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明倫彙編/官常典/第347卷

明倫彙編 官常典 第三百四十六卷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
明倫彙編 第三百四十七卷
明倫彙編 官常典 第三百四十八卷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明倫彙編官常典

 第三百四十七卷目錄

 都察院部名臣列傳九

  宋四

  沈畸       蕭服

  黃葆光      張克公

  毛注       洪彥昇

  陳過庭      陸蘊

  虞奕       郭知章

  吳執中      許景衡

  蔣猷       沈與求

  辛炳       何鑄

  黃龜年      王十朋

  王庭秀      劉一止

  杜莘老      張大經

官常典第三百四十七卷

都察院部名臣列傳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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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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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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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宋史》本傳:「畸字德侔,湖州德清人。第進士,歷官州 縣。崇寧中,為尚書議禮編修官,召對,擢監察御史。畸 至臺,欲有所論建,而六察無言事法,乃詣匭上十事, 言花石擾民,土木弊國,冗費多,恩澤濫,議論異同,下 情暌隔。其論當十、夾錫錢最為剴當,略曰:『小錢之便 於民久矣。古者軍興用之,或以一當百,至於當十,此 權時之術,非可行於無事之世。今當十之議,固足紓 目前,然使游手鼓鑄,無故有倍稱之息,何憚而不為? 雖日加斷斬,勢不可止。恐未能期歲,東南小錢輕,錢 輕則物重,物重則民愈困,此盜賊所由起也。陝西舊 無銅錢,故以夾錫為貴,一切改鑄,則由前日鐵錢耳。 今東南方私鑄,乂將使西北效之,是導民犯法也』。」進 殿中侍御史。嘗經國子監門,有小內侍從數騎絕道 突過,騶卒追問不為止,臺檄諸司捕之,不獲。畸曰:「風 憲之地,可但已乎?」入言之徽宗,下內省跡治,竟抵罪。 蔡京興蘇州錢獄,欲陷章綖兄弟,遣開封尹李孝壽、 御史張茂直鞫之,株逮至千百,強抑使承盜鑄罪,死 者甚眾,京猶以為緩。帝獨意其非辜,遣畸及御史蕭 服往代,京將啖以顯仕,白為左正言及權侍御史。畸 至蘇,即日決釋無佐証者七百人,嘆曰:「為天子耳目 司,而可傅會權要,殺人以苟富貴乎?」遂閱實平反以 聞。京大怒,削畸三秩,貶監信州酒稅,未幾卒。既而獄 事竟,復羈管明州。使者持敕至家,將發棺驗實,畸子 濬泣訴乃止。建炎初,贈龍圖閣直學士。濬官至右正 言。

蕭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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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宋史》本傳:「服字昭甫,廬陵人。第進士,調望江令。治 以教化為本。訪古跡,得王祥臥冰池、孟宗哭筍臺,皆 為築亭。又刻唐縣令鞫信陵文於石碑,民知所嚮。已 而邑人朱氏女割股愈母疾,人頌傳之,以為治化所 致。知高安縣,尉獲凶盜,獄具矣,服審其辭,疑之,且視 其刀室不與刃合,頃之而殺人者得,囚蓋平民也。徙」 知康州,未行,改親賢宅教授,提舉淮西常平。召為將 作少監,以使事得入對,論人主聽言之要,以謂唐、虞 盛世猶畏巧言而堲讒說,纚纚數百言,徽宗謂有爭 臣風。擢監察御史。奉詔作《崇寧備官記》,帝稱善,詔輔 臣曰:「服文辭勁麗,宜居翰苑。朕愛其鯁諤,顧臺諫中 何可闕此人?」俄偕沈畸使鞫獄,坐羈管處州,踰歲得 歸。張商英當國,引為吏部員外郎。送遼使,得疾於道, 遂致仕。既愈,還舊職。以父老得請,知蘄州。卒,年五十 六。

黃葆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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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宋史》本傳:「葆光,字元暉,徽州黟人。應舉不第,以從 使高麗得官,試吏部銓第一,賜進士出身。由齊州司 理參軍為太學博士,遷祕書省校書郎,擢監察御史、 左司諫。始涖職,即言三省吏猥多,如遷補升轉、奉入 賞勞之類,非元豐舊制者,其大弊有十,願一切革去。」 徽宗即命釐正之,一時士論翕然。而蔡京怒其異己, 密白帝請降御筆云:「當豐亨豫大之時,為衰亂減損 之計。」徙葆光符寶郎,省吏醵錢入寶籙宮,作十道齋 報上恩。帝思其忠。明年,復拜侍御史。遼人李良嗣來 歸,上《平夷書》規進用,擢祕書丞。葆光論其五不可,大 概言:「良嗣凶黠忿鷙,犯不赦之罪於鄰國,逃命逭死, 妄作《平夷》等書,萬一露泄,為患不細。中祕圖書之府, 豈宜以罪人為之?宜厚其祿賜,寘諸畿甸之外。」又言: 「君尊如天,臣卑如地。剛健者君之德,而其道不可屈; 柔順者臣之常,而其分不可亢。苟致屈以求合,則是 傷仁,非所以馭下也;苟矯亢以求伸,則是犯分,非所 以尊君也。」帝感悟,命近臣讀其奏於殿中。自崇寧後增朝士兼局多,葆光以為言,乃命蔡京裁定。京陽請 一切廢罷,以激怒士大夫。葆光言:「如禮制局詳議官 至七員,檢討官至十六員,製造局至三十餘員,豈不 能省去一二,上副明天子之意?」時皆壯之。政和末,歲 旱,帝以為念。葆光上疏曰:「陛下德足以動天,恩足以 感人,檢身治事,常若不及,而不能感召和氣,臣所以 不能無疑也。蓋人君有屈己逮下之心,而人臣無歸 美報上之意者,能致陰陽之變;人君有慈惠惻怛之 心,而人臣無將順欽承之意者,能致陰陽之變。陛下 恭儉敦朴,以先天下,而太師蔡京侈大過制,非所以 明君臣之分;陛下以紹述為心,而京所行乃皆元豐 之法,彊悍自專,不肯上承德意。太宰鄭居中、少宰余 深依違畏避,不能任天下之責。此天氣下而地不應, 大臣不能尚德以應陛下之所求者如此。」疏入,不報。 且欲再上章,京權勢震赫,舉朝結舌,葆光獨出力攻 之。京懼,中以他事,貶知昭州立山縣。又使言官論其 附會交結,泄漏密語,詔以章揭示朝堂,安置昭州。京 致仕,召為職方員外郎,改知處州。州當方臘殘亂之 後,盡心牧養,民列上其狀,加直祕閣。再任,卒,年五十 八,州人祠之。葆光善論事,會文切理,不為橫議所移, 時頗推重。本出鄭居中門,故極論蔡京無所顧,然其 他不能不迎時好。方作《神霄萬壽宮》,溫州郭敦實、泗 州葉點皆坐是得罪。葆光遂疏建昌軍陳并、秀州蔡 崇、岳州傅「惟蕭、祁門令葛長卿不即奉行制書,存留 僧寺形勝、佛像,及決罰道流,乞第行竄黜」,遂悉坐停 廢,識者尤之。

張克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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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宋史》本傳:「克公字介仲,潁昌陽翟人。起進士。大觀 中為監察御史,遷殿中侍御史。蔡京再相,克公與中 丞石公弼論其罪。京罷,克公徙起居舍人。踰月,進中 書舍人,改右諫議大夫。京猶留京師,會星文變,克公 復論之,中其隱慝」語。《在京傳》:「京致仕,張商英為相,與 鄭居中不合。克公由兵部侍郎拜御史中丞,治堂吏」, 訟歸曲商英,且疏其罪十。商英罷,京復召,銜克公弗 置。徽宗知之,為徙吏部尚書。京欲以銓綜稽違中克 公,既又擿其知貢舉事,帝以為所取得人,不問也。居 吏部六年卒,贈資政殿學士。

毛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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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宋史》本傳:注,字聖可,衢州西安人。舉進士,知南陵、 高苑、富陽三縣,皆以治辦稱。大觀中,御史中丞吳執 中薦為御史,詔賜對,未及而執中罷,注辭焉。徽宗固 命之,既見,謂曰:「今士大夫方寡廉鮮恥,而卿獨知義 命,故特召卿。」即以為主客員外郎,俄擢殿中侍御史。 蔡京免相,留京師,注疏其擅持威福,動搖中外,以葉 夢得為腹心,交植黨與。帝逐夢得而遷注侍御史,遂 極論京受孟翊妖姦之書,與逆人張懷素游處,引凶 朋林攄置政府,用所親宋喬年尹京。其門人播傳,咸 謂陛下恩眷不衰,行且復用。於是論者相繼,京遂致 仕。四年,彗再見。注又言:「臣累論蔡京罪積惡大,天人 交譴,雖罷相致政,猶怙恩恃寵,偃居賜第,以致上天 威怒。推原其咎,實在於京。考京之罪,蓋不可以縷數。 陛下去《黨碑》以開自新之路,京疾其異己而別為防 禁;陛下頒明詔以來天下之言,京惡其議己而重致 於法。以嚴刑峻罰脅持海內,以美官重祿交結人心。 錢鈔屢更而商賈不行,邊事數易而國力大匱,聲焰 所震,中外憤疾。宜早令去國,消弭災咎。」奏上京,始出 居錢塘。注復采當世之急務,曰省邊事,足財用,收士 心,禁技巧。大概謂近年以來,邊民僥倖苟得昔所入 貢者,今必城為郡縣;昔所羈縻者,今盡納其土疆;以 內地金帛而事窮荒不可計之費,今黔南已有處分, 如夔、渝新邊,宜在裁省;運鹽昔主於漕計,今移於他 司;常「平昔積於外州,今輸於都下。經費安得不匱,財 貨何以轉移!願詔有司,悉講復元豐舊制。湯之遭旱, 以士失職為辭。今學校養士,蓋有常額,額外之人,不 復可預教養,歲貢之餘,略無可進之地。願留貢籍三 分,暫存科舉,以待學外之士,使無失職。東南造作奇 玩、花石綱舟,與後苑工徒、京城營繕,並宜暫罷,以抑 末敦本。凡此皆聖政之所當先,人心悅則天意解矣。」 注所論切於世務類此。遷左諫議大夫。張商英為相, 言者攻之力,注亦言其無大臣體,然訖以與之交通, 罷,提舉洞霄宮。居家數歲卒。建炎末,追復諫議大夫。

洪彥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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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宋史》本傳:「彥昇,字仲達,饒州樂平人。登第,調常熟 尉,奉母之官。既至,前尉欲申期三月以規薦,而中分 奉入彥昇處僧舍,卻奉不納,如約,始交印。歷郴州判 官,簽書鎮東軍節度判官。彥昇嘗辟廣西經略府,或 稱其材,擢提舉常平。御史中丞石公弼薦新提舉廣 西學事辛義可御史,及陛辭,適與同日,徽宗兩留之」, 遂為監察御史,遷殿中侍御史。彥昇孤立,任言責,閱 五年,論「蔡京再居元宰,假紹述之名,一切更張,敗壞 先朝法度,朋姦誤國,公私困弊。既已上印,而偃蹇都城,上憑眷顧之恩,中懷跋扈之志,願早賜英斷,遣之 出京。何執中緣潛邸之舊,德薄位尊,當軸處中,殊不 事事,見利忘義,唯貨殖是圖,願解其機政,以全晚節。」 呂惠卿與張懷素厚善,序其所注《般若心經》云:「我遇 公為黃石之師。」且張良師黃石之策,為漢祖定天下, 惠卿安得輒以為比?他如鄧洵仁、蔡薿、劉極、李孝稱、 許光凝、許畿、盛章、李譓、任熙明之流,皆條摭其過,一 不為回隱。右僕射張商英與給事中劉嗣明爭曲直, 事下御史。彥昇蔽罪商英,商英去,又累疏抨郭天信 以談命進用,交結竄斥,因請禁士大夫毋語命術,毋 習釋教。先是,詔諸道監司具法令未備若未便於民 者,久而弗上。彥昇言:「吏狃於勢,隨時俯仰,不能上承 德音,因緣為姦者眾。有因追科而欲害熙寧保伍之 法,因身丁而故搖崇寧學校之政。省事原情,當有勸 沮。宜遣官編彙,辨其邪正,以行賞罰。」皆從之。遷給事 中。嘗謁告,一日而張商英復官之旨經門下,言者以 為顧避封駁,出知滁州。尋加右文殿修撰,進徽猷閣 待制、知吉州。久之,知潭州,未行卒,年六十三,贈大中 大夫。

陳過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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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宋史》本傳:「過庭,字賓玉,越州山陰人。中進士第,為 館陶主簿,澶州教授,知中牟縣,除國子博士。何執中、 侯蒙器其才,薦之,擢祠部、吏部、右司員外郎,使契丹。 過庭初名揚庭,辭日,徽宗改賜今名。時人或傳契丹 主苦風痹,又箭損一目。過庭歸證其妄,且勸帝以邊 備為念。遷太常少卿、起居舍人。宣和二年,進中書舍」 人,纔七日,遷禮部侍郎。未盡一月,又遷御史中丞兼 侍讀。睦寇竊發,過庭言:「致寇者蔡京,養寇者王黼,竄 二人則寇自平。又朱勔父子本刑餘小人,交結權近, 竊取名器,罪惡盈積,宜昭正典刑,以謝天下。」由是大 與權貴迕飜陷以不舉劾之罪,罷知蘄州。未半道,責 海州團練副使,黃州安置。三年,得自便。欽宗立,以集 英殿修撰起知潭州,未行,以兵部侍郎召,在道除中 丞。初入見,帝諭以國家多難,每事當悉意盡言。於是 節度使范訥丐歸環衛,過庭,因言:「自崇寧以來,建旄 鉞者,多不由勳績,請除宗室及將帥立功者,餘並如 訥例。」又乞辨宣仁后誣謗姚古擁兵不援太原,陳其 可斬之罪七,竄諸嶺表。進禮部尚書,擢右丞、中書侍 郎。議遣大臣割兩河與金,耿南仲以老,聶昌以親辭。 過庭曰:「主憂臣辱,願效死。」帝為揮涕歎息,固遣南仲、 昌。及城陷,過庭亦以金人拘之軍中,因留不得還。建 炎四年,卒於燕山,年六十。贈開府儀同三司,諡曰忠 肅。

陸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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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宋史》本傳:「『蘊字敦信,福州候官人。少知名,登進士 第,為太學《春秋》博士。經廢員省,改國朝會要所檢閱 文字。崇寧中,提舉河北、兩浙學事。召對,言:元祐異意 俗學,既不為我用,近詔不以使一路而猶得為守令, 臣愚未知其可』。遂拜禮部員外郎,轉吏部,遷辟雍司 業、太常少卿。議原廟不合,黜知瑞金縣。還為太常,進」 國子祭酒、中書舍人。請葺諸州天慶觀,立學事司考 課法。遷大司成,擢御史中丞。引門下侍郎余深親嫌 自列,徽宗曰:「相避之法,防有司不能盡公爾。侍從吾 所信任,豈得下同庶僚乎?」不許。蘊頗論事,嘗言:「御筆 一日數下,而前後相違,非所以重命令;輔相、大臣、宦 官、戚里賜第營築,縱撤民居,縣官市財於民而不予 直,貴游子弟以從官領閑局,奉朝請,為員猥多,無益 於事。又賜予過制,中外用度多於賦入,數幸私室,乖 尊卑之分,亦非臣下之福。」其言皆中時病。以龍圖閣 待制知福州,改建州。時弟藻由列曹侍郎出為泉州, 過蘊合樂燕款,閩人以為盛事。加顯謨閣直學士,引 疾,提舉鴻慶宮。方二浙用兵,旁郡皆繕治守備。蘊聞 命就道,使者劾為避事,奪職。稍復集英殿修撰,卒。

虞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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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宋史虞策傳》:「策弟奕,字純臣,第進士,崇寧,提舉河 北西路常平。洺、相饑,徙之東路。入對,徽宗問行期,對 曰:『臣退即行,流民不以時還,則來歲耕桑皆廢矣』。帝 悅。既而西部盜起,復徙提點刑獄。時朝廷將遣兵逐 捕,奕條上方略,請罷勿用,而自計討賊不閱月可定。 轉運使張摶以為不可,宰相主摶策,數月不效,卒用」 奕議悉降之。擢監察御史。親祭北郊,燕人趙良嗣為 祕書丞,侍祠,奕白其長曰:「今親衛不用三路人,而良 嗣以外國降子,顧得預祠事,可乎?」長用其言,具以請, 不報。陽武民傭於富家,其室美,富子欲私之,弗得,怒 殺之,而賂其夫使勿言。事覺,府縣及大理鬻獄,奕受 詔鞫訊,皆伏辜。坐漏泄語言罷去,再踰年,還故職,提 點河北刑獄。自何承矩創邊地為塘濼,有定界。既中 貴人典領,以屯田開拓為功,肆侵民田。民上訴,屢出 使者按治,皆不敢與直。奕曲折上之,疏其五不可。詔 罷屯田,加直祕閣、淮南轉運副使。入為開封少尹。故 時,大理、開封治獄得請實蔽罪,其後率任情棄法,法益不用。奕言:「廷尉持天下平,京師諸夏本,法且不行, 何以示萬國?請自今非情法實不相當,毋得輒請。」從 之。遷光祿卿、戶部侍郎。睦州亂,以龍圖閣直學士知 鎮江府。寇平,論勞增兩秩,還為戶部。內侍總領內藏, 予奪顓己,視戶部如僚屬。度支郎方討理滯,奉中旨, 令開封尹與總領者來,奕白宰相曰:「計臣不才,當去 之而易能者,不可使他人侵其官。」即自劾不稱職,詔 為罷內侍,而徙奕工部。襲慶守張漴使郡人詣闕請 登封,東平守王靚諫,以京東歲凶多盜,不當請封。為 政者不悅,將罪靚。奕言:「靚憂民愛君,所當獎激,奈何 用為罪乎?」靚獲免。未幾卒,年六十,贈龍圖閣學士。

郭知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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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宋史》本傳:「知章,字明叔,吉州龍泉人。第進士,從劉 彝廣西幕府,知浮梁分寧縣黃履薦為御史,以憂不 克拜,知海州、濮州,提點梓州路刑獄,復以鄭雍、顧臨 薦,為監察御史。哲宗親政,上書請用淳化、天禧詔,增 諫官員,曰:『館職無所用,朝廷設之不疑。諫官最急,乃 常不足。是急於所無用,緩其所當急也』。」又「比歲選授 監司,多繇寺監丞,不過知縣資序,外官莫重於部使 者,豈宜輕用若是?宜稍限以節,如轉運判官擇實任 通判者,提點刑獄擇實任郡首者,然後攷其治理,簡 拔用之。」又言:「自大河東北分流,生靈被害。今水之趨 東者已不可遏,順而導之,閉北而行東,其利百倍矣。」 遷殿中侍御史,言:「先帝辟地進壤,建」策四砦,據高臨 下,扼西戎咽喉,元祐用事者委而棄之,願討賾議奏, 顯行黜罰。史院究《神宗實錄》誣罔事,知章請貶治呂 大防等。紹聖復制科,知章校試,言:「先朝既策進士,即 廢此科,近年復置,誠無所補。」遂復罷。又請復元豐役 法,大抵迎合時好。進左司員外郎,改左司諫。嘗言:「爵 祿慶賞以勸天下之善,願無以假借大臣,使行私恩; 刑罰誅戮,以懲天下之惡,願無以假借大臣,使快私 忿。忠於陛下者,必見忌大臣,黨於大臣者必上負陛 下。惟明主裁察。」權工部侍郎,為中書舍人。遼使蕭德 崇來,為夏人請還河西地,命知章報聘。德崇曰:「兩國 久通好,小國蕞爾疆土,還之可乎?」知章曰:「夏人累犯 邊,法當致討,以北朝勸和之故,務為優容。彼若恭順 如初,當自有恩旨,非使人所能預知也。」歸,未至坐。嘗 主導河東流議,以集賢殿修撰知和州。徽宗立,曾布 用為工部侍郎,加寶文閣直學士、知太原府。召拜刑 部尚書、知開封府,為翰林學士。言者又論河事,罷知 鄧州,旋入黨籍。數年,復顯謨閣直學士。政和初卒。

吳執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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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宋史》本傳:「執中,字子權,建州松溪人。登嘉祐進士 第,歷官州縣。同門婿呂惠卿方貴盛,不肯附以取進。 凡三十餘年,始提舉河南常平,連徙河東、淮南、江東 轉運判官,提點廣東刑獄,入為庫部、吏部、右司郎中。 大觀初,擢兵部侍郎。二年,進御史中丞。論開封府內 侍省、京畿、秦鳳違法干請,詔獎其得風憲體。」又言「開 封之治事,大理之決獄,將作之營繕,榷貨之入中,皆 職所當為,乃妄以為功,一歲遷官至五六,宜行抑損。」 遂詔自今但賜束帛。鄭居中知樞密院,執中言外戚 不宜在政地,帝還其章,而諭所以用居中之意。初,蔡 京忌張康國,故引執中居言路。執中先劾劉炳兄弟, 宋喬年父子,皆京客也,帝嘗語執政,嘉其不阿,康國 曰:「是乃為逐臣地耳。」已而章果至。帝怒,黜知滁州,未 幾,徙越州。石公弼以為執中反復得罪,未宜殿大府, 改提舉洞霄宮,以集賢殿修撰知揚州,加顯謨閣待 制、知河南府。道過都,復拜中丞。帝以星變逐蔡京,言 者未已,執中謂進退大臣當全禮貌,於是為京下詔, 京得不重貶。龐恭孫、趙遹開梓、夔諸夷州,執中乞正 其罪。又言:「《八行》之舉,所得皆鄉曲常人,不足以為士。 願下太學攷其道藝而進退之。」所論多施行。遷禮部 尚書。張商英罷御史,張克公言執中與商英皆由郭 天信以進。除樞密直學士、知越州。尋降待制,又奪職, 卒於家。

許景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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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宋史》本傳:「景衡,字少伊,溫州瑞安人。登元祐九年 進士第。宣和六年,召為監察御史,遷殿中侍御史。是 時,王黼、蔡攸用事,景衡言:『尚書省比闕長官,而同知 樞密院亦久闕。雖三公通治三省,然文昌政事之本, 樞密本兵之地,各有攸屬,安可久虛其位?願博採公 議,遴選忠賢,以補政府之闕』。」遂大忤黼意。朝廷用童 貫為河東、北宣撫使,將北伐。景衡論其貪繆不可用 者數十事,不報。睦寇平,江、浙郡縣殘燬,而茶鹽比較 之法如故。景衡奏:「茶鹽之法,當以食之眾寡為歲額 之高下。今收復之後,戶版半耗,民力蕭然,而茶鹽比 較不減於昔,民欲無困,得乎?」奏上,詔兩浙、江東路權 免茶鹽比較,賊平日仍舊。朝廷既興燕雲之師,調度 不繼,誅求益急。景衡奏:「財力匱乏在節用,民力困弊 在恤民。今不急之務,若營繕諸役、花石綱運,其名不 一,吏員猥多,軍額冗濫,又無名功賞非常,賜予皆夤緣僥倖,干請無厭。宜節以祖宗之制而省去之。」且極 論和買、和糴、鹽法之害,不報。會知洋州吳巖夫以私 書抵執政子道景衡之賢,因從子婿符寶郎周離亨 以達,離亨繆,以其書誤致王黼,黼用是中景衡,逐之。 欽宗即位,以左正言召,旋改太常少卿兼太子諭德, 遷中書舍人。侍御史李光正言程瑀以鯁亮忤執政, 斥景衡為辨白,坐落職予祠。高宗即位,以給事中召, 既至,除御史中丞。宗澤為東京留守,言者附黃潛善 等,多攻其短,欲逐去之。景衡奏曰:「臣自浙渡淮,以至 行在,聞澤之為尹,威名政事,卓然過人,雖不識其人, 竊用歎慕。臣以為去冬京城內有赤心為國如澤等 數輩,其禍變未至如是之酷。今若較其小短,不顧盡 忠徇國之節,則不恕己甚。且開封,宗廟社稷所在,苟 欲罷澤,別遣留守,不識縉紳中威名政事有加於澤 者乎?」疏入,上大悟,封以示澤,澤乃安。杭州叛卒陳通 作亂,權浙西提刑趙叔近招降之,請授以官。景衡曰: 「官吏無罪而受誅,叛卒有罪而蒙賞,賞罰倒置,莫此 為甚。」卒奏罷之。除尚書右丞,有大政事,必請間極論。 潛善、伯彥以景衡異己,共排沮之。或言:正、二月之交, 乃太乙正遷之日,宜於禁中設壇望拜。高宗以問景 衡曰:「修德愛民,天自降福,何迎拜太乙之有?」初,李綱 議建都,以關中為上,南陽次之,建康為下。綱既相,遂 主南陽之議。景衡為中丞,奏:「南陽無險阻,月密邇盜 賊,漕運不繼,不若建康天險可據,請定計巡幸。」潛善 等傾綱使去,南陽之議遂格。至是,諜報金人攻河陽 氾水,景衡又奏請南幸建康。已而有詔還京,罷景衡 為資政殿大學士、提舉杭州洞霄宮。至瓜州,得暍疾, 及京口卒,年五十七,諡忠簡。景衡得程頤之學,志慮 忠純,議論不與時俯仰。建炎初,李綱議幸南陽,宗澤 請還京,景衡乃請幸建康。黃潛善等素惡其異己,暨 車駕駐揚州,怵於傳聞,不得已下還京之詔,遂借渡 江之議罪之,斥逐而死。既沒,高宗思之曰:「朕自即位 以來,執政忠直,遇事敢言,惟許景衡。」詔賜景衡家溫 州官舍一區。

蔣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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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宋史》本傳:「猷字仲遠,潤州金壇縣人。舉進士。政和 四年,拜御史中丞,兼侍讀,有直聲。嘗論士風浮薄,廷 臣伺人主意,承宰執風旨向背,以特立不回者為愚, 共嗤笑之,此風不可長;輔臣奏事殿上,雷同唱和,略 無所可否,非論道獻替之禮;內侍省不隸臺察,紊元 豐官制;楊戩不當除節度使,趙良嗣不宜出入禁中。」 上皆嘉納,至揭其章內侍省,且詔自今無得規圖節 鉞。又疏孟昌齡、徐鑄等姦狀,遷兵部尚書兼禮制局 詳議官。七年,知貢舉,改工部、吏部尚書,以徽猷閣直 學士知婺州。明年,請祠歸。宣和末,召為刑部尚書兼 資善堂翊善。靖康初,奉上表起居太上皇帝於淮陰, 且特詔貶童貫。猷奏:「貫得罪天下,願黜遠之。」太上以 為然,亟命宣詔,趣貫赴貶所,遂奉太上還京,移兵部 尚書,累官正議大夫。引疾,授徽猷閣直學士、提舉嵩 山崇福宮。卒,贈特進。

沈與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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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宋史》本傳:「與求,字必先,湖州德清人。登政和五年 進士第,累遷至明州通判。以御史張守薦,召對,除監 察御史。上疏論執政,遷兵部員外郎,自劾以為言苟 不當,不應得遷。上乃行其言,除殿中侍御史。上在會 稽,或勸幸饒、信,有急則入閩。與求以為今日根本正 在江浙,宜進都建康,以圖恢復。論范宗尹年少為相, 恐誤國事。」上不悅,以直龍圖閣知台州。宗尹罷,召還, 再除侍御史。時軍儲窘乏,措置諸鎮屯田,與求取古 今屯田利害,為《集議》二卷上之,詔付戶部看詳。江西 安撫、知江州朱勝非未至,而馬進寇江州,陷之。與求 論九江之陷,由勝非赴鎮太緩。勝非罷去,時方多事, 百司稽違,與求援元豐舊制,請許臺諫官彈奏。上從 之。與求再居言路,或疑為范宗尹所引用者,將悉論 出之。與求曰:「近世朋黨成風,人才不問賢否,皆視宰 相出處為進退。今當別人才邪正而言之,豈可謂一 時所用皆不賢哉?」人服其言。呂頤浩再相,御營統制 辛永宗、樞密富直柔、右司諫韓璜屢言其短,與求劾 直柔附會永宗兄弟為致身之資。上遂出永宗,而璜、 直柔亦相繼罷黜。遷御史中丞。時禁衛寡弱,諸將各 擁重兵。與求言:「漢有南北軍,唐用府兵,彼此相維,使 無偏重之勢。今兵權不在朝廷,雖有樞密院及三省 兵房、尚書兵部,但行文字而已。願詔大臣益修兵政, 助成中興之勢。」浙西安撫劉光世來朝,以繒帛方物 為獻,上已分乞六宮,與求奏:「今為何時而有此?」時已 暮,疏入,上命追取斥還。內侍馮益請別置御馬院,自 領其事,又擅穿皇城便門,與求劾益專恣,請治其罪。 諜報劉豫在淮陽造舟,議者多欲於明州向頭設備, 與求言:「使賊舟至此,則入吾腹心之地。臣聞海舟自 京東入淛,必由泰州石港、通州料角、崇明鎮等處,次 至平江南北洋,次至秀州金山,次至向頭。又聞料角水勢湍險,必得沙上水手方能轉運,宜於石港、料角 等處拘收水手,優給錢糧而存養之,以備緩急。」兩浙 轉運副使徐康國自溫州進發宣和間所製《間金》、銷 金屏障什物,與求奏曰:「陛下儉侔大禹,今康國欲以 微物累盛德,乞斥而焚之,仍顯黜康國。」從之。與求歷 御史三院,知無不言,前後幾四百奏,其言切直,自敵 己已下有不能堪者。上時有所訓敕,每曰:「汝不識沈 中丞邪?」移吏部尚書兼權翰林學士兼侍讀,遂出為 荊湖南路安撫使、知潭州。引疾丐祠,許之。四年,出知 鎮江府兼兩浙西路安撫使,復以吏部尚書召除參 知政事。金人將入寇,上諭輔臣曰:「朕當親總六軍。」與 求贊之曰:「今日親征,皆由聖斷。」上意決親征,書《車攻 詩》以賜上曰:「朕以二聖在遠,屈己通和,今豫逆亂如 此,安可復忍與?」求曰:「和親乃金人屢試之策,不足信 也。」因奏:「諸將分屯江岸,而敵人往來淮甸,當遣岳飛 自上流取間道,乘虛擊之,彼必有反顧之憂。」上曰:「當 如此措置。」五年,兼權知樞密院事。時張浚視師江上, 以行府為名,言知泰州邵彪及其營田利害事,乞送 尚書省。有旨從之。與求不能平,曰:「三省、樞密院乃奉 行行府文書邪?」六年,張浚復欲出視師,不告之同列。 及得旨,乃退而歎曰:「此大事也,吾不與聞,何以居位?」 遂丐祠,罷,出知明州。七年,上在平江,召見,除同知樞 密院事,從至建康,遷知樞密院事。薨,贈左銀青光祿 大夫,諡《忠敏》。

辛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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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宋史》本傳:「『炳字如晦,福州候官縣人。登元符三年 進士第,累官至監察御史,兼權殿中侍御史。先是,蔡 京廢發運司轉般倉為直達綱,舟入率侵盜,沈舟而 遁,戶部受虛數人,畏京,莫敢言。炳極疏其弊,且以變 法後兩歲所得之數,較常歲虧欠一百三十有二萬, 支益廣而入寖微,乞下有司計度』。徽宗以問京,京怒」, 以炳為沮撓,責監南劍州新豐場,尋提舉洞霄宮。起 知袁州,移無為軍。靖康初,召為兵部員外郎。高宗即 位,除左司員外郎,辭。未幾,起直龍圖閣、知潭州。明年, 張浚調兵潭州,以炳懦怯不能,罷之。尋以起居舍人 召,辭。紹興二年,復以侍御史召,首言:「今日公道壅塞, 風俗頹薄。」連疏三省所行乖失數十事,請諭大臣,勿 廢都堂公見之禮。時福建八州添差至百八十餘員, 炳言:「艱危多事之時,冗食之官無益,當罷。」從之。蘇、湖 地震,下詔求言,炳言:「大臣無畏天之心,何事不可為?」 其言甚峻。由是宰執呂頤浩居家待罪,炳劾罷頤浩。 知樞密院事張浚,詔赴行在,炳論其敗事誤國,浚坐 落職,除御史中丞。時方遣使議和,炳方言:「金人無信, 和議不可恃,宜講求守禦攻戰之策。」以疾請外,除顯 謨閣直學士、知漳州,未赴而卒。詔:「炳任中執法,操行 清修,今其云亡,貧無以葬,賜銀帛賻其家,贈通議大 夫。」

何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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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宋史》本傳:「鑄字伯壽,餘杭人。登政和五年進士第, 歷官州縣,入為諸王宮大小學教授、祕書郎。御史中 丞廖剛薦鑄操履勁正,可備拾遺補闕之選。即命對。 鑄首陳動天之德莫大於孝,感物之道莫過於誠。誠 孝既至,則歸梓宮於陵寢,奉兩宮於魏闕,紹大業,復 境土,又何難焉。帝嘉納之,拜監察御史,尋遷殿中侍」 御史。上疏論:「士大夫心術不正,徇虛以掠名,託名以 規利,言不由中而首尾鄉背,行險自售而設意相傾 者,為事君之失;懷險巇之謀,行刻薄之政,輕儇不莊, 慢易無禮者,為行己之失。乞大明好惡,申飭中外,各 務正其心術,毋或欺誕。」蓋有所指也。時遷溫州諸宮 殿神像於湖州,有司迎奉,所過騷然。鑄言:「孝莫大於 寧神,寧神莫大於得四海之歡心。浙東旱荒,若加勤 動,恐道路怨咨。乞務從𥳑約,不得過為騷擾。」疏奏,其 事遂已。擢右諫議大夫。論:「中興之功,在於立志;天下 之事濟與否,在於思與不思。願陛下事無大小,精思 熟慮,求其至當而行。如是,則事無過舉矣。」尋拜御史 中丞。先是,秦檜力主和議,大將岳飛有戰功,金人所 深忌,檜惡其異己,欲除之,脅飛故將王貴上變,逮飛 繫大理獄,先命鑄鞫之。鑄引飛至庭,詰其反狀。飛袒 而示之背,背有舊涅「盡忠報國」四大字,深入膚理。既 而閱實俱無驗,鑄察其冤,白之檜,檜不悅曰:「此上意 也。」鑄曰:「鑄豈區區為一岳飛者?強敵未滅,無故戮一 大將,失士卒心,非社稷之長計。」檜語塞,改命万俟卨, 飛死獄中,子雲斬於市,檜銜鑄。時金遣蕭毅、邢具瞻 來議事,檜言:先帝梓宮未反,太后鑾輿尚遷朔方,非 大臣不可祈請。乃以鑄為端明殿學士、僉書樞密院 事,為報謝使。鑄曰:「是行猶顏真卿使李希烈也,然君 命不可辭。」既返命,檜諷万俟卨使論鑄私岳飛為不 反,欲竄諸嶺表。帝不從,止謫徽州。時有使金者,還,言 「金人問鑄安在,曾用否。」於是復使知溫州。未幾,以端 明殿學士提舉萬壽觀兼侍讀,召赴行在,力辭,乃再 遣使金,使事祕而不傳。既歸報,帝復許以大用。又力請祠,除資政殿學士、知徽州。居數月,提舉江州太平 興國宮。卒,年六十五。鑄孝友廉儉,既貴,無屋可居,止 寓佛寺。其辨岳飛之冤,亦人所難。然紹興己未以後, 遍歷臺諫,所論如趙鼎、李光、周葵、范沖、孫近諸人,未 免迎望風旨,議者以此少之。至於慈寧歸養,梓宮復 還,雖鑄祈請之力,而金謀蓋素定矣。先是,金諸將皆 已厭兵欲和,難自己發,故使檜盡室航海而歸,密有 成約。紹興以後,我師屢捷,金欲和益堅,至是,遣鑄銜 命。蓋檜之陰謀,以鑄嘗爭岳飛之獄而飛竟死,使金 知之而其議速諧也。鑄死四十餘年,諡「通惠」,其家辭 焉。嘉定初,改諡「恭敏。」

黃龜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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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宋史》本傳:「龜年,字德邵,福州永福人。登崇寧五年 進士第,調洛州司理參軍,累官河北西路提舉學士。 呂頤浩見而奇之,入為太常博士。靖康元年,除吏部 員外郎,拜監察御史,尋除尚書左司員外郎,中書門 下檢正諸房公事,充修政局檢討官。乞令檢正官察 通進司,帝從其請。時頤浩再相,植黨傾秦檜,引朱勝」 非奉京祠兼侍讀,恐中書舍人胡安國持錄黃不下, 特命龜年書行,議者譏其侵官。遷殿中侍御史。會邊 報王倫來歸,龜年劾檜專主和議,沮止恢復,植黨專 權,漸不可長。乃上書曰:「臣聞一言而盡事君之道曰 忠,罪莫大於欺君;一言而盡輔政之道曰公,罪莫大 於私己。臣人者背公而徇私,則刑賞僭濫;慮人主之 照其姦,則合黨締交,相與比周,熒惑主聽,故附下罔 上之黨盛,而威福之柄下移,禍有不可勝言者。伏見 秦檜還自金國,陛下驟任不一年而超至宰輔,乃不 顧國家,盜威福在己,欲永塞言路。」書上,檜罷,併劾檜 黨王㬇、王昺、王守道,皆罷之。檜乃授觀文殿大學士、 提舉江州太平觀,官如故。龜年又奏:「比論檜徇私欺 君,合正典刑,投諸裔土,以禦魑魅。今乃任便居住。雖 陛下曲全大臣之禮,察檜姦狀暴露,復寵以儒學最 上職名,俾優游琳館,聽其自如。律斷群盜,必分首從, 為之從者皆已伏誅,獨置渠魁,可乎?」又曰:「臣聞恩莫 隆於父子,義莫重於君臣,不義則後其君,不仁則遺 其親。君親既然,則何忌憚而不為?檜厚貌深情,矯言 偽行,進迫君臣之勢,陽為面從;退恃朋比之姦,陰謀 沮格。上不畏陛下,中不畏大臣,下不畏天下之議。無 忌憚如此。欺君私己,有一即可黜,況檜之欺與私,顯 著者為多乎?」章凡三上,遂褫檜職。復上章曰:「檜行詭 而言譎,外縮而中邪,以巧詐取相位,姦回竊國柄,收 召險佞,蟠結黨與。陛下以智臨而辨之早,以剛決而 去之速,故端人正士舉手相慶,蓋以公天下之同惡 耳。臣願陛下發明詔,以檜潛慝隱惡暴白於天下,使 知陛下數易相位,真不得已也,又所以破為臣姦膽, 庶朋比之風不復作矣。」除太常少卿,累遷起居舍人、 中書舍人兼給事中侍御史常同言:龜年陰結大臣, 致身要地,又交結諸將,趣操不正。罷歸。可諫。詹大方 希檜意,劾龜年附麗匪人,縉紳不齒,落職本貫居住, 卒六十三。龜年微時,永福簿李朝旌奇之,許妻以女。 龜年既登第,而朝旌已死,家貧甚。或勸龜年別娶,龜 年正色曰:「吾許以諾,死而負之,何以自立?」遂娶之。任 子恩先奏其弟之子,人皆義之。子衡,仕至湖南提舉。

王十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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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宋史》本傳:「十朋,字龜齡,溫州樂清人。資穎悟,日誦 數千言。及長,有文行,聚徒梅溪,受業者以百數。入太 學,主司異其文。秦檜死,上親政策士,諭考官曰:『對策 中有陳朝政切直者,並寘上列。十朋以權為對,大略 曰:『攬權者非欲衡石程書,如秦皇傳餐聽政,如隋文 彊明自任,不任宰相,如唐德宗;精於吏事,以察為明, 如唐宣宗,蓋欲陛下懲既往而戒未然,威福一出於 上而已。嘗有鋪翠之禁,而以翠羽為首飾者自若是, 豈法令不可禁乎?抑宮中服澣濯之化,衣不曳地之 風,未形於外乎?法之至公者,莫如選士;名器之至重 者,莫如科第。往歲權臣子孫門客類竊巍科,有司以 國家名器為媚權臣之具,而欲得人,可乎?願陛下正 身以為本,任賢以為助,博采兼聽,以收其效』』。」幾萬餘 言。上嘉其經學淹通,議論醇正,遂擢為第一。學者爭 傳誦其策,以擬古晁、董。上用其言,嚴銷金鋪翠之令, 取交阯所貢翠物焚之,謂十朋乃朕親,擢授紹興府 簽判。既至,或以書生易之,十朋裁決如神,吏姦不行。 時以四科求士,帥,王師心謂十朋身兼四者,獨以應 詔。召為祕書郎兼建王府小學教授。先是,教授入講 堂,居賓位,十朋不可,皇孫特加禮,而位教授中坐。金 將渝盟,十朋輪對,言:「自建炎至今,金未嘗不內相殘 賊,然一主斃,一主生。曷嘗為中國利,要在自備如何。 禦敵莫急於用人,今有天資忠義、材兼文武、可為將 相者,有長於用兵,士卒樂為之用;可為大帥者,或投 閑置散,或老於藩郡,願起而用之,以寢敵謀,以圖恢 復。」蓋指張浚、劉錡也。又言:「今權雖歸於陛下,政復出 於多門,是一檜死,百檜生也。楊存中以三衙而交結北司,以盜大權。漢之禍起於恭、顯,王氏之相為終始; 唐之禍起於北軍,藩鎮之相為表裏。今以管軍位三 公,利源皆入其門,陰結諸將,相為黨援。樞密本兵之 地,立班甘居其後;子弟親戚,布滿清要;臺諫論列,委 曲庇護。風憲獨不行於管軍之門,何以為國?至若清 資加於噲伍,高爵濫於醫門;諸軍承受,威福自恣,甚 於唐之監軍;皇城邏卒,旁午察事,甚於周之監謗;將 帥剝下賂上,結怨三軍;道路捕人為卒,結怨百姓,皆 非治世事。」上嘉納。戢邏卒,罷諸軍承受,更定樞密管 軍班次,解楊存中兵權,其言大略施行。秦檜久塞言 路,至是,十朋與馮方、胡憲、查籥、李浩相繼論事,太學 生為《五賢詩》述其事,除著作郎。三十一年正月,風雷 雨雪交作,十朋以為陽不勝陰之驗,遺陳康伯書,冀 以《春秋》災異之說力陳於上,崇陽抑陰,以弭天變。遷 大宗正丞,亟詣祠歸。金犯邊,起劉錡為江、淮、浙西制 置,張浚帥金陵,悉如其言。孝宗受禪,起知嚴州。召對, 首言:「太皇非倦勤時,而以大器付陛下,賢於堯、舜。陛 下當思以副太上者。今社稷之安危,生民之休戚,人 才之進退,朝廷之刑賞,宜若舜之協堯。斷然行之,以 盡繼述之道。」拜司封郎中,累遷國子司業。言:「今居位 者,往往職之不舉,宜有以革之。人主有大職三:任賢、 納諫、賞罰是也。」上嘉之,除起居舍人,升侍講。時左右 史失職久,十朋除起居郎,胡銓奏四事,語在《胡銓傳》。 除侍御史,上謂胡銓曰:「比除臺官,外議如何?」銓曰:「皆 謂得人。」上曰:「卿與十朋皆朕親」擢。十朋見上英銳,每 見必陳恢復之計。及將北伐,上疏曰:「天子之孝,莫大 於光祖宗,安社稷。因前王盈成而守者,周成康、漢文、 景是也;承前世衰微而興者,商高宗、周宣王是也;先 君有恥而雪之,漢宣帝臣單于,唐太宗俘頡利是也; 先君有讎而復之,夏少康滅澆,漢光武誅莽是也。跡 雖不同,其為孝一也。靖康之禍,亙古未有。陛下英武, 慨然,志在興復,竊聞每對群臣奏事,則曰『當如刱業 時』,又曰『當以馬上治之』,又曰其事當俟恢復後為之。」 比因宣召,語及陵寢,聖容惻然曰:「四十年矣,陛下之 心,真少康、高宗、宣王、光武之心奈何?大臣不能仰副 聖心,願戒在位者去附和之私心,贊國家之大計,則 中興日月可冀矣。」因論史浩八罪,曰:「懷奸誤國、植黨 盜權、忌言蔽賢,欺君訕上。」上為出浩知紹興府。十朋 再疏,謂:「陛下雖能如舜之去邪,未能如舜之正名定 罪。紹興密邇行都,浩嘗為屬吏,姦贓彰聞,亦何顏復 見其吏民。」遂改與祠。史正志與浩族異,拜浩而父事 之。十朋論正志傾險姦邪,觀時求進,「宜黜正志,以正 典刑。」林安宅出入史浩、龍大淵門,盜弄威福,至是詐 病求致仕。十朋并疏其罪,皆罷去。張浚出師復靈壁、 虹縣,歸附者萬計。又復宿州。十朋奏:「王師以弔民為 主,先之以招納,不獲已而戰伐隨之。乞以此指戒浚。 金將既降,宜速加爵賞,以勸來者。」上皆嘉納。會李顯 忠、邵宏淵不協,王師失律。張浚上表自劾,主和者乘 此唱異議。十朋上疏言:「臣素不識浚,聞其誓不與敵 俱生,心實慕之。前因輪對,言金必敗盟,乞用浚。陛下 嗣位,命督師江、淮,今浚遣將取二縣,一月三捷皆服。 陛下任浚之難,及王師一不利,橫議蜂起。臣謂今日 之師,為祖宗陵寢,為二帝復讎,為二百年境土,為中 原弔民伐罪,非前代好大生事者比,益當內修,俟時 而動。陛下恢復志立,固不以一衂為群議所搖。然異 論紛紛,浚既待罪,臣其可尚居風憲之職?乞賜竄殛。」 因言:「臣聞近日欲遣龍大淵撫諭淮南信否?」上曰:「無 之。」又言:聞欲以楊存中充御營使。上嘿然。改除吏部 侍郎,力辭,出知饒州。饒並湖,盜出沒其間,聞十朋至, 一夕遁去。丞相洪适請故學基益其圃,十朋曰:「先聖 所居,十朋何敢予人。」移知夔州,饒民走諸司乞留不 得,至斷其橋,乃以車從間道去。眾葺斷橋,以「王公」名 之。移知湖州,召對,劉珙請留之,上曰:「朕豈不知王十 朋?」顧湖州被水,非十朋莫能鎮撫。至郡,戶部責虛逋 三十四萬,命吏持券往辨,不聽,即請祠去。起知泉州。 十朋前在湖,割奉錢刱貢闈,又為泉建之,尤宏壯。凡 歷四郡,布上恩,恤民隱,士之賢者詣門以禮致之。朔 朢會諸生學宮講經,詢政僚屬,間有不善,反復告戒, 俾之自新。民輸租,俾自概量,聞者相告,宿逋亦願償。 訟至庭,溫詞曉以理義,多退聽者。所至人繪而祠之。 去之日,老「稚攀留涕泣,越境以送,思之如父母。饒久 旱,入境雨至湖積霖,入境即霽。凡禱必應,其至誠不 獨感人,而亦動天地鬼神。」東宮建,除太子詹事,力辭, 詔州郡禮致。遂力疾造朝,以足疾不能趨,詔給扶減 拜謁東宮。太子以其舊學,待遇有加。又詔免朝參,遣 中使以告,及襲衣金帶就其家賜之。疾革,累章告老, 以龍圖閣學士致仕,命下而卒,年六十。紹興三年,諡 曰忠文。十朋事親孝,終喪不處內,友愛二弟,郊恩先 奏其名,沒而二子猶布衣書室,扁曰「不欺」,每以諸葛 亮、顏真卿、寇準、范仲淹、韓琦、唐介自比,朱熹、張栻雅

敬之。子聞詩、聞禮皆篤學自立。聞詩知光州、提點江
考證
東刑獄;聞禮知常州、江東轉運判官,為治能守家法,

人亦思慕之。

王庭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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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宋史鄭玨傳》:「王庭秀,字穎彥,慈谿人。與黃庭堅、楊 時遊。其為學,旁搜遠紹,不苟趣時好。造詣深遠,操持 堅正,發為文辭,俊邁宏遠。登政和二年上舍第,歷官 州縣。侍御史李光薦為御史臺檢法官。宣和、靖康時, 進言皆發於忠義。御史中丞言,偽楚時庶官中如虞 謨、王庭秀者,初非疾病,毅然致為臣而歸,願褒擢之。」 拜監察御史,奏:「乞威斷當出於人主,而所遣宣諭官 當令舉廉吏。」又言:「刑名有疑慮者,令州郡法官申憲 司閱實具奏,以取裁決。」遷殿中侍御史。論黃潛善賣 官售寵,罷之。既與鄭玨力爭降封高宗事,未幾,出知 瑞州。右正言呂祉奏:「朝廷今日緣論大臣移一言官, 明日罷一言官,則後日大臣行事有失,誰敢言者?」遂 召為吏部郎,改左司。言:「朝廷比來深疾貪吏,然州縣 之間,豈無廉介自將、沈於下僚者?宜命五使,所至以 廉潔清修、可以師表吏民者,以名來上,參之公議,不 次升擢,以厲士風。」從之。遷檢正中書門下省諸房公 事。與宰相議多不合,不自安,引疾求去,詔直祕閣、主 管崇道觀而歸。

劉一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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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宋史》本傳:「一止,字行簡,湖州歸安人。七歲能屬文, 試太學,有司欲舉八行,一止曰:『行者士之常』。不就。登 進士第,為越州教授,參知政事李邴薦為詳定一司 敕令所刪定官。紹興初,召試館職,其略曰:『事不克濟 者,患在不為,不患其難。聖人不畏多難,以因難而圖 事耳。如其不為,俟天命自回,人事自正,敵國自屈,盜 賊自平,有是哉』?」高宗稱善,且諭近臣以所言剴切,知 治道,欲驟用,執政不樂。除祕書省校書郎。考兩浙類 試,以科舉方變,欲得通時務者,同列皆患無其人,一 止出一卷曰:「是直為首。」啟號乃張九成也。眾皆厭服。 遷監察御史,上疏謂:「天下之治,眾君子成之而不足, 一小人敗之而有餘。君子雖眾,道則孤;小人雖寡,勢 則蔓,不加察則小人伺隙而入,以敗政矣。」又言:「陛下 憫宿蠹未除,頹綱未振,民困財竭,故置司講究,然未 聞有所施行,得無有以疑似之說欺陛下曰?如此將 失人心。夫所謂失人心者,必刑政之苛,賦役之多,好 惡之不公,賞罰之不明。若皆無是,則所失者小人之 心耳,何病焉?」時庶事草創,有司以吏所省記為法,吏 並緣為奸。一止曰:「法令具在,吏猶得舞文,矧一切聽 其省記,所欲與則陳與例,欲奪則陳奪例,與奪其在 牙頰,患可勝言哉!請以省記之文刊定頒行,庶幾絕 姦吏弄法受財之弊。」從之,踰年而書成。秦檜請置修 政局,一止言:「宣王內修政事,修其外攘之政而已。今 之所修,特簿書獄訟、官吏遷降、土木營建之務,未見 所當急也。」又謂:「人才進用太遽,仕者或不由銓選,朝 士入而不出,外官雖有異能,不見召用,非軍事而起 復,皆倖門不塞之故。請選近臣曉財利者,倣劉晏法, 瀕江置司以制國用,鄉村置義倉以備水旱,增重監 司之選。」後多採用其言。選起居郎奏事,帝迎語曰:「朕 親擢也。繇六察遷二史,祖宗時有幾?」一止謝:「先朝惟 張澂、李梲耳。」因極陳堂吏宦官之蠹,執政植私黨,無 憂國心。翌日,罷,主管台州崇道觀。召為部祠郎、知袁 州,改浙東路提點刑獄,為祕書少監,復除起居郎,擢 中書舍人兼侍講。莫將賜出身,除起居郎,一止奏:「將 以上書助和議,驟自太府丞綴從班,前此未有,臣乃 與將同命,願併臣罷之。」不報。遷給事中。徐偉達者,嘗 事張邦昌為郎,得知池州。一止言:「偉達既仕偽廷,今 付以郡,無以示天下。」孟忠厚乞試郡,一止言:「后族業 文,如忠厚雖可為郡,他日有援例者,何以卻之?」汪伯 彥知宣州,入覲,詔以元帥府舊人,特依見任執政給 奉。一止言「伯彥誤國之罪,天下共知,以郡守而例執 政,殆與異時非待制而視待制,非兩府而視兩府者 類矣。」帝皆為罷之。於凡貴近之請,雖小事亦論執不 置。御史中丞廖剛謂其僚曰:「臺當有言者,皆為劉君 先矣。」居瑣闥百餘日,繳奏不已,用事者始忌奏。一止 同周葵薦呂廣問迎合李光,罷提舉江州太平觀,進 敷文閣待制。御史中丞何若奏一止朋附光偃蹇慢 上,落職罷祠。後八年,請老,復職致仕。秦檜死,召至國 門,以病不能拜,力辭。進直學士,致仕,卒,年八十三。一 止沖澹寡欲,嘗誨其子曰:「吾平生通塞聽於自然,唯 機械不立,故方寸自有樂地。」博學無不通,為文不事 纖刻,制誥坦明有體,書詔一日數十輒辦。嘗言:訓誥 者,賞善罰惡詞也,豈過情溢美、怒鄰罵坐之為哉?其 草《顏魯公孫特命官制》,甚偉。帝歎賞,為手書之。詩自 成家。呂本中、陳與義讀之曰:「語不自人間來也。」有《類 槁》五十卷。子巒、嶅,從弟寧止。

杜莘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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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宋史》本傳:「莘老,字起莘,眉州青神人,唐工部甫十 三世孫也。幼歲時方禁蘇氏文,獨喜誦習。紹興間,第進士,以親老不赴。廷對,賜同進士出身,授梁山軍教 授,從遊者眾。秦檜死,魏良臣參大政,莘老疏天下利 害以聞,良臣薦之,主管禮兵部架閣文字。」彗星見東 方,高宗下詔求言,莘老上書論:「彗、盭氣所生,多為兵 兆。國家為民息兵,而將驕卒惰,軍政不肅。今因天戒 以修人事,思患預防,莫大於此。」因陳時弊十事。時應 詔者眾,上命擇其議論切當推恩以勸之,後省以莘 老為首,進一階,遷《敕令》刪定官、太常寺主簿,升博士。 輪對,論金將敗盟,宜飭邊備,勿恃其不來,恃吾有以 待之。上稱善再三。南渡後,典秩散失,多有司所記省, 至凶禮又諱不錄。顯仁皇后崩,議禮有疑,吏皆拱手, 莘老以古義裁定。大斂前一日,宰相傳旨問含玉之 制,莘老曰:「禮院故實所不載,請以《周禮》典瑞鄭元注 製之,其可。」因立具奏。上覽之曰:「真禮官也。」及虞祭,或 謂上哀勞,欲以宰相行事。莘老曰:「古今無是。」卒正之。 遷祕書丞。論江、淮守備,上曰:「卿言及此,憂國深矣。」擢 監察御史,遷殿中侍御史,入對,上曰:「知卿不畏彊禦, 故有此授,自是用卿矣。」陳俊卿既解言職,力求去,莘 老因奏事,從容曰:「多事之際,令俊卿輩在論思之地, 必有補益。」上以為然。俊卿輩復留金,遣使致嫚書,傳 欽宗凶問,請淮、漢地指索大臣。上決策親征,莘老疏 奏贊上,且謂:「敵欺天背盟,當待以不懼,勿以小利鈍 為異議所搖,諛言所惰,則人心有恃而士氣振矣。宜 不限早暮,延見大臣、侍從,謀議國事,申敕侍從、臺諫、 監司、守臣,亟舉可用之才。」又言:「親征有期,而禁衛纔 五千餘」請幫助識別此字。「老居半,至不能介胄者。願亟留聖慮。」事皆 施行。帶御器械劉炎筦禁中市易,通北賈,大為姦利。 一日,見莘老,輒及朝政,語狂悖,莘老以聞,斥監嘉州 稅。知樞密院事周麟之初請使金及嫚書至,聞金將 盛兵犯邊,乃大恐,建言不必遣使。莘老劾麟之挾姦 罔上,避事辭難,恐懼至於掩泣,眾有哭殺富鄭公之 誚。尋與宮觀。疏再上,乃責瑞州幸醫。承宣使。王繼先 怙寵干法,富浮公室,子弟直延閣,居第僭擬,別業外 帑遍畿甸,數十年無敢搖之者。聞邊警,亟輦重寶歸 吳興,為避敵計。莘老疏其十罪,上曰:「初以太后餌其 藥,稍假恩寵,不謂小人驕橫乃爾。」莘老曰:「繼先罪擢 髮不足數,臣所奏,其大概耳。」上作色曰:「有恩無威,有 賞無罰,雖堯舜不能治天下。」詔繼先福州居住,子孫 皆勒停,籍其貲以千萬計。詔鬻錢入御前激賞庫,專 以賞將士,天下稱快。內侍張去為取御馬院西兵二 百,髡其頂,都人異之,口語籍籍。莘老彈治,上疑其未 審,不樂。莘老執奏不已,竟罷去為御馬院致仕,而莘 老亦以直顯謨閣知遂寧府。給事中金安節、中書舍 人劉珙封還制書,改司農少卿。尋請外,仍與遂寧。始, 莘老自蜀造朝,不以家行,高宗聞其清修獨處,甚重 之。一日因對,褒諭曰:「聞卿出蜀,即蒲團紙帳如僧然, 難及也。」未幾,遂擢用。莘老官中都久,知公論所予奪, 姦蠹者皆得其根本脈絡,嘗歎曰:「臺諫當論天下第 一事,若有所畏,姑言其次,是欺其心,不敬其君者也。」 及任言責,極言無隱,取眾所指目者悉擊去,聲振一 時,都人稱骨鯁敢言者必曰「杜殿院」云。治郡課績,為 諸州最。孝宗受禪,莘老進三議,曰定國是、修內政、養 根本。尋卒,年五十八。

張大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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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宋史》本傳:「大經,字彥文,建昌南城人。紹興十五年 中進士第,宰吉之龍泉,有善政。諸司列薦,賜對便殿, 出知儀真。時兩淮監司帥守多興事邀功,大經獨以 平易近民,民咸德之。提舉湖南常平,提點湖北刑獄, 尋移江東。他路有巨豪犯法,獄久不竟,命移屬大經。 豪挾權勢求脫,大經卒正其罪。孝宗重風憲之選,命」 條上部使者十人,上獨可。大經召見,上曰:「朕十人中 得卿一人,以卿風力峻整。」遂除監察御史。命下,中外 聳歎。大經首陳士風、掊克、媮惰、誕慢、浮虛四弊。時理 官間多居外,大經奏非便,乃作舍寺庭。遷大理少卿, 守殿中侍御史。言:「今日不治,由大臣不任責。」又言:「諸 路荒政不實,飛蝗頗多。願益加恐懼,申飭大臣,俾內 而百官有司輸忠讜,修厥職;外而監司守臣察貪理 冤,去苛斂,寬民力。」上皆嘉納。因論近習韓俁薦士,上 曰:「此亦無害。昔楊得意為狗監,亦嘗薦司馬相如。」大 經奏:「彼何人斯,使得薦士,將恐無廉恥者望風希旨, 傷毀士俗。」後數日,上謂大經曰:「卿前所論韓俁,朕思 之,誠是也。」又論宦者董璉暴橫,將命淮甸,所至誅求, 且自號董閻羅。上曰:「然,人皆言之。」即依奏鐫罷,竄南 康軍。除侍御史。上宣諭曰:「卿論事得體,且詳練大經。 遂言士風未厚,吏治未肅,民力未蘇,和氣未應,皆由 人心未正。願察公正,明義利,以彰好惡,抑浮薄,去貪 刻,則莫不靡然洗濯,一歸於正。」上稱善再三。又言:「監 司治民之本,不可限以資格。」上納其言,即選四寺丞 同時臨遣。試右諫議大夫兼侍講。請通漕臣之計,以 補州郡之有無;拘戶絕之租,以廣常平之儲偫;嚴贓 罪;改正法以懲貪黷;收外路辟闕歸吏部,以杜私謁而通孤寒。秋旱,詔求言,大經極言:「人心不和,有以致 之,民力竭而愁歎多,軍士貧而怨嗟眾,二者當今大 弊。州縣之間,絹帛多折其估,米粟過收其贏,關市苛 征,榷酤峻禁,中外兵帥,多出貴倖之門,營利自豐,素 召眾怨,教閱滅裂,軍容不整。且近習甲第名園,越法 踰制,別墅列肆,在在有之,非賂遺何以濟欲願陛下 疏斥憸腐,抑絕倖門,垂意人主之職,責成宰輔,一提 其綱,則天下事必有能辦之者。」俄而地司郝政降充 統制官,殿帥補外,蓋用其言也。除禮部尚書兼侍讀。 大經屢請祠,上曰:「卿公廉,必能為朕牧民。」以徽猷閣 學士知建寧府。未幾,移鎮紹興,辭不拜,予祠,進龍圖 閣學士。告老,以通奉大夫致仕。方主眷未衰,抗疏引 去,人方之孔戣,壽逾八袠。紹熙五年,寧宗即位,進正 議大夫,降詔撫問,賜銀奩藥茗。慶元四年七月,疾革, 語諸子曰:「吾目可瞑,吾愛君憂國之心不可泯。」無一 語及私。卒,年八十九。訃聞,上甚悼之,贈銀青光祿大 夫,諡𥳑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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