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明倫彙編/官常典/第130卷

明倫彙編 官常典 第一百二十九卷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
明倫彙編 第一百三十卷
明倫彙編 官常典 第一百三十一卷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明倫彙編官常典

 第一百三十卷目錄

 勳爵部彙考二

  周總一則 武王二則 穆王二則 孝王一則 平王一則 惠王二則 威烈王一則

  安王一則

  秦總一則 始皇帝一則

官常典第一百三十卷

勳爵部彙考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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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制,列爵惟五,分土惟三,而命賞禮儀,各有差等。 按《書經武成》篇:「列爵惟五,分土惟三。」

列諸侯之爵為公、侯、伯、子、男之五等。分諸侯之土為三等:「公、侯百里,伯七十里;子、男五十里。」

按《禮記曲禮》:「五官之長曰伯。」

謂為三公。《周禮》九命作伯。

是《職方》。

職,主也。是伯分主東西者,是或為氏。

其擯於天子也,曰「天子之吏。」

擯者,辭也。《春秋傳》曰:「王命委之三吏。」謂三公也。

天子同姓謂之伯父,異姓謂之伯舅,自稱於諸侯,曰 天子之老,於外曰公,於其國曰君;九州之長,入天子 之國曰牧。天子同姓謂之叔父,異姓謂之叔舅,於外 曰侯,於其國曰君;其在東夷、北狄、西戎、南蠻,雖大曰 子,於內自稱曰不穀,於外自稱曰王老。庶方小侯,入 天子之國曰「某人」,於外曰「子」,自稱曰孤;諸侯見天 子曰「臣某侯某。」其與民言,自稱曰「寡人。」《王制》:王者 之制,祿爵公侯伯子男,凡五等;諸侯之上大夫、卿、下 大夫,上士、中士、下士,凡五等。天子之田方千里,公侯 田方百里,伯七十里,子男五十里。不能五十里者,不 合於天子;附於諸侯,曰附庸。天子之三公之田視公 侯,天子之卿視伯,天子之大夫視子男,天子之元士 視附庸。千里之外,設方伯,五國以為屬,屬有長;十 國以為連,連有帥。三十國以為卒,卒有正。二百一十 國以為州,州有伯。八州八伯,五十六正,百六十八帥, 三百三十六長。八伯各以其屬屬於天子之老二人, 分天下以為左右,曰二伯。天子三「公、九卿,二十七 大夫,八十一元士。大國三卿,皆命於天子,下大夫五 人,上士二十七人。次國三卿,二卿命於天子,一卿命 於其君,下大夫五人,上士二十七人。小國二卿,皆命 於其君,下大夫五人,上士二十七人。」天子使其大夫 為三監,監於方伯之國,國三人,天子之縣,內諸侯祿 也,外諸侯嗣也。制三「公一命卷」,若有加則賜也,不過 九命。卷音袞

「制」者,言三公命服之制也。命數止於九。天子之三公八命著鷩冕。若加一命,則為上公,與王者之後同而著袞冕,故云「一命袞。」若為三公而有加袞者,是出於特恩之賜,非例當然,故云「若有加則賜」也。人臣無過九命者,《大宗伯》再命受服,與此不同。馬氏曰:「三公袞服,有降龍無升龍。」

次國之君,不過七命;小國之君,不過五命;大國之卿, 不過三命;下卿再命;小國之卿,與下大夫一命。

方氏曰:「大國之卿不過三命,下卿再命,則知次國之卿再命、一命也。小國之卿與下大夫一命,則知三等之國,其大夫皆一命而已。大國對下卿言,卿指上中可知,小國特言卿,則兼三等之卿可知。言下大夫而不及上、中者,蓋諸侯無中大夫,而卿即上大夫故也。前言上、中、下之所當與此不同者,位雖視其命,不能」無詳略之異也。

天子賜諸侯樂,則以柷將之。賜伯子男樂,則以《鞀將》 之。

《將之》,謂使者執此以將命也。

「諸侯。賜弓矢然後征,賜鈇鉞然後殺,賜圭瓚然後為 鬯。未賜圭瓚,則資鬯於天子,天子命之教,然後為學。」 小學在公宮南之左,大學在郊。天子之大夫為三 監,監於諸侯之國者,其祿視諸侯之卿,其爵視次國 之君,其祿取之於方伯之地。「諸侯世子世國,大夫 不世爵,使以德,爵以功。未賜爵視天子之元士,以君 其國。」諸侯之大夫,不世爵祿。

世子世國,畿外之制也。天子大夫,不世爵而世祿。先王使人爵人,必取其有德有功者。列國之君薨,其子未得賜爵,則其衣服禮數,視天子之元士賜爵,而後得如先君之舊也。諸侯之大夫,不世爵祿,而有大功德者亦世之。《左傳》言:「官有世功,則有官族。」

《月令》:「立夏之日,天子親帥三公九卿大夫以迎夏於 南郊。還反,行賞封,諸侯慶賜遂行,無不欣說。」《禮器》: 「禮有以高為貴者,天子之堂九尺,諸侯七尺,大夫五 尺,士三尺,天子諸侯臺門,此以高為貴也。有以文為貴者,天子龍袞,諸侯黼,大夫黻,士元衣纁裳。天子之 冕朱綠藻十有二旒,諸侯九,上大夫七,下大夫五,此 以」文為貴也。《玉藻》:凡自稱伯,曰「天子之力臣」;諸侯 之於天子,曰「某土之守臣某」;其在邊邑,曰「某屏之臣 某」;其於敵以下,曰「『寡人。」小國之君,曰「孤』,擯者亦曰孤。」

《雜記·贊·大行》曰:「圭,公九寸,侯、伯七寸,子、男五寸,博。」

三寸,厚半寸。剡上左右各寸半,玉也。藻三采六等。

贊《大行》者,《書》說大行人之禮者名也。藻,薦玉者也,三采六等,以朱白蒼畫之,再行也。子男執璧,作此贊者失之矣。

按:《周禮天官》:太宰之職,以九兩繫邦國之民:一曰牧, 以地得民;二曰長,以貴得民。

兩,猶耦也,所以協耦萬民。繫猶綴也。牧,州長也。九州各有封域以居民也。長,諸侯也。一邦之貴,民所仰也。

《地官》大司徒之職,「凡建邦國,以土圭,土其地而制其 域。諸公之地,封疆方五百里,其食者半;諸侯之地,封 疆方四百里,其食者參之一;諸伯之地,封疆方三百 里,其食者參之一;諸子之地,封疆方二百里,其食者 四之一;諸男之地,封疆方百里,其食者四之一。」

其食者半,公所食租稅得其半耳,其半皆附庸小國也,屬天子。參之一者亦然。故《魯頌》曰:「錫之山川,土田附庸,奄有龜、蒙,遂荒大東,至于海邦。」《論語》曰:「季氏將伐顓臾,孔子曰:『先王以為東蒙主』」,且在邦域之中,是社稷之臣。此非七十里所能容。然則方五百里、四百里,合於《魯頌》《論語》之言:「諸男食者四之一,適方五十里。」獨此與今《五經》家說合耳。鄭元謂「其食者半參之一,四之一者土均,均邦國地貢輕重之等,其率之也,公之地以一易,侯伯之地以再易,子男之地以三易,必足其國禮俗、喪紀、祭祀之用,乃貢其餘,若今《度支經》用餘為司農穀」矣。大國貢重,正之也;小國貢輕,字之也。凡諸侯為牧正帥長及有德者,乃有附庸,為其有祿者當取焉。公無附庸,侯附庸九同,伯附庸七同,子附庸五同,男附庸三同,進則取焉,退則歸焉。魯於《周法》不得有附庸,故言「錫之」也。地方七百里者,包附庸以大言之也。附庸二十四言,得兼此四等矣。

《春官》大宗伯之職,以賀慶之禮親異姓之國。

異姓王:「婚姻甥舅。」

以九儀之命,正邦國之位。

每命異儀,貴賤之位乃正。

《壹命》受職。

「始見命為正吏」,謂列國之士,於子男為大夫,王之下士亦一命。鄭司農云:「受職治職事。」

再命受服。

鄭司農云:「受服,受祭衣服,為上士。」鄭元謂「此受元冕之服。列國之大夫再命,於子男為卿。卿大夫自元冕而下,如孤之服。王之中士亦再命,則爵弁服。」

《三命受位》。

鄭司農云:「受下大夫之位。」鄭元謂「此列國之卿,始有列位於王,為王之臣也。王之上士亦三命、

四命受器。」

鄭司農云:「受祭器,為上大夫。」鄭元謂「此公之孤,始得有祭器者也。王之下大夫亦四命。」

五、《命賜則》

鄭司農云:「則者,法也。出為子男。」鄭元謂:「則,地未成國之名。王之下大夫,四命,出封加一等,五命賜之以方百里、二百里之地者,方三百里以上為成國。王莽時以二十五成為則,方五十里,合今俗說子男之地」,獨劉子駿等識古有此制焉。

六、《命賜官》

鄭司農云:「子男入為卿,治一官也。」鄭元謂「此王六命之卿賜官者,使得自置其臣,治家邑,如諸侯

七命賜國。」

王之卿六命,出封加一等者,鄭司農云:「出就侯伯之國。」

八、《命作牧》

謂侯伯有功德者,加命得專征伐於諸侯。鄭司農云:「一州之牧,王之三公亦八命。」

九命作《伯》。

上公有功德者,加命為二伯,得征五侯九伯者。鄭司農云:「長諸侯為方伯。」

以玉作六瑞,以等邦國:「王執鎮圭,公執桓圭,侯執信 圭,伯執躬圭,子執穀璧,男執蒲璧。」

等,猶齊等也。鎮,安也,所以安四方。鎮圭者,蓋以四鎮之山為瑑飾,圭長尺有二寸,公二王之後及王之上公,雙植謂之桓。桓,宮室之象,所以安上也。桓圭蓋亦以桓為瑑飾,圭長九寸,「信」當為「身」,聲之誤也。身圭、躬圭,蓋皆象以人形為瑑飾,文有麤縟耳,欲其慎行以保身。圭皆長七寸,穀所以養人,《蒲

「為席,所以安人。」 二玉,蓋或以穀為飾,或以蒲為瑑,飾璧皆徑五寸,不執圭者,未成國也。

王命諸侯則儐。

儐,進之也。王將出命,假祖廟,立依前,南鄉。儐者進,當命者延之,命使登。內史由王右以策命之。降,再拜稽首,登,受策以出。此其略也。諸侯爵祿其臣,則於祭焉。

《司几筵》掌五几、五席之名物,辨其用與其位。「凡封國、 命諸侯王位,設黼依,依前南鄉,設莞筵紛純,加繅席 畫純,加次席黼純,左右玉几。」

斧謂之黼。其繡白黑采,以絳帛為質,依其制如屏風然,於依前為王設席,左右有几,優至尊也。鄭司農云:「紛讀為豳,又讀為和粉之粉,謂白繡也。純讀為均服之均。純,緣也。繅讀為藻率之藻。」次席,虎皮為席。鄭元謂:「紛如綬,有文而狹者。」繅席,削蒲蒻展之,編以五采,若今合歡矣。畫謂雲氣也。次席,桃枝席,有次列成文。

《典瑞》「掌玉瑞、玉器之藏,辨其名物,與其用事,設其服 飾。」

人執以見曰「瑞」,禮神曰「器。」瑞,符信也。服飾,服玉之飾,謂繅藉。

「公執桓圭,侯執信圭,伯執躬圭,繅:皆三采三就;子執 穀璧,男執蒲璧」,繅:皆二采再就。以朝覲、宗遇會同于 王。諸侯相見,亦如之。

繅,所以薦玉,木為中榦,用韋衣而畫之。就,成也。三采朱白蒼,二采,朱綠也。鄭司農云:「以圭璧見於王。《覲禮》曰:『侯氏入門,右坐奠圭,再拜稽首』。侯氏見於天子,春曰朝,夏曰宗,秋曰覲,冬曰遇,時見曰會,殷見曰同。諸侯亦執圭璧以相見,故邾隱公朝於魯。《春秋傳》曰:『邾子執玉,高其容仰』。」

土圭以致四時日月,封國則以土地。

「以致四時日月」者,度其景至不至,以知其行得失也。「冬夏以致日,春秋以致月。」土地,猶度地也。封諸侯以土圭度日景,觀分寸長短,以制其域所封也。

《典命》掌諸侯之五儀,諸臣之五等之命。

五儀,公、侯、伯、子男之儀。五等,謂孤以下四命、三命、再命、一命、不命也。或言儀,或言「命」,互文也。

上公九命為伯,其國家、宮室、車旗、衣服、禮儀,皆以九 為節;侯伯七命,其國家、宮室、車旗、衣服、禮儀,皆以七 為節;子男五命,其國家、宮室、車旗、衣服、禮儀,皆以五 為節。

「上公」,謂王之三公有德者,加命為二伯,二王之後亦為上公。「國家」,國之所居,謂城方也。公之城蓋方九里,宮方九百步;侯伯之城蓋方七里,宮方七百步;子男之城蓋方五里,宮方五百步。「《大行人職》則有諸侯圭藉、冕服、建常、樊纓、貳車、介牢、禮朝位之數焉。」

「王之三公八命,其卿六命,其大夫四命」,及其出封,皆 加一等。其國家、宮室、車旗、衣服、禮儀亦如之。

四命,中下大夫也。「出封」,出畿內,封於八州之中,加一等,褒有德也。大夫為子男,卿為侯伯,其在朝廷,則亦如命數耳。王之上士三命,中士再命,下士一命。

凡諸侯之適子誓於天子,攝其君則下其君之禮一 等;未誓則以皮帛繼子男。

誓猶命也。言「誓」者,明天子既命以為之嗣,樹子不易也。公之子如侯伯而執圭,侯伯之子如子男而執璧,子男之子與未誓者皆次。小國之君執皮帛而朝會焉,其賓之,皆以上卿之禮焉。

「公之孤四命,以皮帛視小國之君。其卿三命,其大夫 再命,其士一命,其宮室、車旗、衣服、禮儀,各視其命之 數。侯伯之卿、大夫、士亦如之。子、男之卿再命,其大夫 一命,其士不命」,其宮室、車旗、衣服、禮儀,各視其命之 數。

視小國之君者,列於卿大夫之位,而禮如子男也。鄭司農云:「『九命上公,得置孤卿一人』。《春秋傳》曰『列國之卿,當小國之君』。固周制也。」鄭元謂「《王制》曰:『大國三卿,皆命於天子,下大夫五人,上士二十七人。次國三卿,二卿命於天子,一卿命於其君,下大夫五人,上士二十七人。小國二卿,皆命於其君,下大夫五人,上士二』」十七人。

《司服》「掌王之吉凶衣服,辨其名物與其用事。」

「用事」祭祀,視朝甸、凶弔之事,衣服各有所用。

王之吉服,「祀昊天上帝,則服大裘而冕,祀五帝,亦如 之。享先王,則袞冕;享先公,饗射,則鷩冕。祀四望山川, 則毳冕;祭社稷五祀,則希冕。祭群小祀,則元冕。」

六服同冕者,首飾尊也。鄭司農曰:「大裘,羔裘也。袞,卷龍衣也。鷩,裨衣也。毳,罽衣也。」鄭元謂《書》曰:「予欲觀古人之象,日、月、星辰、山、龍、華蟲作繢,宗彝、藻、火、粉米、黼、黻希繡。」此古天子冕服十二章。希讀為

絺。王者相變,至周而以日月星辰畫於旌旗,而冕服九章。「登龍於山,登火於宗彝」 九章。初一曰龍,次二曰山,次三曰《華蟲》,次四曰火,次五曰宗彝,皆畫以為繢,次六曰藻,次七曰粉米,次八曰黼,次九曰黻,皆希以為繡,則《袞》之衣五章,裳四章,凡九也。鷩畫以雉,謂《華蟲》也,其衣三章,裳四章,凡七也。毳畫虎蜼,謂宗彝也,其衣三章,裳二章,凡五也。希,刺粉米無畫也。其衣一章,裳二章,凡三也。元者,衣無文,裳刺黻而已,是以謂元焉。凡冕服皆元衣纁裳。

公之服,自袞冕而下如王之服。侯伯之服,自鷩冕而 下如公之服。子男之服,自毳冕而下如侯伯之服。孤 之服,自希冕而下如子男之服。卿大夫之服,自元冕 而下如孤之服。

自「公之《袞冕》」至「卿大夫之元冕」,皆其朝聘天子及助祭之服。諸侯非二王後,其餘皆元冕而祭於己。

《夏官》大司馬之職,「建牧立監,以維邦國。」

牧,州牧也。監,監一國謂君也。維猶連結也。

司勳掌六鄉賞地之灋,以等其功。

《賞地》,賞田也。在遠郊之內,屬六鄉焉。等猶差也,以功大小為差。

王功曰「勳。」

輔成王業,若周公。

國功曰「功。」

保全國家若伊尹。

民功曰「庸。」

法施於民,若后稷。

事功曰「勞。」

「以勞定國。」若《禹》。

治功曰「力。」

制法成治若咎繇。

戰功曰「多。」

《剋敵出奇》,若韓信、陳平。

凡有功者,銘書於王之大常,祭於大烝,司勳詔之。

銘之言名也。生則書於王旌,以識其人與功也。死則於烝,先王祭之。詔,謂告其神以辭也。

大功,司勳藏其貳。

貳猶副也。《功書》藏於天府,又副於此者,以其主賞。

掌賞地之政令。

《政令》,謂役賦。

凡賞無常,輕重視功。

《無常》者,功之大小,不可豫。

凡頒賞《地參》之一食。

鄭司農云:「不以美田為采邑。」鄭元謂:「賞地之稅,參分計稅,王食其一也,二全入於臣。」

「惟加田」,無國正。

加田。既賞之,又加賜以田,所以厚恩也。鄭司農云:「正謂稅也。祿田亦有給公家之賦貢,若今時侯國有司農、少府錢穀矣,獨加賞之田無征耳。」

《秋官》大行人「以九儀辨諸侯之命,等諸臣之爵,以同 邦國之禮而待其賓客。上公之禮,執桓圭九寸,繅藉 九寸,冕服九章,建常九斿,樊纓九就,貳車九乘,介九 人,禮九牢。其朝」位賓主之間九十步,立當車軹。擯者 五人,廟中將幣,三享,王禮再祼而酢,饗禮九獻,食禮 九舉,出入五積,三問三勞。諸侯之禮:執信圭七寸,繅 藉七寸,冕服七章,建常七斿,樊纓七就,貳車七乘,介 七人,禮七牢,朝位賓主之間七十步,立當前疾。擯者 四人,廟中將幣,三享。王禮壹祼而酢,饗禮七獻,食禮 七舉,出入四積,再問再勞。諸伯執躬圭,其他皆如諸 侯之禮。諸子執穀璧五寸,繅藉五寸,冕服五章,建常 五斿,樊纓五就,貳車五乘,介五人,禮五牢,朝位賓主 之間五十步,立當車衡,擯者三人,廟中將幣三享,王 禮,壹祼不酢。饗禮五獻,食禮五舉,出入三積,壹問壹 勞。諸男執蒲璧,其他皆如諸子之禮。

「繅,藉以五采韋衣板,若奠玉,則以藉之。」冕服,著冕所服之衣也。九章者自山龍以下,七章者自華蟲以下,五章者自宗彝以下也。常,旌斿也。斿,其屬。幓垂者也。樊纓,馬飾也。以罽飾之,每一處五采備為一就。就,成也。貳,副也。介,輔己行禮者也。《禮大禮》,饔餼也。三牲備為一牢。朝位,謂大門外,賓下車及王車出迎所立處也。王始立大門內,交擯,三辭,乃乘車而迎之。齊僕為之節,上公立當軹,侯伯立當疾,子男立當衡,王立當軫,與廟,受命祖之廟也。饗,設盛禮以飲賓也。問,問不恙也。勞,謂苦倦之也。皆有禮以幣致之。故書「祼」作「果。」鄭司農云:「車軹軹也,三享,三獻也。祼讀為灌。再灌,再飲公也。而酢,報飲王也。」舉,舉樂也。出「入五積」,謂饋之芻米也。前疾為駟馬車,轅前胡下垂拄地者。鄭元謂三享皆束帛加璧,庭實惟國所有。《朝士儀》曰:「奉國地所出重物而獻之。」明臣職也。朝,先享,不言朝者,朝正禮不嫌

有等也。王禮王,以鬱鬯禮賓也。《鬱人職》曰:「凡祭祀賓客之祼事,和鬱鬯以實彝而陳之。」 禮者,使宗伯攝酌圭瓚而祼之,既拜送爵,又攝酌圭瓚而祼,后又拜送爵,是謂再祼。再祼賓乃酢王也。禮,侯伯一祼而酢者,祼賓,賓酢王而已,后不祼也。禮:子男一祼不酢者,祼賓而已,不酢主也。不酢之禮,《聘禮》禮賓是與。九舉,舉牲體九飯也。「出入」 ,謂從來訖去也。每積有牢禮,米禾芻薪,凡數不同者,皆降殺。

《小行人》,掌邦國賓客之禮籍,以待四方之使者。

《禮籍》,名位尊卑之書。

成六瑞:「王用瑱圭,公用桓圭,侯用信圭,伯用躬圭,子 用糓璧,男用蒲璧。」

成,平也。瑞,信也。皆朝見所執以為信。

《司儀》掌九儀之賓客擯相之禮,以詔儀容、辭令、揖讓 之節。

出接賓,曰「擯。」入。贊禮曰「相以詔」者,以禮告王,

詔王儀。南鄉見諸侯,土揖庶姓,時揖異姓,天揖同姓。

謂王既祀方明,諸侯上介皆奉其君之旂置於宮,乃詔王升壇。諸侯皆就其旂而立。諸公中階之前,北面東上;諸侯東階之東,西面北上;諸伯西階之西,東面北上;諸子門東,北面東上;諸男門西,北面東上。王揖之者,定其位也。庶姓無親者也。土揖,推手小下之也。異姓婚姻也,揖時平推手也。天揖,推手小舉之。

《冬官考工記》玉人之事:「鎮圭尺有二寸,天子守之;命 圭九寸,謂之桓圭,公守之;命圭七寸,謂之信圭,侯守 之;命圭七寸,謂之躬圭,伯守之。」

命圭者,王所命之圭也。朝覲執焉,居則守之。子守糓璧,男守蒲璧,不言之者,闕耳。故《書》或云:「命圭五寸,謂之躬圭。」杜子春云:「當為七寸。」鄭元謂:「五寸者,璧文之闕,亂存焉。」

天子用「全」,上公用「龍」,侯用瓚,伯用「將。」龍莫及反

鄭司農云:「全,純色也。龍當為尨,尨謂雜色。鄭元謂全純玉也。」龍、瓚、將,皆雜名也。卑者下尊,以輕重為差,玉多則重,石多則輕。公侯四玉一石;伯、子、男三玉二石。

按:《儀禮》:「同姓大國則曰伯父,其異姓則曰伯舅;同姓 小邦則曰叔父,其異姓小邦則曰叔舅。」

武王克商有天下興滅繼絕封宿焦諸國遂首封功臣呂尚於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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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史記周本紀》:武王罷兵而歸行狩,記政事,作「《武成》。 封諸侯,班賜宗彝,作分殷之器物。武王追思先聖,王 乃褒封神農之後於焦,黃帝之後於祝,帝堯之後於 薊,帝舜之後於陳,大禹之後於杞。於是封功臣謀士, 而師尚父為首封,封尚父於營丘,曰齊。」

鄭元曰:「宗彝,宗廟樽也。作分器,著王之命及所受物也。」《地理志》,弘農陝縣有焦城,故焦國也。《正義》曰:《左傳》云:「祝其,實夾谷。」杜預云:「夾谷即祝其也。」服虔云:「東海即祝其縣也。」《地理志》云:燕國有薊縣。

按《齊太公世家》,太公望呂尚者,東海上人。其先祖嘗 為四嶽,佐禹平水土,甚有功。虞、夏之際封於呂,或封 於申,姓姜氏。夏商之時,申呂或封枝庶子孫,或為庶 人。尚其後苗裔也。本姓姜氏,從其封姓,故曰呂尚。呂 尚蓋嘗窮困年老矣,以漁釣奸周西伯。西伯將出獵, 卜之曰:「所獲非龍非彲,非虎非羆,所獲霸王之輔。」於 是周西伯獵,果遇太公於渭之陽,與語大說,曰:「自吾 先君太公曰:『當有聖人適周,周以興』。子真是耶?吾太 公望子久矣。」故號之曰太公望。載與俱歸,立為師。或 曰:「太公博聞,嘗事紂,紂無道,去之。遊說諸侯,無所遇, 而卒西歸周西伯。」或曰:「呂尚處士,隱海濱。周西伯拘 羑里、散宜生、閎夭素知而招呂尚,呂尚亦曰:『吾聞西 伯賢,又善養老,盍往焉』。」三人者,為西伯求美女奇物, 獻之於紂,以贖西伯,西伯得以出,反國。言呂尚所以 事周雖異,然要之為文武師。周西伯昌之脫羑里歸, 與呂尚陰謀修德以傾商政,其事多兵權與奇計。故 後世之言兵及周之陰權,皆宗太公為本謀。周西伯 政平。及斷虞芮之訟,而詩人稱西伯受命曰:文王伐 崇、密、須、犬夷,大作豐邑,天下三分其二歸周者,太公 之謀計居多。文王崩,武王即位九年,欲修文王業,東 伐以觀諸侯集否。師行師尚父,左杖黃鉞,右把白旄, 以誓曰:「蒼兕蒼兕,總爾眾庶,與爾舟楫,後至者斬!」遂 至盟津,諸侯不期而會者八百諸侯。諸侯皆曰:「紂可 伐也。」武王曰:「未可。」還師與太公作此《太誓》。居二年,紂 殺王子比干,囚箕子。武王將伐紂,卜龜兆不吉,風雨 暴至,群公盡懼,唯太公彊之勸武王,武王於是遂行。 十一年正月甲子,誓於牧野,伐商紂。紂師敗績,紂反 走,登鹿臺,遂追斬紂。明日,武王立於社,群公奉明水。 衛康叔封布采席,師尚父牽牲,史佚策祝以告神,討 紂之罪。散鹿臺之錢,發鉅橋之粟,以振貧民。封比干 墓,釋箕子囚。遷九鼎,修周政,與天下更始。師尚父謀 居多。於是武王已平商而王天下,封師尚父於齊營丘,東就國。道宿行遲。逆旅之人曰:「吾聞時難得而易 失,客寢甚安,殆非就國者也。」太公聞之,夜衣而行,犁 明至國。萊侯來伐,與之爭營丘。營丘邊萊,萊人夷也。 會紂之亂而周初定,未能集遠方,是以與太公爭國。 太公至國,修政,因其俗,簡其禮,通商工之業,便魚鹽 之利,而人民多歸齊,齊為大國。及周成王少時,管、蔡 作亂,淮夷畔周,乃使召康公命太公曰:「東至海,西至 河,南至穆陵,北至無棣,五侯九伯,實得征之。」齊由此 得征伐,為大國,都營丘。

按《路史》:黃帝應代,有風后為之相,因八卦,設九宮,以 安營壘,次定萬民之竁。黃帝滅蚩尤,徽猷多本於后。 尤北復以其輕,勦其餘於輞谷,人賴其利,遂世祀之, 是為金山之神。謖封其後於任,黃帝之孫任己實歸。 其在唐虞,俱有封土,書缺不見。夏后氏之初,封之庖, 為姒姓,遾周之興,武王復其後於宿,後有密宿、須句、 顓臾,邑於泲上,實典太昊之祀,以為「《東蒙》主。」是以季 氏將伐顓臾,而孔子傷之。而「宿」之後則興於宋,俱不 復見。

莊公十年也。

「炎帝戲,戲生器,器生鉅及伯陵、祝庸。祝庸為黃帝司 徒,居於江。水生術囂、兌首、方顛,是襲土壤。」生條及句 龍,句龍生垂及信,垂生噎鳴,是為伯夷。為虞心呂,且 功於水。封呂,生歲十二。泰嶽襲呂,餘列申許。周初復 泰嶽,後於申,既申伯入卿,而楚蝕其壤。宣王開元舅 申伯於謝。武王得泰嶽,後文叔紹之,許靈公徙葉,悼 公遷城父,曰焦夷。二十有四世,鄭滅之。

昭九年書「許遷於夷」,《周紀》謂「武王封之焦」,非也。昭十八年「遷析」,定四年遷容城,定六年游吉滅許,以許男歸,一作「斯蘧。」然哀元年許男與楚圍蔡,蓋國滅而君在,說者以為復立之也,非矣。

黃帝有熊氏,次妃嫫母兒惡德充,帝內之,是生蒼林、 禺陽。禺陽最少,受封於任,為任姓。「謝、章、舒、洛、昌、㓶、終、 泉、卑、禺」,皆任分也,後各以國令氏禺號。生禺京,傜梁 儋人,《傜梁》生番禺,番禺是始為舟。生奚仲,奚仲生吉 光,是主為車,建侯於薛。又十二世仲虺為湯左相,始 分任祖。已七世成遷為摯,有女歸周,是誕文王。逮武 之世,復薛侯,後滅於楚。武王克商,求封帝之裔於葪, 以復㓶。

太戊時臣扈,武丁時祖己,皆國薛。杜云:「歷三代,六十四世。齊威公時,嘗絀為伯。」

周興,封少昊氏之後於祁。

《潛夫論》:「武王封少昊後,蓋古帝後皆封矣。」按:周封杞、宋為二王後,并陳以備三恪。《左氏》說者更以黃帝、堯、舜為三恪,而少昊不預。

帝顓頊高陽氏。請幫助識別此字。姓取勝奔氏曰娽,生伯稱、卷章、季 禺三人。卷章取梎水氏曰嬌,生犁及回。回食於吳,是 曰「吳回」,生陸終。取鬼方氏曰嬇𣎜。三年生子六人:曰 樊,曰惠連,曰籛,曰求言,曰晏安,曰季連,晏安封。⿱䡛口為。 ⿱䡛口姓:朱、婁、騶、繹、倪、莒、小朱、根、牟,皆⿱䡛口分也。《武王》得,⿱䡛口 挾,復封之朱,曰朱婁,黎子國也。《西伯戡黎》,武王復以 封湯後。 帝堯陶唐氏取富宜氏曰皇,生朱,庶弟九, 其封於留者,為留氏。後有留累,以豢龍事夏,引甲,賜 之氏曰御龍,以更飂董之後。既遷於魯,商居大夏,為 唐氏、御氏、擾氏、擾龍氏。至周,封帝後於鑄。鑄祝是分 侯於隨,為鑄氏、祝氏。隨氏既更累之裔於方城,為唐 公。楚併唐,其徙杜者為杜氏、唐杜氏、屠氏、唐孫氏、李 氏。

周有鑄侯達、臧宣叔。取於鑄者。《禮》《傳》皆作「祝」,聲同轉。

《武王》始封鬻熊之後熊繹於楚。

按《史記·楚世家》:「楚之先祖出自帝顓頊高陽。高陽者, 黃帝之孫,昌意之子也。高陽生稱,稱生卷章,卷章生 重黎。重黎為帝嚳高辛,居火正,甚有功,能光融天下, 帝嚳命曰祝融。共工氏作亂,帝嚳使重黎誅之而不 盡。帝乃以庚寅日誅重黎,而以其弟吳回為重黎後, 復居火正,為祝融。吳回生陸終,陸終生子六人,坼剖 而產焉。其長一曰昆吾,二曰參胡,三曰彭祖,四曰會 人,五曰曹姓,六曰季連。羋姓,楚其後也。」昆吾氏夏之 時嘗為侯伯,桀之時湯滅之。彭祖氏,殷之時嘗為侯 伯,殷之末世滅彭祖氏。季連生附沮,附沮生穴熊。其 後中微,或在中國,或在蠻夷,弗能紀其世。周文王之 時,季連之苗裔曰鬻熊。鬻熊子事文王,蚤卒。其子曰 熊麗,熊麗生熊狂,熊狂生熊繹。《熊繹》當周文王之時, 舉文武勤勞之後嗣,而封熊繹於楚蠻,封以子男之 田,姓羋氏,居丹陽。楚子熊繹與魯公伯禽、衛康叔子 牟、晉侯燮、齊太公子呂伋俱事成王。

按《路史》:「帝顓頊高陽氏,姬姓,取勝奔氏曰娽,生伯稱、 卷章、季禺三人。卷章取梎水,曰嬌,生犁及回,回食於 吳,是曰吳回。生陸終,取鬼方氏曰嬇𣎜,三年生子六 人:曰樊,曰惠連,曰籛,曰求言,曰晏安,曰季連。伯禹定 荊州,季羋實居其地,生附敘,始封于熊,故其子為穴熊,荊楚名也。夏有楚狐父,厥後鬻熊子者,師臣西伯。 成王時,熊氏畔,乃復封子繹於荊,居丹陽,是為楚。十 七世通祈周顯號事,抑乃自稱之子貲,遷郢及魏,為 秦詐留子橫徙陳,凡二十有五世而秦滅之。濮、羅歸、 越賓滇。請幫助識別此字。麋、羋蠻,皆羋分也。

附:《敘史》作「附沮」,《大戴》附沮氏產穴熊。季羋,即季連,羋姓也。

穆王元年命辛伯餘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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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竹書紀年》:「元年,己未,春正月,王即位,胙昭公命伯 餘靡。」

穆王十六年,「造父始封於趙。」

按《史記·趙世家》:「趙氏之先,與秦共祖,至中衍為帝太 戊御。其後世蜚廉,有子二人,而命其一子曰惡來,事 紂,為周所殺,其後為秦。惡來弟曰季勝,其後為趙。季 勝生孟增,孟增幸於周成王,是為宅皋狼。皋狼生衡 父,衡父生造父,造父幸於周繆王。造父取驥之乘匹 與桃林盜驪、驊騮綠耳,獻之繆王,繆王使造父御西」 巡狩,見西王母,樂之忘歸。而徐偃王反,繆王日馳千 里馬,攻徐偃王,大破之,乃賜造父以趙城,由此為趙 氏。

按《竹書紀年》:「穆王十六年,王命造父始封於趙。」 按《路史》,皋陶有子三人,長伯翳,次仲甄,次封偃,為匽 姓。伯翳封費,生大廉若木恩成。大廉事夏后啟,為鳥 俗氏,後有孟虧、仲衍。仲衍臣商太戊,其裔戎胥軒納 酈山氏,生仲潏,仲潏生處父,處父健步,是為蜚廉,生 革暨季勝。勝三世造父封趙。

孝王十三年封非子為附庸邑之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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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史記秦本紀》:秦之先,帝顓頊之苗裔孫曰女修。女 修織,元鳥隕卵,女修吞之,生子大業。大業取少典之 子,曰女華。女華生大費,與禹平水土,已成,帝錫元圭, 禹受曰:「非予能成,亦大費為輔。」帝舜曰:「咨爾費,贊禹 功,其賜爾皁游,爾後嗣將大出。」乃妻之姚姓之玉女。 大費拜受,佐舜調馴鳥獸,鳥獸多馴服,是為柏翳,舜 賜姓嬴氏。大費生子二人:一曰大廉,實《鳥俗》氏;二曰 若木,實費氏。其元孫曰費昌,子孫或在中國,或在夷 狄。費昌當夏桀之時,去夏歸商,為湯御,以敗桀於鳴 條。大廉元孫曰孟戲,中衍鳥身人言帝太戊聞而卜 之,使御吉,遂致使御而妻之。自太戊以下,中衍之後, 遂世有功,以佐殷國,故嬴姓多顯,遂為諸侯。其元孫 曰中潏,在西戎保西垂。生蜚廉。蜚廉生惡來。惡來有 力,蜚廉善走,父子俱以材力事殷紂。周武王之伐紂, 并殺惡來。是時蜚廉為紂石北方,還無所報,為壇霍 太山而報,得石棺,銘曰:「帝令處父,不與殷亂,賜爾石 棺,以華氏死」,遂葬於霍太山。蜚廉復有子曰季勝,季 勝生孟增。孟增幸於周成王,是為宅皋狼。皋狼生衡 父,衡父生造父。造父以善御幸於周繆王,得驥、溫驪、 驊騮、騄耳之駟,西巡狩,樂而忘歸。徐偃王作亂,造父 為繆王御,長驅歸周,一日千里以救亂。繆王以趙城 封造父,造父族由此為趙氏。自蜚廉生季勝,以下五 世至造父,別居趙,趙衰其後也。惡來革者,蜚廉子也, 早死,有子曰女防,女防生旁皋,旁皋生太几,太几生 大駱,大駱生非子,以造父之寵,皆蒙趙城,姓趙氏。非 子居犬丘,好馬及畜,善養息之。犬丘人言之周孝王, 孝王召使主馬於汧渭之間,馬大蕃息。孝王欲以為 大駱適嗣申侯之女,為大駱妻,生子成,為適。申侯乃 言孝王曰:「昔我先酈山之女,為戎胥軒妻,生中潏,以 親故歸周,保西垂,西垂以其故和睦。今我復與大駱 妻,生適子,成申、駱重婚,西戎皆服,所以為王。王其圖 之。」於是孝王曰:「昔柏翳為舜主畜,畜多息,故有土,賜 姓嬴。今其後世亦為朕息馬。朕其分土為附庸,邑之 秦,使復續嬴氏祀,號曰秦嬴。亦不廢申侯之女子為 駱適者,以和西戎。」秦嬴生秦侯。

按《路史》:皋陶有子三人:長伯翳,次仲甄,次封偃,為匽 姓。伯翳封費,生大廉若木。恩成。大廉事夏后啟,為鳥 俗氏,後有孟虧、仲衍。仲衍臣太戊,其裔戎胥軒內酈 山氏生仲潏,仲潏生處父,處父健步,是為蜚廉。生革 暨季勝。革五世曰非子,孝王封之秦谷,使復嬴氏。

平王元年命秦為諸侯賜以岐豐之地復封其子於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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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史記·秦本紀》:「襄公元年,以女弟繆嬴為豐王妻。襄 公二年,戎圍犬丘世父,世父擊之,為戎人所虜,歲餘, 復歸世父。七年春,周幽王用褒姒廢太子,立褒姒子 為適,數欺諸侯,諸侯叛之。西戎犬戎與申侯伐周,殺 幽王酈山下。而秦襄公將兵救周,戰甚力,有功。周避 犬戎難,東徙雒邑,襄公以兵送周平王,平王封襄公」 為諸侯,賜之岐以西之地,曰:「戎無道侵奪我岐豐之 地,秦能攻逐戎,即有其地,與誓封爵之。」襄公於是始 國,與諸侯通。使聘享之禮,乃用騮駒、黃牛、羝羊各三, 祠上帝西畤。

按《路史》:非子五世:「襄公勤於平王,錫之岐豐,以為侯 王功。秦仲既國襄,而復錄其少子康,使有夏陽為梁伯。」

惠王十年冬王使召伯廖賜齊侯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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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春秋》莊公二十七年。 按《左傳》二十七年冬,「王使 召伯廖賜齊侯命,且請伐衛,以其立子頹也。」

按:《史記周本紀》:「惠王十年,賜齊桓公為伯。」

惠王二十四年,封郳犁來為「小邾子。」

按《春秋·莊公五年注》:「郳,附庸國也。東海昌慮縣東北 有郳城。」犁來,名,未受爵命為諸侯。傳發附庸稱名例 也。其後數從齊桓以尊周室,王命以為小邾子。 按 《僖公七年注》:「小邾子來朝」,始得王命而來朝也。邾之 別封,故曰小邾。

威烈王二十三年命韓趙魏為諸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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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史記周本紀》云云。 按《韓世家》,韓之先與周同姓, 姓姬氏。其後苗裔事晉,得封於韓原,曰韓武子。武子 後三世有韓厥,從封姓為韓氏。韓厥,晉景公之三年, 晉司寇屠岸賈將作亂,誅靈公之賊趙盾。趙盾已死 矣,欲誅其子趙朔,韓厥止賈,賈不聽。厥告趙朔令亡。 朔曰:「子必能不絕趙祀,死不恨矣。」韓厥許之。及賈誅 趙氏,厥稱疾不出。程嬰、公孫杵臼之藏趙孤趙武也, 厥知之。景公十一年,厥與郤克將兵八百乘伐齊,敗 齊頃公於鞌,獲逢丑父。於是晉作六卿,而韓厥在一 卿之位,號為獻子。晉景公十七年,病,卜大業之不遂 者為祟,韓厥稱趙成季之功,今後無祀,以感景公。景 公問曰:「尚有世乎?」厥於是言趙武而復與故趙氏田 邑,續趙氏祀。晉悼公之十年,韓獻子老。獻子卒,子宣 子代,宣子徙居州。晉平公十四年,吳季札使晉,曰:「晉 國之政卒歸於韓、魏、趙矣。」晉頃公十二年,韓宣子與 趙、魏共分祁氏、羊舌氏十縣。晉定公十五年,宣子與 趙簡子侵伐范、中行氏。宣子卒,子貞子代立。貞子徙 居平陽。貞子卒,子簡子代。簡子卒,子莊子代。莊子卒, 子康子代。康子與趙襄子、魏桓子共敗知伯,分其地, 地益大,大於諸侯。康子卒,子武子代。武子二年,伐鄭, 殺其君幽公。十六年,武子卒,子景侯立。景侯虔元年, 伐鄭,取雍丘;二年,鄭敗我負黍。六年,與趙、魏俱得列 為諸侯。

按《趙世家》,「襄子姊前為代王夫人。簡子既葬,未除服, 北登夏屋,請代王,陰擊殺之。遂興兵平代地,以代封 伯魯子周為代成君。」伯魯者,襄子兄故太子,太子蚤 死,故封其子。襄子娶空同氏,生五子。襄子為伯魯之 不立也,不肯立子,且必欲傳位與伯魯子代成君。成 君先死,乃取代成君子浣立為太子。襄子立三十三 年卒。浣立,是為獻侯。獻侯少,即位,治中牟。襄子弟桓 子逐獻侯,自立於代。一年卒。國人曰「桓子立,非襄子 意」,乃共殺其子,而復迎立獻侯。十三年,城平邑。十五 年,獻侯卒,子烈侯籍立。烈侯六年,魏、韓、趙皆相立為 諸侯,追尊獻子為獻侯。按《魏世家》,魏文侯元年,秦 靈公之元年也。與韓武子、趙桓子、周威王同時。六年, 城少梁。十三年,使子擊圍繁、龐,出其民。十六年,伐秦, 築臨晉元里。十七年,伐中山,使子擊守之,趙倉唐傅 之。西攻秦,至鄭而還,築雒陰、合陽。二十二年,魏、趙、韓 列為諸侯。

按《路史》:「造父七世,叔帶隸晉,九世而武立。又六世,籍 始命。復再世而析晉。三世,主父益大。又五世,邯鄲沒, 秦諸大夫立嘉於代。」

安王十六年命田和為齊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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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史記齊太公世家》:「康公十九年,田常曾孫田和始 為諸侯,遷康公海濱。二十六年,康公卒,呂氏遂絕其 祀。田氏卒有齊國,為齊威王,彊于天下。」按《田敬仲 完世家》,「陳完者,陳厲公佗之子也。完生周太史過陳, 陳厲公使卜完,卦得觀之否,是為觀國之光,利用賓 于王。」此其代陳有國乎?不在此而在異國乎?非此其 身「也,在其子孫;若在異國,必姜姓。姜姓,四岳之後,物 莫能兩大。陳衰,此其昌乎!」厲公者,陳文公少子也,其 母蔡女。文公卒,厲公兄鮑立,是為桓公。桓公與佗異 母,及桓公病,蔡人為佗殺桓公,鮑及太子免,而立佗 為厲公。厲公既立,娶蔡女。蔡女淫于蔡人,數歸厲公, 亦數如蔡。桓公之少子林,怨厲公殺其父與兄,乃令 蔡人誘厲公而殺之。林自立,是為莊公。故陳完不得 立為陳大夫。厲公之殺,以淫出國,故《春秋》曰「蔡人殺 陳佗」,罪之也。莊公卒,立弟杵臼,是為宣公。宣公十一 年,殺其太子禦寇。禦寇與完相愛,恐禍及己,故奔齊。 齊桓公欲使為卿,辭曰:「羈旅之臣,得免負擔,君之惠 也,不敢當高位。」桓公使為工正。齊懿仲欲妻完,卜之, 占曰:「是為鳳凰于蜚,和鳴鏘鏘。有媯之後,將育于姜。 五世其昌,並于正卿。八世之後,莫之與京。」卒妻完。完 之奔齊,齊桓公立十四年矣。完卒,謚為敬仲。仲生稚 孟夷。敬仲之如齊,以陳字為田氏。田稚孟夷生湣孟 莊,田湣孟莊生文子須無。田文子事齊莊公,晉之大 夫欒逞作亂於晉,來奔齊,齊莊公厚客之。晏嬰與田 文子諫,莊公弗聽。文子卒,生桓子無宇。田桓子無宇 有力,事齊莊公,甚有寵。無宇卒,生武子開,與釐子乞田釐子乞事齊景公為大夫,其收賦稅於民,以小斗 受之;其粟予民,以大斗行陰德於民,而景公弗禁。由 此田氏得齊眾心,宗族益彊,民思田氏。晏子數諫景 公,景公弗聽。已而使於晉,與叔向私語曰:「齊國之政, 卒歸於田氏矣。」晏嬰卒後,范、中行氏反晉,晉攻之急, 范、中行請粟於齊。田乞欲為亂,樹黨於諸侯,乃說景 公曰:「范、中行數有德於齊,齊不可不救。」齊使田乞救 之而輸之粟。景公太子死,後有寵姬曰芮子,生子荼。 景公病,命其相國惠子與高昭子以子荼為太子。景 公卒,兩相高、國立荼,是為晏孺子。而田乞不說,欲立 景公佗子陽生。陽生素與乞歡。晏孺子之立也,陽生 奔魯。田乞偽事高昭子、國惠子者,每朝代參乘,言曰: 「始諸大夫不欲立孺子,孺子既立,君相之,大夫皆自 危,謀作亂。又紿大夫曰:『高昭子可畏也』。及未發,先之。」 諸大夫從之。田乞、鮑牧與大夫以兵入公室,攻高昭 子。昭子聞之,與國惠子救公。公師敗田乞之眾,追國 惠子。惠子奔莒,遂反,殺高昭子。晏孺子奔魯。田乞使 人之魯迎陽生。陽生至齊,匿田乞家。請諸大夫,曰:「常 之母有魚菽之祭,幸而來會飲。」會飲,田氏。田乞盛陽 生橐中,置坐中央。發橐出陽生,曰:「此乃齊君矣。」大夫 皆伏謁。將盟立之,田乞誣曰:「吾與鮑牧謀共立陽生 也。」鮑牧怒曰:「大夫忘景公之命乎?」諸大夫欲悔,陽生 乃頓首曰:「可則立之,不可則已。」鮑牧恐禍及己,乃復 曰:「皆景公之子,何為不可?」遂立陽生於田乞之家,是 為悼公。乃使人遷晏孺子於駘,而殺孺子荼。悼公既 立,田乞為相,專齊政。四年,田乞卒,子常代立,是為田 成子。鮑牧與齊悼公有郄弒悼公。齊人共立其子壬, 是為簡公。田常成子與監止俱為左右相,相簡公。田 常心害監止,監止幸於簡公,權弗能去。於是田常復 修釐子之政,以大斗出貸,以小斗收。齊人歌之曰:「嫗 乎采𦬊,歸乎田成子!」齊大夫朝。御鞅諫簡公曰:「田、監 不可並也,君其擇焉。」君弗聽。子我者,監止之宗人也。 常與田氏有郤,田氏疏族。田豹事子我有寵。子我曰: 「我欲盡滅田氏,適以豹代田氏宗。」豹曰:「臣於田氏疏 矣。」不聽。已而豹謂田氏曰:「子我將誅田氏,田氏弗先, 禍及矣。」子我舍公宮,田常兄弟四人乘如公宮,欲殺 子我。子我閉門。簡公與婦人飲檀臺,將欲擊田常。太 史子餘曰:「田常非敢為亂,將除害。」簡公乃止。田常出, 聞簡公怒,恐誅,將出亡。田子行曰:「需事之賊也。」田常 於是擊子我。子我率其徒攻田氏,不勝,出亡。田氏之 徒追殺子我及監止,簡公出奔。田氏之徒追執簡公 於徐州。簡公曰:「早從御鞅之言,不及此難。」田氏之徒 恐簡公復立而誅己,遂殺簡公。簡公立四年而殺,於 是田常立簡公弟驁,是為平公。平公即位,田常為相。 田常既殺簡公,懼諸侯誅己,乃盡歸魯、衛侵地,西約 晉、韓、魏、趙氏,南通吳、越之使,修功行賞,親於百姓,以 故齊復定。田常言於齊平公曰:「德施人之所欲,君其 行之;刑罰人之所惡,臣請行之。」行之五年,齊國之政 皆歸田常。田常於是盡誅鮑、晏、監、止及公族之彊者, 而割齊自安平以東至琅邪,自為封邑,封邑大於平 公之所食。田常乃選齊國中女子長七尺以上為後 宮,後宮以百數,而使賓客舍人出入後宮者不禁。及 田常卒,有七十餘男。田常卒,子襄子盤代立,相齊常 諡為「成子。」田襄子既相齊宣公,三晉殺知伯,分其地。 襄子使其兄弟宗人盡為齊都邑。大夫與三晉通使, 且以有齊國。襄子卒,子莊子白立。田莊子相齊宣公, 宣公四十三年,伐晉,毀黃城,圍陽狐。明年,伐魯葛及 安陵,明年,取魯之一城。莊子卒,子太公和立。田太公 相齊宣公,宣公四十八年,取魯之郕。明年,宣公與鄭 人會西城伐衛,取毋丘。宣公五十一年卒。田會自廩 丘反。宣公卒,子康公貸立。貸立十四年,淫於酒婦人, 不聽政。太公乃遷康公於海上,食一城,以奉其先祀。 明年,魯敗齊平陸。三年,太公與魏文侯會濁澤,求為 諸侯。魏文侯乃使使言周天子及諸侯,請立齊相田 和為諸侯,周天子許之。康公之十九年,田和立為齊 侯,列於《周室。紀》元年,齊侯、太「公和立。」二年,和卒,子桓 公午立。

按:《通鑑綱目》:「安王十六年,初命齊田和為諸侯。」

秦制,設爵二十等,以賞功勞。

按《通典》:「秦制,爵二十等以賞功勞,二十徹侯。」

《後漢志》曰:徹侯,金印紫綬,功大者食縣,小者食鄉亭,得臣其所食吏民。後避漢武帝諱,改曰「通侯」,或曰「列侯。」

十九、《關內侯》

顏師古曰:「言有侯號而居京畿,無國邑也。」荀綽《百官表注》曰:「時六國未平,將帥皆家關中,故以為號。」劉昭曰:「關內侯無土,寄食,在所縣,民租多少,各有戶數為限。」如淳《釋》曰:「列侯出關就國也。但爵其身,有家累者,與之關內之邑,食其租稅。又有倫侯建成侯趙亥、昌武侯馮無擇是也,但有封名而無

食邑

十八、《大庶長》

劉昭曰:「自左庶長以上至大庶長,皆將軍也。所將庶人更卒,故以為大庶長,即大將軍也。左右庶長即左右偏裨也。」

十七、《駟車》庶長

言乘《駟馬》之車而為眾庶之長。

《十六》《大上造》:

言皆主上造之士。

十五少上造。十四右更。

言「主令領更卒,部其役事。」

十三中更,十二左更,《十一右庶長》。

言為眾列之侯。

十、「左庶長」,九「五大夫。」

大夫之尊者也。劉昭曰:「自公士至五大夫,皆軍吏也。」

八《公乘》:

言得乘公家之車也。劉昭曰:「自吏民爵不得過公乘,過者得貰,與子若同產。」然則公乘者,軍吏之爵最尊者。

《七公大夫》。

與下同。

六官大夫。

加「官公」者,示稍尊也,亦謂之「國大夫。」

五大夫。

列位從大夫。

四、《不更》。

言不預更卒之事。

《三、簪褭》

以組帶馬曰「褭。」「簪」「褭」者,主飾此馬。

二,《上造》。

造,成也。言有成命於上。

一、《公士》

言有爵命,異於士卒。劉昭曰:「步卒之有爵為士者也。」戰國之際,秦項之間,權設班寵,有加賜邑君者,蓋假其位號,或空受其爵耳。則田嬰為靖郭君,白起為武安君,魏冉弟為華陽君,秦昭王弟為涇陽君,及高陵君,蔡澤為剛成君,其後項梁為武信君,陳餘為成安君,李左車為廣武君之類是也。至漢尤多,蓋在封爵之外別加為美號也。

始皇帝二十六年始罷封建之制分天下為三十六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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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史記始皇本紀》:二十六年,丞相綰等言:「諸侯初破, 燕、齊、荊地遠,不為置王,毋以鎮之,請立諸子,唯上幸 許。」始皇下其議於群臣,群臣皆以為便。廷尉李斯議 曰:「周文武所封子弟同姓甚眾,然後屬疏遠,相攻擊 如仇讎,諸侯更相誅伐,周天子弗能禁止。今海內賴 陛下神靈一統,皆為郡縣,諸子功臣以公賦稅重賞」 賜之,甚足易制,天下無異意,則安寧之術也,置諸侯 不便。始皇曰:「天下共苦戰鬥不休,以有侯王,賴宗廟 天下初定,又復立國,是樹兵也,而求其寧息,豈不難 哉!」廷尉議是。分天下以為三十六郡,郡置守、尉、監,更 名民曰黔首。

按:《通鑑綱目》:「始皇帝二十六年,初并天下,更號皇帝, 分天下為三十六郡,銷兵器,一法度,徙豪傑於咸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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