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經濟彙編/戎政典/第291卷

經濟彙編 戎政典 第二百九十卷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
經濟彙編 第二百九十一卷
經濟彙編 戎政典 第二百九十二卷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經濟彙編戎政典

 第二百九十一卷目錄

 戈矛部彙考

  詩經鄭風清人 秦風小戎 秦風無衣 曹風候人 魯頌閟宮

  周禮考工記

  方言雜釋

  釋名釋用器 釋兵

  三禮圖戈圖說

  武備志鎗矛 雙鉤鎗圖 單鉤鎗圖 環子鎗圖 素木鎗圖 鴉項鎗圖 太寧

  筆鎗圖 搗馬突鎗圖 槌鎗圖 鎗圖說 長鎗圖說 鎗圖說 鎗圖說 鎗圖說 鐵

  鉤鎗圖說 龍刀鎗圖說

 戈矛部藝文一

  矛銘           周武王

  教           漢諸葛亮

  馬槊譜序        梁簡文帝

 戈矛部藝文二

  詠戈           唐李嶠

  長平戈頭歌        明陶凱

  楊教師鎗歌        唐順之

  文皇御鎗歌        王世貞

 戈矛部紀事

 戈矛部雜錄

戎政典第二百九十一卷

戈矛部彙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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詩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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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風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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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矛重英》

二《矛重喬》

二矛,酋矛,夷矛也,各有畫飾。喬矛,矜近上及室題,所以縣毛羽。正義《考工記》云:「酋矛常有四尺,夷矛三尋。」注云:「八尺曰尋,倍尋曰常。酋夷,長短名也。酋短,夷長也。」是矛有二等也。《記》又云:「攻國之兵用短,守國之兵用長。」此禦狄於境,是守國之兵用長,宜有夷矛,故知二矛為酋矛、夷矛。《魯頌》以二矛與重弓共文,弓無二等,直是一弓而重之,則知二矛亦一矛而有二,故彼箋云「二矛重弓備折壞直。」是酋矛有二,無夷矛也。矜,矛柄也。室謂矛之銎孔。《左傳》云:「舞師題以旌夏。」杜預云:「題,識也。」箋言喬者,矛之柄,近於上頭皆懸毛羽,猶今之鵝毛槊也。朱注二矛,酋矛,夷矛也。英以朱羽為矛飾也。酋矛長二丈,夷矛長二丈四尺,並建於車上,則其英重疊而見矛之上句曰喬,所以懸英也。英弊而盡,所存者喬而已。

《秦風小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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厹,矛鋈錞。

朱注厹矛,三隅矛也。鋈錞,以白金沃矛之下端平底者也。大全孔氏曰:「厹矛,刃有三角。鋈,白金飾其錞。《曲禮》曰:『進戈者前其鐏,進矛戟者前其鐓』。」是矛之下端者,當有鐓也。銳底曰鐏,取其鐏地;平底曰錞,取其錞地。

《秦風無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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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于興師,修我戈矛。

王于興師,修我矛戟。

戈長六尺六寸,矛長二丈。正義「戈長六尺六寸」,《考工記》廬人文也。《記》又云:「酋矛常有四尺,八尺曰尋,倍尋曰常,常有四尺。」是矛長二丈也。矛長二丈,謂酋矛也。夷矛則三尋長二丈四尺矣。《記》又云:「攻國之兵用短,守國之兵用長。」此言興師以伐人國,知用二丈之矛,非夷矛也。

《曹風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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彼候人兮,何戈與祋。

大全孔氏曰:「戈鉤,矛戟也。如戟而橫安刃,但頭不向上為鉤。直刃長八寸,橫刃長六寸,刃下接柄處四寸,並廣二寸。」

《魯頌閟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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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英》綠縢,二矛,重弓。

朱注《朱英》所以飾矛。夷矛,酋矛也。

周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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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工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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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冶氏戈》廣二寸,內倍之,胡三之,援四之。

訂義趙氏曰:「自此以下,卻是說戈戟。」戈、戟皆刺兵也。戈二刃,戟三刃,戈小而戟大。戟,兵器之最健者,其別於戈以此。「內謂胡」下接柲處,正是鐵筒子入木柄者。這裏面謂之內。胡,謂矛之㫄出者。援謂自柲直至上尖頭刺刃也。戈廣二寸,揔內與援與胡言三者皆徑廣二寸。《疏》謂「廣二寸,只是說胡闊若是

專說胡,《經》,當言「胡廣」 ,不應言戈廣也。「內倍之,其長四寸;胡三之,其長六寸;援四之,其長八寸 。」 鄭康成曰:「戈,今《句孑》戟也 。」 鄭鍔曰:「戈之狀有曲而下垂者謂之胡,有直而上達者謂之援,其柄謂之柲,柲之受胡者謂之內。」

「《已倨》則不入,巳句則不決」,「長內則折前,短內則不疾。」

鄭鍔曰:「已之為言大也;倨,直也;句,曲也 。」 趙氏曰:「倨句長短,皆指胡之四病。蓋戈之所用於胡,故特言之。」 注云:「戈,句兵也。」 《中義》謂戈戟不比,矛頭有鉤以句物,不可謂之句兵,以為注之非。不知注之言有據下文「《廬人》云『句兵欲無彈』」 ,注云:「句兵,戈戟屬。」 「刺兵欲無蜎。」 注云:「刺兵,矛屬。」 是戈戟可以言句也。《禮書》畫戈戟,胡皆下垂,信可謂之句兵矣已倨注謂「胡微直而邪多」 ,疏謂「胡頭大舒」 ,是胡頭去援太遠,過直可知,己句,注謂「胡曲多」 ,疏謂「胡頭太橫」 ,是胡頭去援太近,過曲可知。直則以之刺人而不能入,曲則以之刺人而創不決,疏云「胡太橫則擁不割物,故創不決也」 ,注謂胡之曲直鋒本必橫,而取圜於磬折,《疏釋》之,謂胡要橫捷微邪,向上不倨不句,要知磬之折殺之勢,如此則無前四病。此說甚分明。長內,謂內過長也。短內,過短也。內四寸,援八寸,內過長則胡向上侵援,援無八寸則短矣。短則胡向上近,援胡頭低。注所以云如此則胡曲於磬折也。胡既與援相近,故引之則援與胡並鉤,並鉤則援易折。前謂援以其在上,故云前也。內過短,則胡必近下為之。胡內必無四寸,而援長反踰八寸。《注》所以云如此則胡倨於磬折也。胡既近下,安之則頭舒,頭舒則引之不能速及,故不疾也。決乃決開之意,如決之東方,則東流之決矣,但言其速耳。

毛氏曰:「倨句以胡言,長短以援言胡利以擊亦。」

《利以刺》太直,則刃不得與援向上,故以句則不決。內長則援短,援短則胡亦短,兩者俱短,則在上為太輕矣,故《折前》。內短則援長,援長則胡亦長,兩者俱長,則在上為太重,故引之不疾。

《是故「倨」句》外博。

鄭康成曰:「博,廣也。倨之外,胡之裏也。句之外,胡之表也。」 廣其本以除四病而便用 。賈氏曰:「倨謂胡上,句謂胡下,倨句皆有外廣。倨之外,胡之裏,謂胡下近本,增之使廣也。句之外,胡之表,謂胡上近本,增之使廣也 。」 趙氏曰:「以《注》與《疏》考之,本即援也。倨外博者,謂自胡刃上頭直處,促外頭沿入刃裏,直至刃下曲處,要去」 本闊也。句外博者,謂自胡刃下頭曲處,從外面向上至直處,沿入刃裏,倨外頭,要去本闊也。無他,欲上下尺寸皆去,援寬則不太曲,不太直,自然合於磬折無上四病而便用矣。陳用之曰:「戈戟,刺兵也。勾者,若矛是也。」 此篇所記倨句利病,似皆勾兵之制度,而以屬之戈戟,豈其然乎?鄭氏不此之思,即以戈戟為勾兵,失之。至若以戈之用為「在胡」 ,謂「援短則曲於磬折,援長則倨於磬折,倨之外為胡之裏,勾之外為胡之表」 ,非徒牽合而失其本旨,於形制亦無所攷。

重三鋝。

鄭司農曰:「鋝,量名,讀為刷 。」 鄭康成曰:「許叔重《說文解字》云:『鋝,鍰也』。今東萊稱或以為大半兩為鈞,十鈞為環,環重六兩大半兩。鍰、鋝似同矣,則三鋝為一斤四兩 。」 鄭鍔曰:「《書》之《呂刑》,有其罰百鍰千鍰之數。鍰即鋝也。三鍰言戈之金,共重一斤四兩。」

戟廣寸有半,寸內三之胡,四之援,五之《倨,句》中矩,與 刺重三鋝。

王昭禹曰:「戟,今戈類,然戟有三鋒,則其廣宜少殺於戈,然後便於用。故戈廣二寸,而戟廣寸有半寸;內三之,凡長四寸有半寸;援五之,則其長七寸有半寸,與內之長亦共尺有二寸 。」 趙氏曰:「三鋒共廣四寸半,戟之長亦尺有二寸,胡之長亦六寸,特胡內獨長於戈之內半寸,援卻短於戈之援半寸,蓋戟刃多則頭重」 ,所以深內半寸減援半寸,則戟柲插得牢而難脫也。倨句中矩,若以平易解之,皆是說胡,謂胡直處曲,處中處矩,四方平正也。然倨句之形,惟方而無角者,方是既為倨句,乃不方不員,豈得曰中矩?此注所以分為二事,分倨於援,分中矩於胡也。注云:「胡直中矩,言方正也。戟,胡橫貫之,胡中矩則援之外句磬折。」 歟《疏》云:「胡六寸,橫貫三寸,直下三寸。」 是胡中矩也。援七寸半,亦以三寸為橫,稍舉之使不中矩。以四寸半者向上,為磬折向外,此援為倨句也 。鄭鍔曰:「前所言戈之援,即是直而上達者。此戟既有三鋒,別所謂援者,乃其旁之直而上達者,刺乃當中而直前之鋒也。戟之廣既減於戈廣之寸」 ,若不三鋒,則不得與戈同重三鋝,故言「與刺重三鋝。」 言合三鋒,乃如戈之重也。

又曰:五兵之制尚矣。《書》有「執戈上刃」 之文,而執

「劍執瞿。」 說者皆以為戟屬《經》,有司戈盾之官,而不

司戟,《詩》有干戈戚揚」 之文,亦不言戟。以理攷文兵之用最多者無如戈。觀富父終生以戈樁僑如之喉,狼瞫以戈斬秦囚,子南以戈擊子晳,長魚矯以戈殺駒伯,《詩》曰「荷戈與殳」 ,《書》曰「稱爾戈,經之司戈。」 盾,言祭祀授故士戈,軍旅會同授貳車戈,授虎士戈,無所往而不用焉,豈非以其柲短而易持,其胡其援廣而易入,可以樁,可以斬,可以擊,可以鉤,故歟然。《左傳》有子都拔棘之事,《明堂位》言越棘,經於掌舍有棘門,楚武王荊尸而舉,授師孑焉。說者謂孑者,戟也。則戟亦未嘗不與戈並用,然不若戈為常用。故後世以戟賜臣下之有勳者,或韜以赤油,或韜以黼黻,而謂之棨戟以代斧鉞焉。先儒謂戈或謂之雞鳴者,以其胡佀雞也。或謂之《擁頸》者,以其胡曲,故謂之「擁頸」 也。凡戟而無刃者,秦晉之間謂之孑,或謂之鑣,吳揚之間謂之「伐。」 東齊秦晉之間其大者謂之《曼胡》,其曲者謂之「《句孑曼胡》。

廬人為「廬器。」

訂義陳用之曰:「鄭氏讀廬為纑,蓋廬有總制之稱。廬器謂柲也;柲,欑也。先儒以為積竹杖,則所謂廬器者,蓋總合眾體而成其為器焉。夫兵以勝為主,勝物不可不求其堅固,故欑之屬積竹為之,取其堅固也。 《易氏》曰:『兵有五,而弓矢不與焉,曰戈、曰殳、曰戟、曰酋矛、曰夷矛,凡五也。五兵又有攻金之工,冶氏等為之。今廬人』」雖言「五兵六建」,然廬器非兵事也,亦非專言五兵也,特為五兵之廬器而已。

戈柲六尺有六寸,殳長尋有四尺,車戟常,酋矛常有 四尺,夷矛三尋。

鄭康成曰:「柲猶柄也 。」 王昭禹曰:「戈矛戟之柄謂之柲者,蓋操執之以為用,則謂之柄;左右戾而為取小,則謂之柲。柲言其事而且有慎意,故音毖。」 陳用之曰:「殳,擊兵也,如杖而無刃 。」 鄭康成曰:「八尺曰尋,倍尋曰常 。」 鄭鍔曰:「殳,長尋有四尺,則一丈二尺 。」 陳用之曰:「戈戟皆刺兵也。戈二刃,戟三刃 。」 鄭鍔曰:「車戟常則一丈六」 尺,謂之車戟者,疑戟之制,人所執者與車所建者長短不一也,惟建於車戟,則丈六尺也。《左傳》言「楚武王荊尸,授師孑焉。」 注謂:「孑,戟也。戟以授師」 ,豈非人所執之戟乎?《顧命》云:「一人執戣,一人執瞿。」 說者皆以為戟,謂之執,則人所執可知。以是觀之,說者曰車戟,所以別之也。酋矛、夷矛皆句兵矛,上銳而旁勾。《酋矛》、夷矛,特因長短而取數耳。矛用以勾,則宜長於戟,然後有及,故酋矛長二丈四尺,酋言就也,近而就之也。以酋矛為長,為往而就之,故曰「酋矛。」 夷言傷也,以夷矛極長二丈四尺,勾則有及,而傷物為易,故曰「夷矛。」

凡兵無過三其身。「過三其身」,弗能用也;而無已,又以 害人。

鄭鍔曰:「人長八尺,夷矛之長固已三乎人之身矣。自是而上不可過,過則人之力有所不能用,且其長不可運,又將害乎用矛者之身,此兵器之長及夷矛而止,正以不可三其身耳,故曰『過三其身弗能用也。而無已又以害人。謂之而無已者,猶言不特如此也』。」

故攻國之兵欲短,守國之兵欲長。攻國之人眾,行地 遠,食飲饑,且涉山林之阻,是故兵欲短;守國之人寡, 食飲飽,行地不遠,且不涉山林之阻,是故兵欲長。

賈氏曰:《司馬法》云:「弓矢圍,殳矛守,戈戟助。」 此言攻國之兵短,則弓矢也;守國之兵長,則殳矛是也。攻國、守國,皆有戈戟以助弓矢,殳矛以戈戟長短處中也 。易氏曰:「此言攻國、守國,復有長短之制,非於定制之中,復有增損於其間。」 兵莫短於戈與殳,故攻國者用之;兵莫長於戟與矛,故守國者用之。各欲其器之便於人而已。

凡兵,句兵欲無彈,刺兵欲無蜎。

陳用之曰:「『『所謂句兵』者,指矛而言也;所謂刺兵』者,指戈戟而言也;所謂擊兵者,指殳而言也。鄭氏以戈戟為句兵,以矛為刺兵,為改句言擊,其失甚矣。」 《字說》曰:「矛者句之,殳者擊之,戈戟者刺之,蓋本此經所謂句兵、擊兵、刺兵而言之也 。」 鄭鍔曰:「句人則欲其來,故其制欲無彈,言不可如彈弓之勢向外去而不收也。刺」 人則欲其入。故其制欲無蜎。言不可如井蟲之傴撓而無力也。

「是故」句兵椑,刺兵摶。

毛氏曰:因上文各致其義,蓋上統言「其柄」 ,此正言所把之處而已。凡柲皆八稜,惟把處不然。《句兵》之把,則側方而去楞,故曰「椑。」 椑,隨圓而扁也。刺兵又非椑也,去稜而全圓也,故曰「摶。」 摶,圓也 。鄭康成曰:「齊人謂柯斧柄為椑 。」 《鄭鍔》曰:「椑則其勾而來也易,圜則其刺而往也易。」

《毄》兵同強,舉圍欲細,細則校。刺兵同強,舉圍欲重,重 欲傅人,傅人則密,是故侵之

毛氏曰:上欲見兵柄之圓扁,故以「句刺」 為對。此欲見其把圍之長短遠近,故以「毄」 為對 。賈氏曰:以殳長丈二而無刃,可以毄打人,故云「毄兵 。」 毛氏曰:「同強與矢,人之同異」 ,彼以兩物相比為同,此就一物之上下以為同,故鄭曰:「同強上下同也。」

凡為殳,「五分其長,以其一為之,被而圍之。」

趙氏曰:被謂把中,圍謂圍而圜之也。正其所執之處,而手所被者,故曰「被。」 然前云舉,而此卻云被者,蓋舉則舉而提之,被則操而用之之處,本不同也。殳長尋有四尺,計丈二尺,五分其長,以其一為之被而圍之,則把處得二尺四寸長放圍也。於此處圜之,則非所執之處,必不圜矣。注「謂殳於八觚」 ,明其非所執處有稜角也。

參分其圍,去一以為《晉圍》;五分其晉圍,去一以為首 圍。

趙氏曰:「晉,謂殳下插車處。《銅鐏》首」 ,謂殳上頭銳處也。三分被圍,去一為晉圍,則晉圍長一尺六寸,而趨鐏處又殺也;五分晉圍,去一為首圍,則首圍長一尺二寸有奇,而趨上頭尖處愈殺也。

凡為酋矛,參分其長,二在前,一在後而圍之。

趙氏曰:《酋矛》止言二在前,一在後,不指其圍處,長處則五分去一,其尺寸尤不可考。意者與殳同制,故經略之耶?圍之亦欲圜細而好操執也 。陳用之曰:「舉殳矛與酋矛之圍,則戈也、戟也、夷矛也,三者之圍,亦從可知。」

五分其圍,去一以為《晉圍》;參分其晉圍,去一以為《刺 圍》。

陳用之曰:「晉圍指其在下言之,首圍指其在上言之,刺圍指其上銳者言之。於《殳》言首,以其上無刃,直指其首而已;於矛言『刺』」 ,以其上為有所入,故以其銳名之。鄭氏以矛為刺兵,其誤蓋本於此 。鄭康成曰:「為戈戟之矜,所圍如殳夷矛如酋矛。」

凡試《廬》事,置而搖之,以眡其蜎也;炙諸牆,以眡其橈 之均也;橫而搖之,以眡其勁也。

鄭康成曰:「置猶樹也 。」 賈氏曰:「置而搖之,謂豎之於地上,以手搖之,以眡其蜎蜎然均否 。」 鄭康成曰:「炙猶柱也,以柱兩牆之間,輓而納之,本末勝負可知也。」 正於牆,牆歰 。又曰:「橫而搖之,謂橫置於膝上,以一手執一頭搖之,以眡其堅勁與否也。」 陳用之曰:「置而搖之以視其蜎,言所病也;炙諸牆,以視其橈之均,橫而搖之」 以視其勁,言所利也。

六建既備,車不反覆,謂之《國工》。

鄭康成曰:「六建,五兵與人也 。」 俞氏曰:「車之六建,夷矛建於酋矛之前,酋矛建於戟之前,戟建於殳之前,殳建於戈與人之前 。」 王昭禹曰:「六建,所謂車有六等之數也 。」 鄭康成曰:「廬人所造,有柄者,戈戟、殳、酋矛、夷矛,五兵也。反覆,猶軒輖。」

《雜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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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矛》,吳揚江淮南楚五湖之間謂之。請幫助識別此字。或謂之「鋋」,或謂 之「鏦。」其柄謂之鈐。

鑽謂之。請幫助識別此字。 矜謂之杖。

矛戟槿即杖也

凡矛,骹細如鴈脛者,謂之「鶴。」厀有小枝刃者,謂之「鉤。」 請幫助識別此字。

鶴厀今江東呼為《鈐釘》。

矛,或謂之。請幫助識別此字。 錟謂之鈹。

今江東呼大矛為「鈹。」

骹謂之銎。

即矛刃下口

鐏謂之釪。

釪音扞,或名為「鐓。」

柢,柲,刺也。

皆矛戟之槿,所以刺物者也。

《釋用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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仇,矛讎也。所伐則平,如討仇讎也。

《釋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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矛,冒也,刃下冒,矜也,下頭曰鐏。鐏,入地也。松櫝,長三 尺,其矜宜輕,以松作之也。櫝,速櫝也,前刺之言也。 矛長丈八尺曰槊,馬上所持,言其槊槊便殺也。又曰: 「激矛」,激,截也,可以激截敵陣之矛也。仇矛,頭有三叉, 言可以討仇敵之矛也。

《夷矛》,夷常也。其矜長丈六尺。不言常而曰「夷」者,言其 可夷滅敵,亦車上所持也。

請幫助識別此字。徐本作夷矛,長九尺者也。請幫助識別此字。霍也,所中霍然,即破裂也。 《殳矛殳》殊也。長丈二尺而無刃,有所撞挃於車上,使 殊離也。

鋋,延也,達也,去此至彼之言也「鉤鑲」兩頭曰鉤,中央曰鑲。或椎鑲,或鉤引,用之之宜 也。

三禮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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戈圖

戈圖

《戈圖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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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戈廣二寸,內倍之,胡三之,援四之。」注云:「戈,今之句孑 戟,或謂之雞鳴,或謂之擁頸內謂之胡,以內接柲者 也。長四寸,胡六寸,援八寸。援,直刃也。胡,其孑也。廣二 寸」,謂胡也。其實援亦廣二寸。《疏》云:「胡孑橫插,微邪向 上,不倨不句,似磬之折殺也。重三鋝,鋝重六兩大半 兩,三鋝重一斤四兩,柲長六尺六寸。」

《鎗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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茅子曰:「陣所實用者,莫鎗若也。《武經》載凡七種,今所 用者六種,大同而小異。一曰長鎗,則竹木兼用,最長 可以遠劄。又有鎗式三,一與鴉項鎗略同,一與今長 鎗同而桿異,一則古之所謂矛也。三鎗之用,皆兼棍 法,所謂連鎗帶棒是也。一曰鐵鉤鎗,挨牌而進,甚利 便;一曰龍刀鎗,可以實戰。備載之。」

槌鎗圖

槌鎗圖

單鉤鎗圖

單鉤鎗圖

環子鎗圖

環子鎗圖

素木鎗圖

素木鎗圖

鴉項鎗圖

鴉項鎗圖

太寧筆鎗圖

太寧筆鎗圖

搗馬突鎗圖

搗馬突鎗圖

錐鎗圖

錐鎗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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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證

《鎗圖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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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鎗,其制木桿,上刃下鐏。騎兵則鎗首之側施倒雙 鉤、倒單鉤,或桿上施環。步兵則直用素木或鴉項。鴉 項者,以錫飾鐵,嘴如鳥項之白。近邊臣獻太寧筆,鎗 首刃下數寸,施小鐵盤,皆有刃,欲刺人不能捉搦也。 以狀類筆,故云。「近有靜戎筆」,亦其小異也。

長鎗圖

長鎗圖

《長鎗圖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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鎗桿稠木第一,合木輕而稍軟,次之。要劈開者佳,鋸 開者紋斜易折。攢竹腰軟,必不可用。北方乾燥竹不 可用,木桿可用。東南竹木皆可通用。做鎗工匠須知 用鎗大意,方做如彀,教之十日便悟,肯綮後手如細, 則掌把不壯。後手要粗,可盈把從根起,漸漸細直至 頭而止。如腰粗則硬強,不可拏鎗,腰細則軟而無力, 雖手法之妙。不能拏逼他鎗使開。最忌杪粗與腰硬 皆不可舉。是棄鎗也。

鎗圖

鎗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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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鎗圖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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鎗頭長共六寸,重三兩五錢,四兩止矣。

《鎗圖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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鎗頭長共三寸三分,重一兩二三錢。前式「壯威」,此式 輕利。

《鎗圖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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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即古之矛也。鎗頭長七寸,重四兩,其《方稜》扁如蕎 麥樣,前尖銳,利於透堅

鐵鉤鎗圖

鐵鉤鎗圖

《鐵鉤鎗圖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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攻守兼用上鐵刀,連鉤長一尺,攢竹桿徑九分,長一 丈二尺,或用竹桿亦可。軍中長技,南兵《角貫》隨於挨 牌,進攻,利便。

龍刀鎗圖

龍刀鎗圖

《龍刀鎗圖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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砍人亦可。請幫助識別此字。人亦可。

戈矛部藝文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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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矛銘》
周武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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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矛》造矛,少間弗忍,終身之羞。余一人所間,以戒後 世子孫。

《教》
漢·諸葛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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敕作部皆作「五折剛鎧、十折矛」以給之。

《馬槊譜序》
梁·簡文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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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槊》為用,雖非遠法,近代相傳,稍已成藝。鄧蔍縈魏 后之廷,武而猶質;種馬入丹陽之寺,雄而未巧。聊以 餘暇,復撰斯法,搜採抑揚,斟酌煩簡。至春亭落景,秋 皋晚靜,嚴霜盡降,密雲初晴,纖驪沃若,天馬半漢。盻 金精而轉態,交流汗血;愛連錢而息影,不畏衣香。雕 衢與白刃同暉,翠眊與紅塵俱動。足使武夫憤氣,觀 者衝冠。巴童留玩,不待輕舟之楫;越女踟躕,無假如 皋之箭。

戈矛部藝文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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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詠戈》
唐·李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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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父舂鍭日,殷辛漂杵年。曉霜含白刃,落影駐雕鋋。 夕擯金門側,朝提玉塞前。願隨龍影度,橫陣雲邊,

《長平戈頭歌》
明·陶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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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平,野人鑿地得古戈。上有款識字,歲久俱滅磨,惜 不能如豐城古劍射牛斗。吁嗟戈乎奈爾何!但見青 銅凝寒暮煙紫,月黑山深夜飛雨。恨血千年猶未消, 荒郊夜夜啼冤鬼。當年趙括輕秦人,降卒秦坑化為 土。嗟哉趙亡秦亦亡,落日荒城自今古。摩挲爾戈一 問之,令人為爾生愁思。何不以爾為鐘鐻?何不以爾 「為鼎彝,吁嗟戈乎徒爾悲。爾今還當太平世,人間銷 兵鑄農器。願壽吾皇千萬年,終古不用戈與鋋。」

《楊教師鎗歌》
唐·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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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楊自是關東客,短衣長軀棗紅面。千里隨身丈八 矛,到處尋人鬥輕健。謂余儒生頗好武,一揖滾滾發 雄辯。坐驚平地起波濤,蠕蠕龍蛇手中現。撥開雙龍 分海嬉,攢簇兩蛇合穴戰。爭先儘教使機關,縮退誰 知賣破綻。目上中眉猶自哂,綿中裹鐵那能見。滿身 護著不通風,百步攛來激流電。飛上落下九點丸,放」 去收回一條線。問君何為技至此,使我馮軒神。請幫助識別此字。眩 答言「少小傳授時,五步七步畫地踐。邇來操弄三十 年,渾身化作枯樹幹。心卻忘手手忘鎗,眼前只見天 花旋。乃知熟處是通神,解牛斫輪安足羨。因君亦解 草書訣,君鎗豈讓公孫劍。」

《文皇御槍歌》
王世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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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傳文皇御槍在午門中樓黼座之右。「《甲戌》仲夏。」

六日,世貞以朝退,偕其僚得寓目焉。槍以漆攢竹為柄,有黑纓,懸黑旌若號帶者,中繡列星之屬。槍柄為刃痕者三,旌為矢穿者五。按《記》稱「文皇每遇大敵,輒率驍騎衝中堅,繞出敵後,舉旌颺之,士爭奮,敵輒大潰。」 此即所執銳也。其明年,茲日,鄖鎮追成一歌,以紀其盛。

天欲大統歸文皇,健兒插羽起冀方,隆準重瞳美髯 秀,如雲黑幟綠沈槍。幟尾絨排七曜色,槍尖鐵浴九 秋霜。毋論此槍丈二尺,尺刃能為萬人敵。㸌如掣電 長繞身,裊若修蛇四生翼。銜枚直透深陣後立表時 懸伏兵。色白溝河潰,呼吸中,金陵鐵甕無堅墉。保兒 身手豈不健,凡介豈敢追真龍。紫茸甲彫赤驃死,若 論元勳此槍耳貫鏃中穿懸昧白捍刃痕多斷鱗紫。 星斗長依黼座邊虹霓不吐太平年寧如漢祖斬蛇 劍。武庫風生遽上天

戈矛部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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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傳哀公十一年》:齊師伐我,及清。冉有用矛於齊師, 故能入其軍。孔子曰:「義也。」

《國語》:虢之會,楚公子圍,二人執戈先焉。蔡公孫歸生 與鄭罕虎見叔孫穆子。穆子曰:「楚公子甚美,不大夫 矣,抑君也?」鄭子皮曰:「有執戈之前,吾惑之。」蔡子家曰: 「楚,大國也,公子圍,其令尹也。有執戈之前,不亦可乎?」 穆子曰:「不然。天子有虎賁,習武訓也。諸侯有旅賁,禦 災害也;大夫有貳車,備承事也;士有陪乘,告奔走也。 今大夫而設諸侯之服,有其心矣。若無其心,而敢設 服以見諸侯之大夫乎?將不入矣。夫服,《心》之文也,如 龜焉,灼其中必文於外。若楚公子不為君,必死,不合 諸侯矣。」公子圍反,殺郟敖而代之。

《韓子》人鬻矛,與楯者譽其楯之堅,物莫能陷也。俄而 又譽其矛曰:「我矛之利,物無不陷也。」人應之曰:「以子 之矛,陷子之楯,何如?」其人弗能應也。

《淮南子》:「魯陽公與韓搆難,戰酣日暮,援戈而撝之,日 為之反三舍。」

《吳志賀齊傳》建安十三「年,齊遷武威中郎將,討丹陽 黟歙。齊身出周行,觀視形便,陰募輕捷士為作鐵,必 密於隱險賊所不備處,以戈拓斬山為緣道,夜令潛 上,乃多縣布以援下人,得上百數人,四面流布,俱鳴 鼓角,齊勒兵待之。賊夜聞鼓聲四合,謂大軍悉已得 上,驚懼惑亂,不知所為,守路備險者皆走還依眾,大」 軍因是得上。

《魏志武帝紀建安十六年》:「秋七月,公西征。」《魏書》曰: 議者多言關西兵彊習長矛,非精選前鋒,則不可以 當也。公謂諸將曰:「戰在我,非在賊也。賊雖習長矛,將 使不得以刺,諸君但觀之耳。」

《典韋傳》:「太祖討呂布於濮陽,募陷陣。韋先占,將應募 者數千人,皆重衣兩鎧,棄楯但持長矛撩戰。」

《蜀志張飛傳》:先主奔江南,曹公追之。先主聞曹公卒 至,棄妻子走,使飛將二十騎拒後。飛據水斷橋,瞋目 橫矛曰:「身是張翼德也,可來共決死!」皆無敢近者。 《吳志程普傳》:孫策嘗攻祖郎,大為所圍。普與一騎共 蔽扞策驅馬疾呼,以矛突賊,賊披策,因隨出。

《晉書劉毅傳》:「毅兄邁,字伯群,少有才幹,為殷仲堪中 兵參軍。桓元之在江陵,甚豪橫,士庶畏之,過於仲堪。 元曾於仲堪廳事前戲馬,以槊擬仲堪。邁時在坐,謂 元曰:『馬槊有餘,精理不足』。元自以才雄冠世,而心知 外物,不許之。仲堪為之失色。元出仲堪謂邁曰:『卿乃 狂人也,元夜遣殺卿,我豈能相救』?」邁以正辭折仲堪, 而不以為悔。仲堪使邁下都以避之。元果令追之,邁 僅而免禍。

《劉曜載記》:「曜親征陳安,安南走陝中。曜使其將軍平 先、丘中伯率勁騎追安。安與壯士十餘騎於陝中格 戰。安左手奮七尺大刀,右手執丈八蛇矛,近交則刀 矛俱發,輒害五六;遠則雙帶鞬服,左右馳射而走。平 先亦壯健絕人,勇捷如飛,與安搏戰,三交,奪其蛇矛 而退。」

《宋書朱齡石傳》:「齡石弟超石,果銳善騎乘。義熙十二 年北伐,超石前鋒。超石初行,別齎大鎚并千餘張槊, 乃斷槊長三四尺,以鎚鎚之,一槊輒洞貫三四人,敵 眾不能當,一時奔潰。」

《南齊書長沙威王晃傳》:「世祖嘗幸鍾山,晃從駕以馬 槊刺道邊枯糵,上令左右數人引之,銀纏皆卷聚,而 槊不出。乃令晃復馳馬拔之,應手便去。」

《蔡道恭傳》:「中興三年,魏圍司州,造大梯衝,攻圍日急。 道恭於城內作土山,厚二十餘丈,多作大槊,長二丈 五尺,施長刃,使壯士刺魏人登城者,魏軍甚憚之。」 《梁書羊侃傳》,「侃為太子左衛率。大同三年,車駕幸樂 遊苑,侃預宴。時少府奏新造兩刃槊成,長丈四尺,圍 一尺三寸,高祖因賜侃馬,令試之。侃執槊上馬,左右擊」刺,特盡其妙,高祖善之。又製《武宴詩》三十韻以示 侃。侃即席應詔。高祖覽曰:「吾聞仁者有勇,今見勇者 有仁,可謂鄒、魯遺風,英賢不絕。」

《魏書于栗磾傳》:劉裕之伐姚泓也,栗磾慮其北擾,遂 築壘於河上,親自守焉。禁防嚴密,斥候不通。裕甚憚 之,不敢前進。裕遺栗磾書,遠引孫權求討關羽之事, 假道西上,題書曰:「黑槊公麾下。」栗磾以狀表聞,太宗 許之,因授黑槊將軍。栗磾好持黑槊以自標,裕望而 異之,故有是語。

《傅永傳》:「永遷左將軍南兗州刺史,猶能馳射,盤馬奮 槊。時年踰八十,常諱言老,每自稱六十九。還京,拜平 東將軍,光祿大夫。熙平元年卒,年八十三。贈安東將 軍,齊州刺史。永嘗登北邙,於平坦處奮槊躍馬,盤旋 瞻望,有終焉之志。」

《昭成子孫傳》:「陳留王虔,昭成子紇根之子也。姿貌魁 傑,武力絕倫。每以常槊細短大作之,猶患其輕,復綴 鈴於刃下,其弓力倍加常人,以其殊異於世,代京武 庫常存而志之。虔常臨陣以槊刺人,遂貫而高舉。又 嘗以一手頓槊於地,馳馬偽退,敵人爭取,引不能出。 虔引弓射之,一箭殺二三人,搖槊之徒亡魂而散。徐」 乃令人取《槊》而去。

《魏書尒朱天光傳》,「天光,榮從祖兄子。天光身討道洛, 道洛戰敗,投賊帥王慶雲。天光率諸軍入隴,至慶雲 所居,慶雲、道洛欲突出死戰,天光密使軍人多作木 槍,各長七尺,至黃昏時,布立人馬,為防衛之勢,周匝 立槍,要路加厚。又伏人槍中,備其衝突,兼令密縛長 梯於城北。其夜,慶雲、道洛果便突出,馳馬先進,不覺 至槍,馬各傷倒,伏兵便起,同時擒獲。餘眾皆出城南, 遇槍而止。城北軍士登梯上城,賊徒路窮乞降。」 《通典》:「西魏將軍韋孝寬守玉壁,東魏大將齊神武命 攻之,縛松麻於竿,灌油加火以焚樓。孝寬作長鐵鉤, 利其鋒刃,火竿每來,以鉤遙割,松麻俱落。」

《周書王思政傳》:「河橋之戰,思政下馬,用長槊左右橫 擊,一擊踣數人。時陷害既深,從者死盡,思政被重創 悶絕。會日暮,敵將收軍。思政久經軍旅,每戰唯著破 敝甲,敵人疑非將帥,故免。」

《清異錄》:「隋煬帝將征遼將軍麥鐵杖見帝,慷慨誓死 扞敵,帝賜御副鎗一丈,威」

槍材難得十全,魏州《石屋林》多有之。楊師厚時賜鎗 效節軍,皆采於此。團典所用,多是絕品。「聖龍筋」,餘軍 不過四五等,托地仙、長腰奴、范陽嬌、「金梢裊兒」是也。 更有「風火枝」、聖蚰蜒頗曲弱,軍中不取。

《唐書崔義元傳》:義元,貝州武城人。隋大業亂,往見李 密,密不用。河內賊黃君漢為密守柏崖,義元見群鼠 度河,槊刃有華文,曰:「此王敦亡兆也。」因說君漢以城 歸,乃拜君漢懷州刺史、行軍總管,以義元為司馬。 《尉遲敬德傳》:敬德戰善避槊,每單騎入賊,雖群刺之 不能傷,又能奪取賊槊,還刺之,齊王元吉使去刃與 之校,敬德請王加刃而獨去之,卒不能中。帝嘗問「奪 槊與避槊孰難?」對曰:「奪槊難。」試使與齊王戲,少選,王 三失槊,遂大愧服。

《程知節傳》:「知節本名䶧金,濟州東阿人。善馬槊。隋末 所在盜起,知節聚眾數百,保鄉里。後事李密,而密料 士八千,隸四驃騎,分左右以自衛,號內軍,常曰:『此可 當百萬』。知節領驃騎之一,恩遇隆特。王世充與密戰, 知節以內騎營北邙,單雄信以外騎營偃師。世充襲 雄信,密遣知節及裴行儼助之。行儼中流矢墜馬,知」 節馳救之,殺數人,軍辟易,乃抱行儼重騎馳追兵以 槊撞之,知節折其槊,斬追者,乃免。

《單雄信傳》:「雄信,曹州濟陰人,與翟讓友善,能馬上用 槍,軍中號飛將。」

《秦瓊傳》:「瓊每敵有驍將銳士震燿出入,以夸眾者,秦 王輒命叔寶往取之,躍馬挺槍,刺於萬眾中,莫不如 志。」

《丹陽公主傳》:「主下嫁薛萬徹,惷甚,公主羞,不與同席 者數月。太宗聞,笑焉,為置酒,悉召他婿與萬徹從容 語,握槊賭所佩刀,陽不勝,遂解賜之。主喜,命同載以 歸。」

《哥舒翰傳》:「吐蕃盜邊,與翰遇苦拔海。吐蕃枝其軍為 三行,從山差池下。翰持半段槍迎擊,所嚮輒披靡,名 蓋軍中。」

翰有奴曰「左車」,年十六,以膂力聞。翰工用槍,追及賊, 擬槍於肩叱之,賊反顧,翰刺其喉,剔而騰之,高五尺 許乃墮。左車即下馬,斬其首,以為常。

《詞林海錯》:李伯時得雕戈蟲鳥書黃金文銘六字,曰 「王用父作雕戈。」

《酉陽雜俎》:「南蠻有毒槊,無刃,狀如朽鐵,中人無血而 死。言從天雨下,入地丈餘,祭地方撅得之。」

《五代史。劉詞傳》:「詞以功遷泌洲團練使。居暇日,常被 甲枕戈而臥,謂人曰:我以此取富貴,豈可一日輒忘

之!且人情易習,若一墮其筋力,有事何以報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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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行欽傳》:莊宗好戰而輕敵,與梁軍戰,潘、張軍敗而

潰,莊宗得三四騎馳去,梁兵數百追及,攢槊圍之。行 欽望其旗而識之,馳一騎,奮劍斷其二矛,斬首一級。 《王彥章傳》:澶州刺史彥章為人驍勇有力,能跣足履 棘,行百步持一鐵鎗,騎而馳突,奮疾如飛,而他人莫 能舉也。軍中號「王鐵鎗。」

《錦繡萬花谷》:「皇朝曹彬字國華。始生周歲日,父母以 百翫之具羅於席,觀其所取。彬左手持干戈,右手取 俎豆,斯須取一印,他無所視。其後太祖以彬清介廉 謹,拜宣徽南院使、義成軍節度使。」

《宋史李筠傳》:「筠起兵,令幕府為檄書,辭多不遜。從事 閭丘仲卿獻策於筠曰:公以孤軍舉事,其勢甚危,雖 倚河東之援,亦恐不得其力。大梁兵甲精銳,難與爭 鋒,不如西下太行,直抵懷孟,塞虎牢,據洛邑,東向而 爭天下,計之上也。筠曰:『吾周朝宿將,與世宗義同,昆 弟禁衛皆舊人,聞吾之來,必倒戈歸我,況有儋、珪槍 撥汗馬,何憂天下哉』!」儋珪,筠愛將,有勇力,善用槍撥 汗。筠駿馬日馳七百里,故筠誇焉。

《李全傳》:「全以弓馬趫捷,能運鐵槍,時號李鐵槍。紹定 四年,全已戮,妻楊氏諭鄭衍德等曰:『二十年黎花槍, 天下無敵手,今事勢已去,撐拄不行。汝等未降者,以 我在故耳。殺我而降,汝必不忍。若不圖我,人誰納降? 今我欲歸老漣水,汝等宜告朝廷,本欲圖我來降,為 我所覺,已驅之過淮矣。以此請降可乎?眾曰:『諾』』。」翼日, 楊氏絕淮而去。

《高繼勳傳》:「咸平初,王均據益州,繼勳為益州兵馬都 監,提舉西川諸州軍巡檢公事。招安使雷有終以兵 五百授繼勳,守東郭二門。會賊攻彌牟砦,繼勳引兵 轉鬥至嘉州敗之,獲黃繖金塗槍以還。」

《兵志》:「咸平三年四月,神騎副兵馬使焦偓獻盤鐵槊, 重十五斤,令偓試之,馬上往復如飛,命遷本軍使。 仁宗時,天下久不用兵,天聖四年,詔減諸路歲造兵 器之半。是歲,詔作坊造鐵槍一萬五千,給秦、渭、環、慶、 延州、鎮戎軍。」

景祐四年,詔作坊製拴子槍、㧓槍各五萬。 《李寶傳》:「寶戰具精利,宰臣陳康伯取其長槍、克敵弓 弩,俾所司為式製之。」

《夢溪筆談》:濠州定遠縣一弓手,善用矛,遠近皆服其 能。有一偷亦善擊刺,常蔑視官軍,唯與此弓手不相 下,曰:「見必與之決生死。」一日,弓手因事至村步,適值 偷在市飲酒,勢不可避,遂曳矛而鬥,觀者如堵牆,久 之各未能進。弓手忽謂偷曰:「尉至矣,我與爾皆健者, 汝敢與我尉馬前決生死乎?」偷曰:「諾。」弓手應聲刺之, 一舉而斃,蓋乘其隙也。又有人曾遇強寇鬥矛,刃方 接,寇先含水滿口,忽噀其面,其人愕然,刃已揕胸。後 有一壯士復與寇遇,已先知噀水之事,寇復用之,水 纔出口,矛已洞頸。蓋已陳芻狗。其機已泄,恃勝失備, 反受其害。

《金史太祖本紀》:「太祖舉兵伐遼,師次唐括帶斡甲之 地,諸軍禳射介而立,有光如烈火,起於人足及戈矛 之上,人以為兵祥。明日次札只水,光見如初。」

收國元年十二月,上以騎兵親候遼軍,還至《熟結》濼, 有光見於矛端。

《抹撚史扢搭傳》:史扢搭形不過中人,而拳勇善鬥,所 用槍長二丈,軍中號為「長槍副統。」

《元史隋世昌傳》:「世昌善騎射,身長八尺,鍛渾鐵為鎗, 重四十餘觔,能左右擊刺。」

《見聞錄》:高皇帝御用槍凡二,大者幾盈握,修可丈六 尺,疑即用以步戰者也。小者修殺四之一,圍殺亦如 之,疑所謂馬槊也。滁和之間,蓋無日不親御焉。武昌 而後,不復自將矣。此槍樹之御座右,以示子孫毋忘 王業艱難。文皇帝御用槍,槍有號,帶在午門之五鳳 樓,王世貞有歌。

《明會典》。「弘治十六年。令南方衛所攢竹長鎗。改用木 笴成造」

嘉靖三十二年、令盔甲廠、造拒馬鎗九百六十件。分 給八營試演

戈矛部雜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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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經說卦》:「離為戈兵。」按:《正義》:取其剛在於外,以剛自 捍也。

《詩經大雅》:篤公劉,「干戈戚揚,爰方啟行。」

《周頌時邁》,「載戢干戈。」

《尚書牧誓》稱爾戈,比爾干,立爾矛。其誓,按孔氏曰:「戈 短,人執以舉之,故言稱;矛長,立之於地,故言立。」 《顧命》:二人雀弁,執惠,立於畢門之內。四人綦弁,執戈 上刃,夾兩階戺。按注:惠,三隅,矛上刃,刃外嚮也一人冕執戣,立於東垂。一人冕執瞿,立於西垂。一人 冕執銳,立於側階。按注戣瞿皆戟屬,「銳」當作「鈗。」《說文》 曰:「鈗,侍臣」所執兵。從金允聲。《周書》曰:「一人冕執鈗。」讀 若允。

《費誓》:「鍛乃戈矛,礪乃鋒刃,無敢不善。」

《禮記曲禮》:「進戈者,前其鐏,後其刃。」按注:「戈,鉤孑戟也。 刃當頭而利,鐏在尾而鈍,不以刃授,敬也。」

「進矛戟者前其鐓。」按注:「矛如鋋。」三廉戟,今之戟也。鐓 為矛戟柄尾平底,以平向人,敬也。亦應並授,不云左 右,而云前後者,互文也。若相對則前後也,並授則左 右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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