欽定古今圖書集成 經濟彙編 第九十卷 |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經濟彙編·食貨典》。
第九十卷《目錄》。
《荒政部,總論四》
《大全集》三。〈按知台州唐仲友第一狀 按唐仲友第二狀 申南康旱傷乞放租稅
及應副軍糧狀 申南康旱傷乞倚閣夏稅狀 乞除豁經總制錢及月樁錢狀 乞行遣攔
米官吏劄子 乞申明閉糴指揮劄子 乞撥兩年苗稅劄子 乞禁止遏糴狀 乞賑糶賑
濟合行五事狀 申審住催官物指揮狀 乞將衢州義倉米糶濟狀 捄荒事宜畫一狀
論督責稅賦狀 乞給借稻種狀 乞許令佐自陳嶽廟狀 申知江山縣王執中不職狀
自劾不合致人戶逃移狀 辭免進職奏狀 辭免直祕閣狀一 辭免直祕閣狀三 除浙
東提舉乞奏事狀 與宰執劄子 與建寧諸司論賑濟劄子 與建寧傅守劄子 與陳帥
畫一劄子 與陳帥書 與江東王漕劄子〉
《食貨典》第九十卷。
荒政部總論四
编辑大全集三
编辑《按知台州唐仲友第一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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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封
奏「為本路諸州人戶間有流移去處奏聞事。」 內封
奏「為台州催稅緊急,戶口流移,知台州唐仲友別有不公不法事件,臣一面前去審究虛實奏聞事。」
具位臣朱熹。
臣今月十六日起離紹興府白塔院,道間遇有台州流民兩輩,通計四十七人,扶老攜幼,狼狽道途。臣問其故,皆云「本州旱傷至重,官司催稅緊急,不免拋離鄉里,前去逐食。」 臣即量給錢物,喻令復業,竟不能回,各已迤邐西去。臣因詢究得本州日前似此流移戶口已多,目今方是初秋,已致如此,竊恐向後愈見數「多。除已行下本州約束,令其存撫見在人戶,毋致復有流移外,臣續訪聞知台州唐仲友催督稅租,委是刻急,多差官吏在縣追呼,屬邑奉承,轉相促迫,急于星火,民不聊生。又聞本官在任,多有不公不法事件,眾口讙譁,殊駭聞聽。臣今一面躬親前去審究虛實,別具聞奏,乞賜究治外,所有上項事」 理、須至先次奏聞者。
右謹錄奏聞,伏候敕旨。
《按唐仲友第二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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貼黃
奏《為知台州唐仲友違法促限催稅,騷擾饑民事,伏候敕旨》。
具位臣朱熹。
「臣昨訪聞知台州唐仲友催稅急迫,致使民戶流移等事,即具大略奏聞。今巡歷到本州天台縣,據人戶遮道陳訴,本縣夏稅絹一萬二千餘匹,錢三萬六千餘貫。緣本州催促嚴峻,六月下旬已納及絹五千五百餘匹,錢二萬四千餘貫。而守臣唐仲友嗔怪知縣趙公植催理遲緩,差人下縣追請赴州。縣人聞之,相」 與號泣遮攔公植回縣,情願各催戶下所欠零稅絹二千五百匹,限十日內赴州送納,方得免放。仲友遂專牒縣尉康及祖催納零令,更不照應三限條法及近日累降指揮。牒內明言要在六月終以前一切數足。又牒縣尉催淳熙七年、八年殘欠官物,專差人吏牟穎在縣監督,及節次差下承局、禁「子等人,絡繹在道,乞覓騷擾,無所不至。又據寧海人戶論訴,本州專差天台主簿張伯溫及州吏鄭椿、姜允在縣催督去年殘米,下戶丁稅,百端騷擾。本司見行追問未到,而聞張伯溫在寧海縣追呼急迫,本縣人戶不堪其擾,相與群聚諠譟,欲行歐擊,伯溫知之,僅得走免。」 臣竊惟台州頻年災傷,民「力凋弊。仲友儒臣,幸得蒙恩典郡,專以布宣德澤,摩撫疲瘵為職,而乃舞智循私,動乖仁恕。在法夏稅省限至八月三十日下限方滿。近來戶部擅行指揮,必要七月盡數到庫,已是違法。」 而仲友乃於戶部所促之限,又促一月,公行文移,督迫屬縣,頓辱良吏,苦虐饑民,使千里之人,愁怨歎息,無所告「訴,甚失聖朝所以選用賢良,惠恤鰥寡之本意。又況方此饑饉,人心易搖,萬一果然生事,不知何以彈壓?臣雖疏賤,誤蒙任使,職在刺舉,不敢不言。欲望聖慈先將仲友亟賜罷黜,以慰邦人之望。其不公不法事件,臣當一面審實以聞,須至奏聞者。」
右謹錄奏聞,伏候敕旨。
《申南康旱傷乞放租稅及應副軍糧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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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伏睹本軍今為久闕雨澤,早田旱損,已依準令式具 狀奏聞訖。照對本軍地荒田瘠,稅重民貧,昨於乾道七年曾遭大旱,伏蒙聖恩放免本年夏、秋二稅錢、米、 紬、絹共八萬六千三百二十貫、石、匹,及詔本路監司 應副軍糧米四千石,撥到糴軍糧米錢九千餘貫,并 撥本軍未起米一萬一千七百餘石,本軍借兌過乳 香、度牒錢一萬餘貫,湊糴軍糧,支遣官兵及撥到賑 糶米五萬石,又拖欠兩年上供折帛、月樁等錢共九 萬三千四百一十六貫、石、匹、兩,然後遺民復得存活, 以至今日。今茲不幸,復罹枯旱之災,又蒙御筆深詔 守臣精加祈禱,而熹奉職無狀,無以感格幽明,祈禱 兩月,殊無應效。今則早田十損七八,晚田亦未可知。 正使幸得薄收其數,亦不能當早田之一二。」訪問耆 老,皆云「乾道七年之旱,雖不止於如此,然當時承屢 豐之後,富家猶有蓄積,人情未至驚憂。又以朝廷散 利、薄征、賑給之後,而人民猶不免於流移殍死,閭井 蕭條,至今未復。況今民間蓄積不及往時,人情已甚 憂懼。目下軍糧便缺支遣,計料見管常平米斛斗,亦 恐將來不足賑濟支用。若不瀝懇,先事奏聞,竊恐將 來流殍之禍,及它意外之憂,又有甚於前日。除已具 錄奏聞許依分數放免租稅,更令轉運、常平兩司多 撥錢米應副軍糧,準備賑濟外云云。」
《申南康旱傷乞倚閣夏稅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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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熹昨為本軍今年災傷至重,奏截留兩年上供米斛, 已蒙支撥淳熙六年未起米五千石,充軍糧及賑糶 等支用。本軍除已恭稟施行訖,今來檢放旱傷秋苗, 通計不止七分。除已一面儹具奏聞外,竊見本軍今 年所理夏稅,緣自省限起催以來,即若旱乾,人戶車 水救田,日不暇給,憂勞愁歎,實與常歲不同。」遂不敢 嚴督諸縣依限催理,只令勸諭人戶自行輸納。至今 「截日,方據納到絹九千四百匹,錢一萬六千七百三 十五貫二百五十九文省,其絹一面支裝起發。所有 見錢,竊緣本軍別無儲積可備賑糶,不免擅行兌借, 并未起淳熙六年折帛,錢七千三百一十九貫二百 九十六文省,通前兩項,共錢二萬四千五十二貫五 百五十文省,趁此米價未起之間,收糴米斛,約計可 得一萬一千五百七十餘石,賑糶饑民,卻俟糶畢,收 簇元錢節次起發。其餘人戶所欠錢絹,數目尚多,而 民間自今以往,饑餓寒凍之憂,日甚一日,漸次無力 可以供輸,熹誠不忍更行催督,以速其流離轉死之 禍。除已具錄奏聞,乞賜許將本軍今年人戶未納夏 稅錢帛權行倚閣,令候來年蠶麥成熟,卻隨新稅帶 納,庶幾饑饉餘民,得保生業,不勝萬幸。所有熹輒將 上供官錢兌借糴米之罪,亦已具奏,恭候朝典,并乞 施行。」
《乞除豁經總制錢及月樁錢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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熹照對本軍去歲旱傷至重,檢放秋苗八分以上,及 蒙朝省行下,將第三等以下人戶夏稅畸零倚閣,是 致經、總制錢收趁不及,合行除豁,及月樁錢無從樁 辦,不能如額。已嘗具申總領、轉運、提刑司照會,乞行 除豁,無收經、總制錢及乞據實樁到月樁錢數起發, 除別具狀供申尚書省乞賜敷奏外,今具事節合行 申稟者。
「一、《經》、總制錢年額係於夏、秋二稅內收趁。緣本軍去年分檢放過苗米三萬七千四百五十石一斗二升三合一勺,紐計無收經、總制勘合頭子錢六千三百七十二貫一百一十七文省,及依準淳熙七年十月二十六日聖旨指揮,依閣本年第三等以下人戶未納畸零夏稅折帛錢二萬三千三百一十五貫四百六十五文,本色絹三千八百一十六匹九尺六寸,紐計無收經、總制勘合頭子錢二千九百二十五貫八百四十七文。二項共合除放《經》、總制錢九千二百九十七貫九百六十四文。其苗米上所收經、總制、頭子、勘合等錢,遵從淳熙四年戶部韓尚書申明已得指揮,並合隨苗除放。其夏稅畸零錢帛,既已倚閣,亦無合收經、總制勘合頭子錢數目,合依例除豁。方欲具申,乞下總所并憲司照會。今會得池州近以旱傷申請,已奉聖旨除豁。檢放苗米,上無收經、總制錢,況本軍旱傷尤甚,既檢放秋苖外,又蒙倚閣第三等以下畸零夏稅,所有上項經、總制錢,委實無所從出。欲望鈞慈矜察,特賜敷奏,於本軍淳熙七年分合發經、總制錢內,除豁前項放免無收錢九千二百九十七貫九百六十四文。仍乞行下憲司、總所及本軍照會。一、本軍月樁錢,係於夏、秋二稅并場務出納錢物,收到頭子、經、總制無額錢及酒稅課利,分隸樁辦。」 緣去歲旱傷之故,苗米放及八分三等,夏稅亦復倚閣。自九月、十「二月終月額共合樁辦一萬四千五百三十三貫九百一十二文。除已據實收樁到錢,將新補舊,遞互儹那,共計一萬三千九百一十三貫五百四十七文節次起發外,尚有六百二十貫三百六十五文及今年正月以後合發錢數。目今空竭,無可樁辦。欲望鈞慈,特賜敷奏,將《淳熙七》」
年九月至十二月終,收趁不足月樁錢六百二十貫三百六十五文,特賜蠲免外,所有淳熙八年正月以後合發月樁錢數,亦乞行下淮東總領所照會,據本軍每月實樁到錢數起發,候向去年歲豐熟,民力稍蘇,即依舊數發納。
《乞行遣攔米官吏劄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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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熹已具申稟,未行之間,復有危懇,重浼鈞聽。熹昨嘗 妄以鄰路遏糴利害申聞,已蒙聖旨,特賜指揮。近得 彼路諸司文移,始許通放,而屬縣下吏,乃敢蔑視朝 廷號令,帶領吏卒,公肆拘攔,至於越境釘斷陂口,以 絕往來之路,正復戰國相傾之世,不至於此。雖已移 書彼郡及諸監司,請照條令按劾,尚恐未以為意,不」 免具狀申省,乞賜約束。欲望鈞慈矜憐,早賜行遣,不 勝幸甚。熹干冒非一,罪無所逃,伏紙不勝戰栗,俟罪 之至。
《乞申明閉糴指揮劄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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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熹輒有迫切之懇,仰千鈞聽本軍地瘠民貧,米穀不 多,遞年雖是豐熟,亦仰上流州軍客船販米糶糴食 用。今年遭此大旱,檢放七分以上,而上流儘有得熟 去處,顧乃循習舊弊,公然遏糴,以致米船不通,細民 闕食。本軍竊慮無以賑糶支遣,遂逐急那兌諸色官 錢,差人前去收糴米斛。」今據差去人申,已糴到米,而 「諸處官司出牓禁約,不許放行。竊慮客販不通,官糴 又阻,境內饑民日就狼狽。除已移文諸處官司,請照 累降指揮疾速放行及不許阻節客旅外,更欲具奏 及申尚書省,又慮遽失鄰援之歡,向後別致邀阻,反 為深害,謹密具此申稟。欲望鈞慈,特賜矜察,早為敷 奏,特降睿旨,檢舉舊法,遍下諸路,嚴」行約束。但使公 私米穀遠近通行,則沿流荒旱州軍,自當不至闕食, 非獨此邦之幸而已。干冒威尊,伏增震悚。
《乞撥兩年苗稅劄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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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熹昨曾具奏及申尚書省,約計本軍今秋放旱外,三 分苗米一萬三千九百五十五石,及去年零欠綱運 米五千餘石,乞賜截撥下本軍,充軍糧支遣。今續據 管內三縣申到檢放實數,多是全戶乾死,所傷不啻 八九分。若依元數,必取三分苗米,即恐人戶無從輸 納,必致逃移,其去年殘欠,初意亦候今冬催理填納。 今既災傷如此,亦非并督舊逋之時。以此計之,即熹 前奏所乞兩項米數,正使便蒙聖恩許賜截撥,然皆 已難作十分指準,未蒙哀憐,則其狼狽,又將有不可 勝言者。蓋嘗竊謂有軍則糧決不可以不足,既旱則 稅決不可以不放,此二者,皆必然之理也。但在今日, 欲取足軍糧,則民已無食,更責其稅,必有逃移死亡 之憂。欲盡放民稅,則有軍而無糧,民亦將有不能保 其安者。」二者之為利害,其交相代又如此。然就其一 端而論之,則闕軍食之禍,淺而易見,不放稅之禍深 而難知。故今州縣之吏,不過且救目前為應文逃責 之計,掩蔽災傷,阻遏披訴,務以餉軍不闕為先務。至 於民不堪命,而流殍「死亡皆不暇恤。殊不知民既死 徙,閭井蕭條,田園蕪沒,或數十年,而戶口賦稅無以 復於其舊,積其所失,比之全放一年之稅,何止倍蓰! 且如本軍乾道七年,歲嘗大侵,流殍滿道,至今十年, 而流庸尚有未安集者,田土尚有未開墾者。今者不 幸復遭此旱,計其分數,乃或甚於彼時,民尚無以為 食,若復責以輸納租稅,將來之患,必當有甚於前,不 知更費幾年功夫,可得復似今日?此尤不可不深慮 者也。」然非朝廷察此利害之幾,有以給其軍食,使之 得以盡實檢放,而無乏供之患,則難知之深害未弭, 而目前立至之禍已不可免。此熹之所以不敢避僭 瀆之罪,復論前奏之未審者,仰冀鈞慈深「加憐察,特 賜敷奏。且依所乞截留兩項米斛外,更令帥、漕兩司 同共相度,別行應副,則闔郡軍民死生而骨肉矣。如 蒙留念,更望早賜行下,以安其心。熹無任惶恐俟命 之至。」
《乞禁止遏糴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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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勘紹興府、婺、衢州諸縣皆有災傷,見行賑濟,合用 米斛,已承降聖旨指揮,給降到本錢三十萬貫接續 濟糶。緣本路兩年薦遭水旱,無處收糴。熹今體訪得 浙西州軍極有豐稔去處,與本路水路相通,最為近 便,已行差官雇船前去收糴及印造,遣人散於浙西、 福建、廣東沿海去處招邀客販。竊慮逐州縣不體鄰 路饑荒之急,故行遏糴,及客人應募船販,亦恐逐州 縣稅務循習邀阻,妄作名色,輒收雜稅力勝買醋錢 之類,使本路饑民日就狼狽,虛被聖主撥賜賑卹之 恩,事屬不便。今檢準《淳熙令》,諸穀遇災傷,官司不得 禁止般販。」及今年八月三日聖旨,勘會淳熙七年九 月二十四日敕,「兩浙、江東、湖北旱傷,全藉鄰路豐熟 去處通放客米。訪聞得熟州郡輒將客販米斛邀阻 禁遏。」奉聖旨劄付諸路帥、漕,各檢坐指揮條法,遍下 州軍,不得遏糴。如敢違戾,仰逐司覺察按劾。及今年 十一月二十九日,本路獲降指揮,本路州縣稅場邀阻妄收稅錢力勝之類,將官吏並於見行條法各加 一等坐罪。至來年六「月,卻依舊法。欲望朝廷特賜敷 奏,早降指揮,將見行《遏糴條法》劄下兩浙轉運司,令 行下浙西得熟州縣約束。其沿路稅務邀阻收錢,亦 乞依本路已獲降前件指揮,加等坐罪施行。庶幾公 私般運,免致艱阻,一路饑民,得霑實惠。」
《乞賑糶賑濟合行五事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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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對,「自到任以來,奉行賑糶、賑濟,有合行五事,已具 申朝廷,未蒙回降,開具下項」:
一件:「熹體訪得浙西州軍極有豐稔去處,與本路水路相通,最為近便,已差官雇船前去收糴,及印榜招邀客販。竊慮逐州縣故行遏糴,亦恐州縣稅務邀阻,妄作名色,輒收雜稅,力勝買醋錢之類。乞敷奏將見行遏糴條法劄下兩浙轉運司,行下浙西得熟州縣約束。其沿路稅務邀阻,亦乞依本路已獲降指揮,加等坐罪施行。」
一件:「熹照得本路今歲災傷,唯紹興府最甚,雖蒙朝廷給降錢米濟糶,猶恐不能周給。其勸諭上戶獻助,至今未有勸到數目。臣僚奏請特依淳熙元年耿延年獲降指揮,減半推賞。熹詢訪得紹興府田土瘠薄,連年災傷,上戶縱有儲蓄,所出之米及格必少。乞敷奏如諸路州縣人戶者,願出米穀,自行般運前來紹興府賑糶賑濟,亦乞與依上項指揮減半米數推賞。」
一件:「熹契勘人戶身丁,每年合納本色折帛、丁鹽、絹綿、丁錢等,係隨夏料送納。依準省限,合至五月十五日方行起催。熹訪聞紹興府諸縣日前年分多是正月初間,便行催督,已是違法。況今旱荒,人民饑餓,不容官吏更有侵擾。熹除已行下紹興府及屬縣照應條法,不得促限追擾外,乞指揮更賜劄下紹興府,鈐束諸縣遵守條法,不得前期追擾施行。」
一件:「熹照對本司去年勸諭到上戶陳之奇等,出助米穀賑濟賑糶,合行該賞。本司先已保明具申尚書省,未蒙朝廷推恩,以致人戶無以激勸,已具錄奏聞及申尚書省,乞速賜推恩施行。」
一件照對。「昨準省劄,熹所奏檢放不實之弊,奉聖旨,令熹詢訪不實最多處,按劾施行。及續準省劄,紹興府山陰、會稽等縣人戶余宗榮等狀訴檢放秋苗不盡不實,劄下檢實。熹詢訪見得本府諸縣檢放委有不實去處,但今田土多是已種二麥,及為饑民採取鳧茈,鋤掘殆遍,無復禾稻根查,可見荒熟分數,乞且將下戶等第住催上戶寬限勸諭。其新林一帶,亦許熹差官檢定潮泥不堪耕種之處,等第蠲閣租稅。其衢、婺州及本路應有訴旱去處,亦乞依此委官約度分數住催官物。乞敷奏,特降指揮施行。」
右,竊緣紹興府今年饑荒極重,官司雖已不住措置 糶濟,竊緣錢米不多,終是不能均濟。惟有蠲除稅租, 禁止苛擾,激勸上戶,最為急務。譬如救焚拯溺,不可 遲緩。於淳熙八年十二月十七日具申尚書省,乞照 前狀,速賜指揮施行。其檢計戶口分撥錢米,見已一 面施行,候見欠闕定數,別具供申,聽候指揮。
《申審住催官物指揮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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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準尚書省劄子,勘會已降指揮行下江浙、兩淮旱 傷州縣,將第四、第五等戶今年以前應干殘欠苗稅、 丁錢並特住催,及將官私債負權免理還。其流移人 拖欠官物亦與除豁,不得令保正長代納,并支撥米 斛,通行賑濟。」十二月四日,三省同奉聖旨,令江浙、兩 淮帥、漕、提舉司各行下所部州縣,將流移到人戶遵 「依已降指揮,多方存恤,毋致失所。來春如願歸業,趁 時耕種,即量支錢米,給據津遣,與免夏料催科。仍仰 所在州軍出牓曉諭,劄付本司,已即時恭稟,遍行下 諸縣施行。」今據紹興府新昌縣申:照對今年以前,未 委是淳熙七年官物,或是淳熙八年二稅。若是淳熙 七年二稅,並無合催之數。淳熙八年夏稅丁錢,今年 八月二十二日,已承本府「帖行下備降指揮住催訖。 所有今年秋苗人戶,為見前項指揮旱傷州縣,將第 四、第五等下戶今年應干殘欠苗稅丁錢,並特住催。 因此不肯送納,有此疑惑,申乞行下。」
右所據前項申述,本司照對所降指揮,所謂「今年以 前應干殘欠苗稅丁錢,並特住催。」即未審今年以前, 是淳熙七年終,唯復淳熙八年見催之數,具申尚書 省及戶部。伏乞明降指揮行下,以馮遵守施行。
《乞將衢州義倉米糶濟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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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對:「衢州管下屬縣,去歲旱傷,細民闕食。本州申朝 廷,乞從條於有管常平、義倉米取撥五萬石出糶。」去 年十二月十六日劄下本司,照條施行。今據本州申, 「淳熙七年旱傷,檢放苗米四千餘石,遂取撥義倉米 及勸諭上戶出助,并措置和糴,計五十餘萬石,賑濟 賑糶,幸無流徙。」後為去年秋旱,放苗米九千餘石,比「之七年一倍以上,兼以鄰郡嚴、婺、徽、饒,類皆旱歉,本 州地居其中,大略相似,以此愈見艱得米穀,細民闕 食,雖已勸諭及申尚書省,乞先撥義倉米五萬石,仍 一面開場,每升量減作二十文足,賑糶去後,但緣連 遭荒旱,民情嗷嗷,艱得錢物,深山窮谷,僻遠小民,委 是無錢糴米,乞行下於所申取撥義倉米五萬石內 支撥二萬石,應副賑濟,免有流移餓殍之患。」熹尋躬 親巡歷,到衢州點檢,見得本州逐縣,委是災傷,多有 饑民餓損,羸困闕食,合行救助賑濟。及檢準條令,義 倉米專充賑給,不得它用,自合撥充賑濟。熹除已逐 急,一面下本州,於申請取撥出糶常平、義倉米五萬 石數內取撥一萬石,「委官措置收拾賑濟,其餘四萬 石仍舊出糶外,欲望朝廷特賜劄下衢州施行,已具 申尚書省,乞指揮施行。」
《捄荒事宜畫一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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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有職事,已具狀奏聞外,再申尚書省。如熹所奏,得 蒙降出,欲乞敷奏,早賜施行。
一、為紹興府救荒之備,不盡三月。竊恐麥熟之前,麥盡之後,尚須接濟。欲乞盡推去年賞典,痛減度牒米數,再撥官會三十萬貫,庶幾賑給之餘,更可作將來儲備。又乞照應見行移用條法,支撥諸州常平、義倉米斛,應副紹興府麥前急闕。
「一、為伏睹近降指揮,將臨安、餘杭兩縣四等、五等人戶淳熙八年秋苗、夏稅依徽、饒州例,並與住催。欲乞出自聖意,特降指揮,將紹興府山陰、會稽、嵊縣、諸暨、蕭山五縣四等、五等戶夏稅、秋苗丁錢,並與住催,其餘諸州縣逐都檢放,旱傷及五分以上者五等戶亦與住催,七分以上者并四等戶並與住催,候秋成日」 併行帶納。
《論督責稅賦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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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尚書省劄子:「勘會江浙、兩淮州郡去歲委實旱傷 去處,其合納苗稅,已降指揮檢放倚閣。近來州郡以 寬恤為名,將不係檢放倚閣之數,故作稽滯,不行起 發。」劄下本司,將管下州郡年額合起綱運,除檢放倚 閣數外,嚴行督責,須管日下起發。如仍前違慢,仰開 具守倅令、佐及當職官職位、姓名申尚書省。所準前 項省劄,熹恭惟國家張官置吏,本以為民,所以平時 但聞朝廷戒敕州郡,奉行寬恤,惟恐有所不至。至於 「督責」二字,考之《前史》,則韓非、李斯慘刻無恩,詿誤人 主之術,非仁人之所忍言也。今來旱傷檢放,倚閣民 間,固已蒙被寬恩,然其不係放閣之數,亦止合且令 勸諭,寬限拘催,難以嚴行督責。所有前項朝旨,若便 推行,竊慮有傷治體。熹雖愚陋,委實不敢奉行。
《乞給借稻種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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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司準淳熙九年正月二十日尚書省劄子,勘會春 耕,是時深慮江浙、兩淮州縣去歲旱傷之後,貧民下 戶并流移歸業之人艱得稻種,卻致妨廢農務,理宜 措置。」正月十九日,三省同奉聖旨,令逐路轉運、提舉 司疾速行下去歲旱傷州縣,多方措置稻種,勘量給 借,務令及時布種,候豐熟卻行拘還,具已借支數目 聞奏,仍多出文榜曉諭本司照對,「紹興府去歲旱傷 為甚,衢、婺州為次,遂那撥錢發下紹興府及下衢、婺 兩州諸縣,恭稟聖旨指揮,措置給借,并鏤版曉諭人 戶通知。」先據婺州申,「本州《鄉俗體例》,並是田主之家 給借。今措置,欲依鄉俗體例,各請田主每一石地借 與租戶種穀三升,應副及時布種,候收成日帶還,不 得因而收息。如有少欠,官司專與催理,不同尋常債 負。」已下諸縣從此施行,及紹興府申:支撥官錢,委官 同與縣官措置給借。五縣共給借過第五等下戶并 流移歸業人五萬七千八百戶,計錢一萬七千四貫 五十四文省。并衢州申管下屬縣那借官錢五百貫 文,及勸諭上戶,將收「到稻種共二萬一千六百二十 二石四斗二升二合」,斟量分借鄉民布種去訖。
《乞許令佐自陳嶽廟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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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勘今來諸州連歲災傷,將來艱食,又非去年之比, 全藉知縣、佐官協力措置,以救民命。竊慮其間或有 老病庸懦不能任事之人,欲加按劾,則無顯過,欲置 不問,則為民害。欲望朝廷敷奏,特降指揮,如有似此 之人,許令自陳,嶽廟差遣一次。仍嚴責已差下人,除 程半月,疾速赴上,不得少有違滯。其未到間,即乞不 以縣之大小,委自本司差人權攝,許於得替、待闕不 應差出人內選差,俟荒政結局,即行住罷。庶幾數月 之間,逐縣得人,不至誤事。須至供申者。
右謹具申尚書省,伏候指揮。
《申知江山縣王執中不職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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熹今月初七日,承進奏官傳到報狀云云:「浙東久闕 雨澤,近自衢州江山來者,本縣被旱最甚,苗已就槁, 民尤乏食。鄰邑有米可糴,禁遏不令出境,江山之民 為饑所迫,已有奪糧之意。似聞衢、信間更有如此等 處,若不預行措置,竊恐小民無知,易致生事。」迄今有
司檢舉閉糴指揮,申嚴行下,已奉聖旨,依熹照對。昨「巡歷至江山縣,見得知縣、宣教郎王執中庸謬山野,不堪治劇,及據士民詞訴,稱其多將不應禁人非法 收禁,人數極多,盡是公吏畫策,務要科罰錢物。後來 疫氣大作,入者輒病,反以此勢嚇脅平民,科罰取錢 等事。」熹以所論不係本司職事,兼本官只是庸謬,別 無顯然贓私罪犯,遂只行下本縣禁「約去外,熹近又 聞衢州諸縣新穀未登,街市全無客販,及上戶閉糴 絕少米斛出糶,數內江山一縣尤甚。」遂即行下本縣, 將去年已撥下官米及上戶未糶米斛接續出糶,如 有貧病無錢收糴之人,即行賑濟,及煮粥存養。其知 縣王執中一向坐視,並無一字報應。卻據衢州繳到 諸縣所申,米價每升皆四十文上下。其江山縣狀內, 獨稱「大禾米每省升止糶一十八文,小禾米一十七 文足」,比之諸縣米價,大段遼遠,與所訪聞事體不同, 方於六月二十九日行下,追本州縣人吏赴司根究。 今者伏睹前件臣僚所奏,本縣饑民奪糧事理,上勤 聖慮,特降指揮。而熹備員一路,曾不聞知,其本州縣 全無申報,在熹無所逃罪。其知縣王執中,委是弛慢 不職之甚,難以容令在任。除「已行下衢州,先將本官 對移閑慢職事外,須至供申者。」
「右謹具申尚書省,伏乞敷奏,將王執中特賜罷黜。所 有本司失察之罪,亦乞併賜責罰施行,并牒衢州諸 評。」此先將本官對移閑慢職事,聽候朝廷指揮。
《自劾不合致人戶逃移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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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熹昨蒙聖恩,𢌿以郡紱,懇辭不獲,冒昧而來。到官未 幾,不勝吏職,疾病交作,殆不自支,即具劄子,申乞改 差宮觀差遣。側聽累月,未蒙敷奏施行。熹誠愚昧,夙 夜靡寧,亦欲勉悉疲駑,以酬恩遇。顧以山野,不嫺吏 道,重以凋郡,財匱民貧。去年上供綱運起發,至今粗 及其半。官吏相承,但知竭力催科,以給公上,庶逃罪 責。不意屬縣今秋有旱傷處,不惟失於檢放,加以程 督過嚴,遂致人戶流移,怨謗𧔧起。雖已遣官慰喻,尚 恐未能安帖。」熹竊自惟平生章句,腐儒之學,雖不適 於世用,然區區之志,亦未嘗不以愛人利物為功。今 乃以是「上負使令,下負所學,積此慚懼,疾病侵加,誠 無心顏可食俸祿。欲望鈞慈特與敷奏,早賜罷免,以 為遠近牧守不勤撫字之戒。而熹亦得以杜門省身, 益求其學之所未至,庶幾後效,以贖前愆,不勝幸甚。 謹具狀申尚書省,伏候鈞旨。」
《辭免進職奏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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臣九月四日到處州遂昌縣,準尚書省劄子,「奉聖旨, 淳熙八年旱傷去處,監司守臣賑濟有勞,令臣進職 二等者。」聞命震驚,不知所措,謹以即時望闕謝恩訖。 伏念臣昨以孤愚,誤叨臨遣。仰瞻玉色,既閔然有畏 天恤民之誠;而聖訓丁寧,又無非惻怛焦勞之實。退 惟疵賤,遭遇如此,誠不敢愛其夙夜之勤,冀以仰稱 「萬一,而疾病之餘,精力淺短,徒費大農數十萬緡之 積,而無以全活一道饑饉流殍之民。蓋嘗一再自劾, 恭俟嚴科,陛下赦而不誅,已為寬典。至於過恩假寵, 躐等疏榮,則懼非所以示勸懲、惜名器而謹馭臣之 柄也。況臣昨以按劾知台州唐仲友,反被論訴,見蒙 送浙西提刑司差官體究。近日雖蒙聖斷,已罷本人 新任,所有體究指揮,尚未結絕,臣方當罪服藉槁,以 俟斧誅,豈宜遽竊恩榮,以紊賞刑之典?所有前件恩 命,臣實不敢祗受,欲望聖慈特許辭免,臣不勝幸甚。」
《辭免直祕閣狀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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熹準七月十八日尚書省劄子,「七月十三日三省同 奉聖旨,以熹昨任南康軍日,修舉荒政,民無流殍,可 除直祕閣者。」熹聞命震驚,受恩感激,有不知所以言 者。然竊伏念熹昨以非才,誤蒙任使,不能布宣德意, 以惠遠民,乃以刑政失中,招致殃咎。赤地千里,民不 聊生,據罪論刑,豈能幸免?政使粗能措畫,不致大段 「狼狽」,亦是職守之常,何足補塞愆負。而況蠲閣租稅, 撥賜錢米,許借上供錢物,糴米賑糶,皆是聖主天地 貺施非常之恩,官吏於此豈有絲毫之力?至於勸諭 富民發廩賑濟,亦是聖朝不愛官爵以救民命,頒下 賞格,極於淳厚。以故富民觀感視傚,始肯竭其囷倉 累歲之積,以應公上一旦之須,亦非「官吏之力所能 及也。」然其賑濟人戶,初無致旱之罪,今又不取一文, 而捐米四五千石,方得一官,自私家言之,其數亦已 多矣。此則在所當賞而不可緩者,非一時官吏有罪 無功之可比也。今熹幸際隆寬,曲加容貸,更蒙除用, 已極叨踰。今者又被聖恩,復有上件除命。而熹前所 奏聞,「南康軍賑濟人戶張世亨等四名,合依元降賞 格補授文武官資者。有司顧以微文,沮卻其事,至今 未見報行推賞指揮。是乃聖主過恩,既賞於其所當 罪,而有司失信,反吝於其所當賞。熹雖至愚,於此竊 有所不安者。所有降到省劄,不敢祗受,已送建寧府 寄納軍資庫。謹具狀申尚書省,欲望朝廷洞照誠悃, 特為敷奏,許賜收回。仍檢會今年閏三月內南康軍 奏,及熹獨銜奏狀,詳酌所陳事理如是,節次官司果是固為邀阻,至今不為保明推賞,即將張世亨等併 為敷奏,依熹所乞,不候諸司保明,特與先次依格等 第推賞,直降付身,令本軍日下當官給賜。是則不惟 熹之私義得以自安,亦庶幾自今以來,州」郡長吏,奉 法遵職,務格和平,不致幸民之災,自圖自利,不唯此 四人者早蒙聖恩,免有邀阻乞覓之擾,父子兄弟感 戴無窮。而萬一不幸四方復有水旱饑饉之災,亦使 其他富民知所激厲,易為勸誘,貧者有所恃賴,不復 流移,其利非止一端而已也。狂妄僭率,干冒朝聽,祈 恩俟罪,無任懇切恐懼之至。謹狀。
《小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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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戶張世亨賑濟五千石,依格乞補承節郎。稅戶劉師輿賑濟四千石,「依格乞補承信郎。」 進士張邦獻賑濟五千石,依格乞補迪功郎。待補太學生黃澄賑濟五千石,「依格應補迪功郎。」
《辭免直祕閣狀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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熹準九月五日尚書省劄子,備坐熹前狀所乞寢罷 新降直祕閣恩命事,奉聖旨不許辭免者。熹仰戴聖 恩,不勝感激,雖未敢即日祗受,謹已望闕稱謝訖。但 熹狀內所稱,「熹雖至愚,於此有不能自安者,正為南 康軍保明勸諭到稅戶張世亨獻米五千石,賑濟依 格合補承節郎;進士張邦獻獻米五千石,賑濟依格 合補迪功郎。待補國學生黃澄獻米五千石,賑濟依 格,合補迪功郎。稅戶劉師輿獻米四千石,賑濟依格, 合補承信郎」一節,未蒙戶部依格放行恩賞,乞賜敷 奏施行。今來所準省劄內,卻刪去此項事理。熹竊恐 區區愚昧迫切之誠,未得仰關天聽,其合推賞人,依 舊未得霑被聖恩,則熹於義亦難祗「受。又況目今諸 路水旱廣闊,公家所積已經發散,所餘無幾,全賴富 民獻米賑恤。若見朝廷施行如此,誰肯應募助國救 民?兼熹見蒙改除提舉浙東常平公事,當此凶歲,專 以救荒為職,若此所乞,依格推賞,不蒙施行,不唯失 信於南康舊治,亦無面目可見浙東之民將來必致 誤事,上貽仁聖宵旰之憂。熹雖萬死,不足塞責。欲望 朝廷詳酌,特賜敷奏。詳熹前狀所陳,將南康軍所奏 稅戶張世亨、劉師輿、黃澄、張邦獻各與照應,元格早 賜補授文武官資,則上件恩命不必加於熹身,而聖 朝綜核之政修於上,遠近觀聽有所激勸於下矣。謹 再具狀申尚書省,伏候指揮。」
《除浙東提舉乞奏事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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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熹今月二十二日準尚書省劄子,奉聖旨,改除前件 差遣。熹以衰病之餘,心力凋耗,目昏耳重,不堪繁劇, 擬具情懇,干告廟堂,乞與敷奏,聽容辭免,而聞之道 路。本路今年災傷至重,民已艱食,若更遷延,有失措 置,竊恐向後饑民愈見狼狽,重貽聖主宵旰之憂。謹 已於當日望闕謝恩祗受訖。所有合赴行在奏事未」 奉指揮。伏念熹自違陞戟一十九年,誠不勝臣子惓 惓,願得一瞻天日之光。況今救荒,合行奏稟事件非 一。又熹前任南康,亦有合奏聞事理,謹具狀申尚書 省,欲望鈞慈,特賜敷奏施行。謹狀。
《與宰執劄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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熹昨具劄子奏聞,乞撥米三十萬石添貼紹興府糶 濟,未蒙指揮支撥。竊緣熹所乞上件米數內十四萬 三千餘石,係取到本府見行掯約間日糶濟數目,別 作逐日糶濟會計合用之數,其餘亦係慮恐日後更 有增添約度大數。若不得此,則不唯使熹今日空手 渡江,無以布宣聖主憂勞憫惻之意,實恐將來饑民 日食半升之米,不足充虛接力,不能行業營生,必致 殍死流離,上貽當宁宵旰之憂。或恐豐儲見在米數 不多,難以盡行支撥,即乞且撥十四萬三千石,先付 熹前去,將紹興府諸縣一例作逐日糶濟外,所乞餘 數,卻乞紐計價錢,付熹前去,與知明州謝直閣同共 措置,顧募海船,收糴廣米,接續糶濟。仍須管除賑濟 外,所有賑糶到錢,令項樁管,申取朝廷指揮,實為利 便。伏望鈞慈早賜敷奏,應副施行。
《與建寧諸司論賑濟劄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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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安撫司賑濟米,合於冬前差船般運,免至冬後與 民間般載租米互有相妨,或致延滯。」
一、廣南最係米多去處,常歲商賈轉販,舶在海中。今 欲招邀合從兩司,多印文牓,發下福州沿海諸縣,優 立價直,委官收糴,自然輻湊。然後卻用溪船節次津 般前來建寧府交卸。
一、般運廣米,須得十餘萬石,方可濟用,合從使府兩 司及早撥定本錢,選差官員、使臣,或募土豪,給與在 路錢糧,令及冬前速到地頭,趁熟收糴。潮、惠州與本 路界相近,往回別無疏虞,即與支賞。約運到米一千 石,支錢三十貫充賞。其糴到米數最多之人,仍與別 議保奏推賞施行。
一、上件福、廣米既到府城,即城下居人自無闕食之 理,不須過有招邀上溪船米,反致鄉村匱乏,將來卻 煩官司般米賑濟,勞費百端。今合先次出牓曉諭諸縣產戶寺院,除日逐出糶,不得閉糴外,每產錢一貫, 樁米三十石,省禾亦依此紀數,兩貫以下不樁,委社 首遍行勸諭,親自封樁,開具本都樁管米數及所樁 去處,限十一月內申縣,祗備覆實,不得輒徇顏情,虛 申數目,及妄挾怨仇,生事騷擾。其社首家禾,即委隅 官封樁。
一,鄉下有外里產戶等寄莊,即仰社首及本處居人 指定,經官陳說,封樁十分之七。
一,「鄉下有產錢低小而停積禾米之家,仰鄰保重立 罪賞陳告,亦與量數封樁。十分之五,並依前法。 一,上戶有願於合樁數外別行樁糶之人,許具實數 經縣自陳,收附出糶,量行旌賞。」
一、所樁禾米,更不預定價直,將來隨鄉原高下量估 平價出糶,不使太貴,以病細民,亦不使太賤,以虧上 戶。
一、所樁禾「米,自來年正月為始,以十分為率,至每月 終,即給一分,還元樁產戶自行出糶。直至稍覺民饑, 即據見數,五日一次差隅官監糶,大人一斗,婦人七 升,小兒四升。如至六月中旬,民間不甚告饑,即盡數 給還產戶自行出糶。」
一、府城縣郭及鄉村居民合糴禾米之家,合預行括 責取見戶口實數,即見合用米數,及將來分定坊保, 給關收糴,庶免欺弊。大人、婦人、小兒逐戶分作三項。 一,上戶自有蓄積,軍人自有衣糧,公吏自有廩祿,市 戶自有經紀,工匠自有手作,僧道自有常住,並不在 收糴之限。
一,「鰥寡孤獨老病無錢糴米之人,候三四月間,別議 措置。如是饑荒,須令得所。」
右謹具呈第一項至第三項,乞使府兩司,早賜詳度 定議;第四項以後,乞使府出牓通衢,「恐有未盡未便 之處,令諸色人詳其利害,疾速具狀陳述,廣詢審議, 然後施行。」庶使大戶細民,兩得安便。伏候台旨。
此米須留,以待來歲之用。目今秋成在邇,般運到人已食新,切乞存留,無為虛費。樁米多則上戶不易,少又儲蓄不足,此數更乞裁酌,更以戶口之數計之,方見實用米數。
《與建寧傅守劄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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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熹竊以秋冬之交,寒氣未應,恭惟某官台候起居萬 福。」熹北津建陽,凡兩拜問,必皆已呈徹矣。拜遠誨益, 忽已累日,追思館遇勞貺之寵,已劇愧荷。至於連榻 奉教,又皆潤澤忠厚老成人之言,感發多矣,幸甚!熹 昨日已至山間弛擔,兩日又當南下,然旱久水澀,更 須數日乃可抵城下也。歸途訪問田畝,豐儉相補,計 已未至,甚虧常數。但備禦之策,不可不講,而知舊往 往見,尤不能深陳糜穀之害。且云:「未論醞釀所耗,只 今造麴,崇安郭內,度費萬斛,黃亭小市,亦當半之,而 鄉村所損,又未在數。與其運於他州,有風波之虞,舟 楫之費,曷若坐完此穀,了無事而百全也。萬斛之麴, 將來所糜秫米,又當以數萬計。若能果如前日收糴 秫米」之說,所完亦豈及此?聞卲武已行此令,彼以蕞 爾小邦尚能行之,豈堂堂使臺大府之力而反不能 乎?到家,得浦城知友書,亦頗及此。今謹納呈,願高明 更與楊丈熟計之也。但恐已緩,不及事耳。此人姓張, 名體仁,好學有志,佳士也。似亦與景仁昆弟同年。前 此因垂問人物,亦嘗「及之矣。又聞楊丈已行下主簿 糴米,而未及秔秫之別,不知果何如?糴秔之害,前已 陳之。然千里之內,戶口不知其幾,若必人糴米而食 之,恐無以濟其勢。須令上戶樁留禾米,如前日之說, 儲備乃廣。但所遇縣道官吏之說,皆憚於此計,蓋恐 上戶見怨,又慮見欺。殊不知救災之政,與常日不同, 決無靜拱而可以獲禽之理。夫富人之多粟者,非能 獨炊而自食之,其勢必糶而取錢,以給家之用。今但 使之存留分數,以俟來歲,聽官司之命,以恤鄰里之 闕,何所不可?正使其間不無冥頑難喻之人,然喻之 以仁恩,責之以大義,其不從者俟之以刑,其樂從者 報之以賞,何至憚其怨怒,且慮其欺己而」不敢為哉? 似聞建陽之西,已有自言於官,願以家貲二百萬糴 米,以俟來歲之荒,而以本價出之。若果如此,則人亦 豈為鬼為魅,全不可化者?但患上之人先以無狀期 之,故強者視以為深仇,而肆其凌暴,弱者畏之如大 敵,而不復能以仁義相裁,二者其失均也。嘗讀蘇明 允書,以為《權衡》之論為仁義之窮而作。竊以為此乃 不知仁義之言。夫舒而為陽,慘而為陰,孰非天地生 物之心哉?仁義之於人,亦猶是已。若仁義而有窮,則 是天道之陰陽亦有窮也,而可乎?故凡此所論,雖若 柱後、惠文一切之說,其實趨時救弊,不得不然。蓋其 心主於救人,而所及者博,故雖有人所不欲,而彊之 者,初亦不「出乎仁術」之外也。夜不能寐,起坐作此,信 意直書,無復倫次,不審高明以為然否?正使未必可 行,亦足以當一劇論也。
===今來旱勢甚廣,近郡之穀不復可仰,須廣為規畫,多 致米斛,乃可接濟。至於乾道七年,本軍得米凡五萬 石,然流殍之民不可勝數,田里空虛,至今未復,此不 可不早為之慮也。似聞總所積穀頗多,日就陳腐,更 久亦不堪用。若得商量措置,且就支此米餉給諸軍, 而計諸路綱運除檢放外,更許截留,分與諸州般運 賑糶,收簇價錢。所管或候豐年,補前本色斛斗,亦為 利便。
一、「目今旱勢如此,而漕司差人在此催發舊欠。夫催 欠之與救災,事體各別,不可雙行,欲乞一言且與追 回,其他州郡想亦有此,并得一例施行,尤為幸甚。若 是戶部指揮,漕司自合申請停緩。或不敢言,則丞相 自當言之,亦致和消沴之一術,而救急安民之切務 也。」
一、去年赦恩所放官物,諸司依舊理催。欲乞帥司因 此旱傷,作訪聞檢舉,行下諸州,令逐一具申,特與蠲 放。
「一、旱災如此,良田賦斂苛急,民氣不和所致。欲乞丞 相建言,乞將赦恩所放之後一年官物并行除放。 一、本軍建昌縣去年放旱米三千餘石,總所漕司累 次行下,令於上供軍用數內分豁,此甚允當。今漕司 忽變其說,令本軍全於軍用數內除豁,不得減上供 數。熹有劄子,懇兩漕別本具呈,乞賜鈞念,一言及之, 是」亦救荒之助也。
「一、本軍申漕、倉兩司,乞撥錢米修結《石寨狀》,別本具 呈,并乞鈞念。或蒙應副,亦可并下諸州,放此施行,募 民充役,可以集官事,濟饑民,消盜賊。伏乞鈞照。 熹復有愚懇,欲從漕司借留六年上供零米五千餘 石,約今冬或來春可還。有狀申漕司,今亦錄呈,乞賜 宛轉及之,幸甚。」適又檢得乾道七年省劄,亦錄梗概 上呈,恐今歲事體不減此也。提舉遞鋪司牒有「近日 雨水日多」之說。恐江東已霑足矣。此獨無有。奈何。
《與陳帥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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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此屢以上流遏糴利害申稟,未蒙施行。今本軍糴 米人船,已為隆興邀截,不許解離。又凡客販,皆為阻 絕。江西頗有得熟州郡,本自不須如此,又況著令及 累降指揮,皆有明文,已作盡力懇之,恐其未必經意。 蓋自初糴已節次懇之,今乃約束愈峻,其意亦可見 矣。切乞早賜移文,仍申朝省,或具奏聞,乞遍下諸路 約束,不獨此邦蒙大賜也。」頃時劉樞遭旱,首奏此事, 其後客船輻湊,米價自減,此最為救荒之急務。向蒙 賜教,乃謂上流皆旱,無所告糴,但擬撥樁積米,此但 為建康州郡計耳。然贑、吉、鼎、澧、湖南諸郡皆熟,若用 劉樞舊例,請奏此米皆可致,而一路受賜矣。不然,則 樁積之米,得賜取撥,使諸郡各得三五萬石,亦為幸 甚。漕使本別具稟,熹偶足疾大作,疼痛亡憀,不敢多 作字,只乞鈞念為達。此懇同賜區處,以速為上。移文 至江西附遞,恐遲,得為專人徑往,千萬之幸。
《與江東王漕劄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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熹久不拜,起居之問,日有瞻仰。人還被教,感慰亡窮。 蒙喻置寨事,極荷台念,但事已差池,今又方有救災 之急,未暇再請。若稍定未去,終當料理耳。減稅事,尤 感垂意之勤,初謂必可遂請,適有牙吏還自臨安,云 「省吏果以使司未保明為言,勢須再下」,此終有望於 維持也。《白鹿官書》,拜賜甚寵,謹已別具謝劄矣。但今 歲旱勢甚盛,此自五月半間得雨之後,枯旱至今,雖 有得少雨處,殊不沾洽。早稻已無可言,晚禾亦未可 保。民情皇皇,未知所以慰安之者,而使司差人在郡 追人吏催官物者,凡三四輩。熹雖不敢拒違台命,然 當此之時,督責縣道,追擾農民,則實有所不忍。得賜 追還,令得一意講求備禦賑恤之政,「以救遺民於溝 壑之中,不勝幸甚。其可辦者,熹固自不敢緩也。又建 昌去歲檢放總所已行下,今均在上供州用數中,而 反未蒙使司除豁上供之數,尤非所望於仁人君子 者,熹竊惑之,更乞深賜省察。狂妄冒瀆,惶恐死罪。」 熹前幅所稟之外,更有石隄一事,已具公狀申聞,不 審台慈賜念否?若今之君子,則固不敢以此望之。惟 執事者,儻以禹稷之心為心,則此一役也,而可以兩 濟,得蒙垂意,不勝幸甚。此或有委,并乞垂示。
「熹前幅所稟,去冬放旱事,初已得使帖,如總司之云 矣。既而中改,一予一奪,殊不可曉。今別具公狀及劄 子,乞賜台覽。若決不可行,則熹於此不容宿留,便當 自劾去官,雖重得罪,不敢辭矣。本欲初秋即申祠請, 又遭旱虐,自以為義不當求自逸,故勉強於此。若不 獲已,則亦不免冒此嫌耳。一生忍窮,不敢求仕,正為」 如此。且未來此時,知友皆以為于公之仁,必能庸崔 君,今乃反為所誤,而姚提點平生不相識,乃能俯聽 愚言。一奏減本軍木炭錢二千貫,不審亦嘗聞之否? 熹老矣,已無意於人間,不堪久此鬱鬱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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