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曆象彙編/曆法典/第096卷

曆象彙編 曆法典 第九十五卷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
曆象彙編 第九十六卷
曆象彙編 曆法典 第九十七卷


考證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曆象彙編曆法典

 第九十六卷目錄

 儀象部總論

  張河間集靈憲

  晉書天文志

  宋書天文志

  隋書天文志

  唐書天文志

  遼史律曆志

  朱子語類理氣

  元史天文志

曆法典第九十六卷

儀象部總論 编辑

張河間集 编辑

靈憲 编辑

昔在先王,將步天路,用之靈軌,尋緒本元,先準之於 渾體,是為正儀立度,而皇極有逌建也,樞運有逌稽 也。乃建乃稽,斯經天常,聖人無心,因茲以生心。故《靈 憲作興》曰:「太素之前,幽清元淨,寂寞冥默,不可為象」, 厥中惟靈,厥外惟無,如是者永久焉。斯謂溟涬,蓋乃 道之根也。道根既建,自無生有,太素始萌,萌而未兆, 并氣同色,渾沌不分。故《道志》之言云:「有物渾成,先天 地生。」其氣體固未可得而形,其遲速固未可得而紀 也。如是者,又永久焉,斯謂龐鴻,蓋道之幹也。道幹既 育,有物成體,於是元氣剖判,剛柔始分,清濁異位,天 成於外,地定於內,天體於陽,故圓以動,地體於陰,故 平以靜。動以行施,靜以合化,堙鬱構精,時育庶類,斯 謂《太元》,蓋乃道之實也。在天成象,在地成形,天有九 位,地有九域,天有三辰,地有三形,有象可效,有形可 度,情性萬殊,旁通感薄,自然相生,莫之能紀。於是人 之精者作聖,實始紀綱而經緯之。八極之維,徑二億 三萬二千三百里,南北則短減千里,東西則廣增千 里。自地至天,半於八極,則地之深亦如之。通而度之, 則是渾已將覆其數用重鉤股,懸天之景,薄地之義, 皆移千里而差一寸得之。過此而往者,未之或知也。 未之或知者,宇宙之謂也。宇之表無極,宙之端無窮。 天有兩儀,以儛道中,其可睹樞星是也。謂之北極,在 南者不著,故聖人弗之名焉。其世人遂九分而減二, 陽道「左迴,故天運左行,有驗於物,則人氣左贏,形左 繚」也。天以陽迴,地以陰淳,是故天致其動,稟氣舒光, 地致其靜,承施候明。天以順動,不失其中,則四序順 至,寒暑不減,致生有節,故品物用生;地以靈靜作合, 承天清化,致養四時而後育,故「品物用成。」凡至大莫 如天,至厚莫若地,地至質者,曰地而已,至「多莫若水, 水精為漢,漢用於天,而無列焉。」思次質也,地有山嶽, 以宣其氣,精種為星,星也者,體生於地,精成於天,列 居錯時,各有逌屬。紫宮為皇極之居,太微為五帝之 廷,明堂之房,大角有席,天市有坐,蒼龍連蜷於左,白 虎猛㨿於右,朱雀奮翼於前,靈龜圈首於後,黃神軒 轅於中,六擾既畜,而狼蚖「魚鱉罔有不具。在野象物, 在朝象官,在人象事,於是備矣。懸象著明,莫大乎日 月,其徑當天周七百三十六分之一,地廣二百四十 二分之一。日者,陽精之宗,積而成鳥,象烏而有三趾, 陽之類,其數奇。月者,陰精之宗,積而成獸,象兔,陰之 類,其數耦。」其後有憑焉者,羿請無死之藥於西王母, 姮娥竊之以奔月。將往,枚筮之於有黃,有黃筮之曰: 「吉。翩翩歸妹,獨將西行。逢天晦芒,毋驚毋恐,後且大 昌。」姮蛾遂託身於月,是為蟾蜍。夫日譬猶火,月譬猶 水,火則外光,水則含景。故月光生於日之所照,魄生 於日之所蔽。當日則光盈,就日則光盡也。眾星被耀, 因水轉光。當日之衝,光常不合者,蔽於地也。是為「闇 虛在星,星微,月過則食。」日之薄地,其明也繇暗視明, 明無所屈,是以望之若火,方於中天。天地同明,繇明 瞻暗,暗還自奪,故望之若水。火當夜而揚光,在晝則 不明也。月之於夜,與日同而差,微星則不然,強弱之 差也。眾星列布,其以神著,有五列焉,是為三十五名。 一居中央,謂之「北斗」,動變挺占,「實司王命,四布於方, 為二十八宿。日月運行,歷示吉凶,五緯經次,用告禍 福」,則天心於是見矣。中外之官,常明者百有二十四, 可名者三百二十,為星二千五百,而海人之占未存 焉。「微星之數,蓋萬一千五百二十,庶物蠢蠢,咸得繫 命。不然,何以總而理諸?」夫三光同形,有似珠玉,神守 精存,麗其職而「宣其明。及其衰,神歇精斁,於是乎有 隕星。」然則奔星之所墜至,則石文曜麗乎天。其動者七,日月五星是也。周旋右回天道者,貴順也。近天則 遲,遠天則速。行則屈,屈則留回,留回則逆,逆則遲,迫 於天也。行遲者,覿於東,覿於東,屬陽。行速者,覿於西, 覿於西,屬陰。日與月,此配合也。攝提、熒惑,地侯見晨 附於日也。太白、辰星,見昏,附於月也。二陰三陽,參天 兩地,故男女取焉。方星巡鎮,必因常度,苟或盈縮,不 逾於次。故有《列司作使》,曰老子四星,周伯王逢芮各 一,錯乎五緯之間,其見無期,其行無度,實妖經星之 所,然後吉凶宣周,其祥可盡。

晉書 编辑

天文志 编辑

古言天者有三家:一曰蓋天,二曰宣夜,三曰渾天。漢 靈帝時,蔡邕於朔方上書言:「宣夜之學,絕無師法。周 髀術數具存,考驗天狀,多所違失,惟渾天近得其情。 今史官候臺所用銅儀,則其法也。立八尺員體,而具 天地之形,以正黃道,占察發斂,以行日月,以步五緯, 精微深妙,百代不易之道也。」官有其器,而無本書,前 志亦闕。蔡邕所謂《周髀》者,即蓋天之說也。其本庖犧 氏立《周天歷度》,其所傳則周公受於殷商周人志之, 故曰《周髀》。髀,股也。股者,表也。其言天似蓋笠,地法覆 槃,天地各中高外下。北極之下,為天地之中,其地最 高,而滂沲四隤,三光隱映,以為晝夜。天中高於外衡, 冬至日之所在六萬里。北極下地高於外衡下地亦 六萬里,外衡高於北極下地二萬里。天地隆高相從, 日去地恒八萬里。日麗天而平轉,分冬夏之間,日前 行道為七衡六間,每衡周徑里數,各依算術,用句股 重差推晷影極游,以為遠近之數,皆得於表股者也, 故曰《周髀》。又《周髀家》云:「天員如張蓋,地方如棋局,天 旁轉如推磨,而左行,日月右行,隨天左轉,故日月實 東行,而天牽之以西沒。譬之於蟻行磨石之上,磨左 旋而蟻右去,磨疾而蟻遲,故不得不隨磨以左迴焉。 天形南高而北下,日出高,故見;日入下,故不見。天之 居如倚蓋,故極在人北」,是其證也。極在天之中,而今 在人北,所以知天之形如倚蓋也。日朝出陽中,暮入 陰中,陰氣暗冥,故沒不見也。夏時陽氣多,陰氣少,陽 氣光明,與日同輝,故日出即見,無蔽之者,故夏日長 也。冬天陰氣多,陽氣少,陰氣暗冥,掩日之光,雖出猶 隱不見,故冬日短也。《宣夜之書》云:惟漢祕書郎郗萌 記先師相傳云:天了無質,仰而瞻之,高遠無極,眼瞀 精絕,故蒼蒼然也。譬之旁望遠道之黃山「而皆青,俯 察千仞之深谷而窈黑。」夫青非真色,而黑非有體也。 日月眾星,自然浮生虛空之中,其行其止,皆須氣焉。 是以七曜或逝或住,或順或逆,伏見無常,進退不同, 由乎無所根繫,故各異也。故辰極常居其所,而北斗 不與眾星西沒也。攝提、填星皆東行,日行一度,月行 十三度,遲疾任情,其無所繫著可知矣。若綴附天體, 不得爾也。成帝咸康中,會稽虞喜因宣夜之說,作《安 天論》,以為「天高窮於無窮,地深測於不測。天確乎在 上,有常安之形;地塊焉在下,有居靜之體。當相覆冒, 方則俱方,員則俱員,無方員不同之義也。其光曜布 列,各自運行,猶江海之有潮汐,萬品之有行藏也。」葛 洪聞而譏之曰:「苟辰宿不麗於天,天為無用,便可言 無,何必復云有之而不動乎?」由此而談,稚川可謂知 言之選也。虞喜族祖河間相聳,又立《穹天論》云:「天形 穹隆,如雞子幕,其際周接四海之表,浮於元氣之上, 譬如覆奩以抑水而不沒者,氣充其中故也。日繞辰 極,沒西而還東,不出入地中。天之有極,猶蓋之」有斗 也。天北下於地三十度,極之傾在地卯酉之北亦三 十度,人在卯酉之南十餘萬里。故斗極之下,不為地 中,當對天地卯酉之位耳。日行黃道繞極,極北去黃 道百一十五度,南去黃道六十七度,二至之所舍,以 為長短也。吳太常姚信造《昕天論》云:「人為靈蟲,形最 似天。今人頤前多臨胸,而項不能覆背,近取諸身,故 知天之體,南低入地,北則偏高。又冬至極低,而天運 近南,故日去人遠,而斗去人近,北天氣至,故冰寒也。 夏至極起,而天運近北,而斗去人遠,日去人近,南天 氣至,故蒸熱也。極之立時,日行地中淺,故夜短;天去 地高,故晝長也。極之低時,日行地中深,故夜長;天去 地下淺,故晝短也。」自虞喜、虞聳、姚信皆好奇徇異之 說,非極數談天者也。至於渾天理妙,學者多疑漢。王 仲任據蓋天之說以駮渾儀,云:「舊說天轉從地下過, 今掘地一丈輒有水,天何得從水中行乎?」甚不然也。 日隨天而轉,非入地。夫人目所望,不過十里,天地合 矣,實非合也,遠使然耳。今視日入,非入也,亦遠耳。當 「日入西方之時,其下之人亦將謂之為中也。四方之 人各以其近者為出,遠者為入矣。何以明之?今試使 一人把大炬火,夜半行於平地,去人十里,火光滅矣。 非滅也,遠使然耳。今日西轉不復見,是火滅之類也。 日月不員也,望視之所以員者,去人遠也。夫日,火之 精也;月,水之精也。水火在地不員,在」天何故員?故丹

楊葛洪釋之曰:「《渾天儀注》云:天如雞子,地如雞中黃
考證
孤居於天內,天大而地小。天表裡有水,天地各乘氣

而立,載水而行。周天三百六十五度四分度之一,又 中分之,則半覆地上,半繞地下,故二十八宿半見半 隱,天轉如車轂之運也。」諸論天者雖多,然精於陰陽 者,張平子、陸公紀之徒,咸以為推步七曜之道度,曆 象昏明之證候,校以四八之氣,考以漏刻之分,占晷 景之往來,求形驗於事情,莫密於渾象者也。張平子 既作銅渾天儀,於密室中以漏水轉之,令伺之者閉 戶而唱之。其伺之者以告靈臺之觀天者曰:「璇璣所 加,某星始見,某星已中,某星今沒。」皆如合符也。崔子 玉為其碑銘曰:「數術窮天地,制作侔造化,高才偉藝, 與神合契。」蓋由於平子渾儀及地動儀之有驗故也。 若夫果如渾者,則天之出入行於水中,為的然矣。故 《黃帝書》曰:「天在地外,水在天外」,水浮天而載地者也。 又《易》曰:「時乘六龍。」夫陽爻稱龍,龍者,居水之物,以喻 天。天,陽物也。又出入水中,與龍相似,故以比龍也。聖 人仰觀俯察,審其如此,故《普卦》坤下離上,以證日出 於地也。又《明夷》之卦離下坤上,以證日入於地也。《需》 卦乾下坎上,此亦天入水中之象也。天為金,金水相 生之物也。天出入水中,當有何損?而謂為不可乎?故 桓君山曰:「春分日出卯入酉,此乃人之卯酉。」天之卯 酉,常值斗極,為天中。今視「之乃在北,不正在人上,而 春秋分時,日出入乃在斗極之南,若如磨右轉,則北 方道遠,而南方道近,晝夜漏刻之數不應等也。」後奏 事待報,坐西廊廡下,以寒故暴背,有頃,日光出去,不 復暴背君山乃告信蓋天者曰:「天若如推磨右轉而 日西行者,其光景當照此廊下,稍而東耳,不當拔出 去。拔出去,是應渾天法也。」渾為天之真形,於是可知 矣。然則天出入水中,無復疑矣。又今視諸星出於東 者,初但去地小許耳,漸而西行,先經人上,後遂西轉 而下焉,不旁旋也。其先在西之星,亦稍下而沒,無北 轉者,日之出入亦然。若謂天磨右轉者,日之出入亦 然。眾星日月,宜隨天而迴,初在於東,次經於南,「次到 於西,次及於北,而復還於東,不應橫過去也。」今日出 於東,冉冉轉上,及其入西,亦復漸漸稍下,都不繞邊 北去,了了如此,王生必固謂為不然者,疏矣。今日徑 千里,圍周三千里,中足以當小星之數十也。若日以 轉遠之故,但當光曜不能復來照及人耳,宜猶望見 其體,不應都失其所在也。日光「既盛,其體又大於星 多矣。今見極北之小星,而不見日之在北者,明其不 北行也。若日以轉遠之故,不復可見,其北入之間,應 當稍小,而日方入之時乃更大,此非轉遠之徵也。王 生以火炬喻日,吾亦將借子之矛,以刺子之楯焉。把 火之去人轉遠,其光轉微,而日月自出至入,不漸小 也。王生以火喻」之,謬矣。又日之入西方,視之稍稍去 初尚有半如橫破鏡之狀,須臾淪沒矣。若如王生之 言,日轉北去有半者,其北都沒之頃,宜先如豎破鏡 之狀,不應如橫破鏡也。如此言之,日入西方,不亦孤 孑乎?又月之光微,不及日遠矣。月盛之時,雖有重雲 蔽之,不見月體,而夕猶朗然,是光猶從雲中而照外 也。日若繞西及北者,其光故應如月在雲中之狀,不 得夜便大暗也。又日入則星月出焉,明知天以日月 分主晝夜,相代而照也。若日常出者,不應日亦入而 星月亦出也。又按:《河》《洛》之文皆云:「水火者,陰陽之餘 氣也。」夫言餘氣也,則不能生日月可知也,顧當言日 陽精生火者可耳,若水火是日月所生,則亦何得晝 如日月之員乎?今火出於陽燧,陽燧員而火不員也; 水出於方諸,方諸方而水不方也。又陽燧可以取火 於日,而無取日於火之理,此則日精之生火明矣。方 諸可以取水於月,而無取月之水之道,此則月精之 生水了矣。王生又云:「遠故視之員。」若審然者,月初生 之時,及既虧之後,何以視之不員乎?而日食或上或 下,從側而起,或如鉤至盡,若遠視見員,不宜見其殘 缺左右所起也。此則《渾天》之理,信而有徵矣。

宋書 编辑

天文志 编辑

言天者有三家:一曰宣夜,二曰蓋天,三曰渾天。而天 之正體,經無前說,馬《書》、班《志》又闕其文。漢靈帝議郎 蔡邕於朔方上書曰:「論天體者三家,宣夜之學,絕無 師法。周髀術數具存,考驗天狀,多所違失,惟渾天僅 得其情。今史官所用候臺銅儀,則其法也。立八尺圓 體,而具天地之形,以正黃道,占察發斂,以行日月,以 步五緯,精微深妙,百世不易之道也。官有器而無本 書,前志亦闕而不論。本欲寢伏儀下,思惟微意,按度 成數,以著篇章。辠惡無狀,投畀有北,灰滅兩絕,勢路 無由,宣問群臣,下及巖穴知渾天之意者,使述其義。」 時閹官用事,邕議不行。漢末,吳人陸績善天文,始推 渾天意。王蕃者,廬江人,吳時為中常侍,善數術,傳劉 洪《乾象曆》,依乾象法而制渾儀,立論考度曰:「前儒舊 說,天地之體狀如鳥卵,天包地外,猶殼之裹黃也。周 旋無端,其形渾渾然,曰渾天也。周天三百六十五度五百八十九分度之百四十五,半露地上,半在地下, 其二端謂之南極、北極。北極出地三十六度,南極入 地亦三十六度,兩極」相去一百八十二度半強。繞北 極徑七十二度,常見不隱,謂之「上規」;繞南極七十二 度,常隱不見,謂之「下規。」赤道帶天之紘,去兩極各九 十一度少強。黃道,日之所行也,半在赤道外,半在赤 道內,與赤道東交於角五弱,西交於奎十四少強。其 去赤道外極遠者,去赤道二十四度,斗二十一度是 也;其「入赤道內極者亦二十四度,井二十五度是也。 日南至在斗二十一度,去極百一十五度少強是也。 日最南,去極最遠,故景最長。黃道斗二十一度,出辰 入申,故日亦出辰入申。日晝行地上百四十六度強, 故日短;夜行地下二百一十九度少弱,故夜長。自南 至之後,日去極稍近,故景稍短。日晝行地上度稍多, 故日稍長;夜行地下度稍少,故夜稍短;日所在度稍 北,故日稍北。以至於夏至,日在井二十五度,去極六 十七度少強,是日最北,去極最近,景最短。黃道井二 十五度,出寅入戌,故日亦出寅入戌。日晝行地上二 百一十九度少弱,故日長;夜行地下百四十六度強, 故夜短。自夏至之後,日去極稍遠,故景稍長;日晝行 地上度稍少,故日稍短;夜行地下度稍多,故夜稍長; 日所在度稍南,故日出入稍南,以至於南至而復初 焉。」斗二十一,井二十五,南北相覺四十八度。春分日 在奎,十四少強,秋分日在角,五少弱,此黃赤二道之 交中也。去極俱九十一度少強,南北處斗二十一、井 二十五之中,故景居二至長短之中。奎十四,角五,出 卯入酉,故日亦出卯入酉。日晝行地上,夜行地下,俱 百八十度半強,故日見之漏五十刻,不見之漏五十 刻,謂之晝夜同。夫天之晝夜,以日出入為分;人之晝 夜,以昏明為限。日未出二刻半而明,日已入二刻半 而昏,故損夜五刻以益晝。是以《春秋》分之漏,晝五十 五刻。三光之行,不必有常。術家以算求之,各有同異, 故諸家曆法,參差不齊。《洛書甄曜度》《春秋考異郵》皆 云:「周天一百七萬一千里,一度為二千九百三十二 里七十一步二尺七寸四分四百八十七分分之三 百六十二。」陸績云:「天東西南北徑三十五萬七千里。」 此言周三徑一也。考之徑一不啻周三,率周百四十 二而徑四十五,則天徑三十二萬九千四百一里一 百二十二步二尺二寸一分七十一分分之十。《周禮》: 日至之景,尺有五寸,謂之地中。鄭眾說:土圭之長,尺 有五寸,以夏至之日,立八尺之表,其景與土圭等,謂 之地中。今潁川陽城地也。鄭元云:「凡日景於地千里 而差一寸,景尺有五寸者,南戴日下萬五千里也。」以 此推之,日當去其下地八萬里矣。日邪射陽城,則天 徑之半也。天體圓如彈丸,地處天之半,而陽城為中, 則日春秋冬夏,昏明晝夜,去陽城皆等,無盈縮矣。故 知從日邪射陽城,乃天徑之半也。以《句股法》言之,傍 萬五千里,句也;立八萬里,股也。從日邪射陽城,弦也。 以句股求弦法入之,得八萬一千三百九十四里三 十步五尺三寸六分,天徑之半,而地上去天之數也。 倍之,得十六萬二千七百八十八里六十一步四尺 七寸二分,天徑之數也。以周率乘之,徑率約之,得五 十一萬二千六百八十七里六十八步一尺八寸二 分,周天之數也。減《甄曜度考異》郵:五「十五萬七千三 百一十二里有奇,一度凡千四百六里百二十四步 六寸四分,十萬七千五百六十五分分之萬九千三 十九,減舊度千五百二十五里二百五十六步三尺 三寸二十一萬五千一百三十分分之十六萬七百 三十分。黃赤二道相與交錯,其間相去二十四度。以 兩儀推之,二道俱三百六十五度有奇,是以知天體 員如彈丸。」而陸績造渾象,其形如鳥卵,然則黃道應 長於赤道矣。績云:「天東西南北徑三十五萬七千里。」 然則績亦以天形正員也。而渾象為鳥卵,則為自相 違背。古舊渾象,以二分為一度,凡周七尺三寸半分; 張衡更制,以四分為一度,凡周一丈四尺六寸。蕃以 古制局小,星辰稠穊,衡器傷大,難可轉移,更制渾象, 以三分為一度,凡周天一丈九寸五分四分分之三 也。御史中丞何承天論渾象體曰:「詳尋前說,因觀渾 儀,研求其意,有以悟天形正員,而水周其下。言四方 者,東暘谷,日之所出;西至蒙圯,日之所入。《莊子》又云: 『北溟之魚,化而為鳥,將徙於南溟』。斯亦古之遺記,四 方皆水證也。四方皆水,謂之四海。凡五行相生於金, 是故百川發源,皆自山出,由高趣下,歸於注海。日為 陽精,光耀炎熾,一夜入水,所經燋竭,百川歸注,足於 補復。故旱不為減,浸不為益。徑天之數,蕃說近之。」太 中大夫徐爰曰:「渾儀之制,未詳厥始。」王蕃言:「《虞書》稱 『在璇璣玉衡,以齊七政』。則」今渾天儀日月五星是也。 鄭元說動運為璣,持正為衡,皆以玉為之,視其行度, 觀受禪是非也。渾儀,羲和氏之舊器,歷代相傳,謂之 璣衡,其所由來,有原統矣。而斯器設在候臺,史官禁 密,學者寡得聞見。穿鑿之徒,不解璣衡之意,見有七政之言,因以為北斗七星,構造虛文,託之讖緯,史遷、 班固猶尚「惑之。鄭元有贍雅高遠之才,沈靜精妙之 思,超然獨見,改正其說,聖人復出,不易斯言矣。」蕃之 所云如此。夫候審七曜,當以運行為體,設器擬象,焉 得定其盈縮?推斯而言,未為通論。設使唐虞之世,已 有渾儀,涉歷三代,以為定准,後世聿遵,孰敢非革。而 三天之儀,紛然莫辯。至揚雄方難蓋通渾,張衡「為太 史令,乃鑄銅制。」《範衡傳》云:「『其作渾天儀,考步陰陽,最 為詳密』。故知自衡以前,未有斯儀矣。」蕃又云:「渾天遭 秦之亂,師徒喪絕,而失其文,為渾天儀,尚在候臺。」案 既非舜之璇玉,又不載今儀所造,以緯書為穿鑿,鄭 元為博實,偏信無㨿,未可承用。夫璇玉貴美之名,璣 衡詳細之目,所以先儒以為北斗七星,天綱運轉,聖 人仰觀俯察,以審時變焉。史臣案設器象,定其恆度, 合之則吉,失之則凶,以之占察,有何不可?渾天廢絕, 故有宣蓋之論。其術並疏,故後人莫述。揚雄《法言》云: 「或人問渾天於雄,雄曰:『洛下閎營之,鮮于妄人度之, 耿中丞象之,幾幾乎莫之違也。若問天形定體,渾儀 疏密,則雄應以』」渾儀答之。而舉此三人以對者,則知 此三人制造渾儀,以圖晷緯問者,蓋渾儀之疏密,非 問渾儀之淺深也。以此而推,則西漢長安已有其器 矣,將由喪亂亡失,故衡復鑄之乎?王蕃又記古渾儀 天度井,張衡改制之文,則知斯器非衡始造明矣。衡 所造渾儀,傳至魏、晉,中華覆敗,沈沒戎鹵,績蕃舊器, 亦不復存。晉安帝義熙十四年,高祖平長安,得衡舊 器,儀狀雖舉,不綴經星七曜。文帝元嘉十三年,詔太 史令錢樂之更鑄渾儀,徑六尺八分少,周一丈八尺 二寸六分少,地在天內,立黃赤二道,南北二極,規二 十八宿,北斗極星五分為一度,置日月五星於黃道 之上,置立漏刻,以水轉儀,昏明中星,與天相應。十七 年,又作小渾天,徑二尺二寸,周六尺六寸,以分為一 度,安二十八宿中外宮,以白黑珠及黃三色為三家 星,日月五星悉居黃道。蓋天之術云,出周公旦,訪之 殷商,蓋假託之說也。其書號曰《周髀》。髀者,表也,周天 之數也。其術云:「天如覆蓋,地如覆盆,地中高而四隤, 日月隨天轉運,隱地之高,以為晝夜也。天地相去凡 八萬里,天地之中,高於外衡六萬里;地上之高,高於 天之外衡二萬里也。」或問蓋天於揚雄,揚雄曰:「蓋哉 蓋哉!」難其八事。鄭元又難其二事,為蓋天之學者不 能通也。劉向《五紀說》《夏曆》以為列宿日月皆西移,列 宿疾而日次之,月宿遲,故日與列宿昏俱入西方。後 九十一日,是宿在北方,又九十一日,是宿在東方,九 十一日在南方,此明日行遲於列宿也。月生三日,日 入而月見西方,至十五日,日入而月見東方,將晦,日 未出,乃見東方,以此明月行之遲於日,而皆西行也。 向難之以《洪範傳》曰:「晦而月見西方,謂之脁。脁,疾也。 朔而月見東方,謂之側匿。」側匿,遲不敢進「也。星辰西 行,史官謂之逆行。」此三說,夏曆皆違之,跡其意好異 者之所作也。晉成帝咸康中,會稽虞喜造《安天論》,以 為天高窮於無窮,地深測於不測。地有居靜之體,天 有常安之形。論其大體,當相覆冒,方則俱方,圓則俱 圓,不同之義也。喜族祖河間太守聳又立《穹天論》云: 「天形穹隆,當如雞子幕其際周接四海之表,浮乎元 氣之上。」而吳太常姚信造《昕天論》曰:「嘗覽《漢書》云:『冬 至日在牽牛,去極遠;夏至日在東井,去極近』。欲以推 日之長短,信以太極處二十八宿之中央,雖有遠近, 不能相倍。今《昕天》之說,以為冬至極低而天運近南, 故日去人遠,而斗去人近;北天氣至,故冰寒也;夏至 極起而天」運近,北斗去人遠,日去人近,南天氣至,故 炎熱也。極之立時,日行地半淺,故夜短;天去地高,故 晝長也。極之低時,日行地中深,故夜長;天去地下淺, 故晝短也。然則天行,寒依於渾,夏依於蓋也。按此說 應作「軒昂之軒」,而作昕所未詳也。凡三說,皆好異之 談,失之遠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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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奉朝請祖暅曰:「自古論天者多矣,而群氏糾紛,至 相非毀。竊覽同異,稽之典經,仰觀辰極,傍矚四維,睹 日月之升降,察五星之見伏,校之以儀象,覈之以晷 漏,則渾天之理,信而有徵。輒遺眾說,附《渾儀》,云《考靈 曜》,先儒求得天地相去十七萬八千五百里,以晷影 驗之,失於過多。既不顯求之術,而虛設其數,蓋夸誕」 之辭,宜非聖人之旨也。學者多因其說而未之革,豈 不知尋其理歟?抑未能求其數故也?王蕃所考校之 前說,不啻減半,雖非揆格所知,而求之以理,誠未能 遙趣其實,蓋近密乎?輒因王蕃《天高數》以求冬至、春 分日高及南戴日下去地中數。法令表高八尺與冬 至影長一丈三尺,各自乘并,而開方除之為法。天高 乘表高為實,實如法得四萬二千六百五十八里有 奇,即冬至日高也。以天高乘冬至影長為實,實如法 得六萬九千三百二十里有奇,即冬至南戴日下去地中數也。求春秋分數,法:令表高及春秋分影長五 尺三寸九分,各自乘,并而開方除之,為法。因冬至日 高實而以法除之,得六萬七千五百二里有奇,即春 秋分日高也。以天高乘《春秋分》影長實實如法而一, 得四萬五千四百七十九里有奇,即春秋分南戴日 下去地中數也。南戴日下,所謂「丹穴」也。推北極里數 法:夜於地中表南傳地,遙望北辰細星之末,令與表 端參合。以人目去表數及表高,各自乘并,而開方除 之,為法。天高乘表高數為實,實如法而一,即北辰細 星高地數也。天高乘人目去表為實,實如法即去北 戴極下之數也。北戴斗極為空桐。原圖

「日去赤道表裡二十四度,遠寒近暑。而《中和》二分之 日,去天頂三十六度,日去地中四時同度。」而有寒暑 者,地氣上騰,天氣下降,故「遠日下而寒,近日下而暑, 非有遠近也,猶火居上,雖遠而炎,在傍,雖近而微。視 日在傍而火居上而小」者,仰矚為難,平觀為易也。由 視有夷險,非遠近之效也。今懸珠於百仞之上,或置 之於百仞之前。從而觀之,則大小殊矣。先儒弗斯取 驗,虛繁翰墨,夷途頓轡,雄辭析辯,不亦迂哉!今大寒 在冬至後二氣者,寒積而未消也;大暑在夏至後二 氣者,暑積而未歇也;寒暑均和,乃在春秋分後二氣 者,寒暑積而未平也。譬之火始入室,而未甚溫,弗事 加薪,久而逾熾,既已遷之,猶有餘熱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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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者堯命羲和,出納日月,考星中以正四時。至舜則 曰「在璿璣玉衡,以齊七政」而已。雖二典質略,存其大 法,亦由古者天人之際,推候占測,為術猶簡。至於後 世,其法微密者,必積眾人之智,然後能極其精微哉! 蓋自三代以來詳矣。詩人所記婚禮土功,必候天星, 而《春秋》書日食星變,傳載諸國所占次舍,伏見逆順。 至於《周禮》測景求中,分星辨國,妖祥察候,皆可推考, 而獨無所謂璿璣玉衡者,豈其不用於三代耶?抑其 法制遂亡而不可復得耶?不然,二物者,莫有知其為 何器也。至漢以後,表測晷景,以正地中,分別境界,上 當星次,皆略依古,而又作儀以候天地,而渾天、周髀、 宣夜之說。至於星經曆法,皆出於術數之學。唐興,太 史李淳風《浮圖》一行,尤稱精博,後世未能遍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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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子》有言:「天之高也,星辰之遠也。」苟求其故,千歲之 日至,可坐而致。甚哉,聖人之用心,可謂廣大精微,至 矣盡矣。日有晷景,月有明魄,斗有建除,星有昏旦,觀 天之變,而制器以候之。八尺之表,六尺之筒,百刻之 漏,日月星辰,示諸掌上,運行既察,度分既審,於是像 天圜以顯運行,置地櫃以驗出入。渾象是作天道之 「常。尋尺之中可以俯窺,陶唐之象是矣。設三儀以明 度分,管一衡以正辰極,渾儀是作天文之變。六合之 表可以仰觀,有虞之璣是矣。體莫固於金,用莫利於 水,範金走水,不出戶而知天道,此聖人之所以為聖 也。」歷代儀象、表漏,各具於志。太宗大同元年得晉曆 象、刻漏、渾象,後唐清泰二年已稱損折,不可施用,其 至中京者,概可知矣。古之鍊銅,黑黃白青之氣盡然 後用之,故可施於久遠。唐沙門一行,鑄渾天儀,時稱 精妙。未幾銅鐵漸澀,不能自轉,置不復用。金質不精, 水性不行,況移之沍寒之地乎?

朱子語類 编辑

理氣 编辑

《渾儀》可取,蓋天不可用。試令主蓋天者做一樣子,如 何做?只似箇雨傘,不知如何與地相附著?若渾天,須 做得箇渾天來。

有能說蓋天者,欲令作一蓋天儀,不知可否?或云「似 傘樣」,如此則四旁須有漏風處,故不若渾天之可為 儀也。

元史 编辑

天文志 编辑

司天之說尚矣。《易》曰:「天垂象,見吉凶,聖人象之。」又曰: 「觀乎天文,以察時變。」自古有國家者,未有不致謹於 斯者也。是故堯命羲和,曆象日月星辰;舜在璿璣玉 衡,以齊七政,天文於是有測驗之器焉。然古之為其 法者三家:曰周髀,曰宣夜,曰渾天。周髀、宣夜先絕,而 渾天之學至秦亦無傳。漢洛下閎始得其術,作渾儀 以測天。厥後歷世遞相沿襲,其有得有失,則由乎其 人智術之淺深,未易遽數也。宋自靖康之亂,儀象之 器盡歸於金。元興,定鼎於燕,其初襲用金舊,而規環 不協,難復施用。於是太史郭守敬者,出其所創《簡儀》 《仰儀》及諸儀表,皆臻於精妙,卓見絕識,蓋有古人所 未及者。其說以謂:「昔人以管窺天宿」度餘分約為太 半少,未得其的,乃用二線推測,於餘分纖微,皆有可 考。而又當時四海測景之所凡二十有七,東極高麗,

西至滇池,南踰朱崖,北盡鐵勒,是亦古人之所未及
考證
為者也。自是八十年間,司天之官遵而用之,靡有差

忒。而凡「日月薄食,五緯陵犯,彗孛飛流,暈珥虹霓,精 祲雲氣」等事,其係於天文占候者,具有簡冊存焉。若 昔司馬遷作《天官書》,班固、范蔚宗作《天文志》,其於星 辰名號、分野次舍、推步候驗之際詳矣。及晉、隋二志, 實唐李淳風撰,其於二十八宿之躔度,二曜五緯之 次舍,時日災祥之應,分野休咎之別,號極詳備。後有 作者,無以尚之矣。是以歐陽修志《唐書》天文,先述法 象之具,次紀日月食五星陵犯及星變之異,而凡前 史所已載者,皆略不復道。而近代史官,志宋天文者, 則首載「儀象」諸篇;志金天文者,則唯錄日月五星之 變。誠以璣、衡之制載於書,日星、風雨、霜雹、雷霆之災 異載於《春秋》,慎而書之,非史氏之法當然,固所以求 合於聖人之經者也。今故其事例作《天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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