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定古今图书集成 博物汇编 第八十九卷 |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博物汇编禽虫典
第八十九卷目录
马部汇考一
乘黄图
龙马图
诗经〈周南卷耳 乔木 鄘风定之方中 干旄 卫风硕人 郑风大叔于田 齐风
载驱 秦风车邻 驷驖 小戎 豳风东山 小雅四牡 皇华 大雅大明 鲁颂𬳶篇
有駜〉
礼记〈月令 内则〉
周礼〈夏官 秋官 冬官〉
禽虫典第八十九卷
马部汇考一
编辑释名
《騋》。〈诗经〉 黄。〈诗经〉
《鸨》:〈诗经〉 骊。〈诗经〉
《驷驖》。〈诗经〉 骐:〈诗经〉
《馵》。〈诗经〉 《骝》。〈诗经〉
《䯄》。〈诗经〉 《皇》。〈诗经〉
驳:〈诗经〉 骆。〈诗经〉
《骃》。〈诗经〉 《𫘪》。〈诗经〉
《驈》。〈诗经〉 《骓》。〈诗经〉
《𬳵》。〈诗经〉 《骍》。〈诗经〉
驒。〈诗经〉 雒。〈诗经〉
《騢》。〈诗经〉 《驔》。〈诗经〉
鱼。〈诗经〉 《駽》。〈诗经〉
戎马。〈周礼〉 田马。〈周礼〉
驽,马。〈周礼〉 《𫘦,𬳿》。〈尔雅〉
野马。〈尔雅〉 騉蹄。〈尔雅〉
《騉,𬳿》。〈尔雅〉 盗骊。〈尔雅〉
《駥》。〈尔雅〉 《驓》。〈尔雅〉
《𫘬》。〈尔雅〉 《翑》。〈尔雅〉
启:〈尔雅〉 骧。〈尔雅〉
《驠》。〈尔雅〉 《騴》。〈尔雅〉
《駺》。〈尔雅〉 馰,颡。〈尔雅〉
《駹》。〈尔雅〉 元驹。〈尔雅〉
《骘》。〈尔雅〉 《騇》。〈尔雅〉
《𩨃》。〈尔雅〉 《騽》。〈尔雅〉
《騥》。〈尔雅〉 《𩧴》。〈尔雅〉
水马:〈山海经〉 乘黄:〈山海经〉
《驙》。〈博雅〉 飞兔:〈博雅〉
騕,袅。〈博雅〉 《𫘝,𫘨》。〈博雅〉
骥。〈博雅〉 《𫘧,駬》。〈博雅〉
《骅骝》。〈博雅〉 《駣》。〈博雅〉 龙马:〈宋书〉 〈名马记〉 《骟》。〈本草〉 《𬴂》。〈本草〉
阿湿婆。〈本草〉
龙马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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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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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南卷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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陟彼崔嵬,我马虺𬯎。 陟彼高冈,我马元黄。 “陟彼 砠矣,我马瘏矣。”
〈朱注〉《虺》《𬯎马》罢,不能升高之病。“元黄。”元马而黄,病极而变色也。瘏马病,不能进也。
《乔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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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子于归,言秣其马。 “之子于归,言秣其驹。”
〈传〉六尺以上曰“马”,五尺以上曰“驹。”〈疏〉《正义》曰:“廋人
云“八尺以上为龙,七尺以上为騋,六尺以上为马”,故上传曰“六尺以上曰马。”此驹以次差之,故知五尺以上也。五尺以上,即六尺以下,故《株林》笺云“六尺以下曰驹”是也。《辀人》注国马,谓种、戎、齐、道,高八尺,田马高七尺,驽马高六尺,即廋人三等,龙、騋、马是也。何休注《公羊》云“七尺以上曰龙”,不合《周礼》也。〈朱注:〉“驹”,马之小者。
《鄘风定之方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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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匪直也人,秉心塞渊。”《騋牝三千》,
〈传〉马七尺以上曰“騋。”〈笺〉国马之制:天子十有二闲,马六种,三千四百五十六匹。邦国六闲,马四种,千二百九十六匹。卫之先君,兼邶鄘而有之,而马数过礼制。今文公灭而复兴,徙而能富,马有三千,虽非礼制,国人美之。〈正义〉“七尺曰騋”,《廋人》文也。此三千,言其总数。国马供用,牝牡俱有,或七尺、六尺,举騋牝以互见,知非直牝而七尺,有三千者。《辀人职》注云:“国马谓种马、戎马、齐马、道马高八尺,田马七尺,驽马六尺。”此天子国马有三等,则诸侯国马之制不一等,明不独七尺也。乘车、兵车及田车,高下各有度,则诸侯亦齐道高八尺,田马高七尺,驽马高六尺,独言“騋马”者,举中言之。〈朱注〉《记》曰:问国君之富,数马以对。今言騋牝之众如此,则生息之蕃可见,而卫国之富亦可知矣,此章又要其终而言也。
《鄘风干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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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马四之, 良马五之, 良马六之。
〈正义〉凡马,士驾二,《既夕礼》云“公赗以两马”是也。大夫以上驾四,四马则八辔矣。骖马五辔者,御车之法,骖马内辔纳于觖,唯执其外辔耳。骖马,马执一辔,服马则二辔俱执之,所谓六辔在手也。此经有四之、五之。六之、四之,谓服马之四辔也。加一骖马益一辔,故言五之也。又加一骖,更益一辔,故六之也。据上四之为服马,“此加一骖乃有五,故言五辔”也。王肃云:“古者一辕之车,驾三马则五辔,其大夫皆一辕车。夏后氏驾两,谓之丽;殷益以一𬴂,谓之骖。周人又益一𬴂,谓之驷。本从一骖而来,亦谓之骖。《经》言骖则三马之名。”又孔晁云:“作者历言三王之法。”此似述传,非毛旨也。何则?马以引重,左右当均,一辕车以两马为“服,傍以一马骖之,则偏而不调,非人情也。”《株林》曰:“乘我乘驹。”《传》曰:“大夫乘驹。”则毛以大夫亦驾四也。且殷之制亦驾四,故王基云:“《商颂》曰:‘约𬨂错衡,八鸾锵锵’。是则殷驾四,不驾三也。”《又异义》:“天子驾数,《易孟京春秋公羊》说天子驾六”,《毛诗》说:“天子至大夫同驾四,士驾二。《诗》云:‘四𫘪彭彭,武王所乘,龙旗’”承祀,六辔耳耳,鲁僖所乘。四牡𬴂𬴂,周道倭迟,大夫所乘。谨按《礼·王度记》曰:“天子驾六,诸侯与卿同驾四,大夫驾三,士驾二,庶人驾一。”说与《易》《春秋》同,互之文也。《周礼》:校人“掌王马之政,凡颁良马而养乘之。”乘马一师四圉,四马为乘。此一圉者掌一马,而一师监之也。《尚书顾命》:“诸侯入应门,皆布乘黄”朱,言献四黄马朱鬣也。既实周天子驾六校人则何不以马与?圉以六为数?《顾命》诸侯何以不献六马?《王度记》曰:“大夫驾三。”经传无所言,是自古无驾三之制也。〈朱注〉《四》之“两服”、“两骖”,凡四马以载之也;五之五马,言其盛也;六之六马,极其盛而言也。〈大全〉朱子曰:“五六取协韵耳,亦极言其车马之盛,位高势重,而能降屈于贤者也。”
《卫风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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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牡有骄,朱幩镳镳。
〈朱注〉四牡,车之四马,骄壮貌。幩,镳饰也。镳者,马衔外铁,人君以朱缠之也。镳,镳,盛也。〈大全〉庐陵罗氏曰:镳,一名扇汗,又曰“排沫。”《尔雅》谓之钀。
《郑风大叔于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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叔于田,乘乘马,执辔如组,两骖如舞。
〈朱注〉“《车》衡外两马曰骖。”“如舞”,谓谐和中节,皆言御之善也。
叔于田,乘乘黄,两服上襄,两骖雁行。
〈朱注〉《乘黄》,四马皆黄也。衡下夹辕两马曰服。襄,驾也。马之上者为上驾,犹言上驷也。《雁行》者,骖少次服后,如雁行也。
“叔于田”,乘乘鸨。两服齐首,两骖如手。
〈朱注〉《骊白杂毛》曰:“鸨,今所谓乌骢也。齐首如手,两服并首在前,而两骖在旁,稍次其后,如人之两手也。”
《齐风载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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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骊济济,垂辔濔濔。
〈朱注〉“骊马”,黑色也。
《秦风车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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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车邻邻,有马白颠。
〈朱注〉白颠:额有白毛,今谓之“的颡。”〈大全〉孔氏曰:“的,白也;颡,额也;今之戴星马。”临川王氏曰:“白颠,盖名马,骅骝、盗骊、赤兔、的颅之称。”
===〈传〉《驖、骊》,阜,大也。〈正义〉《檀弓》云:“夏后氏尚黑,戎事乘骊。”则骊为黑色。驖者,言其色黑如铁,故为骊也。说马之壮大而云“孔阜”,故知阜为大也。每马有二辔,驷马当八辔矣。诸文皆言六辔者,以骖马两辔纳之于觖,故在手者唯六辔耳。《聘礼》云:“宾觌总乘马。”注云:“总八辔牵之。”赞者,谓步牵马,故八辔皆在手也。《大叔于田》言“六辔如手”,谓马之进退如御者之手,故为御之良。此言“六辔在手”,谓在手而已,不假控制,故为马之良也。
《小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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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我骐馵。
〈正义〉色之青黑者名为綦,马名为骐,知其色作“綦”文。《释畜》云:“马后右足白,骧,左足白馵。”樊光云:“后右足白曰骧,左足白曰馵。”然则左足白者,谓后左足也。《释畜》又云:“膝上皆白惟馵。”郭璞曰:“马膝上皆白为惟馵,后左脚白者直名馵。”意亦同也。
骐骝是中,《䯄骊》是骖。
〈传〉黄马黑喙曰“䯄。”〈笺〉赤身黑鬣曰“骝。”中,中服也;骖,两𬴂也。〈正义〉《释畜》云:“马黑喙䯄。”不言身黄。传以为黄马者,盖相传为然。故郭璞云:“今之浅黄色者为䯄马。”《尔雅》有“骝白驳,骝马白腹曰𫘪。”则骝是色名。说者皆以骝为赤色,若身鬣俱赤则为骍马,故为赤身黑鬣,今人犹谓此为骝马也。车驾四马,在内两马谓之服,在外两马谓之𬴂。春秋时,郑有公子𬴂,字子驷,是有𬴂乃成驷也。
俴驷孔群。
〈朱注〉《俴驷》四马,皆以浅薄之金为甲,欲其轻而易于马之旋习也。孔,甚。群,和也。〈大全〉孔氏曰:《金甲》坚刚,则苦其不和,故美其能甚。群,言和调也。物不和则不得群聚,故以和为群也。
虎韔镂膺。
〈朱注〉“镂金”以饰马当胸带也。
《豳风东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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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子于归,皇驳其马。
〈传〉黄白曰“皇”,骝白曰“驳。”〈正义〉《释畜》文。舍人曰:“骝,赤色,名曰驳也。黄白色,名曰皇也。”孙炎引此诗,馀皆不解骝白之义。按“黄白曰皇”,谓马色有黄处,有白处。则“骝白曰驳”,谓马色有骝处,有白处。舍人言骝马名驳马,非也。孙炎曰:“骝,赤色也。”
《小雅四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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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牡𬴂𬴂》, 四牡𬴂𬴂,啴啴骆马。 驾彼四骆,载骤 骎骎。
〈传〉𬴂𬴂,行不止之貌。“啴啴”,喘息之貌。马劳则喘息。白马黑鬣曰“骆。”〈朱注〉《啴啴》,众盛之貌。骎骎,骤貌。
《皇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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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马维《骃》。
〈朱注〉阴白杂毛曰“骃。”〈大全〉《尔雅疏》曰:阴浅黑色,毛浅黑而白,兼杂毛者,今名泥骢。孔氏曰:“杂毛,是体有二种之毛相间杂。”
《大雅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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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驷𫘪》彭彭。
〈朱注〉骝马白腹曰“𫘪。”〈大全〉孔氏曰:“《檀弓》亦言戎事乘𫘪”,因武王所乘,遂为一代常法。
《鲁颂𬳶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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𬳶𬳶牡马,在坰之野。薄言𬳶者,有驈有皇。有骊有黄, 以车彭彭。思无疆,思马斯臧。
〈朱注〉𬳶𬳶,腹干肥张貌。邑外谓之郊,郊外谓之牧,牧外谓之野,野外谓之林,林外谓之坰。骊马白跨曰驈,黄白曰皇,纯黑曰骊,黄骍曰黄。彭彭,盛貌。〈大全〉郑氏曰:“必牧于坰者,避民居与良田也。”孔氏曰:“骊,黑色。跨,髀间也。跨者,所跨据之处。黄而微白色,杂名。”《皇檀弓》云:“夏后氏尚黑,戎事乘骊。”故知纯黑曰骊。骍者,赤色,谓黄而微赤者也。
𬳶𬳶牡马,在坰之野。薄言𬳶者,有骓有𬳵。有骍有骐, 以车伾伾。思无期,思马斯才。
〈朱注〉苍白杂毛曰骓,黄白杂毛曰𬳵,赤黄曰骍,青黑曰骐。〈大全〉孔氏曰:“杂毛”,是二色相间杂。上曰黄,白曰皇,黄骍曰黄,止一毛色之中,自有浅深,与此二色者异,故不言杂毛也。𬳵,今桃花马。周人尚赤,而牲用骍,是骍为纯赤。言赤、黄者,谓其赤而黄,其色鲜明者。上云“黄骍曰黄”,谓黄而微赤;此云“赤黄曰骍”,谓赤而微黄。骐,青而微黑,今之骢马也。
𬳶𬳶牡马,在坰之野。薄言𬳶者,有驒有骆。有骝有雒, 以车绎绎。思无斁,思马斯作。
〈朱注〉青骊𬴊曰“驒。”色有深浅,斑驳如鱼鳞,今之“连钱骢”也。白马黑鬣曰“骆”,赤身黑鬣曰“骝”,黑身白鬣曰“雒。”〈大全〉孔氏曰:“鬣马鬃骝为赤色,若身鬣俱赤,则是骍马,故赤身黑鬣曰骝。”
𬳶𬳶牡马,在坰之野。薄言𬳶者,有骃有騢。有驔有鱼, 以车祛祛。思无邪,思马斯徂
〈朱注〉阴白杂毛曰“骃。”“阴”,浅黑色,今泥骢也。彤白杂毛曰“騢”,《豪骭》曰驔毫,在骭而白也。“二目白曰鱼”,似鱼目也。〈大全〉孔氏曰:“彤,赤色,今赭黄马也。”骭,脚胫,盖膝下之名。《尔雅》云:“一目白曰间,二目白曰鱼。”
《有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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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駜有駜,駜彼乘駽。
〈朱注〉駜,马肥强貌。《青骊》曰駽。今铁骢也。
《礼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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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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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春之月,天子驾苍龙。
〈注〉《马》八尺以上为龙。〈疏〉《龙》言“苍”者,苍亦青也,远望则苍。
季春之月,乃合累牛腾马,游牝于牧。
〈注〉“累、腾”,皆乘匹之名,是月所合。“牛马”,谓系在厩者。其牝欲游,则就牧之牝而合之。〈疏〉“累牛”谓相累之牛。“腾马”,相腾逐之马。以季春阳将盛,物皆产乳,故合此所累之牛,“相腾”之马放游。此系牧之牝,于牧田之中就牝而合之。其在厩牝马,须拟乘用者,则不放之。
牺牲驹犊,举书其数。
〈注〉以在牧而校数书之,明出时无故至秋当录内,且以知生息之多少也。〈疏〉“既游牝于牧”之后,畜皆在野,所有牺牲及小马之驹,小牛之犊,皆书其先在之数。所以然者,至秋畜产入时,知其旧数不欠少以否。又旧数之外,知其生息多少。
孟夏之月,天子驾赤骝。
〈疏〉《骝》言“赤”者,色浅曰赤,色深曰朱。马自然之性,不可色深,故曰“赤。”
仲夏之月,游牝别群。
〈注〉《孕》,妊之欲止也。〈陈注〉季春“游牝于牧”,至此妊孕已遂,故不使同群。
则絷腾驹。
〈注〉“为其牝气有馀,相蹄啮”也。〈陈注〉“《拘絷》腾跃之驹”者,止其踶啮也。
班马政。
〈注〉《马政》谓养马之政教。〈陈注〉《班》布也。
中央土天子,驾黄骝。
孟秋之月,天子驾白骆。
〈注〉白马黑鬣曰“骆。”
季秋之月,天子乃教于田猎,以习五戎,班马政。
〈注〉《马政》谓齐其色,度其力,使同乘也。〈疏〉《班马政》者,谓班布乘马之政令。
孟冬之月,天子驾铁骊。
〈注〉铁骊,色如铁。〈注〉铁色之马。
《内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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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黑脊而《般臂》漏。
〈注〉漏当为蝼。如蝼蛄臭也。〈疏〉“黑脊”,谓马脊黑。《般臂》,谓马之前胫。其色般般然。马若如此,其肉《蝼蛄》臭也。
《周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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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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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司马之职,“丧祭奉诏马牲。”
〈订义〉郑康成曰:“王丧之以马祭者,盖遣奠也。奉犹送,送之至墓,告而藏之。” 郑锷曰:“马则《夏官》所掌,故丧祭奉其牲以诏告 于神。”
《职方氏》“辨九州之国,正西曰雍州,其畜宜牛马。”
〈订义〉郑锷曰:“《畜略》与冀州同。”
《河内》曰“冀州”,其畜宜牛羊。
〈订义〉《李嘉会》曰:“冀之北土,马之所生,今不曰‘马’”而止曰牛羊马多出于陇西,正雍州地。
《马质》,中士二人、府一人,史二人,贾四人,徒八人。
〈订义〉郑康成曰:“质,平也。主买马,平其大小之贾直。”薛平仲曰:“先王于岁时稽乡遂之牛马以辨其可任之物,马之在民固无不足之虑,而公马之备阙不以责乎民而取材于公以给之。是以有马质以视其材之高下、任之能否,贾之多寡由之以别,用之缓急由之以定,而马固各适于用矣。”
“掌质马。”马量三物,一曰戎马,二曰田马,三曰驽马,皆 有物贾。
〈订义〉易氏曰:此言市马之政。 王昭禹曰:“戎马谓共戎事之马。田马谓共田事之马。驽马者,马之贱而共冗事者也。” 黄氏曰:“驽马,驾后车辎车。” 易氏曰:“物云者,国马之辀深四尺有七寸,田马之辀深四尺,驽马之辀深三尺有三寸,其用各有等,其材各有宜,故皆以三物量之,有物则有价,故谓之质。”
《郑锷》曰:“校人所掌者六马,质人,以质马为职只。”
“量三物何邪?” 盖种马、齐马、道马,欲其上善,则育其种于国。戎也、田也、驽也,三马所用为甚众,买于民以供用;马质所质者买于民也。故既视其三等之物,又从而量其尺寸,以知其所宜用。或可任以戎者,或止为驽以供杂用者。量其高下,又因以知其
价 ,黄氏曰:“种道齐,非所给受也。受马者书其价,马死则更。” 然则马、量三物者,非为买马也。《疏家》谓“列职于此,为平马贾” ,非也。
纲恶“马。”
〈订义〉易氏曰:此言养马之政。 王氏曰:“纲谓以縻索维之,所以制其奔踶也。” 黄氏曰:“不使扰群,且令受马者知其性。”
“凡受马于有司者,书其齿毛与其贾。”马死,则旬之内 更,旬之外入马耳,以其物更其外否。
〈订义〉贾氏曰:“所受之马,谓给公家之使。” 王昭禹曰:“书其齿者,书其齿之数;书其毛者,书其毛之色;书其贾者,书其贾之直。将以防其养视之不谨,使以其物偿之也。” 黄氏曰:“齿则老壮,毛则贵贱,齿毛各有贾,贵贱贾定,老壮有进退。” 郑司农曰:“更谓偿也。” 李嘉会曰:“受马于官,未及旬而死,安知非前之所养者失其职?必欲后”之所受者备偿其色样,得无难乎?盖前者失其养,则后者不当受,既受而马死,必后者失其职也。责其备更,则授受之时、致养之际,必不苟矣。若夫旬之外死,止以物色相类者入焉,至于二旬之外,虽入马而不拘以物色矣。《马质》云者,如今之马博士善晓马病,善疗马疾,医治已久,知非所养者罪也。 郑康成曰:“旬之内死者,偿以齿毛与贾,受之日浅,养之恶也。旬之外死,入马耳,偿以毛色,不以齿贾,任之,过其任也。其外否者,旬之外逾二十日而死,不任用,非用者罪。”
黄氏曰:“旬之内,死,全偿其贾;旬之外,以其物偿。”
物,皮,筋骨也。不及贾则附益之。马肥瘠容有不同也。入马耳,防抵伪也 。郑康成曰:“不偿齿,贾其外否,还其死马而已。”
马及行,则以任齐其行。
〈订义〉黄氏曰:“此亦颁马之政。” 郑锷曰:“马之驾车,欲其如一,戎事欲其齐力,国事欲其齐足。于能行之初,则用物以齐之,因其所任之轻重,以别识其强弱。盖不先以任而齐其行,则驾车之际,强弱不等矣。”
若有马讼,则听之。
〈订义〉易氏曰:“听马讼,则养马、市马之政,皆得其平。”黄氏曰:“讼,郑谓卖买之言相负”,非也。买卖质剂,自有主者,马质主颁马之政令,有讼则听之。
《禁原蚕者》。
〈订义〉郑康成曰:“原,再也。” 王昭禹曰:“物有异类,而同乎一气,相为消长,相为盈虚,其势不能两盛也。”以天文考之,午马为丝蚕,则马与蚕其气同属于午也。辰为龙,马为龙之类,蚕为龙之精,则马蚕又同资气于辰也。一岁之中,苟再蚕焉,则蚕盛而马衰。故原蚕者有禁,自非深通乎性命之理者,乌能及此。 李嘉会曰:“今东南如兖、扬,衣被天下,蚕盛而无马,西北苦寒之地,有马而无蚕,盖可知矣。
校人,中大夫二人,上士四人,下士十有六人,府四人, 史八人,胥八人,徒八十人。”
〈订义〉郑锷曰:“用木相交为圈槛,以制禽兽之出入者,谓之校。校人,掌马官之长。制马必以校字从木不从才,从才则音教。或谓校比其数,非也。” 薛平仲曰:“自戎右至驭夫凡九职,掌五路之车。自校人至圉人凡七职,掌五路之马。先王时,国马足以共军,公马足以称赋。周制六军所谓马牛车辇者,皆因岁时以数之。若校人”而下所谓“颁马”者,非分颁于民,颁之卿大夫之从军旅也。是以王马之政,校人必以中大夫而较视之。趣马则趣走以养乘之,巫马则相医而攻治之,阜蕃于牧师,计数于廋人。圉师既教圉人以养马矣,圉人则役圉师以教事焉。马有驽良之不齐,人有多寡之不一,官有崇卑之不同,事有详密之不“类,其养之也至,其教之也悉”,此《马政》之在周为不可及也。
掌王马之政。
〈订义〉孙氏曰:“车曰公车,马曰王马,以别其在民者。先王寓兵于农,隐武于国。凡征行调发,车马器械,所至必具。县师,受法于司马,作而赴之,不待仰给于官。然散于闾里,未易猝集;蓄之官府,当为豫防。盖不特祭祀、宾客之须,使命出入,君恩赐予之用,《校人》等驭夫之禄。且曰宫中之稍食,则十二闲在宫中矣。” 郑锷曰:“校人所掌,自天子而下,有邦国之闲,有大夫之闲,特以‘掌王马之政’为言,乃是尊王之义。王马之多,必有政以治之,辨其物色,使之勿杂而养之必有其所,乘之必有其人,是之谓政。”郑康成曰:“‘政谓差择养乘之数’。《月令》曰:‘班马政
辨六马之属。种马一物,戎马一物,齐马一物,道马一 物,田马一物,驽马一物’。”
〈订义〉郑康成曰:“种谓上善似母者,以次差之。玉路驾种马,戎路驾戎马,金路驾齐马,象路驾道马,田路驾田马。驽马给宫中之役。” 郑锷曰:“种马者,马之
最善育其种类,使生生不穷 。于戎齐道田则以车名马,独玉路之马不名,则种马者,驾玉路之马,特以种言之,见其最尊,非可以常马驾也 。马有良有驽,驽者马之卑下,奴在人下者也,以供凡乘载之任,不可与良马比 。王昭禹曰:“其毛其足、其力,皆所谓物也。” 《司马法》曰:“宗庙齐毫,尚纯也。田事齐足,尚疾也;戎事齐力” ,尚强也。此其物不可不辨。
《郑锷》曰:“六马之属,用各不同,或欲其毫之齐,或”
欲其足之齐,宜以类相从可也,故名一物而使不杂。
凡颁良马而养乘之,乘马一师四圉;三乘为皂,皂一 趣马;三皂为系,系一驭夫;六系为厩,厩一仆夫。六厩 成校,校有左右,驽马三良马之数。丽马一圉,八丽一 师,八师一趣马,八趣马一驭夫。
〈订义〉郑康成曰:“良,善也。善马,五路之马。” 王昭禹曰:“颁良马,则颁之于圉师、圉人、趣马、驭夫、仆夫也。”郑锷曰:“养之冀其繁盛,乘之冀其调良。乘马一师而四圉之,则牧马之仆也;师则教圉,以养乘之法也。四马为一圉,则养之必专;四圉为一师,则教之必审;合三乘为十二匹,则同一皂。《传》曰:‘牛骥同皂’。”皂言皂隶之所掌也。 王氏曰:“趣马下士,皂一人。”
《郑锷》曰:“合三皂而三十六匹,则同一系,系则系。”
属于此而不散之义 。王氏曰:“系一驭夫,则中士一人 。” 贾氏曰:“按驭夫,中士二十人,下士四十人,正充此良马之驭夫 。” 郑锷曰:“合六系而二百一十六匹,则同一厩,厩则数至于此而已。” 终,既也。先儒谓干之策二百一十有六,于《易》:“干为马,天子之马,应爻之策,其数尽于此,故以厩名之 。” 郑锷曰:“合六厩而成一校,而六厩” 又分为左右,则十二闲矣 。刘氏曰:“以中大夫二人为校人,是谓马六种十二闲 。” 易氏曰:“六厩成校,则一千二百九十六匹也。校有左右,则二校为十二厩。凡马之数当计二千五百九十二匹。” 郑氏谓:“校变言为成者,明六马各一厩,而王马少备也。” 由此观之,则良马五种,分为十厩;驽马一种,分为二厩;一厩之马凡二百一十六匹,则二厩之马为四百三十二匹矣。以良马一种,而在二厩者四百三十二匹,则五种十厩,合二千一百六十匹外二厩为《驽马》,一种当四百三十二匹,正合十二厩二千五百九十二匹之数。
黄氏曰:“康成谓六马各一厩,校有左右,则良马。”
一种者四百三十二匹。驽马三之,则为千二百九十六匹,盖欲牵就《诗》之“騋牝三千” ,非也。《马官列职》“圉师趣马驭夫、仆夫。” 仆夫,盖自田仆而上至大驭是也。良马六系为厩,厩一仆夫。大驭、戎仆、齐仆各二人,道仆、田仆各十二人,通三十人。六系马二百十六匹,三十仆夫,则六千四百八十匹也。种、戎、齐品贵,难得通六厩耳。然六厩成校,校有左右,则一仆兼二厩也。良马合左右校为一万二千九百六十匹,左右各五校也。戎仆二人,则戎马四厩矣。戎马不止四厩,此盖选马材力绝品以驾王路者。薛氏曰:“驽马三良马之数” ,则二校之马独有一千二百九十六匹,故六种十二闲,而其数三千四百五十六匹。此驽马之在厩者,亦三倍于良马之在厩者也。何者?良马驾五路之马,养之不可不专,故二厩之数虽止乎四百三十二而不为寡;驽马其用甚微,故二厩之数虽极于一千二百九十六而不为多 。黄氏曰:“良马之数,因仆之列官而可计也。马三皂为系,系一驭夫,良马当三百六十驭夫,而列官六十人,盖以” 选取贰车、从车使车,合六十乘,故以六十人列职,其馀则与趣马、圉师,因马而计其数,为可见也 。驽马八丽,八师八趣马,郑皆改为“六” ,未必然。自八丽积而为一,驭夫为马一千二十四匹,三十八驭夫,则三万八千九百十二匹,三良马之数,多三十二匹耳。良马共王驽马给乘国马者,与辇挽。驽马无仆。仆,御王也。厩,养马之庌。闲,置厩处,若今监牧也。良驽分居十二闲,其或多或寡不可知,而良驽必异处。良马占地狭,是为可知者,此皆据《经》文,不改字,于义为安 。王昭禹曰:“良马自圉师至于校人,则以中大夫为之,其官为稍尊。驽马自圉师至驭夫而止者,以其材下于良马,故掌养乘之者,兼其数” 而掌其事,则官至于“中士之驭夫” 而已。然八趣马则一驭夫掌之,亦兼总于校人矣。
天子十有二闲,马六种;邦国六闲,马四种;家四闲,马 二种。
〈订义〉郑锷曰:“闲,防也。不曰防,防以防其外入,闲以闲其内出防马者,使之无自内而逸出耳。” 郑康成曰:“凡马每厩为一闲。 《易氏》曰:‘天子有十二闲,谓六厩成校,而校有左右,故十二也。邦国六闲,家四闲,直谓一厢,不分左右耳。邦国六闲马四种者,谓良马三闲,为齐马、道马、田马,而驽马三良马之数
“亦三闲” ,是三闲良马为六百四十八匹,三闲驽马亦六百四十八匹,总六闲为一千二百九十六匹也。“家四闲马二种” 者,谓良马一闲,而驽马三。良马之数“亦三闲” ,是一闲良马为二百一十六匹,三闲驽马为六百四十八匹,总四闲为八百六十四匹。
黄氏曰:“四种” ,郑谓齐、道、田、驽,亦谓同姓之国,异。
“姓象路,何用齐马?四卫革路,何用道马 ?” 郑锷曰:“周制自上而下,礼之降杀各以两,独诸侯之于天子,不止于两而已。天子六军,诸侯则三军;天子之马十二闲,诸侯则六闲而已。其降杀不止于两者,为其地近而嫌也,故曰:‘成国半天子之军,则马之闲半乎天子,岂不宜哉?天子法天之大数,故马六种分为十二闲,每’” 一种而分两闲故也。诸侯有齐马、道马、田马、驽马四种,分为六闲,半天子之制也。大夫有田马、驽马二种,分为四闲,又半诸侯也。赵商以为十二闲,三千四百五十六匹,六闲二千五百九十二匹,四闲千七百二十八匹。以《司马法》论之,甸方八里,有戎马四匹,长毂一乘。大夫采地四甸,一甸供王,其馀三甸才有马十二匹,谓与校人之职甚异。康成以为《司马法》为民出军赋,无与于天子国马之数。余以其说考之,古者天子有国马,有民赋之马。民马出于井田之赋,如所谓“提封万乘,马四万匹;提封千乘,马四千匹” 者是也。若乃国马,则国所自养牧以待用者,即此校人以下所云是也。盖养于国者,为车路之备,出于民者为用兵之防,此所以各足其事而不相伤也 。陈氏曰:“周制,天子十二闲,闲马不过三千四百五十六匹而已。春秋时,晋悼公使程郑为乘马御,六驺属焉。彼卫之騋牝三千,齐之有马千驷。三千近于十二闲之数,千驷又过之,是皆僭侈而逾礼也。”
凡《马特》居四之一。
〈订义〉郑锷曰:“说者谓特为牡马也。《诗》曰:‘实为我特’,又曰‘百夫之特’,则特者雄而特立之义,四马而特居其一,盖三牝则育必多,一特则气必同,如是而育马,其性必相似矣。” 陈蕴之曰:“此言养之时,若《疏》言驾之时,牝牡杂则不可御矣。”
春祭马祖,执驹。
〈订义〉郑锷曰:“马未尝有祖,此言马祖者,贾氏谓天驷也。以天文考之,天驷,房星也。房为龙马,马之生者,其气实本诸此,则马祖为天驷可知。”于春则祭,春者,万物始生之时,驹始生之马,血气未定,不可通淫,顺春祭祖之时,则执而维絷之,以有其始生之气。 郑司农曰:“执驹无令近母,犹攻驹也。二岁曰驹,三岁曰駣。”
夏,祭先牧,颁马《攻特》。
〈订义〉郑锷曰:“先始教人以放牧者也。夏草方茂,马皆出而就牧,思其始教以养牧之法,故祭于夏。夏者,放牧之时,可以就牧,故颁而牧养之。夏火方盛,马者火畜,又况马之特乎?至夏而气益盛,不可制畜,故祭先牧之时,则攻而治之,使皆调伏。” 郑康成曰:“先牧始养马者,其人未闻。” 王氏曰:“攻特者,驹之不可习者,廋人攻之”矣。及成焉而不可习,则校人攻之。 郑康成曰:“夏通淫之后,攻其特,为其蹄啮,不可乘用。”
“秋,祭马社”,《臧仆》。
〈订义〉王昭禹曰:“马社,厩中之土示。凡马日中而出,日中而入,秋马入厩之时,故祭马社。” 郑锷曰:“皂厩所在,必有神焉,赖乎土神以安其所处,故祭马社。
冬祭马步,献马讲驭夫。”
〈订义〉郑康成曰:“马步,神,为灾害马者。” 郑锷曰:“寒气总至,马方在厩,必存其神,使不为灾。”唐人之颂曰:“冬祭马步,存神也。” 王昭禹曰:“马步,为马祷行冬则大阅之时,故祭马步。” 贾氏曰:“马神称步,若元冥之步、人鬼之步之类,与酺字异音同义。” 郑锷曰:“及冬之时,自春所养乘者,至是皆见其良矣,乃择其良者以献于王,如物至”冬成而可献也。 马之难育也,必祈诸神以为之助。故春祭马祖,夏祭先牧,秋祭马社,冬祭马步。四时各有所祭之神,顺其时各有蕃马之法。
凡大祭祀、“朝觐、会同,毛马而颁之。”
〈订义〉郑康成曰:“毛马,齐其色也,颁授当乘之。” 王昭禹曰:“如《诗》之《六月》所谓‘比物’”,“‘四骊有駜’,所谓‘駜彼乘黄’,凡此皆齐毫也。《尔雅》言‘宗庙齐毫’,此于朝觐会同亦毛马者,承宾如承神故也。” 郑锷曰:“王者非特资马以为乘驾,及其用,各称事而颁之。祭祀、朝觐会同以文为主,马欲其色之纯而可观,故毛马所以为文,军旅以力”为主,马欲其足之齐而并进,故物马所以为力。或谓宗庙齐毫尚纯,而朝觐会同亦毛马而后颁,何也?宾客之来,尤以华国为先。 李嘉会曰:“以其毛色物马而颁之,使各从其类
饰币马执扑而从之。”〈订义〉郑锷曰:“天子之于诸侯,亦有以马为礼而赐之者,谓之币马,加文饰以致其华美,执棰扑以驭其奔逸。” 郑司农曰:“校人主饰之也。币马,以马遗人,当币处者也。《聘礼》曰:‘马则北面奠币于其前’。《士丧礼》下篇曰:‘荐马缨三就,入门北面交辔,圉人夹牵之,驭者执策立于其后’。”
凡宾客,受其币、马。
〈订义〉郑锷曰:“宾客行朝享之礼,有庭实之马以为币,亦谓之币马则受而养乘以待用。”
大丧,饰遣车之马,及葬埋之。
〈订义〉郑康成曰:“言埋之,则是马涂车之刍灵。” 贾氏曰:“古以泥涂为车,以刍草为人马神灵。”
田猎,则帅驱逆之车。凡将事于四海山川,则饰黄驹。
〈订义〉郑锷曰:“若有祭祀于四海山川,则必择黄色之驹,加文饰以将事焉。”此皆《校人》之职。或谓《大宗伯》“以沈狸祭川泽,而祭祀之牲各放其色”,四海山川乃均用黄驹,何耶?以《玉人》之职考之,王巡狩过大山川,所用之璋不同,然皆以黄金勺前马,则知均用黄驹者,海与山川均为地道,黄者地之中色。若夫用驹,则以巡狩而行四方,驹有千里之足,而行地莫如马,驹虽马之小者,《礼》以小为贵,饰黄驹,乃郊用犊之意。 项氏曰:“一曰土神尚黄,校人饰贵,诚也。”
凡国之使者,共其币马。
〈订义〉贾氏曰:“王使之下聘诸侯,王行礼后,更以此币马私与主君相见,谓之私觌。《聘礼》私觌是也。
凡军事物马而颁之。”
〈订义〉郑康成曰:“物马齐其力。” 王昭禹曰:“《尔雅》言‘戎事齐力,田猎齐足’。戎事非不齐足,以齐力为主;田猎非不齐力,以齐足为主。” 陈及之曰:“‘周制,甸出革车一乘,马四匹’。则是马亦民自备也。”《校人》云:“凡军事物马而颁之”者,亦颁于官府共军事者耳。不然,《校人》六厩凡三千四百匹,安能及庶民乎?自井田既坏,凡征战则国家赋马与民。汉时,大仆、牧师诸苑三十六所,分布西北边,养马三十万头。武帝时,天下亭亭有马,自是以来,未尝俾民自养马也。虽唐府兵之制,有井田遗意,而当给马者,予其直市之,每匹予钱二十五千。刺史、折冲、果毅岁阅不任战事者鬻之,以其钱更市,不足则一府共之。熙宁间,介甫罢祖宗马监,令民自养马,每一都限马十五匹,十五年而足,谓之“保马。”郡县苟阿上意,不二三年而足,于是天下骚然病矣。
等驭夫之禄。
〈订义〉黄氏曰:“驭夫中士趣马、下士良马三百八十,驭夫列贠者六十,其馀盖选趣马摄之。马有良有驽,于良、驽之中又有等马,故其禄不同。使校人等之,亦足见古人陞选之法,未尝不各因其事。”
宫中之“稍食。”
〈订义〉郑锷曰:“‘养天子马于宫苑之中者,亦当为之等其稍食’。嫌其特厚于宫中牧圉,故特言‘等其稍食于驭夫之下。 项氏曰:‘厩库皆近王宫’,一云马有养于内’,非也。”
趣马下士,皂一人,徒四人。
〈订义〉郑锷曰:“趣马以下士为之,马十二匹为皂,每皂一趣马而爵之卑则下士,其职之微则养马而已。
掌赞正良马而齐其饮食,简其六节。”
〈订义〉郑康成曰:“赞,佐也。佐正者,谓校人臧仆讲驭夫之时。” 郑锷曰:“良马所以驾玉路,然驾玉路之种马,不可以驾田戎之车;驾田戎者,不可以为齐道之用。校人虽辨之,犹恐其不正,趣马又赞而正之。驾路虽不同,而饮食不可不齐。或摧之,或秣之,摧之所以养之也。” 刘执中曰:“养之使无饥渴,害之也。” 郑康成曰:“简,差也。节,犹量也。差择王马以为六等。” 王昭禹曰:“所以闲之,分十二闲,六种之等也。《诗》曰:‘比物四骊,闲之维则四牡修广其大有颙,以养而闲之如此’。” 刘执中曰:“目以知其瞻之不惊,口以知其性之不悖,耳以知其力之不殚,鬣以知其血之有馀,毛以知其气之不暴,蹄以知其行之不跲。六者简马之大节也。节”同,然后信为良马。
掌驾说之颁。
〈订义〉王昭禹曰:“驾以行,说以止,有劳逸之节,故以叙而颁之。” 郑锷曰:“使久劳者必逸,久息者必行。”刘执中曰:“马虽良而驾御不得其方,或踶者非其性然也,故颁其说于三圉师、十二圉人马,所以养成其材也。”
辨四时之居治,以听驭夫。
〈订义〉郑康成曰:“居谓牧庌所处。” 贾氏曰:“牧庌者,放牧之处,皆有庌蔽以荫马。二月以前、八月以后在厩,二月以后、八月以前在牧,故云四时。” 郑锷曰:“四时所居,自日中而入之后,所居者闲厩日中而
出之后所居者,牧庌、执驹、攻特之事,则春夏治之;臧仆献马之事,则秋冬治之,皆不可不辨。
巫马,下士二人,医四人,府一人,史二人,贾二人,徒二 十人。
〈订义〉郑康成曰:“巫马知,马祖、先牧马社,马步之神者,马疾若有犯马则知之,是以使与医同职。” 李嘉会曰:“马有医可也,而曰巫何故?巫则知马祟也,相医攻疾则兼医也,医巫必兼言之,先王爱物之心与爱人同。” 贾氏曰:“有贾者治马死生须知马价,故有贾人。”
掌养疾马而乘治之,相医而药攻马疾。受财于校人, 马死,则使其贾粥之,入其布于校人。
〈订义〉王昭禹曰:“马疾不可以乘用,故养之。然疾之所在为难知,必驱步之以发其疾,可验而疗,故乘治之。若兽医观其所发而养之是已。攻谓击而治之,药不足疗者,乃用攻焉,犹《疡医》所谓五毒攻之。”郑锷曰:“马有疾,必养之,乃乘之治之,养以足其气,乘以发其病。养而不乘,无以知疾之所在,不可治也。”马医四人,贾二人,与巫同官。虽祷马,要之正用药为治疾之本,为巫者特相助之而已。 医马之财,宜有所自,使药物之资,常足用而无穷。故马死,使贾人鬻之,其财入于校人,则所以医马者,其财盖本诸此。
《牧师》,下士四人、胥四人、徒四十人。
〈订义〉《郑康成》曰:“主牧放马而养之。”
掌牧地皆有厉禁而颁之。
〈订义〉郑康成曰:“颁马授圉者。” 王氏曰:“颁其地于牧人。” 贾氏曰:“厉禁”,谓可牧马之处,亦使其地之民遮护禁止,不得使民辄放牛马。 陈君举曰:“古人养马,处处皆有牧地,所谓牧马是也。可井则井之,不可井则为牧地,如华山之阳,牧于坰野”皆是。牧马既在民,虽小国亦有官以掌之。少康所谓牧正者,大抵皆寓兵于农之意。但农事勿扰,则马政日修,故诗人称马政者,必归之农,《定之方中》言“命彼倌人”,“星言夙驾”,“说于桑田”,《鲁颂》美僖公亦曰“务农重谷,牧于坰野”,故修农政则马政自修,马既在民,特设官以掌之。
孟春焚牧。
〈订义〉《郑锷》曰:“孟春草将生,焚去地之陈根,使发生新芽,则马食而充肥。”
中春通淫。
〈订义〉郑康成曰:“中春阴阳交,万物生之时,可以合马之牝牡也。《月令》:季春,乃令累牛腾马,游牝于牧。”秦时书也。秦地寒凉,万物后动。
掌其政令。“凡田事,赞焚莱。”
《廋人》,“下士;闲二人,史二人,徒二十人。”
〈订义〉郑锷曰:“观孔子言,‘人焉廋哉,廋为隐藏之义。天子十二闲,皆马之所在,掌事于闲中,其名曰廋,取其隐藏也。先儒以廋为数,不可考’。”
掌十有二闲之政教,以阜马佚特,教駣攻驹,及祭马 祖,祭闲之先牧,及执驹,散马耳、圉马。
〈订义〉郑锷曰:“考此文二‘及’字之义,当为七事耳。廋人职卑,安得主马祖之祭?于《校人》祭马祖之时,己则祭闲之先牧于《校人》命执驹之时,己则散马耳。《圉马原》二及之文,当为七事可也。马欲其蕃盛,其阜之固有法。特者马之雄,其佚之必以时。一特三牝,所以阜之也。安其血气,以时通淫,所以佚之也。佚者,使之安佚不劳”也。“三岁曰駣,可以任载乘”,则教以进退之节。“二岁曰驹,气盛而未调也,则攻以治其蹄啮之性。”《祭校人》,夏祭先牧,迺祭夫始教牧马之人。此祭闲之先牧,则祭始作闲以牧马之神。先儒谓散马耳者,以竹括押其耳,头动摇则括中物,后遂串习,不复惊也。然谓之散者,岂非以其疏散而不知畏,故括其耳。欤圉,犹禁圉之圉,盖禁而制之,使不得以近母。 郑康成曰:“阜,盛壮也。”《诗》曰:“四牡孔阜。” 黄氏曰:“佚特,使乘匹也。特曰佚,牝曰游,一也。”又曰:“攻驹止乳,不使其母嬴也。” 王氏曰:“阜马者,养马而阜之。既阜矣,又佚特以蕃之;既蕃矣,又教駣以成之。攻驹则不可教者,及其未駣攻之也。” 黄氏曰:“闲各有先牧,执”驹,为血气未定,使勿佚也。 王氏曰:“圉马则成马而圉之。圉马,以《校人》执驹为节也。”
正校人员选。
〈订义〉黄氏曰:“校人,马官之长。廋人得正校人员选者,廋人掌十二闲之政教以阜马,所谓执驹攻特、祭马祖先牧”,皆与校人通职。是则廋人专习马,盖马师也。校人非其人,则牧养乘治将不得其道理矣。故使廋人正校人员选。 王氏曰:“正其员,使员称马数;正其选,使选惟其能。” 李嘉会曰:“因马而定其员数,因人而别其艺”能。
马“八尺以上为龙,七尺以上为騋,六尺以上为马〈订义〉王氏曰:“小大异名,使各从其类,以待乘颁,及以为种。” 郑锷曰:“八尺绝高矣,出乎其类,追奔电,逐遗风,一去千里,故以龙名之。七尺以上,亦异乎其类矣。不谓之马而谓之騋,意其由种而生,既高且大,有所自来矣”,岂种马之子孙乎?六尺以上,则正名曰马;盖马之高者,正以六尺为常也。或谓《校人》“掌王马,辨六马之属。”则马之名龙名騋者当辨也。廋人之职,其卑如是,乃于此言龙騋之尺寸何耶?盖十二闲之广,二千五百馀匹之多,马有超然卓异,藏乎其中,人所不见,自非主者表而出之,则神骏之才,逐电之足,谁其知之?故特于廋人言之。《易》氏曰:“以象天驷,为苍龙之星。”是其品之尤异者,惟天子可备乘路之驾,《月令》言“驾苍龙”是也。以騋之,牝骊、牡元是其色三尤异者,天子诸侯得以兼用。《诗》于卫文公言“騋牝三千”是也。
《圉师乘》一人,徒二人。
〈订义〉郑康成曰:“养马曰圉,四马为乘。” 王昭禹曰:“以教圉人养马。”故圉师名官。
掌教圉人养马。春除蓐,衅厩始牧,夏庌马,冬献马。
〈订义〉郑锷曰:“春马出而就牧,厩中虚矣。蓐者,所寝之藉也。久则秽恶而不洁,故因其出而除之。马处于厩,神者主之,衅者以血,所以除不祥,故因其出而衅之。” 王昭禹曰:“日中而出,谓春分也;日中而入,谓秋分也。故春始牧。夏庌马也。” 郑康成曰:“庌,庑也,庑所以庇马凉也。” 郑锷曰:“夏暑酷,而马尤畏热,必为庑以凉之。” 项氏曰:“冬则所产之马成矣,故献之。”
圉人,良马匹一人,驽《马丽》一人。
〈订义〉郑康成曰:“良,善也。丽,耦也。” 黄氏曰:“趣马皂一人,圉师乘一人。良马设员,不可兼取。驽马亦有趣马,有圉师,而设员不著趣马,兼取于圉师八师一趣马也。圉师兼取于圉人八丽一师也。至圉人则不可兼取矣。故良、驽各著其员。”
掌养马刍牧之事,以役圉师。
〈订义〉王昭禹曰:“刍以食马,牧以放马,皆所以养之。
凡宾客、丧纪,牵马而入,陈𫷷马亦如之。”
〈订义〉郑康成曰:“宾客之马,王所赐之者。《诗》云:‘虽无予之,路车、乘马,丧纪之马,启后所荐马,𫷷马、遣车之马’。” 《易氏》曰:“宾客之时,陈马于馆;丧纪而葬,陈马于庙。遣车明器之时,则陈之于圹,以圉人养马,故使之牵而陈之。”
《秋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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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蛮隶》,百有二十人,掌役校人养马。
〈订义〉贾氏曰:“为校人所役使以养马。”案:《校人》不见隶者,盖是杂役之中。
《夷隶》,百有二十人,掌役牧人,养牛马。
《冬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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弓人,凡相胶,马胶赤白。
〈订义〉王昭禹曰:“胶或用皮,或用角,马用其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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