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理學彙編/經籍典/第176卷

理學彙編 經籍典 第一百七十五卷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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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理學彙編經籍典

 第一百七十六卷目錄

 春秋部彙考十

  宋馬端臨文獻通考一春秋考一

經籍典第一百七十六卷

春秋部彙考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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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馬端臨文獻通考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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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考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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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經》一卷。

陳氏曰:「每事為一行。」廣德軍所刊古監本,晦庵又刻於臨漳四經之一,其於《春秋》,獨無所論著,惟以《左氏經》文刻之。李燾仁甫又定《春秋古經》一卷。眉山李氏《古經後序》曰:「《漢藝文志》有《春秋古經》十二篇,《經》十一卷,《隋、唐志》同。《古經》十二篇。十一卷者本《公羊》《穀梁》二家所傳,吳士燮始為之注,隋氏載焉。」又有賈逵《春秋三家經訓古》十二卷,《宋三家經》二卷。《唐志》又有李鉉《春秋二傳異同》十一卷,李氏《三傳異同例》十三卷,馮伉《三傳異同》三卷,《元和國子監修定春秋加減》一卷,士燮、賈逵、宋及李、馮、元和諸書,今皆不存,獨抱遺經者,莫適為正。蓋《公羊》得立,學官最先;《穀梁》次之,左氏最後,故士燮但注二家,不及《左氏》。賈逵既立,《左氏》始通三家。逵、燮并宋以下,異同加減文字悉已亡佚,莫知其舉厝何也。隋末唐初,左學特盛,二家浸微。陸德明《音義》。《隋經籍志》皆云。自杜預集解《左氏》,合《經》《傳》為一,正觀十六年,孔穎達承詔修疏。永徽四年,長孫無忌等重上《正義》,丘明傳學愈益盛矣。而仲尼遺經,無復單行,學者或從杜解抄出,獨存《左氏》,擯落二家。幸陸德明與穎達同時於太學自釋音義,兼存二家本書,仍各注《左氏》別字,顧亦無決擇。德明為國子博士正觀十七年也惟正元末陸淳《纂例》,列三《傳》《經》文差繆,凡二百四十一條。自言「考校從其有義理者」,然往往亦言未知孰是,兼恐差繆不止二百四十一條,惜啖、趙《集傳》今俱失墜,無從審覆耳。唐志陸質集注春秋二十卷又集傳春秋纂例十卷春秋微旨二卷春秋辯疑七卷今存者惟纂例微旨辯疑耳余患苦此久矣,嘗欲即三家所傳,純取遺經,心以為是者,則大書之,仍細書其不然者於其下。數十年間,遊走東西,志弗獲就。會潼川謝疇元錫來從余遊,其治《春秋》極有功,因付以斯事。居三月而成書。旁蒐遠引,不一而足,反說以約,厥功彌著。余撫其書,喜甚,亟刻板與學者共之。昔司馬遷言:「《春秋》文成數萬」,張晏曰:「《春秋》才萬八千字」,遷誤也。今細數之,更闕一千四百二十八字。數最易見者,尚爾諸誤,何況聖人筆削之旨乎?余鄉所謂心以為是者,眾未必以為是也,亦獨纂例考校,從其有義理者云耳。既心以為是,則於證據操舍,各具成說,其說自當別出。茲第刻《春秋純經》,庶學者相與盡心焉。仍用《漢志》舊名,題曰《春秋古經》。十二公各為一篇,不復分為十一卷。蓋卷第於《經》義初無當也。

按:《春秋》古經,雖《漢藝文志》有之,然夫子所修之《春秋》,其本文世所不見,而自漢以來所編古經,則俱自三《傳》中取出《經》文,名之曰「正經」 耳。然三《傳》所載《經》文多有異同,則學者何所折衷?如「公及邾儀父盟于蔑」 ,《左氏》以為「蔑」 ,《公榖》以為「昧」 ,則不知夫子所書者曰「蔑乎?」 曰「昧乎」 ;「築郿」 ,《左氏》以為「郿」 ;公榖以為「微」 ,則不知夫子所書曰「郿乎?」 曰「微乎」 ,「會于厥憖」 ;《公、穀》以為「屈銀」 ,則不知夫子所書曰「厥憖乎」 ,曰「屈銀」 乎?若是者,殆不可勝數,蓋不特「亥豕」 、魯魚之偶誤其一二而已,然此特名字之訛耳,其事未嘗背馳,於大義尚無所關也。至於君氏卒,則以為聲子,魯之夫人也;尹氏卒,則以為師尹,周之卿士也。然則夫子所書隱三年夏四月辛卯之死者,竟為何人乎?不寧唯是。《公羊》《穀梁》於襄公二十一年皆書「孔子生。」 按《春秋》惟國君世子生則書,「之子同生」 是也。其餘雖世卿擅國政,如季氏之徒,其生亦未嘗書之於冊。夫子萬世帝王之師,然其始生乃鄹邑大夫之子耳,魯史未必書也。魯史所不書,而謂夫子自紀其生之年於所修之經,決無是理也。而《左》於哀公十四年獲麟之後,又復引《經》,以至十六年四月書「仲尼卒」 ,杜征南亦以為近誣。然則《春秋》本文,其附見於三《傳》者,不特乖異未可盡信,而三子以其意增損者有之矣,蓋襄二十一年所書者,《公》《穀》尊其師授而增書之也,哀十六年所書者,《左氏》痛其師亡而增書之也,俱非《春秋》之本文也。三子者以當時口耳所傳授者,各自為傳,又以其意之所欲增益者攙入之,後世諸儒復據其見於三子之

《書》者互有所左右而發明之,而以為得聖人筆削之意於千載之上,吾未之能信也。

《易》有《彖》《象》,本與卦爻為二,而王弼合之。《詩》《書》有《序》,本與經文為二,而毛萇、孔安國合之。《春秋》有三傳,亦本與經文為二,而治三傳者合之。先儒務欲存古,於是取其已合者復析之,命之曰「古經。」 然《彖》《象》之與卦爻,《序》之與經,毛、孔、王三公雖以之混為一書,尚未嘗以己意增損於其間,苟復析之,即古人之舊矣。讀《春秋》一書,三《傳》各以其說與《經》文參錯,而所載之《經》文又各爭異。蓋事同而字異者,及邾儀父「盟于蔑」 、「于昧」 之類是也;事字俱異者,「尹氏」 、「君氏」 之類是也。元未嘗書其事而以意增入者,「孔子生」 、「孔丘卒」 是也。然則自三傳中所取出之經文,既有爭異,又有增益,遽指以為夫子所修之《春秋》,可乎?然擇其差可信者而言之,則《左氏》為優,何也?蓋《公羊》《穀梁》直以其所以作傳文攙入正經,不曾別出,而《左氏》則《經》自經而《傳》自傳。又杜元凱《經傳集解序文》以為分《經》之年與《傳》之年相附。則左氏作《傳》之時,《經》文本自為一書,至元凱始以《左氏傳》附之經文各年之後,是《左氏傳》中之《經》文,可以言古經矣。然獲麟而後引《經》,以至「仲尼卒」 ,則分明增入。杜注亦自以為《春秋》本終於獲麟,弟子欲記聖師之卒,故採《魯史記》以續夫子之經而終於此。然則既續之於獲麟之後,寧保其不增益之於獲麟之前,如《公》《穀》所書「孔子生」 之類乎?是亦未可盡信也。

《春秋左氏傳》三十卷。

劉子駿曰:「左丘明好惡與聖人同,親見夫子,而《公》《穀》在七十子後,傳聞之與親見,其詳略不同也。」杜元凱曰:「左丘明受經於仲尼,以為經者不刊之書也。故《傳》或先《經》以始事,或後《經》以終義,或依《經》以辨理,或錯《經》以合異,隨義而發。其例之所重,舊史遺文,略不盡舉,非聖人所修之要故也。身為國史,躬覽載籍,必廣記而備言之。其文緩,其旨遠,將令學者原始要終,尋其枝葉,究其所窮,優而柔之,使自求之,饜而飫之,使自趨之。」《趨》,七住反,又七俱反。若江海之浸,膏澤之潤,渙然冰釋,怡然理順,然後為得也。其發凡以言例,皆經國之常制,周公之垂法,史書之舊章。仲尼從而修之,以成一經之通體。其微顯闡幽,裁成義類者,皆據舊例而發義,指行事以正褒貶。諸稱書、「不書」、「先書」、「故書」、「不言」、「不稱」、「書曰」之類,皆所以起新舊,發大義,謂之變例。然亦有史所不書即以為義者,此蓋《春秋》新意,故傳不言「凡」,曲而暢之也。其經無義例,因行事而言,則傳直言其歸趣而已,非例也。

陳氏曰:自昔相傳,以為左丘明撰。其好惡與聖人同者也。而其末記晉智伯反喪於韓、魏,在獲麟後二十八年,去孔子沒亦二十六年,不應年少後亡如何?又其《書》稱「虞不臘矣」 ,見於《嘗酎》及「秦庶長」 ,皆戰國後制,故或疑非孔子所稱。左丘明別自是一人為史官者。其釋《經》義例,雖未盡當理,而具得當時事實,則非二《傳》之比也。

《朱子語錄》曰:左氏之病,是以成敗論是非,而不本於義理之正。嘗謂左氏是個猾頭熟事,趨炎附勢之人,《左氏傳》是箇博記人做,只是以世俗見識斷當它事,皆功利之說 。」 國秀問三傳優劣,曰:「《左氏》曾見國史,攷事頗精,只是不知大義,專去小處理會,往往不曾講學 。孔子作《春秋》當時,亦須與門人講說,所以《公》《穀》《左氏》得箇源流,只是漸漸訛舛,當初若全無傳授,如何鑿空撰得?

《石經左氏傳》三十卷。

晁氏曰:不題所書人姓氏,亦無年月。按文不闕唐諱及國朝諱,而闕「祥」 字,當時孟知祥僭位後刊名也。

《春秋公羊傳》十二卷。

晁氏曰:戴宏序云:「子夏傳之公羊高,高傳其子平,平傳其子地,地傳其子敢,敢傳其子壽。至漢景帝時,壽乃與弟子胡毋子都著以竹帛,其後傳董仲舒,以《公羊》顯於朝。又四傳至何休,為經傳集詁,其書遂大傳。」 鄭元曰:「《公羊》善於讖,休之注引讖為多。」

《石經公羊傳》十二卷。

晁氏曰:皇朝田況皇祐初知成都日刊石。《國史藝文志》云:「偽蜀刻《五經備注傳》,為世所稱。」 以此言觀之,不應無《公》《穀》,豈初有之,後散毀耶?

《春秋穀梁傳》十二卷。

晁氏曰:應劭《風俗通》稱《穀梁》「名赤,子夏弟子」 ,糜信則以為秦孝公同時人,阮孝緒則以為名俶,字元始,皆未詳也。自孫卿、申公至蔡千秋、江翁,凡五傳,至漢宣帝好之,遂盛行於世。

《石經穀梁傳》十二卷。

晁氏曰:其後不載年月及所書人姓氏。按文不闕唐及偽蜀諱,而闕「恆」 字,以故知刊石當在真宗以。

《後意》者,亦是田況也。

《朱子語錄》。問:「《公》《穀》如何?」 曰:「據它說,亦是有那道理。但恐聖人當初無此等意。如孫明復趙啖陸淳胡文定皆說得好,道理皆是如此。但後世因《春秋》去攷時,當如此區處。若論聖人,當初作《春秋》時,其意不解,有許多說話 。《公羊》《穀梁》考事甚疏,然理義卻精。此二人乃是經生,傳得許多說話,往往不曾見國史 。」 問:「《公》《穀傳》」 大概皆同。曰:「所以林黃中說止是一人。但看文字,疑若非一手者。」 或曰:「疑當時皆有所傳授,其後門人弟子始筆之於書耳。」 曰:「想得皆是齊魯間儒。其所著之書,恐有所傳授,但皆雜以己意,所以有差舛。其有合道理者,疑是聖人之舊。」

《春秋左氏經傳集解》三十卷。

晁氏曰:晉杜預、元凱集,劉子駿、賈景伯父子、許惠卿、穎子嚴之注,分《經》之年與《傳》之年相附,故題曰《經傳集解》。其發明甚多,古今稱之。然其敝則棄《經》信《傳》,如成公十三年麻隧之戰,《傳》載秦敗績,而《經》不書,以為晉直秦曲,則韓役書戰,時公在師,復不須告;克獲有功,亦無所諱,於《左傳》之例皆不合。不曰《傳》之繆,而猥稱經文,闕漏其尢甚者至如此。陳氏曰:「其述作之意,序文詳之矣。專修丘明之《傳》以釋《經》,後世以為左氏忠臣者也。其敝或棄《經》而信《傳》於傳,則忠矣,如《經》何?」

夾漈鄭氏曰:「杜預解《左氏》,顏師古解《漢書》,所以得忠臣之名者,以其盡之矣。《左氏》未經杜氏之前凡幾家,一經杜氏之後,後人不能措一辭;《漢書》未經顏氏之前凡幾家,一經顏氏之後,後人不能易其說,總有措辭易說之者,如朝月曉星,不能有其明也。如此之人,方可以解經。苟為文言多而經旨不見,文言簡而經」 旨有遺。自我說之後,後人復有說者,皆非箋釋之手也。傳注之學起,如此二人其殆庶幾乎!其故何哉?古人之言所以難明者,非為書之理意難明也,實為書之事物難明也;非為古人之文言難明也,實為古人之文言有不通於今者之難明也。能明乎《爾雅》之所作,則可以知箋注之所當然;不明乎《爾雅》之所作,則不識箋注之旨歸也。善乎,二子之通《爾雅》也,顏氏所通者訓詁,杜氏所通者星曆地理。當其顏氏之理訓詁也,如與古人對談;當其杜氏之理,星曆地理也,如羲和之步天,如禹之行水。然亦有所短,杜氏則不識蟲魚鳥獸草木之名,顏氏則不識天文地理。孔子曰:「知之為知之,不知為不知是知也。」 杜氏於星曆地理之言,無不極其致,至於蟲魚鳥獸草木之名,則引《爾雅》以釋之。顏氏於訓詁之言甚暢,至於天文地理則闊略焉。此為不知,為不知也。其他紛紛,是何為者,釋是何經,明是何學。

《公羊傳詁解》十二卷。

陳氏曰:漢司空掾任城何休邵公撰。休為太傅陳蕃屬,蕃敗,坐禁錮,作《解詁》覃思不窺門十七年,又作《公羊墨守》《左氏膏肓》《穀梁廢疾》《黨禁解》,拜議郎,終諫議大夫。其書多引讖緯,其所謂「黜周王,魯變周文,從殷質」 之類,《公羊》皆無明文。蓋為其學者相承有此說也。三科九旨,詳具《疏》中。

《穀梁傳解》十二卷。

晁氏曰:自漢、魏以來,《穀梁》注解有尹更始、唐固、糜信、孔演、江熙等十數家,而范甯皆以為膚淺,於是帥其長子參、中子雍、小子凱、從弟邵及門生故吏,商略名例,博採諸儒同異之說,成其父汪之志。嘗謂《三傳》之學,《穀梁》所得最多;諸家之解,范甯之論最善。

陳氏曰:晉豫章太守順陽范甯武子撰。甯嘗謂王、何之罪,深於桀、紂,著論以排之。仕為中書侍郎,其甥王國實憚之,乃相驅扇,因求外補,抵罪,會赦免。甯以為《春秋》惟《穀梁氏》無善釋,故為之注解。其序云:「升平之末,先君稅駕于吳,帥門生故吏、兄弟子姪,研講《六籍》《三傳》。」 蓋甯父汪為徐、兗二州,北伐大利,屏居吳郡時也。汪沒之後,始成此書。所集諸家之說,皆記姓名。其稱「何休曰」 及「鄭君釋之」 者,即所謂「發墨守,起廢疾」 也。稱「邵曰」 者,甯從弟也。稱泰曰、雍曰:「凱曰」 者,其諸子也。汪范,晷之孫,晷在《良吏傳》。自晷至泰,五世皆顯於時。甯父子祖孫同訓釋經傳,行於後世,可謂盛矣。泰之子曄,亦著《後漢書》,以不軌誅死,其家「始亡。」

《春秋繁露》十七卷。

晁氏曰:漢董仲舒撰。史稱「仲舒說《春秋》事,得失聞舉」 、「《玉杯》《繁露》《清明》《竹林》之屬數十篇,十餘萬言,皆傳於後世。」 今溢而為八十二篇,又通名《繁露》,皆未詳。隋、唐卷目與今同,但多訛舛。

《崇文總目》:「其書盡。」闕。八十二篇,義或宏博,非出近世,然其間篇第亡舛,無以是正。又即用《玉杯》題篇

疑「後人取而附著」 云。

陳氏曰:「按隋、唐及國史志,卷皆十七,《崇文總目》凡八十二篇,《館閣書目》止十卷,萍鄉所刻亦財三十七篇。」 今本乃樓攻媿得潘景憲本,卷篇皆與前志合,然亦非當時本書也。先儒疑辨詳矣。其最可疑者,本傳所載著書百餘篇,《清明》《竹林》《繁露》、「《玉杯》之屬,今總名曰《繁露》」 ,而《玉杯》《竹林》則皆其篇名,此決非其本真。況《通典》《御覽》所引,皆今書所無者,尤可疑也。然古書存於世希矣,姑以傳疑存之可也。又有寫本作十八卷,而但有七十九篇,考其篇次,皆合。但前本《楚莊王》在第一卷首,而此本乃在卷末,別為一卷。前本雖八十二篇,而闕文者三,實七十九篇也。

程氏《演蕃露》曰:「右《繁露》十七卷,紹興間董某所進。臣觀其書,辭意淺薄,間掇取董仲舒策語雜置其中,輒不相倫比,臣固疑非董氏本書矣。又班固記其說《春秋》凡數十篇,《玉杯》《繁露》《清明》《竹林》各為之名,似非一書。今董某進本,通以《繁露》冠書,而《玉杯》《清明》《竹林》特各居其篇卷之一,愈益可疑。他日讀《太平寰宇記》及杜佑《通典》頗見所引繁露語言,顧董氏今書無之。《寰宇記》曰:『三皇驅車抵谷口』。《通典》曰:『劍之在左,蒼龍之象也。冠之在首,元武之象也。四者人之盛飾也』。此數語者,不獨今書所無,且其體致全不相似,臣然後敢言今書之非本真也。」 牛亨問崔豹:「冕旒以繁露者何?」 答曰:「綴玉而下垂,如繁露也。」 則繁露也者,古之冕旒,似露而垂,是其所從,假以名書也。以杜、樂所引,推想其書,皆句用一物,以發己意,有垂旒凝露之象焉。則玉杯、竹林同為託物,又可想見也。漢、魏間人所為文,名有《連珠》者,其聯貫物象,以達己意,略與杜、樂所引同。如曰「物勝權則衡殆,形過鏡則影窮」 者,是其凡最也。以連珠而方古體,其殆《繁露》之所自出歟?其名其體,皆契合無殊矣。

又曰:「淳熙乙未,子佐達。」按:三字一作「予。」 「佑」 、「蓬」 俱未詳。監,館本有《春秋繁露》,既嘗書所見於卷末,而正定其為非古矣。後又因讀《太平御覽》,凡其部彙列敘《古繁露》語特多,如曰:「禾實於野,粟缺於倉」,皆奇怪非人所意,此可畏也。又曰:「金千土則五穀傷,土千金則五穀不成。張湯欲以鶩當鳧祠祀宗廟,仲舒曰:『鶩非鳧,鳧非鶩,愚以為不可』。」又曰:「以赤統者,幘尚赤。」諸如此類,亦皆附物著理,無憑虛發語者,然後益自信予所正定不謬也。《御覽》,太平興國間編輯,此時《繁露》之書尚存,今遂逸不傳,可歎也已。

《春秋決事》比 卷。

《崇文總目》:漢董仲舒撰。丁氏平,黃氏正。初,仲舒既老病,致仕,朝廷每有政議,武帝數遣廷尉張湯問其得失,於是作《春秋決疑》二百三十二事,動以經對。至吳太史令吳汝南丁季、江夏黃復平正得失,今頗殘逸,止有七十八事。

按:此即獻帝時應劭所上仲舒《春秋斷獄》,以為幾焚棄於董卓,蕩覆王室之時者也。仲舒通經醇儒,《三策》中所謂「任德不任刑」 之說,「正心」 之說,皆本《春秋》以為言。至引《正誼》不謀利、「明道不計功」 ,以折江都王,尤為深得聖經賢傳之旨趣。獨災異之對,引兩觀桓、僖亳社火災,妄釋經意,而導武帝以果於誅殺,與素論大相反,西山真公論之詳矣。決事比之書,與張湯相授受,度亦《災異對》之類耳。帝之馭下,以深刻為明。湯之決獄,以慘酷為忠,而仲舒乃以經術附會之。王何以老莊宗旨釋經,昔人猶謂其罪深於桀紂,況以聖經為緣飾淫刑之具,道人主以多殺乎?其罪又深於王,何矣?

又按《漢·刑法志》言:「自公孫弘以《春秋》之義繩下,張湯以峻文決理,於是見知,腹誹之獄興。」 《湯傳》又言,「湯請博士弟子治《春秋尚書》者,補廷尉史。」 蓋漢人專務以《春秋》決獄,而陋儒酷吏遂得以因緣假飾,往往見二《傳》中所謂「責備」 之說,誅心之說,無將之說,與其所謂巧詆深文者相類耳。聖賢之意豈有是哉!常秩謂孫復所學《春秋》商君法耳,想亦有此意。

《春秋釋例》十五卷。

晁氏曰:晉杜預注。凡四十部。集《左傳》諸例及地名、譜第、歷數,偕顯其同異,從而釋之,發明尤多。昔人稱預為《左氏》忠臣,而預自以為有傳癖,觀此尤信。陳氏曰:唐劉蕡為之序。

《崇文總目》:凡五十三例。

《左氏膏盲》九卷。

《崇文總目》:「漢司空掾何休始撰。答賈逵事,因記《左氏》所短,遂頗流布,學者稱之,後更刪補為定。」 今每事《左方》,輒附鄭康成之學,因引鄭說,竄寄何書云。書今殘逸,第七卷亡。

陳氏曰:何休著《公羊、墨守》等三書,鄭康成作《鍼膏》。

肓,起廢疾,發墨守以排之。休見之曰:「康成入吾室,操吾矛,以伐我乎?」 今其書多不存,惟范甯《穀梁集解》載休之說,而鄭君釋之,當是所謂起廢疾者。今此書並存二家之言,意亦後人所錄。《館閣書目》闕第七篇,今本亦正。闕宣公,而於第六卷分文。十六年以後為第七卷,當并合。其十卷止於昭公,亦闕定、哀,固非全書也,而錯誤殆未可讀,未有它本可正。

《春秋述議傳》四十篇。

《崇文總目》:「隋東京太學博士劉炫撰。本四十篇,唐孔穎達《正義》蓋據以為說而增損之,今三十九篇亡。」

《春秋正義》三十六卷。

《崇文總目》:唐國子祭酒孔穎達撰。按漢張蒼、賈誼、尹咸、鄭眾、賈逵皆為詁訓,然參用《公》《穀》二家。至晉杜預專治《左氏》,其後有沈文阿、蘇寬、劉炫,皆據杜說。貞觀中,穎達據劉學而損益之,長孫無忌等又復損益,其書乃定。皇朝孔淮等奉詔是正。

晁氏曰:自杜預專治《左氏》學,其後沈文阿、蘇寬、劉炫皆有《義疏》,而炫性矜伐,雅好非毀,規杜氏之失一百五十餘事,義特淺近,然比諸家猶有可觀。今書據以為本,其有疏漏,以沈氏補焉。

陳氏曰:自晉、宋傳杜學,為《義疏》者沈、蘇、劉。沈氏義例粗可,經傳極疏。蘇氏不體本文,惟攻賈服、劉炫好規杜失,比諸《義疏》,猶有可觀。

《春秋公羊疏》三十卷。

《崇文總目》:不著撰人名氏。援證淺局,出於近世。或云徐彥撰。皇朝邢昺等奉詔是正,始令太學傳授,以補《春秋》三家之旨。

晁氏曰:其書以何氏《三科九旨》為宗。本其說曰:「何氏之意,三科九旨正是一事爾。總而言之,謂之三科,析而言之,謂之九旨。新周故宋,以《春秋》當新王,此一科三旨也;所見異辭,所聞異辭,所傳聞異辭,此二科六旨也。內其國而外諸夏,內諸夏而外四裔,此三科九旨也。」

陳氏曰:《廣州藏書志》云:「世傳徐彥,不知何代。」 意其在貞元、長慶後也。

《春秋穀梁傳疏》十二卷。

《崇文總目》:唐國子四門助教楊勛撰。皇朝邢昺等奉詔是正,令太學傳授。

《春秋摘微》四卷。

晁氏曰:唐盧仝撰。其解《經》不用《傳》,然旨意甚疏。韓愈謂「《春秋》三傳束高閣,獨抱遺經究終始」 ,蓋實錄也。祖無擇得之於金陵,《崇文總目》所不載。

㢲巖李氏曰:仝治《春秋》,不以傳害《經》,最為韓愈所稱。今觀其書,亦未能度越諸子,不知愈所稱果何等義也。舊聞仝解惠公、仲子曰「聖辭也」 ,而此乃無之,疑亦多所亡逸云。

《春秋集傳纂例》《辯疑》共十七卷

《崇文總目》:唐給事中陸淳纂。初,淳以三家之傳不同,故采獲善者,參以啖助、趙匡之說,為《集傳》;《春秋》。又本褒貶之意,更為微旨,條別三家,以朱墨記其勝否,又摭三家得失與《經》戾者,以啖、趙之說訂正之,為《辯疑》。

晁氏曰:啖助字叔佐,閩人。趙匡字伯修,天水人。《微旨》自為序。公武嘗學《春秋》,閱古今諸儒之說多矣,大抵啖、趙以前學者皆專門名家,苟有不通,寧言經誤,其失也固陋。啖、趙以後學者,喜援《經》擊《傳》,其或未明,則憑私臆決,其失也穿鑿。均失乎聖人之旨,而穿鑿之害為甚。啖氏製《統例》,分別疏通其義;趙氏損益,多所「發揮,今纂而合之,凡四十篇。」 陳氏曰:「初,潤州丹陽主簿趙郡啖助叔佐明《春秋傳》,洋州刺史河東趙匡伯淳,質從助及伯淳傳其學。助考三《傳》,舍短取長,又集前賢注釋,補以己意,為《集傳》《集注》。」 又撮其綱例,目為《統》。助卒,質與其子異,繕錄以詣伯淳,請損益焉。質隨而纂會之。大曆乙卯歲,書成。質本名淳,避憲宗諱改焉,故其書但題「陸淳助之學」 ,以為《左氏》敘事雖多,解意殊少。《公》《穀》傳經密於《左氏》,至趙陸則直謂《左氏》淺於《公》《穀》,誣謬實繁,皆孔門後之門人。但《公》《穀》守經,《左氏》通史,其體異爾。丘明,夫子以前賢人,如史佚、遲任之流,焚書之後,學者見傳及《國語》俱題《左氏》,遂引以為丘明。且《左傳》《國語》「文體不倫,序事多乖,定非一人所為也。」 蓋左氏廣集諸國之史以解《春秋》,子弟門人見事跡多不入《傳》,或復不同,故各隨國編之,以廣異聞。自古豈止一丘明姓《左》乎?按漢儒以來,言《春秋》者,惟宗三《傳》。三《傳》之外,能卓然有見於千載之後者,自啖氏始,不可沒也。《唐志》有質《集注》二十卷,今不存。然《纂例〈辯疑〉》中大略具矣。又有《微旨》二卷,未見質。梁陸澄七世孫,仕通顯,黨王叔文,侍憲宗東宮,會卒,不及貶。然則其與不通《春秋》之義。

者相去無幾耳

《春秋加減》一卷。

《崇文總目》:「唐元和時國子監承詔修定,以此經字文多少不同,故誌其增損,以防差駮。」

陳氏曰:元和十三年國子監奉敕定,不著人名。校定偏旁,若《五經》文字之類。此本作「小繢冊」 ,財十餘板,前有睿思殿書籍印,末稱「臣雩校定。」 蓋承平時禁中書也,不知何為流落在此。

《春秋折衷論》三十卷。

《崇文總目》:唐陳岳撰。以三家異同三百餘條,參求其長,以通《春秋》之義。

晁氏曰:其書以《左傳》為上,《公羊》為中,《穀梁》為下,比其異同而折衷之。岳,唐末十上春官,晚乃從鍾傅,辟為江西從事。

《春秋指掌》十五卷。

《崇文總目》:唐試左武衛兵曹李瑾撰。瑾集諸家之說為序義、凡例各一篇,稱「孔穎達正義為五篇,采撫餘條為《碎玉》一篇,凡先儒異同辯正得失為三篇,取劉炫規過申證其義為三篇」 ,大抵專依杜氏之學以為說云。

巽巖李氏曰:「其第一卷新編《目錄》,多取杜氏《釋例》及陸氏《纂例》,瑾所自著無幾,而序義以下十四卷,但分門抄錄。孔穎達《左氏正義》皆非瑾所自著也。學者第觀《正義》及二例,則此書可無。且瑾之意,特欲以備科試應猝之用耳,初不為經設也。其名宜曰《左氏傳指掌》」 ,不當專繫《春秋》。本朝王堯臣《崇文總目》及李俶《圖書志》皆以《先儒異同》《規過》《序例》等篇為瑾筆削,蓋誤矣。寫本或訛舛,復用《正義》刪修之,乃可讀。惟篇首數序,瑾所自著者,既無參考,亦不敢以意改定,姑仍其誤云。

《春秋通例》 卷。

《崇文總目》:唐陸希聲撰。因三家之例,裁正其冗,以通《春秋》之旨。

《春秋圖》 卷。

《崇文總目》:唐張傑撰。以《春秋》所載車服、器用、都城、井邑之制,繢而表之。

《春秋》,指元 卷。

《崇文總目》:唐張傑撰。摘《左氏傳》文,申釋其義。

《春秋精義》 卷。

《崇文總目》:「不著撰人名氏。」 彙事於上,分抄杜氏、孔穎達言數家之說,參《釋文》。

演《左氏傳諡族圖》 卷。

《崇文總目》:不著撰人名氏。以《左氏》學《世譜》增廣之,貫穿系序,差無遺略。

《春秋名號歸一圖》二卷。

《崇文總目》:偽蜀馮繼元撰。以《春秋》官諡名字裒附初名之左。

晁氏曰:《左氏》所書,人但不稱其名,或字、或號、或爵諡,多互見,學者苦之,繼元皆取以繫之名下云。巽巖李氏曰:「昔丘明傳《春秋》,於列國君臣之名字不一,其稱多者或至四五,始學者蓋病其紛錯難記,繼元集其同者為一百六十篇,音同者附焉,於《左氏》抑亦微有所助云。《宋大夫莊堇》《秦右大夫詹據,傳》未始有父字」 ,而繼元輒增之。所見異本,若「子韓晢」 者,蓋齊頃公孫。《世族譜》與《傳》同,而繼元獨以為韓子晢,與楚、鄭二公孫黑共篇,蓋誤也。

陳氏曰:《左傳》所載君臣名氏字諡,互見錯出,故為此圖以一之。周一,魯二,齊三,晉四,楚五,鄭六,衛七,秦八,宋九,陳十,蔡十一,曹十二,吳十三,邾十四,杞十五,莒十六,滕十七,薛十八,許十九,雜小國二十。

《左氏傳引帖新義》 卷。

《崇文總目》:「偽蜀進士蹇遵品撰。擬唐禮部試進士帖經舊式,覈經具對。」

《春秋纂例》 卷。

《崇文總目》:「偽唐人姜虔嗣撰。」 以《春秋左氏》《公》《穀》三家之傳,學者鈔集之文。

《帝王曆紀譜》三卷。

《崇文總目》:不著撰人名氏。其序言周所封諸侯,子孫散於它國,孔子修《春秋》而譜其世系,上採帝王曆紀而條次之,蓋學《春秋》所錄。今本題云「荀卿撰」 者,非也。

晁氏曰:題曰秦相荀卿撰。載周末列國世家,故一名《春秋公子血脈圖》,頗多疏略,決非荀卿所著。且卿未嘗相秦,豈世別有一荀卿耶?

巽巖李氏曰:其載《帝王曆紀》殊少,序諸侯卿大夫之世頗詳,而《崇文總目》止名《帝王曆紀譜》,今從之。舊題云「秦相荀卿撰。」 荀卿未嘗相秦,其繆妄立見,蓋田野陋儒,依託以欺末學耳。故筆削最無義例。前後牴牾,不可遍舉。而所著族繫,又與《世本》不同。質之司馬遷、杜預,亦復差異。不知撰者果證據何書也。其血脈間有強附橫入,灼然非類者,要當釐

正之顧不敢輕改,姑仍其舊,使學者自擇焉。篇首尾雜引《左氏傳》中語,事既殘缺不屬,字畫訛舛尤甚,往往不可句讀。參考《左氏傳》,略加是正,十僅得四五云。其他政如棼絲結髮,未易一二爬梳也。

《春秋論》 卷。

《崇文總目》:皇朝祕書監胡旦撰。多摭杜氏之失,裨經旨。

《春秋龜鑑》 卷。

《崇文總目》:「不著撰人名氏。」 述《春秋》周及諸侯世次,齊、魯大國公子、公孫。初不詳備,其後傳寫,又失其次序。今存以備討閱。

《春秋世譜》一卷。

《崇文總目》:不著撰人名氏。凡七卷。起黃帝至周,見於春秋諸國世系傳,久稍失其次矣。按《隋唐書目》,《春秋大夫世族譜》十三卷,顧啟期撰。而杜預《釋例》自有《世族譜》一卷。今書與《釋例》所載不同,而本或題云「杜預撰」 者,非也。疑此乃啟期所撰云。

晁氏曰:不著撰人名氏。《譜》《左氏諸國君臣世系》,獨秦無世臣。

《春秋宗族名、諡譜》 卷。

《崇文總目》:「不著撰人名氏。」 略采《春秋》三傳諸國公卿大夫姓名諡號。

《春秋二十國年表》一卷。

陳氏曰:不知何人作,周而下次以魯、蔡、曹、衛、滕、晉、鄭、齊、秦、楚、宋、杞、陳、吳、邾、莒、薛。小邾按:《館閣書目》有《年表》二卷,「元豐中楊彥齡撰,自周之外凡十三國,仍總記蠻夷、戎狄之事。」 又按董氏《藏書志》,「《年表》無撰人,自周至吳、越凡十國,又有附庸諸國,別為表,凡征伐、朝覲、會同皆書。今此表止記即位及卒,皆非二家書也。」

《春秋集傳》十五卷。

《崇文總目》:皇朝王沿纂。沿患學者自私其家學,而是非多異,失聖人之意,乃集三傳之說,刪為一書。又見《祕書目》有先儒《春秋》之學頗多,因啟求之,得董仲舒等十餘家。沿自以先儒猶為未盡者,復以己意箋之。

晁氏曰:集三傳解經之文。沿字聖源,大名人。好《春秋》,所至以《春秋》斷事。此書仁宗朝嘗奏御,詔直昭文館,後官至天章閣待制。

《春秋經社》六卷。

晁氏曰:皇朝孫覺撰。其學亦出於啖、趙,凡四十餘門,論議頗嚴。

陳氏曰:覺從胡安定游,門弟子以千數。別其老成者為「經社」 ,覺年最少,儼然居其間,眾皆相服。此殆其時所作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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