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經濟彙編/禮儀典/第259卷

經濟彙編 禮儀典 第二百五十八卷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
經濟彙編 第二百五十九卷
經濟彙編 禮儀典 第二百六十卷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經濟彙編禮儀典

 第二百五十九卷目錄

 朝賀部彙考三

  周三成王三則 康王一則 穆王三則 夷王一則 宣王三則 桓王三則 襄王

  一則 簡王一則 敬王一則 烈王一則 顯王三則 赧王一則

  秦始皇一則

  漢高祖三則 惠帝二則 高后一則 武帝建元一則 元鼎一則 元封二則 天漢

  一則 後元一則 昭帝始元一則 元鳳一則 宣帝元康一則 神爵三則 甘露三則

   黃龍一則 元帝初元一則 建昭一則 竟寧一則 成帝建始一則 河平一則 元

  延一則 哀帝建平一則 元壽一則

  後漢總一則 世祖建武一則 中元一則 明帝永平五則 章帝建初一則 元和

  一則 章和一則 安帝永初一則 建光一則 順帝永建一則 永和一則 桓帝元嘉

  一則 獻帝建安二則

  魏總一則 文帝黃初三則 明帝太和一則 景初二則 齊王正始一則 嘉平二則

   高貴鄉公正元一則

  晉武帝泰始二則 咸寧三則 太康一則 惠帝永平一則 太安一則 元帝太興一

  則 明帝太寧一則 成帝咸康一則 康帝建元一則 穆帝永和三則 升平一則 孝

  武帝寧康一則 太元二則 安帝義熙一則 恭帝元熙一則

  宋武帝永初一則 文帝元嘉一則 孝武帝孝建一則 明帝泰始一則 泰豫一則

  南齊武帝永明一則 明帝建武一則

禮儀典第二百五十九卷

朝賀部彙考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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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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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王六年朝諸侯于明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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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禮記明堂位》:「周公相武王以伐紂。武王崩,成王幼 弱,周公踐天子之位,以治天下。六年,朝諸侯於明堂, 制禮作樂,頒度量,而天下大服。」

陳注《六年五服一朝》,蓋始於此。

成王九年,「肅慎氏來朝。」

按《史記周本紀》不載。按《竹書紀年》:成王九年「春正 月,肅慎氏來朝。王使榮伯錫肅慎氏命。」

成王十二年,朝諸侯於方嶽,行黜陟之典。

按《史記周本紀》。不載。按《通鑑前編》云云。

康王元年諸侯朝於豐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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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史記周本紀》不載。按《竹書紀年》:康王元年「甲戌 春正月,王即位,命冢宰召康公總百官,諸侯朝於豐 宮。」

按《通鑑前編》:「元子釗麻冕黼裳,即位,朝見諸侯於應 門內。諸侯聽命出,王釋冕,反喪服。元年癸亥,遍告諸 侯,朝於豐宮。」

穆王六年春徐子誕來朝錫命為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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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史記周本紀》。不載。按《竹書紀年》云云。

穆王十八年春正月,王居祗宮,諸侯來朝。

按《史記周本紀》。不載。按《竹書紀年》云云。

穆王三十九年,王會諸侯於塗山。

按《史記周本紀》。不載。按《竹書紀年》云云。

夷王元年天子始下堂見諸侯覲禮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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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史記周本紀》。不載。按《通鑑前編》云云。

宣王四年韓侯來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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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史記·周本紀》不載。按《竹書紀年》:宣王四年,「王命 蹶父如韓,韓侯來朝。」

宣王八年,魯武公來朝。

按《史記周本紀》不載。按《竹書紀年》:「宣王八年,魯武 公來朝,錫魯世子戲命。」

宣王十二年,魯武公來朝。

按:《史記周本紀》:「宣王修政,法文、武、成、康之遺風,諸侯 復宗。周十二年,魯武公來朝。」

按《通鑑前編》:「魯侯來朝,以其二子括、戲見王,王命戲 為魯世子。」按竹書紀年命戲為世子事作八年

桓王三年鄭莊公來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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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春秋》不書。按《左傳隱公六年》:「鄭伯如周,始朝桓 王也,王不禮焉。周桓公言於王曰:『我周之東遷,晉鄭 焉依,善鄭以勸來者,猶懼不蔇,況不禮焉,鄭不來矣』。」 按《史記周本紀》:桓王三年,鄭莊公朝桓王,不禮。 按《通志》,鄭莊公乃桓公之孫,武公之子也。桓死幽王 之難,武公輔平王東遷,莊公欲修祖禰之好,而王不 禮之,鄭始怨周。

桓王五年,鄭伯以齊人來朝。

按《春秋》不書。按《左傳》隱公八年:「八月丙戌,鄭伯以 齊人朝王,禮也。」

桓王十三年,王奪鄭伯政,鄭伯不朝。

按《春秋》不書。按《左傳》桓公五年「夏,王奪鄭伯政,鄭 伯不朝。」

====襄王二十年魯侯朝於王所冬王狩於河陽諸侯畢====朝。

按《春秋》,僖公二十有八年,「夏五月,公朝於王所。冬,天 王狩于河陽。壬申,公朝于王所。」

按:《史記周本紀》:「襄王二十年,晉文公召襄王,襄王會 之河陽、踐土,諸侯畢朝。」

簡王元年吳壽夢來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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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春秋》不書,按《吳越春秋》:「壽夢元年,朝周適楚,觀 諸侯禮樂。魯成公會於鍾離,深問周公禮樂,成公悉 為陳前王之禮樂,因為詠歌三代之風。壽夢曰:『孤在 蠻彝,徒以椎髻為俗,豈有斯之服哉』?因嘆而去曰:『嗚 呼哉,禮也』。」按史記年表吳壽夢元年為簡王元年而吳與魯會於鍾離在簡王之十年

敬王二年晉侯使士景伯朝於京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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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春秋》不書。按《左傳》昭公二十四年:「三月庚戌,晉 侯使士景伯涖問周故。士伯立於乾祭,而問於介眾。 晉人乃辭王子朝,不納其使。」

按:《通鑑前編:敬王二年》:「三月,晉侯使士景伯朝於京 師。」

烈王六年齊侯來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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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史記周本紀》不載。按《年表》,「烈王六年,齊威王朝 周。」

顯王十二年魯恭侯宋桓侯衛成侯鄭釐侯來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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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史記周本紀》。不載。按《竹書紀年》云云。

顯王十五年。東周與鄭高都、鄭釐侯來朝。中陽 按《史記周本紀》。不載按《竹書紀年》云云。

顯王二十六年,諸侯賀秦。秦使公子少官帥師會諸 侯來朝。

按《史記周本紀》,「顯王二十五年,秦會諸侯于周。」二十 六年,周致伯于秦孝公。按《秦本紀》,孝公十九年,天 子致伯。二十年,諸侯畢賀。秦使公子少官率師會諸 侯逢澤,朝天子。

按:《通鑑前編》:「顯王二十五年,諸侯會于京師。二十六 年,致伯于秦,諸侯賀之。秦使公子少官帥師會諸侯 來朝。」

赧王三年秦王來見於蒲坂關按史記周本紀不載按竹書紀年云云===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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始皇二十六年,始定朝賀自十月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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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史記始皇本紀二十六年始皇推終始五德之傳 以為周得火德秦代周德從所不勝方今水德之始 改年始朝賀皆自十月朔衣服旄旌節旗皆上黑數 以六為紀符法冠皆六寸而輿六尺六尺為步乘六 馬

《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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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祖七年,始定朝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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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史記高祖本紀不載按叔孫通傳漢五年已并 天下諸侯共尊漢王為皇帝於定陶叔孫通就其儀 號高帝悉去秦苛儀法為簡易群臣飲酒爭功醉或 妄呼拔劍擊柱高帝患之叔孫通知上益厭之也說 上曰夫儒者難與進取可與守成臣願徵魯諸生與 臣弟子共起朝儀高帝曰得無難乎叔孫通曰五帝 異樂三王不同禮禮者因時世人情為之節文者也 故夏殷周之禮所因損益可知者謂不相復也臣願 頗采古禮與秦儀雜就之上曰可試為之令易知度 吾所能行為之於是叔孫通使徵魯諸生三十餘人 與其弟子百餘人為綿蕞野外習之月餘叔孫通曰 上可試觀上既觀使行禮曰吾能為此乃令群臣習 肄會十月漢七年長樂宮成諸侯群臣皆朝十月儀 先平明謁者治禮引以次入殿門廷中陳車騎步卒 衛宮設兵張旗志傳言趨殿下郎中俠陛陛數百人 功臣列侯諸將軍軍吏以次陳西方東鄉文官丞相 以下陳東方西鄉大行設九賓臚句傳於是皇帝輦 出房百官執職傳警引諸侯王以下至吏六百石以 次奉賀自諸侯王以下莫不振恐肅敬至禮畢復置 法酒諸侍坐殿上皆伏抑首以尊卑次起上壽觴九 行謁者言罷酒御史執法舉不如儀者輒引去竟朝 置酒無敢讙譁失禮者於是高帝曰吾迺今日知為 皇帝之貴也迺拜叔孫通為太常賜金五百斤 高祖九年大朝諸侯群臣

按史記高祖本紀九年未央宮成高祖大朝諸侯群 臣置酒未央前殿高祖奉玉巵為太上皇壽曰始大 人常以臣亡賴不能治產業不如仲力今某之業所 就孰與仲多殿上群臣皆呼萬歲大笑為樂

按漢書高祖本紀九年冬十月淮南王梁王趙王楚 王朝未央宮

高祖十年十月淮南王黥布梁王彭越燕王盧綰荊 王劉賈楚王劉交齊王劉肥長沙王吳芮皆來朝長 樂宮

按史記高祖本紀云云

惠帝二年楚元王齊悼惠王來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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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史記惠帝本紀》:二年,楚元王、齊悼惠王皆來朝。十 月,孝惠與齊王燕飲太后前,孝惠以為齊王兄,置上坐,如家人之禮。太后怒,迺令酌兩巵酖置前,令齊王 起為壽。齊王起,孝惠亦起取巵,欲俱為壽。太后迺恐, 自起泛孝惠巵。齊王怪之,因不敢飲。詳醉去,問知其 酖,齊王恐,自以為不得脫長安憂。齊內史士說王曰: 「太后獨有孝惠與魯元公主。今王有七十餘城,而公 主迺食數城。王誠以一郡上太后,為公主湯沐邑,太 后必喜,王必無憂。」於是齊王迺上城陽之郡,尊公主 為王太后。呂后喜,許之。迺置酒齊邸,樂飲罷,歸齊王。 惠帝六年,長安城就,諸侯來朝。

按:《史記惠帝本紀》:「三年,方築長安城。六年,城就,諸侯 來會,十月朝賀。」

高后二年詔定列侯朝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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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漢書高后本紀》:「二年春,詔曰:『高皇帝匡飭天下,諸 有功者皆受分地為列侯,萬民大安,莫不受休德。朕 思念至於久遠,而功名不著,亡以尊大,誼施後世。今 欲差次列侯功,以定朝位,臧於高廟,世世勿絕,嗣子 各襲其功位。其與列侯議定奏之』。」丞相臣平言:「謹與 絳侯臣勃、曲周侯臣商、潁陰侯臣嬰、安國侯臣陵等」 議:「列侯幸得賜餐錢奉邑,陛下加惠,以功次定朝位, 臣請臧高廟。」奏可。

武帝建元元年議立明堂朝諸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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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史記武帝本紀》:「元年,上鄉儒術,招賢良,趙綰、王臧 等以文學為公卿。欲議古立明堂城南,以朝諸侯,草 巡狩封禪改歷服色。」

按《漢書武帝本紀》,「建元元年秋七月,議立明堂。」

元鼎四年遣使喻南越入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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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史記武帝本紀》,不載。按《南越尉陀傳》:「元鼎四年, 漢使安國少季往諭王,王太后以入朝,比內諸侯,令 辯士諫大夫終軍等宣其辭,勇士魏臣等輔其缺,衛 尉路博德將兵屯桂陽待使者。王年少,太后中國人 也,嘗與安國少季通,其使復私焉。國人頗知之,多不 附太后。太后恐亂起,亦欲倚漢威,數勸王及群臣求 內」屬,即因使者上書,請「比內諸侯三歲一朝,除邊關」, 于是天子許之。

元封元年群臣上壽于明堂詔諸侯治邸泰山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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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史記武帝本紀》:「天子從封禪,還坐明堂,群臣更上 壽。於是制詔御史,自新嘉與士大夫更始。又下詔曰: 『古者天子五載一巡狩,用事泰山,諸侯有朝宿地。其 令諸侯各治邸泰山下』。」

元封五年,朝諸侯王列侯于明堂。

按《漢書武帝本紀》:元封五年「春三月甲子,祀高祖于 明堂,以配上帝,因朝諸侯王列侯,受郡國計。」

天漢四年春正月朝諸侯王於甘泉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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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漢書武帝本紀》云云。

後元二年春正月朝諸侯王於甘泉宮賜宗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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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漢書武帝本紀》云云。

昭帝始元元年公卿上壽稱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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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漢書昭帝本紀》:「始元元年春二月,黃鵠下建章宮 太液池中,公卿上壽,賜諸侯王、列侯、宗室金錢各有 差。」

元鳳五年廣陵王來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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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漢書昭帝本紀》:「元鳳五年春正月,廣陵王來朝,益 國萬一千戶,賜錢二千萬,黃金二百斤,劍二,安車一, 乘馬二駟。」

宣帝元康元年龜茲王及夫人來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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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漢書,宣帝本紀》,不載。按《西域傳》:「烏孫公主上書, 願令女比宗室入朝。而龜茲王絳賓亦愛其夫人,上 書言得尚漢外孫為昆弟,願與公主女俱入朝。元康 元年,遂來朝賀,王及夫人皆賜印綬,夫人號稱公主, 賜以車騎旗鼓歌吹數十人,綺繡雜繒,琦珍凡數千 萬。留且一年,厚贈送之。」

神爵元年詔諸侯王蠻夷君長毋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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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漢書宣帝本紀》:神爵元年「夏六月,詔曰:『軍旅暴露, 轉輸煩勞,其令諸侯王、列侯、蠻夷王侯君長當朝二 年者,皆毋朝』。」

神爵二年九月匈奴單于遣名王奉獻賀正月始和 親。

按:《漢書宣帝本紀》云云。

神爵四年「夏五月《匈奴》單于遣弟《呼留若》王勝之來 朝。」

按:《漢書宣帝本紀》云云。

甘露元年冬匈奴單于遣弟左賢王來朝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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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漢書宣帝本紀》云云。

甘露二年,單于請朝,詔以客禮待之。

按《漢書宣帝本紀》:甘露二年冬十二月,匈奴呼韓邪 單于款五原塞,願奉國珍朝。三年正月,詔有司議,「咸 曰,聖王之制,施德行禮,先京師而後諸夏,先諸夏而 後夷狄。《詩》云:『率禮不越,遂視既發,相土烈烈,海外有 𢧵』。陛下聖德,充塞天地,光被四表,匈奴單于鄉風慕 義,舉國同心,奉珍朝賀,自古未之有也。單于非正朔」

所加,王者所客也,禮儀宜如諸侯王。稱臣昧死再拜
考證
位次諸侯王。下詔曰:「蓋聞五帝三王,禮所不施,不及

以政。今匈奴單于稱北藩臣朝正月,朕之不逮,德不 能弘覆,其以客禮待之,位在諸侯王上。」

甘露三年,單于稽侯請幫助識別此字。來朝 按《漢書宣帝本紀》:「甘露三年春正月,行幸甘泉,匈奴 呼韓邪單于稽侯」請幫助識別此字。來朝,贊謁,稱「藩臣」而不名,賜以 璽綬冠帶衣裳,安車駟馬,黃金錦繡繒絮,使有司道 單于先行。就邸長安,宿長平,上自甘泉宿池陽宮。上 登長平阪,詔單于毋謁。其左右當戶之群皆列觀,蠻 夷君長、王、侯迎者數萬人夾道陳。上登渭橋,咸稱萬 歲。單于就邸,置酒建章宮,饗賜單于,觀以珍寶。二月, 單于罷歸。

黃龍元年春正月匈奴呼韓邪單于來朝禮賜如初二月單于歸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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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漢書宣帝本紀》云云。

元帝初元二年詔賜蕭望之爵關內侯朝朔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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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漢書元帝本紀》:初元二年冬,詔曰:「國之將興,尊師 而重傅,故前將軍望之傅朕八年,道以經書,厥功茂 焉。其賜爵關內侯,食邑八百戶,朝朔望。」

建昭四年誅郅支單于群臣上壽稱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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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漢書元帝本紀》:建昭四年「春正月,以誅郅支單于, 告祠郊廟,赦天下。群臣上壽置酒,以其圖書示後宮 貴人。」

竟寧元年匈奴虖韓邪單于來朝詔賜單于待詔掖庭王嬙為閼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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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漢書元帝本紀》,竟寧元年春正月,匈奴虖韓邪單 于來朝,詔曰:「虖韓邪單于不忘恩德,鄉慕禮義,復修 朝賀之禮,願保塞傳之無窮,邊垂長無兵革之事,其 改元為竟寧,賜單于待詔掖庭王嬙為閼氏。」

成帝建始二年秋罷太子博望苑以賜宗室朝請者按漢書成帝本紀云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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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平四年春正月匈奴單于來朝二月單于罷歸國按漢書成帝本紀云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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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延四年定陶王中山王入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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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漢書成帝本紀》,不載。按《哀帝本紀》:帝,元帝庶孫, 定陶恭王子也。年三歲,嗣立為王。元延四年入朝,盡 從傅、相中尉。時成帝少弟中山孝王亦來朝,獨從傅。 上怪之,以問定陶王。對曰:「令諸侯王朝,得從其國二 千石,傅、相、中尉皆國二千石,故盡從之。」上令誦《詩》,通 習能說。他日,問中山王獨從傅在何法令不能對。令 誦《尚書》,又廢。及賜食,於前後飽起,下襪係解。成帝由 此以為不能而賢定陶王,數稱其材。時王祖母傅太 后隨王來朝,私賂遺上所幸趙昭儀及帝舅票騎將 軍曲陽侯王根。昭儀及根見上亡子,亦欲豫自結為 長久計,皆更稱定陶王,勸帝以為嗣。成帝亦自美其 材,為加元服而遣之。

哀帝建平四年匈奴單于上書請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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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漢書,哀帝本紀》,不載。按《匈奴傳》,「建平四年,單于 上書願朝五年。時哀帝被疾,或言匈奴從上游來厭 人,自黃龍、竟寧時,單于朝中國,輒有大故。上由是難 之,以問公卿,亦以為虛費府帑,可且勿許。單于使辭 去,未發,黃門郎揚雄上書諫,天子寤焉,召還匈奴使 者,更報單于書而許之。」

元壽二年春正月匈奴單于烏孫大昆彌來朝二月歸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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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漢書哀帝本紀》云云。按《匈奴傳》,單于遣使願朝。 明年故事,單于朝從名王以下及從者二百餘人。單 于又上書言「蒙天子神靈,人民盛壯,願從五百人入 朝,以明天子盛德。」上皆許之。元壽二年,單于來朝,上 以太歲厭勝所在,舍之上林苑蒲陶宮,告之以加敬 於單于。單于知之,加賜衣三百七十襲,錦繡繒帛三 萬疋,絮三萬斤,它如河平時。既罷,遣中郎將韓況送 單于。

後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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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漢每月朔、歲首為「大朝賀」,十月旦如故事。

按《後漢書禮儀志》:「每月朔、歲首為大朝受賀。其儀,夜 漏未盡七刻,鐘鳴,受賀及贄公侯璧,中二千石、二千 石羔,千石、六百石鴈,四百石以下雉。百官賀正月,二 千石以上上殿稱萬歲,舉觴御坐前,司空奉羹,大司 農奉飯,奏食舉之樂。百官受賜宴饗,大作樂。」其每朔 唯十月旦從故事者,高祖定秦之月元年歲首也。

《決疑要注》曰:「古者朝會皆執贄,侯、伯執圭,子男執璧,孤執皮帛,卿執羔,大夫執鴈,士執雉。漢魏麤依其制,正旦大會,諸侯執玉璧,薦以鹿皮,公卿以下所執如古禮。古者衣皮,故用皮帛為幣,玉以象德,璧以稱事,不以貨役禮,庶羞不踰牲,宴衣不踰祭,服輕重之宜也。」 蔡質《漢儀》曰:「正月旦,天子幸德陽殿臨軒,公卿、將、大夫、百官各陪朝賀。蠻、貊、胡、羌朝貢畢,見,屬郡計吏皆陛覲,庭燎,宗室諸劉雜會萬人以上,立西面位定公納薦,大官賜酒食,西入東出。既定上壽,計吏中庭北面立,大官上食,賜群」

「臣酒食貢事。御史四人執法殿下虎賁羽林弧弓撮矢陛戟,左右戎頭偪脛,啟前向後。左右中郎將住東西,羽林虎賁將住東北,五官將住中央,悉坐就賜,作《九賓徹樂》」 ,舍利從西方來,戲於庭。極乃畢,入殿前,激水化為比目魚,跳躍嗽水作霧。鄣日畢,化成黃龍,長八丈,出水遊戲於庭,炫燿日光。以兩大絲繩繫兩柱「中,頭間相去數丈,兩倡女對舞,行於繩上,對面道逄切肩不傾。又蹋局出身,藏形於斗中,鐘磬並作。樂畢,作魚龍曼延,小黃門吹三通,謁者引公卿群臣以次拜,微行出罷,卑官在前,尊官在後。」 德陽殿周旋容萬人,階高二丈,皆文石作壇,激沼水於殿下。畫屋朱梁,玉階金柱,刻鏤作宮掖之好,廁以青翡翠,一柱三帶,韜以赤緹,天子正旦節會朝百官於此。自到偃師,去宮四十三里,望朱雀,五闕德陽,其上鬱嵂與天連。《雒陽宮闕傳》云:「德陽宮殿,南北行七丈,東西行三十七丈四尺。」

按蔡邕《獨斷》:正月朝賀,三公奉璧上殿,向御座北面。 太常贊曰:「皇帝為君興」,三公伏皇帝坐,乃進璧。古語 曰:「御坐則起」,此之謂也。舊儀,三公以下,月朝後省,常 以六月朔、十月朔旦朝,後又以盛暑省六月朝,故今 獨以為正月、十月朔朝也。冬至陽氣始起,麋鹿解角, 故寢兵鼓身,欲寧志欲靜,不聽事送迎五日。臘者,歲 終大祭,縱吏民宴飲,非迎氣故,但送不迎。正月歲首, 亦如臘儀。冬至陽氣起,君道長,故賀。夏至陰氣起,君 道衰,故不賀。鼓以動眾,鐘以止眾,夜漏盡鼓鳴則起, 晝漏盡鐘鳴則息也。

世祖建武二十五年烏桓大人來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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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後漢書世祖本紀》,「建武二十五年春正月,遼東徼 外貊人寇右北平、漁陽、上谷、太原,遼東太守祭彤招 降之,烏桓大人來朝。」

建武三十年春正月鮮卑大人內屬朝賀。

按:《後漢書世祖本紀》云云。

中元元年春正月東海王彊沛王輔楚王英濟南王康淮陽王延趙王盱皆來丁卯東巡狩二月幸太山北海王興齊王石朝於東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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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後漢書世祖本紀》云云。

明帝永平二年諸王來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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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後漢書明帝本紀》,永平二年秋九月,沛王輔、楚王 英、濟南王康、淮陽王延、東海王政來朝。按《中山簡 王焉傳》,「永平二年冬,諸王來會辟雍,事畢歸蕃,詔焉 與俱就國,從以虎賁官騎。焉上書辭讓,顯宗報曰:凡 諸侯出境,必備左右,故夾谷之會,司馬以從。今五國 各官騎百人,稱娖前行,皆北軍胡騎,便兵善射,弓不 空發,中必決眥。夫有文事,必有武備,所以重蕃職也。 王其勿辭。」帝以焉郭太后偏愛,特加恩寵,獨得往來 京師。

永平六年,諸王來朝。

按《後漢書明帝本紀》,「永平六年春正月,沛王輔、楚王 英、東平王蒼、淮陽王延、琅邪王京、東海王政、趙王盱、 北海王興、齊王石來朝。冬十月,行幸魯。十二月壬午, 車駕還宮。東平王蒼、琅邪王京從駕來朝。」皇太后 永平十一年「春正月,沛王輔、楚王英、濟南王康、東平 王蒼、淮陽王延、中山王焉、琅邪王京、東海王政來朝。 按」《後漢書明帝本紀》云云。

永平十五年春,東巡狩,徵會諸王。

按:《後漢書明帝本紀》,永平十五年「春二月庚子,東巡 狩。辛丑,幸偃師,徵沛王輔會睢陽,進幸彭城。三月,徵 琅邪王京會良成,徵東平王蒼會陽都,又徵廣陵侯 及其三弟會魯。」

《永平十七年》,公卿百官並集朝堂上壽。

按《後漢書明帝本紀》:「永平十七年,甘露仍降,樹枝內 附,芝草生殿前,神雀五色,翔集京師。西南夷前後慕 義貢獻,西域諸國遣子入侍。夏五月戊子,公卿百官 以帝威德懷遠,祥物顯應,乃並集朝堂,奉觴上壽。」

章帝建初七年春正月沛王輔濟南王康東平王蒼中山王焉東海王政琅邪王京來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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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後漢書章帝本紀》云云。按《東平王蒼傳》:建初六 年冬,蒼上疏求朝。明年正月,帝許之,特賜裝錢千五 百萬,其餘諸王各千萬。帝以蒼冒涉寒露,遣謁者賜 貂裘,及大官食物珍果,使大鴻臚竇固持節郊迎。帝 乃親自循行邸第,豫設帷床,其錢帛器物,無不充備。 下詔曰:「《禮》云:『伯父歸寧乃國』。《詩》云:『叔父,建爾元子』。敬 之至也。昔蕭相國加以不名,優忠賢也,況兼親尊者 乎!其沛、《濟南》《東平》《中山》四《王讚》皆勿名。」蒼既至,升殿 乃拜,天子親答之。其後諸王入宮,輒以輦迎,至省閤 乃下。蒼以受恩過禮,情不自寧,上疏辭曰:「臣聞貴有 常尊,賤有等威,卑高列序,上下以理。陛下至德廣施, 慈愛骨肉,既賜奉朝請,咫尺天儀,而親屈至尊,降禮 下臣。每賜讌見,輒興席改容。中宮親拜,事過典故。臣 惶怖戰慄,誠不自安。每會見踧踖,無所措置,此非所 以章示群下,安臣子也。」帝省奏歎息,愈褒貴焉。三月大鴻臚奏遣諸王歸國。帝特留蒼,賜以《祕書列僊圖》、 道術祕方。至八月,飲酎畢,有司復奏遣蒼,乃許之。手 詔賜蒼曰:「骨肉天性,誠不以遠近為親疏。」然數見顏 色,情重昔時。念王久勞,思得還休,欲署大鴻臚奏,不 忍下筆,顧授小黃門,中心戀戀,惻然不能言。於是車 駕祖送,流涕而訣。復賜乘輿服御,珍寶,輿馬錢布,以 億萬計。

元和元年春正月中山王焉來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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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後漢書章帝本紀》云云。

章和二年春正月濟南王康阜陵王延中山王焉來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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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後漢書章帝本紀》云云。按《宋意傳》:肅宗性寬仁, 而親親之恩篤,故叔父濟南、中山二王每數入朝,特 加恩寵,及諸昆弟,並留京師,不遣就國。意以為人臣 有節,不宜踰禮過恩,乃上疏諫曰:「陛下至孝烝烝,恩 愛隆深,以濟南王康、中山王焉,先帝昆弟,特蒙禮寵, 聖情戀戀,不忍違離。比年朝見,久留京師。崇以叔父 之」尊,同之家人之禮,車入殿門,即席不拜,分甘損膳, 賞賜優渥。昔周公懷聖人之德,有致太平之功,然後 王曰:「叔父加以賜幣」,今康焉,幸以支庶,享食大國。陛 下即位,蠲除前過,還所削黜,衍食他縣,男女少長,並 受爵邑,恩寵踰制,禮敬過度。《春秋》之義,諸父昆弟,無 所不臣,所以尊尊卑卑,彊幹弱枝者也。「陛下德業隆 盛,當為萬世典法,不宜以私恩損上下之序,失君臣 之正。宜割情不忍,以義斷恩,發遣康焉各歸蕃國,以 塞眾望。」帝納之。

按《通鑑綱目》:「濟南王康、中山王焉來朝,帝崩,諸王始 就國。」

安帝永初四年春正月元日會徹樂不陳充庭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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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後漢書安帝本紀》云云。

每大朝會,必陳乘輿法物車輦于庭,故曰「充庭車」 也。以年饑故不陳。

建光三年二月辛卯幸泰山齊王無忌北海王普樂安王延來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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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後漢書安帝本紀》云云。

順帝永建二年春正月戊申樂安王鴻來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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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後漢書順帝本紀》云云。

永和元年春正月夫餘王來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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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後漢書順帝本紀》云云。

按《冊府元龜》:「夫餘王來朝,帝作黃門鼓,吹角抵,戲以 遣之。」

桓帝元嘉元年詔加大將軍冀殊禮朝會與三公絕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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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後漢書。桓帝本紀》,不載。按《梁冀傳》:「元嘉元年,帝 以冀有援立之功,欲崇殊典,迺大會公卿,共議其禮。 於是有司奏冀入朝不趨,劍履上殿,謁贊不名,禮儀 比蕭何;悉以定陶、陽成餘戶增封為四縣,比鄧禹;賞 賜金錢、奴婢、綵帛、車馬、衣服甲第比霍光。以殊元勳。 每朝會與三公絕席,十日一入,平尚書事,宣布天下, 為」萬世法。冀猶以所奏禮薄,意不悅。

獻帝建安二十一年秋七月南匈奴單于來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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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後漢書。獻帝本紀》云云。按《南匈奴傳》。「建安二十 一年。單于來朝。曹操因留于鄴而遣去卑歸監其國 焉。」

按《冊府元龜》:「南單于呼廚泉將其名王來朝,待以客 禮,遂留內侍,而匈奴折節過于漢舊。是時,曹公破三 郡烏丸,還至易水、代郡烏丸行單于普富盧、上郡烏 丸行單于那樓將其名王來賀。」

建安   年,太史奏「正旦當日蝕。」以劉邵議,朝會 如舊。

按《後漢書獻帝本紀》,不載。按《晉書禮志》,漢建安中, 將正會,而太史上言,「正旦當日蝕。朝士疑會否,共諮 尚書令荀彧。時廣平計吏劉邵在坐,曰:『梓慎、裨竈,古 之良史,猶占水火,錯失天時。諸侯旅見天子,入門不 得終禮者四,日蝕在一。然則聖人垂制,不為變異。預 廢朝禮者,或災消異伏,或推術謬誤也』。」彧及眾人咸 善而從之,遂朝會如舊,日亦不蝕,邵由此顯名。

魏制「正會依漢舊儀。」

按《晉書禮志》:「魏氏承漢末大亂,舊章殄滅,命侍中王 粲、尚書衛覬草創朝儀。漢儀有正會禮,正旦夜漏未 盡七刻,鐘鳴受賀,公侯以下,執贄來庭,二千石以上, 升殿稱萬歲,然後作樂宴饗。」魏武帝都鄴,正會文昌 殿用漢儀,又設百華燈。

按《宋書禮志》,「魏國初建,事多歉闕。」何承天云:「魏《元會 儀》無存者。」案何禎《許都賦》曰:「元正大饗,壇彼西南,旗 幕峨峨,檐宇弘深。」王沈《正會賦》又曰:「華幄映于飛雲, 朱幕張于前庭,緪青帷于兩階,象紫極之崢嶸。延百 辟于和門,等尊卑而奉璋。」此則大饗悉在城外,不在 宮內也。臣案魏司空王朗《奏事》曰:「故事,正月朔賀殿」 下設兩百華燈,對於二階之間,端門設庭燎火炬,端門外設五尺、三尺燈,月照星明,雖夜猶晝矣。如此則 不在城外也。何、王二賦本不在洛京。何云《許都賦》,時 在許昌也。王賦又云「朝四國于東巡」,亦賦許昌正會 也。

文帝黃初元年朝群臣於建始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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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三國魏志文帝本紀》黃初元年註:「按諸書記,是時 帝居北宮,以建始殿朝群臣,門曰承明。陳思王植詩 曰『謁帝承明廬』是也。」

黃初三年,始奉璧朝賀。

按《三國魏志文帝本紀》。不載按《宋書禮志》。「魏黃初 三年。始奉璧朝賀。」

黃初五年,始令公卿朝朔望日。

按:《三國魏志文帝本紀》:黃初五年「五月,有司以公卿 朝朔望日,因奏疑事,聽斷大政,論辨得失。」

明帝太和五年詔令諸王及宗室公侯各將適子一人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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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三國魏志明帝本紀》,「太和五年八月詔曰:古者諸 侯朝聘,所以敦睦親親,協和萬國也。先帝著令,不欲 使諸王在京師者,謂幼主在位,母后攝政,防微以漸, 關諸盛衰也。朕惟不見諸王十有二載,悠悠之懷,能 不興思!其令諸王及宗室公侯,各將適子一人朝後。 有少主、母后在宮者,自如先帝令,申明著于令。」 按《晉書禮志》「魏制,藩王不得朝覲。魏明帝時有朝者, 皆由特恩,不得以為常。」

景初元年定歷改年朝會建太白之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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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三國魏志明帝本紀》:景初元年「春正月壬辰,山茌 縣言黃龍見。於是有司奏,以為魏得地統,宜以建丑 之月為正三月定歷,改年為孟夏四月,服色尚黃,犧 牲用白,戎事建大赤之旗,朝會建太白之旗。」

景初三年,齊王即位,詔復用夏正朝賀。

按《三國魏志齊王本紀》,景初三年正月丁亥朔,立齊 王為皇太子,是日即皇帝位。十二月詔曰:「烈祖明皇 帝以正月棄背,天下臣子永惟忌日之哀,其復用夏 正。」雖違先帝通三統之義,斯亦禮制所由變改也。 按《宋書禮志》,景初三年十二月,尚書盧毓奏,「『烈祖明 皇帝以今年正日棄離萬國,禮忌日不樂,甲乙之謂 也』。烈祖明皇帝建丑之月,棄天下,臣妾之情,於此正 日有甚甲乙。今若以建丑正朝四方,會群臣,設盛樂, 不合於禮。」博士樂祥議:「正日旦受朝貢,群臣奉贄,後 五日乃大宴會作樂。」太尉屬朱誕議:「今因宜改之際, 還修舊則,元首建寅,于制為便。」大將軍屬劉肇議:「宜 過正一日乃朝賀大會,明令天下知崩」亡日不朝也。 詔曰:「烈祖明皇帝以正日棄天下,每與皇太后念此 日至,心有剝裂,不可以此日朝群辟,受慶賀也。月二 日會,又非故也,聽當還夏正月。雖違先帝通三統之 義,斯亦子孫哀慘永懷。又夏正朔得天數者,其以建 寅之月為歲首。」

齊王正始六年詔太傅司馬懿朝會乘輿上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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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三國魏志齊王本紀》,正始六年:「冬十二月乙亥,詔 曰:『明日大會群臣,其令太傅乘輿上殿』。」

按:《晉書宣帝本紀》:「正始六年,天子詔帝朝會,乘輿升 殿。」

嘉平元年令太傅司馬懿朝會不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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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三國魏志齊王本紀》。不載按《晉書宣帝本紀》。「嘉 平元年冬十二月。加九錫之禮。朝會不拜。」

嘉平二年太傅司馬懿以疾不任朝請。

按《三國魏志齊王本紀》。不載按《晉書宣帝本紀》。「嘉 平二年。帝以久疾不任朝請。每有大事。天子親幸第 以諮訪焉。」

高貴鄉公正元元年大會群臣詔大將軍司馬師入朝不趨劍履上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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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三國魏志高貴鄉公本紀》:「正元元年冬十月癸巳, 假大將軍司馬景王黃鉞,入朝不趨,奏事不名,劍履 上殿。」

按《晉書景帝本紀》:高貴鄉公立,改元曰正元。及將大 會,帝訓於天子曰:「夫聖王重始,正本敬初,古人所慎 也。明當大會,萬眾瞻穆穆之容,公卿聽玉振之音,雖 禮儀周備,猶宜加之以祗恪,以副四海,顒顒式仰。」癸 巳,天子詔大將軍進號大都督,入朝不趨。

武帝泰始 年定諸侯王入朝三歲一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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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晉書武帝本紀》,不載。按《禮志》,泰始中,有司奏,「諸 侯之國,其王公以下入朝者,四方各為二番,三歲而 周,周則更始。若臨時有故,卻在明年明年來朝之後, 更滿三歲乃復朝,不得違本數。朝禮皆親執璧,如舊 朝之制。不朝之歲,各遣卿奉聘。」奏可。漢以高帝十月 定秦,且為歲首。至武帝雖改用夏正,然每月朔朝,至 于十月朔,猶常饗會。其儀,夜漏未盡七刻,受賀及贄。 公侯璧,中二千石、二千石羔,千石、六百石鴈,四百石 以下雉。三公奉璧上殿御坐前,北面。太常贊曰:「皇帝 為君興。」三公伏。皇帝坐,乃前進璧。百官皆賀。二千石以上上殿稱萬歲,舉觴,御食,司徒奉羹,大司農奉飯, 奏《食舉》之樂。百官受賜,宴饗,大作樂,如元正之儀。魏 晉則冬至日受方國及百僚稱賀,因小會,其儀亞於 獻歲之旦。

泰始三年冬十二月,《山陽公劉康》來朝。

按:《晉書武帝本紀》云云。

咸寧 年定朝會之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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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晉書》,武帝本祀,不載。按《禮志》,五禮之別,三曰賓, 蓋朝、宗、覲、遇、會同之制是也。自周以下,其禮彌繁。自 秦滅學之後,舊典殘缺。漢興,始使叔孫通制禮,參用 先代之儀,然亦往往改異焉。漢儀有正會禮,正旦夜 漏未盡,七刻鐘鳴受賀。公侯以下執贄來庭,二千石 以上升殿稱萬歲,然後作樂宴饗。魏武帝都鄴,正會 文昌殿,用漢儀,又設百華燈。晉氏受命,武帝更定元 會儀,《咸寧注》是也。傅元《元會賦》曰:「考夏后之遺訓,綜 殷周之典藝,採秦漢之舊儀,定元正之嘉會。」此則兼 採眾代可知矣。《咸寧注》:先正一日,有司各宿設夜漏, 未盡十刻,群臣集到,庭燎起火,上賀起謁報,又賀皇 后還,從雲龍東中華門入,詣東閤下便坐。漏未盡七 刻,百官及受贄郎官以下至計吏,皆入立其次。其陛 衛者如臨軒儀。漏未盡五刻,謁者僕射、大鴻臚各各 奏群臣就位定。漏盡,侍中奏:「外辦」,皇帝出,鐘鼓作,百 官皆拜伏。太常導皇帝升御座,鐘鼓止,百官起,大鴻 臚跪奏:「請朝賀。」掌禮郎讚「皇帝延王登」,大鴻臚跪。讚: 「藩王臣某等奉白璧」各一,再拜賀。太常報,「王悉登。」謁 者引上殿,當御座。皇帝興,王再拜;皇帝坐,復再拜,跪 置璧御座前,復再拜。成禮訖,謁者引下殿,還故位。掌 禮郎讚皇帝延太尉等,於是公特進、匈奴南單于金 紫將軍當大鴻臚西,中二千石、二千石、千石、六百石 當大行令西,皆北面伏。鴻臚跪讚「太尉、中二千石等 奉璧、皮」、帛、羔、鴈、雉,再拜賀。太常讚皇帝延公等登。掌 禮引公至,金紫將軍上殿,皇帝興,皆再拜。皇帝坐,又 再拜,跪置璧、皮帛御座前,復再拜。成禮訖,謁者引下 殿,還故位,公置璧成禮。時,大行令並讚殿下、中二千 石以下同。成禮訖,以贄授受贄郎,郎以璧、帛付諸謁 者,羔、鴈、雉付太官。太樂令跪奏雅樂,樂以次作。《乘黃 令》乃出車。皇帝罷入,百官皆坐。晝漏上水六刻,諸蠻 夷胡客以次入,皆再拜訖,坐。御入後三刻又出,鐘鼓 作,謁者僕射跪奏「請群臣上。」謁者引王公、二千石上 殿,千石、六百石停本位。謁者引王詣樽酌壽酒,跪授 侍中,侍中跪置御座前。王還,王自酌置位前。謁者跪 奏「藩王臣某等奉觴再拜,上」《千萬歲》。四廂樂作,百官 再拜已,飲,又再拜。謁者引王等還本位。陛下者傳就 席,群臣皆跪諾。侍中、中書令、尚書令各於殿上上壽 酒,登歌樂升,太官又行御酒。御酒升階,太官令跪授 侍郎,侍郎跪進御座前,乃行百官酒。太樂令跪奏奏, 登歌,三終乃降。太官令跪請具御飯,到階,群臣皆起。 太官令持羹跪授司徒,持飯跪授大司農,尚食持案 並授持節,持節跪進御坐前,群臣就席,太樂令跪奏 「奏食舉樂。」太官行百官飯案遍。食畢,太樂令跪奏「請 進樂」,樂以次作。鼓吹令又前跪奏「請以次進眾妓。」乃 召諸郡計吏,前受敕戒於階下。宴樂畢,謁者一人跪 奏「請罷退。」鐘鼓作,群臣北面再拜出。然則夜漏未盡 七刻,謂之「晨賀。」晝漏上三刻更出,百官奉壽酒,謂之 「晝會。」別置女樂三十人於黃帳外,奏《房中之歌》。 咸寧二年,以疾疫廢朝。

按《晉書武帝本紀》,咸寧二年春正月,以疾疫廢朝。先 是,帝不豫,及瘳,群臣上壽。詔曰:「每念頃遇疫氣死亡, 為之愴然。豈以一身之休息,忘百姓之艱邪?諸上禮 者皆絕之。」

咸寧四年以日食罷《元會》。

按《晉書武帝本紀》,咸寧四年春正月庚午朔,日有食 之。按《禮志》,漢建安中,將正會,而太史上言,正旦當 日蝕。朝士疑會否,共諮尚書令荀彧。時廣平計吏劉 邵在坐,曰:「梓慎、裨竈,古之良史,猶占水火,錯失天時。 諸侯旅見天子入門不得終禮者四,日蝕在一。」然則 聖人垂制,不為變異豫廢朝禮者,或災消異伏,或推 術「謬誤也。」彧及眾人咸善而從之,遂朝會如舊,日亦 不蝕。邵由此顯名。至武帝咸寧三年、四年,並以正旦 合朔,卻元會,改魏故事也。

太康元年五月丙寅帝臨軒大會引孫皓升殿群臣咸稱萬歲秋七月東夷二十國朝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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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晉書武帝本紀》云云。

惠帝永平元年正月朔臨朝不設樂二月楚王瑋淮南王允來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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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晉書惠帝本紀》,永平元年春正月乙酉朔,臨朝不 設樂。詔曰:「朕夙遭不造,淹恤在疚,賴祖宗遺靈,宰輔 忠賢,得以眇身託於群后之上。乃者哀迷之際,三事 股肱,惟社稷之重,率遵翼室之典,猶欲長奉先皇之 制,是以有永熙之號。然日月逾邁,已涉新年,開元易 紀,禮之舊章。其改永熙二年為永平元年。二月癸酉鎮南將軍楚王瑋鎮東將軍淮南王允來朝。

太安元年以太子喪未除元會廢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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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晉書惠帝本紀》,不載。按《禮志》,「武帝以來,國有大 喪,輒廢樂終三年。惠帝太安元年,太子喪未除,及元 會,亦廢樂。」

元帝太興元年春正月戊申朔臨朝懸而不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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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晉書元帝本紀》云云。

明帝太寧二年春正月丁丑帝臨朝停饗宴之禮懸而不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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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晉書明帝本紀》云云。

成帝咸康二年立皇后杜氏群臣畢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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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晉書成帝本紀》:「咸康二年春二月辛亥,立皇后杜 氏。」按《禮志》,「帝臨軒遣使持節拜皇后杜氏,即日入 宮,帝御太極殿,群臣畢賀。賀非禮也。」

康帝建元元年正月朔日食以蔡謨議罷朝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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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晉書康帝本紀》,不載。按《禮志》,康帝建元元年,太 史上元日合朔後,復疑應卻會與否。庾冰輔政,寫劉 邵議以示八坐。於時有謂邵為不得禮意,荀彧從之, 是勝人之一失。故蔡謨遂著議非之曰:「邵論災消異 伏,又以梓慎、裨竈猶有錯失,太史上言,亦不必審」,其 理誠然也。而云聖人垂制,不為變異豫廢朝禮,此則 謬矣。災祥之發,所以譴告人君,王者之所重誡。故素 服廢樂,退避正寢,百官降物,用幣伐鼓,躬親而救之。 夫敬誡之事,與其疑而廢之,寧慎而行之。故孔子、老 聃助葬於巷黨,以表不見星而行,故日蝕而止柩,曰: 「安知其不見星也?」而邵廢之,是棄聖賢之成規也。魯 桓公壬申有災,而以乙亥嘗祭,《春秋》譏之。災事既過, 猶追懼未已,故廢宗廟之祭。況聞天眚將至,行慶樂 之會,於禮乖矣。《禮記》所云諸侯入門不得終禮者,謂 日官不豫,言諸侯入見蝕乃知耳,非先聞當蝕而朝 會不廢也。引此可謂失其義旨。劉邵所執者,《禮記》也, 夫子老聃巷黨之事,亦《禮記》所言,復違而反之,進退 無據。然荀令所言,漢朝「所從,遂使此言至今見稱,莫 知其誤矣。後君子將擬以為式,故正之云爾。」於是冰 從眾議,遂以卻會。

穆帝永和 年議褚裒進見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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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晉書穆帝本紀》,不載。按《禮志》,褚太后臨朝時,議 褚裒進見之典,蔡謨、王彪之並以虞舜、漢高祖猶執 子道,況后乎!王者父無拜禮。尚書八座議以為純子 則王道缺,純臣則孝道虧,謂公庭如臣,私覿則嚴父 為允。

永和七年正月朔日食以王彪之議罷朝賀。

按《晉書穆帝本紀》,永和七年正月丁酉,日有蝕之。 按《禮志》,永和中,殷浩輔政,又欲從劉邵議,不卻會王 彪之據咸寧建元故事,又曰:「禮云:諸侯旅見天子,不 得終禮而廢者四。」自謂卒暴有之,非為先存其事,而 僥倖史官推術謬錯,故不豫廢朝禮也。於是又從彪 之議。

永和八年,獲「傳國璽」,百僚畢賀。

按《晉書穆帝本紀》:「永和八年八月,冉閔子智以鄴降 督護戴施,獲其傳國璽送之,文曰『受天之命,皇帝壽 昌』,百僚畢賀。」

升平元年立皇后何氏群臣不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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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晉書穆帝本紀》,升平元年秋八月丁未,立皇后何 氏。按《禮志》,升平元年,將納皇后何氏,太常王彪之 惟以娶婦之家三日不舉樂而咸康群臣賀為失禮, 故但依咸寧上禮,不復賀。王述云:「『『婚是嘉禮。《春秋 傳》曰:『娶者大吉』,非常吉』。又傳曰:『鄭子罕如晉,賀夫人』。 鄰國猶相賀,況臣下耶』?如此便應賀,但不在三日內 耳。今因廟見成禮而賀,亦是一節也。」王彪之議云:「婚 禮不樂不賀,禮之明文。傳稱『子罕如晉賀夫人』,既無 經文,又傳不云『禮也。《禮》,娶婦三日不舉樂,明三日之 後自當樂。至於不賀,無三日』」之斷,恐三日之後,故無 應賀之禮。又云:「《禮記》所以言賀娶妻者,是因就酒食 而有慶語也。」愚謂無直相賀之體,而有禮貺共慶會 之義,今世所共行,於時竟不賀。

孝武帝寧康元年春二月大司馬桓溫來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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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晉書孝武帝本紀》云云。

太元二年秋八月壬辰車騎將軍桓沖來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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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晉書孝武帝本紀》云云。

太元十二年,議「皇太子既拜廟,朝臣奉賀及相見禮 儀。」

按《晉書孝武帝本紀》,太元十二年八月辛巳,立皇子 德宗為皇太子。按《禮志》,太元十二年,臺符問:皇太 子既拜廟,朝臣奉賀,應上禮與不?國子博士車引云, 百辟卿士,咸預盛禮,展敬拜伏,不須復上禮。惟方伯 牧守,不睹大禮,自非酒牢貢羞,無以表其乃誠,故宜 有上禮。猶如元正大慶,方伯莫不上禮,朝臣奉璧而 已。太學博士庾弘之議:「按咸寧三年,始平濮陽,諸王 新拜,有司奏依故事,聽京城近臣、諸王、公主應朝賀 者復上禮。今皇太子,國之儲副,既已崇建,普天同慶謂應上禮奉賀。徐邈同又引『一有元良,慶在于此封 諸王及新宮上禮,既有前事,亦皆已瞻仰致敬,而又 奉觴上壽,應亦無疑也』。」太元中,尚書符問王公以 下見皇太子儀及所衣服。侍中領國子博士車引議: 朝臣宜朱衣褠幘拜敬。太子答拜。按經傳不見其文, 故太傅羊祜牋慶太子,稱叩頭死罪,此則拜之證也。 又太寧三年,詔議其典,尚書卞壼謂「宜稽則漢、魏,闔 朝同拜,其朱衣冠冕,惟施之天朝,宜褠幘而已。」朝議 多同。

安帝義熙三年春二月己酉車騎將軍劉裕來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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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晉書安帝本紀》云云。

恭帝元熙元年春正月壬辰朔以山陵未厝不朝會甲午徵劉裕還朝庚申葬安皇帝於休平陵帝受朝懸而不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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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晉書恭帝本紀》云云。

武帝永初元年詔停慶冬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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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宋書武帝本紀》不載。按《禮志》,宋永初元年八月 詔曰:「慶冬使宜省。今可悉停,唯元正大慶不得廢耳。 郡縣遣冬使詣州及都督府者,亦宜同停。」

文帝元嘉十四年冬十二月辛酉停賀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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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宋書文帝本紀》云云。

孝武帝孝建三年二月丁丑始制朔望臨西堂接群下受奏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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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宋書孝武帝本紀》云云。

明帝泰始二年春正月己丑朔以軍事不朝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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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宋書明帝本紀》云云。

泰豫元年春正月朔帝以疾不朝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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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宋書明帝本紀》:泰豫元年:「春正月甲寅朔,上有疾, 不朝會。戊午,皇太子會萬國於東宮,并受貢計。」

南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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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帝永明五年南郡王冠王儉議內外二品清官以上集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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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南齊書武帝本紀》,不載。按《禮志》,永明五年十月, 有司奏:「南郡王昭業冠,求儀注,未有前准。」尚書令王 儉議:「皇孫冠禮,宜使太常持笛加冠,大鴻臚為贊,祝 醮之辭,別更撰立,不依蕃國常體。國官陪位拜賀,自 依舊章。其日內外二品清官以上,詣止車集賀,并詣 東宮南門通牋。別日上禮,宮臣亦詣門稱賀,如上臺 之」儀。詔可。

明帝建武二年朝會廢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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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南齊書明帝本紀》不載。按《禮志》,建武二年朝會, 時世祖遏密未終,朝議疑作樂不祠。部郎何佟之議: 「昔舜受終文祖,義非嗣堯,及放勳徂落,遏密三祀。近 代晉康帝繼成帝,于時亦不作樂。懷帝永嘉元年,惠 帝喪制未終於時江充議云:『古帝王相承,雖世及有 異,而輕重同禮』。」從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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