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方輿彙編/職方典/第1336卷

方輿彙編 職方典 第一千三百三十五卷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
方輿彙編 第一千三百三十六卷
方輿彙編 職方典 第一千三百三十七卷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方輿彙編職方典

 第一千三百三十六卷目錄

 潮州府部彙考四

  潮州府學校考

  潮州府戶口考

  潮州府田賦考一

職方典第一千三百三十六卷

潮州府部彙考四 编辑

潮州府學校考        府志 编辑

本府

潮州府儒學 :舊在西郊。宋咸平間,徙城南。慶曆間,立於東岡之湄。元祐四年,遷湖山之麓。七年,又徙州之東南隅。建炎二年,即神霄宮為學。紹興八年兵燬,十一年,知州徐璋卜州治東北,凡五遷,至是始定。二十一年,建前中門,上為御書閣及講堂。淳熙十六年,創六齋。慶元四年,增置二齋。景炎三年燬。元至元二十一年建講堂、齋舍。至順三年甃石為泮池,易「櫺星門以石。」 明因之,額設教授一人、訓導四人。正統三年重修大成殿、兩廡及《新雅樂》。天順七年重修明倫堂,作儀門及東西四齋。弘治六年置學前地,建舍八十間。嘉靖九年建敬一亭,闢櫺星門前民地而廣之。十五年重建明倫堂、四齋。二十六年修葺。三十二年,颶風毀,知府陳敘重豎戟門。三十四年重豎臥碑。三十六年,知府陸祐修飭學舍頹壞,重拓射圃於學之陽。萬曆十三年,知府郭子章重建明倫堂并兩廡。十五年,廢明倫堂後觀頤堂,建尊經閣。二十一年,改修明倫棟梁。二十六年,復建觀頤堂為「養賢堂,移尊經閣建於殿右,并重建大殿。」 臥碑在明倫堂左,《制語》凡十四條。啟聖祠在殿後,名宦祠在明倫堂左,鄉賢祠在明倫堂右。射圃在府學前向。明倫堂後連察院外垣內圃。號舍八十間,嘉靖二十一年重修。萬曆間射堂傾頹,兵道張堯平截池入院建樓,改射堂西向,仍置號舍。年久漸圮未修,因建大殿,議復舊焉。神器庫三間在廟右。宰牲所一間,在廟右。教授廨一所,在廟右;訓導廨二所,一在明倫堂左,一在廟右。天啟間,知府樊王家修葺。崇禎間,知府劉柱國重建儀門。

皇清順治初,知府黃廷獻、吳穎相繼重修。十八年,饒

鎮吳六奇捐貲重建明倫堂及門廡,并名宦、鄉賢祠。康熙十八年,知府林杭學捐俸重修廟學,并鼎建啟聖祠。其文昌祠久廢,暫奉像祀於敬一亭。嗣議重建,撥定留隍田地租銀一十二兩、北關外河乾地租銀一兩,共為香燈之資。并撥學旁地租銀六兩,專司香燈。

學田 一,在海陽縣。明萬曆間,憲副夏道南、藩參孫光祖相繼捐贖鍰四百兩,購登雲都田二百三十一畝一分三釐,東莆都田一百五十三畝七分,大和都田一十五畝一分,南桂都田一十三畝七分。除對佃納糧一十兩一錢五分外,年納租銀二十九兩五錢,以贍兩庠師生公費,今繳學憲支用。知府徐一唯購南桂都鯤溝田一十三畝,帶租三十五石四斗,折銀七兩八分。知府陳應堂購北廂鳳山田八畝五分,帶租一十六石四斗,折銀四兩一錢;崇禎間,知府聶文麟捐鍰銀四百兩,以一百兩修整鳳棲會館,餘購田一百一畝六分,坐大和青麻山、登雲都、洋中子等處,帶租一百九十一石五斗。又豐政都留隍田一百一畝八分,租銀二十兩三錢,俱為諸生文會科舉卷資。

一在潮陽縣洋烏泧水等都,共一十九嶺門。東至長橫嶺皇山界縣學山石刻「府學山至縣學山界」 八字;南至石烏鯉魚嶺黃竹潭溪邊石刻「潮州府學山分水界」 八字;西至南山泥坑黃班嶺;北至烏松路杜鼓嶺石刻府學山;東至縣學山,南至鯉魚嶺,西至泥坑,北至烏松路,計一百三十三村。山利水利租共該銀五十九兩四錢七分。

一在揭陽縣盤溪城兜村。田一十二畝五分,租銀二兩。桃山都田五十畝,租銀七兩五錢。一在饒平縣蓬萊都。民余眾傅等逼於豪右,公呈送海坪一帶,東至曾厝磯,南至神前灣,歲納蚶租銀三兩。

一在惠來縣惠來、酉頭二都,山家庵前等二十村。

一、在大埔縣。明萬曆間,知府胡喬岱購開元寺田五十三畝零,坐於清遠都古野等處,帶租五。

《十二石》九斗,以給貧生之需。

皇清康熙間,同知張震捐俸購田十八畝,租五十石。

坐登雲都留錢廟前洋東子等處,另帶灌蔭塘一口一畝三分,租銀八錢為佃送租腳費撥為府、縣兩庠諸生文會費。

射圃 在府學前

海陽縣儒學 舊在府治西偏,附郡學右。宋紹興中,知縣陳垣遷於製錦坊,即今地。紹定間增修。景炎三年燬。元不復建,附生徒於郡齋。明額設教諭一人、訓導二人。洪武二年,通判張傑始建學。永樂間,重建大成殿、兩廡。宣德八年,御史丁寧重修兩廡、戟門、櫺星門。正統元年,知府王源以官地易民居,廣之,徙櫺星門外,臨於街,內鑿泮池,甃以石。明年建明倫堂,興賢、育才二齋。天順八年重建大成殿及饌堂,易櫺星門柱以石。成化九年即饌堂舊址建後堂,買學西民地,改建饌堂號舍。弘治九年以學西舊驛地增建,號舍俱廢。嘉靖間重修,又立啟聖祠於大成殿前。復以學後卑窪,買民池實土,議建尊經閣,未就。二十四年始闢閣垣而一之。二十五年繕修。二十七年建敬一亭於尊經閣。二十六年復徙於明倫堂前。二十九年、四十二年,萬曆二年,俱相繼修葺。九年,大成殿復壞,知府張敷潛重修建。十五年,明倫堂圮甚,知府勞遜志新之,復增起教諭學舍一座。明年復徙啟聖祠於訓導齋地,仍以祠地為訓「導齋。」 天啟間,副使周維京重建殿廡、儀門。崇禎間,重建啟聖祠。

皇清順治間,重修殿廡及櫺星門。康熙二十年重修。

文廟并重建文昌祠,撥定學中洲租銀二兩,《竹木》

門巷首鋪租銀二兩、登雲都井頭鄉田租銀一兩一錢六分,共為香燈之費。又撥學宮外地租銀六兩,專司廟祠香燈。存文昌祠前鋪地租銀四兩,為本祠香燈之費。仍批縣巷溝乾鋪存二十間,年帶租銀四兩,為文昌聖誕慶祝之費。康熙二十三年,同知滕天綬捐俸重建啟聖祠學田 、員山黃厝埔田二十畝,租銀二兩七錢。江中井尾深河溪田五十九畝四分一釐五毫,租銀五兩四錢。豐政都留隍田一百畝零四分,帶租一百一十石,折銀一十八兩二錢二分。秋溪都田一十一畝,租銀一兩六錢。江東洲租銀三兩。學地并塘一口,租銀一十五兩。明嘉靖間,僉憲施儒撥上水、下水、南門、西門、倉後等處官地稅銀二十三兩有奇。萬曆間,憲副王民順購江東田五十五畝,租銀一十三兩三錢九分;知府胡喬岱購澺溪烏洋田二十三畝八分,帶租三十九石一斗六升;教諭凌霓購東廂澺溪田一十二畝,帶租一十九石五斗零;同知何敢復購竹木門鋪二間,租銀二兩。俱以助祭祀及師生公費。

射圃 缺

社學 四:曰東隅,曰南隅,曰西隅,曰北隅,今廢。韓山書院 在城西南。宋元祐五年,知州王滌建,額曰「昌黎伯廟。」 淳熙十六年,知州丁允元遷於東山。慶元五年,知州沈杞復建舊址。淳祐三年,知州鄭良臣改稱祠堂,建齋舍,課諸生。元至順間,總管王元恭改為城南書院。明天順間,參政龔毅市地拓之。弘治間,同知車份建講堂、齋舍。嘉靖間,教諭陳察請建「原道堂」 ,知府郭春震修。萬曆五年,副使夏道南重修後堂曰「明經館」 ,林大春書。十一年,知府郭子章修堂名「浩然堂。」

皇清順治四年,署巡道曾弘重建。

得全書院 祀趙鼎,在城第三街西,今廢。虞山書院 在韓山祠左。明嘉靖間,知府湯冔為海陽教諭陳察建,今廢。

李見羅書院 在城東竹木門右。明萬曆間,知府陸典為惠潮伸威道副使李材建。今廢。外縣

潮陽縣儒學 在縣治東南。宋紹定三年建。景炎中燬。元縣尹崔思誠建大成殿。至正九年,建明倫堂及兩齋。明洪武二十八年,重修兩齋,曰「進德」 、「修業。」 正統五年,建號舍十間。十年,創膳堂。景泰四年,重建明倫堂。天順七年,易櫺星門柱,以石砌泮池,造祭器。成化二年,增建號舍十一間。弘治八年,購民地建拓教諭廨及號舍十間。正德十二年建海濱「鄒魯」 二坊,及修明倫堂。嘉靖九年奉制撤像。十二年修號舍。十三年鑄祭器。十六年建啟聖祠重修。

「文廟祭器。」 十七年、修「明倫堂」 、「饌堂。」 十八年、《颶風殿》、

堂祠宇,門齋住廨坍散。是年知縣胡景華修復。三十七年,重修明倫堂。隆慶中,復大修廟學,三年始成。其制外為櫺星門,門之內為泮池,其中

為戟門,上為「露臺」 ,臺上為「大成殿」 ,殿後為「明倫堂」 ,堂後為「尊經閣」 ,殿東為「敬一亭」 ,前為名宦祠,西為「啟聖祠」 ,祠前為「鄉賢祠。」

皇清康熙十年,知縣徐而泰、教諭吳廷縉同紳衿捐。

學田 ,一在峽山洋、烏黃壟、惠來、酉頭等都林昭徑各處。東至烏堅山,西至雲落山,南至金剛髻,北至孟家洋。一在貴山都猴寮、風門嶺、清水庵、天馬嶺、磜口各處。東至虎頭嶺,南至松柏林路,西至寶鏡院,北至廣濟頭。一在桃坑各處,東至府學山,西至小石陂,南至分水嶺,北至本學山。一在長嶺各處,東至馬家田,西至洪本田,南至潘道田,北至本學田,共納租銀二十五兩六錢七分。

射圃 在水門外

社學 五:曰「源泉」 、曰「西隅」 、曰「聚會」 、曰「南薰」 、曰「養正」 ,俱在南門外,今俱廢。

北城書院 在城中

揭陽縣儒學 在縣治東。宋紹興十年置縣,即建學。淳祐六年重修。景炎三年燬,元重建。明因之。永樂二十年重修。天順七年,知縣陳爵買民地以廣學基,建學舍,進德、「修業二齋。」 弘治八年,修明倫堂。十三年,建尊經閣及射圃。嘉靖五年,修明倫堂、饌堂、齋舍。敬一亭在學門左。學倉在儀門左。教諭宅在東齋。訓導宅在啟聖祠左及西齋後。名宦、「鄉賢」 二祠在戟門左右。三十九年重建。

先師廟東西廡。四十一年,又重建「敬一亭」 ,濬櫺星

門前一水通於「馬山窖。」 四十五年,署縣推官鄭良璧建「尊經閣。」 萬曆十六年,兵道王民順修建廟署,增高明倫堂三尺。教諭陳民極捐俸建「文昌祠」 及齋宿房、會饌所。

皇清順治十七年重修,康熙十七年正月二十二夜。

燬於火,知縣廖鳴鳳重修。

學田 明嘉靖間,知府郭春震撥入霖田都華清村糧山一十畝五分,帶秋糧三斗一升七合。萬曆間,知縣林大經撥西洋隴頭田三十一畝八分,帶租五十六石六斗七升,折銀六兩三錢八分。除納糧外,繳學憲。知縣潘維岳撥僧田三十三畝五分,帶租八十四石。知縣汪起鳳撥直岐田一十二畝三分,帶租二十三石七斗五升;又鋪租九兩八錢。知縣潘應龍撥石厝洋田一十畝,帶租一十二石五斗;又撥官溪都梅鄉園、內溝下等處田一十六畝,帶租二十七石五斗;又撥霖田都碧潭園三畝,帶租銀九錢。崇禎間,知縣馮元飆撥藍田都寮前坑田四畝,帶租四石。俱以贍師生公費。在籍鄉紳郭之奇送西關外鋪屋九間,帶租一十兩,以為科舉卷資。射圃 在明倫堂北。

社學 十:曰東隅,曰西隅,曰魁元,曰達道,曰攀龍,曰宣化,曰魁隆,曰椿桂,曰解元,曰「登雲。」 程鄉縣儒學 在縣治南,宋梅州學也。初建於大市,後徙之東南隅。乾道九年,知州黃德俊復遷於城之西北天慶觀,州守游庾創而未備。淳熙十二年,建梯雲橋於學前。慶元六年,增建學宮,新十哲像,葺齋舍。教授張如圭、林若谷相繼建大成殿。紹定三年燬,學正鄭奇遷於貢院故址。本路使趙師楷、知州葉敷榮共建大成殿兩廡戟門扁,講堂曰「明道。」 嘉熙三年再燬。淳祐元年遷於今所。元至元十七年復燬。元貞二年重建未竣。大德元年僉事忽剌出成之。至順元年重建,增其舊址。至正十三年燬於寇,二十六年重建,二十七年落成,復燬於寇。明洪武二年省州。三年改為縣學。主簿房秉正修大成殿、明倫堂、戟門、兩廡、櫺星門、兩齋。十七年,堂齋燬,二十四年改造。正統九年,建大成殿兩廡。成化元年易櫺星門以石。弘治三年創明倫堂。正德八年重建大成殿兩廡、櫺星門、泮池、祭器庫、饌堂。九年增號舍。十六年,知縣唐繼仁重建「大成門。」 嘉靖四年,撤饌堂,建尊經閣。八年,立敬一亭。十年,建啟聖祠。二十五年,建會饌堂。今學制中為

先師廟:左右為兩廡,庫房前為廟門、泮池、櫺星門。

後為明倫堂、兩齋。西為敬一亭、「啟聖祠」 、號舍、「宰牲所」 、「學倉。」 「明倫堂」 後為教諭廨,左為訓導廨。

皇清康熙十二年,知縣王仕雲捐俸暨廣文、吳晉等。

捐貲置田共租一十六石一斗五升八合一勺,為香燈之資。貢生李升送田租四石六斗五升,為文昌祠燈油慶祝之資。

先賢書院 在城東攀桂坊。

立誠書院 ,在松口。邑李士淳建,為講學行約所。

學田 田、鋪、壩地、塘竹頭公費、鋪地,共稅銀七十七兩五錢。一東巖背苧坑二處田租六十二石;一、苦竹頭、石陂頭二處,田租二十五石。一周溪田租二十石。一、韓莆砂坪田一十四畝三釐。一,知縣陳燕翼撥七賢書院田租四十一石五斗,俱為科舉路費卷資。一社學田共二百四十三畝一分,坐落韓莆都、沙坪、萬安都、西洋、周溪等處,明成化間知縣劉彬設為社學延師之費。今為歲恩貢生廷試路費。每社學存租十石,約銀十兩。

射圃 在東南城外

社學 四:曰東隅,曰西隅,曰南隅,曰北隅。饒平縣儒學 創於明成化十四年,與縣城並建,同知邵有良經始。明年,知縣楊昱董成之,其地在縣之左。正德三年

聖殿圮壞,知縣毛棠鼎建未就。九年,知縣楊淮至。

始克成之。成化十三年,參議張簡復其地之侵於民者。嘉靖丙申秋,壞於颶風,教諭王魯新之,知縣柴喬、李十達重修。學舊無泮池,二十三年始鑿池。四十年,廣號舍十餘間。萬曆十九年,又增置號舍二十六間。

皇清順治間,饒鎮吳六奇重建,視昔加偉,鑄洪鐘,懸

殿上,并修明倫堂、「名宦鄉賢祠。」

學田 「明嘉靖辛酉,土賊張璉就擒,知縣管惟乾奉檄籍其家,沒上、中饒田二百餘畝入儒學。」 未幾,廢曠地坐學東西旁,租為民居,歲收租銀一十兩。

射圃 在學東

社學 七:一在東隅,一在南隅,一在龍眼城都,一在蘇灣,一在信寧都,一在宣化都,一在秋溪。惠來縣儒學 在縣治北。明嘉靖四年建,十九年以颶風壞,改建於縣治東,即府館舊址也。二十二年颶風復燬,知縣官德章重修。又建「博文」 、「約禮」 二齋,建號舍、會饌堂於明倫堂之右,建廨於堂東西。敬一亭在明倫堂後。三十年重修。又建大成殿、兩廡、戟門、櫺星門、泮池、明倫堂、神廚、祭器。三十二年,創學塘、觀海亭、學門、儀門、宰牲所。萬曆年間,知縣游之光重修。

皇清康熙十九年,「騰蛟」、「起鳳」二亭年久傾圮,知縣張

秉政捐俸修葺

學田 。一,龍溪都林師洋等處,田八十二畝六分二釐,租八十三石六斗二升。一、酉頭都西溪寮等十村,山租銀二兩四錢。一,惠政橋北山石馬埔等處,埔園五所,共一百一十八畝五分九釐。又西門外店房地五畝零。俱明嘉靖間知縣林春秀撥入本學收租。一、龍江市鋪一百餘間,丈地三十三畝,租銀三十四兩。一,「大墩地九畝五分,帶官民米六斗七升八勺。一長林仔田一十畝,帶官民米七斗六合二勺。」

射圃 在明倫堂西,今廢。

社學 二:曰城東,曰城西。

大埔縣儒學 在縣治左。明嘉靖六年建。二十二年,建講堂,增號舍。二十四年,建學閣,修明倫堂、齋舍、號房。二十七年,改建大門。三十四年,修廨。三十九年修號舍、講堂。敬一亭在儒學左。萬曆二十一年重建講堂,修號舍。

皇清順治間,饒鎮吳六奇、知縣趙覲光同修。

學田 一章溪田一十七坵,帶租一十三石五斗。一、黃沙社田一十八坵,帶租一十八石八斗四升。

社學 四:曰「茶陽,曰小靖,曰中渡,曰南安。」 匯川書院 在三河後,有麗澤堂。

神泉書院 在縣東二里。

澄海縣儒學 在縣治左。明萬曆五年建。

文廟在中。儒學門南向,儀門東向。明倫堂在殿後。

儀門外左畔小亭覆臥碑,明倫堂北建敬一亭。又內號舍在啟聖祠左右各三間。外號舍在明倫堂左右各三間。號舍之東西置教諭、訓導廨。崇禎間,知縣梁高登、教諭胡日乾重修。

皇清康熙五年遷斥,儒學俱廢。七年展復,尚未重建。

學田 一田二十九畝三分,坐蓬川都溪東洲東頭等處,帶租粟五十一石九斗二升四合。一田洲五十八畝零九分一釐二毫,坐溪東洲,帶租銀四兩九錢;一洲一十八畝零,坐蘇灣都,帶租銀五錢;一闢望巡司故址,地,九畝零,坐南門外,帶租銀二兩。一蚶場,坐鮀浦,帶租銀三十兩。社學 一曰「蓬州。」

普寧縣儒學 在縣治西南,即厚嶼之前山。明嘉靖四十二年創。萬曆三年始建明倫堂、兩學舍。十三年,知縣趙獻建。

文廟兩廡:大成門。櫺星門。名宦、「鄉賢祠。」 儒學門二:

十五年,建啟聖祠。其明倫堂號房為颶風毀敗者,亦重新焉。二十三年,知縣沈如霖捐倡大修,擇明倫堂後隙地建「敬一亭。」 三十六年重修。

皇清順治五年,土寇陷邑,拆毀;八年重建。十二年,海。

寇陳豹破縣,摧城,并拆學宮。康熙九年,重建大成門、啟聖祠。二十一年,重建教諭廨。二十二年,知縣汪溶日等捐俸倡建明倫堂,并修櫺星門,立「騰蛟、起鳳坊。」

學田 一、永春寨學寮田八十畝,租八十一石,折稅銀一十七兩八錢九分八釐,納解學憲。糧米三石,係佃自納。康熙九年,知縣段藻置田租一百石,坐大員坑、尾白坑等處,為諸生科舉路費。

平遠縣儒學 在縣治東。明嘉靖四十三年建。時屬草創,萬曆六年拓地遷建。

文廟、及明倫堂。其制、廟五間、前為戟門、三間、後為

明倫堂堂後為「啟聖祠。」 教諭廨,在廟西南;訓導廨,在明倫堂右。崇禎間,知縣胡有英、教諭詹露重修。

皇清順治間,知縣葛篤彝重修。

學田 一歐畬田米租一十三石。一東石黃坑田租銀三錢。一壩頭田粟租七石。一義化都竹園、社子坪等處田粟租二十七石四斗。一石正都眼子塘、孟中塘等處田粟租九石二斗。一義田都半徑、牛汶湖、程永豐、茅寮等處田粟租三十五石一斗。一學前鋪地園地銀租二兩四錢八分。一,東門外鋪銀租八錢。自義化都以下,皆崇禎間知縣胡有英及署篆程鄉縣陳燕翼設處為文會資一社。學田三十八畝六分零一毫,帶租四十石,撥十七石一斗四升二合為劉。計二祠香燈,尚存二十二石八斗五升零,每石折銀二錢五分。鋪十間租銀二兩三錢五分,皆萬曆間知縣劉引祚所購,以為師禮之費。

射圃 缺

社學 在城隍廟左

鎮平縣儒學 在縣治西。明崇禎六年,撫按批委平遠知縣沈惟耀督建。其地基係貢生徐徽、生員徐惟礎義捐。十七年,知縣羅明夔重修。

皇清順治十三年,知縣薛世望修。康熙二年重修。《十》

一年,知縣程夢簡捐倡鼎新。

學田 一、神岡、大坑頭等屋一十五間,并園一段,塘一口,共稅銀五兩。一、高陂、葉田、逕背、梘下等處田,共稅銀四兩五錢。俱明崇禎間知縣胡會賓覈出亂民田產,另捐俸購烏土溪、鶴湖裡菜園、下巖等處田,共租穀二十四石,以為諸生文會之需。

射圃 在尊經閣左,有君子堂。知縣程夢簡建。社學十三 ,曰「興福」 ,曰「橫陂」 ,曰「白馬」 ,曰「招福」 ,曰豐田,曰「葉田」 ,曰「藍坊」 ,曰磴頭,曰高思,曰徐溪,曰「蓼陂」 ,曰「金沙」 ,曰「油坑」 ,皆久廢。知縣程夢簡清查舊址,俱復其故。

潮州府戶口考        府志 编辑

府總

順治十四年,《府全書》開載:戶口二十一萬八千三百八十二丁口。實編人丁七萬九千三百七十五丁。

《海陽》一萬五千二百六十七丁。

潮陽一萬三千四百四十三丁。

揭陽七千九百七十六丁。

程鄉六千六百二十七丁。

饒平八千四百七十九丁。

《惠來》六千二百三十一丁。

大埔八千一百四丁

《平遠》一千三百四十九丁。

《普寧》一千五百九十三丁。

《澄海》八千四百八十四丁。

《鎮平》一千六百八十六丁。

府總。實編食鹽課銀一十三萬九千七口。《海陽》二萬九千七百五十口

潮陽九千八百九十一口。

揭陽一萬九千一百三十口。

程鄉七千一十七口

《饒平》二萬二千六百三十八口。

《惠來》,八千七百五十四口。

大埔六千九百八口

《平遠》二千二百五十六口。

普寧三千八十口

《澄海》二萬九千五百八十三口。

《鎮平》一千一百六十六口。

康熙元年,府總實在人丁五萬七千四十三丁,《海陽》九千二百六丁。

潮陽一萬六百一十八丁。

揭陽七千九百七十六丁。

程鄉六千一百二十七丁。

饒平四千九百七十九丁。

《惠來》四千八百五十七丁。

大埔八千一百四丁

《平遠》一千四百一十九丁。

普寧二千五十九丁

澄海一十二丁

《鎮平》一千六百八十六丁。

府總,實在食鹽課銀八萬七千零二十二口,《海陽》二萬九百七十六口。

潮陽九千八百九十一口。

揭陽一萬九千一百三十口。

程鄉三千九百七十七口。

饒平一萬四千五十八口。

《惠來》,六千九百八十四口。

大埔六千九百八口

平遠八百七十二口

普寧三千八十口

澄海無

《鎮平》一千一百四十六口。

康熙十一年,府總實在人丁七萬二千四百二十一丁。

《海陽》一萬三千三百一十九丁。

潮陽一萬二千四百五十八丁。

揭陽七千九百七十六丁。

程鄉六千一百五十丁

饒平七千六百一十丁

《惠來》五千二百六十四丁。

大埔八千一百四丁

《平遠》一千四百一十九丁。

普寧二千五十九丁

《澄海》六千三百七十六丁。

《鎮平》一千六百八十六丁。

府總、實在食鹽課銀一十一萬五千六百二十四口

《海陽》二萬七千七十口。

潮陽九千八百九十一口。

揭陽一萬九千一百三十口。

程鄉三千九百八十口

饒平二萬三百四十一口。

《惠來》,七千四百七十八口。

大埔六千九百八口

平遠八百七十二口

普寧三千八十口

《澄海》一萬五千七百二十八口。

《鎮平》一千一百四十六口。

康熙二十二年府總實在人丁七萬三千一百零二丁。

海陽一萬三千五百八丁。

潮陽一萬二千五百九十八丁。

揭陽七千九百七十六丁。

程鄉六千一百七十二丁。

饒平七千六百三十一丁。

《惠來》五千五百四十二丁。

大埔八千一百四丁

《平遠》一千四百一十九丁。

普寧二千五十九丁

《澄海》六千四百七丁。

《鎮平》一千六百八十六丁。

府總、實在食鹽課銀一十一萬六千四百零三口

《海陽》二萬七千四百三十八口。

潮陽九千八百九十一口。

《揭陽》一萬九千一百三十一口。

程鄉三千九百八十一口。

饒平二萬三百九十二口。

《惠來》七千八百六口。

大埔六千九百八口

平遠八百七十二口

普寧三千八十口

《澄海》一萬五千七百五十九口;

《鎮平》一千一百四十六口。

潮州府田賦考一       府志 编辑

府總

順治十四年《府全書》開載,田地、山塘三萬六千九百六十七頃五畝五分八釐七毫。

海陽五千七百二十四頃二十四畝六釐,潮陽六千六百五頃六十六畝八分九釐一毫,揭陽七千三百五十一頃二十二畝一分三釐四毫。

程鄉四千二百二十五頃六畝六分五釐六毫,饒平三千七百九十六頃五十九畝八釐六毫,惠來二千四百九十三頃九十九畝六分六釐一毫。

大埔九百三十八頃三十畝四分六釐一毫,《平遠》一千八百五十四頃七十二畝二毫,《普寧》一千三百二十九頃一十一畝八分四釐九毫。

《澄海》二千六百四十八頃一十二畝七分八釐六毫;

鎮平一千四十頃九十二畝四分五釐九毫。府夏稅、農桑米四千二百八十石八斗三合七勺。

海陽一千七百二十一石四斗四升四合二勺。潮陽一百六十三石三斗二升四合八勺,揭陽二百五十一石三斗五升九合二勺。程鄉九十五石四斗七升九合五勺。

饒平一千一百六十四石六斗九升三合五勺,惠來七十五石五斗五升五合。

大埔五十八石九斗五升七合六勺。

《平遠》一石六斗五升三合八勺。

《普寧》一十五石二斗七升九合八勺。

「澄海」 七百二十二石八斗一升六合。

《鎮平》一十三石四斗九升七合六勺。

府秋糧米、一十五萬七千七百五十八石八斗二升二合

《海陽》二萬五千九百八十三石四斗三升四合一勺。

潮陽四萬二千七百五石二斗一合四勺。揭陽二萬五千二百一十五石二斗七升五勺,程鄉九千四百八十八石三斗七升五勺,饒平一萬五千三百一十六石六斗一升九合二勺。

《惠來》一萬一千三百六十五石五斗一升九勺,大埔四千八百二十六石三斗九升五合,《平遠》二千五百二十八石九斗五升八合六勺,《普寧》八千九百一十石四斗九升七合七勺,《澄海》九千一百石八斗六升三合八勺。

鎮平二千三百一十七石七斗一勺。

府魚課米五千六百五十七石八斗五升八合。海陽、無。

潮陽一千四百一十九石四斗四升。

揭陽無

程鄉,二百石七斗七升。

饒平無

惠來無

大埔四十六石七斗二升。

平遠無

普寧無

《澄海》三千九百九十石九斗二升八合。

鎮平無

戶部項下 「京庫起運均一鋪」 墊料地畝餉并水腳,共銀五萬七千八百七十六兩八錢八分九釐。

《兵部》項下 《驛傳》節裁銀三千六百四十兩三錢七分七釐九毫。俱十一縣徵解。

工部項下 四司竹木、翠毛等料,共銀二千七百二十二兩九錢七分一毫。魚油料并水腳,共銀二百四兩一錢四分六毫。遇閏加銀一十五兩四錢八分九釐六毫。潮、澄、程大四縣徵解存留經費。

留備軍器料銀一百二十兩九錢二分三釐一毫。

留充兵餉解司備用米銀一萬九千五百九十八兩七錢五分二釐八毫。各縣儒學倉米銀一千九百一十六兩八分二釐,俱十一縣徵解,遇閏加銀四十五兩二錢五分二釐。揭、澄、大各縣徵解。本府永豐倉庫貯備支折色米共銀九千一百九十九兩七錢六分七毫。惠州府倉米并本府儒學倉米共銀二千七百七錢一釐二毫。各縣倉米并縣庫閒月折色米,共銀七千八百八十三兩二錢一分六釐九毫。總兵廩糧銀五十六兩九錢九分八釐四毫,遇閏加銀三兩一。

錢四分八釐七毫。魚課并水腳共銀一千七百九十九兩八錢三釐七毫。遇閏加銀一百四兩三錢六分四釐四毫。起運解司水腳銀九十九兩七錢九分二釐七毫。俱各縣徵解。

存留四差鹽鈔并增派工食糧料共銀五萬八千八百三十五兩四錢八分一釐二毫。徭差銀二萬六千七百二十三兩九錢一分三釐九毫,遇閏加銀一千五百二十八兩四錢四分一釐九毫。民壯銀一萬四千五百六十七兩二錢八分六釐三毫,遇閏加銀八百二十三兩七錢六分六釐。戶口鹽鈔銀二千四百三兩四分六釐。原鄉兵把總廩糧銀四百兩八錢

布政司解戶各縣共銀一千五百九十九兩九錢八分六釐二毫,解司備支。

分巡惠潮道俸薪、蔬菜、心紅共銀二百八十六兩九錢一分六釐,遇閏加銀二十三兩九錢九釐五毫;修宅桌圍共銀一百兩,吏書、門皁、快手、轎傘、扇夫、聽事吏、鋪兵各役共銀四百七十二兩八錢,遇閏加銀三十九兩四錢。海陽縣徵解本府知府俸薪、心紅共銀一百八十四兩四分四釐,遇閏加銀一十五兩三錢三分六釐九毫。修宅桌圍共銀七十兩,書辦、門快、《馬步皁》、燈、轎傘、扇夫、禁卒、庫倉書庫子、斗級各役,照會議每名月給銀五錢,共銀七百二十六兩,遇閏加銀六十兩五錢。修倉刑具銀二十兩。潮陽縣徵解本府同知俸薪心紅共銀一百一十兩五錢五分六釐,遇閏加銀九兩二錢一分二釐九毫。修宅桌圍共銀二十兩。書辦、門皁、步快、燈、轎、傘、扇夫各役照會議每名月給銀五錢,共銀二百二十二兩,遇閏加銀一十八兩五錢。揭陽縣徵解本府通判俸薪心紅共銀一百三兩四錢六分,遇閏加銀八兩六錢二分一釐六毫。修宅桌圍共銀二十兩。書辦、門皁、步快、燈、轎、傘扇夫各役,「照會議每名月」 給銀五錢,共銀二百二十二兩;遇閏加銀一十八兩五錢,程鄉縣徵解。

本府推官俸薪《心紅》共銀八十三兩四錢九分;遇閏加銀六兩九錢五分七釐四毫。修宅桌圍共銀二十兩。書辦、門皁、步快、燈轎、傘扇夫各役照會議每名月給銀五錢,共銀二百三十四兩;遇閏加銀一十九兩五錢。饒平縣徵解。

本府經歷:俸薪共銀四十八兩二錢二釐;遇閏加銀四兩一分六釐八毫。書辦、門子、皁隸、馬夫各役,照《會議》每名月給銀五錢,共銀四十二兩,遇閏加銀三兩五錢。

本府儒學教授俸薪,共銀三十一兩五錢二分。遇閏加銀二兩六錢二分六釐六毫。

訓導二員,俸薪共銀六十三兩四分,遇閏加銀五兩二錢五分三釐二毫。齋夫、書辦、門子、膳夫共銀一百五十五兩二錢,遇閏加銀一十二兩九錢三分三釐三毫。教官喂馬草料共銀三十六兩。每員銀一十二兩,揭陽縣徵解。

本府司獄司司獄俸薪共銀三十一兩五錢二分;遇閏加銀二兩六錢二分六釐六毫。書辦、皁隸各役照會議每名月給銀五錢,共銀一十八兩,遇閏加銀一兩五錢,海陽縣徵解。

本府永豐倉大使:俸薪共銀三十一兩五錢二分;遇閏加銀二兩六錢二分六釐六毫。書辦、皁隸、各役照《會議》每名月給銀五錢,共銀一十八兩;遇閏加銀一兩五錢。

稅課司大使俸薪共銀三十一兩五錢二分;遇閏加銀二兩六錢二分六釐六毫。書辦、皁隸各役照《會議》每名月給銀五錢,共銀一十八兩,遇閏加銀一兩五錢。俱潮陽縣徵解。

本府儒學廩生廩糧,共銀二百八十八兩,海陽縣徵解。

知縣共十一員,俸薪心紅共銀一千二十八兩三錢九分,遇閏加銀八十五兩六錢九分八釐八毫;修宅家伙共銀二百二十兩,迎送上司傘扇共銀一百一十兩,吏書、門皁、馬快、《民壯》、燈轎、傘扇夫、禁卒庫、倉書、庫子、斗級各役照會議每名月給銀五錢,共銀八千六十四兩,遇閏加銀六百七十二兩;修理倉監共銀二百二十兩。縣丞共三員,俸薪共銀一百四十四兩九錢六釐,遇閏加銀一十二兩七分五釐六毫。書辦、門子、皁隸、馬夫各役,照會議每名月給銀五錢,共銀一百二十六兩,遇閏加銀一十兩五錢。典史共十一員,俸薪共銀三百四十六兩七錢二分,遇閏加銀二十八兩八錢九分二釐六毫。書辦、門子、皁隸、馬夫各役照會議每名月給銀五錢,共銀四百三十八兩,遇閏加銀三十六兩五錢。

儒學教諭:共十一員,俸薪共銀三百四十六兩七錢二分。遇閏加銀二十八兩八錢九分二釐六毫。

訓導十一員,俸薪共銀三百四十六兩七錢二分,遇閏加銀二十八兩八錢九分二釐六毫。齋夫、書辦、門子、膳夫各役共銀一千七百七兩七錢,遇閏加銀一百四十二兩二錢六分六釐三毫。教官喂馬草料共銀二百六十四兩,每員銀一十二兩。

巡檢:共十八員,俸薪共銀五百六十七兩三錢六分;遇閏加銀四十七兩二錢七分八釐八毫。書辦、皁隸各役,照《會議》每名月給銀五錢,共銀三百二十四兩,遇閏加銀二十七兩。

驛丞:共八員,俸薪共銀二百五十二兩一錢六分;遇閏加銀二十一兩一分二釐八毫。書辦、皁隸各役,照《會議》每名月給銀五錢,共銀一百四十四兩,遇閏加銀一十二兩。

倉大使,共三員,俸薪共銀九十四兩五錢六分;遇閏加銀七兩八錢七分九釐八毫。書辦、皁隸各役,照《會議》每名月給銀五錢,共銀五十四兩;遇閏加銀四兩五錢。

河泊所大使共三員,俸薪共銀九十四兩五錢六分;遇閏加銀七兩八錢七分九釐八毫。書辦、皁隸各役照《會議》每名月給銀五錢,共銀五十四兩,遇閏加銀四兩五錢。

場大使共三員,俸薪共銀九十四兩五錢六分;遇閏加銀七兩八錢七分九釐八毫。書辦、皁隸各役,照《會議》每名月給銀五錢,共銀五十四兩,遇閏加銀四兩五錢。

各縣儒學廩生廩糧,共銀一千五百八十四兩;本府會試舉人水手銀五十五兩;各縣會試舉人水手,共銀六百四十四兩;鋪司兵工食,共銀一千七百一兩,遇閏加銀一百四十一兩七錢五分。俱十一縣徵貯支給。「均平銀」 八千三百一十兩九錢七分一釐一毫,遇閏加銀五十四兩六分。

歲辦本府拜進表箋紙劄盤纏,派銀二十六兩;海、潮、揭三縣徵解拜牌習儀香燭,派銀五兩五錢三分;春秋二祭,府縣學,共派銀一千四兩五錢五釐。無祀鬼神,每年三祭,派銀一百九十七兩四錢六分;門神桃符,派銀一十三兩四錢;迎春、土牛、芒神、春花、春鞭、祈雨、祈晴、日食、月食、謝雷香燭,共派銀七十九兩六錢二分;鄉飲酒禮,派銀一百三十七兩五錢;府道縣朔朢行香講書,給賞生員紙筆,派銀四十四兩。府學歲貢生盤纏花紅,派銀八十三兩。答應夫馬銀一千八百四十一兩二錢六分五釐一毫。孤老癩民口糧柴布,派銀七百九兩七錢二分一釐。俱十一縣徵貯備支。祭程處士,計夫人二祠,派銀六兩。平遠縣徵貯備支。曆日派銀八十一兩九錢一分一釐三毫,潮、揭二縣徵解。

額辦察院按臨合用紙劄、油燭門皁,每年派銀一十三兩九錢;察院閱操合用酒席犒賞軍兵。每年派銀一十二兩。海、澄、惠三縣徵貯備支察院審錄合用酒席,每年派銀一兩六錢;恤刑按臨合用紙劄、油燭門皁。每年派銀三兩四錢二分;海陽縣徵貯備支提學道按臨合用油燭、紙劄門皁。每年派銀一十八兩一分二釐;海潮、程、惠四縣徵貯,備支本府朝覲官吏盤纏,每年派銀四十六兩五錢。海潮、揭、程、饒、普、澄、惠八縣徵解朝覲、府縣官造冊紙劄酒席,每年派銀三十兩二錢六分;各縣朝覲官吏盤纏,每年派銀二百五十一兩六錢六分三毫。察院考觀風生員,合用卷餅、花紅紙筆,每年派銀七十七兩二錢九分;歲考生員、童生入學合用卷餅,每年派銀四十二兩五錢一分五釐二毫;縣學歲貢生盤纏花紅羊酒,每年派銀四百一十七兩;府、縣學科舉生員盤纏花紅酒席,每年派銀三百二十六兩六錢九分九釐八毫;《賀新進士旗扁》花紅羊酒,每年派銀一十六兩六分三釐;迎宴新舉人旗扁花紅羊酒,每年派銀九十六兩一錢二分九釐六毫。起送會試舉人酒席,每年派銀一百九十六兩一錢八分七釐七毫:俱十一縣徵貯備支。修理府縣黌宮,每年派銀一十七兩;海陽、普寧二縣徵貯,備支府縣修理察院衙門,每年派銀三十四兩六錢一分八釐;海潮、揭、澄、饒、程、大七縣徵解。

雜辦歲派銀一千三百九十八兩四錢五釐八毫。

差壯鹽鈔均平,餘剩并新增丁口共解部充餉銀一萬八千七百九兩九錢二分三釐四毫。《閏》

銀五百五十八兩八錢五分。留支經制官兵糧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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