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經濟彙編/戎政典/第277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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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證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經濟彙編戎政典

 第二百七十七卷目錄

 射部彙考三

  儀禮二鄉射禮

戎政典第二百七十七卷

射部彙考三 编辑

《儀禮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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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射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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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馬反為司正,退復觶南而立。

當監《旅酬》。釋曰:自此盡「司正降復位」,論射訖行旅酬之事,故司馬反為司正,鄭云:「當監旅酬也。」

樂正命弟子贊工即位,弟子相工,如其降也,升自西 階,反坐。

贊工遷樂也。「降時如初,入樂正反自西階,東北面。」

賓北面取俎西之觶,興,阼階上北面酬主人。主人降 席,立於賓東。賓坐奠觶,拜,執觶興;主人答拜。賓不祭, 卒觶,不拜,不洗,實之,進,東南面。

所不者酬,而禮殺也。賓立飲。

主人阼階上北面拜,賓少退。

少退、「少逡」,《遁》也。

主人進受觶,賓主人之西,北面拜送。

「旅酬而同階」,禮殺也。

賓揖就席。主人以觶適西階上酬大夫。大夫降席,立 於主人之西,如賓酬主人之禮。

其既實觶,進,西南面立,曏所酬。

主人揖,就席。若無大夫,則長受酬亦如之。

「長」,謂以長幼之次酬眾賓。

司正升自西階,相旅,作受酬者曰:「某酬某子。」

某者,字也。某子者,氏也。稱酬者之字,受酬者曰某子。旅酬下為上,尊之也。《春秋傳》曰:「字不若子。」此言某酬某子者,《射禮》略於飲酒,《飲酒》言某子受酬,以飲酒為主。

受酬者降席,司正退立於西序端,東面。

退立,俟後酬者也。始升相立,階西,北面。

眾受酬者拜,興、飲,皆如賓酬主人之禮。《辯》遂酬在下 者。皆升,受酬於西階上。

在下,謂賓、黨也。《鄉飲酒記》曰:「主人之奠者,西面北上,不與無筭爵,然後與。」此異於賓。

卒受者以觶降奠於篚,司正降復位。

釋曰:自此盡「唯賓」,論舉觶於賓與大夫,為無筭爵之事。

使二人舉觶於賓與大夫。

二、「人主人之贊者」

舉觶者皆洗觶,升實之,西階上北面,皆坐奠觶,拜,執 觶興;賓與大夫皆席末答拜。舉觶者皆坐祭,遂飲,卒 觶,興,坐奠觶,拜,執觶興;賓與大夫皆答拜。舉觶者逆 降洗,升實觶,皆立於西階上,北面東上;賓與大夫拜。 舉觶者皆進,坐奠於薦右。

坐奠之,不敢授。

賓與大夫辭,坐受觶以興。

辭辭其坐奠觶。

舉觶者退反位,皆拜送,乃降。賓與大夫反奠於其所, 興。

不舉者,盛禮已崇。古文曰「反坐。」

若無《大夫》,則唯「賓。」

長一人舉觶,如《燕禮》「媵爵」之為。

司正升自西階,阼階上受命於主人,「適西階上北面 請坐於賓。」

「請坐」,欲與賓燕,盡殷勤也。至此盛禮已成,酒清肴乾,強有力者猶倦焉。釋曰:自此盡「少退北上」,論請坐徹俎之事。

賓辭以俎。

俎者,肴之貴者也。辭之者,不敢以燕坐褻貴肴。

反命於主人。主人曰:「請徹俎。」賓許。司正降自西階,階 前命弟子俟徹俎。

弟子,賓黨也。俎者,主人贊者設之。今賓辭之,使其黨俟徹,順賓意也。上言「請坐於賓」,此言「主人曰」,互相備耳。

司正升,立於序端。賓降席,北面。主人降席,自南方阼 階上北面。大夫降席,席東南面。

俟弟子升,受俎。

賓取俎,還授司正;司正以降自西階,賓從之降,遂立 於階西,東面。司正以俎出授從者。

授賓家從來者也。古者與人飲食,必歸其盛者,所以厚禮之

主人取俎,還授弟子,弟子受俎,降自西階以東。主人

降自阼階,西面立。

以東授主人、侍者。

大夫取俎,還授弟子。弟子以降自西階,遂出授從者。 大夫從之降,立於賓南。

凡言「還」者,明取俎,各自鄉其席。

眾賓皆降,立於大夫之南,少退,北上。

從降亦為將《燕》。

主人以賓揖讓,說屨,乃升。大夫及眾賓皆說屨,升坐。

《說屨》者,將坐空屨,褻賤,不宜在堂也。《說屨》,則摳衣,為其被地。釋曰:自此盡「門外再拜」,論升坐行無筭爵,賓醉送出之事。

乃羞。

羞,進也。所進者,狗胾醢也。《燕》設啗具,所以案酒,

無筭爵,使二人舉觶。賓與大夫不興,取奠觶飲,卒觶, 不拜。

二人,謂曏者二人也。使之升立於西階上。賓與大夫將旅,當執觶也。卒觶者,固不拜矣。著之者,嫌坐。卒爵者拜既爵,此坐於席,禮既殺,不復崇。

執觶者受觶,遂實之。賓觶以之主人,大夫之觶長受。

長,《眾賓》長。

而錯皆不拜。

《錯》者,實主人之觶,以之次賓也。實賓長之觶,以之次大夫。其或多者,迭飲於坐而已。皆不拜受,禮又殺也。

辯卒受者興以旅,在下者於西階上。

眾賓至,末飲,而酬主人之贊者。大夫之末飲而酬賓黨,亦錯焉。不使執觶者酌,以其將旅酬,不以己尊於人也。其末若皆眾賓,則先酬主人之贊者。若皆大夫,則先酬賓、黨而已。執觶者酌在上辯,降復位。

「長受酬」,酬者不拜,乃飲,卒觶,以實之。

言「酬者不拜」者,嫌酬堂下異位當拜也。古文曰:「酬者不拜。」

「受酬」者,不拜受。

「禮殺」,雖受尊者之酬,猶不拜。

《辯旅》皆不拜。

主人之贊者,於此始《旅》《嫌》有拜。

執觶者皆與旅。

嫌已飲不復飲也。上使之勸人耳,非逮下之惠也,亦自以齒與於旅也。

卒受者以虛觶降,奠於篚。執觶者洗,升實觶,反奠於 賓與大夫。

「復奠之」者,燕以飲酒為歡,醉乃止,主人之意也。今文無執觶及賓觶、大夫之觶,皆為爵實,觶,觶為之。

無《筭樂》。

《合鄉樂》,無次數。

賓興。樂正命奏《陔》。

陔、《陔夏》其詩亡。《周禮》:「賓醉而出,奏《陔夏》。」《陔夏》者,天子、諸侯以鐘鼓,大夫、士鼓而已。

賓降及階,《陔》作。賓出,眾賓皆出,主人送於門外,再拜。

拜送賓於門東,西面。賓不答拜,禮有終。

明日,賓朝服以拜,賜於門外。

拜賜,謝恩惠也。釋曰:自此盡《經末》,論息勞司正之事。

「主人不見,如賓服」,遂從之,拜辱於門外,乃退。

「不見不褻」,禮也。拜辱,謝其自屈辱。

主人釋服,乃息司正。

《釋服說》:朝服,服元端也。息猶勞也。勞司正,謂賓之與之飲酒,以其昨日尢勞倦也。《月令》曰:「勞農以休息之。」

無介。

「勞禮,略貶於飲酒也。」此已下皆記禮之異者,

不殺。

無俎故也。

使人速。

速召賓。

迎於門外,不拜;入,升,不拜。至,不拜。洗。薦脯醢,無俎。賓 酢主人,主人不崇酒,不拜眾賓。既獻眾賓,一人舉觶, 遂無算爵。

言「遂」者,明其間闕也。賓坐奠觶於其所,擯者遂受命於主人,請坐於賓,賓降,說屨,升坐矣。不言「遂請坐」者,請坐主於無算爵。

無《司正》。

使擯者而已,不立之。

賓不與。

「昨日至尊,不可褻也。」古文「與」作「豫。」

徵唯所欲。

徵召也。謂所欲請呼。

以告於鄉先生,君子可也

告,請也。《鄉先生》,鄉大夫致仕者也。君子有大德行不仕者。

羞唯所有。

用時見物。

《鄉樂》唯欲。

不歌《雅》《頌》,取周召之詩在所好。

《記》:「大夫與則公士為賓。」

不敢使鄉人加尊於大夫也。公士在官之士,鄉賓主用處士。

使能不宿戒。

「能」者敏於事,不待宿戒而習之。

其牲,狗也。

《狗取擇人》。

《亨》於堂東北。

《鄉飲酒義》曰:「祖陽氣之所發也。」

尊綌冪,賓至,徹之。

以綌為冪,取其堅潔。

蒲筵,緇布純。

筵席也。「純緣。」

西序之席北上。

「眾賓」統於賓。

獻用爵,其他用觶。

「《爵》尊」不可褻也。

以爵拜者不徒作。

「以爵拜」,謂拜既爵。徒猶空也。作,起也。不空起,言起必酢主人。

薦脯用籩,五膱,祭半膱,橫於上,醢以豆,出自東房。膱, 長尺二寸。

脯用籩,籩宜乾物也。醢以豆,豆宜濡物也。膱猶脡也,為記者異耳。祭橫於上,殊之也,於人為縮,膱,廣狹未聞也。古文膱為「胾」,今文或作「植。」

俎由東壁、自西階升。

狗既亨,載於東方。

賓俎,脊、脅、肩、肺。主人俎,脊、脅、臂、肺、肺皆離,皆右體也。 進腠。

以骨名肉,貴骨也。賓俎用肩,主人用臂,尊賓也。《離》猶。也。腠,膚理也。進理,謂前其本右體,周所貴也。若有尊者,則俎其餘體也。

凡舉爵,「三作而不徒爵。」

謂獻賓、獻大夫、獻工,皆有薦。

凡奠者於左:

「不飲」不欲其妨。

將舉者於右。

便其舉也。

眾賓之長一人辭洗,如賓禮。

尊之於其黨。

若有諸公,則如賓禮,大夫如介禮。無諸公,則大夫如 賓禮。

尊卑之差,諸公,大國之孤也。

樂作,大夫不入。

後樂賢也。

樂正與立者齒。

謂其飲之次也。尊樂正,同於賓黨。《鄉飲酒記》曰:「與立者皆薦以齒。」

《三笙一》,和而成聲。

三人吹笙,一人吹和,凡四人也。《爾雅》曰:「笙小者謂之和。」

獻工與笙,取爵於上篚,既獻,奠於下篚。其笙則獻諸 西階上。

「奠爵於下篚」,不復用也。今文無與笙。

立者東面北上。

賓黨。

司正既舉觶而薦諸其位。

薦於《觶南》。

「三耦」者,使弟子司射前戒之。

弟子,賓黨之少者也。《前戒》,謂先射請戒之。

司射之弓矢與扑,倚於西階之西。

便其事也。

司射既袒決遂而升司馬階,前命「張侯」,遂命「倚旌。」

著並行也。《古文》曰:「遂命獲者倚旌。」

凡侯:天子熊侯,白質;諸侯麋侯,赤質;大夫布侯,畫以 虎豹;士布侯,畫以鹿豕。

此所謂「獸侯」也。《燕射》則張之。鄉射及賓射,當張采侯二正,而記此者,天子諸侯之燕射,各以其鄉射之禮而張此侯,則《經》「獸侯」是也,由是云焉。白質赤質,皆謂采其地。其地不采者,白布也。熊麋、虎、豹鹿、豕,皆正面,畫其頭,象於正鵠之處耳。君畫一,臣畫二,陽奇陰耦之數也。燕射射熊虎、豹,不忘上,不相犯;射麋鹿、豕,志在君臣相養。其畫之,皆毛物之

凡畫者丹質。

賓射之侯,燕射之侯,皆畫雲氣於側,以為飾必

先以丹采其地,丹淺於赤。

「射自楹間,物長如笴。」其間容弓,距隨《長武》。

「自楹間」者,謂射於庠也。楹間,中央東西之節也。物,謂射時所立處也。「謂之物」者,物猶事也,君子所有事也。「長如笴」者,謂從畫之長短也。笴,矢幹也,長三尺,與跬相應,射者進退之節也。「間容弓」者,上下射相去六尺也。「距隨」者,物橫畫也。始前足至東頭為距,後足來合而南面為隨。武,跡也。尺二寸,

序則物當棟,堂則物當楣。

是制五架之屋也,正中曰棟,次曰楣,前曰庪,

命負侯者由其位。

於賤者,禮略。

凡適堂西,皆出入於《司馬》之南,唯賓與大夫降階送, 西取弓矢。

尊者!宜逸,由便也。

旌「各以其物。」

旌,總名也,雜帛為物,大夫士之所建也。言「各」者,《鄉射》或於庠,或於榭。

無物則以白羽與朱羽糅。杠長三仞,以《鴻脰》韜,上二 尋。

「無物」者,謂小國之州長也。其鄉大夫一命,其州長士不命,不命者無物。此翿旌也,翿亦所以進退眾者。糅者,雜也,扛,橦也。七尺曰仞,鴻鳥之長脰者也。八尺曰尋。今文糅為縮,韜為翿。

凡挾矢,於二指之間橫之。

二指,謂左右手之第二指。此以食指將指挾之。

《司射》在《司馬》之北,司馬無事,不執弓。

以不主射故也。

始射,獲而未釋獲,復釋獲,復用樂行之。

君子取人以漸。

上射於右。

於右物射。

楅,長如笴,博三寸,厚寸有半,龍首,其中《蛇交韋》當。

博,廣也。兩端為龍首,中央為蛇身相交也。蛇龍,君子之類也。交者,象君子取矢於楅上也。直心背之衣曰「當」,以丹韋為之。左右司馬撫矢而乘之,分委於當。

《楅髤》,橫而奉之,南面坐而奠之,南北當洗。

髤,赤黑漆也。

射者有過,則撻之。

過,謂矢揚中人。凡射時,矢中人當刑之。今鄉會眾賢以禮樂勸民,而射者中人,本意在侯,去傷害之心遠,是以輕之,以扑撻於中庭而已。《書》曰:「扑作教刑。」

眾賓不與,射者不降。

「不以無事亂有事」,古文與為「豫。」

「取誘射之矢」者,既拾取矢,而后兼誘射之乘矢而取 之。

謂反位已禮成,乃更進取之,不相因也。

賓、主人射,則司射擯升降。卒射,即席而反位,卒事。

擯賓、主人升降者,皆尊之也。不使司馬擯其升降主於射。

鹿中髤,前足跪,鑿背,容八算,釋獲者奉之先首。

「前足跪」者,象教擾之獸受負也。

大夫降,立於堂西以俟射。

《尊大夫》不使久列於射位。

大夫與士射,袒纁襦。

《不肉袒》,殊於耦。

耦少退於物。

「下大夫也。」既發則然。

司射「釋弓矢,視算與獻。」釋獲者,釋弓矢。

惟此二事,《休武》主文,釋弓矢耳。然則擯升降不釋。

《禮》:「射不主皮」,主皮之射者勝者,又射不勝者降。

禮射,謂以禮樂射也。大射、賓射、燕射是矣。不主皮者,貴其容體比於禮,其節比於樂,不待中為雋也。言不勝者,降則不復升射也。主皮者,無侯,張獸皮而射之,主於獲也。《尚書傳》曰:「戰鬥不可不習,故於蒐狩以閑之也。」閑之者,貫之也。貫之者,習之也。凡祭,取餘獲陳於澤,然後卿大夫相與射也。中者,雖不中也。取不中者,雖中也,不取。何以然?所以貴揖讓之取也,而賤勇力之取。嚮之取也於囿中,勇力之取;今之取也於澤宮,揖讓之取也。澤,習禮之處,非所於行禮,其射又主中。此主皮之射與?天子大射張皮侯,賓射張五采之侯,《燕射》張獸侯,

主人亦飲于西階上。

就射爵而飲也。己無俊才,不可以辭罰。釋曰:此謂「主人在不勝之黨,受罰爵」之時也。

獲者之俎,折脊、脅、肺、臑。

臑,若膊《胳觳》之折,以大夫之餘體。

東方謂之「右個
考證

《侯》,以鄉黨為「面」也。

「釋獲者之俎」,折、脊、脅、肺皆有祭。

皆,皆獲者也。祭,祭肺也。以言「肺」,謂刌肺不離,嫌無祭肺。

大夫說矢束,坐說之。

明不自尊別也。

「歌《騶虞》,若《采蘋》」,皆五終射,無算。

「謂眾賓繼射」者,眾賓,無數也,每一耦射歌五終也。

「古者於《旅》也」語。

「禮成樂備,乃可以言語」,先王禮樂之道也。疾今人慢於禮樂之盛,言語無節,故追道古也。

凡《旅》不洗。

敬殺:

「不洗」者不祭。

不盛。

《既》旅,士不入。

從正禮也。既旅,則將燕矣。「士入齒於鄉人,

大夫後出。」

下鄉人不於其賓主之禮。釋曰:賓主及眾賓出後乃出,故云「不於其賓主之禮。」

主人送於門外,再拜。

「拜送大夫」,尊之也。主人送賓還,入門,揖大夫,乃出拜送之。

「鄉侯」上個五尋。

「上個」,謂最上幅也。八尺曰「尋。」上幅用布四丈,

中十尺。

方者也。用布五丈,今官布幅廣二尺二寸,旁削一寸。《考工記》曰:「梓人為侯,廣與崇。」方謂中也。

侯道五十弓,弓二寸,以為侯中。

言侯中所取數也。量侯道以貍步而云弓者,侯之所取數,宜用射器也。「正二寸」者,骹中之博也。今文改弓為「肱」也。

「倍中」以為「躬。」

躬,身也,謂中之上下幅也,用布各二丈。

倍躬以為左右舌。

謂「上個也。居兩旁,謂之個。左右出,謂之舌。

下舌半上舌。」

半者,半其出於躬者也。用布三丈,所以半上舌者,侯人之形類也。上個象臂,下個象足,中人張臂八尺,張足六尺。五八四十,五六三十,以此為衰也。凡鄉侯,用布十六丈,數起侯道五十弓以計道七十弓之侯,用布二十五丈;二尺道九十弓之侯,用布三十六丈。

箭籌八十。

箭,篠也。籌,算也。籌八十者,略以十耦為正,貴全數,其時眾賓從賓。

長尺有握,握素。

『握』本所持處也。「素』謂刊之也」,刊本「一」作「膚。」

「《楚扑》長如笴,刊本「尺。」

刊其可持處。

君射,則為下射。上射退於物,一笴既發,則答君而俟。

答,對也。此以下雜記也。今文君射,則為下。

「君樂作而後就物,君袒朱襦以射。」

君尊。

小臣「以巾執矢以授。」

君尊,不搢矢,不挾矢,授之稍屬。

若飲君,如燕則夾爵。

謂君在不勝之黨也。賓飲君,如燕賓媵觚於公之禮,則夾爵。夾爵者,君既卒爵,復自酌。

君國中射,則《皮樹》中,以「《旌獲》白羽」與「朱羽糅。」

「國中」,城中也。謂燕射也。《皮樹》,獸名。以旌獲,尚文德也。今文皮樹為繁,豎糅為縚。古文無以

於郊,則閭中以旌獲。

於郊,謂大射也。大射於大學。《王制》曰:「小學在公宮之左,大學在郊。」閭,獸名,如驢,一角。或曰如驢,岐蹄。《周書》曰:「北唐以閭析羽為旌。」

「於竟」則「虎中龍旃。」

「於竟」,謂與鄰國君射也。畫龍於旃,尚文章也。通帛為旃。

《大夫》兕中,各以其物獲。

兕,獸名,似牛,一角。

「唯君有射於國中」,其餘否?

「臣不習武事於君側」也。古文「有」作「又」,《今文》無其餘否。

君在大夫,射則肉袒。

不袒纁繻,厭於君也。今文「無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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