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曆象彙編/庶徵典/第087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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曆象彙編 庶徵典 第八十八卷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曆象彙編庶徵典

 第八十七卷目錄

 旱災部彙考三

  魏明帝太和二則 齊王正始一則 高貴鄉公甘露一則

  吳大帝嘉禾一則 廢帝五鳳一則 太平一則 烏程侯寶鼎一則

  晉武帝泰始四則 咸寧一則 太康八則 太熙一則 惠帝元康二則 永寧一則

  懷帝永嘉二則 元帝建武一則 太興三則 永昌一則 明帝太寧一則 成帝咸和六

  則 咸康三則 康帝建元一則 穆帝永和五則 升平二則 哀帝隆和一則 海西公

  太和二則 簡文帝咸安一則 孝武帝寧康二則 太元八則 安帝隆安三則 元興三

  則 義熙五則

  宋文帝元嘉八則 孝武帝大明二則 後廢帝元徽一則

  南齊高帝建元一則 武帝永明二則 明帝建武一則

  梁總一則 武帝天監二則 簡文帝大寶一則

  陳武帝永定一則 宣帝太建一則

  北魏高宗太安一則 和平二則 顯祖天安一則 皇興一則 高祖延興一則 太

  和十二則 世宗景明二則 正始一則 永平三則 延昌一則 肅宗熙平一則 神龜

  二則 正光三則 前廢帝普泰一則 孝靜帝天平二則 武定四則

  北齊文宣帝天保一則 廢帝乾明一則 武成帝河清一則 後主天統三則 武平

  一則

  北周明帝一則 武帝保定三則 天和一則 建德三則 宣帝大象一則

  隋文帝開皇六則 煬帝大業三則

庶徵典第八十七卷

旱災部彙考三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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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帝太和二年大旱 编辑

按:《三國魏志明帝本紀》云云。

按《晉書五行志》:「明帝太和二年五月大旱,元年以來 崇廣宮府之應也。」又:是春宣帝南擒孟達,置二郡。張 郃西被諸葛亮,斃馬謖。亢陽自大,又其應也。

太和五年,旱。

按:《魏志明帝本紀》:太和五年三月,「自去冬十月至此 月不雨。辛巳,大雩。」

齊王正始元年旱 编辑

按《魏志三少帝本紀》:正始元年「春二月,自去冬十二 月至此月不雨,詔令獄官,亟平冤枉,理出輕微,群公 卿士,讜言嘉謀,各悉乃心。」

按《晉書五行志》:「齊王正始元年二月,自去冬十二月 至此月不雨。去歲正月,明帝崩,二月,曹爽白嗣主,轉 宣帝為太傅。外示尊崇,內實欲令事先由己。是時宣 帝功蓋魏朝,欲德不用之應也。」

高貴鄉公甘露三年旱 编辑

按:《魏志三少帝本紀》不載。 按《晉書五行志》,「高貴鄉 公甘露三年正月,自去秋至此月旱。是時文帝圍諸 葛誕,眾出過時之應也。」初,壽春秋夏常雨淹城,而此 旱踰年,城陷乃大雨。咸以誕為天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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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帝嘉禾五年旱 编辑

按《吳志孫權傳》:嘉禾五年:「自十月不雨至于夏。」 按 《步騭傳》:「時中書呂壹典校文書,多所糾舉。騭上疏曰, 天子父天母地,故宮室百官,動法列宿。若施政令,欽 順時節,官得其人,則陰陽和平,七曜循度。至于今日, 官寮多闕,雖有大臣,復不信任。如此,天地焉得無變? 故頻年枯旱,亢陽之應也。」

廢帝五鳳二年大旱 编辑

按:《吳志孫亮傳》:「五鳳二年,大旱。」

按:《晉書五行志》:「吳孫亮五鳳二年大旱,百姓饑。是歲 征役煩興,軍士怨叛。此亢陽自大,勞役失眾之罰也。 其役彌歲,故旱亦竟年。」

太平三年旱 编辑

按《吳志孫亮傳》:太平三年:「自八月沈陰不雨,四十餘 日。」

烏程侯寶鼎元年旱 编辑

按《吳志孫皓傳》不載。 按《晉書五行志》,「寶鼎元年春 夏旱。」時孫皓遷都武昌,勞役動眾之應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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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帝泰始七年旱 编辑

按《晉書。武帝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泰始七年五月 閏月旱。大雩。

按:《宋書五行志》:「是春,孫皓出華里,大司馬望帥眾次 于淮北。四月,北地胡寇金城西平,涼州刺史牽弘出 戰,敗沒。」

泰始八年,旱。

按《晉書武帝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八年五月,旱。是 時帝納荀勗邪說,留賈充,不復西鎮,而任愷漸疏,上

下皆蔽之應也。及李熹、魯芝、李引等並在散職,近厥
考證
德不用之謂也。」

泰始九年,旱。

按《晉書武帝本紀》:「九年五月旱」 按《五行志》,「九年正 月旱,至于六月。祈宗廟社稷山川,癸未雨。」

按:《宋書五行志》:「去年九月,吳西陵督步闡據城來降, 遣羊祜統楊肇等眾八萬救迎闡。十二月,陸抗大破 肇軍,攻闡滅之。」

泰始十年,旱。

按《晉書武帝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十年四月,旱。去 年秋冬,採擇卿校諸葛沖等女,是春五十餘人入殿 簡選,又取小將吏女數十人,母子號哭于宮中,聲聞 于外,行人悲酸。」是殆積陰生陽,上緣求妃之應,咸寧二年也。

咸寧二年旱 编辑

按《晉書武帝本紀》。咸寧二年「夏五月庚午,大雩。」「六月 甲戌,自春旱至于是月始雨。」 按《禮志》,春

分久旱。四月丁巳,詔曰「諸旱處廣加祈請。」五月庚午, 始祈雨于社稷山川。六月戊子,獲澍雨。此雩之舊典 也。

太康二年旱 编辑

按《晉書武帝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太康二年,自去 冬旱,至此春平吳,亢陽動眾自大之應也。」

太康三年,旱。

按《晉書武帝本紀》:「三年冬十二月景申。詔四方旱甚 者無出田租。」 按《五行志》:「四月旱。乙酉,詔司空齊王 攸與尚書、廷尉、河南尹錄訊繫囚,事從蠲宥。」

太康五年六月,旱。

按《晉書武帝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五年六月,旱。此 年正月,天陰解而復合。劉毅上疏曰:「必有阿黨之臣, 姦以事君者,當誅而不赦也。」帝不答。是時荀勗、馮紞 僭作威福,亂朝尢甚。

太康六年,旱。

按《晉書武帝本紀》,「六年四月,郡國四旱。」 按《五行志》, 「六年三月,青、梁、幽、冀郡國旱。六月,濟陰、武陵旱,傷麥。 太康七年大旱。」

按:《晉書武帝本紀》:「七年夏五月,郡國十三旱。」

太康八年四月,冀州旱。

按《晉書武帝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云云。

太康九年,旱。

按:《晉書武帝本紀》:「九年六月,郡國三十三大旱,傷麥。」

按:《五行志》:「郡國三十三旱,扶風、始平、京兆、安定旱。」

傷麥。

按:《宋書五行志》:「太康九年夏,郡國三十三旱。」

太康十年二月,旱。

按《晉書武帝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云云。

太熙元年旱 编辑

按《晉書武帝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太熙元年三月 旱。自太康以後,雖正人滿朝,不被親仗,而賈充、荀勗、 楊駿、馮紞等,迭居要重。所以無年不旱者,欲德不用, 上下皆蔽,庶位踰節之罰也。」

惠帝元康元年大旱 编辑

按《晉書。惠帝本紀》。不載。 按《宋書五行志》。「元康元年 七月,雝州大旱,隕霜,疾疫,關中饑,米斛萬錢。」

元康七年,旱。

按《晉書惠帝本紀》,「元康七年秋七月,雍、梁州大旱。」 按《五行志》,元康七年七月,秦、雍二州大旱、疾疫,關中 饑,米斛萬錢。因此氐羌反叛,雍州刺史解系敗績,而 饑疫薦臻,戎晉並困,朝廷不能振,詔聽相賣鬻。其九 月,郡國五旱。

永寧元年旱 编辑

按《晉書惠帝本紀》,「永寧元年,郡國十二旱。」 按《五行 志》,永寧元年,「自夏及秋,青、徐、幽、并四州旱。十二月,又 郡國十二旱。是年春,三王討趙王倫,六旬之中數十 戰,死者十餘萬人。」

懷帝永嘉三年大旱 编辑

按《晉書懷帝本紀》,「永嘉三年三月,大旱,江漢河洛皆 竭,可涉。」 按《五行志》,「永嘉三年五月,大旱,襄平縣梁 水淡池竭,河洛江漢皆可涉。是年三月,司馬越歸京 都,遣兵入京,收中書令繆播等九人殺之。」皆僭踰之 罰也。又四方諸侯多懷無君之心,劉元海、石勒、王彌、 李雄之徒賊害百姓,流血成泥,又其應也。五年自去 冬旱至此春。去歲十一月。司馬越以行臺自隨。斥黜 宮衛。無君臣之節。

永嘉五年,旱。

按《晉書惠帝本紀》,不載。 按《宋書五行志》,永嘉五年, 「自去冬旱至此春。去歲十二月,司馬越棄京都,以大 眾南出,多將王公朝士及以行臺自隨,斥黜禁衛,代 以國人,宮省蕭然,無復君臣之節矣。」

元帝建武元年旱 编辑

按《晉書元帝本紀》,建武元年,揚州大旱。 按《五行志》, 建武元年六月,揚州旱。去年十二月,淳于伯冤死,其 年即旱。而太興元年又旱。干寶曰:「殺淳于伯之後,旱三年」是也。刑罰妄加,群陰不附,則陽氣勝之罰也。 按《宋書五行志》,按前漢殺孝婦則旱,後漢有囚亦旱。 見謝見理,並獲雨澍,此其類也。班固曰:「刑罰妄加,群 陰不附,則陽氣勝,故其罰恆暘。」是年四月,麴允等悉 眾禦寇。五月,祖逖攻譙。其冬,周訪討杜曾,又眾出之 應也。

按:《晉陽秋》,愍帝在西京,旱傷薦臻。無注記年月也。

太興元年旱 编辑

按:《晉書元帝本紀》:「太興元年六月旱,帝親雩。」

太興二年,大旱詔求讜言。

按《晉書元帝本紀》,不載。 按《虞預傳》,預除佐著作郎。 太興二年,大旱,詔求讜言直諫之士。預上書諫曰:「大 晉受命,于今五十餘載。自元康以來,王德始闕,戎翟 及于中國,宗廟焚為灰燼,千里無煙爨之氣,華夏無 冠帶之人。自天地開闢,書籍所載,大亂之極,未有若 茲者也。陛下以聖德先覺,超然遠鑒,作鎮東南,聲教 遐」被,上天眷顧,人神贊謀,雖云中興,其實受命。少康、 宣王,誠未足喻。然《南風》之歌可著,而陵遲之俗未改 者,何也?臣愚謂為國之要,在于得才;得才之術,在于 抽引。苟其可用,讎賤必舉。高宗、文王思佐,發夢,拔巖 徒以為相,載釣老而師之。下至列國,亦有斯事。故燕 重郭隗而三士競至;魏式干木,而秦兵退舍。今天下 雖弊,人士雖寡,十室之邑,必有忠信,世不乏驥,求則 可致,而束帛未賁于丘園,蒲輪頓轂而不駕,所以大 化不洽,而雍熙有闕者也。

太興四年,旱。

按《晉書元帝本紀》。「四年五月旱。」 按《五行志》,「是時王 敦陵僭已著。」

按:《宋書五行志》:「去歲蔡豹、祖逖等並有征役。」

永昌元年大旱 编辑

按《晉書元帝本紀》,「永昌元年六月旱。」 按《五行志》,「是 年三月,王敦有石頭之變,二宮陵辱,大臣誅死,僭踰 無上,故旱尢甚。其閏十一月,京都大旱,川谷并竭。」

明帝太寧三年旱 编辑

按:《晉書明帝本紀》:「太寧三年六月,大旱,自正月不雨, 至于是月。」

按:《宋書五行志》,「去年秋,滅王敦。」亢陽動眾,自太之應 也。

成帝咸和元年旱 编辑

按《晉書成帝本紀》,咸和元年九月旱,十一月大旱。自 六月不雨,至于是月。 按《五行志》,是時庾太后臨朝 稱制,言不從而僭踰之罰也。 按《虞預傳》,預遷祕書 丞,著作郎。咸和初夏旱,詔眾官各陳致雨之意。預議 曰:「臣聞天道貴信,地道貴誠。誠信者,蓋二儀所以生 植萬物,人君所以保乂黎蒸。是以殺伐擬于震電,推 恩象于雲雨,刑罰在于必信,慶賞貴于平均。臣聞間 者以來,刑獄轉繁。多力者則廣牽連逮,以稽年月;無 援者則嚴其檟楚,期于入重。是以百姓嗷然,感傷和 氣。」臣愚以為輕刑耐罪,宜速決遣,殊死重囚,重加以 請。寬徭息役,務遵節儉,砥礪朝臣,使各知禁。蓋老牛 不犧,禮有常制,而自頃眾官拜授祖贈,轉相夸尚,屠 殺牛犢,動有十數,醉酒沉湎,無復限度,傷財敗俗,所 虧不少。「昔殷宗修德,以消桑穀之異,宋景善言,以退 熒惑之變,楚國無災,莊王是懼。盛德之君,未嘗無眚, 應以信順,天祐乃隆。」臣學見淺闇,言不足採。

咸和二年,旱。

按:《晉書成帝本紀》:「咸和二年夏四月,旱。」

咸和五年,旱。

按《晉書成帝本紀》,「咸和五年夏五月,旱且饑疫。」 按《宋書五行志》,「去年殄蘇峻之黨,此春又討郭默滅 之。」亢陽動眾之應也。

咸和六年,旱。

按:《晉書成帝本紀》:「六年四月,旱。」

按:《宋書五行志》,「去年八月,石勒遣郭敬寇襄陽,南中 郎將周撫奔武昌。十月,李雄使李壽寇建平,建平太 守楊謙奔宜都。」此正月劉徵略婁縣,於是起眾警備。 咸和八年秋七月旱。

按《晉書。成帝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云云。

咸和九年,旱。

按:《晉書成帝本紀》:「九年六月,大旱,詔太官徹膳,省刑, 恤孤寡,貶費節用。秋八月,大雩。自五月不雨至於是 月。」 按《五行志》,自四月不雨至於八月。

咸康元年六月旱 编辑

按《晉書成帝本紀》,「是歲大旱,會稽、餘姚尢甚,米斗五 百,價人相賣。」 按《五行志》,「是時成帝沖弱,未親萬機, 內外之政,決之將相。」此僭踰之罰,連歲旱也。至四年, 王導固讓太傅,復子明辟,是後不旱,殆其應也。時天 下普旱,會稽、餘姚特甚,米斗直五百,人有相鬻者。 咸康二年,旱。

按:《晉書成帝本紀》:「二年三月旱,詔太官減膳,免所旱

郡縣繇役。戊寅,大雩
考證
咸康三年六月旱。

按《晉書成帝本紀》云云。 按《五行志》。「時王導以天下 新定。務在遵養。不任刑罰。遂盜賊公行。頻五年亢旱。 亦舒緩之應也。」

康帝建元元年五月旱 编辑

按《晉書康帝本紀》云云。 按《宋書五行志》。是時宰相 專政。方伯擅重兵。又與咸康初同事也。

穆帝永和元年旱 编辑

按《晉書穆帝本紀》,永和元年五月戊寅,大雩。 按《五 行志》,是時帝在襁褓,褚太后臨朝,如明穆太后故事。 按《文獻通考》,穆帝永和時,議制雩壇於國南郊之傍, 依郊壇近遠,祈上帝百辟。旱則祈雨,大雩社稷山林 川澤。舞僮八佾,凡六十四人,皆元服,持羽翳而歌《雲 漢》之詩。戴邈議云:「周冬春夏旱,禮有禱舞雩。夫旱日 淺則災微,日久則災甚。微則祈小神社稷之屬,甚乃 大雩帝耳。按《春秋左傳》之義,春夏無雨,未成災雩而 得雨則書雩,不得雨則書旱,明災成也。然則始雩未 得,便告饑饉之甚,為歌哭之請。」博士議「雲漢之詩,宣 王承厲王撥亂,遇災而懼,故作是歌。今晉中興,奕葉 重光,豈比周人耗斁之辭乎?漢魏之代」,別造新詩,晉 室太平,不必因故。司徒蔡謨議曰:「聖人迭興,禮樂之 制,或因或革。《雲漢》之詩,興於宣王,今歌之者,取其修 德禳災,以和陰陽之義,故因而用之。」

永和五年,旱。

按《晉書。穆帝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五年七月不雨, 至於十月。」

按《宋書五行志》:「是年二月,征北將軍褚裒遣軍伐沛, 納其民以歸。六月,又遣西中郎陳達進據壽陽,自以 舟師二萬至於下邳,喪其前驅而還,達亦退。」

永和六年夏,旱。

按《晉書穆帝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云云。

按:《宋書五行志》:「是春,桓溫以大眾出夏口,上疏欲以 舟軍北伐,朝廷駭之。蕭敬盜涪西蠻校采壽,敗績。 永和八年,旱。」

按《晉書穆帝本紀》,「八年秋七月,大雩。」 按《五行志》,「八 年夏旱。」 按《冉閔載記》,「冉閔敗,為慕容恪所擒,送之 于薊。儁鞭之三百,送於龍城,告廆皝廟。既至,斬於遏 陘山。山左右七里,草木悉枯,蝗蟲大起,自五月不雨, 至於十二月,儁遣使者祀之,諡曰武悼天王。其日大 雪,是歲永和八年也。」

永和九年春,旱。

按:《晉書穆帝本紀》:「九年三月,旱。」

升平三年冬大旱 编辑

按《晉書穆帝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云云。

按《宋書五行志》,「此冬十月,北中郎將郄曇帥萬餘人 出高平,經略河、兗。又遣將軍諸葛悠以舟軍入河,敗 績。西中郎將謝萬次下蔡,眾潰而歸。」

升平四年冬,大旱。

按《晉書穆帝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云云。

哀帝隆和元年夏旱 编辑

按《晉書哀帝本紀》。「隆和元年夏四月旱。詔出輕繫,振 困乏。」 按《五行志》:「是時桓溫強恣,權制朝廷,僭踰之 罰也。」

按:《宋書五行志》:「去年慕容恪圍冀州,刺史呂護、桓溫 次宛陵,范汪、袁真並北伐,眾出過時也。」

海西公太和元年夏旱 编辑

按:《晉書海西本紀》:「太和元年夏四月,旱。」

太和四年,旱。

按《晉書。海西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四年冬旱。涼州 春旱至夏。

簡文帝咸安二年大旱 编辑

按《晉書簡文帝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咸安二年十 月,大旱饑。自永和至是,嗣主幼沖,桓溫陵僭,用兵征 伐,百姓怨苦。」

孝武帝寧康元年旱 编辑

按《晉書孝武帝本紀》,「寧康元年夏五月旱。」 按《五行 志》,「寧康元年三月旱,是時桓溫入覲高平陵,闔朝致 拜。踰僭之應也。」

寧康三年冬,旱。

按《晉書孝武帝本紀》:「三年十二月癸未,皇太后詔曰: 『頃日蝕告變,水旱不適,雖克己思救,未盡其方。其賜 百姓窮者米,人五斛』。」

按《宋書五行志》:「三年冬,旱。先是,氐賊破梁益州刺史 楊亮,周仲孫奔退。明年,威遠將軍桓石虔擊姚萇墊 江,破之,退至五城,益州刺史竺瑤帥眾戍巴東。」

太元四年旱 编辑

按:《晉書孝武帝本紀》:「太元四年六月,大旱。」

按《宋書五行志》:「去歲氐賊圍中郎將朱序於襄陽,又 圍揚威將軍戴遁於彭城。桓嗣以江州之眾次鄀,援 序,北府發三州民,配何謙救遁。是春,襄陽順陽魏興 城皆沒。賊遂略淮南,向廣陵,征虜將軍謝石率水軍次涂中,兗州刺史謝元督諸將破之。」

太元五年夏四月,大旱。

按:《晉書孝武帝本紀》云云。

太元八年,旱。

按《晉書孝武帝本紀》,不載 按《宋書五行志》,「八年六 月旱。夏初桓沖征襄陽。遣冠軍將軍桓石虔進據樊 城。朝廷又遣宣城內使胡彬次峽石,為沖聲勢也。」 太元十年七月旱,饑。

按《晉書孝武帝本紀》云云。 按《五行志》。「初八年破苻 堅。九年諸將略地,有事徐豫。楊亮趙統攻討巴沔。是 年正月,謝安又出鎮廣陵,使子琰進次彭城,頻有軍 役。」

太元十三年夏六月,旱。

按《晉書孝武帝本紀》云云。 按《五行志》。去歲北府遣 戍胡陸荊州。經略河南。是年夏。郭銓置戍野王。又遣 軍破黃淮。

太元十五年七月,旱。

按《晉書。孝武帝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云云。

按:《宋書五行志》:「是春,丁零略兗、豫,鮮卑寇河上,朱序、 桓不才等北至太行,東至滑臺,踰時攻討,又戍石門。」 太元十七年,旱。

按《晉書孝武帝本紀》十七年:「自秋不雨至于冬。」 按 《五行志》:是時烈宗仁恕,信任會稽王道子,政事舒緩。 又茹千秋為驃騎諮議,竊弄主相威福。又丘尼乳母 親黨及婢僕之子,階緣近習,臨部領眾。又所在多上, 春竟囚,不以其辜。建康獄吏,枉暴既甚。此又僭踰不 從,冤濫之罰。

太元十八年,旱。

按:《晉書孝武帝本紀》:「十八年秋七月,旱。」

安帝隆安三年冬旱寒甚 编辑

按《晉書。安帝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云云。

隆安四年六月,旱。

按《晉書安帝本紀》云云。 按《五行志》。四年五月旱。 按《宋書五行志》。「去冬桓元迫殺殷仲堪。而朝廷即授 以荊州之任。司馬元顯又諷百寮悉使敬己。此皆陵 僭之罰也。」

隆安五年,旱。

按《晉書安帝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五年夏秋大旱, 十二月不雨。時孫恩作亂,兵革煩興。」此皆陵僭憂愁 之應也。

按:《宋書五行志》,「去年夏,孫恩入會稽,殺內史謝琰。此 年夏略吳,又殺內史袁山松。軍旅東討,眾出過時。」

元興元年旱 编辑

按《晉書。安帝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元興元年九月、 十月,不雨,泉水涸。」

按:《宋書五行志》:「是年正月,司馬元顯以大眾將討桓 元,既而元至,殺元顯。五月,又遣東征孫恩餘黨,十月, 北討劉軌。」

元興二年,旱。

按《晉書安帝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二年六月不雨。 冬又旱。時桓元奢僭,十二月遂篡位。」

元興三年八月,不雨。

按《晉書。安帝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云云。

按:《宋書五行志》:「是時王旅四伐,西夏未平。」

義熙四年冬不雨 编辑

按《晉書。安帝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云云。

義熙六年九月,不雨。

按《晉書。安帝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云云。

按:《宋書五行志》:「是時王師北討廣固疆理三州, 義熙八年十月不雨。」

按《晉書。安帝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云云。

按:《宋書五行志》:「是秋,王師西討劉毅,分遣伐蜀。」 義熙九年,秋冬不雨。

按《晉書。安帝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云云。

義熙十年,旱。

按《晉書安帝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十年九月旱。十 二月又旱。井瀆多竭。是時軍役煩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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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帝元嘉二年夏旱 编辑

按《宋書文帝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云云。 按《范泰 傳》,泰景平初加位特進致仕。元嘉二年,表賀元正,并 陳旱災,曰:「元正改律,品物惟新。陛下藉日新以畜德, 仰乾元以履祚,吉祥集室,百福來庭。頃旱魃為虐,亢 陽愆度,通川燥流,異井同竭。老弱不堪遠汲,貧寡單 于負水。租輸既重,賦稅無降,百姓怨咨。臣年過七十, 未見此旱。陰陽并隔,則和氣不交,豈惟凶荒,必生疾 疫,其為憂虞,不可備序。雩禜之典,以誠會事;巫祝常 祈,罕能有感,上天之譴,不可不察。」漢東海枉殺孝婦, 亢旱三年,及祭其墓,澍雨立降,歲以有年。是以衛人 伐邢,師興而雨。伏願陛下式遵遠猷,思隆高構,推忠 恕之愛,矜冤枉之獄,遊心下民之瘼,厝思「幽冥之紀令謗木豎闕,諫鼓鳴朝,察芻牧之言,總統御之要,如 此則苞桑可繫,危機無兆,斯而災害不消,未之有也。」 故夏禹引百姓之罪,殷湯甘萬方之過,太戊資桑穀 以進德,宋景藉熒惑以修善,斯皆因敗以轉成,往事 之昭晰也。循末俗者難為風,就正路者易為雅。臣疾 患日篤,夕不謀朝,會及歲慶,得一聞達,微誠少亮,無 恨泉壤。承違聖顏,拜表悲咽。

元嘉三年秋,旱。

按:《南史文帝本紀》云云。

元嘉四年秋,京都旱。

按《宋書文帝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云云。

元嘉八年,旱。

按:《宋書文帝本紀》:「八年六月閏月,揚州旱。乙巳,遣侍 御史省獄訟,申調役。」

按:《南史文帝本紀》,八年「三月,大雩。夏六月乙丑,大赦。 旱,故又大雩。」

元嘉十九年,旱。

按《宋書文帝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十九年,南兗、豫 州旱。」

元嘉二十年,旱。

按《宋書文帝本紀》。「元嘉二十年,諸州郡旱傷稼,民大 饑。遣使開倉賑卹,給賜糧種。」 按《五行志》:「二十年,南 兗、豫州旱。」

元嘉二十七年,旱。

按《宋書文帝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二十七年八月 不雨。至二十八年三月時索虜南寇。

元嘉二十八年,旱。

按《南史文帝本紀》:「元嘉二十八年三月,大旱。」

孝武帝大明七年旱 编辑

按:《宋書孝武帝本紀》,七年八月詔曰:「昔匹婦含怨,山 燋北鄙;孀妻哀慟,臺傾東國。良以誠之所動,在微必 著;感之所震,雖厚必崩。朕臨察九野,志深待旦,弗能 使爛然成章,各如其節。遂令炎精損河,陽偏不施。歲 云不稔,咎實朕由。太官供膳,宜從貶撤。近道刑獄,當 親料省。其王畿內及神州所統,可遣尚書與所在共 訊,畿外諸州,委之刺史,并訊省律令,思存利民。其考 謫貿襲,在大明七年以前,一切勿治。尤弊之家,開倉 賑給。」九月乙卯,詔曰:「近炎精亢序,苗稼多傷,今二麥 未晚,甘澤頻降,可下東境郡,勤課墾植,尤弊之家,量 貸麥種。」八年二月壬寅,詔曰:「去歲東境偏旱,田畝失 收,使命來者,多至乏絕。或下窮流穴,頓伏街巷,朕甚 閔之。可出倉米付建康、秣陵二縣,隨宜贍恤。若溫拯 不時,以至捐棄者,嚴加糾劾。」按《前廢帝本紀》,「是歲 東諸郡大旱,甚者米一升數百,京邑亦至百餘,饑死 者十有六七。」 按《五行志》,「孝武帝大明七年,東諸郡 大旱,民饑死者十六七。先是,江左以來,制度多闕。孝 武帝立明堂,造五輅。是時」大發徒眾,南巡校獵,盛自 矜大,故致旱災。

大明八年,大旱。

按《南史宋前廢帝本紀》,「大明八年閏五月,即皇帝位。 去歲及是歲,東諸郡大旱,甚者米一斗數百,都下亦 至百餘,饑死者十六七。」

後廢帝元徽元年八月京都旱 编辑

按《宋書後廢帝本紀》,「元徽元年八月,京師旱。甲寅,詔 曰:『比亢序騫度,留熏燿晷,有傷秋稼,方貽民瘼。朕以 眇疚,未弘政道,囹圄尚繁,枉滯猶積,夕厲晨矜,每惻 于懷。尚書令可與執法以下,就訊眾獄,使冤訟洗遂, 困弊昭蘇。頒下州郡,咸令無壅』。」

南齊 编辑

高帝建元三年大旱 编辑

按《南齊書高帝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建元三年。大 旱。時有虜寇。」

武帝永明三年大旱 编辑

按《南齊書武帝本紀》,「永明三年,琅邪郡旱。」 按《五行 志》,「永明三年大旱」,明年,唐㝢之,起 永明十一年旱。

按:《南齊書武帝本紀》:「十一年五月戊辰,詔水旱成災, 京師二縣朱方、姑熟權斷酒。」

明帝建武二年大旱 编辑

按《南齊書明帝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建武二年。大 旱。時虜寇方盛。皆動眾之應也。」 按《禮志》。「二年旱。有 司議雩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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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遇旱雩祭之制:

按《隋書禮儀志》:「《春秋》龍見而雩。梁制不為恆祀。四月 後旱則祈雨。行七事:一、理冤獄及失職者,二、賑鰥寡 孤獨者,三、省繇輕賦,四、舉進賢良,五、黜退貪邪;六、命 會男女,恤怨曠;七、撤膳羞,弛樂懸而不作。天子又降 法服,七日乃祈社稷,七日乃祈山林川澤常興雲雨 者;七日乃祈群廟之主于太廟,七日乃祈古來百辟 卿士有益於人者。」七日乃大雩,祈上帝,遍祈所有事者。大雩禮,「立圓壇於南郊之左,祈五天帝及五人帝 於其方,以太祖配位於青帝之南,五官配食于下。」七 日乃去樂,又遍祈社稷山林川澤,就故地處大雩國 南,除地為墠,舞童六十四人。祈百辟卿士於雩壇之 左,除地為墠,舞童六十四人。皆袨服,為八列,各執羽 翳,每列歌《雲漢詩》一章而畢。旱而祈,澍,則報以太牢, 皆有司行事。唯雩則不報。若郡國縣旱請雨,則五事 同時並行:一理冤獄失職,二賑鰥寡孤獨,三省繇役, 四進賢良,五退貪邪。守令皆潔齋三日,乃祈社稷。七 日不雨,更齋祈如初;三變仍不雨,復齋祈。其界內山 林川澤常興雲雨者,祈,而澍亦各有報。

武帝天監元年大旱 编辑

按《梁書武帝本紀》:「天監元年,大旱,米斗五千,人多餓 死。」

按《隋書五行志》:梁天監元年大旱,米斗五千,人多餓 死。《洪範五行傳》曰:「若持亢陽之節,興師動眾,勞人過 度,以起城邑,不顧百姓,臣下悲怨,然而心不能從。故 陽氣盛而失度,陰氣沉而不附。陽氣盛,旱災應也。」初, 帝起兵襄陽,破張沖,敗陳伯之,及平建康,前後連戰, 百姓勞敝。及即位後,復與魏交兵不止之應也。 天監十一年,旱。

按,《南史梁武帝本紀》,「天監十一年三月丁巳,為旱,故 曲赦揚、徐二州。」

簡文帝大寶元年旱 编辑

按:《南史梁簡文帝本紀》:大寶元年:「自春迄夏,大旱,人 相食,都下尤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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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帝永定三年旱 编辑

按《南史陳武帝本紀》:「永定三年閏四月,時久不雨,丙 午,幸鍾山,祭蔣帝廟。是日降雨,迄于月晦。」

宣帝太建十二年旱 编辑

按《陳書宣帝本紀》:「太建十二年夏四月己卯,大雩。壬 午雨。十一月己丑,詔曰:『朕君臨四海,日旰劬勞,思弘 至治,未臻斯道。而兵車驟出,軍費尢煩,芻漕控引,不 能徵賦。夏中亢旱傷農,畿內為甚,民失所資,歲取無 託。此則政刑未理,陰陽舛度,黎元阻饑,君孰與足?靖 言興念,余責在躬,宜布惠澤,溥沾氓庶。其丹陽、吳興』」、 晉陵、建興、義興、東海、信義、陳留、江陵等十郡,并謝署 即年田稅祿秩,並各原半。其丁租半申至來歲秋登。 按《隋書五行志》,「陳太建十二年春,不雨至四月。先是 周師掠淮北,始興王叔陵等諸軍敗績,淮北之地皆 沒於周。」蓋其應也。

北魏 编辑

高宗太安五年旱 编辑

按《魏書高宗本紀》:太安五年:「冬十有二月戊申,詔曰: 朕承洪業,統御群有,思恢政化,以濟兆民。故薄賦斂 以實其財,輕徭役以紓其力,欲令百姓修業,人不匱 乏。而六鎮、雲中、高平、二雍、秦州遍遇災旱,年穀不收, 其遣開倉廩以賑之,有流徙者,諭還桑梓,欲市糴他 界,為關旁郡,通其交易之路。若典司之官,分職不均」, 使上恩不達於下,下民不贍於時,加以重罪,

和平元年旱 编辑

按《魏書高宗本紀》。不載 按《文獻通考》。「和平元年四 月旱。詔州郡於其界內。神無大小。悉洒掃。薦以酒脯。 年登之後。各隨本秩。祭以牲牢。」

和平五年,旱。

按《魏書高宗本紀》:和平五年「閏四月戊子,帝以旱故, 減膳責躬,是夜澍雨大降。」

顯祖天安元年旱 编辑

按:《魏書顯祖本紀》:「天安元年,州鎮十一旱,民饑,開倉 賑恤。」

皇興二年旱 编辑

按:《魏書顯祖本紀》:「皇興二年十一月,以州鎮二十七 水旱,開倉賑恤。」

高祖延興三年旱 编辑

按:《魏書高祖本紀》:「延興三年,州鎮十一水旱,丐民田 租,開倉賑恤,相州民餓死者二千八百四十五人。」

太和元年旱 编辑

按《魏書高祖本紀》:「太和元年十二月丁未,詔以州郡 八水旱蝗,民饑,開倉賑恤。」

太和二年,旱。

按《魏書高祖本紀》:「太和二年,州鎮二十餘旱,民饑,開 倉賑恤。」 按《禮志》,「太和二年旱,帝親祈皇天日月五 星于苑中祭之。夕大雨,遂赦京師。」

按:《北史魏孝文帝本紀》:「太和二年三月,京師旱。甲辰, 祈天災于北苑,親自禮焉,減膳,避正殿。景午,澍雨大 洽。」

太和三年,旱。

按:《魏書高祖本紀》:太和三年「五月丁巳,帝祈雨于北 苑,閉陽門,是日澍雨大洽。」

太和四年旱按《魏書高祖本紀》。四年二月癸巳。詔曰:「朕承乾緒。君 臨海內。夙興昧旦。如履薄冰。今東作方興。庶類萌動。 品物資生。膏雨不降。歲一不登。百姓饑乏。朕甚懼焉。 其敕天下。祀山川群神。及能興雲雨者。修飾祠堂。薦 以牲璧。民有疾苦。所在存問。」

太和五年,旱。

按《魏書高祖本紀》:五年「夏四月甲寅,詔曰:『時雨不霑, 春苗萎悴,諸有骸骨之處,皆敕埋藏,勿令露見。有神 祇之所,悉可禱祈』。」

太和八年,旱。

按《魏書高祖本紀》:「八年十二月,詔以州鎮十五水旱, 民饑,遣使者循行,問所疾苦,開倉賑恤。」

太和九年,旱。

按:《魏書高祖本紀》:「九年,京師及州鎮十三水旱傷稼。 太和十一年,旱。」

按《魏書高祖本紀》:十一年「六月辛巳,秦州民饑,開倉 賑恤。癸未,詔曰:『春旱至今,野無青草,上天致譴,實由 匪德。百姓無辜,將罹饑饉,寤寐思求,罔知所益。公卿 內外股肱之臣,謀猷所寄,其極言無隱,以救民瘼』。秋 七月己丑,詔曰:『今年穀不登,聽民出關就食,遣使者 造籍分遣去留,所在開倉賑恤。九月庚戌,詔曰:『去夏 以歲旱民饑,須遣就食,舊籍雜亂,難可分簡,故依局 割民,閱戶造籍,欲令去留得實,賑貸平均。然迺者以 來,猶有餓死衢路,無人收識,良由本部不明,籍貫未 實,廩恤不周,以至于此。朕猥居民上,聞用慨然。可重 遣精檢,勿令遺漏』』。」

太和十四年。以旱。下詔求言。

按:《魏書高祖本紀》,不載。 按《高閭傳》:「十四年秋,閭上 表曰:『奉癸未詔書,以春夏少雨,憂饑饉之方臻,愍黎 元之傷瘁。同禹湯罪己之誠,齊堯舜引咎之德。虞災 致懼,詢及卿士,令各上書,極陳損益。深恩被于蒼生, 厚惠流于后土。伏惟陛下天啟聖姿,利見纂極,欽若 昊天,光格宇宙。太皇太后以叡哲贊世,稽合三才,高 明柔克,道被無外。七政昭宣于上,九功咸序于下。君 人之量逾高,謙光之旨彌篤。修復祭儀,宗廟所以致 敬;飾正器服,禮樂所以宣和。增儒官以重文德,簡勇 士以昭武功。慮獄訟之未息,定刑書以理之;懼蒸民 之姦宄,置鄰黨以穆之;究庶官之勤劇,班俸祿以優 之;知勞逸之難均,分民土以齊之。甄忠明孝,矜貧恤 獨,開納讜言,抑絕讒佞,明訓以體,率土移風。雖未勝 殘去殺,成無為之化,足以仰答三靈者矣』。」臣聞皇天 無私,降鑒在下,休咎之徵,咸由人召。故帝道昌則九 疇敘,君德衰而彝倫斁。休瑞並應,享以五福,則康於 其邦;咎徵屢臻,罰以六極,則害于其國。斯乃《洪範》之 實徵,神祇之明驗。及其厄運所纏,世鍾陽九,數乖于 天理,事違于人謀,時則有之矣。故堯、湯逢歷年之災, 周、漢遭水旱之患,然立功修行,終能弭息。今考治則 有如此之風,計運未有如彼之害。而陛下殷勤引過, 事邁前王,從星澍雨之徵,指辰可必;消災滅禍之符, 灼然自見。雖王畿之內,頗為少雨,關外諸方,禾稼仍 茂。苟動之以禮,綏之以和,一歲不收,未為大損。但豫 備不虞,古之善政,安不忘危,有國常典。竊以北鎮新 徙,家業未就,思親戀本,人有愁心,一朝有事,難以禦 敵。可寬其往來,頗使欣慰。開雲中馬城之食以賑恤 之,足以感德,致力邊境矣。明察畿甸之民饑甚者,出 靈丘下館之粟,以救其乏,可以安慰孤貧,樂「業保土, 使幽、定、安、并四州之租,隨運以溢其處;開關弛禁,薄 賦賤糴,以消其費;清道路,恣其東西,隨豐逐食,貧富 相贍,可以免度凶年,不為患苦。又聞常士困則濫竊 生,匹婦餒則慈心薄。凶儉之年,民輕違犯。可緩其使 役,急其禁令,宜于未然之前,申敕外牧。」又「一夫幽枉, 王道為虧,京師之獄,或恐未盡,可集見囚于都曹,使 明折庶獄者重加究察,輕者即可決遣,重者定狀以 聞。罷非急之作,放無用之獸,此乃救凶之常法,且以 見憂於百姓。《論語》曰:『不患貧而患不安,苟安而樂生, 雖遭凶年,何傷於民庶也?愚臣所見,如此而已』。」詔曰: 「省表聞之,當敕有司依此施行。」

太和十五年,旱。

按《魏書高祖本紀》十五年,「自正月不雨,至于夏四月 癸酉,有司奏祈百神。詔曰:昔成湯遇旱,齊景逢災,並 不由祈山川而致雨,皆至誠發中,澍潤千里,萬方有 罪,在予一人。今普天喪恃,幽顯同哀,神若有靈,猶應 未忍安享,何宜四氣未周,便欲祀事?唯當考躬責己, 以待天譴。」

太和十七年,旱。

按:《魏書高祖本紀》:「太和十有七年,五月丁丑,以旱撤 膳。」

太和二十年,旱。

按:《魏書高祖本紀》:二十年「秋七月,帝以久旱,咸秩群 神,自癸未不食,至于乙酉,是夜澍雨大洽。丁亥,詔曰: 『炎陽爽節,秋零卷澍,在予之責,實深悚慄。故輟膳三晨,以命上訴。靈鑒誠款,曲流雲液,雖休勿休,寧敢愆 怠?將有賢人湛德,高士凝棲,雖加銓採,未能招致。其 精訪幽谷,舉茲賢彥,直言極諫,匡予不及。又邪佞毀 朝,固唯治蠹,貪夫竊位,大政以虧。主者彈劾不肖,明 黜盜祿。又法為治要,民命尤重,在京之囚,悉命條奏, 朕將親案,以時議決。又疾苦六極,人神所矜,宜時訪 恤,以拯窮廢。鰥寡困乏,不能自存者,明加矜恤,令得 存濟。又輕徭薄賦,君人常理,歲中恆役,具以狀聞』。」又 「夫婦之道,生民所先,仲春奔會,禮有」達式,男女失時 者,以禮會之。又京民始業,農桑為本,田稼多少,課督 不具,以狀言。十有二月甲子,以西北州郡旱儉,遣侍 臣循察,開倉賑卹。 按《王肅傳》:二十年七月,高祖以 久旱不雨,輟膳三旦。百寮詣闕,引在中書省。高祖在 崇虛樓,遣舍人問曰:「『朕知卿等至,不獲相見,卿何為 而來』?肅對曰:『伏承陛下輟膳,已經三旦,群臣焦怖,不 敢自寧。臣聞堯水湯旱,自然之數,須聖人以濟世,不 由聖以致災。是以國儲九年,以禦九年之變。臣又聞 至於八月不雨,然後君不舉膳。昨四郊之外,已蒙滂 澍,唯京城之內,微為少澤,蒸民未闕一餐。陛下輟膳 三日,臣庶惶惶,無復情地』。」高祖遣舍人答曰:「昔堯水 湯旱,賴聖人以濟民。朕雖居群黎之上,道謝前王,今 日之旱,無以救恤,應待立秋,克躬自咎。但此月十日 已來,炎熱焦酷,人物同悴,而連雲數日,高風蕭條,雖 不食數朝,猶自無感,朕誠心未至之所致也。」肅曰:「臣 聞聖人與凡,同者五常,異者神明。昔姑射之神,不食 五穀,臣常謂矯;今見陛下,始知其驗。且陛下自輟膳 以來,若天全無應,臣亦謂上天無知,陛下無感。一昨 之前,外有滂澤,此有密雲,臣即謂天有知,陛下有感 矣。」高祖遣舍人答曰:「昨內外貴賤,咸云四郊有雨,朕 恐此輩皆勉勸之辭,三覆之慎,必欲使信而有徵。比 當遣人往行,若果雨也,便命太官欣然進膳,豈可以 近郊之內,而慷慨要天乎?若其無也,朕之無感,安用 朕身以擾民庶?朕志確然,死而後已。」是夜澍雨大降。

世宗景明三年旱 编辑

按《魏書世宗本紀》:景明三年「春二月戊寅,詔曰:『自比 陽旱積時,農民廢殖,寤言增愧,在予良多。申下州郡, 有骸骨暴露者,悉可埋瘞』。」

景明四年,大旱。

按:《魏書世宗本紀》:四年夏四月戊戌,詔曰:「酷吏為禍, 綿古同患;孝婦淫刑,東海燋壤。今不雨十旬,意者其 有冤獄乎?尚書鞫京師見囚,務盡聽察之理。己亥,帝 以旱,減膳徹懸。辛丑,澍雨大洽。」

正始元年旱 编辑

按:《魏書世宗本紀》:「正始元年六月,以旱,徹樂減膳。癸 巳,詔曰:『朕以匪德,政刑多舛,陽旱歷旬,京甸枯瘁。在 予之責,夙宵疚懷。有司可循案舊典,祗行六事,囹圄 冤滯,平處決之;庶尹廢職,重加修舉,鰥寡困窮,在所 存恤,役賦殷煩,咸加蠲省,賢良讜直,以禮進之。貪殘 佞諛,時加屏黜,男女怨曠,務令媾會,稱朕意焉』。」甲午, 帝以旱,親薦享於太廟。戊戌,詔立周旦夷齊廟於首 陽山。庚子,以旱,見公卿巳下,引咎責躬。又錄京師見 囚,殊死已下,皆減一等,鞭杖之坐,悉皆原之。

永平元年旱 编辑

按《魏書世宗本紀》:「永平元年三月丙午,以去年旱儉, 遣使者所在賙恤。夏五月辛卯,帝以旱故,減膳撤懸。」 永平二年,旱。

按《魏書世宗本紀》:二年「五月辛丑,帝以旱故,減膳徹 懸,禁斷屠殺。甲辰,幸華林都亭,親錄囚徒,犯死罪以 下降一等。」

永平三年夏五月,旱。

按《魏書世宗本紀》:「三年五月丁亥,詔以冀、定二州旱 儉,開倉賑恤。」

延昌元年旱 编辑

按:《魏書世宗本紀》:「延昌元年春正月乙巳,以頻旱,百 姓饑敝,分遣使者開倉賑恤。夏四月,詔以旱故,食粟 之畜皆斷之。戊辰,以旱,詔尚書與群司鞫理獄訟。丁 丑,帝以旱故,減膳徹懸。六月己卯,詔曰:去歲水災,今 春炎旱,百姓饑餒,救命靡寄,雖經蠶月,不能養績。今 秋輸將及郡縣,期於責辦。尚書可嚴敕諸州,量民資 產,明加檢校,以救艱敝。」

肅宗熙平元年旱 编辑

按《魏書肅宗本紀》:熙平元年五月丁卯朔,詔曰:「炎旱 積辰,苗稼萎悴,比雖微澍,猶未沾洽。晚種不納,企望 憂勞。在予之責,思自兢厲。尚書可釐恤獄犴,察其淹 枉,簡量輕重,隨事以聞,無使一人怨嗟,增傷和氣。土 木作役,權皆休罷,勸農省務,肆力田疇。庶嘉澤近降, 豐年可必。」

神龜元年旱 编辑

按:《魏書肅宗本紀》:神龜元年:「自正月不雨,至於六月 辛卯,澍雨乃降。」

神龜二年旱
考證
按《魏書肅宗本紀》:「二年二月丁丑,詔求直言,諸有上

書者,聽密封通奏。壬寅,詔曰:農要之月,時澤弗應,嘉 穀未納,二麥枯悴,德之無感,歎懼兼懷。可敕內外,依 舊雩祈,率從祀典,察獄理冤,掩胔埋骼。冀、瀛之境,往 經寇暴,死者既多,白骨橫道,可遣專令收葬,賑窮恤 寡,救疾存老,準訪前式,務令周備。」三月甲辰,澍雨大 洽。

正光元年旱 编辑

按《魏書肅宗本紀》:正光元年夏五月辛巳,詔曰:「朕以 寡薄,運膺寶圖。雖未明求衣,惕懼終日,而闇昧多闕, 炎旱為炎,在予之愧,無忘寢食。今刑獄繁多,囹圄尚 積,宜敷仁惠,以濟斯民。八座可推鞫見囚,務申枉濫。 癸未,詔曰:『攘災招應,修政為本,民乃神主,實宜率先。 刺史守令,與朕共治天下,宜哀矜勿喜,視民如傷。況』」 今炎旱歷時,萬姓彫敝,而不撫恤窮冤,理決庶獄。可 嚴敕州郡,善加綏隱,務盡聰明,加之祗肅,必使事允 人神,時致靈應。其賦役不便於民者,具以狀聞,便當 蠲罷。

正光二年,旱。

按《魏書肅宗本紀》:二年「秋七月癸丑,詔曰:『時澤弗降, 禾稼形損,在予之責,夙宵震懼,雖克躬撤降,仍無招 感。有司可修案舊典,祗行六事,圄犴淹枉,隨速鞫決, 庶尹廢職,量加修厲。鰥獨困窮,在所存恤,役賦煩民, 咸加蠲省,賢良讜直,以時升進。貪殘邪佞,即就屏黜, 男女怨曠,務令會偶。庶革止懲違,有弭災沴』。」

正光三年,旱。

按《魏書肅宗本紀》:「三年六月己巳,詔曰:『朕以沖昧,夙 纂寶曆,不能祗奉上靈,感延和氣,致令炎旱頻歲,嘉 雨弗洽,百稼燋萎,晚種未下,將成災年,秋稔莫覬。在 予之責,憂懼震懷。今可依舊分遣有司,馳祈岳瀆及 諸山川百神能興雲雨者,盡其虔肅,必令感降,玉帛 牲牢,隨應薦享。上下群官,側躬自厲,理冤獄,止土功, 減膳徹懸,禁止屠殺』。」

前廢帝普泰元年旱 编辑

按:《北史前廢帝本紀》:普泰元年:「秋七月景戌,司徒尒 朱彥伯以旱遜位。」

孝靜帝天平二年旱 编辑

按:《魏書孝靜帝本紀》:「天平二年五月,大旱,勒城門殿 門及省、府、寺、署、坊門澆人,不簡王公,無限日得雨乃 止。」

按:《北史東魏孝靜帝本紀》:「天平二年三月辛未,以旱 故,詔京邑及諸州郡縣收瘞骸骨。」

天平四年,旱。

按《魏書孝靜帝本紀》,不載 按《北齊書神武本紀》,「魏 天平四年四月乙酉,神武以并、肆、汾、建、晉、東雍、南汾、 秦、陝九州霜旱,人饑流散,請所在開倉賑給。」

按《隋書五行志》:「東魏天平四年,并、肆、汾、建、晉、絳、秦、陝 等諸州大旱,人多流散。是歲齊神武與西魏戰于沙 苑,敗績,死者數萬。」

武定元年冬旱 编辑

按《魏書孝靜帝本紀》,不載 按《北齊書神武本紀》,「魏 武定二年三月癸巳,神武巡行冀、定二州,因朝京師。 以冬春亢旱。請蠲懸責,賑窮乏,宥死罪以下。又請授 老人板職。各有差。」

武定二年,旱。

按:《北史東魏孝靜帝本紀》:「二年三月,以旱故,宥死罪 已下囚。」

按:《隋書五行志》:「東魏二年冬春旱。先是西魏師人洛 陽,神武親帥軍大戰于邙山,死者數萬。」

武定五年冬,旱。

武定六年春,旱。

按《魏書孝靜帝本紀》:「六年三月辛亥,以冬春亢旱,赦 罪人各有差。」

北齊 编辑

文宣帝天保九年夏大旱 编辑

按《北齊書文宣帝本紀》:「天保九年夏四月,大旱,帝以 祈雨不應,毀西門豹祠,掘其冢。」七月詔:「趙、燕、瀛、定、南 營五州及司州廣平、清河二郡,去年螽澇損田,兼春 夏少雨,苗稼薄者,免今年租賦。」

按《隋書五行志》:「天保九年夏,大旱。先是,大發卒築長 城四百餘里,勞役之應也。」 按《禮儀志》:「後齊祈禱者 有九,一曰雩,二曰南郊,三曰堯廟,四曰孔顏廟,五曰 社稷,六曰五岳,七曰四瀆,八曰滏口,九曰豹祠。水旱 癘疫,皆有事焉。無牲,皆以酒脯棗栗之饌。若建午、建 未、建申之月不雨,則使三公祈五帝于雩壇。禮用玉 幣」,有燎,不設金石之樂。選伎工端潔善謳詠者,使歌 《雲漢》詩于壇南。南郊,則使三公祈五天帝于郊壇,有 潦,坐位如雩,五人帝各在天帝之左,其儀如郊禮。堯 廟,則遣使祈于平陽;孔顏廟,則遣使祈于國學,如堯 廟。社稷如正祭。五岳,遣使祈于岳所。四瀆如祈五岳, 滏口如祈堯廟,豹祠如祈滏口

廢帝乾明元年春旱 编辑

按《北齊書廢帝本紀》,不載。 按《隋書五行志》,「乾明元 年春旱。先是發卒數十萬,築金鳳、聖應、崇光三臺,窮 極侈麗,不恤百姓。亢陽之應也。」

武成帝河清二年旱 编辑

按《北齊書武成帝本紀》:「河清二年夏四月,并、汾、京東、 雍、南汾五州蟲旱傷稼,遣使賑恤。」

按《隋書五行志》:「河清二年四月,并晉以西五州旱,是 歲發卒築軹關,突厥二十萬眾毀長城,寇恆州。」

後主天統二年春旱 编辑

按《北齊書後主本紀》。「天統二年三月。以旱故。降禁囚。」 按《隋書五行志》。「天統二年春旱。是時大發卒。起大明 宮。」

天統四年,旱。

按,《北齊書後主本紀》:四年,「自正月不雨,至于五月。六 月甲子朔,大雨。」

天統五年,旱。

按,《北史齊後主本紀》:天統五年:「秋七月戊申,詔使巡 省河北諸州無雨處,境內偏旱者,優免租調。」

武平五年大旱 编辑

按《北齊書後主本紀》,「武平五年五月,大旱,晉陽得死 魃,長二尺,面頂各二目。帝聞之,使刻木為其形以獻。」

北周 编辑

明帝二年旱 编辑

按:《周書明帝本紀》:「二年二月,自冬不雨,至于是月方 大雪。」

武帝保定元年旱 编辑

按《周書武帝本紀》,保定元年「秋七月戊申,詔曰:『亢旱 歷時,嘉苗殄悴,豈獄犴失理,刑罰乖衷歟其所在見 囚死以下,一歲刑以上,各降本罪一等,百鞭以下,悉 原免之』。」

保定二年,旱。

按《周書武帝本紀》:「二年二月,以久不雨,降宥罪人,京 城三十里內禁酒。夏四月,禁屠宰,旱故也。」

保定三年,旱。

按《周書武帝本紀》,「三年夏四月壬戌,詔百官及民庶 上封事,極言得失。五月甲子朔,避正寢,不受朝,旱故 也。甲戌,雨。」

天和元年旱 编辑

按《周書武帝本紀》:「天和元年四月辛亥,雩。」

建德元年旱 编辑

按《周書武帝本紀》:建德元年五月壬戌,帝以大旱,集 百官于庭,詔之曰:「盛農之節,亢陽不雨,氣序愆度,蓋 不徒然。豈朕德薄,刑賞乖中歟?將公卿大臣或非其 人歟?宜盡直言,無得有隱。公卿各引咎自責。」其夜,澍 雨。

建德二年,旱。

按《周書武帝本紀》:「二年秋七月,自春末不雨,至于是 月壬申,集百僚于大德殿,帝責躬罪己,問以治政得 失。戊子雨。」

建德五年秋七月,京師旱。

按:《周書武帝本紀》云云。

宣帝大象二年旱 编辑

按《北史周宣帝本紀》:大象二年「夏四月己卯,以旱故, 降見囚死罪已下。壬午,幸中山祈雨,至咸陽宮,雨降。 甲申,還宮,令京城士女,于衢巷作音樂以迎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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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帝開皇二年旱 编辑

按:《隋書文帝本紀》:「開皇二年五月旱,上親省囚徒,其 日大雨。」

開皇三年,旱。

按《隋書文帝本紀》:「三年四月甲申,旱,上親祈雨於國 城之西南。」

按:《北史隋文帝本紀》:「三年四月甲申,以旱故,上親祀 雨師。」

開皇四年,旱。

按《北史隋文帝本紀》,「開皇四年六月,以雍、同、華、岐、宜 五州旱,命無出今年租調。」

按:《隋書五行志》:「開皇四年已後,京師頻旱。時遷都龍 首,建立宮室,百姓勞敝,亢陽之應也。」

開皇六年,旱。

按:《隋書文帝本紀》:「六年八月,關內七州旱,免其賦稅。 開皇十四年,大旱。」

按《隋書文帝本紀》:「十四年五月,關內諸州旱。八月,關 中大旱,人饑,上率戶口就食于洛陽。」

開皇十五年,旱。

按:《隋書高祖本紀》:開皇十五年「正月庚午,上以歲旱 祠泰山,以謝愆咎,大赦天下。」

煬帝大業四年旱 编辑

按《隋書煬帝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大業四年,燕、代 緣邊諸郡旱。時發卒百餘萬築長城,帝親巡塞表,百姓失業,道殣相望。」

大業八年,旱。

按:《北史隋煬帝本紀》:「八年,大旱,疫,人多死,山東尤甚。」

按《五行志》:「八年,天下旱,百姓流亡,時發四海兵」 ,帝

親征高麗,六軍凍餒死者十八九。

大業十三年,旱。

按《隋書煬帝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十三年天下大 旱。時郡縣鄉邑悉遣築城。發男女,無少長皆就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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