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明倫彙編/官常典/第177卷

明倫彙編 官常典 第一百七十六卷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
明倫彙編 第一百七十七卷
明倫彙編 官常典 第一百七十八卷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明倫彙編官常典

 第一百七十七卷目錄

 公輔部彙考一

  上古黃帝有熊氏一則

  陶唐氏帝堯一則

  有虞氏帝舜一則

  商帝湯一則 中宗一則 高宗一則

  周成王一則

  漢總一則 文帝一則 景帝一則

  後漢總一則 世祖建武二則 獻帝建安二則

  魏文帝黃初三則

  晉總一則 惠帝永康一則 永寧一則 元帝永昌一則 明帝太寧一則 成帝咸康

  一則

官常典第一百七十七卷

公輔部彙考一 编辑

上古 编辑

黃帝有熊氏得六相以輔政 编辑

按:《史記五帝本紀》不載。按《外紀》:「黃帝得六相,而天 地治,神明至。風后明乎天道,故為當時;太常察乎地 利,故為稟者;奢龍辨乎東方,故為土師。祝融辨乎南 方,故為司徒;大封辨乎西方,故為司馬。后土辨乎北 方,故為李。」

陶唐氏 编辑

帝堯納舜于百揆舜復舉八愷八元以為帝相 编辑

按《書經舜典》:「若稽古帝舜曰:重華協于帝,濬哲文明, 溫恭允塞,元德升聞,乃命以位,慎徽五典,五典克從, 納于百揆,百揆時敘。」

按《左傳》:文公十八年,季文子使太史克對文公曰:「昔 高陽氏有才子八人,蒼舒、隤敳、檮戭、大臨、尨降、庭堅、 仲容、叔達、齊聖、廣淵、明、允、篤誠。天下之民謂之八愷。」

高陽,帝顓頊之號。八人,其苗裔即垂、益、禹、皋陶之倫。庭堅,即皋陶,字愷和也。

高辛氏有才子八人:伯奮、仲堪、叔獻、季仲、伯虎、仲熊、 叔豹、季貍,忠、肅、共、懿、宣、慈、惠、和,天下之民謂之「八元。」

高辛,帝嚳之號。「八人」亦其苗裔,即稷、契、朱、虎、熊、羆之倫。元善也。

此十六族也,世濟其美,不隕其名,以至於堯,堯不能 舉舜臣堯;舉《八愷》,使主后土,以揆百事,莫不時序,地 平天成。舉《八元》,使布五教於四方,「父義,母慈,兄友,弟 共,子孝,內平外成。」

《后土地官》,禹作司空。平水土,即土地之官。契作司徒,五教在寬,故知《契》在八元之中。正義曰:《舜典》云:「帝曰契,百姓不親,五品不遜,汝作司徒,敬敷五教。」在寬,此云舉八元使布五教,以此故知契在八元中也。《尚書》「禹作司空」,此云「舉八愷使主后土」,以此知禹在八愷中也。但不知八愷之中,何者是禹?八元之中,何者是契耳。

「昔帝鴻氏有不才子,掩義隱賊,好行凶德,醜類惡物, 頑嚚不友,是與比周,天下之民謂之渾敦。少皞氏有 不才子,毀信廢忠,崇飾惡言,靖譖庸回,服讒蒐慝,以 誣盛德,天下之民謂之窮奇。顓頊氏有不才子,不可 教訓,不知話言,告之則頑,舍之則嚚,傲很明德,以亂 天常,天下之民謂之檮杌。」此三族也,世濟其凶,增其 惡名,以至於堯,堯不能去。縉雲氏有不才子,貪於飲 食,冒於貨賄,侵欲崇侈,不可盈厭,聚斂積實,不知紀 極,不分孤寡,不恤窮匱。天下之民以比三凶,謂之「饕 餮。舜臣堯,賓於四門,流四凶族,渾敦、窮奇、檮杌、饕餮, 投諸四裔,以禦魑魅。」是以堯崩而天下如一,同心戴 舜,以為天子。以其舉十六,相去四凶也。故《虞書》數舜 之功曰:「慎徽五典」,五典克從,無違教也;曰:「納于百揆」, 百揆時序,無廢事也;曰:「賓于四門」,四門穆穆,無凶人 也。舜有大功,二十而為天子。

《大功》舉十六,相去四,凶也。

有虞氏 编辑

舜命禹宅百揆 编辑

按《書經舜典》:舜曰:「咨!四岳,有能奮庸熙帝之載,使宅 百揆,亮采惠疇?」僉曰:「『伯禹作司空』。帝曰:『俞,咨禹!汝平 水土,惟時懋哉』。禹拜稽首,讓于稷、契暨皋陶。帝曰:『俞, 汝往哉』!」

蔡傳「奮起,熙廣載事,亮明惠,順。」疇,類也。一說:亮,相也。舜言有能奮起事功,以廣帝堯之事者,使居百揆之位,以明亮庶事,而順成庶類也。僉,眾也。四岳,所領四方諸侯之在朝者也。禹,姒姓,崇伯鯀之子也。平水土者,司空之職時是。懋,勉也,指百揆之事以勉之也。蓋四岳及諸侯,言伯禹見作司空,可宅百揆,帝然其舉而咨禹,使仍作司空而兼行百揆之

事,錄其舊績而勉其新功也。以司空兼百揆,如周以六卿兼三公,後世以他官平章事知政事,亦此類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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湯以伊尹為上相仲虺為左相 编辑

按《書經太甲》:「惟嗣王不惠于阿衡。」

孔傳阿倚衡平。《正義》曰:古人所讀,「阿」、「倚」同音,故「阿」亦倚也。稱上謂之「衡」,故「衡」為平也。

按《咸有一德》:「伊尹既復政厥辟,將告歸,乃陳戒于德。」

伊尹,湯之上相,位為三公,必封為國君。又受邑于畿內,告老,致政事於君。欲歸私邑以自安,將離王朝,故陳戒以德也。

按《說命》:「昔先正保衡作我先王,乃曰:『予弗克俾厥后 惟堯舜,其心愧恥,若撻于市。一夫不獲,則曰:『時予之 辜。佑我烈祖,格于皇天。爾尚明保予,罔俾阿衡,專美 有商』』。」

孔傳《保衡》,伊尹也。言先世所取安以平也。阿衡、保衡,非常人之官名,蓋當時特以此名號伊尹也。

按《書序》:「伊尹相湯伐桀,升自陑,遂與桀戰于鳴條之 野,作《湯誓》。湯歸自夏,至于大坰,仲虺作誥。」

孔傳《仲虺》為湯左相奚仲之後。

按《詩經商頌允也》:「天子降于卿士,實維阿衡,實左右 商王。」

朱註「降」,言天賜之也。卿士,則伊尹也。阿衡、伊尹,官號也。

按:《左傳定公元年》:「薛宰曰:『薛之皇祖奚仲居薛』。」以為

夏,車正奚仲遷于邳,仲虺居薛,以為湯左相。注:《仲虺》,奚仲之後。

按:《晉書職官志》:「成湯居亳,初置二相,以伊尹、仲虺為 之。」

中宗太戊以伊陟為相 编辑

按《書序》:「伊陟相太戊,亳有祥,桑穀共生于朝,伊陟贊 于巫咸,作《咸乂》四篇。」

孔傳伊陟,伊尹子,太戊,沃丁弟之子。祥妖怪,二木合生,七日大拱。不恭之罰,巫咸臣名。伊陟不先告太戊而告巫咸者,《君奭》云:「在太戊時則有若巫咸乂王家」,則咸是賢臣,能治王事,大臣見怪而懼,先共議論,而後以告君。

高宗武丁立傅說為相 编辑

按《書經說命》:王庸作書以誥曰:以台正于四方。台恐 德弗類,茲故弗言。恭默思道,夢帝賚予良弼,其代予 言。乃審厥象,俾以形旁求于天下。說築傅巖之野,惟 肖。爰立作相,王置諸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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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王作周官始立三公三孤之職 编辑

按《書經周官》:「立太師、太傅、太保,茲惟三公,論道經邦, 燮理陰陽。」

孔傳師,天子所師法。傅,傅相天子。保,保安天子於德義者。此惟三公之任,佐王論道,以經緯國事,和理陰陽,言有德乃堪之。

《官不必備》,惟其人。

孔傳三公之官,不必備員,惟其人有德乃處之。

少師、少傅、少保曰「三孤。」

孔傳此三官,名曰「三孤。」孤,特也。言卑於公,尊於卿,特置此三者。

貳公弘化。寅亮天地,弼予一人。

孔傳副貳三公,弘大道化,敬信天地之教,以輔我一人之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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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承秦制,設丞相或相國,佐天子理萬機。後改大司 徒,設太尉掌武事。後改大司馬,大將軍,軍國大事皆 預之,而御史大夫副丞相。後更名「大司空。」太師、太傅、 太保,仍古不常置。

按《漢書·百官公卿表》:「相國、丞相皆秦官,金印紫綬,掌 承天子,助理萬機。秦有左右,高帝即位置一丞相,十 一年更名相國,綠綬。孝惠、高后置左右丞相,文帝二 年復置一丞相,有兩長史,秩千石。哀帝元壽二年更 名大司徒。武帝元狩五年初置司直,秩比二千石,掌 佐丞相舉不法。」

按:應劭曰:「丞者,承也;相者,助也。」荀悅曰:「秦本次國,命卿二人,是以置左右丞相,無三公官。」

太尉,秦官,金印紫綬,掌武事。武帝建元二年省。元狩 四年初置大司馬,以冠將軍之號。宣帝地節三年置 大司馬,不冠將軍,亦無印綬官屬。成帝綏和元年初 賜大司馬金印紫綬,置官屬,祿比丞相,去將軍。哀帝 建平二年復去大司馬印綬、官屬,冠將軍如故。元壽 二年復賜大司馬印綬,置官屬,去將軍,位在司徒上。 有長史,秩千石。

按:應劭曰:「自上安下曰尉,武官悉以為稱。司馬,主武也,諸武官亦以為號。」師古曰:「冠者加於其上,共為一官也

御史大夫,秦官,位上卿,銀印青綬,掌副丞相。有兩丞,

秩千石。一曰中丞,在殿中蘭臺,掌圖籍祕書,外督部 刺史,內領侍御史,員十五人,受公卿奏事舉劾。按章 成帝綏和元年更名大司空,金印紫綬,祿比丞相。置 長史中丞,官職如故。哀帝建平二年,復為御史大夫, 元壽二年,復為大司空。御史中丞更名「御史長史。」侍 御史有繡衣直指,出討姦猾,治大獄,武帝所制,不常 置。

應劭曰:侍御史之率,故稱大夫云。臣瓚曰:《茂陵書》,「御史大夫秩中二千石。」服虔曰:「直指指事而行,無阿私也。」師古曰:「衣以繡者,尊寵之也。」

太傅,古官,高后元年初置,金印紫綬。後省。八年復置。 後省。哀帝元壽二年復置。位在三公上。

太師、太保,皆古官。平帝元始元年皆初置,金印紫綬。 太師位在太傅上,太保次太傅。

文帝三年冬十二月太尉潁陰侯灌嬰為丞相罷太尉官屬丞相 编辑

按:《漢書文帝本紀》云云。

景帝七年春二月罷太尉官 编辑

按:《漢書景帝本紀》云云。

後漢 编辑

後漢設太傅、太尉、大司馬、司徒、司空,皆稱公,論國之 大事。時置,時省。

按:《後漢書百官志》:「太傅上公一人。」

《大載記》曰:傅,傅之德義也。應劭《漢官儀》曰:「傅者,覆也。」賈生曰:「天子不喻於先聖之德,不知君民之道,不見禮義之正,《詩》《書》無宗,學業不法。此太師之責也。」古者,齊太公職之天子,不惠於庶民,不禮於大臣,不中於折獄,無經於百官,不哀於喪,不敬於祭,不戒於齊,不信於事。此太傅之責也。古者,周公職之天子,處位不「端,受業不敬,言語不敘,音聲不中,進退升降不以禮,俯仰周旋無節,此太保之責也。」古者燕,召公職之「天子燕業,反其學,左右之習,詭其師答諸侯,遇大臣,不知文雅之辭,言語之道,簡聞少誦,不博不習,此少師之責也。天子居處出入不以禮,衣服冠帶不以制,御器列側不以度,采服從好不以章,忿」悅不以義,與奪不以節,此少傅之責也。天子居處燕私,安而易,樂而耽,飲食不時,醉飽不節,寢起早晏無常,玩好器弄無制,此少保之責也。此古天子自輔弼之禮也。自為天子,而賢智維之,故能慮無失計,舉無過事,終身得中。

《本》注曰:「掌以善導無常職。」世祖以卓茂為太傅,薨,因 省。其後。每帝初即位,輒置太傅,錄尚書事,薨輒省。

胡廣注曰:「猶古冢宰總己之義也。」案靈帝之初,以陳蕃為太傅。蕃誅,以胡廣代始,不止一人也。董卓在長安,又自尊為太師,位在太傅上。應劭《漢官儀》曰:「太師,古官也。平帝元年,孔光以太傅見授,詔太師無朝,十日一賜餐,賜靈壽杖,省中施坐置几,太師入省中用杖,自是而闕。」又《漢官》云:「太傅長史一人,秩千石,掾屬」二十四人令史,御屬二十二人。荀綽《晉百官表注》曰:「漢太傅置掾屬十人,御屬一人,令史十二人,置長史。」與漢異。

太尉公一人。

應劭曰:自上安下曰尉,武官悉以為稱。《前書》曰秦官,鄭元注《月令》亦曰「秦官。」《尚書中候》云:「舜為太尉束晳。」據非秦官,以此追難元焉。臣昭曰:緯候眾書,宗貴神詭,出沒隱顯,動挾誕怪,該覈陰陽,徼迎起伏,或有先徵,時能後驗。故守寄構思,雜稱曉輔;通儒達好,時略文滯公輸。益州,具於張衡之詰;無口漢輔,炳乎尹敏之諷。圖讖紛偽,其俗多矣。太尉官實司天,虞舜作宰,璇衡賦政,將是據後位以書前,非唐官之實號乎?太尉所職,即舜所掌,遂以同掌追稱太尉,乃中候之妄,蓋非官之為謬。康成淵博,自注中候,裁及注禮,而忘舜位,豈其實哉?此是不發譏於中候,而正之於《月令》也。廣微之誚,未探碩意。《說苑》曰:「當堯」之時,舜為司徒。《新論》曰:「昔堯試於大麓者,領錄天子事,如今尚書官矣。」《古史考》曰:「舜居百揆,總領百事。」說者以百揆,堯初別置於周,更名冢宰,斯其然矣。

本注曰:「掌四方兵事功課,歲盡即奏其殿最而行賞 罰。凡郊祀之事,掌亞獻。大喪則告諡南郊。凡國有大 造大疑,則與司徒、司空通而論之。國有過事,則與二 公通諫爭之。」世祖即位,為大司馬。

《漢官儀》曰:元狩六年,罷太尉,法周制,置司馬。時議者以為漢軍有官候千人司馬,故加「大」為大司馬,所以別異大小司馬之號。

建武二十七年,改為太尉。

蔡質《漢儀》曰:府開闕,王莽初起大司馬,後篡盜神器,故遂貶去其闕。《漢官儀》曰:「張衡云,明帝以司馬司空府欲復更太尉府」,時公趙憙也。西曹掾安眾、鄭均素好名節,以為朝廷新造北宮,整飭官寺

考證

「旱魃為虐,民不堪命,曾無殷湯六事,周宣雲漢之辭。今府本館陶公主第舍,員職既少,自足相容。」 憙表陳之,即聽許。其冬,臨辟雍,歷二府,見皆壯麗,而太尉府獨卑陋。顯宗東顧歎息曰:「椎牛縱酒,勿令乞兒為宰!」 時憙子世為侍中,驂乘歸具白之。憙以為恨,頻譴責均,均自劾去,道發病亡。《古今注》曰:永平十五年,更作太尉、司徒、司空府,開陽城門內,與此不同。臣昭案:劉虞為大司馬而與太尉並置焉。

長史一人,千石。

盧植《禮注》曰:「如周小宰。」

本注曰:「署諸曹事。掾史屬二十四人。」本注曰:「漢舊注: 東西曹掾比四百石,餘掾比三百石,屬比二百石,故 曰公府掾比,古元士三命者也。」或曰:「漢初掾史辟,皆 上言之,故有秩比命士,其所不言,則為百石屬。其後 皆自辟除,故通為百石云。」

《漢書音義》曰:「正曰掾,副曰屬。」

西曹主府史署用。東曹主二千石長吏遷除及軍吏。 戶曹主民戶祠祀、農桑。奏曹主奏議事。辭曹主辭訟 事。法曹主郵驛科程事。尉曹主卒徒轉運事。賊曹主 盜賊事。決曹主罪法事。兵曹主兵事。金曹主貨幣鹽 鐵事。倉曹主倉穀事。黃閤主簿錄省眾事。

應劭《漢官儀》曰:世祖詔:「方今選舉賢佞,朱紫錯用丞相故事,四科取士:一曰德行高妙,志節清白;二曰學通行修,經中博;十;三曰明達法令,足以決疑,能案章覆問,文中御史;四曰剛毅多略,遭事不惑,明足以決才。任三輔令皆有孝悌廉公之行。自今以後,審四科辟召,及刺史、二千石察茂才尤異孝廉之吏,務盡實覈,選擇英俊賢行、廉潔平端於縣邑,務授試以職。有非其人,臨計過署,不便習官事,書疏不端正,不如詔書。有司奏罪名,并正舉者。」又舊河隄謁者,世祖改以三府掾屬為謁者領之,遷超御史中丞、刺史,或為小郡。監察黎陽謁者,世祖以幽、并州兵騎定天下,故於黎陽立營,以謁者監之,兵騎千人,復除甚重。謁者任輕,多放情態。順帝改用公解府掾有清名威重者,遷超牧守焉。《漢官目錄》曰:「建武十二年八月乙未,詔書,三公舉茂才各一人,廉吏各二人,光祿歲舉茂才四行各一人,察廉吏三人;中二千石歲察廉吏各一人,廷尉、大司農各二人,將兵將軍歲察廉吏各二人,監察御史、司隸、州牧歲」舉茂才各一人。

令史及御屬二十三人。本注曰:「漢舊注公令史百石, 自中興以後,注不說石數,御屬主為公御。」

荀綽《晉百官表注》曰:「御屬如錄事也。」

閤下令史,主閤下威儀事。記室令史,主上表章報書。 記門令史,主府門。其餘令史,各典曹文書。

應劭《漢官儀》「有官騎三十人。」

司徒公一人。

《孔安國》曰:「主徒眾,教以禮義。」

本注曰:「掌人民事。凡教民孝悌、遜順、謙儉、養生送死 之事,則議其制,建其度。凡四方民事功課,歲盡則奏 其殿最而行賞罰。凡郊祀之事,掌省牲視濯。大喪則 掌奉安梓宮。凡國有大疑大事,與太尉同。」世祖即位, 為大司徒。

《漢官儀》曰:「王莽時,議以漢無司徒官,故定三公之號,曰大司馬、大司徒、大司空。世祖即位,因而不改。」蔡質《漢儀》曰:「司徒府與蒼龍闕對,厭於尊者,不敢號府。」應劭曰:「此不然,丞相舊位,在長安,時,府有四出門,隨時聽事。明帝本欲依之,迫於太尉、司空,但為東西門耳。國每有大議,天子車駕親幸其殿,殿西王侯以下,更」衣并存。每歲州郡聽採長吏臧否,民所疾苦,還條奏之,是為之舉謠言者也。頃者舉謠言者,掾屬令史,都會殿上,主者大言「某州郡行狀云何」,善者同聲稱之,不善者各爾。御枚大較,皆取無名勢,其中或有愛憎微裁,黜陟之暗昧也。若乃中山祝恬,踐周、召之列,當軸處中,忘謇諤之節,憚首尾之譏,懸囊捉撮,無能清澄,其與申屠須責鄧通、王嘉封還詔書,邈矣乎!《周禮》有「外朝于寶」注曰:「《禮》,司徒府中有百官朝會殿,天子與丞相決大事,是外朝之存者。」

建武二十七年,去《大》。

《漢舊儀》曰:哀帝元壽二年,以丞相為大司徒郡國守長史,上計事竟,遣公出庭,上親問百姓所疾苦,記室掾史一人,大音讀敕。畢,遣敕曰:「詔書殿下禁吏無苛暴,丞史歸告二千石,順民所疾苦,急去殘賊,審擇良吏,無任苛刻,治獄決訟,務得其中。明詔憂百姓困於衣食,二千石帥勸農桑,思稱厚恩,有以賑贍之,無煩撓奪民時。今日公卿以下,務飭儉恪,奢侈過制度以益甚。二千石身帥有以化之。民冗食者,請諭以法養,視疾病,致醫藥,務治之。」詔書無飾廚養至今未變,又更過度,甚不稱。歸告二千石,務省約如法,且案不改者,長吏以聞,官寺鄉

亭漏敗,牆垣阤壞,不治無辦護者。不勝任,先自劾不應法,歸告二千石,聽。十年,更名相國。案獻帝初,董卓自太尉進為相國,而司徒不省。及建安末,曹公為丞相,郗慮為御史大夫,則罷三公官。荀綽《晉百官表注》曰:「漢丞相府,門無闌,不設鈴,不警鼓。言其深大闊遠,無節限也。」

長史一人,《千石》。掾屬三十一人。

《漢官目錄》三十人。

令史及御屬三十六人。《本注》曰:「世祖即位,以武帝故 事,置司直,居丞相府,助督錄諸州,建武十八年省也。」

《獻帝起居注》曰:「建安八年十二月,復置司直,不屬司徒,掌督中都官,不領諸州。九年十二月,詔司直比司隸校尉,坐同席,在上假傳,置從事三人,書佐四人。」

司空公一人。

《馬融》曰:「掌營城郭,司空土以居民。」

本注曰:「掌水土事。凡營城起邑、浚溝洫、修墳防之事, 則議其利,建其功。凡四方水土功課,歲盡則奏其殿 最而行賞罰。凡郊祀之事,掌掃除樂器。大喪則掌將 校復土。」凡國有大造大疑諫爭,與太尉同。

《韓詩外傳》曰:三公之得者何?曰:「司馬、司空、司徒也,司馬主天,司空主土,司徒主人。故陰陽不和,四時不節,星辰失度,災變非常,則責之司馬;山陵崩阤,川谷不通,五穀不植,草木不茂,則責之司空;君臣不正,人道不和,國多盜賊,民怨其上,則責之司徒。故三公典其職,憂其分,舉其辨,明其得,此之謂三公之事。」

世祖即位,為大司空。

應劭《漢官儀》曰:綏和元年,罷御史大夫官法。周制初置司空。議者又以縣道官獄司空,故覆加大,為大司空,亦所以別大小之文。

建武二十七年,去《大》。

《漢舊儀》曰:御史大夫敕上計丞長史曰:「詔書殿下,布告郡國,臣下承宣無狀,多不宄,百姓不蒙恩被化,守長史到郡,與二千石同力為民興利除害,務有以安之。稱詔書。郡國有茂才不顯者,言殘民貪污煩擾之吏,百姓所苦,務勿任用。」方察不稱者,刑罰務於得中,惡惡止其身,選舉民侈過度,務有以化之。問今歲善惡孰與往年,對上;問今年盜賊孰與往年,得無有群輩大賊對上。臣昭案:獻帝建安十三年,又罷司空,置御史大夫。御史大夫郗慮,慮免不得補。荀綽《晉百官表注》曰:「獻帝置御史大夫,職如司空,不領侍御史。」

屬長史一人,《千石掾》屬二十九人。

《漢官目錄》云:「二十四人。」

令史及御屬四十二人:

將軍,不常置。《本注》曰:「掌征伐背叛,比公者四。第一大 將軍,次驃騎將軍,次車騎將軍,次衛將軍,又有前後 左右將軍。」

蔡質《漢儀》曰:「漢興,置大將軍、驃騎,位次丞相;車騎、衛將軍,左右前後皆金紫,位次上卿,典京師兵衛、四夷屯警。」

初,武帝以衛青數征伐有功,以為大將軍,欲尊寵之, 以古尊官唯有三公,皆將軍,始自秦、晉以為卿號,故 置大司馬官號以冠之。其後霍光、王鳳等皆然。成帝 綏和元年,賜大司馬印綬,罷將軍官。世祖中興,吳、漢 以大將軍為大司馬,景丹為驃騎大將軍,位在公下, 及前、後、左、右雜號。將軍眾多,皆主征伐,事訖皆罷。

《魏略》曰:「曹公置都護軍中尉,置護軍將軍,亦皆比二千石。旋軍,並止罷。」

明帝初即位,以弟東平王蒼有賢才,以為驃騎將軍, 以王故,位在公上,數年後罷。章帝即位,西羌反,故以 舅馬防行車騎將軍征之,還,後罷。和帝即位,以舅竇 憲為車騎將軍,征匈奴,位在公下。還復有功,遷大將 軍,位在公上。復征西羌,還,免官罷。安帝即位,西羌寇 亂,復以舅鄧騭為車騎將軍征之,還遷大將軍,位如 憲。數年復罷。自安帝政治衰缺,始以嫡舅耿寶為大 將軍,常在京都。順帝即位,又以皇后父兄弟相繼為 大將軍,如三公焉。

《梁冀別傳》曰:「元嘉二年,又加冀禮儀大將軍,朝到端門若龍門,謁者將引,增掾屬,舍人令史、官騎鼓吹各十人。」

長史、司馬皆一人,千石。

《東觀書》曰:「竇憲作大將軍,置長史、司馬員吏官屬,位次太傅。」

本注曰:「司馬,主兵,如太尉。」從事中郎二人,六百石。本 注曰:「職參謀議。」

《東觀書》曰:「大將軍出征,置中護軍一人。」

掾屬二十九人:

案:《本傳》,「東平王作驃騎掾史四十人。」

令史及御屬三十一人。《本注》曰:「此皆府員職也。」又賜
考證
官騎三十人及鼓吹。

應劭《漢官儀》曰:「鼓吹二十人,非常員。舍人十人。

其領軍皆有部曲。大將軍營五部,部校尉一人,比二 千石;軍司馬一人,比千石。部下有曲,曲有軍候一人, 比六百石。曲下有屯,屯長一人,比二百石。其不置校 尉部,但軍司馬一人,又有軍假司馬、假候,皆為副貳。 其別營領屬為別部司馬,其兵多少各隨時宜。門有 門候。」

世祖建武十一年夏四月丁卯省大司徒司直官 编辑

按:《後漢書光武本紀》云云。

《漢官儀》曰:「武帝置丞相司直,元壽二年,改丞相為大司徒,司直仍舊。今省。」

建武二十七年,詔改大司徒大司空為司徒司空,改 大司馬為太尉。

按《後漢書光武本紀》,建武二十七年夏四月戊午,大 司徒王況薨。五月丁丑,詔曰:「昔契作司徒,禹作司空, 皆無大名,其令二府去大。」又改大司馬為太尉。驃騎 大將軍行大司馬劉隆即日罷,以太僕趙憙為太尉, 大司農馮勤為司徒。

獻帝建安八年冬十月初置司直官督中都官 编辑

按:《後漢書獻帝本紀》云云。

司直,秩比二千石,武帝元狩五年置,掌佐丞相舉不法也。建武十一年省,今復置之。

建安十三年夏六月,罷三公官,置丞相。御史大夫曹 操自為丞相。

按:《後漢書獻帝本紀》云云。

按:《三國志魏武帝本紀》:「建安十三年,漢罷三公官,置 丞相御史大夫,夏六月,以公為丞相。」

《獻帝起居注》曰:使太常徐璆即授印綬,御史大夫不領中丞,置長史一人。《先賢行狀》曰:「璆字孟平,廣陵人。少履清爽,立朝正色。歷任城、汝南、東海三郡,所在化行。被徵當還,為袁術所劫。術僭號,欲授以上公之位,璆終不為屈。術死後,璆得術璽,致之漢朝,拜衛尉、太常公,為丞相,以位讓璆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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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帝黃初元年冬十一月癸酉改相國為司徒御史大夫為司空 编辑

按:《三國志魏文帝本紀》云云。

《黃初二年》,分三公戶邑,封其子弟,詔天地之勿劾 三公。

按《三國志魏文帝本紀》:黃初二年「春正月辛巳,分三 公戶邑,封子弟各一人為列侯。夏六月戊辰晦,日有 食之。有司奏免大尉。詔曰:『災異之作,以譴元首,而歸 過股肱,豈禹湯罪己之義乎?其令百官各虔厥職。後 有天地之眚,勿復劾三公』。」

黃初三年,詔「太后后族不得當輔政之任。」

按《三國志魏文帝本紀》:三年「秋九月甲午,詔曰:『夫婦 人與政,亂之本也。自今以後,群臣不得奏事太后,后 族之家不得當輔政之任,又不得橫受茅土之爵。以 此詔傳後世,若有背違,天下共誅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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晉丞相、相國不常置,以太宰、太傅、太保、司徒、司空、大 司馬、大將軍、太尉皆為公議國家大政,而開府儀同、 特進、左右光祿大夫參預之。設尚書令、左右僕射統 列曹尚書丞、侍郎,以掌選署及文書,而以上公重臣 錄尚書事,或稱「都督中外」以統之。又置中書監令及 侍郎,典中書及誥命。

按《晉書職官志》:「丞相、相國,並秦官也。晉受魏禪,並不 置。自惠帝之後,省置無恆。為之者趙王倫、梁王彤、成 都王穎、南陽王保、王敦、王導之徒,皆非復尋常人臣 之職。」

太宰、太傅、太保,周之三公官也。魏初唯置太傅,以鍾 繇為之;末年又置太保,以鄭沖為之。晉初,以景帝諱 故,又採《周官》官名,置太宰,以代太師之任,秩增三司, 與太傅、太保皆為上公。論道經邦,燮理陰陽,無其人 則闕,以安平獻王孚居之。自渡江以後,其名不替,而 居之者甚寡。

太尉、司徒、司空,並古官也。自漢歷魏,置以為三公。及 晉受命,迄江左,其官相承不替。

大司馬,古官也。漢制以冠大將軍、驃騎、車騎之上,以 代太尉之職,故恆與太尉迭置,不並列。及魏有太尉, 而大司馬、大將軍各自為官,位在三司上。晉受魏禪, 因其制,以安平王孚為太宰,鄭沖為太傅,王祥為太 保,義陽王望為太尉,何曾為司徒,荀顗為司空,石苞 為大司馬,陳騫為大將軍,凡八公同時並置,唯無丞 相焉。自義陽王望為大司馬之後,定令如舊,在《三司》 上。

大將軍,古官也。漢武帝置,冠以「大司馬」名,為崇重之 職。及漢東京,大將軍不常置,為之者皆擅朝權。至景 帝為大將軍,亦受非常之任。後以叔父孚為太尉,奏 改大將軍在太尉下。及晉受命,猶依其制,位次三司下,後復舊,在三司上。太康元年,琅邪王伷遷大將軍, 復制在三司下,伷薨後如舊。 開府儀同三司,漢官也。殤帝延平元年,鄧騭為車騎 將軍,儀同三司。儀同之名,始自此也。及魏黃權以車 騎將軍開府儀同三司,開府之名,起於此也。

太宰、太傅、太保、司徒、司空、左右光祿大夫、光祿大夫 開府位從公者為文官公,冠《進賢》三梁,黑介幘。 大司馬、大將軍、太尉、驃騎、車騎、衛將軍、諸大將軍開 府位從公者為武官公,皆著武冠,平上,黑幘。

文武官公,皆假金章紫綬,著五時服。其相國丞相,皆 袞冕綠盭綬,所以殊於常公也。

諸公及開府位從公者,品秩第一,食奉日五斛。太康 二年,又給春絹百匹,秋絹二百匹,綿二百斤。元康元 年,給菜田十頃,騶十人。立夏後不及田者,食奉一年, 置長史一人,秩一千石。西東閤祭酒;西東曹掾、戶、倉、 賊曹令史,屬各一人;御屬閤下令史;西東曹倉、戶、賊 曹令史,門令史,記室省事令史,閤下記室書令史;西 東曹學事各一人。給武賁二十人,持班劎,給朝車,駕 駟,安車黑耳,駕三,各一乘。祭酒掾屬白蓋小車七乘, 軺車施耳,後戶皁輪犢車各一乘。自祭酒已下,令史 已上,皆皁零辟朝服。太尉雖不加兵者,吏屬皆降服。 司徒加置左右長史各一人,秩千石。主簿、左西曹掾 屬各一人,西曹稱右西曹。其左西曹令史已下,人數 如舊。令司空加置導橋掾一人。諸公及開府位從公 加兵者,增置。司馬一人,秩千石;從事中郎二人,秩比 千石;主簿、記室督各一人;舍人四人,兵顗、士曹、營軍、 刺姦、帳下都督、外都督令史各一人。主簿已下,令史 已上,皆絳服。司馬給吏卒如長史。從事中郎給侍二 人;主簿、記室督各給侍一人。其餘臨時增崇者,則褒 加各因其時為節文,不為定制。

諸公及開府位從公為持節都督,增參軍為六人,長 史、司馬,從事中郎、主簿,記室督、祭酒、掾屬、舍人如常。 加兵公制。

特進,漢官也。二漢及魏、晉,以加官從本官車服,無吏 卒。太僕羊琇遜位,拜特進,加散騎常侍,無餘官,故給 吏卒車服。其餘加特進者,唯食其祿賜,位其班位而 已,不別給特進吏卒車服。後定令,「特進品秩第二,位 次諸公,在開府、驃騎上,冠進賢兩梁,黑介幘」,五時朝 服,佩水蒼玉,無章綬,食奉日四斛。太康二年,始賜春 服絹五十匹,秋絹百五十匹,綿一百五十斤。元康元 年,給菜田八頃,田騶八人。立夏後不及田者食奉一 年,置主簿、功曹、史、門亭長、門下書佐各一人,給安車, 黑耳駕御一人,軺車施耳,後戶一乘。

左右光祿大夫,假金章紫綬。光祿大夫加金章紫綬 者,品秩第二,祿賜、班位、冠幘、車服、佩玉,置吏卒羽林。 及卒,諸所賜給,皆與特進同。其以為加官者,唯假章 綬、祿賜、班位而已,不別給車服、吏卒也。又卒贈此位, 本已有卿官者,不復重給吏卒,其餘皆給。

「錄尚書。」案漢武時,左右曹諸吏分平尚書奏事,知樞 要者始領尚書事。張安世以車騎將軍,霍光以大將 軍,王鳳以大司馬,師丹以左將軍,並領尚書事。後漢 章帝以太傅趙憙、太尉牟融並錄尚書事。尚書有錄 名,蓋自憙、融始,亦西京領尚書之任,猶虞、唐《大麓》之 職也。和帝時,太尉鄧彪為太傅,錄尚書事,位上公,在 三公上,漢制遂以為常。每少帝立,則置太傅,錄尚書 事,猶古「冢宰總己」之義,薨輒罷之。自魏晉以後,亦公 卿權重者為之。

尚書令,秩千石,假銅印黑綬,冠進賢兩梁冠。納言幘, 五時朝服,佩水蒼玉,食奉月五十斛,受拜則策命之, 以在端右故也。太康二年,始給賜絹,春三十匹,秋七 十匹,綿七十斤。元康元年,始給菜田六頃,田騶六人。 立夏後不及田者,食奉一年。始,賈充為尚書令,以目 疾,表置省事吏四人,省事蓋自此始。

僕射服秩、印綬與今同。案漢本置一人,至漢獻帝建 安四年,以執金吾榮邰為尚書左僕射。僕射分置左 右,蓋自此始。經魏至晉,迄於江左,省置無恆。置二則 為左右僕射,或不兩置,但曰「尚書僕射令」闕,則左為 省主。若左右並闕,則置尚書僕射,以主左事。

中書監及令,案漢武帝遊晏後庭,始使宦者典事尚 書,謂之「中書謁者」,置令、僕射。成帝改中書謁者令曰 中謁者令,罷僕射。漢東京省中謁者令,而有中官謁 者令,非其職也。魏武帝為魏王,置祕書令,典尚書奏 事。文帝黃初初改為中書,置監、令,以祕書左丞劉放 為中書監,右丞孫資為中書令,監、令蓋自此始也。及 晉因之,並置一人。

中書侍郎。魏黃初初,中書既置監、令,又置通事郎,次 黃門郎。黃門郎已署事過,通事乃署名,已署奏以入, 為帝省,讀書可。及晉改曰中書侍郎,員四人。中書侍 郎,蓋此始也。及江左初,改中書侍郎曰通事郎,尋復 為中書侍郎。中書舍人,案:晉初初置舍人、通事各十 人。江左令舍人通事,謂之通事舍人,掌呈奏案。後省而以中書侍郎一人直西省。又掌詔命。

惠帝永康元年秋九月改司徒為丞相以梁王彤為之 编辑

按:《晉書惠帝本紀》云云。

永寧元年夏六月甲戌罷丞相復置司徒官己卯以梁王彤為太宰領司徒 编辑

按:《晉書惠帝本紀》云云。

元帝永昌元年冬十一月己酉罷司徒並丞相 编辑

按:《晉書元帝本紀》云云。

明帝太寧三年詔令太宰司徒以下詣都坐參議政道 编辑

按《晉書明帝本紀》:「太寧三年夏四月詔曰:『大事初定, 其命惟新。其令太宰司徒已下詣都坐參議政道,諸 所因革,務盡事中』。」又詔曰:「餐直言,引亮正,想群賢達 吾此懷矣。予違汝弼,堯舜之相君臣也。吾雖虛闇,庶 不距逆耳之談。稷契之任,君居之矣,望共勗之。」

成帝咸康四年改司徒為丞相拜三公始用樂 编辑

按《晉書成帝本紀》,咸康四年夏六月,改司徒為丞相, 以太傅王導為之。按《禮志》,四年,成帝臨軒,遣使拜 太傅、太尉、司空儀注,太樂宿懸于殿庭,門下奏非祭 祀宴饗,則無設樂之制。太常蔡謨議曰:「凡敬其事則 備其禮,禮備則制有樂。樂者所以敬事而明義,為耳 目之娛,故冠亦用之,不惟宴饗。宴饗之有樂,亦所以 敬」賓也。故郤至使楚,楚子饗之,郤至辭曰:「不忘先君 之好,貺之以大禮,重之以備樂。」尋斯辭也,則宴樂之 意可知矣。公侯大臣,人君所重,故御坐為起,在輿為 下。言稱伯舅,傳曰:「國卿,君之貳也。」是以命使之日,御 親臨軒,百僚陪列。此即敬事之意也。古者天王饗下 國之使,及命將帥遣使臣皆有樂,故《詩序》曰:「皇皇者 華,君遣使臣也。」又曰:「《採薇》以遣使,《出車》以勞還,《杕杜》 以勤歸,皆作樂而歌之。」今命大使拜輔相,比于下國 之臣,輕重殊矣。輕誠有之,重亦宜然。故謂臨軒遣使, 宜有金石之樂。議奏從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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