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史纲目
凡例
作者:安鼎福
1760年

按撰述之书。皆有义例。犹法律之有断例。礼乐之有仪节也。况史家繁缛。苟非发凡立例。一以贯之则无以明述作之旨。寓劝戒之意。是以朱夫子。笔削资治通鉴为纲目。定著凡例一卷。一开卷而权衡予夺。了然在目矣。自有是书以来。为史者。为之准则。若宋元纲目之类是也。朱子学孔子者也。其大经大法。虽准春秋。而孔子以当世之人。书本国之事。故其事多讳。朱子以后世之人。修前代之史。故其辞无隐。此所处之地不同也。春秋书法。美恶同辞。使后人莫测其意。纲目皆据事直书。昭示劝惩。此古今质文之殊也。今此凡例。一遵朱子定法而纲目。主函夏而统万国。其尊无上。此书东国之事也。地偏一隅。礼异事殊。不得不随而立例。此大小之势。有异也。览者。当自知之。

统系。为史家开卷第一义。而通鉴。以檀箕事迹。别为外纪。其义不是。今正统。始于箕子而檀君。附见于箕子东来之下。仿通鉴纲目篇首三晋之例。按檀君首出御国。箕子肇兴文物。各千馀年神。圣之治。宜有不可泯者而通鉴。以为史书无传。编于外纪。外纪之名。始于刘恕。刘恕与司马公。修资治通鉴。复采上古以下。作通鉴外纪。杂出于传纪者。无所拣择而书之。若女娲补天。羿射十日之类是也。故名以外纪。檀箕事实虽湮。岂可同于此科乎。

一箕准虽失国南奔。而攻破马韩。再造邦国。使太师之祀不替。则是亦正统之所归。如纲目蜀汉例书之。林氏会纲。以为箕准失国南迁。虽不得以旧时宗主处之。其分注纪年。当首于三国而衰微无征。依纲目分注不录鲁卫之例。按此说大段谬误。箕氏。既为正统之君则不可以衰微无征而不书于正统之列矣。鲁卫。固是侯国而战国之时。衰弱已甚则纲目之不书宜矣。至于赧王微弱。又出于鲁卫之下而纲目。曷尝不以正统。书之乎。

一正统。谓檀,箕,马韩,新罗文武王九年以后,高丽太祖十九年以后。○新罗之于高勾丽。用幷国之例。故继正统于混一之明年。高丽之于甄萱。用平贼之例。故继统于统合之年。无统。谓三国幷立之时。旧史。百济止于义慈。而义慈后王子豊立三年。故今以豊继世。

一卫满篡贼也。通鉴。与檀箕共称为三朝鲜。有若德同义均者然。今黜之。依僭国例。

一扶馀。在北方绝域。虽云檀君之后。不当列于诸国。况无可征乎。然为丽济之宗国。故备书之。丽济依建国例。

一高丽太祖。虽云代虐以宽。有救世之功。弓裔。为新罗叛贼。而丽祖为其臣则是亦叛贼也。今以新罗未亡之前。依僭国例。甄萱,弓裔。通鉴皆处以僭国例。今依隗嚣公孙述盗贼例书之。

一四郡二府三韩。通鉴皆入外纪。四郡二府。系朝鲜旧地。而今以马韩。为正统则其沿革分合。虽是大国所为。皆书于马韩纪年之下。辽东之地。本属东夷。而檀箕以后。常为我地。故详记得失。以备考焉。

一纲目。于吕政,李昱,柴荣。皆无异例则高丽禑昌事。似亦同贯而当时作史者。不因此例。以为一种义理。此非后人所可容议而史例不如此。故不敢从。按禑昌事。当时宰相李穑。草野元天锡。正论难遏而本朝尚论之士。若柳希春,尹根寿,申钦,李德泂。皆以史笔为诬。且圣祖。受禅于王氏则禑昌王辛之辨。初无可言而郑道传,赵浚,尹绍宗辈。倡出非王氏之说。为钳制旧臣之计。举国和附。以其从违。为忠逆之分。便成一种义理。后来作史者。皆心知其非而不复考别。如无自上判下之教则非私自移易者。然而虽曰异姓。史例不当如是矣。

一马韩亡后。三韩之出于中国史者非一。今皆附见各年下。见杂说。

一渤海。不当录于我史。而本为高勾丽故地。与我壤界相接。义关唇齿。故通鉴备书之。今从之。

一濊貊,沃沮,驾洛,加耶之属。幷依小国例。

○凡岁年。东国历世。承用中国正朔。则似当纪以中国之年。然春秋尊王之书也。本鲁史。故直以鲁纪年。今既是东史。则依春秋之例以本国纪年。别纪中国年于甲子横行之上。备考而已。○若曹魏北朝辽金之类。既已承事。则亦当书其年。而只纪其元者。从省文也。

一箕氏正统之世。而历年世代无考者。特于横行之下。书朝鲜二字以标之。马韩同。

一新罗三女主。虽皆承先君之命而立。以阴居尊。干统甚矣。通鉴真圣之年。黜而分注。今从之。依干统例。

一篡位之主及女主。皆墨其纪年及名号。以著其犯分干统之罪。

○凡名号。正统之君曰王无统之君曰某国王。小国之君曰某国君。金首露之类盗贼曰某。萱裔之类。

一新罗之初。王号未定。称居西干,次次䧺,尼师今,麻立干。崔致远年代历。嫌其夷语。变文书之。通鉴因之。史是纪实之书。当从实书之。今依本史。纲从本号。目则称王。

一罗丽之初。马韩正统犹存。二国皆称君百济。为马韩所封。则亦依周时列国例称君。

一女居尊位曰女主。从旧史。

一失位曰废王。高丽史。凡为权臣所废者。皆称前王。纲目无前帝之文。林氏改以废王。今从之。○林氏曰。高丽忠宣,忠肃,忠惠。皆以大国命。得位于父在之日。及大国还收印章。复父王位则无他位号。当为废王矣。以伦常言之。父在而子称前王。大有难安。以得位之先后言之。父居子先而称子王为前王。其于名实。两为未当。故改书曰废王。此语。深得义理之正。

一国号。或书以当时所定之号。若新罗之初称斯卢。脱解以后。称鸡林。智证以后。始定新罗之号。或从其本号。驾洛不称金官。百济不称南扶馀之类。

一中国正统皇帝。有事于本国。首书则曰国号皇帝。唐太宗之类屡书则只曰帝。○明兴以后。书曰大明太祖高皇帝。特例也。明为中华正统而本朝之所尊事。无异内服。其例亦当如此也。○中国无统。皆称某主。○隋炀帝。唐武后。直书其名。依新莾例。杨广。武瞾。拂乱纲常。罪恶通天。人人之所必诛也。史氏笔法。衮钺千古则当追正其罪。直书其名。不当称帝称后。因其当时臣子之称。

○凡即位。皆依本例正统继世曰即位新罗文武王以后。皆书即位。其书立者。不顺之辞。无统曰立。正统之世。诸国曰嗣。新罗三姓相传多异常例。故随事变文。以致其详而异姓书姓。

一建国新罗始祖。依某人立某为某王之例朱蒙。逃难称王。温祚受封立国。皆随事书之。○高丽太祖。依称皇帝之例。诸史皆云诸将。立王建为王。此非纲目之例。故今改定。

一凡建都,起兵,加号,传国之类。并从本例。

○凡改元。君薨之年。新君虽称元。而仍用旧君年。注新元于下。称元于先王之崩年。朱子谓于君臣父子之伦。所害尤大。三国之君。皆于薨年称元。金氏反谓之得礼。权氏史略。改旧史逾年称元。庶几得春秋之义。然非实事。故今从通鉴。直书以著其失。

一一年之内。二君称元。则注新元于旧君纪年下。如新罗神武元年。注文圣元年之类。

○凡尊立。正统。皆依例书之。立后有不书者。史阙也。

一新罗高丽。立同姓至亲为后。或讳称外姓者。皆随事直书。以示讥焉。

一三国之际。立妃可见者书之。无姓氏则名之。阏英也。又无名则因其所称。若酒桶村女。○三国立太子必书。其不书者。史阙也。新罗三姓继序。多异常例。故谨书以考其变。○正统。云立子某为太子无统云立太子某。○正统在时。诸国立子。称立子某为嗣。如高勾丽类利之类。

一高丽聘公主之世。因事书之。皆从本文。其薨也。旧史只曰某公主。今加王妃二字以别之。

一三国高丽后太子称号。皆从本文。如曰后。曰妃。曰太子。曰正胤。曰世子之类。

○凡崩葬。幷从本例。正统曰薨。臣子之辞。葬必书。无统称薨而书名。葬不书。其书者变例也。○正统太后王后薨。葬书。其不书者史阙也。○正统之世。诸国王及妃。幷书卒。高勾丽朱蒙及松氏之类○女主曰女主某卒。女居尊位。阴疑于阳。干统甚矣。不可与正尊同称。故书卒。

一王后薨卒。皆从其君。而其书死者。变例也。若高勾丽之于氏。高丽之千秋太后。通鉴论详矣。林氏之说。在丽显宗二十年。有不然者。后世史氏之笔法。岂可从当时臣子之称乎。

一躬行篡弑者。若传世垂统则纲目皆从常例。然后世史笔。不可无贬。故正统则某纂位。若新罗宣德宪德。高丽肃宗之类。无统则某篡立。死不书葬。若新罗讷祗。高勾丽次大王。百济古尔之类。其名谥。墨之而阴刻焉。或言帝王之名既重。虽在异代。不可以有贬曰春秋。王不称天则在当世而已施贬辞。纲目。亦称帝禅则已不讳矣。后世史官。既非其臣子。有何讳尊之义乎。若如或说。人主何畏乎史笔。况篡逆大恶万世人主之所深恶必欲诛之者乎。孟子称纣为独夫。纣非天子之尊乎。

○凡篡弑。纲目立例。尤为谨严。今皆仿之。被弑而贼不得则书曰盗弑。恭愍王。

一国君。为他国所害者。皆随事异文。

○凡废徙幽囚之类。各以其事书。纲目。于本史称禅逊处。皆直书以著实。今高勾丽太祖王。高丽献宗。今皆据实书之。○废杀而不书者。变例也。禑昌。

○凡祭祀。若三国之时。天地宗庙之礼。可见者书之。以著礼之得失。正统无统同。○高丽以后。宗庙之礼。世或一见。或因事而书。

一杂祠依例。而高丽醮祀之类。烦不可悉书。特举其甚者。

一冠婚依例。而其同姓婚娶。特详以示讥。

一自三国至高丽。尊奉佛教。如八关燃灯百高座受菩萨戒讲经饭僧创寺建塔之类。不可胜书。或书其始。或举其甚者。

一举盛礼宴飨学校。幷从本例。

○凡行幸。依例而正统巡幸。不书还宫者。史阙也。

一高丽人君。幸佛寺私第。烦不可悉书。非有事则多略之。

一微行游观。田猎奔走。幷从本例。

○凡恩泽。依例而曰赦,曰宥。从本文。

一制诏更革。戒谕遗诏。遣使巡行。号令兴作。幷从本例。其称制称诏等处。皆因本文以示僭。

○凡朝会之例。中国正统。若汉唐宋明则书曰入朝。曰入贡。曰入贺于某。夷狄。若辽金元则虽尊事而略其辞。只曰遣使如某。元承正统而高丽之臣虽别。然以辽金之例。处之者。以别乎中华之正统也。

一大国使之来。中国正统则备事书之。如使某官某之类。夷狄则略之。书某国遣使来。或只书某使来。

一交邻之辞。聘献,报谢,遣使如某之类。随事书之。而多因本。文使贤则官而姓名之。事重则亦如之。馀皆略。只云遣使。使或当名而不书者。史阙也。○年例节使则书其始而注其例。如贺正贺生辰。持礼使之类。致详于初曰自此。遂以为常不必尽书。诏使之例来者。亦不必尽书。因事乃见三国之初。朝聘上国甚罕。故无事之使亦书之。

一会见,和好,交质,结婚。随事立文。

一报哀中国则曰遣使报哀。皇太后以下不书。裔戒则曰遣使来告其主之丧。

一降附之例。有本国纳款于上国者。有小国来服于本国者。皆随事书之而多因本文。

一以地与人。随事立文。高丽归九城之类。上国。以地与本国亦同。如元归东宁府之类。

一东方与中国。祸福休戚。每每相关。而历代承事则其废兴大事当书。○邻国兴灭当书。如公孙渊,慕容燕,渤海,辽,金,东真之类。○山戎靺鞨契丹女真之类。岛夷日本琉球之类。交和侵冦之事。皆书。女真壤界相接。为患已久。日本隔海相通。其来亦远。旧史只云某时某国入冦而已。土俗风气。年代事实。略不之见。今随事立文而详之。○三国时与倭和战。不见本史者。从倭史补入。

○凡封拜。正统封王皆书。今仿之。王子受封书之。重维城也。○朝臣勋封。或书或否。有以勋贤而书者。有以著权而书者。有以滥封而书者。

一正统命官宰相。皆书而后代命官烦数。不能悉书。若其人事业。不甚著者略之。馀官非有故不书。而至于君子小人进退用舍之际。依例特详之。

一嬖臣封拜。依宦者例。加嬖臣字。

一权臣迁官。皆书自字。亦纲目之例也。

一选举皆书。而后代变更纷数。不足为法者略之。

一中国册命皆书。所册官封注中见之。其有殊礼亦书。○册后妃,册太子幷书。命号有异则书封号。如高丽太祖王妃河东郡夫人之类。

一本国。赐殊礼于其臣子者。依例书之。妇人赐爵。随事而书。宫妾不在此例。

一征聘,录子孙,赐爵,赐姓。幷从本例。而从祀圣庙。追褒勋贤。皆书。

○凡征伐。依本例。而别无义例者。或从本文。外侮曰入。而攻人破其城邑之易者。亦曰入。○胜敌而诱袭屠坑。皆恶辞。丧师而虏获擒执。皆贱辞。见敌而城守者。皆嘉辞。弃军而遁走者。皆罪辞。○大众曰帅师。○溃而称地者。病其溃也。捷而称地者。快其捷也。讨贼。不以成败而皆予之。灭国。不以强弱而皆恶之。

一中国之与本国。有大小之分。华夷之别。若大国来侵则固当应之。若本国先侵则皆曰犯。林氏书犯之例。得矣。

○凡废黜。罢免,囚系,流窜,诛杀,宽宥。幷从本例。

一谢病,请老,致仕,宰相贤臣。依例书。其有事则虽小人书。

○凡人事。诸例皆从本例而卒死例。宰相虽悉书。末世宰相甚繁。不可悉书。故其事迹可见者书卒。其馀多略之。○其被杀而书卒者。变例也。若郑梦周之类。

一新罗俗无姓。故唐书云新罗人无姓宰相及他臣人。只称其名而姓氏不见。今不可考。其可考者书姓。

一本例。书官书谥。予贤之辞而官谥无考者略之。

一贤臣。死节而不书后代之追谥者。欲以明其不事二姓之本意也。若郑梦周之类。

一贤臣事迹本末。乡贯世系。收入于书卒之下。言行可敬者。虽略必书。事业之已见于上者。不再录。小人亦著其行事。以存鉴戒。事业关国家兴衰者。旁搜采辑。虽多不厌。如金庾信,徐煕,尹瓘,赵冲,金就励,金方庆,三元帅。及牧圃之类。若只致力文翰而已者。略书大槩。如李奎辅之类。

一高丽王子卒。依汉诸王例。可考者书之。

一褒奖节义。是史家之第一义。而诸史。于三国已上多阙。今皆表而出之。若马韩之周勤。卫氏之成己。百济之瓮山城将遅受信之类。

一遁世高蹈。立帜吾道者。旁搜尤致其详。若韩惟汉,李资玄,安裕,禹倬之类。郭舆。旧史书以处士。今削之。○高丽史。不立隐逸传。使一代高逸。多致沦没。可惜。

一纲目之法。盗贼书死。篡贼之臣书死。严讨贼也。新罗末王隆书死。依范增杨䧺例。身犯篡弑者。后代虽著功业。皆去官书死。高勾丽明临答夫之类。乱臣高勾丽盖苏文高丽李资谦崔忠献怡沆林衍之类,㐫孽沈暠,反君卖国之贼。沈暠党之类。覆载所不容而漏于天网。老死牖下者甚多。皆特书死。若嬖幸乱政之臣。具官书死。具官所以著时君尊宠之失。书死。所以诛其人乱政之罪。旧史多此例。今从之。林氏之言。似不必然。林氏曰。旧史恶其人则多书死。是则用法有低昂而反臣贼子。又无以加其律矣。今是书。于此辈之卒。多略之而其不得已者。书卒削官。今不从。

○凡灾祥。依例而日食,地震,灾异之必书者而通鉴阙之。今据本史皆书。会纲。已有此例。

一纲目之法。无统之世。天灾多不书。而通鉴于三国天灾。多书之。今悉改定。会纲亦然。右十八节。纲目本例而此为东国之书。其例。不得不有不同者。故条列如右。而杂例之不得附于上者。别开于左方。

一此书大体。因乎通鉴而参以历代本史。旁采诸家节略之史。而高丽以后。兪氏提纲节删之繁简得中。故多采用。诸书及文集散录之有关于掌故。者并博采而去取焉。

一东国历代。与中国相通。故中国文籍亦参考。而节取之。三国文籍漫灭。故金氏三国史。引用中国成篇者甚多。

一东方之史。始于三国。故三国以前。全无可征。今此书檀箕事迹。杂取古记及中国史成之。三韩始终。亦无所传。取中国史补入。又详杂说。

一朱子答赵师渊论纲目曰。纲。欲谨严而无脱落。目。欲详备而不烦冗。李果斋纲目序曰。纲。仿春秋而参取群史之良。目。仿左氏而稽合诸儒之粹。今此书。一遵成宪。立纲附目。皆取诸史。不敢擅有改革而其不得已处。或发特例。

一纲目纪事之例。有追言其始者。有遂言其终者。人物之例。有因卒而见者。有因辞罢而见者。今此书亦然。

一旧史荒怪不经之说。一切删去。别为辨证一篇。而有以示伪而书者。有以传疑而书者。

一帷薄之间。淫亵隐恶。近于禽兽。而或有难详者。不必污秽史笔。而一一书之。今多略之。

一事或出于列传诸志。只有年而月日无考者。书于当年之末。

一三国时制度典章无传。今参考其可言者。别为一论。目下细注之。以备一代之制。

一参考诸史之得失异同。为考异一篇。又东事之别为说而不可附于正文者。为杂论一篇。又东方地理名号。疆域界限。诸说不同。莫能究诘。为地理考一篇。

一先儒史家评论间。取其切要。若当时史官则称史官。中国人。亦有论及者则书之。如班,范,柳宗元,曾巩,马端临之类。○窃附愚见者则正文下。书按而细注之。

一采据书目

三国史记高丽金富轼撰。有本纪,列传,杂志,年表。凡五十卷。○按三国。当时各有史官记事。而丽济二国则隋唐用兵。新罗之末。萱,裔交乱。故历代图籍。皆无可考。金氏撰史。于新罗则依本史之遗存者。丽济则尤无可征。只凭所谓古记断烂之传。三国并取中国史以补之。其为书也。疏略讹谬。殆不成史家规模。金氏。身都将相。奉教撰史则宜其博取文籍。又开献书之路而顾不能焉。苟简成编识者恨焉。

三国史略本朝权近,李詹,河仑。奉教撰。用编年体。一名东国史略。取金氏三国史撰辑。

三国遗事高丽中叶僧无亟一然撰。凡五卷。其书本为佛氏立教之源流而作。故间有年代之可考。而专是异端虗诞之说。后来本朝。撰通鉴时。多取录焉。舆地胜览地名。亦多从之。噫是书也。只是异流怪说而能传于后。当时岂无秉笔记事之人而皆湮没无传。盖此书。为僧释所传。故藏在岩穴之中而得保于兵燹之馀。后人犹幸其遗存。东国文献之泯绝。至于如是。悲夫。是以古人纂史。必藏诸名山石室之中。其虑患之意。盖深矣夫。

高丽史本朝郑麟趾奉教撰。有世家,列传,志,年表。凡一百三十九卷。○按是书。世家失于繁冗。志失于脱略。列传失于踈漏。比诸金氏。颇典实而不能无后人之恨矣。

高丽史本朝郑道传,郑捴等。奉教撰。用编年体。凡三十七卷。是取历朝实录。闵渍纲目。李齐贤史略。李穑,金镜录撰辑。后又命柳宽,尹淮等。校雠。世宗朝。又命李克堪等。集事迹之关于世教者。制度之可为矜式者。撰高丽史节要。○按此书。今不传。

丽史提纲本朝兪棨撰。凡二十三卷。用编年体。是书繁简得中。最得史家节删之体。而林氏谓其立纲之法。颇不合于纲目。其说信然矣。

东国通鉴本朝徐居正,崔溥等。奉教撰。取诸东史及中国史。以成之。凡五十七卷。此书仿资治通鉴。而为之。比诸史颇详。故为大帙。然而义例多乖。讹谬舛驳。亦甚焉。

东史纂要本朝吴沄撰。凡十二卷。历代用编年。别为列传,地理志。其书虽节略。而颇简要。

东史会纲本朝林象德撰。用编年軆。始于三国之始。凡二十四卷。又有凡例,附论,年表。诸史中最为简当而不无一二错谬处。此因旧史而然也。其书止于恭愍之薨年而书曰。甲申夜王。遇弑薨。江陵君禑即位。其下小注。书曰。是后乙卯。为废王禑元年。戊辰十四年。禑废子昌立。己巳废王昌元年冬十月昌废。定昌君瑶立。是为恭让王。壬申逊于原州。高丽亡。其下著论曰。我太祖受命天也非人也。独恨当时史官失职。后之修史者。识见不明。凡权度予夺。不能一循天理之公。而事实之黑白。人物之醇疵。亦或用其私意。往往其言自相矛盾。通鉴于此。一无证正。吴氏,兪氏。区区欲存一二笔削于其间。虽于大义有见。然宏纲大目。犹未尽正。迁就补缀。终于苟而已。今是书。一禀朱子纲目。故高丽之纪。止于恭愍。窃仿纲目不终周纪之义云。按此说。致疑于王辛之别。难于质言而然也。

破闲集高丽李仁老撰补闲集高丽崔滋撰李相国集高丽李奎报撰栎翁稗说高丽李齐贤撰牧隐集高丽李穑撰阳村集本朝权近撰龙飞御天歌注应制诗注本朝权㧛撰海东诸国记本朝申叔舟撰即日本史也舆地胜览中宗朝命撰东文选中宗朝命撰笔苑杂记本朝徐居正撰慵斋丛话本朝成伣撰退溪集本朝文纯公李滉撰考事撮要本朝鱼叔权撰箕子实记本朝李珥撰平壤志本朝尹斗寿撰东阁杂记本朝李廷馨撰芝峰类说本朝李晬光撰稽古编一卷失名氏海东乐府本朝沈光世撰大东韵玉本朝权文海撰拙翁集本朝洪圣民撰眉叟记言本朝许穆撰松都杂记本朝曺臣俊撰舆地考本朝韩百谦撰经世书补编本朝申翊圣就经世书中节取东史入补焉随录本朝柳馨远撰海东名臣录本朝金堉撰范学全书本朝朴世采撰东国摠目本朝洪万宗撰僿说本朝李瀷撰丽史汇纂本朝洪汝河撰

史记汉司马迁撰汉书汉班固撰后汉书宋范晔撰三国志晋陈寿撰南北史唐李延寿撰隋书唐魏徵撰唐书宋宋祈撰通鉴前遍元金履祥撰资治通鉴宋司马光撰元胡三省注纲目宋朱子撰宋元纲目明成化时命撰通典唐杜佑撰文献通考宋马端临撰皇明通纪明陈建撰吾学编明郑晓撰盛京通志清人撰竹书纪年汲冢古文

一史论诸儒姓氏

班固东汉人范晔南朝宋人柳宗元唐人曾巩宋人朱子宋南渡后人马端临宋末人

金氏名富轼庆州人李氏名齐贤字仲思号益斋庆州人权氏名近字可远号阳村安东人李氏名詹字少叔号双梅堂徐氏名居正字刚中号四佳达城人崔氏名溥字渊渊号锦南罗州人李氏名滉字景浩号退溪真宝人洪氏名圣民号拙斋南阳人韩氏名百谦字鸣吉号久庵清州人申氏名钦字敬叔号象村平山人吴氏名沄字太源号竹溪岭南人李氏名晬光字润卿璿派兪氏名棨字武仲号市南杞溪人许氏名穆字和甫号眉叟阳川人宋氏名时烈字英甫号尤庵恩津人柳氏名馨远字德夫号磻溪文化人林氏名象德字彜好号老村罗州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