欽定古今圖書集成 方輿彙編 第一千三百三十七卷 |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方輿彙編職方典
第一千三百三十七卷目錄
潮州府部彙考五
潮州府田賦考二
潮州府風俗考
職方典第一千三百三十七卷
潮州府部彙考五
编辑潮州府田賦考二 府志
编辑府總
康熙元年編審,原《全書》開載府田地、山塘、溪埔、坪洲、海埭、湖潮等項共三萬六千九百六十七頃五畝五分八釐七毫。內除元年原冊報荒蕪及遷移田地、山塘一千九百九頃一十二畝八釐一毫二絲六忽一微三纖四沙。
實在田地、山塘、溪埔、坪洲、海埭、湖潮共三萬五千五十七頃九十三畝五分五毫七絲三忽八微六纖六沙。
海陽田地、山塘、溪湖、潮溝、洲坪、埔桁五千七百二十四頃二十四畝六釐,內除元年冊報荒蕪田地三十五頃一十五畝八分九釐八絲九忽,實在田地、山塘、溪湖、潮溝、洲坪、埔桁五千六百八十九頃八畝一分六釐九毫一絲一忽,潮陽田地、山塘六千六百五頃六十六畝八分九釐二毫,內除元年遷移田地、塘六百二十五頃六十八畝二分七釐五毫六絲八忽四微六纖四沙。
實在田地、山塘五千九百七十九頃九十八畝六分一釐六毫三絲一忽五微三纖六沙。揭陽田地、山塘、埔七千三百五十一頃二十二畝一分三釐四毫,內除元年遷移田地一百八十三頃三十一畝五分五釐七毫九忽。
實在田地、山塘埔七千一百六十七頃九十畝五分七釐六毫九絲一忽。
澄海田地、山塘、埔洲、坪埭二千六百四十八頃一十二畝七分八釐六毫。內除元年報荒蕪遷移田地三百七頃七十九畝九釐一毫三絲二忽九微。
實在田地、山塘、埔、洲、坪埭二千三百四十頃三十三畝六分九釐四毫六絲七忽一微。
饒平田地、山塘、水埭壕坵并首墾田地、埔三千七百九十六頃五十九畝八釐六毫。內除元年報遷移田地七百一十三頃七十四畝九分三毫一絲一忽。
實在田地、山塘水埭濠坵三千八十二頃八十四畝一分八釐二毫八絲九忽。
程鄉田地、山塘三千八百二十五頃四十畝六分二釐。
惠來田地、山塘、埔溪二千四百九十三頃九十九畝六分六釐一毫。內除元年遷移田地、塘四十三頃四十二畝三分六釐三毫一絲五忽七微七纖。
實在田地、山塘、埔溪二千四百五十頃五十七畝二分九釐七毫八絲四忽二微三纖。
大埔田地、山塘、埔溪九百三十八頃三十畝四分六釐一毫。
普寧田地、山塘埔一千三百二十九頃一十一畝八分四釐九毫。
平遠田地、山塘一千二百一十三頃四十五畝五分七釐九毫。
鎮平田地、山塘一千四十頃九十二畝四分五釐九毫。
府官民夏稅、農桑、茶課、魚課并虛糧米一十七萬一千七百四十八石二斗九升二合七勺。內除元年原冊報荒蕪遷移官民夏魚課米一萬一千八百三十四石二斗五升六合五勺三抄九撮六圭二粟。
實在官民夏稅、農桑、茶課、魚課米一十五萬九千九百一十四石三升六合一勺六抄三圭八粟。
海陽官民夏農茶課并虛糧米二萬八千八百二十九石七斗三升九合四勺。內除元年報荒蕪官民米一百七十五石五斗六升四合七勺二抄八撮。
實在官民夏農茶課米二萬八千六百五十四石一斗七升四合六勺七抄二撮。
潮陽官民夏稅、農桑、魚課並官虛米四萬五千四百四十五石五斗五升一合。內除元年遷移
官民夏農米三千九百一十八石九斗三升四合六勺九抄二撮。
實在官民夏稅、農桑、魚課米四萬一千五百三十六石六斗一升六合三勺八撮。
揭陽官民夏稅、農桑虛糧米二萬六千六石八斗三升九合。內除元年遷移官民夏稅、農桑米五百七十石二斗六升八合四勺二抄。
實在官民夏稅農桑米二萬五千四百三十六石五斗七升五勺八抄。
澄海官、民僧、竈夏稅、農桑虛糧魚課米一萬三千八百一十四石六斗七合八勺。內除報荒蕪遷移官民夏魚課米四千一百七十六石九斗六升六合七勺二抄八撮八圭二粟。
實在官、民、僧、竈夏稅、農桑、魚課米九千六百三十七石六斗四升一合七抄一撮一圭八粟。饒平官、民夏稅、農桑并虛米一萬七千一百三十六石六斗四升三合八勺。內除元年報遷移官民米二千六百九十石五升九合二勺三抄三撮。
實在官民夏稅農桑米一萬四千四百四十六石五斗八升四合五勺六抄七撮。
程鄉官民夏稅,《農桑虛糧》魚課米九千八百二十九石三斗一升三合三勺。
惠來官民夏稅、農桑虛糧米一萬一千五百八十四石五升八勺,內除元年遷移官民夏米三百二石四斗六升二合七勺三抄七撮八圭。實在官民夏稅、農桑米一萬一千二百八十一石五斗八升八合六抄二撮三圭。
大埔官民夏農魚課虛糧米五千九十七石八斗五升四合二勺。
普寧官民夏稅、農桑米九千一百二十一石六斗六升五勺。
平遠官民夏稅農桑米二千五百三十七石三斗二升九合九勺。
鎮平官民夏稅農桑米二千三百三十四石七斗三合。
康熙十一年編審,府田地、山塘、溪埔、坪洲、海埭、湖潮等項,共三萬五千五十七頃九十三畝五分五毫七絲三忽八微六纖六沙。內除三年遷移田地、山塘九千一百五十一頃三十四畝四分三毫二絲五忽一微四纖,續於八、九、十十一各年墾復田地、山塘七千八百一十三頃五十畝七釐六絲二忽九微七纖。
實在田地、山塘、溪埔、坪洲、海埭、湖潮等項共三萬三千七百二十頃九畝一分七釐三毫一絲一忽六微九纖六沙。
海陽田地、山塘、溪湖、潮溝、坪、埔桁五千六百八十九頃八畝一分六釐九毫一絲一忽,內除三年遷移田地、塘一千八百三十九頃七十四畝五分四釐四絲,續於各年墾復田地一千五百七十四頃七十四畝五分九釐六絲一忽,實在田地、山塘、溪湖、潮溝、洲坪、埔桁五千四百二十四頃八畝一分三釐八毫三絲二忽,潮陽田地、山塘五千九百七十九頃九十八畝六分一釐六毫三絲一忽五微三纖六沙。內除三年遷移田地、塘一千七百一十九頃一畝四分四釐二毫五絲八忽七微四纖,續於各年墾復田地一千五百八十七頃七十畝七分二釐二毫三絲五忽九微二纖。
實在田地、山塘五千八百四十八頃六十七畝八分九釐六毫八忽七微一纖六沙。
揭陽田地、山埔塘七千一百六十七頃九十畝五分七釐六毫九絲一忽,內除三年遷移田地、山塘三百一十八頃四十四畝二分二釐九毫二絲四忽,續於各年墾復田地、塘四百六十四頃七十八畝六分九釐九毫八絲一忽。
實在田地、山埔塘七千三百一十四頃二十五畝四釐七毫四絲八忽。
澄海田地、山塘、埔、洲坪埭二千三百四十頃三十三畝六分九釐四毫六絲七忽一微;內除三年、五年遷移田地、塘埔坪二千二百四十九頃八十二畝六分二釐八毫四絲五忽五微,續於各年墾復田地二千二十頃三十四畝三分四釐五毫六絲六忽六纖。
實在田地、山塘、埔、洲、坪、埭二千一百一十頃八十五畝四分一釐一毫八絲七忽六微六纖,饒平田地、山塘、水埭、壕坵三千八百十二頃八十四畝一分八釐二毫八絲九忽。內除三年遷移田地一千三百六十一頃二十四畝五分五絲八忽,續於各年墾復田地一千四百一十八頃三十一畝九分九釐三毫五絲一忽一微。
實在田地、山塘、水埭壕坵三千一百三十九頃九十一畝六分七釐五毫八絲一忽一微,程鄉田地、山塘三千八百二十五頃四十畝六分二釐。
惠來田地、山塘、埔溪二千四百五十頃五十七畝二分九釐七毫八絲四忽二微三纖。內除三年遷移田地、山塘一千六百六十三頃七畝六釐一毫九絲八忽九微,續於各年墾復田地、山塘七百四十七頃五十九畝七分九釐九毫六絲七忽八微九纖。
實在田地、山塘、埔溪一千五百三十五頃一十畝三釐五毫五絲三忽二微二纖。
大埔田地、山塘、埔溪九百三十八頃三十畝四分六釐一毫。
普寧田地、山塘、埔溪一千三百二十九頃一十一畝八分四釐九毫。
平遠田地、山塘一千二百一十三頃四十五畝五分七釐九毫。
鎮平田地、山塘一千四十頃九十二畝四分五釐九毫。
府官民夏稅、農桑茶課、魚課米一十五萬九千九百一十四石三升六合一勺六抄三圭八粟。內除三年遷移官民夏魚課米四萬五千二百三十五石九斗六升二合二勺九抄八撮六圭。續於八九、十十一各年墾復官民夏稅、農桑魚課米三萬七千八百七十四石八升八合三勺三抄三撮八圭九粟二粒。
實在官民夏稅、農桑、茶課、魚課米一十五萬二千五百五十二石一斗六升二合一勺九抄五撮六圭一粟二粒。
海陽官、民夏農茶課米二萬八千六百五十四石一斗七升四合六勺七抄二撮,內除三年遷移官民夏米八千九百五石九斗一升四勺九抄一撮,續於各年墾復官民夏農米七千六百三十五石五斗七升六合七勺一抄一撮,實在官民、夏農米二萬七千三百八十三石八斗三升一合八勺九抄二撮。
潮陽官民夏稅、農桑、魚課米四萬一千五百二十六石六斗一升六合三勺八撮。內除三年遷移官民夏農米一萬九百七十五石四斗六升二合六勺五抄一撮五圭,續於各年墾復官民夏農米一萬三百四十六石五斗四升六合八勺四抄六撮四圭。
實在官民夏稅、農桑、魚課米四萬八百九十七石七斗五勺二撮九圭。
揭陽官民夏稅、農桑米二萬五千四百三十六石五斗七升五勺八抄。內除三年遷移官民夏農米一千六十六石三斗五升九合五勺七抄五撮,續於各年墾復官民米一千五百三十八石七斗八升一合六勺八抄四撮六圭。
實在官民夏稅農桑米二萬五千九百八石九斗九升二合六勺八抄九撮六圭。
澄海官、民僧、竈夏稅、農桑魚課米九千六百三十七石六斗四升一合七抄一撮一圭八粟。內除三年、五年遷移官民夏魚課米九千四十九石八斗四合五勺六抄五撮八圭,續於各年墾復官民夏米七千九百一十二石七升四合九勺四抄六撮三圭八粟二粒。
實在官民、僧、竈、夏稅、農桑、魚課米八千四百九十九石九斗一升一合四勺五抄一撮七圭六粟二粒。
饒平官民夏稅、農桑米一萬四千四百四十六石五斗八升四合五勺六抄七撮,內除三年遷移官民夏米五千九百三石二斗二升七合六勺四抄六撮,續於各年墾復官民夏米六千一百六十七石一斗四升七合一勺三抄六撮二圭一粟。
實在官民夏稅農桑米一萬四千七百一十石五斗四合五勺五抄七撮二圭一粟。
程鄉官民夏稅,農桑魚課米九千八百三十九石三斗一升三合三勺。
惠來官民夏稅,農桑米一萬一千二百八十一石五斗八升八合六抄二撮二圭。內除三年遷移官民夏農米九千三百三十五石一斗九升七合三勺六抄九撮三圭,續於各年墾復官民夏米四千二百七十三石九斗六升九合五勺九撮三圭。
「實在官民夏稅農桑米」 六千二百二十石三斗六升二勺二撮二圭。
大埔官民夏稅、農桑魚課米五千九十七石八斗五升四合二勺。
普寧官民夏稅、農桑米九千一百二十一石六斗六升五勺。
平遠官民夏稅農桑米二千五百三十七石三斗二升九合九勺。
鎮平官民夏稅農桑米二千三百三十四石七斗三合。
康熙二十二年編審,府田地、山塘、溪埔、坪洲、海埭、湖潮等項,共三萬三千七百二十頃九畝一分七釐三毫一絲一忽六微九纖六沙。今於十二、十八、二十各年,墾復田地、山塘四百七十九頃一十二畝四分八釐五毫七絲一忽五微二纖。
實在田地、山塘、溪埔、坪洲、海埭、湖潮等項共三萬四千一百九十九頃二十一畝六分五釐八毫八絲三忽二微一纖六沙。
海陽田地、山塘、溪湖、潮溝、洲坪、埔桁五千四百二十四頃八畝一分三釐八毫三絲二忽。續於各年墾復田地六十二頃八畝一分六釐一毫五絲四忽。
實在田地、山塘、溪湖、潮溝、洲坪、埔桁五千四百八十六頃一十六畝二分九釐九毫八絲六忽,潮陽田地、山塘五千八百四十八頃六十七畝八分九釐六毫八絲七忽一纖六沙。續於各年墾復田地七十八頃七十五畝九分五釐三毫四絲三微。
實在田地、山塘五千九百二十七頃四十三畝八分四釐九毫四絲九忽一纖六沙。
揭陽田地、山塘七千三百一十四頃二十五畝四釐七毫四絲八忽。
程鄉田地、山塘三千八百二十五頃四十畝六分二釐。
饒平田地、山塘水埭濠坵三千一百三十九頃九十一畝六分七釐五毫八絲二忽一微。續於各年墾復田地九十六頃三十三畝二釐二毫九絲六忽。
實在田地、山塘、水埭濠坵三千二百三十六頃二十四畝六分九釐八毫七絲八忽一微,《惠來》田地、山塘、埔溪一千五百三十五頃一十畝零三釐五毫五絲三忽二微二纖。續於各年墾復田地、山塘一百七十一頃五十五畝九分九釐二毫一絲二忽七微二纖。
實在田地、山塘、溪埔一千七百六頃六十六畝二釐七毫六絲五忽九微四纖。
大埔田地、山塘、埔溪九百三十八頃三十畝四分六釐一毫。
平遠田地、山塘一千二百一十三頃四十五畝五分七釐九毫。
普寧田地、山塘埔一千三百二十九頃一十一畝八分四釐九毫。
澄海田地、山塘埔、洲坪埭二千一百一十頃八十五畝四分一釐一毫八絲七忽六微六纖。續於各年墾復田地七十頃三十九畝三分五釐五毫六絲八忽五微。
實仕田地、山塘、埔洲、坪埭二千一百八十一頃二十四畝七分六釐七毫五絲六忽一微六纖。鎮平田地、山塘一千四十頃九十二畝四分五釐九毫。
府官民夏稅、農桑、茶課、魚課米一十五萬二千五百五十二石一斗六升二合一勺九抄五撮六圭七粟二粒。今於十二、十八、二十各年墾復官民夏稅、農桑魚課米二千零二十五石一斗二升一合四勺三抄二撮二圭九粟八粒。實在官民夏稅、農桑茶課、魚課米一十五萬四千五百七十七石二斗八升三合六勺二抄七撮九圭七粟。
海陽官民夏稅,農桑茶課米二萬七千三百八十三石八斗三升一合八勺九抄二撮。續於各年墾復官民夏農米二百九十一石一斗一升三合六勺二抄五撮。
實在官民夏農米二萬七千六百七十四石九斗四升五合五勺一抄七撮。
潮陽官民夏稅、農桑、魚課米四萬八百九十七石七斗五勺二撮九圭。續於各年墾復官民夏農米四百九十七石五斗八升二合六勺六抄六圭。
實在官民夏稅、農桑、魚課米四萬一千三百九十五石二斗八升三合一勺六抄三撮五圭。《揭陽》官民夏稅、農桑米二萬五千九百八石九斗九升二合六勺八抄九撮六圭。
程鄉官民夏稅,農桑魚課米九千八百三十九石三斗一升三合三勺。
饒平官民夏稅、農桑米一萬四千七百一十石五斗零四合五勺五抄七撮二圭一粟。續於各年墾復官民夏米三百五十七石八斗七升二合一勺一抄五撮八圭六粟。
實在官民夏稅農桑米一萬五千六十八石三斗七升六合六勺七抄三撮七粟。
惠來官民夏稅農桑米六千二百二十石三斗六升二勺二撮二圭。續於各年墾復官民夏米八百五十七石六斗四升三合三抄三撮五圭八粟五粒。
實在官民夏稅農桑米七千七十八石三合二勺三抄五撮七圭八粟五粒。
大埔官民夏農魚課米五千九十七石八斗五升四合二勺。
平遠官民夏稅農桑米二千五百三十七石三斗二升九合九勺。
普寧官民夏稅、農桑米九千一百二十一石六斗六升五勺。
澄海官、民僧、竈夏稅、農桑、魚課米八千四百九十九石九斗一升一合四勺五抄一撮七圭六粟二粒。續於各年墾復官民夏米二十石九斗九合九勺九抄七撮二圭五粟三粒。
實在官民、僧、竈夏稅、農桑、魚課米八千五百二十石八斗二升一合四勺四抄九撮一粟五粒。鎮平官民夏稅、農桑米二千三百三十四石七斗三合。
屯田
潮洲衛左、右、中、後四所,原額田埔共二百二十九頃五十四畝九分七釐八毫,帶糧米四千二百四十九石四斗一升二合一勺。內除原題准豁荒陷無徵田七十八頃八十五畝三分七釐三毫,除荒米一千二百九十石八斗四升三合二抄三撮八圭,實存田一百五十頃六十九畝六分五毫。
實徵糧米二千九百五十八石五斗六升九合七抄六撮二圭。
左所屯田七:曰「缽壺山,曰留隍,曰小產,曰葵頭嶺,曰江南」 ,俱在海陽;曰「黃岐山,曰百花臨」 ,俱在揭陽。
共原額田埔六十二頃六十畝二分四釐八毫,帶糧米一千五百六石六斗八升;內除原題准豁荒陷無徵田一百三十頃二畝五釐三毫,除荒米二百八石九斗七升六合五勺三抄七撮零。
實存田埔五十二頃二十八畝一分九釐五毫,實徵糧米一千二百九十七石七斗三合四勺六抄三撮。
右所屯田三:曰客洞,在揭陽;曰潘田;曰「湯頭」 ,在海陽。
共原額屯田埔五十九頃一十九畝二分五釐,帶糧米九百九十六石七斗七升一合九勺;內除原題准豁荒陷無徵田二十一頃三十九畝七分五釐,除荒米三百三十三石七斗九升八合四勺七抄。
實存田埔三十七頃七十九畝五分。
實徵糧米六百六十二石九斗七升三合四勺三抄。
中所屯田五曰田心上伍,曰田心下伍,在海陽;曰東洋、曰漳溪上伍,曰漳溪下伍,在饒平。共原額田埔五十頃六十七畝七分,帶糧米七百七十六石三升四合。內原除題准豁荒陷無徵田一十八頃一十三畝三分八釐九毫,除荒米二百五十七石七斗五升一合三勺八抄三撮一圭。
實存田埔三十二頃五十四畝三分一釐一毫,實徵糧米五百一十八石二斗八升二合六勺一抄六撮九圭。
後所屯田五:曰「米坑,曰車頭」 ,在揭陽;曰「南洋,曰米場,曰果隴」 ,在潮陽。
共原額田埔五十七頃七畝七分八釐,帶糧米九百六十九石九斗二升六合二勺。內除原題准豁荒陷無徵田埔二十九頃一分八釐一毫,除荒米四百九十石三斗一升六合六勺三抄三撮七圭。
實存田埔二十八頃七畝五分九釐九毫,實徵糧米四百七十九石六斗九合五勺六抄六撮三圭。
大城所屯田四:曰東洋,曰漳溪,曰上寨,曰黃大潭,俱在饒平。
共原額田埔園三十七頃六十九畝六分,帶糧米七百五十五石八斗一升二合七勺。內除原
題准豁荒陷無徵田埔九百五十八畝八分八釐,除荒米一百八十一石五斗八升七合五勺,實存田埔園二十八頃一十畝七分二釐,實徵糧米五百七十四石二斗二升五合二勺。蓬州所屯田四,曰陸境,曰石口,曰北山,曰烏石,俱在揭陽。
共原額田、地、塘四十六頃六十四畝,帶糧米一千三百九十九石二斗。內除原題准豁荒陷無徵田地、塘一十三頃一十一畝二分五釐,除荒米四百八十六石九斗四升五合二勺一撮五圭。
實存田地、塘三十三頃五十二畝七分五釐,實徵糧米九百一十二石二斗五升四合七勺九抄八撮五圭。
靖海所屯田二:曰「蒲塘,曰社塘」 ,在潮陽。
共原額田地四十四頃八十畝,又《丈溢全書》「下則稅」 二十九畝,共田地四十五頃九畝,帶糧米一千三百四十七石。內除原題准豁荒陷並已墾未陞科稅無徵田地共二十二頃三畝,除荒米六百五十五石二斗。
《實存》田地二十三頃六畝。
實徵糧米六百九十一石八斗。
海門所屯田二:曰南寮,在潮陽;曰平林,在普寧,共原額田地四十四頃三十七畝,帶糧米一千一石八斗七升五合二勺;內除原題准豁荒陷無徵田地一十一頃二十三畝七分八釐四毫,除荒米二百五十四石一斗二升五合。
實存田地三十三頃一十三畝二分一釐六毫,實徵糧米七百四十七石七斗五升二勺。程鄉所屯田三:曰梅塘,曰南口,曰石扇,俱本縣共原額田埔并丈溢稅共八十頃六十一畝一分八釐五絲,帶糧米二千七十三石六斗七升四合二勺五抄。
澄海所屯田四:曰南洋,在澄海;曰三洲,在大埔;曰黃竹洋;曰溪西,在饒平。
共原額田埔五十三頃六十三畝六分三釐七毫,帶糧米一千六十二石一斗六升三合七勺。內除題准豁荒陷無徵并已墾未陞科稅共八頃八十三畝七分六釐,除荒米一百五十一石六斗六升四合一勺三抄。
實存田埔四十四頃七十九畝九分三釐一毫,實徵糧米九百一十石四斗九升九合五勺七抄。
潮州衛屯丁
左所額存旗軍改屯丁一百二十四丁。
右所額存旗軍改屯丁一百一十六丁。
中所額存旗軍改屯丁一百一丁。
後所額存旗軍改屯丁一百一十五丁。
康熙十七年,奉行《屯丁編》照海陽縣「民丁」 之例,每丁歲徵銀一錢四分二釐八毫八忽。今四所奉裁,併歸本衛帶管徵解。
大城所額存旗軍改屯丁七十五丁,編照饒平縣「民丁」 之例,每丁歲徵銀一錢六分五釐九絲二忽。
蓬州所額存旗軍改屯丁一百四十八丁,編照潮陽縣「民丁」 之例,每丁歲徵銀一錢九分六釐八毫五絲一忽。
靖海所額存旗軍改屯丁四十二丁,編照惠來縣「民丁」 之例,每丁歲徵銀二錢九分二釐三毫二絲。
海門所額存旗軍改屯丁八十丁,編照惠來縣民丁之例,每丁歲徵銀二錢九分二釐二毫二絲七忽。
程鄉所額存旗軍改屯丁二十二丁,編照程鄉縣「民丁」 之例,每丁歲徵銀二錢四分三釐九毫一絲二忽六微。
澄海所額存旗軍改屯丁三十六丁,編照澄海縣「民丁」 之例,每丁歲徵銀一錢六分七釐七毫九絲。
班匠
潮州府總額匠七百三十九名,每名連水腳共銀四錢五分三釐六毫。有閏連水腳共銀四錢九分一釐四毫,該徵銀三百三十二兩五錢五分,水腳銀二兩六錢六分四毫;遇閏加銀二十七兩七錢一分二釐五毫,水腳銀二錢二分一釐七毫。
《海陽》九十名,每名連水腳共銀四錢五分三釐六毫;有閏連水腳共銀四錢九分一釐四毫,該徵銀四十兩五錢、水腳銀三錢二分四釐;遇閏加銀三兩三錢七分五釐、水腳銀二分七釐。《潮陽》九十名,每名連水腳共銀四錢五分三釐。
六毫;有閏連水腳共銀四錢九分一釐四毫,該徵銀四十兩零五錢、水腳銀三錢二分四釐,遇閏加銀三兩三錢七分五釐、水腳銀二分七釐。揭陽九十名,每名連水腳共銀四錢五分三釐六毫;有閏連水腳共銀四錢九分一釐四毫,該徵銀四十兩五錢、水腳銀三錢二分四釐,遇閏加銀三兩三錢七分五釐、水腳銀二分七釐。《普寧》五十五名,每名連水腳共銀四錢五分三釐六毫;有閏連水腳共銀四錢九分一釐四毫,該徵銀二十四兩七錢五分,水腳銀一錢九分八釐;遇閏加銀二兩零六分二釐五毫,水腳銀一分六釐五毫。
《惠來》七十名,每名連水腳共銀四錢五分三釐六毫;有閏連水腳共銀四錢九分一釐四毫,該徵銀三十一兩五錢、水腳銀二錢五分二釐,遇閏加銀二兩六錢二分五釐、水腳銀二分一釐;《饒平》七十名,每名連水腳共銀四錢五分三釐六毫;有閏連水腳共銀四錢九分一釐四毫,該徵銀三十一兩五錢、水腳銀二錢五分二釐,遇閏加銀二兩六錢二分五釐,水腳銀二分一釐。平遠三十名,每名連水腳共銀四錢五分三釐六毫;有閏連水腳共銀四錢九分一釐四毫,該徵銀一十三兩五錢、水腳銀一錢零八釐,遇閏加銀一兩一錢二分五釐,水腳銀九釐。
程鄉九十名,每名連水腳共銀四錢五分三釐六毫;有閏連水腳共銀四錢九分一釐四毫,該徵銀四十兩零五錢、水腳銀三錢二分四釐;遇閏加銀三兩三錢七分五釐、水腳銀二分七釐零。
大埔五十名,每名連水腳共銀四錢五分三釐六毫;有閏加水腳共銀四錢九分一釐四毫,該徵銀二十四兩七錢五分,水腳銀一錢九分八釐;遇閏加銀二兩六分二釐五毫,水腳銀一分六釐五毫。
鎮平二十九名,每名連水腳共銀四錢五分三釐六毫。有閏連水腳共銀四錢九分一釐四毫,該徵銀一十三兩零五分,水腳銀一錢零四釐四毫;遇閏加銀一兩零八分七釐五毫、水腳銀八釐七毫。
澄海七十名,每名連水腳共銀四錢五分三釐六毫。有閏連水腳共銀四錢九分三釐四毫,該徵銀三十一兩五錢、水腳銀二錢五分二釐;遇閏加銀二兩六錢二分五釐、水腳銀二分一釐。附《鹽政》。
本府鹽場 :原額徵餉銀二千二百四十八兩九分二釐八毫。除遷斥無徵及展界徵復,實存徵銀一千九百六十七兩七錢九分四釐五絲七忽八微。
潮陽縣招收場 ,額徵課銀一千一百一十三兩六錢二毫。除「海禁」 缺徵及展界徵復,尚存徵銀四百六十九兩六錢三分九釐二毫四忽三微。
澄海縣小江場西界 ,額徵課銀四百三兩三分九釐一毫。因「海禁」 缺徵,今展界徵復,尚存徵銀二百二十兩六錢一分八釐二毫九絲七忽六微。
惠來縣隆井場 ,額徵課銀六百七十八兩六錢九分四釐六毫七絲。
饒平縣小江場東界 ,額徵課銀七百三十一兩四錢五分三釐五毫。因「海禁」 缺徵,今展界徵復,尚存徵銀五百九十八兩八錢四分一釐八毫八絲六忽。
康熙二十二年,奉文加增竈田課銀共五百三十六兩六錢五分五釐六毫二絲四忽五微。潮陽縣招收場 加增竈田課銀一百一十九兩九錢六分六毫七忽。
惠來縣隆井場 加增竈田課銀一百五十三兩六錢五分一釐二毫五絲。
澄海縣小江場 加增竈田課銀二百六十三兩四分三釐七毫六絲七忽五微。
鹽餉
順治九年,題定「經制」 一項。廣濟橋鹽利,原額二萬五千一百兩三錢六分。康熙元年,奉文遷斥海禁,題蠲銀一萬兩,存徵銀一萬五千一百兩三錢六分。八年,奉文展界自本年起至二十年止,節年徵復照舊額,實徵銀二萬五千一百兩三錢六分。二十年,奉文加增鹽利銀六百四十二兩六錢二分六釐。二十二年,又奉文加增銀二千兩。
菜鹽
順治九年,題定「經制」 一項:海陽、潮陽、揭陽、饒平。
澄海、普寧、惠來七縣,共引目菜鹽銀二千一百七十三兩二錢一分六釐。
潮州府向無立埠,原食廣濟橋鹽。惟自廣濟橋以下,海陽、潮陽、揭陽、饒平、澄海、普寧、惠來七縣居民食鹽,名曰「菜鹽」 ,遞年皆係聽從商人具狀到府承認納餉,赴於鹽場買回轉賣。鄉民日食零斤,發售不用部引,原係該府徑解布政司充餉。
康熙二十年,奉文「加增菜鹽」 銀三百五十七兩三錢七分四釐。
附雜稅
本府額經徵雜稅銀八千七百八十四兩六錢七分二釐四毫。內於康熙元年奉
旨覆看「廣濟橋抵補穀餉銀八百六十六兩六錢六。」
分六釐七毫,南澳田地租穀等稅銀四百七十二兩六錢七分二釐,海豐縣樑頭穀餉一百三十三兩三錢三分三釐七毫,遷移無徵外,實徵銀七千三百一十二兩。內 「廣濟橋」 商稅銀六千三百兩,山租、鐵爐埠礦餉銀一千兩,羨餘鐵稅銀一十二兩。
續於康熙九年奉文將大埔縣雜稅餉共銀六百四十二兩四錢二分,併歸本府廣濟橋徵收。十九年,奉文加增廣濟橋商稅銀一百兩。二十年,加增廣濟橋商稅銀一百二十六兩。二十二年,增商稅銀二千兩,海陽縣雜稅銀二千二百八十七兩三錢五分八釐二毫,內除廣濟橋魚蝦果品小稅銀一千三百三十兩,上莆都《彩塘湖絲小稅》銀二百四十兩,龍溪都鋪店銀六十一兩八錢六分五毫,渡頭庵穀餉銀四十二兩二錢二分六釐三毫無徵外,
實徵雜稅銀六百一十三兩二錢七分一釐四毫。內杉餉銀八十兩、浮橋港店餉銀三十兩、鹽船頭額餉銀一百三十六兩二分七釐、在城地租抵補餉銀一百二十三兩三錢三分九釐四毫、在城鋪店餉銀三十九兩五錢二分五釐、寺田租銀二百四兩三錢八分。
續於康熙十九年奉文加增雜稅銀一十六兩,潮陽縣派補雜稅餉銀二千八百九十四兩三錢二分九釐九毫。又杉枋額銀四十兩,俱遷斥無徵。
揭陽縣派補雜稅餉銀一千八百六十二兩六錢七釐四毫,地租額銀八十七兩八分六釐二毫,又杉餉銀四十兩。
程鄉縣派補雜稅餉銀八十一兩三錢一分八釐四毫,又濠塘地租銀一十五兩二錢三分九釐九毫。
續於康熙十九年,奉文加增雜稅銀二十八兩九錢六分七釐五毫五絲。
饒平縣派補雜稅餉銀六百四十兩,又杉餉銀一十三兩三錢三分。
續於康熙十九年,奉文加增雜稅銀二十兩,大埔縣派補雜稅餉銀五百二十二兩四錢二分,又石上虎頭砂、神泉三河埠頭餉銀一百二十兩。十九年,奉文併歸本府廣濟橋徵收;惠來縣派補雜稅餉銀:四百一十四兩零七分四毫。
續於康熙十八年,奉文加增雜稅銀三十兩,平遠縣派補雜稅餉銀一百三十六兩七錢四分五釐。
續於康熙十九年奉文加增雜稅銀四兩,澄海縣派補雜稅餉并樑頭穀餉共銀一千七百二十六兩四錢五分一釐二毫,遷斥無徵,實存徵「杉餉」 銀二十六兩六錢七分。
普寧縣派補雜稅餉,除揭陽代納一百兩外,尚存銀六十四兩九分三釐六毫。
續於康熙十九年奉文加增「雜稅」 銀七兩一錢。
潮州府風俗考 府志
编辑本府。〈海陽縣附郭。〉
潮俗,民多力耕,餘逐什一。至山海阻處,勁悍難治。女工蠶桑組織,近山之婦多樵,濱海者兼拾海錯以餬口,土薄民貧,其大較也。士篤於文,行《四禮》,遵用紫陽氏。其細民火葬輕生,疾病輒飲水,重巫覡,鮮醫藥,亦俗之時有也。士習之病,競為奢侈,摴蒱歌舞,傅粉嬉遊,於今漸甚。其聲歌輕婉,閩、廣相半,中有無其字而獨用聲口相授。
曹好之以為新聲。大都君子外質而內慧,小人外謹而內詐。其風氣近閩,習尚隨之,不獨語言相類矣。
立春 ,有司迎土牛於東郊,士女聚觀,多以豆穀灑之。
元日 ,祭用齋,長幼聚拜,造門賀焉。後五日,迎牲以儺,謂之《禳災》。
上元 設燈樹彩花,高七八尺。婦女度橋投塊,謂之「度厄。」 或相攜以歸,謂之「宜畜。」 兒童以鞦韆為戲,鬥輋歌焉,善者為勝。
仲春 祀先祖,坊鄉多演戲。諺曰:「孟月燈,仲月戲。」
清明 墓祭
四月八日 ,謂之「浴佛」 ,如僧令焉。
端陽 插艾蒲於門,艾形虎。又設角黍,採百草為湯以浴,汲江水,謂之「節水。」 經久不敗,其競渡如舊俗。
七夕 酒席,多用龍眼,謂之《結星》。
中元 祭用冥錢楮衣
仲秋 如春祭,中秋翫月剝芋食,謂之「剝鬼皮。」 兒童燃塔為樂。
九月 登高如舊俗
冬至 祭用米員,或用以粘焉,謂之「飼耗。」 臘月二十四日 ,謂之「小年祀竈。」 除夕 祀先,易桃符,設火井於廳,相圍以食,謂之「圍爐」 爆竹。鳴金吹螺,謂之「辟邪禦盜。」
潮陽縣 濱海,民性強悍,負氣好爭,士夫多豪宕負義,邇來趨朴,寖有《大雅》之風焉。
揭陽縣 邇漸浮華,間有雄行健訟,為「良善之梗者。」
程鄉縣 民謹愿,重本薄末,其依山負海之民,恃其獷悍,往往聚黨為官府患。
饒平縣 山居者治耕織,近海者業魚鹽,然其性慓悍。從張璉後,乃漸革面。
惠來縣 設縣以來,士知書尚禮,民頗負氣健訟。
大埔縣 質朴素儉,不喜浮夸,其俗野而愿。《澄海》縣 士多秀而文。漁海之民多悍戾,昔為邊海患。
平遠縣 俗類「程鄉。」
鎮平縣 俗類「程鄉。」
普寧縣 地狹而新,集亦悍,頗朴略力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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