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明倫彙編/官常典/第386卷

明倫彙編 官常典 第三百八十五卷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
明倫彙編 第三百八十六卷
明倫彙編 官常典 第三百八十七卷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明倫彙編官常典

 第三百八十六卷目錄

 國子監部彙考一

  有虞氏帝舜一則

  周總一則

  漢總一則 成帝陽朔一則

  後漢總一則 世祖建武一則 獻帝初平一則

  晉總一則

  宋總一則

  南齊總一則

  梁總一則

  陳總一則

  北魏道武帝天興一則 孝文帝太和二則 宣武帝正始一則

  北齊總一則

  北周總一則

  隋總一則 文帝開皇一則 煬帝大業一則

  唐總一則

  遼總一則 道宗清寧一則

官常典第三百八十六卷

國子監部彙考一 编辑

有虞氏 编辑

帝舜元載命夔典樂教胄子 编辑

按《書經舜典》:「帝曰:『夔!命汝典樂,教胄子。直而溫,寬而 栗,剛而無虐,簡而無傲。詩言志,歌永言,聲依永,律和 聲。八音克諧,無相奪倫,神人以和』。夔曰:『於!予擊石拊 石,百獸率舞』。」

孔傳胄,長也。謂元子以下至卿大夫子弟,以歌詩蹈之舞之。教長國子,「中和祇庸,孝友。教之正直而溫和,寬弘而能莊栗,《剛失之虐,簡失之傲》。教之以防其失,謂詩言志以導之,歌詠其義以長其言。」聲謂五聲,宮商角徵羽。律謂六律六呂,十二月之音氣。言當依聲律以和樂倫理也。八音能諧,理不錯奪,則神人咸和。命夔「使勉之。」石磬也。《周禮大司樂》云:「以樂德教國子,中和、祗庸、孝友。」言樂之感人,能成中和、祗庸、孝友之六德也。

按《通鑑前編》:「虞帝舜元載:春正月元日,帝格於文祖, 踐天子位於蒲阪,以土德王,咨二十有二人。」

编辑

周制,以大司成掌教國子。《周禮地官》:師氏「教之以德, 《保氏》教之以藝。」《春官》:大司樂「掌成均之法,帥其屬以 分教子弟。」而《夏官》諸子則攷藝而進退之。

按《禮記文王世子》:「凡學世子及學士,必時,春夏學干 戈,秋冬學羽籥,皆於東序。小樂正學干,大胥贊之,籥 師學戈,籥師丞贊之,胥鼓南。」

陳注士,即《王制》所謂「司徒論俊選而升於學之士」也。四人,皆樂官之屬。胥,大胥也,南南夷之樂也。《周禮》旄人教國子南夷樂之時,大胥則擊鼓以節其音曲。

春誦夏弦,大師詔之瞽宗。秋學禮,執禮者詔之;冬讀 書,典書者詔之。禮在《瞽宗》,《書》在上庠。凡祭與養老、乞 言、合語之禮,皆小樂正詔之於東序。

陳注《瞽宗》,殷學名;上庠,虞學名。周有天下,兼立虞、夏、殷、周之學也。祭是一事,養老、乞言是一事,合語是一事,其間各有威儀容節,皆須小學正詔教之於東序也。

大樂正學舞干戚語,「《說命》《乞言》」,皆大樂正授數。大司 成論說,在東序。凡侍坐於大司成者,遠近間三席,可 以問,終則負牆列事,未盡不問。

陳注大樂正教世子及士以舞干戚之容節及合語之說與乞言之禮。此三者皆大樂正授之以篇章之數。於是大司成之官於東序而論說此受教者義理之淺深,才能之優劣也。席廣三尺三寸三分寸之一,三席所謂函丈也。問終,卻就後席,背負牆壁而坐,以避後來問事之人。

按:《周禮地官》司徒,教官之屬:師氏,「中大夫一人,上士 二人,府二人,史二人,胥十有二人,徒百有二十人。」

「師」,教人以道者之稱。

師氏「掌以媺詔王。」

告王以善道也。《文王世子》曰:「師也者,教之以事而諭諸德者也。」

以三德教國子:「一曰至德,以為道本,二曰敏德,以為 行本,三曰孝德,以知逆惡。」教三行:「一曰孝行,以親父 母,二曰友行,以尊賢良,三曰順行,以事師長。」

德行,內外之稱。在心為德,施之為行。「至德」,中和之德,覆燾持載含容者也。「敏德」,仁義,順時者也。「孝德」,尊祖愛親,守其所以生者也。孝在三德之下,三行之上,德有廣於孝,而行莫尊焉。國子公卿大夫之子弟,師氏教之,而世子亦齒焉。學君臣父子長幼之道。

居《虎門》之左,司王朝。

《虎門》,路寢門也。王日視朝,於路寢門外畫虎焉

以明勇猛於守宜也。司猶察也。察王之視朝。若有善道可行者,則當前以詔王。

掌國中失之事,以教國子弟。

「教之」者,使識舊事也。中,中禮者也。失,失禮者也。

凡國之貴遊子弟學焉。

貴遊子弟,王公之子弟遊,無官司者。杜子春云:「遊當為猶,言雖貴猶學。」

凡祭祀、賓客、會同、喪紀、軍旅,王舉則從。

舉猶行也。故書「舉」為「與。」杜子春云:「當為與,謂王與會同、喪紀之事。」

「聽治」亦如之。

謂「王舉於野外以聽朝。」

使其屬帥四夷之隸,各以其兵服守王之門外,《且蹕》。

兵服,旃布弓劍不同也。「門外」,中門之外。蹕止行人,不得迫王宮也。

朝在野外,則守內列。

內列蕃營之在內者也。其屬亦帥四夷之隸守之,如守王宮。

《保氏》,下大夫一人,中士二人;府二人,史二人,胥六人, 徒六十人。

「保」,安也。以道安人者也。

《保氏》掌諫王惡。

諫者,以禮義正之。《文王世子》曰:「保也者,慎其身以輔翼之而歸諸道者也。」

而養國子以道。乃教之六藝:一曰五禮,二曰六樂,三 曰五射,四曰五馭,五曰《六書》,六曰九數。乃教之六儀。 一曰祭祀之容,二曰賓客之容,三曰朝廷之容,四曰 喪紀之容,五曰軍旅之容,六曰車馬之容。

「養國子以道者,以師氏之德行審諭之,而後教之以藝、儀也;五禮,吉、凶、賓、軍、嘉也;六樂:《雲門》《大咸》《大韶》《大夏》《大濩》《大武》也。」鄭司農云:「五射,白矢參連剡注:襄尺井儀也;五馭,鳴和鸞,逐水曲,過君表,舞交衢,逐禽左。六書,象形,會意轉注,處事,假借諧聲也;九數,方田粟末差分少廣;商功、均輸,方程,贏不足旁要,今有重差,《夕桀》、句股也。祭祀之容,穆穆皇皇。賓客之容,嚴恪矜莊。朝廷之容,濟濟蹌蹌。喪紀之容,涕涕翔翔。軍旅之容,闞闞仰仰。車馬之容,顛顛堂堂。」鄭元謂「祭祀之容,齊齊皇皇。賓客之容,穆穆皇皇。朝廷之容,濟濟翔翔。喪紀之容,纍纍顛顛。軍旅之容,暨暨詻詻。車馬之容,匪匪翼翼。」

《春官》宗伯禮官之屬:「大司樂,中大夫二人;樂師,下大 夫四人;上士八人,下士十有六人;府四人,史八人,胥 八人,徒八十人。」

大司樂,樂官之長。

《大司樂》「掌成均」之灋,以治建國之學政,而合國之子 弟焉。

鄭司農云:「均,調也。樂師主調其音,大司樂主受此成事已調之樂。」鄭元謂董仲舒云:「成均,五帝之學。成均之灋者,其遺禮可灋者。國之子弟,公卿大夫之子弟當學者,謂之國子。《文王世子》曰:『於成均以及取爵於上尊』。」然則周人立此學之宮。

凡有道者、有德者使教焉。死則以為樂祖,祭於瞽宗。

道多才藝者,德能躬行者,若舜命夔典樂教胄子是也。死則以為樂之祖,神而祭之。鄭司農云:「瞽樂人,樂人所共宗也。」或曰:「祭於瞽宗,祭於廟中。《明堂位》曰:『瞽宗,殷學也。泮宮,周學也』。以此觀之,祭於學宮中。」

「以樂德教」國子,「中和,祗庸,孝友。」

中猶忠也。和,剛柔適也。祗敬庸有常也。善父母曰「孝」,善兄弟曰「友。」

以樂語教國子,興道諷誦言語。

興者,以善物喻善事。道讀曰「導」,導者言古以剴今也。倍文曰「諷」,以聲節之曰「誦」,發端曰「言」,答述曰語。

以樂舞教國子,舞《雲門》《大卷》《大咸》《大㲈》《大夏》《大濩》《大 武》。

此周所存六代之樂:黃帝曰:「《雲門》《大卷》《大咸》《咸池》,堯樂也;《大㲈》,舜樂也;《大夏》,禹樂也;《大濩》,湯樂也;《大武》,武王樂也。」

「以六律、六同、五聲、八音、六舞,大合樂,以致鬼神示,以 和邦國,以諧萬民,以安賓客,以說遠人,以作動物。」乃 分樂而序之,以祭、以享、以祀。乃奏黃鍾,歌大呂,舞《雲 門》,以祀天神。乃奏太蔟,歌應鍾,舞《咸池》,以祭地示。乃 奏姑洗,歌南呂,舞大磬,以祀四望。乃奏蕤賓,歌函鍾, 舞《大夏》,以祭山川。乃奏夷則,歌小呂,舞《大濩》,以享先 「妣。乃奏無射,歌夾鍾,舞《大武》,以享先祖。」凡六樂者,文 之以五聲,播之以八音。凡六樂者,一變而致羽物及 川澤之示,再變而致贏物及山林之示,三變而致鱗 物及丘陵之示,四變而致毛物及墳衍之示,五變而 致介物及土示,六變而致象物及天神。凡樂,圜鍾為

宮,黃鍾為角,太蔟為徵,姑洗為羽,雷鼓、《雷說A》,孤竹之
考證
管,雲和之琴瑟,《雲門》之舞,冬日至,於地上之圜丘奏

之;若樂六變,則天神皆降,可得而禮矣。凡樂,函鍾為 宮,太蔟為角,姑洗為徵,南呂為羽。《靈鼓》《靈鞀》,孫竹之 管,空桑之琴瑟,《咸池》之舞,夏日至,於澤中之方丘奏 之;若樂八變,則地示皆出,可得而禮矣。凡樂,黃鍾為 宮,大呂為角,太蔟為徵,應鍾為羽。路鼓、路鞀,陰竹之 管,龍門之琴瑟,九德之歌,九磬之舞,於宗廟之中奏 之。若樂九變,則人鬼可得而禮矣。凡樂事,大祭祀,宿 縣,遂以聲展之。王出入,則令奏《王夏》;尸出入,則令奏 《肆夏》;牲出入,則令奏《昭夏》,帥國子而舞。

訂義鄭鍔曰:「奏夏之時,又帥國子而舞以形容之。」《易氏》曰:「舞所以宣導其和。」王昭禹曰:「大司樂以樂舞教國子舞,故凡樂事用舞則帥國子而舞。」

大饗不入牲,其他皆如祭祀。大射,王出入,令奏《王夏》; 及射,令奏《騶虞》。詔諸侯以弓矢舞。王大食、三侑,皆令 奏鐘鼓。王師大獻,則令奏愷樂。凡日月食,四鎮、五嶽 崩,大傀異烖,諸侯薨,令去樂。大札、大凶、大烖,大臣死, 凡國之大憂,令弛縣。凡建國,禁其淫聲、過聲、凶聲、慢 聲。

樂師「掌國學之政,以教國子小舞。」

謂以年幼少時教之舞。《內則》曰:「十三舞勺,成童舞《象》。二十舞《大夏》。」

凡舞:有《帗舞》,有《羽舞》,有《皇舞》,有《旄舞》,有《干舞》,有《人舞》。

故《書》「皇」作。鄭司農云:「帗舞者,全羽。羽舞者,析羽。皇舞者,以羽冐覆頭上,衣飾翡翠之羽。旄舞者,氂牛之尾。干舞者,兵舞。人舞者,手舞。社稷以帗,宗廟以羽,四方以皇,辟廱以旄,兵事以干,星辰以人舞。」讀為皇。《書》亦或為皇。鄭元謂帗析五采繒。今靈星舞子持之是也。皇,雜五采羽。如鳳皇色。持以舞人。舞無所執。以手袖為威儀。四方以羽。宗廟以人,山川以干。旱暵以皇。

教樂儀:「行以《肆夏》,趨以《采薺》,車亦如之。」環拜,以鐘鼓 為節。

教樂儀,教王以樂出入於大寢。朝廷之儀,《肆夏》《采薺》皆樂名。或曰:皆逸《詩》。謂人君行步以《肆夏》為節;趨疾於步,則以《采薺》為節。若今時行禮於太學,罷出以鼓陔為節。環,謂旋也。拜,直拜也。鄭元謂:「行者謂於大寢之中,趨謂於朝廷。」《爾雅》曰:「堂上謂之行,門外謂之趨。」然則王出既服至堂而《肆夏》作,出路門而《采薺》作,其反入至應門,路門亦如之。此謂步迎賓客。王如有車出之事,登車於大寢西階之前,反降於阼階之前。《尚書傳》曰:「天子將出,撞黃鍾之鐘,右五鐘皆應。入則撞蕤賓之鐘,左五鐘皆應。太師於是奏樂。」

凡射,王以《騶虞》為節,諸侯以《貍首》為節,大夫以《采蘋》 為節,士以《采蘩》為節。

《騶虞》《采蘋》《采蘩》皆樂章名,在《國風召南》,惟《貍首》在《樂記。射義》曰:「《騶虞》者,樂官備也。《貍首》者,樂會時也。《采蘋》者,樂循灋也;《采蘩》者,樂不失職也。是故天子以備官為節,諸侯以時會為節,卿大夫以循灋為節,士以不失職為節。」鄭司農說以《大射禮》曰:「樂正命太師曰:『奏《貍首》,間若一』。太師不興,許諾。樂正反位,奏《貍首》,以射」貍首曾孫。

凡樂,掌其序事,治其樂政。

《序事》,次序用樂之事。

凡國之小事,用樂者,令奏鐘鼓。

《小事》,小祭祀之事。

凡樂成則告備。

成謂所奏一竟。《書》曰:「《簫韶》九成。」《燕禮》曰:太師告於樂正曰:「正歌備。」

詔來《瞽皋舞》。

鄭司農云:「『瞽當為鼓,皋當為告,呼擊鼓者。又告當舞者,持鼓與舞俱來也。鼓字或作瞽。詔來瞽』,或曰:『來,敕也。敕爾瞽,率爾眾工,奏爾悲誦,肅肅雍雍,毋怠毋凶』。」鄭元謂詔來瞽,詔視瞭扶瞽者。來,入也。皋之言號告國子,當舞者舞。

及徹,帥學士而歌《徹》。

學士,國子也。鄭司農云:「謂將徹之時自有樂,故帥學士而歌徹。」

令相:

令視瞭扶工。鄭司農云:「瞽師盲者皆有相道之者。」

饗食諸侯,序其樂事;令奏鐘鼓,令相如祭之儀。燕射, 「帥射夫以弓矢舞。」

射夫,眾耦也。故書「燕」為舞,帥為率,射夫為「射矢。」鄭司農云:「舞當為燕,率當為帥,射矢書亦或為射夫。」

樂出入,令奏鐘鼓。

《樂出入》,謂笙歌舞者及其器。

凡軍大獻,教《愷歌》,遂倡之。

鄭司農云:「樂師主倡也

大胥,中士四人;小胥,下士八人,府二人,史四人,徒四

十人。」

胥有才知之稱。《禮記文王世子》曰:「小樂正學于大胥佐之。」

《大胥》,「掌學士之版,以待致諸子。」

鄭司農云:「學士謂卿大夫諸子學舞者版籍也。大胥主此籍,以待當召聚學舞者。鄉大夫之諸子,則按此籍以召之。」

春入學舍采《合舞》。

春始以學士入學宮而學之,合舞等其進退,使應節奏。鄭司農云:「舍采,謂舞者皆持芬香之采。」或曰:「古者士見於君,以雉為贄;見於師,以菜為贄。菜直謂疏食菜羹之菜。」或曰:「學者皆人君卿大夫之子,衣服采飾。舍采者,減捐解釋盛服,以下其師也。」《月令》:「仲春之月上丁,命樂正習舞釋采。仲丁又命樂正入學習樂。」鄭元謂舍即釋也,采讀為菜。始入學必釋菜,禮先師也。菜,蘋蘩之屬。

秋,《頒學合聲》。

春使之學,秋頒其才藝。所為合聲,亦等其曲折,使應節奏。

以六樂之會,正舞位。

《大同》,六樂之節奏。正其位,使相應也。言為大合樂習之。

以序出入舞者:

以長幼次之,使出入不紕錯。

比《樂官》:

比猶挍也。杜子春云:「次比樂官也。」鄭大夫讀比為庀,庀,具也,錄具樂官。

展樂器。

《展》,謂陳數之。

凡祭祀之用樂者,以鼓徵學士。

擊鼓以召之。《文王世子》曰:「大昕鼓徵。所以警眾。

序宮中之事。」

《小胥》:「掌學士之徵令,而比之,觥其不敬者。」

比,猶挍也。不敬,謂慢期不時至也。觥,罰爵也。《詩》云:「兕觥其觩。」

巡舞列而撻其怠慢者。

撻猶抶也。抶以荊扑。

《正樂》縣之位,「王宮縣,諸侯軒縣,卿大夫判縣,士特縣, 辨其聲。凡縣鐘磬,半為堵,全為肆。」

大師,下大夫二人;小師,上士四人。瞽矇,上瞽四十人, 中瞽百人,下瞽百有六十人;視瞭三百人,府四人,史 八人,胥十有二人,徒百有二十人。大師掌六律、六同, 以合陰陽之聲。陽聲黃鍾、太蔟、姑洗、蕤賓、夷則、無射; 陰聲大呂、應鍾、南呂、函鍾、小呂、夾鍾,皆文之以五聲; 宮、商、角、徵、羽,皆播之以八音:金、石、土、革、絲、木、匏、竹。教 六詩:「曰《風》,曰賦,曰比,曰興,曰《雅》,曰《頌》。」

訂義鄭鍔曰:「大師掌吹陰陽之管以和樂,又教《六詩》。夫《詩》之六義,彼人安能通知以教人耶?康成以為教瞽矇,彼為瞽矇者,安能有六德以為本耶?」愚謂是說康成之失也。以理推之,蓋教國子以歌六詩耳。彼疑國子不當學詩於樂工,殊不知古者作樂,必歌詩以為音。風賦、比興、《雅》《頌》,皆所歌之音,知音調之高下,惟大師耳。國子不學於大師,而誰學耶?大司樂能教之以其義,大師能教之以其音,故曰「教《六詩》。」

以《六德》為之本。

訂義鄭鍔曰:「此六德乃大司樂所教國子中和、祗庸、孝友之德,若以為教瞽矇,則彼賤工詎可責以中和、祗庸、孝友之德哉?」王昭禹曰:「君子之學《詩》,豈徒誦其空言,要之本於德而已。」

以六律為之音。

訂義鄭鍔曰:「六德為之本,所以成其性;六律為之音,所以和其聲。《大司樂》之教施於前,然後太師之教行於後。」康成又謂「以律視其人為之音」,乃引子貢問師乙以己宜歌之事為證。子貢所論者,人之性,非論六律為音之義,亦康成之失。黃氏曰:「聲成文,謂之音,不以六律,音不可得而正也。」王氏曰:「以六德為之本,故雖變」猶止乎禮義。以六律為之音,則《書》所謂「聲依永,律和聲」也。

《籥師》,中士四人,府二人,史二人,胥二人,徒二十人。籥 師,掌教國子舞羽龡籥。

訂義鄭鍔曰:「執羽所以為容,籥所以為聲。」王氏曰:「籥如篴,三孔,主中聲,而上下律呂於是乎生。」易氏曰:「『成周樂舞之制,有文舞,有武舞。文舞羽籥,籥師掌之;武舞干戈,司干掌之。然文舞未嘗無干,故舜兼取乎干、羽;武舞未嘗無羽,故《詩》言萬舞,及於執籥秉翟』。是知文舞干不勝羽,武舞羽不勝干,此籥師之教,國子所以專」言舞羽龡籥歟。王氏《詳說》曰:「周之祭祀有三重:獻莫重於祼,聲莫重於聲,歌舞莫重於《舞》。」《宿夜》,《宿夜》,武舞之曲名,籥師所教者,止於

舞羽吹籥,祭祀賓客饗食所用,亦止於鼓用籥,抑何略於武舞耶?曰:「籥師所掌者舞之教,司干所掌者舞之器。《文王世子》曰:『小學正學干,大胥贊之;籥師學戈,籥師丞贊之』。」 是籥師未嘗不預於學戈,何止於羽籥之教。又曰:「『然後舍菜,不舞,不授器』,是舞器未嘗不為羽籥,何止於干戈之器?周公於籥師言教,於司干言」 掌,又所以見周家太平之治,以文舞為教也。

《夏官》司馬,政官之屬。「諸子,下大夫二人,中士四人,府 二人,史二人,胥二人,徒二十人。」「諸子掌國子之倅,掌 其戒令,與其教治,辨其等,正其位。國有大事,則帥國 子而致於太子,惟所用之。若有兵甲之事,則授之車 甲,合其卒伍,置其有司,以軍法治之。司馬弗正,凡國 正弗及。」

國子者,是公卿大夫之副貳,戒令致於太子之事,教治、修德、學道也。位朝位軍法。百人為卒,五人為伍。國子屬太子司馬,雖有軍事,不賦之。

凡國之政事,國子存遊倅,使之修德學道,春合諸學, 秋合諸射,以攷其藝而進退之。

遊倅倅之未仕者。學,太學也。射,射宮也。《王制》曰:「春秋教以禮樂,冬夏教以《詩》《書》。」王太子、王子、群后之太子、卿大夫、元士之適子,國之俊選皆造焉。

编辑

漢承秦,置博士,後置《五經》博士,皆屬於太常。

按《漢書百官公卿表》:「奉常,秦官,掌宗廟禮儀,有丞。景 帝中六年更名,太常博士屬焉。」

博士,秦官,掌通古今,秩比六百石,員多至數十人。武 帝建元五年,初置《五經》博士。宣帝黃龍元年,稍增員 十二人。

成帝陽朔二年詔舉可充太學博士者 编辑

按《漢書成帝本紀》:「陽朔二年秋,關東大水,遣諫大夫 博士分行視。九月奉使者不稱詔曰:古之立太學,將 以傳先王之業,流化於天下也。儒林之官,四海淵原, 宜皆明於古今,溫故知新,通達國體,故謂之博士。否 則學者無述焉,為下所輕,非所以尊道德也。工欲善 其事,必先利其器。丞相、御史其與中二千石、二千石」 雜舉可充博士位者,使卓然可觀。

後漢 编辑

後漢設《五經》博士祭酒,以教弟子,掌承問對,皆統於 太常。

按:《後漢書百官志》:太常卿一人,中二千石。本注曰:「掌 禮儀祭祀。每選試博士,奏其能否。」

博士祭酒一人,六百石。本僕射,中興轉為祭洒。博士 十四人,比六百石。本注曰:「《易》四,施、孟、梁丘京氏;《尚書》 三,歐陽、大、小夏侯氏。《詩》三,魯、齊、韓氏;《禮》二,大、小戴氏; 《春秋》二公羊、嚴、顏氏。掌教弟子。國有疑事,掌承問對。」 本四百石。宣帝增秩。

《胡廣》曰:「官名、祭酒,皆一位之元長者也。古禮賓客得主人饌,則老者一人舉酒以祭於地,舊說以為示有先。」

世祖建武五年初起太學 编辑

按:《後漢書光武本紀》:建武五年「冬十月,初起太學,車 駕還宮,幸太學,賜博士弟子各有差。」

獻帝初平四年幸永福城門觀太學行禮 编辑

按《後漢書獻帝本紀》:初平四年「冬十月,太學行禮,車 駕幸永福城門,臨觀其儀,賜博士以下各有差。」

编辑

晉置國子祭酒、博士、助教,而隸於太常。

按:《晉書職官志》:「太常有博士員,又統太學諸博士祭 酒。」

晉初承魏制,置博士十九人。及咸寧四年,武帝初立 國子學,定置國子祭酒、博士各一人,助教十五人,以 教生徒。博士皆取履行清淳,通明典義者,若散騎常 侍、中書侍郎、太子中庶子以上,乃得召試。及江左初, 減為九人。元帝末,增《儀禮》《春秋》《公羊》博士各一人,合 為十一人。後又增為十六人,不復分掌五經,而謂之 「太學博士」也。孝武太元十年,損國子助教員為十人。

编辑

宋仍晉,設國子祭洒,統博士、助教,而隸於太常。 按《宋書百官志》:國子祭酒一人,國子博士二人。國子 助教十人,《周易》《尚書》《毛詩》《禮記》《周官》《儀禮》《春秋左氏 傳》《公羊》《穀梁》各為一經,《論語》《孝經》為一經,合十經助 教,分掌國子。周舊名。周有師氏之職,即今國子祭酒 也。晉初,復置國子學,以教生徒,而隸屬太學焉。晉初, 助教十一人,江左以來,損其員。自宋世若不置學,則 助教唯置一人,而祭酒、博士常置也。

南齊 编辑

南齊設總明觀祭酒,後建國學,仍為國子祭酒,又隸 於太常。

按《南齊書百官志》:「太常博士謂之太學博士國子祭酒一人,博士二人,助教十人。建元四年,有司 奏置國學,祭酒准諸曹尚書,博士准中書郎,助教准 南臺御史。選經學為先,若其人難備,給事中以還明 經者,以本位領其下。典學二人,三品准太常,主簿,戶 曹、儀曹各二人,五品白簿治禮吏八人,六品保學醫 二人,威」儀二人。其夏國諱廢學,有司奏省助教以下。 永明三年立學,尚書令王儉領祭酒。八年,國子博士 何引單為祭酒,疑所服,陸澄等皆不能據,遂以元服 臨試。月餘日,博議定,乃服朱衣。

總明觀祭酒一人。太始六年,以國學廢,初置總明觀 元儒文史四科,科置學士各十人,正令史一人,書令 史二人,幹一人,門吏一人,典觀吏二人。建元中,掌治 《五禮》。永明三年,國學建,省。

编辑

梁仍設「國學祭酒,統博士、助教,而屬於太常。」

按《隋書百官志》:「梁國學有祭酒一人,博士二人,助教 十人,太常博士八人,又有限外博士員。天監四年,置 五經博士各一人。舊國子學生限以貴賤,帝欲招來 後進,五館生皆引寒門儁才,不限人數。大同七年,國 子祭酒到溉等又表立正言博士一人,位視國子博 士,置助教二人。天監七年,徐勉為吏部尚書,定為 十」八班,以班多者為貴。國子祭酒為十三班,太學博 士、國子助教為二班,又國子典學為「三品蘊位。」

编辑

陳承梁仍置國子祭酒,統諸「博士助教。」

按:《隋書百官志》:「陳承、梁皆循其制,官其所制品秩:國 子祭酒,秩二千石,品第三;國子博士,千石,品第四;五 經博士,六百石,品第六;太學博士、國子助教,六百石, 品第八。」

北魏 编辑

道武帝天興二年初令五經諸書各置博士國子學生員三十人 编辑

按《魏書太祖本紀》不載。按《官氏志》云云。

孝文帝太和  年詔議官制定國子祭酒等官階品 编辑

按:《魏書高祖本紀》,不載。按《官氏志》,「自太祖至高祖 初,其內外百官,屢有減置,或事出當時,不為常目,舊 令亡失,無所依據。太和中,高祖詔群僚議定百官,著 於令:國子祭酒第四品上,國子博士、太學祭酒從第 五品上,太學博士第六品中,國子學生第七品中,太 學典錄從第七品下,太學助教第八品中。」

太和二十三年,以「《復次職令》,更定國子祭酒以下階 品。」

按:《魏書高祖本紀》,不載。按《官氏志》,「太和二十三年, 高祖復次職令。及帝崩,世宗初班行之,以為永制。國 子祭酒從第三品,國子博士第五品上階;太學博士、 國子助教從第七品;四門小學博士第九品上階。」

宣武帝正始四年詔建國學 编辑

按《魏書世宗本紀》:「正始四年夏六月己丑,詔曰:『高祖 德格兩儀,明並日月,播文教以懷遠人,調禮學以旌 㒞造。徙縣中區,光宅天邑,總霜露之所,均,一姬卜於 洛涘,戎繕兼興,未遑儒教。朕纂承鴻緒,君臨寶曆,思 模聖規,述遵先志。今天平地寧,方隅無事,可敕有司, 準訪前式,置國子,立太學,樹小學於四門』。」

北齊 编辑

北齊始於九卿之外別設國子寺,有祭酒,以統博士、 助教之屬,不隸於太常。

按《隋書百官志》:「後齊國子寺,掌訓教胄子。祭酒一人, 亦置功曹、五官、主簿、錄事員。領博士五人,助教十人, 學生七十二人;太學博士十人,助教二十人,太學生 二百人;四門學博士二十人,助教二十人,學生三百 人。」

北周 编辑

北周太學置博士助教之屬。

按:杜佑《通典》:「後周置太學博士,下大夫六人,助教上 士二十人。」

编辑

隋仍特設「國子寺,以祭酒統博士、助教之屬。」

按《隋書百官志》:「高祖既受命,改周之六官。其所制名, 多依前代之法,置國子寺。國子寺元隸太常,祭酒一 人,屬官有主簿、錄事各一人。統國子太學、四門書算 學,各置博士。國子、太學四門各五人,書算各二人。助 教,國子、太學四門各五人,書算各二人。學生國子一 百四十人,太學四門各三百六十人,書四十人,算八」 十人。等員:國子祭酒,為從三品;國子博士為正五 品上階;太學博士、國子助教,為從七品;四門博士,為 從八品上階;太學助教,為正九品上階;四門助教、書 算學博士,為從九品。又有流內視,品十四等,國子學 生為視從七品,太學生為視從八品。

文帝開皇十三年國子寺罷隸太常又改寺為學 编辑

按《隋書高祖本紀》不載。按《百官志》云云

煬帝大業三年依舊置國子祭酒加置司業及丞並更定官品 编辑

按《隋書煬帝本紀》,不載按《百官志》,「煬帝即位,多所 改革。三年定令國子監依舊置祭酒,加置司業一人, 從四品;丞三人,加為從六品。并置主簿、錄事各一人。 國子學置博士正五品,助教從七品,員各一人,學生 無常員。太學博士、助教各二人,學生五百人。」先是仁 壽元年省國子祭酒、博士,置太學博士員五人,為從 五品。總知學事。至是「太學博士」降為從六品。

编辑

唐始特設國子監,以祭酒、司業總博士、助教、直講之 屬。

按《唐書百官志》:「國子監祭酒一人,從三品;司業二人, 從四品下。掌儒學訓導之政,總國子、太學、廣文、四門、 律書、算凡七學。天子視學,皇太子齒胄,則講義、釋奠, 執經論議奏京。文武七品以上觀禮。凡授經,以《周易》 《尚書》《周禮》《儀禮》《禮記》《毛詩》《春秋左氏傳》《公羊傳》《穀梁 傳》各為一經,兼習《孝經》《論語》《老子》。歲終,考學官訓導」 多少為殿最。

丞一人,從六品下。掌判監事。每歲,七學生業成,與司 業、祭酒蒞試,登第者上於禮部。

主簿一人,從七品下。掌印局督監事七。學生不率教 者,舉而免之。錄事一人,從九品下。

武德初,以國子監曰「國子學」,隸太常寺。貞觀二年,復曰監。龍朔二年,改國子監曰「司成館」,祭酒曰「大司成」,司業曰「少司成。」咸亨元年,復曰監。垂拱元年,改國子監曰成均監。有府七人,史十三人,亭長六人,掌固八人。

國子監博士五人,正五品上。掌教三品以上及國公 子孫,從二品以上曾孫為生者,五分其經以為業。《周 禮》《儀禮》《禮記》《毛詩》《春秋左氏傳》各六十人,暇則習《隸 書》《國語》《說文》《字林》《三倉》《爾雅》。每歲通兩經,求仕者上 於監,秀才、進士亦如之。學生以長幼為序,習正業之 外,教吉凶二禮,公私有事則相儀。

龍朔二年,改博士曰《宣業》。有《大成》十人,學生八十人,典學四人,廟幹二人,掌固四人;東都學生十五人。

助教五人,從六品上。掌佐博士分經教授。

直講四人,掌佐博士、助教以經術講授。

五經博士各二人,正五品上。掌以其經之學教國子。 《周易》《尚書》《毛詩》《左氏春秋》《禮記》為五經,《論語》《孝經》《爾 雅》不立學官,附中經而已。

「太學博士六人,正六品上;助教六人,從七品上;掌教 五品以上及郡縣公子孫,從三品曾孫為生者,五分 其經以為業。」每經百人。

有學生七十人,典學四人,《掌固》六人,東都學生十五人。

廣文館,博士四人,助教二人,掌領國子學生業《進士》 者。

有學生六十人,東都十人。天寶九載,置廣文館,有「知進士、助教」,後罷「知進士」之名。

四門館。博士六人,正七品上;助教六人,從八品上;直 講四人。掌教七品以上、「侯伯子、男子為生及庶人子 為俊士生者。」

有學生三百人,典學四人,《掌固》六人,東都學生五十人。

律學博士三人,從八品下;助教一人,從九品下。掌教 八品以下及庶人子為生者律令為顓業,兼習格式 法例。

隋《律》學隸大理寺,博士八人。武德初,隸國子監,尋廢。貞觀六年,復置。顯慶三年又廢,以博士以下隸大理寺。龍朔二年,復置。有學生二十人,典學二人。元和初,東都置學生五人。

書學博士二人,從九品下;助教一人,掌教八品以下 及庶人子為生者。《石經》《說文》《字林》為顓業,兼習餘書。

武德初,廢書學。貞觀二年,復置。顯慶三年,又廢,以博士以下隸祕書省。龍朔二年復。有「學生十人,典學二人,東都學生三人。」

算學博士二人,從九品下。助教一人,掌教八品以下 及庶人子為生者,二分其經以為業。《九章》《海島》《孫子》 《五曹》、張丘建、夏侯陽、周髀《五經算綴術》,緝古為顓業, 兼習記遺三等數。凡六學束脩之禮,督課試舉,皆如 國子學。助教以下所掌亦如之。

唐廢算學,顯慶元年復置,三年又廢,以博士以下隸太史局。龍朔二年復有「學生十人,典學一人,東都學生二人。」

编辑

遼設國子監,以祭酒統司業、監丞、主簿,而國子學則 有博士、助教之職。

按《遼史百官志》:「南面朝官,遼有北面朝官矣,既得 燕代十有六州,乃用唐制,復設南面三省、六部、臺、院寺、監、諸衛、東宮之官。」

國子監上京國子監。太祖置。

祭酒:

司業。

監丞。

主簿。

國子學:

博士武白為上京國子博士。

助教。

道宗清寧六年夏六月丙寅中京置國子監命以時祭先聖先師 编辑

按《遼史道宗本紀》云云

本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超过100年,并且于1929年1月1日之前出版。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

本作品原文沒有標點。標點是人工智能程序古詩文斷句 v2.1創建,並且經由維基文庫用戶編輯改善的。本站用戶之編輯以知识共享 署名-相同方式共享 4.0协议(CC BY-SA 4.0)發佈。

歡迎各位持續修正標點,請勿複製與本站版權協議不兼容的標點創作。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