欽定古今圖書集成/博物彙編/草木典/第018卷

博物彙編 草木典 第十七卷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
博物彙編 第十八卷
博物彙編 草木典 第十九卷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博物彙編草木典

 第十八卷目錄

 藥部彙考三

  本草綱目一神農本經名例 陶隱居名醫別錄合藥分劑法則 采藥分六氣

  歲物 七方 十劑 氣味陰陽 五味宜忌 五欲 五宜 五禁 五走 五傷 五過

   五味偏勝 標本陰陽 升降浮沈 四時用藥例 五運六淫用藥式 六腑五臟用藥

  氣味補瀉

草木典第十八卷

藥部彙考三 编辑

《本草綱目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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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農本經名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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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藥一百二十種為君,主養命以應天,無毒。多服、久 服不傷人。欲輕身益氣,不老延年者,本《上經》。

中藥一百二十種為臣,主養性以應人,無毒、有毒,斟 酌其宜。欲遏病補虛羸者,本《中經》。

下藥一百二十五種為佐使,主治病以應地,多毒不 可久服。欲除寒熱邪氣,破積聚,愈疾者,本《下經》 三品,合三百六十五種,法三百六十五度,一度應一 日,以成一歲。倍其數,合七百三十名也。

陶弘景曰:「今按上品藥性,亦能遣疾,但勢力和厚,不為速效。歲月常服,必獲大益。病既愈矣,命亦兼申,天道仁育,故曰應天。一百二十種者,當謂寅、卯、辰、巳之月,法萬物生榮時也。中品藥性,療病之辭漸深,輕身之說稍薄。袪患為速,延齡為緩。人懷性情,故曰應人。一百二十種,當謂午、未、申、酉之月,法萬物成熟時也。」 下品藥性,專主攻擊,毒烈之氣,傾損中和,不可常服,疾愈即止。地體收殺,故曰「應地。」 一百二十五種者,當謂戌、亥、子、丑之月,法萬物枯藏時也,兼以閏之盈數焉。若單服或配隸,自隨人患,參而行之,不必偏執也。

掌禹錫曰:「《陶氏本草》例,神農以朱書,《別錄》以墨書,《本經》藥止三百六十五種,今此言倍其數」 ,合七百三十名,是併《別錄》副品而言。此一節乃《別錄》之文,傳寫既久,錯亂所致,遂令後世捃摭此類,以為非神農之書,率以此故也。

李時珍曰:「《神農本草》藥分三品。陶氏《別錄》倍增藥品,始分部類。唐、宋諸家,大加增補,兼或退出,雖有朱、墨之別,三品之名,而實已紊矣。或一藥而分數條,或二物而同一處;或木居草部,或蟲入木部,水土共居,蟲魚雜處,淄澠罔辨,玉碔不分,名已難尋,實何由覓?」 今則通合古今諸家之藥,析為十六部,當分者分,當併者併,當移者移,當增者增。不分三品,唯逐各部物以類從,目隨綱舉,每藥標一總名,正大綱也;大書氣味主治,正小網也。分註釋名,《集解》、發明,詳其目也。而辨疑正誤,附錄附之,備其體也。單方又附于其末,詳其用也。大綱之下,明注本草及三品,所以原始也。小綱之下,明注各家之名,所以著實也;分注則各書人名,一則古今之出處不沒,一則各家之是非有歸。雖舊章似乎剖析,而支脈更覺分明,非敢僭越,實便討尋爾。

《藥》有君臣佐使,以相宣攝合和,宜一君二臣三佐五 使,又可一君三臣九佐使也。

陶弘景曰:「用藥猶如立人之制,若多君少臣,多臣少佐,則氣力不周也。然檢《仙經》世俗諸方,亦不必皆爾。大抵養命之藥多君,養性之藥多臣,療病之藥多佐,猶依本性所主,而復斟酌之。上品君中,復有貴賤,臣佐之中,亦復如之。所以門冬、遠志,別有君臣;甘草國老大黃將軍,明其優劣,皆不同秩也。」 岐伯曰:「方制君臣者,主病之謂君,佐君之謂臣,應臣之謂使,非上中下三品之謂也,所以明善惡之殊貫也。」

張元素曰:「為君者最多,為臣者次之,佐者又次之。藥之于證所主同者,則各等分。或云力大者為君。」 李杲曰:「凡藥之所用,皆以氣味為主;補瀉在味,隨時換氣,主疾為君;假令治風,防風為君;治寒,附子為君;治濕,防己為君;治上焦熱,黃芩為君;中焦熱,黃連為君;兼見何證,以佐使藥分治之,此制方之要也。《本草》上品『為君』」 之說,各從其宜爾。

藥有陰陽,配合子母兄弟。

韓保昇曰:「凡天地萬物,皆有陰陽大小,各有色類,並有法象。故羽毛之類,皆生于陽而屬于陰;鱗介之類,皆生于陰而屬于陽。所以空青法木,故色青而主肝;丹砂法火,故色赤而主心;雲母法金,故色白而主肺;雌黃法土,故色黃而主脾;磁石法水,故色黑而主腎。餘皆以此例推之。子母兄弟,若榆皮為母,厚朴為子」 之類是也。

根莖花實,苖皮骨肉。

張元素曰:「凡藥根之在土中者,中半已上,氣脈之上行也;以生苖者為根,中半已下,氣脈之下行也。」

「以入土者為稍;病在中焦與上焦者,用根;在下焦者,用稍。」 根升稍降,人之身半已上,天之陽也,用頭;中焦用身;身半已下,地之陰也,用稍。乃述類象形者也。

李時珍曰:「草木有單使一件者,如羌活之根,木通之莖,款冬之花,葶藶之實,敗醬之苖,大青之葉,大腹之皮,郁李之核,蘗木之皮,沉香之節,蘇木之肌,胡桐之淚,龍腦之膏是也。有兼用者,遠志、小草,蜀漆、常山之類是也。有全用者,枸杞、甘菊之類是也。有一物兩用者,當歸頭尾,麻黃根節,赤白茯苓,牛膝,春夏用苖,秋冬用根」 之類是也。羽毛、鱗、介、玉、石、水火之屬,往往皆然,不可一律論也。

有單行者,有相須者,有相使者,有相畏者,有相惡者, 有相反者,有相殺者。凡此七情,合和視之,當用「相須」、 「相使者良,勿用相惡」、「相反者。」若有毒宜制,可用相畏、 相殺者,不爾,勿合用也。

韓保昇曰:「《本經》三百六十五種中,單行者七十一種,相須者十二種,相使者九十種,相畏者七十八種,相惡者六十種,相反者十八種,相殺者三十六種。凡此七情,合和視之。」

陶弘景曰:「凡檢舊方,用藥亦有相惡相反者,如仙方甘草丸有防己、細辛,俗方玉石散用栝樓、乾薑之類,服之乃不為害。或有制持之者,譬如寇賈輔漢,程周佐吳,大體既正,不得以私情為害。雖爾,不如不用尤良。半夏有毒,須用生薑,取其相畏相制也。」

寇宗奭曰:「相反為害,深于相惡者。謂彼雖惡我,我無忿心。猶如牛黃惡龍骨,而龍骨得牛黃更良,此有以制伏故也。相反者,則彼我交讎,必不和合。今畫家用雌黃、胡粉相近,便自黯妬,可證矣。」 李時珍曰:「藥有七情,獨行者,單方不用輔也;相須者,同類不可離也。如人參、甘草、黃蘗、知母之類。相使者,我之佐使也;相惡」 者,奪我之能也;相畏者,受彼之制也;相反者,兩不相合也;相殺者,制彼之毒也。古方多有用相惡、相反者,蓋相須、相使同用者,帝道也;相畏、相殺同用者,王道也;相惡、相反同用者,霸道也。有經有權,在用者識悟爾。

藥有酸、鹹甘、苦、辛五味,又有寒、熱、溫、涼四氣。

寇宗奭曰:凡稱氣者,是香臭之氣。其寒熱溫涼,是藥之性。且如鵝、白脂性冷,不可言氣冷也。「四氣則是香臭腥臊,如蒜、阿魏、鮑魚、汙襪,則其氣臭;雞、魚、鴨、蛇,則其氣腥;狐狸、白馬莖、人中白,則其氣臊;沉、檀、龍、麝,則其氣香」 是也。則「氣」 字當改作「性」 字,于義方允。

李時珍曰:寇氏言「寒熱溫涼是性,香臭腥臊是氣」 ,其說與《禮記》文合。但自《素問》以來,只以氣味言,卒難改易,姑從舊爾。

王好古曰:「味有五,氣有四。五味之中,各有四氣。如辛則有石膏之寒,桂、附之熱,半夏之溫,薄荷之涼是也。氣者,天也;味者,地也。溫熱者,天之陽;寒涼者,天之陰;辛甘者,地之陽;鹹苦者,地之陰。」 《本草》五味不言淡,四氣不言涼,只言溫,大溫熱,大熱寒,大寒、微寒平,小毒、大毒,有毒、無毒。何也?淡附于甘微寒,即涼也。

及有毒無毒。

岐伯曰:病有久新,方有大小,有毒無毒,固宜常制。大毒治病,十去其六;常毒治病,十去其七;小毒治病,十去其八;無毒治病,十去其九。穀肉果菜,食養盡之,無使過之,傷其正也。又曰:耐毒者以厚藥,不勝毒者以薄藥。王冰云:「藥氣有偏勝,則臟氣有偏絕,故十分去其六七八九而止也。」

陰乾暴乾,採造時月生熟。

陶弘景曰:「凡採藥時月,皆是建寅歲首,則從漢太初後所記也。其根物多以二月、八月採者,謂春初津潤始萌,未充枝葉,勢力淳濃也。至秋枝葉乾枯,津潤歸流于下也。大抵春寧宜早,秋寧宜晚,花實、莖葉,各隨其成熟爾。歲月亦有早晏,不必都依本文也。所謂陰乾者,就六甲陰中乾之也。又依遁甲法,甲子旬陰中」 在癸酉,以藥著酉地也。實不必然,但露暴于陰影處乾之爾。若可兩用,益當為善。孫思邈曰:「古之醫者,自解採取陰乾暴乾,皆如法,用藥必依土地,所以治病十愈八九。今之醫者不知採取時節,至于出產土地,新陳虛實,所治病十不得五也。」

《馬志》曰:「今按法陰乾者,多惡。如鹿茸陰乾悉爛,火乾且良。草木根苗,九月以前採者,悉宜日乾;十月以後採者,陰乾乃好。」

李時珍曰:生產有南北,節氣有早遲,根苗異收採,制造異法度。故市之地黃以鍋煮熟,大黃用火焙乾,松黃和蒲黃、樟腦雜龍腦,皆失制作偽者也。《孔志約》云:「動植形生,因地舛性;春秋節變,感氣殊功。」

離其本土,則質同而效異;乖于採取,則物是而時非。名實既虛,寒溫多謬,施于君父,逆莫大焉。陳嘉謨曰:「醫藥貿易,多在市家,諺云:『賣藥者兩眼,用藥者一眼,服藥者無眼』。」 非虛語也。《古壙灰》云:「死龍骨苜蓿根為土,黃耆麝香搗荔核攙藿香采茄葉雜煮半夏為元胡索,鹽松稍為肉蓯蓉草仁充,草豆蔻西呆代南木香,熬廣膠入蕎麪作阿膠,煮雞子及魚枕為琥珀,枇杷蕊代款冬,驢腳脛作虎骨,松脂混麒麟竭,番硝和龍腦香」 ,巧詐百般,甘受其侮,甚致殺人歸咎,用藥乃大關係,非比尋常,不可不慎也。

土地所出,真偽陳新,並各有法。

陶弘景曰:「諸藥所生,皆的有境界。秦、漢已前,當言列國。今郡縣之名,後人所增爾。江東以來,小小雜藥,多出近道,氣力性理,不及本邦。假令荊、益不通,則全用歷陽、當歸、錢唐三建,豈得相似?所以療病不及往人,亦當緣此。又且醫不識藥,惟聽市人,市人又不辨究,皆委採送之家,傳習造作,真偽好惡,並皆莫測。所以『鍾乳醋煮令白,細辛水漬使直,黃耆蜜蒸為甜,當歸酒灑取潤,蜈蚣朱足令赤,螵蛸膠于桑枝,以虺床當蘼蕪,以薺苨亂人參,此等既非事實,合藥不量剝除。只如遠志、牡丹,纔不收半,地黃、門冬三分耗一』。」 凡去皮除心之屬,分兩不應,不知取足。王公貴勝,合藥之日,群下竊換好藥,終不能覺。以此療病。固難責效。

寇宗奭曰:「凡用藥必須擇土地所宜者則真,用之有據。如上黨人參、川西當歸、齊州半夏、華州細辛、東壁土、冬月灰、半天河水、熱湯漿水之類,其物至微,其用至廣,蓋亦有理。若不推究厥理,治病徒費其功。」

李杲曰:「陶隱居《本草》言:狼毒、枳實、橘皮、半夏、麻黃、吳茱萸,皆須陳久者良,其餘須精新也。然大黃、木賊、荊芥、芫花、槐花之類,亦宜陳久,不獨六陳也。凡藥味須要專精。至元庚辰六月,許伯威年五十四,中氣本弱,病傷寒八九日,熱甚,醫以涼藥下之,又食梨冷傷脾胃,四肢逆冷,時發昏憒,心下悸動,吃噫不止,面色青黃,目不欲開,其脈動中有止時自還,乃結脈也。」 用仲景復脈湯加人參、肉桂,急扶正氣。生地黃減半,恐傷陽氣。服二劑病不退。再為診之,脈證相對。因念「莫非藥欠專精,陳腐耶?」 再市新藥與服,其證減半,又服而安。凡諸草木昆蟲,產之有地,根葉花實,採之有時。失其地則性味少異,失其時則氣味不全。又況新陳之不同。精粗之不等。儻不擇而用之。其不效者。醫之過也。唐耿湋詩云。「老醫迷舊疾。朽藥誤新方。」 是矣。

藥性有宜丸者,宜散者,宜水煮者,宜酒漬者,宜膏煎 者,亦有一物兼宜者,亦有不可入湯酒者,並隨藥性, 不得違越。

陶弘景曰:「又按病有宜服、丸服、散服、湯服、酒服、膏煎者,亦兼參用,以為其制。」

《華佗》曰:「病有宜湯者,宜丸者,宜散者,宜下者,宜吐者,宜汗者。湯可以蕩滌臟腑,開通經絡,調品陰陽。丸可以逐風冷,破堅積,進飲食;散可以去風寒暑濕之邪,散五藏之結伏,開腸利胃。可下而不下,使人心腹脹滿煩亂;可汗而不汗,使人毛孔閉塞,悶絕而終;可吐而不吐,使人結胸上喘,水食不入而死。」

李杲曰:「湯者,蕩也,去大病用之。散者,散也,去急病用之。丸者,緩也,舒緩而治之也。㕮咀者,古制也。古無鐵刃,以口咬細,煎汁飲之,則易升易散,而行經絡也。凡治至高之病,加洒煎,去濕以生薑,補元氣以大棗,發散風寒以蔥白,去膈上痰以蜜細末者,不循經絡,止去胃中及臟腑之積。氣味厚者,白湯調氣,味薄者煎」 之,和滓服。去下部之痰。其丸極大而光且圓,治中焦者次之,治上焦者極小。稠麪糊取其遲化直至中下,或酒或醋,取其散之意也。凡半夏、南星欲去濕者,丸以薑汁稀糊,取其易化也。水浸宿炊餅又易化,滴水丸又易化,煉蜜丸者,取其遲化而氣循經絡也。蠟丸取其難化而旋旋取效,或毒藥不傷脾胃也。

張元素曰:「病在頭面及皮膚者,藥須酒炒;在咽下、臍上者,酒洗之;在下者,生用。寒藥須酒浸曝乾,恐傷胃也。當歸酒浸,助散發之用也。」

陳嘉謨曰:「製藥貴在適中,不及則功效難求,太過則氣味反失。火製四鍛,炮炙炒也;水製三漬,泡洗也。水火共製,蒸煮二者焉。法造雖多,不離于此。酒製升提,薑製發散,入鹽走腎而軟堅,用醋注肝而住痛;童便製,除劣性而降下;米泔製,去燥性而和中;乳製,潤枯生血;蜜製,甘緩益元;陳壁土製,竊真氣,驟補中焦;麥」 麩皮製抑酷性。勿傷上膈。烏豆湯甘草湯漬曬並解毒。致令平和。羊酥油豬脂油塗。

燒咸滲骨,容易脆斷,去穰者免脹,抽心者除煩。大概具陳,初學熟玩。

欲療病,先察其源,先候病機。五臟未虛,六腑未竭,血 脈未亂,精神未散,服藥必活。若病已成,可得半愈;病 勢已過,愈將難全。

陶弘景曰:自非明醫聽聲察色診脈,孰能知未病之病乎?且未病之人,亦無肯自療。故齊侯怠于皮膚之微,以致骨髓之痼,非但識悟之為難,亦乃信受之弗易。倉公有言:信巫不信醫,死不治也。李時珍曰:《素問》云:「上古作湯液,故為而弗服。中古道德稍衰,邪氣時至,服之萬全。」 當今之世,必齊毒藥攻其中,鑱石針艾「治其外。」 又曰:「中古治病,至而治之湯液,十日不已,治以草蘇荄枝,本末為助,標本已得,神氣乃服。暮世之病,不本四時,不知日月,不審逆從,病形已成,以為可救。故病未已,新病復起。」 淳于意曰:「病有六不治:驕恣不論于理,一不治輕身重財,二不治衣食不適,三不治陰陽臟氣不定,四不治形羸不能服藥,五不治。信巫不信醫,六不治。」 六者有一,則難治也。

寇宗奭曰:「病有六失,失于不審,失于不信,失于過時,失于」原缺二字。失于不擇醫,失于不識病。六失有一,即為難治。又有八要:一曰虛,二曰實,三曰冷,四曰熱,五曰邪,六曰正,七曰內,八曰外也。《素問》云:「凡治病,察其形氣色澤,觀人勇怯,骨肉皮膚,能知其情,以為診法。」若患人脈病不相應,既不得見其形,醫止據脈供藥,其可得乎?今豪富之家,婦人居帷幔之內,復以帛幪手臂,既無望色之神,聽聲之聖,又不能盡切脈之巧,未免詳問。病家厭繁,以為術疏,往往得藥不服,是四診之術,不得其一矣,可謂難也。嗚呼!

若用毒藥療病,先起如黍粟,病去即止,不去倍之,不 去十之,取去為度。

陶弘景曰:「今藥中單行一兩種有毒,只如巴豆、甘遂、將軍,不可便令盡劑。如《經》所云:一物一毒,服一丸如細麻;二物一毒,服二丸如大麻;三物一毒,服三丸如胡豆;四物一毒,服四丸如小豆;五物一毒,服五丸如大豆;六物一毒,服六丸如梧子;從此至十,皆以梧子為數。其中又有輕重,且如狼毒、鉤吻,豈如附子、芫花」 輩耶。此類皆須量宜。

寇宗奭曰:「雖有此例,更合論人老少虛實,病之新久,藥之多毒少毒,斟量之,不可執為定法。」

療寒,以熱藥;療熱,以寒藥;飲食不消,以吐下藥;鬼疰 蠱毒,以毒藥;癰腫瘡瘤,以瘡藥;風濕,以風濕藥。各隨 其所宜。

陶弘景曰:「藥性一物,兼王十餘。病者,取其偏長為本。復觀人之虛實補瀉,男女老少,苦樂榮悴,鄉壤風俗,並各不同。褚澄療寡婦尼僧,異乎妻妾,此是達其性懷之所致也。」

李時珍曰:「氣味有厚薄,性用有躁靜,治體有多少,力化有淺深。正者正治,反者反治。用熱遠熱,用寒遠寒,用涼遠涼,用溫遠溫。發表不遠熱,攻裡不遠寒。不遠熱,則熱病至;不遠寒,則寒病至。治熱以寒,溫而行之;治寒以熱,涼而行之;治溫以清,冷而行之;治清以溫,熱而行之。木鬱達之,火鬱發之,土鬱奪之,金鬱泄之,水鬱折之。氣之勝也,微者隨之,甚者制之。氣之復也,和者平之,暴者奪之,高者抑之,下者舉之,有餘折之,不足補之,堅者削之,客者除之,勞者溫之,結者散之,留者行之,燥者濡之,急者緩之,散者收之,損者益之,逸者行之,驚者平之,吐之汗之下之,補之瀉之,久新同法。」 又曰:「抑者正治,從者反治。反治」 者,熱因寒用,寒因熱用,塞因塞用,通因通用,必伏其所主,而先其所因。其始則同,其終則異,可使破積,可使潰堅,可使氣和,可使必已。又曰:「諸寒之而熱者,取之陰,熱之而寒者,取之陽。」 所謂求其屬以衰之也。此皆約取《素問》之粹言。

病在胸膈已上者,先食後服藥;病在心腹已下者,先 服藥而後食;病在四肢血脈者,宜空腹而在旦;病在 骨髓者,宜飽滿而在夜。

陶弘景曰:「今方家先食後食,蓋此義也。又有須酒服者,飲服者,冷服者,熱服者。服湯則有疏有數,煮湯則有生有熟,各有法用,並宜詳審。」

李杲曰:「古人服藥活法,病在上者,不厭頻而少,病在下者,不厭頓而多。少服則滋榮于上,多服則峻補于下。凡云分再服、三服者,要令勢力相及,并視人之強弱,病之輕重,以為進退增減,不必泥法。」

夫大病之主,有中風、傷寒,寒熱溫瘧,中惡霍亂,大腹 水腫,腸澼下痢,大小便不通,奔豚上氣,欬逆嘔吐,黃 疸,消渴留飲,癖食堅積,癥瘕癲邪,驚癇鬼疰,喉痺齒 痛,耳聾目盲,金瘡踒折,癰腫惡瘡,痔瘻,癭瘤;男子五 勞七傷,虛乏羸瘦;女子帶下,崩中血閉,陰蝕、蟲蛇蠱 毒所傷。此大略宗兆,其間變動枝葉,各宜依端緒以收之。

陶弘景曰:「藥之所主,止說病之一名。假令中風,乃有數十種,傷寒證候,亦有二十餘條,更復就中求其類例大體歸其始終,以本性為根宗,然後配證以合藥爾。」 病之變狀,不可一概言之,所以醫方千卷,猶未盡其理。春秋已前及和緩之書蔑聞,而《道經》略載扁鵲數法,其用藥猶是本草家意。至漢淳于意及華陀等方,今時有存者,亦皆條理藥性,惟張仲景一部,最為眾方之祖,又悉依《本草》,但其善診脈,明氣候,以意消息之爾。至于刳腸剖臆,刮骨續筋之法,乃別術所得,非神農家事。自晉代以來,有張苗、宮泰、劉德、史脫、靳郡、趙泉、李子豫等一代良醫,其貴勝阮德如、張茂先輩,逸民皇甫士安,及江左葛洪、蔡謨、殷仲堪諸名人等,並研精藥術。宋有羊欣、元徽、胡洽、秦承祖,齊有尚書褚澄、徐文伯、嗣伯,群從兄弟,療病亦十愈八九。凡此諸人,各有所撰用方,觀其指趣,莫非《本草》者。或時用別藥,亦循其性度,非相踰越。《范汪方》百餘卷及葛洪《肘後》,其中有細碎單行徑用者,或田舍試驗之法,或殊域異識之術。如「藕皮散血,起自庖人牽牛逐水。近出野老麪店蒜虀,乃是下蛇之藥。路邊地菘,而為金瘡所祕。此蓋天地間物,莫不為天地間用,觸遇則會,非其主對矣。」 顏光祿亦云:「《道經》仙方,服食斷榖,延年卻老,乃至飛丹鍊石之奇,雲騰羽化之妙,莫不以藥道為先。用藥之理,一同《本草》,但制御之途小異世法,所」 用不多,遠至二十餘物,或單行數種,歲月深積,便致大益。即《本草》所云「久服之效,不如俗人,微覺便止。」 今庸醫處療,皆恥看《本草》,或依約舊方,或聞人傳說,便攬筆疏之,以此表奇。其畏惡相反,故自寡昧。而藥類遠僻,分兩參差,不以為疑。偶爾值瘥,則自信方驗;旬月未瘳,則言病源深結。了不反求諸己,虛搆聲稱,自應貽譴矣。其《五經》四部,軍國禮服,少有乖越,止于事跡非宜耳。至于湯藥,一物有謬,便性命及之。千乘之君,百金之長,可不深思戒慎耶?

寇宗奭曰:「人有貴賤少長,病當別論;病有新久虛實,理當別藥。蓋人心如面,各各不同,惟其心不同,臟腑亦異,欲以一藥通治眾人之病,其可得乎?張仲景曰:『有土地高下不同,物性剛柔,食居亦異,是故黃帝興四方之問,岐伯舉四治之能。且如貴豪之家,形樂志若者也,衣食足則形樂而外實,思慮多則志苦而內』」 虛,故病生于脈,與貧下異,當因人而治。後世醫者,委此不行,所失甚矣。又凡人少長老,其氣血有盛壯衰三等,故岐伯曰:「少火之氣壯,壯火之氣衰。」 蓋少火生氣,壯火散氣,況衰火乎?故治法亦當分三等,其少日服餌之藥,于壯老之時,皆須別處,決不可忽。

又云:「人以氣血為本,世有童男室女,積想在心,思慮過當,多致勞損,男則神色先散,女則月水先閉。蓋憂愁思慮則傷心,心傷則血逆竭,故神色先散而月水先閉也。火既受病,不能營養其子,故不嗜食;脾既虛則金氣虧,故發嗽。嗽既作,水氣絕,故四肢乾;木氣不充,故多怒,鬢髮焦,筋痿。俟五藏傳遍,故卒不能死,然」 終死矣。此于諸勞。最為難治。或能改易心志。用藥扶接。間得九死一生耳。

有人病久嗽,肺虛生寒熱。以款冬花焚三兩芽,俟煙出,以筆管吸其煙,滿口則嚥之,至倦乃已。日作五七次,遂瘥。

有人病瘧月餘,又以藥吐下之,氣遂弱。觀其脈病,乃夏傷暑,秋又傷風,因與柴胡湯一劑安。後又飲食不節,寒熱復作,吐逆不食,脅下急痛,此名痰瘧。以十棗湯一服,下痰水數升,服理中散二錢遂愈。有婦人病吐逆,大小便不通,煩亂,四肢冷,漸無脈,凡一日半,與大承氣湯二劑,至夜半,大便漸通,脈漸生,翌日乃安。此關格之病。極難治。《經》曰:「關則吐逆。」 格則不得小便。亦有不得大便者。

有人若風痰頭痛,顫掉吐逆,飲食減。醫以為傷冷物,溫之不愈,又以丸下之,遂厥。復與金液丹後,譫言吐逆,顫掉不省人,狂若見鬼,循衣摸床,手足冷,脈伏。此胃中有結熱,故昏瞀不省人。以陽氣不能布于外,陰氣不能持于內,即顫掉而厥。遂與大承氣湯,至一劑乃愈。

有婦人病溫已十二日,診其脈六七至而澀,寸稍大,尺稍小,發寒熱,頰赤口乾,不了了,耳聾。問之,病後數日,經水乃行,此屬少陽熱入血室,治不對,病必死。乃與小柴胡湯,二日,又加桂枝乾薑湯,一日寒熱止。但云:「我臍下急痛。」 與抵當丸微利,痛止身涼,尚不了了,復與小柴胡湯,次日云:「我胸中熱燥,口鼻乾。」 又少與調胃承氣湯;不利,與大陷胸丸半服,利三行。次日虛煩不寧,妄有所見,狂言,知有燥屎,以其極虛,不敢攻之,與竹葉湯去其煩熱,其大

便自通,中有燥屎數枚。狂煩盡解。唯欬嗽唾沬。此肺虛也。不治恐乘虛作肺痿。以小柴胡去人參、薑、棗。加乾薑五味子湯。一日欬減。二日悉痊。

有人年六十,腳腫生瘡,忽食豬肉不安。醫以藥下之,稍愈,時出外中風汗出,頭面暴腫起,紫黑色,多睡,耳輪上有浮泡小瘡,黃汁出,乃與小續命湯,倍加羌活,服之遂愈。

有人年五十四,素羸多中寒,小年常服生硫黃數斤,近服兔絲有效。脈左上二部,右下二部絃緊有力。五七年來,病右手足筋急拘攣,言語稍遲。遂與仲景小續命湯,加薏苡仁一兩,以治筋急,減黃芩、人參、芍藥各半,以避中寒。杏仁只用一百五枚,後云「尚覺大冷」 ,因盡去人參、芩、芍,加當歸一兩半,遂安。小續命湯,今人多用,不能逐證加減,遂至危殆,故舉以為例。

《陶隱居名醫別錄合藥分劑法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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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秤惟有銖兩,而無分名。今則以十黍為一銖,六銖 為一分,四分成一兩,十六兩為一斤。雖有子穀秬黍 之制,從來均之已久,依此用之。

蘇恭曰:「古秤皆複,今南秤是也。後漢以來,分一斤為二斤,一兩為二兩。古方惟張仲景而已,涉今秤。若用古秤,則水為殊少矣。」

李杲曰:六銖為一分,即二錢半也;二十四銖為一兩,古云三兩,即今之一兩,云「二兩」 ,即今之六錢半也。

李時珍曰:「蠶初吐絲曰忽,十忽曰絲;十絲曰釐,四釐曰絫,十釐曰分,四絫曰字,二分半也。」十絫曰銖,四分也。四字曰錢,十分也。六銖曰一分,二錢半也。四分曰兩,二十四銖也。八兩曰錙,二錙曰斤,二十四兩曰鎰,一斤半也。准官秤,十二兩、三十斤曰鈞,四鈞曰石,一百二十斤也。方中有曰「少許」者,些子也。今古異制,古之一兩,今用一錢可也。《絫》,音壘。

今方家云「等分」者,非分兩之分,謂諸藥斤兩多少皆 同爾,多是丸散用之。

《丸散》云:刀圭者,十分方寸匕之一,准如梧桐子大也。 方寸匕者,作匕正方一寸,抄散取不落為度。五匕者, 即今五銖錢邊五字者,抄之不落為度。一撮者,四刀 圭也。匕即匙也

「藥以升合分」者,謂藥有虛實輕重,不得用斤兩,則以 升平之。十撮為一勺,十勺為一合,十合為一升。《升方》 作上徑一寸,下徑六分,深八分,內散藥物,按抑之,正 爾,微動令平爾。

李時珍曰:「古之一升,即今之二合半也。量之所起為圭,四圭為撮,十撮為勺,十勺為合,十合為升,十升為斗,五斗曰斛,二斛曰石。」

凡湯、酒膏藥云《㕮咀》者,謂秤畢擣之如大豆,又吹去 細末。藥有易碎難碎,多末少末,今皆細切如㕮咀也。

蘇恭曰:「㕮咀,商量斟酌之也。」 寇宗奭曰:「㕮咀,有含味之意,如人以口齒咀囓,雖破而不塵,古方多言㕮咀,此義也。」 李杲曰:「㕮咀,古制也。古無鐵刃,以口咬細,令如麻豆煎之,今人以刀剉細爾。」

凡丸藥云「如細麻」者,即胡麻也,不必扁扁略相稱爾。 《黍粟》亦然。云「如大麻子」者,准三細麻也。如胡豆者,即 今青斑豆也,以二大麻准之。如小豆者,今赤小豆也, 以三大麻准之。如大豆者,以二小豆准之。如梧子者, 以二大豆准之。如彈丸及雞子黃者,以四十梧子准 之。

寇宗奭曰:今人用古方多不效者,何也?不知古人之意也。如仲景治胸痺,心中痞堅,逆氣搶心,用《治中湯》:人參、朮、乾薑、甘草四物,共一十二兩,水八升,煮取三升,每服一升,日三服,以知為度。或作丸須雞子黃大,皆奇效。今人以一丸如楊梅許服之,病既不去,乃曰藥不神,非藥之罪,用藥者之罪也。

《凡方》云「巴豆若干枚」者,粒有大小,當去心皮秤之,以 一分准十六枚。附子、烏頭若干枚者,去皮畢,以半兩 准一枚。枳實若干枚者,去穰畢,以一分准二枚。橘皮 一分,准三枚。棗大小三枚准一兩。乾薑一累者,以一 兩為正。

《凡方》云「半夏一升者,洗畢,稱五兩為正,蜀椒一升三 兩為正,吳茱萸一升五兩為正,兔絲子一升九兩為 正,菴䕡子一升四兩為正,蛇床子一升三兩半為正, 地膚子一升四兩為正」,其子各有虛實輕重,不可秤 准者,取平升為正。

《凡方》云「用桂一尺」者,削去皮,重半兩為正;甘草一尺 者,二兩為正;云「某草一束」者,三兩為正;云「一把」者,二 兩為正。

《凡方》云「蜜一斤」者,有七合。「豬膏一斤」者,有一升二合 也。

凡丸散藥,亦先切細,暴燥乃擣之。有各擣者,有合擣 者,並隨方。其潤濕藥如天門冬、地黃輩,皆先增分兩切暴獨擣碎更暴,若逢陰雨,微火烘之,既燥停冷擣 之。

李時珍曰:「凡諸草木藥及滋補藥,並忌鐵器。金性剋木之生發之氣,肝腎受傷也。惟宜銅刀竹刀修治乃佳。亦有忌銅器者,並宜如法丸散,須用青石、碾石、磨石臼,其砂石者不良。」

凡篩丸散,用重密絹,各篩畢,更合于臼中,擣數百遍, 色理和同乃佳也。巴豆、杏仁、胡麻諸膏膩藥,皆先熬 黃擣合如膏指。㩢視泯泯。乃稍稍入散中。合研擣散。 以輕疏絹篩度之。再合擣勻。

凡煮湯,欲微火,令小沸,其水依方,大略二十兩藥,用 水一斗,煮取四升,以此為准。然利湯欲生,少水而多 取汁;補湯欲熟,多水而少取汁。不得令水多少。用新 布兩人以尺木絞之,澄去垽濁,紙覆令密。溫湯勿用 鐵器服湯寧小沸,熱則易下,冷則嘔涌。

徐之才曰:「湯中用酒,須臨熟乃下之。」

李時珍曰:「陶氏所說,乃古法也。今之小小湯劑,每一兩用水二甌為准,多則加,少則減之。如劑多水少,則藥味不出;劑少水多,又煎耗藥力也。凡煎藥並忌銅、鐵器,宜用銀器、瓦罐洗淨封固,令小心者看守。須識火候,不可太過不及。火用木炭、蘆葦為佳。其水須新汲味甘者。」 流水、井水、沸湯等,各依方,詳見《水部》。若發汗藥必用緊火熱服,攻下藥亦用緊火煎熟,下消黃,再煎溫服。補中藥宜慢火溫服。陰寒急病,亦宜緊火急煎服之。又有陰寒煩躁,及暑月伏陰在內者,宜水中沈冷服。

凡漬藥酒,皆須細切,生絹袋盛,入酒密封,隨寒暑日 數,漉出滓,可暴燥,微擣更漬,亦可為散服。

李時珍曰:「別有釀酒者,或以藥煮汁和飯,或以藥袋安置酒中,或煮物和飯同釀,皆隨方法。又有煮酒者,以生絹袋藥入罈密封,置大鍋中,水煮一日,埋土中七日,出火毒乃飲。」

凡建中、腎瀝諸補湯滓合二劑,加水煎竭飲之,亦敵 一劑,皆先暴燥。

陳藏器曰:「凡湯中用麝香、牛黃、犀角、羚羊角、蒲黃、丹砂、芒硝、阿膠輩,須細末如粉,臨時納湯中,攬和服之。」

凡合膏,初以苦酒漬令淹浹,不用多汁,密覆勿洩。云 「晬時」者,周時也。從今旦至明旦,亦有止一宿者。煮膏 當三上三下,以洩其熱勢,令藥味得出,上之使匝匝 沸,乃下之使沸靜,良久乃止。中有薤白者,以兩頭微 焦黃為候;有白芷、附子者,以小黃色為度,以新布絞 去滓,滓亦可酒煮飲之。摩膏滓可傅病上。膏中有雄 「黃、朱砂、麝香輩,皆別擣如麪,絞膏畢,乃投中疾攪,勿 使沉聚在下。有水銀、胡粉者,于凝膏中研令消散。」

李時珍曰:「凡熬貼癰疽風濕諸病膏者,先以藥浸油中三日乃煎之,煎至藥枯,以絹濾淨,煎熱,下黃丹或胡粉或蜜陀僧,三上三下,煎至滴水成珠不散,傾入器中,水浸三日,去火毒用。若用松脂者,煎至成絲,傾入水中,拔扯數百遍乃止。俱宜謹守火候,勿令太過不及也。其有朱砂、雄黃、龍腦、麝香、血竭、乳香、沒藥等」 料者。並待膏成時投之。黃丹、胡粉。蜜陀僧。並須水飛瓦炒過。松脂須鍊數遍乃良。

凡丸中用蠟,皆烊,投少蜜中,攪調以和藥。

李杲曰:「丸藥用蠟,取其固護藥之氣味勢力,以過關膈而作效也。若投以蜜,下咽亦易散化,如何得到臟中?若有毒藥,反又害之,非用蠟之本意也。」

凡用蜜,皆先大煎,掠去其沬,令色微黃,則丸藥經久 不壞。

《雷斆》曰:「凡鍊蜜,每一斤止得十二兩半,是數火少火過,並不得用也。修合丸藥,用蜜只用蜜,用餳只用餳,用糖只用糖,勿交雜用,必瀉人也。」

《采藥分六氣歲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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岐伯曰:「厥陰司天為風化,在泉為酸化,清毒不生;少 陰司天為熱化,在泉為若化,寒毒不生;太陰司天為 濕化,在泉為甘化,燥毒不生;少陽司天為火化,在泉 為苦化,寒毒不生;陽明司天為燥化,在泉為辛化,濕 毒不生;太陽司天為寒化,在泉為鹹化,熱毒不生。治 病者必明六化分治,五味所生,五臟所宜,乃可言盈」 虛病生之緒,本乎天者天之氣,本乎地者地之氣。謹 候氣宜,無失病機,司歲備物,則無遺主矣。歲物者,天 地之專精也,非司歲物則氣散質同而異等也。氣味 有厚薄,性用有躁靜,治保有多少,力化有淺深,上淫 于下,所勝平之,外淫于內,所勝治之。

王冰曰:「化于天者為天氣,化于地者為地氣。五毒皆 五行之氣所為,故所勝者不生。唯司天在泉之所生 者,其味正,故藥工專司歲氣,所收藥物,則所主無遺 略矣。五運有餘,則專精之氣,藥物肥濃,使用當其正, 氣味也。不足則藥不專精而氣散物不純,形質雖同, 力用則異矣。故天氣淫于下,地氣淫于內者,皆以所」 勝平治之。如風勝濕。酸勝甘之類是也

《七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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岐伯曰:氣有多少,形有盛衰,治有緩急,方有大小。又 曰:「病有遠近,證有中外,治有輕重,近者奇之,遠者偶 之。汗不以奇,下不以偶,補上治上制以緩;補下治下 制以急。近而偶奇,制小其服;遠而奇偶,制大其服。大 則數少,小則數多,多則九之,少則一之,奇之不去則 偶之,偶之不去,則反佐以取之。所謂寒熱溫涼,反從」 其病也。

王冰曰:「臟位有高下,腑氣有遠近,病證有表裡,藥用 有輕重,單方為奇,複方為偶。心肺為近,肝腎為遠,脾 胃居中,腸䐈胞膽亦有遠近,識見高遠,權以合宜。方 奇而分兩偶,方偶而分兩奇。近而偶制,多數服之;遠 而奇制,少數服之。則肺服九,心服七,脾服五,肝服三, 腎服一,為常制也。方與其重也寧輕;與其毒也寧善; 與其大也寧小。」是以奇方不去,偶方主之。偶方不去, 則反佐以同病之氣而取之。夫微小之熱,折之以寒; 微小之冷,消之以熱。甚大寒熱,則必能與異氣相格, 聲不同不相應,氣不同不相合,是以反其佐以同其 氣,復令寒熱參合,使其始同終異也。

李時珍曰:「逆者正治,從者反治,反佐即從治也。謂熱 在下而上有寒邪拒格,則寒藥中入,熱藥為佐;下膈 之後,熱氣既散,寒性隨發也。寒在下而上有浮火拒 格,則熱藥中入,寒藥為佐,下膈之後,寒氣既消,熱性 隨發也。此寒因熱用,熱因寒用之妙也。溫涼倣此。」 劉完素曰:「流變在乎病,主病在乎方,制方在乎人。方 有七,大小、緩急、奇、偶、複也。」制方之體,本於氣味,寒熱、 溫涼四氣生于天,酸苦辛鹹甘淡六味成于地。是以 有形為味,無形為氣,氣為陽,味為陰,辛甘發散為陽, 酸苦涌泄為陰,鹹味涌泄為陰,淡味滲泄為陽。或收 或散,或緩或急,或燥或潤,或軟或堅,各隨臟腑之證 而施。藥之品味,乃分七方之制也。故奇偶複者。三方 也。大小緩急者。四制之法也。故曰:「治有緩急。方有大 小。」

大方

岐伯曰:「君一臣二,佐九制之大也;君一臣三,佐五制 之中也;君一臣二,制之小也。」又曰:「遠而奇偶,制大其 服;近而奇偶,制小其服。大則數少,小則數多,多則九 之,少則一之。」

劉完素曰:「身表為遠,裡為近,大小者,制奇偶之法也。 假如小承氣湯、調胃承氣湯,奇之小方也;大承氣湯、 抵當湯,奇之大方也,所謂因其攻裡而用之也;桂枝、 麻黃,偶之小方也;葛根、青龍,偶之大方也,所謂因其 發表而用之也。故曰:『汗不以奇,下不以偶』。」

張從正曰:「大方有二,有君一,臣三,佐九。之大方,病有 兼證而邪不一,不可以一二味治者宜之,有分兩大 而頓服之,大方,肝腎及下部之病,道遠者宜之。」王太 僕以心肺為近,腎肝為遠,脾胃為中;劉河間以身表 為遠,身裡為近。以予觀之,身半以上其氣三,天之分 也;身半以下其氣三,地之分也;中脘,人之分也。

小方

張從正曰:「小方有二,有君一臣二之小方,病無兼證, 邪氣專一,可一二味治者宜之;有分兩少而頻服之; 小方,心肺及在上之病者宜之,徐徐細呷是也。」 劉完素曰:「肝腎位遠,數多,則其氣緩,不能速達於下, 必大劑而數少,取其迅急下走也;心肺位近,數多,則 其氣急,下走,不能升發于上,必小劑而數多,取其易 散而」上行也。王氏所謂「肺服九。心服七。脾服五。肝服 三。腎服一。」乃五臟生成之數也。

緩方

岐伯曰:「補上治上制以緩,補下治下制以急,急則氣 味厚,緩則氣味薄,適其病所,遠而中道,氣味之者,食 而過之,無越其制度也。」

王冰曰:「假如病在腎,而心氣不足,服藥宜急過之,不 以氣味飼心,腎藥凌心,心復益衰矣。」餘上下遠近例 同。

劉完素曰:聖人治上不犯下,治下不犯上,治中上下 俱無犯,故曰:誅伐無過,命曰「大惑。」

王好古曰:「治上必妨下,治表必連裡。用黃芩以治肺, 必妨脾;用蓯蓉以治腎,必妨心;服乾薑以治中,必僭 上;服附子以補火,必涸水。」

張從正曰:「緩方有五,有甘以緩之之方,甘草、糖、蜜之 屬是也。病在胸膈,取其留戀也。有丸以緩之之方,比 之湯散,其行遲慢也。有品件眾多之緩方,藥眾則遞 相拘制,不得各騁其性也。有無毒治病之緩方,無毒 則性純功緩也。有氣味俱薄之緩方,氣味薄則長于 補上治上,比至其下,藥力已衰矣。」

急方

劉完素曰:「味厚者為陰,味薄者為陰中之陽,故味厚 則下泄,味薄則通氣。氣厚者為陽,氣薄為陽中之陰, 故氣厚則發熱,氣薄則發汗是也。」

王好古曰:「治主宜緩,緩則治其本也;治客宜急,急則治其標也。表裡汗下,皆有所當緩,所當急。」

張從正曰:「急方有四:有急病急攻之急方,中風關格 之病是也。有湯散蕩滌之急方,下咽易散,而行速也。 有毒藥之急方,毒性能上涌下泄,以奪病勢也。有氣 味俱厚之急方,氣味俱厚,直趨于下,而力不衰也。」

奇方

《王冰》曰:「單方也。」

張從正曰:「奇方有二:有獨用一物之奇方,病在上而 近者宜之;有藥合陽數,一三五七九之奇方,宜下不 宜汗。」

劉完素曰:「假如小承氣,奇之小方也;大承氣、抵當湯, 奇之大方也,所謂因其攻下而為之也。桂枝、麻黃,偶 之小方也;葛根、青龍,偶之大方也,所謂因其發散而 用之也。」

偶方

張從正曰:「偶方有三,有兩味相配之偶方,有古之二 方相合之偶方,古謂之複方,皆病在下而遠者宜之。 有藥合陰數,二、四、六、八、十之偶方,宜汗不宜下。王太 僕言:汗藥不以偶,則氣不足以外發;下藥不以奇,則 藥攻毒而致過。意者下本易行,故單行則力孤而微; 汗或難出,故併行則力齊而大乎?而仲景制方,桂枝」 汗藥。反以五味為奇。大承氣下藥。反以四味為偶。何 也。豈臨事制宜。復有增損乎。

複方

岐伯曰:奇之不去則偶方,是謂「重方。」

王好古曰:「奇之不去複以偶,偶之不去複以奇,故曰 複。複者,再也,重也,所謂十補一泄,數泄一補也。」又傷 寒見風脈,傷風得寒脈,為脈證不相應,宜以《複方》主 之。

張從正曰:「複方有三,有二方。三方及數方相合之複 方,如桂枝二越婢一湯、五積散之屬是也。有本方之 外,別加餘藥,如調胃承氣加連翹、薄荷、黃芩、巵子,為 涼膈散之屬是也。有分兩均齊之複方,如胃風湯各 等分之屬是也。王太僕以偶為複方,今七方有偶又 有複,豈非偶乃二方相合,複乃數方相合之謂乎。」

《十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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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之才曰:「藥有宣、通、補洩、輕、重、澀、滑、燥濕十種,是藥 之大體。而《本經》不言,後人未述,凡用藥者,審而詳之, 則靡所遺失矣。」

宣劑

徐之才曰:「宣可去壅,生薑、橘皮之屬是也。」

李杲曰:「外感六淫之邪,欲傳入裡,三陰實而不受逆 于胸中,天分氣分窒塞不通,而或噦或嘔,所謂壅也。 三陰者脾也。故必破氣藥如薑、橘、藿香、半夏之類,瀉 其壅塞。」

張從正曰:「俚人以宣為瀉,又以宣為通,不知十劑之 中,已有瀉與通矣。」

張仲景曰:春病在頭,大法宜吐,是宣劑即涌劑也。《經》 曰:高者因而越之,木鬱則達之。宣者升而上也,以君 召臣曰:宣是矣。凡風癇中風,胸中諸實,痰飲寒結,胸 中熱鬱,上而不下,久則嗽喘滿脹,水腫之病生焉,非 宣劑莫能愈也。吐中有汗,如引涎追淚嚏鼻,凡上行 者,皆吐法也。

劉完素曰:「鬱而不散為壅,必宣以散之,如痞滿不通 之類是矣。攻其裡,則宣者上也,泄者下也。通劑則瓜 蒂、巵子之屬是矣。發汗通表亦同。」 王好古曰:「《經》有五鬱,木鬱達之,火鬱發之,土鬱奪之, 金鬱泄之,水鬱折之,皆宣也。教曰宣揚,制曰宣讀,君 召臣曰宣喚,臣奉君命,宣布上意,皆宣之意也。」 李時珍曰:「壅者,塞也,宣者,布也,散也。鬱塞之疾,不升 不降,傳化失常,或鬱久生病,或病久生鬱,必藥以宣 布敷散之,如承流宣化之意,不獨涌越為宣也。是以 氣鬱有餘,則香附、撫芎之屬以開之,不足則補中益 氣以運之。火鬱微則山巵、青黛以散之,甚則升陽解 肌以發之。濕鬱微則蒼朮、白芷之屬以燥之,甚則風 藥以勝」之。痰鬱微則南星、橘皮之屬以化之,甚則瓜 蔕、藜蘆之屬以涌之。血鬱微則桃仁、紅花以行之,甚 則或吐或利以逐之。食鬱微則山查、神麴以消之,甚 則上涌下利以去之。皆宣劑也。

通劑

徐之才曰:「通可去滯,通草、防己之屬是也。」

劉完素曰:「留而不行,必通以行之,如水病為痰澼之 類,以木通、防己之屬攻其內,則留者行也。滑石、茯苓、 芫花、甘遂、大戟、牽牛之類是也。」

張從正曰:「通者,流通也。前後不得溲便宜木通、海金 沙、琥珀、大黃之屬通之。痺痛鬱滯,經隧不利,亦宜通 之。」

李時珍曰:「滯,留滯也。濕熱之邪,留于氣分,而為痛痺 癃閉者,宜淡味之藥,上助肺氣下降,通其小便,而洩 氣中之滯,木通、豬苓之類是也。濕熱之邪,留于血分, 而為痺痛腫注,二便不通者,宜苦寒之藥下引,通其前後,而洩血中之滯,防己之類是也。《經》曰:『味薄者通』。」 故淡味之藥,謂之通劑。

補劑

徐之才曰:「補可去弱,人參、羊肉之屬是也。」

李杲曰:「人參甘溫,能補氣虛;羊肉甘熱,能補血虛;羊 肉補形,人參補氣,凡氣味與二藥同者,皆是也。」 張從正曰:「五臟各有補瀉,五味各補其臟,有表虛、裡 虛、上虛、下虛、陰虛、陽虛、氣虛、血虛。《經》曰:『精不足者,補 之以味,形不足者,補之以氣。五穀、五菜、五果、五肉,皆 補養之物也』。」

李時珍曰:《經》云:「不足者補之。」又云:「『虛則補其母』。生薑 之辛補肝,炒鹽之鹹補心,甘草之甘補脾,五味子之 酸補肺,黃蘗之苦補腎。又如伏神之補心氣,生地黃 之補心血,人參之補脾氣,白芍藥之補脾血,黃芪之 補肺氣,阿膠之補肺血,杜仲之補腎氣,熟地黃之補 腎血,芎藭之補肝氣,當歸之補肝血之類皆補劑,不」 特人參、羊肉為補也。

洩劑

徐之才曰:「洩可去閉,葶藶、大黃之屬是也。」

李杲曰:「葶藶苦寒,氣味俱厚,不減大黃,能洩肺中之 閉,又泄大腸。大黃走而不守,能洩血閉。腸胃渣穢之 物,一洩氣閉,利小便;一洩血閉,利大便。凡與二藥同 者皆然。」

張從正曰:「實則瀉之,諸痛為實,痛隨利減,芒硝、大黃、 牽牛、甘遂、巴豆之屬,皆瀉劑也。其催生,下乳,磨積逐 水,破經洩氣,凡下行者,皆下法也。」

李時珍曰:「去閉」,當作「去實。《經》云:『實者瀉之,實則瀉其 子』是矣。五臟五味皆有瀉,不獨葶藶、大黃也。肝實瀉 以芍藥之酸;心實瀉以甘草之甘;脾實瀉以黃連之 苦;肺實瀉以石膏之辛;腎實瀉以澤瀉之鹹是矣。」

輕劑

徐之才曰:「輕可去實,麻黃、葛根之屬是也。」

張從正曰:風寒之邪,始客皮膚,頭痛身熱,宜解其表, 《內經》所謂輕而揚之也。癰瘡疥痤,俱宜解表,汗以泄 之,毒以薰之,皆輕劑也。凡薰洗蒸炙,熨烙刺砭,導引 按摩,皆汗法也。

李時珍曰:「當作輕可去閉。」有表閉、裡閉、上閉、下閉。表 閉者,風寒傷營,腠理閉密,陽氣怫鬱,不能外出,而為 發熱惡寒、頭痛脊強諸病,宜輕揚之劑發其汗,而表 自解也。裡閉者,火熱鬱抑,津液不行,皮膚乾閉,而為 肌熱煩熱頭痛、目腫、昏瞀、瘡瘍諸病,宜輕揚之劑,以 解其肌,而火自散也。上閉有二:一則外寒內熱,上焦 氣閉,發為咽喉閉痛之證,宜辛涼之劑以揚散之,則 閉自開;一則飲食寒冷,抑遏陽氣在下,發為胸膈痞 滿閉塞之證,宜揚其清而抑其濁,則痞自泰也。下閉 亦有二,有陽氣陷下,發為裡急後重,數至圊而不行 之證,但升其陽而大便自順,所謂下者舉之也。有燥 熱傷肺,金氣膹鬱,竅閉于上,而膀胱閉于下。為小便 不利之證。以升麻之類。探而吐之。上竅通而小便自 利矣。所謂病在下取之上也。

重劑

徐之才曰:「重可去怯,磁石、鐵粉之屬是也。」

張從正曰:重者,鎮縋之謂也。怯則氣浮,如喪神守,而 驚悸氣上,朱砂、水銀、沈香、黃丹、寒水石之倫,皆體重 也。久病咳嗽,涎潮于上,形羸不可攻者,以此縋之。《經》 云:「重者因而減之,貴其漸也。」

李時珍曰:「重劑凡四:有驚則氣亂,而魂氣飛揚,如喪 神守者;有怒則氣逆,而肝火激烈,病狂善怒者,並鐵 粉、雄黃之類以平其肝;有神不守舍而多驚健忘,迷 惑不寧者,宜朱砂、紫石英之類以鎮其心;有恐則氣 下,精志失守而畏,如人將捕者,宜磁石、沈香之類以 安其腎。大抵重劑壓浮火而墜痰涎,不獨治怯也。故」 諸風掉眩。及驚癇痰喘之病。吐逆不止。及反胃之病。 皆浮火痰涎為害。俱宜重劑以墜之。

滑劑

徐之才曰:「滑可去著,冬葵子、榆白皮之屬是也。」 劉完素曰:「澀則氣著,必滑劑以利之。滑能養竅,故潤 利也。」

張從正曰:「大便燥結,宜麻仁、郁李之類。小便淋瀝,宜 葵子、滑石之類。前後不通,兩陰俱閉也,名曰三焦約。 約者,束也。宜先以滑劑潤養其燥熱後攻之。」

李時珍曰:「著者,有形之邪,留著于經絡臟腑之間也。 便尿濁、帶痰涎,胞胎癰腫之類是矣。皆宜滑藥以引 去其留著之物。此與木通、豬苓通以去滯,相類而不 同。木通、豬苓淡洩之物,去濕熱無形之邪;葵子、榆皮 甘滑之類,去濕熱有形之邪。故彼曰滯,此曰著也。大 便澀者,波稜、牽牛之屬;小便澀者,車前、榆皮之屬;精」 竅澀者,黃蘗、葵花之屬;胞胎澀者,黃葵子、王不留行 之屬;引痰涎自小便去者,則半夏、茯苓之屬;引瘡毒 自小便去者,則五葉藤、萱草根之屬,皆滑劑也。半夏、 南星皆辛而涎滑,能洩濕氣,通大便,蓋辛能潤,能走氣,能化液也。或以為燥物,謬矣。濕去則土燥,非二物 性燥也。

澀劑

徐之才曰:「澀可去脫,牡蠣、龍骨之屬是也。」

劉完素曰:「滑則氣脫,如開腸洞泄、便溺遺失之類,必 澀劑以收斂之。」

張從正曰:「寢汗不禁,澀以麻黃根、防風;滑泄不已,澀 以豆蔻、枯礬、木賊、罌粟殼;喘嗽上奔,澀以烏梅、訶子。 凡酸味同乎澀者,收斂之義也。然此種皆宜先攻其 本,而後收之可也。」

李時珍曰:「脫者,氣脫也,血脫也,精脫也,神脫也。脫則 散而不收,故用酸澀溫平之藥,以斂其耗散。汗出亡 陽,精滑不禁,泄利不止,大便不固,小便自遺,久嗽亡 津,皆氣脫也。下血不已,崩中暴下,諸大亡血,皆血脫 也。牡蠣、龍骨、海螵蛸、五倍子、五味子、烏梅榴皮、訶黎 勒、罌粟殼、蓮房、棕灰、赤石脂、麻黃根之類,皆澀藥也。」 氣脫兼以氣藥,血脫兼以血藥,及兼氣藥。氣者血之 帥也。脫陽者見鬼,脫陰者目盲。此神脫也,非澀藥所 能收也。

燥劑

徐之才曰:「燥可去濕,桑白皮、赤小豆之屬是也。」 劉完素曰:「濕氣淫勝,腫滿脾濕,必燥劑以除之。桑皮 之屬,濕勝于上,以苦吐之,以淡滲之是也。」

張從正曰:「積寒久冷,吐利腥穢,上下所出水液,澄澈 清冷,此大寒之病,宜薑、附、胡椒輩以燥之。若病濕氣, 則白朮、陳皮、木香、蒼朮之屬除之,亦燥劑也。而黃連、 黃蘗、巵子、大黃,其味皆苦,苦屬火,皆能燥濕,此《內經》 之本旨也,豈獨薑、附之儔為燥劑乎?」

王好古曰:「濕有在上、在中、在下、在經、在皮、在裡。」 李時珍曰:「濕有外感,有內傷。外感之濕,雨露嵐霧,地 氣水濕,襲于皮肉筋骨經絡之間;內傷之濕,生于水 飲酒食,及脾弱腎強,固不可一例言也。故風藥可以 勝濕,燥藥可以除濕,淡藥可以滲濕,洩小便可以引 濕,利大便可以逐濕,吐痰涎可以袪濕。濕而有熱,苦 寒之」劑燥之。濕而有寒。辛熱之劑燥之。不獨桑皮、小 豆為燥劑也。濕去則燥。故謂之燥。

潤劑

徐之才曰:濕可去枯,白石英、紫石英之屬是也。 張從正曰:「濕者,潤濕也。雖與滑類,少有不同。《經》云:辛 以潤之,辛能走氣,能化液故也。」鹽消味雖鹹,屬真陰 之水,誠濡枯之上藥也。人有枯涸皴揭之病,非獨金 化,蓋有火以乘之,故非濕劑不能愈。

劉完素曰:「津耗為枯,五臟痿弱,榮衛涸流,必濕劑以 潤之。」

王好古曰:「有減氣而枯,有減血而枯。」

李時珍曰:「濕劑當作潤劑。枯者,燥也。陽明燥金之化, 秋令也。風熱怫甚,則血液枯涸而為燥病。上燥則渴, 下燥則結,筋燥則強,皮燥則揭,肉燥則裂,骨燥則枯, 肺燥則痿,腎燥則消。凡麻仁、阿膠、膏潤之屬,皆潤劑 也。養血則當歸、地黃之屬,生津則麥門冬、栝樓根之 屬,益精則蓯蓉、枸杞之屬。若但以石英為潤藥,則偏」 矣。古人以服石為滋補故爾。

劉完素曰:「制方之體,欲成七方十劑之用者,必本于 氣味也。寒、熱、溫、涼四氣生于天,酸、苦、辛、鹹、甘、淡六味 成乎地。是以有形為味,無形為氣。氣為陽,味為陰。陽 氣出上竅,陰味出下竅。氣化則精生,味化則形長。故 地產養形,形不足者,溫之以氣;天產養精,精不足者, 補之以味。辛甘發散為陽,酸苦涌泄為陰,鹹味涌泄 為陰,淡味滲洩為陽。」辛散、酸收、甘緩、苦堅、鹹耎,各隨 五臟之病而制藥性之品味。故方有七,劑有十方,不 七不足以盡方之變,劑不十不足以盡劑之用。方不 對證,非方也;劑不蠲疾,非劑也。此乃太古先師,設繩 墨而取曲直,叔世方士,乃出規矩以為方圓。夫物各 有性,制而用之,變而通之,施于品劑,「其功用豈有窮 哉!如是有因其性為用者,有因其所勝而為制者,有 氣相同則相求者,有氣相剋則相制者,有氣有餘而 補不足者,有氣相感則以意使者。有質同而性異者, 有名異而實同者。」故蛇之性上竄而引藥,蟬之性外 脫而退翳,䖟飲血而用以治血,鼠善穿而用以治漏, 所謂「因其性而為用」者如此。弩牙速產,以機發而不 括也;杵糠下噎,以杵築下也。所謂因其用而為使者 如此。浮萍不沈水,可以勝酒;獨活不搖風,可以治風。 所謂因其所勝而為制也如此。麻木穀而治風,豆水 穀而治水。所謂氣相同則相求者如此。牛土畜乳,可 以止渴疾;豕水畜心,可以鎮恍惚。所謂因其氣相剋 則相制也如此。熊肉振羸,兔肝明視,所謂其氣有餘 補不足也如此。鯉之治水,鶩之利水,所謂「因其氣相 感,則以意使」者如此。蜜成于蜂,蜜溫而蜂寒;油生于 麻,麻溫而油寒,茲同質而異性者也。蘼蕪生于芎藭, 蓬蔂生于覆盆,茲名異而實同者也。所以如此之類, 不可勝舉。故天地賦形,不離陰陽,形色自「然皆有法象。毛羽之類,生于陽而屬于陰;鱗甲之類,生于陰而 屬于陽。空青法木,色青而主肝;丹砂法火,色赤而主 心;雲母法金,色白而主肺;磁石法水,色黑而主腎;黃 石脂法土,色黃而主脾。故觸類而長之,莫不有自然 之理也。」欲為醫者,上知天文,下知地理,中知人事,三 者俱明,然後可以語人之疾病。不然則如無目夜遊, 無足登涉,動致顛殞,而欲愈疾者,未之有也。

《雷斆炮炙論序》曰:「若夫世人使藥。豈知自有君臣。既 辨君臣寧分。相制祇如栨毛。」今鹽草也霑溺。立銷斑腫之 毒。象膽揮黏。乃知藥有情異。鮭魚插樹。立便乾枯。用 狗塗之。以犬膽灌之插魚處立如故也卻當榮盛無名。無名異形似玉仰面又如 石灰味別止楚截指,而似去甲毛聖石。開盲明目,而如雲 離日。當歸。止血破血,頭尾效各不同。頭止血尾破血「《蕤子》熟 生,足睡不眠」,立據弊箄淡鹵。常使者甑中箄能淡鹽味如酒霑交。 今蜜視繳枝又云交加枝鐵遇神砂,如泥似粉;石經鶴糞,化作塵 飛;栨見橘花似髓;「斷絃折劍,遇鸞血而如初。」

以鸞血燒作膠。粘折處。鐵物永不斷。

海竭江枯投游波。燕子是也《而立泛》令鈆拒,火須仗「修天。」 今呼為補天石如要形堅,豈忘紫背。

《有紫背天葵如常食葵菜》。祇是背紫面青。能堅鈆形。

「留砒」住鼎,全賴宗心。

別有宗心草,今呼「石竹」 ,不是石者棕心恐誤。其草出欻州,生處多蟲獸。

《雌得芹花》:

其草名為「立起」 ,其形如芍藥,花色青,可長三尺已來,葉上黃斑色,味苦澀,堪用。煮雌黃立住火。

「立便成庾」,硇遇赤鬚。

其草名「赤鬚」 ,今呼為「虎鬚草」 ,用是煎硇砂,即生火。

《木留金鼎》,水中生火,非《猾髓》而莫能。

海中有獸名曰「猾」 ,以髓入在油中粘水,水中火生,不可救之,用酒噴之即止。勿于屋下收之。

「長齒生牙」,賴雄鼠之骨末。

其齒若年多不生者。取雄鼠脊骨作末。揩折處。齒立生如故。

髮眉墮落,塗《半夏》而立生。

眉髮墮落者:以生半夏莖杵之,取涎,塗髮落處,立生。

《目辟眼》。有《五花而自正》。

五加皮「其葉有雄雌,三葉為雄,五葉為雌。須使五葉者作末,酒浸飲之,其目」者,正

腳生肉栨褌繫菪根。

腳有肉栨者,取莨菪根于褌帶上繫之,感應永不痛。

囊皺漩多。夜煎竹木。

多小便者,夜煎萆薢一片服之,永不夜起也。

體寒腹大全賴鸕。

若患腹大如鼓,米飲調鸕。末服。立枯如故也。

血泛經過。飲調瓜子。

甜瓜子內仁。搗作末。去油。飲調服之。立絕。

咳逆數數。酒服熟雄。

天雄炮過。以酒調一錢服。立定也。

遍體𤺋風。冷調生側。

附子旁生者為側子,作末,冷酒服,立瘥也。

腸虛瀉痢,須假草零。

搗五倍子作末,以熟水下之,立止也。

久渴心煩,宜投「竹瀝」,除癥去塊,全仗「硝硇。」

硝硇,即硇砂、硝石二味,于乳缽中研作粉,同鍛了,酒服,神效。

益食加觴,須煎蘆朴。

不食者。并飲酒少者。煎逆水蘆根。并厚朴二味湯服。

強筋健骨,須是蓯鱓。

「蓯蓉并鱓魚二味作末,以黃精汁丸服之,可力倍常也。」 出《乾寧記》中。

駐色延年,精蒸神錦。

黃精自然汁拌,細研神錦,于《柳木甑》中蒸七日了,以木蜜丸服,顏貌可如幼女之容色也。

知瘡所在,口點陰膠。

「陰膠」 ,即是甑中氣垢少許于口中,可知臟腑所起,直至住處,知痛,乃可醫也。

產後肌浮,甘皮酒服。

產後肌浮,酒服「甘皮」 立愈。

口瘡舌拆。立愈黃蘇。

口瘡舌拆:以根黃塗蘇,炙作末,含之立瘥。

腦痛欲亡。鼻投硝末。

頭痛者,以硝石作末,內鼻中,立止。

心痛欲死。「速覓延胡。」

以延胡索作散。酒服之。立愈。

如斯百種,是藥之功。某忝遇明時,謬看醫理,雖尋法, 難可窮微,略陳藥餌之功能,豈溺仙人之要術?其制藥炮熬、煮炙,不能記年月哉?欲審元由,須看《海集》。某 不量短見,直錄炮熬、煮炙,列藥制方,分為上中下三 卷,有三百件名,具陳于後。

《氣味陰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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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陰陽應象論》曰:「積陽為天,積陰為地。陰靜陽躁,陽生 陰長,陽殺陰藏。陽化氣,陰成形。陽為氣,陰為味。味歸 形,形歸氣,氣歸精,精歸化,精食氣,形食味,化生精,氣 生形。味傷形,氣傷精,精化為氣,氣傷于味。陰味出下 竅,陽氣出上竅。清陽發腠理,濁陰走五臟,清陽實四 肢,濁陰歸六腑。味厚者為陰,薄者為陰中之陽;氣厚 者為陽,薄者為陽中之陰。」味厚則泄,薄則通;氣薄則 發泄,厚則發熱。辛甘發散為陽,酸苦涌泄為陰,鹹味 涌泄為陰,淡味滲洩為陽。六者或收或散,或緩或急, 或潤或燥,或耎或堅,以所利而行之,調其氣使之平 也。

張元素曰:「清之清者發腠理,清之濁者實四肢,濁之濁者歸六腑,濁之清者走五臟。附子氣厚,為陽中之陽;大黃味厚,為陰中之陰;茯苓氣薄,為陽中之陰,所以利小便入手太陽,不離陽之體也;麻黃味薄,為陰中之陽,所以發汗入手太陰,不離陰之體也。凡同氣之物,必有諸味;同味之物,必有諸氣。氣味各有厚薄」 ,故性用不等。

李杲曰:「味之薄者則通,酸苦鹹平是也。味之厚者則泄,鹹苦酸寒是也。氣之厚者發熱,辛甘溫熱是也;氣之薄者滲泄,甘淡平涼是也。滲謂小汗,泄謂利小便也。」

寇宗奭曰:「天地既判,生萬物者,五氣耳。五氣定位則五味生。故曰:生物者氣也,成之者味也。以奇生則成而耦,以耦生則成而奇。寒氣堅,故其味可用以耎;熱氣耎,故其味可用以堅。風氣散,故其味可用以收。燥氣收,故其味可用以散。上者,沖氣之所生,沖氣則無所不和,故其味可用以緩。氣堅則壯,故苦;可以養氣;『脈耎則和,故鹹可以養脈;骨收則強,故酸可以養骨;筋散則不攣,故辛可以養筋;肉緩則不壅,故甘可以養肉』。」 堅之而後可以耎,收之而後可以散。欲緩則用甘,不欲則弗用。用之不可太過,太過亦病矣。古之養生治疾者,必先通乎此,否則能已人之疾者蓋寡矣。

李杲曰:「夫藥有溫涼寒熱之氣,辛甘淡酸、苦鹹之味 也。升降浮沈之相互,厚薄陰陽之不同。一物之內,氣 味兼有。一藥之中,理性具焉。或氣一而味殊,或味同 而氣異。氣象天,溫熱者天之陽,涼寒者天之陰。天有 陰陽,風寒暑濕燥火,三陰三陽上奉之也。味象地,辛 甘淡者地之陽,鹹苦酸者地之陰。地有陰陽,金木水 火土,生長化收藏下應之。」氣味薄者,輕清成象,本乎 天者,親上也;氣味厚者,重濁成形,本乎地者,親下也。

王好古曰:「《本草》之味有五,氣有四。然一味之中有四氣,如辛味,則石膏寒、桂、附熱、半夏溫、薄荷涼之類是也。夫氣者,天也。溫熱天之陽,寒涼天之陰。陽則升,陰則降。味者,地也,辛、甘、淡地之陽;酸、苦、鹹地之陰。陽則浮,陰則沈。有使氣者,使味者,氣味俱使者。先使氣而後使味者,先使味而後使氣者。有一物一味者,一物三味者,一物一氣者,一物二氣者」 ,或生熟異氣味,或根苗異氣味。或溫多而成熱,或涼多而成寒,或寒熱各半而成溫。或熱者多,寒者少,寒不為之寒,或寒者多,熱者少,熱不為之熱,不可一途而取也。或寒熱各半,晝服則從熱之屬而升,夜服則從寒之屬而降。或晴則從熱,陰則從寒,變化不一如此。況四時六位不同。五運六氣各異。可以輕用為哉。

《六節藏象論》云:「天食人以五氣,地食人以五味。五氣 入鼻,藏于心肺,上使五色修明,音聲能彰。五味入口, 藏于腸胃,味有所藏,以養五氣,氣和而生,津液相成, 神乃自生。」又曰:「形不足者,溫之以氣,精不足者,補之 以味。」

《王冰》曰:「五氣者,臊氣湊肝,焦氣湊心,香氣湊脾,腥氣湊肺,腐氣湊腎也。心榮色,肺主音,故氣藏于肺而明色彰聲也。氣為水之母,故味藏于腸胃,而養五氣。」

孫思邈曰:「精以食氣,氣養精以榮色;形以食味,味養形以生力。精順五氣以靈,形受五味以成。若食氣相反則傷精,食味不調則損形。是以聖人先用食禁以存生,後制藥物以防命,氣味溫補以存精形。」

《五味宜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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岐伯曰:「木生酸,火生苦,土生甘,金生辛,水生鹹,辛散, 酸收,甘緩,苦堅,鹹耎。毒藥攻邪,五穀為養,五果為助, 五畜為益,五菜為充,氣合而服之,以補精益氣。此五 味,各有所利,四時五臟病,隨所宜也。」又曰:「陰之所生, 本在五味,陰之五宮,傷在五味,骨正筋柔,氣血以流, 腠理以密,骨氣以清,長有天命。」又曰:「聖人春夏養陽秋冬養陰,以從其根」,二氣常存。

春食涼。夏食寒以養陽。秋食溫。冬食熱以養陰。

《五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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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肝欲酸,心欲苦,脾欲甘,肺欲辛,腎欲鹹」,此五味合五 臟之氣也。

《五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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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色宜酸,肝病宜食麻犬李韭,赤色宜苦,心病宜食 麥羊杏薤,黃色宜甘,脾病宜食粳牛棗葵,白色宜辛, 肺病宜食黃黍雞桃蔥,黑色宜鹹,腎病宜食大豆黃 卷豬栗藿。

《五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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肝病禁辛,宜食甘,粳牛、棗、葵;心病禁鹹,宜食酸,麻犬、 李、韭;脾病禁酸,宜食鹹,大豆、豕、栗、藿;肺病禁苦,宜食 麥、羊、杏、薤;腎病禁甘,宜食辛,黃黍、雞、桃、蔥。

孫思邈曰:「春宜省酸增甘以養脾,夏宜省苦增辛以 養肺,秋宜省辛增酸以養肝,冬宜省鹹增苦以養心, 四季宜省甘增鹹以養腎。」

李時珍曰:「五欲者,五味入胃,喜歸本臟,有餘之病,宜 本味以通之。五禁者,五臟不足之病,畏其所勝,而宜 其所不勝也。」

《五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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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酸走筋,筋病毋多食,酸多食令人癃。酸氣澀,收胞,得 酸而縮卷,故水道不通也。苦走骨,骨病毋多食,苦多 食令人變嘔,苦入下脘,三焦皆閉,故變嘔也。」甘走肉, 肉病毋多食,甘多食令人悗心。甘氣柔潤,胃柔則緩, 緩則蟲動,故悗心也。辛走氣,氣病毋多食,辛多食令 人洞心。辛走上焦,與氣俱行,久留心下,故洞心也。鹹 走血。血病毋多食。鹹多食令人渴。血與鹹相得則凝。 則胃汁注之。故咽路焦而舌本乾。

《九鍼論》「作鹹走骨,骨病毋多食鹹。苦走血,血病毋多 食苦。」

《五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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酸傷筋,辛勝酸。苦傷氣,鹹勝苦。甘傷肉,酸勝甘。辛傷 皮毛,苦勝辛。鹹傷血,甘勝鹹。

《五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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味過于酸,肝氣以津,脾氣乃絕,肉胝傷。而唇揭,味 過于苦,脾氣不濡,胃氣乃厚,皮稿而毛拔,味過于甘, 心氣喘滿色黑,腎氣不平,骨痛而髮落;味過于辛,筋 脈沮絕,精神乃失,筋急而爪枯;味過于鹹,大,骨氣勞 短,心氣抑,脈凝澀而變色。

李時珍曰:「五走五傷者,本臟之味自傷也,即陰之五 宮,傷在五味也。五過者,本臟之味伐其所勝也,即臟 氣偏勝也。」

《五味偏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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岐伯曰:「五味入胃,各歸所喜,酸先入肝,苦先入心,甘 先入脾,辛先入肺,鹹先入腎,久而增氣,物化之常,氣 增而久,夭之由也。」

王冰曰:「入肝為溫,入心為熱,入肺為清,入腎為寒,入 脾為至陰。而四氣兼之,皆為增其味而益其氣,故各 從本臟之氣。久則從化,故久服黃連、苦參反熱,從苦 化也。餘味倣此。氣增不已,則臟氣偏勝,必有偏絕,臟 有偏絕,必有暴夭,是以藥不具五味,不備四氣,而久 服之,雖暫獲勝,久必致夭。故絕粒服餌者不暴亡,無」 五味資助也。

李杲曰:「一陰一陽之謂道,偏陰偏陽之謂疾。陽劑剛 勝,積若燎原為消狂癰疽之屬,則天癸竭而榮涸;陰 劑柔勝,積若凝水,為洞泄寒中之病,則真火微而衛 散。故大寒大熱之藥,當從權用之。氣平而止,有所偏 助,令人臟氣不平,夭之由也。」

《標本陰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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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杲曰:「夫治病者,當知標本,以身論之,外為標,內為 本,陽為標,陰為本。故六腑屬陽為標,五臟屬陰為本。 臟腑在內為本,十二經絡在外為標。而臟腑陰陽,氣 血經絡,又各有標本焉。以病論之,先受為本,後傳為 標。故百病必先治其本,後治其標,否則邪氣滋甚,其 病益蓄。縱先生輕病,後生重病,亦先治其輕,後治其」 重,則邪氣乃伏。有中滿及病,大小便不利,則無問先 後標本,必先治滿及大小便,為其急也。故曰:「緩則治 其本,急則治其標。」又從前來者為實邪,後來者為虛 邪,實則瀉其子,虛則補其母。假如肝受心火,為前來 實邪,當于肝經刺榮穴以瀉心火,為先治其本;于心 經刺榮穴以瀉心火,為後治其標。用藥則入肝之藥 為引,瀉心之藥為君。《經》云:「本而標之,先治其本,後治 其標」是也。又如肝受腎水為虛邪,當于腎經刺井穴 以補肝木,為先治其標;後于肝經刺合穴以瀉腎水, 為後治其本。用藥則入腎之藥為引,補肝之藥為君。 《經》云:「標而本之,先治其標,後治其本」是也。

《升降浮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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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杲曰:「藥有升降、浮沈,化,生長收、藏成,以配四時。春 升夏浮,秋收冬藏,土居中化。是以味薄者升而生,氣 薄者降而收,氣厚者浮而長,味厚者沈而藏,氣味平者化而成。但言補之以辛甘溫熱及氣味之薄者,即 助春夏之升浮,便是瀉秋冬收藏之藥也。在人之身, 肝心是矣。但言補之以酸苦鹹寒及氣味之厚者,即」 助秋冬之降沈,便是瀉春夏生長之藥也。在人之身, 肺腎是矣。淡味之藥,滲即為升,泄即為降,佐使諸藥 者也。用藥者循此則生,逆此則死,縱令不死,亦危困 矣。

王好古曰:「升而使之降,須知抑也;沈而使之浮,須知 載也。辛,散也,而行之也橫;甘,發也,而行之也上;苦,泄 也,而行之也下;酸,收也,其性縮;鹹,耎也,其性舒。其不 同如此。鼓掌成聲,沃火成沸,二物相合,象在其間矣。」 五味相制,四氣相和,其變可輕用哉?《本草》不言淡味 涼氣,亦缺文也。

味薄者升, 甘平,辛平,辛微溫,微苦平之藥是也; 氣薄者降, 甘寒,甘涼,甘淡,寒涼,酸溫,酸平,鹹平之 藥是也。

氣厚者浮, 甘熱、辛熱之藥是也。

味厚者沈, 苦寒,鹹寒之藥是也。

《氣味平》者,兼四氣四味: 甘平、甘溫、甘涼、甘辛平,甘 微、苦平之藥是也。

李時珍曰:「酸鹹無升,甘辛無降,寒無浮,熱無沈,其性 然也。而升者引之以鹹寒,則沈而直達下焦;沈者引 之以酒,則浮而上至顛頂。此非窺天地之奧,而達造 化之權者,不能至此。一物之中,有根升稍降,生升熟 降,是升降在物,亦在人也。」

《四時用藥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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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時珍曰:《經》云:「必先歲氣,毋伐天和。」又曰:「升降浮沈 則順之,寒熱溫涼則逆之。故春月宜加辛溫之藥,薄 荷、荊芥之類,以順春升之氣;夏月宜加辛熱之藥,香 薷、生薑之類,以順夏浮之氣;長夏宜加甘苦辛溫之 藥,人參、白朮、蒼朮、黃蘗之類,以順化成之氣。秋月宜 加酸溫之藥,芍藥、烏梅之類,以順秋降之氣;冬月宜」 加苦寒之藥,黃芩、知母之類,以順冬沈之氣,所謂順 時氣而養天和也。《經》又云:「春省酸增甘,以養脾氣;夏 省苦增辛,以養肺氣;長夏省甘增鹹,以養腎氣;秋省 辛增酸,以養肺氣;冬省鹹增苦,以養腎氣。」此則既不 伐天和,而又防其太過,所以體天地之大德也。昧者 捨本從標,春用辛熱以伐木,夏用鹹寒以抑火,秋用 苦溫以泄金,冬用辛熱以涸水,謂之時藥。殊背《素問》 逆順之理,以夏月伏陰,冬月伏陽,推之可知矣。雖然 月有四時,日有四時,或春得秋病,夏得冬病,神而明 之,機而行之,變通權宜,又不可泥一也。

王好古曰:「四時總以芍藥為脾劑,蒼朮為胃劑,柴胡 為時劑,十一臟皆取決于少陽,為發生之始故也。凡 用純寒純熱之藥,及寒熱相雜,並宜用甘草以調和 之。惟中滿者,禁用甘爾。」

《五運六淫用藥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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厥陰司天。巳亥年風淫所勝,平以辛涼,佐以甘苦,以甘 緩之,以酸瀉之。

王注云。「厥陰氣未為盛熱。故以涼藥平之。」

清反勝之,治以酸溫,佐以甘苦。

少陰司天。子午年熱淫所勝,平以鹹寒,佐以苦甘,以酸 收之。

寒反勝之,治以甘溫,佐以苦酸辛,

太陰司天。丑未年濕淫所勝,平以苦熱,佐以酸辛,以苦 燥之,以淡泄之。

濕上甚而熱。治以苦溫。佐以甘辛,以汗為故。

身半以上,濕氣有餘,火氣復鬱,則宜解表流汗而袪之也。

熱反勝之,治以苦寒,佐以苦酸。

少陽司天。子午年火淫所勝,平以酸冷,佐以苦甘,以酸 收之,以苦發之,以酸復之。子午二字當作寅申

熱氣已退,時發動者,是為心虛,氣散不斂,以酸收之,仍兼寒助,乃能除根。熱見太甚,則以苦發之;汗已便涼,是邪氣盡;汗已猶熱,是邪未盡,則以酸收之。已汗又熱,又汗復熱,是臟虛也,則補其心可也。

寒反勝之,治以甘熱,佐以苦辛,

陽明司天。卯酉年燥淫所勝,平以苦溫,佐以酸辛,以苦 下之。

制燥之法,以苦溫,宜下必以苦,宜補必以酸,宜瀉必以辛。

熱反勝之,治以辛寒,佐以苦甘,

太陽司天。辰戌年寒淫所勝,平以辛熱,佐以甘苦,以鹹 瀉之。

熱反勝之,治以鹹冷,佐以苦辛。

厥陰在泉。寅申年風淫于內,治以辛涼,佐以苦,以甘緩 之,以辛散之。

風喜溫而惡清,故以辛涼勝之,以苦隨所利也。木苦急,以甘緩之。「木苦抑」 ,以辛散之。

清反勝之,治以酸溫,佐以苦甘,以辛平之。

少陰在泉。卯酉年熱淫于內,治以鹹寒,佐以甘苦,以酸收之,以苦發之。

熱性惡寒,故以鹹寒。熱甚于表,以苦發之,不盡,復寒制之;寒制不盡,復苦發之,以酸收之。甚者再方,微者一方,可使必已。時發時止,亦以酸收之。

寒反勝之,治以甘熱,佐以苦辛,以鹹平之。

太陰在泉。辰戌年濕淫于內,治以苦熱,佐以酸淡,以苦 燥之,以淡泄之。

濕與燥反,故以苦熱佐以酸淡利竅也。

《熱反勝之》,治以苦冷,佐以鹹甘,以苦平之。

少陽在泉。巳亥年火淫于內。治以鹹冷。佐以苦辛。以酸 收之。以苦發之。

火氣大行于心腹。鹹性柔。耎以制之。以酸收其散氣。大法須汗者。以辛佐之。

寒反勝之,治以甘熱,佐以辛苦,以鹹平之。

陽明在泉。子午年燥淫于內。治以甘辛。以苦下之。

溫利涼性,故以苦下之。

熱反勝之。治以辛寒。佐以苦甘。以酸平之。以和為利。 太陽在泉。丑未年寒淫于內,治以甘熱,佐以苦辛,以鹹 瀉之,以辛潤之,以苦堅之。

以熱治寒,是為「摧勝」 ,折其氣也。

《熱反勝》之,治以鹹冷,佐以甘辛,以苦平之。

李時珍曰:「司天主上半年,天氣司之,故六淫謂之所 勝,上淫于下也,故曰:平之。在泉主下半年,地氣司之, 故六淫謂之于內,外淫于內也,故曰:治之。當其時而 反得勝己之氣者,謂之反勝。」六氣之勝,何以徵之?燥 甚則地乾,暑勝則地熱,風勝則地動,濕勝則地泥,寒 勝則地裂,火勝則地涸是也。其六氣勝復、主、客證、治 病機甚詳,見《素問·至真要大論》,文多不載。

《六腑五臟用藥氣味補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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肝膽 溫補,涼瀉, 辛補,酸瀉。

心小腸 熱,補寒潟 鹹補,甘瀉。

肺大腸, 涼補,濕瀉, 酸補,辛瀉。

腎膀胱, 寒補,熱瀉, 苦補,鹹瀉。

脾胃 濕熱。補寒涼瀉。各從其宜。 甘補苦瀉。 三焦命門 同心。

張元素曰:「五臟更相平也。一臟不平,所勝平之。故云: 安穀則昌,絕穀則亡。水去則營散,穀消則衛亡,神無 所居,故血不可不養,衛不可不溫,血溫氣和,營衛乃 行,常有天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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