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經濟彙編/樂律典/第057卷

經濟彙編 樂律典 第五十六卷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
經濟彙編 第五十七卷
經濟彙編 樂律典 第五十八卷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經濟彙編樂律典

 第五十七卷目錄

 律呂部彙考十一

  明黃佐樂典三姑洗章第五 中呂章第六 蕤賓章第七 林鐘章第八

樂律典第五十七卷

律呂部彙考十一 编辑

《明黃佐樂典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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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姑洗章第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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姑洗之均,應季春中氣,斗建辰,合辰酉。其數六十四, 律七寸一分為宮。子聲半數三十二,律三寸五分。變 數三十一,律三寸四分五釐強。

《通》曰:「姑洗者何?陽氣脩潔,百物皆滌故而成新也。」

姑,《春秋傳》《通典》皆作「沽」 ,盛水之罍也。洗,承盥洗之器也。《儀禮少牢》曰:「司宮設罍水於洗東。」 《燕禮》曰:「洗當東霤。」 《士冠禮》曰:「設洗直於東榮,水在洗東。」 《周語》曰:「姑洗所以脩潔百物,考神納賓也。」 陽氣發物盡新,如水洗然,故罍洗亦設於東。

仲冬中氣者何?穀雨是也。辰,振也。斗建之辰,位於東 南。杓建辰,昏七星中,衡建辰,夜半房中,魁建辰,旦婺 女中。

日出卯初二刻,入酉正二刻。

五陽夬陰而陰消,是謂「宿月」,其宿角、亢。

斗循天而南,至於亢。左右攝提,中大角,為天王坐。又南至於角,為天庭,黃道經其中。《淮南子》謂之「鈞天。」

其分野為「鄭、兗州。」

《書》曰:「濟河惟兗州。」 《周禮》曰:「其山鎮岱山,其川河泲。」

合辰者何?日躔大梁之次在酉,與辰合也。

「自胃五度至畢十度,為大梁之次。」 以胃傍天廩近天河,舟星得名,猶津梁也。

《律書生鐘分》曰:「辰八十一,分六十四。」生自卯二十七分十六八 十一分者,本黃鐘之分數也。以三乘卯上數,得之。卯二 十七分「六十四」者,得《黃鐘》全數八十一分之六十四也。 四卯下數得之。十六為卯下數四謂四其實九為一寸,一為一分, 凡七寸一分。《黃鐘》之實,以二千一百八十七為分法, 凡得二千一百八十七者六十四,故姑洗之實十三 萬九千九百六十八。雖分自黃鐘八十一分之六十 四,然益《南呂全數》三分之一,亦無不同也。又置六十 四於辰而三之,巳一百九十二,午五百七十六,未一 千七百二十八,申五千一百八十四,酉一萬五千五 百五十二,戌四萬六千六百五十六,亥則得「姑洗」之 實,以律法計之。六十三為七寸一為一分約以分法。見前六十四、《爾》 其譜曰一半之,則三十二律長三寸五分,變半律生。自變 南呂六萬九千四十二,計三寸四分五釐一毫一絲 一初一秒,約以分法,得三十一,小分六十,舉大數俱 三十二爾。當為林鐘之羽、南呂之徵,以子聲半數應 之。中呂之變宮、無射之變徵,則以變半數應之。凡五 聲各自本位起,數而三之。至於辰,則八十一分者,宮 也;六十四者,角之宮也。而徵之五十四,商之七十二, 羽之四十八,皆包於其中,而各得宮數焉。及自黃鐘 子位起,數至酉寸,法各有九算,紀陽不紀陰。故以九 為上。宮則前五後五,推十合一為徵,則九變矣,徵合 商則八變矣,商合羽則七變矣,羽合角則六變矣。五 降之節,兩兩成文,奏樂一如其算。故《律書》曰:「上九,商 八,羽七,角六,宮五,徵九。」所謂五者,以前後言也。辰與 酉合,而五聲之變皆會焉。故大合樂必以姑洗之月, 而姑洗南呂,從黃鐘為宮,豈非出於天理之自然者 乎?

《史記穆天子傳》言「鈞天廣樂,正指九變。」 蓋黃鐘九寸,每寸九分,九其九分,則八十一分矣,故辰為黃鐘之分數也,廣樂九奏如之。

其自為宮也,應鐘為徵,蕤賓為商,大呂為羽,夷則為 角,夾鐘為變宮,無射為變徵。其應聲也,於無射為變 徵,於中呂為變宮,於黃鐘為角,於林鐘為羽,於太簇 為商,於南呂為徵。調起夷則,大呂六變為羽,角八變 為徵,商九變,歸於其宮。《大合樂》,角羽倡,蕤賓商徵和, 無射應之。

《通》曰:「姑洗律本七寸;一分為管,則七寸八分虛;三分 龡口,則其數六十一,合有聲、無聲而計之也。」律書曰六寸七 分四羽七音六孔,姑洗為宮。自吹口至底中翕聲全律應鐘為徵。去吹 口四寸六分六釐《蕤賓》為商。去吹口六寸二分八釐大呂半律為羽,去吹 口四寸一分八釐八毫《夷則》為角,去龡口五寸五分五釐一毫夾鐘半律為 變宮,去吹口三寸六分六釐三毫六絲無射為變徵。去龡口四寸八分八釐四毫八 絲律娶妻,則應鐘代宮,以變宮、夾鐘為角。呂生子,則 蕤賓代宮,以變徵、無射為角。此謂「正聲」三調,流轉用 事,三分損一,下生應鐘者,姑洗之實七寸一分。三分其實,得二寸三分三釐以為法。下生者,倍其法,得四 寸六分六釐以為應鐘。

凡言「釐」 者,皆九分分之一○,此朱子新法也。《月令註疏》舊法,姑洗律七寸九分寸之一,三分去一,生應鐘律四寸二十七分寸之二十。

「建律,運曆以應六十日。甲辰,南呂之徵也;丙辰,林鐘 之羽也;戊辰,姑洗之宮也;庚辰,太簇之商也;壬辰,黃 鐘之角也。」調起角羽而並奏之。夷則六變,林鐘之羽 八變,南呂之徵。大呂六變,黃鐘之角八變,太簇之商。 蓋姑洗用宮逐羽,大呂從宮,一變合夷則,二變合夾 鐘,三變合無射,四變合中呂,五變合黃鐘,六變合林 「鐘,七變合太簇,八變合南呂,九變則歸宮也。」凡五聲 度數,皆會於辰、酉。然相生之序,徵、商、羽、角,是夏反先 於春矣。聖王作樂,與天地同和,必使角生於羽,徵流 於商,以合生氣之仁焉。故圜鐘聲應姑洗,夷則聲應 南呂,合秋為春也。黃鐘之羽,姑洗為角;姑洗之羽,夷 則為角;夷則之羽,則黃鐘為角,宮無非角矣。中呂聲 應蕤賓,無射聲應應鐘,合冬為夏也。函鐘之徵,應鐘 為羽;應鐘之徵,夾鐘為羽。夾鐘之徵,則函鐘為羽,徵 無非羽矣。是何也?黃鐘之羽,一變為角之宮,姑洗之 羽九變歸宮之羽,《夷則》如之,由羽所生,生於黃鐘者 歸宮,姑角者歸角,陽也。故宮非角不反,角非羽不生。 函鐘之徵一變為羽「之徵,應鐘之徵,九變歸宮之徵。 圜鐘如之,由商所伏,伏於林。商者歸徵,大商者歸羽」, 陰也。故徵非商不合,商非羽不伏。清角倡流徵以成 春,流徵和清角以成夏,此所以為生氣之仁也。然應 鐘之羽,則生圜鐘矣;夷則之羽,則生黃鐘矣,圜鐘之 羽,則生函鐘矣。三宮者,生生不息,如循環然,四時迭 起,萬物循生,非聲則莫能召之。故黃帝正五聲:首青 鐘,正角也;次赤鐘,正徵也;灑發黃鐘至德之光,則土 德王於中矣。景鐘昧其明,正商也;黑鐘隱其常,正羽 也。皆使之伏而不見,非藏用。與黃鐘之宮、角、羽並起, 函鐘之徵、宮、徵相證,姑洗自角為羽而已,及奏太簇, 然後始為徵焉。何也?君臣父子長幼之道也。「宮為君 則角為父,商為臣則徵為子。故《雲門》之徵太簇先之, 而《咸池》之徵姑洗後之」,豈非長幼之序哉。

黃鐘象乾,索於《坤》,太簇長男,姑洗中男,蕤賓少男也。函鐘象坤,索於《乾》,南呂長女,應鐘中女,大呂少女也。「天秩之禮」 ,見於樂矣。

金奏特鏞高一尺八寸三分,兩舞相距一尺六分強, 兩銑相距一尺四寸一分強;編鐘高八寸八分,兩舞 相距四寸八分,兩銑相距六寸六分。清聲編鐘高六 寸六分弱,兩舞相距三寸三分強,兩銑相距四寸三 分強。特磬鼓長二尺一寸三分,博五寸,股長一尺四 寸二分,博七寸一分強,皆厚一寸八分弱。編磬鼓長 一尺三寸一分強,博二寸九分弱。股長八寸七分弱, 博四尺一分強,皆厚一寸六分。清聲編磬,鼓長一尺 五分強,博一寸八分,股長七寸一分,博三寸四分弱, 皆厚一寸五分。應鼓高一尺一寸,面廣一尺四寸。 通曰「特鏞。」鉦一尺三寸四分,編鐘鉦六寸,清鐘鉦四 寸二分。今制編鐘。

高六尺八分,兩舞四寸二分,銑四寸,甬長一寸四分,重十斤八兩。

編磬:

鼓長一尺三寸九分,博三寸六分;股長九寸,博四寸九分,厚一寸二分。

不用周人《七律》,故無清聲。後同。

登歌大琴,大瑟,大絃一百九十二絲,中絃一百二十 八絲,小絃八十八絲。中琴,《長正度》三尺二寸。大絃六 十四絲,小絃三十二絲。小瑟,長正度六尺四寸。大弦 如大琴、中弦之數。以後七均皆如之。

《通》曰:「禹之興《韶》也,在鑿龍門,平水土之後。故琴瑟以 龍門名者,戴舜功也。」

《世謂取材於龍門之山》,非是龍門無山木。

大琴,大瑟,弦次夾鐘,設柱於六尺四寸為正宮,三尺 二寸為清宮,絲聲諧鐘而起,謂之「號鐘。」齊桓公時,其 名猶存焉。中琴五絃,舜以之歌《南風》。周人增二絃,有 少宮。姑洗少商。蕤賓七律具矣,以祀、以祭、以享,分合三才。 故《雲和》之角兼姑洗、中呂,空桑之角兼蕤賓、林鐘,龍 門之角兼夷則、南呂。器數雖益,而《南風》音均,猶沿舜 也。南風姑洗南呂以南「其在雲和中琴」,倍準第三弦,角應羽。

「自七徽至龍齦一尺八寸,為倍準三弦」 ,則姑洗之律,固起於龍齦,而為角之初矣。而林徵應於十三,南羽應於十一,黃清少宮應於九,太清少商應於八,然其間三與五弦會於十一徽也。則羽與散羽應之。姑洗應於徽內三尺五寸,中呂應於十徽內三尺五寸。但姑洗惟三弦用之,餘弦皆用中呂為清角。

《中準》第三,弦角承商。

自七徽至四徽九寸,為中準。三弦七徽,承商而為角,六為羽,五為宮,五右為商。按上則中呂。

《半準》第三弦,姑洗兼中呂。

四徽至臨岳四寸五分為半準。三弦起龍齦,初有三聲,皆正聲。龍齦以後至九徽得五聲,皆少聲。四徽以下得五聲,四五之間得三聲,皆少。少聲 以上諸聲,在空桑皆減三寸。

在龍門,為宮與少宮,其長三尺六寸,六隱間三尺二 寸,視空桑殺四寸,取聲如之,必諧鐘而起者,樂以中 聲為主。《玉藻》曰:「御瞽幾聲之上下。」《春秋傳》曰:「夫樂,天 子之職也。夫音,樂之輿也;而鐘,音之器也。天子省風 以作樂器,以鐘之,輿以行之合。」是以觀政有治忽,故 民有憂樂;民有憂樂,故聲有上下。哀心感而噍殺,憂, 聲之上者也;怒心感而粗厲,則憂矣;喜心感而發散, 樂聲之上者也;愛心感而和柔,則下矣。故神瞽察樂 之中聲為量,而音必乘鐘以往,音皆黃鐘,而後成黃 鐘之調,如駕輿往返然。《典同》言:「高聲䃂,下聲肆,中聲 緩。」緩者,優柔之謂也。樂心感而嘽緩,宮以平之;敬心 感而廉直,角以中之。欣喜歡愛,不至太過,哀聲厲氣, 無自而入,則肅雍和鳴矣。此聖王作樂,所以敦樂而 無憂也。其能合造化而感民心者,何也?聲音,天地之 氣也,建律以應二十四時之變。月各二音,節節相比, 兩兩成文,其合樂之本與!出淮南子黃鐘之月,陽升,自三 十九分音,比宮與變宮。大呂以南呂之角比羽,而夷 則、中呂羽角從之。姑洗之月,亦如黃鐘。故召冬日至 之氣,而樂六變。黃鐘必合姑洗,以絃陽紀。

奏子辰申之律,歌丑酉巳之呂,為陽紀黃鐘之羽。一變,姑洗中聲,六變,圜鐘為宮,九變,歸於黃宮羽之羽。一變,大呂應南呂,六變,黃角八變,大角大呂之羽,一變夷則之羽。中呂為姑洗角羽。六變,姑羽九變,歸於大角《雲門》,歌奏收聲。

蕤賓之月,陽降自八十一分音比變徵與徵,林鐘以 夾鐘之角生徵,而無射、應鐘商羽從之。太簇之月,亦 如蕤賓,故召夏日至之氣,而樂八變,太簇必合蕤賓 以統陰紀。

奏寅午戌之律,歌亥未卯之呂,為陰紀太簇之羽;一變蕤賓中聲;八變,函鐘為宮,九變歸於太徵羽之羽;一變夾鐘應夷則,六變太簇八變姑徵姑洗之羽;一變應鐘之羽為林鐘角羽;八變南羽應鐘之羽;一變蕤賓之羽為太簇角羽。九變,歸於應羽《咸池》歌奏收聲。

「黃鐘合姑洗」,則大呂亦合中呂,皆中聲也。生於羽而 未有他應,故協慢角而為清角。及黃鐘之羽起,而函 鐘之徵應,故太簇合蕤賓,應鐘合夾鐘,雖皆中聲,然 激清徵而為流徵矣。樂象天地四時,而人參之圜鐘, 止應夷則,以起黃鐘,下應無射,以起林鐘;參應中呂, 以起太簇。故黃鐘起羽角,而姑洗亦合以羽角;林鐘 起徵商,而姑洗亦合以徵商,太簇起羽角,參乎其間, 故能合秋為春,轉冬成夏,贊化固存乎人與。其於絃 歌也,雲和倡之,空桑和之,龍門合之以陽召陰。中琴 皆一與三應,三與五應,小瑟則六與一應,七與二應, 迭起清角,以倡流徵,而九變收聲,則黃鐘為宮,大呂 為角,故《雲門》者,《九韶》陽也。

六變圜鐘為宮,黃鐘為角,斯已矣。而太簇為徵者,清角召之也。必有徵,則角有子。姑洗為羽,九變歸南呂之角。曰宮、曰「角」 ,自四而二為陽儀。

以陰承陽,中琴皆二與四應,四與六應,小瑟則八與 三應,九與四應,迭起流徵,以和清角,而九變收聲,則 太簇為徵,應鐘為羽。故《咸池》者,九韶陰也。

八變,函鐘為宮,姑洗為徵,斯已矣。而太簇為角者,流徵追之也。必有角,則徵有父。南呂為羽,起自應鐘,九變歸姑羽,合蕤羽,九變歸太簇之羽。曰徵、曰「羽」 ,自四而二為陰儀。

此蓋中聲之角,常生於羽之從宮,下徵之商,每伏於 商之刻羽。始則靜專於西北者,動直於東南,自緩而 漸清,象天之無不幬。

黃鐘之姑洗、大呂之中呂,太簇之蕤賓、應鐘之夾鐘,皆自西北而往東南。

終則「動闢於西南者,靜翕於西北」,自高而下,象地之 無不載。

姑洗之夷則,中呂之南呂,蕤賓之無射,夾鐘之林鐘,皆自西南反而西北。

移宮換羽,水土平也。天地訢合,平且成也。始於東南, 闢龍門也。終於西北,歸崑崙也。宮倡商和,奏中聲以 為節,而合和父子君臣,附親萬民,皆形見於樂矣。非 禹孰能興之。彼商音得剛決之中,其久也燕安溺,志 失之卑而下。齊音得柔緩之中,其久也敖辟驕,志失 之高而上。人心且不足感,而況天地哉?故曰:「樂得其 道,則上變光而下動靈;不得其道,則濫溺作而失其 中聲。」

下管長一尺四寸二分,篴如之。竽大管長三尺五寸, 中管長三尺二寸,小管長二尺一寸,巢笙大管如之,

小管長一尺五寸。和笙管附:中呂小管長一尺一寸
考證
編簫管長一尺一寸五分。

通曰:「管篴皆均七音於三寸二分之中。巢笙、大韻管 列在第八,為姑洗;濁著聲管列在第十二,為姑洗。」正 和笙大上管,即中呂也。編簫聲應自圜鐘,與中琴君 徽同。《周官》縵樂,必有宮及角、徵三調,鼓琴吹笛合焉。

晉荀勗《廂笛》,四倍姑洗律,長二尺八寸四分四釐,為黃鐘。第一孔,以姑洗及黃鐘律,從笛首下度之,盡二律之長,為宮音,以宮為角;第四孔,以林鐘律從宮孔下度之,為徵音,以體中翕聲,姑洗為宮。又以角為宮。三調:曰正宮、曰下徵、曰清角,各七音,合二十一變。其後召諸寇之亂,懷愍以青衣行酒,君為民之應也。

舞籥,長二尺八寸四分。凡樂,林鐘吹羽,黃鐘吹角,以 舞《大㲈》,乃奏姑洗金聲而玉振之。 《通》曰:「姑洗之籥,二尺八寸四分為宮,以其上一尺五 寸二分二釐為商孔,以二尺二寸二分二釐四毫為 角孔,以一尺九寸八分五釐為變徵孔,以一尺八寸 八分六釐為徵孔,以一尺六寸七分一釐七毫五絲 為羽孔,以一尺四」寸八分七釐五毫六絲為變宮孔, 或曰三孔清宮,夷則大呂也。舞位對應鐘宮。凡奏姑 洗,升歌必用角絃,下管必吹角調,必與宮羽相應,則 小大相成,而得中聲。林鐘之籥,吹羽,則㢲隅左鞞。用中 呂律鼓金,奏《蕤賓》之鐘,聲之絃歌,角羽並起。夷則為角大呂為羽 笙鐘《頌》、磬合作《應鼓律》。林鐘律與拊、搏相答,南呂鐘磬應 焉。黃鐘之籥吹角,《蕤賓》之磬振之,《路鞀》導舞而左,《靈 鞀》導舞而右,舞人序立,各於南表,要其節奏而合舞 之,始聽三鼓。左舞聽路鼓右舞聽靈鼓一鼓稍前開手立,二鼓合 手退後,三鼓相顧蹲。三鼓畢,間聲作一鼓。蕤賓稍前,舞 蹈,二鼓。無角復位,躬身正立,三鼓。夾羽面東正立,獻羽四 鼓。大呂舉左手,收。「左揖。」五鼓。中角舉右手,收,右揖六鼓。無羽 「兩兩相向,交籥正蹲」,象知仁交際,而「萬化出」《七鼓》。夷則 復位,躬身正立,《八鼓》黃角舞蹈相向立九鼓。中羽復位,俯 伏興身,獻羽十鼓:夾鐘舉右手,收,右「揖。」十一鼓林角舉左 手,「收』,左揖。十二鼓黃羽復位:交籥正蹲,象禮義交際而 萬化入。十三鼓。無射「舞蹈相向,正立」,十四鼓。太角「伏」,興仰 視十五鼓。林羽躬身受終,聽三鼓止,舞人從南向西,告 成正德之事也。籥,乃奏《角》之羽。

大呂為宮,姑洗之羽,南呂之角。

始聽三鼓,一鼓稍前開手立;二鼓合手退後;三鼓相 顧蹲。三鼓畢,間聲作一鼓。大呂稍前,舞蹈,二鼓。中角復位, 正揖,「三鼓」無羽獻羽,拱之,正立,四鼓。夷則右羽「左旋」,躬身 俯視,右手如揖,弛左手《五鼓》。黃角左羽右旋,「躬身俯視。」 揖左弛右,《六鼓》。中羽「兩兩相向蹲」《七鼓》,夾鐘復位,獻羽,拱 之,正立,八鼓。林角左旋俯躬,右垂羽,《九鼓》黃羽右旋羽轉, 起立十鼓。無射「伏」興,仰視十一鼓。太角「右旋足起左奏羽, 足躍右蹈左而左旋」十二鼓。林羽「左旋足起右奏《羽足》 躍左蹈右而右旋」十三鼓。中呂「舞蹈相向立」,十四鼓。南角 復位,奏羽合籥十五鼓太羽躬身受終,聽三鼓止,舞人 從西表循中至東表,告成利用之事也。籥,乃奏《角》之 角。

《夷則》為宮,黃鐘之羽,中呂之角。

始聽三鼓,一鼓稍前,開手立;二鼓退後,合手;三鼓相 顧蹲。三鼓畢,間聲作一鼓。夷則稍前,舞蹈,二鼓。黃角「正面 高呈手」《三鼓》。中羽退後收手蹲四鼓。夾鐘「正面躬身中立」, 獻羽五鼓。林角左羽,交籥,左旋,少東,列西面獻羽六鼓。 黃羽右羽交籥,右旋,少西,列東面,獻羽七鼓。無射弛羽執 籥,旋舞《八鼓》。太角羽分二列,俯躬興,立九鼓林羽東西面 獻羽、東左羽、西右羽,十鼓。中呂轉向外,高獻羽,十一鼓。 南角「收手正揖」,十二鼓太羽正立,獻羽,拱之。十三鼓黃鐘左 右旋,反如執圭,平衡退後俯伏,十四鼓。姑角復位,正蹲 十五鼓南羽躬身受終,聽三鼓止,舞人從東表側向,至 北表告成厚生之事也。《大司樂》既祀天神四望,又於 宗廟奏之,豈非分而必合故歟?《傳》曰:「黃鐘所以宣養 六氣九德也,其合六列、六英、九韶可知;姑洗所以修 潔百物,考神納賓也,其合以祭、以饗、以祀可知。」夫圜 鐘、夷則,所以象上帝金玉之音也;黃鐘、角羽,聲應於 大呂;《大韶》,合《雲門》以避無射商聲,六變而得圜鐘、夷 則。登歌者在下管,故「天神皆降」;《無射》、角、羽聲應於應 鐘;《大武》合《咸池》以避黃鐘商聲,八變而得圜鐘、夷則。 下管者在登歌,故地示皆出;《大夏》《大濩》皆合,故九變 宮歸於夷則,徵歸於圜鐘,商、羽歸於無射、中呂,而角 復反之黃鐘之宮,人鬼可得而禮矣。凡用樂必有禮。 禮辨異,故「祀天祭地」;樂統同,故究於「九」而復為一也。 天地四方之聲,合同而化,故「天子方望」,通於四郊。

覲禮,拜日於東門之外;禮日於南門外;禮月與四瀆,於北門外;禮山川丘陵,於西門外;祭天,燔柴;祭山,丘陵升;祭川沈,祭地,瘞。郊壇四門,禮亦如之。魏劉芳曰:「考古禮無四郊。謹尋先旨,當在四門。」

賓祭,合乎九廟。

《周頌》,《郊社》《清廟》《明堂》各有詩,而合樂則同。

饗帝「養老」,莫不用之。雖秋宮亦合於「春律」,而況於春乎。

《咸池承》雲:「顓頊以祭上帝,則大社在其中。」 《九韶》,「舜以格祖考,郊嚳」 社后土亦同。

始於宮之逐羽,終於角之返宮,而九變成焉。以水和 土,以土和火,以火化金,以金治水,水復反土,五行相 治,以成器用。氣協於上,材成於下,事和於中。物得其 宜,則九功惟敘;民得其所,則九敘惟歌。《南風》之詩。養 民之政,其義一也。

程伯子曰:「五行,氣也,五材,形也。君致其氣,民用其形,五材既豐,百穀用昌,此六府之所以兼穀也。六府脩而三事舉,正德以率之,利用以阜之,厚生以養之,脩焉其功之敘也,和焉其德之行也,如是則民歡樂之而歌頌其政矣。《南風》之詩,阜財解慍,分明是養民之政。」

或以還相為宮,每律各為一宮,每宮各有五調,遂謂 「奏有十二奏,歌有十二歌」,豈知《六列》《六英》《九韶》者哉? 陽紀左清角,陰紀右流徵,敦化之中,而有川流焉。羽 應徵,水火也;角應商,金木也;徵應宮,土穀也。節奏合 以成文,而五降一闋亦如之。以聲召氣,五行一陰陽 而已。中聲條理終始,黃鐘陰陽一太極而已矣。 其龡同律也。明庶風及清明風從之日,在大梁,曆候 穀雨,音比姑洗六十四分,加旬有五日則立夏。音比 夾鐘六十八分,加旬有五日則小滿,中呂為宮。 《通曰》:姑洗以南呂為同,辰與酉合也。明庶風息乎東 方而後清明,風自東南維從之。清明者,潔齊之義也。 潔齊始於三月之節氣,故曰清明。南至於亢。亢者,言 萬物亢見也。「南至於角」,角者,言萬物皆有枝格如角 也。其于十二子為辰。辰者,振也,言萬物振而美也。日 躔,《大梁》之次。穀雨後七日從魁,酉辰也。斗魁第二星抵於 胃,故曰「從魁。」其象為天廚,為池潢,為婢妾,為暗昧,為 金石,為門戶,為濟渡,為旄頭,為邊堠,為雞烏,為口舌, 為色慾。皆視所臨王相死囚休破而占之,其候氣也。 斗指辰則穀雨音。比姑洗六十四分。升陽四分加旬有五 日,斗指㢲則立夏,音比夾鐘六十八分。升陽四分京房增 姑洗,生五子《律》。

《穀雨》一日,律七寸一分小分一微強。其五,《子南授》,律七寸小分九大強。《變虞》六日,律七寸小分一半強。《路時》六日,律六寸九分小分二微強。《刑始》五日,律六寸八分小分二弱。《依行》七日,律六寸七分小分三大強。

錢樂之增《姑洗》一部,三十四律。

每律直三十四分日之三十一曰《南授》、曰《懷來》、曰《考神》、曰《方顯》、曰《攜角》、曰《洗陳》、曰《變虞》、曰《擢穎》、曰《嘉氣》、曰《始升》、曰《卿雲》、曰《媚嶺》、曰《疏道》、曰《路時》、曰《日旅》、曰《實沈》、曰《炎風》、曰《首節》、曰《柔條》、曰《方結》、曰《刑始》、曰《方濟》、曰《物華》、曰《革荑》、曰《茂實》、曰《登明》、曰《壯進》、曰《依行》、曰《少選》、曰《道從》、曰《朱黻》、曰《揚庭》、曰「《含貞》,自《壯進》下生,《安運止》。」

乃若卦氣春為角音,應震穀雨。卦氣震之六三初候「萍始生, 入昴八度。」夬之九四為革公卦又五日中候,鳴鳩拂其羽,入畢 二度。夬之九二為夬辟卦又五日末,候戴勝降於桑,入畢六度。 夬上六為旅內侯卦萍不生陰,氣憤盈。鳴鳩不拂其羽,國不治 兵。戴勝不降桑,政教不中,《立夏》。卦氣震之九四初候「螻蟈鳴」, 入畢十一度。乾初九為旅外侯卦又五日中,候蚯蚓出入畢,十 五度。乾九二為師大夫卦又五日末,候王瓜生入參三度。乾之九三 為比卿卦「螻蟈不鳴,水潦淫漫;蚯蚓不引,嬖奪后;王瓜不 生,困於百姓。」凡歷三旬畸五時三刻。

《律呂新書》:升陽之數,四分五毫四絲三忽。其法姑洗之實十三萬九千六百六十八,內除後月中呂之實,餘八千八百九十六。以分毫絲忽之法約之,得四分五毫四絲三忽,是為穀雨至小滿陽升之數。

交小滿,則中呂用事。

穀雨之日,假如得戊辰,姑洗之宮也。甲戌衝辰,為南呂之徵;庚辰,太簇之商也。丙戌衝辰為林鐘之羽;壬辰,黃鐘之角也。先五日癸巳,小滿氣至,中呂為宮,後五日戊戌所畸五時辰零三刻,無射生中呂,自此中呂始用事。

《大合樂》,《應曆》,候姑洗,六變圜鐘,則宮與變宮比也。函 鐘之羽為黃鐘之角,聲應自穆,羽無射,合乎中呂,是 謂「陽律陽紀。」

《中呂章第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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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呂之均,應孟夏,中氣,斗建巳,合辰申。其數六十,律 六寸五分八釐三毫四絲六忽。為宮。子聲半數三十, 律三寸二分強。

《通》曰:「中呂者何?旅中處也。陽氣充大,萬物盡旅而西 行以啟陰,陰陽至此而中也。」

納音之法,自黃鐘相生,至於中呂而中,謂之陽紀。自蕤賓相生,至應鐘而中,謂之「陰紀。」 蓋中呂為陰陽之中,子午之分也。

《孟夏》中氣者何?小滿是也,故又謂之《小呂

陽出在外而盛大,陰入在中而微小。《周禮》曰「小呂」 者,正以小滿得名。

已,止也。陽氣已盡義與既同今俗讀自者非斗建之辰,位於東南,杓建 已,昏翼中,衡建已,夜半,尾中,魁建已,旦虛中。日出卯初初刻 入酉正四刻六陽極於純乾,是謂「余月」,其宿翼軫。

「《斗》循天而南至軫,為將軍樂府;西至於翼,為天之樂府。」 明大則禮樂興。

其分野為楚、荊州。

《書》曰:「荊及衡陽惟荊州。」 《周禮》曰:「其山鎮衡山,其川江漢。」

合辰者何?躔:「實沈之次在申,與巳合也。」

自畢六度至井七度,為實沈之次。實沈者,參神也。五帝之世,與閼伯皆居曠林,不相能。帝遷實沈於大夏,主參,故名。

位雖在巳,然無射隔八,娶妻則歸於亥。《律書》曰:「亥十 七萬七千一百四十七分」者,本黃鐘之實也。以三乘 戌上數得之。五萬九千四十九為戌上數「六萬五千五百三十六」 者,得黃鐘全數十七萬七千一百四十七分之六萬 五千五百三十六也。倍戌下數,得之。

三萬二千七百六十八,為「戌下數」 ,倍其實則得六萬以下數。

一萬九千六百八十三為一寸,二千一百八十七為 一分,二百四十三為一釐,二十七為一毫,三為一絲, 一為三忽。凡三寸二分八釐六毫二絲三忽為半律 清聲。

黃鐘一律,起子從亥,而十二辰之數窮;自一分至十七萬七千一百四十七,而十二律損益相生之本立。故為黃鐘之實,而寸、分、釐、毫、絲、忽皆該焉,此亥所以為律法也。以一萬九千六百八十三為一寸,凡得五萬九千四十九為三寸,四千三百七十二為六毫,六為二絲,一為三忽,為中呂之半管,是分黃鐘之實。亥所得者,六萬五千五百三十六也。

六陽極盛,則倍之以位,窮於十二辰,不待三其法。故 申呂之實十三萬一千七十二。以律法計之,六寸五 分八釐三毫四絲六忽。

十一萬八千九十八為六寸,一萬九百三十五為五分,一千九百四十四為八釐,八十一為三毫,十二為四絲,二為六忽,皆於黃鐘所該寸分釐毫絲忽法算之。

約以分法。二千一百八十七得五十九,小分,二千三十九。

此無射上生之數,入管正度也。《律書》曰:「五寸九分三分二強。」 以一千四百五十八為三分二,餘五百八十一,故曰「強。」

舉大數,則正度「六十」爾。其譜曰上其半律清聲,舉大數則 三十爾。為商、為角,全律應之;及為徵羽,變宮、變徵,則 半律應之。大司樂歌《小呂》以享先妣者,蓋歸於《無射》, 則於登歌、《圜鐘》《夷則》,有婦事舅姑之道焉;於黃鐘,有 母道焉。黃鐘,君象也,非諸呂之所能役,惟祖禰及妣 能役之。於童蒙時,然用變半律,謂之「含少」,豈非孕自 純乾之氣哉?

其自為宮也,黃鐘為徵,林鐘為商,太簇為羽,南呂為 角,姑洗為變宮,應鐘為變徵。其應聲也,於應鐘為變 徵,於蕤賓為變宮,於大呂為角,於夷則為羽,於夾鐘 為商,於無射為徵。調起南呂,太簇六變為羽,角八變 為徵,商九變,返於其宮。《大合樂》,角羽倡,林鐘商徵和, 應鐘應之。

《通》曰:「中呂,律本六寸五分八釐三毫四絲六忽。為管 則六寸有奇,虛三分,龡口則其數五十七,合有聲、無 聲而計之也。七音六孔,中呂為呂。」自吹口至底中如其律數不為孔 黃鐘含少為徵,林鐘變律為商,太簇變半律為羽,南 呂變律為角,姑洗變半律為變宮,應鐘變律為變徵。 孔已上去吹口作孔其詳見後呂生子,則黃鐘代宮,以變宮姑洗 為角;律娶妻則林鐘代宮,以變徵應鐘為角,此謂「正 聲」三調,流轉用事,皆正律代宮也。中呂之實十三萬 一千七十二,三分之,每分得四萬三千六百九十,餘 二筭。此數之所以不行,而律之所以止於十二也。數 既不行,當有以通之。

《蔡氏新書》曰:「中呂之實,以三分之,不盡二算,既不可行,當有以通之。律當變者有六,故置一而六。」之,得七百二十九。以七百二十九因《中呂》之實十三萬一千七十二,為九千五百五十五萬一千四百八十八,則可三分矣。每一以七百二十九歸之,三分益一,再生《黃鐘》,得一萬二千七百十萬一千九百八十四。每除七百二十九為一,除至一萬二千七百四十萬一千四百九十八,得十七萬四千七百六十二為大分,餘四百八十六為小分,是為「黃鐘變律之實。」每衍一為七百二十九以為小分,即三忽。三分之則三分一為二百四十三,乃一忽也;三分二為四百八十六,乃二忽也。一忽則有九初,二十七為一初,一初則有九秒。三為一秒,皆可於七百二十九內取之,則三分之數無不均矣。然

「黃鐘變律不用」 ,又有變通之法,詳見下文。

夫律生呂則下生,呂生律則上生,正法也。中呂一均 七音,呂生律反下生,律生呂反上生,此所以為變也。 故三分中呂之實,得二寸一分八釐七毫一絲五忽 以為法。下生者,倍其法,得四寸三分八釐五毫三絲 一忽,以為黃鐘之變,即含少也。八萬七千三百八十 一為黃鐘變半之實。數三十九小分二百四十三三分益,一十一 萬六千五百八。數五十三小分三百二十四上生者四,得五寸八 分二釐四毫一絲一忽三。初以為《林鐘》之變,三分損 一,七萬七千六百七十二。數三十五小分二百一十六下生者,倍 得三寸八分四釐五毫六絲六忽八初以為《太簇》之 變,三分益一十萬五千三百六十三。數四十七小分四十五上 生者四,得五寸二分三釐一毫六絲一初六秒,以為 「南呂之變。」三分損一,六萬九千四十二。數三十一小分三十下 生者,倍得三寸四分五釐一毫一絲一秒,以為姑洗 之變,三分益一,九萬二千五十六。數四十二小分四十上生者, 四得四寸六分七毫四絲三忽一初四秒。又三分秒之一「為 應鐘之變,以三分之,又不盡一,算數不可行,此變律 之所以止於六」也。至此則十六律七音,循環相投遍 矣。蓋樂聲之和,在於三分損益。蕤賓下六律稍短,各 自為宮,而用黃鐘上六律為七音,或全或半,類皆稍 長,故必變其上六律,使少短,而與下六律和適也。變 律非正律,故不為宮。京房不知其變止於六,出於自 然,不可復加。雖強加之,亦無所用,乃別名《中呂》。《再生》 者以為執始,轉生四十八律,其三分損益不盡之算, 或棄或增,破壞自然之數已甚,尚可謂之律乎?

宋何承天妄增「中呂生黃鐘」 之實,以復本律之正,出於私智,非也。錢樂之三百六十律,其謬尤甚。

「運曆應日。己巳,無射之徵也;辛巳,夷則之羽也;癸巳, 中呂之宮也;乙巳,夾鐘之商也;丁巳,大呂之角也。」調 起角羽而並奏之。南呂六變,夷則八變,無射、太簇六 變,大呂八變,夾鐘。蓋中呂用宮逐羽,太簇從宮,一變 合南呂,二變合姑洗,三變合應鐘,四變合蕤賓,五變 合大呂,六變合夷則,七變合夾鐘,八變無射,九變合 中宮歸宮焉。角羽合林鐘商徵,而商徵則合夾鐘角 羽以奏《咸池》《承雲》,故曰:「陰陽之中也。」

俗樂:中宮為宮,曰《道調宮》;太簇為羽,曰《平調》;林鐘為商,曰《小食調》;姑洗為變宮,曰《小食角》。唐以前無之。高宗調露二年,命樂工制《道調》,以祀老子。

金奏特鏞高一尺六寸八分強,兩舞相距九寸八分 強,兩銑相距一尺三寸一分強。編鐘高八寸五分強, 兩舞相距四寸八分強,兩銑相距六寸四分強;清聲 編鐘高六寸四分,兩舞相距三寸三分,兩銑相距四 寸三分弱。特磬鼓長二尺七分強,博四寸三分強。股 長一尺三寸一分強,博六寸五分,皆厚一寸七分。編 磬,鼓長一尺三寸一分,博二寸八分,股長八寸六分, 博四寸一分,皆厚一寸五分。清聲編磬,鼓長九寸八 分強,博一寸八分,股長六寸八分,博三寸三分,皆厚 一寸五分。鞞鼓高一尺,面廣一尺三寸。

《通》曰:「特鏞鉦一尺二寸三分強,編鐘鉦五寸七分。清 鐘鉦四寸。」今制編鐘。

高六寸九分,兩舞三寸八分,兩銑五寸,甬長一寸五分,重十一斤。

編磬:

鼓長一尺三寸七分,博三寸二分;股長九寸,博四寸五分,厚一寸二分。

登歌大琴、大瑟,大絃一百八十絲,中絃一百二十絲, 小絃八十六絲,中琴、大絃附於姑洗。

通曰:樂紀宮角,奏中聲以為節也。詩者,樂之本;聲者, 詩之用,使其聲足,樂而不流,豈可無節哉?其始起律 也,一而三之,及樂成而奏也,幾聲之上下,而主中聲 焉。金尚羽,石尚角,統於琴瑟之宮,故曰:「詩者中聲之 所止也。」大濩奏夷則,合姑洗,歌中呂,合南呂;雲門亦 如之。是謂《韶濩》。雲和倡則龍門,合之為角。角,陽聲也。 《咸池》《大夏》以角應之;為徵,則陰聲也。《空桑》和而龍門 亦合之,故角、徵為《韶》,而商不與焉。聲相應,故生變。凡 六律以呂為同者,自管合歌言之,一管不過一均,十 二管奏協金石,與歌相應,乃能成調。故黃鐘角羽並 起,姑洗角羽應之;函鐘宮徵相證,應鐘宮徵應之。角 之角必交於徵,徵之徵必交於角,角存則羽竭,徵存 則商分,角、徵迭運乎宮、羽之間,故有「清角下徵」,而無 角、徵專聲也。世俗之樂,有宮、商、羽,及變宮而無角、徵, 每補其音而竟不成,豈知相應之妙哉?故角、羽從宮, 反商下徵,合樂之方也。鈞天廣樂,九奏萬舞,不出乎 角、徵而已。

羽角從宮,故協慢角為清角;反商下徵,故激清徵為流徵。俗樂二十八調,以變宮為角,而無徵音。唐宋沇、宋劉詵皆補亡而竟不成。元名道調法曲,謂之《檀熾鈞》,檀木音熾,火音角,徵象蒼龍朱鳥,是亦聲相應也。

文采節奏得其節,而聲音以合舞;進退周還得其度
考證
而舞蹈以合歌。《傳》曰:大琴大瑟,朱絃以統樂,以三中,

琴三角。律合之時,促均以增徽,接角徵以控商。歌長 管緩,抑揚清濁,行入諸變,五音代轉,舞節因焉。凡人 情近則迫切,遠則離貳,惟樂音三三迭應,則往者反, 離者合,故歌《頌》。而季札曰:「五聲和,八風平。邇不偪,遠 不攜,節有度,守有序」者,此也。商人祭祀,既滌蕩其聲 以樂神,又合天下諸侯,凡龍旂承糦獻禮而至者,皆 奏樂以賓納之,故祭祀無有不饗者。擊石拊石,舞以 干羽,必與玉磬相應,故樂主於同,無有奏而不歌,歌 而不舞者。享妣必及祖考,神必納賓,但合之之中,有 分之之序爾。雲「和黃鐘角兼二律」,既以三絃中呂為 宮,則其下即按六絃黃清為徵,四絃林鐘為商,七絃 太清為羽,五絃南呂為角,皆應於十徽。其散聲則自 為徵羽,宮商如故。其上兩絃則聲濁而勝於本宮,故 不入調而以為應。宮應徵散聲,商應羽散聲,自為宮 商,皆不必轉軫促絃,但依旋宮之法而抑按之。故中 呂清角宮也,聲接變徵而和以《空桑》,合以《龍門》,以宮 調急第三絃之散聲,而因以為宮,則凡宮皆生於徵, 徵皆生於角,故角聲之位甚廣,自十一徽之西,以盡 九徽之東,皆是也。歌以金石為節奏而九成,則商無 不合於徵,角無不返其宮矣。樂主於盈,其歸則在於 反入於耳。感乎心,動盪以為和,則鄙詐自消;收斂以 為恭,則非僻不入。是以非有故則琴瑟不去於前。雖 沐而進禨進羞,工乃升歌,不忘平和,而況祀饗乎。

沐而飲酒曰「禨。羞」 則籩豆之實,充以和平之味,感以和平之音,皆為新沐氣虛致其養也。

下管長一尺三寸二分,弱,篴如之。竽大管長三尺三 寸,強,中管長三尺,弱,小管長一尺八寸,巢笙大管如 之。和笙管長九寸,編簫管長一尺一寸,弱。

《通》曰:「管篴皆均七音於正度三寸之中。巢笙正聲管 在第十九,和笙列在第二,名大上管。」竹管七寸,連木 質一寸八分外二分入匏,凡九寸,而氣孔置簧於一 寸六分焉。半開七分夾鐘則於半開一寸與之相接按之,與第十小一管 合成姑洗角聲。

舞籥,長二尺六寸五分強。凡樂《夷則》,吹羽、大呂,吹角, 以舞《大濩》,乃歌中呂,金聲而玉振之。

《通》曰:中呂之籥二尺六寸五分六釐五毫六忽為宮, 以上二尺三寸六分七毫四絲五忽三初為商孔,以 二尺一寸三釐六毫六絲六初六秒為角孔,以一尺 八寸八分六釐為變徵孔,以一尺七寸六分七釐三 毫三絲四忽為徵孔。

以一尺五寸七分五毫五初為羽孔,以一尺三寸八分四毫四絲四初四秒為變宮孔。

或曰,三孔清宮,南呂,太簇也,舞位對無射宮。凡歌中 呂,與姑洗同,但姑洗聲慢應黃鐘,中呂聲清應大呂, 其龡同律也。清明,風從之。日在實沈。曆候小滿。音比 太簇七十二分,加旬有五日,則《芒種》。音比大呂七十 六分,加旬有五日,則《夏至》。蕤賓為宮。

《通》曰:「中呂以夷則為同,巳與申合也。清明,風居東南, 維吹萬物而西之軫。軫者,言萬物益大,而軫軫然,西 至於翼。翼者,言萬物皆有羽翼也。其於十母,丙之初 也。其於十二子為巳。巳者,言陽氣之已盡也。日躔,實 沈之次。」小滿後八日傳送,申辰也。傳送者,陽極將退,一陰 欲生,故傳陰而送陽也。其象為天關,為道路,為醫巫, 為斬刈,為刀劍,為市廛,為行旅,為參伐,為城塞,為猿 猴,為屠劫,為骸骨。皆視所臨王相死囚休破而占之, 其候氣也。斗指巳,則小滿,音比太簇,七十二分。升陽四分 加旬有五日,斗指丙,則「芒種」,音比大呂七十六分。升陽 四分京房增「中呂,生《三子律》。」

《小滿》八日,律六寸六分、小分六,弱。其三子南中七日,律六寸五分、小分七,微弱。《內貞》八日,律六寸四分、小分八,強;《物應》七日,律六寸三分、小分九,弱。

錢樂之「增中呂」一部,三十七律。

每律直一日及二十七分日之三:曰「《朱明》,曰《啟運》,曰《景風》,曰《初緩》、曰《羽物》,曰《斯奮》,曰《南中》,曰《離春》、曰《率農》、曰《有程》,曰《南訛》,曰《敬致》,曰《相趣》,曰《內貞》,曰《朱草》、曰《含輝》,曰《屈軼》,曰《曜疇》,曰《已氣》、曰《清和》,曰《物應》,曰《戒麰》,曰《荒落》,曰《貞軫》,曰《天庭》」 ,曰《祚周》。

乃若卦氣,夏為徵音,應震小滿。卦氣震之六五初候《苦菜秀》, 入井二度。乾九四為小畜公卦又五日中候,「靡草死,入井七度。」 乾之九五為乾辟卦又五日末,候小暑至入井十一度。乾上九天有內 侯卦「苦菜不秀,賢人潛伏。」「靡草不死,國縱盜賊。」「小暑不 至,是謂陰慝。」芒種。卦氣震之上六初候螳螂生,入井十五度。 姤初六大有外侯卦又五日中候,鵙始鳴,入井二十度。姤九二家人大 夫卦又五日末候,反舌無聲,入井二十五度。姤九三為井卿卦 「《螳螂不生》,是謂陰息。鵙不始鳴,令奸壅偪。反舌有聲, 佞人在側。」凡歷三旬,畸五時三刻。

《律呂新書》:升陽之數,三分三毫四絲六忽。其法中呂之實十三萬一千七十三,內除後月蕤賓之實,餘六千六百五十六。以分毫絲忽之法約之,得三分三毫四絲六忽,是為小滿至夏至陽升之數。

交夏至、則蕤賓用事。

小滿之日,假如得癸巳,中呂之宮也。己亥衝巳,為無射之徵;乙巳,夾鐘之商也。辛亥衝巳,為夷則之羽;丁巳,大呂之角也。先五日戊午,夏至氣至,蕤賓為宮。後五日所畸五時辰零三刻,應鐘生蕤賓。自此《蕤賓》用事。

《大合樂》,《應曆》候太簇,六變大呂,則羽與角比也。夷則 之羽為大呂之角,聲應自穆羽應鐘,合乎蕤賓,是謂 陽呂陽紀。

《蕤賓章第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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蕤賓之均,應仲夏,中氣斗建午,合辰未。其數五十七, 律六寸二分八釐為宮。子聲變數二十九,律三寸一 分強。

《通》曰:「蕤賓者何?陽寓於陰也。蕤華垂貌,賓所敬也。一 陰息而為主於內,六陽消而為賓於外,陽不用事,陰 氣幼少,猶敬服之也。仲夏中氣者何?夏至是也,午牾 也,斗建之辰,位於正南。杓建午,昏亢中,衡建午,夜半 牽牛中,魁建午,旦室中。」日出寅正四刻入戌初初刻一陰初姤於 陽極,是謂「皋月」,其宿張,七星柳。

斗建天而西至於張,為天廚。又西至於七星,為軒轅黃龍之體。又西至於柳,天之中道。

其分野為周三河。

「武王伐殷,歲在鶉火。」 伶州鳩曰:「歲之所在,我有周之分野。」 蓋指鶉火為西周岐豐之地。《天文志》:柳星及張,華陽商洛之域,接南湖上流達成周。洛陽為中河,而華陰東接涇、渭濟瀆,則北河也。

合辰者何?日《躔》鶉首之次在未,與午合也。

自井八度至柳二度,為鶉首之次。以南方《朱鳥》七宿之首,故名。星分或多或少,鶉首甚多,鶉火甚狹,故未次包午。

《律書生鐘分》曰:「午,七百二十九分,五百一十二。」生自巳二 百四十三分一百二十八七百二十九者,本黃鐘之釐數也。以三 乘已上數,得之。已二百十三分「五百一十二」者,得《黃鐘》全數 七百二十九分之五百一十二也。四已下數得之。一百 二十八為已下數四謂四其實八十,一為一寸,九為一分,一為一釐, 凡六寸二分五釐。《黃鐘》之實,以二百四十三為釐法, 凡得二百四十三者五百一十二,故《蕤賓》之實十二 萬四千四百十六。雖分自黃鐘二百二十九分之五 百一十二,然益應鐘全數三分之一,亦無不同也。又 置五百一十二於午而三之,未一千五百三十六,申 四千六百八,酉一萬三千八百二十四戌,四萬一千 四百七十二亥,則得《蕤賓》之實,以律法計之。

午得一百一十二分。四百八十六為六寸,十八為二分,八為八釐,計六寸二分八釐。

約以「分」法,歸之《正度》,則五十七爾。

其譜曰:「勾,按律書,五寸六分,三分二強,大數五十七。」

半之則律三寸一分四釐,正度則二十九爾。大分二十八小 分九百七十二凡樂十二均,律皆左行,聲皆右行。右行者,天 之太極,從地數而生氣也。

黃鐘宮在子,於戌為商,於申為角,於午為變徵,於巳為徵,於卯為羽,於丑為變宮,皆右行。

《左行》者,地之元氣,從天數而生物也。

黃鐘宮起子,以寅為商,以辰為角,以午為變徵,以未為徵,以酉為羽,以亥為變宮,皆左行。

故黃鐘一均七音,至蕤賓而止矣。《記》曰:「地秉陰,竅於 山川」,午未之間,山河地絡在焉。故蕤賓重上生者,地 代終也。必重上生,然後大呂五變,寸法皆倍而有聲 調,陰陽清濁,穆羽相和。黃鐘之管,蕤賓聲應,蕤賓之 管亦如之,天地於是乎訢合矣。故曆則論日起於牛 宿,天之太極,從地而右,生物以變時。律則論斗起於 黃宮,地之元氣,從天而左,述氣以生物,故左右皆至 午七百二十九分,以生變律,而布期之日,成晝夜之 用。晝三百六十四日半夜倍為七百二十九日乘六甲,與斗相逢,在子則 南至為冬,在午則北至為夏。故午牾於子,水火交濟 而律曆協矣。行其綴兆,要其節奏,此《大夏》舞《干羽》,所 以為文武之中與!

其自為宮也,大呂為徵,夷則為商,夾鐘為羽,無射為 角,中呂為變宮,黃鐘為變徵。其應聲也,於黃鐘為變 徵,於林鐘為變宮,於太簇為角,於南呂為羽,於姑洗 為商,於應鐘為徵。調起無射,夾鐘六變為羽,角八變 為徵,商九變,返於其宮。《大合樂》,角羽倡,夷則商徵和, 黃鐘應之。

《通》曰:「蕤賓,律本六寸二分八釐為宮,則五寸九分虛; 三分吹口,則其數五十四,合有聲、無聲而計之也。七 音六孔,蕤賓為宮。」

自吹口至底中,如律數,不為孔。

大呂半律為徵,

去吹口四寸一分八釐二毫為徵孔。

《夷則》為商,

去吹口五寸五分五釐一毫,為「商孔。」

考證
夾鐘半律為羽,

去吹口三寸二分六釐三毫六絲,為羽孔。

無射為角。

去龡口四寸八分八釐四毫八絲,為角孔。

「中呂半律」為變宮,

去吹口三寸二分八釐六毫二絲三忽,為變宮孔。

「黃鐘含少」為變徵,

「去吹口四寸三分八釐五毫三絲一忽」 附。

律娶妻,則大呂代宮,以變宮為角;呂生子,則夷則代 宮,以變徵為角。此謂「正聲。」三調,流轉用事,三分損一, 二寸八釐六毫以為法。下生者倍,故得大呂半律。若 在陽地,倍之,則上生者四,得八寸三分七釐六毫。是 乃大呂全律,當月自宮者也。

律寸舊法蕤賓六寸八十一分寸之二十六,計五百一十二分。

「《蕤賓》下生,則大呂為徵;重上生,則大呂為宮。」此《月令》 候氣所以異於樂聲者與!

《月令註疏》:鄭元曰:「大呂者,蕤賓之所生也,三分益一。」

其役於他均,姑洗之商,太簇之角,黃鐘之變徵,全律 應之。應鐘之徵,南呂之羽,林鐘之變宮,半律應之。建 律運曆,以應六十日。甲午,應鐘之徵也;丙午,南呂之 羽也;戊午,蕤賓之宮也;庚午,姑洗之商也;壬午,太簇 之角也。為林鐘變宮,則商徵聲應中呂,為武舞。六成。 為黃鐘變徵,則羽角聲應林鐘,為文舞七成,調起角 羽而並奏之。無射六變,南呂之羽八變,應鐘之徵;夾 鐘六變,太簇之角八變,姑洗之商。蓋蕤賓引商刻羽, 夾鐘從宮,一變合無射,二變合中呂,三變合黃鐘,四 變合林鐘,五變合太簇,六變合南呂,七變合姑洗,八 變合應鐘,九變合蕤賓歸宮焉。

俗樂:蕤賓為宮,曰「中管道調宮」 ;夷則為商,曰中管小食調;夾鐘為羽,曰中管平調;中呂為變宮,曰中管小食角。皆宋《樂髓經》所增。

金奏特鏞高一尺六寸四分,兩舞相距九寸四分強, 兩銑相距一尺二寸八分。編鐘高八寸二分強,兩舞 相距四寸六分強,兩銑相距六寸二分強;《清聲》編鐘 高六寸二分強,兩舞相距三寸七分強,兩銑相距四 寸八分。特磬鼓長一尺八寸八分強,博四寸一分強 股長一尺二寸五分強,博六寸三分,皆厚一寸七分。 編磬鼓長一尺三寸一分,博二寸七分,股長八寸五 分,博四寸一分,皆厚一寸五分。清聲編磬鼓長九寸 八分,博一寸八分,股長六寸七分,博三寸二分,皆厚 一寸五分。晉鼓高六尺六寸,面廣正度五尺七寸。 通曰特鏞鉦一尺二寸,編鐘鉦五寸五分,弱,清鐘鉦 三寸八分。《傳》曰:「東方春,其聲角樂,當宮」於夾鐘,餘方 各以其中律為宮。以此推之,「南方夏」,其聲徵樂,當宮 於蕤賓可知矣。《編懸》不止七律,必益林鐘以下羽聲 復清,而後還相為宮。

漢武帝將行《太初曆》,詔曰:「蓋聞昔者黃帝合而不死,名察發斂,定清濁,起五部,建氣物,分數尚矣,書缺樂弛,朕甚難之。朕非未能修明也。紬積曰分,率應水德之勝。今日順夏至,黃鐘為宮,林鐘為徵,太簇為商,南呂為羽,姑洗為角。自是以後,氣復正羽,聲復清,名復正變。以至子日當冬至,則陰陽離合之道行焉。」 按此則十二律應二十四時之變,夏至音比黃鐘明矣。合謂合陰為陽也。歷終復始無窮,故不死,猶今言活法也。名其所察,如景之長短,時之發斂,以律清濁之聲,以起五行之部。每月之氣,占物立候,如陽升之數。自冬至底夏至,凡四十二分,合三十九分為八十一徵。王羽衰則土勝水德,故黃鐘為呂,此月律所以有正有變也。正則五聲清濁也,變則變徵為穆羽,以合和也。

蓋土敝則草木不長,猶宮亂則荒;水煩則魚鱉不大, 猶羽亂則危。故《傳》又曰:「夏日至,樂舞八變,鼓空桑之 琴。」本作桑木非是「黃鐘之音調」,則蕤賓之律應。間音以簫宮 能制羽,則徵盛而有子,生生不窮也。

宋姜夔曰:「人事不和,天時多忒,由大樂未有以格神人,召和氣也。宮為君為父,商為臣為子,宮商和則君臣父子和矣,徵為火,羽為水,南方火之位,北方水之宅,常使水聲衰,火聲盛,則可助南而抑北。宮為夫,徵為婦,商雖父宮,實徵之子,常以婦助夫,子助母,而後聲成文,徵盛則宮唱而有和,商盛則徵有子,而生生不窮,休祥不召而自至矣。」 愚按:宮以角倡,商以徵和,而羽聲常竭,其象可以遏狄患。

如謂樂忌臣民陵君,而徵羽大於宮不害,是則當夏 宮而冬律勝矣。故蕤賓之縣,必增四清聲而為十六, 然後林羽不大於無射,夷羽不大於應鐘。舞《大夏》則 蕤賓、黃鐘交應,而對待之中有流行者存焉,非謂離 而不合也。和故萬物而不失節,故祀天祭地,謂之天 神地示,可得而禮,禮其節樂者乎?今制編鐘:與林鐘同但少 一斤編磬

鼓長一尺三寸八分,博三寸五分,股長九寸二分,博四寸六分,皆厚一寸一分。

晉鼓,中縣於㢲隅, 《登歌》,大琴,大瑟,大絃一百七十一絲,中絃一百一十 四絲,小絃八十五絲,中琴,大絃五十七絲,小絃二十 九絲。

通曰:「蕤賓,清徵宮也,函鐘商之羽,徵之角,聲應後律, 其氣屈,故祭地。中呂,清角宮也,姑洗角之羽,羽之角, 聲應前律,其氣信,故祀天。」此禮之所以節者與?雲和 中琴,位在十徽、九徽之間,內三尺一寸,外一尺三寸 五分,上生大呂。空桑則圜鐘寄大絃,按上與角應,而 角絃兼林鐘四絃,散聲應之。大呂在少宮,夾鐘在少 商,俱按下龍齦商,絃應空桑為角。

下管長一尺二寸五分,強,篴如之。竽大管長三尺一 寸四分,中管長二尺八寸一分,小管長一尺七寸一 分,巢笙大管如之,小管長一尺二寸五分強。和笙管 長一尺四寸四分,編簫管長九寸四分強。

《通》曰:「管篴皆均七音,於正度二寸九分之中。巢笙大 托管列在第六,為濁聲;托聲管列在第十一,則正聲 也。」和笙竹管一尺二寸六分,木質一寸八分外二分 入管氣孔於五寸六分上施簧勾與清。凡二管,合成 太簇之角羽,而流徵生焉。

舞籥,長二尺五寸一分強。凡樂,南呂龡羽,太簇龡角, 以舞《大夏》,乃奏蕤賓,金聲而玉振之。

《通》曰:蕤賓之籥,二尺五寸一分二釐為宮,以上二尺 二寸四分二釐四毫為商孔,以一尺七寸六分七釐 三毫三絲四忽為變徵孔,以一尺六寸七分三釐二 毫為徵孔,以一尺四寸六分五釐三毫八絲為羽孔, 以一尺三寸一分四釐四毫八絲八忽為變宮孔。或 曰:三孔,清宮無射夾鐘也。舞位對南呂宮,大夏之樂, 干羽兼備。故《夏小正》曰:「二月丁亥,萬用入學。」胄子必 年二十而後教之。大合樂,列在西,以奏萬舞,用朱干 玉戚。

干,盾也,所以自蔽;戚,斧也,所以待獻。盾以革為之,其背曰瓦,《春秋傳》曰「中其盾瓦」 是也。以白金飾其背,記朱干設錫是也。朱質而繪以龍,龍外又繪以雜羽,羽謂之蒙,《詩》曰「蒙伐有菀」 是也。其繫之也以繡韋,其屬繡韋以紛,《書》曰「矯乃干」 是也。玉戚,剝玉以飾其柄,《春秋傳》謂之鏚祕。

雲門列在東,與之相應。乾隅起應鐘,朔鼓坤隅應之, 而圜鐘、夷則聲應於黃鐘。巽隅起中呂,鞞鼓艮隅應 之,而太簇、南呂聲應於蕤賓。要其節奏,則夷則之羽 一變黃鐘甲子中呂之徵也;大呂則乙丑林鐘之商, 太簇之羽一變蕤賓,甲午應鐘之徵也;林鐘則乙未 中呂之商。六十調成,而六十日皆應矣。陽道常饒,晷 刻雖短而基踐則長,故日冬至音比林鐘浸以濁。陰 道常乏,晷刻雖長而基踐則短,日夏至音比黃鐘浸 以清。故曰:「陰陽之精,互藏其宅。水不離物,故有離象; 火能入物,故有坎象。」二陰一陽成氣二,二陽一陰成 氣三,合氣為音,合陰為陽,合陽為律。五音六律所以 倍者,坎離之交,天地之用也。

坎位正北,當幽陰之地,其象於《易》,為水為月,《董子》所謂「陰常居大冬,而積於空虛不用之處,然而謂之陽,陽生於子也。」 離位正南,當文明之地,於《易》為日、為火,董子所謂「陽常居大夏,以生育長養為事,然而謂之陰,陰生於午也。」 司馬貞云:「天是陽,而南為陽位,故木亦是陽,所以木正為南正也。火是地正,亦稱北正者」 ,火數二,二地數,屬陰,主北方故耳。觀帝世命官之義,則合樂惟用《角徵》明矣。

黃鐘在北,為《六英》《九韶》之元。樂氣行於東,舞於阼階。 蕤賓在南,當對越獻酬之位。樂氣行於西,舞於賓階。 穆羽交和,豈容亂哉!

《隋志》:蘇夔等議:「按今樂府黃鐘乃以鐘林為調首。夫君臣之義,清樂黃鐘宮以小呂為變徵,乖相生之道。今請雅樂黃鐘宮以黃鐘為調首,清樂去小呂,還用蕤賓為變徵。」 眾皆從之。故雅樂惟奏黃鐘一宮。舊工更盡,其餘聲律皆不復通。或有能為蕤賓之宮者,享祀之際肄之,竟無覺者。

「其龡同律也」,景風從之,日在鶉首。曆候夏至。音比黃 鐘八十一分,加旬有五日則小暑。音比大呂七十六 分,加旬有五日則大暑。林鐘為宮。

《通》曰:「蕤賓以林鐘為同,午與未合也。景風居南方。景 者,竟也。言陽氣道竟,故曰景風。」「西至於七星,七星陽 數,成於七,故曰七星。」「西至於張。張言萬物皆張也。西 至於注。注者,言萬物之始衰,陽氣下注也。其於十二 子為午。午者,陰陽交牾,故曰午。其於十母為丙丁。丙 者,言陽道之著明也。丁者,萬物之丁壯也。」日躔鶉首 之次。夏至後八日「小吉」,未辰也。小吉者,大往小來,小人之 吉也。其象為天社,為水衡,為姑媼,為牢醴,為庖井,為 衣裳,為婚媒,為靈祗,為陶冶,為犴羊,為筵賓,為孝服。 皆視所臨王相死囚、休破而占之。其候氣也。斗指午則夏至,音比黃鐘八十一分。升陽五分加旬有五日,斗指 丁,則「小暑」,音,比大呂七十六分。降陽五分京房增「蕤賓,生 四子律。」

《夏至》一日,律六寸三分小分二,微強。其四子《南事》七日,律六寸三分小分一,弱。《盛變》七日,律六寸二分小分三,大強。《離躬》七日,律六寸一分小分五,微強。《制時》八日,律六寸八分七,弱,律終《南事》。

錢樂之增《蕤賓》一部,二十七律。

每律直一日及二十七分日之三:曰《南事》,曰《謐靜》,曰《明選》,曰《布萼》,曰《滿羸》,曰《潛動》,曰《盛變》,曰《賓安》,曰《懷遠》,曰《聲暨》,曰《軌同》,曰《海水》,曰《息沴》,曰《離躬》,曰《安壯》,曰《崇明》,曰《遠眺》,曰《升中》,曰《鳳翥》,曰《朝陽》,曰《制時》,曰《瑞通》,曰《鶉火》,曰《乂次》,曰《高焰》,曰《其煌》。

乃若卦氣夏為徵音,應離夏至。卦氣離之初九初候鹿角,解 入《輿鬼》一度。姤之九四為咸宮卦又五日中,候蜩始鳴,入柳一 度。姤之九五為姤辟卦又五日末,候半夏生入柳六度。姤上九為鼎內 侯卦鹿角不解,兵革不息。蜩不鳴,貴臣放逸。半夏不生, 民召厲疾。《小暑》。卦氣離之六二初候溫風至,入柳十度。遯初六為 《外侯卦》,又五日中候,蟋蟀居壁,入柳十五度。遯九二為豐大夫卦 又五日末,候鷹乃學習,入星四度。遯之九三為渙卿卦溫風不 至,國無寬教。蟋蟀不居壁,恆急之。暴鷹不學習,不備 戎盜,凡歷三旬,畸五時三刻。

《律呂新書》:「升陽之數二分八釐。其法蕤賓之實十二萬四千四百一十六,內除後月林鐘之實,餘六千三百一十八。以分釐之法約之,得二分八釐,是為夏至至大暑陽升之數。」

交大暑,則林鐘用事。

夏至之日,如得戊午,蕤賓之宮也。若得甲子,衝午,亦為應鐘之徵;庚午,姑洗之商也。丙子亦為南呂之羽;壬午,太簇之角也。自戊午日還相為宮,歷三旬五時零三刻,黃鐘生林鐘,自此林鐘用事。

《大合樂,應歷候》黃鐘八變,大呂則變徵,與徵比也。南 呂之羽為太簇之角,聲自穆羽黃鐘合乎林鐘,是謂 「陰律陰紀。」

《林鐘章第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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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鐘之均,應季夏,中氣斗建未,合辰午。其數五十四, 律六寸為宮。變數五十三,律五寸八分強。變半數二 十六,律二寸八分強。

《通》曰:「林鐘」者何?林者,物之楙也;鐘者,音之器也。言任 助蕤賓,君主萬物,使長大楙盛也。史記言萬物就死氣林林然非是 季夏中氣者何?大暑是也,未林也。斗建之辰,位於西 南。杓建未,昏火中。衡建未,夜半虛中。魁建未,旦胃中。 日出卯初初刻入酉正四刻二陰浸長以遯陽,是謂「旦月」,其宿輿 鬼東井。

《斗》循天而西,至於輿鬼,為天社。又北至於東井,為山河兩戒。南為越門,北為胡門,雲漢在焉。

其分野為秦、雍州。

《書》曰:「黑水西河惟雍州。」 《周禮》曰:「其山鎮岳山,其川涇汭。」

合辰者,日躔鶉火之次在午,與未合也。

自柳三度至張十四度,為鶉火之次,以《朱鳥》南離也。

位雖在未然黃鐘隔八,娶妻則歸於丑。《律書》曰:「丑三 分」者,本黃鐘之絲法也。以三乘子,上數得之。子一分二 者,得黃鐘全數三分之二也。倍子一分得之。

子一陽奇也,丑二陰偶也。自是「陽皆下生倍其實,陰皆上生四其實。」

一為三寸,凡得六寸。

黃鐘全數內非以三約之,則不合乎五萬九千四十九之絲數,此丑所以為絲法也,得黃鐘三分之二也,故曰「丑三分之二。」

置二於丑而三之,寅六,卯十八,辰五十四,巳一百六 十二,午四百八十六,未一千四百五十八,申四千三 百七十四,酉一萬三千一百二十二,戌三萬九千三 百六十六,亥一十萬八千九十八,則《林鐘》之實也。約以 分法二千一百八十七得六寸歸之正度,五十四爾。

其《譜》曰:「尺○九分為律,寸不過為三分,損益以便算爾。」 正度十分為寸,其實五寸四分也。後皆倣此。

「半之不用,而用其變。」及半變律生自《黃鐘》含《少》,

詳見《中呂》章大分五十三,小分三百二十四;半之大分二十六,小分一百六十二。

大抵殺其一分爾。

朱子「倍之」 ,此律也;「半之」 ,亦此律也;「變及半」 ,亦此律也。天地自然之氣如此,十二律皆然。

「陽貞於子為黃鐘,乾道也,父道也;陰貞於未為林鐘, 坤道也,母道也。」天秉陽,垂日星,故祀天神則日月星 辰分祀於四望。地示必奏《太簇》,祭山川必歌《函鐘》者, 子從母,母統子也。地理向上,則雲漢貫於三河;函鐘 與蕤賓合,而天社天稷應以地道;天文向上,則星土 達於四海;大呂與黃鐘合,而嫁娶宗廟應以人道;尾 箕析木之津,必由鶉火;室壁圖書之府,必通南極。應鐘與太簇合,而軒轅之虛,黃龍之體,應以天道。是故 會辰而星與岳瀆之氣從之,召以陰陽之聲,必合而 不可離。此《咸池》《大夏》歌奏相通,所以和《雲門》《大韶》也。 季夏土王用事,《月令》曰:「其帝黃帝,其神后土,其音宮, 律中黃鐘之宮。」然則地示山川,統於《天神》,亦可見矣。

黃鐘之宮,倡函鐘之徵。和者,皆合於角也。角為歲星,武王伐殷,歲在鶉火,日在析木之津。寅為析木,火生於寅,故周王天下。顓頊,水德也,以歲在鶉火而滅,蓋火盛則水枯。昭公八年,楚滅陳。史趙曰:「陳,顓頊之族,歲在鶉火,是以卒滅,陳將如之。」 今在析木之津,猶將復由其後復封。且陳氏得政於齊,而後卒亡。齊分野青州,位於子陳,水屬也,故賴以興。三十二年夏,吳伐越。史墨曰:「不及四十年,越其有吳乎!越得歲而吳伐之,必受其凶。」 是年歲在星紀,越揚州分野,故墨云然。由此觀之,角生徵,徵生宮,故黃鐘之宮王於季夏。此郊通四望,地竅山川,樂必合而不可離,亦明矣。

其自為宮也,太簇為徵,南呂為商,姑洗為羽,應鐘為 角,蕤賓為變宮,大呂為變徵,於夷則為變宮,於夾鐘 為角,於無射為羽,於中呂為商,於黃鐘為徵。調起應 鐘、姑洗,六變為羽,角八變為徵,商九變,返乎其宮。《大 合樂》,角羽倡,南呂,商徵和,大呂應之。

《通》曰:「林鐘律本六寸為管,則五寸七分虛;三分龡口, 則其數五十一,合有聲、無聲而計之也。」律書曰長五寸七分四 七音六孔,林鐘為宮。自吹口至底中翕聲六寸太簇半律為徵。去吹 口四寸為徵孔南呂為商,去吹口五寸三分為商孔姑洗半律為羽。去吹口三 寸五分為羽孔應鐘為角,去吹口四寸六分六釐為角孔蕤賓半律為變宮。 去吹口三寸一分四釐為變宮孔大呂半律為變徵,去吹口四寸一分八釐三毫為 附孔呂生子,則太簇代宮,以變宮為角。律娶妻,則南呂 代宮,以變徵為角。此謂「正聲。」三調,流轉用事,三分益 一,得二寸以為法。上生者四,得少八寸,以為太簇。

舊法三分各得十八,益一得七十二為八寸,損一則三十六為四寸。

「其役於地均,黃鐘之徵,全律應之。夾鐘之角,中呂之 商。大呂之變徵、變律應之,無射之羽。夷則之變宮、變 半律,以之建律運曆,以應六十日。己未,黃鐘之徵也; 辛未,無射之羽也;癸未,林鐘之宮也;乙未,中呂之商 也;丁未,夾鐘之角也。」調起角羽而並奏之。應鐘六變, 無射之羽,八變黃鐘之徵;姑洗六變,夾鐘之角,八變, 中呂之商。蓋林鐘引商刻羽,姑洗從宮,一變合應鐘, 二變合蕤賓,三變合大呂,四變合夷則,五變合夾鐘, 六變合無射,七變合中呂,八變合黃鐘,九變合林鐘, 歸宮焉。

俗樂:林鐘為宮,曰「南呂宮」 ,南呂為商,曰「歇指調」 ,姑洗為羽,曰《高平》。謂蕤賓為變宮,曰歇指角。《高平》一名「大呂調」 ,以大呂為姑洗之羽也。

金奏特鏞高一尺五寸五分,兩舞距九寸四分,兩銑 相距一尺二寸五分;強編鐘高八寸,兩舞相距四寸 五分,兩銑相距六寸;清聲編鐘高六寸二分,兩舞相 距三寸六分,兩銑相距四寸六分。特磬鼓長一尺八 寸,博四寸,股長一尺二寸,博六寸,皆厚一寸六分;編 磬鼓長一尺二寸九分,博二寸八分,股長八寸四分, 博四寸一分,皆厚一寸五分。清聲編磬,鼓長九寸七 分,博一寸八分,股長六寸六分,博三寸二分,皆厚一 寸五分。應鼓高一尺,面廣一尺二寸。

《通》曰:「《周禮》名林鐘曰函鐘」者,方其形以象地也。

《考古圖》有「林鐘,律形正方,特縣高二尺二寸五分,兩舞尺有二寸一分,兩銑尺有八寸四分,甬長八寸一分。」

特鏞鉦一尺五分,編鐘鉦五寸二分強。清鐘鉦三寸 六分。今制編鐘。

高六寸八分,兩舞四寸二分,兩銑四寸五分,甬長一寸六分,重九斤。

編磬:

鼓長一尺三寸六分,博三寸五分;股長九寸一分,博四寸七分,厚一寸二分。

應鼓,縣於㢲隅,右 《登歌》,大琴,大瑟,大絃一百六十二絲,中絃一百八絲, 小絃八十七絲,中琴,大絃五十四絲。

《通》曰:大琴、大瑟皆中呂倡,而林鐘和之。琴大呂合中 呂,謂之「四上競氣」,林鐘合太清,謂之「尺五同聲。」瑟外 五、六絃,用右手食指順勾,內十九、十八絃,左手指法 同此中呂也。瑟外七、八絃,用右手食指連勾,內二十 一、二絃,左手指法同此林鐘也。雲和中琴,倍準,第四 絃徵應商。

自七徽至龍齦,一尺八寸為倍準第四絃。林鐘之律,固起於龍齦,而為徵之初矣。而南羽應於十三,黃清少宮應於十,太清少商應於九,少角應於八,然其間四與二絃會於十一徽也。則徵與散徵應之。蕤賓在中林之間內三尺一寸五分。

中準第四絃徵承角

自七徽至四徽為中準。四絃承角而為徵,六左為羽,六右為宮,五為商,四五間為角。按下則《蕤賓》。

半準第四絃,林鐘兼「蕤賓。」

四徽至臨岳四寸五分為半準。四絃起龍齦,初有二聲,皆正聲。龍齦後至四絃十徽,有五聲,皆少聲。四徽以下七八之間得五聲,皆少少聲。一徽之後至七絃四五之間得四聲,猶為少少。

傳曰:「下徵七絃,總會樞極」,以其絃居中也。空桑兼角, 二律取聲如中呂,清角為宮,龍齦則二絃按上也。圜 鐘《夷則》、登歌在上,擊石拊石,宮縣在下,移宮換羽,以 象水土。故宮角之羽,合而為角,分則皆為角羽徵商 之角,合而為徵,分則為羽,而商退伏,自為宮焉。何者? 木非土不生,故其根常以水滋。及火盛水竭,金則潛 藏而復生於土矣。此固五行之真性也。故合生氣之 和,羽生角、徵而已。有角調以換羽,必有徵調以反商, 然後殺聲哀調可審而去也。慢角終歸於宮,清角終 歸於角,而夷則之羽隱其常,圜鐘之商昧其明者,原 其倡爾。及林鐘以太簇和之,羽變為徵,角變為商,林 鐘以變宮為角,羽在夷則終歸於徵,太簇以變徵為 角,羽在圜鐘,終歸於羽。羽竭生角,貞下起元。六府三 事,由此敘焉。生氣之中,闇相制化,大而九成,小而五 降,莫不由之。《春秋傳》所謂「火水妃也。」妃以五成,類可 推已。壬以丁妃甲以巳妃之類

下管長一尺二寸,篴如之。靈鞀高一尺六寸,面廣六 寸;靈鼓高四尺,面廣六尺。竽大管長三尺二寸,中管 長二尺九寸,小管長一尺八寸,巢笙大管如之,小管 長一尺四寸六分,和笙大管如之,小管長一尺三寸 五分。編簫管長一尺二寸。

《通》曰:「管篴皆均七音於正度二寸七分之中。」

荀勖《廂笛》,蕤賓、林鐘皆八倍角律,餘十律四倍。

巢笙,平調管列在第十六,為正聲;平調子管列在第 十五,為清聲;和笙,大尺管列在第十五,氣孔施簧於 二寸八分,清尺管列在第十二,氣孔施簧於四寸九 分。凡小大相成。《函鐘》之羽曰「孫」,竹之管者,以姑洗自 子而孫者也;黃鐘之羽曰「陰」,竹之管者,以南呂,自北 而南者也。聲與器諧云耳。若謂「孫」為根末,陰在山北, 既稚且柔,豈宜用哉。

舞籥長二尺四寸。凡樂,無射,龡羽,夾鐘,吹角以舞《大 夏》,乃歌函鐘,金聲而玉振之。

通曰:林鐘之籥,二尺四寸為宮,以上二尺一寸三分 為商孔,以一尺八寸八分六釐為角孔,以一尺六寸 七分一釐七毫五絲為變徵孔,以一尺六寸為徵孔, 以一尺四寸二分為羽孔,以一尺二寸五分七釐四 毫五絲為變宮孔。或曰三孔,清宮、應鐘、姑洗也。舞位 對夷則宮大夏、蕤賓角羽、無射、夾鐘聲應,則雲門、黃 鐘角羽之於大呂亦如之。

其龡同律也,景風及涼風從之。日在鶉火,曆候大暑。 音比太簇七十二分,加旬有五日則立秋。音比夾鐘 六十八分,加旬有五日則處暑。《夷則》為宮。

《通》曰:「林鐘以蕤賓為同,未與午合也。景風息乎南方, 而後涼風居西南維主地。地者,沈奪萬物氣也。西至 於弧。弧者,言萬物之柔落也。西至於狼。狼者,言萬物 可度量也。其於十二子為未。未者,薆昧而重枝葉,萬 物皆成實,有滋味也。」十母為丁之餘日躔,鶉火之次。大暑後八日 「勝先」,午辰也。艸木茂盛,踰於初生,故曰「勝先。」其象為 天都,為雲漢,為后妃,為文繡,為鑪炬,為旗幟,為詞訟, 為賢士,為蠶姑,為鹿馬,為信息,為血光,皆視所臨王 相死囚休破而占之,其氣候也。斗指未則大暑,音比 太簇,七十二分。降陽四分斗指《坤則》立秋,音比夾鐘六十 八分。降陽四分京房增《林鐘生五子律》。

《大暑》一日,律六寸;其五子律《謙侍》五日,律五寸九分小分九弱;《去滅》七日,律五寸九分小分二弱;《安度》六日,律五寸八分小分四弱;《歸嘉》六日,律五寸七分小分六,微強;《否與》五日,律五寸六分小分八強。

錢樂之《增林鐘》一部,三十四律。

每律直三十四分日之三十一曰《謙侍》,曰《崇德》、曰《循道》、曰《方壯》、曰《陰升》、曰《靡慝》、曰《去滅》、曰《華銷》、曰《朋慶》、曰《雲布》、曰《均任》、曰《仰成》、曰《寬中》、曰《安度》、曰《德均》、曰《無蹇》、曰《禮溢》、曰《智深》、曰《任肅》、曰《純恪》、曰《歸嘉》、曰《美音》、曰《溫風》、曰《候節》、曰《蓂華》、曰《繡嶺》、曰《物無》、曰《否與》、曰《景口》、曰《曜井》、曰《日煥》、曰《重輪》、曰《財華》。

乃若卦氣,夏為徵音,應離大暑。卦氣離之九三初候腐草為 螢,入張一度。遯之九四為履公卦又五日中候,土潤溽暑,入張 六度。遯之九五為遯辟卦又五日末,候大雨時行入張十度。遯之 上九為𢘆內侯卦腐草不化為螢。穀草鮮落。土潤不溽。暑物 不應罰。大雨不時。行國無恩澤。立秋卦氣離之九四初候涼 風至,入張十五度。否之初六為𢘆外侯卦又五日中,候白露降 入翼一度。否之六二為節大夫卦又五日末,候,寒蟬鳴,入翼十 度。否之六三為同人卿卦《涼風不至》,國無嚴政。白露不降,民多 欬病。寒蟬不鳴,人皆力爭。凡歷三旬畸五時三刻

《律呂新書》:「升陽之數三分三釐八毫。其法林鐘之實十一萬八千九十八,內除後月夷則之實,餘七千五百單六。以分釐毫之法約之,得三分三釐八毫,是為大暑至處暑,陽升之數。」

交:處暑則「夷則用事。」

大暑之日,如得癸未,林鐘之宮也。己丑衝未,亦為黃鐘之徵;乙未,中呂之商也;辛丑,亦為無射之羽;丁未,夾鐘之角也。自癸未日還相為宮,歷三旬五時零三刻,大呂生夷則,自此《夷則》用事。

大合樂應曆候太簇八變夾鐘則徵與角比也。無射 之羽為夾鐘之角,聲自穆羽大呂,合乎夷則,是謂「陰 呂陰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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