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經濟彙編/戎政典/第276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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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證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經濟彙編戎政典

 第二百七十六卷目錄

 射部彙考二

  儀禮一鄉射禮

戎政典第二百七十六卷

射部彙考二 编辑

《儀禮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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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射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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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目錄》云:「州長春秋以禮會民,而射於州序之禮。謂之鄉者,州鄉之屬,鄉大夫或在焉,不改其禮。射禮於五禮屬嘉禮。」

《鄉射》之禮, 主人戒賓,賓出迎,再拜,主人答「再拜」,乃 請。

主人,州長也。鄉大夫若在焉,則稱「鄉大夫。」戒猶警也,語也。出迎,出門也。請,告也。告賓以射事,不言拜辱,此為習民以禮樂,不主為賓已也。不謀賓者,時不獻賢能,事輕也。今郡國行此禮,以季春,《周禮》鄉老及鄉大夫,三年正月獻賢能之書於王,退而以鄉射之禮五物詢眾庶。諸侯之鄉大夫,既貢士於其君,亦用此禮射而詢眾庶乎?

賓禮辭許,主人再拜,賓答「再拜。」主人退,賓送再拜。

退還射宮,省錄射事。釋曰:「射宮」者,鄉庠州、序是也。知「省錄射事」者,即下文云「乃張侯之等事」也。下言飲酒之事,知不為飲酒事者,以飲酒者止為射事,故以射為主也。

無介。

「雖先飲酒」,主於射也。其序賓之禮略。

乃席賓,南面東上。

不言「於戶牖之間」者,此射於序。釋曰:自此以下至《羹定》,論將射,預前設席位,尊罍樂縣及張侯之事也。

眾賓之席繼而西。

言「繼」者,甫欲習眾庶,未有所殊別。

席,主人於阼階上,西面。

阼階、東階。

尊于賓席之東,「兩壺斯禁,左元酒,皆加勺,篚在其南, 東肆。」

《斯禁》禁切地無足者也。設尊者北面,西曰左,尚之也。肆,陳也。

設洗于阼階東南,南北以堂深,東西當東榮。水在洗 東,篚在洗西,南肆。

「榮屋」,翼也。

縣于洗東北,西面。

此「縣」謂磬也。縣于東方,辟射位也。但縣磬者半,天子之士無鍾。

「乃張侯」下綱,不及《地武》。

侯,謂所射布也。綱,持舌繩也。武,跡也。中人之跡尺二寸。侯象人綱,即其足也,是以取數焉。釋曰:此以下論預張侯之事。

不繫《左下綱》,中掩束之。

事未至也。

乏參侯道,居侯黨之一,西五步。

容謂之「乏。」所以為獲者,御矢也。侯道五十步,此乏去侯北十丈,西三丈。

羹定。

「肉謂之羹。」定,猶熟也,謂狗熟可食。

主人朝服,乃速賓,賓朝服出迎,再拜。主人答「再拜。」退, 賓送再拜。

速,召也。射賓,輕也。「戒時元端。」今郡國行此鄉射禮,皮弁服,與禮為異。釋曰:自此至「當楣北而各再拜」,論主召賓從己之事。

賓及眾賓遂從之。 及門,主人一相出迎于門外,再 拜。賓答「再拜。」

相主人家臣擯贊傳命者。

揖眾賓。

差卑《禮宜異》。

主人以賓揖,先入。

「以」猶「與」也。先入,入門右,西面。

賓厭眾賓,眾賓皆入門左,東面北上,賓少進。

引手曰厭,少進,差在前也。今文皆曰「揖眾賓。」

主人以賓三揖皆行,及階三讓,主人升一等,賓升。

「三讓而主人先升」者,是主人先讓于賓。不俱升者,賓客之道,進宜難也。

主人阼階上當楣北面再拜,賓西階上當楣北面答 「再拜。」

主人拜賓至此堂

主人坐取爵於上篚以降。

將獻賓也。釋曰:自此至「主人阼階上答拜」,論主人獻賓之事。

賓降。

「從」,主人也。

主人阼階前西面坐奠爵,興辭降。

重以主人事煩賓也。今文無阼階。

賓對。

對答:

主人坐取爵,興,適洗,南面坐奠爵于篚下,盥洗。

盥手又洗爵飲潔,敬也。古文盥皆作「浣。」

賓進東北面辭洗。

必進者,方辭洗,宜違位也。言東北面,則位南于洗矣。

「主人坐奠爵于篚」,興對,賓反位。

反從降之位也。《鄉飲酒》曰:「當西序東西。」

主人卒洗,壹揖壹讓,以賓升,賓西階上北面拜洗,主 人阼階上北面奠爵,遂答拜,乃降。

「乃降」,將更盥也。古文壹皆作「一。」

賓降,主人辭降,賓對。主人卒盥,壹揖,壹讓升。賓升,西 階上疑立。

疑,止也。有矜莊之色。

主人坐取爵,實之賓席之前,西北面獻賓。

進于賓也。凡進物曰「獻。」

賓西階上北面拜,主人少退。

《少退》,謂少辟也。

賓進受爵于席前,復位。

復位,西階上位

主人阼階上拜送爵。賓少退,薦《脯醢》。

薦進:

賓升席自西方。

《賓》升降由下也。

乃設《折俎》。

牲體枝解節折,以實俎也。

主人阼階東疑立。賓坐,「左執爵,右祭脯醢,奠爵于薦 西,興取肺,坐絕祭。」

「卻左手執本,右手絕末」以祭也。肺離上為本,下為末。

尚左手嚌之。

嚌,嘗也。右手在下絕以授口嘗之。

興加于俎,坐挩手,執爵,遂祭酒,興,席末坐啐酒。

挩,拭也。啐,嘗也。

降席坐,奠爵,拜,告旨。

「降席」,席西也。旨,美也。

執爵興。主人阼階上答拜。賓西階上北面坐,卒爵,興, 坐奠爵,遂拜,執爵興。

卒盡。

主人阼階上答拜。 賓以虛爵降。

將洗,以酢主人。釋曰:自此至「賓西階上答拜」,論賓酢主人之事。

主人降。

從賓也,「降立阼階東,西面,當東序。」

賓西階前東面坐奠爵,興辭,降。主人對賓坐取爵,適 洗,北面坐奠爵于篚下,興,盥洗。

《賓》「北面盥洗,自外來。」

主人阼階之東,南面辭洗。賓坐奠爵于篚,興對,主人 反位。

「反位」,從降之位也。主人辭洗,進也。

賓卒洗,揖讓如初,升, 主人拜洗,賓答拜,興,降盥,如 主人之禮。賓升,實爵主人之席前,東南面酢主人。

酢報。《釋》曰:言「如初」,則亦一揖一讓也。

主人阼階上拜,賓少退。主人進受爵,復位。賓西階上 拜送爵。薦脯醢。主人升席自北方。乃設折俎。祭如賓 禮。

祭薦俎及酒,亦齊啐。

不告旨。

酒已,物。

自席前適阼階上,北面坐卒爵,興,坐奠爵,遂拜,執爵 興。賓西階上北面答拜。

自,由也。啐酒于席末,由前降便也。

主人坐奠爵于序端,阼階上再拜崇酒。賓西階上答 「再拜。」

序端,東序頭也。崇,充也。謝酒惡相充滿也。

主人坐取觶于篚以降。

將酬賓。釋曰:自此至「當西序」,論酬賓之事。

賓降,主人奠觶,辭降,賓對東面立,主人坐取觶洗,賓 不辭洗。

「不辭洗」,以其將自飲。

卒洗,揖讓升。賓西階上疑立,主人實觶酬之,阼階上 北面坐奠觶,遂拜,執觶興。

酬勸酒

考證
賓西階上北面答拜;主人坐祭,遂飲,卒觶,興;坐奠觶,

遂拜,執觶興。賓西階上北面答拜;主人降洗,賓降辭 如獻禮。

以將酌己。

升,不拜洗。

酬,禮殺也。

賓西階上立,「主人實觶賓之席前,北面。」

酬賓:

賓西階上拜;主人坐奠觶于薦西;賓辭,坐取觶以興, 反位。

賓辭辭,主人復親酌己。

主人阼階上拜送。賓北面坐,奠觶于薦東,反位。

酬酒不舉。

主人揖降。賓降,東面立于西階西,當西序。

主人將與眾賓為禮,賓謙,不敢獨居堂。

主人西南面三拜眾賓,眾賓皆答「一拜。」

三拜,示遍也。壹拜,不備禮也。獻賓畢,乃與眾賓拜,敬不能並。

主人揖升,坐取爵于序端,降洗,升實爵,西階上獻眾 賓。眾賓之長升,拜受者三人。

《長其老者》,言三人則眾賓多矣。國以多德行道藝為榮,何常數之有乎?

主人拜送。

拜送爵于眾賓右。

坐祭,立飲,不拜既爵,授主人爵,降復位。

既盡。釋曰:此還上三人者,降,復賓南,東面位,

眾賓皆不拜受爵,坐祭立飲。

自第四以下,又不拜受爵,禮彌略。

每一人獻,則薦諸其席。

釋曰:此還據堂上三人有席者,故云「薦諸其席」,謂席前也。

眾賓辯有脯醢。

薦于其位。釋曰:還據堂下無席者,故鄭云「薦于其位」,不云席也。

主人以虛爵奠于篚。

不復用。

揖讓升,賓厭,眾賓升,眾賓皆升,就席。

釋曰:自此以下至「舉觶」者,降,論旅酬之事。

一人洗舉觶于賓。

一、人,主人之吏。

升實觶,西階上坐奠觶,拜,執觶興。賓席末答拜。舉觶 者坐祭,遂飲,卒觶,興;坐奠觶,拜,執觶興;賓答拜。降洗, 升實之,西階上北面。

將進奠:觶。

賓拜。

拜受觶。

舉觶者進坐,奠觶于薦西。

「不授」,賤不敢也。釋曰:以其是主人之吏,既賤,故不敢親授奠之也。

賓辭,坐取以興。

若親受然。釋曰:云「若親受然」者,賓辭即坐取以興,故云「若親受然」也。

舉觶者西階上拜送。賓反奠于其所,舉觶者降。

釋曰:云「反奠于其所」者,還于薦西。以其射後,賓北面舉之為旅酬,故不奠于薦東也。

大夫若有遵者,則入門左。

謂此鄉之人為大夫者也。謂之「遵」者,方以禮樂化民,欲其遵法之也。其士也,於《旅》乃入鄉大夫,士非鄉人,禮亦然,主于鄉人耳。今文「遵」為「僎。」

主人降。

迎大夫于門內也。不出門,別於賓。

賓及眾賓皆降復初位。

「不敢居堂」,俟大夫入也。初位,門內東面。

主人揖讓,以大夫升,拜至,大夫答拜。主人以爵降,大 夫降,主人辭降,大夫辭洗,如賓禮,席于尊東。

「尊東」,明與賓夾尊也。不言「東上」,統于尊也。

升,不拜洗。主人實爵,席前獻于大夫。大夫西階上拜, 進受爵,反位。主人大夫之右拜送。大夫辭加席,主人 對,不去加席。

辭之者,謙,不以己尊加賢者也。「不去」者,大夫再重席,正也。賓一重席。

乃薦脯醢。大夫升席,設折俎。祭如賓禮,不嚌肺,不啐 酒,不告旨,西階上卒爵,拜。主人答拜。

凡所不者,殺于賓也。大夫升席由東方。

大夫降洗。

將酢主人也。「大夫若眾,則辯獻長乃酢。」釋曰:自此至「皆升就席」,論大夫酢主人訖,賓主皆升就席之事。

主人復阼階,降辭如初。卒洗,主人盥。

「盥者雖將酌自飲」,尊大夫不敢褻。

揖讓升。大夫授主人爵于兩楹間,復位。主人實爵以酢于西階上,坐奠爵拜,大夫答拜。坐祭,卒爵拜,大夫 答拜。主人坐奠爵于西楹南,再拜「崇酒」,大夫答拜。主 人復阼階,揖降。

將升賓。

大夫降立于賓南。

「雖尊」,不奪人之正禮。釋曰:大夫尊,在堂,則席之于尊東,特尊之。今降而在賓下者,欲使賓主相對行禮,若在其北,則妨賓主揖讓之正禮,故云「不奪人之正禮。」

主人揖讓,以賓升,大夫及眾賓皆升,就席。《席工》于西 階上少東。樂正先升,北面立于其西。

言「少東」者,明樂正西側階,不欲大東,辟射位。釋曰:自此至「告於賓」,論作樂之事。

工四人,二瑟,瑟先,相者皆左何瑟,面鼓,執越,內弦,右 手相入,升自西階,北面東上。工坐,相者坐授瑟,乃降。

「瑟先賤」者,先就事也。相,扶工也。面,前也。鼓在前,變于君也。執越內弦,右手相由便也。越,瑟下,此所以發越其聲也。前越言執者,內有弦結手,人之淺也。相者,降立西方。

笙人立于縣中,西面。

《堂下》樂相從也。縣中磬,東立,西面。

乃合樂:「《周南關雎》,《葛覃》《卷耳》;《召南鵲巢》,《采蘩》《采蘋》。」

「不歌、不笙、不間,志在射」,略于樂也。「不略」,合樂者,《周南》《召南》之風,鄉樂也,不可略其正也。

工不興,告于樂正,曰:「正歌備。」

不興者,瞽朦禮略也。

樂正告于賓,乃降。

「樂正降」者,堂上正樂畢也。降立西階東,北面。

主人取爵于上篚獻工,大師則為之洗。

尊之也。君賜《大夫樂》,又從之以其人,謂之「大師」也。釋曰:自此至「反升就席」,論主人獻工笙之事。

賓降,主人辭降。

《大夫不降》,尊也

工不辭洗。卒洗,升實爵。工不興,「左瑟一人拜受爵。」

《左瑟》,辟,主人授爵也。一人無大師,則工之長者。

主人阼階上拜送爵。薦脯醢,使人相祭。

《人相》者:

工飲,不拜既爵,授主人爵。眾工不拜,受爵祭。飲,辯有 脯醢,不祭。

祭飲,不興受爵,坐祭,坐飲。

不洗,遂獻笙于西階上。

《不洗》者,賤也。眾工而不洗矣。而眾笙不洗者,笙賤于眾工,正君賜之,猶不洗也。

笙一人拜于下,盡階,不升堂,受爵。主人拜送爵,階前 坐祭,立飲,不拜既爵,升授主人爵。眾笙不拜,受爵,坐 祭,立飲。「《辯》有脯醢,不祭。」主人以爵降,奠于篚。

釋曰:此經總獻笙人,雖賤中亦有尊卑,故一人升階受爵,餘者不升不拜,既爵則同也。

反升,就席。

「亦揖讓以賓升」,眾賓皆升。

主人降席自南方。

禮殺由便。釋曰:自此盡《未旅》,論立司正之事也。

側降。

賓不從降。釋曰:側降猶特降,故云「賓不從降」也。

作相為司正,司正禮辭,許諾,主人再拜,司正答拜。

爵備樂畢,將留賓以事為有懈倦失禮,立司正以監之,察儀法也。《詩》云:「既立之監,或佐之史。」

主人升就席。 司正洗觶,升自西階,由楹內適阼階 上,北面受命于主人。

「洗觶」者,當酌以表其位,顯其事也。楹內、楹北、

西階上,北面請安于賓。

傳主人之命。

賓禮辭,許。司正告于主人,遂立于楹間以相拜。

相,謂贊主人及賓相拜之辭。

主人阼階上再拜,賓西階上答「再拜。」皆揖,就席。

為已安也。今文「揖」為「升。」

司正實觶,降自西階,中庭北面坐奠觶,興,退,少立。

奠觶,表其位也。少立,自修正,慎其位也。古文曰「少退立。」

進,坐取觶,興;反坐,不祭,遂卒觶,興。坐奠觶,拜,執觶興, 洗,北面坐奠于其所。

今文「坐取觶無進」,又曰「坐奠之拜。」

興少退,北面立于觶南。

《立觶南》,亦其故擯位。

《未:旅》。

旅,序也。未以次序相酬,以將射也。旅則禮終也。

三耦俟于堂西,南面,東上。

司正既立,司射選弟子之中德行道藝之高者以為三耦,使俟事于此

考證
司射適堂西,袒決遂,取弓于階西,兼挾乘矢,升自西

階。階上北面告于賓,曰:「弓矢既具,有司請射。」

司射,主人之吏也。于堂西,袒、決、遂者,主人無次,隱蔽而已。袒,左免衣也。決猶闓也,以象骨為之,著右大擘指,以鉤弦闓體也。遂,射韝也,以韋為之,所以遂弦者也。其非射時則謂之拾。拾,斂也,所以蔽膚斂衣也。方持弦矢曰挾。乘矢,四矢也。《大射》曰:「挾乘矢于弓外,見鏃于弣右巨指鉤弦。」古文挾作接。

賓對曰:「『某不能為』。二三子許諾。」

言某不能謙也。《二三子》,謂「眾賓」已下。

司射適阼階上,東北面告于主人,曰:「請射于賓。賓許。」 司射降自西階,階前西面,命弟子納射器。

弟子,賓黨之年少者也。納,內也。射器,弓矢決拾,旌中籌,楅,豐也。賓黨東面,主人之吏西面。

「乃納射器」,皆在堂西。賓與大夫之弓,倚于西序,矢在 弓下北。括眾弓,倚于堂西,矢在其上。

上堂「西廉,矢亦北括。」

主人之弓矢在東序東。

「亦倚于東序」也。「矢在其下,北括。」

《司射》不擇弓矢,遂以比三耦于堂西。三耦之南,北面, 命上射曰:「某御于子。」命下射曰:「子與某子射。」

比選次其才相近者也。《古文》曰:「某從于子,

司正為司馬。」

兼官由便也。立司正,為涖酒爾。今射司正無事,

司馬命張侯弟子說束,遂繫左下綱。

事至也。今文說皆作「稅。」釋曰:上張侯時不繫左下綱,中掩束之,今弟子說其束不致地,遂繫左下綱于植,事至故也。

司馬又命「獲者倚旌于侯中。」

為當負侯也。獲者,亦弟子也。謂之「獲」者,以事名之。

獲者由西方坐,取旌,倚于侯中,乃退。樂正適西方,命 弟子贊工遷樂于下。

《當》辟射也。贊,佐也。遷,徙也。

弟子相工,如初入,降自西階,阼階下之東南,堂前三 笴,西面北上坐。

笴,矢,幹也。

樂正北面,立于其南。

「北面鄉堂」,不與工序也。

司射猶挾乘矢,以命三耦,「各與其耦讓取弓矢拾。」

猶有故之辭。拾,更也。

三耦皆袒決遂,有司左執弣,右執弦而授弓。

《有司》,弟子納射器者也。凡納射器者,皆執以俟事。

遂授矢。

受於納矢而授之。

三耦皆執弓,搢三而挾一個。

「未違」俟處也。搢,插也,插于帶右。

司射先立于所設中之西南,東面。三耦皆進,由司射 之西,立于其西南,東面北上而俟。司射東面立于三 耦之北,搢三而挾一個。

「為當誘射也,固東面矣。」復言之者,明卻時還,

揖進,當階北面揖,及階揖,升堂揖,豫則鉤楹內,堂則 由楹外,當左物北面揖。

鉤楹,繞楹而東也。序無室,可以深也。周立四代之學於國,而又以有虞氏之序為鄉學。《鄉飲酒義》曰「主人迎賓于庠門外」是也。庠之制,有堂有室也。今言豫者,謂州學也,讀如「成周宣榭災」之榭,《周禮》作序。凡屋無室曰榭,宜從榭。州立榭者,下鄉也。左物,下物也。今文豫為序,序乃夏后氏之學,亦非也。

及物揖,左足履物不方足,還視侯中,俯正足。

方,猶併也。志在於射,左足至,右足還,併足則是立也。南面視侯之中,乃俯視併正其足。

不去旌,

以其不獲,釋曰:以其旌擬唱獲,今以三耦誘射,不唱獲,故不去旌也。

誘射:

「誘」,猶教也。

《將》乘矢,

《將》,行也。「行四矢。」象有事于四方。

執弓不挾,右執弦。

不挾矢盡。釋曰:按上文《司射》將射時,云「搢三而挾一個」,又云「將乘矢」,故知矢盡空執弦也。

「南面揖」,揖如升射,降出于其位,南適堂西,改作一個 挾之。

改,更也。不射而挾之,示有事也。今文曰:「適序西,

遂適階西,取扑,搢之以反位。」

扑所以撻犯教者。《書》云:「扑作教刑。」

司馬命「獲者執旌以負侯。」

欲令射者見侯與旌,深有志于中。釋曰:自此盡《搢扑》,論三耦為第一番射法

獲者適侯,執旌負侯而俟。

俟,待也。今文俟為「立。」

司射還,當上耦,西面,作《上耦射》。

《還左》還也,作「使」也。

司射反位。上耦揖進,上射在左,並行,當階北面揖,及 階揖。上射先升三等,下射從之,中等。

中,猶間也。

上射升堂,少左;下射升,上射揖並行。

「並」,併也,併東行。

皆當其物,北面揖。及物揖,皆左足履物,還視侯中,合 足而俟。 「司馬適堂西,不決,遂袒執弓。」

不決,遂因不射不備。

出于司射之南,升自西階,鉤楹,由上射之後,西南面 立于物間,右執簫,南揚弓,命「去侯。」

鉤楹以當,由上射者之後也。簫,弓末也。《大射》曰:「左執弣。」揚猶舉也。

獲者執旌許諾,聲不絕,以至于乏。坐,東面偃旌,興而 俟。

聲不絕,不以宮商,不絕而已。《鄉射威儀省》偃猶仆也。

司馬出于下射之南,還其後,降自西階,反由司射之 南適堂西,釋弓,襲,反位,立于司射之南。

圍下射者,明為二人命去侯。釋曰:司馬由上射之後,立于物間,命去侯訖,物間南行西向,適階降,是其順矣。今命去侯訖,乃圍下射之後,繞下射之東南行,而適西階去。若出物間西行,則似直為上射命去侯,是以并下射圍繞之,明為二人命去侯也。

司射進,與司馬交于階前,相左;由堂下西階之東,北 面視上射,命曰:「無射獲,無獵獲!」上射揖。司射退反位。

「射獲」謂矢中人也。獵矢從傍。

「乃射。」上射既發,挾弓矢而后下射。射拾發,以將乘矢。

后,後也。當從「后。」

「獲」者,坐而獲。

「《射》者中則大」,言「獲。」獲,得也。射講武田之類,是以中為獲也。

舉旌以宮,偃旌以商。

宮為君,商為臣,聲和律呂相生。

《獲》而未釋「獲。」

但大言獲,未釋其筭。

卒射,「皆執弓不挾,南面揖,揖如升射。」

不挾,亦右執弦,如「司射。」

上射降三等,下射少右,從之;中等並行,上射于左。

降下。釋曰:此上射、下射升與降階,上射為先,又上射升降皆在左。

與升射者相左,交于階前,相揖。由司馬之南適堂西, 釋弓,說決拾,襲而俟于堂西,南面,東上。三耦卒射,亦 如之。北司射去扑,倚于西階之西,升堂而告于賓,曰: 「三耦卒射。」

「去扑乃升」,「不敢佩刑器」,即《尊者》之側。

賓揖。

以揖然之。

司射降,搢扑,反位。司馬適堂西,袒執弓,由其位南進, 與司射交于階前,相左;「升自西階,鉤楹,自右物之後, 立于物間;西南面,揖弓,命取矢。」

揖,推之也。釋曰:自此盡「加于楅」,論三耦射訖取矢之事。

獲者執旌許諾,聲不絕,以旌負侯而俟。

俟弟子取矢,以旌指教之。

司馬出于左物之南,還其後,降自西階,遂適堂前,北 面立于所設楅之南,命弟子設楅。

楅,猶「幅」也,所以承笴齊矢者。

乃設楅于中庭南,當洗,東肆。

《東肆》,統于賓。

司馬由司射之南,退,釋弓于堂西,襲,反位。弟子取矢, 北面坐委于楅北括,乃退。司馬襲,進當楅南,北面坐, 左右撫矢而乘之。

撫,拊之也。就委矢,左右手撫而四,四數分之也。上既言「襲」矣,復言之者,嫌有事即袒也。凡事升堂乃袒。

若矢不備,則司馬又袒執弓如初,升,命曰:「取矢不索。」

「索」,猶盡也。

弟子自西方應曰:「諾。」乃復求矢加于楅。

增故曰加。曏獲者許諾至此,弟子曰「諾」,事同,互相明。

司射「倚扑于階西,升請射于賓,如初,賓許諾。賓、主人、 大夫若皆與射,則遂告于賓。適阼階上,告于主人,主 人與賓為耦。」

言「若」者,或射或否,在時欲耳。射者,繹己之志,君子務焉,大夫遵者也。告賓曰:「主人御于子。」告主人曰:「子與賓射

遂告于大夫,大夫雖眾,皆與士為耦。告于大夫曰:「某

御于子。」

大夫皆與士為耦,謙也。來觀禮同爵,自相與耦,則嫌自尊別也。大夫為下射,而云「御于子」,尊大夫也。士謂眾賓之在下者,及群士來觀禮者也。《禮》:一命已下,齒于鄉里。

西階上北面作《眾賓射》。

作「使。」

司射降,搢扑,由司馬之南,適堂西立,比眾耦。

眾耦,大夫耦及眾賓也。命大夫之耦曰:「子與某子射。」其命眾耦如三耦。

眾賓將與射者皆降,由司馬之南適堂西,繼三耦而 立,東上。大夫之耦為上。若有東面者,則北上。

言「若有」者,大夫、士來觀禮,及眾賓多,無數也。

賓主人與大夫皆未降。

言「未降」者,見其志在《射》。

司射乃比眾耦辯。

眾賓,射者降,比之耦乃遍。

遂命三耦「拾取矢。」司射反位。

反位者,俟其袒、《決》遂來。釋曰:自此盡為上論「拾取矢,并眾耦皆就射位」之事。

三耦拾取矢,皆袒、決、遂,執弓,進立於《司馬》之西南。

「必袒、決遂」者,明將有射事。

《司射》作「上耦取矢。」

「作之」者,還當上耦,如「作《射》。」

司射反位,上耦揖進,當楅北面揖,及楅揖。

當《楅楅》正南之東西。

上射東面,下射西面,上射揖,進,坐,橫弓,卻手自弓下 取一個,兼諸弣,順羽,且興,執弦而左還,退,反位,東面 揖。

《橫弓》者,南踣弓也。「卻手由弓下取矢」者,以左手在弓表,右手從裡,取之便也。兼并矢於弣,當順羽,既又當執弦也。順羽者,手放而下,備不整理也。不言「毋周在阼」,非《君周》可也。

下射進,坐,橫弓覆手,自弓上取一個,興,其他如上射。

「覆手由弓上取矢」者,以左手在弓裡,右手從表取之,亦便。

既拾取乘矢,揖,皆左還,南面;揖,皆少進,當楅南,「皆左 還,北面,搢三挾一個。」

「《楅》,南鄉」,當楅之位。

揖皆左還,上射於右。

上射轉居右,便其反位也。下射左還,少南行,乃西面。

與進者相左,相揖,反位。

《相左》,皆由進者之北。

三耦拾取矢,亦如之。後者遂取誘射之矢,兼乘矢而 取之,以授有司于西方,而後反位。

取誘射之矢,挾五個,弟子逆受于東面位之後。

眾賓未拾取矢,皆袒、決、遂,執弓,搢三挾一個,由堂西 進,繼三耦之南而立,東面北上。大夫之耦為上。

未,猶不也。「眾賓不拾」者,未射,無楅上矢也。言此者,嫌眾賓三耦同倫,初時有射者,後乃射有拾取矢,禮也。

司射作射如初,一耦揖升如初。司馬命去侯,獲者許 諾。司馬降,釋弓反位。司射猶挾一個,去扑,與司馬交 于階前,升請釋獲于賓。

猶,有故之辭。司射既誘射,恆執弓挾矢以掌射事,備尚未知,當教之也。今三耦卒射,眾足以知之,侯猶挾之者,君子不必也。釋曰:自此盡《共而俟》。論第二番射之事。

賓許降,搢扑,西面立于所設中之東,北面命釋獲者 設中,遂視之。

視之,當教之。

《釋獲》者「執鹿中」,一人執筭以從之。

《鹿中》,謂射于榭也。「于庠」,當兕中。

釋獲者「坐設中,南當楅,西當西序,東面,興受筭,坐實 八筭于中,橫委其餘于中,西,南末」;興,共而俟。

興還,北面受筭,反東面實之。

司射遂進,由堂下北面命曰:「不貫不釋!」

貫,猶中也。不中正,不釋筭也。古文「貫」作「關。」

上射揖,司射退,反位。釋獲者坐取中之八算,改實八 筭于中,興,執而俟。

執所取算。

「乃射。」若中,則釋獲者坐而釋獲。每一個釋一筭,上射 于右,下射于左,若有餘筭,則反委之。

「委餘筭」,禮尚異也。委之,合于中西。

又取中之八算,改實八算于中,興,執而俟。三耦卒射, 賓、主人、大夫揖,皆由其階降揖。主人堂東袒決遂,執 弓,搢三挾一個;賓于堂西亦如之,皆由其階,階下揖, 升堂揖;主人為下射,皆當其物,北面揖,及物揖;乃射, 卒南面揖,皆由其階,階上揖,降階揖。賓序西,主人序東,皆釋弓,說決拾,襲,反位;升,及階揖,升堂揖,皆就席。

或言堂,或言序,亦為「庠」、「榭」,互言也。賓、主人、射,大夫止於堂西。

大夫袒決遂,執弓,搢三挾一個,由堂西出於司射之 西,就其耦。大夫為下射,揖進,耦少退。揖如三耦。及階, 耦先升。卒射,揖如升射,耦先降;降階,耦少退。皆釋弓 於堂西,襲耦遂止於堂西。大夫升就席。

「耦於庭下,不並行」,尊大夫也。在堂,如上射之儀,近其事得申。

眾賓繼射,釋獲皆如初。《司射》所作,唯上耦。

於是言「唯上耦」者,嫌賓主人射亦作之。《大射》,三耦卒射,司射請於公及賓。

卒射,釋獲者遂以所執餘獲升自西階,盡階,不升堂, 告於賓曰:「左右卒射。」降,反位,坐委餘獲於中西,興,共 而俟。

《司射》不告卒射者,釋獲者於是有事,宜終之也。餘獲,餘算也。無餘算則空手耳。俟,俟數也。

司馬袒決執弓,升命取矢,如初。獲者許諾,以旌負侯, 如初。司馬降,釋弓,反位。弟子委矢,如初。大夫之矢,則 兼束之以茅,上握焉。

兼束大夫矢,優之,是以不拾也。束于握上,則兼取之,順羽便也。握謂中央也。不束主人矢,不可以殊于賓也。言大夫之矢,則矢有題識也。肅慎氏貢楛矢,銘其括,今文「上」作「尚。」

司馬乘矢如初。司射「遂適西階西,釋弓去扑;襲,進由 中東,立于中南,北面視筭。」

釋弓去扑,射事已。

釋《獲》者,東面,于中西坐,先數右獲。

固東面矣。復言之者,為其少南就右獲。

二筭為純。

純,猶全也。耦,陰陽。

一純以取實于左手,十純則縮而委之。

縮,從也。於數者東西為從。古文縮皆為蹙,

每委異之。

《易校數》:

有餘,純則橫于下。

又異之也。自「近」為下。《釋》曰:此則以南北為「橫」也。

一筭為奇,奇則又縮諸純下。

「奇」,猶虧也。又從之。

興自前適左,東面。

「起由中,東就左獲,少北」,于故東面鄉之。

《坐兼》斂算,實于左手,一純以委,實則異之。

變于右。

其餘如右《獲》。

謂所縮所橫。

司射復位。釋獲者遂進取賢獲,執以升,自西階,盡階, 不升堂,告于賓。

「賢獲勝」,黨之筭也。齊之而取其餘。

若右勝,則曰「右賢于左。」若左勝,則曰「左賢于右」,以純 數告。若有奇者,亦曰奇。

賢猶勝也,言賢者射之,以中為雋也。假如右勝,告曰:「右賢于左,若干純,若干奇。」

若左右鈞,則左右皆執一筭以告曰:「左右鈞。」降復位, 坐兼斂算,實八算于中,委其餘于中西,興,共而俟。 司射適堂西,命弟子設豐。

將飲不勝者,設豐,所以承其爵也。豐形蓋似豆而卑。

弟子奉豐升,設于西楹之西,乃降。勝者之弟子洗觶, 升酌,南面坐奠于豐上,降,袒,執弓,反位。

勝者之弟子,其少者也。耦不酌,下無能也。酌者不校爵,略之也。執弓反射位,不俟其黨。已酌有事。

司射遂袒執弓,挾一個,搢扑,北面于三耦之南,命三 耦及眾賓。「勝者皆袒決遂,執張弓。」

《執張弓》,言能用之也。右手執弦,如卒射。

不勝者皆襲,說決拾,卻左手,右加弛弓于其上,遂以 執弣。

《固、襲》、說,決、拾矣。復言之者,起勝者也。「執弛弓」,言不能用之也。「兩手執弣」,又不得執弦。

司射先反位。

居前、俟所命來。

三耦及眾射者皆與其耦進立于射位,北上。司射作 《升飲》者,如作射。一耦進,揖如升射及階,勝者先升堂, 少右。

「先升」,尊賢也。少右,辟飲者也,亦相飲之位。

不勝者進,北面坐取豐上之觶,興,少退立,卒觶,進,坐 奠于豐下,興揖。

「立卒觶」,不祭不拜,受罰爵,不備禮也。「右手執觶,左手執弓。」

不勝者,先降。

後升先降,略之,不由次

考證
與升飲者相左,交于階前,相揖,出于《司馬》之南,遂適

堂西,釋弓,襲而俟。

俟復射。釋曰:「俟復射」者,謂俟第三番射也,

有執爵者。

「主人使贊者代弟子酌也。」于既升飲而升自西階,立于序端。

執爵者坐取觶實之,反奠于《豐》上,升飲者如初。

每者輒酌,以至于遍。釋曰:云「執爵者坐取觶實之」者,謂初飲訖,反奠于豐上,贊者取此觶實之,反奠于豐上。云「升飲者如初」,已下皆如初,故鄭云每者輒酌,以至于遍也。

三耦卒飲賓、主人。大夫不勝,則不執弓。執爵者取觶, 降洗,升實之,以授于席前。

優,尊也。

受觶以適,西階上北面立,飲。

《受罰爵》者,不宜自尊別。

卒觶,授執爵者,反就席。大夫飲,則耦不升。

「以賓主人」,飲耦在上,「嫌其升。」

「若大夫之耦不勝,則亦執弛弓」,特升飲。

尊者!可以孤無能對。

眾賓既飲,射爵者辯,乃徹《豐》與觶。

徹猶除也。設豐者反豐于堂西,執爵者反觶于篚。

司馬洗爵,升實之以降,獻獲者于侯。

「《鄉人》獲者,賤。」明其主以侯為功,得獻也。釋曰:自此盡「負侯而俟」,論司馬獻獲者之節。

薦脯醢,設折俎,俎與薦皆三祭。

「皆三祭」,為其將祭侯也,祭侯三處也。釋曰:「三處」者,下文右與左、中是也。

獲者負侯北面拜受爵,司馬西面拜送爵。

負侯,負侯,中也。拜送爵不同面者,辟正主也。其設薦俎,西面,錯以南為上,為受爵于侯,薦之于位,文曰:「再拜受爵。」

獲者執爵,使人執其薦與俎,從之,適右個,設薦、俎。

獲者以侯為功,是以獻焉。人,謂主人贊者,上設薦俎者也。為設籩在東,豆在西,俎當其北也。言使設,新之。

獲者南面坐,左執爵,祭《脯醢》,執爵興,取肺,坐祭,遂祭 酒。

「為侯祭也。」亦二手祭酒,反注「如《大射》。」

「興適左個」,中亦如之。

先祭左個後中者,以外即之,至中,若神在中也。

左個之西北三步,東面設薦、俎。獲者薦右東面立飲, 不拜既爵。

「不就乏」者,明其享侯之餘也。立飲薦右,近司馬,於是司馬北面。

司馬受爵,奠于篚,復位。獲者執其薦,使人執俎從之, 辟,設于乏南。

遷設薦俎就乏,明己所得禮也。言「辟之」者,不使當位。辟,舉旌,偃旌也。設于南,右之也。凡他薦俎,皆當其位之前。

獲者負侯而俟。

釋曰:獲者既受獻,負侯而俟,第三番射也。

「司射適階西,釋弓矢,去扑,說決拾,襲,適洗,洗爵,升,實 之以降」,獻釋獲者于其位,少南,薦脯醢折俎,有祭。

「不當其位」,辟中。釋曰:自此盡「反位」,論司射獻釋獲之事。

釋獲者薦右東面拜受爵,司射北面拜送爵。釋獲者 就其薦坐,左執爵,祭脯醢,興,取肺,坐祭,遂祭酒,興。司 射之西北面立飲,不拜既爵。司射受爵,奠于篚,釋獲 者少西,辟薦,反位。

辟薦少西之者,為復射,妨司射視筭也,亦辟俎。

司射適堂西,袒決遂,取弓于階西,挾一個,搢扑,以反 位。

為將復射。釋曰:自此盡「反位」,論將為下番射作之,使拾取矢之事。

司射去扑,倚於階西,升請射於賓,如初;賓許。司射降, 搢扑,由司馬之南適堂西,命三耦及眾賓「皆袒決遂, 執弓就位。」

位,射位也。不言「射」者,以當序取矢。

司射先反位。

言先三耦及眾賓也。既命之,即反位不俟之也。曏不言「先三耦」,未有拾取矢位,無所先。

三耦及眾賓皆袒、決遂,執弓,各以其耦進,反於射位。

以,猶與也。今文「以」為「與。」

司射作《拾取矢》,三耦拾取矢如初,反位。賓、主人、大夫 降揖如初。主人堂東,賓堂西,皆袒決遂,執弓,皆進階 前揖。

「南面相俟而揖」,行也。

及楅,揖,拾取矢,知三耦。

「及楅」,當楅東西也。主人西面,賓東面,相揖拾取

「矢不北面」 ,揖由便也。

卒北面搢,三挾一個。

亦於三耦為之位。

揖退。

皆已揖,左還,各由其塗反位。

賓堂西,主人堂東,皆釋弓矢,襲。及階,揖,升堂,揖就席。

「將袒」,先言主人;「將襲」,先言賓,尊賓也。

大夫袒、決遂,執弓就其耦。

降,袒、決、遂於堂西,就其耦於射位,與之拾取矢,

揖,皆進,如三耦。耦東面,大夫西面。大夫進坐,說《矢束》。

《說矢束》者,下耦以將拾取。

興,反位而後耦揖,進坐,兼取乘矢,順羽而興,反位揖。

「兼取《乘矢》」者,尊大夫不敢與之拾也。相下相尊,君子之所以相接也。

大夫進坐,亦兼取乘矢,如其耦,北面搢,三挾一個。

亦於三耦為之位。

揖退,耦反位。大夫遂適序西,釋弓矢襲,升即席。

「大夫不序於下」,尊也

眾賓繼拾取矢,皆如三耦,以反位。 司射猶挾一個 以進,作《上射》,如初。一耦揖升如初。

進,前也。曏言「還當上耦西面」,是言進,終始互相明也。今文或言作《升射》。釋曰:自此盡「退中與算而俟。」論第三番用樂射之事。

司馬升,命去侯,獲者許諾。司馬降,釋弓反位。司射與 司馬交於階前,去扑,襲升。請以樂樂於賓,賓許諾。司 射降,搢扑,東面命樂正,曰:「請以樂樂於賓,賓許。」

東面,於西階之前也。「不就,樂正命之」者,傳尊者之命於賤者,遙號命之可也。樂正亦許諾,猶北面不還,以賓在堂。

司射遂適階間,堂下北面命曰:「不鼓不釋!」

不與鼓節相應,不釋算也。《鄉射》之鼓五節,歌五終,所以將八矢,一節之間當拾發四節,四拾其一節,先以聽也。

上射揖,司射退反位。樂正東面,命大師曰:「奏《騶虞》,間 若一。」

東面者,進還鄉大師也。《騶虞》,《國風召南》之詩篇也。《射義》曰:「《騶虞》者,樂官備也。其詩有一發五豝,五豵于嗟。《騶虞》之言,樂得賢者眾多,歎思至仁之人以充其官,此天子之射節也。而用之者,方有樂賢之志,取其宜也。其他賓客,鄉大夫則歌《采蘋間》若一者,重節。」

大師不興,許諾。樂正退反位。乃奏《騶虞》以射。三耦卒 射,賓、主人、大夫、眾賓繼射,釋獲如初。卒射,降。

皆應鼓與歌之節,乃釋算降者眾賓。

釋獲者執餘獲,升告左右,卒射如初。

卒,已也。今文曰「告於賓。」

司馬升,命取矢,獲者許諾。司馬降,釋弓反位。弟子委 矢,司馬乘之,皆如初。司射釋弓、視筭,如初。

算,獲算也。今文曰「視數」也。

釋獲者以賢獲與鈞告,如初;降復位。 司射命設豐, 設豐、實觶如初,遂命勝者「執張弓,不勝者執弛弓,升 飲如初。」 司射猶袒決遂,左執弓,右執一個,兼諸弦, 面鏃,適堂西,以命拾取矢如初。

側持弦矢曰「執。」面,猶尚也。并矢於弦,尚其鏃,將止,變於射也。

司射反位。三耦及賓、主人、大夫、眾賓皆袒決遂,拾取 矢如初。矢不挾,兼諸弦,弣以退,不反位,遂授有司於 堂西。

「不挾」,亦謂執之,如《司射》也。不以反射位授有司者,射禮畢。

辯拾取矢,揖,皆升,就席。

謂賓、大夫及眾賓也。相俟堂西,進立於西階之前。主人以賓揖升,大夫及眾賓從升,立時少退。於大夫三耦及弟子,自若留下。

司射「乃適堂西,釋弓,去扑,《說決》、拾、襲,反位。」

釋曰:司射之扑在階西,今來去扑於堂西之等,以其不復射故也。

《司馬命》弟子說侯之左下,綱而釋之。

說,解也。釋之不復射掩束之。

命獲者以旌退,命弟子退楅。司射命「釋獲者退中,與 算而俟。」

諸所退,皆俟堂西,備復射也。旌言「以」者,旌恆執也。獲者釋獲者,亦退其薦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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