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理學彙編/經籍典/第205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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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理學彙編經籍典

 第二百五卷目錄

 春秋部雜錄一

經籍典第二百五卷

春秋部雜錄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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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傳》:僑如以夫人婦姜氏至自齊,舍族,尊夫人也。故 君子曰:「《春秋》之稱,微而顯,志而晦,婉而成章,盡而不 汙,懲惡而勸善,非聖人誰能修之。」成十四年

《春秋》書齊豹曰:「盜三叛人名以懲不義,數惡無禮,其 善志也。」故曰:「《春秋》之稱,微而顯,婉而辨,上之人能使 昭明,善人勸焉,淫人懼焉,是以君子貴之。」昭三十一年 《荀子勸學》篇:「禮之敬,文也;樂之中,和也;《詩》《書》之博也; 《春秋》之微也,在天地之間者畢矣。」

學莫便乎近其人,《禮》《樂》法而不說,《詩》《書》故而不切,《春 秋》約而不速。

劉向《洪範五行傳》:「雨木冰。」成十六年「冰者,陰之盛而水滯 者也。木者少陽,貴臣卿大夫之象也。此人將有害,則 陰氣脅木,木先寒,故得雨而冰也。」是時叔孫喬如出 奔,公子偃誅死。

御廩災。桓十四年《御廩》夫人,八妾所舂米之藏以奉宗廟 者也。時夫人有淫行,挾逆心。天戒若曰:「夫人不可以 奉宗廟。」桓不寤,與夫人俱會齊。夫人譖桓公於齊侯, 齊侯殺桓公。

齊大災。嚴二十年齊桓好色,聽女口,以妾為妻。適庶數更, 故致大災。桓公不寤,及死,適庶分爭。九月不得葬, 西宮災。釐二十年釐立妾母為夫人,以入宗廟。故天災愍 宮,若曰「去其卑而親者,將害宗廟之正禮。」

新宮災。成三年時魯三桓子孫始執國政,宣公欲誅之, 恐不能,使大夫公孫歸父如晉,謀未反,宣公死,三家 譖歸父於成公。成公父喪未葬,聽讒而逐其父之臣 使奔齊,故天災宣宮,明不用父命之象也。

宋災。襄九年先是,宋公聽讒,逐其大夫華弱,出奔魯。 宋災。襄三十年先是,宋公聽讒而殺太子痤,應「火不炎上」 之罰也。

陳火:昭九年先是,陳侯弟招殺陳太子偃師,皆外事不 因其宮館者,略之也。八年「十月壬午,楚師滅陳。」《春秋》 不與蠻夷滅中國,故復書「陳火」也。

宋、衛、陳、鄭。災。昭十八年宋、陳,王者之後。衛、鄭,周同姓也。時 周景王老,劉子、單子事王子猛,尹氏、召伯、毛伯事王 子晁。子晁,楚之出也。及宋、衛、陳、鄭亦皆外附於楚,亡 尊周室之心。後三年,景王崩,王室亂,故天災四國。天 戒若曰,不救周,反從楚,廢世子,立不正,以害王室,明 同罪也。

大水,亡麥、禾。嚴二十八年水旱當書,不書水旱,而曰「大亡 麥禾」者,土氣不養,稼穡不成者也。是時夫人淫於二 叔,內外亡別,又因凶饑,一年而三築臺,故應是而稼 穡不成,飾臺榭內,淫亂之罰云。遂不改寤,四年而死, 亂流二世,奢淫之患也。

《石言》於晉。左傳昭八年石白色為主,屬白祥。

宋大水。嚴十一年時宋愍公驕慢,睹災不改,而明年與其 臣宋萬博戲,婦人在側,矜而罵萬,「萬殺公之應 大水。」嚴二十四年哀姜初入,公使大夫宗婦見,用幣,又淫 於二叔,公弗能禁,臣下賤之,故是歲、明年仍大水。 秋,大水,饑。宣十年宣公殺子赤而立子赤,齊出也,故懼。 以濟西田賂齊邾。子貜且亦齊出也,而宣比與邾交 兵,臣下懼齊之威,創邾之禍,皆賤公行而非其正也。 秋,大水。襄二十四年先是,襄慢鄰國,是以邾伐其南,齊伐 其北,莒伐其東,百姓騷動。後又犯彊、齊也,大水饑,穀 不成,其災甚也。

三月癸酉,大雨,震電。庚辰,大雨雪。隱九年「周三月,今正 月也,當雨水雪雜雨,雷電未可以發也。既已發也,則 雪不當復降。皆失節,故謂之異。於《易》,雷以二月出,其 卦曰豫,言萬物隨雷出地,皆逸豫也。以八月入,其卦 曰歸妹,言雷復歸。入地則孕毓根荄,保藏蟄蟲,避盛 陰之害;出地則養長華實,發揚隱伏,宣盛陽之德。入 能除害,出能興利,人君之象也。」是時,隱以弟桓幼,入 而攝立公子翬,見隱居位己久,勸之遂立。隱既不許, 翬懼而易其辭,遂與桓共殺隱。天見其將然,故正月 大雨水而雷電,是陽不閉陰出,涉危難而害萬物。天 戒若曰,為君失時,賊弟佞臣,將作亂矣。後八日大雨 雪,陰見間隙而勝陽,篡殺之旤將成也。公不寤,後二 年而殺。

鼷鼠食郊牛,牛死。定十五年定公知季氏逐昭公,罪惡如 彼,親用孔子為夾谷之會,齊人徠歸鄆、讙、龜陰之田, 聖德如此,反用季桓子淫於女樂而退孔子,無道甚矣。《詩》曰:「人而亡儀,不死何為?」是歲五月,定公薨,牛死 之應也。

鼷鼠食郊牛。哀元年天意汲汲於用聖人逐三家,故復 見戒也。哀公年少,不親見昭公之事,故見敗亡之異, 已而公不寤,身奔於粵,此其效也。

鼷鼠食郊牛角,改卜牛又食其角。成七年以為近青祥, 亦牛旤也,不敬而備。請幫助識別此字。之所致也。昔周公制禮樂成 王道,故成王命魯郊祀天地,以尊周公。至成公時,三 家始顓政,魯將從此衰。天愍周公之德,痛其將有敗 亡之旤,故於郊祭而見戒云。「鼠小蟲,性盜竊」,鼷又其 小者也。牛,大畜,祭天尊物也。角,兵象,在上君威也。小 小鼷鼠,食至尊之牛角,象季氏乃陪臣盜竊之人,將 執國命以傷君威,而害周公之祀也。改卜牛鼷鼠又 食其角,天重語之也。成公怠慢昏亂,遂君臣更執于 晉。至於襄公,晉為溴梁之會,天下大夫皆奪君政。其 後三家逐昭公,卒死於外,幾絕周公之祀。

多麋。嚴十七年麋色青,近青祥也。麋之為言迷也,蓋牝獸 之淫者也。是時嚴公將取齊之淫女,其象先見。天戒 若曰,勿取齊女,淫而迷國。嚴不寤,遂取之。夫人既入, 淫于二叔,終皆誅死,幾亡社稷。

春,亡冰。桓十五年《周春》,今冬也。先是連兵鄰國,三戰而再 敗也。內失百姓,外失諸侯,不敢行誅罰。鄭伯突篡兄 而立公,與相親,長養同類,不明善惡之罰也。

二月,無冰。成元年時公幼弱,政舒緩也。

春,無冰。襄二十八年先是,公作三軍,有侵陵用武之意,於 是鄰國不和,伐其三鄙,被兵十有餘年,因之以饑饉, 百姓怨望,臣下心離。公懼而弛緩,不敢行誅罰,公有 從楚心,不明善惡之應。

隕霜不殺草。僖三十三年今十月,周十二月,於《易》五為天 位。為君位九月,陰氣至五,通於天位,其卦為《剝》。剝落 萬物,始大殺矣。明陰從陽命,臣受君令而後殺也。今 十月隕霜而不殺草,此君誅不行,舒緩之應也。是時, 公子遂顓權,三桓始世官。天戒若曰,自此之後,將皆 為亂矣。文公不寤,其後遂殺子赤,三家逐昭公。 十二月,李梅實。僖三十三年《周》「十二月」,今十月也。李梅當 剝落,今反華實,近草妖也。先華而後實。不書「華」,舉重 者也。陰成陽事,象臣顓君作威福。

鴝鵒來巢。昭二十五年有蜚有蜮。不言來者,氣所生,所謂 眚也。鴝鵒言來者,氣所致,所謂祥也。鴝鵒白羽,穴藏 之禽。來至中國,不穴而巢,陰居陽位,象季氏將逐昭 公,去宮室而居外野也。鴝鵒白羽,旱之祥也。穴居而 好水,黑色,為主急之應也。天戒若曰,既失眾,不可急 暴。急暴,陰將持節,陽以逐爾,去宮室而居外野矣。昭 不寤而舉兵圍季氏,為季氏所敗,出奔於齊,遂死于 外野。

宋有生女子,赤而毛。魯襄公時時則火災,《赤眚》之明應也。 「十月雨雪。」桓八年時夫人有淫齊之行,而桓有妒媢之 心,夫人將殺,其象見也。桓不覺寤,後與夫人俱如齊 而殺死。「凡雨」,陰也,雪又雨之陰也,出非其時,迫近象 也。

冬,大雨雪。釐十年先是,釐公立妾為夫人,陰居陽位,陰 氣盛也。

正月,大雨雪。昭四年昭取于吳而為同姓,謂之《吳孟子》。 君行于上,臣非于下。又三家已彊,皆賤公行,慢侮之 心生。

十月,隕霜殺菽。定元年周十月,今八月也,於卦為《觀》。陰 氣未至君位而殺,誅罰不由君出,在臣下之象也。是 時季氏逐昭公,公死于外,定公得立,故天見災以示 公也。釐公二年「十月,隕霜,不殺草」,為嗣君微失秉事 之象也。其後卒在臣下,則災為之生矣。異故言「草」,災 故言「菽。重殺穀。」

秋,大雨雹。釐二十九年「盛陽,雨水溫煖而湯熱,陰氣脅之, 不相入則轉而為雹;盛陰雨雪凝滯而冰寒,陽氣薄 之,不相入則散而為霰。故沸湯之在閉器,而湛于寒 泉則為冰,及雪之銷,亦冰解而散,此其驗也。故雹者 陰脅陽也,霰者陽薄陰也。《春秋》不書霰者,猶月食也。」 釐公末年,信用公子遂,遂專權自恣,將至於弒君,故 陰脅陽之象見。釐公不寤,遂終專權。後二年,殺子赤, 立宣公。

秋,螽。桓五年「《介蟲》之孽,屬。」言不從。是歲,公獲二國之聘, 取鼎易邑,興役起城。

有《蜚》。嚴二十九年蜚,色青,近青,眚也,非中國所有。南越盛 暑,男女同川澤,淫風所生,為蟲臭惡。是時,嚴公取齊 淫女為夫人,既入,淫於二叔,故蜚至。「天戒若曰,今誅 絕之尚及,不將生臭惡,聞於四方。」嚴不寤。其後夫人 與兩叔作亂,二嗣以殺,卒皆被辜。

秋,雨螽于宋。文三年先是,宋殺大夫而無罪,有暴虐賦 斂之應。

八月,螽。宣六年先是,時宣伐莒,向後北再如齊謀伐萊。 十三年秋,螽、公孫歸父會齊伐莒。十五年秋,螽、宣亡 熟歲數有軍旅八月,螽。襄七年先是,襄興師救陳,滕子、郯子、小邾子皆 來朝。夏,城費。

十二月,螽。哀十二年「春用田賦,冬而螽。」十三年九月螽,十 二月螽。比三螽,虐取於民之效也。

齊襄公田於貝丘,見豕。從者曰:「公子彭生也。」公怒曰: 「射之。」豕人立而嗁。公懼,墜車,傷足喪屨。嚴八年近豕禍 也。先是,齊襄淫于妹魯桓公夫人,使公子彭生殺威 公,又殺彭生以謝魯。公孫無知有寵於先君,襄公絀 之,無知帥怨恨之徒攻襄于田所。襄匿其戶間,足見 於戶下,遂殺之。傷足喪屨,卒死于足,虐急之效也。 榖洛水鬥,將毀王宮。襄二十三年「近火」《沴水》也。周靈王將 擁。之。有司諫曰:「不可。長民者,不崇藪,不墮山,不防 川,不竇澤。今吾執政,毋乃有所辟而滑?夫二川之神, 使至於爭明以防王宮室,王而飾之,毋乃不可乎?」懼 及子孫,王室愈卑,王卒擁之以傳。推之以四瀆,比諸 侯。榖、洛,其次卿大夫之象也。為卿大夫將分爭以危 亂王室也。是時世卿專權,儋括將有篡弒之謀。如靈 王覺「寤,匡其失政,懼以承戒,則災禍除矣。不聽諫謀, 簡嫚大異,任其私心,塞埤擁下,以逆水埶而害鬼神。」 後數年,有黑如日者五。是歲蚤霜,靈王崩。景王立二 年,儋括欲殺王而立王弟佞夫。佞夫不知,景王并誅 佞夫。及景王死,五大夫爭權,或立子猛,或立子朝,王 室大亂。

九月己卯晦,震「夷伯之廟。」釐十五年晦,暝也。震,雷也。夷伯 世大夫,正晝雷,其廟獨暝。天戒若曰:「勿使大夫世官, 將專事。」暝晦。明年,公子季友卒,果世官。政在季氏。至 成公十六年六月甲午晦,正晝皆暝。陰為陽,臣制君 也。成公不寤,其冬,季氏殺公子偃。季氏萌于釐公,大 於成公,此其應也。

《郊牛之口傷》,改卜牛牛死。宣三年「《近牛》禍也。」是時宣公 與公子遂謀共殺子赤而立,又以喪娶,區霿昏亂。亂 成于口,幸有季文子得免於禍,天猶惡之,生則不饗 其祀,死則災燔其廟。

周景王將鑄無䠶鐘。昭二十一年是時景王好聽淫聲,適 庶不明,思心霿亂。明年以心疾崩。近心腹之痾,凶短 之極者也。

九月癸酉,地震。文九年先是時,齊桓、晉文、魯釐二伯賢 君新沒,周襄王失道,楚穆王殺父,諸侯皆不肖,權傾 於下。「天戒若曰,臣下彊盛者將動為害。」後宋、魯、晉、莒、 鄭、陳、齊皆殺君。

五月甲子,地震。襄十六年先是,《雞澤》之會,諸侯盟,大夫又 盟。是歲三月,諸侯為「溴梁」之會,而大夫獨相與盟。五 月,地震矣。其後崔氏專齊,欒盈亂晉,良霄傾鄭,閽殺 吳子,燕逐其君,楚滅陳、蔡。

五月己卯,地震。昭十九年是時,季氏將有逐君之變,其後 宋三臣、曹會皆以地叛蔡、莒逐其君。吳敗中國,殺二 君。

八月乙未,地震。昭二十三年是時,周景王崩,劉單立王子 猛,尹氏立子朝。其後季氏逐昭公,黑肱叛邾吳,殺其 君僚。宋五大夫、晉二大夫皆以地叛。

四月甲午,地震。哀三年是時諸侯皆信邪臣,莫能用。仲 尼盜殺蔡侯。齊陳乞弒君。

沙麓崩。釐十四年「臣下背叛,散落不事,上之象也。」先是,齊 桓行霸道,會諸侯,事周室。管仲既死,桓德日衰。天戒 若曰,霸道將廢,諸侯散落,政逮大夫,陪臣執命,臣下 不事上矣。桓公不寤,天子蔽晦。及齊桓死,天下散而 從楚。王札子殺二大夫,晉敗天子之師,莫能征討,從 是陵遲。

夏,梁山崩。《穀梁傳》曰:「廱。」河三日不流。晉君帥群臣 而哭之,迺流。成五年《山》,陽,君也。水,陰,民也。天戒若曰,君 道崩壞,下亂百姓,將失其所矣。哭然後流,喪亡象也。 梁山在晉地,自晉始而及天下也。後晉暴殺三卿,厲 公以弒。《溴梁》之會,天下大夫皆執國政。其後孫甯出 衛、獻三家,逐魯昭、單、尹,亂王室。

秋,有蜮。嚴十八年蜮生南越,越地多婦人,男女同川。淫女 為主,亂氣所生,故聖人名之曰「蜮。」蜮猶惑也,在水旁 能射人,射人有處,甚者至死。南方謂之短弧,近射妖, 死亡之象也。時嚴將取齊之淫女,故蜮至,天戒若曰: 「勿娶齊女,將生淫惑篡弒之禍。」嚴不寤,遂取之。入後 淫于二叔,二叔以死,兩子見弒,夫人亦誅。

龍鬥於鄭時門之外洧淵。左傳昭十九年「《近,龍》孽也。」鄭以小 國攝乎晉、楚之間,重以彊吳,鄭當其衝,不能修德,將 鬥三國以自危亡。是時子產任政,內惠於民,外善辭 令,以交三國,鄭卒亡患,能以德消變之效也。

有蛇自泉宮出,入于國,如先君之數。左傳文十六年近蛇孽 也。泉宮在囿中,公母姜氏嘗居之,蛇從之出,象宮將 不居也。《詩》曰:「維虺維蛇,女子之祥。」又蛇入國,國將有 女憂也。如先君之數者,公母將薨象也。秋,公母薨。公 惡之,乃毀泉臺。夫妖孽應行而自見,非見而為害也。 文不改行循正,共御厥罰,而作非禮,以重其過。後二

年薨,公子遂殺文之二子惡、視,而立宣公。文公夫人
考證
大歸于齊。

有內蛇與外蛇鬥《鄭南門》中,內蛇死。嚴十四年「近蛇孽也。」 先是,鄭厲公劫相祭仲而逐兄昭公代立。後厲公出, 昭公復入死,弟子儀代立。厲公自外劫大夫傅瑕,使 僇子儀。此外蛇殺內蛇之象也。蛇死六年而厲公立。 十月朔,日有蝕之。桓十七年是時,衛侯朔有罪,出奔齊,天 子更立衛君。朔藉助五國,舉兵伐之而自立,王命遂 壞。魯夫人淫失于齊,卒殺桓公。

三月,日有食之。嚴十八年「夜食者,陰」,因日明之衰而奪其 光,象周天子不明,齊桓將奪其威,專會諸侯而行伯 道,其後遂九合諸侯,天子使世子會之,此其效也。 十二月癸亥朔,日有食之。嚴二十六年時戎侵曹。魯夫人 淫于慶父、叔牙,將以弒君,故比年再蝕以見戒。 五月,日有食之。僖十五年象晉文公將行伯道,後遂伐衛, 執曹伯,敗楚城濮,再會諸侯,召天王而朝之,此其效 也。日食者,臣之惡也;夜食者,掩其罪也。以為上亡,明 王、桓、文能行伯道,攘荊楚,安中國,雖不正猶可。蓋《春 秋》實與而文不與之義也。

十二月朔,日有食之。襄二十七年自二十年至此歲,八年 間日食七作,禍亂將重起,故天仍見戒也。後齊崔杼 弒君,宋殺世子北,燕伯出奔鄭,夫人自外入而篡位。 五月乙未朔,日有食之。昭二十四年自十五年至此歲,十 年間天戒七見,人君猶不寤。後楚殺戎蠻子,晉滅陸 渾。戎盜殺衛侯兄,蔡、莒之君出奔,吳滅巢,公子光殺 王僚。宋三臣以邑叛其君。

十二月,辛亥朔,日有食之。昭三十一年時吳滅徐而蔡滅 沈,楚圍蔡,吳敗,楚入郢,昭王走出。

八月,庚辰朔,日有食之。定十五年盜殺蔡侯。齊陳乞弒其 君而立陽生,孔子終不用。

四月辛卯夜,恆星不見,夜中星隕如雨。嚴七年《夜中》者, 言不得終性命,中道敗也。

七月,有星孛入于北斗。文十四年君臣亂於朝,政令虧於 外,則上濁三光之精。五星贏縮,變色逆行,甚則為孛。 北斗,人君象;孛星亂臣類,篡弒之表也。《星傳》曰:「魁者, 貴人之牢。」又曰:「孛星見北斗中,大臣諸侯有受誅者。」 一曰:「魁為齊、晉。」夫彗星較然在北斗中,天之視人顯 矣,史之有占明矣,時君終不改寤。是後,宋、魯、莒、晉、鄭、 陳六國咸弒其君,齊再弒焉,「中國既亂,四裔並侵,兵 革從橫,楚乘威,席勝,深入諸夏,六侵伐,一滅國,觀兵 周室。晉外滅二國,內敗王師,又連三國之兵,大敗齊 師于鞌,追亡逐北,東臨海水,威陵京師,武折大齊,皆 孛星炎之所及,流至二十八年。」《星傳》又曰:「彗星入北 斗,有大戰。其流入北斗中,得名人,不入,失名人。」宋華 元,賢名大夫。大棘之戰,華元獲于鄭。《傳》舉其效云。 「冬,有星孛于大辰。」昭十七年《星傳》曰:「心大星,天王也。其前 星太子,後星庶子也。尾為君臣乖離。孛星加心,象天 子適庶將分爭也。其在諸侯,角、亢、氐,陳、鄭也;房、心宋 也。」後五年,周景王崩,王室亂,劉子、單子立王猛,尹氏、 召伯、毛伯立子晁。子晁,楚出也。時楚彊,宋、衛、陳、鄭皆 南附楚。王猛既卒,敬王即位,子晁入王城,天王居狄 泉,莫之敢納。五年,楚平王居卒,子晁奔楚,王室乃定。 後楚帥六國伐吳,吳敗之于雞父,殺獲其君臣。蔡怨 楚而滅沈,楚怒,圍蔡,吳人救之,遂為柏舉之戰,敗楚 師,屠郢都,妻昭王母,鞭平王墓。此皆孛彗流炎所及 之效也。

劉向《新序雜事》篇:「禹之興也,以塗山;桀之亡也,以末 喜;湯之興也,以有莘;紂之亡也,以妲己;文武之興也, 以任姒;幽王之亡也,以褒姒。是以《詩》正《關雎》,而《春秋》 褒伯姬也。」

劉向《說苑奉使》篇:「《春秋》之辭,有相反者四:既曰『大夫 無遂事,不得擅生事矣,又曰『出境可以安社稷,利國 家者,則專之可也』。既曰『大夫以君命出,進退在大夫 矣,又曰『以君命出,聞喪,徐行而不反者,何也』』』?」曰:「此四 者各止其科,不轉移也。不得擅生事者,謂平生常經 也;專之可者,謂救危除患也;進退在大夫者,謂將帥」 用兵也。徐行而不反者,謂出使在道,聞君親之喪也。 公子結擅生事,《春秋》不非,以為救莊公危也。公子遂 擅生事,《春秋》譏之,以為僖公無危事也。故君有危而 不專救,是不忠也;君無危而擅生事,是不臣也。《傳》曰: 「《詩》無通,故《易》無通吉,《春秋》無通義。」此之謂也。

指武篇。《春秋》記國家存亡以察來世,雖有廣土眾民, 堅甲利兵,威猛之將,士卒不親附,不可以戰勝取功。 晉侯獲于韓楚,子玉,得臣敗于城濮,蔡不待敵而眾 潰。故《語》曰:「文王不能使不附之民,先軫不能戰不教 之卒,造父、王良不能以敝車不作之馬,趨疾而致遠, 羿、逢蒙不能以枉矢弱弓射遠中微。故強弱成敗之」 要,在乎「附士卒,教習之而已。」

桓寬《鹽鐵論相刺》篇:「孔子曰:『詩人疾之不能默,丘疾 之不能伏。是以東西南北七十說而不用,然後退而 修王道,作《春秋》,垂之萬世之後,天下折中焉』。」

《孝養》篇:《春秋》曰:「士守一不移,循理不外,援共其職而已。故卑位而言高者,罪也;言不及而言者,傲也。」 《疾貪》篇:《賢良》曰:「駟馬不馴,御者之過也;百姓不治,有 司之罪也,《春秋》刺譏,不及庶人,責其率也。」

《崇禮》篇:《賢良》曰:「管仲去魯入齊,齊伯魯削,非恃其眾 而歸齊也;伍子胥挾弓干闔閭,破楚入郢,非負其兵 而適吳也。故賢者所在國重,所去國輕。楚有子玉得 臣,文公側席;虞有宮之奇,晉獻不寐。夫臣所在,辟除 開塞者亦遠矣。故《春秋》曰:『山有虎豹,葵藿為之不採; 國有賢士,邊境為之不害也』。」

《世務》篇。《文學》曰:「『《春秋》王者無敵』。言其仁厚,其德美,天 下賓服,莫敢受交也。德行延及方外,舟車所臻,足跡 所及,莫不被澤。方此之時,天下和同,君臣一德,外內 相信,上下輯睦,兵設而不試,干戈蔽藏而不用。」 《論菑》篇:「天菑之證,禎祥之應,猶施與之望報,各以其 類及。故好行善者,天助以福,符瑞是也。《易》曰:『自天祐 之,吉』」無不利。好行惡者,天報以禍,妖菑是也。《春秋》曰: 「應是而有天菑。」

《刑德》篇:「法者,緣人情而制,非設罪以陷人也。故《春秋》 之治獄,論心定罪,志善而違于法者免,志惡而合于 法者誅。」

《周秦篇》《春秋》曰:「子有罪,執其父,臣有罪,執其君」,聽失 之大者也。今以子誅父,以弟誅兄,親戚小坐,什伍相 連,若引根本之及華葉,傷小指之累四體也。如此,則 以有罪誅及無罪,無罪者寡矣。

應劭《風俗通五伯》篇:「《春秋說》:齊桓、晉文、秦繆、宋襄、楚 莊,是五伯也。謹按《春秋左氏傳》:『夏后太康娛于耽樂, 不循民事,諸侯僭差,于是昆吾氏乃為盟主,誅不從 命,所以尊王室。及殷之衰也,大彭氏、豕韋氏復續其 緒,所謂王道廢而伯業興者也。齊桓九合一匡,率成 王室,責強楚之罪,復菁茅之貢;晉文為踐土之會,修』」 朝聘之禮,納襄冠帶,翼戴天子。孔子稱民「到于今受 其賜。」又曰:「齊桓正而不譎,晉文譎而不正」,至于三國, 既無毀譽,一言而繆公受鄭甘言,置戌而去,違黃髮 之計,而遇殽之敗,殺賢臣百里奚以子車氏為殉,《詩 黃鳥》之所為作,故諡曰繆襄公。不度德量力,慕名而 不綜實,六鷁五石,先著其異,覆軍殘身,終為僇笑。莊 王僭號,自下摩上,觀兵京師,問鼎輕重,恃強肆忿,幾 亡宋國,易子析骸,厥禍亦巨,皆無興微繼絕,尊事王 室之功。世之紀事者,不詳察其本末,至書于竹帛,同 之伯功,或誤後生,豈不暗乎?伯者,長也,白也,言其咸 建五長,功實明白。或曰:霸者,把也,駮也,言把持天子 政令,糾率同盟也。桓公問管仲:「吾何君也?」對曰:「狄困 于衛,復兵不救,須滅乃往,存之,仁不純為霸君也。蓋 三統者,天地人之始,道之大綱也,五行者,品物之宗 也。道以三興,德以五成,故三皇五帝,三王五伯。至道 不遠,三五復反,譬若循連鐶,順鼎耳,窮則反本,終則 復始也。」

《祀典篇》:《春秋左氏傳》曰:「夏四月,三卜郊,不從,乃免牲。 孟獻子曰:『吾乃今而知有卜筮。夫郊祀后稷,以祈農 事也。是故啟蟄而郊,郊而後耕。今既耕而卜郊,宜其 不從也』。」周四月,今二月也,先農之時也。孝文帝二年 正月詔曰:「農者天下之本,其開籍田。朕躬帥耕,以給 宗廟粢盛。今民間名曰田官,古者使民如借,故曰籍 田。」先農

社者,土地之主。土地廣博,不可偏敬,故封土以為社 而祀之,報功也。《春秋左氏傳》曰:「共工有子曰勾龍,佐 顓頊,能平九土,為后土」,故封為上公,祀以為社,非地 祇。社神

王充《論衡程材》篇:「夫五經,漢家之所立,儒生善政大 義皆出其中。董仲舒表《春秋》之義,稽合于律,無乖異 者。然則《春秋》,漢之經,孔子制作,垂遺干漢。論者徒尊 法家,不高《春秋》,是闇蔽也。《春秋》五經,義相關穿,既是 《春秋》,不大。」《五經》是不通也。《五經》以道為務,事不如 道,道行事立,無道不成。

《儒增篇》:「《儒書》言董仲舒讀《春秋》,專精一思,志不在他, 三年不窺園菜。」夫言不窺園菜,實也;言三年,增之也。 仲舒雖精,亦時解休。人之筋骨,非木非石,不能不解。 故張而不弛,文王不為;弛而不張,文王不行。一弛一 張,文王以為常。聖人材優,尚有弛張之時,仲舒材力 劣于聖,安能用精三年不休?

《藝增篇》:「『《春秋》莊公七年夏四月辛卯,夜中,恒星不見, 星霣如雨』。《公羊傳》曰:『如雨者何?非雨也。非雨,則曷為 謂之如雨?不修《春秋》曰:『如雨,星不及地尺而復。君子 修之,星霣如雨』。不修《春秋》者,未修《春秋》時,《魯史記》曰: 『雨星不及地尺如復』。君子者,謂孔子也。孔子修之,星 霣如雨』。如雨者,如雨狀也。山氣為雲,上不及天,下而」 為雲雨星。星隕不及地,上復在天,故曰「如雨」,孔子正 言也。夫星霣或時至地,或時不能,尺丈之數難審也。 《史記》言尺,亦以太甚矣。夫地有樓臺山陵,安得言尺? 孔子言「如雨」,得其實矣。孔子作《春秋》,故正言「如雨。」如 孔子不作「不及地尺」之文,遂傳至今《問孔篇》:「蘧伯玉使人於孔子,孔子曰:『夫子何為乎』?對」 曰:「夫子欲寡其過而未能也。」使者出,孔子曰:「使乎!使 乎!非之也。」說者曰:「非之者,非其代人謙也。」或曰:「《春秋》 之義也,為賢者諱,蘧伯玉賢,故諱其使者。夫欲知其 子,視其友;欲知其君,視其所使。伯玉不賢,故所使過 也。《春秋》之義,為賢者諱,亦貶纖介之惡。今不非而諱, 貶纖介安所施哉?」使孔子為伯玉諱,宜默而已,揚言 曰:「使乎,使乎!」時人皆知孔子之非也,出言如此,何益 於諱?

《死偽篇》:晉惠公改葬太子申生。秋,其僕狐突適下國, 遇太子,太子趨登僕車而告之曰:「夷吾無禮,余得請 于帝矣。將以晉畀秦,秦將祀余。」狐突對曰:「臣聞之:神 不歆非類,民不祀非族。君祀無乃殄乎?且民何罪?失 刑乏祀,君其圖之。」太子曰:「諾。吾將復請。七日,新城西 偏,將有巫者而見我焉。」許之,遂不見。及期,狐突之新 城西偏巫者之舍,復與申生相見。申生告之曰:「帝許 罰有罪矣。」斃之于韓。其後四年,惠公與秦穆公戰于 韓地,為穆公所獲,竟如其言,非神而何?曰:「此亦杜伯 《莊子》義。」二人名之類。何以明之?夫改葬,私怨也;上帝,公 神也。以私怨爭于公,神何肯聽之?帝許以晉畀秦,狐 突以為不可。申生從狐突之言,是則上帝許申生,非 也。神為上帝,不若狐突必非上帝明矣。且臣不敢求 私于君者,君尊臣卑,不敢以非干也。申生比于上帝, 豈徒臣之與君哉?恨惠公之改葬于上帝之尊,命非 所得為也。驪姬譖殺其身,惠公改葬其尸。改葬之惡, 微于殺人,惠公之罪,輕于驪姬。請罰惠公,不請殺驪 姬。是則申生憎改葬,不怨見殺也。

晉荀偃伐齊,不卒事而還,癉疽生,瘍於頭,及著雍之 地,病目出,卒而視不可唅。范宣子浣而撫之曰:「事吳 敢不如事主?」猶視宣子睹其不瞑,以為恨其子吳也。 人情所恨,莫不恨子,故言吳以撫之。猶視者,不得所 恨也。欒懷子曰:「其為未卒事于齊故也乎?」乃復撫之 曰:「主苟死,所不嗣事于齊者,有如河。」乃瞑。受唅伐齊 不卒,荀偃所恨也。懷子得之,故目瞑受唅;宣子失之, 目張口噤。曰:「荀偃之病,卒苦目出,目出則口噤,口噤 則不可唅。新死氣盛,本病苦目出,宣子撫之早,故目 不瞑,口不闓。少久氣衰,懷子撫之,故目瞑口受唅。」此 自荀偃之病,非死精神見恨于口目也。凡人死皆有 所恨,志士則恨義事未立,學士則恨問多不及,農夫 則恨耕未畜穀,商人則恨貨財未殖,仕者則恨官位 未極,勇者則恨材力未優。天下各有所欲乎?然而各 有所恨,必有目不瞑者,為有所恨。夫天下之人,死皆 不瞑也。且死者精魂消索,不復聞人之言,不能聞人 之言,是謂死也。離形更自為鬼,立于人旁,雖人之言, 己與形絕,安能復入身中,瞑目闓口乎?能入身中以 尸示恨,則能不免與形相守。按:世人論死,謂其精神 有若,能更以精魂立形見面,使尸若生人者,誤矣。楚 成王廢太子商臣,欲立王子職。商臣聞之,以宮甲圍 王,王請食熊蹯而死,弗聽。王縊而死,諡之曰「靈」,不瞑 曰成,乃瞑,成王有知之效也,諡之曰「靈。」心恨故目不 瞑,更「諡曰『成』,心喜乃瞑。精神聞人之議,見人變易其 諡,故喜目瞑。本不病目,人不撫慰,目自翕張,非神而 何?」曰:「此復荀偃類也。雖不病目,亦不空張。成王于時 縊死,氣尚盛,新絕,目尚開,因諡曰『靈』。少久氣衰,目適 欲瞑,連更曰『成』。」目之視瞑與諡之為靈,偶應也。時人 見其應成乃瞑,則謂成王之魂有所知,則宜終不瞑 也。何則?太子殺己,大惡也;加諡為「靈」,小過也。不為大 惡懷忿,反為小過有恨,非有神之效見示告人之驗 也。夫惡諡非靈則厲也,紀于竹帛,為「靈」「厲」者多矣。其 尸未斂之時,未皆不瞑也。豈世之死君不惡,而獨成 王憎之哉?何其為靈者眾,不瞑者寡也。

秦桓公伐晉,次于輔氏。晉侯治兵于稷,以略翟土,立 黎侯而還。及魏顆敗秦師于輔氏,獲杜回。杜回,秦之 力人也。初,魏武子有嬖妾,無子。武子疾,命顆曰:「必嫁 是妾。」病困,則更曰:「必以是為殉。」及武子卒,顆不殉妾。 人或難之,顆曰:「疾病則亂,吾從其治也。」及輔氏之役, 魏顆見老人結草以亢杜回,杜回躓而顛,故獲之。夜 夢見老父曰:「余是所嫁婦人之父也。爾用先人之治 命,是以報汝夫嬖。」妾之父知魏顆之德,故見體為鬼, 結草助戰,神曉有知之效驗也。曰:「夫婦人之父,能知 魏顆之德,為鬼見形,以助其戰,必能報其生時所善, 殺其生時所惡矣。凡人交遊必有厚薄,厚薄當報,猶 婦人之當謝也。今不能報其生時所」厚,獨能報其死 後所善,非有知之驗,能為鬼之效也。魏顆當獲,杜回 戰當有功,故老人妖象,結草于路人者也。

鄭子產聘于晉,晉侯有疾,韓宣子逆客,私焉,曰:「寡君 寢疾,于今三月矣。並走群望,有加而無瘳。今夢黃熊 入于寢門,其何厲鬼也?」對曰:「以君之明,子為大政,其 何厲之有?昔堯殛鯀于羽山,其神為黃熊,以入于羽 淵,實為夏郊,三代祀之。晉為盟主,其或者未之祀乎?」 韓子祀夏郊,晉侯有間。黃熊,鯀之精神,晉侯不祀,故入寢門。晉知而祀之,故疾有間,非死人有知之驗乎? 夫鯀殛于羽山,人知也。神為黃熊,入于羽淵,人何以 得知之?使若魯公牛哀病化為虎在,故可實也。今鯀 遠殛于羽山,人不與之處,何能知之?且《文》曰:「其神為 熊」,是死也。死而魂神為黃熊,非人所得知也。人死世 謂鬼,鬼象生人之形,見之與人無異,然猶非死人之 神,況熊非人之形,不與人相似乎?審鯀死,其神為黃 熊,則熊之死,其神亦或時為人,人夢見之,何以知非 死禽獸之神也?信黃熊謂之鯀神,又信所見之鬼以 為死人精也。此人物之精未可定,黃熊為鯀之神未 可審也。且夢,象也,吉凶且至,神明示象,熊羆之占,自 有所為。使鯀死,其神審為黃熊。夢見黃熊,必鯀之神 乎?諸侯祭山川,設晉侯夢見山川,何復不以祀山川? 山川自見乎?人病多,或夢見先祖死,人來立其側,可 復謂先祖死,人求食,故來見形乎?人夢所見,更為他 占,未必以所見為實也。何以驗之?夢見生人,明日所 夢見之人,不與己相見。夫所夢見之人,不與己相見, 則知鯀之黃熊不入寢門,不入則鯀不求食,不求食 則晉侯之疾,非廢夏郊之禍,則晉侯有間,非祀夏郊 之福也。無福之實,則無有知之驗矣。亦猶淮南王劉 安,坐謀反而死,世傳以為仙而升天。本傳之虛,子產 聞之,亦不能實。偶晉侯之疾,適當自衰。子產遭言黃 熊之占,則信黃熊,鯀之神矣。

《書虛》篇:「桓公妻姑姊妹七人,惡浮于桀紂,而過重于 秦莽也。《春秋》采毫毛之美,貶纖芥之惡。」桓公惡大,不 貶何哉?魯文姜,齊襄公之妹也,襄公通焉。《春秋經》曰: 「莊二年冬,夫人姜氏會齊侯于郜。」《春秋》何尤于襄公 而書其奸?何宥于桓公,隱而不譏?如經失之傳家,左 丘明、《公羊》《穀梁》何諱不言?案桓公之過,多內寵內嬖, 「如夫人者六有五,公子爭立。齊亂公薨,三月乃訃,聞 內嬖六人,嫡庶無別,則言亂于姑姊妹七人矣。」 《指瑞》篇:「《春秋》曰:『西狩獲死麟人以示孔子。孔子曰:『孰 為來哉?孰為來哉』?反袂拭面,泣涕沾襟。儒者說之,以 為天以麟命孔子,孔子不王之聖也』。」夫麟為聖王來, 孔子自以不王而時王。魯君無感麟之德,怪其來而 不知所為,故曰「孰為來哉?孰為來哉?」知其不為治平 而至,為己道窮而來,望絕心感,故涕泣沾襟。以孔子 言「孰為來哉」,知麟為聖王來也。

《齊世》篇:「周之時,人民文薄。孔子作《春秋》,采毫毛之善, 貶纖介之惡,稱曰:『周監于二代,郁郁乎文哉!吾從周』。」 孔子知世浸弊,文薄難治,故加密致之罔,設纖微之 禁,檢押守持,備具悉極。

王符《潛夫論浮侈》篇:「晉靈厚賦以雕牆,《春秋》以為非 君;華元樂呂,厚葬文公,《春秋》以為不臣。況于群司士 庶,乃可僭侈主上,過天道乎?」

黃憲《天祿閣外史》:見幾篇:憲也無譽無毀,潛葆厥素, 躬耕以養妻子,鼓琴讀書,以訓來學。及讀《孔氏春秋》, 嘗曰:仲尼之道,至作《春秋》而尊也。知周無盛王,不可 以輔,乃歷說諸侯以行其道,得志則攝相事而誅正 卯,不得志則權褒貶而作《春秋》。吾亦樂仲尼之道,故 考風于列國,聞政于諸侯,豈爵祿以臣而凝滯于進 退哉。

蔡邕《獨斷》:「璽者,印也,印者,信也。天子璽以玉螭虎紐, 古者尊卑共之。《月令》曰:『固封璽』。《春秋左氏傳》曰:『魯襄 公在楚,季武子使公冶問璽書,追而與之』。此諸侯大 夫印稱璽者也。」

幸者,宜幸也。王仲任曰:「君子無幸而有不幸,小人有 幸而無不幸。《春秋傳》曰:『民之多幸,國之不幸也』。」言民 之得所不當得,故謂之幸,然則人主必慎所幸也。 法冠,楚冠也。太傅胡公說曰:「《左氏傳》有南冠而縶者。 《國語》曰:『南冠以如夏姬』。是知南冠,蓋楚之冠。秦滅楚, 以其君冠,賜御史武冠,或曰繁冠,今謂之大冠,武官 服」之。

徐幹《中論脩本篇》:「孔子之制《春秋》也,詳內而略外,急 己而寬人。故於魯也,小惡必書;於眾國也,大惡始筆。 夫見人而不自見者謂之矇,聞人而不自聞者謂之 聵,慮人而不自慮者謂之瞀。故明莫大乎自見,聰莫 大乎自聞,睿莫大乎自慮。此三者舉之甚輕,行之甚 邇,而莫之知也。故知者舉甚輕之事以任天下之重, 行甚邇之路,以窮天下之遠。」故「德彌高而基彌固,勝 彌眾而愛彌廣。」

孔子謂子張曰:「師,吾欲聞彼,將以改此也。聞彼而不 改此,雖聞何益?」故書舉穆公之誓,善變也;《春秋》書衛 北宮括伐秦,善攝也。

《覈辯》篇:「夫辯者,求服人心也,非屈人口也。故辯之為 言別也,為其善分別事類而明處之也,非謂言辭切 給而以陵蓋人也。故稱《春秋》微而顯,婉而辯者。然則 辯之言必約以至,不煩而諭,疾徐應節,不犯禮教足 以相稱。樂盡人之辭,善致人之志,使論者各盡得其 願,而與之得解。其稱也無其名,其理也不獨顯。若此

則可謂善辯
考證
《智行》篇:「殷有三仁:微子介於石,不終日,箕子內難而

能正其志,比干諫而剖心。君子以微子為上,箕子次 之,比干為下。故《春秋》大夫見殺,皆譏其不能以智自 免也。且徐偃王知脩仁義而不知用武,終以亡國;魯 隱公懷讓心而不知佞偽,終以致殺;宋襄公守節而 不知權,終以見執;晉伯」宗好直而不知時變,終以隕 身;叔孫豹好善而不知擇人,終以凶餓。此皆「蹈善而 少智」之謂也。

《考偽》篇:「求名者,聖人至禁也。昔衛公孟多行無禮,取 憎於國人,齊豹殺之以為名,《春秋》書之曰『盜』。其傳曰: 『是故君子動則思禮,行則思義,不為利回,不為義疚。 或求名而不得,或欲蓋而名章,懲不義也。齊豹為衛 司寇,守嗣大夫,作而不義,其書為盜。邾庶其、莒牟夷、 邾黑肱以土地出,求食而己,不求其名,賤而必書。此』」 二物者,所以懲肆而去貪也。若艱難其身,以險危大 人,而有名章徹,攻難之士,將奔走之。若竊邑叛君,以 徼大利而無名,貪冒之民,將寘力焉。是以《春秋》書齊 豹曰:「盜三叛人名」,以懲不義。數惡無禮,其善志也。問 者曰:「齊豹之殺人以為己名,故仲尼惡而盜之。今為 名者,豈有殺之罪耶?」曰:「《春秋》之中,其」殺人者不為少, 然而不盜不已。聖人之善惡也,必權輕重,數眾寡以 定之。夫偽名者,使真偽相冒,是非易位,而民有所化, 此邦家之大災也。殺人者,一人之害也,安可相比也? 然則何取於殺人者以書盜乎?荀卿亦曰:「盜名不如 盜貨。」鄉愿亦無殺人之罪也,而仲尼惡之,何也?以其 亂德也。今偽名者之亂德也,豈徒鄉愿之謂乎?萬事 雜錯,變數滋生,亂德之道,固非一端而已。《書》曰:「靜言 庸違,象恭滔天。」皆亂德之類也。《春秋外傳》曰:「姦仁為 佻,姦禮為羞,姦勇為賊。」夫仁、禮、勇,道之美者也。然行 之不以其正,則不免乎大惡。故君子之於道也,審其 所以守之,慎其所以行之。

《譴交篇》:《春秋外傳》曰:「天子大采,朝日,與三公丸卿祖 識地德;日中考政,與百官之政事。師尹惟旅,牧相宣 序民事;少采,夕月,與太史司載糾虔天刑。日入,監九 御,潔奉禘郊之粢盛,而後即安。諸侯朝修天子之業 命,晝考其國職,夕省其典刑,夜警其百工,使無慆淫, 而後即安。卿大夫朝考其職,晝講其庶政,夕序其業」, 夜庀其家事,而後即安。士朝而受業,晝而講貫,夕而 習復,夜而計過,無憾,而後即安。《正歲》,使有司令於官 府曰:「各脩乃職,考乃法,備乃事,以聽王命。其有不恭, 則邦有大刑。」由此觀之,不務交游者,非政之惡也,心 存於職業而不遑也。

《曆數》篇:「周德既衰,百度墮替,而曆數失紀,故魯文公 元年閏三月,《春秋》譏之。其傳曰:『非禮也。先王之正時 也,履端於始,舉正於中,歸餘於終。履端於始,序則不 愆;舉正於中,民則不惑。歸餘於終,事則不悖』。」又哀公 十二年「十二月螽,季孫問諸仲尼。仲尼曰:『丘聞之也, 火復而後蟄者畢。今火猶西流,司曆過也。言火未伏』」, 明非立冬之日。自是之後,戰國搆兵,更相吞滅,專以 爭強攻取為務。是以曆數廢而莫脩,浸用乖繆。 上觀前化,下迄於今,帝王興作,未有不奉贊天時,以 經人事者也。故孔子制《春秋》,書人事,而因以天時,以 明二物相須而成也。故人君不在分,至啟閉,則不書 其時月,蓋刺怠慢也。

務本篇。下及昭公,亦善有容儀之習,以亟其朝晉也。 自郊勞至於贈賄,禮無違者。然而不恤國政,政在大 夫,弗能取也。子家羈賢而不能用也,奸大國之明禁, 凌虐小國,利人之難,而不知其私。公室四分,民食其 他,思莫在於公,不圖其終,卒有出奔之禍。《春秋》書而 絕之曰:「公孫於齊,次於陽州。」故《春秋外傳》曰:「國君者, 服寵以為美,安民以為樂,聽德以為聰,致遠以為明。」 《顏氏家訓:左傳》曰:『齊侯痎逐痁』。《說文》云:痎,一日一發 之瘧。痁有熱虐也。案齊侯之病,本是間日一發,漸加 重乎?故為諸侯憂也。今北方猶呼痎虐音皆在世間, 傳本多以痎為疥,杜征南亦無解釋。徐仙民音介,俗 儒就為通云:「病疥,令人惡寒,變而成」瘧。此臆說也。疥 癬小疾。何足可論。寧有患疥轉作瘧乎。

王通《中說問易》篇:「子曰:『春秋作而典誥絕矣』。」

《禮樂》篇:子曰:「小雅盡廢,而《春秋》作矣。」

《述史》篇子曰:「《春秋》其以天道終乎?故止於《獲麟》;《元經》 其以人事終乎?故止于《陳亡》。於是乎天人備矣。天人 相與之際,甚可畏也,故君子備之。」

唐張柬之《賢良方正策》:「仲尼之作《春秋》也,法五始之 要,正王道之端,顯微闡幽,昭隆大業,瀍洛之功既備, 範圍之理益深。」

劉蕡賢良方正策:「臣謹按《春秋》,元者氣之始也,春者 歲之元也。《春秋》以元加於歲,以春加於王,明王者當 奉若天道,以謹其始也。又舉時以終歲,舉月以終時, 《春秋》雖無事必書,首月以存時,明王者當奉若天道, 以謹其終也。王者動作,終始必法於天者,以其運行 不息也又按《春秋》,閽弒吳子餘祭,不書其君,《春秋》譏」其疏遠 賢士,昵近刑人,有不君之道矣。伏唯陛下思祖宗開 國之勤,念《春秋》繼故之戒,將明法度之端,則發正言 而履正道;將杜篡弒之漸,則居正位而近正人。 臣謹按《春秋》,魯定公元年春,王不書正月者,《春秋》以 為先君不得正其終,則後君不得正其始,故曰「定無 正」也。

臣謹按《春秋》,「王札子殺召伯、毛伯。」《春秋》之義,兩下相 殺不書,而此書者,重其專王命也。夫天之所授者在 君,君之所操者在命。操其命而失之者,是不君也;侵 其命而專之者,是不臣也。君不君,臣不臣,此天下所 以將傾也。

臣謹按《春秋》,晉趙鞅以晉陽之兵叛入於晉。書其歸 者,以其能逐君側之惡人,以安其君,故《春秋》善之。 臣謹按《春秋》,晉狐射姑殺陽處父,書襄公殺之者,以 其君漏言也。襄公不能固陰重之機,處父所以及戕 賊之禍,故《春秋》非之。夫上漏其情則下不敢盡意,上 洩其事則下不敢盡言,故傳有「造膝詭辭」之文。 臣謹按《春秋》書「梁亡」,不書「取」者,梁自亡也。以其思慮 昏而耳目塞,上出惡政,人為寇盜者不知其所以然, 以自取其滅亡也。

臣謹按《春秋》,魯僖公一年之中,三書「不雨」者,以其人 君有恤人之志也;魯文公三年之中,一書「不雨」者,以 其人君無憫人之心也。故僖致精誠而旱不害物;文 無憫恤而變則成災。陛下誠有恤人之心,則無成災 之變矣。

臣謹按《春秋》:「君人者必視人之所勤,人勤於力則功 築罕,人勤於財則貢賦少,人勤於食則百事廢。」今財 食與力皆勤矣,願陛下廢百事之用,以廣三時之務, 則播植不愆矣。

臣謹案《春秋》,「臧孫辰告糴於齊。」《春秋》譏其國無九年 之蓄,一年不登而百姓饑。臣願斥游惰之徒以督其 耕耘,省不急之務以贍其黎元,則廩蓄不乏矣。 臣謹案《春秋》,齊桓公盟諸侯不以日,而葵丘之盟特 以日者,善其能宣明天子之禁,率奉王官之法,故《春 秋》備而書之。

皮日休《春秋決疑》。夫趙盾弒君,莒僕弒父,《春秋》顯書 其過。何則?楚公子圍弒其君郟敖,子駟弒其君僖公, 齊人弒其君悼公,各以疾赴,《春秋》皆書曰「卒。」評曰:人 之生也,上有天地,下有君父。君父可弒,是無天地也。 乃生人之大惡,有識之弘恥。亦猶《漢書》二律無妻母 之文,聖人不書是也。且趙盾反不討賊,董狐謂為弒 君,莒僕以其寶來奔,里革謂其「弒父」,斯二者罪名已 彰,仲尼承彰而書耳。斯三逆者,弒君以疾赴仲尼,非 可誣也。據赴而書者,不忍也。故不忍也者,恥在其中 焉,懲在其中焉。夫《春秋》弒君三十六,其餘之逆,亦據 赴而書耳。

夫趙孟以無辭伐國,杞伯以夷禮來朝,《春秋》皆貶之, 曰:「人曰子」,何至?其罪大者為之隱,其過小者必以書, 曰伐國無辭,專君之命也。君而可專,孰有其國?得不 貶之乎?若罪大者為之隱,推亡也。其罪小者必以書, 固存也。

夫齊荼、野幕之弒,事起陽生;楚靈、乾谿之縊,禍因常 壽。而《春秋》歸罪于陳乞、公子比者,不其遠乎?曰:野幕 之弒,罪歸陳乞,陽生之罪可知矣;乾谿之縊,罪歸子 比,常壽之罪可知矣。《春秋》之旨,譬酷吏決獄,髡鉗之 刑,尚猶不捨,刀鋸之僇,何自而逃?

夫齊桓救衛,不書狄滅,晉文召王,而云狩于河陽,曰: 狄實滅衛,因桓救而獲全,斯不滅矣。文實召王,因王 來而稱狩,斯不召矣。苟桓不能救衛,文不能匡王,必 書狄滅衛,晉人召天王于河陽矣。故《春秋》之時,滅人 國者眾,救人國者鮮,仲尼旌其卹患也。背周者眾,朝 周者鮮,仲尼旌其勤王也。

夫哀八年及十三年,公再與吳盟,皆不書。桓公二年, 公及戎盟于唐,則書曰:「吳實華族」,其道裔也。以強要 盟,不曰裔乎?戎實裔族,其道華也。以道好盟,不曰華 乎?故恥而不書,懲也。以戎而書,勸也。

夫。桓二年書曰:「宋華督弒其君與夷及其大夫孔父。」 僖十年又書曰:「里克弒其君卓及其大夫荀息。」夫君 者稱弒也,而云及者,是君臣無別也。曰弒之者,罪臣 下也。夫孔父以奪室見殺,荀息以立君被誅,是無辜 之死,是以云及。褒之者何?自臣及君也。蓋貶華父與 里克也。俾孔父之死如與夷之死,荀息之死如卓子 之死,及之者,貴之也。

夫姜氏淫奔,子般夭酷,魯之醜也,諱之可也。至如公 送晉葬,為齊所止,為邾所敗,皆諱之者何?曰:「周之有 葬,魯送可也。如晉以盟主而臣魯諱之者,諱乎以諸 侯而事諸侯也。諸侯有過則削地,有逆則夷宗。齊魯 一體,諱之者,諱乎以諸侯而止于諸侯也。夫天下有 道,小國事大國,邾小國也,而魯,大國也。諱之者,諱乎」 以大國而敗于小國也夫定六年「鄭滅許,以許男歸」,而哀元年又書「許男與 楚圍蔡」,曰鄭實滅許,而後或復之。當復之時,其赴不 至于魯,故不書耳。凡國有來赴者,雖小必書,宋之「《六 鷁》《退飛》」是也。國無來赴,雖大亦闕,晉之滅狄、滅霍、滅 魏是也。夫楚實滅陳,後復封之;狄實滅衛,後復全之, 斯亦許之類是也。

夫《春秋》之旨,獲君曰「止」,誅臣曰「刺」,殺其大夫,「執我行 人,鄭棄其師,隕石宋五」,若斯者,即古史之全文也,奚 在其筆削乎?曰:仲尼因魯史而修《春秋》,足明不誣于 人也。又曰:「知我者亦以《春秋》,罪我者亦以《春秋》」,其是 之謂乎!若揚子之草元,其數則易,其文則元是也。 夫宋襄執滕子而誣之以得罪,《春秋》則承赴而書,何 至魯之君也?弒者五,逐者二,並闕而不書,苟如是,懲 惡勸善,何以為的?亂臣賊子何以知懼?曰:夫仲尼修 《春秋》而依微,其旨固有俟爾。苟無丘明發決其奧,廓 通其元,亦赴來而責實也,非可誣也。如自書其魯之 弒逐者,則魯人攘羊,仲尼證之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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