欽定古今圖書集成/博物彙編/藝術典/第069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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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古今圖書集成博物彙編藝術典

 第六十九卷目錄

 醫部彙考四十九

  黃帝靈樞經三根結篇第五 壽夭剛柔篇第六 官鍼篇第七 本神篇第

  八

藝術典第六十九卷

醫部彙考四十九 编辑

《黃帝靈樞經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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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結篇第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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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蒔曰:內有陰陽諸經根結於某穴,故名篇。

岐伯曰:「天地相感,寒暖相移,陰陽之道,孰少孰多?陰 道偶,陽道奇。發於春夏,陰氣少,陽氣多,陰陽不調,何 補何瀉?發於秋冬,陽氣少,陰氣多,陰氣盛而陽氣衰, 故莖葉枯槁,濕雨下歸,陰陽相移,何瀉何補?奇邪離 經,不可勝數,不知根結,五臟六腑,折關敗樞,開闔而 走,陰陽大失,不可復取。九鍼之元,要在終始,故能知」 終始。一言而畢。不知終始。鍼道咸絕。奇音箕

馬蒔曰:「此言九鍼之元,要在於《終始篇》也。天地相感而寒暑生,其陰陽之道,有多有少。陰道為偶,陽道為奇,故人身與天地相參。凡病發於春夏者,則陰氣少而陽氣多,是謂陰陽不調也,當於何經而補之、瀉之?凡病發於秋冬者,則陽氣少而陰氣多,是謂陰陽相移也,當於何經而補之、瀉之?奇邪,不正之邪也。感此」 入彼,謂之離經。脈氣所起為根,所歸為結。《素問》·離合真邪論曰:「太陽為開,陽明為闔,少陽為樞,太陰為開,厥陰為闔,少陰為樞。」 正與下文相同。今曰關者,是有關乃所以開闔也。《終始本經》第九篇名,言不正之邪,至變難紀。用鍼者若不知穴之根結,則五臟六腑關折樞敗,開闔誤走其氣,陰陽大失,氣「難復取。是故《九鍼元妙》之法,其要在《終始篇》中,人有知否,乃鍼道之所以明暗也。按《終始篇》全以人迎知六陽經之病,氣口知六陰經之病,陽盛陰虛,則瀉陽補陰,陰盛陽虛,則瀉陰補陽,真《鍼道元妙》之法也。」

張志聰曰:「此章論三陰三陽之氣,主開主闔主樞,乃無形之氣,出入於外內,而合於有形之經也。夫人之陰陽,應天之六氣,天之六氣,合於四時。春夏主陽,故發於春夏,陰氣少,陽氣多;秋冬主陰,故發於秋冬。陽氣少,陰氣多。發者,謂人之陰陽開闔,應天地之四時。是以春夏人迎微大,秋冬氣口微大,如是者是為平」 人奇邪。「離經」 者,邪不入於經,流於大絡,而生奇病,言邪之變易,不可勝數也。「根結」 者,六氣合六經之本標也。《開闔樞》者,臟腑陰陽之六氣也。「終始」 者,經脈血氣之始終也。

「太陽根於至陰,結於命門,命門者目也。陽明根於厲 兌,結於顙大,顙大者,鉗耳也。少陽根於竅陰,結於窻 籠,窻籠者,耳中也。太陽為開,陽明為闔,少陽為樞,故 開折則肉節瀆,而暴病起矣。故暴病者,取之太陽,視 有餘不足。瀆者,皮肉宛焦而弱也。闔折則氣無所止 息,而痿疾起矣。故痿疾者,取之陽明,視有餘不足。無 所止息」者,真氣稽留,邪氣居之也。樞折,即骨繇而不 安於地,故《骨繇》者,取之少陽,視有餘不足,骨繇者,節 緩而不收也。所謂骨繇者,搖故也,當窮其本也。宛音鬱繇 音搖

馬蒔曰:「此言足三陽經之有根結而成病有由,治病有法也。足太陽膀胱經,其根起於至陰,在足小指外側,去爪甲如韭葉,鍼一分,留五呼,灸三壯。結於命門,命門者,目也,謂睛明穴也。在目內眥頭一分宛宛中。鍼一分,留六呼,禁灸。又足陽明胃經,根於厲兌,在足大指次指之端,去爪甲如韭葉,鍼一分,灸三壯。結於」 顙大,顙大者,鉗耳也,謂頭維穴也。在額角入髮際,本神旁一寸半,神庭旁四寸半。鍼三分,禁灸。又足少陽膽經,根於竅陰,在足小指四指之端,去爪甲如韭葉,鍼一分,留一呼,灸三壯。結於窻籠,窻籠者,耳中也,謂聽宮穴也。在耳微前陷中,上關上一寸,動脈宛宛中,張口得之。鍼三分。按《手太陽小腸經》有天窻穴,一名窻籠,去頸大筋前曲頰下扶突後,動脈應手陷中。觀下文「腎經結於任脈經之廉泉,肝經結於任脈經之玉英」 ,則本經有結之他經者,疑天窻為足少陽經之所結歟。太陽為三陽,最在表,故為關之開;陽明為二陽,居陽之中,故為關之闔;少陽為一陽,最在裏,故為關之樞。故關之開折,則肉節瀆而暴病起。是以有暴病者,當取足之太陽,視其有餘不足而補瀉之。所謂肉節瀆者,其皮肉宛焦而弱也。若關之闔折,則氣無所止息而痿疾起。是以有痿疾者,當取足之陽明,視其有餘不足而補瀉之。所謂氣無止息者正

氣稽留而邪氣反居之也。若關之樞折,則骨繇而不安於地,是以有骨繇病者,當取足之少陽,視其有餘不足而補瀉之。所謂骨繇者,正以其節緩而不能收,即骨之搖動故也。夫曰瀆、曰氣,無所止息;曰骨搖,皆折關敗樞,開闔而走使然也。皆當窮其本,以治其病者。

張志聰曰:「太陽太陰為開,陽明厥陰為闔,少陽少陰為樞」 者,「三陰三陽之氣也。太者氣之盛,故主開;陽明者,兩陽合明;厥陰者,兩陰交盡,故主闔;少者初生之氣,故主樞。」 此陰陽之六氣,內合臟腑,外合六經,應司天在泉之氣,運行環轉之不息,而復通貫於地道經水之中,外內出入者也。夫外合於六經,有循經而合者,如傷寒之病,在六氣相傳,雖見六經之證,而氣不入於經也。有入於經而合者,根結是也。根者,經氣相合而始生;結者,經氣相將而歸結於命門窻籠之間,復從此而出於氣街,走空竅,而仍行於脈外也。命門者,太陽為水火生命之原,目竅乃經氣所出之門也。顙大者,頏顙也,在上齶之中,兩耳之間,故曰鉗耳。窻籠者,耳中也,如窻之通氣於上也。此三陽之氣,隨經而歸結於此,復出於氣街也,行於氣分,故能為開為闔,為樞出入於形身臟腑之外內。開闔如戶扉,樞猶轉牡,舍樞則不能開闔,舍開闔則無從運樞,此三陽之氣,互相出入於經脈皮膚形身臟腑之外內者也。太陽之氣主皮膚,故「開折則肉節瀆而暴病起矣。宗氣者,陽明之所生,上出於喉,以司呼吸,而行於四支,故闔折則氣無所止息,而痿疾起矣。少陽主骨,故樞折則骨節緩而不收也。」 《陰陽離合論》曰:「太陽根起於至陰,名曰陰中之陽;陽明根起於厲兌,名曰陰中之陽;少陽根起於竅陰,名曰陰中之少陽。三陰三陽之氣,皆」 從陰而生,自下而上,故當窮其本也。張玉師曰:「三陽之氣,循經而出於氣街,上於面而走空竅。太陽精陽之氣,上走於目而為睛;少陽之別氣,走於耳而為聽。陽明之宗氣,上出於鼻而為臭。目之開闔,耳之聽聞,鼻之呼吸,是三陽之氣,上走於空竅,而為開闔樞也。宗氣者,陽明之所生,上出於肺,以司」 呼吸。頏顙者。鼻之內竅。通於喉嚨。故頏顙不開。則洞涕不收。是陽明之氣。上出於鼻而為臭。

「太陰根於隱白,結於太倉;少陰根於涌泉,結於廉泉; 厥陰根於大敦,結於玉英,絡於膻中。太陰為開,厥陰 為闔,少陰為樞。故開折則倉廩無所輸膈洞,膈洞者 取之太陰,視有餘不足,故開折者,氣不足而生病也。 闔折即氣絕而喜悲,喜悲者取之厥陰,視有餘不足。 樞折則脈有所結而不通,不通者取之少陰,視有餘」 不足。有結者,皆取之不足。

馬蒔曰:「此言足三陰經之有根結而成病有由,治病有法也。足太陰脾經,其根起於隱白,在大指端內側,去爪甲如韭葉,鍼一分,留三呼,灸三壯。結於太倉,以胃與脾相為表裏也。太倉即中脘穴,係任脈經齊上四寸,鍼八分,灸七壯。又足少陰腎經,根於涌泉,在足心陷中,鍼三分,留三呼,灸三壯。結於廉泉,一名舌本,在頷下結喉上四寸中央。鍼二分,留七呼,灸三壯。又足厥陰肝經,其根起於大敦,在足大指端,去爪甲如韭葉,三毛中。一云內側為隱白,外側為大敦。」 鍼三分,留十呼,灸三壯。結於玉英,即玉堂穴,係任脈經。在紫宮下一寸六分,鍼三分,灸五壯。絡於膻中,在玉堂下一寸六分,兩乳間陷中。禁鍼,灸五壯。夫太陰為三陰,為陰之表,故為關之開;厥陰為一陰,居陰之裏,故為關之闔;少陰為二陰,居陰之中,故為關之樞。故關之開折,則脾不運化,倉廩無所轉輸,其病為膈證,為洞泄。是以有膈洞病者,當取足之太陰,視其有餘不足而補瀉之。正以開折者,其脾氣不足,而病生膈洞也。關之闔折,則肝氣絕而喜悲,是以氣絕喜悲者,當取足之厥陰,視其有餘不足而補瀉之。《開關》之樞折,則腎脈有所結而下焦不通,是以下焦不通者,當取足之少陰,視其有餘不足而補瀉之。然此有結者,不可以有餘視之,仍以不足取之也。

張志聰曰:太倉者,舌本也。脾為倉廩之官,其脈連舌本,散舌下,使之迎糧,故結於舌本,名曰太倉。廉泉,任脈穴,在喉上四寸。中央任脈發原於腎,故結於腎之廉泉。「《衛氣篇》曰:『厥陰標在背腧』」 ,是玉英,當在背腧之間。絡於膻中者,肝脈貫膈也。脾為倉廩之官,故開折則氣不足而為膈洞。膈者,上不開而不受納。洞者,下關折而飧泄也。厥陰為兩陰交盡,陰盡而一陽始生,故闔折則生氣絕而喜悲。一陽之氣發於腎臟,志不舒故喜悲也。少陰主脈,故樞折則脈有所結而不通,不通者取之少陰,視有餘不足,有結者皆取之不足。蓋有餘者邪結之有餘,不足者正氣之不足,通其正氣,則結自解矣。按《九》

《鍼篇》:缺盆之中,任脈也;頸中央之脈,督脈也。腋內動脈,手太陰也;腋下三寸,手心主也。蓋手太陰心主出於胷氣之街,少陰、厥陰,從任督二脈出於頭氣之街也。張玉師曰:廉泉、玉英,上液之道也,玉英謂脣內之齗交,蓋腎臟之精液,一從任脈而出於舌下之廉泉,一從脊骨髓空而上通於腦,腦空在腦後三分,顱際「銳骨之下,一在齗基下,一在項後復骨下,一在脊骨上空,在風府上。」 是骨之精髓,從脊骨上空,上通於腦,而下滲於齗基。督脈循於脊骨,厥陰肝脈與督脈上會於巔而下《玉英》,英,飾也,謂齒白如玉飾也。

「足太陽根於至陰,溜於京骨,注於崑崙,入於天柱,飛 揚也;足少陽根於竅陰,溜於丘墟,注於陽輔,入於天 容、光明也;足陽明根於厲兌,溜於衝陽,注於下陵,入 於人迎、豐隆也;手太陽根於少澤,溜於陽谷,注於少 海,入於天窻、支正也;手少陽根於關衝,溜於陽池,注 於支溝,入於天牖、外關也;手陽明根於商陽,溜於合」 谷。注於陽谿。入於扶突。徧歷也。此所謂十二經者盛 絡。皆當取之。天容當作天衝下陵當作解谿

馬蒔曰:「此言手足六陽之經,皆自井而入於絡也。足太陽膀胱經,根於至陰之井,流於京骨之原,注於崑崙之經,入於天柱之在頭者,絡於飛揚之在足者。又足少陽膽經,根於竅陰之井,流於丘墟之原,注於陽輔之經,入於天衝之在頭者,絡於光明之在足者。又足陽明胃經,根於厲兌之井,流於衝陽之原,注於解谿之經,入於人迎之在頭者,絡於豐隆之在足者。又手太陽小腸經根於少澤之井,流於陽谿之經,注於少海之合,入於天窻之在頭者,絡於支正之在手者。」 又「手少陽三焦經根於關衝之井,流於陽池之原,注於支溝之經,入於天牖之在頭者,絡於外關之在手者。」 又「手陽明大腸經根於商陽之井」 ,流於合谷之原。注於陽谿之經。入於扶突之在頭者。絡於徧歷之在手者。此所謂十二經之盛絡也。皆當取之。

張志聰曰:上篇統論三陰三陽之氣,合於六經,根於下而結於上。此復分論三陽之氣,入於手足之經,皆循頸項而上出,故曰此十二經者盛絡皆當取之。蓋氣留於脈絡則絡盛,取而瀉之,使三陽之氣,仍上出於脈外也。飛揚、光明、豐隆、支正、外關,徧歷在經穴、合穴兩者之間。夫曰所入為合者,謂脈外之氣血,從井而溜於脈中,至肘膝而與脈內之血氣相合,故曰所入為合。此論三陽之氣,從井而入於脈中,上入於頸項之天柱、天容、人迎、天窻、天牖、扶突,而上出於頭面,與血氣之溜於榮、注於腧、行於經、入於合者之不同,故另提曰:「飛揚、光明、豐隆、支正」 ,蓋以分別陽氣與榮血出入於經脈外內之不同也。是以所論「一次脈、二次脈者,謂手足之十二經脈,皆從四支之五俞而歸於中,復從中而上出頸項。此章論三陰三陽之氣,合於六經,而復出於脈外,五十二篇論榮氣,七十一篇論宗氣」 ,蓋三陰三陽,榮氣宗氣,相將而行於經脈皮膚形身臟腑,外內出入,環轉無端,是以數篇辭句相同,而所論者各別,學者分而論之,合而參之,「人之陰陽血氣,有形無形,應天地之五運六氣,寒暑往來,如桴鼓影響之相合也。」

「一日一夜五十營,以營五臟之精,不應數者,名曰狂 生。」所謂「五十營者,五臟皆受氣,持其脈口,數其至也。 五十動而不一代者,五臟皆受氣;四十動一代者,一 臟無氣;三十動一代者,二臟無氣;二十動一代者,三 臟無氣;十動一代者,四臟無氣;不滿十動一代者,五 臟無氣。予之短期,要在終始。所謂五十動而不一代 者,以為常也。以知五臟之期。予之短期者。乍數乍疎 也。」第一數去聲第二數上聲末數入聲

馬蒔曰:此言脈口之脈五十動者為常脈,而其數減者,其臟危也。五十營者,脈運五十度也。《本經》有五十營篇,正此義耳。凡人周身之脈,計一十六丈二尺,自夫宗氣積於胷中,由呼吸而行脈隧,一呼脈行三寸,一吸脈行三寸,呼吸總為一息,則脈行六寸。由一息六寸推之,則一日一夜,即一十六丈二尺之脈,積至五十次周於身,通計一萬三千五百息,則脈行八百一十丈,以運五臟之精。如不應此數者,名曰狂生,猶云僥倖而生也。正以五十營者,五臟皆受氣,持其脈口之脈,數其來至之數。五十動而不一代者,乃五臟皆受氣也。《素問》·脈要精微論曰:「代則氣衰。」 蓋代脈中止不能自還,如有求代之義,故名。今「五十動而不見止脈,所以五臟皆受氣也。下此而四十動一代者,是五臟中一臟無氣也;三十動一代者,是五臟中二臟無氣也;二十動一代者,是五臟中三臟無氣也;十動一代者,是五臟中四臟無氣也;不滿十動一代者,是五臟皆無氣也。」 即此可以短期與之,其要法在《本經》之終。

考證

始篇中正以五十動而不一代者,乃平人之常脈,故可以知五臟之期。茲乃以短期與之者,即乍數乍疎之脈,非脈之代者而何?按《脈口》以脈會於此,故曰脈口;又以脈氣會於此,故曰氣口;又以太淵去魚際一寸,故曰寸口。

張志聰曰:此言三陰三陽之氣,外循於經脈,內榮於五臟。五臟主藏精者也,氣營五臟之精,五臟皆以受氣,精氣之相合也。夫五臟生於五行,五行之氣,本於十干合化,是以五臟五十動而不一代者,以為常也。代者,止而不還也。乍數乍疎者,死脈見也。「要在終始」 者,大要在《終始篇》之生於六氣,而死於六經也。

《黃帝》曰:「逆順五體者,言人骨節之小大,肉之堅脆,皮 之厚薄,血之清濁,氣之滑濇,脈之長短,血之多少,經 絡之數,余已知之矣,此皆布衣匹夫之士也。夫王公 大人,血食之君,身體柔脆,肌肉輭弱,血氣慓悍滑利, 其刺之徐疾淺深多少,可得同之乎?」岐伯答曰:「膏粱 菽藿之味,何可同也?氣滑即出疾,其氣濇則出遲,氣 悍則鍼小而入淺,氣濇則鍼大而入深,深則欲留,淺 則欲疾。」以此觀之,「刺布衣者,深以留之;刺大人者,微 以徐之。」此皆因氣慓悍滑利也。慓音飄悍候岸切

馬蒔曰:「此言人有貴賤,而刺法因以異也。五體者,即《陰陽二十五人篇》,有五形之人也。布衣匹夫之士,其骨節有小大,肉有堅脆,皮有厚薄,血有清濁,氣有滑濇,脈有長短,血有多少,此皆經絡之數,大抵相類。至於王公大人,血食之君,身體肌肉輭弱,血氣慓悍滑利,必非賤者之可同也。其用鍼之徐疾淺深多少,可」 以同否?伯言貴者之用膏粱,賤者之用菽藿,難以同也,然當分而論之。凡氣滑者,則疾出其鍼;氣濇者,則遲出其鍼;氣悍者,則鍼小而所入又淺;氣濇者,則鍼大而所入又深。入鍼深者,則欲久留其鍼;入鍼淺者,則欲疾去其鍼。以此觀之,則刺布衣者,氣之濇者也,可以鍼大而深入,又當以久留其鍼也。刺大人者。氣之滑且悍者也。可以鍼小而入淺。又當徐以納之也。此皆因其氣之慓悍滑利。異於布衣之士耳。

張志聰曰:此言三陰三陽,本於五穀五畜五菜五味之所生也。「逆順五體」 者,謂三陰三陽之氣,出入於皮膚經脈之外內,交相逆順而行,有疾有徐也。夫行於脈外之皮薄肉脆者,則行疾;皮厚肉堅者,則行遲;行於脈中之血清脈短者,則出疾;血濁脈長者,則出遲。此因有形之皮肉血脈而疾遲也。然又有因於無形而為之疾。遲者,氣之滑濇也。膏,謂膏肥之厚味,粱稻也。王公貴人,美其食,厚其味,則肌肉柔弱,血氣滑利而行疾。山野之人,啜菽茹藿,則其氣濇而行遲。此貴賤所秉之氣不同,而氣生於味也 。黃載華曰:「皮厚肉堅,血氣和緩者,多壽;皮薄肉弱,血氣慓悍者,少壽。王公大人,膏粱厚味,則身體柔脆,肌肉輭弱,血氣慓悍滑利,不若田野之人飲食淡薄」 之多壽也。此勉富貴之人當節飲食,不宜過於厚味。

黃帝曰:「形氣之逆順奈何?」岐伯曰:「形氣不足,病氣有 餘,是邪勝也,急瀉之。形氣有餘,病氣不足,急補之。形 氣不足,病氣不足,此陰陽氣俱不足也,不可刺之,刺 之則重不足,重不足則陰陽俱竭,血氣皆盡,五臟空 虛,筋骨髓枯,老者絕滅,壯者不復矣。形氣有餘,病氣 有餘,此謂陰陽俱有餘也,當瀉其邪,調其虛實。故曰: 『有餘者瀉之,不足者補之』」,此之謂也。故曰:刺不知逆 順,真邪相搏。滿而補之,則陰陽四溢,腸胃充郭,肝肺 內䐜,陰陽相錯。虛而瀉之,則經脈空虛,血氣竭,枯腸 胃。辟皮膚薄著,毛腠夭膲,予之死期。故曰:「用鍼之 要,在於知調陰與陽。調陰與陽,精氣乃光,合形與氣, 使神內藏。」故曰:「上工平氣,中工亂脈,下工絕氣危生。」 故曰:「下工不可不慎也。」必審五臟變化之病,五脈之 應,經絡之實虛,皮之柔脆,而後取之也。䐜音嗔音攝。《辟》同僻。《膲》 同焦。

馬蒔曰:「此詳言補瀉,當知逆順,而反此者有害,所以當明用鍼之要也。人之形氣本不足,病氣反有餘,是邪勝也,急瀉之。人之形氣本有餘,病氣則衰弱,是正衰也,急補之。若形氣病氣皆不足,此陰陽諸經之氣皆不足也,不可刺之。刺之則重不足,而陰陽俱竭,血氣皆盡,五臟空虛,筋骨髓枯,年老者必至絕滅,其氣」壯者,其氣終不能復矣。形氣病氣皆有餘,此謂陰陽諸經之氣皆有餘也。急瀉其邪,而後調其正氣之虛實,此正有餘則瀉,不足則補,其理為順。若有餘則補,不足則瀉,其理為逆。故所刺不知逆順,則真邪相搏,滿者當瀉而反補之,所以邪氣有餘,當有陰陽四溢,腸胃充郭,肝肺內䐜,陰陽相錯之害。虛者當補而反瀉之。所以正氣不足。當有經脈空虛。血氣枯竭。腸胃辟皮膚薄著,毛腠夭膲之害,皆當與之以死期也,故用鍼之要

「在於知調陰陽,自然精氣生光,形氣相合,而神氣內藏」 ,此乃上工平氣之法。彼中工、下工,則亂脈與絕氣耳。凡若此者,必審五臟有變化之病,五脈之異,經絡之有虛實,皮膚之有柔脆,而後可以用鍼取氣也。

張志聰曰:「形氣,謂皮肉筋骨之形氣,病氣,謂三陰三陽之經氣,為邪所病也。病氣之有餘不足者,陰陽血氣之虛實也。邪氣勝者急瀉之,血氣虛者急補之,刺者所以取氣也。故陰陽氣俱不足者,不可刺之。血氣皆盡,五臟空虛者,血氣之內榮於五臟也。筋骨髓枯者,血氣之外濡於筋骨也。陰陽俱有餘者,當瀉其邪,調其虛實。蓋邪之所湊,其正必虛,故當瀉其邪,而兼調正氣之虛實也。滿而補之,則陰陽四溢,溢於外也;腸胃充郭,肝肺內䐜,溢於內也。外內皆溢,則陰陽相錯矣。」虛,怯也。辟,僻,積也。血氣盛則充膚熱肉,血獨盛,則澹滲皮膚,生毫毛。經脈空虛,血氣竭枯,是以腸胃。辟,皮膚薄著,毛腠夭膲,而可與之死期矣。「調陰與陽,精氣乃光」,陰陽精氣之相合也。合形與氣,使神內藏,形氣為神之外固也。言能調其陰陽,則精神形氣外華而內藏矣。夫三陰三陽之經氣,有因於外邪所傷者,有因於五臟之病,而變應於脈者,故當審其外內虛實而調之,斯可為上工也。

《壽夭剛柔篇第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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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蒔曰:內有「壽夭」 、「剛柔等語,故名篇。」

黃帝問於少師曰:「余聞人之生也,有剛有柔,有弱有 強,有短有長,有陰有陽,願聞其方。」少師答曰:「陰中有 陰,陽中有陽,審知陰陽,刺之有方,得病所始,刺之有 理,謹度病端,與時相應。內合於五臟六腑,外合於筋 骨皮膚,是故內有陰陽,外亦有陰陽。在內者,五臟為 陰,六腑為陽;在外者,筋骨為陰,皮膚為陽。故曰病在 陰之陰者,刺陰之榮輸;病在陽之陽者,刺陽之合;病 在陽之陰者,刺陰之經;病在陰之陽者,刺絡脈。故曰 『病在陽者名曰風,病在陰者名曰痹,陰陽俱病,命曰 風痹。病有形而不痛者,陽之類也;無形而痛者,陰之 類也。無形而痛者,其陽完而陰傷之也,急治其陰,無 攻其陽;有形而不痛者,其陰完而陽』」傷之也。急治其 陽,無攻其陰。陰陽俱動,乍有形,乍無形,加以煩心,命 曰「陰勝其陽。」此謂不表不裏,其形不久。度音鐸

馬蒔曰:「此詳言病有陰陽,而刺之者必分陰陽也。帝問人,分剛柔強弱,長短陰陽,然治之者必有其方,少師言陰陽之義,足以概之。但陰中有陰,陽中有陽,能審知之,則刺之者可獲其方。病者所始有其端,得其始,故刺之為有理,度其端,故應之合其時。其內合於五臟六腑,而分陰分陽,故五臟為陰,六腑為陽;外合」 於筋骨皮膚,而亦分陰分陽,故筋骨為陰,皮膚為陽。是以病有在陰之陰者,即五臟有病而在於筋骨,當刺陰經之榮腧,如刺手太陰肺經之「魚際為榮,太淵為腧」 之類;病有在陽之陽者,即六腑有病而在於皮膚,當刺陽經之合,如刺手陽明大腸經曲池為合之類;病有在陽之陰者,即六腑有病而在於筋骨,當剌陰經之經,如刺手太陰肺經,經渠為經之類。病有在陰之陽者,即五臟有病而在於皮膚,當刺陽經之絡,如刺手陽明大腸經,徧歷為絡之類。故病在陽經者,其名曰風,義見《素問·風論》。病在陰經者,其名曰痹,義見《素問·痹論》。陰陽兩經,俱受其病,其名曰風痹。不特此也,凡病涉有形,而「按之不痛,是乃屬之陽經者也。凡病本無形,而不免於痛者,是乃屬之陰經者也。正以無形而痛者,乃陽經不傷,而陰經受傷耳,理當急治其陰經,無攻其陽經。有形而不痛者,乃陰經不傷,而陽經受傷耳,理當急治其陽經,無攻其陰經。」 病有陰陽俱病,形似有無,而心為之煩,此乃陰經陽經各受其傷,而陰為尢甚。欲治其表,陰亦為病,欲治其裏,陽亦為病。治之固難,形當不久矣。張志聰曰:「此章論人秉天地陰陽而生,在天為氣,在地成形,形與氣相任則壽,不相任則夭。剛柔陰陽之道也。立天之道,曰陰與陽,立地之道,曰柔與剛。是故陰中有陰,陽中有陽,內有陰陽,外亦有陰陽也。所謂強弱短長」 者,如四時之有寒暑,晝夜之有長短。蓋人與萬物,皆稟此天地陰陽形氣,與時相應,故各有剛柔長短之不同也。夫陽者,天氣也,主外;陰者,地氣也,主內。然天地陰陽之氣,上下升降,外內出入,是故內有陰陽,外亦有陰陽,皮肉筋骨,五臟六腑,外內相合,與時相應者也。五臟為陰,六腑為陽,在內之陰陽也。筋骨為陰。皮膚為陽,在外之陰陽也。病在陰之陰者,病內之五臟,故當刺。

「陰之榮輸;病在陽之陽者,病在外之皮膚,故當刺陽之合,謂六腑外合於皮膚,故當取腑經之合穴也。病在陽之陰者,病在外之筋骨,故當刺陰之經,謂五臟外合於筋骨,故當取陰之經也。病在陰之陽者,病在內之六腑,故當刺絡脈。故曰病在陽者名曰風,病在陰者名曰痹。蓋風者天之陽氣,痹者人之陰邪,陰陽」 俱病,名曰「風痹」 ,外內之相合也。有形者,皮肉筋骨之有形;無形者,五臟六腑之氣也;病有形而不痛者,病在外之陽也;病無形而痛者,氣傷痛也。陰完陽完者,臟腑陰陽之氣不傷也。夫天地者,萬物之上下也;動靜者,天地之體用也;水火者,陰陽之徵兆也。天氣下降,氣流於地;地氣上升,氣騰於天,天地之氣交也。離中有虛,坎中有滿,水火之相濟也。如陰陽俱動,乍有形,乍無形,乃陰陽之不表不裏矣。心為陽而主火,水為陰而居下,加以煩心,此陰勝其陽矣。陰陽外內不交,水火上下相剋,此天地陰陽之氣不調,故其形不久,形氣之相應也 。張開之曰:「鍼合天地人之道。」 此篇論人合天地陰陽,故用鍼以調其不和。經中大義。當於鍼病之外求之。

黃帝問於伯高曰:「余聞形氣病之先後,外內之應奈 何?」伯高答曰:「風寒傷形,憂恐忿怒傷氣,氣傷臟乃病, 臟寒傷形乃應形風傷筋脈,筋脈乃應,此形氣內外 之相應也。」黃帝曰:「刺之奈何?」伯高答曰:「病九日者,三 刺而已;病一月者,十刺而已。多少遠近以此。衰之久, 痹不去身者,視其血絡,盡出其血。」黃帝曰:「外內之病」, 難易之治奈何?伯高答曰:「形先病而未入臟者,刺之 半其日;臟先病而形乃應者,刺之倍其日。此月內難 易之應也。」

馬蒔曰:「此言形氣與病之相應,而刺法有難易也。風寒傷人之形,故寒氣傷形,乃病於形而應之於外;憂恐忿怒傷人之氣,故氣傷臟,乃病於臟而應之於內。至於風傷筋脈,則筋脈為應,而應之於內外之間,此形氣與病外內之相應者如此。然刺之之法,病有九日,則三次刺之,而病可已;病有一月,則十次刺之,而」 病可已。其間人之感病不同,日數各有多少遠近,以此大略,病三日而刺一次者之法,等而殺之,惟久痹而其身不能往來者,則視其血絡,盡出其血,不必拘於三日一刺之法也。然而病有內外,治有難易,風寒傷形,形先病而未入臟者,其病尚在於表,猶甚淺也,刺之日數,一半而已。如病九日而刺「二次,病一月而刺五次之謂也。憂恐喜怒傷氣,氣傷臟,而外形又應者,其病表裏皆然,殊為深也。刺之日數,必加倍之。如病九日而刺三次,病一月而刺十次之謂也。」 此乃月內病有多少遠近,而刺之有難易之應耳。

張志聰曰:此論外因之病,從外而內,內因之病,從內而外,形氣外內之相應也。風寒者,外受之邪,故病形;憂恐忿怒,在內之氣,故病臟。夫外為陽,內為陰。「病九日者,病發於陽,故用三之奇。病一月者,病發於陰,故用十之偶。」 此以鍼之奇偶,應病之陰陽也。出絡血者,通地之脈道也。形先病而未入臟者,病發於陽而未「入於裏也,故刺三時而可愈矣。臟先病而形乃應者,病發於陰而出於外也,刺之倍其日而愈矣。」 夫病發於陰而出於外者易愈,留於內者難已。故刺有十日者,有倍其日而刺兩日者,此一月之病在內者,有難易之應也。

黃帝問於伯高曰:「余聞形有緩急,氣有盛衰,骨有大 小,肉有堅脆,皮有厚薄,其以立壽夭奈何?」伯高答曰: 「形與氣相任則壽,不相任則夭;皮與肉相果則壽,不 相果則夭。血氣經絡,勝形則壽,不勝形則夭。」黃帝曰: 「何謂形之緩急?」伯高答曰:「形充而皮膚緩者,則壽;形 充而皮膚急者,則夭;形充而脈堅大者,順也;形充而」 脈小以弱者氣衰,衰則危矣。若形充而顴不起者骨 小,骨小而夭矣。形充而大,肉䐃堅而有分者肉堅,肉 堅則壽矣。形充而大,肉無分理不堅者肉脆,肉脆則 夭矣。此天之生命,所以立形定氣,而視壽夭者,必明 乎此。立形定氣,而後以臨病人,決死生。《黃帝》曰:「余聞 壽夭,無以度之。」伯高答曰:「牆基卑高,不及其地者,不 滿三十而死;其有因加疾者,不及二十而死也。」《黃帝》 曰:「形氣之相勝,以立壽夭,奈何?」伯高答曰:「平人而氣 勝形者壽,病而形肉脫,氣勝形者死,形勝氣者危矣。」 䐃音窘度入聲

馬蒔曰:「此言形氣之任否,而壽夭應之也。夫形為外,肌肉經絡為內,見其外內而壽夭可知也。緩為舒和,急為暴戾,使形充而脈堅大,此形氣之相徵,故順。設脈小弱,則形豐而氣餒矣,故危。顴骨並本先天所稟,薄則不能,而小夭之彰也。大肉乃諸肉之宗,分理乃肉之文理,有分則肉堅而有壽。若形充而無分理,則」 肉急。按之不堅。則肉脆而夭矣。此天造命於有生之初。立形定氣。而視壽夭。決死生。

焉。然壽夭何以度之?如《本經》五色篇云云,則五臟六腑於面部而知之。今面部四旁為牆,其基甚卑,不及明堂、闕庭等地之高,當不滿三十歲而死也。其有所因而加之以疾者,蓋不知慎守,而或為外感內傷也,則不滿二十歲而死矣。何以為形氣相勝,而可以立壽夭也?平人元氣勝其形則為壽,若至於有病而形肉已脫,則氣雖勝形,形必難復,其死必矣。或形肉未至盡脫,而元氣衰甚,不及於形,是謂形勝其氣,其病必危也。夫曰「形」 者,可以概皮、肉、骨矣;曰「氣」 者,則凡氣盡於是矣。

張志聰曰:此論人秉天地陰陽生成,此形氣有壽夭之不同也。任,當也。果,成也。此天之生命,立形定氣,故形與氣相任則壽,不相任則夭。夫人皮應天,人肉應地,故皮與肉相果則壽,不相果則夭。形謂皮肉筋骨血氣經絡,應經水氣脈,通貫於地中,故勝形則壽,不勝形則夭。人之形氣,天命所生。皮膚緩者,天道之元「亨也」 ,是以緩則壽,而急則夭。脈乃精血神氣之所遊行,故形充而脈堅大者為順,脈小以弱者,營衛宗氣俱衰,衰則危矣。夫腎秉先天之陰陽而主骨,顴乃腎之外候,故顴不起者骨小,骨小則夭,此先天之氣薄也。脾主地而主肉,肉堅者壽,不堅者夭,此後天之土基有厚薄也。此天之生命,所以立形定氣,而視壽夭者,必明乎此。先立形定氣,而後以臨病人,決死生。《天年篇》曰:「以母為基,以父為楯。人之壽百歲者,使道隊以長,牆基高以方。牆基者,面部之四方也;地,地閣也。牆基卑高不及地者,四方之平陷也。此人秉母氣之薄,蓋坤道之成形也。」 《天年篇》曰:「人生三十歲,五臟大定。不滿三十而死者」 ,不能終地之五行也;其有因加疾者,不及二十而死,不能終地之生數也。平人氣勝形者壽,謂地基固宜博厚,而氣更宜勝形,蓋萬物資始於天,而天包乎地之外也。病而形肉脫,氣勝形者,邪氣勝也,形勝氣者,正氣脫也。

黃帝曰:「余聞刺有三變,何謂三變?」伯高答曰:「有刺營 者,有刺衛者,有刺寒痹之留經者。」黃帝曰:「刺三變者 奈何?」伯高答曰:「刺營者出血,刺衛者出氣,刺寒痹者 內熱。」《黃帝》曰:「營衛寒痹之為病奈何?」伯高答曰:「營之 生病也,寒熱少氣,血上下行。衛之生病也,氣痛時來 時去,怫愾賁響,風寒客於腸胃之中。寒痹之為病也」, 留而不去,時痛而皮不仁。怫音拂愾音戲

馬蒔曰:此言刺法之異者,有三也。刺有三變,法有不同,謂之變也。蓋有刺營氣者,必出其血,正以血者營氣之所化,《營衛生會篇》云:「營氣化血,以奉生身。」 今營氣有餘,則陽不勝陰,不足則陰不勝陽,所以寒熱往來,而氣衰甚少,其血為陽所搏,當上下行,此皆血之為病,故刺之者,必出其血耳。《素問》調經論云:「取血於」 營也,有刺衛氣者,必出其氣。正以衛氣屬陽,《痹論》謂衛氣循於皮膚之中,分肉之間,熏於肓膜,散於胷中。今衛氣受病,其病當時來時去,病之或在內而或在外也。怫愾者,怒意也,以其有賁響之聲,故曰怫愾。風寒之氣,客於腸胃之間,病之在於內也。此皆氣之為病,故刺之者,必出其氣耳。「《調經論》云」 :取氣於衛也。有刺寒痹之留於經者。必熨之。以使之內熱。其法見下節。正以寒痹為病。留而不去。時或作痛及皮膚不知痛癢而為不仁也。

張志聰曰:「夫形舍氣,氣歸形,形氣之相任也。然下焦所藏之精水,中焦所生之營衛,所以溫分肉,充皮膚,濡筋骨,利關節,水隨氣而運行於膚表,環轉無端,如營衛留阻,水道不行,則形氣消索矣。故刺有三變,變者,使之運行而變化也。營之血,衛之氣,道之出行於外;寒之痹,使之熱散於內。夫營衛血氣,主出入於外」 內,故病則止,上下行,而為寒熱氣痛矣。若怫愾賁響,此乃風寒客於腸胃之中,蓋以分別營衛之生病。寒痹之為病,本於自生,非外因之邪也。痹者閉也,寒痹者,寒水之為病也。腎為水臟而主骨,在外者,皮膚為陽,筋骨為陰。病在陰者,名曰痹。留而不去,時痛而皮不仁者,謂腎臟寒水之痹,痛在於外合之骨,而及於皮之不仁,病從內而外也 。張玉師曰:「風寒客於腸胃之中,照應病而形肉脫。」 「氣勝形者」 句,蓋本篇先論秉氣之壽夭,後復論病氣之壽夭。然病氣有二,一因於風寒之病氣,所謂氣勝形者是也;一因於營衛稽留,水道不行之病氣,所謂形勝氣者是也。

《黃帝》曰:「刺寒痹內熱奈何?」伯高答曰:「刺布衣者,以火 焠之;刺大人者,以藥熨之。」黃帝曰:「藥熨奈何?」伯高答 曰:「用淳酒二十斤,蜀椒一斤,乾薑一斤,桂心一斤,凡 四種,皆㕮咀漬酒中。用綿絮一斤,細白布四丈,并內 酒中,置酒馬矢熅中,蓋封塗勿使泄。五日五夜,出布 綿絮,曝乾之,乾復漬,以盡其汁。每漬必晬,其日乃出」, 乾乾并用滓與綿絮複布為複巾,長六七尺,為六七巾,則用之。生桑炭炙巾,以熨寒痹所刺之處,令熱入 至於病所,寒復炙巾以熨之,三十遍而止;汗出以巾 拭身,亦三十遍而止。起步內中無見風,每刺必熨,如 此病已矣。此所謂內熱也。焠音翠內酒之內作納矢屎同熅於文切晬音遂內 中之內如字

馬蒔曰:「此言刺寒痹有內熱之法者,以其有熨之之方也。布衣氣血濇濁,刺其寒痹之後,當以火焠之;大人氣血清滑,刺其寒痹之後,當以藥熨之。㕮咀,以口碎藥如豆粒也。漬,浸也。馬矢熅中以馬屎燥乾而燒之也。晬,周日也。複布為複巾,重布為之,如今之夾袋,所以入藥滓與綿絮也。用此法者,所以熱其內也。」

張志聰曰:「痹者,留而不行也。寒痹者,腎臟寒水之氣也。夫人秉先天之水火,以化生五行,腎受天一之精氣,而交通於四臟。如水火不濟,五行不交,則留而為寒痹矣。故以火焠之者,以火益水也。夫肺主皮毛,飲酒者先行皮膚,先充絡脈。用淳酒者,使肺腎之相通也。蜀椒形色像心,皮紅子黑,具中虛之象。用蜀椒者」 ,使心腎之相通也。脾為陰中之至陰,乾薑主理中之君品,用乾薑者,使脾腎之相通也。桂為百木之長,用桂心者,使肝腎之相通也。蠶食桑而成綿,三者皆白,肺之品也。用綿絮一斤,白布四丈,熨之三十遍者,使在地之陰邪,從天表以終散,所謂熱於內而使之外散也。夫王公大人,固不可以火焠,而布衣獨不可以藥熨乎?此蓋假大人布衣以明臟腑相通。陰陽交互。是以治法之有通變也。學者當體法先聖之用意周密,取法精微,不可圖安苟簡也。

《官鍼篇第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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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蒔曰:「官鍼」 者,任九鍼之所宜也,故名篇。此與下篇首無起語,玩前後篇之義,當為岐伯所言也。

凡刺之要,官鍼最妙。九鍼之宜,各有所為,長短大小, 各有所施也。不得其用,病弗能移。疾淺鍼深,內傷良 肉,皮膚為癰。病深鍼淺,病氣不瀉,支為大膿。病小鍼 大,氣瀉太甚,疾必為害。病大鍼小,氣不泄瀉,亦復為 敗。失鍼之宜,大者瀉,小者不移。已言其過,請言其所 施。病在皮膚無常處者,取以鑱鍼於病所,膚白勿取。 病在分肉間,取以圓鍼,於病所,病在經絡痼痹者,取 以鋒鍼;病在脈氣,少當補之者,取之鍉鍼,於井榮分 輸,病為大膿者,取以鈹鍼;病痹氣暴發者,取以圓利 鍼,病痹氣痛而不去者,取以毫鍼,病在中者,取以長 鍼,病水腫不能通關節者,取以大鍼,病在五臟固居 者,取以鋒鍼,瀉於井榮分輸,取以《四時。

馬蒔曰:「此言九鍼各有所施也。疾淺者,鍼亦宜淺而反入深,則內之良肉受傷,外之皮膚為癰。病深者,鍼亦宜深,而反入淺,則內之病氣不瀉,『支』」 當作「皮」 ,而外之皮為大膿。至病小而鍼反大,則正氣過瀉;病大而鍼反小,則邪反不泄。此皆失鍼之宜,所以為過誤也。若九鍼之各有所施者何如?病在皮膚無常處者,取「以鑱鍼於病所。」 《本經》《九鍼十二原篇》云:「鑱鍼者,頭大末銳,去瀉陽氣。又《九鍼論》云:『鑱鍼者,取法於巾鍼,去末寸半漸銳之主,熱在頭身也。膚白勿取者,凡皮膚太白,其氣必少故也。又病在分肉間者,取以圓鍼於病所』。」 《九鍼十二原篇》云:「圓鍼者,鍼如卵形,揩摩分肉間,不得傷肌肉,以瀉分氣。」 《九鍼論》云:「取法於絮鍼,筩其身而卵其鋒,長一寸六分,主治分肉間氣。又病在經絡痼痹者,取以鋒鍼。」 《九鍼十二原篇》云:「鋒鍼兩三隅,以發痼疾。《九鍼論》云:『四曰鋒鍼,取法於絮鍼,筩其身,鋒其末,長一寸六分,主癰熱出血。又病在脈氣少而當補之者,取之鍉鍼,以刺各經之井榮分輸』。」 《九鍼十二原篇》云:「鍉鍼者,鋒如黍粟之銳,主按脈勿陷,以致其氣。」 《九鍼論》云:「三曰鍉鍼,取法於黍粟之銳,長三寸半,主按脈取氣,令邪出。」 又:「病為大膿者,取之鈹鍼,一名䤵鍼。」 《九鍼十二原》云:「鈹鍼者,末如劍鋒,以取大膿。」 《九鍼論》云:「五曰鈹鍼,取法於劍鋒,廣二分半,長四寸,主大癰膿,兩熱爭者也。又,病之痹氣暴發者,取以圓利」 鍼。《九鍼十二原篇》云:「圓利鍼者,大如氂,且圓且銳,中身微大,以取暴氣。」 《九鍼論》云:「六曰圓利鍼,取法於氂,微大其末,反小其身,令可深納也,長一寸六分,主取癰痹者也。」 又病之痹氣,痛而不去者,取以毫鍼。《九鍼十二原篇》云:「毫鍼者,尖如蚊虻喙,靜以徐往,微以久留之,而養以取痛痹。」

《九鍼論》云:「七曰毫鍼,取法於毫毛,長一寸六分,主寒熱痛痹在絡者也。又病在中者,取以長鍼。」 《九鍼十二原篇》云:「長鍼者,鋒利身薄,可以取遠痹。」 《九鍼論》云:「八曰長鍼,取法於綦鍼,長七寸,主取深邪遠痹者也。又病水腫不能通關節者,取以大鍼。」 《九鍼十二原篇》云:「大鍼者,尖如挺,其鋒微圓,以瀉機關之水也。」 《九鍼論》云:「九曰大鍼,取法於鋒鍼,其鋒微圓,長四寸,主取火氣不出關節者。」 又病在五臟固居者,「居」 當作痹,取以鋒鍼,瀉其井榮分輸,取以四時。此節《九鍼論》之第四鍼,前曰病在經絡痼痹者,取以鋒鍼,此則當同之也。但彼止取經取絡,而此則瀉其井榮與俞,及照五臟,以取四時耳。

張志聰曰:官,法也。言九鍼之法,有大小長短之制,有淺深補瀉之宜,有三五、九十二刺之法,各有所施也。如不得其用,病勿能移,而反為害焉。

「凡刺有九,以應九變。一曰輸刺,輸刺者,刺諸經榮輸 臟腧也。二曰遠道刺」,遠道刺者,病在上,取之下,刺腑 腧也。三曰經刺,經刺者,刺大經之結絡經分也。四曰 絡刺,絡刺者,刺小絡之血脈也。五曰分刺,分刺者,刺 分肉之間也。六曰大瀉刺,大瀉刺者,刺大膿以鈹鍼 也。七曰毛刺,毛刺者,刺浮痹皮膚也。八曰巨刺,巨刺 者,左取右,右取左。九曰「焠刺」,焠刺者,刺燔鍼則取痹 也。輸腧俞互同

馬蒔曰:「此言刺法有九者,取痹也,變者異也。一曰輸刺,刺諸經之榮穴俞穴,及背間之心俞、肺俞、脾俞、肝俞、腎俞也。二曰遠道刺,凡病在上,反取穴于下,所以刺足三陽經也。三曰經刺,刺大經之結絡于經穴之分也。四曰絡刺,刺小絡之穴脈也。五曰分刺,刺各經分肉之間也。六曰大瀉刺,用第五鈹鍼,以刺大膿也。」 七曰毛刺,刺浮痹之在皮膚也;八曰巨刺,左病取右,右病取左。《素問?調經論》曰:「痛在于左而右脈病者,巨刺之。」 又《繆刺論》以刺經穴為巨刺,刺絡穴為繆刺,皆左取右,右取左也;九曰焠刺,刺以燔鍼,所以取痹證也;《調經論》曰:「病在骨焠,刺藥熨。」

張志聰曰:上節論鍼有九者之宜,此論刺有九者之變。一曰輸刺,刺五臟之經輸,所謂榮輸治外經也。遠道刺者,病在上而取下之合穴,所謂合治六腑也。蓋手足三陽之脈,其原皆在足,而上循于頸項也。大經者,五臟六腑之大絡也。邪客于皮毛,入舍于孫絡,留而不去,閉結不通,則留溢于大經之分,而生奇病,故刺大經之結絡以通之。絡刺者,見于皮膚之小絡也。分刺者,分肉之間,谿谷之會,亦有三百六十五穴,會邪在肌肉者取之。大瀉刺者,瀉大膿血也。毛刺者,邪閉于皮毛之間,浮淺取之,所謂刺毫毛無傷皮,刺皮無傷肉也。巨刺者,邪客于十二經,別宜巨刺之,左取右,右取左也。焠刺者,燔鍼劫刺,以取筋痹也。

「凡刺有十二節,以應十二經。一曰偶刺」,偶刺者,以手 直心若背,直痛所,一刺前,一刺後,以治心痹,刺此者 旁鍼之也。二曰報刺,報刺者,刺痛無常處也。「上下行」 者,直內無拔鍼,以左手隨病所按之,乃出鍼,復刺之 也。三曰恢刺,恢刺者,直刺旁之,舉之前後,恢筋急,以 治筋痹也。四曰齊刺,齊刺者,直入一,旁入二,以治寒 氣小深者;或曰三刺,三刺者,治痹氣小深者也。五曰 揚刺,揚刺者,正內一,旁內四,而浮之,以治寒氣之博 大者也。六曰直鍼刺,直鍼刺者,引皮乃刺之,以治寒 氣之淺者也。七曰輸刺,輸刺者,直入直出,稀發鍼而 深之,以治氣盛而熱者也。八曰短刺,短刺者,刺骨痹 稍搖而深之,致鍼骨,所以上下摩骨也。九曰浮刺,浮 刺者,旁入而浮之,以治肌急而寒者也。十曰陰刺,陰 刺者左右率刺之,以治寒厥。中寒厥,足踝後少陰也。 「十一曰旁鍼刺」,旁鍼刺者,直刺、旁刺各一,以治留痹 久居者也。十二曰贊刺,贊刺者,直入直出,數發鍼而 淺之出血,是謂治癰腫也。中去聲數音朔

馬蒔曰:「此言刺法有十二節要,所以應十二經也。一曰偶刺,以一手直其前心,以一手直其後背,皆以直其痛,所直者當也。遂用一鍼以刺其胷,前用一鍼以刺其後背,正以治其心痹耳。然不可以正取,須斜鍼以旁刺之,恐中心者一日死也。前後各用一鍼,有陰陽配合之義,故曰偶刺也。二曰報刺,所以刺其痛無」 常處也。凡痛時上時下者,當直納其鍼,無拔出之,以左手隨其痛處而按之,然後出鍼,俟其相應,又復刺之,刺而復刺,故曰「報刺」 也。三曰恢刺,以鍼直刺其旁,復舉其鍼前後,恢蕩其筋之急者,所以治筋痹也。四曰齊刺,用一鍼以直入之,用二鍼以旁入之,所以治寒痹之小且深者,因用三鍼,故又曰「三刺」 也。五曰揚刺。正納其鍼一。旁納其鍼四。而又浮。舉其鍼而摥之。所以治寒氣之博大者也。六曰直鍼。刺先用鍼。以引起其皮。而後入刺之。所以治寒氣之淺者也。七曰輸刺將鍼直。

「入直出,稀發其鍼,而又深入之,所以治氣之盛而熱者也。又八曰短刺,所以刺其骨痹,稍搖鍼而深入之,以致鍼于骨所,然後上下摩其骨耳。九曰浮刺,旁入其鍼而浮舉之,所以治肌之急而寒者也。浮刺似前揚刺,但彼有正納旁納,而此則止有旁入之鍼耳。十曰陰刺」 ,左右俱取穴以刺之,所以治寒厥也。然中寒厥者,必始于陰經,自下而厥上,故取足踝後少陰經之穴以刺之。名陰刺者,以其刺陰經也。義見《素問·厥論》。十一曰旁鍼刺,用鍼以直刺者一,用鍼以旁刺者一,所以治留痹之久居者也。十二曰贊刺,直入直出其鍼,且數,發鍼而淺刺之,使之出血,所以治癰腫也。

張志聰曰:節,制也,言鍼有十二節制,以應十二經也。偶刺者,一刺胷,一刺背,前後陰陽之相偶也。旁取之,恐中傷心氣也。報刺者,刺痛無常處,出鍼而復刺,故曰報刺,恢大之也。前後恢蕩其筋之急,以治筋痹也。齊刺者,中正以取之,故直入一以取中,旁入二以為佐。故又曰三刺,治寒痹小深者也。揚刺者,從中而發「揚于四旁也。直刺者,以毫鍼刺在皮毛,得氣而直豎也。輸刺者,直入直出,如轉輸也。短刺者,用短鍼深入而至骨,所以便上下摩之,而取骨痹也。浮刺者,旁入而浮淺也。陰刺者,刺少陰之寒厥也。旁鍼刺」 者,直刺旁刺,治留痹之久居者也。贊,助也,數發鍼而淺之出血,助癰腫之外散也。按:十二刺中,獨「提少陰者。少陰主先天之陰陽水火。五運六氣之生原也。」

脈之所居,深不見者,刺之微,內鍼而久留之,以致其 空脈氣也。脈淺者勿刺,按絕其脈,乃刺之,無令精出, 獨出其邪氣耳。內同納

馬蒔曰:「此言脈有淺深,而刺之有法也。凡脈之所居,深不可見者,必微納其鍼,而久留之,所以致其空中之脈氣上行也。脈之所居淺者,初時勿即刺之,且以左手按絕其穴中之脈,然後以右手刺之,蓋不使精氣出,而獨出其邪氣耳。」

張志聰曰:此言經脈內合五行之化運,外應六氣之司天,用鍼者不可不知也。夫經脈內連臟腑,外合六氣。五臟內合五行,應五運之在中,命曰「神機」 ,而主出入。六氣旋轉于外,命曰「氣立」 ,而主升降。六氣之司天,在泉應人之精水,隨氣而運行于膚表。故脈之所居,深不見者,內連五臟也。微內鍼而久留之,以致其空。脈氣者,致五臟之神氣運行于外也。脈淺者,見于皮膚之脈,外合于六氣也。精水隨氣行于膚表,故脈淺者勿刺,按絕其脈乃刺之,是使六氣運行,而無令精出也 。張玉師曰:致五臟之神機,非榮衛血氣,故曰「空脈氣。」

所謂三刺則穀氣出者,先淺刺絕皮,以出陽邪,再刺 則陰邪出者,少益深絕皮,致肌肉,未入分肉間也。已 入分肉之間,則穀氣出。故《刺法》曰:「始刺淺之,以逐邪 氣,而來血氣;後刺深之,以致陰氣之邪;最後刺極深 之,以下穀氣。」此之謂也。

馬蒔曰:「此言一刺之中,而有三刺之法也。按《後始終篇》云:『凡刺之屬,三刺至穀氣。故一刺則陽邪出,再刺則陰邪出,三刺則穀氣至,穀氣至而止。所謂穀氣至者,已補而實,已瀉而虛,故已知穀氣至也,正與此節相同。夫所謂刺有三法,而致其穀氣之出者何也?先淺刺其按絕之皮,以出其衛氣之邪,即上節脈淺者勿刺。按絕其脈乃刺之,無令精出,獨出其邪氣之謂也。又再刺之,以出其營氣之邪,則比絕皮稍益深之,至肌肉內,未入分肉間也』。」 肌肉分肉之辨,肌肉在皮內肉上,而分肉則近于骨者也。又最後刺之,則已入分肉之間,而穀氣乃出。彼《刺法》之言,亦與此言互相發明者耳。按:分肉有二,各部在外之肉曰「分肉」 ;其在內近骨之肉,與骨相分,亦曰「分肉。」

張志聰曰:此申明三陰三陽之氣,運行于皮表也。穀氣者,通會于肌腠之元真,脾胃之所主也,故曰「穀氣。」 陰邪陽邪者,謂邪在陰陽之氣分也。少益深絕皮,致肌肉未入分肉間者,在皮肉相交之間,仍在皮之絕處,未入于分肉也。

故用鍼者,不知年之所加,氣之盛衰,虛實之所起,不 可以為工也。

馬蒔曰:此言用鍼之法,當知年之所加,氣之盛衰虛實之所起也。「《素問》六元正紀大論言每年所加,各有太過不及,自初氣以至終氣,有主有客,有勝有負,其天時民病不同,中間盛衰虛實,悉考而知,始足以為工也。加者,即至真要大論加臨」 之加。此節大意,見「《素問》臟象篇。」

張志聰曰:「此言三陰三陽之氣,運行于皮表,以應天之六氣,故用鍼者,不知年之所加,氣之盛衰,虛實之所起,不可以為工也。年之所加者,六氣之加臨;氣之盛衰者,五運之氣有太過不及也。」 運有太

少氣有盛衰,則人之虛實所由起矣。

凡刺有五,以應五臟。一曰半刺,半刺者,淺內而疾發 鍼,無鍼傷肉,如拔毛狀,以取皮氣,此肺之應也。二曰 豹文刺,豹文刺者,左右前後鍼之,中脈為故,以取經 絡之血者,此心之應也。三曰關刺,關刺者,直刺左右 盡筋上,以取筋痹,慎無出血,此肝之應也。或曰「淵刺」, 一曰「豈刺。」四曰合谷刺,合谷刺者,左右雞足,鍼于分 肉之間,以取肌痹,此脾之應也。五曰輸刺,輸刺者,直 入直出,深內之至骨,以取骨痹,此腎之應也。

馬蒔曰:「此言刺有五法,所以應五臟也。一曰半刺,淺內其鍼,而又速發之,似非全刺,故曰半刺。無深入以傷其肉,如拔毛之狀,所以止取皮間之氣,蓋肺為皮之合,故為肺之應也。二曰豹文刺,因多其鍼,左右前後刺之,故曰豹文中其脈,以為故悉取經絡中之血,蓋心主血,故為心之應也。三曰關刺,直刺左右手足盡筋之上,正關節之所在,所以取筋痹也,慎無出血,蓋肝主筋,故為肝之應也。外此又有淵刺,豈刺之名?四曰合谷刺,左右用鍼,如雞足然,鍼于分肉之間,以取肌痹,蓋脾主肌肉,故為脾之應也。五曰輸刺,直入直出,深納其鍼,以至于骨,所以取骨痹,蓋腎主骨,故為腎之應也。」 按:此輸刺乃上文十二節中之第八刺法也。又按後世《金鍼賦》等書,有燒山火八法,青龍擺尾四法,名色俱出後人揣摩,並非聖經宗旨。今《靈樞》明有九變輸刺等法,十二節偶刺等法,五刺半刺等法,《刺節真邪》篇有振蒙等法,後之學者,果能熟讀詳味,漸能用鍼起危。顧乃棄聖經而宗末學,致使鍼法不行,疲癃無所倚賴,痛哉。

張志聰曰:此言五臟之氣,外合于皮脈肉筋骨。五臟主中,故取之外合而應于五臟也。夫血者,神氣也,故五臟之神機,運行于血脈,以應五運之化。五臟之氣,外合于皮肉筋骨,以應天之四時 。張玉師曰:「九宜九變,應地之九野九州,人之九臟九竅。十二節,應十二月,三刺應三陰三陽,五刺應五行五時。鍼道配天地」 人。而人合天地者也。

《本神篇第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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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蒔曰:此篇推本五臟之神,故「名篇。」

黃帝問于岐伯曰:「凡刺之法,必先本于神。血、脈、營、氣、 精、神,此五臟之所藏也。至于淫泆離臟則精失,魂魄 飛揚,志意恍亂,智慮去身者,何因而然乎?天之罪與? 人之過乎?何謂德氣生、精、神、魂、魄、心、意、志、思、智慮?請 問其故?」岐伯答曰:「天之在我者,德也;地之在我者,氣 也。德流氣薄而生者也。故生之來謂之精,兩精相搏」 謂之神。隨神往來者謂之魂,並精而出入者謂之魄。 所以任物者謂之心。心有所憶謂之意,意之所存謂 之志,因志而存變謂之思。因思而遠慕謂之慮。因慮 而處物謂之智。故智者之養生也,必順四時而適寒 暑,和喜怒而安居處,節陰陽而調剛柔,如是則僻邪 不至,長生久視。

馬蒔曰:「此詳言人身德氣等義,而唯智者為能養生也。天非無氣而主之以理,故在我之德,天之德也。地非無德而運之以氣,故在我之氣,地之氣也。則吾之生,德所流,氣所薄而生者也,故謂之生。然生之來者謂之精,《易》曰:『男女搆精,萬物化生』。則吾人之精雖見于有生之後,而實由有生之初,之精為之本也。故生」 當是初生,人生有陰斯有營,有陽斯有衛,營衛相搏,神斯見焉。其所謂魂者屬陽,則隨神而往來;其所謂魄者屬陰,則並精而出入。正以精對神而言,則精為陰而神為陽,故魂屬神而魄屬精也。其所謂心意、志、思、智慮,舉不外于一心焉耳。故凡所以任物者,謂之心。《素問·靈蘭祕典論》曰:「心者君主之官,神明出焉,則萬物之機,孰非吾心之所任者乎?由是而心有所憶者,意也;意有所存者,志也;志有所變者,思也;思有所慕者,慮也;慮有所處者,智也。此十三者,愚人則傷之,智者善於養之,上盡天時,下盡人事,為能節陰陽而調剛柔,所以邪僻不至,而能長生久視於天地間也。」 張志聰曰:「此言人之德氣,受天地之德氣所生,以生精氣、魂魄、志意、智慮。故智者能全此神智,以順天地之性,而得養生之道焉。德者,所得乎天,虛靈不昧,具眾理,應萬事者也。目之視,耳之聽,鼻之臭,口之味,手之舞,足之蹈,在地所生之形氣也。乾知大始,坤作成物,德流氣薄而生者也。《決氣篇》曰:『常先身生是謂精』。」 蓋未成形而先受天一之精,故初生之來謂之精。《平人絕穀篇》曰:「神者,水穀之精氣也。」 蓋本于先天所生之精,後天水穀之精而生此神,故曰:「兩精相搏謂之神。」 火之精為神,水之精為精,肝為陽臟而藏魂,肺為陰臟而藏魄,故魂隨神而往來,魄並精而出入。心為君主之官,神明出焉。天地之萬物皆吾心之所任。心有所憶者,意也。意

之所存者,志也。志有所變者,思也。思有所慕者,慮也。慮有所處者,智也。此皆心神之運用,故智者順承天地之性,而得養生之道也。

是故「怵惕思慮者則傷神,神傷則恐懼流淫而不止。 因悲哀動中者,竭絕而失生。喜樂者,神憚散而不藏。 愁憂者,氣閉塞而不行。盛怒者,迷惑而不治。恐懼者, 神蕩憚而不收。心怵惕思慮則傷神,神傷則恐懼自 失,破䐃脫肉,毛悴色夭,死于冬。」「脾愁憂而不解則傷 意,意傷則悗亂,四支不舉,毛悴色夭,死於春。」肝悲哀 「動中則傷魂,魂傷則狂忘不精,不精則不正當人,陰 縮而攣筋,兩脅骨不舉,毛悴色夭,死于秋。」「肺喜樂無 極則傷魄,魄傷則狂,狂者意不存人,皮革焦,毛悴色 夭,死于夏。」「腎盛怒而不止則傷志,志傷則喜忘其前 言,腰脊不可以俛仰屈伸,毛悴色夭,死于季。夏。恐懼 而不解則傷精,精傷則骨痠痿厥,精」時自下。是故五 臟主藏精者也,不可傷,傷則失守而陰虛,陰虛則無 氣,無氣則死矣。是故用鍼者,察觀病人之態,以知精 神魂魄之存亡得失之意。五者已傷,鍼不可以治之 也。

馬蒔曰:「此言傷五神者,必傷五臟而危也。心藏神,脾藏意,肝藏魂,肺藏魄,腎藏精與志,是之謂五神臟也。故心因怵惕思慮則傷神,神傷則心虛而腎來侮之,腎在志為恐,所以恐懼流淫而不止也。惟其恐懼自失,故䐃破肉脫,毛悴色夭,而死于冬,何也?以水尅火也。又脾因愁憂而不解,則氣閉塞而不行,遂傷意,意為脾之神也,意傷則悶亂,四支不舉,脾主四支也,至于毛悴色夭而死于春,何也?以木尅土也。又肝因悲哀動中者則傷魂,魂傷則善狂善忘而不精爽,其志向亦不正,其人當陰縮而拘攣,其兩脅骨當不舉,漸至竭絕而失生,毛悴色夭而死于秋,何也?以金尅木也。又肺因喜樂無極則傷魄,魄傷則神憚散而不藏,不藏則狂,狂者意不存。脾本藏意,而母氣亦衰,故意不存也。其人皮革當焦,毛悴色夭,而死于夏」 ,何也?以火尅金也。又腎盛怒而不止,則迷惑而不治,遂傷志,以腎藏志也,志傷則前言易忘,及腰脊不可以俛仰屈伸。又恐懼而不解,則神蕩散而不收,及傷精。以腎又藏精也,精傷則骨痠而為痿為厥,以腎主骨,而痿厥皆成于下也。其精時或自下至于毛悴色夭,而死于季夏,何也?以土尅水也。是故五臟皆有氣,則各有精,而五臟各有以藏之,傷則失守而陰氣虛,以五臟皆屬陰也,陰虛則五臟無氣,所以隨時而死耳。用鍼者,當察觀病人之態,以知精、神、魂、魄意志,或存或亡,或得或失。若五神已傷,則毛悴色夭,死期將至,鍼不能以治之也。《素問·五臟別論篇》曰:「病不許治者,病不必治,治之無功矣。」 然鍼不可妄用,藥亦不可妄投也。

張志聰曰:「此分論七情傷五臟之神志也。夫思慮,脾之情也。如心因怵惕思慮,則傷心臟之神,神傷則不能主持,而恐懼自失矣。脾主土而主肌肉,肺主氣而主皮毛,肉之膏肥曰䐃。色者,氣之華也。䐃肉者,地所成之形也。毛色者,天所生之氣也。破䐃脫肉,毛悴色夭,天地所生之命絕矣。死于冬」 者,五行之氣死于四「時之勝尅也。然心以思慮傷神者,脾志并于心也,餘臟同。」 又憂愁,肺之情也。如脾因憂愁不解,則傷脾臟之意,意傷則悗亂而四支不舉,蓋意乃心之所生,而脾主四支也。又悲哀,肺之情也,如肝因悲哀動中,則傷肝臟所藏之魂,魂傷則狂忘不精,蓋肝者將軍之官,謀慮出焉。肝志傷則不能處事精詳矣。膽為中正之官,決斷出焉。臟氣傷,則腑志亦不正,而無決斷矣。肝主筋而脈絡陰器,陰縮筋攣,脅骨不舉,情志傷而及于形也。夫膽附于肝者也,而臟腑相通,惟肝膽最為親切。又喜樂,心之情也,如肺因喜樂無極,則傷肺臟之魄,魄傷則狂,狂者意不存,意者心之發。蓋喜樂無極,則神亦憚散而不存矣。肺主皮毛,故人皮革焦。又怒者,肝之情也。如腎盛怒不止,則傷腎臟之志,志傷則喜忘其前言。夫神志相合,喜忘者,神志皆傷也。腰者腎之腑,故腰脊不可以俛仰屈伸。夫脾志并于心,肺志并于脾,肝志并于腎,乃子氣并於母也。肺志并于肝,心志并于肺,受所不勝之相乘也。《平脈篇》曰:「水行乘火,金行乘木,名曰縱;水行乘金,火行乘木,名曰逆。蓋母乘子者順,子乘母者逆也。相生者順,相尅者逆,逆則傷矣。又恐傷腎,故恐懼不解,則傷腎臟之精。腎主骨,故精傷則骨痠痿厥。精時自下者,臟氣傷而不能藏也。火之精為神,水之精為志,上論傷腎臟之志,此論傷腎臟之精。」 蓋魂魄志意,皆本于心腎精神之所生,故首言「怵惕思慮者則傷神」 ,末言「恐懼而不解則傷精」 ,神生于精,而精歸于神也。夫水穀入胃,津液各走其道,酸先入肝,苦先入心,甘先入脾,辛先入肺,鹹先入腎。

五臟主藏水穀之精者也。神氣生于精,故五臟之精不可傷,傷則失守而陰虛,陰虛則神氣絕而死矣。是故用鍼者,察觀病人之態,以知精神魂魄之存亡,意之得失,如五者已傷,鍼不可以治之矣。故當順天之性,以調養其精氣神焉 。張玉師曰:恐懼不解則傷精,先天之精也。五臟主藏精者,後天水穀之精也。神氣皆生于精,故曰「陰虛則無氣。」

肝藏血,血舍魂,肝氣虛則恐,實則怒。脾藏榮,榮舍意, 脾氣虛則四支不用,五臟不安,實則腹脹,經溲不利。 心藏脈,脈舍神,心氣虛則悲,實則笑不休。肺藏氣,氣 舍魄,肺氣虛則鼻塞,不利少氣,實則喘喝,胷盈仰息。 腎藏精,精舍志,腎氣虛則厥,實則脹。五臟不安,必審 五臟之病形,以知其氣之虛實,謹而調之也。

馬蒔曰:「此言五臟有虛實,而其病形亦異也。人臥則血藏于肝,而血則為魂之舍,惟肝氣虛則為恐,實則為怒。又人之榮氣藏于脾,而榮則為意之舍,惟脾氣虛則四支不用,及五臟不安,以脾主四支,而脾為五臟之主也。實則腹脹,經溲不利,以脾之脈行于腹,而土邪有餘,故小便不利。又人之脈藏于心,而脈則為」 神之舍,惟心氣虛則悲,實則笑不休。又人之氣藏于肺,而氣則為魄之舍,惟肺氣虛則鼻塞不利且少氣,實則喘喝,其胷必盈,而息則首仰也。又人之精,藏于腎,而精則為志之舍,惟腎氣虛則為厥證,實則脹,以腎脈行于小腹也,其五臟不安。蓋脾腎為脹,皆五臟不安,以脹則自不能安也。凡五臟之病形如此。當知各臟之氣虛實為病。然後可以調之。而調之又不可不謹也。言鍼藥皆當謹調也。其腎氣虛則厥者。按《素問》厥論。當是寒厥。

張志聰曰:「此言五臟之氣,各有虛有實,而見證之不同也。五臟各有所藏,五志各有所舍,如五志受傷,則有五志之病;如臟氣不平,則見臟氣之證,故必審五臟之病形,以知其氣之虛實也。肝者將軍之官,故氣虛則恐,氣實則怒。脾主四支,故虛則四支不用。土灌四臟,是以五臟不安。腹乃脾土之郛郭,故實則腹脹。」 經溲不利者,不轉輸其水也。夫神慈則悲喜為心志,故心氣虛則悲盛,實則笑不休。肺主氣以司呼吸,故肺氣虛則鼻塞不利少氣,實則喘喝胷滿而不得偃息也。腎為生氣之原,故虛則手足厥冷。腎者胃之關也,故實則關門不利而為脹矣。此五臟之氣,各有太過不及,而不得安和,當審其所見之氣而調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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