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方輿彙編/職方典/第1028卷

方輿彙編 職方典 第一千二十七卷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
方輿彙編 第一千二十八卷
方輿彙編 職方典 第一千二十九卷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方輿彙編職方典

 第一千二十八卷目錄

 處州府部彙考二

  處州府公署考

  處州府學校考書院社學附

  處州府戶口考

  處州府田賦考

職方典第一千二十八卷

處州府部彙考二 编辑

處州府公署考   通志府縣志合載 编辑

本府。永嘉附郭。

府治 舊在小括蒼山巔,隋開皇間開建。唐武德中,改為括州治。天寶元年,改為縉雲郡治,後復為處州治。元至元二十七年,移於城東南,建今治。至正十三年,改為總管府治。明弘治十年,重建廳事。成化間燬於火,知府郭忠重建。嘉靖三十九年又燬,知府謝教重建。

經歷司  照磨所 俱在治內。

司獄司 在儀門外

稅課司 在府治西南一里許。今廢。

雜造局 在府西城隅

永豐倉 在府治西南

預備倉 在永豐倉內

陰陽學  、醫學 並在府治南街東。

惠民藥局 在醫學內

僧綱司 在法海寺

道紀司 在元妙觀

察院行臺 在府治西北一里。前有「紀綱重地」 坊。

布政分司 在府治東南。

按察分司 在府治西北。

分守道 在府治南一里。前左有屏翰坊,舊為察院。明萬曆二十五年,右參政馮時可立《禁約條款》,刻石於大門外。

兵巡道 :在府治南,分守道之東。前左有「澄清坊。」

麗水縣治 舊在府治西三十五里資福村。元大德中遷府治東。中為體仁堂,東西列房科甬路有石箴亭,前為儀門、正堂,後為穿堂,額曰「冰玉。」 為後堂,額曰「協恭。」 有冊房,縣庫在焉。崇禎七年,右庫甃磚為藏,左冊房新為嘯竹軒,又後為知縣宅。前儀門外,東為土地祠,西為縣獄。萬曆四年,知縣錢貢移土地祠於左,改創告善堂大門外,後復遷今所。正統八年,更新之。崇禎八年,從新修築。

縣丞宅 「在正堂旁。」

主簿宅

典史宅 在堂東,有題名碑。

稅課司 在元和鄉,今革。

預備東倉、西倉 並在縣東南,軍器局右。養濟院 在行春門外,中建廳事,額曰:「子惠。」 左右為屋各十五楹,以居民之煢獨者。有土地祠,有池塘園地。

外縣

青田縣治 在青田山下。中為忠愛堂,左贊政廳,右耳房、庫,東西列曹吏房。科東廊下為土地祠,堂前甬道為石箴亭。又前為儀門者三:正堂後為穿堂,為後堂,為知縣宅。儀門外左為架閣庫,為存留倉,右為敬客堂,為縣獄。前跨澗為石橋,左右列吏舍。橋外為大門,門之上為譙樓。談洋巡檢司 在瑞安境,北去縣南一百七十里。明洪武五年建。

黃壇巡檢司 在縣北二百二十里。明洪武五年建,今革。

稅課司 在縣西二里,濱於溪,今革。

存留倉 在縣治內,俗名「官房倉。」

預備倉 在縣東百步。舊名「東郭倉。」

東倉 在一都《攜辰》,今廢。

南倉 在七都白岩,今廢。

西倉 在二十三都石帆,今廢。

北倉 在六都小垟,今廢。

陰陽學 明洪武十七年間設,今廢。

醫學 明洪武十七年間設,在縣前西,今廢。僧會司 在福勝寺。

道會司 在崇道觀

布政分司 ,在縣西北。舊稅課局因裁省,改建。按察分司 ,在縣東五十步,今廢。

府館二所 一在福勝寺,一在「鍊奧」 ,今廢。養濟院 原在東龍門橋之南,今在縣西北。

縉雲縣治 在窪尊山西二百步。唐嗣聖時,置縣治於此。元季重建。明洪武二年新之。萬曆戊午重建,後廢。黃廷賓重造。

皇清順治中,重建正廳儀門、東西兩房衙舍、譙樓,《縣》

獄。康熙十一年,重建內衙正廳、儀門。二十年,建葺盡復舊制,煥然一新;

縣丞衙 在正衙東。正廳三間,東西廊屋六間,大門三間,寢屋一所。久廢,知縣霍維騰建。典史衙 在正衙西,如縣丞衙制。久廢,知縣霍維騰建。

主簿衙 在正衙西,裁廢。

陰陽學 三間,在縣西,久廢。

醫學 二間在縣東,久廢。

惠民藥局 在縣南

僧會司 在仙岩寺

道會司 在祐聖觀

常平倉 ,知縣霍維騰建。

存留倉 在縣東七十里。

社倉 在縣北三里

預備四倉 東倉在縣東七十里,南倉在縣南二十里,西倉在縣西二十里,北倉在縣北十里,俱廢。

察院 大堂三間,東西廊屋各五間,大門三間,儀門三間,寢屋二層,臥堂一間,廂房六間。知縣霍維騰「重建。」

按察分司 在儒學後

布政分司 在山川壇側。

府館 在「布政司」 側。

五雲館 在縣北三十五里。

仙都公館 在暘谷洞側。

卻金館 在縣南四十五里。

養濟院 在縣北五十步。

松陽縣治 在縣北隅。中為忠愛堂,左贊政廳,右耳房、庫,東西列房。科前甬道為戒石亭,又前為儀門者三:正堂後為穿堂,為知縣宅,有仰高亭。又前為寅賓館、吏舍。儀門外東為土地祠,為存留倉,西為縣獄,外為大門,門之上譙樓。縣丞宅 在堂東。

典史宅 在堂西

淨居巡檢司 在二十四都。明洪武二十八年建,今廢。

稅課司 在縣治東南,今革。

預備倉 一在惠洽鄉,一在《九芝》鄉,一在布和下鄉,一在旌義鄉,一在移風鄉。

義徵倉 在縣西二十步。舊為布政分司及社學二址。明隆慶四年,同知江應昂改建。貯寺觀,入官田八十一頃,官收租穀。

陰陽學、醫學 並在縣治南。

惠民藥局 在醫學側

僧會司 在治平寺

道會司 在逍遙觀

布政分司 在縣西北

按察分司 在縣治東。又舊有都府、太監府、察院、行臺、錦衣行臺、府館,今並廢。

養濟院 在縣北朝天門外。

遂昌縣治 在君子山麓。中為親民堂,左贊政廳,右架閣庫。堂前甬道為露告亭,為箴石亭。東西列房科東曹下為際留倉,前為儀門者三,後為穿堂,為君子堂,額曰「高大光明。」 左耳房庫,庫後為澹泊齋,左為貯冊庫,右為知縣宅。又前為吏廨。儀門外左為土地祠,為寅賓館,為獄。又前為大門,門之上為譙樓。

馬步巡檢司 在十二都。歲久就圮,奉裁,今復新之,然亦不往駐在城理事。

預備倉 在報願寺東

社倉 在報願寺內預備倉之左。明萬曆二十七年,知縣段弘璧奉巡按李公楠建置,今廢。義倉 在報願寺預備倉之前。明崇禎元年,知縣胡順化奉分守溫處道張公福臻建置,今亦廢。

陰陽學、醫學、惠民藥局 並在縣東一百步。僧會司 在報願寺。

道會司 在壽光宮

《申明》、「旌善」 二亭 分列儀門外左右。

按察分司 在邑東。元大德七年,縣尉衛琮創建,續改「察院。」 明崇禎八年,知縣何廷棟重建大堂。

皇清康熙十三年廢。康熙三十四年,知縣韓武建為

常平倉

布政分司 在「報願寺右」 ,今廢。

府公館 在報願寺內,今廢。

瞻華公署 ,在邑北四十里,界接龍游。知縣鍾宇淳刱建,推官易騰雲重修。自是,客使有憩宿處,不復入旅店矣。

飯堂公館 在十四都,去縣六十里。

鼓樓公館 在十四都,去縣九十里。二館俱界接「龍泉」 ,今廢,基存。

養濟院 在邑東城外十里許。

龍泉縣治 在九姑山之陽。中為忠愛堂,左贊政廳,右架閣庫。東西列房,科堂前甬道為戒石亭。又前為儀門者三:正堂後為穿堂,為後堂,左為廂房,右耳房庫、儀仗庫。堂北為知縣宅。宅後有九姑祠。儀門外東為際留倉,為土地祠,為寅賓館。西為獄,外為大門,門外為三思石橋。又外為譙樓。

慶元巡檢司 在查田市。

稅課局 在縣市濟川橋東。

常平倉 在縣治左

際留倉 在縣東

勸儲倉 「在縣譙樓左」 ,今並廢。

預備倉五 一在縣北隅,一在安福,一在獨田,一在高浦,一在縣治北六十里。

陰陽學 在縣北

醫學缺

惠民藥局 在縣前旌善亭側。

僧會司 在東崇因寺

道會司 在西「萬壽宮。」

「申明」 、「旌善」 二亭 在譙樓內東偏,其隅都各分建一亭,名同。

布政分司 在北《晝錦坊》內,今廢。

按察分司 在北澄清坊上。明嘉靖四年,知縣朱世忠建,又燬。

皇清順治九年,知縣徐可先重建。

府館 在縣北「應奎坊」 之內。其地原係「都府」 ,今廢。

公館 在東崇因寺內偏西。明正德八年建,今改建社學。

蛤湖公館 在東二十一都,下管蛤湖。

駐節公館 在北二十一都,內管吳岱。

小梅公館 在南一都

舊府館 在北鎮東廟下,館廢址存。

梓亭巡檢司 在松源鄉。舊設,以轄龍泉、遂昌、慶元、松溪、政和等縣。今廢。

養濟院 在縣西隅後巖廟南。明洪武間建,歷年修葺。周圍牆垣四十餘丈,中為房屋數十間,以處民間孤貧殘疾不能自存者。「每月中,人給米各三斗,春夏各給布一疋,仍時加賑。」慶元縣治 在城東北。宋慶元三年始建,元至正一十六年重建。明洪武十四年復立,縣再建,二十七年拓建,弘治間重修。中為忠愛堂,左為贊政廳,後為耳房、庫,右為茶房。堂前甬道為戒石亭,東列吏、戶、禮、承發四房,西列兵、刑、工、鋪長四房。

皇清順治五年、康熙元年,相繼重建。

縣丞宅 在縣東

主簿宅 舊在巡捕宅前,明嘉靖七年建。府館 在縣東豐山門外,明初建在四隅興賢坊。嘉靖間,知縣陳澤築城,貿為民地,遷建於此。中為正堂者三,後為穿堂,又後為內堂者三,東西列廊房、廚房。前為儀門者三,又前為大門者三。

皇清康熙八年,知縣程維伊重修。

按察分司 舊在城北西隅石龍街,明末,知縣董大本建。久廢,址存。

竹溪公館 在九都竹口。明嘉靖間,知縣陳澤以地界浙、閩,為上司駐節之所,上請鼎建,顏其堂曰《成遠》。

皇清順治十三年,寇燬。康熙十年,知縣程維伊捐俸。

命里人閻世典、項一中、金有德督建。

小梅公館 「明洪武間知縣董大本建,址存布政分司 在城北西隅石龍街,明知縣董大本建,嘉靖二十五年知縣陳澤築城,貿為民地。」 稅課司局 「在城西太平橋東,明弘治二年以本縣帶辦,其址貿為民地。」

陰陽學 舊在西隅絃歌坊,築城貿為民居。明嘉靖二十五年,知縣陳澤改建東門內府館前。久廢,址存。

醫學 舊在西隅太平橋東。明嘉靖二十五年,知縣陳澤貿價築城,久為民地,改建於府館前陰陽學左,扁曰「惠民藥局」 ,址存。

僧會司 在集善堂

道會司 在東隅桂香坊,明知縣董大本建。《嘉》

靖二十五年,知縣陳澤貿價築城,久為民地。預備倉 在縣西大街東。

養濟院 又名「存卹」 ,在縣北石龍寺左。明崇禎十六年,知縣殷佑宗重建。舊址在縣治東隅。上倉因嘉靖間知縣陳澤貿價築城,改建此。雲和縣治 在鯉魚山南,中為忠愛堂,左贊政廳,右耳房、庫。前堂甬道為戒石亭,東西列房科。東廊後為預備倉,前為儀門者三。正堂後為穿堂,為後堂,左架閣庫,右儀仗庫。又後為知「縣宅」 ,左吏舍。儀門外東為「寅賓館」 ,館後為土地祠,西為獄,又前為大門,門之上為譙樓。

陰陽學  、醫學 並在縣西。

僧會司 在大慶寺

道會司 在萬壽觀

布政分司 在縣西南二百步。明景泰癸酉,知縣顧立建。正廳三間,後堂三間,東西廊房十間,二門、三門、外門一座。

按察分司 在縣治西南二百步,歲久傾朽。明嘉靖癸未,知縣胡希銓重修。正廳三間,後堂三間,東、西廊房十間,二門、三門、外門一座。

府館 在縣西南二百步,布政分司之右。今廢址存。

石富官局 在五都,離縣二十里,乃管坑內臣治事之所。舊名「太監局」 ,今廢址存。

黃家畬太監局 在三都,去縣三十里,乃管坑內臣治事之所,今廢,基存。

養濟院 在縣東一里許。

宣平縣治 在占鰲山南。中為忠愛堂,左幕廳,右耳房、庫,東西列房科。堂前甬路為戒石亭,又前為儀門者三:正堂後為穿堂,後堂左冊局,右儀仗庫,又後為知縣宅。儀門外東為土地祠,西為獄,又外為大門,門之上為譙樓。

鮑村巡檢司 在縣北四十里。

陰陽學  、醫學 並在縣東。

僧會司 在普照寺

道會司 在沖真觀

布政分司 在縣東

按察分司 在布政分司西。各有正廳、後堂、東西廊、中、外門、廚房,今廢。

府公館 在布政分司東。

使客館 在縣東,規制如府公館而稍減,今並廢。

清平館 在縣東五十里清平寺中。往來使客於此駐憩,亦廢。

接官亭 在縣北五里,妙真觀前。

養濟院 在縣南迎恩門外。

景寧縣治 在桂山石印下。中為忠愛堂,左贊政廳,右耳房、庫。堂前甬道為戒石亭。明隆慶元年修建。東西列房科西曹下為際留倉,又前為儀門,門之上為譙樓、正堂後為穿堂,額曰「帥正。」 為後堂,左儀仗庫、架閣庫,右冊局,又後為知縣宅,左為造冊局。儀門外左為土地祠,為寅賓館,右為獄,為茶房。正中為屏門,又外為《大門》。

皇清康熙二十二年,知縣劉宗沛設法重建。

沐溪巡檢司 在縣南五十里大漈村。舊在今按察分司,明景泰三年徙今所。

盧山巡檢司 在縣西一百里。明正統五年,青田知縣吳安建。舊《志》云:「二司皆虛設。」

預備倉 在縣西南百步,舊有廒十楹。明萬曆間,知縣林喬松拓建四楹,額曰「國計。」

際留倉 在縣儀門內西。明正德間知縣陳傑創。凡官吏孤老俸糧,存積於此。今例折徵。陰陽學  、醫學 並在縣北五十步,明景泰三年建。

僧會司  、道會司 ,各就其所居寺觀。布政分司 ,在縣北一里。明景泰三年建,嘉靖六年知縣程達重修。

按察分司 在縣北二十步。即巡檢司舊基。明景泰三年,因設縣治,徙巡檢司于五都,即其地創為分司。嘉靖六年,知縣程達重修前門三間。隆慶壬申,民居失火延燒,知縣陳嚴之重建府館 在縣西三十步。明景泰三年建。今巡檢寄居其中。

官局 在縣西一里。明天順間,縣丞陳鏞立。今圮。

養濟院 在縣北五十步。明成化十九年,主簿周廉建。

處州府學校考書院社學附 编辑

通志府縣志合載

本府。永嘉縣附郭。

處州府儒學 在府治南一里許。中為大殿,翼以兩廡。前為廟門者三,門外及兩廡後列豎碑刻。左有土地祠,前為泮池,跨以石橋。又前為櫺星門者三,南臨大池。明嘉靖二十六年拓建,有思樂亭,東西豎「成德」 、「達材」 二坊。櫺星門左為儒學門,門內稍北為道義之門,後為明倫堂,東西為齋者各二:東曰「志道、依仁」 ,西曰「據德」 、「游藝。」 堂北有尊經樓,後為啟聖祠。又堂外東南為敬一亭,亭後為杏壇,杏壇北為興賢,堂,後為射圃。又兩廡後為教授、訓導宅。

皇清順治七年,署府推官張元樞重修。康熙十六年

知縣線一信,十八年知府李率祖先後重建紫陽書院 在府治南一里。舊為城隍廟。明嘉靖三十四年,知府高超改創書院,出帑金百兩,為春秋祭祀之需。今廟改入府學。

學田 :元置田三百餘畝。

麗水縣儒學 在縣治西南一里。居檡山之巔,為齋者二,日新時習戟門外。東為名宦祠,西為鄉賢祠。初宋康定中建,宣和間經兵火,紹興十三年重建,元至元中重建,明成化、嘉靖皆重修。

皇清康熙十八年,重建。

社學 七區一在望京門,一在通惠門,一在括蒼門,一在南明門,一在行春門,一在岩泉門,一在譙樓旁。

外縣

青田縣儒學 在縣東百步崇岡中。正殿東西兩廡前為櫺星門者三,左為名宦祠,右為鄉賢祠。又前為黌門,左為儒學門,下為泮池,東西兩橋,西橋達街有興賢坊。廟後為明倫堂,明萬曆四年重建。左右兩齋:「居仁、由義」 ,堂後為敬一亭,萬曆元年重修。左廚右庫。堂左稍下為啟聖祠,祠前有門,為省牲所。

皇清康熙二十年,重建。

混元書院 在混元峰之麓。明嘉靖間建。「心極書院 」 ,明嘉靖癸丑即舊府館改建。「新建書院 舊為府館,明萬曆丁丑改建石門書院 」 ,今廢。

鶴山書院 明正德間建,今廢。

瑞龍書院 明嘉靖間建,在混元峰下。

社學 在泮池西五十步。今廢。

湖山義塾 在十七都。學正季伯益立。

南田義塾 在九都。鄉人蔣世澤立。

芝溪義塾 在十八都。義民梅以榮立。

「屏川義塾 」 在八都。鄉人葉孟圭立。

鴈山義塾 在十七都。鄉人季蘊璧立。

浯溪義塾 在八都。鄉人富雅敬立。

富川義塾 在十一都。鄉人葉庭觀立。

松谷書塾 在十三都。義官章叔昆立。

西里義塾 在八都。鄉人葉斯立。

讓川義塾 在八都。鄉人朱惟恩立。

學田 明隆慶五年,析兩源學田三百畝。萬曆十六年,續置學田。

縉雲縣儒學 在縣東隅。中為正殿,前為露臺,「東西列兩廡。前為廟門,門左為名宦祠,右為鄉賢祠,前為泮池,跨以石橋。又前為櫺星門,左為青雲路」 ,後為明倫堂,萬曆四十二年重建。東西列兩齋,「進德、修業堂右為敬一亭,萬曆四十五年重建。東齋而下為學倉,為號房;西齋而下為神廚,為吏舍。廟左為啟聖祠,崇禎」 六年重修,為教諭、訓導宅。前外為義路禮門,又外為儒學門,崇禎五年被火,後重建。

皇清順治五年燬,六年重建,康熙十三年復燬,二十

年重建

社學 在龍津橋南,今廢。

學田 明洪武初置,地十四畝。

松陽縣儒學 在縣東南百步許。中為正殿,東西兩廡。前為戟門,為泮池,跨石橋。又前為櫺星門者三,左為儒學門,門內青雲路之東為射圃,東北為啟聖祠,嘉靖十三年建。祠之右為鄉賢、名宦祠。廟後為明倫堂,左博文齋,俱嘉靖三十七年建。右約禮齋,隆慶四年建。堂後為敬一亭,為尊經閣,右下為教諭、訓導宅者三:

皇清康熙十八年,重建。

明善書院 在舊市,又舊有御書樓、擇禮館、粲文館、萬壽亭,今並廢。

社學 按《通志》「在縣西。」

學田 「明嘉靖三十六年創置田三畝。隆慶六年置田二百畝。」

遂昌縣儒學 在縣東南隅。中為正殿,前為露臺,東西列兩廡,前為廟門,又前為泮池,跨以石橋。又前為黌門,外臨半月池,引水其中,環以石欄。廟後為明倫堂,東西列兩齋,博文約禮。東齋而下為號舍,外為禮門,堂後為「敬一亭。」 隆慶元年建亭,豎碑石,為「鄉賢、名宦祠。」 二祠舊在黌門外,因圮徙建,為教諭宅,宅前為啟聖祠,禮門外為「訓導宅」 者二。

皇清順治七年重修。康熙五十年重修。

鳳池書院 在湖山,有「明作堂。」

兌谷書院 :在北隅郊外。邑人包萬有建社學 東西、南北各一。

盤溪義塾 邑人朱子堯建,在二十都。獨山項氏義塾 在北隅。邑人項應祥建。

學田 久廢。明萬曆七年,置田二百頃。萬曆三十七年,養士田三百頃。

龍泉縣儒學 在縣金鰲之東。中為正殿,前為露臺,翼以兩廡。又前為廟門者三,左為名宦祠,右為鄉賢祠,外為櫺星門,前為泮池廟,後為明倫堂。東西列兩齋:「進德、興賢。」 又東為啟聖祠,堂後為教諭宅,西為崇迪堂,後為訓導宅。

桂山書院 在縣西五十里。

仙巖書院 在縣西五十里。

仁山書院 在縣東二十二都安仁。

籍桂社學 在縣東隅登仕坊上原。

顯德社學 在縣西隅顯德坊內。

槎北社學 在縣北隅,《燈東》山首。

橋南社學 在縣南隅

橋心社學 在橋閣之下。

龍淵義塾 在縣西七都。

吳氏家塾 在縣北隅月泓廟上。

學田 元至順間,置田贍學。

慶元縣儒學 在縣治東。中為廟,翼以兩廡。前為大成門者三,左右列鄉賢、名宦二祠。門外無泮池。又前為櫺星門者三,稍東為儒學門,內為道義門,北上直廟,後為明倫堂,左為啟聖祠,右為教諭、訓導宅。

皇清順治十二年、康熙二年,先後重修。

松源書院 在西隅興賢坊。

桂香社學 在縣東上倉。

儒效社門 在縣東隅

興賢社學 在縣西太平橋東。久廢。

濟川社學 在下管

神童社學 在九都竹口。久廢。

葉氏家塾 在西隅「百歲」 坊側,久廢。

周氏家塾 在周墩大門內。

學田 初學無田。明隆慶間始置田,計租三十六石四斗五升,每歲納租銀二兩二錢七釐五毫。隆慶三年置田,計租四百六十一把,即八十三石二斗。每歲納租銀四兩六錢。

雲和縣儒學 ,在縣治西三十步許。中為正殿,左右為祭器庫,翼以兩廡。前為廟門者三。門外東為教諭宅,西為名宦、鄉賢二祠,為宰牲所。又前櫺星門者三。門外東西有仰聖、興賢二坊,廟後為明倫堂,左為訓導宅,右為廚庫房。堂後為崇德祠。廟東側為儀門。門外南向為啟聖祠,直出為儒學門。

浮雲社學 即「王氏義塾。」

東塍社學 在一都。即鄭氏義塾。

石塘社學 在八都。即「顧氏義塾。」 典史陳錀修暫為公館。

泉溪社學 在九都內管。即「張氏義塾。」

學田 舊無田,明萬曆間,置田百畝。

宣平縣儒學 在縣治東百步許。中為正殿,東神廚庫,翼以兩廡。前為廟門,門左為名宦祠,右為鄉賢祠。前為泮池,跨以石橋。又前為櫺星門,外豎騰蛟、起鳳二坊,中有月池,廣三畝許。櫺星門左為儒學門,門內東為教諭宅,入數十步,有門曰「文明。」 又十步折而西為義路禮門。由門而入,折而北,中為明倫堂,東西為齋者二:「正心、誠意。」 堂西為敬一亭,前為訓導宅,宅之南為啟聖祠。

社學 ,在縣西北一百步。

隱靜庵義塾 在縣南五里。

學田 明崇禎三年置田三十畝,又置田一十三畝零。

景寧縣儒學 在縣北。中為正殿,東西列兩廡,前為露臺,又前為廟門,額曰「太和元氣。」 廟門左為聖域門,右為賢關門。又前為櫺星門,為泮池廟,後為明倫堂,東西兩齋,愽文約禮。東齋下為號舍,為禮門,後為啟聖祠,為名宦祠;西齋下為

號舍後為訓導宅,為鄉賢祠;堂後左為「敬一亭」 ,為教諭宅。禮門外為文昌祠,祠後為魁星樓,外為儒學門。

崇正書院 在縣東一里。舊為「敬山社學。」 豸山書院 在縣前一里。

社學 ,在縣北七十步。

錢山社學 在北一里下坊。

渤海社學 在縣北四十里一都。

仙居社學 在縣西五十里二都。

盧山社學 在縣西一百里三都。

庫村社學 在縣西南七十里四都。

齊峰社學 在縣南五十里五都。

張春社學 在縣東五里六都。

學田 學舊無田,明嘉靖三十五年置田二頃有奇,隆慶五年增置田,合為二頃七十畝。

處州府戶口考        通志 编辑

府總

原額戶口人丁一十二萬六百七十三,丁口五分。內:

康熙六年,清缺人丁二千四百八十四丁五。分。康熙二十年,實在人丁一十一萬八千一百八十九丁口。

麗水縣

原額人丁一萬四千六百四十丁口。

康熙二十年,實在人丁一萬四千六百四十丁口。

青田縣

原額人丁二萬七百五丁口。

康熙二十年,實在人丁二萬七百五丁口。《縉雲縣》

原額人丁二萬三千三百六,丁口五分。

康熙六年,清出一百二十九丁五分。

康熙二十年,實在人丁二萬三千四百三十六丁口。

松陽縣

原額人丁一萬一百九十一丁口。

康熙二十年,實在人丁一萬一百九十一丁口。《遂昌縣》

原額人丁一萬一千四百七,丁口五分。

康熙二十年,實在人丁一萬一千四百七,丁口五分。

龍泉縣

原額「人丁」 一萬五千六百丁口。

康熙二十年,實在人丁一萬五千六百丁口。慶元縣

原額人丁六千四百五十七,丁口五分。

康熙二十年,實在人丁六千四百五十七,丁口五分。

雲和縣

原額人丁五千五百八十二,丁口五分。內康熙六年清缺丁一千八百五十一丁。

康熙二十年,實在人丁三千七百三十一丁五分。

宣平縣

原額人丁五千五百八,丁口五分。

康熙二十年,實在人丁五千五百八,丁口五分。《景寧縣》:

原額《人丁》七千二百七十五丁五分。

康熙六年清缺人丁七百六十三丁。

康熙二十年,實在人丁六千五百一十二丁五分。

處州府田賦考        通志 编辑

府屬總

原額、田一萬七千七百九十五頃五十三畝二分九釐七毫四絲六忽

共除荒棄田五千三百二十三頃二十七畝三釐五毫五絲八忽七微八纖。

共增開墾田九十頃一畝四分三釐八毫七絲七忽。

康熙二十年分見在田一萬二千五百六十二。

頃二十七畝七分六絲四忽二微二纖。

共實徵銀一十萬一千九百四十二兩八錢六釐六毫五絲八忽三微一纖三沙八塵五埃八渺。

共實徵米九千四十石二斗九升七合一抄四撮一圭六粟九粒五黍六糠。

原額地一千二百八頃五十一畝七分七毫。康熙六年,丈出地一頃一十二畝七分五釐八毫四絲五忽。該地一千二百九頃六十四畝四分六釐五毫四絲五忽。

共除荒棄地一百三十三頃三十七畝一分四毫七絲二忽六微五纖。

康熙二十年分,見在地一千七十六頃二十七畝三分六釐七絲二忽三微五纖。

共實徵銀五千六百二十六兩三錢五分五釐九毫三絲四忽八纖八沙二塵五埃。

共實徵米七百八十一石七升三合一勺五抄一撮九圭八粟二粒三黍五粞。

原額沙地一十頃三十五畝九分六釐六毫。康熙二十年分,見在沙地額《同上》。

共實徵:銀五十兩七錢九分四釐八絲八忽。原額山三千三百六十七頃六十二畝二分一毫。

康熙六年,丈出山五頃四十五畝二分八釐一毫九絲四忽。

康熙二十年分,見在山三千三百七十三頃七畝四分八釐二毫九絲四忽。

共實徵銀二百八十四兩五分六釐六毫一絲一忽七微三纖五沙。

原額、塘蕩一百三十一頃三十五畝七分九釐六毫

康熙六年,丈缺塘六十三畝三分八釐四絲五忽。

康熙二十年分,見在塘蕩一百三十頃七十二畝四分一釐五毫五絲五忽。

共實徵:銀五百九十兩四錢八分七釐五毫四絲一忽九微五纖。

共實徵米八十六石四斗九升七合五勺八抄一撮五圭三粟。

原額人丁一十二萬六百七十三,丁口五分。康熙六年清缺人丁二千四百八十四丁五分。康熙二十年分,見在人丁一十一萬八千一百八十九丁。

共實徵:銀七千九百二十七兩七錢一分四釐一毫。

共實徵米六十八石二斗八升六合四勺五抄。以上田地、山塘蕩、人丁等項,應共徵銀一十一萬六千四百二十二兩二錢一分四釐九毫三絲四忽八纖七沙一塵八渺。

加孤貧米易銀二百一十六兩收零,積餘米易銀五十五兩八錢二分二釐九毫九絲一忽三微九纖三沙八塵。顏料、蠟茶新加銀一千三百一十二兩一錢五分七釐一毫五忽六微二纖五沙。

共該徵銀一千五百八十三兩九錢八分九絲七忽一纖八沙八塵。

又加外賦不入地丁科徵銀五百二十八兩一錢一分四釐七毫二絲一忽九微一纖一沙三塵一埃三渺六漠。

以上地丁併外賦等項,通共實徵銀一十一萬八千五百三十四兩三錢九釐七毫五絲三忽一纖七沙二塵二埃一渺六漠。

通共應徵米九千九百七十六石一斗五升四合一勺九抄七撮六圭八粟一粒八黍五粞六糠。

除孤貧積餘米二百七十一石八斗二升二合九勺九抄一撮三圭九粟三粒八黍

通共實徵米九千七百四十三石三斗三升一合二勺六撮二圭八粟八粒五粞六糠。

遇閏地丁加閏,實徵銀四千三百二十一兩九錢七分五釐六毫一絲七忽三微三纖三沙一塵三埃三渺二漠。

外賦不入地丁料徵,加閏銀三十兩四錢二分二釐二絲六忽八微九纖一沙四塵八埃六渺四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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