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理學彙編/經籍典/第456卷

理學彙編 經籍典 第四百五十五卷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
理學彙編 第四百五十六卷
理學彙編 經籍典 第四百五十七卷


考證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理學彙編經籍典

 第四百五十六卷目錄

 諸子部彙考十

 宋馬端臨文獻通考二道家 法家 名家

經籍典第四百五十六卷

諸子部彙考十 编辑

宋馬端臨文獻通考二 编辑

道家 编辑

《鬻子》一卷。

晁氏曰:楚鬻熊撰。按《漢志》云「為周師,自文王以下問焉,周封為楚祖」 ,凡二十二篇,今存者十四篇,唐逄行珪注,永徽中上於朝,敘稱見文王時,行年九十,而書載周公封康叔事,蓋著書時百餘歲矣。石林葉氏曰:世傳《鬻子》一卷,出祖無擇家,《漢藝文志》本二十二篇,載之道家。鬻熊,文王所師,不知何以名道家,而小說家亦別出十九卷,亦莫知孰是,又何以名《小說》。今一卷止十四篇,本唐永徽中逄行珪所獻,其文大略古人著書,不應爾。廖仲容《子抄》云六篇,馬總《意林》亦然。其所載辭,略與行珪先後差不倫,恐行珪書或有附益云。

巽岩李氏曰:《藝文志》二十六篇,今十四篇。《崇文總目》以為其八篇亡,特存此十四篇耳。某謂劉向父子及班固所著錄者,或有他本,此蓋後世所依託也。熊既年九十始遇文王,胡乃尚說三監曲阜時何耶?又文多殘闕,卷第與目篇皆錯亂,甚者幾不可曉,而注尤謬誤。然不敢以意刪定,姑存之以俟考。

高氏《子略》曰:魏相奏記載霍光曰:文王見鬻子,年九十餘,文王曰:「『噫老矣』。鬻子曰:『君若使臣捕武逐麛,臣已老矣;若使坐策國事,臣年尚少』。文王善之,遂以為師。」 今觀其書,則曰:發政施仁謂之道,上下相親謂之和,不求而得謂之信,除天下之害謂之仁。其所以啟文王者決矣。其與太公之遇文王,有相合者,太公之言曰:「君有六字,仁、義、忠、信,勇、謀。」 又曰:「鷙鳥將擊,卑飛翩翼;武狼將擊,弭耳俯伏;聖人將動,必有愚色。」 尤決於啟文王者矣。非二公之言,殊相經緯,然其書辭意,大略淆雜,是亦漢儒之所綴輯者乎?太公又曰:「天下非一人之天下,天下之天下也。」 奇矣。《藝文志》敘鬻子名熊,著書二十二篇,今一卷六篇。唐柳伯存嘗言,子書起於鬻熊,此語亦佳,因錄之。永徽中,逄行珪為之序曰:「《漢志》所載六篇,此本凡二十四篇,予家所傳乃十有二篇。」 陳氏曰:「《漢志》云二十二篇,今書十五篇,陸佃農師所校,唐鄭縣尉逄行珪注,止十四篇。」 蓋中間以二章合而為一,故視陸本又少一篇。此書甲乙篇次,皆不可曉,二本前後亦不同。姑兩存之。

《老子道德經》。

按通考所載老子道德經凡二十條今皆歸老子部

李暹注《文子》十二卷。

晁氏曰:右李暹注。其傳曰:「姓辛,葵丘灘上人,號曰計然,范蠡師事之。本受業於老子,錄其遺言為十二篇」 云。按劉向錄《文子》九篇而已。《唐志》錄暹注,與今篇次同,豈暹析之歟?顏籀以其與孔子並時,而稱周平王問,疑依託者。然三代之書,經秦火幸而存者,其錯亂參差類如此。《爾雅》,周公作也,而有張仲孝友;《列子》,鄭穆公時人,而有「子陽餽粟」 是也。李暹師事僧般若流支,蓋元魏人也。

河東柳氏《辯文子》曰:「文子《書》十二篇。其傳曰老子弟子。」唐有徐靈府注,又有李暹《注》《訓》,或謂「其書錄老子遺言。」 其辭有若可取,其旨意皆本《老子》。然考其書,蓋駮書也。其渾而類者少,竊取它書以合之者多。見孟子輩數家皆見剽竊,嶢然而出其類。童曰嶢音堯山高貌其意緒文辭,叉牙相抵而不合,不知人增益之歟?或者眾為聚斂以成其書歟?然觀其往往有可立者,又頗惜之,閔其為之也勞。今刊去謬惡亂雜者,取其似是者,又頗為發其意,藏於家。

《高氏子略》曰:天寶中以文子為《通元真經》,柳子厚為刊去謬亂,頗發其意。子厚所刊之書,世不可見矣。今觀其言曰:「神者智之淵,神清則智明。智者心之府,智公則心平。」 又曰:「上學以神聽之,中學以心聽之,下學以耳聽之。」 又曰:「貴則觀其所齊,富則觀其所欲,貧則觀其所愛。」 又曰:「人性欲平,嗜欲害之。」 此亦學之一臠也。

周氏《涉筆》曰:文子一書,誠如柳子厚所云駮書也。然不獨其文聚斂而成,亦黃、老名法。儒、墨諸家各以其說入之,氣脈皆不相應,其稱「平王」 者往往是。

《楚平王》,序者以為周平王時人,非也。

陳氏曰:按志有《文子》九篇,老子弟子,與孔子同時,而稱周平王問以依託者也 。又按《史記貨殖傳》徐廣注:「計然,范蠡師,名研。」 裴駰曰:「計然,葵丘灘上人,姓辛,字文子。」 默希子引以為據。然自班固時已疑其依託,況未必當時本書乎?至以《文子》為「計然」 之字,尤不可考信。

墨希子注《文子》十二卷。

晁氏曰:「墨希子」 者,唐徐靈府自號也。靈府謂文子,周平王時人。

朱元注《文子》十二卷。

晁氏曰:唐朱元注。缺《府言》一篇,或取默注補焉。

《列子》:

按通考所載列子二條今皆歸列子部

《莊子》。

按通考所載莊子七條今皆歸莊子部

東坡《廣成子解》一卷。

晁氏曰:皇朝蘇軾撰。取《莊子》中「黃帝問道於廣成子」 一章為之解。景迂嘗難之,其序略曰:某晚玷先生薦賢中,安敢與先生異論?然先生許我不苟同,翰墨具在。

《鶡冠子》八卷。

晁氏曰:班固載鶡冠子,楚人,居深山,以鶡羽為冠,著書一篇,因以名之。至唐韓愈稱愛其《博選》《學問篇》,而柳宗元以其多取賈誼《鵩賦》,非斥之。按《四庫書目》,《鶡冠子》三十六篇,與愈合,已非《漢志》之舊。今書乃八卷,前三卷十三篇,與今所傳《墨子》書同。中三卷十九篇,愈所稱兩卷皆在,宗元非之者,篇名《世兵》亦在;後兩卷有十九論,多稱引漢以後事,皆後人雜亂附益之。今削去前後五卷,止存十九篇,庶得其真。其詞雜黃、老、刑名,意皆淺鄙。宗元之評蓋不誣。

昌黎韓愈《讀鶡冠子》曰:《鶡冠子》十九篇,其詞雜黃老刑名。其《博選篇》「四稽五至」 之說當矣。使其人遇時,授其道而施於國家,功德豈少哉?《學問篇》稱「賤生於無所用,中流失船,一壺千金」 者,余三讀其詞而悲之。文字脫謬,為之正三十有五字,乙者三,滅者二十有二,注十有二字云。

河東柳氏辯《鶡冠子》曰:「余讀賈誼《鵩賦》,嘉其詞,而學者以為盡出《鶡冠子》。」《鶡冠子》十九篇。論三十變通古今治亂之道。其《世兵》篇頭與《鵩賦》相亂。余往來京師,求《鶡冠子》,無所見,至長沙,始得其書,讀之盡鄙淺言也。惟誼所引用為美,餘無可者。吾意好事者偽為其書,反用《鵩賦》以文飾之,非誼有取之決也。太史公《伯夷列傳》稱賈子曰:「貪夫徇財,烈士徇名,夸者死權,不稱《鶡冠子》。」遷號為博極群書,假令當時有其書,遷豈不見耶?假令真有《鶡冠子》書,亦必不取《鵩賦》以充入之者,何以知其然耶?曰:「不類。」

《高氏子略》曰:《列仙傳》曰:鶡冠子,楚人,隱居著書,言道家事,則盡出於黃老矣。其書有曰:「小人事其君,務蔽其明,塞其聰,乘其威以灼熱天下。天高不難追,有福不可請,有禍不可違。」 其言如此,是蓋未能忘情於斯世者。

《周氏涉筆》曰:「韓文讀《鶡冠子》,僅表出首篇『四稽』」 「『五至』,末章『一壺千金』,蓋此外文勢闕,自不足錄,柳子厚則斷然以為非矣。按《王鈇》篇所載全用楚制,又似非賈誼後所為。先王比閭起教,鄉遂達才,道廣法寬,尊上帥下,君師之義然也。今自五長,里有司、扁長、鄉師、縣嗇夫、郡大夫,遞相傳告,以及柱國、令尹,然動輒有誅」 柱國滅門,令尹斬首,舉國上下相持如束濕。而「三事」 六官,亦皆非所取,通與編氓用三尺法,此何典也?處士山林,談道可也,乃妄論王政,何哉?

陳氏曰:陸佃解。《今書》十九篇,韓吏部稱十有六篇,故陸謂其非全。韓公頗道其書,而柳以盡鄙淺言。自今考之,柳說為長。

《崇文總目》:「今書十五篇。述三才變通古今治亂之道。」 唐世嘗辯此書後出,非古所謂《鶡冠子》者。

《亢倉子》二卷。

晁氏曰唐柳宗元曰太史公為莊周列傳稱其為 编辑

「書、《畏壘》《亢桑子》,皆空言無事實。今世有《亢桑子》書,其首篇出《莊子》而益以庸言,蓋周所云者,尚不能有事實,又況取其語而益之者,其為空言尤也。劉向、班固錄書無《亢倉子》,而今之為術者乃始為之傳注,以教於世,不亦惑乎!」 按唐天寶元年,詔號《亢桑子》為《洞靈真經》,然求之不獲。襄陽處士王士元謂《莊子》作《庚桑子》,太史公、《列子》作《亢倉子》,其實一也,取諸子文義類者補其亡。今此書乃士元《補亡》者,宗元不知其故而遽詆之,可見其銳於譏議也。其書多作古文奇字,豈內不足者必假外飾歟?何璨註。

《高氏子略》曰:「開元、天寶間,天子方鄉道家者流之說,尊表老氏、莊、列,又以亢桑子號《洞靈真經》。既不知其人之仙否,又未識其書之可經,一旦表而出之,固未嘗有此書也。處士王褒乃趨世好迫上意,撰而獻之。」 今讀其篇,往往采諸《列子》《文子》,又采《呂氏春秋》《新序》《說苑》,又時采諸戴氏《禮》。源流不一,往往論殊而辭異,可謂雜而不純,濫而不實者矣。周氏《涉筆》曰:「《庚桑》楚固寓言,然所居以忘言化俗,以醇和感天。今所著切切用誅罰政術,蓋全未識庚桑者。」 其稱危代以文章取士,剪巧綺濫益至,正指唐事。又補賊廣引俟赦,率是獄案文書。又一鄉一縣一州被青紫章服,皆近制,既為唐人,短淺者無書,不煩子厚掊擊也,惟《農道》一書可讀,自合孤行。

陳氏曰:首篇所載,與《莊子》庚桑楚同。《亢倉》者,《庚桑》聲之變也。《崇文總目》凡九篇。

《關尹子》九卷,

陳氏曰:周關令尹喜蓋與老子同時啟。老子著書言道德者。按《漢志》有《關尹子》九篇,而隋、唐及國史志皆不著錄,意其書亡久矣。徐藏子禮得之於永嘉孫定。首載劉向校定序,末有葛洪後序,未知孫定從何傳授,殆皆依託也。序亦不類向文。

《素書》一卷。

晁氏曰:題黃石公著。凡一千三百六十六言。其書言治國、治家、治身之道,厖雜無統,蓋采諸書以成之者也。

陳氏曰:「後人傅會依託以為之者。」

《無盡居士注素書》一卷。

晁氏曰:皇朝張商英注。商英稱《素書》,凡六篇。按《漢書》黃石公圮上授子房,世人多以《三略》為是,蓋誤也。晉亂,有盜發子房塚,玉枕中獲此書。商英之言,世未有信之者。

士賢注《陰符經》一卷,李筌注《陰符經》一卷

晁氏曰:唐少室山人布衣李筌註云:「《陰符經》者,黃帝之書。或曰受之廣成子,或曰受之元女,或曰黃帝與風后玉女論陰陽六甲,退而自著其事。陰者,暗也;符者,合也。天機暗合於事機,故曰《陰符》。」 皇朝黃庭堅魯直嘗跋其後云:「《陰符》出於李筌,熟讀其文,知非黃帝書也。蓋欲其文奇古,反詭譎不經,蓋糅雜兵家語,又」 妄撰「太公、范蠡、鬼谷、張良、諸葛亮訓註」 ,尢可笑,惜不經柳子厚一掊擊也。

《朱子語錄》:閭丘主簿進《黃帝陰符經傳》。先生說:「《握奇經》等文字,恐非黃帝作,唐李筌為之。聖賢言語自平正,卻無蹺欹如許。」

《崇文總目》:自太公而下,註傳尤多,今集諸家之說合為一書,若太公、范蠡、鬼谷子、諸葛亮、張良、李筌、李合、李鍳、李銳、楊晟凡十一家,自淳風以下皆唐人。又有「傳曰」 者,不詳何代人。太公之書,世遠不傳,張良本傳不云著書,二說疑後人假托云。又有《陰符經敘》一卷,不詳何代人敘。集太公以後為《陰符經》註者凡六家,并以《惠光嗣等傳》附之。

《陰符機》一卷。

《崇文總目》:唐李靖撰。以謂「《陰符》者,應機制變之書」 ,演其說為《陰符機》,又有《勢滋》及《論合》三篇。

《陰符經太無傳》一卷,《陰符經辯合論》一卷

《崇文總目》:唐張果傳。「或曰:果於《道藏》得此傳,不詳何代人所作,因編次而正之。今別為『古』」 字,蓋當時道書所得之本也。

《陰符經正義》一卷。

《崇文總目》唐韋洪撰。

《陰符經要義》一卷,《陰符經小解》一卷

《崇文總目》:題云「元解先生撰」 ,不詳何代人。

《天機子》一卷。

晁氏曰:不著撰人。凡二十五篇。或曰一名《陰符二十四機》,諸葛亮撰。予觀其詞旨,殆李筌所為爾,托之孔明也。載《道藏》中。

《陰符元機》一卷。

《崇文總目》:唐李筌撰。自號少室山達觀子。筌好神仙,嘗於嵩山虎岩石壁得黃石陰符本,題云:「魏道士寇謙之傳諸名山。」 筌雖略抄記,而未曉其義,後入秦驪山,逢老母傳授。

陳氏曰:即《陰符經》也。監察御史新安朱文國註。此書出於李筌,云得於驪山老母,舊志皆列於道家,安國以為兵書之祖,要之非古書也。

《無能子》三卷。

晁氏曰:不著撰人。唐光啟三年,天子在褒。「褒」 字疑誤。寓三輔景氏舍,成書三十篇。述老莊自然之旨,《總目》錄之道家。

陳氏曰:《唐志》云「光啟間隱民」 ,蓋其自敘。

《四子治國樞要》四卷。

晁氏曰:唐范乾九集。「四子」 ,謂《莊子》《文子》《列子》《亢倉》。

子其意以為黃老之道內足以修身,外足以治國者,分為二十門。

《元真子外篇》三卷。

陳氏曰:唐隱士張志和撰。《唐元真子》十二卷,今纔三卷,非全書也。

法家 编辑

《管子》。

按通考所載管子一條今歸管子部

《商子》:

按通考所載商子一條今歸商子部

《慎子》一卷。

陳氏曰:趙人慎到撰。《漢志》四十二篇,先於申、韓,申、韓稱之。《唐志》十卷,滕輔註。今麻沙刻本纔五篇,固非全書。按莊周、荀卿皆稱田駢、慎到。到,趙人;駢,齊人,見於《史記》列傳。今《中興館閣書目》乃曰瀏陽人。瀏陽在今潭州,吳時始置縣,與趙南北了不相涉。蓋据書坊所稱,不知何謂。《崇文總目》言三十七篇。周氏《涉筆》曰:「稷下能言者,如慎到,最為屏去繆悠,剪削枝葉,本道而附於情,主法而責於上,非田駢尹文之徒所能及。五篇雖簡約,而明白純正,統本貫末。如云天下無一貴,則理無由通,故立天子以為天下君,不擇其下為下,易莫不容,故多下。多下之謂大上,人不得其以自為也,則上不取用焉。化而使之為我,則」 莫可得而用矣。自古論王政者,能及此鮮矣。又云:「君舍法而以身治,則誅賞予奪,從君心出,法雖不善,猶愈於無法。」 今通指《慎子》為刑名家,亦未然也。《孟子》言王政不合,慎子述名法不用,而騶忌一說遇合,不知何所明也。

《韓子》二十卷。

晁氏曰:韓非撰。非,韓之諸公子也。喜刑名法術之學,作《孤憤》《五蠹》《說林》《說難》十萬餘言。秦王見其書,歎曰:「得此人與之游,死不恨矣。」急攻韓,得非書凡五十五篇,太史公以為大要皆原於《老子》道德之意。餘詳《韓非子》部。

名家 编辑

《尹子》二卷。

晁氏曰:周尹文撰,仲長氏所定。序稱文當齊宣王時,居稷下,學於公孫龍,龍稱之。而《前漢·藝文志》敘此書在龍書上,顏師古謂「嘗說齊宣王,在龍之前。《史記》云:『公孫龍客於平原君,君相趙惠文王。文王元年,齊宣沒已四十餘歲矣』。」 則知文非學於龍者也。今觀其書,雖專言刑名,然亦宗六藝。數稱仲尼,其叛道者蓋鮮。豈若龍之不宗賢聖,好怪妄言哉!李獻臣云:「仲長,氏統也。熙伯,繆襲字也。」 《傳》稱統卒於獻帝遜位之年,而此云「黃初未到京師」 ,豈史之誤乎?此本富順李氏家藏書謬誤,殆不可讀,因為是正其甚者,疑則闕焉。

《高氏子略》曰:「班固《藝文志名家者流錄》:《尹文子》。其書言大道,又言名分,又曰仁義禮樂,又言法術權衡,大略則學老氏而雜申韓也。其曰『民不畏死,由過於刑罰者也。刑罰中則民畏死,畏死則知生之可樂,知生之可樂,故可以死懼之。此有希於老氏者也。又有不變之法,理眾之法,平準之法,此有合於申韓。然則其』」 學雜矣,其學淆矣,非純乎道者也。仲長統為之《序》,以子學於公孫龍。按龍客於平原君,趙惠文王時人也。齊宣王死,下距趙王之立四十餘年矣,則子之先於公孫龍為甚明,非學乎此者也。晁氏嘗稱其宗六藝,數稱仲尼,熟攷其書,未見所以稱仲尼宗六藝者,僅稱誅少正卯一事耳。嗚呼,士之生於春秋、戰國之間,其所以薰蒸染習,變幻捭闔,求騁於一時,而圖其所大欲者,往往一律而同歸。其能屹立中流,一掃群異,學必孔氏,言必《六經》者,孟子一人而已。

容齋洪氏《隨筆》曰:「尹文子文僅五千言,議論亦非純本黃老者。詳味其言,頗流而入於兼愛。《莊子》末序天下之治方術者曰:『不累於俗,不飾於物,不苟於人,不忮於眾,願天下之安寧以活民命,人我之養畢足而止』。以此白心,古之道術有在於是者。宋鈃尹文聞其風而悅之,作為華山之冠以自表,雖天下不取,強聒而不舍者也。其為人太多,其自為太少」 ,蓋亦盡其學云。荀卿非十二子,有宋鈃而文不預。又別一書曰:「《尹子》五卷,共十九篇」 ,其言論膚淺,多及釋氏,蓋晉宋時細人所作,非此之謂也。《周氏涉筆》曰:「尹文子,稷下能言者,劉向謂其學本莊老,其書先自道以至名,自名以至法,以名為根,以法為柄,芟截文」 義,操制深實。必謂聖人無用於救時,而治亂不係於賢不肖。蓋所謂尊主權,聚民食,以富貴貧賤斡動宇宙,其為法則然,蓋申、商、韓非所共行也。《老子》曰:「以正治國,以奇用兵,以無事取天下。」 無事云者,翕張與奪,老氏所持術也。《尹文子》說之,以為用名法權術,而矯抑殘暴之情,則已。

「無事焉已」 ,無事則得天下,然則猶未識老氏所謂道也。

陳氏曰:《漢志》,齊宣王時先公孫龍,今本稱仲長氏撰。定黃初末得於繆熙伯,伯又言「與宋鈃、田駢同學於公孫龍」 ,則不然也。龍書稱尹文,乃借文對齊宣王語,以雜孔穿其人當在龍先。《班志》言之是矣。仲長氏即統也。繆熙伯名襲。

《鄧析子》二卷。

《崇文總目》:「鄧析子,戰國時人。」 《漢志》二篇。初,析著書四篇,劉歆有《目錄》一篇,凡五篇,歆復校為二篇。晁氏曰:「鄧析二篇,文字訛缺,或以繩為澠,以巧為功。」 頗為是正其謬,且撮其旨意而論之曰:「先王之世,道德修明,以仁為本,以義為輔;誥命謨訓,則著之《書》;諷頌箴規,則寓之《詩》;《禮》《樂》以彰善,《春秋》以懲惡。其始雖若不同,而其歸則合。猶天地之位殊,而育物之化均;寒暑之氣異,而成歲之功一,豈非出於道德而然邪?」 自文武既沒,王者不作,道德晦昧於天下,而仁義幾於熄。百家之說蜂起,各求自附於聖人,而不見夫道之大全,以其私知臆說,譁世而惑眾。故《九流》皆出於晚周。其書各有所長,而不能無所失其長,蓋或有見於聖人,而所失蓋各奮其私知,故明者審取舍之而已。然則析之書豈可盡廢哉?《左傳》曰:「駟歂殺析,而用其竹刑。」 班固錄析書於名之首,則析之學蓋兼名法家也。今其大旨訐而刻真,其言無可疑者。而其間時勦取他書,頗駮雜不倫,豈後人附益之與?

高氏《子略》曰:「劉向曰:『非子產殺鄧析』。」 推《春秋》驗之,按《左氏》魯定公八年,鄭駟歂嗣子太叔為政,明年殺析,而用其竹刑。君子謂「子然於是為不忠。」 攷其行事,固莫能詳。觀其立言,其曰:「天於人無厚,君於民無厚。」 又曰:「勢者君之輿,威者君之策。」 其意義蓋有出於申韓之學者矣。班固《藝文志》乃列之名家。《列子》固嘗言其操兩奇之說,設無窮之辭,數難子產之法,而子產誅之,蓋又與《左氏》異矣。荀子又言其不法先王,不是禮義,察而不惠,辯而無用,則亦流於申、韓矣。夫傳者乃曰:「歂殺鄧析,是為不忠,鄭以衰弱。」 夫鄭之所以為國者,有若裨諶草創之,世叔討論之,東里子產潤色之,庶幾於古矣。子產之告太叔曰:「有德者能以寬服人,其次莫如猛。」 子產惠人也,固已不純乎德,他何足論哉?不只《竹刑》之施,而民懼且駭。嗚呼!春秋以來,列國棋錯,不以利勝,則以威行,與其民揉轥於爭抗侵凌之威,豈復知所謂仁漸義摩者,其民苦矣!固有惠而不知為政者,豈不賢於以薄為度,以威為神乎?析之見殺,雖歂之過,亦鄭之福也。

《公孫龍子》三卷。

陳氏曰:趙人公孫龍,為「白馬」 、「非馬」 、「堅白」 之辯者也。其為說淺鄙迂僻,不知何以惑當時之聽。《漢志》十四篇,今書六篇。首敘孔穿事,文意重復。

《人物志》三卷。

晁氏曰:魏邯鄲劉劭孔才撰,偽涼燉煌劉昺註。以人之材檢志尚不同,當以《九徵》八觀,審察而任使之。凡十六篇。劭,郄慮所薦。慮,譖殺孔融者,不知在《劭書》為何等,而劭受其知也。

陳氏曰:《梁史》無。劉昺,《中興書目》云爾。晁氏云:「偽涼人也。」

《廣人物志》十卷。

陳氏曰:唐鄉貢進士京兆杜周氏撰。敘武德至貞元選舉薦進人物事實,凡五十五科。

本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超过100年,并且于1929年1月1日之前出版。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

本作品原文沒有標點。標點是人工智能程序古詩文斷句 v2.1創建,並且經由維基文庫用戶編輯改善的。本站用戶之編輯以知识共享 署名-相同方式共享 4.0协议(CC BY-SA 4.0)發佈。

歡迎各位持續修正標點,請勿複製與本站版權協議不兼容的標點創作。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