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理學彙編/經籍典/第316卷

理學彙編 經籍典 第三百十五卷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
理學彙編 第三百十六卷
理學彙編 經籍典 第三百十七卷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理學彙編經籍典

 第三百十六卷目錄

 經學部彙考六

  經義考一易經

經籍典第三百十六卷

經學部彙考六 编辑

經義考一 编辑

易經一 编辑

連山。《唐志》十卷司馬膺注。

《周禮》「太卜掌三《易》之法,一曰《連山》,二曰《歸藏》,三曰《周易》。其經卦皆八,其別皆六十有四 。」 又曰:「簭人掌三《易》以辨九簭之名,一曰《連山》,二曰《歸藏》,三曰《周易》。」

《山海經》:「伏羲氏得《河圖》,夏后因之,曰連山。」

杜子春曰:「《連山》必羲。」

桓譚曰:「《連山》八萬言,《歸藏》四千三百言。夏易煩而殷易簡 。」 又曰:「厲山藏于蘭臺。」

淳于俊曰:「連山,似山,出內氣連天地也。」

姚信曰:「連山氏得《河圖》,夏后因之,曰連山。」

阮籍曰:「庖羲氏布演六十四卦之變,後世聖人觀而因之,象而用之,禹湯之經皆在,而上古之文不存。」

皇甫謐曰:炎帝營都于魯,重八卦之數,究八八之體,為六十四卦 。又曰:「夏人因炎帝曰連山」 ,連山易其卦,以純艮為首,艮為山,山上山下,是名連山,雲氣出內于山,夏以十三月為正人統艮,漸正,故以艮為首。

干寶曰:「帝出于震,齊乎巽,相見乎離,致役乎《坤》,說言乎《兌》,戰乎乾,勞乎坎,成言乎艮」 ,此《連山》之《易》也。梁元帝曰:「杜子春云:《連山》,伏羲也;《歸藏》,黃帝也。」 按《禮記》:「我欲觀殷道,得坤乾焉。」 今《歸藏》先坤後乾,則知是殷明矣。《歸藏》既係殷制,《連山》理是《夏書》。《北史·劉炫傳》:「時牛弘奏購求天下遺逸之書,炫遂偽造書百餘卷,題為『《連山易》《魯史記》』」 等,錄上送官,取賞而去。後人有訟之,經赦免死,坐除名。

孔。達曰:《連山》起于神農。 又曰:「周世之卜,雜用《連山》《歸藏》。《周易》《連山》《歸藏》以不變為占,占七八之爻,二《易》並亡,不知實然與否?」

賈公彥曰:「《洪範》云:『擇建立卜筮人三人占,從二人之言』。蓋筮時《連山》《歸藏》《周易》並用,夏殷以不變為占,《周易》以變者為占,三人各占一易。《士喪禮》:『筮宅東面,旅占。旅,眾也。與其屬共占之』。」 《春秋演孔圖》云:「『孔子修《春秋》,九月而成,卜之,得陽《豫》之卦』。宋均注云:『夏、殷之卦名。故今《周易》無文』。」 是孔子亦用二代之筮也。

劉敞曰:「艮其背,不獲其身,人之道也。」 以寅為正。穆公之筮,遇艮之八,是謂《艮》之《隨》者,此《連山》之易。邵子曰:「夏以建寅之月為正月,謂之人統。」 《易》曰:「連山以艮為首,艮者,人也。」

方慤曰:《連山》首乎艮,其卦具內外而一體,其位居東北之兩間,則「向乎人」 之時焉。夏用人正,故其書以之。

黃裳曰:「闡幽者,《易》之仁也。故夏曰『連山,象其仁而言之也。山者,靜而生養乎物者也,有仁之道焉』。」 沈括曰:「卦爻之辭皆九六,惟《連山》,《歸藏》以七八占。」 陸佃曰:「連山始于艮,故曰連山,《易》曰『兼山艮』是也。先儒以為象,雲氣之出于山,連連不絕,非是 。」 又曰:「《連山易》,長安人家有之,其卦皆縱。」

邵博曰:《連山易》意義淺甚,其劉炫之偽書乎?李綱曰:「《連山》《歸藏》以靜為占,故爻稱七八。」 七八者,少陰少陽之數也。陰陽之少,虛而未盈,故「靜而不變。」

朱震曰:「連山首艮者,八風始于不周,實居西北之方,七宿之次,是為東壁、營室,于辰為亥,于律為應鐘,于時為立冬,此顓帝之曆所以首十月也。」 郭雍曰:「夏易曰《連山》,商易曰《歸藏》,而不名。曰夏、商易者,時未有易之名故也。」

張行成曰:「《夏》曰《連山》,《天易》也。《太元》義取之。」

鄭諤曰:《連山》以艮為首,夏人之易,其卦艮上艮下,故曰「連山」 ,言如山之相連也 。又曰:「《周易》以九六為占,而《連山》《歸藏》以七八為占,《周易》占其變者,《連山》《歸藏》占其不變者。」

鄭樵曰:「《連山》,夏后氏《易》,至唐始出,今亡。」

程迥曰:「《連山》《歸藏》宜與《周易》數同而其辭異,先儒謂《周易》以變者占,非也。《連山》《歸藏》以不變者占,亦非也。古之筮者兼用三易之法。」 衛元之《筮遇屯》曰:

「利建侯」 ,是《周易》或以不變者占也。季友之筮,遇《大有》之《乾》,曰:「同復于父,敬如君所。」 此固二《易》辭也。既之《乾》,則用變矣,是《連山》《歸藏》或以變者占也。程大昌曰:《周官》紀三《易》,其經卦皆八,其別皆六十有四。《連山》夏也;《歸藏》商也。夏商之世八卦固已別為六十四矣。

蔡元定曰:《連山》首艮,《歸藏》首「坤」 ,意其作用必與《周易》大異,然其為道則同。

鄭東卿曰:「自包犧至夏商,八卦雖重,而未知七、八、九六之常變也。《連山》始艮,《歸藏》始坤,夏商用之,皆以不變為占,其數止于六十四而已。」

羅泌曰:「炎帝神農氏令司怪主卜,巫咸、巫陽主筮,于是通其變以成天地之文,極其數以成天地之數,八八成卦以酬酢而侑神,以通天下之志,以斷天下之業。」 謂始萬物終萬物者,莫盛乎艮。艮,東北之卦也,故重艮以為始,所謂《連山易》也。

羅苹曰:「《春秋演孔圖》:孔子成《春秋》卜之,得陽豫之卦。《史記》:始皇得鎬池君璧,言明年祖龍死,卜之得游徙吉。」 陽豫、游徙,連山卦也。

又曰:「《連山》之文,禹代之作。」

陳藻曰:夏有《連山》,筮昉于此乎?故夏未代虞,而舜廷有之矣。

李過曰:《易抄》云:「有天地然後有萬物,《夏易》首艮,是物先乎天地矣。《夏易》所以不傳。」 其說固善,然未免為率爾之談。夏、商、周《易》首卦不同,蓋寓三統之義。夏后氏建寅,以正月為歲首,為人紀。天地二十四位,艮連于寅,萬物終乎艮,又始乎艮也。夏正建寅,艮連于寅,故首艮爾。

劉炎曰:「或問《連山》《歸藏》之真偽。」 曰:「《漢志》不錄《連山》,《唐志》則有之。《漢志》不錄《歸藏》《晉中經》,《隋》《唐志》則有之。昔無今有,其偽可知,況其言之不經耶。」

王應麟曰:連山首《艮》,《艮》,萬物之所終始也。八風始于不周,卦氣始于中孚。冬至為曆元,黃鐘為律本。太元紀日于牛宿,紀氣于中首,而以元冥為元,艮之終始萬物也 。又曰:「意夏、商卦下,亦各有辭,故周人並存以為占。」

葛寅炎曰:「《連山》《包羲》,先天易也。」

朱元昇曰:「《連山》者,三《易》之首也 。」 又曰:「《連山》之作,兼取則于圖書 。」 又曰:「《連山》作于伏羲,用于夏;《歸藏》作于黃帝,用于商。周公相成王,設官分職,命太卜簭人與《周易》並掌,不以周用《周易》,而置《連山》《歸藏》于無用 。」 又曰:「《周禮疏》,賈公彥釋《連山》之義曰:《連山》,其卦以純艮為首,艮為山,山上山下,是名連山。」 即賈氏之《疏》。稽之《說卦》之辭,夏時之候。夏建寅正,純艮,實應立春,春為時之首,艮所以為《連山易》之首乎。考之漢《律曆志》,述三統,謂人統寅木也,太簇律長八寸,象八卦,虙犧氏之所以順天地,通神明,類萬物也。以是知虙犧氏已用寅正,夏后氏因之而已。公彥謂《連山》作于伏羲,因于夏后氏,此之謂也 。又曰:「《連山易》亡久矣,因《周禮》得存其名,因《說卦傳》得存其義,因夏時得存其用 。」 又曰:「《連山》二篇,自《復》至乾為陽儀,自《姤》至坤為陰儀,其策萬有一千五百二十。《繫辭》二篇之末,萬有一千五百二十,舉《連山策》言之也 。」 又曰:「《連山易》,夏時之取則也。《堯典》一書,分命羲和,亦夏時之取則也。以《書》考《易》,其義一也。《書》曰:『日永星鳥,以殷仲春;日中星火,以正仲夏;宵中星虛,以殷仲秋;日短星昴,以正仲冬』。」 蓋取中星以定四時者也。今即連山《易》而布以二十八宿。「冬至其卦也;復,其宿也;虛,夏至其卦也;姤,其宿也;星,春分其卦也;臨,其宿也;氐、房,秋分其卦也;『遯』」 ,其宿也;昴,四時之二至二分,以卦準宿,即《堯典》之中星 。又曰:「長分消翕者,《連山易》至精至變至神之理寓焉。乾與坤對,乾之長即坤之消,乾之分即坤之翕,坤之長即乾之消,坤之分即乾之翕,兌與艮對,離與坎對,震與巽對。」 餘五十六卦,兩兩相對。長分消翕,稍準八卦。

金履祥曰:「《連山》《歸藏》,其辭不可復考,學者謂邵氏互體、《既濟》卦諸圖,即《連山》之遺法也,後世納甲歸魂之法,即《歸藏》之遺法也。」

胡一桂曰:「《連山》十卦,見《唐藝文志》,自唐以前,並無其書」 ,則唐之《連山》似隋世偽書。

吳澂曰:「《連山》、夏之易。」

吳萊曰:《易》占以變,故其數但用九六而尚老。《連山》《歸藏》占以不變,但用七而尚少。《連山》七而首艮,《歸藏》八而初《坤》,亦伏羲之舊。其所用之策,《連山》三十六,《歸藏》四十六,《易》則四十九,又若不相為用。朱隱老曰:「《連山》,神農之易也,以艮為首,而凡建寅者宗之,雖唐虞亦然,不獨夏后氏為然也。」

雷思齊曰。《連山》《歸藏》之《易》。其筮法同而《繫辭》異。何喬新曰:「《唐藝文志》有《連山》十卷。出于長孫無忌次述。文多闕誤。其書不傳久矣。」 然求之《周易》。尚有。

可言者,所謂「兼山」 艮即「連山」 之遺意也。六爻亦別人象,書雖不存,象可得而推焉。

王道。曰:「連山首艮」 ,說者皆謂艮,寅位,與建寅之義合,此殊不然。艮在寅,文王後天卦位,夏何由而預取之?且六子皆屬人道,獨首艮何也?蓋三女無論,《震》以一陽動于二陰之下,《坎》以一陽陷于二陰之中,俱不足以當人道之正也。惟《艮》一陽止二陰之上,既有符于一君二民之象,而又深契夫惟止能止眾止之妙,人道之最善也,首《艮》取此。

湛若水曰:「夏之《連山》,知止者始終之要」 ,程子所以取《艮》卦也。

孫宜曰:「解《連山》者,謂如山出雲,連綿不絕。夫出雲連綿,奚足盡天下之理 ?」 又曰:「八卦以序相循環,《連山》《歸藏》亦各有序,而其義未備。」

胡應麟曰:《連山易》十卷,見《唐藝文志》。按班氏六經首《周易》,凡夏商之《易》絕不聞,隋牛弘購得㝢內遺書至三十七萬卷,魏元成等修隋史,晉、梁以降亡逸篇名無不具載,皆不聞所謂《連山》者,而至唐始出,可乎?《北史》:劉炫偽造《連山》,上之。開元中,盛集群書,仍入禁中。

沈懋孝曰:夏《易》首艮以成終,而胎出震之用。郝敬曰:連山六畫艮卦,艮為山,上下兩艮,故曰「連山。」

焦竑曰:「連山,艮也。夏時講學者,所重在止。」

孫奇逢曰:《連山》首《艮》,艮,止也。天下事不日新于行,而日新于止。惟其時止則止,所以時行則行也。成始成終之義也。

黃氏曰:桓譚謂《連山》八萬言,《歸藏》四千三百言。是《殷書》與《周易》等。夏之文字,幾二十倍于文王、周公之辭,豈古昔之方冊乎?亦不明古今之通義矣。黃氏曰:《連山》《歸藏》亦周以易名之,謂之《三易》。按《連山》《歸藏》,《漢志》不載,其亡已久。酈道元注《水經》引《連山易》云:「有崇伯鯀伏于羽山之野。」 是元魏時尚有其書。若司馬膺所注,度即劉炫偽本。李淳風《乙巳占》:「有馮羿者,得不死之藥于西王母,姮娥竊之以奔月,將往救,筮于有黃,有黃占之曰:『吉。翩翩歸妹,獨將西行。逢天晦芒,無恐無驚。後且大昌。姮娥遂托身于月』。」 是亦偽本。毛漸所序《三墳》,尤荒誕不足信也。

又按:黃佐《六藝流別》載:《連山𦅸辭》:《復》初七曰:「龍潛于淵,存神無畛。」《象》曰:「復以存神,可致用也。」《剝》上七曰:「數窮致剝,終吝。」《象》曰:「致剝而終不知變也。」《姤》初八曰:距:蛇于窪,滋孽之牙。《象》曰:「陰滋牙,不可長也。」《中孚初八》曰:「一人知女尚可以去。」《象》曰:「女未歸,孚不中也。」不知本于何書?豈有《連山》之《易》,乃效王弼《易傳》之體乎?作偽者拙,且為劉炫笑矣。

按:杜子春以《連山》為宓犧,《歸藏》為黃帝,姚信以《列山》為神農,而班孟堅《古今人表》既于聖人列宓犧、神農、黃帝,又于仁人著《列山》《歸藏》,不應複出乃爾。

易經二

《歸藏》。《隋志》十三卷晉太尉參軍薛貞注。《唐志》同,《崇 文總目》三卷。

《禮記》:孔子曰:「吾欲觀殷道,是故之宋而不足徵也,吾得坤乾焉。」

《山海經》:「黃帝氏得《河圖》,商人因之曰《歸藏》。」

杜子春曰:「《歸藏》,黃帝。」

桓譚曰:「《歸藏》,藏于太卜。」

鄭康成曰:「殷陰陽之書,存者有《歸藏》。」

淳于俊曰:《歸藏》者,萬物莫不歸藏于其中也。阮孝緒曰:「《歸藏》載卜筮之書雜事。」

劉勰曰:《歸藏》、大明。迂怪稱:「羿斃十日,常娥奔月。」 孔穎達曰:《歸藏》起于黃帝。

賈公彥曰:殷人因黃帝曰《歸藏》,《易》以純坤為首。坤為地,萬物莫不歸而藏于其中。殷以十二月為正地統,故以坤為首。

元稹曰:「穆姜遇艮,足徵《麟史》之文;尼父得坤,亦驗《歸藏》之首。」

邢昺曰:《歸藏》者,成湯之所作,是三易之一也。邵子曰:「商以建丑之月為正月,謂之地統。《易》曰《歸藏》,以坤為首。坤者,地也。」

方慤曰:「《歸藏》首乎坤,各歸其根,密藏其用,皆殷之所為,則合乎地之時焉。殷用地正,故其書名之《黃裳》。曰微顯者,《易》之知也,故商曰《歸藏》者,以其藏諸用而言之也。」

王觀國曰:「《禮記》孔子曰:『吾得坤乾焉』。鄭氏注:『得商陰陽之書,其書存者有《歸藏》』。」《爾雅釋羊》「『屬有牡羭』。郭璞注引《歸藏》曰:『兩壺兩羭』。《初學記雲部》引《歸藏》曰:『有白雲出蒼梧,入于大梁』。舉此可以見矣。」朱震曰:「《歸藏》之書,其初經者,庖犧氏之本旨也。卦有初、乾、初奭。」《坤》:初《艮》,初《兌》,初《犖》:初離初釐初《巽》卦皆六畫,《周禮》三《易》,經卦皆八,所謂經卦則初

經之卦也 。又曰:「《歸藏》之乾,有乾大赤,乾為天,為君,為父,又為辟,為卿,為馬,為禾,又為血。卦 又曰:《歸藏》《小畜》曰其丈人。」 乃知丈人之言,三代有之。張行成曰:「商曰歸藏,地易也。」 《元包》義取之。

鄭鍔曰:《歸藏》以坤為首,商人之易,其卦坤上坤下,故曰《歸藏》。言如地道之包含萬物,所歸而藏也。羅泌曰:黃帝正坤乾,分離坎,倚象衍數,以成一代之宜,謂土為祥,乃重坤以為首,所謂《歸藏易》也。羅苹曰:《歸藏》初經,卦皆六位,其卦有《明夷》《營惑》《耆老》《大明》之類。昔啟筮、明夷鯀治洪水,牧占大明,桀筮營惑,武王伐商,牧占耆老曰「不吉」 是也 。又曰:《歸藏》之文有「乾如天,為君,為父,為大赤,為辟,為卿,為馬,為禾,為血」 卦之類,知與今《易》通矣 。又曰:《歸藏》黃帝之書,而《坤啟筮》乃有「堯降二女以舜妃」 之語,節卦云「殷王其國,常母谷月」 之類,其卦是也,其文非也。蓋《歸藏》之文,湯代之作。

蔣君實曰:商之序《易》,以坤為首,其尚質尚白之制,皆自此出也。

李過曰:《易鈔》曰:「天尊地卑,乾坤之定位也。商易首坤」,是地尊乎天也,《商易》所以不傳,不知商人建丑,以十二月為歲首,取丑未之衝為地統,坤為地商用地統,只得首坤 。又曰:「夏后氏《連山易》,不可得而見」,商人《歸藏易》今行于世者,其經卦有八,重卦已有六十四。經卦八。謂坎為犖,犖者勞也,以萬物勞乎坎也。謂震為釐。釐者,理也。以帝出乎震,萬物所始,條理者也。餘六卦同。其六十四卦:《乾》《屯》《蒙》《溽》《訟》《師》《比》、小毒、《畜》《履》《泰》《否》《同人》《大有》《很》《釐》《大過》《頤》《困》《井》《革》《鼎》《旅》《豐》《小過》《林》《禍》《觀》《萃》稱僕、《復》母亡,《大毒》畜瞿散,家人節煥,《蹇》荔貟誠欽。恆規夜,《巽》《兌》《離》犖兼分,《歸妹》《漸》《晉》、明㝏岑。《未濟》《𨔵》《大壯》《蜀馬徒》四卦闕名。與《周易》卦同者三,之二曰《屯》《蒙》《訟》《師》《比》《小畜》《履》,次序大略相同。卦名不同者,如謂《需》為傉,《小畜》為「小毒畜」,《大畜》為「大毒畜」,《臨》為「林禍」之類。別文王重《易》,止因商《易》之舊。今以《周易》質之《歸藏》,不特卦名用商,卦辭亦用商,如《屯》之《屯膏》,《師》之「帥《師》」,《漸》之「取女」,《歸》《妺》之「承筐」,《明》《㝏》之「垂其翼」,皆因商《易》舊文,則六十四卦,不在文王時重。自伏羲以來,至于夏商,其卦已重矣,乃知《繫辭》所載取象十三卦,皆當時所有之易也。

王應麟曰:《越絕外傳》:范子曰:「道生氣,氣生陰,陰生陽。」 愚謂:先陰後陽,即《歸藏》先坤之意。闔而闢,靜而動也。

朱元昇曰:「《歸藏》雖自黃帝作,實循伏羲之卦序。」 《漢律曆志》曰:「伏羲畫八卦,由數起至黃帝而大備。」 是知伏羲《易》與黃帝《易》,一以貫之而已 。又曰:「《周禮》太上掌三《易》之法。」 初未嘗以《周易》廢《歸藏》也。魯襄公九年,穆姜為筮而遇艮之八,杜預釋之曰:「是雜用《連山》《歸藏》《周易》也。」 以此見春秋之時,《歸藏》尚無恙也 。又曰:《歸藏》取「則《河圖》者也。《河圖》藏十不具,是以《歸藏》去十不用 。」 又曰:「『《歸藏易》以純坤為首,說卦曰坤以藏之』,蓋造化發育之真機,常于此藏焉。然而一元有一元之造化,癸亥甲子之交為之藏;一歲有一歲之造化,冬夏二至之交為之藏;一日有一日之造化,夜半日中之交為之藏。是又《歸藏易》無所往而不用其」 藏也。六十四卦,藏者十有六,用者四十有八。《乾》為六十四卦之父,坤為六十四卦之母,坤統藏卦,乾統用卦,《坤》《乾》所以首六十四卦也。有藏者斯有用者,純《坤》又所以首純《乾》也。

又曰:《歸藏易》以六甲配六十四卦,所藏者五行。

之氣也。所用者五行之象也 。又曰:「《歸藏》《易》首坤尾剝 。」 又曰:「《歸藏》二篇。自甲子至癸巳為先甲,自甲午至癸亥為後甲。其策萬有八百。」

吳澂曰:夏、商二《易》,蓋因羲皇所畫之卦而用之以占筮,卦序與先天自然之序不同,故《連山》首艮,《歸藏》首坤。朱子《易贊》曰:「降帝而王,傳夏歷商,有占無文,民用勿彰。」 以為二《易》無𦅸辭也。或曰:《春秋左氏傳》所載𦅸辭與《周易》不同者,蓋夏商之《易》則有辭矣,然今莫可考證。

吳萊曰:《歸藏》今雜見他書,頗類《易林》,非古易也。趙道一曰:「軒轅黃帝取伏羲卦象法而用之,據神農所重六十四卦之義,帝乃作八卦之說,謂之《八索》,求其重卦之義也。帝一號歸藏氏,乃名所制曰《歸藏書》」 ,此《易》之始也。

朱升曰:「《歸藏》首。坤,靜動之首也。」

何孟春曰:「殷《易》先坤後乾,有靜斯動,陰陽之定理。」 楊慎曰:「《連山》藏于蘭臺,《歸藏》藏于太卜。」 見桓譚《新論》,則後漢時《連山》《歸藏》猶存。

郝敬曰:《歸藏》,坤卦。坤為地,百昌歸土,曰歸藏。焦竑曰:「歸藏,坤也。」 商時講學者,首重在靜。

董斯張曰:《歸藏》今惟存六十四卦名而又闕其四,與《周易》不同。《需》作《溽》,《小畜》作《小毒》,《畜》《大畜》作《大毒》。

《畜》《艮》作「很」,《震》作「釐」,《升》作「稱」,《剝》作「僕」,《損》作「員」,《咸》作「誠」,《坎》作「犖」,《謙》作「兼」,《遯》作「𨔵」,《蠱》作「蜀」,《解》作「荔」,《無妄》作《毋亡》《家人》作「散」,《家人》《渙》作「奐。」又有瞿欽規夜分五卦岑。林禍馬徒《三複》卦名,不知當《周易》何卦也?徐善曰:《歸藏》之亡久矣,有求之古《三墳》及司馬膺、薛貞之書者,失之譌;有即指歸魂納甲之書為《歸藏》者,失之陋;有謬解乾君坤藏之語而謂方圖即《歸藏》者,失之傅會;若衛氏之操筆妄擬,則失之肆矣。 又曰:子復丑臨寅《泰》,卯《大壯》,辰夬已《乾》,午姤未《遯》。歸藏本文作𨔵申否酉觀戌剝:歸藏本文作僕亥坤,此《歸藏》十二辟卦,所謂商易也。辟者,君也。其法先置一六畫坤卦,以六陽爻次第變之,即成《復》《臨》《泰》《大壯》《夬》五辟卦。次置一六畫乾卦,以六陰爻次第變之,即成《姤》《遯》《否》《觀》《剝》五辟卦。十辟見而綱領定。于是又置一六畫坤卦,以《復》《辟》變之,成六卦之一陽;以《臨》《辟》變之,成十五卦之二陽;以《泰》《辟》變之,成二十卦之三陽;以《大壯》辟變之,成十五卦之四陽;以《夫》《辟》變之,成六卦之五陽;更進為純《乾》,而六十四卦之序已盡變矣。徐而察之,《乾》之六位已為《逓》變之新爻,而《坤》之六位猶為未變之舊畫,即卦中陽爻已變而陰爻猶故也。于是復置新成之《乾卦》,以《姤》《辟》變之,成六卦之一陰;以《遯》《辟》變之,成十五卦之二陰;以《否》《辟》變之,成十二卦之三陰;以《觀》《辟》變之,成十五卦之四陰;以《剝》《辟》變之,成六卦之五陰。更進為純坤,而《坤》之六位已更新矣,卒之非有兩營也。止此六十四虛位。順而求之,由《坤》七變,得陽爻一百九十二,而純《乾》之體見。逆而愬之,由《乾》七變,得陰爻一百九十二,而純《坤》之體見。一反一覆,而三百「八十四爻之《易》以全矣。」 又曰:「《歸藏卦序》坤震坎艮兌離巽乾。蓋震下一陽,由于純坤之後,進坎而中,進艮而止,乃交于中五而得兌之二陽,然一陰猶在上也。至離而中陽進上,至巽而初陽進中,于是純乾體成,此陽氣漸長之序也。反而推之,巽下一陰,生于純乾之後,進離而中,進兌而上,乃交于中」五,而得艮之二陰,然一陽猶在上也。至坎而中陰進上,至震而初陰進中,于是純乾體成,此陰氣漸長,而陽氣歸藏之序也。《歸藏》之名之義,殆本諸此。其數則自下而上者,始八終二,由于陽氣之生,自無而有其理,為知來之逆也;自下而上者,始一終八,由于陽氣之歸,自有而無其理,為數往之順也。聖人命「歸藏」之名、蓋告人以反本復始之道焉。

按:《歸藏》隋時尚存,至宋猶有《初經》《齊母》《本蓍》三篇。其見于《傳》注所引者,如「榮榮之華」、「徼徼鳴狐、離監監。」「若雷之聲,有鳥將至而垂翼。上有高臺,下有雝池,有鳧鴛鴦,有雁鷫鷞」,有白雲,自蒼梧入大梁。空桑之蒼蒼,八極之既張,乃有夫羲和是主,日月職出入,以為晦明。舊言之擇,新言之念。君子戒車,小人戒徒。有人將來,遺我貨貝。以至則徹,以求即得,有喜將至,若以賈市其富,如河漢昭昭九州,日月代極,平均土地,和合四國。不利出征,惟利安處。彼為貍,我為鼠。勿用作事,恐傷其父。鼎有黃耳,利取䱇鯉。剝。良人得其玉,小人得其粟。瞿有瞿有。「宵梁為酒,尊于兩壺兩羭,飲之三日,然後蘇。士有澤,我取其魚。」凡此辭皆古奧,而孔氏《正義》謂《歸藏》妄偽之書,亦未盡然。若《三墳》書以《歸藏》《易》為氣墳,其爻卦大象曰:「天氣歸,地氣藏,木氣生,風氣動,火氣長,水氣育,山氣止,金氣殺。」各為之傳,則較傳注所引大不倫矣。

又按《歸藏之書》有《本蓍篇》,亦有《啟筮篇》,有《齊母經》,亦有《鄭母經》,今見于郭景純《山海經註》曰:「瞻彼上天,一明一晦。有夫羲和之子,出于陽谷,曰共工;人面蛇身、朱髮,曰麗山之子,青羽、人面馬身,曰羽民之狀,鳥喙赤目而白首,曰滔滔洪水,無所止極。伯鯀乃以息石息壤以填洪水,曰鯀去。三歲不腐。剖之以吳刃,化為黃能。」一作「龍。」 曰:「昔彼《九冥》,是與帝辨,同宮之序,是為《九歌》。」曰:「不得竊辨與《九歌》,以國于下。」此《啟筮》之文也。太平御覽載啟筮文曰夏后享神于晉之靈臺作璿臺曰:夏后啟筮,御飛龍,登于天吉曰:「昔者羿善射畢,十日果畢之。此《鄭母經》之文也。《隋志》謂《歸藏》漢初已亡,故班固《藝文志》不載。」又謂晉中經簿有之,斯景純得援之以釋《山經》也。

又按:《太平御覽》引《歸藏文》曰:「蓍末大于本為上吉,蒿末大于本次吉,荊末大于本次吉,箭末大于本次吉,竹末大于本次吉,蓍一五神,蒿二四神,荊三三神,箭四二神,竹五一神。筮五犯皆藏,五筮之神明皆聚焉。」 當屬《本蓍篇》中語。

又按:《歸藏》六十四卦,其名或異,然亦皆依反對為序。以「謙」 作「兼」 ,而「分」 次之,則分為豫也。以蠱作蜀,而「馬徒」 次之,則馬徒為隨也。以損作員,而「誠」 次之,則誠為益也。「林禍」 在《觀》之前則「臨」 也;「欽」 在《恆》之前則

「咸」也瞿,在散《家人》之前則「暌」也岑。在《未濟》之前則《既濟》也。唯「規夜」二名。不審是何卦。非《夬》《姤》則《噬嗑》《賁》當之矣。

易經三

《周易》《漢志》十二篇。

《山海經》曰:列山氏得《河圖》,周人因之曰《周易》。《易通卦驗》曰:「文王得赤烏而演《易》。」

《易終辨備》曰:「煌煌之耀,乾為之綱。含凝之類,坤握其方。雄雌呿吟,六節搖通。」謂「六子。」 萬物孳甲,日營始東。震也

《易乾鑿度》曰:「易者,其德化;變易者,其氣也;不易者,其位也。」

《春秋說題辭》曰:「《易》者,氣之節,含五精,宣律歷,上經象天,下經計曆,文言立符,象出期節,象言變化,繫設類跡。」

《孝經援神契》曰:「《易》建八卦,序六十四卦,轉成三百八十四爻,運機布度,其氣轉易,故稱經也 。」 又曰:「《易》長于變。」

《論語比考讖》曰:「孔子讀《易》,韋編三絕,鐵摘三折,漆書三滅。」

程本曰:「出于一,立于兩,成于三,《連山》以之而呈形,《歸藏》以之而御氣,《周易》以之而立數。」

司馬遷曰:「西伯拘而演《周易》。」

揚雄曰:「《易》始八卦,而文王六十四。」

班固曰:「商道弛,文王演《周易 》。」 又曰:「秦禁學《易》,為卜筮之書,獨不禁,故傳授者不絕 。」 又曰:「《詩》《書》《禮》《樂》《春秋》,五者,五常之道,《易》為之原。」

許慎曰:「日月為《易》,象陰陽也。」

王逸曰:「《易》與《春秋》同經,總一機之織,經營天道,以成人事。」

鄭康成曰:「《易》一名而含三義,易簡一也;變易二也;不易,三也。」

劉表曰:「《易》惟譚天,入神致用」 ,故《繫》稱「旨遠辭文,言中事隱,韋編三絕,固哲人之驪淵也。」

徐幹曰:「伏羲作八卦,文王增其辭。」

淳于俊曰:「包犧因燧皇之圖而制八卦,神農演之為六十四。黃帝、堯、舜通其變,三代隨時,質文各繇其事。故《易》者,變易也。」

虞翻曰:《易》字從日下月。

陸績曰:孔子《易》云:有四易:一世、二世為地《易》,三世、四世為人《易》,五世、六世為天《易》,游魂歸魂為鬼《易》。皇甫謐曰:「文王在羑里,演六十四卦,蓍七、八、九、六之爻,謂之《周易》。」

顏延之曰:「《淳象》始于三畫,《兼卦》終于六爻。」

梁武帝曰:「《周易文言》是文王所制。」

酈道元曰:「羑水出蕩陰西北,東流經羑城北,故羑里也。昔殷紂納崇侯虎之言,囚西伯于此,散宜生南宮适見文王,乃演《易》用明否泰始終之義焉。」 陸德明曰:「周,代名也。周,至也,遍也,備也。今名《書》,義取周普。」

賈公彥曰:「夏殷《易》以七八不變為占,《周易》以九六變者為占。」

虞世南曰:「不讀《易》。不可為宰相。」

張懷瓘曰:《易》者,太古之書。先賢說八卦,非伏羲自重。《易》曰:「聖人立象以盡意,設卦以盡情。八卦成列,象在其中矣。因而重之,爻在其中矣。剛柔相推,變在其中矣。」 伏羲自重之驗也。昔者聖人之作《易》也,觀變于陰陽而立卦,發揮于剛柔而生爻。故《易》六畫而成卦,六位而成章。又伏羲自重之驗也。韓愈曰:《易》奇而法。

宋理宗曰:「《易》六十四卦,大象之義各有攸屬。自出治而言則謂之后;自定位而言則謂之上;自創法而言則謂之先王;自繼體而言則謂之大人,餘則總謂之君子,皆主于人君而言也。」

楊繪曰:「《虞書》之文曰『龜筮協從,筮云者,非八卦之可為也,必六十四之然後為筮矣。舜禹之際而曰龜筮協從,則何文王重卦之有乎』?」

代淵曰:《彖》與《大》《小象》,諸卦本同《乾卦》例皆于六爻後,相繼而列之,聚為一處。至鄭康成王弼注時,謂《彖》與《大象》本論卦體,故置六爻前,《小象》在釋爻,故各退在逐爻後,使人易曉。惟留乾卦不移者,用存其本體,令後世知之。

陸秉曰:「《易》字《彖》文,日下從『月』,取日月二字交配而成,日往月來,迭相為易之義。言《易》則萬物變化之義盡在其中矣。」

石介曰:「《易》題作上下二篇,當是文王、周公時已然後人又自《乾》至《履》,自《泰》至觀之類,別離為卷,則《乾傳》第一,是後人題也。」

歐陽修曰:「《易》理無盡,以象談《易》,占筮者之事,以數談《易》,推算者之事,以理談《易》,學士大夫之事,皆不可不兼也。」

袁建曰:「《易》者,《易》也,不易也,變易也。謂一義而含三名則非,謂一名而含三義,何損于《易》哉。」

陳皋曰:乾為君、為父,坤為臣、為母。艮為子,為少陽。聖人設教,以尊為先,則順,故「《周易》先乾。」

薛溫其曰:「彖,累聖相傳之意,《大象》孔子獨出之事。」 李清臣曰:「《十翼》皆孔子之言乎?不得而知也,然有疑焉。《序卦》者,韓康伯雖已明非《易》之蘊,而未明其所以然也。《易》卦之序二二相從,今《序卦》之名蓋不協矣,有義之苟合者,有義之不合而強通者,是豈聖人之言耶?」

周子曰:「聖人之精,畫卦以示;聖人之蘊,因卦以發。」 卦不畫,聖人之精不可得而見;卦不因,聖人之蘊不可得而聞。《易》何止《五經》之源,其天地鬼神之奧乎!

邵子曰:「周以建子之月為正月,謂之天統。」 《易》曰:「《周易》以乾為首,乾者天也 。」 又曰:「上古聖人皆有《易》,但作用不同。今之《易》,文王之《易》也,故謂之《周易》。」 又曰:「《易》者,聖人長,君子消小人之具也。」

張子曰:「《易》乃是性與天道,其字日月為《易》,《易》之義包天道變化 。」 又曰:「《易》非止數 。」 又曰:「《繫辭》所以論《易》之道,既知《易》之道,則《易》象在其中,故觀《易》必由《繫辭 》。」 又曰:「《易》與君子謀,不與小人謀。」

程伯子曰:「《易》起于數,非也。有理而後有象,有象而後有數。《易》因象以明理,由象以知數,得其義則象數在其中矣。」

蘇軾曰:「《易》者,聖人所以盡人情之變,而非所以示神于卜筮也。」

龔原曰:上經始于《乾坤》,終于坎離,言天道也。故卦象以體為主,若《天行》《地勢》《水洊》《至明》《兩作》是也。下經始于《咸》《恆》,終于《既濟》《未濟》,言人道也。故卦象以用為主,若「《洊雷》兼山」 、「《隨風》麗澤」 是也。

劉安世曰:「今之學者,談象數則諱談義理,言義理則恥說象數,若象數可廢,則無《易》矣。若不說義理,又非通論 。」 又曰:「文王拘羑里而演六十四卦之辭,如『乾元亨、利貞』」 ,「『坤元亨,利牝馬之貞』是也,非重六爻也。至爻辭恐周公所作,若爻辭是文王作,不應曰『王用享于西山』,又不應曰『箕子之明㝏也』。」 林之奇曰:「《易·序卦》雖有可疑,然其間自有深旨。」 陸佃曰:「伏羲用蓍占法,惟用七八,六十四卦皆不動。若乾止于乾,坤止于坤,不能變也。夏商因之,皆以七八為占,《連山》《歸藏》是已。後至文王,占法始用九六,蓋不如此,不足應天下之變也,今《易》是已。」 又曰:「《說文》云:『蜥易,蝘蜓守宮也,象形。《周易》之義疑出于此,取其陰陽搆合而』」 名。一曰蜥易,日十二時變色,故曰《易》也。舊說蜥易嘔雹,蓋龍善變,蜥易善易,故乾以龍況爻,其書謂之《易》。「爻」 者,言乎其變也。象之義出于象,彖之義出于彖,易之義出于《易》,皆取諸物也。

朱震曰:「《連山》,神農氏之別號;《歸藏》,軒轅氏之別號,並是代號。」 《易》題周,以別餘代,猶《周書》《周禮》也。張行成曰:「《易》有四體,一用三,伏羲先天體也。《連山》天易,《歸藏》地《易》《周易》、人易用也。」

鄭東卿曰:《上經》起乾坤至坎離,三十卦。《下經》起《咸》《恆》至《既濟》《未濟》,三十四卦。《雜卦》無上下經之分,然自乾坤至《困》亦三十卦,自咸至《夬》亦三十四卦。鄭樵曰:「《連山》用三十六策,《歸藏》用四十五策,《周易》用四十九策。」

程迥曰:「《易》以道義配禍福,故為聖賢之書。陰陽家獨言禍福而不配以道義,故為技術 。」 又曰:「朱待制新仲嘗過迥曰:『《序卦》非聖人書。唐僧一行《易纂》引盂喜《序卦》曰:『陰陽養萬物,必訟而成之;君臣養萬民,亦訟而成之』。然則今《序卦》亦出于《經》師可知也 』。」 又曰:「『張芸叟疑《大觀》在上』之文,且言陸希聲深病爻辭之不類,輒」 欲去取歐陽公《童子問》,王景山《儒志》亦疑《易》文「聖人之道遠如天,固難知也」 ,謂「不類」 ,非也。

吳沆曰:「重卦之說,自古為疑,然以理推之,六十四卦或自古而有,而六十四卦之名則自文王始也。蓋卜筮之書隨世而變,其所起之法、所占之辭代有不同,其不得而異者惟六十四變以成易爾。文王以前《易》道止于卜筮,文王而後始用之修身、治人、為國,而《易》道始興于此,則謂之《易》興于中古可也。」

羅泌曰:「《易》者廬。」之名,守宮是已。身色無恆,日十二變,是則《易》者從其變也。彖者茅犀之名,豨神是已。犀形獨角,知禨知祥,是則彖者取于幾也。而《象》則直取其身形相象,遠近不變。「有成位膽應四時而已,是則《易》者象也,取諸物以為象,聖人之意見矣。」 又曰:「三《易》之書,其書一,其法異,其為卦皆六位,經卦皆八,而別卦皆六十四,書一也。《易》尚變,《連山》《歸藏》尚不變,法異也;變,老也,不變,少也。」《易》用

九六,尚老也。《連山》用七,《歸藏》用八,尚少也。尚變之占三百八十有四,而六十四可以為一,是故以六十四乘六十四,得四千九十有六,其與《連山》《歸藏》倍一之理殊矣。

吳仁傑曰:《易》始乎伏羲,成乎文王。六十四正卦,伏羲之所作也。卦外六爻,及六十四覆卦,文王之所作也。伏羲有正卦,有象卦,自乾至未濟,象如「天行健」 之類是也。夫子未贊《易》以前,史墨對趙𥳑子曰:在《易》卦雷乘乾,曰大壯,是有卦則有此象矣。如曰君子非禮勿履,則孔子所繫也。文王有爻,有覆卦,爻如《乾》初九至上九。覆卦如用九之類是已。鄭耕老曰:「《周易》二萬四千二百七字。」

李舜臣曰:「班、馬只言文王演卦,又曰『人更三聖,世歷三古,止言包犧、文王、孔子,未嘗及周公也』。」 馬融、陸績、王肅、姚信始有周公作爻辭之說,絕不經見。孔穎達始引韓宣子見《易象》與《魯春秋》,而知周公之德與周之所以王為周公爻辭之證。審爾,謂周公作爻辭可也,而《春秋》又將屬之周公乎?陸九淵曰:「後世言伏羲畫八卦,文王重之為六十四」 ,其說不然。且如《周禮》,未可盡信。若筮人之言三,《易》經卦皆八,其別皆六十有四,龜筮協從,亦見于《虞書》,必非偽說。如此,則卦之重久矣。蓋伏羲既畫八卦,即從而重之,然後能通德類情,扶持天下之理。文王蓋因𦅸辭而加詳,以盡其變爾。朱子曰:「周,代名也;《易》,書名也。其卦」 本伏羲所畫,有交易變易之義,故謂之《易》。其辭則文王、周公所繫,故繫之周。以其簡袠重大,故分為上下兩篇。經則伏羲之畫,文王、周公之辭也。并孔子所作之傳十篇,凡十二篇。中間頗為諸儒所亂。近世晁氏始正其失,而未能盡合古人。呂氏又更定著為《經》二卷,傳十卷,乃復孔氏之舊云。

陳淳曰:「伏羲之《易》,本無文字,始于乾而終于坤,每卦惟有六畫而已。文王千羑里乃取而衍之,始于乾坤,終于未濟,若今所傳之序。以彖辭列六十四卦之吉凶,若乾元、亨、利、貞之類是也。周公繼志述事于逐卦之爻,又分別爻義而繫之爻辭,以斷六爻之吉凶,若初九,『潛龍勿用』之類是也。以文字始著于文王、周公」 因謂之《周易》。又以𥳑帙重大分為上下經兩篇。周之衰,《易》道不明,孔子乃黜文王所繫彖上下經文之辭,若「大哉乾元」 以下等是也。曰《象上傳》,曰《象下傳》,所以釋伏羲卦之上下兩象,若「天行健」 等類,及周公所繫兩象六爻之辭,若「潛龍勿用,陽在下也」 等類是也。曰《繫辭上傳》,曰《繫辭下傳》,所以述文王、周公所繫卦爻辭之傳,而通論一經之大旨,上自「天尊地卑」 以下,下自「八卦成列」 以下是也。曰《文言傳》,所以申言乾坤彖象之旨,而為諸卦之例,若「元者善之長」 以下是也。曰《說卦傳》,所以詳其所未盡之意,若昔者聖人之作《易》也,「幽贊于神明而生蓍」 以下是也。曰《序卦傳》所以序其先後,若有天地然「後萬物生焉」 以下是也。曰《雜卦傳》所以錯雜而言之。若「乾剛坤柔比樂師憂」 以下是也。

林學蒙曰:「伏羲畫卦以寫陰陽之變化,文王、周公作卦爻辭以決天下之疑,孔子作《彖象》以推明事物當然之理,然爻畫既具而三者已備乎其中,先聖後賢互相發明耳。」

高似孫曰:「『《易》曰:『元者善之長也』,《左傳》曰:『元者體之長也』。《易》曰:『嘉會足以合禮』,《左傳》曰:『嘉德足以合禮』。」 「『善』之與體,會之與德,其字不同,其義則別。《易》之《文言》以為孔子所作,然孔子生于襄公二十二年,史作此筮乃襄公九年』二語,蓋在孔子之先也。」 胡一桂曰:「晁氏謂古者竹𥳑重大,以經為二篇,然《經》分上下,誠有至理」 《上下經》雖有三十卦、三十四卦之不同,以反對計之,各十八卦一也。《上經》反對五十二陽爻,五十六陰爻;《下經》反對五十六陽爻,五十二陰爻,二也。《上經》以四正卦為主,首乾坤而終《坎》《離》,與《先天圖》南北東西四方卦合。《下經》以二變卦為主,《震》變為《艮》,《巽》變為《兌》,首《咸》《恆》而終《既濟》《未濟》,與先天圖四維之卦合。而坎離之交不交。亦可見伏羲《先天》一圖大旨。備見于文王卦序首尾中三也。若是者。豈以竹簡重大之故耶。

熊良輔曰:「《易》卦下之辭謂之《彖》,彖曰以下謂之《彖傳》,爻下之辭謂之《象》,象曰以下謂之《象傳》。《繫辭傳》無經可附,蓋總括卦爻之大意,而云漢以來以《繫辭》名之,今謂之《繫辭》亦可。歐陽公謂非聖人作,殊不思道德性命之蘊,六經之理,皆自此出,而天地萬物之情狀亦靡所不載矣。」

吾丘衍曰:「俗儒談《易》,多鄙象數。夫乾九坤六,乾天坤地,非象數而何 ?」 又曰:「《夜遊錄》有言,彖象皆假畜獸,以彖為大豕行則俯首,一望而全體皆見,故統論一卦之體,取以喻之。象有六牙,故六爻之義。」

取以喻之。又按《說文》「蒼頡製易。字象蜥蜴,善變。」 則知古人托之以喻其變不疑也。或言日月為易。按易字無從日月之說,而伏羲畫卦時,但云八卦重卦之後。以其變化無盡。故有變易之名。不可以日月為惑也。

章懋曰:「《易》不為小人謀,特不為之謀,為小人之事爾。小人而欲為君子,《易》固未始不為之謀也。」 丘濬曰:「《易》之為《易》,有理有數。言理者宗程子,言數者宗邵子。明理者雖不知數,自能避凶而從吉。學數者倘不明理,必至舍人而言天,且將流為技術。」 邵寶曰:「周之《易》,為筮而設也。故仲尼論聖人之道四,而占後焉。後之者」 ,歸重之也 。又曰:「有《周易》,故《羲易》有先天之名。有羲《易》,故《周易》有後天之名。」 此後世學《易》者之議,非易之本義也。

蔡清曰:「《易》自《彖》《象》《文言》傳亡,今《易》有《彖》、曰《象》、曰《文言》、曰字,後之讀者不知為後之所加,此今《易》之所以失,而古《易》之不可不復也。」

楊時喬曰:「《重卦》始于伏羲,《彖辭》出于文王,《爻辭》出于周公。《周易》名經始于周。分上、下經為二篇。《彖》《象》四傳、十翼,各自為篇。取《彖》《象傳》作注解,經文附經文下。自費直始,而定于劉向成于鄭康成。取《文言》乾坤二卦附于《乾坤》《彖傳》後,始于王弼,以《繫辭》附于《象傳》後。改《說卦》上中作《繫辭》,加『傳』字,以《文言》十八條附《繫辭傳》」 ,削去《彖》《象傳》《文言》之名,成于韓康伯。至宋晁以道疑分二經為非,吳伯泰以分二經為是,朱子《本義》從之。吳澂分四傳,以《繫辭》為《大象》,以《爻辭》為《小象》,合為《象傳》,亦皆未安。

錢一本曰:「《周易》漢費直本,畫一全卦,繫以《彖辭》,再畫本卦,繫以爻辭,又畫覆卦,繫以用九、用六之辭,後以一傳字加《彖傳》之首。鄭康成本費本六爻之畫,因省『用九』」 、「『用六覆卦之畫,移上下體于卦畫之下,又移初九至用九爻位之文,加之爻辭之上,又合《彖傳》《象傳》于《經》,于《彖傳》加『彖曰』字,于《象傳》加《文言》曰』字,以孔子」 贊爻之辭,本以釋經,乃各附當爻,每爻加象「曰」 字,歷代因之,是為今《易》。《漢藝文志》云:《易經》十二篇,呂大防定為《經》二卷,《傳》十卷。晁說之釐為八卷,呂祖謙復定為十三卷,一以古為斷,是為古《易》。嗚呼!《易》本羲畫,雖無文辭,八卦相錯,剛柔雜居之中,郁郁乎為天下之至文,乃宇宙間開闢第一文字,是謂之古。爾若《文、周》、孔子之辭,凡皆以明羲畫之象,合于一處匪今,釐于二處匪古,詎在辭之離合間耶?

郝敬曰:「《春秋傳》,韓宣子適魯,觀書于太史,見《易象》,曰:『吾乃知周公之德與周之所以王』。然則《易象》繫自周公久矣。孔穎達作《正義》辨之甚詳。而班固云:『《易》更三聖,世歷三古。說者以伏羲、文王、孔子為三聖,周公不與焉』。」 嘗觀孟子序堯、舜以來聞知止稱文王,亦不及周公。蓋二聖父子同世,言父則不復及子,言三古則不復列四聖,立言應爾,豈謂周公不與于斯文乎?說者因《大傳》云作《易》者有憂患,當文王與紂之事,其辭危,因謂危辭多在爻,爻辭亦文王作,非也。文王序《易》,逐卦繫彖,周公承考,逐卦繫象,《易》始大備。公嘗自言「文王我師」 ,孔子亦謂「文王無憂,父作子述」 ,即此類也。今檢爻辭,如《隨》云「王用享于西山」 ,《升》云「王用享于岐山」 ,指文王岐周也。《明夷》云「明夷于南狩得其大首」 ,指武王誅紂也。「箕子」 之「明夷」 ,指箕子為奴也。《小畜》《履》《隨》《蠱》皆隱用文、武為象。《泰》之六五、《歸妹》之六五,引商王帝乙,是文王所親臣事者也,豈以繫爻?凡此皆足以徵爻辭之非出自文王甚明也。蓋周公相武王,誅紂伐商,晚遭流言憂患,與《文考》同,故摹寫往事,真切如此。凡周公之辭,孰非文王之辭?惟彖作自文王,故夫子為文王作,《彖傳》,為乾坤二卦作文王,其《象傳》則為周公作,又甚明也。聖人修辭立誠,言不盡意。伏羲畫卦,無辭以俟文王;文王繫彖,無爻以俟周公。周公繫象,無傳以俟孔子。三聖皆以未盡之意,逓相傳述。若使文「王繫《彖》,又繫《爻》,則周公作《象》,亦宜作《翼》;孔子成《春秋》修經,亦宜修《傳》。如後世自為綱,自為目,識者譏之矣 。」 又曰:「孔子神明天縱,讀《易》韋編三絕而作《十翼》,羲聖卦位爻畫未明而作《說卦》,文王演《易》,次第未明而作《序卦》,彖辭未明而作《彖傳》,周公爻象未明而作《象傳》,恐作者泥于爻,又約其旨而作《大象》」 ,慮學者局于《序》,又錯其序而作《雜卦》,無所不用其極,而世儒猶謂孔子有未盡之《易》以待夫陳摶、魏伯陽、邵堯夫《先天》《後天》《方圓》等圖出,而後羲《易》見。吁,亦愚且悖矣 。又曰:「卦八而已,無所謂六十四」 也。六十四者,八之錯耳。經第言八卦,未嘗言六十四。《周禮》「太十八為經,六十四為別」 ,即經之別耳。邵堯夫《橫圖》相生,是《經》與《別》混無分也。既以序生,如榦有枝,枝有葉,則不應言八卦相錯。既序矣,焉用錯?「一生二,二生四,四生八」 ,猶強。

引「兩儀四象八卦」 語解,至「八生十六,十六生三十二,三十二生六十四」 ,則空鑿漫說矣。其實八卦錯成六十四,安所得十六與三十二乎?

羅喻義曰:「易是蜥蜴。」 陸佃云:「蜴善變易吐雹,有陰陽析易之義,一名蜥蜴。」 《周易》之名,蓋取于此。小者長七八寸,生山石間,無所取之,近之使可玩也。其所謂彖,乃是毛牛。楊慎云:「狀如犀而角小,善知吉凶,交廣人謂之豬神」 是也。彖曰,猶斷白也。彖者,于神斷則人爾。象者,大荒之獸也。今夫人希見象也,想象之而已,無所取之,遠之使不可玩也。或遠或近,若遠若近,皆有妙理。爻者,俎也,錯雜陳之,有觕有精,猶文之有吉有凶也。繫者,維也。《詩》曰:「汎汎楊舟,紼纚維之。」 舟繫于杙,若可繫也,亦可解也。繫解舟發,隨所之適,豈有極哉?五者皆寓名也。

張伯樞曰:以交易變易言《易》,不若「生生之謂易」 一語,括其要也。

按:《連山》《歸藏》惟其不著時代,致儒者紛論,或以為宓犧,或以為神農,或以為黃帝,或以為夏、商之書,迄無定說。《周易》成于殷之末世,慮其與《歸藏》淆也,爰以代名,蓋無俟外史達書名于四方,灼然共信為文王、周公、孔子之作述,是可法也。鄭氏周普之義,殊為牽率。

又按《六經》自秦火之後,惟《周易》為完書,雖費直更之于前,王弼亂之于後,其餘無可議者。而歐陽永叔、王景山乃疑及《繫辭》,張芸叟疑及《爻辭》,李邦直、朱新仲、王巽卿疑及《序卦傳》,皆高明之過也。

易經四

《竹書易經》五篇。

《晉書》:「太康二年,汲郡人不準,盜發魏襄王墓。或言安釐王冢得竹書數十車。」 其《易經》二篇,與《周易》上《下經》同,《易𦅸陰陽》二篇,與《周易》略同,𦅸辭則異。卦下《易經》一篇,似《說卦》而異。

杜預曰:「汲郡汲縣有發舊冢者,大得古書《周易》上下篇,與今正同,別有陰陽說,而無《彖象》《文言繫辭疑共》時仲尼造之于魯,尚未播之于遠國也。」

《竹書》:「公孫段邵陟論《易》二篇。」

《晉書竹書公孫段》二篇。公孫段與邵陟論易。

卜子商《易傳》偽本。《隋志》二卷。《唐志》同。《中經簿》四卷, 《七錄》六卷,《釋文序錄》三卷。《國史志》。《中興書目》十卷。佚 今存別本十一卷

《家語》。「卜商。衛人。字子夏。好論精微。時人無以尚之。」 劉歆曰:「漢興《韓嬰傳》。」

《荀勗》曰:「丁寬所作。」

張璠曰:「或馯臂子弓所作。」《薛虞記》。陸德明曰:「虞不詳何許人。」 《唐會要》:開元七年三月六日,詔:「子夏《易傳》近無習者,令儒官詳定。」四月七日,劉知幾議曰:「按《漢志》,《易》有十三家,而無子夏作傳者。至梁阮氏《七錄》始有《子夏易》六卷,或云韓嬰作,或云丁寬作。然據《漢書》,韓《易》十二篇,丁《易》八篇,求其符會,則事殊隳刺者矣。夫以東魯服膺文學,與子游同列;西河告老,名行,將夫子連蹤。而歲越千齡,時經百代,其所著述,沉翳不行,豈非後來,假憑先哲。亦猶石崇謬稱阮籍,鄭璞濫名周寶,必欲行用,深以為疑。」司馬貞議曰:「按劉向《七略》有子夏《易傳》,但其書不行已久,今所存多失真本。又荀勖《中經簿》云:『《子夏傳》四卷,或云丁寬所作,是先達,疑非子夏矣』。」又《隋書經籍志》云:「《子夏傳》殘闕,梁六卷,今二卷,知其書錯謬多矣。」又王儉《七志》引劉向《七略》云:「『《易傳》子夏,韓氏嬰也』。今題不稱韓氏而載《薛虞記》。又今祕閣有《子夏傳》《薛虞記》,其質觕略,旨趣非遠,無益後學,不可將帖五經。」五月五日,詔:「子夏傳逸篇,令帖《易》者停。」《崇文總目》:此書篇第,略依王氏,決非卜子夏之文。又其言近而不篤,然學者尚異,頗傳習之。

《國史志》:《子夏易傳》假託真《子夏傳》。一行所論,定然殘闕。

《中興書目》:「按《隋志》:《周易》二卷,魏文侯師《卜子夏傳》殘闕。《唐志》《卜商傳》二卷,今乃十卷。攷陸德明《音義》所引,與今本間有合者,若云:『地得水而柔,水得地而流,故曰比』。今本作『地藏水而澤,水得地而安』,但小異爾。至『束帛戔戔作殘殘』。又云:『五匹為束,三元二纁象陰陽』。今本並無此文,蓋後人附益者多。」 孫坦曰:「世有子夏」 《易傳》,以為親得孔子之蘊,觀其辭,略而不粹,間或取《左氏春秋傳》語證之,晚又得十八占,稱夫子,則曰「縣官嘗疑漢杜子春之學,及讀注傳,見引明㝏對策,疑始釋然。」 不然,班固序儒林,何以言《易》始于商瞿子木,而遽遺卜商也哉?程伯子曰:「子夏《易》雖非卜商作,必非杜子春所能為,必得于師傳也。」

晁說之曰:古今咸謂子夏受《易》于孔子而為《易傳》,然太史公、劉向父子、班固皆不論著,唐劉子元知其偽矣。書不傳于今,今號為子夏傳者,唐張弧之。

《易也弧》,唐大理評事,亦不詳何時人。

洪邁曰:「孔子弟子惟子夏于諸經獨有《書》,雖傳記雜言,未可盡信,然要歸與他人不同矣。于《易》則有《傳》,于《詩》則有《序》,而《毛詩》之序子夏授高行子,四傳而至小毛公,或云傳曾申,五傳而至大毛公。于《禮》則有《儀禮喪服傳》一篇,于《春秋》所云不能贊一辭,蓋亦嘗從事于斯矣。《公羊》高實受之于子夏,穀梁赤者,《風俗通》亦」 云:子夏門人。于《論語》,則鄭康成以為仲弓、子夏等所撰定也。後漢徐防上疏云:「《詩》《書》《禮》《樂》,定自孔子,發明章句,始于子夏。斯其證云。」 按:洪氏明申子夏傳經之功,可謂得其要矣。《韓非子》:自孔子之死,有子張之儒,有子思之儒,有顏氏之儒,有孟氏之儒,有漆雕氏之儒,有仲良氏之儒,有孫氏之儒,有樂正氏之儒,而子夏之門人,若高行子曾、申公羊高、穀梁赤傳《詩》及《春秋》者,反不與焉,不得其解也。

程迥曰:「《子夏易傳》,京房為之箋,先儒疑非卜商也。近世有陋儒,用王弼本為之注,鄙淺之甚,亦托云子夏。凡先儒所引《子夏傳》,此本皆無之。熙寧中,房審權萃訓詁百家,凡稱子夏者,乃取後贋本。」 章如愚曰:「《子夏易傳》,竊意非古所傳。觀其書不依古易經次,乃遵費氏、鄭氏、王氏所合《彖》《象》《文言》于爻下而傳之。」

趙汝梅曰:「孫坦疑《子夏傳》為杜子春之學。按杜欽、杜鄴與鄧彭祖、王商、萬章、禽慶,皆字子夏,二杜于《易》未聞師授,孫氏之論,尚為可疑。惟彭祖傳梁丘之學,如以子夏為彭祖,猶有彷彿;以為欽、鄴,則無所㨿。」 王應麟曰:「帝乙歸妹,《子夏傳》謂湯之歸妹也。京房載湯嫁女之辭曰:『無以天子之尊而乘諸侯,無以天子之富』」 而驕諸侯。陰之從陽,女之順夫,本天地之義也。往事爾夫,必以禮義。荀爽《對策》引《帝乙歸妹》,言湯以娶禮歸其妹于諸侯也。張說《鄎國公主銘》云:「帝唐降女,天乙歸妹。」

按子夏《易傳》見于《隋經籍志》,止二卷,《釋文序錄》止三卷爾。至宋《中興書目》益為十卷,而今本多至十一卷,不獨篇第悉依王弼,并其本亦無異辭。考陸氏《釋文》所引,如《屯》六二,「乘馬班如」,「乘」音繩,班如,相牽不進貌;《比傳》地得水而柔,水得地而流,故曰「比。」《小畜》九五,「有孚攣如」,「攣」作「戀」,思也;上九「月幾望」作「近望」;《履》九四「愬愬」,恐懼貌。《泰》六四「翻翻」,輕舉貌。上六「城復于隍」作「堭。」《大有》九四「匪其彭」作「旁」,《謙》卦作「嗛」,云二謙也。《豫》六三「旴」作「紓」,九四「盍簪疾也。」《噬嗑》九四「胏」作「脯。」《賁》六五「束帛戔戔」作「殘」,「殘」傳云五匹為束。三元二纁象陰陽。《復》上六「有災《眚》」,《傳》云,「傷害曰災,妖祥曰眚。」《頤》六二「拂經」作「弗」,云「輔弼也。」六四「逐逐」作「攸攸。」《坎》上六,「寘于叢棘」「寘」作「湜。」《離》六五戚作嘁。咨慚也。《咸》初六「拇」作《遯》上九《傳》云「肥饒裕。」《晉》九四「鼫鼠」作「碩」,《明夷》六二「夷于左股」,「用拯馬壯」,「吉」,《夷》作《睇》,《傳》云「旁觀曰睇」,《拯》作《抍》。《睽》六二「其牛掣」作《契》,《傳》云「一角仰也。」《夬》九四「牽」作《掔》,《姤》初六「柅」作《鑈》,九五「包」作《苞》。《困》九四「徐徐」作《荼》,《荼》《傳》云「內不定之意。」《井》九二《鮒》,《傳》謂「蝦《蟆》」,六四《井甃》,《傳》云「修治也。」《豐》九三《沛》,《傳》云「小也」,《沬》,《傳》云「星之小者。」《旅》九四「資斧」作。《齊斧既濟》。六二「茀」作,《髴》。六四「繻有衣」,「袽」繻作。「袽」作「茹」,今文皆不然。又王氏《困學紀聞》引《泰六五傳》云「湯之歸妹也。」今亦無之。且書中引《周禮》《春秋傳》,其偽不待攻而自破矣。

又按:「孫坦疑是杜鄴,徐幾,趙汝梅疑是鄧彭祖,蓋兩人俱字子夏」 也。然繹其文義,總不類漢人文字,并不類唐人文字,謂為張弧所作,恐非今本。

《周易子夏》十八章,偽本一卷。《崇文總目》三卷。

按:《紹興闕書目》亦有之,《五行家言》托名「子夏」 ,尤不倫矣。

漢淮南王《劉安道訓》。《漢志》二篇。劉向《別錄》《七略》。作 十二篇。

劉向曰:「《九師道訓》者,淮南王安所造。王聘善為《易》者九人,從之采獲,故中書著為《淮南九師書》。」 王通曰:「壽春有八公山,正安所延致客之所,傳記不見姓名,而高誘序以為蘇飛、李尚、左吳、田由、雷被、毛被、伍被、晉昌等八人。」

何喬新曰:「九師之《易》,王通以為《易》道因之而微」 ,則無資于聖經可知。

按陸氏《釋文》,于《需》《蠱》《遯》《損》諸卦,其所引稱師者,當即《九師》本,而《鴻烈解》引《易》曰:「《剝》之不可遂盡也,故受之以復。」 此則《道訓》之《序卦傳》文矣。

《田何易傳》。

《漢書》:自魯商瞿子木受《易》,孔子以授魯橋庇子庸,子庸授江東馯臂子弓,子弓授燕周醜子家,子家授東武孫虞子乘,子乘授齊田何子莊。何以齊田徙杜陵,號「杜田生。」

《崇文書目》「田何之《易》卦象、《爻、彖》與《文言》《說卦》等離為十二篇,而自為章句,《易》之本經也。」

晁說之曰:「商瞿受《易》,孔子五傳而至田何。漢之《易》書蓋自田何始,何而上未嘗有書。」

王同《易傳》。《漢志》二篇。

《漢書》:「杜田生授東武王同子申。」

皇甫謐曰:「自孔子授《易》五傳至田何,何以授弟子東武王同子仲。」

晁說之曰:「《易》家著書自王同始。」

《周王孫易傳》。《漢志》二篇。

《漢書》:「丁寬至洛陽,從周王孫受古義,號周氏傳。」

丁寬《易傳》。《漢志》八篇。

《漢書儒林傳》:「字子襄,梁人。」

何喬新曰:「丁寬作《易說》三萬言而訓詁之學興。」

服光《易傳》。《漢志》二篇。

《劉向別錄》:「服氏,齊人。」

《漢·儒林傳》:「齊服生著《易傳》數篇。」

《蔡公易傳》。名字未詳,《漢志》二篇。

顏師古注:「蔡公,衛人,事周王孫。」

《楊何易傳》。《漢志》二篇。

《史記》:「楊何以《易》徵,官至中大夫。」

《漢書》:「楊何字叔元。」

晁說之曰:《易》得立學官自何始?所謂《易楊》者也。

《韓嬰易傳》。《漢志》二篇。

《漢書》:「韓嬰,燕人。」

王應麟曰:蓋寬饒受韓氏《易》。其上封事引韓氏《易傳》,言「五帝官天下,三王家天下。」

施讎《周易章句》。《漢志》二篇。

《漢書》:「施讎字長卿,沛人。」

《隋書施氏易》亡于西晉。

按:《施氏易》見于《後漢書》者,沛人戴賓以授陳留劉昆桓公。又廣漢景鸞亦受施《易》。

孟喜《周易章句》。《漢志》二篇。梁七錄十卷,《隋書》八卷。

《釋文序錄》十卷《新、舊唐書志》同。佚。

《周易·雜災異》《漢志》十一篇,又六十六篇。蓋合京房 言之。

《漢書》:「孟喜字長卿。」

陸德明曰。《無上經》。

《隋書》「孟氏」 、京氏,有書無師。

釋一行曰:「十二月卦」 ,出于《孟子章句》,其說《易》本于氣,而後以人事明之。

王應麟曰:許氏《說文》稱《易》孟氏,其文多異。

胡一桂曰:「孟既師田,又不擇所從,復受之于趙,趙死而遂倍之,以至不見信于友,不獲用于上,亦其宜矣。」

按:許氏《說文解字序》言《易》稱孟氏,則所引皆孟氏《易》也。其與今文異者,如「夕惕若厲,無咎」,作「夕惕若夤。」《句》。「泣涕漣如」,漣作連。「再三瀆」作「黷。以往吝」作遴。「履虎尾愬愬終吉」,愬愬作虩,虩下有「恐懼」二字。「百穀草木麗乎土」作。於地日昃之「離」「昃」作。「《罔》孚」,裕無咎,罔作有其牛掣作。《天且》,劓作劓。「君子豹變,其文蔚也」,蔚作斐。「用拯馬壯吉」,拯作「抍」,無「用」字。「繻有衣袽」,繻作「需」,「袽」作絮。「夫乾確然」,確作隺。「服牛乘馬」,服作《重門擊柝》作「𣝔」,《天地絪縕》作「壹。」「雜而不越」作。莫暵乎火。作離為的顙,的作馰,為黔喙之屬,無之屬字又如埶。「地可觀者莫可觀於木」,則今本無是文,不知當日何所屬也。又按陸氏《釋文》、孟氏《易》「《咸》其輔頰舌」頰作「俠」,《晉卦》作「齊」,「懲忿窒欲」作「浴」,偏辭也;作遍辭。《日中則昃》作《稷》,《閴其無人》「閴」作「窒」,《隤然》作《退然》,《大寶》作「保」,《包犧》作《伏羲》,皆與今文異。

又按:東漢之為孟氏喜者,南陽洼丹子玉、中山觟、陸鴻孟、孫廣漢、任安定祖。

梁丘賀《周易章句》。《漢志》二篇。

《漢書》:「梁丘賀字長翁。」

《隋書》:《梁丘易》亡于西晉。

洪邁曰:「晉永嘉之亂,梁丘之《易》亡。」

胡一桂曰:「梁丘初師京房,後雖更事田王孫,卒以京顯,至其子臨專行京法可見也。再傳而五鹿結黨,小人兼官受譏,三傳而咸、衡為莽講學大夫,梁氏《易》至此掃地矣。」

董真卿曰:商瞿受《易》,孔子傳,田何又傳,至施、孟、梁丘為最著,乃古《易》也。又轉而為費直,則今《易》權輿矣。施、孟梁丘之後,正古今《易》因革之一會也。按東漢之為梁丘《易》者,代郡范升辨卿。升上疏曰:「臣與博士梁恭、山陽太守呂羌俱修《梁丘易》。」 又京兆楊政子行,潁川張興君上亦傳其學。

五、鹿充宗《周易略說》《漢志》三篇。

《漢書》:「少府五鹿充宗貴幸,為梁丘易。」

張華曰:五鹿充宗受《易》于弘成子。成子少時,嘗有人過之,授以文石,大如燕卵。成子吞之,遂大明悟。

為「天下通儒。」 成子後病,吐出此石,以授充宗。

焦延壽《易林》。《隋志》:「《五行家》十六卷。」《易林變占》: 《隋志》。五行家十六卷。《新、舊唐志》。《崇文書目》同。《七錄》作 「三十二卷。」殆合《易林》十六卷言之。

《漢書》:「延壽字贛,梁人。」

費直曰:「《六十四卦變占》者,王莽時建信天水焦延壽之所撰也。夫《易》廣矣大矣。以言乎遠則不禦;以言乎邇則靜而正;以言乎天地之間則備矣。然《易》謂六十四卦也,推而言之,則由《說卦》之所未盡,故《連山》《歸藏》《周易》皆異辭而同卦,雖三家並行,猶舉一隅爾。贛善於陰陽,復造此以致《易》未見者。其射存亡吉凶,遇其」 事類則多中。至於靡碎小事,非其類則亦否矣。贛之通達隱幾,聖人之一隅也。《班固》曰:「焦延壽獨得隱士之說,托之孟氏,不相與同。」

孟康曰:「分卦直日之法,一爻主一日,六十四卦為三百六十日,餘四卦震、離、兌、坎。坎為方伯監司之官,所以用震、離、兌、坎者,是二至二分用事之日,又有四時各專王之氣,各卦主一日,其占法各以觀其善惡也。」

《崇文書目》:「焦贛以一卦轉之六十四卦,各有𦅸言,著吉凶占驗,然不傳推用之法。」

程迥曰:漢天水焦延壽傳《易》於孟喜,此其所著書也。書皆韻語,與《左氏傳》載「鳳凰於飛,和鳴鏘鏘」 ,《漢書》所載「大橫庚庚,予為天王」 之語絕相類,豈古之卜者,各有此等書耶?

楊慎曰:「焦氏《易林》,西京文辭也。辭皆古韻,與《毛詩》《楚詞》葉韻相合,或似詩,或似樂府童謠,觀者但以占卜書視之,過矣。」

鄭端簡公曰:「《易林》十六卷,世傳漢焦延壽,雖隋《唐經籍志》亦然。今考《漢書儒林傳》《藝文志》及荀氏《漢紀》,皆不言焦氏著《易林》」 ,疑今之《易林》,未必出於焦氏。延壽為京房師,今《明夷》之《咸》,《林》云「新作初陵,踰蹈難登;三駒推車,跌損傷頤。」 乃成帝時事。節之解,林云「皇母多恩,字養孝孫,脫於襁褓,成就為君」 ,似定陶傅太后育哀帝事,皆在延壽後,不應延壽預言之也。刻本《易林》載東萊費直曰:「六十四卦變占者,王莽時建信天水焦延壽所撰。」 然劉向當成帝時校書已有延壽《易說》,延壽非莽時人明矣。況直雖後於延壽,與高相同時,雖直亦非莽時人也。唐王俞序《易林》云:「延壽與孟喜同時。」 又云:「當在西漢元、成間,喜與梁」 丘賀同門,豈元成間人耶?

于慎行曰:「焦氏《易林》,其旨古奧爾雅,而旨趣深博,有六經之遺,非漢以下文字。然世徒以為占卜之書,學士弗誦也。」

楊時喬曰:「焦氏之學溺於陰陽占察,不類聖人之經。」

鍾惺曰:「焦延壽用韻語作《易占》,似讖似謠,有數十百言所不能盡者,迴翔於一字一句之中,寬然有餘,其鍛錬精簡,未可謂無意為文也。」

《京房易傳》。《漢志》十一篇。《通志》三卷。《馬氏通考》四卷。 《周易章句》:《隋志》「十卷,《七錄》十卷,錄一卷目。《釋文 序錄》十二卷。」《周易錯卦》:《隋志》:「《五行家》七卷,七錄 經部,八卷。」《周易》妖占《隋志》:「《五行家》十一卷,七錄 十三卷。」《周易》占事:《隋志》:「《五行家》十二卷。」《周易· 守林》《隋志》:「《五行家》三卷。」《周易》飛候:《隋志》:《五行 家》九卷,又六卷,《七錄》八卷。《新、舊唐志》六卷。《周易》飛 候,六日七分。《隋志》:「《五行家》八卷。」《周易》四時候: 《隋志》「《五行家》四卷,《新、舊唐志》二卷。」《周易》「混沌」《隋 志》:「《五行家》四卷。」《周易》委化:《隋志》:「《五行家》四卷。」 《周易》逆刺占災異,《隋志》:「《五行家》十二卷。《漢志》:《災異》 《孟氏京房》六十六篇。京氏《段嘉》十二篇。」《易傳》積算 法雜占條例:《通考》一卷。

《漢書》:「京房字君明,受《易》梁人焦延壽。」

劉向曰:「諸《易》家說皆祖田何、楊叔、丁將軍,大義略同,惟京氏為異黨。」

《東觀漢紀》曰:沛獻王輔,善京氏易。永平五年,京師少雨,上御雲臺,自為卦,以《周易林》占之。其𦅸曰:「蟻封穴戶,大雨將至。」 上以問輔,輔上書曰:「蹇艮下坎上,艮為山,坎為水,山出雲,為雨,蟻穴居,知雨,雨將至,故以蟻興。」

宋咸曰:「京房郎顗、關子明輩,假《易》之名以行,其壬遁、卜祝、陰陽、術數之學,聖人之旨則無有焉。嗚呼,好怪之甚也。」

葉夢得曰:「按授梁丘賀學者亦京房,顏師古謂別一人。今世有《京房易》,皆陰陽曆數之書,又有《京房雜算數》十篇,其言龐雜,專主卜筮。兩人莫知為誰,審為受延壽學者。」

陳藻曰:「漢有二京房,皆出焦延壽之門。」

趙汝梅曰:「京房傳焦氏之學,專明卦氣占驗,極而至於蘇竟、郎顗、楊由景鸞、樊英之徒,則以《易》兼《河》。」

《洛圖》「緯風角七政」 ,而《易》儕於讖緯矣。

朱睦桔曰:京房有二,其一頓丘人,其一不知何許人,皆以《易》顯,為太中大夫者,顏師古謂「書」字誤耳。按京氏《易傳》,「君子體仁」作「體信」「利物」作「利之福」,「謙」作「富」,「謙不忒」作「不貸」,「殷薦」作「隱薦」,「盱豫」作「汙豫」,「朋盍簪」作「攢」,「剝床以膚」作「簠」,「君子得輿」作「德輿」,「朋來」作「崩來」,「朵頤」作「瑞頤」,「『水洊至』洊」作「臻」,「祇既平祇」作「禔」,「大耋」作「絰」,「憧憧作。「夷于左股」,夷作胰。「先張之弧,後說之弧」,弧作壺。「赦過宥罪作尤罪」,劓刖作《劓劊》。「吾與爾縻之」作「劘之月幾望」作「近望。」「繻有衣,袽」作絮。「旁行而不流」作「留。」「天下之賾」作「嘖。」「行其典禮」作「等禮,再扐而後掛」作卦,「可與酬酢」作醋。「《易》以貢」作工。洗心作《先心》。包犧作《伏戲》。坎為豕作彘,為瘠馬作柴馬為吝作遴,為馵足作朱足,為矯,輮作「柔」,豫怠也,怠作「治」,皆與今易異辭。見陸氏《釋文、

段嘉易傳》。《漢志》:「十二篇。」

《漢書》:「京房授東海段嘉為博士。」

《蘇林》曰:「東海人,為博士。」

顏師古《漢書註》:「嘉即京房所從受《易》者也。」 見《儒林傳》及《劉向別錄》。

任良易旗。《漢志》:「蓍龜家七十一卷。」

《漢紀》:「京房薦上弟子姚平、任良願,以為刺史。」

費直《周易注》。《七錄》四卷《釋文》序錄,新舊書志作《章 句》。《易林》:《隋志》:「《五行家》二卷,七錄五卷。」《周易筮· 占林》《七錄五行家》五卷。《易內神筮》。《隋志》:「《五行 家》二卷。」

《漢書》:「費直字長翁,東萊人。」

《隋書》:費直傳《易》,其本皆古字,號曰《古文易》,行於人間而未得立。後漢陳元、鄭眾皆傳費氏之學,馬融又為傳以授鄭元,元作《易注》,荀爽又作《易傳》。魏代王肅、王弼並為之注。自是費氏《易》大興。

歐陽修曰:「《易》至漢分為三,有田何之易、焦贛之易、費直之《易》。今行世者惟有王弼《易》,其原出費氏。費氏興而田學遂息,古十二篇之《易》遂亡其本。」 邵博曰:「古《易》卦爻一,《彖》二,《象》三,《文言》四,《繫辭》五,《說卦》六,《序卦》七,《雜卦》八,其次第不相雜也。先儒謂費直專以《彖》《象》《文言》參解《易》爻,今入《彖》《象》《文言》於卦下者,自費氏始。」

朱震曰:《隋書經籍志》:「漢費直注《周易》四卷,鄭康成注《周易》九卷,魏王弼注《周易》六卷,韓康伯注《繫辭》三卷。鄭、王二家之易,本於費氏,康伯之學,卒於輔嗣。則費氏之後,《易經》上下離為六卷,《繫辭》五篇,合為三卷矣。是以二家所注,皆九卷也。」

吳仁傑曰:「費直《易》省去《彖傳》《象傳》《繫辭傳》之目,但總以一傳加於《彖傳》之首,王弼、王肅《易》皆存『傳』字,蓋本於此 。」 又曰:「費直《易》亡章句,《崇文總目序》云:『以《彖》《象》《文言》雜入卦中者,自費氏始』。」 按鄭康成《易》,以《文言》說《序卦》合為一卷,則《文言》雜入卦中,康成猶未爾,非自費直始也。

馮椅曰:《直傳》徒以《彖》《象》《繫辭》十篇之言解說上下經,《崇文總目》云:「以《彖》《象》《文言》雜入卦中,自費始。」 蓋誤以「言」 為《文言》。且康成《易》猶以《文言》《說卦》《序卦》《雜卦》合為一篇,則不始直明矣。《彖》《象》《繫辭》之名一沒而汨亂古經則始於此。

趙汝梅曰:漢興,群經殘闕,惟《易》為全書。孰謂其紛糅反甚於他經?劉向以中古文《易經》較施、孟、梁丘經,或脫去「無咎」 、「悔亡」 ,獨費氏經與古文同。施梁丘高氏亡於西晉,孟京亦不傳,陳元、鄭眾皆傳費學,馬融、鄭元、荀爽、王肅、王弼皆為之注,今《易》乃費氏經也。

高相《易說》。

《漢書》:「相,沛人,治《易》。與費公同時。」

《隋書》「高氏易」 亡於西晉。

朱睦桔曰:「《高相易》自言出於丁將軍寬,寬,景帝時人,相平帝時人,相去甚遠,或亦私淑者也。」

趙賓《易論》。

漢書蜀人

周必大曰:「『文王重爻之時,紂雖虐而商未危,箕子尚為商臣,其明未㝏,卦之六五已曰:箕子之明夷,利貞』。此趙賓所以鑿為《荄茲》之說也。」

於陵,欽《易》吉凶。《漢志》:「蓍龜家二十三卷。」

伏萬壽《周易集林》《隋志》:「《五行家》十二卷。」

阮孝緒曰:「《易集》林伏萬壽撰。」

按:《太平御覽》引《集林》文云:「占天雨否,外卦得陰為雨,得陽不雨。」 其爻發變,得坎為雨,得離不雨。坎化為巽,先雨後風。

嚴遵《周易骨髓決》。《通考》一卷。

《高士傳》:「嚴遵字君平,蜀人。」

何孟春曰:「嚴君平卜筮於成都市,以為卜筮賤業而可以惠眾人,有邪惡非正之問,則依蓍龜,為言利害,與人子言依於孝,與人弟言依於順,與人臣。」

言依於忠,各因其勢,導之以善。夫《易》為卜筮作,以卜筮,徵諸《易》之所言,豈曰賤哉?後世占驗紛紛之為,則有不假《易》者,此君平所謂賤業爾。

崔篆《易林》六十四篇。

《後漢書》「篆,涿郡安平人。」

李石曰:「篆駰之祖,著《易林》六十四篇,或曰《卦林》,或曰《象林》。」

《洼丹易通論》。《本傳》七篇。

《後漢書》:「洼丹字子玉,南陽育陽人。世傳孟氏易。」 《東觀漢記》「丹作《通論》七卷。」

《景鸞易說》。

《後漢書》:「景鸞字漢伯,廣漢梓潼人。」

《益部耆舊傳》:「鸞少隨師學,經涉七州之地,作《易說》及《詩解》文句,兼取《河》《洛》,以類相從,名曰《奧集》。」

袁太伯《易章句》。

王充曰:「東番鄒伯奇、臨淮袁太伯、袁文術、會稽吳君高、周長生之輩,位雖不至公卿,誠能知之囊橐,文雅之英雄也。」 觀伯奇之《元思》,太伯之《易》章句,文術之咸銘,君高之《越紐錄》,長生之洞歷,劉子政、揚子雲不能過也。

袁京《易難記》。

《後漢書》:「京字仲譽,汝陽人,習孟氏易。」

《彭宣易傳》。

《冊府元龜》:「彭宣字子珮,淮陽人,為大司馬、長平侯,作《易傳》。」

胡一桂曰:「張禹授《易》於宣,位為上公,見險而止,異於苟患失之者。」

戴崇《易傳》。

《冊府元龜》:「戴崇字子平,沛人,為少府,作《易》。」

樊英《易章句》。

《後漢書》:「樊英,字季齊,南陽魯陽人。習京氏易。」

許峻易《新林》。《隋志》:「《五行家》一卷,七錄十卷。」《易決》: 《隋志:五行家》一卷《七錄》作《易要決》。《易。雜占》:《唐 志》七卷。《易災條》:《隋志》:「《五行家》二卷。」

《後漢書》:「峻字季山,汝南平輿人。」

按:《北堂書抄》引許氏《易災》條云:「母病腹脹,蛇在井旁,當破瓶甕,井沸泥浮,五色元黃。」 又《初學記》引《易災》條云:「井中有魚,似虫出流,若當井沸,五色元珠。」 蓋亦焦氏《易林》類也。

馬融《周易注》。《七錄》九卷釋文序錄。《新舊唐書》作《章 句》十卷。

《後漢書》:「馬融字季長,扶風茂陵人。」

荀悅曰:孝桓帝時,故南郡太守馬融著《易解》,頗生異說。

朱震曰:費氏之《易》,至馬融始作傳,融傳鄭康成,康成始以《彖象》連經文。

按《馬氏易傳》,見於《釋文》,與今《易》異者,「聖人」 作「而萬物睹」 作「聖人起。」 《婚媾》作「冓」 ,云「重昏也。」 「擊蒙」 作「繫蒙」 「血去」 作「恤去」 ,「履愬愬」 作「虩虩。」 「天道虧盈」 作「毀盈。」 「介于石」 「介」 作「扴」 ,云「觸小石聲。」 《由豫》作「猶豫」 ,云「疑也。」 「盍簪」 作「臧。」 「天命不祐」 作「右。」 「百果草木皆甲拆」 作「甲」 ,「宅」 ,云「根也。」 「萃亨」 ,無「亨」 字,「德之修也」 ,修作「循。」

鄭元《周易注》。《隋志》九卷,《七錄》十二卷。《舊唐志》同。釋 文序錄《新唐書》十卷。佚 王應麟錄成一卷

《後漢書》:「鄭元字康成,北海高密人。」

淳于俊曰:鄭元合彖象於《經》,欲使學者尋省《易》了。陸澄曰:「王弼注《易》,元學之所宗,今若弘儒,鄭注不可廢。」

王儉曰:「《易》體微遠,實貫群籍,施、孟異聞,周、韓殊旨,豈可專據小王,便為該備!依舊存鄭,意謂可安。」 蕭子顯曰:「康成生炎漢之季,訓義優洽一世。」 李延壽曰:「鄭元並為眾經注解,大行於河北。」 魏末大儒徐遵明門下,講鄭氏所注《周易》,遵明以傳盧景裕及清河崔瑾。景裕傳權會、郭茂,權會早入鄴都,郭茂恆在門下教授。其後能言《易》者,多出郭茂之門。

《隋書》鄭康成、王弼二注,梁陳列於國學,齊代惟傳鄭義,至隋王注盛行,鄭學寖微,今殆絕矣。

《崇文總目》:「今惟《文言》《說卦》《序卦》《雜卦》合四篇止,餘皆逸。」

朱震曰:「鄭氏傳馬融之學,多論互體。」

吳仁傑曰:鄭康成《易》,省去六爻之畫,又省去用九、用六覆卦之畫,移上下體於卦畫之下,又移卦名於兩體之下,又移初九至用九爻位之文,加之爻辭之上,又合《彖傳》《象傳》於《經》,於《彖傳》加「彖曰」 二字,於《象傳》加「象曰」 二字。

馮椅曰:鄭氏《易》,《隋志》九卷,《唐志》十卷,不知何緣增一卷。《崇文總目》止有一卷,惟《文言說序》雜合四篇,餘皆逸,旨趣淵確,去聖人未遠也。《中興書目》亡。王應麟曰:「康成注《易》九卷,多論互體。江左與王輔嗣學並立,顏延之為祭酒,黜鄭置王齊、陸澄貽王。」

儉書云:「《易》自商瞿之後,雖有異家之學,同以象數為宗,數百年後,乃有王弼之說。」王濟云:「弼所誤者多,何必能頓廢前儒?河北諸儒,專立鄭氏,隋興,學者慕弼之學,遂為中原之師。唐因之,今鄭注不傳,此景迂晁氏所慨嘆也。」李鼎祚云:「鄭多參天象,王全釋人事,《易》道豈偏滯於天人者哉?」合彖象於經,蓋自康成始。其說間見於鼎祚《集解》及《釋文》《易》《詩》《三禮》《春秋義疏》《後漢書》《文選注》,乃于讀《易》之暇輯為一卷,庶使先儒象數之學猶有考焉 。又曰:「鄭康成《詩箋》多改字,其注《易》亦然。如《包蒙》,謂『包』當作彪,文也。《泰》包荒」,謂荒讀為康,虛也。《大畜》「豶豕之牙」,謂牙讀為互。《大過》「枯楊生荑」,謂枯音姑,山榆也。《晉》「錫馬蕃庶」,讀為「蕃遮,謂蕃遮禽也。解『百果草木皆甲坼』」,作甲宅,皆讀如解,解為坼,呼皮曰甲,根曰宅。《困劓》,刖當為《萃》一握為握」,讀為「夫。」「三為屋之屋。」《繫辭》:「『『道濟天下之道』,當作導,言天下之至賾。」「『賾』當為動。《說卦》為乾卦」,「乾』當為幹。」其說多鑿。按鄭氏之易與王輔嗣本不同者甚多,如「為其嫌于無陽也」,「嫌」作「謙」;「君子以經綸」作「論」,「君子」「幾」作「機」,《包蒙》「包」作「彪」,「需」讀為「秀」,「需于沙」作「沚」,「致寇」作「戎」「患」「至掇也」,「掇」作「惙。」「終朝三褫之」,「褫」作「挓。」「王三錫命」,「錫」作「賜」;「乘其墉」作「庸。」明辨晳也,「晳」作「遰。」「裒多益寡」,裒作「捊。」「捨車而徒」,「車」作「輿。」「賁如皤如」,「皤」作「蹯。」「頻」「復」作「顰」;「復」「枯楊生梯」作「荑。」「不鼓缶而歌」作「擊缶」則「大耋之嗟」,下無「凶」字,「離王公也」,「離」作「麗。」「《浚恆》作「濬。」「《恆》或承之羞」或作「咸。」「羸其角」,「羸」作「纍。」「不詳也」,「詳」作「祥。」「失得勿恤」作「得失勿恤」,文王以「之」作「似之。」「夷于左股」,「夷」作「睇」其牛,掣作。「先張之弧,後說之弧」,弧作「壺。」「宜」待也,作宜待時也。「懲忿窒欲」,窒作「懫。」《壯於頄》作頯。「其行次且」作《趑且》。姤作遘。「后以施命誥四方」作《詰四方》。升作「昇。」《劓刖》作倪。「卼其形」,渥作「剭。」《列其夤》作「遇其配主」,「配」作「妃。」「豐其蔀」作「菩」;「豐其沛」作「韋」;「日中見」,「沬」作「昧。」「天際翔也」,翔作「祥。」「麗澤」「兌」作「離。」「澤」「所樂而玩者」,「玩」作「翫。」「故君子之道鮮矣」,「鮮」作「尟。」「藏諸用」,「藏」作「臧。」「議之而後動」作「儀。」「之有功而不德」作「不置。」「冶容」作「野」「容。」「又以尚賢也」作「有」;「以雜物撰德」,「撰」作「算。」「為廣」,「顙」作「黃。」為科上槁作「槁」,為黠喙之屬,作「黯喙」,「蠱」則飭也,「飭」作「節。」當日河北諸儒專主鄭學,今則王伯厚所集一卷外見于陸氏《說文》者僅此爾。

荀爽《周易注》。《隋志》十一卷。《新、舊唐志》十卷。

《後漢書》:「爽字慈明。」

《張璠》曰:「爽起自布衣,九十五日而至三公。」

荀悅曰:「臣悅叔父故司空爽,著《易傳》,據爻象承應,陰陽變化之義,以十篇之文,解說經意」 ,由是兗豫之言《易》者,咸傳荀氏學。

虞翻曰:漢初以來,海內英才,其讀《易》者,解之率少。至孝靈之際,潁川荀諝號為「知《易》臣,得其注,有愈俗儒。」 又南郡太守馬融有俊才,其所解釋,復不及諝。

鄒湛曰:《易》「箕子之明夷」 ,荀爽訓箕為荄,詁子為「滋」 ,漫衍無經,不可致詰。

程逈曰:荀爽于《說卦》添物象以足卦爻所載。查元章謂不須添,添亦不盡。

《九家易解》。《隋志》十卷《釋文》序錄。《新、舊唐志》。作《集解》。

陸德明曰:「荀爽《九家集注》十卷,不知何人,集所稱荀爽者,以為主故也。」 其序有荀爽、京房、馬融、鄭元、宋衷、虞翻、陸績、姚信、翟子元注。內又有張氏、朱氏,並不詳何人。其《說卦傳》本乾後更有四,為龍,為直,為衣,為言。坤後有八,為牝、為迷、為方,為囊,為黃,為裳,為帛、為漿。震後有三,為玉、為鵠、為鼓。巽後有二,為楊、為鸛。坎後有八:為官,為律,為可,為棟,為叢棘,為狐,為蒺藜,為桎梏。離後有一,為牝牛。艮後有三為鼻,為虎,為狐。兌後有二,為常,為輔頰。注云:「常,西方神也。」

朱震曰:「秦漢之時,《易》亡《說卦》。孝宣時河內女子發老屋得《說卦》。至後漢荀爽集解,又得八卦,逸象三十有二。」

李心傳曰:「《九家易說卦》:坤有為牝,為迷,為方,為囊,為裳,為黃,為帛,為漿」 字。牝,陰陽也。迷,先迷之意。方,地之形;囊,所容物;裳,下服;黃,地之色;帛,桑土所生。漿,未詳其義。

吳仁傑曰:「《易》爻三百八十六,諸儒但知三百八十四爻耳,獨荀爽論八純卦之爻,通用九用六而為五十,他未有以為言者。」 按《說卦》所論二篇之策,此三百八十四爻之策也;乾坤之策,則用六用九兩爻之策也。《注疏》既通乾坤之策為兩篇之策,朱氏又破荀爽之說,謂用九用六皆在八卦爻數之內,若爾,則乾坤之策,未免于重出,而「用九」 「用六」 兩爻,亦幾于贅而可削矣。夫有是爻,則必有是策。今三

百八十六爻俱在,而獨置兩爻不論,聖人之意豈若是乎?

王應麟曰:《九家易》,其說見於《李鼎祚集》。若乾升於坤曰「雲行」 ,坤降於乾曰「雨施。」 乾起坤而終於《離》,坤起離而終於坎。離坎者,乾坤之家,而陰陽之府,故曰:「大明終始。」 皆諸儒所未發。

董真卿曰:「荀爽有《周易章句》十卷,又集《九家集解》十卷。」

郝敬曰:「《九家》者流,附會穿鑿,迂僻無當。」

按:《荀氏易注》,見于《釋文》所引,其文不同于今者,「陰」疑于,「陽」疑作「凝」,「為其嫌于無陽也」,「嫌」作「嗛」,「財成天地之道」作「裁成」,「裒多益寡」,「裒」作「捊朋」,「盍簪」作「宗。」「賁如皤如」,「皤」作「波」,「蔑貞凶」,「蔑」作「滅。」「其欲逐逐」作「悠悠」,「大耋之嗟」作「差」,「下戚嗟若」「亦爾」「出涕沱若」,「沱」作「池」,「咸其拇」作「母」,「解」而拇同,「咸其腓」作「肥」,「有疾憊也」,「憊」作「備」,「文王以之」作「似之。」「《家人》嗃嗃」作「確。」「確其牛,掣」作「觭」,「以正邦也」;為漢諱作「國。」「己事」「遄往」,「遄」作「顓。」「惕號」,「惕」作「錫。」「包有魚」,「包」作「胞」,「聚以正也」,「聚」作「取。」「君子以除戎器」,「除」作「慮。」「劓刖」作《臲𡰈》。「井谷射鮒」,「射」作「即。」「井」「收勿幕」,「收」作「甃。」「震來虩」,「虩」作《愬愬》。「震遂」,「泥」作「隊。」「列其夤」作「腎。」「厲薰心」,「薰」作「動。」「婦孕不育」,「孕」作「乘。」「歸妹以須」作「孺。」「月幾望」作「既」,「望」《中孚》同。「雖旬」作「均。」「匪夷所思」,「夷」作「弟。」「婦喪其茀」作「紱。」言天下之至賾而不可惡也。「惡」作「亞」,可與祐神矣。「祐」作「侑。」六爻之義。《易》以「貢」作「功」、為「矯」,「輮」作「撓」、「為亟」,「心」作「極。」「心」豐多故、親。《句》。《寡旅》也。別為句。

劉表《周易章句》。《隋志》五卷,《新舊唐書》同,中經簿錄 《易注》十卷,《七錄》九卷,《目錄》一卷。

《後漢書》:「劉表字景升,山陽高平人。」

《漢末英雄記州略》「群寇既盡表乃開立學官,博求儒士,使綦毋闓、宋忠等撰定五經章句。」

宋衷:或作忠《周易注》:《七錄》十卷《新舊唐志》同。《釋文序 錄》九卷。

《隋志》:梁有漢荊州五業從事宋忠,注《周易》十卷,亡。虞翻曰:「北海鄭元、南陽宋忠,雖各立注,忠小差元,而皆未得其門,難以問世。」

陸德明曰:「衷字仲子,南陽章陵人。」

李譔《古文易》。

《蜀志》:「李譔字欽仲,梓潼涪人。」

張滿《周易林》。《唐志》七卷。

按滿未詳何代人,《唐志》列許峻之前,附於此。

魏伯陽《周易參同契》:《唐志》二卷,《崇文總目》一卷,《通 考》三卷。

《釋文序錄》「魏伯陽撰,虞翻注。」

《三洞珠囊》,魏伯陽撰《參同契》。其說以《周易》爻象論作丹之事,而儒者不知神丹之事,多作陰陽注之,殊失其旨。

《中興書目》《參同契》明金丹之訣,篇題蓋倣緯書之目,詞韻皆古,奧雅難通。首言乾坤坎離四卦,橐籥之外。其次言屯蒙六十卦,以見一日用功之早晚。又次言納甲六卦,以見一月用功之進退。又次言十二辟卦,以分納甲六卦而兩之。蓋內以詳理月節,外以兼統歲功。此書大要在坎離二字。

鄭東卿曰:「伯陽之《參同契》,意在鍜鍊而入于術,于聖人之道為異端。」

朱子曰:「《參同契》本不為明《易》,姑借此納甲之法,以寓其行持進退之候。其言納甲之法,則今所謂京房占法,見于《火珠林》者,是其遺法。所云甲乙丙丁庚辛者,乃以月之昏旦出沒言之,非以分六卦之方也。此雖非為明《易》而設,然《易》中無所不有,苟其言自成一家,可推而通,則亦無害于《易 》。」 又曰:「《參同契》文章極好,蓋」 後漢之能文者為之。其用字皆根據古書,非今人所能解。

黃震曰:「《參同契》者,漢世上虞人魏伯陽所造。其說出于《神仙傳》,不足憑。為之注釋者,五代末彭曉,則此書必出于五代之前也。參,雜也。同,通也。契,合也。此蓋方士煉丹之書,謂與丹經理通而義合也。然必冒《周易》為稱者,煉丹取子午時為火候,是坎離,因用乾坤坎離四正卦于橐籥之外。其次言屯蒙六十卦,以見一」 日用功之早晚。又次言納甲六卦,以見一日用功之進退。又次言十二辟卦,以分納甲六卦而兩之。要皆附會《周易》,以張大粉飾之。其實煉丹無符于《易》,《易》本無預于煉丹。而今世言火候者,固以三百八十四爻為一週天,以一爻直一日,而爻多日少,終不相合,其妄可知。近世蔡季通學博而不免于雜,嘗留意此書,而晦菴與之游,因為校正。其書頗行,然求其義則終無之。嗚呼!煉丹之說盛于唐,而唐世人主若士大夫,凡惑之者,無不速其死,此書又可尚乎?《道書魏伯陽傳》,言「伯陽將三弟子,一白犬入山作金丹,及成與犬。犬死,伯陽自服自死,弟子繼服又死,二弟子不服而出山。」

《為伯陽求棺斂》,至則伯陽已活矣。其鄙如此。且或有之。「人主奈何以一死試丹。而伯陽之再活者,今安在?壽幾何耶?」

俞琰曰:《參同契》文「委時與害與鬼鄰」 ,委鬼,魏字也。鄭煥改「鬼」 為「仙」 ,誤矣。「百一之下,遨遊人間」 ,「百一之下為白人」 ,乃其旁之立人,合之則「伯」 字也。「湯遭阨際,水旱隔并」 ,湯遭旱而無水昜字也。「阨」 之厄際為下,合之則「陽」 字也。此自解「魏伯陽」 三字也。

按:《參同契》本道家之書,不當列於《經》義。然朱子嘗為之注,且謂「無害於《易》」 ,故附載之。是書諸家注解頗眾,則概略而不記也。

亡名氏。《古五子傳》《漢志》:十八篇。

古?《雜傳》:《漢志》:「八十篇。」神輸:《漢志》五篇。 《雜災異》:《漢志》三十五篇。

《周易》:《漢志》:「蓍龜家三十八卷。」《蓍書》:《蓍龜家》二 十八卷。《周易·明堂》《蓍龜家》二十六卷。《周易》「隨 曲射匿。」《漢志》:「蓍龜家五十卷。」大筮衍《易》。《漢志》: 「蓍龜家二十八卷。」

大次雜易。《漢志》三十卷。

「《易》卦」八具:《蓍龜家》卷未詳。《鼠序》卜黃。《蓍龜家》 二十五卷。

「《周易》版」詞:《通考》一卷。佚。

本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超过100年,并且于1929年1月1日之前出版。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

本作品原文沒有標點。標點是人工智能程序古詩文斷句 v2.1創建,並且經由維基文庫用戶編輯改善的。本站用戶之編輯以知识共享 署名-相同方式共享 4.0协议(CC BY-SA 4.0)發佈。

歡迎各位持續修正標點,請勿複製與本站版權協議不兼容的標點創作。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