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定古今图书集成/方舆汇编/职方典/第1028卷

方舆汇编 职方典 第一千二十七卷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
方舆汇编 第一千二十八卷
方舆汇编 职方典 第一千二十九卷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方舆汇编职方典

 第一千二十八卷目录

 处州府部汇考二

  处州府公署考

  处州府学校考书院社学附

  处州府户口考

  处州府田赋考

职方典第一千二十八卷

处州府部汇考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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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州府公署考   通志府县志合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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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府。永嘉附郭。

府治 旧在小括苍山巅,隋开皇间开建。唐武德中,改为括州治。天宝元年,改为缙云郡治,后复为处州治。元至元二十七年,移于城东南,建今治。至正十三年,改为总管府治。明弘治十年,重建厅事。成化间毁于火,知府郭忠重建。嘉靖三十九年又毁,知府谢教重建。

经历司  照磨所 俱在治内。

司狱司 在仪门外

税课司 在府治西南一里许。今废。

杂造局 在府西城隅

永丰仓 在府治西南

预备仓 在永丰仓内

阴阳学  、医学 并在府治南街东。

惠民药局 在医学内

僧纲司 在法海寺

道纪司 在元妙观

察院行台 在府治西北一里。前有“纪纲重地” 坊。

布政分司 在府治东南。

按察分司 在府治西北。

分守道 在府治南一里。前左有屏翰坊,旧为察院。明万历二十五年,右参政冯时可立《禁约条款》,刻石于大门外。

兵巡道 :在府治南,分守道之东。前左有“澄清坊。”

丽水县治 旧在府治西三十五里资福村。元大德中迁府治东。中为体仁堂,东西列房科甬路有石箴亭,前为仪门、正堂,后为穿堂,额曰“冰玉。” 为后堂,额曰“协恭。” 有册房,县库在焉。崇祯七年,右库甃砖为藏,左册房新为啸竹轩,又后为知县宅。前仪门外,东为土地祠,西为县狱。万历四年,知县钱贡移土地祠于左,改创告善堂大门外,后复迁今所。正统八年,更新之。崇祯八年,从新修筑。

县丞宅 “在正堂旁。”

主簿宅

典史宅 在堂东,有题名碑。

税课司 在元和乡,今革。

预备东仓、西仓 并在县东南,军器局右。养济院 在行春门外,中建厅事,额曰:“子惠。” 左右为屋各十五楹,以居民之茕独者。有土地祠,有池塘园地。

外县

青田县治 在青田山下。中为忠爱堂,左赞政厅,右耳房、库,东西列曹吏房。科东廊下为土地祠,堂前甬道为石箴亭。又前为仪门者三:正堂后为穿堂,为后堂,为知县宅。仪门外左为架阁库,为存留仓,右为敬客堂,为县狱。前跨涧为石桥,左右列吏舍。桥外为大门,门之上为谯楼。谈洋巡检司 在瑞安境,北去县南一百七十里。明洪武五年建。

黄坛巡检司 在县北二百二十里。明洪武五年建,今革。

税课司 在县西二里,滨于溪,今革。

存留仓 在县治内,俗名“官房仓。”

预备仓 在县东百步。旧名“东郭仓。”

东仓 在一都《携辰》,今废。

南仓 在七都白岩,今废。

西仓 在二十三都石帆,今废。

北仓 在六都小垟,今废。

阴阳学 明洪武十七年间设,今废。

医学 明洪武十七年间设,在县前西,今废。僧会司 在福胜寺。

道会司 在崇道观

布政分司 ,在县西北。旧税课局因裁省,改建。按察分司 ,在县东五十步,今废。

府馆二所 一在福胜寺,一在“炼奥” ,今废。养济院 原在东龙门桥之南,今在县西北。

缙云县治 在洼尊山西二百步。唐嗣圣时,置县治于此。元季重建。明洪武二年新之。万历戊午重建,后废。黄廷宾重造。

皇清顺治中,重建正厅仪门、东西两房衙舍、谯楼,《县》

狱。康熙十一年,重建内衙正厅、仪门。二十年,建葺尽复旧制,焕然一新;

县丞衙 在正衙东。正厅三间,东西廊屋六间,大门三间,寝屋一所。久废,知县霍维腾建。典史衙 在正衙西,如县丞衙制。久废,知县霍维腾建。

主簿衙 在正衙西,裁废。

阴阳学 三间,在县西,久废。

医学 二间在县东,久废。

惠民药局 在县南

僧会司 在仙岩寺

道会司 在祐圣观

常平仓 ,知县霍维腾建。

存留仓 在县东七十里。

社仓 在县北三里

预备四仓 东仓在县东七十里,南仓在县南二十里,西仓在县西二十里,北仓在县北十里,俱废。

察院 大堂三间,东西廊屋各五间,大门三间,仪门三间,寝屋二层,卧堂一间,厢房六间。知县霍维腾“重建。”

按察分司 在儒学后

布政分司 在山川坛侧。

府馆 在“布政司” 侧。

五云馆 在县北三十五里。

仙都公馆 在旸谷洞侧。

却金馆 在县南四十五里。

养济院 在县北五十步。

松阳县治 在县北隅。中为忠爱堂,左赞政厅,右耳房、库,东西列房。科前甬道为戒石亭,又前为仪门者三:正堂后为穿堂,为知县宅,有仰高亭。又前为寅宾馆、吏舍。仪门外东为土地祠,为存留仓,西为县狱,外为大门,门之上谯楼。县丞宅 在堂东。

典史宅 在堂西

净居巡检司 在二十四都。明洪武二十八年建,今废。

税课司 在县治东南,今革。

预备仓 一在惠洽乡,一在《九芝》乡,一在布和下乡,一在旌义乡,一在移风乡。

义征仓 在县西二十步。旧为布政分司及社学二址。明隆庆四年,同知江应昂改建。贮寺观,入官田八十一顷,官收租谷。

阴阳学、医学 并在县治南。

惠民药局 在医学侧

僧会司 在治平寺

道会司 在逍遥观

布政分司 在县西北

按察分司 在县治东。又旧有都府、太监府、察院、行台、锦衣行台、府馆,今并废。

养济院 在县北朝天门外。

遂昌县治 在君子山麓。中为亲民堂,左赞政厅,右架阁库。堂前甬道为露告亭,为箴石亭。东西列房科东曹下为际留仓,前为仪门者三,后为穿堂,为君子堂,额曰“高大光明。” 左耳房库,库后为澹泊斋,左为贮册库,右为知县宅。又前为吏廨。仪门外左为土地祠,为寅宾馆,为狱。又前为大门,门之上为谯楼。

马步巡检司 在十二都。岁久就圮,奉裁,今复新之,然亦不往驻在城理事。

预备仓 在报愿寺东

社仓 在报愿寺内预备仓之左。明万历二十七年,知县段弘璧奉巡按李公楠建置,今废。义仓 在报愿寺预备仓之前。明崇祯元年,知县胡顺化奉分守温处道张公福臻建置,今亦废。

阴阳学、医学、惠民药局 并在县东一百步。僧会司 在报愿寺。

道会司 在寿光宫

《申明》、“旌善” 二亭 分列仪门外左右。

按察分司 在邑东。元大德七年,县尉卫琮创建,续改“察院。” 明崇祯八年,知县何廷栋重建大堂。

皇清康熙十三年废。康熙三十四年,知县韩武建为

常平仓

布政分司 在“报愿寺右” ,今废。

府公馆 在报愿寺内,今废。

瞻华公署 ,在邑北四十里,界接龙游。知县锺宇淳刱建,推官易腾云重修。自是,客使有憩宿处,不复入旅店矣。

饭堂公馆 在十四都,去县六十里。

鼓楼公馆 在十四都,去县九十里。二馆俱界接“龙泉” ,今废,基存。

养济院 在邑东城外十里许。

龙泉县治 在九姑山之阳。中为忠爱堂,左赞政厅,右架阁库。东西列房,科堂前甬道为戒石亭。又前为仪门者三:正堂后为穿堂,为后堂,左为厢房,右耳房库、仪仗库。堂北为知县宅。宅后有九姑祠。仪门外东为际留仓,为土地祠,为寅宾馆。西为狱,外为大门,门外为三思石桥。又外为谯楼。

庆元巡检司 在查田市。

税课局 在县市济川桥东。

常平仓 在县治左

际留仓 在县东

劝储仓 “在县谯楼左” ,今并废。

预备仓五 一在县北隅,一在安福,一在独田,一在高浦,一在县治北六十里。

阴阳学 在县北

医学缺

惠民药局 在县前旌善亭侧。

僧会司 在东崇因寺

道会司 在西“万寿宫。”

“申明” 、“旌善” 二亭 在谯楼内东偏,其隅都各分建一亭,名同。

布政分司 在北《昼锦坊》内,今废。

按察分司 在北澄清坊上。明嘉靖四年,知县朱世忠建,又毁。

皇清顺治九年,知县徐可先重建。

府馆 在县北“应奎坊” 之内。其地原系“都府” ,今废。

公馆 在东崇因寺内偏西。明正德八年建,今改建社学。

蛤湖公馆 在东二十一都,下管蛤湖。

驻节公馆 在北二十一都,内管吴岱。

小梅公馆 在南一都

旧府馆 在北镇东庙下,馆废址存。

梓亭巡检司 在松源乡。旧设,以辖龙泉、遂昌、庆元、松溪、政和等县。今废。

养济院 在县西隅后岩庙南。明洪武间建,历年修葺。周围墙垣四十馀丈,中为房屋数十间,以处民间孤贫残疾不能自存者。“每月中,人给米各三斗,春夏各给布一疋,仍时加赈。”请帮助识别此字。庆元县治 在城东北。宋庆元三年始建,元至正一十六年重建。明洪武十四年复立,县再建,二十七年拓建,弘治间重修。中为忠爱堂,左为赞政厅,后为耳房、库,右为茶房。堂前甬道为戒石亭,东列吏、户、礼、承发四房,西列兵、刑、工、铺长四房。

皇清顺治五年、康熙元年,相继重建。

县丞宅 在县东

主簿宅 旧在巡捕宅前,明嘉靖七年建。府馆 在县东丰山门外,明初建在四隅兴贤坊。嘉靖间,知县陈泽筑城,贸为民地,迁建于此。中为正堂者三,后为穿堂,又后为内堂者三,东西列廊房、厨房。前为仪门者三,又前为大门者三。

皇清康熙八年,知县程维伊重修。

按察分司 旧在城北西隅石龙街,明末,知县董大本建。久废,址存。

竹溪公馆 在九都竹口。明嘉靖间,知县陈泽以地界浙、闽,为上司驻节之所,上请鼎建,颜其堂曰《成远》。

皇清顺治十三年,寇毁。康熙十年,知县程维伊捐俸。

命里人阎世典、项一中、金有德督建。

小梅公馆 “明洪武间知县董大本建,址存布政分司 在城北西隅石龙街,明知县董大本建,嘉靖二十五年知县陈泽筑城,贸为民地。” 税课司局 “在城西太平桥东,明弘治二年以本县带办,其址贸为民地。”

阴阳学 旧在西隅弦歌坊,筑城贸为民居。明嘉靖二十五年,知县陈泽改建东门内府馆前。久废,址存。

医学 旧在西隅太平桥东。明嘉靖二十五年,知县陈泽贸价筑城,久为民地,改建于府馆前阴阳学左,扁曰“惠民药局” ,址存。

僧会司 在集善堂

道会司 在东隅桂香坊,明知县董大本建。《嘉》

靖二十五年,知县陈泽贸价筑城,久为民地。预备仓 在县西大街东。

养济院 又名“存恤” ,在县北石龙寺左。明崇祯十六年,知县殷佑宗重建。旧址在县治东隅。上仓因嘉靖间知县陈泽贸价筑城,改建此。云和县治 在鲤鱼山南,中为忠爱堂,左赞政厅,右耳房、库。前堂甬道为戒石亭,东西列房科。东廊后为预备仓,前为仪门者三。正堂后为穿堂,为后堂,左架阁库,右仪仗库。又后为知“县宅” ,左吏舍。仪门外东为“寅宾馆” ,馆后为土地祠,西为狱,又前为大门,门之上为谯楼。

阴阳学  、医学 并在县西。

僧会司 在大庆寺

道会司 在万寿观

布政分司 在县西南二百步。明景泰癸酉,知县顾立建。正厅三间,后堂三间,东西廊房十间,二门、三门、外门一座。

按察分司 在县治西南二百步,岁久倾朽。明嘉靖癸未,知县胡希铨重修。正厅三间,后堂三间,东、西廊房十间,二门、三门、外门一座。

府馆 在县西南二百步,布政分司之右。今废址存。

石富官局 在五都,离县二十里,乃管坑内臣治事之所。旧名“太监局” ,今废址存。

黄家畬太监局 在三都,去县三十里,乃管坑内臣治事之所,今废,基存。

养济院 在县东一里许。

宣平县治 在占鳌山南。中为忠爱堂,左幕厅,右耳房、库,东西列房科。堂前甬路为戒石亭,又前为仪门者三:正堂后为穿堂,后堂左册局,右仪仗库,又后为知县宅。仪门外东为土地祠,西为狱,又外为大门,门之上为谯楼。

鲍村巡检司 在县北四十里。

阴阳学  、医学 并在县东。

僧会司 在普照寺

道会司 在冲真观

布政分司 在县东

按察分司 在布政分司西。各有正厅、后堂、东西廊、中、外门、厨房,今废。

府公馆 在布政分司东。

使客馆 在县东,规制如府公馆而稍减,今并废。

清平馆 在县东五十里清平寺中。往来使客于此驻憩,亦废。

接官亭 在县北五里,妙真观前。

养济院 在县南迎恩门外。

景宁县治 在桂山石印下。中为忠爱堂,左赞政厅,右耳房、库。堂前甬道为戒石亭。明隆庆元年修建。东西列房科西曹下为际留仓,又前为仪门,门之上为谯楼、正堂后为穿堂,额曰“帅正。” 为后堂,左仪仗库、架阁库,右册局,又后为知县宅,左为造册局。仪门外左为土地祠,为寅宾馆,右为狱,为茶房。正中为屏门,又外为《大门》。

皇清康熙二十二年,知县刘宗沛设法重建。

沐溪巡检司 在县南五十里大漈村。旧在今按察分司,明景泰三年徙今所。

卢山巡检司 在县西一百里。明正统五年,青田知县吴安建。旧《志》云:“二司皆虚设。”

预备仓 在县西南百步,旧有廒十楹。明万历间,知县林乔松拓建四楹,额曰“国计。”

际留仓 在县仪门内西。明正德间知县陈杰创。凡官吏孤老俸粮,存积于此。今例折征。阴阳学  、医学 并在县北五十步,明景泰三年建。

僧会司  、道会司 ,各就其所居寺观。布政分司 ,在县北一里。明景泰三年建,嘉靖六年知县程达重修。

按察分司 在县北二十步。即巡检司旧基。明景泰三年,因设县治,徙巡检司于五都,即其地创为分司。嘉靖六年,知县程达重修前门三间。隆庆壬申,民居失火延烧,知县陈严之重建府馆 在县西三十步。明景泰三年建。今巡检寄居其中。

官局 在县西一里。明天顺间,县丞陈镛立。今圮。

养济院 在县北五十步。明成化十九年,主簿周廉建。

处州府学校考书院社学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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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志府县志合载

本府。永嘉县附郭。

处州府儒学 在府治南一里许。中为大殿,翼以两庑。前为庙门者三,门外及两庑后列竖碑刻。左有土地祠,前为泮池,跨以石桥。又前为棂星门者三,南临大池。明嘉靖二十六年拓建,有思乐亭,东西竖“成德” 、“达材” 二坊。棂星门左为儒学门,门内稍北为道义之门,后为明伦堂,东西为斋者各二:东曰“志道、依仁” ,西曰“据德” 、“游艺。” 堂北有尊经楼,后为启圣祠。又堂外东南为敬一亭,亭后为杏坛,杏坛北为兴贤,堂,后为射圃。又两庑后为教授、训导宅。

皇清顺治七年,署府推官张元枢重修。康熙十六年

知县线一信,十八年知府李率祖先后重建紫阳书院 在府治南一里。旧为城隍庙。明嘉靖三十四年,知府高超改创书院,出帑金百两,为春秋祭祀之需。今庙改入府学。

学田 :元置田三百馀亩。

丽水县儒学 在县治西南一里。居檡山之巅,为斋者二,日新时习戟门外。东为名宦祠,西为乡贤祠。初宋康定中建,宣和间经兵火,绍兴十三年重建,元至元中重建,明成化、嘉靖皆重修。

皇清康熙十八年,重建。

社学 七区一在望京门,一在通惠门,一在括苍门,一在南明门,一在行春门,一在岩泉门,一在谯楼旁。

外县

青田县儒学 在县东百步崇冈中。正殿东西两庑前为棂星门者三,左为名宦祠,右为乡贤祠。又前为黉门,左为儒学门,下为泮池,东西两桥,西桥达街有兴贤坊。庙后为明伦堂,明万历四年重建。左右两斋:“居仁、由义” ,堂后为敬一亭,万历元年重修。左厨右库。堂左稍下为启圣祠,祠前有门,为省牲所。

皇清康熙二十年,重建。

混元书院 在混元峰之麓。明嘉靖间建。“心极书院 ” ,明嘉靖癸丑即旧府馆改建。“新建书院 旧为府馆,明万历丁丑改建石门书院 ” ,今废。

鹤山书院 明正德间建,今废。

瑞龙书院 明嘉靖间建,在混元峰下。

社学 在泮池西五十步。今废。

湖山义塾 在十七都。学正季伯益立。

南田义塾 在九都。乡人蒋世泽立。

芝溪义塾 在十八都。义民梅以荣立。

“屏川义塾 ” 在八都。乡人叶孟圭立。

雁山义塾 在十七都。乡人季蕴璧立。

浯溪义塾 在八都。乡人富雅敬立。

富川义塾 在十一都。乡人叶庭观立。

松谷书塾 在十三都。义官章叔昆立。

西里义塾 在八都。乡人叶斯立。

让川义塾 在八都。乡人朱惟恩立。

学田 明隆庆五年,析两源学田三百亩。万历十六年,续置学田。

缙云县儒学 在县东隅。中为正殿,前为露台,“东西列两庑。前为庙门,门左为名宦祠,右为乡贤祠,前为泮池,跨以石桥。又前为棂星门,左为青云路” ,后为明伦堂,万历四十二年重建。东西列两斋,“进德、修业堂右为敬一亭,万历四十五年重建。东斋而下为学仓,为号房;西斋而下为神厨,为吏舍。庙左为启圣祠,崇祯” 六年重修,为教谕、训导宅。前外为义路礼门,又外为儒学门,崇祯五年被火,后重建。

皇清顺治五年毁,六年重建,康熙十三年复毁,二十

年重建

社学 在龙津桥南,今废。

学田 明洪武初置,地十四亩。

松阳县儒学 在县东南百步许。中为正殿,东西两庑。前为戟门,为泮池,跨石桥。又前为棂星门者三,左为儒学门,门内青云路之东为射圃,东北为启圣祠,嘉靖十三年建。祠之右为乡贤、名宦祠。庙后为明伦堂,左博文斋,俱嘉靖三十七年建。右约礼斋,隆庆四年建。堂后为敬一亭,为尊经阁,右下为教谕、训导宅者三:

皇清康熙十八年,重建。

明善书院 在旧市,又旧有御书楼、择礼馆、粲文馆、万寿亭,今并废。

社学 按《通志》“在县西。”

学田 “明嘉靖三十六年创置田三亩。隆庆六年置田二百亩。”

遂昌县儒学 在县东南隅。中为正殿,前为露台,东西列两庑,前为庙门,又前为泮池,跨以石桥。又前为黉门,外临半月池,引水其中,环以石栏。庙后为明伦堂,东西列两斋,博文约礼。东斋而下为号舍,外为礼门,堂后为“敬一亭。” 隆庆元年建亭,竖碑石,为“乡贤、名宦祠。” 二祠旧在黉门外,因圮徙建,为教谕宅,宅前为启圣祠,礼门外为“训导宅” 者二。

皇清顺治七年重修。康熙五十年重修。

凤池书院 在湖山,有“明作堂。”

兑谷书院 :在北隅郊外。邑人包万有建社学 东西、南北各一。

盘溪义塾 邑人朱子尧建,在二十都。独山项氏义塾 在北隅。邑人项应祥建。

学田 久废。明万历七年,置田二百顷。万历三十七年,养士田三百顷。

龙泉县儒学 在县金鳌之东。中为正殿,前为露台,翼以两庑。又前为庙门者三,左为名宦祠,右为乡贤祠,外为棂星门,前为泮池庙,后为明伦堂。东西列两斋:“进德、兴贤。” 又东为启圣祠,堂后为教谕宅,西为崇迪堂,后为训导宅。

桂山书院 在县西五十里。

仙岩书院 在县西五十里。

仁山书院 在县东二十二都安仁。

籍桂社学 在县东隅登仕坊上原。

显德社学 在县西隅显德坊内。

槎北社学 在县北隅,《灯东》山首。

桥南社学 在县南隅

桥心社学 在桥阁之下。

龙渊义塾 在县西七都。

吴氏家塾 在县北隅月泓庙上。

学田 元至顺间,置田赡学。

庆元县儒学 在县治东。中为庙,翼以两庑。前为大成门者三,左右列乡贤、名宦二祠。门外无泮池。又前为棂星门者三,稍东为儒学门,内为道义门,北上直庙,后为明伦堂,左为启圣祠,右为教谕、训导宅。

皇清顺治十二年、康熙二年,先后重修。

松源书院 在西隅兴贤坊。

桂香社学 在县东上仓。

儒效社门 在县东隅

兴贤社学 在县西太平桥东。久废。

济川社学 在下管

神童社学 在九都竹口。久废。

叶氏家塾 在西隅“百岁” 坊侧,久废。

周氏家塾 在周墩大门内。

学田 初学无田。明隆庆间始置田,计租三十六石四斗五升,每岁纳租银二两二钱七釐五毫。隆庆三年置田,计租四百六十一把,即八十三石二斗。每岁纳租银四两六钱。

云和县儒学 ,在县治西三十步许。中为正殿,左右为祭器库,翼以两庑。前为庙门者三。门外东为教谕宅,西为名宦、乡贤二祠,为宰牲所。又前棂星门者三。门外东西有仰圣、兴贤二坊,庙后为明伦堂,左为训导宅,右为厨库房。堂后为崇德祠。庙东侧为仪门。门外南向为启圣祠,直出为儒学门。

浮云社学 即“王氏义塾。”

东塍社学 在一都。即郑氏义塾。

石塘社学 在八都。即“顾氏义塾。” 典史陈𬬭修暂为公馆。

泉溪社学 在九都内管。即“张氏义塾。”

学田 旧无田,明万历间,置田百亩。

宣平县儒学 在县治东百步许。中为正殿,东神厨库,翼以两庑。前为庙门,门左为名宦祠,右为乡贤祠。前为泮池,跨以石桥。又前为棂星门,外竖腾蛟、起凤二坊,中有月池,广三亩许。棂星门左为儒学门,门内东为教谕宅,入数十步,有门曰“文明。” 又十步折而西为义路礼门。由门而入,折而北,中为明伦堂,东西为斋者二:“正心、诚意。” 堂西为敬一亭,前为训导宅,宅之南为启圣祠。

社学 ,在县西北一百步。

隐静庵义塾 在县南五里。

学田 明崇祯三年置田三十亩,又置田一十三亩零。

景宁县儒学 在县北。中为正殿,东西列两庑,前为露台,又前为庙门,额曰“太和元气。” 庙门左为圣域门,右为贤关门。又前为棂星门,为泮池庙,后为明伦堂,东西两斋,博文约礼。东斋下为号舍,为礼门,后为启圣祠,为名宦祠;西斋下为

号舍后为训导宅,为乡贤祠;堂后左为“敬一亭” ,为教谕宅。礼门外为文昌祠,祠后为魁星楼,外为儒学门。

崇正书院 在县东一里。旧为“敬山社学。” 豸山书院 在县前一里。

社学 ,在县北七十步。

钱山社学 在北一里下坊。

渤海社学 在县北四十里一都。

仙居社学 在县西五十里二都。

卢山社学 在县西一百里三都。

库村社学 在县西南七十里四都。

齐峰社学 在县南五十里五都。

张春社学 在县东五里六都。

学田 学旧无田,明嘉靖三十五年置田二顷有奇,隆庆五年增置田,合为二顷七十亩。

处州府户口考        通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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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总

原额户口人丁一十二万六百七十三,丁口五分。内:

康熙六年,清缺人丁二千四百八十四丁五。分。康熙二十年,实在人丁一十一万八千一百八十九丁口。

丽水县

原额人丁一万四千六百四十丁口。

康熙二十年,实在人丁一万四千六百四十丁口。

青田县

原额人丁二万七百五丁口。

康熙二十年,实在人丁二万七百五丁口。《缙云县》

原额人丁二万三千三百六,丁口五分。

康熙六年,清出一百二十九丁五分。

康熙二十年,实在人丁二万三千四百三十六丁口。

松阳县

原额人丁一万一百九十一丁口。

康熙二十年,实在人丁一万一百九十一丁口。《遂昌县》

原额人丁一万一千四百七,丁口五分。

康熙二十年,实在人丁一万一千四百七,丁口五分。

龙泉县

原额“人丁” 一万五千六百丁口。

康熙二十年,实在人丁一万五千六百丁口。庆元县

原额人丁六千四百五十七,丁口五分。

康熙二十年,实在人丁六千四百五十七,丁口五分。

云和县

原额人丁五千五百八十二,丁口五分。内康熙六年清缺丁一千八百五十一丁。

康熙二十年,实在人丁三千七百三十一丁五分。

宣平县

原额人丁五千五百八,丁口五分。

康熙二十年,实在人丁五千五百八,丁口五分。《景宁县》:

原额《人丁》七千二百七十五丁五分。

康熙六年清缺人丁七百六十三丁。

康熙二十年,实在人丁六千五百一十二丁五分。

处州府田赋考        通志

编辑

府属总

原额、田一万七千七百九十五顷五十三亩二分九釐七毫四丝六忽

共除荒弃田五千三百二十三顷二十七亩三釐五毫五丝八忽七微八纤。

共增开垦田九十顷一亩四分三釐八毫七丝七忽。

康熙二十年分见在田一万二千五百六十二。

顷二十七亩七分六丝四忽二微二纤。

共实征银一十万一千九百四十二两八钱六釐六毫五丝八忽三微一纤三沙八尘五埃八渺。

共实征米九千四十石二斗九升七合一抄四撮一圭六粟九粒五黍六糠。

原额地一千二百八顷五十一亩七分七毫。康熙六年,丈出地一顷一十二亩七分五釐八毫四丝五忽。该地一千二百九顷六十四亩四分六釐五毫四丝五忽。

共除荒弃地一百三十三顷三十七亩一分四毫七丝二忽六微五纤。

康熙二十年分,见在地一千七十六顷二十七亩三分六釐七丝二忽三微五纤。

共实征银五千六百二十六两三钱五分五釐九毫三丝四忽八纤八沙二尘五埃。

共实征米七百八十一石七升三合一勺五抄一撮九圭八粟二粒三黍五粞。

原额沙地一十顷三十五亩九分六釐六毫。康熙二十年分,见在沙地额《同上》。

共实征:银五十两七钱九分四釐八丝八忽。原额山三千三百六十七顷六十二亩二分一毫。

康熙六年,丈出山五顷四十五亩二分八釐一毫九丝四忽。

康熙二十年分,见在山三千三百七十三顷七亩四分八釐二毫九丝四忽。

共实征银二百八十四两五分六釐六毫一丝一忽七微三纤五沙。

原额、塘荡一百三十一顷三十五亩七分九釐六毫

康熙六年,丈缺塘六十三亩三分八釐四丝五忽。

康熙二十年分,见在塘荡一百三十顷七十二亩四分一厘五毫五丝五忽。

共实征:银五百九十两四钱八分七釐五毫四丝一忽九微五纤。

共实征米八十六石四斗九升七合五勺八抄一撮五圭三粟。

原额人丁一十二万六百七十三,丁口五分。康熙六年清缺人丁二千四百八十四丁五分。康熙二十年分,见在人丁一十一万八千一百八十九丁。

共实征:银七千九百二十七两七钱一分四釐一毫。

共实征米六十八石二斗八升六合四勺五抄。以上田地、山塘荡、人丁等项,应共征银一十一万六千四百二十二两二钱一分四釐九毫三丝四忽八纤七沙一尘八渺。

加孤贫米易银二百一十六两收零,积馀米易银五十五两八钱二分二釐九毫九丝一忽三微九纤三沙八尘。颜料、蜡茶新加银一千三百一十二两一钱五分七釐一毫五忽六微二纤五沙。

共该征银一千五百八十三两九钱八分九丝七忽一纤八沙八尘。

又加外赋不入地丁科征银五百二十八两一钱一分四釐七毫二丝一忽九微一纤一沙三尘一埃三渺六漠。

以上地丁并外赋等项,通共实征银一十一万八千五百三十四两三钱九釐七毫五丝三忽一纤七沙二尘二埃一渺六漠。

通共应征米九千九百七十六石一斗五升四合一勺九抄七撮六圭八粟一粒八黍五粞六糠。

除孤贫积馀米二百七十一石八斗二升二合九勺九抄一撮三圭九粟三粒八黍

通共实征米九千七百四十三石三斗三升一合二勺六撮二圭八粟八粒五粞六糠。

遇闰地丁加闰,实征银四千三百二十一两九钱七分五釐六毫一丝七忽三微三纤三沙一尘三埃三渺二漠。

外赋不入地丁料征,加闰银三十两四钱二分二釐二丝六忽八微九纤一沙四尘八埃六渺四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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