然而雖曰異姓。史例不當如是矣。

一馬韓亡後。三韓之出於中國史者非一。今皆附見各年下。見雜說。

一渤海。不當錄于我史。而本爲高勾麗故地。與我壤界相接。義關唇齒。故通鑑備書之。今從之。

一濊貊,沃沮,駕洛,加耶之屬。幷依小國例。

○凡歲年。東國歷世。承用中國正朔。則似當紀以中國之年。然春秋尊王之書也。本魯史。故直以魯紀年。今旣是東史。則依春秋之例以本國紀年。別紀中國年於甲子橫行之上。備考而已。○若曹魏北朝遼金之類。旣已承事。則亦當書其年。而只紀其元者。從省文也。

一箕氏正統之世。而歷年世代無考者。特於橫行之下。書朝鮮二字以標之。馬韓同。

一新羅三女主。雖皆承先君之命而立。以陰居尊。干統甚矣。通鑑眞聖之年。黜而分註。今從之。依干統例。

一簒位之主及女主。皆墨其紀年及名號。以著其犯分干統之罪。

○凡名號。正統之君曰王無統之君曰某國王。小國之君曰某國君。金首露之類盜賊曰某。萱裔之類。

一新羅之初。王號未定。稱居西干,次次䧺,尼師今,麻立干。崔致遠年代曆。嫌其夷語。變文書之。通鑑因之。史是紀實之書。當從實書之。今依本史。綱從本號。目則稱王。

一羅麗之初。馬韓正統猶存。二國皆稱君百濟。爲馬韓所封。則亦依周時列國例稱君。

一女居尊位曰女主。從舊史。

一失位曰廢王。高麗史。凡爲權臣所廢者。皆稱前王。綱目無前帝之文。林氏改以廢王。今從之。○林氏曰。高麗忠宣,忠肅,忠惠。皆以大國命。得位於父在之日。及大國還收印章。復父王位則無他位號。當爲廢王矣。以倫常言之。父在而子稱前王。大有難安。以得位之先後言之。父居子先而稱子王爲前王。其於名實。兩爲未當。故改書曰廢王。此語。深得義理之正。

一國號。或書以當時所定之號。若新羅之初稱斯盧。脫解以後。稱鷄林。智證以後。始定新羅之號。或從其本號。駕洛不稱金官。百濟不稱南扶餘之類。

一中國正統皇帝。有事於本國。首書則曰國號皇帝。唐太宗之類屢書則只曰帝。○明興以後。書曰大明太祖高皇帝。特例也。明爲中華正統而本朝之所尊事。無異內服。其例亦當如此也。○中國無統。皆稱某主。○隋煬帝。唐武后。直書其名。依新莾例。楊廣。武瞾。拂亂綱常。罪惡通天。人人之所必誅也。史氏筆法。衮鉞千古則當追正其罪。直書其名。不當稱帝稱后。因其當時臣子之稱。

○凡卽位。皆依本例正統繼世曰卽位新羅文武王以後。皆書卽位。其書立者。不順之辭。無統曰立。正統之世。諸國曰嗣。新羅三姓相傳多異常例。故隨事變文。以致其詳而異姓書姓。

一建國新羅始祖。依某人立某爲某王之例朱蒙。逃難稱王。溫祚受封立國。皆隨事書之。○高麗太祖。依稱皇帝之例。諸史皆云諸將。立王建爲王。此非綱目之例。故今改定。

一凡建都,起兵,加號,傳國之類。並從本例。

○凡改元。君薨之年。新君雖稱元。而仍用舊君年。注新元於下。稱元於先王之崩年。朱子謂於君臣父子之倫。所害尤大。三國之君。皆於薨年稱元。金氏反謂之得禮。權氏史略。改舊史踰年稱元。庶幾得春秋之義。然非實事。故今從通鑑。直書以著其失。

一一年之內。二君稱元。則注新元於舊君紀年下。如新羅神武元年。注文聖元年之類。

○凡尊立。正統。皆依例書之。立后有不書者。史闕也。

一新羅高麗。立同姓至親爲后。或諱稱外姓者。皆隨事直書。以示譏焉。

一三國之際。立妃可見者書之。無姓氏則名之。閼英也。又無名則因其所稱。若酒桶村女。○三國立太子必書。其不書者。史闕也。新羅三姓繼序。多異常例。故謹書以考其變。○正統。云立子某爲太子無統云立太子某。○正統在時。諸國立子。稱立子某爲嗣。如高勾麗類利之類。

一高麗聘公主之世。因事書之。皆從本文。其薨也。舊史只曰某公主。今加王妃二字以別之。

一三國高麗后太子稱號。皆從本文。如曰后。曰妃。曰太子。曰正胤。曰世子之類。

○凡崩葬。幷從本例。正統曰薨。臣子之辭。葬必書。無統稱薨而書名。葬不書。其書者變例也。○正統太后王后薨。葬書。其不書者史闕也。○正統之世。諸國王及妃。幷書卒。高勾麗朱蒙及松氏之類○女主曰女主某卒。女居尊位。陰疑於陽。干統甚矣。不可與正尊同稱。故書卒。

一王后薨卒。皆從其君。而其書死者。變例也。若高勾麗之于氏。高麗之千秋太后。通鑑論詳矣。林氏之說。在麗顯宗二十年。有不然者。後世史氏之筆法。豈可從當時臣子之稱乎。

一躳行簒弑者。若傳世垂統則綱目皆從常例。然後世史筆。不可無貶。故正統則某纂位。若新羅宣德憲德。高麗肅宗之類。無統則某簒立。死不書葬。若新羅訥祗。高勾麗次大王。百濟古爾之類。其名謚。墨之而陰刻焉。或言帝王之名旣重。雖在異代。不可以有貶曰春秋。王不稱天則在當世而已施貶辭。綱目。亦稱帝禪則已不諱矣。後世史官。旣非其臣子。有何諱尊之義乎。若如或說。人主何畏乎史筆。况簒逆大惡萬世人主之所深惡必欲誅之者乎。孟子稱紂爲獨夫。紂非天子之尊乎。

○凡簒弑。綱目立例。尤爲謹嚴。今皆倣之。被弑而賊不得則書曰盜弑。恭愍王。

一國君。爲他國所害者。皆隨事異文。

○凡廢徙幽囚之類。各以其事書。綱目。於本史稱禪遜處。皆直書以著實。今高勾麗太祖王。高麗獻宗。今皆據實書之。○廢殺而不書者。變例也。禑昌。

○凡祭祀。若三國之時。天地宗廟之禮。可見者書之。以著禮之得失。正統無統同。○高麗以後。宗廟之禮。世或一見。或因事而書。

一雜祠依例。而高麗醮祀之類。煩不可悉書。特擧其甚者。

一冠婚依例。而其同姓婚娶。特詳以示譏。

一自三國至高麗。尊奉佛敎。如八關燃燈百高座受菩薩戒講經飯僧創寺建塔之類。不可勝書。或書其始。或擧其甚者。

一擧盛禮宴饗學校。幷從本例。

○凡行幸。依例而正統廵幸。不書還宮者。史闕也。

一高麗人君。幸佛寺私第。煩不可悉書。非有事則多略之。

一微行遊觀。田獵奔走。幷從本例。

○凡恩澤。依例而曰赦,曰宥。從本文。

一制詔更革。戒諭遺詔。遣使巡行。號令興作。幷從本例。其稱制稱詔等處。皆因本文以示僭。

○凡朝會之例。中國正統。若漢唐宋明則書曰入朝。曰入貢。曰入賀于某。夷狄。若遼金元則雖尊事而略其辭。只曰遣使如某。元承正統而高麗之臣雖別。然以遼金之例。處之者。以別乎中華之正統也。

一大國使之來。中國正統則備事書之。如使某官某之類。夷狄則略之。書某國遣使來。或只書某使來。

一交隣之辭。聘獻,報謝,遣使如某之類。隨事書之。而多因本。文使賢則官而姓名之。事重則亦如之。餘皆略。只云遣使。使或當名而不書者。史闕也。○年例節使則書其始而注其例。如賀正賀生辰。持禮使之類。致詳於初曰自此。遂以爲常不必盡書。詔使之例來者。亦不必盡書。因事乃見三國之初。朝聘上國甚罕。故無事之使亦書之。

一會見,和好,交質,結婚。隨事立文。

一報哀中國則曰遣使報哀。皇太后以下不書。裔戒則曰遣使來告其主之喪。

一降附之例。有本國納欵於上國者。有小國來服於本國者。皆隨事書之而多因本文。

一以地與人。隨事立文。高麗歸九城之類。上國。以地與本國亦同。如元歸東寧府之類。

一東方與中國。禍福休戚。每每相關。而歷代承事則其廢興大事當書。○隣國興滅當書。如公孫淵,慕容燕,渤海,遼,金,東眞之類。○山戎靺鞨契丹女眞之類。島夷日本琉球之類。交和侵冦之事。皆書。女眞壤界相接。爲患已久。日本隔海相通。其來亦遠。舊史只云某時某國入冦而已。土俗風氣。年代事實。略不之見。今隨事立文而詳之。○三國時與倭和戰。不見本史者。從倭史補入。

○凡封拜。正統封王皆書。今倣之。王子受封書之。重維城也。○朝臣勳封。或書或否。有以勳賢而書者。有以著權而書者。有以濫封而書者。

一正統命官宰相。皆書而後代命官煩數。不能悉書。若其人事業。不甚著者略之。餘官非有故不書。而至於君子小人進退用舍之際。依例特詳之。

一嬖臣封拜。依宦者例。加嬖臣字。

一權臣遷官。皆書自字。亦綱目之例也。

一選擧皆書。而後代變更紛數。不足爲法者略之。

一中國冊命皆書。所冊官封註中見之。其有殊禮亦書。○冊后妃,冊太子幷書。命號有異則書封號。如高麗太祖王妃河東郡夫人之類。

一本國。賜殊禮於其臣子者。依例書之。婦人賜爵。隨事而書。宮妾不在此例。

一徵聘,錄子孫,賜爵,賜姓。幷從本例。而從祀聖廟。追褒勳賢。皆書。

○凡征伐。依本例。而別無義例者。或從本文。外侮曰入。而攻人破其城邑之易者。亦曰入。○勝敵而誘襲屠坑。皆惡辭。喪師而虜獲擒執。皆賤辭。見敵而城守者。皆嘉辭。棄軍而遁走者。皆罪辭。○大衆曰帥師。○潰而稱地者。病其潰也。捷而稱地者。快其捷也。討賊。不以成敗而皆予之。滅國。不以強弱而皆惡之。

一中國之與本國。有大小之分。華夷之別。若大國來侵則固當應之。若本國先侵則皆曰犯。林氏書犯之例。得矣。

○凡廢黜。罷免,囚繫,流竄,誅殺,寬宥。幷從本例。

一謝病,請老,致仕,宰相賢臣。依例書。其有事則雖小人書。

○凡人事。諸例皆從本例而卒死例。宰相雖悉書。末世宰相甚繁。不可悉書。故其事蹟可見者書卒。其餘多略之。○其被殺而書卒者。變例也。若鄭夢周之類。

一新羅俗無姓。故唐書云新羅人無姓宰相及他臣人。只稱其名而姓氏不見。今不可考。其可考者書姓。

一本例。書官書謚。予賢之辭而官謚無考者略之。

一賢臣。死節而不書後代之追謚者。欲以明其不事二姓之本意也。若鄭夢周之類。

一賢臣事蹟本末。鄕貫世系。收入於書卒之下。言行可敬者。雖略必書。事業之已見於上者。不再錄。小人亦著其行事。以存鑑戒。事業關國家興衰者。旁搜採輯。雖多不厭。如金庾信,徐煕,尹瓘,趙冲,金就勵,金方慶,三元帥。及牧圃之類。若只致力文翰而已者。略書大槩。如李奎輔之類。

一高麗王子卒。依漢諸王例。可考者書之。

一褒奬節義。是史家之第一義。而諸史。於三國已上多闕。今皆表而出之。若馬韓之周勤。衛氏之成己。百濟之甕山城將遅受信之類。

一遯世高蹈。立幟吾道者。旁搜尤致其詳。若韓惟漢,李資玄,安裕,禹倬之類。郭輿。舊史書以處士。今削之。○高麗史。不立隱逸傳。使一代高逸。多致淪沒。可惜。

一綱目之法。盜賊書死。簒賊之臣書死。嚴討賊也。新羅末王隆書死。依范增楊䧺例。身犯簒弑者。後代雖著功業。皆去官書死。高勾麗明臨答夫之類。亂臣高勾麗盖蘇文高麗李資謙崔忠獻怡沆林衍之類,㐫孽瀋暠,反君賣國之賊。瀋暠黨之類。覆載所不容而漏於天網。老死牖下者甚多。皆特書死。若嬖幸亂政之臣。具官書死。具官所以著時君尊寵之失。書死。所以誅其人亂政之罪。舊史多此例。今從之。林氏之言。似不必然。林氏曰。舊史惡其人則多書死。是則用法有低昂而反臣賊子。又無以加其律矣。今是書。於此輩之卒。多略之而其不得已者。書卒削官。今不從。

○凡灾祥。依例而日食,地震,灾異之必書者而通鑑闕之。今據本史皆書。會綱。已有此例。

一綱目之法。無統之世。天灾多不書。而通鑑於三國天灾。多書之。今悉改定。會綱亦然。右十八節。綱目本例而此爲東國之書。其例。不得不有不同者。故條列如右。而雜例之不得附于上者。別開于左方。

一此書大體。因乎通鑑而參以歷代本史。旁採諸家節略之史。而高麗以後。兪氏提綱節刪之繁簡得中。故多採用。諸書及文集散錄之有關於掌故。者並博採而去取焉。

一東國歷代。與中國相通。故中國文籍亦參考。而節取之。三國文籍漫滅。故金氏三國史。引用中國成篇者甚多。

一東方之史。始於三國。故三國以前。全無可徵。今此書檀箕事蹟。雜取古記及中國史成之。三韓始終。亦無所傳。取中國史補入。又詳雜說。

一朱子答趙師淵論綱目曰。綱。欲謹嚴而無脫落。目。欲詳備而不煩冗。李果齋綱目序曰。綱。倣春秋而參取羣史之良。目。倣左氏而稽合諸儒之粹。今此書。一遵成憲。立綱附目。皆取諸史。不敢擅有改革而其不得已處。或發特例。

一綱目紀事之例。有追言其始者。有遂言其終者。人物之例。有因卒而見者。有因辭罷而見者。今此書亦然。

一舊史荒怪不經之說。一切刪去。別爲辨證一篇。而有以示僞而書者。有以傳疑而書者。

一帷薄之間。淫褻隱惡。近於禽獸。而或有難詳者。不必汚穢史筆。而一一書之。今多略之。

一事或出於列傳諸志。只有年而月日無考者。書于當年之末。

一三國時制度典章無傳。今參考其可言者。別爲一論。目下細註之。以備一代之制。

一參考諸史之得失異同。爲考異一篇。又東事之別爲說而不可附于正文者。爲雜論一篇。又東方地理名號。疆域界限。諸說不同。莫能究詰。爲地理考一篇。

一先儒史家評論間。取其切要。若當時史官則稱史官。中國人。亦有論及者則書之。如班,范,柳宗元,曾鞏,馬端臨之類。○竊附愚見者則正文下。書按而細註之。

一採據書目

三國史記高麗金富軾撰。有本紀,列傳,雜志,年表。凡五十卷。○按三國。當時各有史官記事。而麗濟二國則隋唐用兵。新羅之末。萱,裔交亂。故歷代圖籍。皆無可考。金氏撰史。於新羅則依本史之遺存者。麗濟則尤無可徵。只憑所謂古記斷爛之傳。三國並取中國史以補之。其爲書也。疎略訛謬。殆不成史家規模。金氏。身都將相。奉敎撰史則宜其博取文籍。又開獻書之路而顧不能焉。苟簡成編識者恨焉。

三國史略本朝權近,李詹,河崙。奉敎撰。用編年體。一名東國史略。取金氏三國史撰輯。

三國遺事高麗中葉僧無亟一然撰。凡五卷。其書本爲佛氏立敎之源流而作。故間有年代之可考。而專是異端虗誕之說。後來本朝。撰通鑑時。多取錄焉。輿地勝覽地名。亦多從之。噫是書也。只是異流怪說而能傳於後。當時豈無秉筆記事之人而皆湮沒無傳。盖此書。爲僧釋所傳。故藏在巖穴之中而得保於兵燹之餘。後人猶幸其遺存。東國文獻之泯絶。至於如是。悲夫。是以古人纂史。必藏諸名山石室之中。其慮患之意。盖深矣夫。

高麗史本朝鄭麟趾奉敎撰。有世家,列傳,志,年表。凡一百三十九卷。○按是書。世家失於繁冗。志失於脫略。列傳失於踈漏。比諸金氏。頗典實而不能無後人之恨矣。

高麗史本朝鄭道傳,鄭捴等。奉敎撰。用編年體。凡三十七卷。是取歷朝實錄。閔漬綱目。李齊賢史略。李穡,金鏡錄撰輯。後又命柳寬,尹淮等。校讐。世宗朝。又命李克堪等。集事蹟之關於世敎者。制度之可爲矜式者。撰高麗史節要。○按此書。今不傳。

麗史提綱本朝兪棨撰。凡二十三卷。用編年體。是書繁簡得中。最得史家節刪之體。而林氏謂其立綱之法。頗不合於綱目。其說信然矣。

東國通鑑本朝徐居正,崔溥等。奉敎撰。取諸東史及中國史。以成之。凡五十七卷。此書倣資治通鑑。而爲之。比諸史頗詳。故爲大帙。然而義例多乖。訛謬舛駁。亦甚焉。

東史纂要本朝吳澐撰。凡十二卷。歷代用編年。別爲列傳,地理志。其書雖節略。而頗簡要。

東史會綱本朝林象德撰。用編年軆。始於三國之始。凡二十四卷。又有凡例,附論,年表。諸史中最爲簡當而不無一二錯謬處。此因舊史而然也。其書止於恭愍之薨年而書曰。甲申夜王。遇弑薨。江陵君禑卽位。其下小註。書曰。是後乙卯。爲廢王禑元年。戊辰十四年。禑廢子昌立。己巳廢王昌元年冬十月昌廢。定昌君瑤立。是爲恭讓王。壬申遜于原州。高麗亡。其下著論曰。我太祖受命天也非人也。獨恨當時史官失職。後之修史者。識見不明。凡權度予奪。不能一循天理之公。而事實之黑白。人物之醇疵。亦或用其私意。往往其言自相矛盾。通鑑於此。一無證正。吳氏,兪氏。區區欲存一二筆削於其間。雖於大義有見。然宏綱大目。猶未盡正。遷就補綴。終於苟而已。今是書。一稟朱子綱目。故高麗之紀。止于恭愍。窃倣綱目不終周紀之義云。按此說。致疑於王辛之別。難於質言而然也。

破閑集高麗李仁老撰補閑集高麗崔滋撰李相國集高麗李奎報撰櫟翁稗說高麗李齊賢撰牧隱集高麗李穡撰陽村集本朝權近撰龍飛御天歌注應製詩註本朝權擥撰海東諸國記本朝申叔舟撰卽日本史也輿地勝覽中宗朝命撰東文選中宗朝命撰筆苑雜記本朝徐居正撰慵齋叢話本朝成俔撰退溪集本朝文純公李滉撰攷事撮要本朝魚叔權撰箕子實記本朝李珥撰平壤志本朝尹斗壽撰東閣雜記本朝李廷馨撰芝峰類說本朝李晬光撰稽古編一卷失名氏海東樂府本朝沈光世撰大東韻玉本朝權文海撰拙翁集本朝洪聖民撰眉叟記言本朝許穆撰松都雜記本朝曺臣俊撰輿地考本朝韓百謙撰經世書補編本朝申翊聖就經世書中節取東史入補焉隨錄本朝柳馨遠撰海東名臣錄本朝金堉撰範學全書本朝朴世采撰東國摠目本朝洪萬宗撰僿說本朝李瀷撰麗史彙纂本朝洪汝河撰

史記漢司馬遷撰漢書漢班固撰後漢書宋范曄撰三國志晉陳壽撰南北史唐李延壽撰隋書唐魏徵撰唐書宋宋祈撰通鑑前徧元金履祥撰資治通鑑宋司馬光撰元胡三省註綱目宋朱子撰宋元綱目明成化時命撰通典唐杜佑撰文獻通考宋馬端臨撰皇明通紀明陳建撰吾學編明鄭曉撰盛京通志淸人撰竹書紀年汲冢古文

一史論諸儒姓氏

班固東漢人范曄南朝宋人柳宗元唐人曾鞏宋人朱子宋南渡後人馬端臨宋末人

金氏名富軾慶州人李氏名齊賢字仲思號益齋慶州人權氏名近字可遠號陽村安東人李氏名詹字少叔號雙梅堂徐氏名居正字剛中號四佳達城人崔氏名溥字淵淵號錦南羅州人李氏名滉字景浩號退溪眞寶人洪氏名聖民號拙齋南陽人韓氏名百謙字鳴吉號久庵淸州人申氏名欽字敬叔號象村平山人吳氏名澐字太源號竹溪嶺南人李氏名晬光字潤卿璿派兪氏名棨字武仲號市南杞溪人許氏名穆字和甫號眉叟陽川人宋氏名時烈字英甫號尤庵恩津人柳氏名馨遠字德夫號磻溪文化人林氏名象德字彜好號老村羅州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