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經濟彙編/選舉典/第127卷

經濟彙編 選舉典 第一百二十六卷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
經濟彙編 第一百二十七卷
經濟彙編 選舉典 第一百二十八卷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經濟彙編選舉典

 第一百二十七卷目錄

 吏員部總論

  後漢王充論衡程材 量知

  宋鄭伯謙太平經國書官吏

  禮記集說府史胥徒 永嘉徐氏論庶人在官

  章俊卿山堂考索雜流

  胡大初晝簾緒論御吏篇

  大學衍義補胥隸之役

 吏員部藝文一

  郡掾史張元祠堂碑    後漢蔡邕

  選舉令           曹操

  儒吏論          魏王粲

  省吏議          晉荀勗

  議增置文法對        前人

  令史王隆每受路州文書皆納賄錢被御史彈

  付法計贓十五匹斷絞不伏  唐張鷟

  卒史有文學判       李庭暉

  前題           賀蘭恆

  前題           賈季良

  前題            史淑

  前題           費光裕

  請詔執政裁抑僥倖    宋王巖叟

  廣士            蘇洵

  禁苛擾          真德秀

  建白一十五事      元馬祖常

  掾曹名臣錄序      明王凝齋

選舉典第一百二十七卷

吏員部總論 编辑

後漢王充論衡 编辑

《程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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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者多謂儒生不及。彼文吏見文吏利便,而儒生陸 落,則詆訾儒生以為淺短,稱譽文吏謂之深長,是不 知儒生,亦不知文吏也。儒生、文吏皆有材智,非文吏 材高而儒生智下也。文吏更事,儒生不習也。謂文吏 更事,儒生不習,可也;謂文吏深長,儒生淺短,知妄矣。 世俗共短儒生,儒生之徒亦自相少。何則?並好仕,學 宦用,吏為繩表也。儒生有闕,俗共短之;文吏有過,俗 不敢訾。歸非于儒生,付是于文吏也。夫儒生材非下 于文吏,又非所習之業,非所當為也。然世俗共短之 者,見將不好用也;將之不好用之者,事多己不能理, 須文吏以領之也。夫論善謀材,施用累能,期于有益。 文吏理煩,身役於職。職判功立,將尊「其能。」儒生栗栗, 不能當劇;將有煩疑,不能效力。力無益于時,則官不 及其身也。將以官課材,材以官為驗。是故世俗常高 文吏,賤下儒生。儒生之下,文吏之高,本由不能之將; 世俗之論,緣將好惡。今世之將,材高知深,通達眾凡, 舉綱持領,事無不定。其置文吏也,備數滿員,足以輔 己志。志在修德,務在立化,則夫文吏瓦石,儒生珠玉 也。夫文吏能破堅理煩,不能守身,身則亦不能輔將。 儒生不習於職,長於匡救,將相傾側,諫難不懼。案世 間能建蹇蹇之節,成三諫之議,令將檢身自敕,不敢 邪曲者,率多儒生。阿意苟取容幸,將欲放失,低嘿不 言者,率多文吏。文吏以事勝,以忠負;儒生以節優,以 職劣。二者長短,各有所宜。世之將相,各有所取。取儒 生者必軌,德立化者也;取文吏者必優,事理亂者也。 材不自能則須助,須助則待勁。官之立佐,為力不足 也;吏之取能,為材不及也。日之照幽,不須燈燭;賁、育 當敵,不待輔佐,使將相知力。若日之照幽,賁、育之難 敵,則文吏之能無所用也。病作而醫用,禍起而巫使, 如自能案方和藥,入室求祟,則醫不售而巫不進矣。 「橋梁之設也,足不能越溝也。車馬之用也,走不能追 遠也。」足能越溝,走能追遠,則橋梁不設,車馬不用矣。 天地事物,人所重敬,皆力劣知極,須仰以給足者也。 今世之將相,不責己之不能,而賤儒生之不習,不原 文吏之所得得用,而尊其材,謂之「善吏。」非文吏憂不 除,非文吏患不救。是以選舉取常,故案吏取無害;儒 生無閥閱所能,不能任劇,故陋于選舉,佚于朝廷。聰 慧捷疾者,隨時變化,學知吏事,則踵文吏之後,未得 良善之名。守古循志,案禮修義,輒為將相所不任,文 吏所毗戲。不見任則執欲息退,見毗戲則意不得。臨 職不勸,察「事不精,遂為不能,斥落不習,有俗材而無 雅度者,學知吏事,亂于文吏,觀將所知,適時所急,轉 志易務,晝夜學問,無所羞恥,期于成能名文而已。其 高志妙操之人,恥降意損崇,以稱媚取進,深疾才能 之儒洎入文吏之科,堅守高志,不肯下學,亦時或精 闇不及,意疏不密,臨事不識,對向謬誤,拜起不便,進 退失度,奏記言事,蒙士解過,援引古義,割切將欲,直 言一指,觸諱犯忌,封蒙約縛,簡繩檢署,事不如法,文 辭卓詭,辟刺離實,曲不應義」,故世俗輕之,文吏薄之, 將相賤之。是以世俗學問者,不肯竟經明學,深知古今,急欲成一家章句,義理,略具同超,學史書,讀律諷 令治作情奏,習對向,滑習跪拜,家成室就,召署輒能 徇今不顧古,趨讎不存志,競進不案禮,廢經不念學, 是以古經廢而不修,舊學闇而不明,儒者寂于空室, 文吏譁于朝堂,材能之士,隨世驅馳;節操之人,守隘 屏竄。驅馳日以巧,屏竄日以拙,非材頓知不及也,希 見闕為不狎習也。蓋足未嘗行堯、禹問曲折,目未嘗 見孔、墨問形象,齊部世刺繡,恆女無不能;襄邑俗織 錦,鈍婦無不巧。日見之,日為之手,狎也。使材士未嘗 見,巧女未嘗為異事,詭手暫為,卒睹顯露,易為者猶 憒憒焉。方今論事,不謂希更,而曰「材不敏」,不曰「未嘗 為」,而曰「知不達」,失其實也。儒生材無不能敏,業無不 能達,志不有為。今俗見不習,謂之不能;睹不為謂之 「不達。科用累能,故文吏在前,儒生在後」,是從朝廷謂 之也。如從《儒堂》訂之,則儒生在上,文吏在下矣。「從農 論田田夫勝,從商講賈賈人賢。」今從朝廷謂之文吏, 朝廷之人也。幼為幹吏,以朝廷為田畝,以刀筆為耒 耜,以文書為農業,猶家人子弟,生長宅中,其知曲折, 愈于賓客也。賓客暫至,雖孔、墨之材不能分別。儒生 猶賓客,文吏猶子弟也。以子弟論之,則文吏曉于儒 生,儒生闇于文吏。今世之將相,知子弟以文吏為慧, 不能知文吏以狎為能,知賓客以暫為固,不知儒生 以希為拙,惑蔽闇昧,不知類也。一縣佐史之材,佐郡 掾史;一郡修行之能,堪州從事。然而郡不召佐史,州 不取修行者,巧習無害,文少德高也。五曹自有條品, 簿書自有故事,勤力玩弄,成為巧吏,安足多矣?賢明 之將,程吏取材不求習,論高存志不願文也。稱良吏 曰忠,忠之所以為效,非簿書也。夫事可學而知,禮可 習而善,忠節公行,不可立也。文吏儒生,皆有所志,然 而儒生務忠良,文吏趨理事。苟有忠良之業,疏拙于 事,無「損于高,論者以儒生不曉簿書,置之于下第。法 令比例,吏斷決也。文吏治事,必問法家,縣官事務莫 大,法令必以吏職程高,是則法令之家,宜最為上。」或 曰:「固然。法令,漢家之經,吏議決焉,事定於法,誠為明 矣。」曰:「夫五經亦漢家之所立,儒生善政大義皆出其 中。董仲舒表《春秋》之義,稽合於律,無乖異」者。然則《春 秋》漢之經,孔子制作,垂遺于漢。論者徒尊法家,不高 《春秋》,是闇蔽也。《春秋》五經,義相關穿,既是《春秋》不大 《五經》,是不通也。五經以道為務,事不如道,道行事立, 無道不成。然則儒生所學者道也,文吏所學者事也, 假使材同當以道學,如比于文吏,洗洿泥者以水,燔 腥生者用火。水火道也,用之者事也,事末于道。儒生 治本,文吏理末,道本與事末比定,尊卑之高下,可得 程矣。堯以峻德致黎民雍,孔子曰:「孝弟之至,通于神 明。」張釋之曰:「秦任刀筆小吏,陵遲至于二世,天下土 崩。」張湯、趙禹,漢之惠吏,太史公序累,置于酷部而致 土崩。孰與通於神明,令人填膺也?將相知經學至道, 而不尊經「學之生」,彼見經學之生,能不及治事之吏 也。牛刀可以割雞,雞刀難以屠牛。刺繡之師能縫帷 裳,納縷之工不能織錦。儒生能為文吏之事,文吏不 能立儒生之學。文吏之能,誠劣不及儒生之不習,實 優而不為。禹決江河,不秉钁鍤;周公築雒,不把築杖。 夫筆墨簿書,钁鍤築杖之類也,而欲合志大道者,躬 親為之,是使將軍戰而《大匠》斲也。說一經之生,治一 曹之事,旬月能之;典一曹之吏,學一經之業,一歲不 能立也。何則?吏事易知,而經學難見也。儒生擿經,窮 竟聖意,文吏搖筆,考跡民事。夫能知大聖之意,曉細 民之情,孰者為難?以立難之材,含懷章句,十萬以上, 行有餘力,博學覽古今,計胸中「之穎,出溢十萬。文吏 所知,不過辨解簿書,富累千金,孰與貲直百十也?京 廩如丘,孰與委聚如坻也?世名材為名器,器大者盈 物多,然則儒生所懷,可謂多矣。蓬生麻間,不扶自直; 白紗入緇,不染自黑。」此言所習善惡,變易質性也。儒 生之性,非能皆善也。被服聖教,日夜諷詠,得聖人之 操矣。文吏幼則筆墨手習而行,無篇章之誦,不聞仁 義之語。長大成吏,舞文巧法,徇私為己,勉赴權利,考 事則受賂,臨民則采漁,處右則弄權,幸上則賣將。一 旦在位,鮮冠利劍,一歲典職,田宅并兼。性非皆惡,所 習為者,違聖教也。故習善儒路,歸化慕義,志操則勵 變從高,明將見之,顯用儒生。東海相宗叔犀犀廣召 幽隱,春秋會饗,設置三科,以第補吏。一府員吏,儒生 什九。陳留太守陳子瑀開廣儒路,列曹掾史,皆能教 授簿書之吏,什置一二兩將知道事之理,曉多少之 量,故世稱「褒其名」,《書記》紀累其行也。

《量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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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材所論,論材能行操,未言學知之殊奇也。夫儒生 之所以過文吏者,學問日多,簡練其性,雕琢其材也。 故夫學者所以反情治性,盡材成德也。材盡德成,其 比于文吏亦雕琢者程量多矣。貧人與富人俱齎錢 百,並為賻,禮死哀之家。知之者知貧人劣能共百,以 為富人饒羨有奇餘也;不知之者,見錢俱百,以為財貨貧富皆若一也。文吏儒生皆有似于此,皆為掾吏, 並典一曹。將知之者,知文吏儒生筆同,而儒生胸中 之藏,尚多奇餘。不知之者,以為皆吏,深淺多少同一 量,失實甚矣。地性生草,山性生木,如地種葵韭,山樹 棗栗,名曰「美園茂林」,不復與一「恆地庸山」比矣。文吏 儒生有似于此,俱有材能,並用筆墨,而儒生奇有先 王之道。先王之道,非徒葵韭棗栗之謂也。恆女之手 紡績織經,如或奇能織錦刺繡,名曰「卓殊」,不復與恆 女科矣。夫儒生與文吏程材,而儒生侈有經傳之學, 猶女工織錦刺繡之奇也。貧人好濫而富人守節者, 貧人不足而富人饒侈。儒生不為非而文吏好為姦 者,文吏少道德而儒生多仁義也。貧人、富人並為賓 客,受賜于主人,富人不慚而貧人常愧者,富人有以 效,貧人無以復也。儒生、文吏,俱以長吏為主人者也。 儒生受長吏之祿,報長吏以道,文吏空,胸無仁義之 學,居住食祿,終無以效,所謂尸位素餐者也。素者,空 也。空虛無德,餐人之祿,故曰「素餐。」無道藝之業,不曉 政治,默坐朝廷,不能言事,與尸無異,故曰「尸位。」然則 文吏所謂尸位素餐者也。居右食嘉,見將傾邪,豈能 舉記陳言得失乎?一則不能見是非,二則畏罰不敢 直言。《禮》曰:「情欲巧,其能力言者,文醜;不好者,有骨無 肉,脂腴不足犯。」干將相指,遂取間郤。為地戰者,不能 立功名;貪爵祿者,不能諫于上。文吏貪爵祿,一日居 位,輒欲圖利,以當資用,侵漁徇身不為,將貪官顯義, 雖見太山之惡,安肯揚舉毛髮之言?事理如此,何用 自解於尸位素餐乎?儒生學大義以道,事將不可則 止,有大臣之志以經,勉為公正之操,敢言者也。位又 疏遠,遠而近諫,禮謂之諂。此則郡縣之府庭所以常 廓無人者也。或曰:「文吏筆」札之能,而治定簿書,考理 煩事,雖無道學,筋力材能盡于朝廷,此亦報上之效 驗也。曰:此有似于貧人負官重債,貧無以償,則身為 官作,債乃畢竟。夫官之作,非屋廡則牆壁也。屋廡則 用斧斤,牆壁則用築鍤,荷斧斤,把築鍤,與彼握刀持 筆何以殊?苟謂治文書者報上之效驗,此則治屋廡 牆壁之人亦報上也。俱為官作,刀筆斧斤,築鍤均也。 抱布貿絲,交易有亡,各得所願。儒生抱道貿祿,文吏 無所抱,何用貿易?農商殊業,所畜之貨,貨不可同。計 其精粗,量其多少,其出溢者,名曰「富人。」富人在世,鄉 里願之。夫先王之道,非徒農商之貨也。其為長吏,立 功致化,非徒富多出溢之榮也。且儒生之業,豈徒出 溢哉?其身簡練,知慮光明,見是非審,尤可奇也。蒸所 與眾山之材幹同也,代以為蒸,燻以火,煙熱究浹,光 色澤潤,焫之於堂,其耀浩廣,火竈之效加也。繡之未 刺,錦之未織,恆絲庸帛,何以異哉?加五綵之巧,施針 縷之飾,文章炫耀,黼黻華蟲,山龍日月。學士有文章 之學,猶絲帛之有五色之巧也。本質不能相過,學業 積聚,超踰多矣。物實無中核者謂之郁,無刀斧之斷 者謂之樸,文吏不學,世之教無核也。郁樸之人,孰與 程哉?骨曰切,象曰磋,王曰琢,石曰磨。切磋琢磨,乃成 寶器。人之學問知能成就,猶骨象玉石,切磋琢磨也。 雖欲勿用,賢君其舍諸!孫武闔廬世之善用兵者也, 知或學其法者,戰必勝。不曉什伯之陣,不知擊刺之 術者,彊使之軍,軍覆師敗,無其法也。糓之始熟曰粟, 舂之于臼,簸其秕糠,蒸之于甑,爨之以火,成熟為飯, 乃甘可食。可食而食之,味生肌腴成也。粟未為米,米 未成飯,氣腥未熟,食之傷人。夫人之不學,猶糓未成 粟,米未為飯也。知心亂少,猶食腥糓氣,傷人也。學士 簡練於學,成熟於師,身之有益,猶《糓成》飯食之生肌 腴也。銅錫未採,在眾石之間;工師鑿掘,鑪橐鑄鑠乃 成器。未更鑄橐,名曰「積石。」積石與彼路畔之瓦,山間 之礫,一實也。故夫糓未舂蒸曰「粟」,銅未鑄鑠曰「積石」, 人未學問曰「矇。」矇者,竹木之類也。夫竹生於山,木長 於林,未知所入,截竹為筒,破以為牒,「加筆墨之跡,乃 成文字。大者為經,小者為傳記。斷木為槧,㭊之為板, 力加刮削,乃成奏牘。」夫竹木麤苴之物也,雕琢刻削, 乃成為器用,況人含天地之性,最為貴者乎?不入師 門,無經傳之教,以郁樸之實,不曉禮義,立之朝廷,植 笮樹表之類也,其何益哉?山野草茂,鉤鐮斬刈,乃成 道路也。士未入道門,邪惡未除,猶山野草木,未斬刈 不成路也。染練布帛,名之曰「采」,貴吉之服也。無染練 之治,名縠麤,縠麤不吉,喪人服之。人無道學,仕宦朝 廷,其不能招致也,猶喪人服麤,不能招吉也。能斲削 柱梁,謂之木匠;能穿鑿穴埳謂之土匠;能雕琢文書, 謂之史匠。夫文吏之學,學治文書也。當與木土之匠 同科,安得程於儒生哉?御史之遇文書,不失分銖;有 司之陳籩豆,不誤行伍。其巧習者,亦先學之,人不貴 也。小賤之能,非尊大之職也。無經藝之本,有筆墨之 末,大道未足,而小伎過多,雖曰吾多學問,御史之知, 有司之惠也。飯黍粱者饜,餐糟糠者飽,雖俱曰食,為 腴不同。儒生文吏,學俱稱習,其於朝廷有益不鈞。鄭

子皮使尹何為政,子產比于未能操刀使之割也。子
考證

原闕詳考證

邪?則當削其祿而授之田,彼素不習農畝之人,何以 遽安耒耜之勞?若不然,一人為吏,則一家世其祿也。 先王之祿地固無若是多也,後者之來,將何以待之? 余嘗考之矣。凡起徒役,毋過家一人,此兵賦之定數 也。甸出長轂一乘,此車賦之定數也。《司馬法則》曰:「井 十為通,通三十家,士一人,徒二人。通十為成,成三百 家,革車一乘,士十人,徒二十人。積而至於終,則為士 徒者四百。又積而至於同,則為士徒者三千。」夫以《周 官甸法》考之,甸六十有四井,受田之民五百一十二 家矣。今士徒乃止于三十,何邪?說者以為此調兵之 法,先王寬民力之意。故兵者視農者而損,行者視居 者而益。不知王畿之兵未嘗輕出,何為而遽發之?就 如其議,則均之為兵耳。使居者處其安,而行者處其 危,得無有未平乎?司馬之所征,是固府史胥徒之所 出也。嘗考是四者之數於六官之中,蓋冢宰一官則 二千二百六十有六,宗伯一官則二千三百四十有 一,司馬則三千二百六十有五,司寇則二千六百五 十有七。四官之數,固已萬人矣。又況地官無常數,冬 官散落不傳,雖權行兼攝,官未必置,而府史胥徒未 必實有,而其數固已多矣。不調諸民而充之,其誰實 為之哉?然則是徒之征,其為府史胥徒之用昭昭也。 蓋自六鄉而至六遂,自六遂而達三等采邑,凡受私 田而為民者,其有德行道藝,則《大司徒》「『三年大比而 升之』。升于司徒則不征于鄉。其止于有才力者,則《大 司馬》立法而征之,更調迭發,以給公家之徭役焉。其 上者為府、為史,其次為胥,又其次則為徒,上以充宿 衛,下以給官府。其在官則祿于四郊,其任事則止于 一年。其受代而去,則復業于百畝。一人去之,一人居 之。」今之為吏者,乃昔日之為民者也,又後「日之為吏 者也。」閭閻之利病,田里之囏阨,夫家之眾寡,牛馬六 畜之登耗,政事法令之可否,上下相諳,彼此相恤,更 處而迭為之,吏無所病於民,而民無所苦於吏。先王 維持天下之政,故不惟公卿大夫士而已,雖府史胥 徒亦有助矣。

禮記集說 编辑

《府史胥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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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官,府史胥徒只食一萬九千夫。《太平經國書》或曰: 「徒即今之當直騶從也,胥即今貼司也,史即今掌文 書者,府即今架閣主管守籍者。」以太宰一官論之,自 太宰至宰夫卿一,中大夫二,下大夫四,上士八,中士 十六,下士三十二官。若是其眾,只用徒百二十人,不 知如何用得過了,可以得一一使令,何也?又不知此 項是何等人,抑不知于何處發調耶,抑更番耶,抑長 充耶?若發調,則何處而發調?若祿食何處而取給?其 隸于官耶,抑免其家徭役耶,抑不免耶?詳考五官之 屬,合管卿幾人?大夫幾人?上士中士下士幾人?府史 胥徒若干?以周之時,財賦經費若此,而官屬乃如是 之多,殆不免有冗官之患矣。故杜佑作《通典》亦云:「成 周之官六萬三千六百七十五員。」其廣若是多耶?若 一從其數,則所入不足以供所費,設或不然,缺一官 而廢一事,將又不可也。曰府史胥徒,蓋九職中間,民 無常職,轉移職事者也。以《天官》考之,凡二千九百六 人,奄人、閽人、內豎等六十四人,「九嬪、世婦、女御、女祝、 女史、女酒、女漿、女籩」、女醯、女鹽、女奚等共一千一十 六人,總食祿者三千六百八十九人。《地官》除山虞川 衡、司關、司門等不可考者尚三千餘人,以《天官》為準, 通以三千六百人為額,不限以兼攝,則六官凡一萬 九千八百人,可賦田則給之田,不可賦田則給之祿, 其祿以百畝為差。《孟子》曰:「下士與庶人在官者同祿, 祿足以代其耕也。耕者之所獲,一夫百畝,百畝之糞, 上農夫食九人,至下食五人。庶人在官者,其祿以是 為差,則庶人在官之祿凡五等也。」今通以百畝為限, 則食祿一萬九千八百夫。王畿千里之內,提封百萬井,十一以供稅,則所食無限,而以一萬九千夫田之 祿以給庶人在官者,何患不能足哉?而況于兼權者 乎?又況關市有稅,山林川澤有稅,四方諸侯,歲貢無 限,以之供郊廟賓客之費,蓋甚優矣。或者疑其不能 給,殆未深考也。何以言之?百萬井之田,為井九百萬 夫,井稅一夫,則入于公者;九十萬夫,除其山林城池 苑囿三分之二,則收田稅。六萬四千井,為田五萬六 千六百夫,除其府史胥徒「之食,尚餘三萬七千以下 夫也。」

《永嘉徐氏論庶人在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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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王之制祿,庶人之在官者,皆以口計食,其多寡之 數,則視農夫以為率。蓋府史胥徒,不命於天子,國君 官長所自辟除,皆出于民者也。番上更伏,除其課役。 執事于官長,則皆有田有祿。蓋其家所受田,即《載師》 之官田,庶人在官之田也。先王之時,庶人在官者,授 以田祿,以養其廉節而已,未嘗使之仕也。至秦,任文 法而責吏,始有為小吏而入仕,計功次而進官者矣。 其小吏之有材略者,御史監郡,得薦諸朝,蕭何嘗不 受御史之薦,可考也。至漢有百石小吏,自計食佐吏, 而不及嗇夫,歲入始不過百石,月才十六斛耳。較之 《先王制》,在官之祿,雖厚薄之相去不遠。而古之在官 者,皆民為之服公事之後,而復授田為民。漢為吏而 入仕,則不得受田為民矣,其奉入不既薄乎?蕭望之 奉祿不足,嘗有憂父母妻子之心,況其職近於民,侵 漁百姓,無足怪也。自宣帝《神爵》之詔,益勤事,小吏百 石以下,其奉十五,而小吏始增祿矣。趙廣漢奏「長安 游徼獄吏,其秩百石。」故吏始有秩而差自重,則小吏 奉祿誠不可不厚也。況漢吏百石者,皆人之有才行 者始為之,而刺史、太守得自選擇其賢者,自佐吏以 下,皆得察廉遷秩,大者或至公卿。自王尊、張敞、趙廣 漢、尹翁歸之徒,皆出于郡縣小吏,雖其祿奉之不厚, 而入仕則此塗出,其待之固優也。其後朱博不喜儒 吏,而務抑摧折,而吏道始衰矣。光武初立,凡六石以 下,皆增於西京舊秩,蓋優小吏也。卓茂為令,自言亭 長,受米肉餽者置而不問。其習見小吏之常態,而不 之責也。

章俊卿山堂考索 编辑

《雜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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蕭何著試吏之法,然諷書九千字以上者得為吏,又 賜六體書而課最者為尚書、御史、史、書令史,則為吏 者固以諷誦字畫而為之矣。至于太學選用文學掌 故之士,則有補左右內史、鴻臚卒史者,有補郡守、刺 史以至二千石屬者,則胥吏之職,固無間于清濁貴 賤而為之也。故兒寬以射策補廷尉卒史,龔勝孫寶 「以明經為郡史,路溫舒既為獄吏,而又以通《春秋》舉 孝廉,薛宣、朱博皆起於書佐,察廉補令丞,而終至於 丞相」,則知漢之胥吏,亦以功次遷選而無所限格也。 東漢有三公,有長史,有符掾,今所謂堂後吏是也。或 主長史遷除,或主民戶祭祀,或主詞訟賊盜,或主貨 幣錢鐵,或主倉庫郵驛,或主卒徒轉漕,或主奏議兵 事,皆以天下名士為之。特以進士之要,而朱穆、何敞、 班彪、李膺之徒,率由此途進用。一時俊彥,萃於輔相 左右,其裨佐不既多乎?今顧以為雜流,使士大夫從 事於此,則必以為恥,而不肯為矣。

胡大初晝簾緒論 编辑

《御吏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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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皆曰:「御吏不可不嚴,受賕必懲無赦。」不知縣之有 吏,非臺郡家比。臺郡之吏,有名額,有廩給。名額視年 勞而遞升,廩給視名額而差等。故人人皆有愛惜己 身之意,顧戀室家之心。乃若縣吏則不然,其來也,無 名額之限;其役也無廩給之資。一人奉公,百指待哺, 此猶可也。縣官日用,則欲其買辦燈燭柴薪之屬;縣 官生辰,則欲其置備星香圖彩之類。士夫經從,假寓 館舍,則輪次排辦。臺郡文移,專人追逮,則裒金遣發。 其他貪黷之令,誅求科罰,何可勝紀。嘻,彼財何自來 哉,稍有貲產者,又孰肯為吏哉!非饑寒亡業之徒,則 駔狡弄法之輩;非私下盜領官物,則背理欺取民財 爾。愚嘗妄思《周官》胥徒府史之制,有「名職廩稍之供, 是以吏皆廉平,俗亦醇厚。今時殊事異縣,道財賦煎 熬捄過,不暇給而暇辦吏俸哉?為今之計者,亦不過 曰廉以率之耳。其身正不令而行,常堂供需、生辰獻 壽等,一切罷去。我既不科求于吏,吏縱未知悛改,在 我責之可無愧辭。然後弄權者必懲,犯法者必斥。至 有稍能任事之人,令」或倚以為用,彼輒妄自誇說,謂 事無大小,是非曲直,率由於我,「汝乞我金若干,我令 汝事必勝。」已而果然,甚至駕說於本官,以為巧取之 地,吏之溪壑未飽,而令之惡聲已彰矣。間有縣令精 強者,一切不肯任吏,吏則廣說道理,曲為游揚,使而 不容不從其言。此術又不行,則必于令啟處之間,自 與儕伍,私相評議,使其語陰入於令之耳。令不之察,

謂其無心之言,從而信之,而不知已墮其計中矣。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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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姦詭萬狀,最不可不深防密察,故欲吏之不受賂,

斷無可行之策。但使事事清明,人無觀望,知吏之不 必囑,賄之不可行,為政之善矣。乃若俗自醇厚,吏自 廉平,非如前所謂循《周官》之制不可也。波流日靡,孰 挽而東。徒增太息云爾。

大學衍義補 编辑

《胥隸之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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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禮》:「宰夫掌百官之徵令,辨其八職。五曰府,掌官契 以治藏;六曰史,掌官書以贊治;七曰胥,掌官敘以治 敘;八曰徒,掌官令以徵令。」

吳澂曰:「府主蓄藏文書及器物者。官契謂要書,藏謂所蓄藏者。史主理文辭而述事者,官書謂史所述者。贊治若今文書起草也。胥治文書之次敘謂才智為什長者,官敘即胥所治者,治敘謂應所治之先後也。徒趨走以應呼召者,官令謂官府之令,徵令即上所召也。四者皆庶人之在官者。」

臣按:宰夫八職,其前四者皆王臣,此四者乃庶人在官者耳。府如今世掌庫藏之吏,史若今吏典掌文案者也,胥今之都吏,所謂一胥則十徒,才智為什長者也,徒若今隸卒之屬。

《王制》:「制農田百畝。百畝之分,上農夫食九人,其次食 八人,其次食七人,其次食六人,下農夫食五人,庶人 在官者,其祿以是為差也。」

鄭元曰:「農夫皆受田,公田肥瘠有五等,收入不同也。庶人在官,謂府史、胥徒之屬,官長所除,不命於天子、國君者。」

賈公彥曰:「《王制》:下士視上。農夫食九人,祿足以代耕,則府食八人,史食七人,胥食六人,徒食五人。」 李覯曰:「孟子曰:『無君子莫治野人,無野人莫養君子』。蓋以農夫而制祿,則治於人者必思所以養之,食於人者必思所以治之,且示其不能交相無也。庶人之在官者,其家亦授之田,《周官》之所謂官田也。祿足以代耕而」 又受其田,所以責其廉也。《方慤》曰:「以食九人者為上農夫,食五人者為下農夫則食八人,至於食六人者為中農夫可知矣。」 其詳有五等之別,其大略不過三等而已。言其祿以農為差,則多者不得過九人之祿,寡者不得下食五人之祿。

臣按:先儒謂自太宰至旅下士凡六十三人,而府史、胥徒止百五十人,五官亦然,夫官若是其眾而下吏止若此,其所以省吏員者至矣。吏省則其祿易給,吏有祿則人知自愛,故當時庶人之在官,凡有秩祿者無非賢德之人,而漢猶倣此意,佐史有斗食之秩,長安游徼吏有百石之秩,左馮翊有二百石卒史,張敞「為膠東相,吏追捕有功者,得一切,比三輔尤異。自是以後,百石吏皆差自重,賢人君子往往多出其間,有得于先王遺意。後世不然,上至朝廷,下至州縣,每一職一司,官長不過數人,而胥吏不勝其眾。」 夫官之不勝吏姦也明矣,天下何從而治哉!由是言之,則夫太宰之所以省吏者,直欲夫祿之易給也。吏之所以必給其祿者,直欲人人知自愛也。雖然,周人所以多其官而少其吏者,固是使其祿之易給而人知自愛,然亦所以省事也。蓋為治之道,當委任責成,而歲終考其殿最,必使案不重挍,文不煩悉,然後易以考挍,而無紛更蒙蔽之患。苟一事而數人主之,則甲可乙否,此是彼非。一人之聰明有限,眾人之錯雜難防,是豈御簡舉要之道哉?古人有云:「省官不如省事。」 欲事之省,莫若少置吏。吏省則事體歸一,而上之人得所據而不煩矣。

《孟子》曰:「耕者之所獲,一夫百畝,百畝之糞,上農夫食 九人,上次食八人,中食七人,中次食六人,下食五人。 庶人在官者,其祿以是為差。」

方慤曰:「《王制》言百畝之分,《孟子》言百畝之糞,蓋分以均之之法出乎上,糞以治之之力出乎下,互相備也。」

臣按:先儒謂此章之說與《王制》不同,然皆是說庶人在官之祿必視農夫之上下以為多寡也。《王制》謂「諸侯之下士視上農夫,祿足以代其耕」,《孟子》謂「小國之下士與庶人之在官者同祿,祿足以代其耕」,則《王制》所謂下士視上農夫食九人則府食八人、史食七人、胥食六人、徒食五人,《孟子》所謂下士與庶人在官者「同祿」,蓋亦與《王制》之意同也。但《周禮》所謂「府、史、胥、徒」、胥雖列于府史之下,然十徒而後一胥,胥乃眾人之中有材智為什長者,則其祿當比三者稍加優。而賈氏特序而順推之,以為多于徒而少于史,恐未必然也。以上言《吏胥》。

吏員部藝文一 编辑

《郡掾史張元祠堂碑》
後漢·蔡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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掾,諱元,字伯雅,河南偃師人也。其先張仲者,實以孝 友為名,左右周室。大漢初興,張蒼為丞相,封北平侯, 其後自河內遷于此土,世為顯姓。掾天姿恭恪,宣慈 惠和,允恭博敏,惻隱仁恕。正身履道,以協閨庭,損用 節財,以贍疏族,動中規矩,言合典式,不知名彰,不飾 行著,可謂「純粹淑貞,自然之素」者已。論者嘉之。州郡 禮招,署致掾史。沉靜寡欲,不求榮祿。是以豐于天爵, 薄于人位。某月日遭疾而卒。掾孫翻以貞固之質,受 過庭之訓,獲執戟,出宰相,邑遷太守,得大夫之祿,奉 烝嘗之祀。尋原祚之所由,而至於此。先考積善之餘 慶,陰德之陽報,乃於是立祠堂,假碑勒銘,式明令德, 以示乎後。辭曰:

於惟我考,允迪懿德。治信斯順,其儀不忒。仁惠周洽, 行惟模則。篤垂餘慶,貽此燕翼。邈矣遺孫,周懷多福。 刊名金石,流于罔極。

《選舉令》
曹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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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舊法,選尚書郎,取年未五十者,使文筆真草,有 才能謹慎,典曹治事,起草立義文,以草呈示令僕訖, 乃付令史書之耳。書訖共省。讀內之事,本來臺郎統 之,令史不得知也。書之不好,令史坐之。至於謬誤,讀 省者之責。若郎不能為文書,當御令史,是為牽牛,不 可以服箱,而當取辦于繭角也。

《儒吏論》
魏·王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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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同風於朝,農同業於野。」雖官職務殊,地氣異宜,然 其致功成利,未有相害而不通者也。至乎末世,則不 然矣。執法之吏,不闚先王之典;縉紳之儒,不通律令 之要。彼刀筆之吏,豈生而察刻哉?起于几案之下,長 于官曹之間,無溫裕文雅以自潤,雖欲無察刻,弗能 得矣。竹帛之儒,豈生而遷緩也?起于講堂之上,游于 鄉校之中,無嚴猛斷割以自裁,雖欲不迂緩,弗能得 矣。先王見其如此也,是以博陳其教,輔和民性,達其 所壅,祛其所蔽,吏服雅訓,儒通文法,故能「寬猛相濟, 剛柔自克也。」

《省吏議》
晉·荀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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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議省州郡縣半吏以赴農功,勖《議》云:

省吏不如省官,省官不如省事,省事不如清心。昔蕭 曹相漢,載其清靜,致《畫一》之歌,此清心之本也。漢文 垂拱,幾致刑措,此省事也。光武併合吏員,縣官國邑, 裁置十一,此省官也。魏太和中遣王人四出,減天下 吏員,正始中亦併合郡縣,此省吏也。今必欲求之于 本,則宜以省事為先。凡居位者,使務思蕭、曹之心,以 翼佐大化,篤義行,崇敦睦,使昧寵忘本者不得容,而 偽行自息,浮華者懼矣。重敬讓,尚止足,令賤不妨貴, 少不陵長,遠不間親,新不間舊,小不加大,淫不破義, 則上下相安,遠近相信矣。位不可以進趣得,譽不可 以朋黨求,則是非不妄而明,官人不惑於聽矣。去奇 技,抑異說,好變舊以儌非常之利者,必加其誅,則官 業有常,人心不遷矣。「事留則政稽,政稽則功廢。處位 者而孜孜不怠,奉職司者而夙夜不懈,則雖在挈瓶 而守不假器矣。」使信若金石,小失不害大政,忍忿悁 以容之,簡文案,略細苛,命之所施,必使人易視聽,願 之如陽春,畏之如雷震。勿使微文煩撓,為百吏所黷, 二三之命為百姓所「饜,則吏竭其誠,下悅上命矣。設 官分職,委事責成,君子心競而不力爭,量能受任,思 不出位,則官無異業,政典不奸矣。」凡此皆愚所謂省 事之本也。苟無此愆,雖不省吏,天下必謂之省矣。若 欲省官,私謂九寺可併于尚書,蘭臺宜省付三府。然 施行歷代,世之所習,是以久抱愚懷而不敢言。至于 省事,「實以為善,若直作大例,皆減其半,恐文武眾官, 郡國職業,及事之興廢,不得皆同。凡發號施令,典而 當則安,倘有駁者,或致壅否。」凡職所臨履,先精其得 失,使忠信之官,明察之長,各裁其中,先條上言之,然 後混齊大體,詳宜所省,則令下必行,不可搖動。如其 不爾,恐適惑人聽。比前行所省皆須臾輒復。或激而 滋繁。亦不可不重。

《議增置文法對》
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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門下啟「通事令史伊羨、趙咸為舍人,對掌文法。」 詔以問勖,勖對。

今天下幸賴陛下聖德,六合為一,望道化隆洽,垂之 將來。而門下上稱程咸、張惲,下稱此等,欲以文法為 政,皆愚臣所未達者。昔張釋之諫《漢文》,謂「獸圈嗇夫 不宜見用;邴吉住車」,明調和陰陽之本。此二人豈不 知小吏之惠,誠重惜大化也。昔魏武帝使中軍司荀 攸典刑獄,明帝時猶以付內常侍。以臣所聞,明帝時 唯有通事劉泰等官,不過與殿中同號耳。又頃言論 者皆云省官減事,而求益吏者相尋矣。多云尚書郎 大令史不親文書,乃委付書令史及幹誠吏,多則相 倚也。增置文法之職,適恐更耗擾臺閣,臣竊謂不可。

===令史王隆每受路州文書皆納賄錢被御史彈===
考證

《付法》計贓十五匹,斷絞不伏  唐·張鷟

王隆忝沾趨吏,幸列胥徒,祿雖給於斗儲,官未階於 尺木。雞卵之饌,雖避嫌疑;鵝目之錢,若為窺覘。每受 一狀,皆取百文,未申疵面之功,翻起黑頭之患。獵青 鳧之小吏,觸驄馬之嚴威,因事受財,實非通理,枉法 科罪,頗涉深文。宜據六贓,式明三典。

《卒史有文學判》
李庭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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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司擇選卒史,以文學掌故備員,有比百石已上。誦多者先求之,不得,訟如《功令》。

學以從政,位將祿賢,必考微言,以登稱食。詢諸《漢制》, 或漸通班,按彼《周官》,須當下秩。若業同晁錯,才比匡 衡,多聞闕疑,果行育德。三墳五典,顧倚相而無慚;七 略九流,仰劉歆而可繼。固宜虛位,允應旁求,實乖與 善之情,而啟多訟之訴。含光易退,則醜歸於訟者;推 誠應物,復過在於有司。儻其誦過萬言,加以通識千 古與能從事,可不務乎?

《前題》
賀蘭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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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古入官,選才署吏,以賢制爵,無替舊典。必加明試, 抑有前聞。惟彼司存,綜乎推擇,課以經藝,節其通敏。 或奉常以述職,乍春坊而視事。遂使晁錯通經,將智 囊而見擢;東方答客,議雄辨以登難。然則服勤滿歲, 人實勞心,纔補卒史,報亦何輕?無儒雅之超昇,孰刀 筆之叨據?訟如功令,誠謂有孚。

《前題》
賈季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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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能贊國,于以敷求;器人弼政,聿先精擇。有司審才, 無遺曲藝,雖廝役之未劇,亦文學以是徵。列彼卒史, 典新掌故,將適時而給務,盍從事以備員。百石伊何? 九流清品。禮秩式敘,因等夷而不易;干求無稽,雖誦 多而奚取。欲加重典之科,難取薄言之訴。請詳漢道, 方議《呂刑》。

《前題》
史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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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古入官,議事以制。既敘功而論德,將按名以責實。 眷乃卒史,實惟王人,爰從推擇,以膺明試。同馬遷之 有論,望絕為卿;異晁錯之登科,才非掌故。進取棄于 鳧短,擇先得于龜長。雖漢制四科,先於德行;而孔門 十哲,稱以文學。求之者何,方倚相之能讀;有司奚失, 俾平津之下第。且一言體國,珪爵斯分,片善不遺,草 萊靡滯。薄言之訟,功令式昭;舉事之𠍴,有司彌遠。

《前題》
費光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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懿文聚學,以期致遠,難進易退,必在從誠。且晁錯多 才,亦先於掌故;東方答客,豈望於侍郎?苟有求於敘 進,亦何同於卒史。受祿不誣,致貴有漸。陟遐由邇,楊 園必猗於《畝丘》;在著從微,增冰有成於積水。方進寧 辭於計食,陶潛不恥於折腰。矧茲百石之比,乃是上 農之秩,誦多為美,誠有司之合甄;先求見黜,宜功令 之致訟,罪自己詔,誰可怨咎?

《請詔執政裁抑三省人吏僥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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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王巖叟

臣伏以朝廷之弊,莫甚於容僥倖以養蠹,尚姑息以 惠奸,不治其源而立法於下流,法愈煩而弊愈多,非 計之得也。今天下皆曰「僥倖之甚者,莫如三省之胥 史,歲累優秩,月享厚祿,日給肉食,春冬有衣,寒暑有 服,出入乘官馬」,使令得營卒,郊禮霑賜賚,又許有服, 親入為吏,如士大夫任子無以異,而曾不限年,得祿 「尢早」,其為恩倖,可謂厚矣。言其供職事,則一月之間 或僅踰兩旬,一日之間常不滿半日,其為勤勞,可謂 薄矣。「點檢諸司文字差錯,乃是職分當然,何至字字 論功,日日計賞,或升名次,或減磨勘,或添料錢,或支 銀絹,以彼易此,有如己物。又每遇朝廷舉動,一事曾 行過一紙文書,則復妄敘勞能,別希恩澤。如近日二 王,出居外第,省吏有何辛苦,而亦要功以冒賞?推此 一端,餘皆可見。臣不知平居祿賜優厚,將焉用之?其 為僥倖,可謂甚矣。」此蓋前來宰執以姑息相承養之 至此,賣朝廷之恩以買譽,結左右之愛以固權,何嘗 以謹嚴紀綱為事,澄清根本為心哉?故議者以為廟 堂之上,為天下百姓理會弊事則少,與省中吏人行 遣濫恩則多。靜而察之,非虛語也。伏望聖慈特賜敕 勵執政大臣,裁抑僥倖以除蠹,杜絕姑息以戢奸,棄 近例,禁換法,復講治平以前條格循用之,庶可以肅 百司而正四方。

《廣士》
蘇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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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之取士,取於盜賊,取於戎翟。」古之人非以盜賊戎 翟之事可為也,以賢之所在而已矣。夫賢之所在,貴 而貴取焉,賤而賤取焉,是以盜賊下人,戎翟異類,雖 奴隸之所恥,而往往登之朝廷,坐之郡國,而不以為 非,而繩趨尺步、華言華服者,往往反擯棄不用。何則? 天下之能繩趨而尺步、華言而華服者眾也。朝廷之 政,郡國之事,非特如此而可治也。彼雖不能繩趨尺 步,《華言》華服,然而其才果可用於此,則居此位可也。 古者天下之國大,而多士大夫者,不過曰「齊與秦也。 而管夷吾相齊,賢也,而舉二盜焉;穆公霸秦,賢也,而舉由余焉。」是其能果於是非,而不牽於眾人之議也, 未聞有以用盜賊戎翟而鄙之者也。今有人,非盜賊 非戎、翟,而猶有不獲用,吾不知其何也。夫古之用人, 無擇於勢。布衣寒士而賢則用之,公卿之子弟而賢 則用之,武夫健卒而賢則用之,巫醫方技而賢則用 之,胥史賤吏而賢則用之。今也,布衣寒士,持方尺之 紙,書聲病剽竊之文,而至享萬鍾之祿。卿大夫之子 弟飽食於家,一出而「驅高車,駕大馬,以為民上。武夫 健卒有灑掃之力,奔走之舊,久乃領藩郡,執兵柄,巫 醫方技,一言之中,大臣且舉以為吏。若此者皆非賢 也,皆非功也。是今之所以進之之途多於古也。而胥 史賤吏獨棄而不錄,使老死於敲榜趨走,而賢與功 者不獲一施,吾甚惑也。」不知胥史之賢,優而養之,則 儒生「武士或所不若。」昔者漢有天下,平津侯、樂安侯 輩皆號為儒宗,而卒不能為漢立不世大功。而其卓 絕俊偉,震雄四海者,乃其賢人之出於吏胥中者耳。 夫趙廣漢,河間之郡吏也;尹翁歸,河東之獄吏也;張 敞,太守之卒史也;王尊,涿郡之書佐也;是皆雄俊明 傅,出之可以為將而內之可以為相者也;而皆出於 吏胥中者,有以也。夫吏胥之人,少而習法律,長而習 獄訟,老奸大豪,畏憚懾伏,吏之情狀,變化出入,無不 諳究,因而官之,則豪民猾吏之弊,表裡毫末,畢見於 外,無所逃遁。而又上之人擇之以才,遇之以禮,而其 志復自知自奮於公卿,故終不肯自棄於惡,以賈罪 戾,而敗其終身之利。故當此時,士君子皆優為之,而 其間自縱於大惡者,大約不過幾人,而其尢賢者乃 至成功如是。今之吏胥則不然,始而入之不擇也,終 而遇之以犬彘也。長吏一怒,不問罪否,袒而笞之,喜 而接之,乃反與交手為市。其人常曰:「長吏待我以犬 彘,我何望而不為犬彘哉!」是以平民不能自棄為犬 彘之行,不肯為吏矣。況士君子而肯俛首為之乎?然 欲使之謹飭可用如兩漢,亦不過擇之以才,待之以 禮,恕其小過而棄絕其大惡之不可貰忍者。然後察 其賢,有功而爵之祿之貴之,勿棄之於冗流之間,則 彼有冀於功名,自尊其身不敢丐奪,而奇才絕智出 矣。夫人固有才智奇絕,而不能為章句名教聲律之 學者,又有不幸而不為者。苟一之以進士制策,是使 奇才絕智有時而窮也。使吏胥之人得出為長吏,是 使一介之才無所逃也。進士制策網之於上,此又網 之於下。而曰「天下之有遺才」者,吾不信也。

《禁苛擾》
真德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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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前在任日,曾坐條行下諸縣,應文引只付保司,不 許差人下鄉。如諸色公吏輒帶家人下鄉騷擾者,並 從條收坐,自後犯者懲治非一。」又鄉書等人每遇鄉 民收割,輒至鄉村乞麥乞穀,因人戶有訴,即將犯者 編配。及尉司弓手不因捕盜而多帶家丁擾害鄉村, 人戶亦屢曾懲治,是時田里間無一吏跡。今聞數年 以來,此弊復作,官司未有一事,便輒差人下鄉,縱橫 旁午,為害最甚。仰諸縣截自日下,更不許仍循前弊。 兼本州既不專人下縣,則縣邑亦豈應專人下鄉?若 公吏非承縣引而私往下鄉村,乞覓委知佐嚴加覺 察,務令盡絕。

《建白一十五事》
元·馬祖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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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書省、樞密院、御史臺三府掾史雖職掌文書,亦 日佐大臣決理政務。伏請聞奏設立律學筭學博士, 命隨朝二品、三品、正流衙門吏人,欲求轉補三府掾 史者,就其所業於律學筭學博士之前應試,依科舉 差監察御史監試,吏、禮部知舉官,每一周歲試舉一 次,則三府有得人之實,下無躁進營求之私。試中之」 人,不必限其出身之高下,不中者發下本役,考滿不 得過從七品,仍預照會施行,則立賢無方,公道不偏。

《掾曹名臣錄序》
明·王凝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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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子曰:「性相近也,習相遠也。」愚謂自聖賢以至於凡 庶,其德遠矣;自割股以至勃磎,其行遠矣;自讓國以 至攫金,其事遠矣。由初而言,善惡之間不能以髮,而 其終之遠乃如是焉,獨不為習所移爾。習之移人,雖 豪傑之士有不能免者,而況於中材乎?此為人上所 以有教也。正德癸酉,予承乏南京戶部侍郎,抵任未 幾,大司徒胡公即有乞身之請,累月在告。予驟攝印 章而治財賦,陰觀諸司掾吏有知琴書可教誨者,因 錄我朝名士出於掾曹至顯宦者數人為一卷以示, 皆有勃然興起之色。乃知人性果不相遠,一脫故習, 至君子不難矣。有教無類,不其然乎?昔元好問曰:「自 風俗之壞,上之人以徒隸遇佐史,甚者,先以機詐待 之,廉恥之節,廢苟且之心,生頑鈍之習,成實坐於此, 而佐史亦以徒隸自居,身辱而不辭,名敗而不悔,甚 矣人之不自重也!吁!遇之以徒隸,待之以機詐,我固 不可以不自省。若自暴自棄而不自重,爾曹豈可以 不戒乎!」所錄自劉侍郎敏而下凡十三人,續有得焉, 則載於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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