欽定古今圖書集成 博物彙編 第八十九卷 |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博物彙編禽蟲典
第八十九卷目錄
馬部彙考一
乘黃圖
龍馬圖
詩經〈周南卷耳 喬木 鄘風定之方中 干旄 衛風碩人 鄭風大叔于田 齊風
載驅 秦風車鄰 駟驖 小戎 豳風東山 小雅四牡 皇華 大雅大明 魯頌駉篇
有駜〉
禮記〈月令 內則〉
周禮〈夏官 秋官 冬官〉
禽蟲典第八十九卷
馬部彙考一
编辑釋名
《騋》。〈詩經〉 黃。〈詩經〉
《鴇》:〈詩經〉 驪。〈詩經〉
《駟驖》。〈詩經〉 騏:〈詩經〉
《馵》。〈詩經〉 《騮》。〈詩經〉
《騧》。〈詩經〉 《皇》。〈詩經〉
駁:〈詩經〉 駱。〈詩經〉
《駰》。〈詩經〉 《騵》。〈詩經〉
《驈》。〈詩經〉 《騅》。〈詩經〉
《駓》。〈詩經〉 《騂》。〈詩經〉
驒。〈詩經〉 雒。〈詩經〉
《騢》。〈詩經〉 《驔》。〈詩經〉
魚。〈詩經〉 《駽》。〈詩經〉
戎馬。〈周禮〉 田馬。〈周禮〉
駑,馬。〈周禮〉 《騊,駼》。〈爾雅〉
野馬。〈爾雅〉 騉蹄。〈爾雅〉
《騉,駼》。〈爾雅〉 盜驪。〈爾雅〉
《駥》。〈爾雅〉 《驓》。〈爾雅〉
《騱》。〈爾雅〉 《翑》。〈爾雅〉
啟:〈爾雅〉 驤。〈爾雅〉
《驠》。〈爾雅〉 《騴》。〈爾雅〉
《駺》。〈爾雅〉 馰,顙。〈爾雅〉
《駹》。〈爾雅〉 元駒。〈爾雅〉
《騭》。〈爾雅〉 《騇》。〈爾雅〉
《騝》。〈爾雅〉 《騽》。〈爾雅〉
《騥》。〈爾雅〉 《駩》。〈爾雅〉
水馬:〈山海經〉 乘黃:〈山海經〉
《驙》。〈博雅〉 飛兔:〈博雅〉
騕,褭。〈博雅〉 《駃,騠》。〈博雅〉
驥。〈博雅〉 《騄,駬》。〈博雅〉
《驊騮》。〈博雅〉 《駣》。〈博雅〉 龍馬:〈宋書〉 〈名馬記〉 《騸》。〈本草〉 《騑》。〈本草〉
阿濕婆。〈本草〉
龍馬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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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詩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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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南卷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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陟彼崔嵬,我馬虺隤。 陟彼高岡,我馬元黃。 「陟彼 砠矣,我馬瘏矣。」
〈朱注〉《虺》《隤馬》罷,不能升高之病。「元黃。」元馬而黃,病極而變色也。瘏馬病,不能進也。
《喬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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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子于歸,言秣其馬。 「之子于歸,言秣其駒。」
〈傳〉六尺以上曰「馬」,五尺以上曰「駒。」〈疏〉《正義》曰:「廋人
云「八尺以上為龍,七尺以上為騋,六尺以上為馬」,故上傳曰「六尺以上曰馬。」此駒以次差之,故知五尺以上也。五尺以上,即六尺以下,故《株林》箋云「六尺以下曰駒」是也。《輈人》注國馬,謂種、戎、齊、道,高八尺,田馬高七尺,駑馬高六尺,即廋人三等,龍、騋、馬是也。何休注《公羊》云「七尺以上曰龍」,不合《周禮》也。〈朱注:〉「駒」,馬之小者。
《鄘風定之方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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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匪直也人,秉心塞淵。」《騋牝三千》,
〈傳〉馬七尺以上曰「騋。」〈箋〉國馬之制:天子十有二閑,馬六種,三千四百五十六匹。邦國六閑,馬四種,千二百九十六匹。衛之先君,兼邶鄘而有之,而馬數過禮制。今文公滅而復興,徙而能富,馬有三千,雖非禮制,國人美之。〈正義〉「七尺曰騋」,《廋人》文也。此三千,言其總數。國馬供用,牝牡俱有,或七尺、六尺,舉騋牝以互見,知非直牝而七尺,有三千者。《輈人職》註云:「國馬謂種馬、戎馬、齊馬、道馬高八尺,田馬七尺,駑馬六尺。」此天子國馬有三等,則諸侯國馬之制不一等,明不獨七尺也。乘車、兵車及田車,高下各有度,則諸侯亦齊道高八尺,田馬高七尺,駑馬高六尺,獨言「騋馬」者,舉中言之。〈朱注〉《記》曰:問國君之富,數馬以對。今言騋牝之眾如此,則生息之蕃可見,而衛國之富亦可知矣,此章又要其終而言也。
《鄘風干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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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馬四之, 良馬五之, 良馬六之。
〈正義〉凡馬,士駕二,《既夕禮》云「公賵以兩馬」是也。大夫以上駕四,四馬則八轡矣。驂馬五轡者,御車之法,驂馬內轡納於觖,唯執其外轡耳。驂馬,馬執一轡,服馬則二轡俱執之,所謂六轡在手也。此經有四之、五之。六之、四之,謂服馬之四轡也。加一驂馬益一轡,故言五之也。又加一驂,更益一轡,故六之也。據上四之為服馬,「此加一驂乃有五,故言五轡」也。王肅云:「古者一轅之車,駕三馬則五轡,其大夫皆一轅車。夏后氏駕兩,謂之麗;殷益以一騑,謂之驂。周人又益一騑,謂之駟。本從一驂而來,亦謂之驂。《經》言驂則三馬之名。」又孔晁云:「作者歷言三王之法。」此似述傳,非毛旨也。何則?馬以引重,左右當均,一轅車以兩馬為「服,傍以一馬驂之,則偏而不調,非人情也。」《株林》曰:「乘我乘駒。」《傳》曰:「大夫乘駒。」則毛以大夫亦駕四也。且殷之制亦駕四,故王基云:「《商頌》曰:『約軝錯衡,八鸞鏘鏘』。是則殷駕四,不駕三也。」《又異義》:「天子駕數,《易孟京春秋公羊》說天子駕六」,《毛詩》說:「天子至大夫同駕四,士駕二。《詩》云:『四騵彭彭,武王所乘,龍旂』」承祀,六轡耳耳,魯僖所乘。四牡騑騑,周道倭遲,大夫所乘。謹按《禮·王度記》曰:「天子駕六,諸侯與卿同駕四,大夫駕三,士駕二,庶人駕一。」說與《易》《春秋》同,互之文也。《周禮》:校人「掌王馬之政,凡頒良馬而養乘之。」乘馬一師四圉,四馬為乘。此一圉者掌一馬,而一師監之也。《尚書顧命》:「諸侯入應門,皆布乘黃」朱,言獻四黃馬朱鬣也。既實周天子駕六校人則何不以馬與?圉以六為數?《顧命》諸侯何以不獻六馬?《王度記》曰:「大夫駕三。」經傳無所言,是自古無駕三之制也。〈朱注〉《四》之「兩服」、「兩驂」,凡四馬以載之也;五之五馬,言其盛也;六之六馬,極其盛而言也。〈大全〉朱子曰:「五六取協韻耳,亦極言其車馬之盛,位高勢重,而能降屈於賢者也。」
《衛風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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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牡有驕,朱幩鑣鑣。
〈朱注〉四牡,車之四馬,驕壯貌。幩,鑣飾也。鑣者,馬銜外鐵,人君以朱纏之也。鑣,鑣,盛也。〈大全〉廬陵羅氏曰:鑣,一名扇汗,又曰「排沫。」《爾雅》謂之钀。
《鄭風大叔于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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叔于田,乘乘馬,執轡如組,兩驂如舞。
〈朱注〉「《車》衡外兩馬曰驂。」「如舞」,謂諧和中節,皆言御之善也。
叔于田,乘乘黃,兩服上襄,兩驂鴈行。
〈朱注〉《乘黃》,四馬皆黃也。衡下夾轅兩馬曰服。襄,駕也。馬之上者為上駕,猶言上駟也。《鴈行》者,驂少次服後,如鴈行也。
「叔于田」,乘乘鴇。兩服齊首,兩驂如手。
〈朱注〉《驪白雜毛》曰:「鴇,今所謂烏驄也。齊首如手,兩服並首在前,而兩驂在旁,稍次其後,如人之兩手也。」
《齊風載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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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驪濟濟,垂轡濔濔。
〈朱注〉「驪馬」,黑色也。
《秦風車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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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車鄰鄰,有馬白顛。
〈朱注〉白顛:額有白毛,今謂之「的顙。」〈大全〉孔氏曰:「的,白也;顙,額也;今之戴星馬。」臨川王氏曰:「白顛,蓋名馬,驊騮、盜驪、赤兔、的顱之稱。」
===〈傳〉《驖、驪》,阜,大也。〈正義〉《檀弓》云:「夏后氏尚黑,戎事乘驪。」則驪為黑色。驖者,言其色黑如鐵,故為驪也。說馬之壯大而云「孔阜」,故知阜為大也。每馬有二轡,駟馬當八轡矣。諸文皆言六轡者,以驂馬兩轡納之於觖,故在手者唯六轡耳。《聘禮》云:「賓覿總乘馬。」注云:「總八轡牽之。」贊者,謂步牽馬,故八轡皆在手也。《大叔于田》言「六轡如手」,謂馬之進退如御者之手,故為御之良。此言「六轡在手」,謂在手而已,不假控制,故為馬之良也。
《小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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駕我騏馵。
〈正義〉色之青黑者名為綦,馬名為騏,知其色作「綦」文。《釋畜》云:「馬後右足白,驤,左足白馵。」樊光云:「後右足白曰驤,左足白曰馵。」然則左足白者,謂後左足也。《釋畜》又云:「膝上皆白惟馵。」郭璞曰:「馬膝上皆白為惟馵,後左腳白者直名馵。」意亦同也。
騏騮是中,《騧驪》是驂。
〈傳〉黃馬黑喙曰「騧。」〈箋〉赤身黑鬣曰「騮。」中,中服也;驂,兩騑也。〈正義〉《釋畜》云:「馬黑喙騧。」不言身黃。傳以為黃馬者,蓋相傳為然。故郭璞云:「今之淺黃色者為騧馬。」《爾雅》有「騮白駁,騮馬白腹曰騵。」則騮是色名。說者皆以騮為赤色,若身鬣俱赤則為騂馬,故為赤身黑鬣,今人猶謂此為騮馬也。車駕四馬,在內兩馬謂之服,在外兩馬謂之騑。春秋時,鄭有公子騑,字子駟,是有騑乃成駟也。
俴駟孔群。
〈朱注〉《俴駟》四馬,皆以淺薄之金為甲,欲其輕而易於馬之旋習也。孔,甚。群,和也。〈大全〉孔氏曰:《金甲》堅剛,則苦其不和,故美其能甚。群,言和調也。物不和則不得群聚,故以和為群也。
虎韔鏤膺。
〈朱注〉「鏤金」以飾馬當胸帶也。
《豳風東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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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子于歸,皇駁其馬。
〈傳〉黃白曰「皇」,騮白曰「駁。」〈正義〉《釋畜》文。舍人曰:「騮,赤色,名曰駁也。黃白色,名曰皇也。」孫炎引此詩,餘皆不解騮白之義。按「黃白曰皇」,謂馬色有黃處,有白處。則「騮白曰駁」,謂馬色有騮處,有白處。舍人言騮馬名駁馬,非也。孫炎曰:「騮,赤色也。」
《小雅四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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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牡騑騑》, 四牡騑騑,嘽嘽駱馬。 駕彼四駱,載驟 駸駸。
〈傳〉騑騑,行不止之貌。「嘽嘽」,喘息之貌。馬勞則喘息。白馬黑鬣曰「駱。」〈朱注〉《嘽嘽》,眾盛之貌。駸駸,驟貌。
《皇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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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馬維《駰》。
〈朱注〉陰白雜毛曰「駰。」〈大全〉《爾雅疏》曰:陰淺黑色,毛淺黑而白,兼雜毛者,今名泥驄。孔氏曰:「雜毛,是體有二種之毛相間雜。」
《大雅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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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駟騵》彭彭。
〈朱注〉騮馬白腹曰「騵。」〈大全〉孔氏曰:「《檀弓》亦言戎事乘騵」,因武王所乘,遂為一代常法。
《魯頌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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駉駉牡馬,在坰之野。薄言駉者,有驈有皇。有驪有黃, 以車彭彭。思無疆,思馬斯臧。
〈朱注〉駉駉,腹幹肥張貌。邑外謂之郊,郊外謂之牧,牧外謂之野,野外謂之林,林外謂之坰。驪馬白跨曰驈,黃白曰皇,純黑曰驪,黃騂曰黃。彭彭,盛貌。〈大全〉鄭氏曰:「必牧於坰者,避民居與良田也。」孔氏曰:「驪,黑色。跨,髀間也。跨者,所跨據之處。黃而微白色,雜名。」《皇檀弓》云:「夏后氏尚黑,戎事乘驪。」故知純黑曰驪。騂者,赤色,謂黃而微赤者也。
駉駉牡馬,在坰之野。薄言駉者,有騅有駓。有騂有騏, 以車伾伾。思無期,思馬斯才。
〈朱注〉蒼白雜毛曰騅,黃白雜毛曰駓,赤黃曰騂,青黑曰騏。〈大全〉孔氏曰:「雜毛」,是二色相間雜。上曰黃,白曰皇,黃騂曰黃,止一毛色之中,自有淺深,與此二色者異,故不言雜毛也。駓,今桃花馬。周人尚赤,而牲用騂,是騂為純赤。言赤、黃者,謂其赤而黃,其色鮮明者。上云「黃騂曰黃」,謂黃而微赤;此云「赤黃曰騂」,謂赤而微黃。騏,青而微黑,今之驄馬也。
駉駉牡馬,在坰之野。薄言駉者,有驒有駱。有騮有雒, 以車繹繹。思無斁,思馬斯作。
〈朱注〉青驪驎曰「驒。」色有深淺,斑駁如魚鱗,今之「連錢驄」也。白馬黑鬣曰「駱」,赤身黑鬣曰「騮」,黑身白鬣曰「雒。」〈大全〉孔氏曰:「鬣馬鬃騮為赤色,若身鬣俱赤,則是騂馬,故赤身黑鬣曰騮。」
駉駉牡馬,在坰之野。薄言駉者,有駰有騢。有驔有魚, 以車祛祛。思無邪,思馬斯徂
〈朱注〉陰白雜毛曰「駰。」「陰」,淺黑色,今泥驄也。彤白雜毛曰「騢」,《豪骭》曰驔毫,在骭而白也。「二目白曰魚」,似魚目也。〈大全〉孔氏曰:「彤,赤色,今赭黃馬也。」骭,腳脛,蓋膝下之名。《爾雅》云:「一目白曰間,二目白曰魚。」
《有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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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駜有駜,駜彼乘駽。
〈朱注〉駜,馬肥強貌。《青驪》曰駽。今鐵驄也。
《禮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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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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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春之月,天子駕蒼龍。
〈註〉《馬》八尺以上為龍。〈疏〉《龍》言「蒼」者,蒼亦青也,遠望則蒼。
季春之月,乃合累牛騰馬,遊牝於牧。
〈註〉「累、騰」,皆乘匹之名,是月所合。「牛馬」,謂繫在廐者。其牝欲遊,則就牧之牝而合之。〈疏〉「累牛」謂相累之牛。「騰馬」,相騰逐之馬。以季春陽將盛,物皆產乳,故合此所累之牛,「相騰」之馬放遊。此繫牧之牝,於牧田之中就牝而合之。其在廐牝馬,須擬乘用者,則不放之。
犧牲駒犢,舉書其數。
〈註〉以在牧而校數書之,明出時無故至秋當錄內,且以知生息之多少也。〈疏〉「既遊牝於牧」之後,畜皆在野,所有犧牲及小馬之駒,小牛之犢,皆書其先在之數。所以然者,至秋畜產入時,知其舊數不欠少以否。又舊數之外,知其生息多少。
孟夏之月,天子駕赤騮。
〈疏〉《騮》言「赤」者,色淺曰赤,色深曰朱。馬自然之性,不可色深,故曰「赤。」
仲夏之月,遊牝別群。
〈註〉《孕》,妊之欲止也。〈陳註〉季春「遊牝於牧」,至此妊孕已遂,故不使同群。
則縶騰駒。
〈註〉「為其牝氣有餘,相蹄齧」也。〈陳註〉「《拘縶》騰躍之駒」者,止其踶齧也。
班馬政。
〈註〉《馬政》謂養馬之政教。〈陳註〉《班》布也。
中央土天子,駕黃騮。
孟秋之月,天子駕白駱。
〈註〉白馬黑鬣曰「駱。」
季秋之月,天子乃教于田獵,以習五戎,班馬政。
〈註〉《馬政》謂齊其色,度其力,使同乘也。〈疏〉《班馬政》者,謂班布乘馬之政令。
孟冬之月,天子駕鐵驪。
〈註〉鐵驪,色如鐵。〈註〉鐵色之馬。
《內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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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黑脊而《般臂》漏。
〈註〉漏當為螻。如螻蛄臭也。〈疏〉「黑脊」,謂馬脊黑。《般臂》,謂馬之前脛。其色般般然。馬若如此,其肉《螻蛄》臭也。
《周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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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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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司馬之職,「喪祭奉詔馬牲。」
〈訂義〉鄭康成曰:「王喪之以馬祭者,蓋遣奠也。奉猶送,送之至墓,告而藏之。」 鄭鍔曰:「馬則《夏官》所掌,故喪祭奉其牲以詔告 於神。」
《職方氏》「辨九州之國,正西曰雍州,其畜宜牛馬。」
〈訂義〉鄭鍔曰:「《畜略》與冀州同。」
《河內》曰「冀州」,其畜宜牛羊。
〈訂義〉《李嘉會》曰:「冀之北土,馬之所生,今不曰『馬』」而止曰牛羊馬多出於隴西,正雍州地。
《馬質》,中士二人、府一人,史二人,賈四人,徒八人。
〈訂義〉鄭康成曰:「質,平也。主買馬,平其大小之賈直。」薛平仲曰:「先王於歲時稽鄉遂之牛馬以辨其可任之物,馬之在民固無不足之慮,而公馬之備闕不以責乎民而取材於公以給之。是以有馬質以視其材之高下、任之能否,賈之多寡由之以別,用之緩急由之以定,而馬固各適於用矣。」
「掌質馬。」馬量三物,一曰戎馬,二曰田馬,三曰駑馬,皆 有物賈。
〈訂義〉易氏曰:此言市馬之政。 王昭禹曰:「戎馬謂共戎事之馬。田馬謂共田事之馬。駑馬者,馬之賤而共冗事者也。」 黃氏曰:「駑馬,駕後車輜車。」 易氏曰:「物云者,國馬之輈深四尺有七寸,田馬之輈深四尺,駑馬之輈深三尺有三寸,其用各有等,其材各有宜,故皆以三物量之,有物則有價,故謂之質。」
《鄭鍔》曰:「校人所掌者六馬,質人,以質馬為職只。」
「量三物何邪?」 蓋種馬、齊馬、道馬,欲其上善,則育其種於國。戎也、田也、駑也,三馬所用為甚眾,買於民以供用;馬質所質者買於民也。故既視其三等之物,又從而量其尺寸,以知其所宜用。或可任以戎者,或止為駑以供雜用者。量其高下,又因以知其
價 ,黃氏曰:「種道齊,非所給受也。受馬者書其價,馬死則更。」 然則馬、量三物者,非為買馬也。《疏家》謂「列職於此,為平馬賈」 ,非也。
綱惡「馬。」
〈訂義〉易氏曰:此言養馬之政。 王氏曰:「綱謂以縻索維之,所以制其奔踶也。」 黃氏曰:「不使擾群,且令受馬者知其性。」
「凡受馬於有司者,書其齒毛與其賈。」馬死,則旬之內 更,旬之外入馬耳,以其物更其外否。
〈訂義〉賈氏曰:「所受之馬,謂給公家之使。」 王昭禹曰:「書其齒者,書其齒之數;書其毛者,書其毛之色;書其賈者,書其賈之直。將以防其養視之不謹,使以其物償之也。」 黃氏曰:「齒則老壯,毛則貴賤,齒毛各有賈,貴賤賈定,老壯有進退。」 鄭司農曰:「更謂償也。」 李嘉會曰:「受馬於官,未及旬而死,安知非前之所養者失其職?必欲後」之所受者備償其色樣,得無難乎?蓋前者失其養,則後者不當受,既受而馬死,必後者失其職也。責其備更,則授受之時、致養之際,必不苟矣。若夫旬之外死,止以物色相類者入焉,至於二旬之外,雖入馬而不拘以物色矣。《馬質》云者,如今之馬博士善曉馬病,善療馬疾,醫治已久,知非所養者罪也。 鄭康成曰:「旬之內死者,償以齒毛與賈,受之日淺,養之惡也。旬之外死,入馬耳,償以毛色,不以齒賈,任之,過其任也。其外否者,旬之外踰二十日而死,不任用,非用者罪。」
黃氏曰:「旬之內,死,全償其賈;旬之外,以其物償。」
物,皮,筋骨也。不及賈則附益之。馬肥瘠容有不同也。入馬耳,防抵偽也 。鄭康成曰:「不償齒,賈其外否,還其死馬而已。」
馬及行,則以任齊其行。
〈訂義〉黃氏曰:「此亦頒馬之政。」 鄭鍔曰:「馬之駕車,欲其如一,戎事欲其齊力,國事欲其齊足。於能行之初,則用物以齊之,因其所任之輕重,以別識其強弱。蓋不先以任而齊其行,則駕車之際,強弱不等矣。」
若有馬訟,則聽之。
〈訂義〉易氏曰:「聽馬訟,則養馬、市馬之政,皆得其平。」黃氏曰:「訟,鄭謂賣買之言相負」,非也。買賣質劑,自有主者,馬質主頒馬之政令,有訟則聽之。
《禁原蠶者》。
〈訂義〉鄭康成曰:「原,再也。」 王昭禹曰:「物有異類,而同乎一氣,相為消長,相為盈虛,其勢不能兩盛也。」以天文考之,午馬為絲蠶,則馬與蠶其氣同屬於午也。辰為龍,馬為龍之類,蠶為龍之精,則馬蠶又同資氣於辰也。一歲之中,苟再蠶焉,則蠶盛而馬衰。故原蠶者有禁,自非深通乎性命之理者,烏能及此。 李嘉會曰:「今東南如兗、揚,衣被天下,蠶盛而無馬,西北苦寒之地,有馬而無蠶,蓋可知矣。
校人,中大夫二人,上士四人,下士十有六人,府四人, 史八人,胥八人,徒八十人。」
〈訂義〉鄭鍔曰:「用木相交為圈檻,以制禽獸之出入者,謂之校。校人,掌馬官之長。制馬必以校字從木不從才,從才則音教。或謂校比其數,非也。」 薛平仲曰:「自戎右至馭夫凡九職,掌五路之車。自校人至圉人凡七職,掌五路之馬。先王時,國馬足以共軍,公馬足以稱賦。周制六軍所謂馬牛車輦者,皆因歲時以數之。若校人」而下所謂「頒馬」者,非分頒於民,頒之卿大夫之從軍旅也。是以王馬之政,校人必以中大夫而較視之。趣馬則趣走以養乘之,巫馬則相醫而攻治之,阜蕃於牧師,計數於廋人。圉師既教圉人以養馬矣,圉人則役圉師以教事焉。馬有駑良之不齊,人有多寡之不一,官有崇卑之不同,事有詳密之不「類,其養之也至,其教之也悉」,此《馬政》之在周為不可及也。
掌王馬之政。
〈訂義〉孫氏曰:「車曰公車,馬曰王馬,以別其在民者。先王寓兵於農,隱武於國。凡征行調發,車馬器械,所至必具。縣師,受法於司馬,作而赴之,不待仰給於官。然散於閭里,未易猝集;蓄之官府,當為豫防。蓋不特祭祀、賓客之須,使命出入,君恩賜予之用,《校人》等馭夫之祿。且曰宮中之稍食,則十二閑在宮中矣。」 鄭鍔曰:「校人所掌,自天子而下,有邦國之閑,有大夫之閑,特以『掌王馬之政』為言,乃是尊王之義。王馬之多,必有政以治之,辨其物色,使之勿雜而養之必有其所,乘之必有其人,是之謂政。」鄭康成曰:「『政謂差擇養乘之數』。《月令》曰:『班馬政
辨六馬之屬。種馬一物,戎馬一物,齊馬一物,道馬一 物,田馬一物,駑馬一物』。」
〈訂義〉鄭康成曰:「種謂上善似母者,以次差之。玉路駕種馬,戎路駕戎馬,金路駕齊馬,象路駕道馬,田路駕田馬。駑馬給宮中之役。」 鄭鍔曰:「種馬者,馬之
最善育其種類,使生生不窮 。於戎齊道田則以車名馬,獨玉路之馬不名,則種馬者,駕玉路之馬,特以種言之,見其最尊,非可以常馬駕也 。馬有良有駑,駑者馬之卑下,奴在人下者也,以供凡乘載之任,不可與良馬比 。王昭禹曰:「其毛其足、其力,皆所謂物也。」 《司馬法》曰:「宗廟齊毫,尚純也。田事齊足,尚疾也;戎事齊力」 ,尚強也。此其物不可不辨。
《鄭鍔》曰:「六馬之屬,用各不同,或欲其毫之齊,或」
欲其足之齊,宜以類相從可也,故名一物而使不雜。
凡頒良馬而養乘之,乘馬一師四圉;三乘為皁,皁一 趣馬;三皁為繫,繫一馭夫;六繫為廐,廐一僕夫。六廄 成校,校有左右,駑馬三良馬之數。麗馬一圉,八麗一 師,八師一趣馬,八趣馬一馭夫。
〈訂義〉鄭康成曰:「良,善也。善馬,五路之馬。」 王昭禹曰:「頒良馬,則頒之於圉師、圉人、趣馬、馭夫、僕夫也。」鄭鍔曰:「養之冀其繁盛,乘之冀其調良。乘馬一師而四圉之,則牧馬之僕也;師則教圉,以養乘之法也。四馬為一圉,則養之必專;四圉為一師,則教之必審;合三乘為十二匹,則同一皁。《傳》曰:『牛驥同皁』。」皁言皁隸之所掌也。 王氏曰:「趣馬下士,皁一人。」
《鄭鍔》曰:「合三皁而三十六匹,則同一繫,繫則繫。」
屬於此而不散之義 。王氏曰:「繫一馭夫,則中士一人 。」 賈氏曰:「按馭夫,中士二十人,下士四十人,正充此良馬之馭夫 。」 鄭鍔曰:「合六繫而二百一十六匹,則同一廄,廄則數至於此而已。」 終,既也。先儒謂乾之策二百一十有六,於《易》:「乾為馬,天子之馬,應爻之策,其數盡於此,故以廄名之 。」 鄭鍔曰:「合六廐而成一校,而六廐」 又分為左右,則十二閑矣 。劉氏曰:「以中大夫二人為校人,是謂馬六種十二閑 。」 易氏曰:「六廐成校,則一千二百九十六匹也。校有左右,則二校為十二廐。凡馬之數當計二千五百九十二匹。」 鄭氏謂:「校變言為成者,明六馬各一廐,而王馬少備也。」 由此觀之,則良馬五種,分為十廐;駑馬一種,分為二廐;一廐之馬凡二百一十六匹,則二廐之馬為四百三十二匹矣。以良馬一種,而在二廄者四百三十二匹,則五種十廐,合二千一百六十匹外二廐為《駑馬》,一種當四百三十二匹,正合十二廐二千五百九十二匹之數。
黃氏曰:「康成謂六馬各一廐,校有左右,則良馬。」
一種者四百三十二匹。駑馬三之,則為千二百九十六匹,蓋欲牽就《詩》之「騋牝三千」 ,非也。《馬官列職》「圉師趣馬馭夫、僕夫。」 僕夫,蓋自田僕而上至大馭是也。良馬六繫為廐,廐一僕夫。大馭、戎僕、齊僕各二人,道僕、田僕各十二人,通三十人。六繫馬二百十六匹,三十僕夫,則六千四百八十匹也。種、戎、齊品貴,難得通六廐耳。然六廐成校,校有左右,則一僕兼二廐也。良馬合左右校為一萬二千九百六十匹,左右各五校也。戎僕二人,則戎馬四廐矣。戎馬不止四廐,此蓋選馬材力絕品以駕王路者。薛氏曰:「駑馬三良馬之數」 ,則二校之馬獨有一千二百九十六匹,故六種十二閑,而其數三千四百五十六匹。此駑馬之在廐者,亦三倍於良馬之在廐者也。何者?良馬駕五路之馬,養之不可不專,故二廐之數雖止乎四百三十二而不為寡;駑馬其用甚微,故二廐之數雖極於一千二百九十六而不為多 。黃氏曰:「良馬之數,因僕之列官而可計也。馬三皁為繫,繫一馭夫,良馬當三百六十馭夫,而列官六十人,蓋以」 選取貳車、從車使車,合六十乘,故以六十人列職,其餘則與趣馬、圉師,因馬而計其數,為可見也 。駑馬八麗,八師八趣馬,鄭皆改為「六」 ,未必然。自八麗積而為一,馭夫為馬一千二十四匹,三十八馭夫,則三萬八千九百十二匹,三良馬之數,多三十二匹耳。良馬共王駑馬給乘國馬者,與輦輓。駑馬無僕。僕,御王也。廐,養馬之庌。閑,置廐處,若今監牧也。良駑分居十二閑,其或多或寡不可知,而良駑必異處。良馬占地狹,是為可知者,此皆據《經》文,不改字,於義為安 。王昭禹曰:「良馬自圉師至於校人,則以中大夫為之,其官為稍尊。駑馬自圉師至馭夫而止者,以其材下於良馬,故掌養乘之者,兼其數」 而掌其事,則官至於「中士之馭夫」 而已。然八趣馬則一馭夫掌之,亦兼總於校人矣。
天子十有二閑,馬六種;邦國六閑,馬四種;家四閑,馬 二種。
〈訂義〉鄭鍔曰:「閑,防也。不曰防,防以防其外入,閑以閑其內出防馬者,使之無自內而逸出耳。」 鄭康成曰:「凡馬每廐為一閑。 《易氏》曰:『天子有十二閑,謂六廐成校,而校有左右,故十二也。邦國六閑,家四閑,直謂一廂,不分左右耳。邦國六閑馬四種者,謂良馬三閑,為齊馬、道馬、田馬,而駑馬三良馬之數
「亦三閑」 ,是三閑良馬為六百四十八匹,三閑駑馬亦六百四十八匹,總六閑為一千二百九十六匹也。「家四閑馬二種」 者,謂良馬一閑,而駑馬三。良馬之數「亦三閑」 ,是一閑良馬為二百一十六匹,三閑駑馬為六百四十八匹,總四閑為八百六十四匹。
黃氏曰:「四種」 ,鄭謂齊、道、田、駑,亦謂同姓之國,異。
「姓象路,何用齊馬?四衛革路,何用道馬 ?」 鄭鍔曰:「周制自上而下,禮之降殺各以兩,獨諸侯之於天子,不止於兩而已。天子六軍,諸侯則三軍;天子之馬十二閑,諸侯則六閑而已。其降殺不止於兩者,為其地近而嫌也,故曰:『成國半天子之軍,則馬之閑半乎天子,豈不宜哉?天子法天之大數,故馬六種分為十二閑,每』」 一種而分兩閑故也。諸侯有齊馬、道馬、田馬、駑馬四種,分為六閑,半天子之制也。大夫有田馬、駑馬二種,分為四閑,又半諸侯也。趙商以為十二閑,三千四百五十六匹,六閑二千五百九十二匹,四閑千七百二十八匹。以《司馬法》論之,甸方八里,有戎馬四匹,長轂一乘。大夫采地四甸,一甸供王,其餘三甸纔有馬十二匹,謂與校人之職甚異。康成以為《司馬法》為民出軍賦,無與於天子國馬之數。余以其說考之,古者天子有國馬,有民賦之馬。民馬出於井田之賦,如所謂「提封萬乘,馬四萬匹;提封千乘,馬四千匹」 者是也。若乃國馬,則國所自養牧以待用者,即此校人以下所云是也。蓋養於國者,為車路之備,出於民者為用兵之防,此所以各足其事而不相傷也 。陳氏曰:「周制,天子十二閑,閑馬不過三千四百五十六匹而已。春秋時,晉悼公使程鄭為乘馬御,六騶屬焉。彼衛之騋牝三千,齊之有馬千駟。三千近於十二閑之數,千駟又過之,是皆僭侈而踰禮也。」
凡《馬特》居四之一。
〈訂義〉鄭鍔曰:「說者謂特為牡馬也。《詩》曰:『實為我特』,又曰『百夫之特』,則特者雄而特立之義,四馬而特居其一,蓋三牝則育必多,一特則氣必同,如是而育馬,其性必相似矣。」 陳蘊之曰:「此言養之時,若《疏》言駕之時,牝牡雜則不可御矣。」
春祭馬祖,執駒。
〈訂義〉鄭鍔曰:「馬未嘗有祖,此言馬祖者,賈氏謂天駟也。以天文考之,天駟,房星也。房為龍馬,馬之生者,其氣實本諸此,則馬祖為天駟可知。」於春則祭,春者,萬物始生之時,駒始生之馬,血氣未定,不可通淫,順春祭祖之時,則執而維縶之,以有其始生之氣。 鄭司農曰:「執駒無令近母,猶攻駒也。二歲曰駒,三歲曰駣。」
夏,祭先牧,頒馬《攻特》。
〈訂義〉鄭鍔曰:「先始教人以放牧者也。夏草方茂,馬皆出而就牧,思其始教以養牧之法,故祭於夏。夏者,放牧之時,可以就牧,故頒而牧養之。夏火方盛,馬者火畜,又況馬之特乎?至夏而氣益盛,不可制畜,故祭先牧之時,則攻而治之,使皆調伏。」 鄭康成曰:「先牧始養馬者,其人未聞。」 王氏曰:「攻特者,駒之不可習者,廋人攻之」矣。及成焉而不可習,則校人攻之。 鄭康成曰:「夏通淫之後,攻其特,為其蹄齧,不可乘用。」
「秋,祭馬社」,《臧僕》。
〈訂義〉王昭禹曰:「馬社,廐中之土示。凡馬日中而出,日中而入,秋馬入廐之時,故祭馬社。」 鄭鍔曰:「皁廐所在,必有神焉,賴乎土神以安其所處,故祭馬社。
冬祭馬步,獻馬講馭夫。」
〈訂義〉鄭康成曰:「馬步,神,為災害馬者。」 鄭鍔曰:「寒氣總至,馬方在廐,必存其神,使不為災。」唐人之頌曰:「冬祭馬步,存神也。」 王昭禹曰:「馬步,為馬禱行冬則大閱之時,故祭馬步。」 賈氏曰:「馬神稱步,若元冥之步、人鬼之步之類,與酺字異音同義。」 鄭鍔曰:「及冬之時,自春所養乘者,至是皆見其良矣,乃擇其良者以獻於王,如物至」冬成而可獻也。 馬之難育也,必祈諸神以為之助。故春祭馬祖,夏祭先牧,秋祭馬社,冬祭馬步。四時各有所祭之神,順其時各有蕃馬之法。
凡大祭祀、「朝覲、會同,毛馬而頒之。」
〈訂義〉鄭康成曰:「毛馬,齊其色也,頒授當乘之。」 王昭禹曰:「如《詩》之《六月》所謂『比物』」,「『四驪有駜』,所謂『駜彼乘黃』,凡此皆齊毫也。《爾雅》言『宗廟齊毫』,此於朝覲會同亦毛馬者,承賓如承神故也。」 鄭鍔曰:「王者非特資馬以為乘駕,及其用,各稱事而頒之。祭祀、朝覲會同以文為主,馬欲其色之純而可觀,故毛馬所以為文,軍旅以力」為主,馬欲其足之齊而並進,故物馬所以為力。或謂宗廟齊毫尚純,而朝覲會同亦毛馬而後頒,何也?賓客之來,尤以華國為先。 李嘉會曰:「以其毛色物馬而頒之,使各從其類
飾幣馬執扑而從之。」〈訂義〉鄭鍔曰:「天子之於諸侯,亦有以馬為禮而賜之者,謂之幣馬,加文飾以致其華美,執箠扑以馭其奔逸。」 鄭司農曰:「校人主飾之也。幣馬,以馬遺人,當幣處者也。《聘禮》曰:『馬則北面奠幣於其前』。《士喪禮》下篇曰:『薦馬纓三就,入門北面交轡,圉人夾牽之,馭者執策立於其後』。」
凡賓客,受其幣、馬。
〈訂義〉鄭鍔曰:「賓客行朝享之禮,有庭實之馬以為幣,亦謂之幣馬則受而養乘以待用。」
大喪,飾遣車之馬,及葬埋之。
〈訂義〉鄭康成曰:「言埋之,則是馬塗車之芻靈。」 賈氏曰:「古以泥塗為車,以芻草為人馬神靈。」
田獵,則帥驅逆之車。凡將事於四海山川,則飾黃駒。
〈訂義〉鄭鍔曰:「若有祭祀於四海山川,則必擇黃色之駒,加文飾以將事焉。」此皆《校人》之職。或謂《大宗伯》「以沈貍祭川澤,而祭祀之牲各放其色」,四海山川乃均用黃駒,何耶?以《玉人》之職考之,王巡狩過大山川,所用之璋不同,然皆以黃金勺前馬,則知均用黃駒者,海與山川均為地道,黃者地之中色。若夫用駒,則以巡狩而行四方,駒有千里之足,而行地莫如馬,駒雖馬之小者,《禮》以小為貴,飾黃駒,乃郊用犢之意。 項氏曰:「一曰土神尚黃,校人飾貴,誠也。」
凡國之使者,共其幣馬。
〈訂義〉賈氏曰:「王使之下聘諸侯,王行禮後,更以此幣馬私與主君相見,謂之私覿。《聘禮》私覿是也。
凡軍事物馬而頒之。」
〈訂義〉鄭康成曰:「物馬齊其力。」 王昭禹曰:「《爾雅》言『戎事齊力,田獵齊足』。戎事非不齊足,以齊力為主;田獵非不齊力,以齊足為主。」 陳及之曰:「『周制,甸出革車一乘,馬四匹』。則是馬亦民自備也。」《校人》云:「凡軍事物馬而頒之」者,亦頒於官府共軍事者耳。不然,《校人》六廐凡三千四百匹,安能及庶民乎?自井田既壞,凡征戰則國家賦馬與民。漢時,大僕、牧師諸苑三十六所,分布西北邊,養馬三十萬頭。武帝時,天下亭亭有馬,自是以來,未嘗俾民自養馬也。雖唐府兵之制,有井田遺意,而當給馬者,予其直市之,每匹予錢二十五千。刺史、折衝、果毅歲閱不任戰事者鬻之,以其錢更市,不足則一府共之。熙寧間,介甫罷祖宗馬監,令民自養馬,每一都限馬十五匹,十五年而足,謂之「保馬。」郡縣苟阿上意,不二三年而足,於是天下騷然病矣。
等馭夫之祿。
〈訂義〉黃氏曰:「馭夫中士趣馬、下士良馬三百八十,馭夫列貟者六十,其餘蓋選趣馬攝之。馬有良有駑,於良、駑之中又有等馬,故其祿不同。使校人等之,亦足見古人陞選之法,未嘗不各因其事。」
宮中之「稍食。」
〈訂義〉鄭鍔曰:「『養天子馬於宮苑之中者,亦當為之等其稍食』。嫌其特厚於宮中牧圉,故特言『等其稍食於馭夫之下。 項氏曰:『廐庫皆近王宮』,一云馬有養於內』,非也。」
趣馬下士,皁一人,徒四人。
〈訂義〉鄭鍔曰:「趣馬以下士為之,馬十二匹為皁,每皁一趣馬而爵之卑則下士,其職之微則養馬而已。
掌贊正良馬而齊其飲食,簡其六節。」
〈訂義〉鄭康成曰:「贊,佐也。佐正者,謂校人臧僕講馭夫之時。」 鄭鍔曰:「良馬所以駕玉路,然駕玉路之種馬,不可以駕田戎之車;駕田戎者,不可以為齊道之用。校人雖辨之,猶恐其不正,趣馬又贊而正之。駕路雖不同,而飲食不可不齊。或摧之,或秣之,摧之所以養之也。」 劉執中曰:「養之使無飢渴,害之也。」 鄭康成曰:「簡,差也。節,猶量也。差擇王馬以為六等。」 王昭禹曰:「所以閑之,分十二閑,六種之等也。《詩》曰:『比物四驪,閑之維則四牡修廣其大有顒,以養而閑之如此』。」 劉執中曰:「目以知其瞻之不驚,口以知其性之不悖,耳以知其力之不殫,鬣以知其血之有餘,毛以知其氣之不暴,蹄以知其行之不跲。六者簡馬之大節也。節」同,然後信為良馬。
掌駕說之頒。
〈訂義〉王昭禹曰:「駕以行,說以止,有勞逸之節,故以敘而頒之。」 鄭鍔曰:「使久勞者必逸,久息者必行。」劉執中曰:「馬雖良而駕御不得其方,或踶者非其性然也,故頒其說于三圉師、十二圉人馬,所以養成其材也。」
辨四時之居治,以聽馭夫。
〈訂義〉鄭康成曰:「居謂牧庌所處。」 賈氏曰:「牧庌者,放牧之處,皆有庌蔽以蔭馬。二月以前、八月以後在廐,二月以後、八月以前在牧,故云四時。」 鄭鍔曰:「四時所居,自日中而入之後,所居者閑廐日中而
出之後所居者,牧庌、執駒、攻特之事,則春夏治之;臧僕獻馬之事,則秋冬治之,皆不可不辨。
巫馬,下士二人,醫四人,府一人,史二人,賈二人,徒二 十人。
〈訂義〉鄭康成曰:「巫馬知,馬祖、先牧馬社,馬步之神者,馬疾若有犯馬則知之,是以使與醫同職。」 李嘉會曰:「馬有醫可也,而曰巫何故?巫則知馬祟也,相醫攻疾則兼醫也,醫巫必兼言之,先王愛物之心與愛人同。」 賈氏曰:「有賈者治馬死生須知馬價,故有賈人。」
掌養疾馬而乘治之,相醫而藥攻馬疾。受財於校人, 馬死,則使其賈粥之,入其布於校人。
〈訂義〉王昭禹曰:「馬疾不可以乘用,故養之。然疾之所在為難知,必驅步之以發其疾,可驗而療,故乘治之。若獸醫觀其所發而養之是已。攻謂擊而治之,藥不足療者,乃用攻焉,猶《瘍醫》所謂五毒攻之。」鄭鍔曰:「馬有疾,必養之,乃乘之治之,養以足其氣,乘以發其病。養而不乘,無以知疾之所在,不可治也。」馬醫四人,賈二人,與巫同官。雖禱馬,要之正用藥為治疾之本,為巫者特相助之而已。 醫馬之財,宜有所自,使藥物之資,常足用而無窮。故馬死,使賈人鬻之,其財入於校人,則所以醫馬者,其財蓋本諸此。
《牧師》,下士四人、胥四人、徒四十人。
〈訂義〉《鄭康成》曰:「主牧放馬而養之。」
掌牧地皆有厲禁而頒之。
〈訂義〉鄭康成曰:「頒馬授圉者。」 王氏曰:「頒其地於牧人。」 賈氏曰:「厲禁」,謂可牧馬之處,亦使其地之民遮護禁止,不得使民輒放牛馬。 陳君舉曰:「古人養馬,處處皆有牧地,所謂牧馬是也。可井則井之,不可井則為牧地,如華山之陽,牧於坰野」皆是。牧馬既在民,雖小國亦有官以掌之。少康所謂牧正者,大抵皆寓兵於農之意。但農事勿擾,則馬政日修,故詩人稱馬政者,必歸之農,《定之方中》言「命彼倌人」,「星言夙駕」,「說於桑田」,《魯頌》美僖公亦曰「務農重穀,牧於坰野」,故修農政則馬政自修,馬既在民,特設官以掌之。
孟春焚牧。
〈訂義〉《鄭鍔》曰:「孟春草將生,焚去地之陳根,使發生新芽,則馬食而充肥。」
中春通淫。
〈訂義〉鄭康成曰:「中春陰陽交,萬物生之時,可以合馬之牝牡也。《月令》:季春,乃令累牛騰馬,遊牝於牧。」秦時書也。秦地寒涼,萬物後動。
掌其政令。「凡田事,贊焚萊。」
《廋人》,「下士;閑二人,史二人,徒二十人。」
〈訂義〉鄭鍔曰:「觀孔子言,『人焉廋哉,廋為隱藏之義。天子十二閑,皆馬之所在,掌事於閑中,其名曰廋,取其隱藏也。先儒以廋為數,不可考』。」
掌十有二閑之政教,以阜馬佚特,教駣攻駒,及祭馬 祖,祭閑之先牧,及執駒,散馬耳、圉馬。
〈訂義〉鄭鍔曰:「考此文二『及』字之義,當為七事耳。廋人職卑,安得主馬祖之祭?於《校人》祭馬祖之時,己則祭閑之先牧於《校人》命執駒之時,己則散馬耳。《圉馬原》二及之文,當為七事可也。馬欲其蕃盛,其阜之固有法。特者馬之雄,其佚之必以時。一特三牝,所以阜之也。安其血氣,以時通淫,所以佚之也。佚者,使之安佚不勞」也。「三歲曰駣,可以任載乘」,則教以進退之節。「二歲曰駒,氣盛而未調也,則攻以治其蹄齧之性。」《祭校人》,夏祭先牧,迺祭夫始教牧馬之人。此祭閑之先牧,則祭始作閑以牧馬之神。先儒謂散馬耳者,以竹括押其耳,頭動搖則括中物,後遂串習,不復驚也。然謂之散者,豈非以其疏散而不知畏,故括其耳。歟圉,猶禁圉之圉,蓋禁而制之,使不得以近母。 鄭康成曰:「阜,盛壯也。」《詩》曰:「四牡孔阜。」 黃氏曰:「佚特,使乘匹也。特曰佚,牝曰游,一也。」又曰:「攻駒止乳,不使其母嬴也。」 王氏曰:「阜馬者,養馬而阜之。既阜矣,又佚特以蕃之;既蕃矣,又教駣以成之。攻駒則不可教者,及其未駣攻之也。」 黃氏曰:「閑各有先牧,執」駒,為血氣未定,使勿佚也。 王氏曰:「圉馬則成馬而圉之。圉馬,以《校人》執駒為節也。」
正校人員選。
〈訂義〉黃氏曰:「校人,馬官之長。廋人得正校人員選者,廋人掌十二閑之政教以阜馬,所謂執駒攻特、祭馬祖先牧」,皆與校人通職。是則廋人專習馬,蓋馬師也。校人非其人,則牧養乘治將不得其道理矣。故使廋人正校人員選。 王氏曰:「正其員,使員稱馬數;正其選,使選惟其能。」 李嘉會曰:「因馬而定其員數,因人而別其藝」能。
馬「八尺以上為龍,七尺以上為騋,六尺以上為馬〈訂義〉王氏曰:「小大異名,使各從其類,以待乘頒,及以為種。」 鄭鍔曰:「八尺絕高矣,出乎其類,追奔電,逐遺風,一去千里,故以龍名之。七尺以上,亦異乎其類矣。不謂之馬而謂之騋,意其由種而生,既高且大,有所自來矣」,豈種馬之子孫乎?六尺以上,則正名曰馬;蓋馬之高者,正以六尺為常也。或謂《校人》「掌王馬,辨六馬之屬。」則馬之名龍名騋者當辨也。廋人之職,其卑如是,乃於此言龍騋之尺寸何耶?蓋十二閑之廣,二千五百餘匹之多,馬有超然卓異,藏乎其中,人所不見,自非主者表而出之,則神駿之才,逐電之足,誰其知之?故特於廋人言之。《易》氏曰:「以象天駟,為蒼龍之星。」是其品之尤異者,惟天子可備乘路之駕,《月令》言「駕蒼龍」是也。以騋之,牝驪、牡元是其色三尤異者,天子諸侯得以兼用。《詩》於衛文公言「騋牝三千」是也。
《圉師乘》一人,徒二人。
〈訂義〉鄭康成曰:「養馬曰圉,四馬為乘。」 王昭禹曰:「以教圉人養馬。」故圉師名官。
掌教圉人養馬。春除蓐,釁廐始牧,夏庌馬,冬獻馬。
〈訂義〉鄭鍔曰:「春馬出而就牧,廐中虛矣。蓐者,所寢之藉也。久則穢惡而不潔,故因其出而除之。馬處於廐,神者主之,釁者以血,所以除不祥,故因其出而釁之。」 王昭禹曰:「日中而出,謂春分也;日中而入,謂秋分也。故春始牧。夏庌馬也。」 鄭康成曰:「庌,廡也,廡所以庇馬涼也。」 鄭鍔曰:「夏暑酷,而馬尤畏熱,必為廡以涼之。」 項氏曰:「冬則所產之馬成矣,故獻之。」
圉人,良馬匹一人,駑《馬麗》一人。
〈訂義〉鄭康成曰:「良,善也。麗,耦也。」 黃氏曰:「趣馬皁一人,圉師乘一人。良馬設員,不可兼取。駑馬亦有趣馬,有圉師,而設員不著趣馬,兼取於圉師八師一趣馬也。圉師兼取於圉人八麗一師也。至圉人則不可兼取矣。故良、駑各著其員。」
掌養馬芻牧之事,以役圉師。
〈訂義〉王昭禹曰:「芻以食馬,牧以放馬,皆所以養之。
凡賓客、喪紀,牽馬而入,陳廞馬亦如之。」
〈訂義〉鄭康成曰:「賓客之馬,王所賜之者。《詩》云:『雖無予之,路車、乘馬,喪紀之馬,啟後所薦馬,廞馬、遣車之馬』。」 《易氏》曰:「賓客之時,陳馬於館;喪紀而葬,陳馬於廟。遣車明器之時,則陳之於壙,以圉人養馬,故使之牽而陳之。」
《秋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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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蠻隸》,百有二十人,掌役校人養馬。
〈訂義〉賈氏曰:「為校人所役使以養馬。」案:《校人》不見隸者,蓋是雜役之中。
《夷隸》,百有二十人,掌役牧人,養牛馬。
《冬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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弓人,凡相膠,馬膠赤白。
〈訂義〉王昭禹曰:「膠或用皮,或用角,馬用其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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