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理學彙編/文學典/第150卷

理學彙編 文學典 第一百四十九卷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
理學彙編 第一百五十卷
理學彙編 文學典 第一百五十一卷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理學彙編文學典

 第一百五十卷目錄

 奏議部彙考

  周禮天官

  劉熙釋名釋書契

  許慎說文

  蔡邕獨斷奏議

  唐書百官志

  歐陽修歸田錄劄子

  徐炬事物原始上書 議

  明會典奏啟題本格式 奏本式 題本式

大清會典題奏本式

 奏議部總論

  桓寬鹽鐵論水旱篇

  王充論衡對作篇

  劉勰文心雕龍奏啟 議對

  顏之推家訓省事篇

  王通中說問易篇 禮樂篇

  吳訥文章辯體奏疏 議 彈文

  徐師曾文體明辯奏 奏疏 奏對 奏啟 奏狀 奏劄 封事 彈事

  上書 議 諡議

 奏議部藝文一

  命朝堂參議疑事詔     梁武帝

  諫垣存槁序        宋韓琦

  答人示奏草書        程頤

  乞校正陸贄奏議進劄子    蘇軾

  田表聖奏議序        前人

  范貫之奏議集序       曾鞏

  跋蘇黃門論章子厚疏    陳傅良

  跋王恭簡諫草        前人

  繳進奏疏狀         朱子

  自劾不合用劄子奏事狀    前人

  寄陸子靜          前人

  與方伯謨          前人

  丞相李公奏議後序      前人

  跋朱給事奏劄        前人

  記參政龔公陛辭奏槁後    前人

  再跋參政龔公陛辭奏槁    前人

  跋王荊公進鄴侯遺事奏槁   前人

  再跋王荊公進鄴侯遺事奏槁  前人

  跋方宣諭宗卿庭實奏議   魏了翁

  跋北山戇議         前人

  跋傅侍郎奏議後      真德秀

  著作劉公奏槁        前人

  羅文恭公奏議        前人

  題張右丞如瑩奏疏     周必大

  跋胡邦衡奏槁        前人

  跋李景春紹興萬言書槁   文天祥

文學典第一百五十卷

奏議部彙考 编辑

《周禮》
编辑

《天官》
编辑

宰夫之職,「掌治朝之灋,以正王及三公、六卿、大夫、群 吏之位,掌其禁令,敘群吏之治,以待賓客之令,諸臣 之復,萬民之逆。」

鄭司農云:「復,請也。逆迎受王命。宰夫主諸臣萬民之逆。復,元謂復之言報也,反也。反報於王,謂於朝廷奏事,自下而上曰逆,逆謂上書。」訂義陳及之曰:「敘群吏之治至萬民之逆,即漢《尚書職事》,今章奏告報是也。太僕傳令於宰夫,宰夫日夕與天子親近執奏。」

《劉熙釋名》
编辑

《釋書契》
编辑

奏,鄒也。鄒,狹小之稱。

《許慎說文》
编辑

《議》
编辑

議,語也。又曰:「論難也。」

《蔡邕獨斷》
编辑

《奏議》
编辑

凡群臣上書於天子者,有四名:二曰奏,四曰《駮議》。 奏者亦需頭。其京師官但言「稽首」,下言「稽首」「以聞。」其 中者,所請若罪法劾案,公府送御史臺,公卿校尉送 謁者臺也。

其有疑事,公卿百官會議。若臺閣有所正處,而獨就 異意者,曰「駮議。」《駮議》曰某官某甲議。以為如是。下言臣愚,戅議異其非駮議不言議異其合於上意者,文 報曰「某官某甲議可。」

漢承秦法,群臣上書皆言「昧死」言。王莽盜位,慕古法, 去昧死曰「稽首。」光武因而不改。朝臣曰「稽首頓首」,非 朝臣曰「稽首再拜。」公卿侍中尚書衣帛而朝曰「朝臣。」 諸營校尉將大夫以下亦為朝臣。

《唐書》
编辑

《百官志》
编辑

尚書省。凡下之達上,其制有六:二曰《狀》。

門下省下之通上,其制有六:一曰「奏鈔」,以支度國用, 授六品以下官,斷流以下罪及除、免官用之;二曰「奏 彈,四曰議,六曰狀。」

《歐陽修歸田錄》
编辑

《劄子》
编辑

唐人奏事,非表非狀者,謂之「牓子」,亦謂之「錄子」,今謂 之「劄子。」凡群臣百司上殿奏事,兩制以上非時有所 奏陳,皆用劄子。中書、樞密院事有不降宣敕者,亦用 劄子,與兩府自相往來亦然。若百司申中書皆用狀, 惟學士院用咨報,其實如劄子亦不書名,但當直學 士一人押字而已,謂之「咨報。」此唐學士舊規也。唐世 學士院故事,近時隳廢殆盡,惟此一事在爾。

《徐炬事物原始》
编辑

《上書》
编辑

太甲既立不明,伊尹作書以戒,此上書之始也。七國 時,臣子言事於君,皆曰「上書。」秦改曰「奏」,今亦有上書 之事。

《議》
编辑

《管子》曰:「軒轅有明堂之議,此為議之始也。」

《明會典》
编辑

《奏啟題本格式》
编辑

國初定制,臣民具疏上於朝廷者為「奏本」,東宮者為 「啟本」,皆細字。後以在京諸司奏本不便,凡公事用題 本,其制比《奏啟》本略小而字稍大,皆有格式列後。

《奏本式》
编辑

某衙門某官臣姓某等謹奏,為某事,備事由云云,今 將原發事由,照行事理,備細開坐,謹具奏聞。某事云 云,緣由畢前件事理,擬議依某律科斷施行。某事云 云,緣由畢前件云云,伏候敕旨。

如有勾問職官,或支撥錢糧之類,則依此式寫「以上某」 字起至某字止。計字若干紙幾張。

右謹奏聞,如一事奏請,則於此下寫,伏候敕旨。謹奏。 年月日、某衙門某官臣姓某、某官臣姓某、年月日 下、止列見在某官臣姓僉名、不得於背後書寫、或有 差故缺員者、不必列御

某衙門某官臣姓某謹奏,為雨澤事,據某人狀呈,某 年某月某日某時幾刻下雨,至某時幾刻止,入土幾 分,謹具奏聞。以上為雨澤事起,至入土幾分止,計字 若干箇,紙幾張右謹奏聞。《洪武》年月日。列銜如前 式。啟本同此式。但「奏」字寫作「啟」字。若有請、則敕「旨」字 寫作「令旨。」餘皆同。

《題本式》
编辑

某衙門某官等官臣某等謹題為某事備事由云云 謹題請旨。如不用請旨、止用謹具題知。餘同

凡啟奏題本事例。洪武十五年定、凡奏啟本內官員 正面真謹僉名當該吏典、於紙背書名畫字。如有事 故、官員不許寫列空銜年月及正面上俱用印信、毋 致漏使

又六部等衙門、凡差人有事公幹所在府州縣、止是 具奏啟本付差去人回還復命、赴當該衙門發落。批 解官物者、令承批人齎批、徑赴該部交納。不許泛濫、 徑申

永樂二十二年令、「諸司有急切機務不得面陳者,許 具題本投進。若訴私事丐私恩者不許」

嘉靖八年奏准本式遵照《大明律》,後附寫尺寸,參以 近年適中式樣。題本每幅六行,一行二十格,抬頭二 字平行寫十八字,頭行衙門、官銜、姓名疏密,俱作一 行書寫,不限字數、年月,下疏密同。若有連名,挨次俱 照六行書寫。奏本每幅六行,一行二十四格,抬頭二 字平行寫二十二字,頭行衙門官銜或生儒吏典、軍 民、竈匠籍貫、姓名疏密,俱作一行書寫,不限字數。右 「謹奏聞」四字。「右」字平行,「謹」字、「奏」字各隔二字。「聞」字過 幅,第一抬頭計紙字在右。「謹奏」前一行與「謹」字平行, 差小年月,下疏密同前。若有連名挨次俱照六行書

考證

《大清會典》
编辑

《題奏本式》
编辑

國朝定制、臣民具疏上聞者、為「奏本。」 諸司公事、為

題本順治初奉

諭旨、「章奏有體。辭取達意。不貴繁文。著禮部傳示。」內

外,各衙門永為遵守,迄今奉行格式列後:順治二年定,凡內外官民題奏本章,不得過三百字。雖刑名錢穀等本難拘字數,亦不許重複冗長。仍將本中大意撮為貼黃,以便覽閱。其貼黃不許過一百字,如有字數溢額及多開條款,或貼黃與原本參差異同者,該衙門不得封進,仍以違式糾參。

八年議准:「題本、奏本各有格式,字畫多少,長短寬窄,原自不同,禮部查照原定格式,通行頒發申飭。如有違錯,照例察參。」

一,題本式,每幅六行,一行二十字。格內抬頭二字,平行十八字。出格抬頭加一字。頭行衙門官員姓名疏密,各作一行寫,不限字數、年月。下同。若有連名,挨次,俱照六行書寫。

某衙門某官。臣某。等謹

「題為某事備事由」 云云。緣係云云事理,未敢擅便。

謹題請

旨。

如不用請

旨止用謹具題

知。

某年某月某日,某衙門某官。臣。某。題本面上寫一題字

此題本體式,長、闊照依線限為準。凡公事用題本,其制比奏本略小而字稍大。

一、奏本式每幅六行,一行二十四字。格內抬頭二字,平行寫二十二字。出格抬頭加一字、衙門官銜、或生儒吏典、軍民竈匠、籍貫、姓名疏密,俱作一行書寫,不限字數。右謹奏。

「聞」四字,「右」字平行,「謹」字「奏」字各隔二字。

「聞」字過幅,抬頭計「紙」字在右「謹奏。」前一行與「謹」字平。

字畫稍小

年月同前。若有連名挨次、俱照六行、書寫。某衙門某官臣。某、謹

「奏為某事備事由」云云。為此具本。專差原役,齎捧 親 齎。

謹具奏

聞。

自為字起至「齎」字止、計幾百幾十幾字紙、幾張某年某月某日某衙門某官臣。某。奏本面上寫一奏字此奏本題式,長闊照依線限為準。若奏「私事」,不用印。

一貼黃式題本後貼黃,用單紙一幅,式與本齊行字連出格二十一字,前列官銜,後列謹題請

旨同本式。中間照所

題「情由」 「簡明撮要,不得冗長,但行數不拘定限期。」

於幅滿而止

奏本貼黃式與

《題本貼黃,式》同。但

奏本貼黃,每行連出格二十五字,後稱「謹具奏。」

聞。

奏議部總論 编辑

《桓寬鹽鐵論》
编辑

《水旱篇》
编辑

大夫曰:「議者貴其辭約而指明可於眾人之聽,不至 繁文稠辭,多言害有司化俗之計。」

《王充論衡》
编辑

《對作篇》
编辑

上書奏記,陳列便宜,皆欲輔政。今作書者猶書奏記, 說發胸臆,文成手中,其實一也。夫上書謂之奏,奏記, 轉易其名謂之「書。」建初孟年,中州頗歉,潁川、汝南民 流四散,聖主憂懷,詔書數至,《論衡》之人奏記郡守宜 禁奢侈,以備困乏。言不納用,退題記草,名曰《備乏》。酒 糜五穀,生起盜賊,沉湎飲酒,盜賊不絕,奏記郡守禁 民酒,退題記草,名曰「禁酒。」由此言之,夫作書者,上書 奏記之文也。記謂之造作,上書奏記是作也。晉之《乘》 而楚之《檮杌》,魯之《春秋》,人事各不同也。《易》之乾坤,《春 秋》之元,楊氏之元卜,氣號不均也。由此言之,唐林之 奏,谷永之章,論衡政務,同一趨也。

《劉勰文心雕龍》
编辑

《奏啟》
编辑

昔唐虞之臣,敷奏以言;秦漢之輔,上書稱奏。陳政事, 獻典儀,上急變,劾僭謬,總謂之「奏。」奏者,進也,言敷於 下,情進於上也。秦始立奏,而法家少文。觀王綰之奏 勳德,辭質而義近;李斯之奏《驪山》,事略而意逕。政無 膏潤,形於篇章矣。自漢以來,奏事或稱上疏,儒雅繼 踵,殊采可觀。若夫賈誼之務農,晁錯之兵事,匡衡之 《定郊》,王吉之《觀禮》,溫舒之《緩獄》,谷永之《諫仙》,理既切至,辭亦通暢,可謂識大體矣。後漢群賢,嘉言罔伏,楊 秉耿介於災異,陳蕃憤懣於尺一,骨鯁得焉。張衡指 摘於史職,蔡邕銓列於朝儀,博雅明焉。魏代名臣,文 理迭興,若高堂天文,黃觀教學,王朗節省,甌毅考課, 亦盡節而知治矣。晉氏多難,災屯流移,劉頌殷勤於 時務,溫嶠懇切於費役,並體國之忠規矣。夫奏之為 筆,固以明允篤誠為本,辨析疏通為首強志足以成 務,博見足以窮理,酌古御今,治繁總要,此其體也。若 乃按劾之奏,所以明憲清國。昔周之太僕,繩愆糾繆; 秦之御史,職主文法。漢置中丞,總司按劾。故位在摯 擊。砥礪其氣,必使筆「端振風,簡上凝霜者也。」觀孔光 之奏董賢,則實其姦回;路粹之奏孔融,則誣其釁惡。 名儒之與險士,固殊心焉。若夫傅咸勁直而按辭堅 深,劉隗切正而劾文闊略,各其志也。後之彈事,迭相 斟酌,惟新日用,而舊準弗差。然函人欲全,矢人欲傷, 術在糾惡,勢必深峭。《詩》刺讒人,投畀豺虎;《禮》疾無禮, 方之鸚猩;墨翟非儒,目以豕彘;孟軻譏墨,比諸禽獸。 《詩》《禮》儒墨,既其如茲,奏劾嚴文,孰云能免?是以世人 為文,競於詆訶,吹毛取瑕,次骨為戾,復似善罵,多失 折衷。若能闢禮門以懸規,標義路以植矩,然後踰垣 者折肱,捷徑者滅趾,何必躁言醜句,詬病為切哉!是 以立範運衡,宜明體要,必使理有典刑,辭有風軌,總 法家之式,秉儒家之文,不畏彊禦,氣流墨中,無縱詭 隨,聲動簡外,乃稱絕席之雄,直方之舉耳。啟者,開也。 高宗云:「啟乃心,沃朕心」,取其義也。孝景諱啟,故兩漢 無稱。至魏國箋記,如云啟聞,奏事之末,或謹密啟。自 晉來盛啟,用兼表奏。陳政言事,既奏之異條;讓爵謝 恩,亦表之別幹。必斂徹入規,促其音節,辨要輕清,文 而不侈,亦啟之大略也。又表奏确切,號為讜言。讜者, 偏也。王道有偏,乖乎蕩,蕩其偏,故曰讜言也。孝成稱 班伯之讜,言貴直也。自漢置八儀,密奏陰陽,皂囊封 板,故曰「封事。」晁錯受書,還上便宜。後代便宜,多附封 事,慎機密也。夫王臣匪躬,必吐謇諤,事舉人存,故無 待泛說也。贊曰:「皂飭司直,肅清風禁。筆銳干將,墨含 淳酖。雖有次骨,無或膚浸。獻政陳宜,事必勝任。」

《議對》
编辑

周爰諮謀,是謂為議。議之言宜,審事宜也。《易》之節卦: 「君子以制度數,議德行。」《周書》曰:「議事以制,政乃弗迷。」 議貴節制,經典之體也。昔管仲稱軒轅有明臺之議, 則其來遠矣。洪水之難,堯咨四岳;宅揆之舉,舜疇五 人。三代所興,詢及芻蕘;《春秋》釋宋,魯桓預議。及趙靈 易服,而季父爭論,商鞅變法,而甘龍交辨。雖憲章無 算,而同異足觀。迄至有漢,始立駮議。駮者,雜也,雜議 不純,故曰「駮」也。自兩漢文明,楷式昭備,藹藹多士,發 言盈庭,若賈誼之遍代諸生,可謂捷於議也。至如主 父之駮挾弓,安國之辨匈奴,賈捐之陳於朱崖,劉歆 之辨於祖宗,雖質文不同,得事要矣。若乃張敏之斷 輕侮,郭躬之議擅誅,程曉之駮校事,司馬芝之議貨 錢,何曾蠲出女之科,秦秀定賈充之諡,事實允當,可 謂達議體矣。漢世善駮,則應劭為首;晉代能議,則傅 咸為宗。然仲瑗博古,而銓貫有敘,長虞識治,而屬辭 枝繁;及陸機斷議,亦有鋒穎,而腴辭弗翦,頗累文骨, 亦各有美,風格存焉。夫動先擬議,明用稽疑,所以敬 慎群務,弛張治術。故「其大體所資,必樞紐經典,採故 實於前代,觀通變於當今,理不謬搖其枝,字不妄舒 其藻。」又「郊祀必洞於禮,戎事必練於兵,佃穀先曉於 農,斷訟務精於律,然後標以顯義,約以正辭,文以辨 潔為能,不以繁縟為巧,事以明覈為美,不以深隱為 奇,此綱領之大要也。」若不達政體,而舞筆弄文,支離 搆辭,「穿鑿會巧。苟空騁其華,固為事實所擯;設得其 理,亦為遊辭所埋。昔秦女嫁晉,從文衣之媵,晉人貴 媵而賤女;楚珠鬻鄭,為薰桂之櫝,鄭人買櫝而還珠。 若文浮於理,末勝其本,則秦女楚珠,復在於茲矣。」又 「對策者,應詔而陳政也;射策者,探事而獻說也。言中 理準,譬射侯中的,二名雖殊,即議之別體」也。古之造 士,選事考言,「漢文中年,始舉賢良,晁錯對策,蔚為舉 首。及孝武益明,旁求俊乂,對策者以第一登庸,射策 者以甲第入仕,斯固選賢要術也。」觀晁氏之對,證驗 古今,辭裁以辨,事通而贍,超升高第,信有徵矣。仲舒 之對,祖述《春秋》,本陰陽之化,究列代之變,煩而不慁 者,事理明也。《公孫》之對,簡「而未博,然總要以約文,事 切而情舉,所以太常居下,而天子擢上也。杜欽之對, 略而指事,辭以治宣,不為文作。」及後漢魯丕,辭氣質 素,以儒雅中策,獨入高第。凡此五家,並前代之明範 也。魏晉已來,稍務文麗,以文紀實,所失已多。及其來 選,又稱疾不會,雖欲求文,弗可得也。是以漢飲博士 而雉集乎堂,晉策秀才而麏興於前,無他怪也,選失 之異耳。夫駮議偏辨,各執異見,對策揄揚,大明治道, 使事深於政術,理密於時務,酌三五以鎔世而非迂 緩之高談,馭權變以拯俗而非刻薄之偽論,風恢恢 而能遠,流洋洋而不溢,王庭之美對也。難矣哉!士之為才也,或練治而寡文,或工文而疏治,對策所選,實 屬通才。志足文遠,不其鮮歟。贊曰:「議惟疇政,名實相 課。斷理必剛,摛辭無懦。對策王庭,同時酌和。治體高 秉,雅謨遠播。」

《顏之推家訓》
编辑

《省事篇》
编辑

「上書陳事,起自戰國,逮於兩漢,風流彌廣。原其體度, 攻人主之長短,諫諍之徒也;訐群臣之得失,訟訴之 類也;陳國家之利害,對策之伍也;帶私情之與奪,遊 說之儔也。總此四塗,賈誠以求位,鬻言以干祿,或無 絲毫之益,而有不省之困。幸而感悟人主,為時所納, 初獲不貲之賞,終陷不測之誅,則嚴助、朱買臣、吾丘」 壽王、主父偃之類甚眾。良史所書,蓋取其狂狷一介, 論政得失耳,非士君子守法度者所為也。今世所睹 懷瑾瑜而握蘭桂者,悉恥為之。守門詣闕,獻書言計, 率多空薄,高自矜夸,無經略之大體,咸糠秕之微事。 十條之中,一不足採,縱合時務,已漏先覺,非謂不知, 但患知而不行耳。或被發姦私,面相酬證,事途迴冗, 飜懼𠎝尤。人主外護聲教,脫加含養,此乃僥倖之徒, 不足與比肩也。

《王通中說》
编辑

《問易篇》
编辑

《文中子》曰:「議其盡天下之心乎?昔黃帝有合宮之聽, 堯有衢室之問,舜有總章之訪,皆議之謂也。大哉乎! 并天下之謀,兼天下之智,而理得矣。我何為哉?恭己 南面而已。」

《禮樂篇》
编辑

《文中子》曰:「議天子所以兼采而博聽也,唯至公之主 為能擇焉。」

《吳納文章辯體》
编辑

《奏疏》
编辑

按唐虞禹皋陳謨之後,至商伊尹、周姬公,遂有《伊訓》 《無逸》等篇,此文辭告君之始也。漢高惠時,未聞有以 書陳事者,迨乎孝文,廣開言路,於是賈山獻至言賈 誼上政事疏。自時厥後,進言者日眾,或曰上疏,或曰 上書,或曰奏劄,或曰奏狀。慮有宣泄,則囊封以進,謂 曰封事。考之史可見矣。昔人云:「君臣相遇,雖一語有」 餘,上下未孚,雖千萬言奚補。為臣子者,惟當罄其忠 愛之誠而已。

《議》
编辑

《周書》曰:「議事以制,政乃不迷。」眉山蘇氏釋之曰:「先王 人法並任,而任人為多,故臨事而議。」是則國之大事, 合眾議而定之者尚矣。

《彈文》
编辑

按《漢書》注云:「群臣上奏,若罪法按劾,公府送御史臺, 卿校送謁者臺。」是則按劾之名,其來久矣。梁昭明輯 《文選》,特立其名曰《彈事》。王應麟有曰:「奏以明允誠篤 為本。若彈文則必理有典憲,辭有風軌,使氣流墨中, 聲動簡外,斯稱絕席之雄也。」是則奏、疏、彈文,其辭氣 亦異焉。

《徐師曾文體明辯》
编辑

《奏疏》奏 奏疏 奏對 奏啟 奏狀 奏劄 封事 彈事
编辑

按:奏疏者,群臣論諫之總名也。奏御之文,其名不一。 七國以前皆稱上書。秦初改書曰「奏。」漢定禮儀,則有 四品:一曰章以謝恩,二曰奏以按劾,三曰表以陳請, 四曰議以執異。然當時奏章或上災異,則非專以謝 恩。至於奏事亦稱上疏,則非專以按劾也。又按劾之 奏別稱「彈事」,尤可以徵彈劾,為奏之一端也。又置八 儀,密奏陰陽,皂囊封板,以防宣泄,謂之「封事。」而朝臣 補外,天子使人受所欲言,及有事下議者,並以書對。 則漢之制,豈特四品而已哉?然自秦有天下,以及漢 孝惠,未聞有以書言事者。至孝文開廣言路,於是賈 山言治亂之道,名曰「至言」,則四品之名,亦非叔孫通 之所定明矣。魏晉以下,啟獨盛行。唐用表、狀,亦稱「書 疏。」宋人則監前制而損益之,故有劄子,有狀、有書,有 表,有封事,而劄子之用居多,蓋本唐人牓子、錄子之 制而更其名。上書章表,已列前編。其他篇目,更有八 品:一曰奏,奏者,進也。二曰疏,疏者,布也。漢時諸王官 屬於其君亦得稱疏,故以附焉。三曰對,四曰啟,啟者, 開也。五曰狀,狀者,陳也。狀有二體,散文儷語是也。六 曰《劄子》。劄者,刺也。七曰《封事》,八曰《彈事》。各以類從,而 以至言冠於篇,以其無可附也。至於疏、對、啟、狀、劄五 者,又皆以「奏」字冠之,以別於臣下私相對答往來之 辭。及論其文,則皆以明允篤誠為本,辯析疏通為要。 酌古御今,治繁總要,此其大體也。奏啟入規而忌侈 文,彈事明憲而戒善罵,此又學者所當知也。今制,論 政事者曰「題」,陳私情者曰「奏」,皆謂之「本」,以及讓官、謝 恩之類,並用散文,間為儷語,亦同奏格。至於慶賀雖 倣表詞,而首尾亦與奏同。唯史館進書,全用表式。然 則當今進呈之目,惟本與表二者而已。革百王之雜 稱,減中世之儷語,此度越前代者也

《上書》
编辑

按:《字書》云:「書者,舒也。」舒布其言而陳之簡牘也。古人 敷奏陳說之辭,見於《尚書》《春秋內、外傳》者詳矣,然皆 矢口陳言,不立篇目。故《伊訓》《無逸》等篇,隨意命名,莫 協於一,然亦出自史臣之手,劉勰所謂「言筆未分」,此 其時也。降及七國,未變古式,言事於王,皆稱上書。秦 漢而下,古制猶存。蕭統《文選》,欲其別於臣下之書也, 故自為一類,而以《上書》稱之。今從其例,歷採前代諸 臣上告天子之書以為式,而列國之臣上其君者,亦 以類次雜於其中。

《議》
编辑

按劉勰云:「議者,宜也。周爰諮謀,以審事宜也。」《周書》曰: 「議事以制,政乃不迷。」此之謂也。昔管仲稱「軒轅有明 臺之議」,則議之來遠矣。至漢始立駮議。駮者,雜也,雜 議不純,故曰駮也。蓋古者國有大事,必集群臣而廷 議之,若罷鹽鐵、擊匈奴之類是已。厥後下公卿議,乃 始撰詞書之簡牘以進,而學士偶有所見,又復私議 於家。「文以辯潔為能,不以繁縟為巧;事以明覈為美, 不以深隱為奇。」此外又有《諡議》,則別為一體云。

《諡議》
编辑

按《禮記》曰:「先王諡以尊名,節以壹惠。」故行出於己而 名生於人,俾夫善者勸而惡者懼也。天子崩則臣下 制諡於南郊,明受之於天也。諸侯薨則太子赴告於 天子,明受之於君也。蓋子不得議父,臣不得議君,故 受之於天於君。若卿大夫,則有司議而諡之。故周制, 太史掌小喪賜諡,小史掌卿大夫之喪賜諡。秦廢諡 法,漢乃復之,然僅施於君侯,而公卿大夫皆不得與。 唐制,太常博士掌王公以下擬諡。宋制,擬諡定於太 常,覆於考功,集議於尚書省,其法漸密。故歷代以來, 有《帝后諡議》《臣僚美惡諡議》。而其體有四:一曰《諡議》, 二曰《改議》,三曰《駁議》,四曰《答駁議》。今制雖設太常博 士,然不掌諡議。大臣沒其家請諡,則禮部覆奏,或與 或否。惟上所命,「與」則內閣擬四字以請而欽定之,皆 得美名。初無惡諡,以示懲戒,而諡議遂廢。至於名臣、 處士,法不得諡,則門生故吏相與作議,而加私諡焉。 其事起於東漢,至今相沿不絕,亦可見古法之不盡 廢於今也。故五曰「私議」云。

奏議部藝文一 编辑

《命朝堂參議疑事詔》
梁·武帝
编辑

經國有體,必詢諸朝。所以尚書置令、僕、丞、郎,旦旦上 朝,以議時事,前共籌懷,然後奏聞。頃者不爾,每有疑 事,倚立求決。古人有言,「主非堯舜,何得發言便是。」是 故放勳之聖,猶咨四岳;重華之叡,亦待多士。豈朕寡 德,所能獨斷。自今尚書中有疑事,前於朝堂參議,然 後啟聞,不得習常。其軍機要切,前須諮審,自依舊典。

《諫垣存槁序》
宋·韓琦
编辑

「夫善諫者,無諷也,無顯也,主於理勝而已矣。故主於 諷者,必優柔微婉,廣引譬喻,冀吾說之可行,而不知 事不明辨,則忽而不聽也;主於顯者,必暴揚激訏,恐 以危亡,謂吾言之能動,而不知論或過當,則怒而不 信也。夫欲說而必聽,言而必信,苟不以理勝之為主, 難矣哉!」琦,景祐中任三司度支判官,以族貧求外補, 得舒州。將行,而上以諫官缺擢授右司諫而留之。「竊 惟言責之重,非面責廷諍之難,蓋知體得宜為難。夫 得通明端樸、高識博學之士,則動必中理,日益君聽, 而使愚不肖者冒而處之,固不勝其任矣。」遂兩上章 辭不報。乃喟然自謂曰:「上之知汝,任汝之意厚矣。汝 之所言,當顧體酌,宜主於理勝,而以至誠將之,茲所 以報陛下知而任之之意。若知時之不可行,而徒為 高論以賣直取名,汝罪不容誅矣。」在職越三載,凡明 得失,正綱紀,辨忠良,擊權倖,時人所不敢言,必昧死 論列之。上寬而可其奏者十八九,卒免重戮。進登掖 垣,實前自為誡之力也。其所存槁,欲斂而焚之,以效 古人謹密之義。然念《詩》《書》所載,從諫而聖,君之德也; 袞闕而補,臣之忠也。前代諫諍之臣,嘉言讜議,布在 方策,使覽之者知人主從善之美,致治之原,若皆削 而燔之,則後世何法焉。於是存而錄之,離為上中下 三卷,命曰《諫垣,存槁》以藏於家。竊志夫上之聰仁大 度,自三代漢唐以來虛懷納諫甚盛德之主,皆所不 及,復俾子孫傳而閱之。知直道之無咎。忠教之有跡 云。

《答人示奏草書》
程頤
编辑

辱示奏槁,足見仁人君子愛民之心深切如此,欽服欽服!子弟當勉公以速且堅,何可已也。然於愚意有 未安者,敢布左右。觀公之意,專以畏亂為主,頤欲公 以愛民為先,力言百姓饑且死,丐朝廷哀憐,因懼將 為寇亂可也。不惟告君之體當如是,勢亦宜爾。公方 求財以活人,祈之以仁愛,則當輕財而重民;懼之以 利害,則將恃財以自保。古之時,「得其民則得天下,財 散則人聚。」後世苟私利於目前,以兵制民,以財聚眾。 聚財者能守,保民者為迂,秦漢而下,莫不然也。竊慮 廟堂諸賢未能免此,惟當以誠意感動,覬其有不忍 之心而已。淺見無取,惟公裁之。

《乞校正陸贄奏議進劄子》
蘇軾
编辑

「臣等猥以空疏,備員講讀,聖明天縱,學問日新。臣等 才有限而道無窮,心欲言而口不逮,以此自愧,莫知 所為。竊謂人臣之納忠,譬如醫者之用藥。藥雖進於 醫手,方多傳於古人。若已經效於世間,不必皆從於 己出。伏見唐宰相陸贄,才本王佐,學為帝師,論深切 於事情,言不離於道德,智如子房而文則過,辨如賈 誼而術不疏,上以格君心之非,下以通天下之志。」但 其不幸,仕不遇時,德宗以苛刻為能,而贄諫之以忠 厚;德宗以猜忌為術,而贄勸之以推誠;德宗好用兵, 而贄以消兵為先;德宗好聚財,而贄以散財為急。至 於用人聽言之法,治邊御將之方,罪己以收人心,改 過以應天道,去小人以除民患,惜名「器以待有功。」如 此之流,未易悉數,可謂進苦口之藥石,鍼害身之膏 肓。使德宗盡用其言,則《貞觀》可得而復。臣等每退自 西閣,即私相告言,以陛下聖明,必喜贄議論,但使聖 賢之相契,即如臣主之同時。昔馮唐論頗、牧之賢,則 漢文為之太息;魏相條晁、董之對,則孝宣以致中興。 若陛下能自得師,則「莫若近取諸贄。夫《六經》《三史》、諸 子百家,非無可觀,皆足為治。但聖言幽遠,末學支離, 譬如山海之崇深,難以一二而推擇。如贄之論,開卷 了然,聚古今之精英,實治亂之龜鑑。臣等欲取其奏 議,稍加校正,繕寫進呈。願陛下置之坐隅,如見贄面, 反覆熟讀,如與贄言,必能發聖性之高明,成治功於 歲月。臣等不勝區區之意。取《進止》。」

《田表聖奏議序》
前人
编辑

《故諫議大夫贈司徒田公表聖奏議》十篇。「嗚呼!田公, 古之遺直也。其盡言不諱,蓋自敵以下受之有不能 堪者,而況於人主乎!吾是以知二宗之聖也。自太平 興國以來,至於咸平,可謂天下大治,千載一時矣。而 田公之言,常若有不測之憂,近在朝夕者,何哉?古之 君子必憂治世而危明主,明主有絕人之資,而治世 無可畏之防。」夫有絕人之資,必輕其臣;無可畏之防, 必易其民,此君子之所甚思也。方漢文時,刑措不用, 兵革不試,而賈誼之言天下,有可長太息者,有可流 涕者,有可痛哭者,後世不以是少漢文,亦不以是甚 賈誼。繇此觀之,君子之遇治世而事明主,法當如是 也。誼雖不遇,而其所言略已施行,不幸蚤世,功烈不 著於時。然誼常建言,「使諸侯王子孫各以次受分地, 文帝未及用,歷孝景至武帝,而主父偃舉行之,漢室 以安。今公之言十未用五六也,安知來世不有若偃 者舉而行之歟?願廣其書於世,必有與公合者。」此亦 忠臣孝子之志也。

《范貫之奏議集序》
曾鞏
编辑

尚書戶部郎中直龍圖閣范公貫之之《奏議》,凡若干 篇,其子世京集為十卷,而屬余序之。蓋自至和以後 十餘年間,公嘗以言事任職,自天子大臣至於群下, 自掖庭至於四方幽隱,有一得失善惡,關於政理,公 無不極意反復,為上力言,或矯拂嗜慾,或切劘計慮, 或辨別忠佞,而處其進退,章有一再,或至十餘上,事 有陰爭獨陳,或悉引諫官御史合議肆言。仁宗嘗虛 心采納,為之變命令,更廢舉,近或立從,遠或越月踰 時,或至於其後,卒皆聽用。蓋當是時,仁宗在位歲久, 熟於人事之情偽與群臣之能否,方以仁厚清靜,休 養元元,至於是非予奪,則一歸之公議而不自用也。 其所引拔以言為職者如公,皆一時之選,而公與同 時之士,亦皆樂得其言,不曲從苟止。故天下之情,因 得畢聞於上,而事之害理者,常不果行。至於奇衺恣 睢,有為之者,亦輒敗悔。故當此之時,常委事七八大 臣,而朝廷無大闕失。群臣奉法遵職,海內乂安。夫因 人而不自用者,天也。仁宗之所以其仁如天,至於享 國四十餘年,能承太「平之業者,繇是而已。」後世得公 之遺文而論其世,見其上下之際相成如此,必將低 徊感慕,有不可及之嘆,然後知其時之難得。則公言 之不沒,豈獨見其志,所以明先帝之盛德於無窮也。 公為人溫良慈恕,其從政,寬易愛人,及在朝廷,危言 正色,人有所不能及也。凡同時與公有言責者,後多 至大官,而公獨早卒。公諱師道,其世次、州里、歷官行 事,今有資政殿學士趙公抃,撰公之《墓銘》云。

《跋蘇黃門論章子厚疏》
陳傅良
编辑

予每讀章氏《論役法劄子》,言「溫公有忠君愛國之心而不知變通之術」,嘗歎息於此。使元祐君子不以人 廢言,特未知後事如何耳。至讀《黃門諫疏》,又未嘗不 壯其決也。

《跋王恭簡諫草》
前人
编辑

余以公言次元祐、紹聖之事,蓋古所謂「蓍蔡之見」者 耶?嘗袖此槁謁范東叔,東叔因出其所藏公《奏議》若 干卷,大抵類此。

《繳進奏疏狀》
朱子
编辑

具位臣朱熹。右臣伏睹進奏院報,三月九日臣寮奏, 乞申敕監司、郡守,條具民間利病,悉以上聞,無有所 隱。奉聖旨依奏者。臣以非材,誤叨郡寄,竊見管內民 間利病,有合奏聞事件,顧其間有事干機密,不宜宣 露者。謹昧萬死,具疏一通,準式實封,隨狀投進。貼黃, 乞至御前開拆,庶幾千慮之得,有以仰副陛下求言 願治之意。干冒天威,臣無任跼蹐俟罪之至。謹錄奏 聞,伏候敕旨。

《自劾不合用劄子奏事狀》
前人
编辑

右,熹伏睹進奏院牒臣寮劄子奏:「臣竊見舊制章奏, 凡內外官登對者許用劄子,其餘則前宰執、兩省官 以上許用劄子,以下並用奏狀。乞申嚴有司,應帥、漕、 郡守、主兵官,如事涉兵機,許用劄子,餘僭越犯分,有 不如式,則令所屬退還等事。」三省同奉聖旨依奏者。 伏念熹山野生疏,不識事體,近於今年六月二十二 日,因「本軍陳乞蠲減稅錢事,曾具劄子奏聞。雖在上 項指揮之前,實亦有違舊制。聞命震恐,不知所為。即 欲具奏自劾,又恐復以狂妄重干典憲。謹具狀申尚 書省,欲望敷奏,亟行罷黜,以為疏遠小臣、慢上不恭 之戒。謹狀。」

《寄陸子靜》
前人
编辑

「奏篇垂寄,得聞至論,慰沃良深。其規模宏大,而源流 深遠,豈腐儒鄙生所能窺測?不知對揚之際,上於何 語有領會,區區私憂,正恐不免萬牛回首之難,然於 我亦何病?語圓意活,渾浩流轉,有以見所造之深,所 養之厚,益加歎服。但向上一路未曾撥轉處,未免使 人疑著,恐是蔥嶺帶來耳。如何,如何!一笑!」熹衰病益 侵,幸叨祠祿,遂為「希夷。直下諸孫」,良以自慶。但香火 之地,聲教未加,不能不使人慨嘆耳。

《與方伯謨》
前人
编辑

昨日承寄示呂公奏議,至感!至感!比想侍奉佳慶,令 子程試,必甚如意,聞將以望前揭榜,冀聞吉語也。奏 議得一快讀,甚幸。朝廷無此議論,六十年矣,可為慨 嘆也。但末卷乞《詔定大舉策》一篇未竟,而《定策大舉》 一篇全無,幸更為補之,乃佳耳。韓考後卷如何?得早 撿示,幸甚。熹衰病百變,支吾不暇。近又得一奇證,若 寒疝者,間或腹中氣刺而痛,未知竟如何,姑復任之 耳。

《丞相李公奏議後序》
前人
编辑

嗚呼!天之愛人可謂甚矣。惟其感於人事之變,而迫 於氣數、屈信、消息之不齊,是以天下不能常治常安, 而或至於亂。然於其亂也,亦未嘗不為之預出能弭 是亂之人以擬其後。蓋將以使夫生民之類不至於 麋爛泯滅、靡有孑遺。而為之君者,猶有所恃賴憑依 以保其國,則古今事變之所同然,而天之所以為天 「者,其心固如此也。」嗚呼!若宣和、靖康之變,吾有以知 其非天心之所欲,而一時人物若故丞相隴西公者, 其所謂能弭是亂之人非耶?蓋聞政、宣之際,國家之 隆盛極矣,而都城一日大水猝至,舉朝相顧,莫有敢 以變異為言。公獨知其必有夷狄兵戎之禍,上疏極 言,冀有以消弭於未然者。不幸謫官以去,而間不七 年,敵騎遂薄都城。公於此時,又方以眇然一介放逐 之餘,出負天下山嶽萬鈞之重,首陳至策,而徽宗決 內禪之計;繼發大論,而欽廟堅城守之心,任公不疑, 遂卻彊敵。然自重圍既解,眾人之心無復遠慮,而爭 為割地講和之說,以苟目前之安。公獨以為不然,而 數陳出師邀擊之可「以必勝;與其得氣再入之,不可 以不憂」,則讒間蜂起,遠謫遐荒,而不數月間,都城亦 失守矣。建炎再造,首登廟堂,慨然以修政事、攘夷狄 為已任,誅僭逆、定經制,寬民力、變士風、通下情,改弊 法,招兵買馬,經理財賦,分布要害,繕治城壁。建議「遣 張所撫河北,傅亮收河東,宗澤守京城,西顧關陝,南 葺樊」、鄧,將益據形便,以為必守中原,必還二聖之計。 然在位七十餘日,而又遭讒以去。其在紹興,因事獻 言,亦皆畏天恤民、自強自治之意,而深以議和退避 為非策,懇扣反復,以終其身。蓋既薨,而諸子集其平 生奏草,凡得八十卷。其言正大明白,而纖微曲折,究 極事情,絕去彫飾,而變化開闔,卓犖奇偉。前後二十 餘年,事變不同,而所守一說,如出於立談指顧之間。 今少傅丞相福國陳公序其篇端,所以發揮引重,固 已盡其美矣。公之孫晉復使熹書其後以推明之,熹 謝不敢,而其請愈力,不得辭也。顧嘗論之,以為使公 之言,用於宣和之初,則都城必無圍迫之憂;用於靖康則宗國必無顛覆之禍;用於建炎,則中原必不至 於淪陷;用於紹興,則旋軫舊京、汛掃陵廟,以復祖宗 之宇,而卒報「不共戴天之讎」,其已久矣。夫豈使王業 偏安於江海之澨,而尚貽吾君今日之憂哉?顧乃使 之數困於庸夫孺子之口,而不得卒就其志,豈天之 愛人有時而不勝夫氣數之力?抑亦人事之感或深 或淺,而其相推相盪,因有以迭為勝負之勢而至於 然歟!嗚呼痛哉!昔蒯通每讀《樂毅書》,未嘗不廢書而 泣,安知異時不有掩卷太息而垂涕於斯者耶!雖然, 今天子方總群策以圖恢復之功,使是書也,得備清 問之燕,而幸有以當上心者焉,則有志之士將不恨 其不用於前日,而知天之所以生公者真非偶「然矣。」 因次其說。以附於八十卷之末。使覽者無疑於福公 之言云。

《跋朱給事奏劄》
前人
编辑

伏讀給事中《朱公奏劄》,「恭惟前輩學問醇明,故所以 告其君者知所先後如此,而忠誠懇至溢於文詞筆 札之間者,又可以見其充養之厚云。」

《記參政龔公陛辭奏槁後》
前人
编辑

大參龔公平生不喜言用兵,晚年去國,論事者乃言 其陛辭之日,請大舉恢復之師,以迎合上意,聞者莫 不怪之。予曩從公遊甚久,蓋嘗與反復論此,雖兩有 所持,然竟不能以相屈也。至是,竊獨意公不宜有此。 公薨後數年,過其故里,從公二子,得其副本讀之,乃 極論不可輕舉之意,蓋猶其平生之素論也。痛公見 誣之甚,為之太息流涕久之。然尚恨匆匆不暇借其 手槁以觀,而亦未敢以示人也。近者乃聞聖上知公 無罪,特詔有司還其職秩。聖度如天,固非賤臣淺識 所能窺測,然向使其真有纖芥,如言者之所謂,則亦 豈復有是也哉!此可以驗公家書之不誣。因稍出之, 而記其本末如此。

《再跋參政龔公陛辭奏槁》
前人
编辑

始,予得龔公《陛辭奏草》,而記其本末,以解聽者之惑, 然猶以未及見其真筆為恨者,非予有所疑於公之 言,蓋慮世之不能無疑於予言也。今年復過莆中,公 之二子及其孫堪復以此軸見示,塗乙點定,手筆粲 然,而其指意審重詳密,又與江西奏劄實相表裏。於 此足以見公平生之言未嘗少變,而彼譖人者,真可 以畀豺虎,而猶懼其不之食也。歐陽子曰:「後世苟不 公,至今無聖賢。」蓋天下之事,必至於久,而後是非之 實可見。此君子之立言制行,所以不屑流俗一時之 毀譽,而唯欲其無所愧悔於吾心也。既感其事,因復 書前說之後,以著吾言之不妄,庶幾秉南董之筆者 猶有考云。

《跋王荊公進鄴侯遺事奏槁》
前人
编辑

先君子少喜學荊公書,每訪其蹟,晚得此槁以校集 本,小有不同,意此為未定也。熹常恨不曉寫進《李鄴 侯傳》,於宇文泰、蘇綽事何所預,而獨愛其紙尾三行, 語氣凌厲,筆勢低昂,尚有以見其跨越古今、斡旋宇 宙之意,疑此非小故也。後讀《熙寧奏對日錄》,乃得其 說如此,甚矣,神宗之有志而公之得君也。然其後募 兵之費竟不能損,而保甲之擾遍天下,則所謂「定計 數於前,必事功於後」者,果何如哉?因抄《日錄》、家傳本 語以附於後,覽者有考焉。

《再跋王荊公進鄴侯遺事奏槁》
前人
编辑

熹家所藏荊公《進鄴侯家傳奏草》,臨川石刻摹本,丞 相益公論之詳矣。然所議上番義勇,當時竟不聞有 所施行,而保甲保馬之法,人多不以為便。蓋鄴侯所 謂「得時用勢,舍勢用力」,利害相遠,固如此也。抑公此 紙,詞氣激烈,筆勢低昂,高視一時,下陋千古,而版本 文集所載,乃更為卑順容悅之意,是必自疑其亢厲 已甚而抑損之,其慮深矣。然論其實,似不若此紙之 云發於邂逅感觸之初,尢足以見其胸懷本趣之為 快也夫以荊公之得神祖,可謂千載之一時矣,顧乃 低徊若此,而猶未免有鬱鬱未盡之懷,君臣之際,功 名之會,嗚呼難哉!紹熙甲寅臘月辛巳,夜讀有感,因 書以識其後。

《跋方宣諭宗卿庭實奏議》
魏·了翁
编辑

國家自熙、豐大臣養成禍本,崇寧改絃未竟,而紹聖 以後,再踵前誤,以濟私欲,卒之俗頹世敗,潰裂四出, 而猶謂「和戎可以暫安,避狄可以亡患。」至建炎中興, 亦云極矣。而於是失河南、北失京東、西維揚而渡江、 會稽而桴海,猶不敢與虜抗。其間徒賴宗忠簡、李忠 定、張忠獻諸賢,後先維持,僅僅自立。而權檜再用,則 挾虜以扼君父矣。微公與王、胡、曾、李諸賢,大聲疾呼, 以立正論之幟,幾無以為國。三京、淮北之役,繕修陵 廟,還定遺民,表善蒐賢,招攜振乏,則又不徒以言語 立國。凡皆正人心、植邦本之實政,雖不幸而不卒其 志,然其以疏遠當權燄,以孤忠破群慝,則有人所甚 難者焉。不寧維是,蔡氏之盛,附之者立致。華顯公,莆 人也,於蔡又夙有連,自公舉政和進士,正孽京之時也。而公之立朝乃在紹興以後。然則以其所主,以其 所不為,公之所志所學,皆自其始進,而固然矣。「豈無 膏沐,誰適為容」,亦足以發千古之一嘆云。

《跋北山戇議》
前人
编辑

予自嘉泰三年冬造朝,道淮西,始識鄧伯允友龍,慨 然以興復自任。明年,鄧召還,予意開邊之議已決,會 明年春正月召試玉堂,乃極陳權姦猾胥、悍帥驕卒, 必取禍辱,宜急於內修,緩於外攘,凡數千言。𠈁胄見 之大怒,徐柟承望風指擊之,𠈁胄曰:「得無成其去就 之名乎?」乃止。是時,張伯子、徐文子與地官侍郎王公 皆先後以不合去,大抵皆徐疏也。丁侍郎常任亦能 以條具異論去極於錢伯同之謫上饒,自是莫敢有 言者矣。錢、張、徐、丁之議,則固知之,若北山戇議,則昉 見乎此。嗚呼!何其直而暢,辯而不訐也。《詩》曰:「匪用為 教,覆用為虐。」亦足以發千古之一嘆云。

《跋傅侍郎奏議後》
真德秀
编辑

《右竹隱先生侍郎傅公奏議》十卷,建安真某伏讀而 嘆曰:「嗚呼!此足以觀公立朝事君之本末矣。昔柳下 惠為士師,三黜,孔子取之;孟子因枉尺直尋之問,反 復論辯,終之曰:『枉己者未有能直人者也。學者平時 誦孔、孟之言,孰不以直道自期?一旦立人之朝,寵祿 餌於前,而刑禍怵於後,鮮有不委已徇人,而畔其素 學者,雖或勉強於一時之暫,而知之不深,守之不固, 一絀而悔者有矣。若再三絀焉而不悔,則幾希矣。至 於直道自持,終其身而不悔,則雖古昔亦無幾焉』。」求 之於今,若公者,其可謂庶幾乎此矣。蓋公前後立朝 者三:初為將作丞,其去臺閣無幾也;中為郎、為卿,典 領餉事,其去侍從無幾也;晚為諫大夫,勸講經幄,其 去執政又無幾也。使他人處此,借委曲就事之名,以 行其容身固位之計,顧何嚮弗獲?而公則不然。當慶 元初,𠈁胄始用事,既逐宰相以顓大權,遂欲借朋黨 之名,以空在廷之善士。中外震慴,無敢攖其鋒者。而 公以小臣進對,獨懇懇為上言之曰:「自昔國家之患, 其始皆萌於好惡之私,而其卒至於橫流而不可捄。 漢之黨錮,唐之黨人,本朝之黨籍,大抵繇此,不可不 戒。」坐是不合,而補郡以去。及𠈁胄用事歲久,徼倖不 賞之功,以遂其不臣之志,於是邊釁浸開,而在廷無 復異議者。公因火炎,既逆論其不可,出使鄂渚,復因 董逵事,一再昌言於朝,乞諭邊臣毋妄動以凝敵,且 移書𠈁冑,深陳其所以不可之狀,坐是愈不合,而罷 斥以歸。及事變既極,公之言遂為靈蓍大蔡。上亦思 公之忠,擢任諫爭,宜若少伸其志矣,而又不克久於 其職。蓋公之為人,知有國之利害,而不知其身之安 危,知範我之馳驅,而不知詭遇之有獲,故屢進而屢 不合也。昔公之《先正獻簡公》,為諫官御史四年,論事 凡百六十餘章。公在諫垣財五十餘日,所上亦十有 三奏。觀其欲修后範以正化本,斥閹尹以遏姦萌,合 異同以銷朋黨,辭氣和平,直而不激,藹然有獻簡之 風。至解罷言職,遷吏部侍郎,不視事而去,則又祖孫 相望,如出一轍。嗚呼偉哉!《唐史》稱魏謨議論挺挺,有 祖風烈。嘗考鄭公之後,歷十有四朝而後有謨。今傅 氏自獻簡公,以清忠直節,為元祐名輔弼。再傳至忠 肅公,以至忠大義為有宋伏節死難之臣。又再傳至 公,以精忠遠識,為嘉定名臣之冠。由是觀之,其賢於 魏氏遠矣。今天子寤寐賢哲,以濟時艱,而公耆艾精 明,屹然為國壽雋。一朝幡然而起,付以大政,盡行平 昔之言,而措斯世於大安大寧之域,其必有日矣。某 既幸挂名於《奏議》之末,而又朝夕以俟

《著作劉公奏槁》
前人
编辑

某少時讀著作劉公所對《館職策》,未嘗不拊卷歎息。 今又從公之孫建陽令尹得公《奏槁》讀之,其輪對則 斥近倖盜權,以為陰侵陽之應。其上封論事,又申言 之。至謂「流蕩戲狎,常始於燕遊之無度;人獸雜亂,嘗 出於御幸之無節。」嗚呼!其亦可謂激切也已!使遭前 代諱言之時,其召譴賈禍,當如何耶?而我阜陵優容 獎納,曾無纖芥忤意,主聖臣直,詎弗信夫方乾道、淳 熙間,中外既已大治,獨近習有窺《嚬笑》賣威福者,一 時端士正人,指陳闕失,必以是為先。若相國陳正獻 公、參政龔公、朱文公、張宣公、鄭自明、魏元履數君子 與著作公,前後若出一口,卒之佞倖小人,消縮摧沮, 不能大為姦慝。雖阜陵英威聖斷所致,然亦朝多君 子,正論日聞之力也。嗚呼盛哉!

《羅文恭公奏議》
前人
编辑

讀文恭奏議,然後知公有古大臣格心之業也。蓋鄒、 孟氏沒世不復識大學源流,雖名卿賢大夫,不過區 區力持其國,冀免禍敗焉爾。獨一董仲舒,觕為有見, 而志弗及。故子程子嘗論之曰:「知求治不知正君,知 規過不知養德。」識者謂其切中後世之弊,經筵之疏, 勤拳懇惻,百世之蓍龜也。方寧宗初,眾賢盈庭,而文 「恭號稱巨擘,《正心》一疏,藹然仁義亡愧。倘天假之年, 俾獲盡行所學,則古大臣事業可以復見,安得有異時權姦之禍哉!」拊卷慨然,為之流涕。

《題張右丞如瑩奏疏》
周必大
编辑

澹巖張公,以文章才略被遇高宗,越即位之三年,自 獨拜尚書右丞,適值苗、劉反逆,豫政兩月而去,平生 奏議,號為「通達國體。」當紹興五年春,虜兵初遁,高宗 用趙忠簡公奏,詔宰執條具善後之計。公上疏五六 千言,援古證今,事事皆有規畫。向使久在政地,盡行 其言,何患不為名宰?惜哉!

《跋胡邦衡奏槁》
前人
编辑

歲在戊申,高宗策士淮海胡忠簡公,年二十有七,因 御題問治道本天,天道本民,公首答云:「湯武聽民而 興,桀紂聽天而亡。今陛下起干戈鋒鏑間,外亂內訌, 而策臣數十條,皆質之天,不聽於民。」又謂宰相非晏 殊,樞參非杜衍,韓琦、范仲淹,既批逆鱗,復侵當軸。聖 主獨察其忠,擢置巍科。是時直聲已著縉紳間。後十 年,當紹興戊午,以密院編修官上書乞斬宰執,時年 三十七,直聲遂震於夷夏,尚有可諉,曰「年壯氣剛也。」 已而竄逐嶺海,去死一髮。隆興初,然後還朝,攝貳夏 官,年已六十餘,議論《盍少》卑之。今覽奏劄殘槁,忠憤 峻厲,視《戊申》反有加焉。其孫知邕州槻,將刻石傳遠, 見屬一言。夫人之生也,有血氣,有浩然之氣。少而剛, 老而衰,血氣也。「眾人以之秉彝好德,養之以直塞乎 天地」,少老如一浩然之氣也。《忠簡》以之。

《跋李景春紹興萬言書槁》
文天祥
编辑

吾鄉布衣李君景春上書於紹興,累累萬言,盡疏閭 閻隱微之故,可謂知無不言矣。厥亦惟我高宗皇帝 仁厚惻怛,勤求民瘼,是以旁通下情,庶幾古者「詢於 芻蕘」之遺意。凡我有官君子,暨於國人,式克於勸。讀 君之言,當時州縣間可慨嘆者如此。今去之百有餘 年,孰知又有過於君所觀者?識者於此,又重為世道 感。

本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超过100年,并且于1929年1月1日之前出版。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

本作品原文沒有標點。標點是人工智能程序古詩文斷句 v2.1創建,並且經由維基文庫用戶編輯改善的。本站用戶之編輯以知识共享 署名-相同方式共享 4.0协议(CC BY-SA 4.0)發佈。

歡迎各位持續修正標點,請勿複製與本站版權協議不兼容的標點創作。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