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明倫彙編/官常典/第037卷

明倫彙編 官常典 第三十六卷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
明倫彙編 第三十七卷
明倫彙編 官常典 第三十八卷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明倫彙編官常典

 第三十七卷目錄

 宗藩部彙考二十九

  周十二

  衛三

官常典第三十七卷

宗藩部彙考二十九 编辑

周十二 编辑

衛三 编辑

景王二年「冬十月,晉人、齊人、宋人、衛人、鄭人、曹人、莒 人、邾人、滕人、薛人、杞人、小邾人會于澶淵」,宋災故。 按《春秋襄公三十年》。按《左傳》三十年:「夏五月甲午, 宋大災,諸侯之大夫會以謀歸宋財。」「冬十月,叔孫豹 會晉趙武、齊公孫蠆、宋向戌、衛北宮佗、鄭罕虎及小 邾之大夫會于澶淵,既而無歸於宋。」

景王三年,衛侯如楚。

按《春秋》不書。按《左傳》,襄公三十一年,冬十二月,北 宮文子相衛襄公,以如楚宋之盟故也。「過鄭,印段迋 勞於棐林,如聘禮而以勞辭。文子入聘,子羽為行人, 馮簡子與子太叔送客,事畢而出,言於衛侯曰:『鄭有 禮,其數世之福也。其無大國之討乎?《詩》云:『誰能執熱, 逝不以濯』』。」禮之於政,如熱之有濯也。濯以救熱,何患 之有?衛侯在楚北宮,文子見令尹圍之威儀,言於衛 侯曰:「令尹似君矣,將有他志,雖獲其志,不能終也。《詩》 云:『靡不有初,鮮克有終』。終之實難,令尹其將不免。」公 曰:「子何以知之?」對曰:「《詩》云:『敬慎威儀,惟民之則』。令尹 無威儀,民無則焉;民所不則,以在民上,不可以終。」公 曰:「善哉!何謂威儀?」對曰:「有威而可畏,謂」之威,有儀而 可象謂之儀。君有君之威儀,其臣畏而愛之,則而象 之,故能有其國家,令聞長世。臣有臣之威儀,其下畏 而愛之,故能守其官職,保族宜家。順是以下皆如是, 是以上下能相固也。《衛詩》曰:「威儀棣棣,不可選也。」言 君臣上下,父子兄弟,內外大小,皆有威儀也。《周詩》曰: 「朋友攸攝,攝以威儀。」言朋友之道,必相教訓以威儀 也。《周書》數文王之德曰:「大國畏其力,小國懷其德。」言 畏而愛之也。《詩》云:「不識不知,順帝之則。」言則而象之 也。紂囚文王七年,諸侯皆從之囚,紂於是乎懼而歸 之,可謂愛之。文王伐崇,再駕而降為臣,蠻夷帥服,可 謂畏之。文王之功,天下誦而歌舞之,可謂則之。文王 之行,至今為法,可謂象之有威儀也。故君子在位可 畏,施舍可愛,進退可度,周旋可則,容止可觀,作事可 法,德行可象,聲氣可樂,動作有文,言語有章,以臨其 下,謂之「有威儀」也。

景王四年「春正月,晉趙武、楚公子圍。齊國弱。宋向戍、 魯叔孫豹、衛齊惡、陳公子招、蔡公孫歸生、鄭罕虎、許 人、曹人會于虢。」

按《春秋》昭公元年。按《左傳》,元年,春正月乙未,會于 虢,尋宋之盟也。楚令尹圍請用牲,讀舊書加於牲上, 晉人許之。三月甲辰盟。楚公子圍設服離衛。叔孫穆 子曰:「楚公子美矣君哉!」鄭子皮曰:「二執戈者前矣。」蔡 子家曰:「蒲宮有前,不亦可乎?」楚伯州犁曰:「此行也,辭 而假之寡君。」鄭行人揮曰:「假不反矣。」伯州犁曰:「子姑 憂子晳之欲背誕也。」子羽曰:「當璧猶在,假而不反,子 其無憂乎?」齊國子曰:「吾代二子愍矣。」陳公子招曰:「不 憂何成?二子樂矣。」衛齊子曰:「苟或知之,雖憂何害?」宋 合左師曰:「大國令,小國共,吾知共而已。」晉樂王鮒曰: 「《小旻》之卒章善矣,吾從之。」退會子羽謂子皮曰:「叔孫 絞而婉,宋左師簡而禮,樂王鮒字而敬」,子與子家持 之,皆保世之主也。齊、衛、陳大夫,其不免乎?國子代人 憂,子招樂憂,齊子雖憂,弗害。夫弗及而憂,與可憂而 樂,與憂而弗害,皆取憂之道也,憂必及之。《太誓》曰:「民 之所欲,天必從之。」三大夫兆憂,憂能無至乎?言以知 物,其是之謂矣。

景王五年春,晉侯使韓起聘于衛。

按《春秋》不書。按《左傳昭公二年》春,「韓宣子聘于衛, 衛侯享之北宮,文子賦《淇澳》,宣子賦《木瓜》。」

《景王》九年「夏,宋華合比奔衛。」

按《春秋昭公六年》。按《左傳》六年,宋寺人柳有寵,太 子佐惡之。華合比曰:「我殺之。」柳聞之,乃坎用牲埋書, 而告公曰:「合比將納亡人之族,既盟於北郭矣。」公使 視之,有焉。遂逐華合比,合比奔衛。

景王十年「夏四月甲辰朔,日有食之。秋八月戊辰,衛 侯惡卒,子元立。冬十二月癸亥,葬衛襄公。」

按《春秋》昭公七年。按《左傳》,七年,「夏四月甲辰朔,日 有食之。」晉侯問於士文伯曰:「『誰將當日食』?對曰:『魯、衛 惡之,衛大魯小』。公曰:『何故』?對曰:『去衛地如魯地,於是 有災,魯實受之,其大咎其衛君乎』?」魯將上卿。公曰:「『《詩所謂『彼日而食,于何不臧』者,何也』?對曰:『不善政之謂 也。國無政,不用善,則自取謫於日月之災。故政不可 不』」慎也,務三而已:一曰擇人,二曰因民,三曰從時。秋 八月,衛襄公卒。晉大夫言於范獻子曰:「衛事晉為睦, 晉不禮焉,庇其賊人而取其地,故諸侯貳。《詩》曰」:「『鴒 在原,兄弟急難』。又曰:『死喪之威,兄弟孔懷』。兄弟之不 睦,於是乎不弔。況遠人,誰敢歸之?今又不禮於衛之 嗣,衛必叛我,是絕諸侯也。」獻子以告韓宣子,宣子說, 使獻子如衛弔,且反戚田。衛、齊惡。告喪於周,且請命。 王使成簡公如衛弔,且追命襄公曰:「叔父陟恪,在我 先王之左右,以佐事上帝,余敢忘?」高圉、亞圉,衛襄公 夫人姜氏,無子,嬖人婤姶生孟𦄌。孔成子夢康叔謂 己:立元,余使羈之孫圉與史苟相之。史朝亦夢康叔 謂己:「余將命而子苟與孔烝。鉏之曾孫圉相元。」史朝 見成子,告之夢,夢協。晉韓宣子為政,聘於諸侯之歲, 婤姶生子,名之曰元。孟縶之足,不良,弱行。孔成子以 《周易》筮之曰:「元尚享衛國,主其社稷。遇《屯》,又曰:『余尚 立𦄌,尚克嘉之』。」遇《屯》之《比》,以示史朝,史朝曰:「元亨又 何疑焉?」成子曰:「非長之謂乎?」對曰:「康叔名之,可謂長 矣。孟非人也,將不列於宗,不可謂長。且其《繇》曰:『利建 侯嗣,吉』何建?建非嗣也。二卦皆云:『子其建之』。康叔命 之,二卦告之。《筮》襲於夢,武王所用也。弗從何為?弱足 者居侯,主社稷,臨祭祀,奉人民,事鬼神,從會朝,又焉 得居?各以所利,不亦可乎?」故孔成子立靈公。十二月 癸亥,葬衛襄公。

按《史記衛康叔世家》:「初,襄公有賤妾,幸之,有身,夢有 人謂曰:『我康叔也。今若子必有衛,名而子曰元』。妾怪 之,問孔成子,成子曰:『康叔者,衛祖也』。及生子,男也,以 告襄公。襄公曰:『天所置也』。名之曰元。襄公夫人無子, 於是乃立元為嗣,是為靈公。」

景王十二年「春衛趙黶會楚子于陳。」

按《春秋,昭公九年》,趙黶不書。按《左傳》,九年春,「叔弓、 宋華亥、鄭游吉、衛趙黶會楚子于陳。」

景王十四年「秋,晉韓起、齊國弱、宋華亥、魯季孫意如、 衛北宮佗、鄭罕虎、曹人、杞人會于《厥憖》。」

按《春秋》昭公十一年。按《左傳》,十一年,「春二月,楚子 在申,召蔡靈侯。」「三月丙申,楚子伏甲而饗蔡侯於申, 醉而執之。夏四月丁巳殺之,刑其士七十人。」公子棄 疾帥師圍蔡。夏,楚師在蔡。秋,會于厥憖,謀救蔡也。 景王十五年夏,衛侯如晉。

按《春秋》不書。按《左傳昭公十二年》:「夏,齊侯、衛侯、曹 伯如晉,朝嗣君也。」

按:《史記衛康叔世家》:「靈公五年,朝晉昭公。」

景王十六年「秋,劉子、晉侯、齊侯、宋公、魯侯、衛侯、鄭伯、 曹伯、莒子、邾子、滕子、薛伯、杞伯、小邾子會于平丘。八 月甲戌,同盟于平丘。」

按《春秋》昭公十三年。按《左傳》,晉成虒祁,諸侯朝而 歸者,皆有貳心。為取郠故,晉將以諸侯來討。叔向曰: 「諸侯不可以不示威。」乃並徵會,告於吳。秋,晉侯會吳 子於良水,道,不可,吳子辭,乃還。七月丙寅,治兵於邾 南,甲車四千乘,羊舌鮒攝司馬,遂合諸侯于平丘。子 產、子大叔相鄭伯以會,子產以幄幕九張,行子太叔 以四十。既而悔之,每舍損焉。及會,亦如之。次於衛地, 叔鮒求貨於衛,淫芻蕘者。衛人使屠伯饋叔向羹,與 一篋錦,曰:「諸侯事晉,未敢攜貳,況衛在君之宇下,而 敢有異志?芻蕘者異於他日,敢請之。」叔向受羹反錦, 曰:「晉有《羊舌鮒》者,瀆貨無厭,亦將及矣。為此役也,子 若以君命賜之其已。」客從之,未退而禁之。晉人將尋 盟,齊人不可。晉侯使叔向告劉獻公曰:「抑齊人不盟, 若之何?」對曰:「盟以底信,君苟有信,諸侯不貳,何患焉? 告之以文辭,董之以武師,雖齊不許,君庸多矣。天子 之老,請帥王賦元戎十乘,以先啟行,遲速唯君。」叔向 告於齊曰:「諸侯求盟,已在此矣。今君弗利,寡君以為 請。」對曰:「諸侯討貳,則有尋、盟。若皆用命,何盟之尋?」叔 向曰:「國家之敗,有事而無業,事則不經,有業而無禮, 經則不序;有禮而無威,序則不共;有威而不昭,共則 不明。不明棄共,百事不終,所由傾覆也。是故明王之 制,使諸侯歲聘以志業,間朝以講禮;再朝而會以示 威,再會而盟以顯昭。明志業於好,講禮於等,示威於 眾,昭明於神,自古以來,未之或失也。存亡之道,恆由 是興。晉禮主盟,懼有不治,奉承齊犧而布諸君,求終 事也。君曰:『余必廢之,何齊之有?唯君圖之。寡君聞命 矣』。」齊人懼,對曰:「小國言之,大國制之,敢不聽從?既聞 命矣,敬共以往,遲速唯君。」叔向曰:「諸侯有間矣,不可 以不示眾。」八月辛未,治兵,建而不斾。壬申,復斾之,諸 侯畏之。甲戌,同盟于平丘。令諸侯日中造於除。癸酉, 退朝。

景王二十一年,「夏五月壬午,宋、衛、陳、鄭。災。」

按《春秋》昭公十八年。按《左傳》十八年,夏五月,火始 昏見。丙子,風。梓慎曰:「是謂融風,火之始也。七日,其火

作乎?」戊寅風甚,壬午,大甚,宋、衛、陳、鄭皆火。梓慎登大
考證
廷氏之庫以望之,曰:「宋、衛、陳、鄭也。」數日,皆來告火。

景王二十三年秋,盜殺衛侯之兄縶。

按《春秋》昭公二十年。按《左傳》:衛公孟縶狎齊豹,奪 之司寇與鄄,有役則反之,無則取之。公孟惡北宮喜、 褚師圃,欲去之。公子朝通於襄夫人宣姜,懼而欲以 作亂。故齊豹、北宮喜、褚師圃、公子朝作亂。初,齊豹見 宗魯於公孟,為驂乘焉。將作亂,而謂之曰:「『公孟之不 善,子所知也,勿與乘,吾將殺之』。對曰:『吾由子事公孟, 子假吾名焉,故不吾遠也。雖其不善,吾亦知之。抑以 利故不能去,是吾過也。今聞難而逃,是僭子也。子行 事乎!吾將死之。以周事子,而歸死於公孟,其可也』。」丙 辰,衛侯在平壽。公孟有事於蓋獲之門外。齊子氏帷 於門外而伏甲焉,使祝蛙寘戈於車,薪以當門,使一 乘從公孟以出,使華齊御公孟,宗魯驂乘,及閎中。齊 氏用戈擊公孟宗魯以背蔽之,斷肱,以中公孟之肩, 皆殺之。公聞亂,乘驅自閱門入。慶比御公,公南楚驂 乘。使華寅乘貳車,及公宮,鴻騮魋駟乘於公。公載寶 以出。褚師子申遇公於馬路之衢,遂從。過齊氏,使華 寅肉袒執蓋,以當其闕。齊氏射公,中南楚之背,公遂 出。寅閉郭門,踰而從公。公如《死鳥》,析朱《鉏》,宵從竇出, 徒行從公。齊侯使公孫青聘於衛,既出,聞衛亂,使請 所聘。公曰:「猶在竟內,則衛君也。」乃將事焉。遂從諸《死 鳥》。請將事,辭曰:「亡人不佞,失守社稷,越在草莽,吾子 無所辱君命。」賓曰:「寡君命下臣於朝,曰:『阿下執事,臣 不敢貳』。」主人曰:「君若惠顧先君之好,昭臨敝邑,鎮撫 其社稷」,則有宗祧在。乃止。衛侯固請見之,不獲命,以 其良馬見,為未致使故也。衛侯以為乘馬。賓將掫,主 人辭曰:「亡人之憂,不可以及吾子。草莽之中,不足以 辱從者。敢辭。」賓曰:「寡君之下臣,君之牧圉也。若不獲 扞外役,是不有寡君也。臣懼不免於戾,請以除死。」親 執鐸,終夕與於燎。齊氏之宰渠子召北宮子,北宮氏 之宰不與聞,謀殺渠子。遂伐齊氏,滅之。丁巳晦,公入, 與北宮喜盟於彭水之上。秋七月戊午朔,遂盟國人。 八月辛亥,公子朝、褚師圃子、玉霄子、高魴出奔晉。閏 月戊辰,殺宣姜。衛侯賜北宮喜諡曰貞子,賜析朱鉏 諡曰成子,而以齊氏之墓予之。衛侯告寧於齊,且言 子石。齊侯將飲酒,遍賜大夫曰:「二三子之教也。」苑何 忌辭曰:「與於青之賞必及於,其罰在。《康誥》曰:『父子兄 弟,罪不相及,況在群臣?臣敢貪君賜,以干先王』。」琴張 聞宗魯死,將往弔之。仲尼曰:「齊豹之盜,而孟縶之賊, 女何弔焉?」君子不食姦,不受亂,不為利疚於回,不以 回待人,不蓋不義,不犯非禮。按《穀梁傳》:秋,盜殺衛 侯之兄輒。盜,賤也。其曰兄,母兄也。目衛侯,衛侯累也。 「然則何為不為君也?」曰:「有天疾者,不得入乎宗廟。」輒 者何也?曰:「兩足不能相過。齊謂之綦,楚謂之踂,衛謂 之輒。」踂女輒反

《景王》二十四年「夏宋華亥、向寧、華定自陳入于宋南 里以叛衛公子朝救宋。」

按《春秋,昭公二十一年》,救宋不書。按《左傳》,二十一 年,「夏五月,華氏以南里叛。」「冬十一月癸未,公子城以 晉師至,曹翰、胡會、晉荀吳、齊苑何忌、衛公子朝救宋。 丙戌,與華氏戰于赭丘。」

敬王三年「夏,晉趙鞅、宋樂大心、魯叔詣、衛北宮喜、鄭 游吉、曹人、邾人、滕人、薛人、小邾人會于黃父。」

按《春秋》昭公二十五年。按《左傳》,王子朝之亂,二十 四年夏六月,晉范獻子與韓宣子圖之,徵會於諸侯, 期以明年。二十五年夏,會于黃父,謀王室也。趙簡子 令諸侯之大夫,輸王粟,具戍人,曰:「明年將納王。」 敬王五年秋,晉士鞅、宋樂祁犁、衛北宮喜、曹人、邾人、 滕人會于扈。

按《春秋》昭公二十七年。按《左傳》二十七年秋,會于 扈,令戍周,且謀納公也。宋、衛皆利納公,固請之。范獻 子取貨於季孫,謂司城子梁與北宮貞子曰:「季孫未 知其罪而君伐之,請囚請亡,於是乎不獲,君又弗克 而自出也,夫豈無備而能出君乎?季氏之復,天救之 也。休公徒之怒而啟叔孫氏之心。不然,豈其伐人而 說甲執冰以游?叔孫氏懼禍之濫,而自同於季氏,天 之道也。魯君守齊,三年而無成,季氏甚得其民,淮夷 與之,有十年之備,有齊、楚之援,有天之贊,有民之助, 有堅守之心,有列國之權,而弗敢宣也。事君如在國, 故鞅以為難。二子皆圖國者也,而欲納魯君,鞅之願 也。請從二子以圍魯,無成死之。」二子懼,皆辭。乃辭小 國而以難復。

敬王十年冬,「晉韓不信、齊高張、宋仲幾、魯仲孫何忌、 衛世叔申、鄭國參、曹人、莒人、薛人、杞人、小邾人城成 周。」

按《春秋》昭公三十二年。按《左傳》,三十二年:冬十一 月,晉魏舒、韓不信如京師,合諸侯之大夫於狄泉尋 盟,且令城成周。魏子南面。魏彪傒曰:「魏子必有大咎, 干位以令大事,非其任也。《詩》曰:『敬天之怒,不敢戲豫; 敬天之渝,不敢馳驅』。況敢干位以作大事乎?」己丑,士彌牟營成周,計丈數,揣高卑,度厚薄,仞溝洫,物土方, 議遠邇,量事期,計徒庸,慮財用,書餱糧,以令役於諸 侯。屬役賦丈書,以授帥而效諸劉子、韓簡子臨之,以 為成命。

敬王十四年春三月,劉「子、晉侯、宋公、魯侯、蔡侯、衛侯、 陳子、鄭伯、許男、曹伯、莒子、邾子、頓子、胡子、滕子、薛伯、 杞伯、小邾子、齊國。夏,會于召陵,侵楚。夏五月,盟于皋 鼬。秋,晉士鞅、衛孔圉帥師伐鮮虞。」

按《春秋》定公四年。按《左傳》,四年,春三月,劉文公合 諸侯于召陵,謀伐楚也。晉荀寅求貨於蔡侯,弗得,言 於范獻子曰:「國家方危,諸侯方貳,將以襲敵,不亦難 乎?水潦方降,疾瘧方起,中山不服,棄盟取怨,無損於 楚,而失中山,不如辭蔡侯。吾自方城以來,楚未可以 得志,祇取勤焉。」乃辭蔡侯。晉人假羽旄於鄭,鄭人與 之明日,或斾以會,晉於是乎失諸侯。將會,衛子行敬 子言於靈公曰:「會同難,嘖有煩言,莫之治也。其使祝 佗從。」公曰:「善。」乃使子魚。子魚辭曰:「臣展四體以率舊 職,猶懼不給,而煩刑書。若又共二徼,大罪也。且夫祝, 社稷之常隸也。社稷不動,祝不出竟,官之制也。君以 軍行,祓社釁鼓,祝奉以從,於是乎出竟。」若嘉好之事, 君行師從,卿行旅從,臣無事焉。公曰:「行也。」及皋鼬,將 長蔡於衛。衛侯使祝佗私於萇弘曰:「聞諸道路,不知 信否?若聞蔡將先衛,信乎?」萇弘曰:「信。蔡叔,康叔之兄 也。先衛,不亦可乎?」子魚曰:「以先王觀之,則尚德也。昔 武王克商,成王定之,選建明德以藩屏周,故周公相 王室以尹天下,於周為睦。分魯公以大路大旂,夏后 氏之璜,封父之繁弱殷民六族,條氏、徐氏、蕭氏、索氏、 長勺氏、尾勺氏,使帥其宗氏,輯其分族,將其醜類以 法則。」周公用即命於周,是使之職事於魯,以昭周公 之明德。分之土田,陪敦,祝宗、卜史,備物典策,官司彝 器。因商奄之民,命以伯禽,而封於少皞之虛。分康叔 以大路、「少帛、綪茷、旃旌、大呂。殷民七族,陶氏、施氏、繁 氏、錡氏、樊氏、饑氏、終葵氏。封畛土略自武父以南,及 圃田之北竟,取於有閻之土,以共王職。取於相土之 東都,以會王之東蒐。」聃季授土,陶叔授民,命以《康誥》, 而封於殷虛。皆啟以商政,疆以周索。分唐叔以《大路》、 密須之鼓、闕、鞏、沽、洗,懷姓九宗,職官五正,命以《唐誥》, 而封於夏虛,啟以夏政,疆以戎索。三者皆叔也,而有 令德,故昭之以分物。不然,文、武、成、康之伯,猶多而不 獲,是分也,唯不尚年也。管、蔡啟商,惎閒王室,王於是 乎殺管叔,而蔡蔡叔以車七乘,徒七十人。其子蔡仲 改行帥德,周公舉之以為己卿士,見諸王而命之以 蔡。其《命書》云:「王曰:『胡無若爾考之違王命也。若之何 其使蔡先衛也』?」武王之母弟八人,周公為太宰,康叔 為司寇,聃季為司空。五叔無官,豈尚年哉?曹文之昭 也,晉武之穆也。曹為伯甸,非尚年也。今將尚之,是反 先王也。晉文公為踐土之盟,衛成公不在。夷叔,其母 弟也,猶先蔡。其《載書》云:「王若曰:『晉重魯申、衛武、蔡。甲 午,鄭捷齊、潘』」、宋王臣。莒期藏在周府,可覆視也。「吾子 欲復文、武之略而不正其德,將如之何?」萇弘說,告劉 子,與范獻子謀之,乃長衛侯於盟,反自召陵。鄭子、太 叔未至而卒。晉趙簡子為之臨,甚哀,曰:「黃父之會,夫 子語我九言,曰:『無始亂,無怙富,無恃寵,無違同,無敖 禮,無驕能,無復怒,無謀非德,無犯非義』。」

敬王十六年春二月,魯侵鄭,不假道于衛。

按《春秋》定公六年,不假道不書。按《左傳》,六年,「春二 月,公侵鄭,取匡,為晉討鄭之伐胥靡也。往不假道於 衛。及還,陽虎使季孟自南門入,出自東門,舍於豚澤。 衛侯怒,使彌子瑕追之。公叔文子老矣,輦而如公,曰: 『尤人而效之,非禮也。昭公之難,君將以文之舒鼎,成 之昭兆,定之鞶鑒,苟可以納之,擇用一焉。公子與二 三臣之子,諸侯苟憂之,將以為之質,此群臣之所聞 也。今將以小忿蒙舊德,無乃不可乎?太姒之子,唯周 公、康叔為相,睦也,而效小人以棄之,不亦誣乎?天將 多陽虎之罪以斃之,君姑待之,若何』?」乃止。

敬王十七年「秋齊侯、鄭伯盟于鹹。齊人執衛行人北 宮結以侵衛齊侯衛侯盟于沙。」

按《春秋》定公七年。按《左傳》,七年秋,齊侯、鄭伯盟于 鹹徵,會于衛。衛侯欲叛晉,諸大夫不可。使北宮結如 齊而私於齊侯曰:「執結以侵我。」齊侯從之,乃盟于瑣。 敬王十八年秋七月,晉士鞅帥師侵鄭,遂侵衛。九月, 魯季孫斯、仲孫何忌帥師侵衛。冬,衛侯、鄭伯盟于曲 濮。

按《春秋》定公八年。按《左傳》:八年夏,晉師將盟衛侯 于剸澤。趙簡子曰:「群臣誰敢盟衛君者?」涉佗、成何曰: 「我能盟之。衛人請執牛耳。」成何曰:「衛吾溫原也,焉得 視」諸侯?將歃,涉佗捘衛侯之手。及捥,衛侯怒,王孫賈 趨進曰:「盟以信,禮也。有如衛君,其敢不唯禮是事而 受此盟也?」衛侯欲叛晉而患諸大夫,王孫賈使次於 郊,大夫問故,公以晉詬語之,且曰:「寡人辱社稷,其改 卜嗣,寡人從焉。」大夫曰:「是衛之禍,豈君之過也?」公曰「又有患焉,謂寡人必以而子與大夫之子為質。」大夫 曰:「苟有益也,公子則往,群臣之子敢不皆負羈絏以 從?」將行,王孫賈曰:「苟衛國有難,工商未嘗不為患,使 皆行而後可。」公以告大夫,乃皆將行之。行有日,公朝 國人使賈問焉,曰:「若衛叛晉,晉五伐我,病何如矣?」皆 曰:「五伐我,猶可以能戰。」賈曰:「然則如叛之病而後質 焉,何遲之有?」乃叛晉。晉人請改盟,弗許。秋,晉士鞅會 成桓公侵鄭,圍蟲牢,報伊闕也。遂侵衛。九月,師侵衛, 晉故也。

敬王十九年「秋,齊侯、衛侯次于五氏。」

按《春秋》定公九年。按《左傳》,九年秋,齊侯伐晉夷儀。 敝無存之父將室之,辭以與其弟,曰:「此役也,不死,反 必娶於高國。先登,求自門出,死於霤下。東郭書讓登, 犁彌從之曰:『子讓而左,我讓而右,使登者絕而後下 書左。彌先下書與王猛息。猛曰:『我先登書斂甲,曰:『曩 者之難,今又難焉』。猛笑曰:『吾從子如驂之靳』』』。」晉車千 乘在中牟,衛侯將如五氏卜,過之,龜焦。衛侯曰:「可也。 衛車當其半,寡人當其半,敵矣。」乃過中牟。中牟人欲 伐之,衛褚師圃亡在中牟,曰:「衛雖小,其君在焉,未可 勝也。齊師克城而驕,其帥又賤,遇必敗之,不如從齊。」 乃伐齊師,敗之。齊侯致禚媚杏於衛。齊侯賞犁彌,犁 彌辭曰:「有先登者,臣從之,晳幘而衣貍」製。公使視東 郭書,曰:「乃夫子也,吾貺子。」公賞東郭書,辭曰:「彼賓旅 也。」乃賞犁彌。齊師之在夷儀也。齊侯謂夷儀人曰:「得 敝無存者,以五家免。」乃得其尸。公三襚之,與之犀軒 與直蓋,而先歸之。坐引者以師哭之,親推之三。 敬王二十年夏,晉趙鞅帥師圍衛。冬,齊侯、衛侯、鄭游 速會于安甫。

按《春秋》定公十年。按《左傳》,十年夏,晉趙鞅圍衛,報 夷儀也。初,衛侯伐邯鄲午於寒氏,城其西北而守之 宵熸。及晉圍衛,午以徒七十人門於衛西門,殺人於 門中,曰:「『請報寒氏之役』。涉佗曰:『夫子則勇矣,然我往, 必不敢啟門』。」亦以徒七十人,旦門焉,步左右,皆至而 立如植,日中不啟門,乃退。反役,晉人討衛之叛,故曰: 「由涉佗。成何。於是執涉佗以求成於衛。衛人不許,晉 人遂殺涉佗,成何奔燕。十三年春,晉趙鞅謂邯鄲午 曰:『歸我衛,貢五百家,吾舍諸晉陽』。」午許諾。歸告其父 兄,父兄皆曰:「不可,衛是以為邯鄲而寘諸晉陽,絕衛 之道也。不如侵齊而謀之。」乃如之,而歸之于晉陽。趙 孟怒,召午而囚諸晉陽。

敬王二十二年夏,衛公孟彄帥師伐曹。

按《春秋》定公十二年。按《左傳》十二年夏,衛公孟彄 伐曹,克郊還,滑羅殿,未出不退於列。其御曰:「『殿而在 列,其為無勇乎』?羅曰:『與其素厲,寧為無勇』。」

敬王二十三年「春,齊侯、衛侯次于垂葭。夏,衛公孟彄 帥師伐曹。」孔子至衛。

按《春秋》定公十三年。按《左傳》:十三年春,齊侯、衛侯 次于垂葭實郥氏使師伐晉,將濟河,諸大夫皆曰:「不 可。」邴意茲曰:「可銳師伐河內,傳必數日而後及絳,絳 不三月不能出河,則我既濟水矣。」乃伐河內。齊侯皆 斂諸大夫之軒,唯邴意茲乘軒。齊侯欲與衛侯乘,與 之宴而駕乘廣載甲焉。使告曰:「『晉師至矣』。齊侯曰:『比 君之駕也,寡人請攝』。」乃介而與之乘,驅之。或告曰:「無 晉師。」乃止。初,衛公叔文子朝而請享靈公,退,見史鰌 而告之。史鰌曰:「子必禍矣。子富而君貪,罪其及子乎?」 文子曰:「然。吾不先告子,是吾罪也。君既許我矣,其若 之何?」史鰌曰:「無害子臣可以免。富而能臣必免於難, 上下同之。戍也驕,其亡乎?富而不驕者鮮,吾唯子之 見。驕而不亡者,未之有也,戍必與焉。」及《文子》卒,衛侯 始惡於公叔戍,以其富也。公叔戍又將去夫人之黨, 夫人愬之曰:「戍將為亂。」

按《史記衛康叔世家》:「靈公三十八年,孔子來祿之如 魯。後有隙,孔子去後復來。」

敬王二十四年春,「衛公叔戍奔魯,衛趙陽奔宋。夏,衛 北宮結奔魯。齊侯、魯侯、衛侯會于牽。秋,衛世子蒯聵 奔宋,衛公孟彄奔鄭。」

按《春秋》定公十四年。按《左傳》,十四年春,「衛侯逐公 孫戍與其黨,故趙陽奔宋,戍來奔。」夏,衛北宮結來奔, 公孫戍之故也。「晉人圍朝歌。公會齊侯、衛侯於脾、上 梁之間,謀殺范、中行氏、析成鮒。小王桃甲率狄師以 襲晉,戰於絳中,不克而還。士鮒奔周。小王桃甲入於 朝歌。秋,齊侯、宋公會于洮」,范氏故也。衛侯為夫人南 子召宋朝,會于洮。太子蒯聵獻盂于齊。過宋野,野人 歌之曰:「既定爾《婁豬》盍,歸吾艾豭。」太子羞之,謂戲陽 速曰:「從我而朝少君,少君見我,我顧。乃殺之。」速曰:「諾。」 乃朝夫人。夫人見太子,太子三顧,速不進。夫人見其 色,啼而走曰:「蒯聵將殺余!」公執其手以登臺。太子奔 宋,盡逐其黨。故公孟彄出奔鄭,自鄭奔齊。太子告人 曰:「戲陽速禍余!戲陽速告人曰:『太子則禍余。太子無 道,使余殺其母,余不許,將戕於余。若殺夫人,將以余 說余。是故許而弗為,以紓余死。諺曰:『民保於信,吾以信義也』』。」

按《史記衛康叔世家》:靈公三十九年,太子蒯聵與靈 公夫人南子有惡,欲殺南子。蒯聵與其徒戲陽遫謀 朝,使殺夫人。戲陽後悔,不果,蒯聵數目之,夫人覺之, 懼,呼曰:「太子欲殺我!」靈公怒,太子蒯聵奔宋,已而之 晉趙氏。

敬王二十五年夏,「鄭罕達帥師伐宋,齊侯、衛侯次于 渠蒢。」

按《春秋》定公十五年。按《左傳》十五年夏,「鄭罕達敗 宋師于老丘。齊侯、衛侯次于蘧挐,謀救宋也。」

敬王二十六年秋,齊侯、衛侯伐晉,淇絕于舊衛。 按《春秋哀公元年》,淇絕不書。按《左傳》,元年,「夏四月, 齊侯、衛侯救邯鄲,圍五鹿。秋,齊侯、衛侯會于乾侯,救 范氏也。師及齊師、衛孔圉、鮮虞人伐晉,取棘蒲。」 按《竹書紀年》,敬王二十六年,淇絕于舊衛。

敬王二十七年夏四月丙子,衛侯元卒,孫輒立。晉趙 鞅帥師納衛世子蒯聵于戚。秋八月甲戌,晉趙鞅帥 師及鄭罕達戰于鐵,鄭師敗績。冬十月葬衛靈公。 按《春秋》哀公二年,按《左傳》:「初衛侯遊於郊,子南僕 公曰:『余無子,將立女』。不對。他日又謂之。對曰:『郢不足 以辱社稷,君其改圖。君夫人在堂,三揖在下,君命祗 辱』。」二年夏,衛靈公卒。夫人曰:「命公子郢為太子,君命 也。」對曰:「郢異於他子。且君沒於吾手,若有之,郢必聞 之。且亡人之子輒在。」乃立輒。六月乙酉,晉趙鞅納衛 太子于戚。宵迷,陽虎曰:「右河而南,必至焉。」使太子絻 八人衰絰,偽自衛逆者,告於門,哭而入,遂居之。秋八 月,齊人輸范氏粟,鄭子姚、子般送之,士吉射逆之,趙 鞅禦之,遇於戚。陽虎曰:「吾車少,以兵車之斾與罕、駟。 兵車先陳,罕、駟自後隨而從之。彼見吾貌,必有懼心。 於是乎會之,必大敗之。」從之。卜戰,龜焦。樂丁曰:「『《詩》曰: 『爰始爰謀,爰契我龜』。謀協以故,兆詢可也』。簡子誓曰: 『范氏、中行氏反易天明,斬艾百姓,欲擅晉國而滅其 君。寡君恃鄭而保焉。今鄭為不道,棄君助臣,二三子 順天明,從君命,經德義,除詬恥,在此行也。克敵者,上 大夫受縣,下大夫受郡,士田十萬,庶人、工、商遂人,臣 隸圉免。志父無罪,君實圖之。若其有罪,絞縊以戮,桐 棺三寸,不設屬辟,素車樸馬,無入於兆,下卿之罰也』。」 甲戌,將戰,郵無恤御簡子,衛太子為右,登鐵上,望見 鄭師,眾太子懼,自投於車下。子良授太子綏而乘之, 曰:「婦人也。」簡子巡列,曰:「畢萬,匹夫也。七戰皆獲,有馬 百乘,死於牖下。群子勉之,死不在寇。」繁羽御趙羅,宋 勇為右。羅無勇,麇之。吏詰之,御對曰:「痁作而伏。」衛太 子禱曰:「曾孫蒯聵敢昭告皇祖文王、烈祖康叔、文祖 襄公。鄭勝亂從,晉午在難,不能治亂,使鞅討之。蒯聵 不敢自佚,備持矛焉。敢告無絕筋,無折骨,無面傷,以 集大事,無作三祖羞,大命不敢請,佩玉不敢愛。」鄭人 擊簡子,中肩,斃於車中,獲其蜂旗。太子救之以戈。鄭 師北獲溫大夫趙羅。太子復伐之,鄭師大敗,獲齊粟 千車。趙孟喜曰:「可矣。」傅傁曰:「雖克鄭,猶有知在,憂未 艾也。」初,周人與范氏田,公孫尨稅焉。趙氏得而獻之。 吏請殺之,趙孟曰:「為其主也何罪?」止而與之田。及鐵 之戰,以徒五百人宵攻鄭師,取蜂旗於子姚之幕下。 獻曰:「請報主德,追鄭師。」姚般、公孫林殿而射,前列多 死。趙孟曰:「國無小。」既戰,簡子曰:「吾伏弢嘔血,鼓音不 衰,今日我上也。」太子曰:「吾救主於車,退敵於下,我右 之上也。」郵良曰:「我兩靷將絕,吾能止之,我御之上也。」 駕而乘材,兩靷皆絕。

敬王二十八年春,齊國夏衛石曼姑帥師圍戚 按《春秋》哀公三年。按《左傳》:三年春「齊衛圍戚,求援 於中山。」

敬王二十九年「秋七月,齊陳乞、弦施、衛甯跪救范氏。」 按《春秋》不書。按《左傳》哀公三年「冬十月,晉趙鞅圍 朝歌,荀寅奔邯鄲。」「四年秋七月,齊陳乞、弦施、衛甯跪 救范氏。庚午,圍五鹿。九月,趙鞅圍邯鄲。冬十一月,邯 鄲降,荀寅奔鮮虞,趙稷奔臨。十二月,弦施逆之,遂墮 臨國。夏,伐晉,取邢、任。欒鄗逆畤、陰人盂、壺口,會鮮虞, 納」荀寅於柏人。

敬王三十年夏,晉趙鞅帥師伐衛。

按《春秋》哀公五年。按《左傳》,五年夏,趙鞅伐衛,范氏 之故也,「遂圍中牟。」

敬王三十二年春,晉魏曼多帥師侵衛。

按《春秋》哀公七年。按《左傳》,七年春,「晉師侵衛,衛不 服也。」

按《史記衛康叔世家》:「出公八年,孔子自陳入衛。」 敬王三十六年冬,「衛世叔齊出奔宋。」

按《春秋》哀公十一年。按《左傳》,十一年冬,「衛太叔疾 出奔宋。初,疾娶於宋子朝,其娣嬖。子朝出,孔文子使 疾出其妻而妻之。疾使侍人誘其初妻之娣寘於犁 而為之一宮如二妻。文子怒,欲攻之,仲尼止之,遂奪 其妻。或淫於外州,外州人奪之軒以獻。恥是二者,故

出。衛人立遺使室孔姞疾臣向魋納美珠焉,與之城
考證
鉏。」宋公求珠,魋不與,由是得罪。及桓氏出城,鉏人攻

太叔疾,衛莊公復之,使處巢死焉,殯於鄖,葬於少禘。 初,晉悼公子憖亡在衛,使其女僕而田,太叔懿子止 而飲之酒,遂聘之,生悼子。悼子即位,故夏戊為大夫。 悼子亡,衛人翦夏戊。孔文子之將攻太叔也,訪於仲 尼。仲尼曰:「胡簋之事,則嘗聞之矣,甲兵之事,未之聞 也。」退,命駕而行,曰:「鳥則擇木,木豈能擇鳥?」《文子》遽止 之曰:「圉豈敢度其私訪衛國之難也。」將止,魯人以幣 召之,乃歸。

敬王三十七年「秋,魯侯、衛侯、宋皇瑗會于鄖。」

按《春秋》哀公十二年。按《左傳》十二年夏,吳徵會於 衛。初,衛人殺吳行人且姚而懼,謀於行人子羽。子羽 曰:「吳方無道,無乃辱吾君?不如止也。」子木曰:「吳方無 道,國無道,必棄疾於人。吳雖無道,猶足以患衛。往也。 長木之斃,無不摽也;國狗之瘈,無不噬也。而況大國 乎?」秋,衛侯會吳于鄖。公及衛侯、宋皇瑗盟,而卒辭吳 盟。吳人藩衛侯之舍。子服景伯謂子貢曰:「夫諸侯之 會,事既畢矣,侯伯致禮,地主歸餼,以相辭也。今吳不 行禮於衛,而藩其君舍以難之。」子盍見太宰,乃請束 錦以行。語及衛故,太宰嚭曰:「寡君願事衛君。衛君之 來也緩,寡君懼,故將止之。」子貢曰:「衛君之來,必謀於 其眾。其眾或欲或否,是以緩來。其欲來」者,子之黨也。 其不欲來者,子之讎也。若執衛君,是墮黨而崇讎也。 夫墮子者,得其志矣。且合諸侯而執衛君,誰敢不懼? 墮黨崇讎,而懼諸侯,或者難以霸乎?太宰嚭說,乃舍 衛侯。衛侯歸,效夷言。子之尚幼,曰:「君必不免其死於 夷乎!」執焉而又說其言,從之固矣。

敬王三十八年秋,晉魏曼多帥師侵衛。

按:《春秋》哀公十三年。

敬王三十九年秋晉趙鞅帥師伐衛。

按:《魯史》,哀公十四年。

敬王四十年秋八月,晉趙鞅帥師伐衛,衛公孟彄出 奔齊。

按《魯史》哀公十五年。按《左傳》:衛孔圉取太子蒯聵 之姊生悝孔氏之豎渾。良夫長而美,孔文子卒,通於 內。太子在戚,孔姬使之焉。太子與之言曰:「苟使我入 獲國,服冕乘軒,三死,無與與之盟。」為請於伯姬。閏月, 良夫與太子入舍於孔氏之外圃,昏二人蒙衣而乘, 寺人羅御如孔氏。孔氏之老欒寧問之,稱姻妾以告, 遂入,適伯姬氏。既食,孔伯姬杖戈而先。太子與五人 介輿豭從之,迫孔悝於廁,強盟之,遂劫以登臺。欒寧 將飲酒,炙未熟,聞亂,使告季子,召獲駕乘車,行爵食 炙奉。衛侯輒來奔。季子將入,遇子羔將出,曰:「門已閉 矣。」季子曰:「吾姑至焉。」子羔曰:「弗及,不踐其難。」季子曰: 「食焉,不辟其難。」子羔遂出。子路入,及門,公孫敢門焉, 曰:「無入為也。」季子曰:「是公孫也,求利焉而逃其難。由 不然,利其祿,必救其患。」有使者出,乃入,曰:「太子焉用 孔悝?雖殺之,必或繼之。」且曰:「太子無勇,若燔臺半,必 舍孔叔。」太子聞之,懼,下石乞、盂黶敵子路,以戈擊之, 斷纓。子路曰:「君子死,冠不免。」結纓而死。孔子聞衛亂, 曰:「柴也其來,由也死矣。」孔悝立莊公,莊公害故政,欲 盡去之。先謂司徒瞞成曰:「寡人離病於外久矣,子請 亦嘗之。」歸告褚師。比欲與之伐公,不果。

敬王四十一年「春正月己卯,衛世子《蒯聵》自戚入于 衛」,衛侯輒奔魯。二月,衛子還成出奔宋。即瞞成 按《魯史》哀公十六年。按《左傳》十六年:春,瞞成、褚師 比出奔宋。衛侯使鄢武子告於周曰:「蒯聵得罪於君 父、君母逋竄於晉。晉以王室之故,不棄兄弟,寘諸河 上。天誘其衷,獲嗣守封焉。使下臣肸敢告執事?」王使 單平公對曰:「肸以嘉命來,告余一人往謂叔父。余嘉 乃成世,復爾祿次。敬之哉!方天之休。弗敬弗休,悔其 可追!」夏六月,衛侯飲孔悝酒於平陽,重酬之,大夫皆 有納焉。醉而送之,夜半而遣之。載伯姬於平陽而行 及西門,使貳車反祏於西圃。子伯季子初為孔氏臣, 新登於公,請追之。遇載祏者,殺而乘其車。許公為反 祏,遇之,曰:「與不仁人爭,明無不勝。必使先射。」射三發, 皆遠許為。許為射之,殪或以其車從,得祏於橐中。孔 悝出奔宋。衛侯占夢,嬖人求酒於太叔僖子不得,與 卜人比而告公曰:「君有大臣在西南隅,弗去,懼害。」乃 逐太叔遺。遺奔晉。衛侯謂渾良夫曰:「吾繼先君而不 得其器,若之何?」良夫代執火者而言曰:「疾與亡君,皆 君之子也。召之而擇材焉,可也;若不材,器可得也。」豎 告太子。太子使五人輿豭從己,劫公而強盟之,且請 殺良夫。公曰:「其盟免三死。」曰:「請三之,後有罪殺之。」公 曰:「諾哉!」

按《史記衛康叔世家》:出公十二年:欒甯奉出公輒奔 魯。孔悝立太子蒯聵,是為莊公。莊公蒯聵者,出公父 也,居外,怨大夫莫迎立元年即位,欲盡誅大臣,曰:「寡 人居外久矣。子亦嘗聞之乎?群臣欲作亂,乃止。」 敬王四十二年春,衛侯殺其嬖人渾良夫。夏六月,晉 趙鞅圍衛,齊國觀、陳瓘救衛,晉師還。冬十月,晉復伐衛。衛人出莊公與晉平。晉立襄公孫般師而還。十二 月,齊人伐衛,立公子起,執般師而歸。

按《左傳》哀公十七年「春,衛侯為虎幄於藉圃成,求令 名者而與之始食焉。太子請使良夫,良夫乘衷甸兩 牡,紫衣狐裘,至,袒裘不釋劍而食。太子使牽以退,數 之以三罪而殺之。晉趙鞅使告於衛曰:『君之在晉也, 志父為主。請君若太子來,以免志父。不然,寡君其曰 志父之為也』?衛侯辭以難太子又使椓之。夏六月,趙」 鞅圍衛,齊國觀。陳瓘救衛,得晉人之致師者。子玉使 服而見之,曰:「國子實執齊柄而命瓘,曰:『無辟晉師,豈 敢廢命,子又何辱』?」簡子曰:「我卜伐衛,未卜與齊戰。」乃 還。衛侯夢於北宮,見人登昆吾之觀,被髮北面而譟 曰:「登此昆吾之虛,綿綿生之瓜,余為渾良夫,叫天無 辜。」公親筮之,胥彌赦。占之,曰:「不害,與」之邑。寘之而逃, 奔宋,衛侯貞卜其繇,曰:「如魚竀尾衡流,而《方羊》裔焉。 大國滅之將亡,闔門塞竇。」乃自後踰。冬十月,晉復伐 衛,入其郛。將入城,簡子曰:「止!叔向有言曰:『怙亂滅國 者無後』。」衛人出莊公而與晉平。晉立襄公之孫般師 而還。十一月,衛侯自鄄入,般師出。初,公登城以望,見 戎州,問之以告。公曰:「我,姬姓也,何戎之有焉?」翦之。公 使匠久,公欲逐石圃,未及而難作。辛巳,石圃因匠氏 攻公,公闔門而請,弗許。踰於北方,而隊,折股。戎州人 攻之,太子疾。公子青踰從公,戎州人殺之。公入於戎 州己氏。初,公自城上見己氏之妻髮美,使髡之,以為 呂姜髢。既入焉,而示之璧,曰:「活我,吾與女璧。」己氏曰: 「殺女,璧其焉住?」遂殺之,而取其璧。衛人復公孫般師 而立之。十二月,齊人伐衛,衛人請平,立公子起,執般 師以歸,舍諸潞。

敬王四十三年夏,衛石圃逐其君起,起奔齊。

按《左傳哀公十八年》夏,「衛石圃逐其君起,起奔齊。衛 侯輒自齊復歸,逐石圃而復石魋與太叔遺。」

元王六年,夏五月,衛侯輒出奔宋。

按《左傳》:哀公二十五年:夏五月庚辰,衛侯出奔宋。衛 侯為靈臺於藉圃,與諸大夫飲酒焉。褚師聲子襪而 登席,公怒,辭曰:「臣有疾,異於人,若見之,君將」「之,是 以不敢。」公愈怒,大夫辭之不可。褚師出,公戟其手曰: 「必斷而足。」聞之褚師,與司寇亥乘,曰:「今日幸而後亡。」 公之入也,奪南氏邑,而奪司寇亥政。公使侍人納公 文懿子之車於池。初,衛人翦夏丁氏,以其帑賜彭封 彌子。彌子飲公酒。納夏戊之女嬖以為夫人。其弟期, 太叔疾之從孫甥也,少畜於公,以為司徒。夫人寵衰, 期得罪。公使三匠久,公使優狡盟拳彌,而甚近信之。 故褚師比、公孫彌、牟公文要、司寇亥、司徒期因三匠 與拳彌以作亂,皆執利兵,無者執斤。使拳彌入於公 宮,而自太子疾之宮,譟以攻公。鄄子士請禦之,彌援 其手曰:「子則勇矣,將若君,何不見先君乎?君何所不 逞欲?且君嘗在外矣,豈必不反?當今不可。眾怒難犯, 休而易間也。」乃出。將適蒲彌,曰:「晉無信,不可。」將適鄄 彌,曰:「齊、晉爭我,不可。」將適泠彌,曰:「魯不足與,請適城 鉏以鉤越。」越有君,乃適城鉏彌曰:「衛盜不可知也。請 速自我始。」乃載寶以歸。公為支離之卒,因祝史揮以 侵衛。衛人病之。懿子知之,見子之,請逐揮。《文子》曰:「無 罪。」懿子曰:「彼好專利而妄。夫見君之入也,將先道焉。 若逐之,必出於南門而適君所。夫越新得諸侯,將必 請師焉。」揮在朝,使吏遣諸其室。揮出,信弗內。五日乃 館諸外里。遂有寵,使如越請師。許角反。 元王七年夏五月,魯叔孫舒帥師合越人、宋人伐衛, 納衛侯輒,不克。納衛人,立公子黔。衛人使司徒期聘 于越。是年,齊人、鄭人伐衛。

按《左傳哀公二十六年》:夏五月,叔孫舒帥師會越皋 如、后庸。宋樂茷納衛侯,文子欲納之,懿子曰:「君愎而 虐,少待之,必毒於民,乃睦於子矣。」衛師侵外州,大獲。 出禦之,大敗。掘褚師定子之墓,焚之於平、莊之上。文 子使王孫齊私於皋如曰:「『子將大滅衛乎?抑納君而 已乎』?皋如曰:『寡君之命無他,納衛君而已』。文子致眾」 而問焉,曰:「君以蠻夷伐國,國幾亡矣,請納之。」眾曰:「勿 納。」曰:「彌牟亡而有益,請自北門出。」眾曰:「勿出重賂。」越 人申開守陴而納公,公不敢入。師還,立悼公南氏,相 之以城鉏與越人。公曰:「期則為此令,苟有怨於夫人 者,報之。」司徒期聘於越,公攻而奪之幣。期告王,王命 取之,期以眾取之。公怒,殺期之甥之為太子者,遂卒 於越。衛出,公自城鉏使以弓問子贛,且曰:「吾其入乎?」 贛稽首受弓,對曰:「臣不識也。私於使者曰:『昔成公孫 於陳,甯武子、孫莊子為宛濮之盟而君入;獻公孫於 衛,齊子鮮、子展為夷儀之盟而君入。今君再在孫矣, 內不聞獻之親,外不聞成之卿,則賜不識所由入也。 《詩》曰:『無兢惟人,四方其訓之』』。」若得其人,四方以為主, 而國於何有?

按《史記衛康叔世家》:「初,出公立十二年亡。亡在外四 年,復入立二十二年卒。出公季父黔攻出公子而自 立,是為悼公

《索隱》曰:按出公初立十二年亡,在外四年復入九年卒,是立二十一年。自即位至卒,凡經二十五年,而卒於越。

按:《竹書紀年》:「元王七年,齊人、鄭人伐衛。」

貞定王 年,楚犀首伐黃,過衛。

按《戰國策》:「犀首伐黃,過衛,使人謂悼公曰:『敝邑之師, 過大國之郊,曾無一介之使以存之乎』?」敢請其罪。今 黃城將下矣,已,將移兵造大國之城下。衛君懼,束組 三百緄,黃金三百鎰,以隨使者。南文子止之曰:「是勝 黃城,必不敢來;不勝,亦不敢來。是勝黃城,則功大名 美,內臨其倫。夫在中者惡臨,議其事,蒙大名,挾成功, 坐御以待中」之議,犀首雖愚,必不為也。是不勝黃城, 破心而走歸,恐不免於罪矣。彼安敢攻衛以重其不 勝之罪哉?果勝黃城,帥師而歸,遂不敢過衛。

《貞定王》十二年,晉荀瑤襲衛。

按《戰國策》,智伯欲伐衛,遺衛君野馬四百、璧一。衛君 大說,群臣皆賀。南文子有憂色,衛君曰:「一國大懽,而 子有憂色何?」文子曰:「無功之賞,無力之禮,不可不察 也。野馬四百、璧一,此小國之禮,而大國致之,君其圖 之。」衛君以其言告邊境,智伯果起兵而襲衛,至境而 反曰:「衛有賢人,先知吾謀也。」 智伯欲襲衛,乃佯亡 其太子,使奔衛。《南文子》曰:「太子顏為君子也,甚愛而 有寵,非有大罪而亡,必有故。」使迎之於境,曰:「車過五 乘,慎勿納也。」智伯聞之,乃止。

按《通鑑前編》:「貞定王十有二年,晉荀瑤襲衛,還三卿 宴於籃臺。」

《貞定王》年十八,衛侯黔卒,子弗立。按世家悼公止五年注云紀年作四 年今依通鑑紀於是年是在位十九年俱疑有誤 按《史記衛康叔世家》:「悼公五年卒,子敬公弗立。」

索隱曰:《紀年》云「四年卒於越。」系本名虔,《世本》云「敬公費也。」

按《通鑑前編》:「貞定王十有八年,衛悼公卒,子弗嗣,是 為敬公。」

考王九年,衛侯弗卒,子糾立。

按:《史記衛康叔世家》:「敬公十九年卒,子昭公糾立。」是 時三晉、彊、衛如小侯,屬之。

《正義》曰:「屬趙也。」

按:《通鑑前編》:「考王九年,衛敬公卒,子糾嗣,是為昭公。 考王十五年,衛公子亹弒其君糾而自立。」

按《史記衛康叔世家》:「昭公六年,公子亹弒之,代立,是 為懷公。」

按:《通鑑前編》:「考王十有五年,衛公子亹弒其君昭公 而自立,是為懷公。昭公在位六年,遇弒。」

《威烈王》十一年衛公子頹弒其君亹而自立。

按《史記衛康叔世家》:「懷公十一年,公子頹弒懷公而 代立,是為慎公。」慎公父,公子適;適父,敬公也。

按:《通鑑前編》:「威烈王十有一年,衛公孫頹弒其君懷 公而自立,是為慎公。頹,敬公之孫也。」

安王十三年,齊田和會魏侯、楚人、衛人於濁澤,求為 諸侯。

按《通鑑綱目》云云。

《安王》二十三年,趙襲衛,不克。

按《通鑑綱目》云云。

烈王三年,衛侯頹卒,子訓立。

按《史記衛康叔世家》:「慎公四十二年卒,子聲公訓立。 烈王四年,趙伐衛,取都鄙七十三。」

按《通鑑綱目》云云。

顯王七年,衛侯訓卒,子不逝立。

按《史記衛康叔世家》:「聲公十一年卒,子成侯遫立。」

《索隱》曰:系本作「不逝。」按:上穆公已名遫,不可成侯更名,則系本是也。

顯王八年,衛公孫鞅自魏亡入秦。

按:《史記衛康叔世家》:「成侯十一年,公孫鞅入秦。」

索隱曰:《秦本紀》云「孝公元年,鞅入秦。」又按《年表》,成侯與秦孝公同年,然則「十一年」當為「元年」,字誤爾。

按《戰國策》,衛鞅亡魏入秦,孝公以為相,封之於商,號 曰商君。商君治秦,法令至行公平無私,罰不諱強大, 賞不私親近,法及太子黥劓其傅,期年之後,道不拾 遺,民不妄取,兵革大強,諸侯畏懼。然刻深寡恩,特以 強服之耳。孝公行之八年,疾且不起,欲傳商君,辭不 受。孝公已死,惠王代後。涖政有頃,商君告歸。人說惠 王曰:「大臣太重者國危,左右太親者身危。今秦婦人 嬰兒,皆言商君之法,莫言大王之法。是商君反為主, 大王更為臣也。且夫商君,固大王之仇讎也,願大王 圖之。」商君歸還惠王,車裂之,而秦人不憐。

按:《通鑑綱目》顯王八年,「衛公孫鞅入秦。」

秦孝公令國中曰:「昔我穆公自岐、雍之間,修德行武,東平晉亂,以河為界,西霸戎、翟,廣地千里,天子致伯,諸侯畢賀,為後世開業,甚光美。」會往者厲、躁、簡公、出子之不寧,國家內憂,未遑外事,三晉攻

「奪我先君河西地,醜莫大焉。獻公即位,鎮撫邊境,徙治櫟陽,且欲東伐,復穆公之故地,修穆公之政令。寡人思念先君之意,常痛於心。賓客群臣,有能出奇計彊秦者,吾且尊官,與之分土。」 於是,衛公孫鞅聞之,乃西入秦。鞅,衛之庶孫也。好刑名之學,事魏相公叔痤。痤知其賢,未及進,會病,魏惠王往問之曰:「公叔病,如有不可諱,將奈社稷何?」 公叔曰:「痤之中庶子衛鞅,年雖少,有奇才,願君舉國而聽之。」 王嘿然。公叔曰:「君即不聽用,鞅必殺之,無令出境。」 王許諾而去。公叔召鞅,謝曰:「吾先君而後臣,故先為君謀,後以告子,子必速行矣。」 鞅曰:「君不能用子之言任臣,又安能用子之言殺臣乎?」 卒不去。王出,謂左右曰:「公叔病甚悲乎?欲令寡人以國聽衛鞅也,既又勸寡人殺之,豈不悖哉?」 鞅既至秦,因嬖臣景監以求見,說以富國彊兵之術,孝公大悅,與議國事。

顯王十二年,魯、宋、衛、鄭朝魏。

按《竹書紀年》:「顯王十二年,魯恭侯、宋桓侯、衛成侯、鄭 釐侯來朝。」按是書前後所紀凡稱我某處者皆屬魏地故是年四國來朝為朝魏 顯王十四年,邯鄲伐衛,取漆富兵,城之。

按:《竹書紀年》云云。

顯王十五年,宋、衛圍魏襄陵。

按:《竹書紀年》:「顯王十五年,宋景鼓、衛公孫倉會師,圍 我襄陵。」按通鑑綱目十七年諸侯圍魏襄陵竹書紀於十五年其稱我蓋謂魏也 《顯王》十九年,王如衛,命公子南為侯。

按:《竹書紀年》云云。

顯王二十三年,衛貶號曰「侯。」

按:《史記衛康叔世家》:「成侯十六年,衛更貶號曰侯。」 按《通鑑綱目》,「顯王二十三年,衛貶號曰侯,服屬三晉。」

初,子思言苟變於衛侯曰:「其材可將五百乘。」公曰:「吾知其可將,然變嘗為吏,賦於民,而食人二雞子,故弗用也。」子思曰:「夫聖人之官人,猶匠之用木也,取其所長,棄其所短,故杞梓連抱,而有數尺之朽,良工不棄。今君處戰國之世,選爪牙之士,而以二卵棄干城之將,此不可使聞於鄰國也。」衛侯言計非是,而群臣和者,如出一口。子思曰:「以吾觀衛,所謂君不君臣不臣者也。」公丘懿子曰:「何乃若是?」子思曰:「人主自臧,則眾謀不進。事是而臧之,猶卻眾謀,況和非以長惡乎?夫不察事之是非,而悅人讚己,闇莫甚焉。不度理之所在,而阿諛求容,諂莫甚焉。君闇臣諂,以居百姓之上,民不與也。若此不已,國無類矣。」子思言於衛侯曰:君之國事將日非矣。公曰:「何故?」子思曰:有由然焉。君出言自以為是,而卿大夫莫敢矯其非;卿大夫出言亦自以為是,而士庶人莫敢矯其非。君臣既自賢矣,而群下同聲賢之。賢之則順而有福,矯之則逆而有禍,如此則善安從生?《詩》曰:「具曰予聖」,誰知烏之雌雄,抑亦似君之君臣乎?

顯王三十六年,衛侯不逝卒,子平侯立。

按《史記·衛康叔世家》:「成侯二十九年卒,子平侯立。」 「顯王四十四年,衛平侯卒,子嗣君立。」

按《史記衛康叔世家》:「平侯八年卒,子嗣君立。」

索隱曰:樂資據《紀年》「以嗣君」即孝襄侯。

慎靚王元年,衛更貶號曰「君」,獨有濮陽。

按《史記衛康叔世家》:「嗣君五年,更貶號曰君,獨有濮 陽。」

按:《通鑑綱目》:「慎靚王元年,衛更貶號曰君。」

赧王三十二年,衛嗣君卒,子懷君立。

按《史記衛康叔世家》:嗣君四十二年卒,子懷君立。 按《戰國策》,「秦攻衛之蒲。胡衍謂樗里疾曰:『公之伐蒲, 以為秦乎?以為魏乎?為魏則善,為秦則不賴矣。衛所 以為衛者,以有蒲也。今蒲入於魏,衛必折於魏。魏亡 西河之外而弗能取者,弱也。今并衛於魏,魏必強。魏 強之日,西河之外必危。且秦王亦將觀公之事,害秦 以善魏,秦王必怨公』。」樗里疾曰:「奈何?」胡衍曰:「公釋蒲 勿攻。臣請為公入戒蒲守,以德衛君。」樗里疾曰:「善。」胡 衍因入蒲,謂其守曰:「樗里子知蒲之病也,其言曰:『吾 必取蒲』。今臣能使釋蒲勿攻。」蒲守再拜,因效金三百 鎰焉,曰:「秦兵誠去,請厚子於衛君。」胡衍取金於蒲,以 自重於衛,樗里子亦得三百金而歸,又以德衛君也。

衛使客事魏,三年不得見。衛客患之,乃見梧下先。

生許之以百金梧下。先生曰:「諾。」乃見魏王曰:「臣聞秦 出兵,未知其所之。秦、魏交而不修之日久矣。願王專 事秦,無有他計。」魏王曰:「諾。」客趨出,至郎門而反曰:「臣 恐王事秦之晚。」王曰:「何也?」先生曰:「夫人於事己者過 急,於事人者過緩。今王緩於事己者,安能急於事人? 奚以知之?」衛客曰:「事王三年不得見,臣以是知王緩 也。」魏王趨見衛客。 衛嗣君時,胥靡逃之魏。衛贖之 百金,不與,乃請以《左氏》。群臣諫曰:「以百金之地贖一 胥靡,無乃不可乎?」君曰:「治無小,亂無大。教化喻於民,

三百之城足以為治。民無廉恥,雖有十《左氏》,將何以
考證
用之?」 衛嗣君病,富術謂殷順,且曰:「子聽吾言也,以

說君,勿益損也,君必善子。人生之所行,與死之心異。 始君之所行於世者,食高麗也;所用者,紲錯、挐薄也。 群臣盡以為君輕國而好高麗,必無與君言國事者。」 子謂君:「君之所行天下者甚繆,紲錯主斷於國,而挐 薄輔之。自今以往者,公孫氏不血食矣。」君曰:「善。」與之 相印,曰:「我死,子制之嗣」;君死,殷順且以君令相公子 期,紲錯、挐薄之族皆逐之也。

按:《通鑑綱目》:「赧王三十二年,衛侯卒。」

嗣君好察微隱,縣令有發褥而席弊者,嗣君聞之,乃賜之席,令大驚,以為神。又使人過關市,賂之以金,既而召關市,問有客過,與汝金,汝回遣之,關市大恐。又愛泄姬,重如耳,而恐其因愛重以壅己也,乃貴薄疑以敵如耳。尊魏妃以偶泄姬,曰:「以是相參也。」

《東周君》四年,魏人殺衛懷君而立其弟元君。

按《史記衛康叔世家》:「懷君三十一年,朝魏,魏囚殺懷 君,魏更立嗣君弟,是為元君。元君為魏婿,故魏立之。」

《徐廣》曰:《班氏》云:「元君者,懷君之弟。」

按:《通鑑綱目》:「己酉年,魏人殺衛君而立其弟。」

庚申年:楚、趙、魏、韓、衛伐秦,敗績,衛徙野王。是年為秦王政六年 楚考烈王二十二年趙悼襄王四年魏景閔王二年韓桓惠王三十二年衛元君十四年 按《史記秦始皇本紀》:「六年,韓、魏、趙、衛、楚共擊秦,取壽 陵秦兵五國兵罷,拔衛,迫東郡。其君角率其支屬, 徙居野王,阻其山以保魏之河內。」按《衛康叔世家》: 「元君十四年,秦拔魏東地。秦初置東郡,更徙衛野王 縣,而并濮陽為東郡。」

索隱曰:魏都大梁。濮陽、黎陽,並是魏之東地,故立郡名東郡也。《年表》云「元君十一年,秦置東郡,十二年徙野王。」按秦置東郡依注在元君十一年為正

按:《通鑑綱目》:「秦王政六年,楚、趙、魏、韓、衛合從伐秦,至 函谷,皆敗走。秦拔魏朝歌及衛濮陽,衛徙居野王。 壬申年,衛元君卒,子君角立。」是年為秦王政十八年衛元君二十五年 按《史記衛康叔世家》:「元君二十五年卒,子君角立。」

《年表》云:「元君二十三年,卒。」

《秦二世皇帝元年》,廢衛君角為庶人。

按《史記衛康叔世家》:「君角九年,秦并天下,立為始皇 帝。二十一年,二世廢君角為庶人,衛絕祀。」

按:《通鑑綱目》:「秦二世皇帝元年,廢衛君角為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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